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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阅读(合集20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一点也没错。阅读它能给你带来力量,它能指引你走向人生方向的路标,小编收集了阅读的力量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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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阅读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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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我们非常喜欢的阅读课。上课了,老师说:《西游记》这本书已经读完,这节课是读书交流会,把我们读完的这本书做汇报交流,总结我们学到的知识。”

上课前老师在电子白班上给我们播放《西游记》这部电视剧的片尾曲,熟悉的歌声总是那么令人难忘,我们不由自主的跟着唱了起来。

播完以后,老师让我们每一个人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物,99%的人选择了孙悟空,因为孙悟空是我们理想的英雄。全班同学只有两个人的选择与众不同,一个是我们班的大学霸李傲凯,他喜欢的是沙和尚,因为沙和尚不喜欢战争,并且能忍辱负重,顾全大局。另一个是我们班的“捣蛋鬼”刘宇轩,他喜欢唐僧,因为唐僧是一个目标坚定的人。

同学们陈述完理由后,只剩猪八戒这个人物没有入选,老师把猪八戒的面具拿了出来,说“谁想戴猪八戒的面具?”刘宇轩很快举起了手,当刘宇轩戴上面具的时候,全班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因为面具太大了,而刘宇轩的脸太小。他站在讲台上做了几个搞笑的动作,逗的全班同学笑出了眼泪。我走上讲台,握住“猪八戒”的手说:“我想带上面具,咱俩一起表演猪八戒背媳妇儿。”

这时下课铃响了。老师说:下节阅读课,期待你俩的精彩表演。”

我们都喜欢上阅读课,因为我们在快乐中学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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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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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世界读书日推荐的书单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小说时而催人泪下,时而令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陷入沉思,《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路是靠自己坚定地走出来的。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在这么多小故事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取经的漫漫长路中,孙悟空那种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在“三打白骨精”的故事里,白骨精变化成了一个女子来迷惑唐僧。

孙悟空火眼金睛一下子就认出这是个妖精,一棍子打死了。唐僧肉眼凡胎误以为是悟空错杀了人,一气之下把他赶回了花果山。没过多久唐僧就被妖怪抓走了。其实孙悟空到了花果山并没有在那里享乐游玩,而是一心想着唐僧。最后,还是孙悟空把唐僧救了出来,他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不断地为唐僧降妖除魔,才让唐僧到西天如来那里取得了真经。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一个人如果遇到崇山峻岭就不敢前进,害怕山中有妖魔鬼怪,那么他不但不会进步,还可能退步;一个人如果像猪八戒那样,没有上进心,一天到晚就想着放弃,那么当他碰到困难时就只会打退堂鼓;一个人如果像孙悟空那样。

虽然在取经的路途中遭受唐僧的驱赶和八戒的挑拨,但是他从来没有放弃和惧怕过,而是勇往直前、坚持不懈,总是勇敢地冲在最前面。我们作为一个少先队员,都应该像孙悟空一样百折不挠。在学习中,如果我们某一门成绩考得不理想,我们不应该随随便便放弃,而是要找出错误的原因努力改正,争取下一次考出好成绩。

在《西游记》的电视剧里,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们要像孙悟空那样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相信只要自己坚定信念、勤奋努力,终有一天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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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学生阅读西游记个人感悟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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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翻开《西游记》这本书时时,总是有不一样的情绪。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搞笑。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这是一部人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一样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爱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爱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爱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

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能够说已经到达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此刻,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能够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自由的精神。在厉尽时刻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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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随笔900字初中日记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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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的路是危险,少不了困难和恐惧,但那又怎样,只要努力去面对就会成功。”一言激励着我的前行;一行为我指定方向,虽然坎坷,却总关情。

假日,阳光普照,天气良好,我在家中看书。我的好朋友贞突然来访,邀我去爬山。开始我就拒绝了,可是拗不过她,只好去了。

当我和她来到一座“高”山(其实不是很高,是因为内心的恐惧而觉得高)时,我惊呆了,“这山太‘高’,太危险了,可以不爬吗?要爬你爬吧,我在这等你。”我胆怯的说。

“不行,要爬就一起爬,我一个人爬还叫你干嘛。”她严声呵斥到。

“我恐高,我怕。”我找理由推辞着。

“这有什么好怕的,来吧,不用怕,有我在呢,再说,你爬山对你身体好,也可以亲近自然,来吧。”

“我……我……。怕。”我刚说完,贞也不管我在怎么说,直接把我拉到山边让我爬,我只好一点一点的爬。

她在前面指引我,在前面把树枝,杂草弄开好让我爬,我便一直顺道一直爬。

爬到一半时,我停下来休息,不禁意间,看到下面,心扑通扑通只跳,充满了恐惧。我惊空的对贞说:“我……我……我可以不爬了吗?这太危险了。”

“我们要爬上去,然后从那边小路下去,现在下去不好会摔的,而且为什么要放弃。”“我怕,我想下去作文网http://WWw.azuowen.coM/。”这时的我像受了惊吓的兔子一样缩着身子,一直发抖。“不爬上去,你怎么下去呀。”她说,“赶紧爬吧。”

我现在处在进退两难之间,时间慢慢过去,内心的恐惧让我心跳加快,难以平静。贞早已到了山下。“你还不准备下来吗?这样下去你会体力不足的。”

“都怪你,让我爬山……”我开始责怪她,但她没有生气,而是一直平复我的心情指导着我。“前进的路是危险,少不了困难和恐惧,但那又怎样,只要努力去面对就会成功,加油,相信自己。”对啊,路虽难,只要克服困难就行了。我开始在她的指导下爬山,虽然有些恐惧,害怕,但我在她的鼓励和指导下成功爬完了全程。到了山下,我高兴的和她拥抱在一起,一直感谢着她……。

朋友的一言一行虽然普通,平淡但总是在无形中给我们力量,给我们信心,一言一行虽然不起眼却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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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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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般刺目,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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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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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茶,浓浓的,让人回味;一首诗,美美的,韵味悠久;一份爱,暖暖的,耐人寻味……

那份爱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一定是让你记忆深刻。

那时我刚读三年级,老师每天都要家长给孩子报当天学的词语。因为父母上班,每天回来比较晚,所以报听定的任务就交给爷爷“代理”。

可是我对爷爷非常不满意,因为他报听写总是带着那“搞怪”的乡音,让我无法听清楚报的是什么词,因此我常常抱怨,总是说爷爷这不好,那不行,一点都不用心报。

后来有一天,夜已深了,我起来上厕所,打开房间门便看到爷爷带着老花眼睛,端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书,嘴里轻声嘀咕着什么。

我悄悄走了过去,看看这么晚了,爷爷在干什么?走近一看,原来他是在看我的语文书,好像在看生词部分。我随意地说了一声:“爷爷这么晚了,还看什么书呀,早点休息吧!”当时我在心里偷笑,不管爷爷怎么学,也无法纠正他那浓郁的地方口音。

之后的几次听写,我听出了爷爷想努力纠正读音,可怎么也读不标准,尽管我知道爷爷已经很用心了。

现在,这份报听写的工作已被妈妈代替,妈妈报的可比爷爷好多了,可爷爷的那份情,我始终不会忘记。

回想那一晚,爷爷坐在沙发上,已是满头白发,有几根却格外刺眼,我明白其中几根是为我而白的。

爱的表现是不一样的,但它们不一定是惊天动地,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值得珍惜,因为我们只有懂得细细去体会,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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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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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完成了作业后闲着无聊又拿起了《三毛流浪记》,准备再看一遍。

《三毛流浪记》讲的是一个叫三毛的小孩子,他在无依无靠的流浪生活中,遭遇上极度凄苦无依,流落街头,无爹无妈,挣扎着在一个大都会里生存的辛酸以及那露天宿地、三餐无继的另一个生活层面,即使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却又不忘帮助他人的故事。

当我看到富人家里正在大摆宴席,山珍海味,酒足饭饱,三毛却站在一窗之隔的外面墙角时。我仿佛看到了:三毛缩着身子站在墙角,肚子“咕咕”叫着,望着酒桌的情景,我愤怒!

当我看到:车上下来一个大胖子阔佬,三毛正饿得头昏眼花,看着看着,竟把那人看成是头膘肥体壮的猪时。我想到了:三毛到底有多饿,才能把人看成猪,我伤心了!

当我看到:三毛扶起摔倒的老人并把自己的饼分给老人一半,后来又把另一半也全部给了老人时。我感动了:在他自己也非常饥饿的时候却仍不忘帮助他人,我欣慰!

看完了《三毛流浪记》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想想现在我们生活的年代,是多么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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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三随笔类优秀作文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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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

初秋,阳光,绿茵场,响亮的运动会进行曲在操场上回放着,裹挟在其中的空气轻飘飘的却很温暖。风悄悄地,缓缓地游走在青春的肩上,擦去汗水,穿过发梢,拂过嘴角。这是属于后青春

可能这就是青春。眉目间尚且留着些毫无目的却勃勃生机的东西,这些东西随着岁月流淌最后都变成了回忆里的片段。零碎,散乱着,一幕一幕相互交织在一起。拼凑出来的是长大以后用尽全力再也赢不回来的欢乐。

记得高一军训的时候一宿舍女生半夜不睡觉偷偷爬起来分着吃的那一碗泡面的味道;记得最后一个训练的晚上大家刚洗完澡就搬着小凳子坐在操场上,天上下着小雨,主席台试播着汇演的歌,大家放松着聊天的惬意;记得文艺汇演时大家缩在大礼堂,看那个长得帅的小哥哥告诉我们要跟一个人说对不起然后唱起那首《安和桥》的声音。我记得运动会报名前是怎么被同桌煽和着报了长跑;也记得在终点看到喜欢的人时有多么的开心;记得曾经写着数理化的册子是怎样一种永远也写不完的绝望;也知道当初放胆子怼过的老师如今回忆起来是多么的亲切。

回忆是个好东西,它能让你前所未有地深刻明白什么叫过去拥有过。同时,它也会变成你永远也回不去的曾经。

心理范畴上讲,没有什么样的长大是无缘无故的。没错,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一个人或是一种心情。

欢乐好比美丽,住在看见它的人眼中。

用一双住进了美丽与欢乐的眼换一次刻骨铭心的成长,你愿意吗?

也许你不愿意,但这很多时候不由我们选。岁月早已替我们安排了必须要走下去的路。

到底什么样的人眼中才能一直有欢乐呢?那些心里住了个孩子的人。

所以可能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被盖上那双眼之前把承载着欢乐与美丽的最好的时光深深留在心里,留给心里那个长不大的孩子。疲惫的时候兴许还能到他那里坐一坐。让那个孩子提醒你,别忘记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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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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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三毛流浪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三毛。三毛是个可怜的孩子,是一个流浪儿,他没有爸爸,没有妈妈,一个亲人也没有。经常被别人欺负,只有和他一样的流浪儿才会关心他。他吃贴广告用的浆糊,他睡在垃圾车里,他把报纸当做被子。因为三毛没有钱,所以什么都买不起。他见橱窗里的鸡,馋的口水直流。但还是有一些小朋友拿着鸡腿在三毛跟前吃,故意惹得三毛口水直流。

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小女孩跑着跑着摔倒了,三毛就赶紧过去扶起那个小女孩,小女孩的妈妈来了,以为是三毛打了她的女儿,就对三毛大骂,之后就带着女儿气冲冲的走了。

还有一次,三毛看见有一个人,他掉了钱包,三毛叫那个人,可他没听见,三毛拿起钱包来,刚要去追他,他发现自己的钱包没了,回头一看,是三毛拿着他的钱包,就踢了三毛两脚,拿回钱包扭头就走了。

我记得还有一段故事,有一个小男孩到小河边摘花,一不小心掉到小河里去了。三毛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那个小男孩,小男孩救上来了,三毛也上来了。小男孩的爸爸来了,一个劲儿的向三毛道谢。

读了《三毛流浪记》,我要向三毛学习,学习他被人误会的时候乐观的态度,学习他的善良、乐于助人。虽然他的生活很苦,但是他却坚强勇敢的活着。如果我能穿越时空,到了三毛那个时代,我一定会帮助三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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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培根随笔有感笔记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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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来那本《培根随笔》,碰巧映入眼帘的是那篇《论美》。捧起书来,认真研读,细细品味,便觉心生同感。

美是什么?你也许会说,美就是一个人长得漂亮。其实不然,一个人的美不仅仅指人的外在形体美,还包括人的内在心灵美。“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同样,一个人如果有了美好的德行,朴素的外表不仅不会有影响,而且还会使这美好的德行更加可贵。

书中提到两位画家——阿佩勒斯和丢勒。他们曾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美的人像。其实这种画像,恐怕除了画家本人,无人喜爱。正如培根所言:“美之极致图画无法描绘,一眼难以发现。”美不应该用规范和公式去限制它,而是在恰当的机遇中发现和表现它。

我们每天都会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如果逐步审查,可能一无是处,并不优美,但倘若纵观整体,你会发现,他们个个楚楚动人。“美到秋天依然美”,有些老人尽管岁至暮年,但是由于他们作风优雅,生活充实,其风采依然属于人世间至善至美的典范。

美是一种和谐,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又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美是一种纯真,天然之美比修饰之美更有特色;美是一种力量,在平凡之中震撼人心……正如培根所说:“论及美,容貌美胜过肤色美,文雅得体的举止美又胜过容貌美。”“当代雷锋”郭明义是美的,因为他无私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最美教师”张丽莉是美的,因为她的心里时刻装着学生,即使面对生命考验也从未退缩;“中国好大爷”王福顺是美的,他谎称自己有医保,让撞人青年“赶紧去上班”……这些人都很平凡,却用朴实的行为彰显了人性之美,他们都是拥有大爱之美的人。

培根说:“美犹如夏天的水果,容易腐烂,难以持久。”一个人如果只有光鲜美丽的外表,而缺少丰富的内涵,那么这种外在的美丽也只是徒劳无用,不可长久的。只有真正做到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人间至美,美在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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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中在阅读中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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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个人,在我们生病时,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我们;总有一个人,在我们遇到困难时,默默伸出双手;总有一个人在我们急需帮助时,悄悄走到我们身边……这个人有一个普通的名字,叫做父亲。

小时候,父亲那双有力的手牵着我们,教我们学走路,对我们更是关爱有加。我们对父亲也十分尊敬,总觉得父亲是那最温暖的依靠,最坚强的后盾。也常常跟在父亲的后边跑,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大人口中的“小屁虫”。

长大了的我们渐渐地走向青春期,无形中开始和父亲发牢骚、耍脾气。厌倦了旧时的“温室”,渴望一对飞翔的翅膀,自由高飞,不受任何束缚,对父亲的管束也越来越冷漠。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在房间里,父亲的爱同时也被我拒之门外。

初中了,每天的晚自习我都要上到很晚才回家,家里空荡荡的,不用想,父亲肯定又是出去应酬了。每天我和父亲呆在一起不超过两小时,他也变得很少关心我的学习,只是偶尔问问成绩。我和父亲也似乎疏远了,父女之间的爱似乎也淡了许多。

一个周六的早晨,我因下雨没有出去上课。我回到家,意外地发现爸爸也在家,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了房间,看见爸爸正在翻我一本熟悉的本子,那是——我的作业本!原来爸爸正在归纳我的错题。那夜,也似乎是爸爸悄悄走到我床边帮我盖上被子,我潸然泪下!

从那天开始,我发现我错了,错在一直对父亲的冷漠而没有真正地用心去读过他;爸爸也错了,你明明一直都很关心我,却从不表达,只是默默奉献。回头想想,感觉自己很可笑——自以为是的个性、自以为是的冷漠、自以为是的叛逆,都敌不过父爱的深沉。

父亲对我的爱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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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围城》读书笔记及收获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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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围城,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部精彩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去买了这本书。刚开始感觉是看不懂,但是对后面的内容有无限的幻想。所以,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渐鸿的一切遭遇——毕业、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身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渐鸿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晓芙成为眷属,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取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取的总不是意中人”“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作者是偏爱唐晓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渐鸿。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三十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其实,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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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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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本著作。很久以前,我就在图书馆的暑假上看过,只看了一眼,那新颖的题目就深深吸引了我。

现在我终于翻开了这本沉甸甸的大书。

故事讲述了一个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与一个女仆卡秋莎之间春节的爱情,直至后来三年的军旅生活是他的思想受到了污染,彻头彻尾成了一个“利益主义者”,以至后来对卡秋莎做出了无法弥补的恶行,并抛弃了她,使其堕落了下去。多年后,当双方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时,聂赫留朵夫的良心受到了深深的谴责。使他从一个堕落人完成第一次的“复活”他忏悔自己当初的恶行。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即卡秋莎)的帮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从一群只因身份证过期就被关了一个月的人到被冤枉防火的老农民……最后,他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共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的心理和精神上完成了第二次“复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他来说就已经是一大进步。这次复活不仅解救了卡秋莎,让他明白世界上其实不只有黑暗也有光明,不只有邪恶也有善良,同时也帮助了那些被诬陷的囚犯,及其他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摆脱了命运对他们开的玩笑。这时,曾经堕落的聂赫朵留夫找回了一些本性。

知道后来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了西伯利亚,尽管马斯洛娃已经不再需要他的陪伴,他仍然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找回自己,重新变回原来的那个卡秋莎。这时,聂赫留朵夫才算是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彻底底地从一个堕落的贵族公爵变回了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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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阅读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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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作者是施耐庵。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当时朝廷竟是贪官污吏。其中高俅、高廉、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致使晁盖、宋江、林冲、吴用、公孙胜等英雄好汉在逼上梁山共聚大义,劫富济贫,打倒贪官,最终在梁山泊聚集了一百零单八好汉。

整个故事令我敬佩的人物是托塔天王晁盖、及时雨宋江和军师吴用。

托塔天王晁盖:有难相助。段景住的“照夜玉狮子马”被“曾家五虎”抢夺了去,晁天王立刻亲自率兵攻打曾头市抢马,不幸被曾头市的教师史文恭用毒箭射死。读到那里我十分感动,因为晁天王连一匹马都要誓死相救,这种精神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及时雨宋江:仗义疏财。宋江平时只好结识江湖好汉,只要有人来投奔他,无论高低,都要留下来供养,走时尽力资助。且好行方便,常常排难解纷,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所以,称他做“及时雨”,把他比作天上能救助万物的及时与一般。

军师吴用:聪明机智,是个很好的指挥官!

我最痛恨的是人是:高俅,阴险狡诈,心胸狭小,其内心是一个“穷人”,有了钱以后就拼命地压制其他的穷人,之所以高俅对梁山一向存在偏见,绞尽脑汁加以陷害,主要是因为林冲,宋江,晁盖,柴进等人对高球有所得罪。林冲,欺负他的干儿子,宋江,在军事上打败高俅数次使高俅在朝堂上失去颜面,晁盖貌似没有正面与高俅冲突,可是与高俅同为朝臣并且关系密切的蔡京,其子因为江州法场一事受到梁山打击,柴进与高廉发生冲突,并且高廉所以丧命。高俅心胸狭窄吃不得亏的,所以他成为水浒中第一反面主角。

我喜欢《水浒传》,不仅仅是因为它的资料精彩,并且还十分喜欢那里的英雄人物,它使我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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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随笔生活日记4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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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及的爱,来不及表达的歉意,来不及挽回的错误,来不及实现的诺言,来不及送出的祝福,来不及离别前的最后拥抱……

我们总有太多来不及。我们总以为时间会等我们,容得我们从头再来,弥补缺憾。岂不知撒旦如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噬的人。灾难永远在我们猝不及防的时候当头砸下,你我无处可躲。

我们唯一能做的,只不过在还来得及的时候,懂得存在,小心呵护手中的珍宝,一刻也不要放松。

存在告诉我们人生是什么,人生就是一瓷瓶,摔到地上就碎了,但有的瓷瓶是碎了,一点动静都没有,可有的瓷瓶却发出响亮的声音,让周围的人一下回头,人生就应该有很壮丽的瞬间……

所以说,存在是当下的,存在是永恒的,存在是无理由的。你之所以在这里并不是偶然,存在需要你,因为你有你的尊严,整个世界惦记着你。星星,月亮,太阳,树木,小鸟,每个地方都需要你,你应该觉得存在从来都是关心你的,一旦你清楚了这一点,你就能够感觉到有无限的爱从各个方向降临到你我身边。

到时候,我们不再后悔于来不及的种.种了。

今天文字的潮流突然涌向脑海来,按下键盘,听着敲击键盘的声音,将一天的心情秀写下,收获着心情空荡的味道,希望金秋来得猛烈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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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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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乐大家应该不陌生吧,又甜又可口,我最喜欢喝可乐了。其中有一瓶可乐,让我懂得了伟大的爱。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的.午后,太阳像个火球一样挂在天空,所有的一切都快要蒸发掉了。我跟伙伴们在楼底下玩滑板车,不一会了,我们就大汗淋漓,顿时我觉得口渴得要命,我想回家喝水去,可是又一想:如果我回家去喝水了,伙伴们也都解散了,不玩了,那该怎么办呢?

就在这时我看到远处走来了两位奶奶,哦,一位就是我的奶奶,太好了!我就让奶奶给我买瓶可乐喝吧!我二话不说就上去给奶奶说:“奶奶,我渴了,快点给我买瓶可乐吧!”奶奶犹豫了一下说:“我今天没带钱呀”,我一下子显得不高兴了,心想:“奶奶就是小气,不想给我买可乐喝,就找借口。于是我拿出了我的杀手锏——撒娇“奶奶,我快渴死了,快给我买瓶可乐喝吧,快点吧!”奶奶想了想说道:“好吧,我带你去商店买”我高兴的跳起来。

到了商店,我拿了一瓶我喜欢喝的冰镇可乐。奶奶从兜里面掏出了一个手帕,慢慢的解开了手帕,我看到里面全是些零钱,有几个一块地和几个五毛钱。奶奶数了三块钱,给了售货员,我当时也没多想,只顾着自己的一时痛快,我喝着又凉又甜的可乐,心里高兴极了。我感觉我身体里的每一个毛孔都凉透了。

正当我要再去玩的时候,刚才跟奶奶一块出来的那个奶奶说道:“浩浩奶奶,你不是要去买药吗?我们快点走吧!”只见奶奶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今天带的钱不够了,你先去吧!”我一下子呆在那了,原来奶奶拿这些钱是打算买药的。我想起了:“这几天奶奶一直说自己腰痛,有时坐着都起不来,让我拉她一把。而我今天居然把奶奶买药的钱给买可乐了”我心里难过极了,我真想给奶奶说声对不起,但我实在是没有勇气啊!

那一次,我懂得了奶奶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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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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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曾经说过:读书好、多读书、读书好。我们随着年级的增长,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可惜时间越来越短,每当我想看我喜欢的书时,耳边会传来熟悉的声音:“快点做作业!”随着时间越来越长,一个念头慢慢地在我的小脑袋里滋生了......

一天下午,我乘妈妈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把旁边的书架上的一本书《城南旧事》打开塞在作业本下慢慢拉直,直到能看到一行字为止。一看见那一排字向一个个小精灵一样,还有着一个独特的书香味,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但我也不敢全神贯注的读下去,生怕被妈妈发现,一双小耳朵仔细听着妈妈的一举一动。小心翼翼。

读者读者,我那顺风似的耳朵听到一个熟悉的脚步声,我连忙把作业本往上拉直直到盖住下面的书为止,然后拿着铅笔仔细的阅览一道题目。这时妈妈走过来看见了说:“作业写得认真如果能写得快一点那就更好了。”我听了妈妈的话,就开始奋笔疾书不一会儿作业做完了,现在可以看出了。但不巧妈妈正好过来说要吃饭了。吃完饭,妈妈来检查我的作业,妈妈查到我有很多错的。就问:“你是不是看闲书了?”我在外面以求暂时的平静,准备好回去换批评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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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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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重读了一遍《骆驼祥子》,第一章给我带来了新的启发和收获。

第一章主要讲祥子刚开始进城时,拼命拉车,努力攒钱,终于买上了自己的车!这对祥子来说,简直是最幸福的事了。但真正打动我的,是祥子真诚朴实的心和与生俱来的一股冲劲。

“可是在这种旋转之中,他的眼并没有花,心并没有乱,他老想远远的一辆车,可以使他自由、独立,像自己的手脚的那么一辆车。”这句话极其简单、平淡,没有华丽的语句,却将祥子的形象描写的那么真实。祥子面对日夜不停的劳动,没有喊累,没有气馁,没有想要换个工作,他就是要买上自己的车!无论多么困难,只要一想到那辆会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的心就又充满活力。我想,这种倔强其实也是一种人生智慧:把一颗宝石放在心里,永远地为之努力,的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值得我拥有的了。即使钻石闪在眼前,也还是不多看一眼,心里有一个未完成的目标就已然足够。

“他的样子是那么诚实,脸上是那么简单可爱,人们好像只信任他,不敢想这个傻大个子是会敲人的。”这句话把祥子的品质,为人,性格甚至神情都描绘的地那么形象。诚实,真诚,实在,对,这就是从农村出来的一副直肠子的样子。他不会要价,只会让别人看给。这看起来似乎有点傻,但仅仅是表面,比表面更深层的是精神。祥子的心灵是那么纯洁,眼睛是那么清澈,笑容是那么憨态可拘,诚实不是傻,是做人的底线,是做人的基本。

其实,我们不妨想想自己身边有几个人配得上“诚实”二字?自己呢?想想,你会发现还真没几个!“简单可爱”,这里的“简单”不是指头脑简单,而是指祥子一身干净的气质,让人看就愿意相信他,愿意去坐他的车。这种“简单”给人一种安全感、可靠感,是多么的难求!我想,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为人处世最明智的方式呢?简简单单做人,尽心尽力办事。

祥子虽然是从小农村出来的,但心中却有一个大梦想。

他要买更多的车,开个车厂子!而且这些都在祥子的计划之中,绝不是空口谈谈。“人一定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我坚信这句话。祥子的梦想也许有点远大,但他敢想,这就是一种成功。即使没能实现,也比连想都没想过的人要充实的多。祥子最开始想买一辆车,实现后,又想开车厂子,这就是进步。梦想不能有尽头,在自己的心里,总要有一颗闪耀的星星,不是那么容易够到。只有这样,人才能进步!

祥子,他的品格和性格是最独特的,也是最完美的。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像他一样朝自己的目标不断前进,直至生命结束,我也还是能够满足的对自己说:“我的梦想实现了,我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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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曹雪芹《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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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红楼梦》实在是梦一场。打开《红楼梦》,心中不禁泛起一丝悲凉。她,让我深深震撼。一对柳叶眉,一双碎星眸,我隐约感到她娇弱的喘息,脑中浮现出她伤感的容颜。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弯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的过了。”他,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书中主人公之一——贾宝玉。宝黛二人在我看来都是浪漫柔情的人,可最后的结局却是宝玉与宝钗成亲,黛玉闻讯吐血而亡。而当贾宝玉掀起大红流苏盖头才知不是意中人黛玉时,悲痛欲绝,一气之下出家当了和尚。

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果真是噩梦一场。玉体易损,红颜易老。前途未知,不如早点放下恩恩怨怨,温一壶酒,沏一杯茶,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人生就像《红楼梦》,到头来也可能只是万念俱空。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临,正如故事里家族的兴衰一样,我们只有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尽自己最大努力过好每一天,不要让过去成为遗憾。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故事中的贾府里山珍海味,琳琅满目,让人羡慕不已,都说贾宝玉生在了这富贵温柔乡中,可也正是这“温柔乡”断送了他的一生。可想而知,这荣华富贵也是一把利刃。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争名逐利之事屡见不鲜,都说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可这眼睛一红,心就黑了。做人做事,只有不忘初心,才方能始终。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画满楼。

睡不稳纱窗风雨黄昏后,忘不了新愁与旧愁。

《红楼梦》写情,却给了世人许多道理,今日看来,用三年时间邂逅一本《红楼梦》,也算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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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随笔生活日记400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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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道路上,我们一直为别人在喝彩,一直在鼓励着别人。但是,你可曾想过,我们能够为我们自己喝彩一次,为我们自己鼓励一次,因为我们需要相信自己,我们需要自信。

自从看过王羲之的《兰亭序》后,我不敢再向众人展示我书法作品;读过李清照的词后,我无颜再读我笑傲冰雪不畏寒,青翠依旧雪中仙……可最终我明白了,自信的人生才是光明的人生,一个不自信的人就好比终日生活在黑暗之中。于是,我开始自信,相信自己一定能取得成功。

就比如说诸葛亮,如果他当时不自信,不自比管仲,又怎么能使刘备三顾?有怎么会有三分天下的场面?再比如张骞,如果汉武帝叫他入使西域,他犹豫不决,,又怎么会有丝绸之路,又怎么会有鼎盛的大汉王朝呢?

当然,自信不是自满。如果自满反而会误事。俗话说:“满招损,谦受益”但我也认为“信而不满更受益”。只有到好处的自信才能成为人生的垫脚石。过头的自信只能是一块绊脚石。

一个失去自信的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不会成功的,一个永远自信的人,那他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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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简爱全书阅读心得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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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中住着这样一位女性。她没有金钱,没有地位,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过人的头脑。但她独立,坚强,甚至带着一些倔强的性格深深吸引了我,吸引了广大读者,使《简爱》一书进入了人们的心中,影响了人们的精神世界。

主人公简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她受尽摧残却仍坚强地生存着,她拥有自己的态度与个性,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与残暴的表兄据理力争,她从容地承受布洛克尔赫斯的折磨。最令人称赞的是她对爱的平等,坚强,自尊。

《简爱》中最大地看点就是在于平民身份的简与贵族罗切斯特的爱情故事上。

两人志趣相投,碰撞出了灿烂的火花,但两人的身份悬殊并没有阻挡简的真爱之路,她勇敢地表白,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爱是平等的,爱没有贵贱之分,爱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的。

纵然她矮小纵然她卑微纵然她不美丽,可她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为她戴上了耀眼的光环。这种美丽是无可抗拒的。她追求幸福的勇气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然而简伤心地离开罗切斯特也是因为她的信念。

简果断地拒绝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她无法接受自己与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她坚持自己的爱是平等的。我佩服她拥有这样的豪迈坚决,同时也赞同她的选择,为她鼓掌。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原则与坚持,也许正是她的豪迈,执着,倔强吸引了男主角罗切斯特,也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可以想象,如果简接受了罗切斯特的求婚,拥有了金钱与地位,那么,这样的简还吸引人吗?她身上的可贵的独立就消失了吧!那么罗切斯特所深爱的不卑不亢自尊自爱的简也消失了吧!

夏洛蒂所塑造出的简为当时开拓了新的理念,那就是女性的独立!也正是因为这样,《简爱》受到了强烈的追捧与关注。简让我们明白,再卑微的生命也可以通过自尊自爱而变得自信自强。

让我们向简爱学习吧,学习她身上闪闪发光的美丽品质,也成为一个自信自尊自强自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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