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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阅读(汇编20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一点也没错。阅读它能给你带来力量,它能指引你走向人生方向的路标,小编收集了阅读的力量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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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阅读感悟心得启示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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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家书都是连通家人的情感桥梁,它有过“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也有过“雁字回时,月满西楼”的种种典故。《傅雷家书》始于1954年,傅聪――傅雷的长子出国留学波兰,学习钢琴演奏。父子俩情深意切的交谈,贯穿在一封封家书中。而傅雷的家书中,却不仅是亲人的思念,我读这本书,更是看到了傅雷一家对艺术的追求,对生活的感悟,对祖国的热爱……

每个人心中,都暗藏着一个心灵的归属,可以在此,发自肺腑地与亲人畅谈。而从无声的文字中,我似乎也看到了,不仅仅有傅雷与儿子的深厚温情,还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熟悉。

这是一位严谨的父亲对儿子耐心的指导。几乎每封信中,都有父子俩对于钢琴艺术的感悟。傅雷不仅关心儿子练琴的生活,还不断强调各种曲调的情感,比较不同演奏者的不同。朴实的语句中更体现的是父亲对于儿子的关怀,对于艺术的追求。

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对儿子的教育。傅雷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嘱咐他坚定立场,待人谦虚,礼仪得体,心怀爱国之情。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含情脉脉的文字后,是远隔两岸的.深厚情义。文字本无情,却承载了爱的温情,似细水长流,滋润干涸的草地。在一个时代的孕育下,傅雷有力而坚决地告诉儿子,告诉我们每一个人“生活中困难重重,我们必须不断自我改造,向一切传统,资本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感情与习俗做斗争,我们必须抛弃所有的人生观和旧的社会准则。”

傅雷对儿子的关心更多让我看到了我的生活,我的家庭。没有分离,没有书信,但仍有那种熟悉的感觉,那种爱的关怀。父母对于我的帮助,也是无私的,他们教我感恩,细致,对学习,对生活……家书记录的,是我的生活,它教会了我懂得与珍惜。

我诞生在了一个与傅雷完全不同的时代,一直以来的幸福团聚让我们缺少了书信的交谈,但那份来自父母细致的关怀,那些点滴的爱仍然熟悉在我的脑海里,无论何时,无论爱的表达有什么不同,从傅雷的家书中,我更看清了这份爱,我会在淡淡的清欢中感受爱,感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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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2024年秋天随笔日记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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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到了,一阵风吹过,马路两旁的树叶纷纷落下,仿佛是秋天的信使,来告诉人们:秋天来了

秋天来了,秋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掠过果园,撒下硕果累累;掠过农田,播下了丰收的喜悦;他吹响了丰收的号角,给天空擦去了夏日的署气,带来了朵朵云……清晨,秋的使者就来报信。在乳白色的云雾中,挥洒着彩色的神笔。不远处,一幢幢居民楼的上面几层,似乎漂浮在云海之中,成了童话故事的宫殿;近处的几幢楼房在雾纱中装扮下竟一改破旧面容变得那么妩媚起来。这时我仿佛置身于白色的梦幻之中,有一中腾云驾雾的感觉。当太阳东升之时,睁开双眼,竟发现大地赫然是一片金碧辉煌。走进田野,我惊奇的发现。一夜之间,稻子都换上了金黄耀眼的佳衣,并且一浪高过一浪。放眼望去,竟是茫茫没有边际。凉爽的秋风一阵接过一阵向稻浪冲去,金黄的稻浪一浪高过一浪,一浪推着一浪,使人不禁想起“长江后浪推前浪”的诗句。突然,下起了秋雨,落在农民伯伯的雨伞上,打在高大的楼房上,淅淅沥沥,嘀嘀嗒嗒……这是秋的声音,是豆荚儿“爆裂”的喜悦声,小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孩子们“嘻嘻哈哈”的笑声……,秋的声音是喜悦的,是欢快的。

秋雨过后,树叶儿黄了,蝴蝶般的飞舞着,飘落下来。他接受了冬天的孕育、春天的滋养、夏天的汲取、如今秋天到了,它已到了生命的顶端,已经过了生命的余辉。

冬虽然清洁而过了寒冷;

春虽明艳而过了妖娆;

夏虽奔放而过了炎热;

秋的美是理智的、金黄的、充实的、是给人以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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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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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大叫了一声:‘葵——花!’当时阳光灿烂,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大又圆,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着的那轮金色的天体……”我含着泪读完了曹文轩所写的《青铜葵花》。正如书名一样,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葵花是城里的女孩,她三岁那年妈妈离开了人世,她是随爸爸来乡下的。他们要在这里盖房、开荒种地、挖塘养鱼。但天不遂愿,葵花的爸爸意外去逝,可怜的她伤心极了。看到这里,我不禁为葵花伤心,葵花那么小就失去父母亲,和她相比,我是多么的幸运,每天依偎在父母身边,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葵花虽然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但是弱小的她渐渐地坚强起来…

老天并不是无情的,苦难过后的葵花被一家好心人收养,一个男孩与她成为兄妹相称的朋友,这个人便是青铜。就这样葵花快乐的生活在青铜的家里,虽然伤心和痛苦是难免的,但家人的关心却无处不在。这正是人间处处充满爱呀!

可老天似乎在捉弄他们,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她原来所生活的城市。从此,青铜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对葵花的思念,使一直不会说话的青铜开口喊出了葵花的名字。我想身在远处的葵花一定会感受到青铜对她的思念。“这就是思念的力量吧,作者将这苦难写到深刻之至,将爱也写的如此充满生机与情意呢!”我不由得感叹道。

读完这本书,让我懂得我们应当如何去直面困难。做为一名学生,我觉得我们面对困难时应该学会去面对它,去挑战它,去克服它。就像罗曼·罗兰曾写到: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本书的作者曹文轩也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是呀!只有苦难才能改变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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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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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一个人,静度闲暇。

最初我是并不喜欢阅读的,总是笑着闹着,奔过撒满阳光的田野、充满欢笑的操场和繁华热闹的街市。

后来逐渐喜欢上了童话,梦游在爱丽丝的仙境,玩耍在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小屋,幻想着得到一张睡美人的床。

再大点便喜欢看微型的杂志,小说,看一个个唯美的故事,感受着一次次的悲欢离合。

尽管现在我所能拥有的闲暇时间并不多,但我依旧热爱阅读,并尽我所能的去阅读。

于是,每个周末,节假日,或是生机盎然的清晨,或是暖暖的正午,又或是清静的黄昏,都习惯性地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一个人。任微风轻轻的拂过发丝,在书页间调皮的舞蹈,任风来也随风去。

捧着奶茶,手心能感受到它暖暖的温度,抿上一小口,它的香甜在味蕾中回荡。偶有细碎的阳光,透过叶隙,洒在心上,恬静的,唯美的,编织着一个个美丽的梦。就是这优美的舞蹈,暖暖的奶茶,斑驳的树影,跳跃的阳光,还有那幽幽芳草,让我似乎留住了这绚烂的青春年华。

也许,不同的人对于阅读的滋味,各有感受,有人说:“书是一把钥匙,它开启了智慧的大门,令我们遨游在知识的海洋”或许是吧,一本书,总能把我们引进一个新的世界,而我也能从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但这并不是我最初阅读的理由,最初我没有太多复杂的想法,只是单纯的,因为喜欢。喜欢那阅读所带给我的,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了的,却偏偏温暖恬静的滋味,这滋味引发我无限遐思,伴我走过花样年华。

一棵树,一张石凳,一杯奶茶,一本书,享受着阅读中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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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随笔日记150字大全初中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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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它带走了很多人,让人淡忘了很多事,但有些事,却似铭刻于心中一般,无法被时间的流冲去

——题记

人生总有悲欢离合。从小到大,有合就有散,有悲就有欢,这些规律无法改变。但我不愿如此,我已失去太多太多。

年幼时,在幼儿园与小朋友充满稚气的约定,约定好每天早上早早去玩“过家家”,因为我比别人小,所以我总是当妹妹或者女儿的角色。我忘不了,温柔的“姐姐”,霸气的“哥哥”,善解人意的“妈妈”,担负家庭重任的“爸爸”。“妈妈”总会有条有序地打理好家中的一切,总会把美味的“饭菜”端上“饭桌”,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围坐在桌旁吃饭……或许如今的他们都已忘记了这一切,但我不会忘,我永远记得。

上了小学时,我的同桌成了万能的百宝箱,就像是“中国好同桌”,她什么都有,我也说明都跟她借,“同桌借支笔”,“同桌借个橡皮”,“同桌给我个胶布”……这些令人熟悉的语句,虽然已成为昨日,但它还时时萦绕在我的耳畔。

我多想时光它走慢些,让我与我的朋友多待会儿。我开始尝试挽留时光,但它就像一头没有神智,只知一味向前走的牛,无论我如何威逼利诱它都不肯走慢些。我哭了。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的开始消失。“别走!”我往他们消失的方向飞奔去,用最大的声音嘶喊着,可他们还是消失了,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他们,只给我留下回忆,冰冷的,回忆,我只想他们别离开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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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水浒传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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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年少时没有过仗剑走天涯的梦;谁没有羡慕过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逍遥生活;谁又不曾想象过自己武功高强,正义勇敢,在战场上竭力厮杀。有这么一群人,他们重情重义,嫉恶如仇,这一百单八名好汉名扬四海,威震八方。

我很想穿越去那个朝代,也像鲁达武松般要酒要肉。俗话说无酒不成事,若是少了酒,哪还能有大闹五台山,哪还能有醉打蒋门神,哪还有一百零八位好汉!这酒就像强力粘胶一般将好汉们紧紧团在一起,任凭风吹雨打也始终凝聚在一起,造就了这个朝代的神话。

我很敬佩吴用。他是众多好汉中唯一武功一般的人,但他却给人很不平凡的印象。他用计如有神助,从智取生辰纲开始,他的神机妙算没有一次不令人叹服。在取生辰纲过程中,他仿佛能窥视人心,巧妙利用防范心理,使处处谨慎的杨志也未能避免中计。吴用不伤一毫便大获全胜,正如后人评价的:“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他虽狡诈,却心术生得端正,从未有过不义之心,相比宋江的哄骗之术,吴用显得忠诚得多。吴用与宋江看似宋江罩着吴用,实是吴用罩着宋江。如此足智多谋,赤胆忠心,怎不谓之英雄?

鲁智深是最可爱的一位好汉了。他的出场就极其血腥,这注定了他的结局:“听潮而圆,见信而寂。”你对他的第一印象一定是粗枝大叶,可是随着情节的发展,你会发现他的心思似女人家细腻,他先安排金氏父女离开,再去寻郑屠户;在林冲刺配沧州后一路跟随,才免得林冲在野猪林遇害。其个性特点被作者刻化得十分鲜明。此般见义勇为,自可称之为英雄。

林冲是最能忍的。他的妻子被人调戏,他能忍;他被设计误入白虎堂,也能忍;就算在野猪林差点丧命后,他还是忍;在草料场被烧听见陆迁的话后,他终于再也忍不了了,雪夜上梁山。即便在梁山受到王伦等人的挤兑,却依然忍气吞声。这种逆来顺受的心性使他刚硬不起来,这种隐忍是刻在骨子里,改变不了的。但在关键时刻,总能拍案而起,例如火并王伦,这样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梁山故事。

他曾是枪棒教头,一身的武功却从未轻易展露。令人感动的便是他与鲁智深的兄弟之情了。林冲在深山独有一名好友就是鲁智深,他叫鲁智深一声哥哥,鲁智深圆寂后,林冲也暴死他墓前,这悲剧的结局也正是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的结局。这样的武艺高强,论为英雄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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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包法利夫人阅读笔记

全文共 2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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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当命运在现实社会中不妥协时,这就是现实的残酷。不是想象的会和现实相同。完全不尽然,因为包法利夫人就是一个现实与理想的化身。

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害人性,腐蚀人的灵魂,甚至吞噬人的罪恶本质。包法利夫人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就因为这样,包法利夫人才会不满于医生夏尔的胆小懦弱,迟钝无能。就因为这样,她才踏上了寻找理想中的爱情之路。但当时的法国正在被黑云笼罩。她最终在被骗与人的只求自身利益之中结束了她的一生。从而体现出社会的另一面,也同时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黑暗。

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屈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然而从包法利夫人身上也看到了每个人都会对理想抱有一种追求的态度,只是相对于我们来说对理想幻想的少了些,而包法利夫人对理想幻想多了些。不是每个人都会追求理想也许相对我们而言这些都是虚幻的,并不真实。包法利夫人所追求的太过,而反应出的就是对于自身的不满足。

包法利夫人(爱玛)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修道院接受教育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也许小说就是小说太带有情节性。之后爱玛接二连三遇到了莱昂,这是爱玛在幻想后遇到的第一个有共同爱好的人,而爱玛却想象她的世界随后于莱昂私通,现实带给爱玛的却不是好的结局。由于莱昂慢慢发现自己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莱昂最后选择了离开。因此怀念就此慢慢冲淡了。而另一个男人与走进了她的世界。

罗多尔夫对爱玛的气质所迷倒。于是他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在他的花言巧语下爱玛被他迷的神魂颠倒。这也表现出爱玛对于爱情的追求,写这些当然是为了给小说的结局做铺垫。事情也同时要伴随着悲剧的结局。当爱玛决定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她觉得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可是命运却又让她跌进无底的深渊。之后爱玛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悲剧的现实却不得不令人相信,爱情仿佛很遥远,我们期望中是很遥远,而我们身边的我们却并不认为那是爱情。艾玛死后的情况是荣镇象平常一样,静悄悄的,包法利却睡不着,一直在想艾玛。罗多夫为了消磨时间,整天在树林里打猎,晚上回家睡大觉;莱昂在城里也睡得不错。这时偏偏还有一个人睡不着。在墓地旁,在松林间,一个小伙子跪着,哭得伤心,他的胸脯给呜咽撕碎了,在黑暗中一起一伏,无穷的悔恨压在他心上,像月光一样轻,像黑夜一样深。这个小伙子就是朱斯坦(药剂师家的学徒)。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多么的愚蠢与令人可憎又可怜了,对她真正好的人,他却从来不珍惜,对她虚情假意的人,她却奉为至爱,甘愿倾家荡产。艾玛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单纯的美,夏尔可以理解为一种淳朴的真与善。两者同样不具备智慧,而她们的结合,表面上看是一种真善美的结合,应该会幸福,但是结局却是令人扼腕的悲剧。当爱玛死后夏尔。包法利也随之死去。。艾玛的美是一种外表的美,她的心灵并不具备的美的土壤,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一颗时刻幻想的心,一颗愚蠢粗陋的心。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夏尔(包法利先生)呢?不具备俊朗的外表,却具有一颗真善的心,对于爱情,对于很多方面,而更多是表现在爱情上。这也得到一个结论:在漂亮外表掩饰下的女人是难以得到爱情的,而当平凡外表的老实人遇到这样的女人那更大的不幸福便是必然的了。

包法利夫人造成的悲剧启发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女人,千万不要像包法利先生那样痴迷其中,不可自拔,最后弄得家毁人亡。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大致明确自己的倾向,珍视自己身边的幸福。也同时提醒广大青年学生一定要定位好,认清自己的经济地位,明确阶段,不做超阶段的消费,适度适量符合自身经济状况的消费才可能长久的发展。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许诺是多么可笑!生活还在继续而悲剧还在不断上演,,现实中不要过多追求虚幻的世界,我们要在现实生活中活出自我,谁都不会代替你,应为你为自己而活。至于梦想,谁没有梦想在自己的认真的过每一天的同时梦想的大门会想你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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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快乐阅读的作文

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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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小时候,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听完一个还想再听一个。我很佩服故事里的主人公,他们有的很勇敢,有的很聪明。

有时候,妈妈没空给我讲,我就想:等我上学了,我要读好多好多的书。上了一年级,我学会了拼音和一些汉字,我自己能读故事书了,我非常高兴。妈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我看书的时候,常常被故事里的情节吸引住了,而忘记了吃饭。我喜欢善良的灰姑娘,同情卖火柴的小女孩,更喜欢聪明的司马光,觉得坐井观天的青蛙非常可笑我觉得读书真好,读书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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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日记600字初中随笔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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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的但有那么一点微弱的光亮的小路上,你出现在我的身后,静静地陪着我走完剩下的路。就这么静静地走着,一直地走着,你忽大忽小,忽明忽暗,忽高忽低,忽长忽短,但你总是保持着那乌黑乌黑的颜色,那乌黑,犹如深渊一般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又好似断崖一般深不可测,仿佛会陷入其中。你看上去有无尽的空虚,让人不禁打个冷战。现在夏天已经悄悄地来临,你总会出现在白天,炎炎的烈日当空高照着,你便一下子显现出来,是模糊的,但又是清晰的,是抽象的,又是不可触摸的。

你,曾经陪我度过一段美好的童年时光,小时候,每当黄昏来临时,我总会叫上几个要好的小伙伴,来一起玩踩影子游戏,谁先踩到别人的影子,谁就可以向大人们讨到一块糖,那时,仅仅只是一块糖,吃在嘴里都觉得甜甜的。是呀!多么美好的珍贵的记忆啊!你与我们一起玩耍,一同嬉戏,你有时像个顽皮的小精灵,想抓住你又偏偏抓不到,不去理你你又自己屁颠屁颠地跑过来,真是可爱极了!累了,困了,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你也被夕阳拉长了身影,陪着我们。想起该起来了,大人也叫我们回家了,便依依不舍地离开,与同伴们挥手告别,约定着下次再聚在一起玩。这时的你,消瘦单薄的黑影,看得让人心疼。都说只有影子才能陪伴度过一生,是的,你永远地陪伴着我走完人生坎坷的道路。人在灯光下走着,你便现身出来,但有时又似乎那么保守,又不想出现。你,是最真实的,是最能抒发情感的,这让我懂得了肢体语言的美丽,仿佛从高处泻下来的清水,平静而又自然。

你,又曾经陪我度过一段快乐的上学时光。上学时,你总是跟着我一起上学,跟我一起在学校里学知识,在操场是做游戏。我犯了错,你会在地上看着我,让我意识到错误每个人都会犯,主要看你改不改正错误;我考试考了100分,你也会在地上看着我,让我不要骄傲,下次争取再考100分。

你陪伴我的还有太多太多,这些无数美好的记忆,都会保存在我的脑海里,永不消失。你是——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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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们阅读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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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世界里,你会像一株即将干枯的小草一样拼命的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在阅读的世界里,你会像一只小鸟一样在广阔的知识的天空里尽情飞翔;在阅读的世界里,你会像一条游鱼一样在充满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

著名的作家歌德曾是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不停的阅读,我们才会取得进步,才会得到与高尚的人谈话的机会才会知到这世界上有许多的事实未知的。总之,阅读会成为你的知心朋友,他会激励你,会告诉你自己的无知,会让你懂得这世界上做人的根本,更会让你知道更多名人成长的故事。

曾经的我是一个非常厌倦阅读的人,后来在爸爸的倡议下,我试着接近了一些儿童画报和杂志,后来我居然喜欢上了阅读,去超市里或书店里看书是我每周六或周日最喜欢做的事情,在这几各地方,我总是时时捧起一本书,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看书虽然有点慢,那是因为我一定要把内容看懂了才会看下一页的内容,所以只要一有空闲,我就会去这些地方,尽情欢快地畅游在书的海洋里!

阅读是一种文化修养,是一种让人可以受到启发地方法,是一种可以让人明白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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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吸血鬼日记随笔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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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的时间我一直在看美剧吸血鬼日记,因为在大一暑假的那一年,我已经看完前四季的内容了。一直以来印象都非常的深刻,所以这一次从第五季开始看,其实第五季我也已经看完了大半部分,但是剧情特别深刻,越往后越发展越有混乱的感觉,但是又剧情让人重叠,让人感觉意想不到。

很多时候在美剧的对比之下,国产的那些谈恋爱的电视剧我一点都不想看,除了虚假就是犯尴尬症之外,真的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收获,而且打发无聊的时间都起不到这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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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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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籍不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的老师,更是我们的朋友,读书让我们生活美好

我最近在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我明白了隋朝的开国皇帝是杨坚,唐朝开国皇帝是李渊,还知道了最早的朝代是夏朝,清朝是因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又加之她的挥霍无度才被推翻的。书,真是我的好老师,让我知道了中国的历史。

读书让我明事理,知进退。如之前我阅读的《爸妈不是我的仆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爸爸妈妈并没有义务来帮助我们,他们之所以关照我们,是因为他们爱我们,其实他们并不欠我们什么,可是我们却看不到他们对我们的付出,对我们的爱,只知道一味的索取,不知奉献,不懂感恩,还在伤害他们的爱子之心。想想真的好对不住他们。

我还读过《将来的你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努力读书才会有收获,不付出就不会有回报,不努力就不会有成功,只会在前进的道路上让我迷失自己,甚至犯罪。

书籍,真是人类的老师,但也是我们的朋友,书籍会在我们失落的时候鼓励我们,在我们骄傲的时候,泼我们冷水。

俗语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聪慧,读书可以增长我们见识,开阔我们的视野,为此我们要博览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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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随笔400字日记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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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的记忆脑海中,有许多个那一刻,但让我后悔的只有一个。

那天,我在公园里悠然自得地散步,找找素材写日记。到了中午,太阳烤焦着大地,连脚踩在脚下都是很热的。我拿出了解渴的冷饮“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才一会儿,就把冷饮给一扫而光了。而我的心里那叫一个凉快啊,只以一个字:爽!

喝完了饮料,但是我得把饮料瓶给扔掉。我是扔到地上好呢?还是扔到远处十几米的垃圾桶里呢?我犹豫不决,从何下手。此时此刻的我心里有两个可爱灵活的小精灵,一个拿着天使棍棒的白精灵,一个拿着黑色叉子(类似于猪八戒的九齿钉钯)的黑精灵。白精力对我说:“一定要丢进垃圾桶里,要保护环境的喔!”黑精灵说:“切!直接丢在地上,你想想要走几十米远诶!”我很赞同黑精灵说的话,毕竟公园里都是小孩,没有大人可以教训我没素质啦。贪图方便的我随手把冷饮瓶丢在了地上,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时,一个小男孩跑过来,用手指着我天真的说:“大哥哥不听话,老师说过不能随便乱扔垃圾,地球妈妈也是爱美的,只不过她需要我们来为她装扮!”说完之后,我就拿着冷饮瓶扔进了垃圾桶,回头对我笑了。这一刻,我很后悔。

我很惊讶,一个小小年级的男孩居然比我懂事多了,真是后生可畏啊。如果世界上在增添几个像这样的男孩,那么地球妈妈该多么欣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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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阅读故事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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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知道吗?书。被大家称为“朋友”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由此,我和“朋友”结下了有趣的故事,下面就让我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一个东西,可我正在看书,我机灵一动说:“妈妈,我肚子疼,要去厕所”。妈妈亲切地说:“去吧!”我把书藏在衣服下直向厕所奔,我坐在马桶上看着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书看完了,我故意冲了一下马桶,藏好书出来了,妈妈说:“舒服吗?躲在厕所里看书”。不好我的诡计被识破了,我不好意思的说:“对不起,妈妈”,我立刻“跪地求饶”,妈妈知道我的刀子嘴豆腐心就原谅了我。妈妈对我说:“你看书,妈妈当然是给的,但是你看书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看书,如果你在写作业,而你看书,这是不对的,你要知道看书不能在不该看的时候看,记住我说的话了吗?”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有一次周五,妈妈在上海给我买了《芝麻开门》这本书,一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品尝”了起来,转眼间,就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妈妈用那“狮吼功”也叫不起来我了,妈妈没办法,唯一能“叫醒”我的办法,当然,妈妈最清楚了,她一把夺过我的书,“啊!”我的书我还要看呢!”我生气的说。吃过午饭,我连嘴都不擦去看我心爱的《芝麻开门》。有时候,我把自己的作业都不做,哎,谁叫那本书那么迷人呢!

有一次,我的同学张雨欣借了一本《初晨是我故意忘记你的》和刘磊借的.《老天会爱笨小孩》两本书,到了晚上,我非常想看完这两本书,因为这两本书有一本内容非常的感人,另本呢?它非常的有趣。我想,我还是不睡觉了吧,干脆读完再睡,那天晚上,我看书看到1点多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教导我们,启发我们,帮助我们,今后,我们要多阅读,就能增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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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朝花夕拾阅读日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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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拾》中那几篇描写人的文章,我是比较喜欢的。首先,这些文章的内容比较吸引我——因为我喜欢看到各色各样的人,再加上鲁迅那种轻松而生动的语言,读着读着,你仿佛就可以看到那个人似乎站在你面前一样。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我们学过的课文中的“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可悲的.人啊!

直到写完了这篇读后感,“感”到了这么多,我觉得我才算是真正地读懂了《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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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阅读的年级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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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寂寞无聊时,我最喜欢手捧一卷书,坐在桌前,细细地品味,体会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光灿烂,若出其里”的广大胸怀;体会那“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池”的思念之情;体会那“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的惆怅忧伤。

在书中尽情遨游的我,与作者进行着心灵对话。

八岁时读《三国演义》,我最佩服的人物是张飞,佩服他“取敌首级如同探囊取物”,佩服他往那儿一站,就把敌军吓破胆的威慑力,佩服他与兄弟一起“三英战吕布”的英勇。他在我心目中就是无人能敌的,如同战神一般的存在。

后来,时光飞逝,四年之后,我又重新捧起这卷《三国演义》,上面尚有当年余温。

再度回味,我对张飞的佩服依旧,只是对他的认识有所不同。之前我所知道的,不过是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百战百胜的张飞,而现在,我所看到的是一个感情丰富的张飞。二弟关羽因大意,赔上了自己性命,三兄弟无法再度并肩作战。张飞知道后,终日闷闷不乐、借酒消愁,最终被人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杀害,去与二弟“重聚”了。

张飞如此地重情重义,使我对他的佩服更深,理解更全面。在我心目中那个百毒不侵的战神原来也有柔软的一面。

书,亦如一杯好茶,小时候不懂得细细体味,只知道囫囵吞枣,一股脑的喝下去。长大后才能体味到茶的苦涩,知道生活艰辛。到了老年,就能品味出茶的酸甜苦辣,也尝遍人生风雨。

手捧一卷书,在温暖的阳光下,细细地品味,细细地读。一生读,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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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生阅读水浒传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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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这本书大家并不陌生,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施耐庵根据历史故事写出来的一本小说。

这这本书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一场惊心动魄的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作者充分暴露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忍,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残酷现实。

在《水浒传》中,塑造了许多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豹子头—林冲等108个英雄好汉。

在这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花和尚,鲁智深。他原名鲁达,本在渭州小种经略相公手下当差任经略府提辖。在渭州为救弱女子金翠莲,他三拳将镇关西打死,被官府追捕,无奈之下,他被介绍到五台山当和尚,智真长老赐他法号智深。让他也有了安身之处,但他难守清规,于是大闹五台山。智真长老只好让他去投东京汴梁大相国寺安身,于是他在大相寺看守菜园,收服了泼皮,又倒拔垂杨柳,与林冲结拜为兄弟,后来在野猪林救了刺配沧州的林冲,最后上了梁山。

鲁智深的容貌和他的性格完全不同,他长的凶神恶煞,但是却有着爱憎分明,见义勇为、扶危济困,嫉恶如仇,胆大心细的性格特点,这些特点,说明了鲁智深充满了正义感,让人在黑的封建社会中看到了光明。

金圣叹曾经这样评价过鲁智深,鲁达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心地厚实,体格阔大。论粗鲁处,他也有些粗鲁,论精细处,他赤是精细。然不知何故,看来便有不及武松处。想鲁达已是人中绝顶,若武松真是天神,有大段及不得处。说了鲁达许多的好处,让人敬佩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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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繁星春水》阅读感悟500字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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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炽热纯洁的童心,一份圣洁的母爱……构成了一本可以让人潸然泪下的书——《繁星·春水》。

当我们第一次拿到这本书,忘我的读着……再到不知己将这本书翻看了多少遍……早已无数次的泪流满面。一件件的小事,仿佛是每个小朋友都会经历,每场童年都曾拥有的,可它们却在冰心老师的笔下变得那么美,那么特别,那么富有光芒……仿佛是常人无法碰及的。最重要的是——她又将母爱那么完整、伟大的体现在我们的眼前,回荡在我们心中,浮现在我们脑海中。

在这书中,还有这样的一句话,你还记得吗?——“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了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廖廖几句,却再一次的在每位读者的心里激起一片涟漪……此时此刻,谁还能想起母亲之外的人?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神圣的一段话,温暖了大家的心,虽无关母爱,反却给予一种仿佛是母亲的依赖。一段话的双层感受,使人产生了无比的暇想。

当冰心后来出国留学,母亲仿佛就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柱,是母亲给予了她动力和希望。如果这个动力与希望破灭了,那么她就失去了任何一切!正是如此,没有自己所希望的人是枯萎的,正如没有灵魂的躯壳。

的确,世上对我们最好的人莫过于自己的母亲。犯错了,受伤了,想哭了……母亲的怀抱依然是我们停下疗伤的最好的港湾。不管我们已经长到多大,在母亲眼里,依旧还是个孩子呀。如果母亲打了你,别伤心,那是望子成龙,而此时此刻,她的心比你还疼。

总结下来,只有几个字:凝聚·母爱·珍惜。好好珍惜之不易的爱。也许你的一个错误的决定,会让你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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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老舍《茶馆》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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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落地蓉城,刚好读完。

先说书:引子和尾声两章极其精彩。开卷让人回想起《尼加拉》开头那个为荣誉而死的国王。只有人类学才能不断地为我带来这样的高光时刻。

这本书最好的写法其实是沿着引子写下去写成一本小说,然后接上结尾50年一梦回首。

中间11章有10章论述和1章结论,总体来说写得不怎么样,10章论述的安排铺陈没有新意,只是简单的史料罗列和分类,第11章强行升华做理论比较,可谓生搬硬套莫名其妙。据此,总的来说如果说王笛的想法是做一个哈贝马斯社会理论的经验研究,那无疑完成度是很差的。

王笛其实拿着一批相当有价值的材料,令我觉得尤其有理论空间的包括文化精英的删诗活动(那个叫《杀子报》的话剧太有意思了,我昨晚做梦甚至都梦到了)、袍哥帮会与地方自治、军阀期间四川的武装化、团练问题等等,深究下去都很精彩,但文中就平平带过了。

但以此指责王笛这本作品是失败的是无理的,因为为理论提供某种质料恰恰不是民族志的意义所在。民族志的活力和意义正在于那些理论系统无法统摄的细节。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志材料越是无法归置于什么理论之下,这些材料才越有价值。

我看来,《茶馆》真正的结论是那个尾声,作者最后亲自在1950年的蓉城降临,作为一个不可说的已知未来的见证者,他用这本书表达了对成都人最普通的共同生活的热爱和怀念,这种十分个人性的情感恰恰构成了《茶馆》的精彩及其意义,在这种情感面前,哈贝马斯什么的真是毫不重要。

大概一个90年代的普通青年对这样的茶馆真是毫不陌生,对我自己来说,高中逃学去的网吧,大学隔壁寝的空座位,有灯之前的夜晚紫操,这些共同生活的场景才是日复一日的模糊岁月中最鲜亮的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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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生阅读《青铜葵花》读书笔记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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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两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有着亲人般的感情的兄妹。哥哥为妹妹出生入死,妹妹也处处关心着哥哥。当妹妹葵花步入青铜一家家门时,就已经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她和哥哥立刻变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她有了新的家人,新的人生。

哥哥青铜是个哑巴,妹妹是孤儿,他俩一起挖野菜,一起玩耍。但他对妹妹的关爱是无微不至的,正当要盘算着谁才能去上学时,哥哥把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大公无私地让给了妹妹。当大水冲走自家的房屋时,青铜为了他最亲最爱的妹妹,离开了大麦地,去寻找该房屋的金茅草。当妹妹要参加文艺表演,需要一条项链作为配饰时,青铜不惜被划破脸颊,不惜劳累辛苦,为妹妹亲手制作一条汇聚着自己对妹妹的关爱的项链。当妹妹坐上大船已经启程准备到达遥远的城市时,哥哥用心的声音叫出了包含着浓浓的爱的二字“葵花——”

都说血比水浓,但这句话却在他们身上失效了,哥哥为了妹妹甚至付出生命都甘心,他全心全意对妹妹好,对他来说,妹妹早已比自己还要重要,这样的情意,就是放在有着血缘关系的人之间也说不上,这是人间里多么无私的爱,多么纯洁的爱啊!当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有人想买他脚上的那一双时,他答应了!为了妹妹的一张彩色相片,须要这么做,他也愿意这么做。当冰冷无情的寒风袭击他的手脚,把他的身子冻红冻紫,甚至冻僵,一动也不能动时,他却毫无怨言,因为为了妹妹,他什么都愿意做……

看看这对兄妹,人们不禁要惭愧,两个并无半点血缘关系的孩子,却比许多身体里流淌着同样血液的`大人用有着更深的情意。他们只会为地位钱财勾心斗角,心生怨恨,犹如陌生人。在法庭里打官司的,又有几个不是亲人。

哥哥青铜,妹妹葵花,两个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孩子拥有则充满生机的爱与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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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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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生活很快乐,这不光是来自父母与亲人给予的精心呵护,更因为我有一位好朋友——书籍的幸福相伴。阅读使我的羽翼变得丰满,阅读让我的童年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很小的时候,我就非常喜欢读书,妈妈说我三四岁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与走迷宫有关的书,每次都能看上好长时间,看这类书仿佛让我走进迷宫世界,让我感觉到应该像冒险家那样去生活、去探险,觉得既神奇又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面的增加,我涉及书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漫画类、科学类、故事类、探险类……等等。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又接触了儿童文学、名著等作品。

我爱读书,不管走到哪里,我的身上都会带着一本书。在不同的环境下读书,其感受也是不一样的。在家里,靠在自己的小床上,是一种放松快乐的读书;在江边铺上地垫,吹着微风,是一种悠闲自在的读书;在图书馆有许多人在一起陪伴我,是一种安静自觉律的读书。当我疲惫的时候,书籍仿佛是精神的加油站;当我沮丧的时候,书籍帮我重拾信心;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书籍能瞬间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

穿梭在书的花海中,我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而且身上还会留有阵阵芳香,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如同插上一双翅膀,时而飞向天空、时而飞向山川、时而飞向高原、时而飞向海洋,领略到不一样的世界风光,读书让我的内心变得强大而充满力量。

喜欢读书的人是幸福的,它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它是我前进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同学们,让我们通过阅读,在知识的海洋里走遍世界各地,共享阅读带给我们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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