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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阅读(精选20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一点也没错。阅读它能给你带来力量,它能指引你走向人生方向的路标,小编收集了阅读的力量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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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真好随笔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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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王腾,一个个子不高,瘦瘦的,爱笑的人。他一进教室,总是露着他那独一无二的大门牙,而我,看见他的大门牙就忍不住要笑。

早上,我被一道数学题给难住了,他挺身而出,“嗖”地站在我的桌子边,本以为他会用心地教我,可他却在我身边跳起了舞,嘴里还念叨着:“咧咧咧,你不会,哈哈,我会,想让我教你吗?没门儿。”他每次都这样,可他最后还是教了我,而且讲得都很清楚。

他,是下了课第一个找我玩的人,不管在哪,他看见我就会走过来,给我出个洋相,逗我笑。他还是一个戏精,我在操场玩的时候,他总会倒在我的面前“碰瓷”,有时还会给我来个“惊喜”:一个“王氏压顶”把我弄倒在地,还假装哭,说推倒我太费劲啦。

每次我没带笔,都是问他借,当我接过笔时,他往往会加上一句:“一节课两块五,记在账上了,快来签字。”

虽然我们很要好,可是他有时真叫人恨得咬牙。一次我在玩弄一个小东西,他就冷不防抢了去,由于抢得太快,东西也会被弄个稀烂。当时我真的很生气,就对他发了火,狠狠地凶他几句,他见我气势汹汹,虽然很不好意思,但还是强词夺理:“不就是个破玩意儿吗?该破啦!”说完就吐吐舌头,咧着嘴,头也不回地跑了。不一会儿,他又屁颠屁颠地跑了回来向我道歉,我不理他,他就抱住我的胳膊一边摇晃一边低声下气地求我原谅。我被他磨得哭笑不得,怨气也烟消云散。只需微微点一下头,他就会专门呲开他的嘴,露出他那两颗大门牙。我憋不住就笑,他也笑。

尽管我们之间天天有小矛盾,但是最后我们总是又手牵手一起玩了。我们一起笑,一起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在这里我想说一句:“王腾,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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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语文随笔日记600字大全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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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阔无垠的高原上,云悠悠地飘着,风悄悄地吹着,草定定地站着。一群孤傲的浪子一动不动,凝视远方,眼神飘过了天际线,远处嬉戏的动物们,浑然不知死神早已悄悄靠近,浪子们的血液沸腾起来,苍老的高原在呼唤它们……

狼,一身黑亮的毛发,两只如同顺风耳般的尖耳总是谨慎地站在那儿,墨绿狭长的眼瞳散发出一种独特的并且肃杀的魅力。狼“吻”不自觉地动了动,满嘴的利刃仿佛可以嚼碎坚如钢的花岗岩,矫健的四肢随时都在崩紧蓄力。

当猎物出现时,一个俯冲,一阵黑风拂过草儿的脸蛋,不留一点声响。当猎物到了自己的攻击范围内,后腿肌肉一紧,猛地一蹬跃上“青天”,就在那瞬间,利爪从狼掌中“射”出,插入猎物的后背,重心一侧,便把猎物撂倒在地,当猎物还想挣扎脱离时,狼腿擦着草儿一蹬,把牙捅入猎物的喉处,鲜血如红酒般洒在狼脸和草地上,这场战争便简洁有力地结束了。

狼也有会有惧怕的时候。猎人们端着枪牵着猎狗气势汹汹地围捕一头狼,狼的高雅与野性便烟消云散了,只能夹着尾巴呜呜地嚎叫,落荒而逃。

“呯”,血洒向草儿,草儿也为之哭泣……

但当同伴与他在一起时,这种惧怕感便消失了,继而成为了一种证明自己实力的信念。情境交换了,群狼望着踏入他们领地的异类,个个眼冒红光,牙与牙紧紧啮咬,为对方加力,狼爪在草地来回摩擦,草儿被拦腰斩断。眼神交换,狼王一声长啸,风起云涌,狂风卷起,飞沙走石,昏天暗地。一个个拼了命似的冲过来,猎人与猎狗们见这气势,心都漏跳一拍,惨叫连连。

顷刻间,群狼已在收拾残局,享用美味了。

狼残酷,但不失高雅;孤傲,又不失团结。

云悠悠地飘着,风悄悄地吹着,草定定地站着。一切都在潜移默化中悄悄地改变,唯独草原上的浪子们还在追逐,为了生存。人也一样,为了生存。

狼在长啸,风在怒吼,一切都在诉说着高原上那过去的故事。

苍老的高原在呼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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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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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你可以把《培根随笔》当做生活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识的一生,也是追求权力的一生。作为一个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的培根,也许就是世事的复杂,造就了他的思想复杂,面目多变。手里的这本小小的书,我仿佛穿越时空,看到培根的思想,尝到它不同的味道。

无论从哪个角度,我都比较喜欢培根的《论真理》,《论死亡》,《论天性》。从这三篇文章中,我看到了我所喜欢的培根对哲学的激情。

他崇尚真理,认为“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静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如果所思所念能以仁慈为主宰,以天道为归宿,以真理为枢纽,那简直是身居尘世乐比天堂。”我看到激情的培根充满希望。我看到他对天堂的向往,他不甘于沉浸尘世的浑流中,就像是一名佩带重剑的骑士,有着无法克制的欲望,所以我看到他在战斗,灰飞烟灭,轰轰烈烈。

他参透生死:“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之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死亡开启荣誉之门,熄灭嫉妒之心。”我看到多情的培根对人世的感慨。死亡,这个令人恐惧的字眼,而培根正阐述了人内心的对这种情感的恐惧的原因。不同的心态面对同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他直指人性:“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特性。若无这种品性,人将沦为蝇营狗苟,惹事生非,无可救药的贱货。”我看到清高的培根踞于尘世之上,俯瞰沧桑变故。高高在上,那么遥不可及。

我看到的培根,儒雅,激情四射,冷静,骄傲……多面而丰富。

《培根随笔》犹如一杯浓茶,苦涩难懂,却朦胧中好似一股清泉流过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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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随笔日记250字初中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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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把那些数据表统计出来,放在他的面前时,我发现,他开始沉默不语,陷入了深思。

最初我没有去思考太多,反而是当一个人散步的时候,那些数据突然在我的脑中铺开了图,一下子,我算是明白了他那表现的缘由了。

的确不是很尽人意,听起来描绘的天花乱坠的图景,到头来,其实只不过有点儿像野鸡插翅膀扮孔雀的感觉。

原本的幻想,一下子很现实地铺陈在面前,让人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自己的无能,自以为是以及时时刻刻弥漫出来的自负的气息。

但有句话也叫知足常乐,如果只是一颗平常心去看待的话,其实也算是还可以的成果,但往往很少有人能做到时时刻刻的平常心。

一个人漫步的时候,心里想着这些如乱麻一般的琐事,还是告诉自己,我们无法去左右别人的想法以及一些做法,我们能做的还是只有管控好自己就行。

与其在时间花在自己不能掌控的事情,还不如多花精力在自我成长上面。

毕竟,就算有人想逗你开心,你自己也要有能明白那种意境,才能笑得出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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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你真好随笔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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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桃花,落了下来,落在了那只小小的水晶猫上。我伸出手,把花瓣拂下,静静地注视着它。阳光射了进来,照在了水晶猫的身上,我想到了,你。

一个夏日的上午,我们准备进行期末测试,老师的粉笔不停地舞动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的心随着这声音跳动着,空气静的让人颤抖。一分钟、五分钟、十分钟……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紧张。突然,一个轻而温暖的声音传了过来,那是你的声音,那是你的微笑,那是你的鼓励!你对我说:“加油!你要像它一样微笑!”

我茫然地望着你,你说:“快接着!”我还没反应过来,你就把水晶猫扔到了我的手中。阳光照在你满是笑的脸上,和今天的阳光一模一样。我握紧了水晶猫,瞬间缓解了紧张,从容地面对考试,面对一切。

那时,整个世界都已是你我的天地。我们的友情就像这只水晶猫一样,永远永远纯洁。那时,我想对你说,有你,真好!

和你在一起时,我会感到真真正正的友谊。友谊原来是那一声欢笑、一本杂志、一抹阳光、一张画页。当你和我,在操场上漫步时,在花丛中聆听花语时,我想说:“有你,真好!”

和你在一起的时光是粉红的,是明媚的,是充满欢乐的。有人说,前世三百次相遇,才会换来今生的一次友谊。愿十年后,我还会和你邂逅在夹竹桃盛开的地方,我想对你说:“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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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笑死人的一封信全集阅读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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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每位群主搞笑群主

在过去的五个月里,我们紧密扎根在群里,团结在群主周围,高举“有空必来,有来必言,有言必留,有留必看”理论的伟大旗帜。

认真贯彻落实“雁过留声,人过留言,鸡过留蛋,鸭过留毛”的要求,坚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指导思想。弘扬“一不怕手酸,二不怕加班,三不怕头晕,四不怕眼花”的大无畏精神,把“持续联系,经常骚扰”作为振兴本群的第一要务!

经过努力,从根本上改变了“几天来一趟,想到才上来,来了不说话,逛逛就走人”的方式。坚持“有组织,有预谋,有把握,有成绩”的四有原则,坚持做“四有”群友,即:“留言有新思想,灌水有新思路,吹牛有新突破,抬杠有新局面”!

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使我群走上可持续发展的伟大道路,同时坚决贯彻了新年七大新观念:

1、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2、水能载舟,亦能煮粥。

3、一山不能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4、火能够试金,金能够试女人,女人能够试男人。

5、喝醉了我谁也不服,就扶墙。

6、就像一只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光明,出路没有。

7、问世间情为何物?都是一物降一物。

回首过去的日子,虽然我常上网,发言不够用心,

但为了表示忠诚,在此特向群主保证:

群主的脾气就是我们的福气;

群主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群主的鼓励就是我们的动力;

群主的想法就是我们的做法;

群主的酒量就是我们的胆量;

群主的表情就是我们的情绪;

群主的嗜好就是我们的爱好;

群主的意向就是我们的方向;

群主的小蜜就是我们的秘密;

群主的情人就是我们的亲人。

同时,我还要做到:

1.群主没来,我先来,看看谁坐主席台;

2.群主没讲,我先讲,看看话筒响不响;

3.群主说话,我鼓掌,带动下面一片响;

4.群主吃饭,我先尝,看看饭菜凉不凉;

5.群主喝酒,我来挡,誓把生命献群里;

6.群主睡觉,我站岗,跟谁睡觉我不讲。

最后祝群友们心想事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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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随笔日记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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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曾问我怎么没见你伤感过?但你写的日志总是那么伤感?

这个问题我也想了很久,始终还是找不到答案?其实活在这个世上的每个人,都很伤感,总是不把自已伤感的那一面,给别人看到,就算看到又如何?那样只会被同情,而自已却不想被同情,以为那是可怜,为了自已的面子和自私,宁愿抛弃全部,到底一个人还要多久,一个人的道路还有多长。此时此刻,坐在电脑前,听着同室均匀的呼声,而我却独自写着自己的文章。有时甚至都不敢说自己喜欢文字、喜欢书写自己的心情,因为你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打工仔。而我却又偏偏喜欢这种感觉,那样的感觉真得好独特,好安详。可是这样的感觉,我还能拥有多久?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不停过去,不想失去的,也随着时间慢慢的消失了,努力,再很努力的奋斗着,相信自已可以的。在每个日志或是日记里写上自己的过去,有悲欢离合,有喜怒哀乐。轻轻的告诉自己你很棒,我抬起手慢慢的握紧生活给予我的一切,不想等到失去了,会换来那种痛彻心扉的后悔,打开音响,把声音调到声,点放了一首胡歌的《忘记时间》,好久没听这首歌了,每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就有一种不同的感觉。

我一直都是那么爱写伤感的文章,其实也是书写自己生活的点滴。写到让自已觉得很心痛,然后泪水再慢慢的流下来,停下笔,深深的叹一口气,我到底是何时放弃了,等待能有美好的那一天?

今天你哭了还是笑了都不会左右生活前进的步伐。这么多年了,一个人走的路也不短了,想想也挺不容易的。当那天心情不好的时候,要想找个人倾诉都有点难,比如今夜。最最忠实的朋友还是桌上的劣质香烟,它可以给我带来心灵上些许的平静,只是些许的。

夜已经深了,睡意还是没有,不知道是因为……也许吧,就像今天龙条评价我的一样:整体算一进步青年,容易情绪化,EQ太低,老喜欢用一张傻傻的笑脸掩饰多情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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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字的阅读日记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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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朋友,我们拥有着真挚的感情,陪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书是温和的暖风,伴着花香,使人沉醉。

我是一只小书虫,以书为生。有时看着,看着,就沉醉其中……

我最喜欢在树下看《爱丽丝梦游仙境》,金黄色的阳光从树叶与树枝的小缝里穿了出来,十分有意境。抬头一看,仿佛我真的来到了那个神奇的森林,我看见了兔子先生看着怀表,边跑边说:“来不及了!来不及了!”随后它跳进了那个神奇的洞里,接着,我也跟着它跳了进去……一路上我遇到了许多的人物,比如说:会笑的猫、学识渊博的毛毛虫,残忍的红桃女王等等。最后,看完了书的我,合上书,闭上眼睛,正在品味那有趣的情节,回味着惊奇、梦幻的仙境……虽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我却十分快乐、满足!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你小小的世界,它会抚平你心中的怒火。它会像妈妈的手一样温柔,会带你去世界上最奇妙的地方,会养育你的心灵,让你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书,是一碗热热的“心灵鸡汤,”,是美味的佳肴盛宴!

我在书的海洋里尽情畅游,像小鸟在天空自由飞翔!

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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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吸血鬼日记随笔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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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可以说是我的青春,当时看到第六季就停看了,最近花了两个多月,把之前第一季到第八季度重新又补刷了一遍,来说说观后感。首先,先感叹一下美国的高中生和大学生,真幸福,不用上学,天天开派对,天天学校举办各种纪念日,各种舞会,我想问一下,那些创始人都这么有钱么,给后代留了这么多的财产够他们挥霍。里面的马特真的是个神奇的存在,从头到位,都是以人类的方式存活,周围充斥了吸血鬼,狼人,女巫,双子巫团,二重身,旅行人等等。最后还强行给马特的血统安排了一个敲钟人的身份,第七季和第八季的编剧真的是很狗血,无力吐槽。下面分析分析各人物的社会关系和滚床单史。最后最后吐槽一下,埃琳娜和卡洛琳

和兄弟俩都分别滚过床单,这以后碰到面不尴尬么,剧中里面 只要不是亲戚关系,只要是一男一女,能可以交叉发生关系,果然强大的美国,资本主义 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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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名人传》阅读感悟和启示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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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也叫做《巨人三传》,讲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的传奇人生,剖析了三位名人成就精彩背后故事。

贝多芬,他的音乐收到欢呼,他的困难却几乎无人问津,在生命的末日写出了不朽的《欢乐颂》。米开朗琪罗,每从事一项工程,都必然遭到一批小人的嫉妒和怨恨,他同贝多芬一样终身未婚,未能享受到真正的爱情。托尔斯泰,要面对整个贵族上流社会,以至被教会开除教籍。

作者罗曼·罗兰,法国思想家,文学家。他一生为争取人类自由、民主与光明进行了不屈的斗争。

正所谓“痛苦和磨难造就的伟人”现如今,像贝多芬这样的人也是存在于此,尽管这样,他们也还是可以歌颂快乐,渴望治愈并充满着希望,所以当他们的生命跌进黑暗,遭遇痛苦的时候,他们也会像贝多芬一样,凭借自身的力量走出生命的辉煌。像米开朗琪罗这样的人也大有人在,为艺术选择而屈服,被迫说谎,去赞美和奉承不喜欢的人。罗曼·罗兰说过“一个伟大人物可悲的弱点,不是屈服于它,而是把他逼得卑怯地在物质力量的暴虐下低头,为的只是保全自己的艺术梦,否则就会被随意的扼杀!”他们就在被动的河流中行走着,尽管如此,他们仍旧依靠自己对艺术的信仰,走出了自己的天地。尤其是像托尔斯泰这样的人,每当他面对一个动作,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时,人道主义的幻想者消失了,剩下的只是那个具有鹰一般的犀利目光的艺术家,那目光一下子便直射于你心中,但是行动是他真正的目标,而不是艺术。

三人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他们的人生丰富多彩,他们的作品精神宏博,他们的影响历经世代而不衰。

在这本书中,这三位伟大的艺术家令我感动。尤其是贝多芬,他备受感情煎熬,又不幸失聪,在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中,他不屈不挠,以顽强的毅力投入创作,谱写出伟大的乐章。

贝多芬——在失聪中突围;米开朗琪罗——在被动接受中突围;托尔斯泰——在不断冒险中突围。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种种磨难,为创作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精力,于是我们赞美他们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精神,对命运的反抗,对艺术的追求。

伟大的天才必须向庸俗且充满敌意的社会进行不屈的斗争,从而获得胜利,完成天才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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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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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最后修得正果,被封为“斗战胜佛”。可大家可曾想过,孙悟空是否满意这个结局?

有人会说当然满意,最初就想上天庭谋个长生不老,取经归来被封为佛,有何不妥?可是,我认为是个悲剧。孙悟空从始至终都在被别人操控着,只因当时大闹天宫失败,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要按照事先为他规划好的去往“西天取经”,找这个理由让他出来,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就可以摆脱束缚从而成佛。不过,孙悟空却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取经的意义何在,取完经后又该做什么,他如何满意这个结局?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孙悟空与六耳猕猴的故事。孙悟空被唐僧赶走后,六耳猕猴随之到来将唐僧的通关文牒拿走,目的就是要取代孙悟空的位置自己去西天取经,然后,像他一样位列仙班,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但最后计划失败死于孙悟空的手里。我们为何不想这难道不是另一个孙悟空吗?

孙悟空大闹天宫的处罚结果仅仅是封于五行山下五百年而不是被如来打得形神俱灭,是因为这一切都是提前安排好的,从石猴降临到拜师学艺再到大闹天宫、五行山被困、西天取经、功满成佛,其实都是佛教最高统治者如来一手策划的,目的是扩大佛教的势力范围,消除潜在的竞争对手。六耳猕猴的出现,打乱了如来的计划,如来佛又如何能容忍有人中途破坏他的宏伟蓝图呢?六耳猕猴在错误的时间出现了,结局只能是消失。

孙悟空知道是个悲剧,为何却不在中途反抗呢?我想,孙悟空是不能也不敢反抗,一是被打怕了,五百年的束缚已经把他的斗志消磨殆尽,如果再敢反抗终究会被消灭;二是如来佛让他功德圆满成佛成仙的承诺使得孙悟空已经臣服于权势虚荣之下,孙悟空只能按照统治者的意图走下去,如果再有反抗,五百年的道行不仅毁于一旦,更有可能被打的万劫不复,他的怨念只能积累在心中。

我想孙悟空在成佛后会回到花果山,因为他需要时间去调节自己,或者受不了成佛后的痛苦,再次反抗天庭。孙悟空的悲哀就在于在统治者的威逼利诱之下,磨灭了反抗统治的意志,屈服在了统治者脚下。

我们的美好生活是靠着一大批有着坚强信念的人,面对压迫,面对诱惑,始终不忘初心,坚决同反动统治斗争到底,才有了今天和平安定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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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启发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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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张乐平爷爷的《三毛流浪记》。我被文中美丽生动的画面而深深吸引,文中讲了可怜的小三毛从小没有爸爸妈妈,只有自己在外面流浪。有一次三毛在一家烤鸭店看见好多好吃的鸭子,馋得他直流口水,却被老板看见后,把他打出去了。是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还有一次,三毛看见前面有一个人的钱包掉在地上,就想帮助别人捡起来,却被认定为小偷。还有好多描写三毛的故事情节,都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本漫画书反映出人性的很多方面,也反映出旧社会中穷人家的孩子受到的冷酷无情,现在我们处在新社会里。有爸爸妈妈和老师们的关爱和呵护,我们更应该开开心心的学习和生活,学习好本领将来建设好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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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随笔日记初中优秀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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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春天到来,万物复苏时,我们试着习惯春日的万紫千红;当夏天的.脚步渐渐逼近时,我们试着习惯夏日的炎热;当秋天步入我们的生活时,我们试着习惯秋日的悲凉与凄美;当冬天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时,我们试着习惯冬日的严寒。每个季节,我们都在试着习惯,每天,我们也在试着习惯。

步入一所新的学校,成为一个新的班级的成员,我们试着去习惯,试着习惯超快的学习节奏,试着习惯新老师的授课方式,试着习惯新同学的优点与缺点,在习惯中感知,在习惯中认识,在习惯中成长。

好友离开了,寂寞开始吞噬孤独的心。一个人走在过去熟悉的小道上,踏着落叶,想着过去快乐的时光,心伤感起来,不习惯一个人走,不习惯一个人闹,到头来,却还是得面对,还是得逼着自己习惯。

人总是这样,一旦某个事物成为习惯,当它改变时,便会烦恼,便会不舒服,并试图让生活来适应自己的习惯,蓦然回首,才发现,自己在要求生活习惯自己时,早已习惯了这种新生活。

书上说,21天可以形成一个习惯,但现实却告诉我们,有些东西真的很难习惯,譬如至爱的离去,譬如太突然的改变。如果这些也能很快习惯,也许世界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吧?

试着习惯,试着忘却,试着快乐……

也许,这便是生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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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英语年级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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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ky said: "Books are the ladder of human progress!" It is obvious how

important reading is! Reading books allows us to learn a wealth of knowledge,

but also make people progress.

Usually we should read more books, and we must read good books, such as:

science fiction, composition, fairy tales, fables, myths and other useful.

Meaningful book. However, for books like comics, it is best to read less.

"Reading through thousands of books, writing pens is like a god." I think

that reading more is good for writing. When reading, you should accumulate some

good words and good sentences, and then copy them on your notebook. Learn more

about other peoples writing skills. Content, so that when writing, the

accumulated and learned things can come in handy!

Books are our good friends; books are also our good teachers; none of us

leave anyone, book this intimate teacher, this competent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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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生阅读《简爱》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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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始读书前我妈就说过,我会喜欢这个主人公的。事实证明——她说的并没有错。

要作为一位传统西方童话里的女主角,简算是十分的不合格了。她不够漂亮,不够“大度”,不够温柔和善:“贫穷,低微,不美,短小”——仙度瑞拉即便困苦本质上好歹也是贵族后代,隔壁资本主义接班人,一整座城堡等着继承。而我们的这位“灰姑娘”又有什么?一不和小动物说话,二没有魔法长发,缺少“一点美貌和大量财富”——可太普通,太平凡啦。

简·爱女士——“泼辣暴躁,冲动多情”。也就绘画十分突出,教学经验丰富,法语流利,勤恳又机敏,无私且坚定,还会音乐……罢了。与爱人罗切斯特先生谈情说爱如刀锋相对乒乒乓乓,谈婚论嫁仿佛辩论会互相反驳,两个人心灵,灵魂——总之是最本源的东西相坐下来平视彼此,又仿佛随时要出去打一架。闹分手时这位悲伤迷乱的“律师”女士却要站上法庭,照着冷静的原则与法律为自己的立场辩护——她自始至终从未变过,简·爱属于自己,忠于自己,尊重自己。

在沼泽山庄期间,长相出众且品德高尚的传教士表哥提出结婚要求——换个中二期幻想少女肯定犯着花痴想都不想就答应了。不过这一段婚姻的起源却并非在于情,而是一位虔教徒要借此得来一件称手工具去印度,简正是这个最“合适”的人选——有点高尚,又好像有点问题。我对着前者肃然起敬,然后又不由自主随着戴安娜对印度生活的担忧连连赞同。简却沉下心来,细细分析:去印度可以,累死换安心。结婚却莫名其妙,师出无名——可以,但没必要。她摆正自己,认认真真得出结论:我不爱他,这件事是违背我本身意愿原则的,我为什么要去做?……之后任什么圣师抚顶宗教召唤天使招手一概甭想撬动那块沉下来的坚固心灵,风吹雨打自岿然不动。

她曾说将喜爱爱她的人,不能不讨厌仇恨她的人。简要把鞭子当着人面折断,跳起来和无理取闹者搏斗。舅妈里德太太不爱她,敷衍了事凑合着养她,心眼儿从大西洋都给偏到太平洋去。简便要大声骂她,一条条地数着里德太太的残暴恶行,把累下来的怨气向她倾泻——数年后却又甘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仇敌”跨一百英里的路去自讨没趣,可谓脾气古怪。简在这位不太聪明的妇人临终前的一段时光里的生活乍一看上去是有点儿憋屈的。但她也正是在此得到了宁静耐心,给象征童年过去的那个浑身刺的感叹号顺顺毛,薅成一个首尾相连的圆满句号——简·爱怀着怅然宽恕了里德太太,这位黑沉红房子的阴云,不公刻薄的咒诅从此在她记忆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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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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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为救柴进,攻打高唐州,遇到会呼风唤雨的高廉,全无取胜的可能,可见这高廉的法术了得,宋江要想胜,只有请来也会法术的公孙胜方有胜算。

此处把高廉说的利害,自然是为了证明公孙胜利害。

先前,戴宗到蓟州去找过一次公孙胜,没有找到。现在,只有找到公孙胜,方可战胜高廉,才能救得柴进性命。戴宗又一次接受了寻找公孙胜的任务,带着李逵前往蓟州。

戴宗再去寻找公孙胜,幸亏带着李逵。李逵做了什么?

他做的第一件。在去蓟州的途中,他不听戴宗招呼,偷吃荤食,犯了禁忌,被戴宗收拾得够呛,李逵这才收敛了一些,但在路上吃素食时又同一老者争执起来,偏偏是这老者指出了能寻找到公孙胜的地方,因这老者是个道教信徒。

他做的第二件。好不容易找到公孙胜的家,没见着公孙胜,他便劈了人家的一堵墙,还以要杀公孙胜的老娘相威吓,这才逼着公孙胜露脸。

他做的第三件。公孙胜以师傅为由,不愿下山,当拜见到公孙胜的师傅罗真人,罗真人也以出家人不管闲事为由,不放公孙胜下山。这本人他们师徒合谋好了的。李逵见此,想绝公孙胜的后路,便于深夜上山杀了罗真人和一个道童,到第二天,再去见罗真人,罗真人不愧为是真人,竟毫发无损。李逵见此,大惊失色。罗真人用了法术,他就被抛到了蓟州府。

他做的第四件,他人落到了蓟州府的大堂,跌得头破血流,接着被人家当做妖人,受到狗血尿屎伺候,紧接着又是一场严刑,被打得死去活来,他招了个“人妖李二,”官府才住手,将他入监了事。入了监,他借罗真人的江湖名气作起文章来,骗得好吃好活。

正是这四件事,使得李逵的形象更丰满,正是李逵所为,才有了公孙胜再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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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阅读的好处作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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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时我便深深地爱上阅读,使阅读在我生命中变的很重要,还记得有一次我表姐介绍了一本好书给我看,我非常的感谢她,因为自从那次以后,我便体会到阅读的乐趣,阅读的好处

看完那本书后,我便每个星期都泡在充满书香又博学多闻的图书馆里,看我最爱看的书籍、小说、漫画、自然科学、历史演义等等……这样既可以把课业、考试、压力、烦恼还有课辅班,全部都抛到九霄云外,尽情的投入在自己的小说幻想世界里。

每当看书时,总能让我原本生气的心情变得很平静很快乐,就像便魔术一样,能让我心平气和反而很投入的阅读呢!例如:每次我看我最喜欢看的书——《亚森罗宾》时,我都很投入看,看了看,不知不觉我就变成了故事中的主角,跟着亚森罗宾一起去探险一起去旅行;一起去寻宝一起破案子;一起去环游世界,帮助人民,这样不仅增加了我的想像空间,也增加了我的写作能力,真是一举两得啊!

每当我生气不高兴时,图书馆就会成为我最好的朋友,安慰我、倾听我的心声,然而每当我阅读时就能使我开朗,不伤心不哭泣,勇敢的站起来,带领我往正确的方向走,使我打起精神来,所以,阅读在我心中占了最重要的角色何地位,在生活中不能没有阅读,因此阅读使我生活更灿烂,更光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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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中随笔日记150字

全文共 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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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周一开始我就没有想好这周的随笔写什么,而我到现在还不着急,反而感到还有很悠闲自在,直到到了星期天对,也就是今天我依然保持着随笔的冷静和镇定,这不就一篇随笔吗?有啥难写的,可老师说要写关于社会实践的随笔,我只能说能力有限

但我还是会尽力写的,当我在电脑上查找阻止大学时,根本没有合适的相关信息,而我就想老师之前不是说过也可以写读后感的水平吗?四大名著的读后感,虽然很经典,但是也很土啊,我觉得会有很多人写了的,所以我就打算写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毕竟他机智勇敢,镇定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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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中随笔日记150字大全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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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托着下巴,望着“嘀嗒嘀嗒”的闹钟出神……时间如流水,从指间悄悄滑过——

“别太任性了……”

“好孩子,真懂事……”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却只针对一个人。是的,你没猜错,我在变形了。

小时候,我哭闹不讲理不懂事,为此也没少挨妈妈的批评。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哭着吵着闹着,对妈妈死缠烂磨。现在,我知道妈妈挣钱的辛苦,对妈妈也是百般顺从。“孩子,你懂事了!”

小时候,我一遇难题就心灰意冷,甚至撕掉作业。然后就对每个人发脾气,随意宣泄心中的不满,不顾及他人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不堪忍睹。现在,我却不会轻易地让难题从我手中逃脱,而是努力地攻破它,打它个落花流水。“孩子,你成功了!”

小时候,我一听到“家务”一次,立马趁人不备,溜之大吉。别人受苦受累,我却逍遥自在。现在,我会尽我所能,帮妈妈分担一些家务,分担妈妈的忧愁。“好孩子,你不再任性了!”

往事一幕一幕在我脑海中浮现,我在变,我在一点一点地改变,那些雾霾也逐渐被驱散。

现在的我,是一名踏入中学大门的学生,我在变,我不再任性,不再蛮横不讲理,不再懒惰,而是奋起直追,一步一个脚印,修补那些不足。暮然回首,已是一条宽大平坦的大道。

“滴答,滴答”,秒钟一秒一秒地转动,我拿起笔,埋头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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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暑假阅读《海底两万里》感受1000字

全文共 1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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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读完了《海底两万里》这本精彩且刺激的名著,我的心里波澜起伏。不仅畅游了美妙的海底世界,而且体会到了人性的光辉,更是书中处处显露的对有关科学知识的热爱,着实让我大开眼界。

书中描绘了一个有关“海怪”的故事,并以此为线索展开了一系列的科学幻想之旅。

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与此同时,还上出现了异常,有人发现了一只巨大的“海怪”,在全世界闹的沸沸扬扬。活动结束后,阿龙纳斯正准备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他与他的仆人,一个三十多岁的比利时小伙子康塞尔一同登上了驱逐舰亚伯拉罕.林肯号,参加了“把那个怪物丛海洋中清除出去”的任务,当驱除舰亚伯拉罕.林肯号重遇“海怪”时,不曾料到,“海怪”未被清除,驱除舰却反遭重创.阿龙纳斯和其仆人康塞尔以及为清除“海怪”而特意请来的一名捕鲸手,尼德在阴差阳错之中都变成了“海怪”的俘虏,进入到了“海怪”的肚子里.当他们都重新清醒过来后,才知道这个惊天大秘密,所谓的“海怪”是一艘不为人知的潜艇,鹦鹉螺号.这个潜艇巨大无比,艇身布满了钢甲,轻易无法穿透,它还能通过两侧的水舱进行冲水或排水来改变自身的重力以达到上浮,下潜或停止的效果.船长尼摩对远道而来的三位客人很是优待,只是为了保守鹦鹉螺号的秘密,船长规定他们永远不许离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龙纳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带着期盼与希望跟随船长周游世界.旅途中大家并不寂寞,每天都会到达新的地区.他们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处处都充满了生机.但杀机也无处ue不在,潜艇也曾经遇险,在珊瑚礁上搁过浅,还受到过巴布亚土著人的袭击.最为可怕的还是,潜艇在南极被厚厚的冰层围住,艇内缺氧,艇上的人几乎不能生还.经过了漫长的十个月,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脱险生还,逃离了这个神秘的潜艇.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才得以将这个秘密公众于世.

作者儒勒.凡尔纳在这本书中写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是科学与幻想的结果.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的书籍,不但对海洋知识不懈了解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跟是让后人看到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了大量的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的循环系统,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制造等多类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能够将如此奇妙的海底世界描绘的生动,对于凡尔纳这个一生从未下过海的人来说是非常不易的,这是凡尔纳依靠丰富的阅读而获得的科学知识。他独具特色的幻想由于符合科学的原理,变成了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推理与预言。他的许多科学幻想都已被后来的科学家发现并证实,潜水艇也已不再是幻想,早已在此基础上美梦成真了。

由此看来,科学出自猜测,猜测源于知识。我们应当多增加对科学的热爱与不懈追求,让科学幻想成真,奉献于社会。

我们爱科学,科学伴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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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暑假阅读《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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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昆虫记》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述,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述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主角,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述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以前为了自我和后代们在那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一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向到此刻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

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但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我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我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我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但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资料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比较,才发现,原先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之后我才明白,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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