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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祖逖闻鸡起舞的历史典故【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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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作文

1000

与猪有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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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们对牛年、马年等都说了许多好听的话,如“老黄牛”精神、“千里马”速度等等,对猪能说什么呢?我左思右想,想了许久,竟然想不出一个好听的词语来形容猪。似乎猪给人的印象,就是丑、懒、脏、笨。确实,猪不雅观,眼小耳朵阔,头大鼻嘴长,脚短身体胖,臃肿怪模样。因此什么“猪朋狗友”、“猪生狗养”、“猪狗不如”、“猪拖狗拔”、“猪嘴里吐不出象牙”、“猪鼻子插葱——装象”、“猪头三”等等词语,没有一个说得好听的。就连那个也有三十六般变化,能驾云使风的八戒也没个好形象。他本是天篷元帅,因罪被谪,只因误投猪胎而生,就成了半猪半人的形体。他虽身粗力大,但好吃懒做,贪图女色,喜进馋言,并好用小手段占小便宜。其实人们对猪是很不公平的。人们几乎三天两头要吃猪肉,还吃猪肝、猪肚什么的,猪的皮给人制革,猪的鬃给人制刷,猪胆还可以制药,猪心还可用来修补人的心脏。猪可谓向人们作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奉献了,可是人们还说它许多坏话。我们常说做人难,看来它做猪也难啊!

唐时有个猪龙的故事,说唐玄宗与安禄山一起饮酒,安禄山醉后睡觉,竟变成一个猪身龙首的怪物。左右劝玄宗杀了他,玄宗说“此猪龙,无能为”,玄宗认为是猪龙,没本事的,不会出问题的。后来却发生了安史之乱。安禄山作乱怎么也加上个猪字呢?大概猪有乱撞乱窜,会发猪颠风的特点吧。人们还说猪贪,《左传》中就有“实有豕心,贪婪无厌”的话。豕,是古代猪的别称。后来,这豕心就用来比喻贪得无厌了。这是因为猪的肚子大,吃得多给人留下的印象。在政治也有用到过猪字的,曾有人称袁世凯时的国会为“猪仔国会”,称那些议员为“猪仔议员”,因为那些议员非常贪婪,他们被袁世凯用金钱收买、利用,成了无耻的猪仔了。

由于猪是下等的,所以古人也有用猪来作谦词的。古人有称自己的儿子为“豚儿”的。豚,指小猪,温州人叫猪豚。如《聊斋志异•青凤》中有“俄少年自外入,叟曰:‘此豚儿也’。”也有称“豚儿犬子”的。

《韩非子》中有一则不错的教子故事:曾子的妻子要去市场,儿子哭着要跟去。其妻说:“不要跟去,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妻子一回来,曾子就捕猪要杀。其妻说:“不要杀猪,我是哄骗孩子的。”曾子严肃地说:“不能对孩子说谎,孩子不懂事,会跟大人学。你骗他,是教他骗。这样教育是不行的。”曾子就真的把猪杀了,烹给孩子吃。《吕氏春秋》中有一个三豕涉河的事故。“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巳亥也。’。”原来是已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在传抄时写错了。这就成了因字形近似抄写出现谬误的典故。这两则故事提到猪,并未说猪好坏,只是颇有趣味,故不妨一提。还有因与猪某些方面相似的,也会带上一个猪字。如入药的真菌植物,有利水渗湿功效的猪苓,因其皮黑作块似猪粪。又,长江中的扬子鳄,因鼻嘴特长,故俗称猪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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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历史典故: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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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历史典故,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

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三国时代东吴的吕蒙,可说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人,周瑜死后,他继任东吴的都督。设计击败了蜀汉的关羽,派部将潘璋把关羽杀死后,不久他也死去。

吕蒙本来是一个不务正业不肯用功的人,所以没有什么学识。鲁肃见了他,觉得没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后来,鲁肃再遇见他时,看见他和从前完全不同,是那样威武,踉他谈起军事问题来,显得很有知识,使鲁肃觉得很惊异。便笑着对他开玩笑说:“现在,你的学识这么好,既英勇,又有如谋,再也不是吴下的阿蒙了。”

吕蒙答道:“人别后三天,就该另眼看待呀!”吕蒙的话,原文是“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后来的人,便用“士别三日”这句话,来称赞人离开后不久,进步很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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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蜂蜜凉粽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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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粽子,是西安、关中和陕南一带特有的流行夏令食品。始于唐代,是由唐代“烧蜂蜜凉粽子尾宴”上的“赐绯含香粽”演化而来的。蜂蜜凉粽子是在凉粽子上淋上蜂蜜而成,是一种理想的夏令食品。西安的蜂蜜凉粽子,是历史最悠久的粽子。载于唐韦巨源《食谱》。具有凉甜芳香、沁人肺腑的特点。它全用糯米制成,无馅,煮熟后晾凉,形似菱角,白莹如玉,清凉解暑。吃时用丝线或竹刀割成小片,放在碟子里,淋上蜂蜜或玫瑰、桂花糖浆。吃起来筋软凉甜,芳香可口,沁人肺腑,别有风味。

蜂蜜凉粽子,是西安、关中和陕南一带流行的夏令风味小吃。它与别的粽子不同,既不包馅,也不包粽叶,全用糯米制成,形似菱角,白莹如玉,清凉解暑。吃时用丝线或竹刀割成小片,放在碟子里,淋上蜂蜜或玫瑰、桂花糖浆。吃起来筋软凉甜,芳香可口。

蜂蜜凉粽子起源很早,相传与纪念屈原有关。蜂蜜凉粽子始于唐代,是由唐代“烧尾宴”上的“赐绯含香粽”演化而来的。是在凉粽子上淋上蜂蜜而成,是一种理想的夏令食品。具有凉甜芳香、沁人肺腑的特点。

陕西盛产蜂蜜,产量居全国第二,陕南和关中部分地方盛产糯米,制作蜂蜜凉粽子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蜂蜜和糯米,营养丰富,还有许多食疗作用。因此,蜂蜜凉粽子在西安、关中和陕南,是深受群众喜爱的夏令风味食品。

做法是将糯米先制作成粽子,无馅,煮熟后晾凉,待凉透后撒上蜂蜜、桂花酱即可食用。以其凉爽甘甜、沁人肺腑的风味特点而闻名三秦,是理想的夏令食品。

粽子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春秋时期粽子已然出现,裹成牛角状替牛来祭天,等到楚大夫投江的时候,粽子是有竹筒的外包装了,不过还是以菰叶、苇叶裹黍米的多。

南北朝时,粽子既可以在端午这天吃,也可以在夏至这天吃。西晋周处《风土记》谓之:“角黍”,用“菰叶裹黍米,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烂熟,于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北魏贾思勰

蜂蜜凉粽子《齐民要术》中称粽子为“粘黍”。宗懔《荆楚岁时记》则说:“夏至日食粽”,根本未提端午。而“夏至”往往在五月中旬,不一定在五日。

南朝起,盛行包粽子以纪念卓越的诗人屈原。到了唐代,粽子瓤有多种果仁,其味比单纯黍米要好。宋代有一种“艾香粽子”。陆放翁有句:“盘米共解青菰粽,衰甚将簪艾一枝”。指的就是这种粽子。元末明初,出现了箬叶裹的粽子。到明弘治年间,已用芦苇叶作粽皮,且在瓤馅中加有蜜糖豆沙、猪肉、松仁、大枣、核桃等。这样,粽子就发展到有荤有素,有甜有咸了。至清乾隆年间,出现了箬叶裹粽,中放火腿一大块的“火腿粽子”。

西安蜂蜜凉粽子,历史悠久。史籍中多有记述。在长安长大的唐代段成式所著的《酉阳杂俎》中记载:“庚家粽子,白莹如玉”。早在唐中宗年间,它就是当时盛行一时的“烧尾宴”上的一道佳肴。那时叫“赐绯含香粽子”(蜜淋)。后来,长安城里也逐渐出现了专门经营这种粽子的店铺,而且制做这种粽子的技艺已相当高超了。

唐代著名诗人元稹曾作诗赞曰:“彩缕碧筠粽,香粳白立团”。又据《岁时杂记》称:“端午粽子名品甚多,形制不一,有角粽、锥粽、菱粽、筒粽、秤锤粽(又名九子粽)”。由此可见,远在盛唐时期,长安蜂蜜凉粽子已是上至宫廷下至民间的著名食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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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国演义》历史典故大全

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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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都知道有很多历史典故值得我们回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国演义》历史典故大全,欢迎阅读!

《三国演义》之赵子龙单骑救主

原来,赵子龙保护着家小,杀退了一批又一批曹军。最后,他他发现刘备的夫人和儿子阿斗不见了。赵云一心要找回夫人和儿子,他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带着十几名骑兵,冲进曹营。

张飞又大喝道:“战又不战,退又不退,到底想干什么!”这一声,竟把曹操身边的夏侯杰吓的肝胆破碎,一下栽到马下死了。

就在这时,山坡后一阵鼓响,冲出一队人马,为首的正是关羽,他手拿青龙刀,骑着赤兔马。

我从中体会到赵子龙忠心于刘备;张飞很豪壮,夏侯杰十分贪生怕死;关羽很威风。

《三国演义》之初出茅庐第一功

刘备和诸葛亮等回到新野后,立即封诸葛亮当军师,两人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经常彻夜不眠地讨论国家大事,诸葛亮对形势的精辟分析使刘备十分佩服。

诸葛亮又叫刘备、赵云领兵在博望山下迎击曹军,一开始只许败,不许胜,等关羽、张飞烧掉曹军粮草才前后夹攻。诸葛亮又叫关羽取预备引火之物,等曹军进入山后,立即放火。

只听四周喊声震天,一排排火箭射了下来,不一会,四周变成了一片火海,这时,刘备和赵云率领兵马杀了过来。

我从中感受到刘备很器重诸葛亮。诸葛亮很聪明,足智多谋,有很棒的见解,安排十分妥当,很厉害!

《三国演义》之刘备三顾茅庐

单福胸有成竹。他对刘备说:“不能让曹军入境,关云长率军从左迎击,张飞率军切断曹军的后路,主公和赵子龙率军正面迎敌。”

由于单福调遣得当,刘备的军队大获全胜,曹将吕旷、吕翔被杀,三千兵马被活捉。刘备更加信任单福了。

曹军主将曹仁听说先锋被杀,率领大军杀向新野,在城外摆了个“八门金锁阵”。单福叫赵云破了“八门金锁阵”,又把曹军打得大败。曹仁带着残兵败将回到许昌,向曹操汇报说:“有个叫单福的人当了刘备的军师,这人足智多谋,十分厉害。”

我读了这些片段后,感受到单福很有才华,很聪明,能力大,足智多谋,令我佩服不已。

《三国演义》之刘备兵败投荆州

曹操恼羞成怒,命许褚上前取刘备首级。许褚提刀上马,直奔刘备而去。刘备身后的赵云忙挺枪跃马,敌住许褚,两人战了十几回合,不分胜负。这时,关羽、张飞各领兵马冲向曹军。刘备一见,忙下令出击,三支人马同时向曹军冲去。曹军刚刚经过长途跋涉,渐渐抵挡不住,败下阵去,刘备取得了首场胜利。

第二天,刘备派赵云前去挑战。不管赵云怎么擂鼓呐喊,曹操就是不应战。刘备感到纳闷,曹操是真的不敢应战,还是有其他阴谋。

刘备急忙打听卧龙、凤雏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可是司马徽只是微笑,并不回答。

《三国演义》之过五关斩六将

孔秀一听没有文书,不肯放行,还要把刘备的两位夫人扣下,关羽大怒,举刀就砍,孔秀侧身躲过,骑马来战。他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一个回合,就被关羽砍下马。关羽杀死孔秀后,对守城的士兵说:“此事与你们无关,请你们转告曹丞相,我是迫不得已才杀死孔秀的。”守城的士兵见关羽勇猛无比,谁还敢拦他,只好打开城门,给关羽放行。

孟坦见了关羽,策马上前和关羽交战,战了几个回合,孟坦打不过关羽,转身逃跑。关羽的赤兔马跑得快,韩福还没有来得及射出暗箭,关羽一挥刀把孟坦劈为两段。

《三国演义》之身在曹营心在汉

曹操非常欣赏关羽的为人和武艺,一心想收服关羽,回到许昌后,曹操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专门宴请关羽,还封关羽为偏将军。

关羽虽然投降了曹操,可是始终念念不忘刘备。真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

几天以后,袁绍派大将颜良领兵十万攻打白马,曹操亲自率军队迎战。两军摆开了阵势,颜良一马当先,前来挑战。曹操命令大将宋宪主动挑战。颜良拍马向前,只三个回合,颜良大喝一声,手起刀落,斩了宋宪。曹军大将魏续见宋宪被杀,纵马冲到颜良面前。颜良也不说话,拍马迎战,只一个回合,魏续又被颜良一刀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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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玉兔望月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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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新龙门的秋山之巅,有一处鬼斧神工的景观“玉兔望月”。这块形似玉兔的巨石突兀地屹立于悬崖之上,头微抬,似乎在痴痴眺望天际的明月。

相传月宫里的玉兔陪伴嫦娥仙子度过了一个个清冷寂寞的日子。

有一天,正逢王母娘娘的生日,她突发善心,安排太白金星去月宫邀请嫦娥到王宫里跳舞助兴。虽内心不情愿,但嫦娥不敢违旨,她叮嘱玉兔不要乱走,便一个人赶往王宫,一去就是三天。

原来,王母娘娘要大摆三天宴前,每次宴席,都要嫦娥翩翩起舞。

第一天,玉兔倒遵守诺言。第二天,她实在忍受不住人间的诱惑,便偷偷下凡,刚降落在风光旖旎的秋山,凑巧飞来一只已成精怪的硕大无比、凶狠异常的老鹰,叼起玉兔就飞向天空。就在这危急时刻,只听见老鹰惨叫一声,松开锋利的爪子,玉兔便直直地坠向幽深的山谷。快要触地的一刹那,一双有力的臂膀接住了魂飞魄散的玉兔。

原来,是一位英俊魁梧的猎人射中了老鹰,然后又奔向玉兔坠落的方向,千钧一发的时刻救了玉兔一命。

回到猎人森林里的住所,玉兔安静地蹲在地上,眼里贮满了柔情。猎人父母都已去世,是个孤儿,名叫阿松。

他对玉兔说:“兔子啊,我要出去打猎了,顺便给你采些鲜嫩的野草回来,不能带你一起去,你可别生气哦!”说完,便带上门出去了。

回来时,阿松惊奇地发现家中炊烟袅袅,推开家门一看:香喷喷的饭菜做好了,灶台边居然还站着一位清纯美貌的少女。

“你是谁呀?为何要为我做饭?”

“我就是你救下来的玉兔变化成的女孩啊!你就叫我小玉吧。”

接着,玉兔将自己的来历叙说了一遍。

于是,阿松与小玉交谈起来。两人都有似曾相识、一见如故之感。后来,阿松与小玉结了婚,在广袤的大森林里过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

可好景不长,阿松和小玉过了不到一年的幸福时光,那只受过箭伤并痊愈的老鹰在森林里偶然发现了他俩行踪,咬牙切齿地骂道:“此仇必报,我一定要想法子拆散你们。”

小玉在天上时,曾向偷偷来月宫陪陪嫦娥聊天的仙女朋友学习医术,懂得怎样治病救人。因此,她经常一个人采些草药下山帮助村里的病人解除病魔的痛苦,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

一个深秋的下午,小玉背着采满草药的竹篓下山去帮助村民治病,尾随而至的老鹰俯冲下来,狠狠地用利爪抓起小玉的衣服,带着小玉边飞向空中,边喊道:“看今天谁来救你?!我不但要将你摔成肉饼,还要在山下你常去的村里放把火,烧死那些亲近赞美你的村民——我还要放一条毒蛇到你爱人的房屋,让毒蛇咬死他。这样,才能真正报我一箭之仇!”

听见老鹰说出如此恶毒的誓言,小玉蒙了,但她一会儿就镇静下来,决定和老鹰同归于尽。于是她飞快地从衣服里拿出一根绳子将自己的左手与老鹰的左腿缠在一块,然后又悄悄用右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用力刺向老鹰的右腿。

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老鹰都没反应过来,痛得头昏欲裂。老鹰恼羞成怒,抓着小玉撞向山崖。老鹰顿时摔成碎片,而小玉则化成一块巨石,静静地耸立在秋山之巅。因为内心十分想见月宫里的嫦娥,所以小玉化成的玉兔形状的石头,便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眺望月亮升起的地方。

打猎回来的阿松不见了小玉,只望见一块玉兔形状的石头,那只栩栩如生的兔眼似乎盈满了泪水。阿松伤心欲绝,不久就去世了。

秋山脚下的百姓为纪念小玉,特意在玉兔形状的巨石旁边修建了庙宇,每到月圆之日便去祭拜。

天上的仙女也知道了这件事情,为玉兔英勇献身的精神所感动,同时向往秋山胜似仙境的美景,于是偶尔偷偷下凡来到秋山顶上的倚天湖沐浴嬉戏。

而可怜的嫦娥却不敢私自下凡,只有等到每年中秋节,圆圆的月亮慢慢升起,嫦娥便站在月宫离“玉兔望月”景点最近的地方,深情地眺望已化成巨石的玉兔,喃喃自语,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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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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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血宝马,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最古老、纯正的马种。每一匹汗血宝马都有血统护照,可上溯至前五代,每匹马价值百万元左右。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萝卜换汗血宝马的历史典故

北宋初期,宋辽之间战争不断,虽有杨家将等镇守边关,但面对以骑射着称的辽人,宋军仍处于弱势。

这年冬季,杨六郎细细揣摩了宋辽之间的兵力,觉得宋军处于弱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辽人长期游牧骁勇善战;二是辽兵的马匹膘肥体壮,而宋人一直过着农耕生活,马匹少不说,能训练成战马的马匹更是稀缺。此时正是战争年代,辽国对马匹管控很严,要想从辽国私运马匹过来,真是难如登天。

晚上,一筹莫展的杨六郎闷闷不乐地在营帐中拿起书卷,心神不宁地胡乱翻着。突然,他的眼睛一亮,细细看了起来,而后丢下书卷,研墨执笔修书一封,派通信兵连夜快马加鞭送往京城。

令杨六郎眼睛一亮的是书卷中的几个字:汗血宝马。

书卷中记载,汗血宝马产于西域,奔跑极快,耐力很强,并且极其耐渴,一天可以只喝一次水。这对于在战场上连续不断厮杀的将士来说,是再好不过了。

通信兵一路马不停蹄,将这封信送到京城的时候,适逢早朝。

接到前方加急来信,大宋皇帝坐在龙椅上将信看完,询问起满朝文武对这封信有何看法。朝堂之上很快形成了两种声调:一是认为汗血宝马虽古来便有记载,西域也曾在汉朝时进贡过,但这种马作战能力恐怕被夸大描述了。何况就算记载属实,汗血宝马在西域的数量也并不多,又怎么能够弄到那么多的马匹充实军队?因此杨六郎的想法虽好,却不符合现实,当下之急还是考虑如何防御辽兵进攻为好。而另一些大臣认为,既然史书有记载,那绝对不是夸大。就算汗血宝马没有那么多,即使只能弄到几匹,作为主要将帅的坐骑,也能多斩几名辽将于马下。

两种声音在朝堂上激烈争论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

嘈杂的争论声中,一个名叫张立的大臣朝前迈了一步,垂首对龙椅上的皇帝说:“依微臣之见,争执不是办法,何不派人前去探访?能带回宝马更好,即使是带回混了血统的西域马,那也比我朝的土马强!”

张立的话得到了皇帝的赞许,皇帝捻须点了点头,说道:“那就照张爱卿说的办吧,朕就封你为特使,带人前往西域,务必多带些神马回来为我将士添翼!”

张立接了圣旨,不敢延误,带上随从便朝西域进发了。

数十日后,张立一行出了关,到达西域的喀喇汗王国属地。

见到了喀喇汗国王,递交了国礼,张立将此行目的说了,喀喇汗国王笑吟吟地听后,很热情地款待了他们。可是除了盛情招待,连着数日国王对汗血宝马之事却始终不吱一声。这天,负责招待他们的喀喇汗国的一个大臣又来到张立的住处,邀请他去宫廷用膳。张立瞅瞅四下,见无旁人,便从衣袖之中掏出一颗胡桃般大的珍珠,塞到了对方手里。

由于喀喇汗王国处于沙漠地带,离海很远,因此光滑润泽的大珍珠立时把这个大臣的眼球吸引住了。

得知张立送珍珠,只是为了打探国王为何不提汗血宝马之事,该大臣便告诉张立:并非喀喇汗国王不卖汗血宝马,而是因为国王有更周全的打算,那就是不仅仅卖马,更想做长远的其他贸易。前些时日,辽国也派来了使者想要购买汗血宝马。如今宋辽正在交战,无论卖给哪一方,另一方肯定会不满,所以喀喇汗国王正在考虑把汗血宝马卖给哪一方。无论如何,喀喇汗国王的选择肯定是有利于国富民强,可以做长久贸易的。

张立恍然大悟,在醒悟过来的同时又有些惊讶,他惊讶拥有彪悍战马的辽国竟然也来这里买汗血宝马,看来汗血宝马确实是马中极品。

知晓了喀喇汗国王的底牌,再见面的时候,张立便主动提出要和喀喇汗王国做长久生意。果然,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很是高兴,但国王还是犹豫地说:“我喀喇汗王国想的是与一个富裕的国家长久往来,既然贵国有这份诚心,那么尊贵的使者你能否证明一下你们宋朝是如何的富裕?”

听了这话,张立信心满满地将大宋京城的繁华,以及江南水乡的丰腴,还有丝绸、陶瓷等说了一通,可喀喇汗国王却一再地摇头说:“不,不,你说的我们看不到,所以我们只能以自己的方法验证一下,那就是无论哪一国的使者过来,都请先买我们的萝卜。如果能买得起我们的萝卜,那就说明你们宋国确实是富裕的!”

从国王随后的话里,张立才弄明白:今年喀喇汗王国的萝卜大丰收,到处堆积如山,正愁无法处理。

对于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验证方法,张立虽然觉得可笑,但是却不敢拒绝,只好施了一礼回复说:“请国王陛下容许我思量一下!”

喀喇汗国王听了这话,依然不恼,笑眯眯地朝张立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回到住所,随从们都围上来问情况,张立将喀喇汗国王的话复述了一遍,无奈地说:“让咱们把买汗血宝马的钱拿去买萝卜,这不是开玩笑吗?回去皇上见到这些萝h还不把咱们全都给斩了!可是,不买这些萝卜,他们就不卖马,这可该如何是好?”

随从们听后,也纷纷嚷了起来:“这不是瞎胡闹吗!”

就在张立摇头叹气的时候,一个随从却很镇定地说:“依我看,如果当真这样的话,那倒不如买了萝卜。”

听到这话,张立惊诧地看着这位随从,还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那随从笑道:“大人,小的没有发烧,说的也不是胡话,这不马上就要到春天了吗?”

张立更纳闷地点了点头:“是啊,是快到春天了。一到春天,那些萝卜就都开始发糠,而我们买回去的是一车车坏萝卜——这还不是说胡话!”

那个随从毫不在意地又说了一通话,说完之后,张立沉默了,他思索半晌后,点了点头。

张立将所带的用于买汗血宝马的金银,全买了萝卜,然后朝大宋疆域返回。为了亲眼验证宋朝的繁华,喀喇汗国王特意派出了大臣一同前往。

长长的满载萝卜的车队进到了大宋的地界内。行不多久,喀喇汗国的使臣便发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景象:每到一处,便有不少车上的萝卜被当地的老百姓抢购一空。越往前走,抢购一空的车辆越多,上下不过几目光景,那如一个个小山般的萝卜便全给抢购完了。

卖光了萝卜,张立便吩咐车队折转,重回喀喇汗王国用卖萝卜的钱去买汗血宝马。

进了王宫,喀喇汗国的使臣把路上令人吃惊的景象向国王禀奏了,然后感触地说:“依微臣所见,宋国百姓对运送的萝卜可谓到了疯抢的地步,估计是因为宋国的萝卜是白的,而我们的萝卜是红的,他们感觉稀奇;还有就是因宋国百姓太富有了,连远离京城的百姓都这么富有,那他们的京城又该会是多么的繁华,他们的国家又该是多么的富裕!”

喀喇汗国王大喜,当即下令挑选一批上好的宝马,运往大宋。

有了这些宝马,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将士们果然如虎添翼,接连收复了不少失地。

大宋皇帝听说宝马是用萝卜换回来的,很是纳闷,张立便将事情的来由禀明,之后笑道:“喀喇汗王国的使臣以为是萝卜不同,百姓富有,其实主要的原因他却不知道,那就是当时恰逢立春。立春这一天,我大宋国无论贵贱家家户户都要买萝卜来咬,谓之‘咬春’。所以别说这些萝卜,就算将他们全国的萝卜运过来,也照样不够我朝百姓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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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晏子使楚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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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到的一些历史典故,供欣赏,希望您能喜欢。

晏子使楚的故事

楚国君臣知道晏子身材矮小,在大门的旁边开一个小门请晏子进去。晏子不进去,说:“出使到狗国的人从狗洞进去,现在我出使到楚国来,不应该从这个洞进去。”迎接宾客的人带晏子改从大门进去。

晏子拜见楚王。楚王说:“齐国难道没有人了吗?怎么派你来呢。”晏子回答说:“齐国的都城临淄有七千五百户人家,人们一起张开袖子,天就阴暗下来;一起挥洒汗水,就会汇成大雨;街上行人肩膀靠着肩膀,脚尖碰脚后跟,怎么能说没有人呢?”楚王说:“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会派遣你来呢?”晏子回答说:“齐国派遣使臣,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贤能的人被派遣出使到贤能的国王那里去,没贤能的人被派遣出使到没贤能的国王那里去。我晏婴是最没有才能的人,所以只能出使到楚国来了。”

晏子将要出使楚国。楚王听到这消息,对手下的人说:“晏婴,是齐国善于辞令的人,现在将要来,我想羞辱他,用什么办法呢?”手下的人回答说:“当他来到的时候,请允许我们捆绑一个人,从大王面前走过。大王问:‘做什么的人?’回答说:‘是齐国人。’楚王又问:‘犯了什么罪?’回答说:"犯了偷窃的罪。"

晏子到了楚国,楚王请晏子喝酒。喝酒喝得正高兴的时候,两个官吏绑着一个人到楚王面前。楚王问:“绑着的是什么人?”小吏回答说:“是齐国的人,犯了偷窃罪。”楚王对晏子说:“齐国人本来就善于偷窃吗?”晏子离开座位,郑重地回答说:“我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橘子生长在淮南是橘子,生长在淮北就变为枳子,只是叶子的形状相似,它们果实的味道完全不同。这样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水土不同。现在百姓生活在齐国不偷窃,来到楚国就偷窃,莫非是楚国的水土使百姓善于偷窃吗?”楚王笑着说:“圣人是不能同他开玩笑的,我反而自讨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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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朱元璋一字斩知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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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有个叫卢熊的读书人,人品文品都很好,被吏部推荐到朝廷做官。朱元璋就批准委任他到山东兖州当知州。

卢熊走马上任。过去说“私凭文书官凭印”,他到兖州后首先要启用官印,发布文告。当他把皇帝授给他的官印取出一看傻了眼,原来,朱元璋笔下的诏书是授卢熊为山东衮州知州,这官印是根据皇帝的诏书刻制的,这兖州自然变成衮州了。可是山东历来只有兖州而没有衮州。

卢熊当时要是将错就错,衮州就衮州,这是皇帝改的,谁还敢怎么的,也就没事了。可是卢熊是个搞学问的,办事就是认真,他认为兖州就是兖州,怎么能改成衮州呢?于是,他就向皇上写了一份奏章,要求皇上更正,把官印重新刻制过来。

朱元璋一见奏章,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的确是写错了,他是亲自打天下的人,对全国地理州名县名还是比较熟悉的,他应该知道兖州不是衮州,这衮字的读音是“gǔn”,而不是“yǎn”。但是,想要皇帝认错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朱元璋出身卑微,自尊心很强,他的泼皮脾气上来了,就大骂道:“卢熊好大胆,竟然在朕头上咬文嚼字,朕还不知道山东有个兖州,朕受他衮州知州就是兖州知州,这兖和衮就是同一个字,就是因为文人多事写法不同,这卢熊竟敢将它念成‘滚’州,这不是要朕滚蛋吗?混账东西,刑部尚书听旨,将卢熊斩首。”可怜卢熊为了一个字,竟然送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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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历史典故:一沐三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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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一次沐浴须三度握其已散之发。形容求贤殷切或事务繁劳。《吕氏春秋·谨听》:"昔者 禹 一沐而三捉发,一食而三起,以礼有道之士,通乎己之不足也。"《淮南子·泛论训》:"当此之时,一馈而十起,一沐而三捉发,以劳天下之民。"《史记·鲁周公世家》:" 周公 戒 伯禽 曰: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亦作" 一沐三握发 "。

《史记》载周公自谓:"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贤。"

周公辅佐周成王,建设新的国家,日理万机,忙的事情都有什么?比如制定战俘处理政策,签署奴隶管理条定,讨伐周边不服气的小国,镇压反周复商势力,还得给政策安置商朝贵族和遗老遗少。忙的时候,周公洗澡都有人打搅,古时候男人头发长,周公握着湿头发从浴室跑出来,接见完了,又回去接着洗,反复多次。至于吃饭也很麻烦,吃一口肉片,不等嚼完又得吐出来,因为三教九流的客人又来求见了,所以一饭三吐哺。

后来曹操在短歌行里引用这个典故:"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就是说只有像周公那样礼待贤才(周公见到贤才,吐出口中正在咀嚼的食物,马上接待)才能使天下人心都归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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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盛唐名将郭子仪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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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子仪死时,历史上评其一生道:“天下以其身为安危殆三十年。功盖天下而主不疑,位极人臣而众不疾,穷奢极欲而不非之,年八十五而终,其将佐致大官、为名臣者甚众。”这几句评语凸出地描绘了一个善于团结各种力量的巨人的形象:皇帝不疑忌他的大功、同僚们不厌恶他做大官、一般并不反对他生活享受的过份;同时,他善于提拔与培养人才,所以他属下的干部有许多人都成为国家的重要官员。在历史上,郭子仪是许多人的理想,出将入相,即富贵亦寿考,“七子八婿,皆为朝廷显官。”据说他做寿那天,家人拜寿时把朝笏(朝见皇帝时捧在手中的那块板)放在床上,竟致堆满一床,可见家中大官之多。所以演出《打金枝》这剧目的京剧又叫做《富贵寿考》或《满床笏》。

用现在的历史观点看来,郭子仪仍旧是一个值得赞扬、值得钦佩的人。他在中华民族受外族围攻时保卫国家,收复被侵略者占领了的京都;他使人民免于被外族劫掠之苦,得到了相对的安居乐业。他在军事上与李光弼齐名,但他团结一切力量来保卫国家的光辉政绩,却是李光弼所远不及的(李光弼不是汉族人)。

郭子仪与李光弼同为中级军官时,据说两人感情很不好,虽然同桌吃饭,但只互相对望一眼,不说一句话。后来安禄山造反,皇帝命郭子仪做朔方节度使,李光弼成为他的部下。当时的节度使大致相当于战区司令长官兼行政长官,权力极大。李光弼很怕郭借故杀他,谁知郭反向皇帝极力举荐,皇帝就任李为河东节度使。郭子仪还分了部下一万名精兵给他。这种博大的胸襟和政治风度,真是一个巨人!

(据杜牧写的一篇文章中说,郭子仪当节度使后,李光弼想逃走,还没决定,皇帝已下旨令他领一部分郭的兵东征。他心想郭子仪这次一定放他不过了,于是对郭说:“我死是心甘情愿的,只求你饶了我的妻儿。”郭子仪忙拉住他的手上堂对坐,道:“现在国家大乱,哪里是计较私仇的时候!”当即分兵给他。两人相别时握手泣涕,相勉报国。)

郭子仪为人宽厚,待部下与士卒极好,李光弼却军令严肃,威猛善战。这两人代表着军人的两种美德。在临阵战斗上,似乎李光弼更为能干,几场大战打得光采漂亮之极,但部下对他“畏”而对郭“感”。史书上不断登到军士怎样盼望郭子仪来统率他们,如何“如子弟之望父兄”、“如天旱之望大雨”、“咸鼓舞涕泣,喜其来而悲其晚也”等等。

“郭子仪单骑退敌”是极有名的故事,这件事固然表现了他的勇敢,但更重要的,是他孤立敌人、争取同盟的识见。代宗永泰元年十月(公儿七六五年,升平公主就是在这一年五月嫁给郭暧的),回绝与吐蕃两大外族联军进攻径陽,兵力强大之极,唐兵远远不及。郭子仪下令严守不战,他知道回纥与吐蕃内部颇有矛盾,于是命卫队长去见回纥。回纥人不信道:“听说郭公已经死了,你骗人。要是真的在这里,我们见见可以吗?”卫队长回来报告,子仪道:“目下众寡不敌,难以力胜。从前我和回纥颇有交情,不如挺身去说服他们。”部下主张选五百名铁骑兵作卫从,子仪道:“这反而有害。”他儿子郭唏(子仪的第二子,最会打仗的一个,郭暧则是第六子,远不及哥哥本事)大惊,拉住他的马劝道:“他们是虎狼,大人是国家大元帅,怎么可以把身体送入虎口!”子仪道:“目下要是战,那么咱父子一定都得死,国家不免遭难。我以至诚的话去说服他们,如幸而见从,那是四海之福!否则,只牺性我一个人,可以保全全体。”郭唏拉住马缰不放,子仪扬起马鞭,在他手上猛击一鞭,喝道:“走开!”大开城门而出,命人高呼:“令公来啦!”回讫人大惊,大元帅弯弓搭箭,立在阵前。子仪脱下盔甲,抛下铁槍,缓缓纵马上前。回绝诸酋长相顾道:“不错,是他!”皆下马罗拜。子仪也下马,上前握住回纥元帅的手,责备他进军侵略。两人一番谈论之后,回纥元帅终于被他说服,并答应去打吐蕃兵。这时回纥兵两翼缓缓推进,子仪部下见状也疾忙上前,两军对峙。子仪挥手令部下退开,取酒与回纥酋长共饮。回纥人请他先发誓,子仪叫道:“唐天子万岁!回纥可汗亦万岁!两国将相亦万岁!有负约者,身陨阵前,家族灭绝!”回纥元帅也照样发誓,两军大喜,齐呼万岁。吐蕃兵知道后连夜逃走。子仪与回纥合兵追逐,大胜了两仗。

这时局势本来危险异常,代宗已下令御驾亲征,京城戒严。由于郭子仪这个外交上的大胜利,大局才转危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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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王莽赶刘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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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末年皇帝暗弱,外戚王莽专权,独揽朝政,暴行逆施,残害忠良,欺压百姓,无恶不作。对上篡政刘汉江山,对下欺压贫苦百姓,对于反对他的派系和农民起义进行血腥的镇压,尤其是对汉室宗亲的大肆屠杀更是惨不忍睹。当时的刘秀也是汉室宗亲,并且对王莽政权构成的威胁最大,是王莽的心腹大患。王莽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他,满天下的贴出告示捉拿他,悬赏重金和权位要取他的脑袋。刘秀就四处逃窜,躲藏,官兵就四处的追杀。时间长了,于是就留下了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

有一回,不知道是谁告了密,王莽得知了刘秀的下落,于是就亲自带了重兵去捉拿。刘秀得知王莽带兵来杀他,慌忙之下,也不带一兵一卒,就自己一人骑着马落荒逃窜,他顺着大道向下跑去,后面追兵紧随其后,喊杀声一片:抓住刘秀,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情况万分火急,他自己心里琢磨着,这下坏了,说不定难逃此劫了。他快马加鞭的疯跑着,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就顺着大道一直跑,跑了很久很久。由于王莽兵多,跑的比较慢,渐渐的喊杀声越来越小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是越拉越大,可是刘秀可不敢松懈,保持着原来的速度,飞奔着,又过了很久,眼看着快到中午了,喊杀声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也不知道把王莽甩的有多远。这时的刘秀才把心放下,放缓了速度,急促的呼吸着。

当时正值夏天,大大的太阳照着大地,热气腾腾。刘秀还在顺着大道跑着,速度越来越慢了,刚才的他除了逃命,脑子里一片空白,现在才渐渐的清醒过来,他四处的张望着,不知道这是到了什么地方了,这里很是荒凉,除了这条大道和道边两行稀疏的大树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了。他慢慢停了下来,跑了大半天了,浑身的滴着臭汗,感觉是又累又饿又渴,浑身酸痛,骨头像散了架一样,那匹马也累得浑身的大汗,呼呼的喘着粗气。他心里想着要是有水就好了,可是这里哪会有那个。他实在是跑不动了,想下来休息会,等缓过劲来再接着跑,心想着追兵一时半会的也赶不过来,于是就下了马,把马拴在道边的大树上,解开衣服,蹲在树荫下休息。

等心神稍稍安宁下来,他蹲在那四处张望着,希望有什么奇迹出现,忽然他发现大道对面的树上挂满了银白色的一串串花,在太阳的照耀下泛着银白色的光芒,感觉好奇怪,不知道这是什么树,结出的花好奇怪。他好奇的站起来走到近旁摘了几朵放在鼻子旁闻了闻,一股清香带着丝丝的甜味向他扑来,他感觉好舒服,灵机一动,心想要是能吃就好了,又加上饿的难耐,于是就随手拿了几朵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嘴里感觉冒着香气,还甜甜的,很是欣喜,心想真是天不绝我,这花居然能吃,还那么可口。于是他就大把大把的捋下来大吃了起来,还给他的马整了一堆,那马也吃了起来,等都吃饱了,也都缓过劲来了。欣喜的他居然把逃命的事早忘得一干二净,感觉好困,就靠着大树想睡一觉,坐下之后他迷迷糊糊指着对面的大树欣慰的说:是你救了我一命,等我刘秀以后若是做了皇帝,一定封你为树王。他这一指给指错,指着那树旁边的一颗大树身上了。结果呢,还真灵验,自打那以后,旁边的那颗树就成了树王了,也就是大椿树,由于得此荣耀,有些椿树慢慢的变得香起来,成了香椿树,也能够食用了,而不都是以前的臭椿树了。它的生命力开始变强,长的是又高又大,又直又盛,就算把它的头给砍下来,也不会死,也能长出新枝,而那棵救了刘秀一命的大树就是刺槐树,它没有成为树王,很委屈的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普普通通的,像其他树一样,不过它的花子能够食用的美名一直流传了下来,人们把它的花做出很多种吃法,美味极了,吃过的人一定知道吧。刘秀呢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第一个尝试者了。

后来呢有老人说,刘秀是天子命,说话是很灵验的,不能随便乱说话的,这也许是他们杜撰的,不过也怪怪的,似乎跟真的一样。

依着大树朦胧的刘秀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睡了有多久了,正在做梦的他突然感觉手上疼了一下,就惊醒了,低头一看原来是只小虫子咬了他一下,感觉很是气愤,就顺手抓起那虫子,两手一扯,把它的头跟身子扯为两段。正在这个时候,从远处又传来喊杀声,抓住刘秀,别让他跑了。这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是在逃命,要不是那只小虫子,自己就完了,他便迅速的站起来要走,突然想起来那条救命的虫子,早被他扯为两段,还在地上挣扎呢,他感觉很懊悔,可是已经晚了,该怎么办呢,于是他又突发奇想,干脆给它一个脖子好了,想到这里他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子,掐来一小段,捡起那虫子的头跟身子,连了起来,然后说了一句,愿上天保佑你能活过来,然后匆匆放下那虫子,急忙跳上马,飞奔着逃命去了。后来呢,奇怪的事又发生了,那虫子果真活过来了。也就是现在的蝼蛄,不知道有细心的人发现过没有,蝼蛄的脖子就像一根草棍,连着头和身子,听说那就是当年刘秀连的。上天满足了他的这个愿望。了。

听老人说皇帝就是天子,命是很大的,有神仙会暗中保护的,遇到危险时都会指派一些东西来帮助他的。后来刘秀做了皇帝,开创了一个新的王朝——东汉帝国。他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光武帝。

还有很多关于王莽赶刘秀的故事,就这样,一个跑,一个赶,到最后,王莽打死也没想到,他赶呀赶的,却赶出了一个新的王朝,把自己赶进了地狱,实在是可笑,这就应了一句话: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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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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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x东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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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聪明磨石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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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的好:行行出状元,不要小瞧任何职业的人,其实人的本质还是人,只是套上了不同的外衣而已,正所谓人无完人,你有没有听说过磨石工的故事?下面一起来看看!

古时候,有一个浪得虚名的修道院长,他自以为自己了不起,对什么事都放在眼里,骄傲得很。

有一天,国王把他召去,对他说:“听说你是个聪明人,很有学问,我有三道难题问问你。第一道,海有多深?第二道,我骑着马绕地球一圈需要多长时间?第三道,天地之间有多长的距离?限你三个礼拜内作出回答。”

修道院长走回家,挖空心思地想啊,想啊,可怎么也想不出答案来。眼看二周过去了,脑子里还是空空的。

只剩最后一天了,修道院长茶不思,饭不想,连向上帝祷告的心思也没有了。因为他知道,到国王面前丢丑,就等于宣布自己末日的来临。

一个磨石工看到修道院长愁苦的样子,禁不住问道:“老爷,什么事把你难成这个样子?”修道院长看看衣服褴褛的磨石工,无奈地叹了口气。

“国王给我出了三道难题,要我在三个礼拜内回答,明天是最后一天期限,可我一道还没答上来,这下子,我的名声要完了。”接着把三道难题告诉给了磨石工。

磨石工一听,笑了笑说:“老爷是个有学问的聪明人,怎么让这么三道题给难住了!”

院长忙问:“你能回答?”

磨石工说:“明天我替你去见国王。”

第二天,磨石工打扮成院长模样,到了皇宫。国王开门见山地问:“请回答吧,第一,海有多深?”

磨石工说:“在海里投块石子,海的深度正是石子从水面到海底的深度。”

国王点了点头,又问:“我骑马绕地球一圈要几天?”

磨石工说:“国王陛下,世界上没有比太阳走得慢的了,我们几乎感觉不到它在动。如果你的马跟太阳走得一样快,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上路,只要24小时就又回到太阳升起的地方,刚好绕地球一圈,时间并不长。”

国王和大臣们听了,连连点头。

“最后一道题,天地之间相距多远?你可别含糊其辞,我要听精确的答案。”

磨石工回答说:“天地相距十二万九千八百七十二公里六米五分米四厘米三毫米。”

“精确得实在惊人,你是怎么算出来的?”

“请国王陛下去量一量,如果发现有半点差错,我情愿让您砍掉我的脑袋。”磨石工很自信地说。

国王很赞赏磨石工的回答。他又问:“你的学问很高,你能猜出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磨石工轻松地笑笑,说:“我知道,国王陛下,你正在想,我们的修道院长到底名不虚传,聪明过人,学识渊博。”

国王十分惊异地看着磨石工心想:“他怎么能如此准确地知道我在想什么呢?”“不过,国王陛下,”磨石工说:“请你宽恕我的大胆,冒昧,我不是修道院长,我是个干粗活的磨石工。而您的那位修道院长是个大草包,他因为答不出您的问题,根本不敢来见您。”说完,脱去了修道院长的外套,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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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典故:霹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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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pī lì shǒu

历史故事】

唐朝时期,年轻漂亮的裴琰之任同州司户参军,刺史李崇义看不起他,给他出难题,把州中积压多年的旧案数百件交给他,让他短期内判完。裴琰之很快判完,而且判词非常妥当。李崇义大吃一惊,从此刮目相看。裴琰之因此获“霹雳手”的美称。

【出处】崇义大惊,谢曰:‘公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是大知名,号为‘霹雳手’。 《旧唐书·裴漼传》

【解释】指断案敏捷的人。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能吏

【结构】偏正式

【同韵词】面朋口友、酒肉朋友、章台之柳、竹马之友、出乖露丑、寓言十九、出入相友、赞不容口、貂裘换酒、山行海宿、......

【年代】古代

【示例】诉牒旁午来,剖断不留宿,虽非霹雳手,遇事颇神速。 明·于谦《昼夜昼夜长短》

[历史典故:霹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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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鸣惊人历史典故

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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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楚庄王即位已经三年,白天打猎,晚上喝酒,对国家大事全不放在心上。他知道大臣们对他不满意,就下了一道命令:“谁要是敢劝谏,就判他的死罪!”

有个名叫伍举的大臣对庄王说:“我有个谜请大王猜猜。”庄王说:“你说吧。”伍举说:“楚国有一只大鸟,身披五彩,可是一停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

楚庄王说:“这不是普通的鸟,这种鸟不飞则已,一飞将要冲天,不鸣则已,一鸣将要惊人。你去吧,我已经明白了。”

从那天开始,楚庄王振作起来,认真治理国家,楚国也渐渐强大起来。最后,这个一鸣惊人的楚庄王成了春秋五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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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孝女缇萦救父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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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期,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受了不少苦。

那时有一道这样的刑罚: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是指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也就是一个人犯了法,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被逮捕治罪呢。

公元前167年,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医术非常精湛。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五个女儿看着披枷戴锁的父亲哭哭啼啼,淳于意无端蒙冤,心中已十分窝囊,看到五个女儿只会哭。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制定出有关的法令!”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缇萦不仅救了父亲,还因此废除了肉刑。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百姓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刑事案件逐年减少。据说,当时全国一年里的刑案不过四百件。当时人纷纷称赞缇萦的胆识与勇气,东汉著名的史学家班固还专门写了一首长诗称赞她,其中有两句说:“百男何馈馈,不如一缇萦。”意思是说一个缇萦远远胜过一百个平庸的男子,批评长期流行的重男轻女的偏见。

(汉文帝废除肉刑虽是件好事。但也有不少弊病。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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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周勃夺军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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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惠帝没有儿子,吕太后从外面找了一个婴儿冒充是惠帝生的,立为太子。公元前188年,惠帝一死,由这个婴儿接替皇位,吕太后就名正言顺地临朝执政。

吕太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要立吕家的人为王,问问大臣们可不可以。

右丞相王陵是直筒子,说:“高皇帝宰白马立下盟约,不是姓刘的不应该封王。”

吕太后听了挺不高兴,又问左丞相陈平和太尉周勃

陈平、周勃说:“高祖平定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为王,这当然是对的;现在太后临朝,封自己的子弟为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吕太后才高兴地点点头。

散朝以后,王陵批评陈平和周勃说:“当初在先帝跟前宣誓的时候,你们不是都在场吗?现在你们违背了誓言,怎么对得起先帝?”

陈平和周勃说:“您别着急。当面在朝廷上和太后争论,我们比不上您;将来保全刘家天下,您可比不上我们了。”

打这以后,吕太后就陆续把她的内侄、侄孙,像吕台、吕产、吕禄、吕嘉、吕通等一个个都封了王,还让他们掌握了军权。整个朝廷大权几乎全落在吕家的手里了。

吕后一家夺了刘家的权,大臣中不服气的人不少,只是大多数人敢怒而不敢说罢了。

汉高祖有个孙儿刘章,封号叫朱虚侯,他的妻子是吕禄的女儿。有一次,吕太后举行宴会,指定刘章进行监督。刘章对太后说:“我是将门的后代,请允许我按军法来监督酒宴。”吕太后答应了。

刘章瞧见大伙儿喝酒喝得热闹。他提出要给吕太后唱个《耕田歌》助助兴,吕太后说:“你就唱吧!”

刘章放开嗓子唱了起来:

深耕穊(音jì)种,立苗欲疏;

非其种者,锄而去之。

(这首歌的意思是:田要耕得深,苗要栽得疏;不是好种子,就把它锄掉。)

吕太后听了,很不痛快。

不一会,有个吕家子弟喝醉了酒,不告而别。刘章追了上去,借口他违犯宴会规矩,把他杀了。刘章回来向太后报告的时候,左右大臣吓得什么似的。吕太后因为已经允许他按军法办事,也拿他没有办法。

吕太后临朝的第八年,得了重病。临死前封赵王吕产为相国,统领北军;吕禄为上将军,率领南军,并且叮嘱他们说:“现在吕氏掌权,大臣们都不服。我死了以后,你们一定要带领军队保卫宫廷,不要出去送殡,免得被人暗算。”

吕太后死后,兵权都在吕产、吕禄手里。他们想发动叛乱,但是一时不敢动手。

刘章从妻子那里知道了吕家的阴谋,就派人去告诉他哥哥齐王刘襄,约他从外面发兵打进长安来。

齐王刘襄向西进兵,吕产得到这个消息,立刻派将军灌婴带领兵马去对付。灌婴一到荥阳,就跟部将们商量说:“吕氏统率大军,想夺取刘家天下。如果我们向齐王进攻,岂不是帮助吕氏叛乱吗?”

大家商量下来,决定按兵不动,还暗地里通知齐王,要他联络诸侯,等待时机成熟,一起起兵讨伐吕氏。齐王接到通知,也就暂时按兵不动。

周勃、陈平知道吕氏要发动叛乱,他们想先发制人,但是兵权在吕氏手里,怎么办呢?

他们想到大臣郦商的儿子郦寄和吕禄是好朋友,就派人要郦寄去劝说吕禄:“太后死了,皇帝年纪又小,您身为赵王,却留在长安带兵,大臣诸侯都怀疑您,对您不利。如果您能把兵权交给太尉,回到自己封地,齐国的兵就会撤退,大臣们也心安了。”

吕禄相信了郦寄的话,把北军交给太尉周勃掌管。

周勃拿了将军的大印,迅速跑到北军军营中去。向将士下了一道命令:“现在吕氏想夺刘氏的权,你们看怎么办?谁帮助吕家的袒露右臂,帮助刘家的袒露左臂。”

北军中的将士本来都是向着刘家的。命令一传下去,一下子全脱下左衣袖,露出左臂来(文言叫“左袒”)。周勃顺利地接管了北军,把吕禄的兵权夺了过来。

吕产还不知道吕禄的北军已落在周勃手里,他跑到未央宫想要发动叛乱。周勃派朱虚侯刘章带了一千多个兵士赶来,把吕产杀了。接着,周勃带领北军,把吕氏的势力消灭了。

到这时候,大臣们胆子就大了。他们说:“从前吕太后所立皇上不是惠帝的孩子。现在我们灭了吕氏,让这种冒充的太子当皇帝,长大了不是吕氏一党吗?我们不如再在刘氏诸王中推一个最贤明的立为皇帝。”

大臣们商议的结果,认为代王刘恒在高祖的几个儿子中,年龄最大,品格又好,就派人到代郡(治所在今河北蔚县)把刘恒迎到长安,立为皇帝,这就是汉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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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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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之战,项羽破釜沉舟,誓死灭秦。最后,断绝了秦军的通道,杀死苏角,活捉了王离,涉间不肯投降楚军,自己烧死了。这时,楚兵为诸侯军中最强大的,诸侯军没有一个不恐惧的。

项羽击败秦军,英名远播,威震六国。为表彰有功将士,在巨鹿郡建造了一座“封爵观”,对立功将士论功行赏。封爵观落成之日召见诸侯国将军,诸侯国将军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对项羽畏惧恭维之情溢于言表。

从此,诸侯国尊项羽为上将军,统领诸侯国军队抗击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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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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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春秋楚平王七年(前521),楚国太子建娶秦国绝色美女孟嬴为妻。他的父亲楚平王贪恋孟嬴的美貌,将她转纳为妃。当时,伍子胥的父亲伍奢是楚太子之傅,性格刚强耿直,直言进谏,批评楚平王不该纳儿子之妻为妃。

周景王二十三年(前522),楚平王听信奸臣费无极谗言,废除了太子建,残杀了太师伍奢及其儿子伍尚,并派人画了伍奢二儿子伍员的画像,挂在各关口,悬赏捉拿。

伍员,字子胥,生得十分魁伟,有扛鼎拔山气概,能文能武,很有才气。当他获悉父亲和兄长遇难的消息后,知道楚平王决不会放过自己,于是便毅然逃往国外。他本想投奔吴国,向吴国借兵伐楚,可是在途中,听说太子建已经逃到宋国,便也往宋国而去。

伍子胥见到了太子建,两人不由得抱头痛哭,各人都诉说了自己的冤屈。这时,宋国起了内乱,乱党向楚国借兵。伍子胥知道宋国不是久留之地,便与太子建偷偷地到了郑国。

郑定公收留了太子建和伍子胥。尽管郑国脱离楚国,归顺了晋国,但郑国毕竟是小国,郑定公对太子建和伍子胥的遭遇只能报以同情,至于为他们伐楚复仇之事,只能劝他俩去跟晋侯商量。

太子建觉得郑定公说得在理,就让伍子胥留在郑国,自己上晋国去见晋顷公。晋顷公听太子建哭诉了冤屈,便召集大臣们商量办法。大臣荀寅献计道:“郑国反复无常,一会儿归附楚国,一会儿又归附晋国,说不定哪天又会离开咱们,不如趁早把郑国灭掉。现在郑国收留着楚太子,我们可以与太子建约好,让他私下里去收买一帮勇士,在攻打郑国时,由他作为内应。

如果攻下了郑国,就把郑国的国土封给太子建,然后再跟他一起去消灭楚国,这是以敌攻敌的好方法!”晋顷公和大臣们全都赞成荀寅的计策,并告诉了太子建。当下,太子建高兴地答应了。

太子建回到郑国,便把晋国的计谋告诉了伍子胥。伍子胥一听,当即表示反对说:“这不行!郑国好心好意收留我们,我们怎么可以恩将仇报呢?我看你还是彻底打消这个念头吧!”仅管伍子胥坚决反对,但是太子建急着想要得到君位,哪里肯听伍子胥的话。背地里就干起了收买勇士的勾当。他串通了一帮郑定公左右的人,叫他们再去勾结别人。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太子建的所作所为还是被郑定公发现了。一天,郑定公邀请太子建去后花园喝酒。太子建兴致勃勃,应约前往。可是到了那儿,却见一溜排20多个人被绑在那儿,仔细一看,都是那些自己收买的勇士。太子建知道大事不妙,刚想拔腿逃跑,早给守卫在两旁的武士们拿住。

郑定公怒不可遏,指着太子建大声斥责说:“我好心好意收留了你,你却恩将仇报,跟晋国勾结起来要谋害我,我岂能容你!”说罢,不容太子建分辩,便吩咐左右武士将他连同勾结的一帮人,统统杀了。

伍子胥听到太子建被杀的消息,急忙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出郑国。

在伍子胥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跑的一路上,他们白天躲起来,晚上赶路,历尽千辛万苦,才走到陈国。陈国是楚国的属国,他们只得继续东躲西藏,向东逃去,一直到临近昭关时才停下来。昭关是一个险要的关口。出了昭关,就能够照直上吴国去了。昭关本来就有重兵把守,楚平王和费无极料定伍子胥准上吴国搬兵,早就派了大将薳越带着军队守候在那儿。

一天,伍子胥和公子胜来到离昭关不远的地方。他们正在林间小道上走着,刚想坐下来歇一会儿,前方拐弯处来了一个老头儿,突然走到近前开口问道:“伍将军,你上哪儿去?”伍子胥吃了一惊,连忙问答说:“老先生,你看错人了吧?我根本不姓伍!”老头儿笑着说:“我是东皋公,一辈子给人治病,在这儿多少有点小名望。前几天薳越将军身体不舒服,叫我去给他看病,我在昭关关口看见挂着缉拿伍子胥的告示和画像。今天一见你,就认出来了。你这样跑过去,不等于自投罗网吗?我家就在山背后,你还是跟我来吧!”

伍子胥看出这位老头儿不是普通人,便跟着他到了家。东皋公请伍子胥坐上首,伍子胥指着公子胜说:“这是我的小主人,楚王的孙子,该由他坐上位。”于是东皋公和伍子胥坐在下首。伍子胥把楚平王杀害伍奢、伍尚,赶走太子建,太子建死在郑国的情况一一说了。东皋公劝慰道:“这儿没有人来往,将军只管放心住下,待我有了万全之策,再送你们君臣过关去。”伍子胥听了,十分激动,连忙跪下拜谢。

东皋公每天以好酒好菜款待伍子胥,可是七天过去了,却不提过昭关的事。伍子胥再也忍耐不住了,便向东皋公央求道:“我大仇未报,天天这样混日子,心里似滚油煎熬一般,还是请老先生想办法早日送我出关才好!”东皋公说:“办法已经有了,但是必须有个帮手,待他一到,我就送你们过关。”伍子胥只得再住下去。可是他为难极了,害怕天长日久,也许会走漏风声。自己想闯过关去,却又怕被薳越拿住。他进退两难,愁得一连几夜睡不着觉。

过了几天,东皋公带了一位朋友回家来,见了伍子胥,他大吃一惊说:“伍将军,你的胡子和两鬓怎么全白了?大概是发愁的缘故吧!”伍子胥还不敢相信,但取来铜镜一照,就失声大哭起来:“天哪,我大仇还未报,怎么已经衰老成这个样子了!”东皋公却拱手称贺道:“恭喜恭贺伍将军,你是交了好运了!”

伍子胥不明白老先生的意思,擦擦眼泪问道:“怎么能说这是交了好运呢?”东皋公说:“你头发、胡子全白了,人家就不容易认出你来了,这不正好可以蒙混过关去吗?。”说着,他就把带来的老朋友皇甫讷介绍给伍子胥说:“他身材高大,容貌也与你相仿,我让他扮成你的摸样,你扮成他的家人出关去。倘若昭关的守兵将他误认出来,你趁此机会就可以夹在人群里混出关去。”伍子胥说:“办法倒是不错,只是连累朋友,我心里很是不安。”东皋公说:“请你放心,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对策,即使他被抓住,我也有办法搭救。”

接着,东皋公用汤药给伍子胥洗了脸,使脸色变了样。到了黄昏时分,让伍子胥脱下衣服给皇甫讷穿上,再给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一切准备停当,伍子胥向东皋公拜了四拜,便带着公子胜跟随皇甫讷连夜赶路。黎明时分,伍子胥一行到达了昭关,等待开关放行。楚将薳越严把着关门,早就下了命令:“凡是从北边来的人往东,一定要盘查明白,才能放行!”关门上高高挂着伍子胥的画像,守兵如临大敌,气氛十分紧张。

不一会,关门打开了,守关的士兵们细细盘问着每一个过关的人。皇甫讷走到关口时,显得有点儿紧张,士兵们见了顿生疑心,仔细一瞧,见来人跟画像上的伍子胥相似,就把他逮住了,押到薳越跟前。薳越一见,认为十拿九稳是伍子胥,随即命令士兵们将他绑了起来,准备押解到郢都去。官兵们见拿住了伍子胥,立了大功,乱哄哄的非常高兴。

关前关后的老百姓,听说捉住了那个久闻大名的逃犯,都跑上前来观看。这时候,扮着家人的伍子胥,却趁着关口大乱之机,混在老百姓中间,悄悄溜出关去。过了一会儿,东皋公故意来到了关下求见薳越说:“我老头儿想出关东游,听说将军把伍子胥逮住了,特来向你道喜祝贺。”薳越说:“士兵们拿住了一个人,外貌很象伍子胥,可是细听口音,觉得似乎不对!”

东皋公说:“那人在哪里?让我对对画像,就看出来了!”薳越命令部下将那人拉出来。那人见了东皋公就嚷了起来说:“哼,你倒好,这时候才来,害得我莫名其妙地被抓了起来!”东皋公笑着对薳越说:“将军,你误会了,他是我的同乡好友皇甫讷,跟我约好在关前见面,一块儿出去游玩。怎么倒把他当成伍子胥逮捕了?”

薳越连忙赔礼说:“这都是士兵们认错了,请别见怪!”东皋公说:“将军为朝廷捉拿逃犯,我怎么能怪您呢!”薳越当场命士兵放了皇甫讷,并取出一些银钱,资助他们东游去了。伍子胥逃出关后一路上要饭,投奔到了吴国。吴王很是欣赏伍子胥的才干,拜为相国,同时又担任军中主将。由于伍子胥对吴国水、陆各种战法及兵器使用技术都进行了改革,使吴国逐渐强大,最后终于打败了楚国,报了杀父兄之仇。

当年,伍子胥所过的昭关在哪里?史学界有种种说法。一说昭关在安徽省含山县北约7.5公里的小岘山西。但也有另一说:伍子胥所过的昭关即是现在的镇江西津渡。

明代万历十年,镇江官府在修缮西津渡过街石塔时,特意在过街石塔上镌刻了“昭关”两个大字。明代小说家丁耀亢(笔名梦笔生)曾在所著《金屋梦》(又名《续金瓶梅》)中作词描写金山和西津渡的美丽风景:“江间隐现,遥听两岸钟声;石势参差,依稀中流树影,郭璞墓前碑不没,伍胥关上月常圆。”丁耀亢说的“伍胥关”就是西津渡的“昭关”。

另据《焦东阁日记补》记载:“昭关旧有小石,镌‘谗铦孝血’四字,为崇祯八年吴尔辰吊伍帅书。”清人王商霖也写有《昭关》诗道:

“群山万壑合成围,仗剑东来愿已违。

驱马关门悲故国,回头此垒隔斜晖。

已看江上千帆过,莫讶芦中一叶飞。

亦有鸡鸣方得度,秦关虽险竟能归。”

这首诗被丹徒诗人、学者解为干收在《润州事迹诗抄》中。解为干还在王商霖《昭关》诗前特意加注云:昭关“在县(丹徒)西江口,内有子胥血泪石。《史记》云:‘伍子胥橐载而出昭关,夜行昼伏,至于陵水。’陵水即溧(溧阳)之平陵城,今之旧县也”。可见,古代有许多文人和学者都认为,镇江为古代吴头楚尾,西津渡为吴楚通津,伍子胥所过的昭关,就在今天的镇江西津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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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茶代酒的典故,以茶代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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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礼义之邦,素有“以茶代酒”的习俗,每逢宴饮,不善饮酒或不胜酒力者,往往会端起茶,道一句“以茶代酒”,以尽礼数,既推辞摆脱了饮酒,又不失礼节,而且极富雅意。这一轶事广为应用,可知此典故是从何而来呢?

话得从头说起,公元252年,吴太祖孙权病死,其子孙亮继位,由干后宫政变,孙亮之兄孙休上台,到孙休临终时,遗诏儿子继位,任丞相濮阳兴和左将军张布为“顾命大臣”,辅佐幼主。

荒淫、残暴、滥杀,孙皓的罪恶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罄竹难书。相貌堂堂的好青年怎么就变成一个恶魔了呢?有人分析,这是他小时遗留的恐惧种下的祸根。父亲当了太子,后被废又被杀。全家的境况急转直下,从天堂跌到地狱,他从小颠沛流离、担惊受怕,尝尽世态炎凉。而对他家下毒手的,又是血缘最近的亲人,心中的仇恨无以言说。

他戴上了面具,小心翼翼,实际灵魂已扭曲变形,变得乖张暴戾。等他掌握生杀大权,能呼风唤雨,曾经压抑的愤怒终如火山爆发,有悖常论的疯狂,才能让内心得到发泄和满足。

一、大选美女扩建皇宫

孙皓继位之初是释放宫女,很快走向反面,开始大肆选美。

孙皓规定:东吴凡是2000石(大致相当于现在部级)以上的官员,家中有女儿要上报。女孩到了15岁,必须让孙皓先挑选一遍,看不上的,才能出嫁。他的后宫有数千人,但他还是嫌少,又派亲信到各地选美。

偶尔碰到个美女会当个宝。真正满眼绝色,也就不值钱了。后宫之中,遍是佳丽,孙皓怎么可能珍惜她们呢?弃之如草芥。他在宫中引入水流,环绕殿堂,每天在后宫晃悠,看到哪个美女不顺眼,马上杀掉,扔到水中。美女们吓得魂飞魄散,躲在宫中不敢出来。

女人多了,总要安排个宫室。孙权建的太初宫就显得太小气了,孙皓在太初宫东边新建了一座昭明宫,位置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成贤街及偏东一带。

官职在2000石以下的,都要参与这个浩大的工程。老百姓到山上砍木材当苦力,官吏到山中做监工。太初宫周长约700多米,建成后的昭明宫约1200多米,宏伟壮观,富丽堂皇。

宫中有数以千计的各种首饰,孙皓让美人们戴上首饰,看她们追逐打闹。经常早上戴下午就坏,工匠们也趁机偷盗,国库挥霍一空。

二、滥杀大臣令人发指

孙皓在内杀美女,在外杀大臣,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看他的心情。孙皓杀人的方式很多,剥人脸皮,挖人眼睛,多种多样,残酷至极。

中书令(帮助皇上在宫廷处理政务)贺邵因为中风,不能说话,也没有办法上朝。孙皓怀疑他装病,命人严刑拷打,割断他的头,烧成了灰。

大臣王蕃在宴会上喝醉了,孙皓怀疑他作假,先送走他,又召见他。王蕃这个人好面子,不希望自己失态,在孙皓面前强装镇定。孙皓看他举止正常,认定他是装醉,立即处斩。然后,孙皓率群臣出宫登到山上,命令亲信扮成虎狼,把王蕃的人头抛来抛去,最后人头完全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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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的故事

全文共 1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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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孟尝君是齐国的贵族,名叫田文。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专门招收人才。凡是投奔到他门下来的,他都收留下来,供养他们。这种人叫做门客,也叫做食客。据说,孟尝君门下一共养了三千个食客。其中有许多人其实没有什么本领,只是混口饭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历史典故,欢迎参考阅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秦昭襄王为了拆散齐楚联盟,他使用两种手段。对楚国他用的是硬手段,对齐国他用的是软手段。他听说齐国最有势力的大臣是孟尝君,就邀请孟尝君上咸阳来,说是要拜他为丞相。

孟尝君上咸阳去的时候,随身带了一大帮门客。秦昭襄王亲自欢迎他。孟尝君献上一件纯白的狐狸皮的袍子作见面礼。秦昭襄王知道这是很名贵的银狐皮,很高兴地把它藏在内库里。

秦昭襄王本来打算请孟尝君当丞相,有人对他说:“田文是齐国的贵族,手下人又多。他当了丞相,一定先替齐国打算,秦国不就危险了吗?”

秦昭襄王说:“那么,还是把他送回去吧。”

他们说:“他在这儿已经住了不少日子,秦国的情况他差不多全知道,哪儿能轻易放他回去呢?”

秦昭襄王就把孟尝君软禁起来。

孟尝君十分着急,他打听得秦王身边有个宠爱的妃子,就托人向她求救。那个妃子叫人传话说:“叫我跟大王说句话并不难,我只要一件银狐皮袍。”

孟尝君和手下的门客商量,说:“我就这么一件,已经送给秦王了,哪里还能要得回来呢?”

其中有个门客说:“我有办法。”

当天夜里,这个门客就摸黑进王宫,找到了内库,把狐皮袍偷了出来。

孟尝君把狐皮袍子送给秦昭襄王的宠妃。那个妃子得了皮袍,就向秦昭襄王劝说把孟尝君释放回去。秦昭襄王果然同意了,发下过关文书,让孟尝君他们回去。

孟尝君得到文书,急急忙忙地往函谷关跑去。他怕秦王反悔,还改名换姓,把文书上的名字也改了。到了关上,正赶上半夜里。依照秦国的规矩,每天早晨,关上要到鸡叫的时候才许放人。大伙儿正在愁眉苦脸盼天亮的时候,忽然有个门客捏着鼻子学起公鸡叫来。一声跟着一声,附近的公鸡全都叫起来了。

守关的人听到鸡叫,开了城门,验过过关文书,让孟尝君出了关。

秦昭襄王果然后悔,派人赶到函谷关,孟尝君已经走远了。

孟尝君回到齐国,当了齐国的相国。他门下的食客就了。他把门客分为几等:头等的门客出去有车马,一般的门客吃的有鱼肉,至于下等的门客,就只能吃粗菜淡饭了。有个名叫冯驩(一作冯煖)的老头子,穷苦得活不下去,投到孟尝君门下来作食客。孟尝君问管事的:“这个人有什么本领?”

管事的回答说:“他说没有什么本领。”

孟尝君笑着说:“把他留下吧。”

管事的懂得孟尝君的意思,就把冯驩当作下等门客对待。过了几天,冯驩靠着柱子敲敲他的剑哼起歌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吃饭没有鱼呀!”

管事的报告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鱼吃,照一般门客的伙食办吧!”

又过了五天,冯驩又敲打他的剑唱起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出门没有车呀!”

孟尝君听到这个情况,又跟管事的说:“给他备车,照上等门客一样对待。”

又过了五天,孟尝君又问管事的,那位冯先生还有什么意见。管事的回答说:“他又在唱歌了,说什么没有钱养家呢。”

孟尝君问了一下,知道冯驩家里有个老娘,就派人给他老娘送了些吃的穿的。这一来,冯驩果然不再唱歌了。

孟尝君养了这么多的门客,管吃管住,光靠他的俸禄是远远不够花的。他就在自己的封地薛城(今山东滕县东南)向老百姓放债收利息,来维持他家的巨大的耗费。

有一天,孟尝君派冯驩到薛城去收债。冯驩临走的时候,向孟尝君告别,问:“回来的时候,要买点什么东西来?”

孟尝君说:“你瞧着办吧,看我家缺什么就买什么。”

冯驩到了薛城,把欠债的百姓都召集拢来,叫他们把债券拿出来核对。老百姓正在发愁还不出这些债,冯驩却当众假传孟尝君的决定:还不出债的,一概免了。

老百姓听了将信将疑,冯驩干脆点起一把火,把债券烧掉。

冯驩赶回临淄,把收债的情况原原本本告诉孟尝君。孟尝君听了十分生气:“你把债券都烧了,我这里三千人吃什么!”

冯驩不慌不忙地说:“我临走的时候您不是说过,这儿缺什么就买什么吗?我觉得您这儿别的不缺少,缺少的是老百姓的情义,所以我把‘情义’买回来了。”

孟尝君很不高兴地说:“算了吧!”

后来,孟尝君的声望越来越大。秦昭襄王听到齐国重用孟尝君,很担心,暗中打发人到齐国去散播谣言,说孟尝君收买民心,眼看就要当上齐王了。齐湣王听信这些话,认为孟尝君名声太大,威胁他的地位,决定收回孟尝君的相印。孟尝君被革了职,只好回到他的封地薛城去。

这时候,三千多门客大都散了,只有冯驩跟着他,替他驾车上薛城。当他的车马离开薛城还差一百里的时候,只见薛城的百姓,扶老携幼,都来迎接。

孟尝君看到这番情景,十分感触。对冯驩说:“你过去给我买的‘情义’,我今天才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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