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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此一生小说结局是什么【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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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迹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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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爵迹》大结局是怎么样的?各个角色结局如何?对此,小编为大家带来了《爵迹》部分角色结局。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电影《爵迹》银尘是谁演的最后结局是什么

《爵迹》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银尘由吴亦凡扮演,曾加入韩国sm娱乐公司,担任EXO-M队长。2014年回国后开始涉足演艺圈,这两年连续参演了七部电影,而《爵迹》就是其中一部。早前郭敬明曝出了吴亦凡饰演银尘的定妆照,一头银发,剑眉星目,十分帅气。相信银尘这个角色可以让吴亦凡的人气大增。

《爵迹》男主角银尘,是现任七度王爵,上一任天之使徒。是一个温柔、腹黑,重感情的人。对他的形容:“你是冰雪的王爵,你是末世的苍雪;你是绝望的暗夜,你是甜美的无邪。万千呼唤,你终于赴约。“

银尘个人资料

中 文 名:银尘

其他名称:七度王爵

生 日:8月26日

年 龄:24

性 别:男

血 型:A型

身 高:179cm

体 重:60kg

星 座:处女座

魂 兽:雪刺

魂 器:细长刺剑发光的镜子女神裙摆等

喜 好:看古书,炫耀自己丰富的知识、收集各种遗落的魂器

《爵迹》银尘喜欢谁呢?不管是在小说还是电视剧,这都是观众们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大家都希望银尘和鬼山莲泉是一对,不过看过小说的小伙伴们都表示,看不出来银尘喜欢鬼山莲泉,倒是觉得他喜欢吉尔伽美什和麒零。但也有人提出银尘对麒零仅仅是对使徒的呵护,对吉尔伽美什是单纯的忠诚。

麒零是银尘的使徒(七度使徒)的同时,他的真实身份是零度王爵,也就是白银祭司所制造的完美容器。因为麒零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所以在驿站中当店小二。但自从遇到了银尘,他的一切都改变了,他开始感受到被人关心的幸福,麒零非常的信赖、喜欢银尘,并且希望可以成为让银尘骄傲的使徒。

银尘虽然表面对麒零冷漠,但实际上十分的关心麒零,对麒零很好,曾为了麒零在天束幽花面前下跪。而且在银尘死的时候,麒零也不惜被白银使踩在脚底,恳求他们让他去救银尘。可见他们之间的羁绊是很深的…在郭敬明小说《临界爵迹2》中银尘的结局是死了,爵迹风津道中吉尔加美什找来没有灵魂的银尘的躯壳,让冰帝(艾欧斯)用摄魂的天赋从原来的银尘的尸体中取出灵魂,植入那个躯壳,使银尘复活。后来银尘用湮灭幻化的那七把巨枪组成黄金骑乘枪阵帮助吉尔加美什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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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余罪小说解冰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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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余罪》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张一山饰演的余罪,那么《余罪》解冰的结局是什么?解冰最后和安嘉璐在一起了吗?

解冰结局剧透

根据小说看,后面余罪和林警官的接触越来越多于初恋安安,终于最后和林警官结婚了,而且身边还不乏几个红颜知己的陪伴,栗雅芳,肖梦琪,楚慧婕。而对于安安来说她追求感情上的洁癖,所以对她比较一心一意的解冰则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与解冰的恋情也持续了好几年,虽然一直留给了余罪机会,但是两人最后还是结婚了。

这位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解冰,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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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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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火的电视剧《夏至未至》你知道结局是谁跟谁在一起了吗?让我们大结局预测一下吧。

《夏至未至》三对CP遭强拆,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早前,由傅小司和立夏,陆之昂与颜末,遇见和段桥组成的“虐狗小分队”发狗粮不停,各具特色的三对CP人气值颇高,无论是司夏间的细水长流,还是颜值夫妇的欢喜冤家,亦或是遇见段桥间的实用式爱情,不同类型的爱情模式却都能人沉浸在爱情的美好中。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起起落落,傅小司的眼疾,立夏的逃避,陆之昂的流离,让不少观众寄希望与遇见与段桥间的爱情上,但在昨晚的剧情中,这些观众的希望再次被击碎,段桥在与遇见领结婚证的路上,惨遭车祸,这对本以为能迎来欢喜大结局的情侣,却因为命运的玩弄而天各一方。《夏至未至》在电视剧中也遵从了原著中的极大落差的悲剧表现手法,一切事物濒临美好之处戛然而止,接踵而来的是生命中难以承受的苦痛,虽然段桥的结局与原著相同,但当这样的嘲真实呈现在荧屏时,还是让不少网友大呼:“虐心。”并且纷纷留言:“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是没想到看到这段还是虐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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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思美人小说莫愁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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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女结局难免让人心酸。而导致她结局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和屈原的爱情。莫愁女凭借自身才能进入楚王宫之后认识了屈原,二人可以说是一件钟情,然而这一段感情却没有一个好的结局。因为家庭背景不同,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莫愁女和屈原根本没有办法走到一起。即便屈原已经尽力去消除这些障碍,可是却没有一点效果。再加上当时的社会战乱频发,屈原又想一心报国,于是在冲破爱情障碍的道路上,二人又走上了一条更具使命的道路。

但是,楚国还是灭亡了,这让屈原看不到一丝丝希望,再加上他和莫愁女的感情飘忽不定,给屈原的心理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最终导致屈原跳江了,而屈原这一跳江的结局就直接导致了莫愁女让人心酸的结局。莫愁女在知道屈原跳江身亡后,内心十分悲痛,而失去了屈原的保护,莫愁女已经没有办法再待在楚国,因此她一人乘船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开始了飘荡的生活。《思美人》莫愁女结局难免会让人觉得惋惜,这样一位奇女子,结局竟是过上了飘泊不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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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钢铁是怎样炼成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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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是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

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终于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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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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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龙珠传奇易欢结局,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电视剧龙珠传奇除了杨紫和舒畅的演技还不错外,就属这个四角恋的故事引入关注了。以下是小编整理龙珠传奇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杨紫所饰演的李易欢喜欢康熙,康熙将雪倾城纳为妃子,雪倾城却深爱朱慈煊,朱慈煊心中独爱李易欢。而这偶像剧一样的人物关系,让人看得非常的乱,在网上曝光的电视剧结局,李易欢和雪倾城最终翻脸互撕,当然这四角恋也没有什么好的结局。

龙珠传奇易欢结局

杨紫饰演的李易欢从小在明珠谷长大,身边有一群小伙伴,一起练功一起成长。然而李易欢由于爱偷懒,到了出谷的时候,小伙伴们都出去历练了,只剩下自己在谷里长蘑菇,机灵的李易欢自然不可能安分的待在谷里,最终男扮女装逃出来游走江湖,顺带遇上小危机被男主英雄救美。初次见到皇上的李易欢被康熙的气质吸引了,,瞬间拜倒在康熙的龙袍下。

李易欢放弃仇恨

李易欢为了完成复仇大业,潜进了皇宫,与朱慈煊以兄妹相称,康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李易欢变成了自己一生挚爱的女人。在最后,李易欢放弃了仇恨,最终易欢还是决定离开皇宫,与康熙相忘于世,想记于心。而且她还说服了小伙伴们放下仇恨,不要再引发战乱而危害百姓,朱慈煊结局应该也是放弃复仇了,雪倾城最终应该会离宫和朱慈煊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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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夏至未至小说番外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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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是郭敬明写的一部小说,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正在热播,不过郭敬明的小说结局一般都很悲惨,那么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呢?傅小司立夏结局在一起了吗?据说夏至未至还有大团圆的番外也被网友扒出

电视剧《夏至未至》里,傅小司结局注定悲剧,这样的结局令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然而,有网友透露,在《夏至未至》傅小司番外中,会有另一种结局,而且这个结局相对比较圆满幸福,更受观众所喜爱。在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中,结局会是怎样的呢?

夏至未至中傅小司番外,傅小司后悔没有找立夏留下终身遗憾?原著中,傅小司花了很长时间去寻找立夏,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两人终于碰面……“小司,过了这一夜我就身为人妻了。”刚刚还紧紧抓住立夏的手突然松开了。那是一种绝望更是一种无奈。

傅小司将头深深埋在两膝间,似有似无的抽噎声一下一下的撞击着她的身心再也忍受不了了。

“别走,求求你,好不好!”

“小司,别闹了今天是我的新婚之夜。你该祝福我。”

“立夏,我已经失去了陆之昂。我不想再失去你。如果连你也要离开我,我觉得再没什么好让我留恋``````”很长的沉默。

“``````祝福你,再见。或许再也不见”傅小司站起身,回头。落寞的身影,沉重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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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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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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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琅琊榜小说林殊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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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电视剧收官了,说好的林殊不会死的,到最后却死了,而之前爆料的彩蛋呢》也没有了。《琅琊榜》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都把网友虐得不要不要的。

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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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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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对于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大家应该是比较熟悉了,那么小说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霸王别姬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终于看到了李碧华原著的小说《霸王别姬》,不知为何,先看了结尾。结尾和电影很不一样,地点在香港,程蝶衣做为艺术指导出访香港演出,早先偷渡到这里的段小楼路过戏院,忽见“程蝶衣”三个字,恍如隔世。两位老人相间,本想见到的是昔日的容颜,而出现的却是岁月的疤痕。在坦诚相见的浴池中,不经意间提到的菊仙,段小楼道出了藏于心底多年的话“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你不要怪我!”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师兄何尝不知道师弟的满腔情意。而此时的蝶衣宁可不要醒来,他提议再一起唱一遍《霸王别姬》。戏至高潮出,蝶衣挥剑自刎,然而他没有死,死的是蝶衣心中的虞姬。最后蝶衣回了内地,我想他不会在唱虞姬了;小楼留在了香港,他想去找和蝶衣共浴的连德池,那里竟然也改成了“芬兰浴”。

电影的结局很残酷,但它以真实的死亡升华了蝶衣“从一而终”的信念。小说的结局很真实,但它残酷的将蝶衣的情梦撕破了。两种结局对小楼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霸王是被爱的,在霸王的心中除了虞姬还有山河。而无论怎样的结局对蝶衣而言都是悲剧性的,因为他的生命是属于爱情的,而他的爱情是属于霸王的,没有了霸王,生和死即没有了区别。若我是蝶衣,我宁愿选择电影的结局,做一次真正的虞姬,让生命就此终结在舞台上,戏服里,霸王的臂挽间。但我还是我,现实中的我偷生已是一种习惯,一如小楼的选择。

霸王是现实的,虞姬是梦想的,所以当霸王别姬时,总是虞姬死在前面。

分段剧情

1、京剧院的程蝶衣和段小楼两个师兄弟在历经沧桑后来到剧院准备排练《霸王别姬》。伴随着京剧的前奏开启,镜头回转,时间回到了1924年。这时的的程蝶衣还叫小豆子,段小楼还叫小石头。小豆子的母亲艳红是个,这天她带着小豆子上街看戏,小豆子看的非常入迷。艳红觉得小豆子跟着自己没有前途,于是打算把小豆子送到戏班学戏。

2、艳红带着小豆子来到教戏的地方,希望让关师傅收下小豆子,可是关师傅嫌弃小豆子天生六指,不肯收。艳红狠心为了儿子,便切下了儿子的第六根手指,终于小豆子得以拜师。戏班里的师兄弟们因为小豆子的娘是而欺负小豆子,只有大师兄小石头照顾他对他好。[2]

3、戏班里的训练非常严格,听着师傅“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的说法,小豆子一直忍受着训练的痛苦。这天大师兄小石头被师傅罚在寒冷的院子里练功,小豆子看着十分心疼。小石头受完惩罚后刚一走进房间,小豆子就为他披上了暖和的被子,两人的关系开始升温。

4、小豆子唱戏的时候总是记不住词,把“我本是女娇娥”这句词唱成“我本是男儿郎”,被师傅毒打。小石头看着小豆子被打得可怜,嘱咐他下次千万不要再唱错了。这天师兄弟们在院子里聊天,大家说着要是唱戏成了角就天天有冰糖葫芦吃。

5、受不了师傅毒打的小豆子和小赖子偷偷从戏班跑了出来,正好看到了一个成角的戏子被大家簇拥来到戏院,小豆子和小赖子也跟着人群溜进戏院里看角儿表演。小赖子被震撼,他看着台上的角儿哭着说:“我什么时候才能成角儿啊,他们怎么成的角儿啊,得挨多少打啊”。小豆子也看哭了,他终于意识到想要成功就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

6、想要成为角的小豆子决定回到师傅那里继续学戏。师傅认为小石头作为大师哥没有看管好师弟,让小豆子逃跑了,正在毒打小石头。小豆子见了,对师傅说逃跑是自己的主意,让师傅不要再打师哥小石头了。于是师傅开始惩罚小豆子,而小石头看着小豆子挨打,竟然拿起棍子反抗,不让师傅伤害小豆子。

7、戏院老板来到关师傅的戏班挑人,看中了小豆子。试戏时的小豆子给戏院老板唱戏时又把“我本是女娇娥”唱成了“我本是男儿郎”搞砸了自己的前途。小石头恨铁不成钢,竟然把烟袋的铁嘴放进小豆子嘴里烫舌头,让他记住教训不要再唱错了。终于小豆子再也没有唱错戏文,之后小豆子与小石头登台了,一曲《霸王别姬》博得了满堂彩。

8、在台下看戏的老太监张公公看上了小豆子,演完戏的小豆子被带到张公公面前,张公公要求小豆子当着自己的面脱裤子撒尿,小豆子被吓到了不敢拒绝,随后小豆子被变态的老太监了。从老太监处出来的小豆子在大街上捡到了一个弃婴,带回去收养,没想到这个弃婴却成为了日后的祸根。

9、几年后,小豆子改艺名为程蝶衣,小石头改艺名为段小楼。两人因为合唱《霸王别姬》名震京师。两人同台演出时,把楚霸王和虞姬之间的情感演绎的淋漓尽致。袁世卿又名袁四爷,是官僚子弟,这天他来到了戏院捧场,看上了饰演虞姬的程蝶衣。

10、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已经超越师兄弟的情感,就像虞姬对楚霸王一样——从一而终,而段小楼却一直把程蝶衣当弟弟看待。两人在后台休息时,袁四爷到后台看望程蝶衣,并送出了贵重的发饰作为见面礼。袁四爷称赞程蝶衣,说看着他还以为是虞姬在世了。

11、段小楼来到妓院看望自己的情人菊仙,老鸨谎称菊仙不在,其实菊仙在楼上接客。楼上的菊仙被无耻客人侮辱,她不堪忍受,威胁客人说自己要跳下去。这时菊仙看到了楼下的段小楼,她奋身一跃跳下楼,正好跳到了段小楼怀里。楼上的无耻客人追到楼下,威胁段小楼不要护着菊仙,不然就要揍他。

12、段小楼为了保护可怜的菊仙,对无耻客人谎称当天是自己和菊仙定亲的大喜日子,段小楼为菊仙出头的事情被程蝶衣知道了,蝶衣心生嫉妒,他生气的对段小楼说不要忘记师傅的嘱托,两个人要从一而终,在一起唱戏唱一辈子。可是大大咧咧的师兄并不放在心上。

13、菊仙把自己攒的一切都交给老鸨,为自己赎身。她决定嫁给段小楼。菊仙来到段小楼所在的后台,谎称妓院不留定过亲的人,又问段小楼当日在妓院说的定亲是不是真的。段小楼被菊仙感动,决定迎娶菊仙。程蝶衣看到了,非常不开心。

14、段小楼让程蝶衣喊菊仙做嫂子,程蝶衣不肯。段小楼不明白程蝶衣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可理喻,生气的带着菊仙离开了后台。程蝶衣悲伤欲绝,恰逢袁四爷又来邀请他,于是伤了心的程蝶衣赴了袁四爷的约。程蝶衣在袁四爷处看到了老太监张公公的旧物宝剑,袁四爷看出程蝶衣喜欢,把剑送给了他。

15、程蝶衣从袁四爷处回到家,正赶上段小楼和菊仙的订婚宴,程蝶衣看着心爱的师哥竟然真的和菊仙定亲,感到万念俱灰,他决心离开师哥,便对段小楼说:“师哥,以后你唱你的,我唱我的”。此时的北平城,被日本人攻陷了。

16、一天,日本兵闯进了剧院,一个日本兵走进后台穿起了段小楼的戏服,小楼不堪忍受打了人,被日本兵关了起来。日本兵威胁程蝶衣去唱戏,不然不就不放段小楼。菊仙来求程蝶衣救段小楼,她承诺如果段小楼得救,自己就离开段小楼回妓院去。于是程蝶衣同意了。

17、程蝶衣为日本人唱了《牡丹亭》,段小楼在程蝶衣唱完戏后被放出。程蝶衣告诉段小楼说日本人中有个叫青木的懂戏,可是段小楼误会蝶衣归顺了日本人,给了蝶衣一巴掌后愤然离去。两人彻底决裂了。菊仙没有履行当日离开段小楼的诺言,嫁给了段小楼。并且菊仙要求段小楼跟自己好好过日子,不许再唱戏。

18、伤心地程蝶衣再一次接受了袁四爷的邀请,他在为袁四爷画脸时想起了自己的师兄,哑然失笑。和师兄分开之后的程蝶衣日渐堕落抽起了。一天,师傅叫程蝶衣和段小楼一起回戏班看自己。师傅对于他们俩分开的事儿耿耿于怀,并大打出手。

19、段小楼看着师傅鞭打程蝶衣,他不忍心,便对师傅说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让师傅不要打蝶衣,来打自己。二人斗气,被师傅教训要他们和好,菊仙却出来阻挠,并且暗示蝶衣在吸食,问做师傅的管不管,隐晦地表达了师傅偏心,这惹狂了段小楼,要打菊仙,,菊仙气急说出自己已有身孕,跑了出去。

20、后来师傅猝死,蝶衣和段小楼两人在师傅的戏班看到了蝶衣多年前带回来戏班的弃婴小四,看着小四要成角的坚韧意志,两人绝定收养他并且好好培养。此时,日本人投降,北平城变成了的天下。官兵来到戏院闹事,段小楼为了保护程蝶衣被士兵围打,菊仙跑过来保护小楼,可是不幸被打伤,孩子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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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解密小说容金珍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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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小说剧透的结局来看,容金珍的结局是一个悲剧,完成了任务的他没想到却疯了。不过从电视剧来看应该有所改编,现在的剧情人物也有所不一样,期待容金珍结局与小说不一样。

《解密》小说当中人物关系很复杂,男主角容金珍、沈鱼儿、翟莉之间也是三角恋。但小说剧情非常的虐心,尽管容金珍和沈鱼儿看上去很般配,沈鱼儿喜欢他,并且愿意为了她默默付出,不过最后的结局却是悲剧。

容金珍并不是真的喜欢她,他另有所爱喜欢翟莉,而一心痴情的沈鱼儿选择终身不嫁。而容金珍和翟莉也是一对cp。

和沈鱼儿不同的是翟莉一开始并不喜欢容金珍,还处处和他作对,两个人是在革命当中产生了感情,最终翟莉爱上了容金珍。容金珍和翟莉像是一对欢喜冤家,感情一步一步加深的。而《解密》小说结局容金珍当然和翟莉在一起了。

《解密》小说各个人物最后的结局——容金珍和翟莉在一起

容金珍爱的是谁一直很受关注,一个是勇敢个性的翟莉,一个是温柔妩媚的沈鱼儿,面对两个女人的爱,有些呆萌的容金珍会选谁?

虽然又是三角恋,不过故事最后的结局还是让人期待滴,《解密》小说当中容金珍最后选了翟莉,所以电视剧版的的结局不出意外,两人应该是在一起了。

沈鱼儿、翟莉和容金珍的三角恋成为《解密》小说当中的一大看点,不过最后沈鱼儿还是成为了炮灰,容金珍爱的是翟莉,最后沈鱼儿的痴情还是没有打动他,不过这个人物非常的痴情,最后还是为爱终身不嫁

《解密》剧中安能为了完成任务牺牲了,而容金珍最后和翟莉走到了一起,所以最后的故事是笑中带泪,还算圆满的。

解密安能喜欢翟莉吗?

翟莉之所以能够进入到701,完全是因为安能的赏识,在被安能带入到701之后,一直对翟莉关照有加,不过,在翟莉的心目中,安能一直就是自己的兄长,即便是事业上非常的有帮助,那也是师生之情。而对安能来说,翟莉也只是自己找到的一个天才而已,除了像妹妹一样的爱护她之外没有其他的非分之想,所以,安能应该是不喜欢翟莉的。

解密安能结局是什么?安能死了吗?

36岁,701行动处副处长。心胸阔达,温情善良。安能身为行动处的副处长,对于任务和行动的执行能力和分析能力都算是非常厉害的,而且多次深处险境都能够化险为夷,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有魄力,有智慧又有胆识的男人。后来安能在与敌特交火过程中,为保护计算机而牺牲。

而由于安能的离世,让翟莉产生仇恨与容金珍水火不融,对于翟莉来说,安能是她亦兄亦父的人,更是安能把她带进了701这个组织,解密安能喜欢翟莉,每次执行任务,安能都会写遗书,而这些信都是给翟莉的。翟莉她对安能的感情如父如兄,所以当容金珍出现时,安能对容金珍的特别照顾,从而导致了翟莉处处针对容金珍。安能死后却与容金珍培养出不同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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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寻秦记小说善柔结局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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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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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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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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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凰权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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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老皇帝的是宁弈,要杀宁弈皇帝的先是凤知微,当然这是局,她的目的并不在此。我认为你说的是再后面的的黑衣人吧?那应该是顾小呆,应该是要宁弈去找凤知微,因为在此之前宁弈问凤知微怎样才能再一起,凤知微的意思是要赎罪才能在一起。这又要说到为什么要赎罪?因为凤知微不停脚步要复国的原因是她娘火凤将军是遗言,有此遗言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凤晧其实是她亲儿子,如果知道了就不会拿他的命布一个这样的局。所以在凤知微知道山上根本就没有所以的秋明缨孩子的骨灰时,才会这么激动。只不过是血浮屠宗主当年的一个欺骗。 由此我们再联想回来,如果没有这个欺骗,就不会坚定了秋明缨的复国决心,就不会逼知微立誓,也不会有后来的与宁弈公争天下,更不会有因此带来的百姓伤亡以及他们爱或不爱的那些人的死去。 因此凤知微认为自己也许是罪人,如果她还和宁弈在一起享福,就良心不安。所以他们没在一起。 当宁弈问凤知微如何赎罪时,她好像是回答死亡。所以在前面女帝和宁弈(主要是他叫什么帝我忘了,也许是你说的凤翔帝?)最后一场对决中她好像是掉下城墙死掉了。 后来顾小呆来刺杀宁弈,就是你问的杀宁弈的人,他只不过是给宁弈一个“死亡”的机会而已,凤知微“死”了,宁弈也“死”了,他们都赎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们才在一起,也就是在番外中。 当然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凤知微是没有死的,大结局最后的一幕在他们又相遇了。 ps:这里是吐槽,这样的男女主角在一起比那些玛丽苏文的各种狗血要好上几万倍啊,老大的文的布局不是盖的,仔细看应该能找到各种主线复线的。好了,我答完了,打字打到手软。由于我是看实体书的,不知道和网络的有没有什么差别,就这样了。老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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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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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讲述的是耿耿和余淮之间的种种故事,那么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尤其来了解一下吧,欢迎阅读!

《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讲的是耿耿和余淮在多年之后再一起相遇,然后回想起当年的时光,可谓是感慨万千,曾经的误会也解除了,所以最后小说结局应该是喜剧的。

不过,在《最好的我们》电视剧最后,不知道会不会沿用小说的这一结局。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不枉我耿耿于怀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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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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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从小到大因为出众的外貌被封为校花,身边总是不乏各种男生的追求,全校的男生几乎有一半都在暗恋明恋着刘婷。刘婷是美术生,一直在坚持学画画,梦想着考入理想中的美术院校,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刘婷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并且一直在为此坚持着。

肖小军,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同学眼中的小霸王,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肖小军对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并且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两人在彼此的接触中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郭海兵,剧中男二,同时也是肖小军昔日的好哥们,兄弟俩爱上了同一个女人,郭海兵一直都对刘婷一直穷追不舍。为了刘婷,可以一改往日的小混混面貌,发奋刻苦,努力学习只为了博得女神刘婷的青睐。只可惜的是,刘婷自始至终心思都没有在郭海兵的身上,哪怕最后嫁给了郭海兵,心里还是惦念着肖小军。

韩露,整部剧中最悲情的一个人物角色,同时也是女主刘婷的好闺蜜,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性格不同于刘婷的温柔大方,韩露直率洒脱,敢爱敢恨,一直深爱着肖小军。为了得到肖小军最后与好姐妹刘婷也撕破了脸。

令学生家长都头疼的叛逆学生肖小军对学校里公认的学霸校花刘婷一见钟情。肖小军身上洋溢着青春狂野的气息,勇敢无所畏惧,成功地吸引了乖乖女刘婷的注意力,两人最终展开了一场火辣辣的热恋。

同时肖小军的好哥们郭海兵也爱上了刘婷,两人在发现对方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女人之后,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开始产生了缝隙,再后来的一次矛盾中,两人最终爆发了起来,为了刘婷大打出手,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而刘婷的好姐妹韩露呢,一直钟情于肖小军,毫不掩饰对肖小军的爱意。甚至于在发现肖小军爱的是自己的好姐妹刘婷的时候,为了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还强求刘婷退出这场错乱的三角关系。是个敢爱敢恨,为了得到肖小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刘婷和肖小军这对两情相悦的苦命鸳鸯最终因为家里上一辈的恩怨被硬生生的拆散了,两人带着对彼此的牵挂在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再次相遇,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截然不同,有了很大的悬殊。

肖小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想要在社会上混出来个人样,从给人当司机开始做起,两个人多年以后的初次邂逅,就是在肖小军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肖小军深知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根本配不上刘婷,不能给刘婷物质上的保障和依靠,肖小军虽然内心还深爱的刘婷,但是肖小军还是违心的拒绝了刘婷的主动示爱。

直到肖小军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混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肖小军想要找回刘婷的时候,刘婷已经成为郭海兵的妻子了。郭海兵在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一直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变的暴戾,患得患失,对刘婷的态度忽冷忽热,甚至于还对刘婷动用家暴。刘婷最后忍无可忍,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肖小军和郭海兵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两人为了刘婷拳打脚踢。郭海兵因为得不到刘婷的心,变得丧心病狂,想尽一切办法要毁掉肖小军和刘婷,变的麻木不仁,成了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了。

郭海兵为了自己心中的邪念,最终还是把自己给毁了。而肖小军和刘婷两个人之间再没有牵绊,两人最终确定了彼此的爱意,最后结局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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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剧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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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锐的这声吼叫让哨兵们都跑了出来手里紧紧抓着抵着肩膀的95自动步枪,随即脚步都停下了。他们惊讶地看着林副大队长抱着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旋转着,笑着哭着。

“徐睫——我可等你回来了!”林锐紧紧抱住她,“这次你不走了吧?”

“我不走了。”徐睫笑着流泪。

“她退出一线了。”王斌一脸坏笑,“按照我们的规定,她应该被妥善安排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部里面考虑再三,可能还没有比特种部队更安全的。——当然,是在我的建议下。”

“什么你的建议,是征求我的意见以后…”徐睫笑着说。

“啊——”林锐不顾徐睫的尖叫横抱起来她高喊,“徐睫,我们结婚吧——”

哨兵们都惊了,然后发出哄笑。

林锐抱着在挣扎的徐睫就往大队里面跑:“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旅长!”

哨兵们想拦,但是互相看看都算了。王斌拿出警官证晃了一下,他们就都笑着看抱着女孩跑过去的林副大队长。

王斌苦笑:“我早说过——你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直升机在空中飞翔,后门已经拆掉。舱里站着背着伞包的战士们,他们都看着面对他们站着的大队长张雷上校。

“翼伞的跳伞不是那么简单的。”张雷强调,“你们都是第一次跳翼伞,现在我先来做个示范。”

“张大队,找你的。”驾驶舱开了,机长探头说。

张雷走过去戴上耳机:“我是闪电,讲。”

“闪电,我是利剑。你现在听我命令,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重复一遍,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完毕。”刘晓飞的声音从电台里面传来。

“我不明白。”

“重复我的命令。”

“目标——着陆场正中的一辆伞兵突击车。”张雷重复。

“好,你现在可以开始。”刘晓飞有笑声,“如果拿不出来你的手段,跳错了位置,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张雷很纳闷,但是还是摘下耳机戴上伞盔走到舱门口。

刘晓飞坐在伞兵突击车的驾驶座上点着一支烟,抬头看天空。

一个黑影跳出舱门。

张雷在空中看见了那辆伞兵突击车,他默默数着秒数,打开背后的翼伞主伞。红白相间的翼伞一下子打开,他在空中调整方向直接就奔向伞兵突击车。他的技术很好,风速也不大,所以距离伞兵突击车越来越近。

“哪儿那么容易?”刘晓飞坏笑着倒车。

张雷撑开翼伞追逐着伞兵车。

一只白皙的手拉了伞兵突击车的手闸,伞兵突击车一下子停住了。刘晓飞笑着转过脸:“我操!果然是一夜夫妻百日恩啊!”

张雷的双脚稳稳落在伞兵突击车的前鼻子上,翼伞飘落在他身后。他敏捷解开伞扣:“刘晓飞你搞什么名堂?!”

刘芳芳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站起来,眼中流着热泪。

张雷睁大眼睛。

“张雷…”刘芳芳含着热泪。

张雷一下子彻底解开背上的伞扑到车前玻璃上抱住刘芳芳。

“我回来了…”刘芳芳哭着说。

“我爱你。”

张雷的嘴唇覆盖在她的嘴唇上。

“*,老子不当电灯泡。”刘晓飞跳下车跑了,回头喊:“我说,这个干爹我当定了!”

“干爹?”张雷转头看刘晓飞的背影。

“拉姆措尿了!”

张雷抬头看去,刘勇军抱着一个孩子在着陆场旁边着急地喊。

刘芳芳立即要跑过去,张雷一把拉住她:“我的孩子?”

“还能是谁的?!”刘芳芳含着泪就要抽他,张雷挡住了。

“我的孩子?!”张雷高喊着。

“你放开我,拉姆措尿了!”刘芳芳着急地说。

张雷敏捷地翻身到驾驶座位上,利索地发动突击车。突击车极其麻利地原地掉头,直接就冲向刘勇军。

吱——

张雷飞身跳过车前玻璃,踩着车头就过去了。

“我的孩子?”张雷含着眼泪慢慢接过拉姆措,吻着她娇嫩的脸蛋,抚摸着她衣服胸口的闪电利剑标志。

刘芳芳走过来,手放在张雷肩膀上。张雷一把抱住妻子和孩子:“你们都是我的,谁也不许走了…”

“我说了你先写报告!”雷克明好不容易才把林锐按在沙发上转身拿起钢笔,“好,我签字——你告诉我签哪儿?”

徐睫红着脸站在边上:“雷旅长,您别介意,林锐就这个脾气。”

“我介意什么啊?”雷克明拿着钢笔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过凡事都得有个程序不是?你没报告我怎么签字啊?”

王斌在一边乐了,看林锐脸红脖子粗就捂住嘴咳嗽两声。

“我这儿有纸笔,你就跟这儿写吧。”雷克明苦笑。

林锐稳定一下自己,从胸口的兜里取出一个信封打开。

徐睫睁大眼睛诧异地看着他。

林锐慢慢抽出一个叠好的信纸打开,摊在雷克明办公桌上。

雷克明看着结婚报告:“好你个林锐啊!怎么你未卜先知啊?“

“我每个月都写。”林锐说。

徐睫眼中涌出热泪。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的朱丽叶。”林锐转向徐睫用英语说。

雷克明二话不说当即签字。

“林锐——”徐睫哭喊着抱住林锐。

头发几乎全白的萧琴坐在沙发上看照片,满茶几都是照片。她拿着放大镜在一张一张看,都是刘勇军个人照片和全家的合影。

有车声,萧琴没有起身。

门铃响,她很奇怪地抬头:“小岳啊,去看看是谁?”

小岳开门,惊喜地:“芳芳姐!”

萧琴一下子站起来,腿都软了往门口跑。她摔倒在门口,向着门口伸出手老泪纵横。

“妈——”刘芳芳跑过来抱住萧琴。

萧琴张着嘴说不出话,流着眼泪抚摸女儿的脸。

张雷抱着拉姆措站在后面不说话。

萧琴转向张雷,急促地呼吸着跪起来磕头。刘芳芳抱住萧琴哭喊着:“妈——”

“我有罪…”萧琴哭着喊出来,“你们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张雷低下头,萧琴看见拉姆措伸出双手。张雷低头把拉姆措给她,萧琴抚摸着拉姆措的脸亲吻着,她哆嗦着站起来拉着刘芳芳进来。刘芳芳看见满桌子的照片流着眼泪,萧琴把拉姆措给她,自己颤抖着打开身边的柜子。

里面都是小孩衣服。

萧琴拿出一件来比着拉姆措,不合适,赶紧又拿出一件来。正好,她笑了,给拉姆措穿着衣服。

张雷掉开自己的脸,不让眼泪掉下来。

“妈!”刘芳芳抱住萧琴哭着说,“这么多天,你都在看照片做衣服?”

“让我赎罪吧,芳芳…”萧琴抱着拉姆措拉着女儿,“让我赎罪吧,不要不给我机会…”

刘芳芳转向张雷,张雷不说话摘下军帽长叹一口气:“杀人不过头点地…过去了…”

萧琴大哭一声对着张雷跪下,张雷急忙拉住她。萧琴看着张雷老泪纵横,哭得说不出话。

刘勇军慢慢走进来,看着萧琴。

“老刘,我有罪啊…”萧琴又要跪下,刘芳芳和张雷急忙架住她。

“你给我机会…”萧琴拼命想往下跪,“给我最后一次机会啊,我想赎罪…”

刘勇军看着曾经年轻丰韵的妻子已经彻底失去了魂魄,不说话。

萧琴挣脱张雷和刘芳芳,跪在刘勇军跟前张大嘴却哭不出声音。

刘勇军不看她,萧琴绝望地低下头。

一只粗糙的手抚摸在她的头顶,萧琴抬头抱住这只手哭起来。

“哇——”拉姆措哭起来。

“又尿了!”刘芳芳抱着孩子喊,“张雷赶紧去车上拿尿布!”

“这里有这里有!”萧琴跑向柜子,打开翻出一厚沓做好的尿布,“我都准备好了…”

张雷和刘勇军站在门口,看着萧琴和刘芳芳忙活着。

小岳小心地站在刘勇军身后:“首长,给您和张大队长也备饭吧?”

张雷看刘勇军,刘勇军长叹一口气:“可以。”

“是!”小岳兴奋地跑向厨房。

军区总院的草坪上,小兵兵苦着脸被陈勇拉着练马步:“爸爸,我不想学武术…”

“屁话!”陈勇脸一黑,“当兵的哪儿有不练武的?”

“我没当兵呢!”小兵兵说,“我才7岁!”

“生在兵家,就是当兵的!”陈勇黑着脸,“给我练!”

“妈——”小兵兵转向正坐在草坪上在打毛衣的方子君,“你看爸爸!”

方子君苦笑:“你爸爸那是把你当少林小和尚了!陈勇!”

“到!”陈勇转身立正。

“你几岁开始学武的?”方子君问。

“8岁!”陈勇说。

“那兵兵八岁开始练,现在休息。”方子君头也不抬继续打毛衣,守着旁边的婴儿车。婴儿车里面是个还在学步的女孩,呀呀叫着。

“妈妈真好!”小兵兵被解放了,跑向方子君从背后抱住妈妈撒娇。

陈勇无奈苦笑。

张雷和刘芳芳抱着拉姆措站在草坪上,方子君抬起头逗女孩,看见他们俩站起来。

“芳芳!张雷!”方子君惊喜地笑。

陈勇也笑了:“芳芳回来了?!”

“张叔叔!”小兵兵飞跑过去,“我要跟你坐直升机!”

张雷把小兵兵抱起来:“坐直升机啊——嗖嗖——”他把小兵兵扔起来,小兵兵欢快地笑着:“不够高!再高!”

方子君走到刘芳芳跟前,惊喜地看着拉姆措:“这是你们的孩子?”

“女孩,八个月了。”刘芳芳笑着说。

方子君抱过来:“兵兵,来见见妹妹!”

“又一个妹妹啊!”小兵兵从张雷肩膀跳下来,“这是小妹妹,那是大妹妹!”

“小雨的孩子?”刘芳芳眼睛一亮。

“嗯。”方子君点头。

刘芳芳走过去抱起这个女孩:“真漂亮,和小雨一样!”

“这下我们三姊妹的孩子都齐了啊!”方子君笑。

“多快啊。”陈勇看着三个孩子感叹。

张雷点头:“是。”

“好像都在昨天一样,也好像在上个世纪。”陈勇感叹。

“本来就是上个世纪的事情啊!”张雷一拍他肩膀,“陈大队长!你过糊涂了啊?”

林锐和徐睫手拉手跑过来:“哟!你们都在啊,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不用介绍!”陈勇一挥手,“我知道是谁?”

徐睫一阵紧张,看林锐。林锐也纳闷:“我没跟你们说过啊?”

“你睡觉老念叨,海训住一个帐篷晚上也叫人家名字!”陈勇指着徐睫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姓朱,叫朱丽叶!对吧?”

徐睫哈哈大笑,其他人反应过来也哈哈大笑。

“我说的不对啊?”陈勇纳闷,“你晚上是叫这个名字啊?”

“对对对!”方子君擦着笑出来的眼泪,“走吧,都来齐了我们去看小雨!”

几个人抱着孩子走到病房门口,从观察窗看见刘晓飞坐在病床前。方子君示意大家安静,拉到一边:“他们见一面也很不容易,我们等会再进去吧。”

刘晓飞笑着坐在小雨床头:“小雨,你又漂亮了。”

何小雨静静躺在病床上,脸上似乎有笑容。

“医生说你情况很好。”刘晓飞握着着何小雨的手,“你要安心养伤,很快你就会恢复的。”

何小雨的眉毛动了一下。

“看,你现在眉毛会动了,手指也能动了。”刘晓飞抚摸着妻子的脸,“他们都说你很快会好起来的。”

何小雨的食指在刘晓飞手心里轻轻滑动着。

刘晓飞吻着妻子的手:“小雪会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

一滴眼泪流出何小雨紧闭的眼睛。

“我给你唱首歌儿吧。”刘晓飞擦去妻子的眼泪,“我知道我唱得不好听,不过你肯定喜欢。”

他吻了妻子的眼睛一下:“是你最喜欢的那首《闪亮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的闪亮的日子…”

刘晓飞轻轻咳嗽两声,缓缓开始唱: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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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男人战争小说结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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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邱仲成和余曼歪曲事实的举报和诬告,许桥没有退却,在商州党政干部特别会上,许桥没有准备讲稿,他看着台下那些充满各种表情的脸,平静地跟他们的目光对视。“一些党的干部,对权力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错误,因而在权力的舞台上,独见一群群的政客。他们脑满肠肥,满口套话,满脑子如何迎合领导意图与党的方针,把权力的舞台当成一个名利场,一个攀岩俱乐部。为了能攀到顶端,摘取荣华富贵,封妻荫子,他们不惜把自己变成奴才和小人。我们新时期的政府官员,我们新型的政治家不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应该积极向上,做人民的公仆,还原‘国家干部’这4个字本来的含义,真正地,为人民服务。”

许桥做了最坏的准备,他以为在这场男人战争中,自己会一败涂地。他没想到省委领导却洞察真像,给予了他公正的评价。省委书记召见了许桥,赞许地拍拍许桥的肩:“我很高兴你拒绝一些利益集团的诱惑。你为我们共产党员赢得了尊严,不仅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共产党员都是不会被金钱和美色击倒,被任何利益集团收买,充当他们的凶手,成为人民的敌人的。我代表西川省委,谢谢你。”

从省委大楼出来,许桥知道,自己永远都会面对现实,永远都会忠于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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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

全文共 12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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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蜗居小说原版结局,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欢迎阅读。

第二天一大早,宋没去上班,直接去了海藻那里。海藻还在睡觉。保姆在厅里打扫卫生。宋思明进屋后对保姆说:“阿姨,麻烦你去附近超市给我买这些回来。”说完递给保姆一张清单。保姆出去了。

宋思明悄悄走进卧室,用手指温柔地抚摸海藻的脸庞,海藻眯着眼开始笑了,睁开眼睛,忽闪忽闪长睫毛,吻了吻宋的手指。

宋思明说:“海藻,你躺着,听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可能要出个长差,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里有一张存单和一张身份证,密码是你的生日。你留着,任何时候有需要,就用这笔钱。”

海藻眯缝着眼,温柔地说:“你去哪儿?带着我一块儿。我不要一个人呆着。”

宋用手指在她的脸蛋上划着弧线说:“我暂时不走,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了。所以,先放在你这里交代清楚,免得你遇到问题抓瞎。你记着,这笔钱,是你和孩子未来生活的费用,你要保管好,不要乱花,要有计划。无论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问你要这笔钱,你都不要拿出来。这笔钱,别人是追查不到的。这个身份证与我们都毫无瓜葛,会很安全。记住,任何人问你要,你都不要拿出来,听见了吗?”

海藻有些疑惑了,觉得这话听得怪怪的。“你什么意思?你不是说会照顾我们母子一辈子吗?那现在干吗把未来的钱都给我们?”说完坐起来打开存折一看,吓得捂上嘴巴:“啊!这么多!你!你!你肯定有事儿瞒着我!我不要!你要给我说清楚。”海藻把存折塞回去。

宋依旧保持温柔到醉人的微笑,像说别人的故事一样说着自己:“是的,海藻,我很抱歉。我说过我要照顾你们。这就是我照顾你们的方式之一。我只是怕万一,也许哪天我出车祸了,也许哪天我突然发病了,没给你留下任何东西,你们怎么生活呢?这就算防患于未然吧!没事最好,有事我也放心了。”

海藻听了,抱着宋的胳膊说:“一大早的说这些,不吉利。你不会有事的。你这是新爸爸综合征,孕期紧张。”

宋不再跟她纠缠,说:“收好,不要放这里,你最好交给海萍保管。我走了。”

“你去哪儿?”

“上班。”

Mark与海萍在上课。Mark说:“我下个星期要回美国一趟,办一些事情,可能过一阵子才会回来。所以,我们的课要暂停一段。”

海萍笑笑说:“没关系。我会等你。不会把你的时间排上其他课的。”

Mark赶紧摇摇手说:“No no,我知道你现在是非常popular的老师,这个院子里,你已经赫赫有名了,等着上课的人排队。你没必要等我。我回来会另找时间跟你学的。不必担心。对了,你先生最近怎么样了?”

“他很好。他现在在做自己的生意,又可以在家带孩子,又有收入,不过越来越忙了。”

“真高兴看到你们能发展成为今天这样。对了,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现在,我想应该可以说了。其实,当初你先生的事,我告诉了宋,他想办法把你先生弄出来的。但当时他不允许我说,非要让我说是我做的。我坚持不过他。”

海萍理解地笑了笑说:“是的,我已经知道了。但我还是感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一直帮助我,陪伴我。我想,在你走以前,请你吃顿晚饭。”

Mark笑着说:“你先生一起去吗?”

“就我们俩。他要在家带孩子。”

“哦?他不会怀疑?我看上次我送你回家的时候,他的眼睛像会喷火的龙一样。”

“怕什么?一起吃晚饭,又不是一起吃早饭。”海萍诡秘一笑。

Mark哈哈大笑说:“是的,要是他看见那时候咱们一起吃早饭的样子,我就更说不清了。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背个坏名声。”

海萍也大笑起来,过后认真地握住Mark的手说:“Mark,你是正人君子,非常少见。”

海萍陪着母亲来到海藻的家。海藻一开门,看见母亲,吓得差点把门又关上。海萍妈自己推门进来,在整套房子里转了一遍,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子,这个自己曾经住过的房子,感慨万千地说:“房子,这房子啊!”

海藻跟在后面不敢出声。

海萍妈看了一圈,连厨房的冰箱都打开看过了,然后对海藻说:“要自己多保重。任何时候,你都是妈的女儿,只要妈还在,天就不会塌下来。我明天就回去了。你们姐妹俩,要互相多照应点。尤其是海萍,海藻我就交给你了。”说完叹口气迈出门去。

海萍把一包东西递给海藻说:“妈这两天做的。你收好。”

海藻赶紧进卧室,把存折拿出来,身份证也夹进去,交给海萍说:“这个,你替我保管着。有需要我会去找你。一定要保管好。”海萍低头看一眼,神色大变,但还是没说话,收进口袋里。想想觉得不踏实,又掏出来塞进衣服里面的口袋里。

“我走了,有事情给我打电话。”海萍转身去追母亲。

海藻打开包一看,是一件母亲亲手缝的肚兜和婴儿小褂儿。

Mark和海萍在一家中餐厅的落地窗前共进晚餐。Mark说:“你不知道我现在已经very China了吗?我喜欢吃中国菜,喜欢在非常喧闹的餐厅里,灯火通明,提高音量说话还听不清,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很真诚,有一种热情。”海萍笑着摇摇头说:“Mark,你是门外汉,不知其间的机密暗道。你只看到表面的繁荣却不能体会内里的辛酸。你看他们在桌上举杯换盏,谈笑风生,其实不一定就是好伙伴。你看那桌,那个女人,笑得很勉强,却又不得不敬酒,这就是中国的商场文化。你要做的生意,其实都是在饭桌上解决。办公室走的是形式而已。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功夫在诗外’。你要做的事情,要经过千回百转最终才能达成心愿。”

Mark笑着冲海萍一举杯说:“中国有许多玄妙的东西都是我们不懂的。比方说针灸,比方说谦虚。但很多东西又是世界共通的。你所说的这种商场文化,在美国也许不以吃饭喝酒的形式出现,但却也存在。和你学习这么久,我总觉得你太悲观了,你总在说自己的国家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我这个门外汉的体会完全不同。你说,你们国家虽然发展很快,但缺点和不足明显,而我却说,这个国家虽然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却充满了希望。我想,这就是东西方人的表述方法的不同。同一个意思,你们会吝于赞美,而我们会比较奔放。”

海萍笑笑说:“你不懂。中国有句话叫爱之深,责之切。这个国家因为是我的,我觉得自己对一切都负有责任,我期望她更好。我可以批评她,你不可以。如果你在我面前说,你的国家如何如何糟糕,我会掉头就走并将你拉进黑名单。所以,你不要以为我在你面前说我的祖国这样那样的缺点,我就真的觉得她不好。幸亏你不附和我,否则我们会吵起来。我们现在这样的状况,就叫统一的和谐。对了,你怎么突然要回去?”

“哦!一个朋友托我回去办点事情,另外也有些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

“大约回去多久?”

“看情况,长则半年,短则两三个月。”

“这么久!我会想念你。”

Mark大笑说:“你现在已经很美国风格了!在中国,通常女人不会说想念男人。”

海萍腼腆一笑说:“我是纯洁的想念。”

“海萍,你打算这一辈子就当中文老师吗?”

“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长远的规划?”

“我是想,等过一段时间,能不能找个投资人开一所中文学校?专门教老外中文的学校?我看目前这样的学校在中国还没有。应该是有市场的。”

“这个想法很好啊!我是建议你,要做就做个大的学校,不仅教中文,英文也教。我看,以中国这样的发展速度,很快就会与美国的大学接轨了。不久的将来,这里的高中生可以通过考试,报考美国的大学。我想,教育这块大蛋糕,利润非凡,美国没道理不赚这笔钱。以前中国的高收入阶层不多,能负担起美国大学学费的人少,出去的大多是拿奖学金,现在,我想应该有不少中国人可以负担起美国的学费了。而且,中国又是每家都一个孩子,舍得往教育里花钱。这条路,我看好!你的投资人里,算我一个!”

“啊?投资人里?我没想搞个集团啊!我就想开个以我名义命名的教室,先从小的做起。”

“呵呵,现在的生意,都要求集团化,规模化。如果能做大,还是尽量大些。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我这次回去也多方寻求一下,看有没有人愿意投资,如果有的话,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件事情运转起来了。”

“哎呀!太谢谢你了!这顿饭请的,原来最终是我收获呀!”

“你是我的老师,中国最讲究尊师了,我怎么可能让你请客?你能够赏光与我共进晚餐,不是早餐,我就已经很荣幸了,你不要与我争,等你的学校开办起来的那天,你再请我吃饭。”说完,Mark招来服务员,从钱包里抽出几张钞票递上。

陈寺福敲门进了宋思明的办公室。

“你现在到这里来干什么?没事你老实呆着。”宋思明有些恼怒。

“就是……就是有事。”

“哦?什么事?”

“呃……有一件事情,我不知道重不重要,想问一下你的意见。”

“什么事?”

“那个那个,火灾的当晚,放火的那小子把打火机落在火场了,没找到。后来案子平了,他告诉过我,但我看他都出来了,想没什么大事,就没告诉你。现在他又进去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

宋思明大怒:“你干的好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连犯罪的天赋都没有,我当初怎么选上你这个二百五!为什么不早说?!”说完立刻打电话给沈大律师:“你去打听打听关于纵火工具的事情,看当时发案的时候,公安局那边有没有找到什么。”

沈大律师果断答复:“没有。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我才做意外案件辩护的。如果有,当时我就把那东西给解决了。”

“可我现在怀疑,他们大约是找到什么新的物证了,否则怎么可能放了又抓?你能不能……”

“我这就去。”

宋思明抱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吩咐陈寺福:“你去老李那里探探话,看看有没有什么把柄落在他手里,要跑在公安局的前面。”

“可是大哥,你不是把公安那边摆平了吗?”

“那是和平时期。现在人人自危的时候,谁都想撇清干系。还有,现在办这个案子的一组,不是我们线上的了,我完全不可能介入。今天这个局面,都是你这个蠢材害的!”

“如果……如果老李那里真有什么的话,我怎么办?”

“现在你来问我怎么办?你早这么听话就好了!不惜一切代价搞到手。”

“不惜一切代价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否则你我以后就在牢里会面了。”

海藻给宋思明打电话:“你已经有好几天没来了。不要我们母子了吗?”

宋思明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等会儿给你打过去。”

海藻郁闷地放下电话。

那边,市长问:“谢行长那里需要多少钱?”

“缺口大。他不仅仅是我们调的这些。他还挪了一大笔在美股市场上做股票,在听到风声以后平仓套现了,一个大缺口没补上。”

“到底多大的缺口?”

“听说,得上20亿。”

市长一拍桌子:“胆子太大了!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我就是替他补上我们这边的3亿,那个窟窿也抹不平的。到时候一出事,他肯定得把这边给咬出来!”

宋不说话。

“你再去打探消息,看他那边情况如何?”

正说着,宋的手机响了,宋接听后一言不发,很快挂机:“谢行长被双gui了。”

市长皱着眉头一副天即将塌的表情。“你的那个陈寺福那边怎么样?”

“完全没消息。但我想,没消息就意味着坏消息。否则,应该是有消息才对。”

“呼啦啦大厦将倾啊!一步走错,全盘皆输。唉!”

“那我们现在……”

“现在……只有等着。”

“您要不给老领导打个电话,问候一声,顺便探听一下有什么风声。”

市长拿起电话拨过去,光有铃声响,没有接。

“不接。不妙啊!”

海萍给海藻去电话:“我今天有事情,不能陪你去产检,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改天?”

海藻说:“不用了,我自己去。”

“你为什么从不叫那个宋思明陪你?他要的孩子,他口口声声说负责,为什么从没见他的人影?甚至没跟我们父母有个交代?”

“姐,他这段时间很忙,没空。”

“海藻,我真替你担忧。你今天先去,我明天一早去看你。”

海藻一个人在妇幼医院的贵宾室等候产检。这里等候的人并不多,个个都挺着骄傲的大肚子,旁边有丈夫贴身呵护,只有海藻是由保姆跟着。“这是我自作自受。”海藻内心里想。她也很渴望有个男人在这种时刻特别关爱自己,每天嘘寒问暖,关心孩子的成长,并分享所有的快乐时光。可是,这个男人这段时间简直像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连声音都吝啬给予。海藻心里打鼓,他是不是反悔了?开始在找机会脱身呢?我得跟他好好谈谈。

海藻在产检过后,拨通了宋思明的电话:“检查过了,医生说,是个男孩儿,非常清楚的小鸡鸡,像个小海螺一样竖着。你高兴吗?”

电话那头的宋思明答:“高兴。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一会儿给你去电话。”

“我不要你一会儿!我完全听不出你的高兴。你在敷衍我。如果你不想要这个孩子,请你告诉我,现在还来得及!”

“别胡思乱想了,我现在有事,等会儿联络你。”

“你今天晚上,能陪陪我吗?我好孤独啊!”

“我挂了。”宋思明果断挂了电话,他的对面,坐着沈大律师,“这个案子,我接不了了,你换个人。我自己已经身陷其中。”

宋思明沉吟:“他们……对你……”

“我能感觉出。所有的角度都插不进,都是闭门羹。情况很糟糕。陈寺福那边有没有消息?”

宋点燃一支烟,像瘾君子那样猛吸几口,半晌才回:“没动静。我都不知道他现在人在哪儿,怕他要是在局子里我给他电话是自找麻烦。我随他去了。”

海藻等到夜里,都没有消息。宋思明并没有打电话来。

第二天早上,海萍带着欢欢过来,欢欢直往海藻身上扑,海藻和海萍都赶紧拦着。海萍观察着海藻说:“你脸色不好,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还肿着,是哭了还是昨天晚上没睡好?”

海藻把头转过去逗欢欢,然后说了一句:“孕期荷尔蒙作怪,情绪波动。”

“人家怀孕都高高兴兴的,你波动什么?是不是宋对你不好?”

“他怎么可能对我不好,把下半辈子要用的钱都交给我了。”

“给你钱就是对你好?他这两天来看过你没有?”

“他这段时间非常忙。”

“哼,海藻,如果我没猜错,他这是拿钱在买他后半生官路的清白。他与你是人钱两清了。你呀,不要再有什么幻想了。你有什么打算?”

海藻低头看自己已经鼓鼓的肚皮说:“我能有什么打算?我也不知道。”

海萍坐过来,抱住海藻的肩膀说:“海藻啊!你依旧很坚决地要生下这个孩子吗?尽管孩子的父亲已经打算把你们抛弃了?你不再考虑考虑?”

海藻的眼眶红了,她说:“孩子都动了,踢我呢!”

“你如果一时心慈,搞不好就把自己的一生葬送了。以后,你的眼前,每一分每一秒,你所犯下的错误都会在你眼前晃动,逃不开,挣不脱。到时候就麻烦了。”

“我再等等,等到他亲口说出他不要我的时候,我再决定。”

宋思明回到家里,家里冷清得很,妻子连电视机都没开,就坐在沙发上发呆。宋思明把包放下,转身到女儿房间里去看看。

“萱萱啊,你最近学习如何?”

“爸爸,你一张口就是我学习如何学习如何,你难道没话跟我说了吗?”

“是啊!你这么一说,我也才觉察到,我与你平时沟通得太少了,以至于和你的谈话只有寥寥几句,除此以外,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是你感兴趣的,什么是你爱听的。那么,你愿意跟爸爸说说,你喜欢什么吗?”

萱萱人精似的叹口气说:“我也觉得跟你沟通有障碍。你要么不跟我说话,一说就得袒露心扉。要说我的兴趣爱好呢,过程非常漫长而复杂,你肯定坐不下来听。要说我感兴趣的呢,你又不感兴趣。何必勉强我们俩在这硬坐着呢?你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

宋思明有些难过,女儿已经离自己这么远了,而自己竟没有发现。

“萱萱呀,爸爸的失误,工作太忙了,忽略了你的成长。而时间一旦过去了,是无法弥补的。爸爸希望你,无论将来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坚强。无论周围的人说什么,怎么看你,你都要相信自己。没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也许,爸爸不能带给你荣耀,但是凭你自己的努力,你可以争取到荣耀。你这一生道路还很漫长。爸爸希望你不要迷失了自己,要把握自己,不受外界干扰,走自己选择的道路,并坚持到底。明白吗?”

“爸爸,你这话说的,怎么像临别赠言啊!等以后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再教导我也不迟。”

“我是怕,也许以后等你需要爸爸帮助的时候,爸爸帮不了你。所以……”

“我不会运气这么差吧?你帮人办事都帮一辈子了,轮到自己女儿的时候,你就帮不了了?去睡吧你!我还要做功课呢!”女儿开始把宋思明往外轰。

陈寺福突然给宋思明打了个电话:“如果我猜得没错,打火机应该在老李手里。我问他话的时候,他心虚到不敢看我的眼。TNND,所有的好处他都得到了,还留这一手,想以后讹诈?大哥,看样子,他是不会主动交给我们了,怎么办?”

宋思明正在某会议厅,原本是不该接电话的,一看是陈,忍不住就打开了,听完陈的话,答非所问地说:“我时间很紧,不能送你,你就自己去吧!注意安全。”

陈寺福掐了手里的烟,站在小区的拐角盯着四楼老李家的阳台看:“他妈的,早知道今天要穿墙入室,把那套一楼的给他就好了!”

夜里,陈寺福爬上六楼,掀开顶楼的盖子,爬上去,找到老李家的位置,下脚试探了一下,觉得不稳妥,又轻轻敲了敲下水管,恶狠狠地嘀咕一句:“房子啊,真不能自己造。要是不是自己选的材料,也不至于这么后怕了。早知道今天要爬这管子,当初选个最结实的该多好!TNND,没害上别人却害了自己。希望明天早上不要被人发现自己冰冷地躺在一楼的地面上。”拴了根绳子在七楼顶的钩子上和自己的腰间,轻轻蹭着水管往下爬。

海萍推推苏淳说:“什么声音,你听见没有?北边儿。”

“睡吧,有什么声音啊,顶多是只猫。儿子就在旁边,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陈寺福轻轻一纵跳到四楼的北阳台,用事先准备好的黑丝袜把头套起来,想想觉得不安全,又掏出块手绢把鼻子以下扎起来,然后用手中的钥匙打开阳台,轻轻翻进去,又穿过厨房,客厅,犹豫了半天,用钥匙打开了主卧室的门。透过窗外的月光,依稀可辨床上躺着两个人。陈寺福随手拔出刀子,架在其中一个人的脖子间,低声暗喝:“你老实把我要的东西交出来,大家相安无事!”(50)

大结局

床上的人突然坐起来,一把掀掉他的蒙面手巾,床另一边的人打开床头灯,竟然是两个警察!那个脖子上被架着刀的警察看着陈寺福的黑袜套脸笑了:“陈老板,你无论怎么盖,我怎么还是一眼就看出是你了呢?”

另一名女警察掏出一把明晃晃的枪冲陈寺福晃了晃说:“放下你的刀。”

陈寺福彻底傻在那里,根本一动不动。警察轻轻一推,就把他的刀给推开了。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说:“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啊?”

陈寺福本能地伸手把打火机夺了过去,警察却并不争抢。“这是不是你要的啊?”警察戏谑地问。

“不是这个颜色。”

“当然不是。这个是我的。你要的那个,我现在带你去看。”说完一翻身敏捷跃起,一把就擒住陈寺福,扭过他的臂膀上了手铐。

陈寺福一到公安局,同案犯指着他说:“就是他,是他指使我干的。我是受胁迫!”

陈寺福立刻瘫软,马上带着哭腔就说:“不是我,不是我,是宋思明让我干的。我受他胁迫。”

海藻已经开始面对自己被抛弃的命运。宋思明自那天早上交给她500万后,就再没现身过。头几天打电话过去,他总是敷衍自己,三两句就挂断,这两天再打去,只要一见是自己的号码,他就直接掐掉。

回头想想,她与宋思明之间,除了那些隽永的刻画在心头的床笫之欢外,还剩下什么?

海藻的肚子,一天天鼓出来,盖都盖不住。那个孩子正蠢蠢欲动地等待着出来的一天,昭告天下:“我是一段孽缘的产物!”没有父亲,在产床上挣扎的时候,无人陪伴。这是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

周六,原本是合家团聚的时刻,海藻挺着肚子在街头快跑。她跑不动了,只能说是快走,想甩掉身前脑后一切。终于,走累了,人乏了。她站在橱窗前驻足,泪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

迎面而来的是小贝!只不过他的身边多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女孩儿,那眉眼,那神态,活似大半年前的海藻。两个人挤着肩膀挎着胳膊前行,小贝的身上背着女孩儿的大手袋。小贝全然没有注意到街边憔悴黯然、蓬头乱发、身材走形、满脸雀斑的海藻默默注视着他。小贝停下脚步,当街剥了个板栗送进女孩儿的嘴里,然后笑着摸摸她脑袋。那个女孩亲昵地扬起脸,在小贝的脸庞上轻轻啄了一下,两人搂抱着笑奔而去。

海藻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她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篇被姐姐批为矫情的文章,那个女人一圈世界周游下来,回到当初爱人的家做客。那个曾经深爱自己的男人,将曾经属于自己的鱼眼睛夹给他现在的妻子。那一刻,女人如海藻般泪流满面。

无论是姐姐,还是海藻,当初都不能理解鱼眼的珍贵。

而仅仅半年,小贝的身边,有了另一个女孩儿,小贝像爱自己那样爱她疼她,把属于自己的板栗塞进她的口中。

“属于我的眼睛,丢失了。”海藻沿着橱窗费力地蹲下,蒙住头开始无声流泪。肩头耸动得叫人无法承担。街头的行人来来往往,个个行色匆匆,无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哭够了,海藻擦擦眼睛,下定决心,找了个最近的电话亭,拨通了宋思明的手机。仅一声,宋思明就拾起电话。依旧那么磁性的“喂”,如第一次海藻拨通他的电话一般。突然,宋思明的女儿在电话里喊:“爸!过来给外婆照相!”

海藻一声不吭,把电话挂掉,将一块钱扔在报摊上。

宋思明带着疑惑挂了电话,过去与老婆女儿和丈母娘拍全家福。这是宋思明自己要求的,在他的心里有越来越多的不安。也许,这样全家团聚的日子不多了。

可他心里总觉得有一种说不清楚的苦涩,感觉柔肠寸断。拍完照,他躲进女儿的房间给刚才的号码回拨过去:“喂,请问刚才是谁打这个电话?”“刚才?哪个刚才?这里是公话亭,这里一共五部电话,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个?”宋思明若有所思地将电话挂断。

周日的晚上,宋思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用无比抱歉的声音告诉老婆:“呃,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老婆转身问:“什么事?”

“我怕,也许,就这两天,时间不多了。本来,我拜托给谁,都不该拜托给你。可是,我想来想去,这一辈子我能够信任的人,托付的人,就只有你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和我之间,你还需要绕弯子吗?”

“我……我很难启齿。”

“你是想跟我说她吧?”

“呃……是。”

“那你还是不要拜托了。你把我想得太伟大了。”

“可是,她怀孕了。是个男孩儿。”

老婆突然没声音了。

“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这是我自己造的孽,孩子是无辜的。万一……我不得善终,万一,她不愿意抚养那个孩子,你……能不能……这个孩子是我们宋家唯一的男丁了。”

老婆冷冷哼了一声说:“这话,你该告诉你的父母。因为,不久以后,也许我也改嫁了。连萱萱都改名换姓了。”

宋思明不做声。过了好半天,宋思明从胸腔中发出一声长叹说:“对不起。谢谢你。”两人各自转身不再说话。

星期一一大早,老婆等宋思明一出门,就翻箱倒箧,把那一大提包拎出来,在手里一掂量就知道少了不少。打开一查,勃然大怒,立刻打电话给葫芦的老婆孙丽:“上次那个女的,你知道她住哪吗?”

“哪个女的?”

“你不要跟我装糊涂,就是宋思明的那个。”

“我还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去公司找她?”

“她怀孕了。”

对方沉默半天,说:“你到底还是知道了。这样,你打个电话给沈律师。他应该知道她的住处。上次,我听胖子说,沈把他堂姐介绍过去当保姆。”

宋太迅速收线,再拨沈律师手机:“我问你,你堂姐住哪儿?”

“哪个堂姐?我有好多啊!”

“别绕了,我说的是那个伺候大肚子的堂姐。”

“啊?啊!她啊……我也不知道啊……什么大肚子?”

“我有急事。我不是去兴师问罪的,现在都在火山口上了,你以为我有那心情?宋昨天晚上给我交代后事了,今天我一查,他收的钱少了一半,这就够要他的命了。现在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都跑不了,她要是聪明,赶紧把钱拿回来,宋若能逃得过,大家都好过。我认真求你。跟你这么多年朋友,你不会现在眼看着萱萱没爸爸吧?”?

沈在那边不说话。

“沈醒国!你要是不说,我这就给你老婆打电话,把你在吴江路的小窝说出去!”

这招狠,沈二话不说就招了。“那个,那个,她住华山路×幢×号。”

宋太放下电话打车而去,班都不上了。宋太不顾警卫阻拦,丢下一句:“我是×幢×号的朋友。”径直上了楼。海藻一开门,意外发现是宋太。

宋太嘴角含着一丝冷笑,上下打量着海藻,推开门直接走了进去,保姆听见海藻的惊呼,赶紧从厨房跑出来问:“你是谁?你找谁?”

宋太笑眯眯地看着保姆说:“你是沈律师的堂姐吧?我是他好朋友。我是宋思明的太太。这里没你事了。你先出去转转。”保姆不知道该怎么办,看着海藻不说话。

“你要不要我给沈律师打个电话,让你确认一下?你放心,我今天不是来闹事的。我找她有别的事。”

海藻开口吩咐说:“阿姨,你先下去转转。一会儿我会去找你。”

宋太依旧各屋参观,包括那张豪华的欧陆风情雕花床。宋太的心如响鼓般重锤不止,不得不深吸一口气,才能压下那种刺透心扉的痛。就在这张床上,宋思明和这个女人光着身子滚来滚去。就在这张床上,两个恬不知耻的人还造出了个孩子。宋太如果手里有把刀,她真想一刀捅在那个耀眼的,长着小鸡鸡的肚子上。

宋太再转头盯着海藻看,直勾勾地盯着海藻的肚子。海藻的心有点发毛,不禁双手捂住肚子。宋太自来熟地招呼海藻:“坐!别老站着,累。”说完自己坐在餐桌旁。

她细细抚摸着实木的纹路,那种哑光的暗红色,散发着贵族气质,是她多少次经过橱窗想买而抑制住冲动的款式。曾经,她和宋思明路过“达芬奇”的时候,她隔着玻璃,指着耀眼吊顶灯下的这张桌子说:“我多么希望自己住在宽敞的屋子里,厅里放上这张餐桌。”这张停留在她梦里的桌子,现在就在她的手下散发着幽幽雅雅的光。她梦中宽敞的客厅,和梦中陪伴她的男人,一直在享受着侵略着剥夺着她的梦。

而这里,这个女人,住着这样豪华的屋子,是她卖了自己妈的房子自己弟弟的房子换来的!

宋太又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抑住那种刺伤。这简直像案板上垂死的鱼一样,被人将鳞片一片一片剥掉,露出血淋淋的皮肉,痛不堪忍。

她依旧保持着沉着的面容和淡定的微笑,在惊慌颤抖不知所措的海藻面前,坦然得叫人害怕。

“我今天来,是来问你要一样东西。我不说你也知道是什么。那个500万。”

海藻一句话都不说,站着发抖。

“我既然知道这里,能跑到这里来,就表示他什么都告诉我了。我和你照了两次面儿,第一次我就告诉过你,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可惜,你并没把我的忠告放心上。你年纪轻轻的,干点什么不好,非得偷人呢?难道做之前没想过,这不会有好结果的吗?”

海藻在宋太近乎鞭打的戏弄声中抖到快站不住了,她不得不后退一步靠在装饰柜上。

“这笔钱呢,是我给他的。女人嘛,不要太不善良。你既然跟了他,好歹也算我们家家谱里不入名但却担个分的,叫什么呢?侍妾?随伴?妾都算不上。妾好歹还要过个门儿呢!就算陪睡吧!比外头招个女人总强点儿,至少不带病。我跟他说,既然陪睡一场,钱总要丢两个的。哪怕就是嫖,那也不能白嫖啊!嫖也要有嫖品,就好像赌博一样。而且出手大方点儿,方显自己身价。这钱,我出得起。”宋太顺手在红木桌子上敲了敲。又在旁边的椅子上摸了一把。

海藻快晕过去了。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站着不倒,不在宋太的嘲弄中被践踏成泡沫。海藻的脸色已经白得比纸还难看了。

“不过呢,今天早上,他改主意了。他让我过来,把这笔钱拿走。算来算去,你实在不值这点钞票。他是不愿意再见到你了,所以,只好我出面。这是没办法的事,我是他老婆,就得替他料理后事,反正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不过,要钱回去,这还真是头一遭,可能你是最不值的一个吧?”

海藻的肚子被孩子狠狠踢了一脚。

“钱呢,你最好快点拿出来。我们还有别的用处。”宋太斜眼看看海藻,二郎腿翘啊翘,显得特别不屑,又像逗弄一只小鸡一样。

藻已经蹲在地上了,既不看宋太,也不回答。

“钱呢?嗯?快说!你不要等我失去耐心!”宋太被海藻的一声不吭给激怒了,忍不住拍桌而起。

海藻抱着肚子,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宋太终于由狂怒到失去理智。人最可恨的不是流泪争吵动手打架,而是以沉默应对一切,这让你发狂。宋太一步一步逼近,一把把海藻从地上揪起来,上去扇了她一个巴掌说:“钱呢!钱呢!把钱还给我!”

海藻死死抱住肚子,闭上眼睛不说话。宋太拽着海藻的头发将她的头按在柜子上撞啊撞:“要不是你,我们家怎么会变成这样!要不是你他怎么会到今天这步田地!要不是你!!!!”宋太发疯地捶打海藻,海藻终于反应过来,大声喊:“救命啊!!!!”

海藻的声音刺激了宋太,她拽住海藻的胸和背用力丢向装饰柜,装饰柜上的东西全砸了下来,花瓶、水晶盘一样一样掉在海藻的身上肚子上。宋太临走指着地上的海藻说:“你活该的下场!”然后摔门而去。

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一会儿,血从身底缓缓流了出来。海藻一摸下身,慌了,颤抖着低声喊:“姐!姐!阿姨……阿姨……”她试图想动弹,一动,下身热血涌出,她吓得已经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救命……救命……”声音微弱得听都听不见。很快,她就昏了过去。

阿姨一进门,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沈律师:“哎呀……海藻……海藻……她……死了!”

沈律师一听坏事儿,刚才他就一直不断给宋思明打电话,手机也好,办公室也好全部不通。

“你在那里守着!我马上就到!不要离开。”沈说完就拨120急救电话,然后自己开着车向宋思明的办公室奔去。

宋思明正在三楼会议室开会。今天的会议气氛非比寻常。沈律师轻轻推开会议室的门,冲里面的宋思明使了个眼色。宋有些头皮发麻,赶快起身出去。

“海藻出事了!今天早上,你太太给我打了个电话要了海藻的地址。我没办法。结果……”

宋马上紧张起来:“她现在在哪儿?”

“刚才我来你这里以前拨的120,当时她在家。”

“我现在往她那里奔,你替我打听她现在在什么医院,一旦打听到,马上给我消息。”说完抓起沈律师手里的钥匙就奔下楼去,直冲到车前,踩足油门冲出大院。

坐在车里监视的便衣警察用步话机低声通知:“2号突然冲出大楼,驾车离去,情况突变,怎么办?”

“是不是走漏了风声?”

“不知道。有可能,5号刚才跟他交头接耳了一会儿。”

“提前抓捕!不要让他逃跑了。”电话那头传来命令的声音。

三个便衣两辆车紧跟着宋思明。

宋思明的车在大街上狂奔。

后面两辆车紧随。在闹市中上演片中才有的场景。“挂警灯!”一位警察在遇见绿灯转黄的时刻果断命令。

宋思明的手机响了,是沈律师的电话:“在红星妇幼保健医院。孩子没了,海藻的子宫正在摘除中。”

宋思明被后面的车追得无处可去,绕开市中心以后在郊区的高速公路上寻找摆脱的机会。可是两辆呼啸的警车夹着他让他无可逃避。在被逼无奈之下,宋猛一打方向盘,突然来个180度大转弯,逆道而驶,与警车迎面撞去。警车被逼迫着分向两边撞向路边的护栏。宋杀出一条血路逆向往市区红星医院方向飞驰。

转弯口上,一辆重型集装箱载货车正露半个头。

宋思明无可躲避地撞了上去,一片轰鸣。

等两辆警车赶到的时候,血流满地,零件玻璃散落在公路上。集装箱车的司机也是满头血地从车里爬出来说: “不关我事,不关我事,他他他……”

警察将宋思明从车里拖出来,宋的嘴角挂着血,脸上全是玻璃茬,喉咙里呼呼冒着血泡,眼珠一个挂在眼眶外面。

“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发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首?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发的Email。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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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丽姬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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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最是一年春好处的时节。她与他,席地而坐。如茵的碧草,桃花似雪般飘零。面前是一条清澈的小河,如她那双美丽的眼睛。那样清浅的目光,单纯,透澈。她是医仙柳师父于树林捡到的。柳师父见她生的如此美丽动人,故予名,丽姬。柳师父原是卫国宫廷里的御医,已退隐江湖数十年。为人忠厚善良,待丽姬更是视如己出。“荆轲哥哥,与你一起真的很快乐呀.不过,外面好像在打仗,会打到我们这里吗?”丽姬的眼里充满了疑惑与担忧。不过这担忧转瞬即逝了,因为,他听到了他的誓言。这是最纯真,也是最刻骨铭心的誓言。他说:“放心吧,丽儿妹妹,我会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的。”那一年她8岁,他12岁。二时光如流水般飞流而过。自他们许下诺言,已过了十几个春秋。如今又是一年将尽夜。只是,今年的除夕夜与以往不同,物是人非,房子里只余丽姬一人。原来,柳师父已于今年第一场雪时,随雪而去了。

而今,已过了一月有余,但她依旧是走不出,依旧不习惯一个人生活。这也难怪,毕竟是一起生活了15年的亲人。虽说血浓于水吧,但有时时间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子时已过,千家万户尽是欢腾。即使,是在这战乱的年代。此时的丽姬孤身一人立于雪地。身著一身素衣。与这气氛甚是不符,清浅的目光里多了几许忧虑。月朗星稀。她凝视着月,不禁又想起了师父临终前的话:永远,不要爱上一个以剑为生的男人。这,是指他吗,荆轲哥哥。荆轲,那个给他誓言的人,与她青梅竹马的他为何偏偏是个剑客。“丽儿”一个很清晰的声音。“荆轲”丽姬下意识的回应道。回头望去,一个少年正向他跑来。虽正值年夜,他却并没穿着多艳的衣服。只一袭青衣。剑眉,星目。在月光,白雪的映衬下,显得更加俊秀。是的,他再不是那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了。失神间,他已来到她身边。“你,真的要走。”她质问他。“是,你会等我吗?”他不敢看她的的眼睛。他并不奢望她的应允。

毕竟,她是如此的美。天生丽质,沉鱼落雁怕也难以形容吧。“会,我会。”她笑曰。少年脸上露出惊喜的神情。“三年,三年后,待我完成我的心愿,我定会回来。到时,我们便退隐山林,再不问世间的纷扰。”“好”他依旧笑着,这笑倾国倾城。“荆轲哥哥,丽儿真的好孤单,不知,哥哥可否与丽儿共度这年夜……”三这日,丽姬一个人在房里读书,说是读书,可这心思怎也不能集中于书上。他离开才只半月,却觉着已过了千百年。此时,正愁如何挨过这三年。忽然,身后传来一个清朗男声。

“外面传言,林间藏美人,果然如此呵。”“敢问公子,可知,不请自入是何等的不礼貌。”丽姬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姑娘,我乃秦国国君嬴政。久闻姑娘美名,对姑娘倾慕已久,不知姑娘可愿随我回宫,做我的爱妃?”丽姬打量着他,此人浓眉,大眼。言谈举止间确有一种君王的霸气。“我已为人妻,怎可再与你回宫。”丽姬自是不屈。“是荆轲吗?那又怎样,只要你愿随我回宫,我绝不会计较这些,至于他,也自不多问。”“若我不依呢?”丽姬试探道。“那休要怪我,我的千军万马将在一夜间踏平卫国。至于他,也将成为我的剑下亡魂。”这话,让丽姬从头凉到脚。荆轲哥哥,我们真的是有缘无份么。丽姬转了身,背对着嬴政。只道“我跟你走,不过,请放了卫国,也不要,为难他。”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没有丝毫的血腥与冲突。只是丽姬的那滴泪,无人知晓。就这样,她随嬴政去了咸阳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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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原来你还在这里》的结局

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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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有人都有爱的权利。就算是平凡如莫郁华,还是会爱上高高在上的周子翼——“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除了好看外,这个男人还有一个“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她自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从此以后痴心不渝;

毕业那天,鼓足所有勇气的告白,“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其实,这个社会里的饮食男女,更多苦恼的是:他/她不爱我,或者他/她其实没那么喜欢你。

我们真的要佩服这个女孩子,就算她再怎样的绝望,就算她明明知道这是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可是他还是成了她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她的爱是隐蔽而无望的,她无法去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

平凡人的爱情,不一定都可以变成童话,但平凡人不平凡的心灵,却可以成为永远的童话。当他不爱你,请学会坦然放弃,然后,微笑着转身、离开。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他最开心的时刻里,他却会缄默,没头没脑地问一句:“都柏林有没有下雪?”

而她,早已成全了自己,不再有任何遗憾!

都柏林的风景,很美……

——-beijingxieying

“两个人的巧合

总有个人坚持

回到原来的路

住同一个城市”

有人说《原来》太童话,讲诉的不是成年人的故事。我只想说,但愿成年人的现实故事里一直一直都有童话。但愿我们能为爱坚持,我们。

——陪我看声音开花

一个并不浪漫的故事,一个并不天真的女孩,一个并不温馨的童话……

可是真实地爱上了这个故事

因为我们是人,所以自私。于是当时过境迁,再次相逢。不能化作天使保护你,于是成为魔鬼折磨你。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看着。看着你的不幸福,才能让自己的伤痛缓和,得到些许安慰。如果我曾用尽全力去争取,那此刻的绝望亦是刻骨铭心,离开也许不是放弃,只是太累了需要休息。或者,在等一个奇迹。你在等我……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也许曾无数次出现在梦里,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多年前温暖的笑靥。

我们一起走着,仿佛回到了过去。

终于相信这并不是梦呓,而是真实的……

原来你还在这里。

——左手幸福

喜欢程铮这样的男子,孩子气,但是认定既不放的对爱的执着,却是难得的忠诚。喜欢他们两个一冷一热的交锋,爱的不同表示,既是误解也觉得可爱。喜欢作者的手法,清淡的一点点地描述着爱的过程。

在爱里,有时候,我们要放下自以为的莫明其妙的自尊,因为敏感的人很容易把自己对自己的放弃归结到别人身上,苏韵锦就是这样,一再地把自己困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才会有不断的错过。要想别人读懂你的心,就先要把自己的心放开。放下那些无谓的矜持,自然的生活才是最美妙的。

原文的结局是这样的---

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结局应该算好吧,起码韵锦和程铮在一起了,只是韵锦不能再怀孕成了最大的遗憾。其实还有一个番外的,是讲莫郁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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