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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余华读书笔记(汇编20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学者熊培云沉潜数年的心血之作。下面是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快来围观吧。下面小编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关于《活着》余华读书笔记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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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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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的追求,并不必须要什么头衔和称号来满足,你爱上了一种东西,愿意用全部心血去研究它,掌握它,从中得到了乐趣,并且永远也舍不得丢弃它,这就是事业心,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2.从来也没有一个人能真正透彻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命运,只但是从各不相同的方式和不可知的命运较量而已,或逆来顺受,或奋起拼搏,拼搏的动力不仅仅来自“自知”,而且来自幻想——完美的幻想往往既是辉煌的人生的起点也是终极目标。人生需要幻想,幻想使人生变得完美是有限的生命变的被无限!

3."真正有血性的人,决不曲意求得别人的重视,也不怕别人忽视."别人的误解,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信,如果你是自信的,就什么话都不用说了.真理从来都是最简单,最朴素的,除了它本身之外,并不需要额外地加以解释,正如一个真正美丽的人,任何附加的首饰都是剩余的!

4.不管严冬以前是怎样寒冷,春天总是要到来,冰雪中孕育着的生命,顽强地要生长,要发芽,要吐露新枝,绽开新花。

5.它在树桩里孕育了那么久,准备了那么久,已经积蓄了必备的力量,一旦爆发出来,就能冲破一切,倔强地伸出枝条,长出绿叶,展现着自己的个性。

6.如果看不到明天,这天也就毫不好处;牢牢地抓住这天,明天才能属于你!

7.人生是一场梦吗不,梦醒之后还能够忘却,人生能够忘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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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父与子》读书笔记 卢舒旸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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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虽然一个字都没有,但它的内容非常有趣易懂。

“可疑的螺旋形”是《父与子》这本书中的一个小故事,讲述了儿子和父亲去动物园玩,儿子把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形了,站在远方的父亲看到了这一幕很生气,去追打儿子。这时小象痛苦的叫了几声,父亲回过头来轻轻将小象的鼻子还原。这时儿子在“螺角山羊”旁玩耍,父亲赶到时发现山羊的角是螺旋形的,破口大骂。

如果我是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又看见了螺角山羊,父亲又骂我不懂事时,我会说:“爸爸,这不是我做的,你看,‘螺角山羊’它的角本来就是这样的。”如果我是父亲,在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起来,又看到了螺角山羊,我会想:儿子不会做这事吧,山羊角也是山羊无法支配的。

生活中,我们做事情前要了解情况才能入手,不要冒然行动,不然会造成笑话。

比如有一次我帮妈妈倒酸奶。“舒旸,帮妈妈倒碗酸奶,左边第一个碟子里是白糖,不要把盐当做糖放,再加一些蜂蜜……”,真啰嗦,我心想。我把酸奶做好后,勺了一碗给妈妈,放了三勺糖。然后拿给妈妈来品尝,“难吃,舒旸,你把盐当糖用了吧,都说过多少遍了!”妈妈皱了皱眉头。 你看,因为我自以为都知道,不认真听妈妈讲话,最后白白浪费了十八元牛奶钱。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您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告诉我们做事之前先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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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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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丑小鸭》这篇文章后,我觉得丑小鸭活的很顽强,鸭妈妈骂它丑把它赶走了,野鸭骂它“你丑的厉害”,大雁骂它“丑的可爱”,它自己嘲笑自己“谢谢老天爷,我丑的连猎狗都不想吃我”里面的语言很好笑,还有一句是“有一个残破的房子,一天刮大风了,一下北风,一下南风,把那个房子吹的不知该往哪边倒,所以就没倒。”

后来丑小鸭看到了一群美丽的白天鹅,它想办法接近它们,它觉得接近它们,它们肯定会把我杀死,因为我太丑了,可是它想这样也比被鸡啄死,被别人打死好一些,却让它惊奇的是,它看到了水中自己的影子,它变成了一只白天鹅,所有的动物都很欢迎它,说它是最年轻,最漂亮的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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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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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笨笨猪是一头有点笨的猪。

笨笨猪很贪吃,在小熊的聚会上,因为嘴馋,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让大家得救了;为了让老鼠在猫咪迷的家找些东西,让老鼠混进她的书房,结果老鼠吃了好多书,只剩下书壳;笨笨猪还告诉鸭妈妈,盐蛋好卖,只要吃盐就能生出盐蛋,鸭妈妈却一个盐蛋也没生出来,笨笨猪反倒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为了给驴大爷盖房子,拆了驴大爷原来的房子,盖成了新房子,反倒被驴大爷认为是他偷了房子……

发生在笨笨猪身上的故事有很多,笨笨猪虽然笨,但是他可爱,他虽然贪吃,但是乐于助人,在笨笨猪身上,有优点,也有缺点,笨笨猪用他的优点,掩盖了缺点。这本书给我的启发是 :我们要乐于助人,取长补短,像笨笨猪一样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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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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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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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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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课外读物,我特别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它是我叔叔从北京给我买的。

这本书里头故事很多、也很精彩!我最爱读的一个故事就是《皇帝新装》,写的非常好,这个故事的大致内容是:有一个皇帝特别喜欢不断的穿新衣服,几乎每天都要换一套新衣服。由于他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新衣服上,再也没有时间管理朝政了,全国的老百姓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日子过的一天不如一天。

后来,皇宫里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能够为皇帝织出世界上最漂亮、最华丽的新装,但是新装有一个特点:“只有最愚蠢和不称职的人才看不见它”。其实,所谓的“新装”根本就不存在,两个骗子每天只是装模做样地织衣服,真正的目的是骗取皇宫的钱财。当新装织好后,皇帝穿着它在大街上举行庆典游行时,有一个小孩子大声喊道:“他身上怎么什么都没有穿呀!”到了这个时候,人们才全部醒悟过来,皇帝的身上的的确确什么也没有穿,那漂亮、华丽的新装完全是皇帝、大臣们在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

读完这个故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一个人对待任何事情都要实事求是,不能爱慕虚荣;否则,将会闹出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这也让我想起在黄山试验幼儿园大班时,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到今天我还记忆犹新:“《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把知道说成不知道,也不要把不知道说成知道;实事求是,一定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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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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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看了不少课外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三毛流浪记》。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由于残酷的战争,制造了孤独的三毛,炮火毁掉了他的家园,枪杆夺取了他的父母,三毛是个可怜的孩子,但我相信三毛一定会找到一个温暖的家。

三毛是个善良的、助人为乐的孩子。三毛帮助被欺负小朋友,扶起被人推倒的老爷爷,还把自己的饼分给老爷爷吃。还不顾危险,救起落水的小男孩。帮助比他更可怜的人……

三毛是个好学、能干、坚强的孩子。他在流浪生活中,做报贩、擦皮鞋、当学徒,受尽苦难却始终不屈不饶,没有失去求生的勇气。我很佩服三毛奋斗的精神和挣扎的勇气,这是值得我学习的。

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要好好珍惜这样的机会,好好学习,报答社会,为我们祖国更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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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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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19世纪意大利儿童文学家科洛迪的代表作,被誉为“意大利儿童读物的杰作”、“意大利儿童读物中最美的书”。它讲述了一个生动又有教育意义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木匠樱桃师傅送给杰佩托一块木头,杰佩托把它雕成了一个既会翻跟头又会跳舞的木偶,并取名叫皮诺曹。皮诺曹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到处乱跑,他爱搞一些恶作剧,做一些坏事,还爱撒谎。调皮的皮诺曹一不小心把脚放进了火盆,结果把脚烧没了。他爸爸杰佩拖又给他做了一双脚,皮诺曹非常高兴,答应爸爸以后一定要好好上学。杰佩托为了皮诺曹好好学习,不再贪玩,把自己的上衣卖了,买了识字课本送给匹诺曹。皮诺曹却把识字课本卖了换成木偶戏院门票,接着皮诺曹又遇到坏蛋狐狸和猫,差点被它们吊死,幸亏好心的仙女救了他,他答应仙女以后不再说谎。可是,皮诺曹还是管不住自己,和它的好朋友灯芯一起到了玩具国。因为皮诺曹非常贪玩,最后它变成了一头驴,在商人手里卖来卖去。最后他还是想办法逃走了,不幸的是他却被一头鲸吃了。在鲸的腹中,遇到了爸爸杰佩托,后来他们一起想办法逃了出去。遭遇了这么多事情以后,皮诺曹终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做个好孩子,就不能自私、不能撒谎。在学习上我以后不能像皮诺曹一样贪玩,要好好学习,确定一个目标努力去实现。在生活中我要做一个懂事、听话、有爱心、有智慧的孩子。以后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懂得爱爸爸妈妈,尊敬老师同学,做个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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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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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主要讲了林海音小时候因家中贫困,买不起书,便偷偷的在书店里看书,并描写了作者在窃读中感受到了惧怕与快乐。文章中有在雨天装作不喜欢雨,却在心里想让雨下得更大以便我光明正大的看书;当然也不免做白日梦了,因自己的家庭的贫困而买不起一碗热热的面条,一张舒服的沙发;只能咽下口水,靠着书柜,抹起眼睛看书。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说“脚站得有些麻木,我却浑身轻松”和“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可以体会出来作者虽然很累,但很快乐,作者已经全身心投入到书本上了,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读书和吃饭一样,都是人生必不可少的。

在我们周围几乎没有像作者这样非常贫困的孩子了,这样便体现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啊!现在有许多孩子家里的书都快堆成山了,可有的瞧都不瞧,更别说抱着书看到腿脚发酸了,却只是捡着好玩的而对学习无用的书看。和作者林海音相比还不如换一换,这种人真是浪费了这宝贵的看书时间。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也说过:“我扑在书籍上,就像是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书不仅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

林海音在又惧怕又快乐的复杂心情窃读,在这里,我想到了那些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有书读吗?他们能看到这么多中外名著吗?或许他们连窃读的机会都没有吧!

食物是人们的物质需求,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心灵的需求。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一生都与好书“谈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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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陈莹莹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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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热爱学习,不能逃学逃课,这样,以后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小木偶奇遇记》主要讲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做了一个会活动的小木偶。小木偶第一天上学就逃课,经历了很多磨难。而老木匠为了寻找小木偶却被困在大鲸鱼的肚子里。然后,小木偶和老木匠却意外的在大鲸鱼的肚子里重逢了。小木偶带着老木匠从大鲸鱼的肚子里逃了出来,最后,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不少,我们要努力学习,孝敬父母,不能逃学逃课,这样就会像小木偶一样得到幸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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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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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历史长篇章回小说,是我国的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独特手法刻画出了一千多个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其中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英勇的刘备、张飞、关羽;忠实国家的王允;小肚鸡肠的周瑜;还有个两面人物曹操……

使我受益匪浅的还要数“荐杜预老将献新谋 将孙皓三分归一统”这一篇章。吴主孙休闻司马炎已经打败了魏国,知道必要伐吴,便立大帝孙权太子孙和之子孙皓为帝。但因孙皓即位后凶暴日甚,酷溺酒色,让羊祜有了可乘之机,派人前往洛阳请伐吴,司马炎看见了大喜,派人去伐吴。当时的孙皓昏庸无能,没有作战计划,败在了司马炎手里。于是东吴四州,四十三郡,三百一十三县等全部归西晋,司马炎又封孙皓为归命侯。三国也归于西晋了。它让我明白了做“王”要尽到责任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当让就是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了,他的智慧不得不令我惊叹。刘关张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总之就是一句话:《三国演义》是一本老少皆宜的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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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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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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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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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天地的父子情——《父与子》这本书,真实完整的向我们刻画描述了一幅幅作者卜劳恩与爱子克里斯蒂安在一起的无忧无虑,天真无邪的画面。作品中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闪烁着智慧之光,无言的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虽然这些日子很短暂,但却永远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让我们流连往返。

虽然这本书中没有一个文字,但却让我们一看便懂:懂得父亲对儿子那种一起玩一起乐的友谊与快乐;懂得父亲与儿子那种可以用心灵沟通的美好状态;也懂得父亲对儿子的那种爱子情深;更懂得作者想要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内心深处的爱子情怀……这是一个粗心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一丝不苟;这是一个贪玩的父亲,他不同于其他父亲的严谨认真;这是一个深爱着孩子的父亲,但他却不会像其他父亲那样逼迫孩子做他不想做的事情!而又正如我们所说,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的儿子也是一个真实的孩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禁又多许伤感,又有更多复杂的感受交织着我的心:这个结局虽然让我感觉不够完美,但却又很真实;虽然让我感觉有些伤感,但也许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结局,任何事物都不会有完美的结局,上天总要让它在完美的情况下掺杂着些许瑕疵。我似乎看到了卜劳恩为了反对法西斯在监狱里那绝望而又坚定的眼神中,透漏着一种永远的东西,这东西叫希望,永远的希望。

虽然真实的父与子走了,但我们心中的父与子却永远留在心中。那是永远的父与子,那是永远的父爱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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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昆虫记》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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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那本好书就是《昆虫记》,那位伟大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这部著作描写了法布尔穷尽一生所喜爱,所追求的昆虫世界。哦,法布尔多么可敬,他为了昆虫们可以说是付出了一生,从没见过这么执着的人呢。

那本书真的让我着迷。《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它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描绘成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昆虫记》深刻地描绘许多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苍蝇等。

《昆虫记》里的一段文字让我感叹不已,“在这个绿色的小小世界里,不知道有多少个忙碌的小生命生生不息,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追逐着;有着红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摇摆着,缓缓地前进。”这段文字令我啧啧称赞,是我最喜欢的段落之一。大概是因为法布尔写的十分生动的关系,这些文字好像有生命力一样,让我十分着迷,眼前好像也呈现出了许多片段,真是十分吸引人啊。

《昆虫记》里有许多描写各种虫子的语言,我学习到了关于昆虫的很多知识并开始喜欢昆虫,例如,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如果不看它那致命的捕猎工具,螳螂其实也不可怕:苗条的身材身着俏丽的上衣,浑身呈现优雅的淡绿色,还有那长长的酷似沙罗的翅膀,真像一位美少女。例如我还知道了松毛虫是怎么产卵和孵化、动物是怎么催眠状态自杀的、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多强,一只朗格多克蝎子和一只纳尓包那狼蛛这两只都有毒刺的昆虫谁会吃掉谁、金步甲的食物是什么……

这些可爱的昆虫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呢?

《昆虫记》不仅仅充盈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的精神。

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如果没有那样的精神,就没有《昆虫记》,人类的精神之树上将少掉一颗智慧之果。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科学诗人”法布尔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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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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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很多的书,有一本书让我留意在心。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 豆 豆 因 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孩子,并尊定了她一身的基础。

小豆豆有一颗好奇心。看见什么东西就会跳上去。有一次,小豆豆 放 学回家,快到家时,她看见了一堆沙子。没有海,又有沙子,小豆豆感到很好奇。就往上跳,结果发现不是沙子,而是灰色的抹墙泥。妈妈发现后,严肃的批评了小豆豆。

小豆豆还是一个勇敢的孩子。朋友被别人欺负,她就会挺身而出帮主朋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她在学校里的活泼可爱。我也想拥有一个像她一样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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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卫科波菲尔的读书笔记初1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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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围绕着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描写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善良的老保姆辟果提,有貌似严肃却有着菩萨般心肠的姨婆,有生活不甚如意的密考伯夫妇,有恬静聪明的艾妮斯,有天真烂漫的朵拉,还有凶狠残暴的摩德斯通姐弟俩……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出生前,他的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7岁时就改嫁了。大卫的继父是一个凶狠贪婪的家伙,而且继父的姐姐也是个铁石心肠,不近情理的人。他们姐弟俩不仅百般虐待大卫,还把大卫的母亲折磨致死。母亲死后,大卫的继父叫大卫去当童工。在此期间,大卫有幸逃了出来,去投奔了他好心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一所很好的学校,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大卫在生长过程中经历磨难,但是,他善良,正值,乐于助人的天性始终没有改变。他在困境中奋发向上,刻苦努力,最终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获得了美满的幸福生活。

读完整本书,我觉得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主人公大卫,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虽然人生遇到了重重困难,但是他面对困难好不逃避,因为他明白,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困难的。

他那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同时也启发了我:不管自己遇到多少困难,只要不逃避,只要勇敢坚强地面对,想发设法去解决,战胜自己,就能成功。这才是对我们人生的考验。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吧,也许幼小的我们还不需要挑起生活的重担,不需要经历种.种磨难,但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学习,大卫这种不怕遇到困难,勇敢面对困难的精神正是我们最需要学习的。

有些同学在学习生活中一遇到“拦路虎”便马上唉声叹气,第一个想法就是请教老师或者同学,再者就是放弃,而从来没想过靠自己的双手去解决问题。去探索问题的出路,没想过那样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才能,我也不例外。这本书启迪了我,希望也能启迪大家,让我们一起加入学习大卫·科波菲尔精神的热潮中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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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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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的书,会让人终身受益。《爱丽丝梦游仙境记》描述了一个勇敢善良、天真可爱的小姑娘,也告诉了我们女孩子就不一定胆小脆弱。

故事的主人公是名叫爱丽丝的女孩,故事描写了爱丽丝在她的梦境中,为了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一个兔子洞,坠入了神奇的世界。世界里,喝口水能缩老鼠般大小,吃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她而遇到了许多不同的人和动物,比如:渡渡鸟、鹰头狮、睡鼠、风帽匠,还有丑陋的公爵夫人等。爱丽丝在这样一个奇怪的世界中,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一切斗智斗勇。

爱丽丝的确很善良,也十分勇敢。在王后的槌求场中,当王后要砍园丁的脑袋时,爱丽丝毫不犹豫地保护了他们,这时我对她的勇气敬佩不已。

在经历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后,和王后发生了冲突,危难之中她被惊醒了,却发现自己依旧躺在姐姐的怀里。

爱丽丝的勇敢与机智深深感人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爱丽丝那样,遇到困难不逃避,勇于面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成为一个乐观向上、自信坚强的人。

故事虽然只是一个梦,并不真实,但爱丽丝的心却是真实的。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永葆心中的真善美,愿我们的世界温暖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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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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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奇遇记》讲述老人泽皮德把一块能哭会笑的木头雕成木偶,并把获得生命的小木偶当成儿子。但小木偶调皮、捣蛋、贪玩。从而引出了一系列的冒险故事,讲述了一个木偶人由坏变好的传奇经历。

看完这本小说,我不禁有点惭愧。因为皮诺曹的坏毛病我也有一点:我也贪玩,上课有时会开小差,还对爸妈撒过谎,有时还有点自私、任性。从皮诺曹的故事中,我懂得了知错能改是多么的重要。从书中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善良。我也要学它,做个诚实、善良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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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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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与不幸,悲伤与高兴,以及兴奋与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忍受,好好活着

《活着》来源于生活的真实感,不同于80后小说的伤感。作者用冰冷幽默的语言,讲述了徐福贵悲惨而漫长的一生。文字平淡,却令人感到真实,感到亲切。让我们的心灵随着福贵的遭遇被一次次触动。幽默而感人的语言让我们想笑笑不出,想哭哭不出,内心却随着作者的讲述渐渐安静下来。

福贵年轻的时候是个地主少爷,嗜赌成性,赌光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因为母亲生病去城里求医,半路被国名党拉去做壮丁。后来,等他回来了,女儿因病哑了,母亲也病了。命运捉弄人,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然而痛苦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悲剧才开始渐次上演。大跃进,饥荒饿的妻子家珍驼了背。儿子因为拯救校长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因为抽血过多死了。后来女儿,妻子,偏头女婿,外孙相继死去,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的——福贵和老牛。

“笑得方式哭,亡的伴随下活着”作品露出一股悲悯情怀和感伤幽默。揭示了个体生存状态和苦难。经过精简的历史背景,体现出了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和时代的荒谬感。作品的结果虽然温和,但颇令人深思。福贵的一生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对大跃进,__等时期也进行了温和的讽刺。

余华活着读后感。《活着》是余华改变风格之作,放弃先锋文学前卫笔法,走向传统的小说。作品中友朋友,母子,父子,孝悌,夫妻之情都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说:“如果现在要谈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谈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可见其艺术成就之高。

余华活着读后感。读完小说,最令人深思的就是人为什么活着。有人讲人活着总有理由,富贵年轻的时候生不如死,为自己找一个理由,将爹败掉的一百亩地赢回来。战时九死一生的他,坚持活着,是为了再见老娘,妻子,一双儿女。,极度贫困饱受命运之苦的他,为什么活着,他的亲人需要他。亲人离去,而他还活着。因为传奇而坎坷的一生值得他怀恋回味。也有人讲活着本身是为了什么,为生还是为死,残酷的活着,体味着失去一切的苦楚。“活着是为了本身而活着”人应该学会面对真实,接受不能接受的,改变不能改变的。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自己的人生。

如果是我,早就崩溃了。作为旁观者,只能感叹一个人好好活着不容易,只能佩服富贵活下去的勇气,只能回味祖辈的辛酸与苦楚,只能悼念人如蝼蚁的年代。

余华活着读后感:人生中不可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也许是我经历的太少,只能说一句:总之,忍着,好好活下去,为了自己,也为了身边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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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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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捧着这本被许多国家翻译成的《活着》,像是捧着一颗朴实淳厚的泪滴,明亮但是飘荡着浑浊的埃土。细细读后,感动不已。

余华笔下的"福贵"以自述的口吻向读者展现了他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及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一个纨绔子弟因为种种玩世不恭的行为导致沦落为一个穷酸劳苦的农民。本满满的家,亲人却一个接着一个地离去,留下更多的是悲苦的离愁。然而他并没有放弃活的希望,继续坦然生活。

也许命运的惩罚过于残酷,先使"福贵"倾家荡产,失去了财富与地位,之后再断了他的陪伴与幸福。命运的安排,可能总是有些不尽人意,但活着,坦然地、乐观地活着,才是我们的追求。

梵高与命运的搏斗、苏格拉底对真理的渴望、狄更斯对生活的态度等都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告诉我们前进的目标以及奋斗的方向。一个人的一生是汗水与苦难打造起的精神堡垒,没有层层的磨砺和坚持就会使堡垒一塌涂地。生命是有离别的见证,生活是有坎坷的伴随。当一步又一步地走向自己想到达的巅峰,但又不小心一落千丈,此时应静放平心态,放手一搏。

曼德拉从小就失去了父亲,苦难伸出魔爪使他贫穷潦倒。他从小就被白人政府的法律所约束,目睹当地大酋长解决部落争端时的无能为力,但他不在乎世上的飞短流言与压迫,顽强地活着,点亮心中的明灯,和"福贵"一样有始终不变的信念:活,为自己、为家人、为一切美好高尚的事情而活!

《活着》这本书以真切的描写将"福贵"这个人物形象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其中让人深受感染的地方是老人在拉牛耕地时喃喃道自己亲人的名字,同时鼓励自己像老牛一样勤劳,表达的是他对家人的思念,体现了他的执着与坚持。

移情换景,在学习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遇到大的困难却总是畏畏缩缩不知道向目标前进。生活的态度应当是乐观和知足,但绝对不等于放纵自己。活着,更应心怀信念与激情,活出真正的精彩。

从余华的作品中,我读到了民风的朴厚,但也见到了不少旧时期的坏习俗。世界存在着真善美,也少不了假恶丑。我会时刻记住余华的一段话:"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正是作家的真情写作,让我领悟到生活和生命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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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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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姐姐一起看了《拇指姑娘》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这样一个童话故事:有一个女人,她想要一个袖珍姑娘,她就向女巫要了一粒特别的种子,这个种子可以种出你想要的东西。她把种子种在花盆里,花开了,里面坐着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姑娘,人们叫她拇指姑娘。

森林里的小动物都非常喜欢她,有一次青蛙看见漂亮的拇指姑娘,想把拇指姑娘嫁给它的儿子,青蛙怕拇指姑娘跑走了,把她放在了荷叶上,小鱼看见拇指姑娘不想嫁给青蛙,便使劲把荷叶的根咬断了。金龟子看见了,把拇指姑娘带到了田鼠家,鼹鼠来田鼠家做客,看到了拇指姑娘,也想和她结婚。一只燕子来到了田鼠家,拇指姑娘对燕子说她不想和鼹鼠结婚,想让燕子把她带到花丛里,在花丛中,她看到了一个花王子,拇指姑娘对花王子说:“原来你就是我的意中人啊!”花王子答应了拇指姑娘。 他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拇指姑娘现在就是花皇后了。

看完《拇指姑娘》我有很多感想,我看到拇指姑娘有很多朋友帮助她,我觉得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重要,我也要帮助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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