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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走出了孤独作文汇总20篇

短短的春,遥遥的路,沉沉的绪,浅浅的漪,徘徊在春风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今年的春天我很孤独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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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源于孤独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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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沉默是金”。沉默,也是孤独的一种形式,于是,我便说:“孤独是金”。在如今这个纷乱的世界中,孤独,已成为一种可贵的品质。

孤独,给予他一只铁笔杆。莫言年轻的时候曾经当过兵,闲暇时,他不会去和其他的战友到外面“晒太阳”,而是坐在床上,在自己幻想的天空中自由翱翔,写出了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是孤独,给了他一条不同于其他人的道路,让他拥有了一份不同于其他人的心境,最终收获了巨大的成功。孤独给予他表象的沉寂,更给予他生活的积淀,让他拥有了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这便是他最终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

想想当下,在人心浮躁、车马喧闹的社会大染缸中,人皆三五成群、灯红酒绿,哪里能寻求到一丝宁静之地,能为自己创造一方安静的,发人深省的雅静?于是那种在平常人眼中所不被认同的孤独就成了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周敦颐曾说过:“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莲,也便成了孤独的代名词,它不与世俗同流合污,也不去争名夺利,而是“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见,周敦颐对孤身自好也持有赞同的观点。

到了十九世纪的欧洲,孤独处世的出世态度散发出更加具有魅力的光芒。梵高便是用自己画的向日葵对社会的纷乱坚定地说出了“不”。在一些人的眼中,他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独处一室的疯子,而在更多对梵高画作具有崇尚心里的人们来说,他便是一位世纪天才,是一位“出淤泥而不染”的伟人。有人曾问过爱好收藏梵高画作的大家们,是什么吸引着他们的目光,在无数画作中偏偏看上了梵高的画,他们会说:“那里有可以洗涤我灵魂的色彩。”不错,那便是孤独的颜色,是我们无法想象到的线条,只有经历孤独人生的人,才有资格来辩证这个社会,以一个犀利的旁观者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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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孤独快乐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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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城市的屋脊上与几朵黑夜缠绵,走在人群中低着头却高过了一座山。很高兴,我们都孤孤单单。

我觉得世间大抵有三种事最让人难耐:吃不爱吃的菜,做不喜做的事和强融不同的圈子。

从前我有个朋友,她八面玲珑、面面俱到,辗转于各个圈子中游刃有余,人人都是她的朋友,个个都与她颇有交集,哪哪都有人与她点头致意。而我总是略显寡淡,因此她成为我十分羡慕的那种人。

有一次她找上我,说她因家里有事缺了好几天的课,问我能不能帮帮她,我心中有点不愿也有点诧异。我与她并不是深交的朋友,甚至见面了我不会主动与她问好。她解释到:“其实别看我平时跟谁都打招呼,跟谁都是朋友,其实他们都不过是泛泛之交,真正能帮我的也没几个。”我心下讶然。

随即明白:圈子不同,不必强融。

辗转应付各个“群”不是朋友多、人脉广、能力大的体现。不如主动退出一些“群”,那不是件羞耻的事。一个人相处也不叫孤单。

有人住高楼,有人住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绣;世人千万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那些不属于你的群体,那些融不进的圈子,不如大胆地把它踢开。哪需什么光芒将人照亮,我自做我的太阳。适合自己,真正能包容自己的圈子总会遇到的。就像千岛寒流遇上日本暖流,顷刻间便温暖了整片海域,当自己遇上了合适的圈子,合适的正能量伙伴,就会明白: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越多越好这个理论不总是正确的。

哲学上说:要重视量的积累。但我想说:要重视量的质量。圈子不必要多,使自己有收获、长知识、吸收正能量的才是有益的。

即便你高明满坐、载笑载言,但是真的快乐吗?物质的充足、虚荣的满足真的能让人获得快乐吗?孤独的时候不快乐吗?

猛虎总独行,牛羊才成群。若猛虎成群,那必然是最适合的搭配,是极尽完美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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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中生作文:感悟孤独精选篇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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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人海,芸芸众生。有多少人都羡慕,有多少人流连那众星捧月、门庭若市的荣耀,那酒席间觥筹交错、谈笑嬉闹的惬意,或是并肩花前月下、畅谈春云夏雨的浪漫,或是他乡遇故知、高山伴流水的充实,还有游走交际场,往来风月阁的浮华……

然而,梦想的光亮总劈不开黑夜的阴影,短暂的花季总会归于最终的凋零,杯盏中的美酒浇不去心中的烦愁,频频举杯也会有人走茶凉的时候,所以,在喧闹的街市、在幽静的田园,一份独特的心境——孤独常常会走进每个人的心间。

孤独不是秋日孤雁的离索,那是一只展翅的雏鹰孕育明朝飞翔的方向。是一种生命的沉思。

孤独不是春日柔弱的黄花摇曳它的金黄,那是一株劲草,寻找扎根的泥土。那是生命的展示。

孤独不是秋季零落的飘絮,那是春日在寒冷的末尾悄悄发芽的种子,是一种生命的力量。

孤独不是身居斗室,闭门造车,而是开辟伏案耕耘、与文字相谈、与音乐相伴,咀嚼人生浮沉的一方净土,那是心灵的陶冶,是人生的一种品位。

孤独不是蓝天漂泊的一朵白云,而是一片落地的雪花,在干涸的土壤袒露淡泊的心事,那是一种淡定的胸怀、孤洁的操守。

孤独是身居闹市的一颗苍松,惯看人生沧桑、岁月轮回却无人倾诉的慨叹,是一种深深的遗憾。

孤独是饱经风霜袭击的一枝寒梅,不屑于和百花争艳,却独立残冬,是一种坚忍的心志和无言的承诺。

孤独是孤灯下多情的灵魂,虽望穿秋水,总也割不断丝丝缕缕泪洒信笺的思念,是一种深深的无奈,了的情缘。

孤独是酒阑人散后一杯醒酒的清茶,是消去喧闹后的一份真实的寂寞,是人生的况味。

孤独是咀嚼人们谄媚或忠言的空间,是一种人生的难得的空闲。

孤独是虽有好多朋友,但往往一个人独居品尝一份难消的忧愁,那是一种人生的创伤。

孤独和幸福一样,那也是一种人生的体验,更是一种人生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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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不再感到孤独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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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白的月光如潮水一般涌来,清冷的微风捎来潮湿的花香,我独自一人背着书包,我的心情很矛盾,很复杂。

最后我不再多想,咬咬牙,握紧拳头,抬起脚迈出了第一步,走出了补习班的大门。

那一刻,我犹豫了,外面天很黑,可我却有一种莫名的急迫感,心中一阵空虚,有一种莫名的悲哀与惆怅,和一丝丝恐惧交错杂糅在一起,汇聚心头,仿佛一片树叶将要脱离大树的怀抱,可叶柄却半松半紧地连着树枝,在风中无力地摇曳着,竭尽地想随风而去。

我想,我就是那片无助的树叶,而那棵大树就是我的亲人。

待心情渐渐平静之后,我便踏上了回家的归途。

我想这也是一种感受生活的方式吧,毕竟在温暖与安全中长大的我们只感受过温馨与舒适,因为有父母时刻为我们营造美好的环境,有朋友,有老师时刻为我们制造和谐的生活,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体会和感受过孤独的包围与笼罩,所以我们不愁什么,我们不曾孤独,不曾茫然,不曾迷失在自我的空间中,也不曾品尝到生活的另一面,那苦的滋味。

生活的另一面就是孤独与迷茫了,感受到了这些,便觉得生活对于甜与苦的搭配竟是如此完美与和谐……

回到家后,我好想大哭一场,不是因为难受,只为了成功地体验了这一份孤独而庆祝。真的,在这次独有的生活体验中,我感受到了苦涩,同时也感受到了我在不断地成长……

感谢生活,感谢孤独,它让我寻觅到了一种坚强,于是在他/它的陪伴下,我寻觅到了一个自我的空间,也寻觅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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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百年孤独读后感2000字

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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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此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唯一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为了写好这此读后感,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仔细阅读,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是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每一次的阅读都能让我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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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孤独的鲁迅乡愁的鲁迅_1000字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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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独 的 鲁 迅

小时候读鲁迅,一直以为这是一个脚底流血,在坟堆之间呐喊的孤独者,间杂着呼号斥骂,那份悲凉和焦灼,不在有力。而悠悠长长地回响在历史的长廊。也许是他所处的时代太过黑暗,才会有这样的哲人。

渐渐晓得世事,又觉得他的“圆滑”,为什么如此锋利的鲁迅从没有“割伤”他自己?住口!除非臻于化境,真正的哲人、文学家、艺术家在创造中是不可能避免牺牲自己。恐怕这正是近代中国缺乏真正的哲人,文学家,艺术家的缘故。毛泽东早已申明鲁迅的功不可灭,确实鲁迅的洞察力和政治上的才华,奠定了鲁迅的地位。

有时候我更敬佩所谓性情中人,比如,千军万马之前,谈笑饮酒毕,一声“冲”身先士卒,义字当头,此等勇将胜过千言万语。然后就死掉,这便叫做勇士?

我曾有一位中文系的朋友,研究鲁迅的时间长了,偶而对我说:“人的潜意识里总有些杀的欲望,骂人会比杀人容易些,也精致些。”当不愿杀别人时那就杀了自己罢,也趁此杀了悲天悯人的孤独和痛苦。鲁迅是聪明人,选择了前者。

乡 愁 的 鲁 迅

记得是去年八月,这里也曾论过鲁迅。在那夏日里,我肯定是无心去论述那些文白夹杂的《阿Q正传》一类的小说的。不为什么,我不喜欢而已。

多年来漂泊异域,童年和家乡越来越遥远了。于是想到了《朝花夕拾》,反复地咀嚼那韵味隽永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据说只有能把回忆文章写到这个样子,方能称大家。那是超一流的文字,还是超一流的情感?

《花花公子》创刊人曾不无忧伤地说过,人与生俱来的是沉重的离乡感。我想鲁迅先生能将这种情感写尽说绝,他该是哲人吧?

洪宽(飞龙)看重作人的作品,那是人本主义的一首首哀歌。读之恍如进入启蒙时期的法国,可我宁愿将其归入明末小品,都那么空灵,秋水文章不染尘。

在黑暗的时代写出人本主义的哀歌,这自是值得后人尊崇的。但在黑暗的时代写出非理性主义的檄文,则要让今人汗颜了!一篇《文化偏至论》,扬言科学发达使人精神低落,(从今天世纪末的情形看,科学最终未必可以给人类带来好运,而可能导致人类的毁灭,只看看今天满目疮夷的地球就够了。科学令人类对付自然的方法越来越高明,蹂躏自然的速度越来越快。当最后那一刹那到来时,地球依然默默存在,人类却将如恐龙一样再也没有生存的权力。能够看到这一点,本就只有最冷静、最深刻的智者,只看到眼前实利的众生哪里能够理解。DD编者按)嗔笑民主是用群狼议会取代一狼独裁,振聋发聩有若尼采叔本华再世。他弃之如遗的,正是人们将他归入旗手的五四大旗:科学和民主!

我哪天不经意兴许会将鲁迅先生的作品归入魏晋玄学的,他的字迹已然是抄碑得来的功夫,他的文章更充满佛经韵味。隐隐地,幽深,冷峻……

如果我能逐期地评论鲁迅和作人的作品,那我要说,二十年代的鲁迅先生在作人之上;三十年代,也就是洪宽点到的抗战前,我觉得作人似乎强于鲁迅。难道是鲁迅先生受到了瞿秋白的政治影响而偏激了?我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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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作文习惯孤独一人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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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中...喜歡上了沉默,習慣了靜靜的一個人,凝望著浩瀚的星空,顯得那種靜寂。此時,只想用蒼白的文字,傾述心中的碎語,驱散出內心的寂寞。不知從何時起,在那雜亂的文字中,總会透出那一屡屡的忧伤,不知是不是每個長大的孩子都會這樣。

流年似水一般淡去,回忆依旧温存。習慣了現實的冷漠。習慣了飄渺的溫暖。

是听誰說過與文字沾邊的孩子都是孤獨的,也許并不其然。我也是孤獨的靈魂,所以注定我是孤身一人。關于那一切的一切,我想松了手,但卻很難放得放開。

孤單游走在青春的邊緣。回望那逝去的年华。在逝去的16春秋里。磨练出一个孤寂、真實的我。蒼白的文字容入了我的灵魂。一直感觉自己总想去抓住些什么。但却又力不从心。

不知從什么時候起,開始依賴網絡,喜歡网络世界那唯美的浪漫,即使虛幻。因為在虛擬的世界里沒有現實的虛偽、自傲。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每一场道别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每一个开始都有一场华丽的谢幕。我知道所有的所有。在時間面前都是那么的不堪一击。然后被生活淹沒。最后随风飘逝。

我也可以淡忘一切的。抛弃奢侈的希望。抛弃不可能得到的东西。还有那些不知所謂情感。和那些触目惊心的文字。我說過,我很堅強的。我清楚自己選擇的路。我清楚自己身上的责任。给我點时间。我会努力的抛开一切杂念去生活。去努力。面對感情上的失措我會淡忘...

[作文习惯孤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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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孤独的学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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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有时会感到孤独。它通常只持续很短一段时间。对于一些人来说,

不过,孤独会持续几年说有三种类型的孤独。

第一类的孤独是暂时的。这是最常见的类型。它通常很快消失,并且不需要任何特别的注意。第二类,情景性孤独是一个特殊情况,例如自然结果,是家庭问题,朋友的死亡,等等,虽然

这种孤独会导致头痛,失眠,但通常不会持续超过一年。

第三类的孤独是最严重的。不像其他两种类型,它通常会持续两年多,并没有具体原因。不幸的是,很多长期孤独peopie认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做,以改善他们的状况。

心理学家也认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人的社会交往,如朋友,家人,同事等,我们依靠不同人的不同的原因。不过。心理学家发现,虽然孤独的人可能有很多社会交往,他们有时觉得他们应该有更多。他们对自己是否受欢迎。

心理学家正试图找到办法,帮助习惯孤独的人:他们郁郁寡欢,无法融入社会,有一个孤独感和严重慢性疾病,如心脏病有关。虽然暂时的,情境孤独可以是正常,健康生活的一部分,长期孤独可以是悲伤,有时甚至是危险的条件。

[关于孤独的学生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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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刘同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读后感

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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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与温暖相关的故事,33段人生无形的成长,33次看后不再孤独的感怀,集结成《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那些曾经一个人默默的日子,一个人吃饭想吃大餐却因只自己一个人而默默放弃、一个人搬家大包小包累到想哭、一个人坐汽车回家想上厕所行李太多而不得不憋着的窘迫、一个人听到一首好听的歌想分享却不知道给谁的落寞……

曾经那些最孤单,最无望,最失落,最安静的经历,一直以为是自己最潦倒的时光。然而憋着这口气,耐住了孤单,扛过了无望,不再怕失落,也终学会了与安静为伴。

或许也正如书上说的:你的脸上云淡风轻,谁也不知道你的牙咬得有多紧。你走路带着风,谁也不知道你膝盖上仍有曾摔伤的淤青。与那个时光的自己对话,日后谈起会不会被这样的自己真实的感动,让那些等待的孤独,一起击掌共鸣。

“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这句话让我记住了一本励志书《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记住了他的作者青年作家刘同。“低谷,这个词若出现在现在,证明你已停止前进。若你坚持爬坡,这个词一定会出现在你回忆的时光里”、“愿你比别人更不怕一个人独处,愿日后谈起时你会被自己感动”、“因为每一天都不是自己能想象的,所以每一天都活在感谢里。”这本书中仅仅以上几段精彩语,已戳中了我的泪点,激起了我的共鸣,也让我回想起了我人生中那段最孤独、最寂寞的时光。

几年前,我被公司安排到一个临时物资库上班。我去报到时,第一眼看到萧条的物资库,就有种想哭的冲动。房屋破旧不堪,场地坑坑洼洼,院子杂草丛生,各种物件杂乱无章。

起初,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打电话祝贺我到一个离县城很近的单位上班了。生性活泼、爱群居的我也未料及,将要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更糟糕的是,这个地方由于年久失修,管道、线路严重老化,还不时地停电和停水。我尽力隐瞒,不敢告诉家人。

但哪有不透风的墙?没多久,几个昔日好友突然造访。尽管我一再告诉他们,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是工作的需要,这里的工作同样重要。可没人听我的解释,他们都十分不理解。我一个人待在那里,有时来领、送料的人一拨又一拨,忙得晕头转向。有时整天看不到一个人,冷清得发慌,我只得靠拼命整理各种物件,打扫场地、清理杂草打发孤寂的时光。那段时间,我的心情跌落谷底,好友的“公司好几百号人呢,为什么偏偏派你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的话语不时在我的耳边回响。我变得很少说话,夜里入睡都靠安眠药,典型的抑郁症症状。

直到有一天,一场车祸将我彻底改变。那天上班路上,正开着电瓶车的我,突然被一辆方向盘失灵的农用车迎面撞飞十多米远,重重地摔在一洗车场的水泥地上,顿时失去知觉。十多分钟后,我微微睁开眼睛,发现我四周都是人,一个满脸胡渣50多岁的男人,正跪在我的身旁。见我醒了,四周的人都惊呼起来,那男人更是喜极而泣,忙合手连连对天作揖,“大姐醒了,大姐醒了,老天爷有眼,没让我将大姐撞死。”

躺在地上的我也止不住流泪了。是的,老天爷可怜我,新买的电瓶车都被撞得破烂不堪了,除了腰疼、头疼,我不但没被撞死,膀子、腿子竟然完好。我突然想通了:我都是从死亡线上走过一遍的人,能让我再工作就是万幸,还有什么理由去挑肥拣瘦呢?

接下来的日子,我不再躲避,开始享受一个人工作的环境。我笑着接待每一个前来送、领料的人,我一边欢快地唱着歌,一边将工作环境整理打扫得规范整洁。闲暇时,我看看书,充实自己,激发写作灵感。正如刘同在书中所说:“我希望自己在没有麻木之前还能尽力用文字记住过往每一个在自己身上留下印记的人,记住每一种感动过自己的温暖,记住让我成为今天的自己的一切”、“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很多不如意,归根到底都是因为和别人相比。不看别人,只看自己是否有获得,那么幸福感每天都是满满的”、“时间其实不是河流,冲不走任何人,时间是刀,能雕刻出任何人。我们没有成为我们曾以为的,我们成为了我们能以为的。”

那两年孤独的光阴里,我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连年被授予“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经过培训学习考试,顺利地拿到了高级工证书;撰写的数篇稿件见诸网站报端,我也更加懂得珍惜和感恩。

现在我已到了新的工作环境,远离了孤独,但那段孤寂时光,仍不时会给我带来感动。最近读到了刘同的《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本书,对孤独的理解更加深刻:孤独能让一个人脆弱,也能让人更加坚强,它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在人海沉浮之际,我们要为自己留一段空白,留一段云淡风清的孤独。如果,有一天,有人问起,孤独是什么?我会很认真,很用心地告诉你:其实孤独是一种幸福,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绝美的心境!

所以,我感谢曾经历经过的孤独,也感激虽素不相识,却能知我、懂我,并用他的文字道出了我的心声的作家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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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孤独六讲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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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语文阅读课上,我偶然拿到了蒋勋的《孤独六讲》,本以为这一本是深涩难懂的哲理书,但没想到它带给我了许多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思考。

在汉字里,“孤”与“独”都不是大众容易喜欢的字,《礼记·礼运大同篇》里说:“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孤”是没有大人照顾的孩子,我们现在在汉语里还叫“孤儿”。“独”是没有年轻人照顾的老年人,我们现在也还常说“独居老人”。“孤”和“独”都是失去亲人照顾的人,这两个字都有令人悲悯、哀伤、同情的意义。汉语从儒家人际伦理的缺失发展出“孤独”二字,总使人感到哀婉悲悯。在生活中,我们尽量避免孤独,但不可否认,我们的心灵仍然感到孤独。所以我们是否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孤独呢?蒋勋写出来了,也许我还介于一种懂与不懂之间,但感触依旧很深。

那是与孤独的第一次相遇。小学的时候,我总是独自一人,在那个连装水也要手挽着手的年纪,我也是孤身一人。刚好当时的女生是单数,21个人。20个人欢欢喜喜地找好同伴。没错,我就刚好是那多余的“1”呢。“没关系,一个人挺好的。”我总是对自己这样说。“没关系,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我总是在心里这样想。

事情过去很久了,但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把它们从尘封的记忆中找了回来。我也记得因为有过这样的遭遇,所以我拥有了许多与自己独处的机会,但那算是一个小小的低谷吧。曾经有过一个夜晚,我坐在床上,看着对面的灯忽明忽暗,心里难过得要崩塌,说不出来也没法说,说出来了也不知道找谁来听。“每个人都急着讲话,但每个人都没法把话说出来。”就是这样一种孤独,明明眼前是人群熙攘,玩笑嬉闹,却是孑然一身,明明千言万语,却好像无话可说,这是我们每个人心里的孤独,在成长的岁月中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厚重,如果不去接受它只会觉得前行的路越来越冰冷。

孤独是圆满的。记得小学的时候,我们曾读过一首李白的诗,叫《月下独酌》,当时是真心没读明白,只是觉得李白这个满身是诗的人很孤独,孤独到了跟影子和月亮玩闹。但现在我却明白了,“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是李白清冷孤独的境遇的写照。“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李白大胆想象,举杯邀请月亮和影子与自己作伴,一起享受及时行乐的欢愉。这时孤独成了酒和月光,伴随李白一起玩乐。在我看来,这种孤独成了一种狂喜,我感受到的是一种饱满的喜悦,是狂喜,是一种狂喜,就像气球被看起来什么都没有的气体充满,整个心灵,也因为孤独而鼓胀了起来,此时便能感觉到生命的圆满自足。

原来孤独从来都是一种宝贵的东西,它让你有了与自己独处的机会。而独处后,孤独成了思维沉淀后的清明,它让我们拨开了心灵上的薄雾。相信我,不要惧怕孤独,也不要排斥孤独,孤独一直在你左右,如果你不那么做,它便会化成你的力量,伴你前行。

“孤独六讲”,蒋勋以半生见闻,所思所惑,熬成这样一锅浓浓鸡汤,它不油腻,但很细腻,它将化作细水长流,滋润你我的内心,悟到其中的大智慧,当能醍醐灌顶。

在长大的岁月中,我们数次面对孤独,曾恐惧,曾躲闪,曾逃避,但最终都将学会面对。“敬畏孤独,享受孤独”,才是当下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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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夜里的孤独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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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天,或在山野,或在幽巷,你忽然想起了头顶的那一方星空?

不必计较地点,只需灵魂独处的时刻。你有没有忘记那一瞬间的感动,看到时间阒静的一瞬、在浩瀚宇宙间微小的颤栗?

黑漆漆的夜空骤然压下来,几点星子点缀在眼眸,然而你却消弭了喘不过气的压力,你会于朦胧中想起某一段故事、某一个传说,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去做、不去想,静静地谛听夜冲刷心灵的声音。

你是爱它的,你爱静默岁月里这份难得的孤独

有月。月亮是个调皮的孩子,尽管它比你年长了几百亿年。它会在你踯躅的路上等待、目送你远去,变化着造型给你解闷;会在你挑灯夜战之时守望大地,也看到窗帘背后的一豆灯火,然后默默等等着你来到窗户边,对它说,晚安。

有星。哪怕它被尘烟日益笼罩着黯淡了色彩,但你知道它在哪里。你会把所有的心事都告诉给它听,它是最好的保密者。迷茫之时,你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那颗星,问它未来在哪里。星星微笑不答,只在你的梦里偷偷告诉你,这事它要保密。因为答案必须由你来寻找,你必须学会孤独、然后成长。

在夜空里,夜幕笼罩等待天明的过程中,一个人的影子与黑暗混在一起,前进才无所顾虑。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到:“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你明白你和他是同一类人。夜以继日的奋斗中,时间离你这样的近,你能听到奋斗中的心灵每一次跳动发出的声响。伏在案边,你比在娱乐上挥霍时间时更心安,你明白坚守孤独总会有回报,筚路蓝缕、鹑衣百结,才是跋涉的灵魂该有的模样。

你仍然会仰望星空,只是已不如初时的虔诚。关于夜空的故事终究还是传说,你的胸中,沉睡着欲待展翅的飞鸟。

有孔明灯从天际飘起,然后越飞越远,在孩子们的惊叹中化作了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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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感受孤独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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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可以替你成长,孤独是一个人的必修课。——题记

初二会考过后,我深深意识到懒惰是学习之路一只可怕的“拦路虎”。之前,一直以为自己是缺乏自控力,现在才明白,自控力背后的原理是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从此成为我的座右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首先培养自己专注做事的习惯。

有次上课,同桌跟我讲了一个笑话,我没有理会,之后他就很少和我说话了,孤独感油然而生。夯实基础,才能越来越强,我争分夺秒补缺补漏,另一方面还要预习,走在老师前面,这样才不会导致“捡了芝麻丢西瓜”的悲剧,于是我的娱乐时间减少了很多,渐渐的和朋友越走越远……

在这样的时候,是没有队友的,唯有忍住孤独,努力向前冲才有希望成功——考上重点学校。专注学习后,我发现效率真的提高了好多好多,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学知识,然后做题巩固,每攻克一道难题,成就感都会增加我的信心。我把每一本辅导书都尽力看透,用心做每一道题,拓展提升……

现在上课,我不会像以前一样害怕被老师提问,因为我已经走在老师前头好远好远啦!现在同学们绞尽脑汁思考的难题,我一眼就看懂了。哈哈,我真棒!对的,真正有实力的人是不会骄傲的,他们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梦想之花一定会绽放,此刻,孤独自然就忘记了。每个人都在努力的生活,没有人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帮助你;没有人可以替你成长,孤独是一个人的必修课。感受孤独,我们长大了,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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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人生的孤独中成长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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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时,她站在风口闭上眼睛,努力听清风里有没有父母回家的脚步。

——题记

春节将至,大街上热闹非凡。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连两旁的路灯上都挂起了灯笼。远方传来的鞭炮声,撩拨着我们的心弦。学校还未放假,我们便早已归心似箭。老师这些天也格外宽容,极少批评违纪的学生。神州大地处处洋溢着年的气息!

她很早就跟我说过,今年过年,她的父母总算有时间从外地赶回家了。那天我看见她捧着电话,笑的很甜。

她是个很乖巧的女孩,从小跟着奶奶生活,父母外出打工,这次已经有两三年没回来了。她想用优异的成绩留住她的父母,或是故意考差,换得他们的关心与问候,可惜都无济于事。她说今年他们回来后,她一定要拉住他们的手,绝对不让他们离开。

看着眼前这个坚强懂事的女孩,我由衷地祝愿她能在父母的陪伴下,茁壮成长

过年的气息越来越浓,鞭炮声终日响个不停,打工的人们纷纷踏上回家的列车。临近放假,她却跑到我们班上来找我,眼里噙满了泪。

我急切地向她询问原因,她抽泣着说她妈妈打电话过来,今年她的父母可能又不能回来了。

寒风吹乱了她的短发,她眨着红肿的双眼,泪水早已夺眶而出,她说她只是想要一个完整的家,只是想一家人一起吃一顿年夜饭,只是想他们多陪陪她,不要让每个学期的家长会只有她一人,不要让成长手册的“家长意见”一栏一直空着……

我默默替她捋顺凌乱的发丝,想安慰些什么,却发现无从开口。一直以为留守儿童是个陌生而遥远的词,殊不知,原来它就在我身边。

有一种爱叫等待,有一种痛叫孤单。如果可以,我真想把我的父母借给她,让她的童年不再孤独

想起这周返校前,我还和母亲吵了一架。原因十分可笑,不过是因为我拒绝洗碗……这个年纪的我们,总认为父母很烦,总想着闹“独立”,可是这世界上还有成千上万与我们年龄相仿的孩子,却多么奢望父母能多多陪伴他们……

托清风越过一座山的距离,就托夜,在枕头上编织团聚的美梦。

多少个不眠之夜,她是一个孤独的守望者。守着自己小小的心愿,在斑驳的泪眼中,南望父母又一年。

再不回来,她就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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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孤独不可怕作文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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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欢喧嚣,而喜欢安静的孤单,让时间的齿轮在内心停止,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享受。

放学途中,男生们勾肩搭背的嬉闹,而女生,总是三五成群的聚一起,分享着自己的小秘密,不时传出银铃般的笑声。而我,总是一个人走在最后,感受着风间花谢的孤单。身边的人影浮动,而我总是缓慢的行走。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不安的快步向前;生活艰苦卑微的乞讨者眼神澄澈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默默无闻的清洁工,认真而又专注的清洁着每一条街道……我用最孤单的快乐,感受着细小的每一个瞬间。

有人钟爱热闹,殊不知,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自己安谧的孤单。

或许吧,就算生活的再充实快乐的人也会有他厌倦的一天。也许你会慢慢理解,世界上的最好,不是喧嚣。我喜欢一个人独处的孤单,有时候,我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那里有一种归属的安全感。关上灯,戴上耳机,蜷缩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静静的聆听着那舒缓动人的情歌。脑海里浮动的每个画面,每个瞬间,都被小心的收藏着。那些过去的过去,不会为你而改变,但你会铭记着每个回不去的瞬间,或是自己猜不透的事件。淡淡的回忆,便有自己意想不到的收获。那时候,自己会完全暴露伤口,只能流着泪看它愈合。那时候,孤单是最好的伙伴。

我很好,不吵不闹不炫耀,不要委屈不要嘲笑,也不需要别人知晓。是的,每个人都需要孤单,因为那也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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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

全文共 3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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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x,正是这种快x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x,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x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x,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x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x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x,孤独的快x。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x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x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x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x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x,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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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孤独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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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兽之间以麒为王,而在百鸟之间独吾为尊,倘若真要问我是谁?那么,我也只知道我是孤独的产物——凤凰。

我无法言语,但我在自己的灵魂之上铭刻上了孤独。凤生于九天,却注定“孤独”。在疲劳时我被一个樵夫所捉,又被献给了里长、县长、礼部尚书,乃至王。

我生在深宫内,我是王,却眼睁睁看着几十个朝代的变迁,却无可奈何。从阿房宫被带到了各地,最后被软禁在紫禁城,忧伤地散发着金光。

那个皇帝似乎特别忙,每日要收特别多的金银绸缎,奇珍异宝,诡媚的竹笛信上吹出遥远的《折柳》,用金银镶成的珠宝上竟雕刻了《清明上河图》,血一般的丝绸布织出无边盛世。我可以听见自几千里外传来的乡愁,望见几万里外西域的胡扬,可以感受到那自诩为王的人的孤独,和我一样。

尚记得黄帝死时,我落了泪,到溥仪死时,我无可奈何地笑笑。我早已习惯凡人大呼小叫,习惯他们尔虞我诈,争宠献媚,习惯了帝王在长夜漫漫之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不强求,不去动容,我知道我是凤凰,是王,我注定享有孤独,即使每每战乱之后,我更像一只乌鸦,但我的兄弟本就是太阳。我涅磐,我脱胎换骨,但我抹不去我的骄傲,我不能低声下气地给人献媚,也许正因这样,我像极了孤独,又或我本就是孤独。

我眼巴巴看着我的子民哗众取宠,做出白态丑态,为了求一栖之地而忘了骨子里的骄傲。

有一天,一个凡人将我认作为鸦雀之辈,推我道:“去”,我迫不及待,飞往九天穹苍。我看到了沙土横布的荒野,看到了无垠无际的碧海,看到了“绿遍山原白满川”的草原,我渴望去寻找我的同类,但那些鸟儿见到我只是叩拜,只是献媚,就像凡人对名为“王”的凡人那样。

我看过了世间太多的虚伪与苦痛,看够了一座摩天大厦代替了玉琢之宫,我厌倦了,我在九天之上,灰黑的穹苍,我依然是我,凤凰,只是我的兄弟,怎么如此狼狈与苍凉?

终于有一天,我累了,我收翅落在了一具荒野的棺木上,上面雕刻着“古往今来孤独者之大冢”,上面一块黄铜,我耀眼的金光照耀在上面,竟然也出现了一只凤凰!我兴奋地鸣叫着,飞舞着……当发现不过倒影时,终累倒了。

我的脸颊上流下了一滴液体——是泪!我已几千年没流过泪了。

我浑身擅抖着,口里喃喃地讲道:“孤独……孤独……”

终于,人世间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凤凰,宣布郁郁而死。举天同哀,曰之:“孤独至哉,无其可拟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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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战胜孤独5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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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读起来,很苦、很悲凉。而我的孤独,想起来,很美、很励志。

曾经,有那么一个害怕孤独的人,他常与同学相伴相随,沉浸在一个从不缺少欢乐的世界里。遇到问题,自有同学帮他解疑,迷惘不曾萦绕过他;遇到不顺心的事,自有朋友为他开导,失落从不困扰于他。正因为他的身旁有了这些人,他不再感到孤独了。但终于有一天,曲终人散之时,他深深地陷入了离别的痛苦与悲哀之中,承受着席卷而来的孤独。而在经历孤独的过程中,他懂了孤独,享受孤独之美,也渐渐地理解了一句话:“耐不住孤独的人,是不能体会到真正的快乐”。

他就是我。经历过才懂那种感觉,只有真正经受住孤独,并在这个过程中去读懂它,你就会发现,原来孤独也可以这样美,这样地励志。

孤独其实并不悲凉,它丰富了我的心灵色彩。孤独给了我充裕的时间,让我的心与书产生共鸣,读懂了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融入了故事中,也融入了浩瀚的书香世界。虽然获得的知识不多,但却使我的生命充满活力。

每当孤独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倚在窗旁,看着窗外的一切,脑海中不断闪现的是曾经失败的感受。于是,在这种孤独的沉默中,就会激起心中喷涌而出的斗志,引领着你去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你的生命与思想就是在这次次的挑战与失败中升华,你就会以全新的姿态去面对失败后的成功。

孤独是通向成功的催化剂。它从不吝啬于任何一个人,相反,它会在你落寞的时候,用特殊的方式激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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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孤独也是一种美初三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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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中有树,树上开花,花下饮茶。浅酌一杯温茗,轻忆一段往事,少了一分浮华繁闹,多了一分孤独自在。

——题记

不必穿着如何华美的礼服或镶嵌别样璀璨的珠宝在舞池中如花般摇曳,更不必耗巨资去追求生活的喧嚣热闹——一树,一杯,杯中盏茶,只见那嫩绿的茶叶羞涩地悄悄舒展开来,在杯中一沉一浮。四周静悄无人,唯有月色相伴。

孤独,也是一种美。

无论多么绚烂的烟花终会落入尘埃,如同一滴水注定投入大海。你我都是那茫茫大洋中的一颗平凡水滴,被浪一打便不知归路。即便再辉煌的人生,最后也不过化作一抔黄土,而安身于何处是你自己的决定。而与其生时终日被人群环绕,一刻不得安息,不如提前享受孤独,掌一盏月色渴饮得意人生。

孤独,也是一种美。

人类终究不是机器,不能日夜如一地工作劳碌;在尘世间体验多了喧嚣后,总有渴望孤独的时候。人生单单属于自己的时间少之又少,它们是失落悲伤之时温柔的抚慰。不是每个人都足够幸运遇见一个值得珍惜的人并牢牢握在手心,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历经万劫不复的穿心之痛。作为一介凡人,我们能做的就是给自己疗伤,操控治愈的魔法使伤口结痂,愈合。孤独是内心常态,热闹是表面现象。

孤独,也是一种美。

在快节奏的中国式时代,我会累。跟文字结缘的人大多脾性古怪,不太友善,内心戏丰富,情感始终充沛。我同样是这庞大团体中的一员。在这座小城里,我仍旧显得像一只白垩纪时代的恐龙,缓慢而固执地在退化的热带雨林中行走,落伍而不合时宜。我一刻不停地用孤独疗伤,却又一刻不停地被路边的荆棘划伤。我一意孤行,因为远处有阳光。

不谙世事的人甚多,他们讨厌孤独,喜爱永无止境的喧闹浮华;而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总是忙里偷闲,视孤独为梦中情人、枕边尤物。将一切烦琐杂乱之事抛诸脑后,把灵魂置身世外,随心绪恣意飘荡、沉浮。此时,世间美好尽收眼底。

发现孤独,发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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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蓝花楹的孤独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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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紫色对我就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加之连续剧的影响我对紫色的渴望越来越深。好像只需一张紫色的纱巾我便能化作仙子冯虚御风。

那棵树我早就觉得特别了,起初是因为它可爱的叶子,含羞草一般,整棵树就像巨大的含羞草植株。盛夏到来以后,叶子愈发嫩绿。我摇头眯眼望着一缕一缕透过叶间的金箔。我嗅到了树的香味,是一种特殊的味道,淡淡的、甜甜的。再次发现这棵树时,它的美已经令我无法移步。一簇簇紫色的花朵垂挂在叶间,那紫色充满了神秘,瞬间将我控制在它的魔法之下。每次经过我都忍不住的停留,离得很远很远的时候我也总爱眺望这个方向。在落日的余晖下它把天空印染得无尽紫,我像傻子一样立在树下,时间仿佛停止了。微风拂过,一两朵紫花跑来亲吻我的脸颊,带着点露水的花儿冰凉凉的令我的心湖掀起一层涟漪。我冲动的四处询问它的名字,当老师口中熟悉的三个字说出时,我瞬间就沸腾了,我从座位上一跃而起既像是对别人说又像自言自语一般尖叫着说:“我就知道!它就是蓝花楹,看,多么美!”

紫色的蓝花楹在周围的绿色树林中显得高贵而不可接近。它不像路旁的野花给过路人投以微笑;也不像馥郁的玫瑰用香味引得众人的拥簇。它只是疯狂的生长着,不断让自己变高变美。每个清晨树下便铺满了紫色的花瓣,起风了,变下一场轰轰烈烈的花雨。有魔力的紫色镇压着每个过路人的神经,使他们不敢踏入这禁地一步。

蓝花楹的花语是宁静、忧郁。它生来就孤独,孤独而高贵。人群如流水一般经过它的身旁,时不时传出几声惊奇的赞美,没人停留。蓝花楹所要的就是这样,无须讴歌无须过客的停留。它高傲的孤独着,自己对话谈心。

原来蓝花楹的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它从不奢求过多。我想,也许生活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有许多无端的打击,有许多看轻你的人,然而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做好自己,向着自己的目标成长,向着希望,向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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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孤独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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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最终还是走出了那一步,在你们离开我之前,生命的繁华就此在前路展开,你我竟这样不堪一击的准备离开。曾写下很多破碎的文字,来纪念我们的即将离去,有些人终究还是不甘,或许这也正是为了生命的生华而不得已走出的一步。

前阵子知道一个音乐诗人湖畔,并喜欢上的他的文字,尽管我还没有听过如今作为歌手的湖畔的音乐。在他《麦子》的专集中我看到这样一句让人感慨的话:麦子成熟后,就不得不低下它高贵的头。

我想我也是,在自己不断成熟的时候,开始不在对生活,对黑暗说三道四,因为我也已知道,原来憎恨的一切并不是你我几个人的力量所能改变的,相反,我们只有像鸡蛋碰石头一样,落得蛋清四溅,更何况我包括很多人都没有杜拉斯、安妮所拥有的生活状态。

很早就听到有个诗人的代表作叫《生活,我没有理由对你说三道四》,或许对生活,也许是生活的某一方面我们最好还是保持沉默,我这样作着。可能有一些人会认为这懦弱,但我想说没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在改变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是让生活把我的棱角磨的平些吧!毕竟生活并不需要太多的棱利。

但我一直认为,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人像曾经的我这样年纪青青就对生活充满悲观和失望。孤独,孤僻,孤寂等等,蔓延在这个物欲横流,物质财富疯狂增长的年代,那样不好,至少如今的我是如此,我们至少还该相信些什么,不管是我们想去爱或信任某些人,更重要的是信仰,但信仰这东西我都没发保证我能有我相信的,何况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已有太多的人没了信仰,这也是文人的职责,这也许大了些,但我想大家有知道鲁迅吧!还有孙中山,他也是弃医从事爱国事业来拯救我们的国民。

信仰问题很严峻,我国是全球最缺乏信仰的国度。信仰的好处我想我不能例举,至少我要说道饿是信仰它能解决很多我们现实无法解决的问题。

手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就是想民族能有一天真正强大。

相信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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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战胜孤独话题作文初中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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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听起来就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人是最害怕孤独的,孤独呢能够致人于死地,摧垮人的思想,最后留下一身躯壳,心儿已经死了,活着已毫无价值,就这样疯掉,死掉,孤独则是罪魁祸首,我害怕孤独,对孤独发自内心的畏惧,那时多么痛苦的死亡方式。

可是我能感觉得到:我一天比一天孤独,从此笑也笑不起来,我很想战胜它,用我的意志,但是它却让我不战而栗,我能感到它的深不可测,十七岁的孩子往往是叛逆的,因为没人知道他们的心思,在他们大脑中,问题、挫折已经不再是用幼稚的眼光去理解它,用的是更深邃的眼光,然而,又有谁能理解呢?十七岁的人极力表现自己已不再是个孩子,可是有有谁能相信呢?我们只有选择叛逆,为了我们的梦,即使别人不能理解,但是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我的生命属于我支配,父母只不过是一道枷锁,认定的事只要你去努力,别人不理解你也没关系,因为我们是“叛逆”一族,可是被他人拒之于门外,与人之间格格不入,让我们产生了孤独,孤独有时候其实也是我们的朋友。

我们日日夜夜与孤独相伴,去实现自己的.梦,我们不能妥协,先驱者往往是孤独的,然而我们不是什么先驱者,我们只是有自己的梦想,追求,并且希望能够靠自己去实现它而已,没有人懂我们,我们也不想让别人知道究竟是为什么选择了叛逆,生命对于我们还很长很长,一定要驶向彼岸,不论如何风雨阻碍,我们的叛逆为十七岁的新生代,取得了一席之地,孤独已悄悄进入我们的思想,总是在生与死的路上徘徊,多少次的轻生经历,多少次离家出走,我们并不是想抛弃一切,只是没有人理解造成的悲哀。

我们的十七岁是个无法捉摸的年龄,生活对于我们有太多的不为人知的秘密,我们的世界观是那样的与众不同,青春之所以无价并不是因为它是我们最美的时刻,也不是最浪漫的时刻,它的特别因为我们用另一个眼神,另一种尺度去看世界,然而我们当中也有所不同,因此同龄人也是孤独的,我们只有叛逆,所以有了叛逆的我们,叛逆的十七岁,叛逆的孤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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