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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小说田雨结局精彩20篇

人生犹如一条路,而挫折正是你前进时的无数的摔倒;小编收集了亮剑小说田雨结局,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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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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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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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致青春》小说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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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是由辛夷坞所写的。该剧讲述了少女郑微在经历了两个爱人相继离她而去后,面对他们的归来与呵护,重新作出更成熟选择的故事。

电视剧《致青春》正在热播,剧中情节引网友热烈的讨论。据悉,《致青春》是根据辛夷坞同名小说改编,由杨玏、陈瑶、张丹峰、马可等领衔主演,讲述 了少女郑微和林静、陈孝正三人之间的感情故事。剧版《致青春》将会是电影版的延伸,那么剧版《致青春》结局郑微和谁在一起了呢?郑微和林静在一起了?还是选择 陈孝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在剧版《致青春》里,陈瑶饰演的郑微人称“玉面小飞龙”。郑微重感情,与陈孝正、林静和许开阳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

自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的爱意考入大学。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林静不告而别,匆匆出国留学。生性豁达的她与同宿舍女生之间 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开始享受着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直到她意外爱上了学长陈孝正。而刻板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之际又选择了出国留学。

几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先后归来再次走进郑微的生活。小说里郑微最后和林静在一起了,生了个孩子,剧版《致青春》应该和原著小说一样,不过剧中陈孝正的戏份 或多一些。但也仅仅只是在校园时期的时候戏份比较多,到了后面出国回来后相对林静的戏份就会略微的减少。

小说中林静郑微结婚描述

这一天的林静醒得很早,虽然早起一直是他的习惯,可是他知道,今天和以往,甚至是和今后的任何一个日子相比,都将是特别的,因为,21年前就说过长大后一定要嫁给他的那个女孩,终于要在这一天成为他的妻子。

其实严格说起来,早在半年多年,林静和郑微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可林静骨子里毕竟还是个传统的中国男人,在他的观念里,只有经过了这一场仪式,她才真正名至实归地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他的虚位以待的人生才算是终于圆满。

婚礼在G市举办,他们俩都不是地道的本地人,晚上宴请的大多是双方的同事和朋友,南昌那边的一些至亲好友也特意赶了过来。按照林静的意思,等到两人都有时间的时候,再回到南昌邀请没有参加这边婚礼的亲戚和朋友吃顿饭,也算两头都有了交待。

许多人告诉他们,按照旧的习俗,婚礼的前一天,新郎和新娘是不可以见面的,林静虽然觉得这没有什么道理,但是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厮守,分开一夜又 有什么关系。所以从前天开始,郑微已经跟她的父母住进了婚宴所在的酒店。将近两天没有见到郑微,想起她披上白纱的模样,一向从容的林静也觉得时间委实过得 太慢。

从早上8点半开始,他的手机就没有安静过,有打电话过来真心贺喜的,更多的是借此机会拍马拉关系,总之你方唱罢我登场,饶是今天的林静心情大好,也烦不胜烦。

伴郎韩述是林静的旧同事,前两年交换提拔的时候调到另一个城区的人民检察院任职,也是公检法系统的后起之秀,他见林静为电话所扰,关机又恐有失礼貌,索性拿过新郎倌的手机,所有的电话一律由他代接打发,林静这才耳根清净。

前往酒店接新娘的途中,韩述才把手机交还给林静。林静信手翻看把收件箱塞得满满的短信,看到了一个颇为陌生的电话号码,那个号码发来的信息只有短短的两句话――

“恭喜你如愿以偿。”

他看着那寥寥几个字好几秒,然后笑了笑,将这条信息连带这个号码的所有通话记录从手机里彻底删除,抬起头来的时候,酒店的停车场已在眼前。

林静参加过许多场婚礼,也听过不少新郎倌抱得美人归之前所经受的“磨难”,当时只觉得滑稽,轮到自己担当主角的时候,才知道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

隔着1918号房薄薄的一扇门,他甚至已经听到郑微咯咯的笑声,红包也不知道塞进了多少个,那扇门却始终千唤不开。最让他头疼的是她那个叫朱小北的 伴娘,真正刀枪不入,软硬不吃,伙同新娘子一起极尽搞怪之能事,就连以临阵不乱著称的林检察长也硬生生地被这甜蜜的折磨“磨”出了一头的汗水。即将步入婚 姻殿堂的伴郎心有戚戚然,“这那里是什么女博士,活脱脱一个女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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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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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

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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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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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小说结局很悲、很虐心,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小说芙蓉锦结局是什么,欢迎查看。

秦府大公子被人暗杀,在车站被人连刺两刀,且刀上涂有剧毒,秦承煜虽不从军政,然而却是川清巡阅使秦鹤笙之长子,身份非同一般,一时之间舆论大哗,众说纷纭,有说扶桑人所为,又有人说是革命党所为,俞军参谋长高仲祺全力侦办此案,不久便有人告发凶手竟是天津驻楚州巡查长赵德劭,且在赵宅中搜寻出大量与革命党私下联系的信件凭证,赵德劭事发即饮弹自尽。

高仲祺连夜将案件报告送到了秦鹤笙的办公室,秦鹤笙面色惨白,手扶着桌面,将那些资料看完,末了全身颤抖,咬牙切齿地恨道:“全城搜索革命党,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

窗外传来一阵阵风声,吹着园子里的花木簌簌作响,好似下了一阵急雨。

贺兰躺在床上,睁大一双空洞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他为她买的那一盒胭脂,她好像是已经死了,周身没有一点活气,朱妈端着香米粥,哀求道:“小姐,你吃一点,你吃一点。”那盛着粥的小勺碰触到她的嘴唇,却说什么也喂不进去。

她干涸的眼底没有一滴泪,脸腮被高烧的温度烧得通红,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正是段薇玉走进来,那一双眼睛也是哭得通红,望着朱妈道:“贺兰怎么样了?我来看看她。”

朱妈一望见段薇玉,便用袖子揩着止不住流下来的眼泪,“作孽哟,姑爷那样好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小姐都好几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我真怕……”段薇玉走到贺兰身边,看到贺兰的情形,先忍不住落下两滴泪来,连着叫了数声,“贺兰,贺兰。”

贺兰将头转向一边,就是不应声,段薇玉便忍不住先掉了眼泪,用帕子捂着嘴哭起来了,谁料贺兰的眼珠忽然动了动,薇玉见贺兰有了反应,慌地道:“贺兰,你清醒过来了吗?我是你薇玉姐姐。”贺兰那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支撑着从床上起来了,她这几天简直瘦脱了形,薇玉忙扶着她,她吃力地下了床,双手哆嗦着去开梳妆台上的小抽屉,朱妈忙道:“小姐,你要找什么?我给你找。”

贺兰拉开了梳妆台上第二个小抽屉,里面放着一把亮晶晶的钥匙,她把钥匙拿起来,牢牢地握在手心里,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外走,朱妈拿着软缎拖鞋来给她换上,她整个人都木木怔怔的,薇玉一路扶着她,道:“贺兰,你要到哪里去?”

她只是不说话,一步一晃地下了楼梯,走到楼梯下的时候她已经是头晕眼花,一头就栽到了地毯上,那下坠之势突兀猛烈却悄无声息,犹如骤然猝死了一般,薇玉也跟着跪在了地毯上,吓得道:“快来人,快来人。”

丫头老妈子一拥而上,她却又睁开了眼睛,艰难沉重地呼吸着,那些人要把她抬到楼上去,她死抓着薇玉的衣角不放,那是最后的力气,“别拦着我。”她呢喃着,鼻子里的呼吸像是着了火一般,“别拦着我,我死不了。”

没有人能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薇玉甚至认为她是烧得糊涂了,指挥着下人要把她抬到床上去,她忽然怒起来,“别拦着我!”下人都被吓得往后退,只有朱妈和薇玉还围着她,贺兰眼珠通红干涩,好似燃烧的火炭,哑着声音道:“朱妈,安排一辆汽车,我要去华普敦66号。”

朱妈慌道:“小姐,你现在身体这样差,怎么能出去?”贺兰便更是发急,面孔都涨红了,急促地道:“怎么?连你都不帮我么?那我自己去。”她撑着一口气站起来,却还是控制不住地往前栽,但却被人一把扶住,那人说:“嫂子,我带你去。”

秦兆煜将贺兰搀扶起来,贺兰靠在他身上,轻飘飘的,他扶着她一步步朝外走,她似乎是有点知觉了,一点点腾挪着自己的步子,那脚慢慢地迈出了大门,刺眼的阳光从头顶上射下来。

秦兆煜道:“朱妈,打电话给门房,让他们准备汽车。”朱妈赶紧去打电话,薇玉跟着兆煜跑出来,帮着兆煜扶着贺兰,贺兰还穿着软缎拖鞋,那鞋虚虚地落在地上,掉了一只,她的样子简直犹如一缕脆弱的轻烟,兆煜稍微犹豫了一下,事急从权,他终于还是伸手将贺兰抱了起来,转头对薇玉道:“薇玉姐,拜托你一件事儿,母亲也还病着,你去照顾母亲,她不太喜欢看见我。”

薇玉叹了一口气,轻轻地点点头,秦兆煜便抱着贺兰朝着大门处快步走去,汽车已经停在外面了,秦兆煜把贺兰放到车座上,自己坐在倒座上,对司机道:“去华普敦66号。”那车开动起来,她虚弱到了极点,右手攥成了一个小拳头,脸色灰败,双目没有半点神采,坐都坐不住,只靠在车门上,那车身一晃,她的眼泪便一行一行地往下落。

那车行了好久,终于停下来,司机道:“二少爷,华普敦66号到了。”

失魂落魄的她却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无神的双目凝聚了一点光芒来,挣扎着想要起来,他扶了她一把,又把车门打开,她竟然自己下了车,秦兆煜跟在她后面,就见她摇摇晃晃地上了台阶,站在一扇大镂花铁门前,手里握着一把钥匙,想要把钥匙插在钥匙孔里,然而那手却抖得厉害,钥匙就是对不准钥匙口。

兆煜走过去,去拿她手中的钥匙想要帮她,她却忽然战栗了一下,转过头来望着他,那眼里充满了陌生的戒备,那神色简直就是恐惧,害怕他来抢她唯一的一把钥匙,兆煜忙收回了自己的手,表示自己什么也不会做,她慢慢地转过头去,但却依然头晕眼花,兆煜试探地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拿钥匙的手,将钥匙对准了钥匙孔,插进去,慢慢地一拧,“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间空荡荡的屋子,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可以看到轻巧的尘埃在那一线的光芒里飞舞着,屋子里静极了,她已经是筋疲力尽,慢慢地走了几步,手摸着楼梯的一侧云头,慢慢地坐在楼梯的台阶上。

她缓缓地低下头来,看着被她攥在手里的那一盒胭脂,描金珊瑚红的颜色,盒盖子描刻着葳蕤盛放的芙蓉,他买的时候一定想着她最爱芙蓉花,专挑了这一盒,她轻轻地抚弄着,他说她擦胭脂好看,温柔的声音犹在耳边,她干涸的眼底依然是火辣辣的疼,巨大的哀恸在身体里左突右撞,却被她顽固地封存着,她等着这些哀恸绞碎自己的五脏六腑,哪怕就是这样活生生地将她折磨死。

她沙哑着嗓子,轻声道:“若不是承煜,我这条命早就没有了。”

若是没有承煜,她早就死了。

被埋在地窖里的四天,她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死的,周围冷得可怕,身上的伤口疼得如刀割一般,她的喉咙沙沙的,说不出来话,只能艰难地敲击着头上的水门汀板,她总是得不到回应,总是得不到,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了,就这样活活地冻饿而死,她绝望害怕,但是忽然有人掀开了那层水门汀板,她看到承煜的面孔。

她倒在雪地里,流着泪对着那个将她抱起来的人说:“秦大哥,救救我……”他救了她,一次又一次……再没有人能取代他在她心中的位置,然而他在她的面前倒下去的那一刻,绝望的痛楚犹如狰狞的野兽,呼啸着伸出利爪要将她撕个粉碎,从此,再也没有人能为她遮风挡雨。

园子里的芭蕉叶子笼在深沉的夜色里,七月了,紫薇树盛放出鲜艳热烈的花朵,在夜风里娇娇颤动,绿纱罩落地灯发出幽幽的光芒,高仲祺坐在灯下,逆着光,光影打在他的脸上,将他那原本清晰立体的轮廓照耀得更加深刻起来。

陈阮陵将药瓶打开,从里面倒出几粒药,放在了桌上的一张白纸上,微笑道:“参谋长也该看出来了,这药片与某种心脏特效药,在外形和气味上是一模一样的。”

高仲祺拈起一片药,看了一眼陈阮陵,黑眸雪亮。陈阮陵笃定地道:“参谋长放心,这只是很普通的营养药,我保证它除了能给人补点钙之外,再没有别的用处,但若是一个心脏病人要靠它来压制病情,恐怕就是自寻死路了。”

高仲祺淡淡道:“你这是哪里来的□□?真以为我会上你的当?”陈阮陵微微一笑,拿过高仲祺手里的那一片药,放到了自己的口里,用一盏茶送服了,神色如常地看着高仲祺,笑道:“如今参谋长与我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对参谋长早就没有了猜忌之心,难道参谋长还要一再试探于我么?”

高仲祺望一望陈阮陵,半晌居然笑了一声,双眸熠熠生着寒光,“陈阮陵,我何时与你这半个扶桑人成了一条船上的人?你大半夜的前来,就是为了给我送这么一瓶子药么?你不要指望我与你们扶桑合作,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他从沙发上站起身来,一副要掀铃送客的架势。

陈阮陵那唇间依然含着笑,心里却不禁要暴起骂人了,这高仲祺简直狡猾如狐狸一般,秦承煜之事一毕,竟立刻与自己作出一副“全数推翻,概不认账”的无赖模样来,如此看来要么高仲祺胃口太大,另有图谋,要么是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不必再周旋。

陈阮陵在这转瞬之间,已经理出一条头绪来,且把心头的怒火按下,抬起眼来,先是一笑,道:“高参谋长此言差矣,何为忠孝?岳飞人杰,还不是落得一个命丧风波亭,屈原爱国,反倒投了汨罗江,古往今来,忠臣志士,又有几个落得好下场?况识时务者为俊杰,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道理,高参谋长总比我这半个扶桑人清楚。”

高仲祺竟笑了笑道:“陈先生还有何高见,高某愿闻其详。”

陈阮陵也不是等闲人物,这会儿已准备好了满腹的蛊惑之词,先把目光投注在那药瓶上,沉默了片刻,方才淡淡笑道:“高见谈不上了,只不过是替高参谋长审一审当下形势罢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若是老帅一倒,这川清河山到底归谁,议会联合会一开,俞军内部势必风起云涌,老一辈督办人物最是倚老卖老,兴风作浪,尤其是段督办实力之强,不可小觑,只怕到时候就算是参谋长有通天之能,只靠着乌棣桥汤处长这一帮子人,未免势单力薄,难以控制局面。”

他嘿地一声笑,那语气竟略带嘲讽,“明人不说暗话,高参谋长何必在陈某面前大谈忠孝,分明是参谋长自觉羽翼未丰,此时若扳倒老帅,有段督办在,也难入掌俞军中枢,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罢了。”

高仲祺那面色如常,半晌一笑,“陈先生好口才。”

陈阮陵亦笑道:“不敢当,只不过是我扶桑对高参谋长在秦大帅手下的非凡作为,很是敬慕,早就有攀附之心,只要高参谋长振臂一呼,扶桑自当倾尽全力,力保高参谋,取这川清大好河山,便如探囊取物一般。”

高仲祺淡淡地笑了一声,道:“你们如何力保?”

陈阮陵抬起眼来,那温文尔雅的面容上竟出现了一丝略显狰狞的冷硬,目光灼灼宛如火炬,“只要高参谋长答允与陈某合作,老帅一倒,川清之地宣布独立,扶桑定当全力协助高参谋长,总司令之职决跑不出参谋长手心去。”

那夜渐渐深了,门外传来许重智的声音,“参谋长。”

高仲祺道:“进来。”许重智一推门走进来,就望见了陈阮陵,他那眼神略略一闪,却没说话,陈阮陵已经笑着站了起来,将药瓶放在桌上,道:“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剩下的就请高参谋长慎重斟酌,陈某告辞了。”

他拱了拱手,竟就洒脱地转身推门走了,许重智见他如此不羁,倒有些目瞪口呆,高仲祺却转眸看他,道:“查出来了吗?”

许重智忙道:“查出来了,在华普敦66号。”

高仲祺听完,那眉头一蹙,抬脚就朝着外面走去,许重智忙道:“参谋长,二少爷也在那。”高仲祺回过头来,许重智道:“贺兰小姐在华普敦66号待到现在,二少爷也守在那里,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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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罪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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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局预告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余罪3第三季什么时候开拍播出 网络剧《余罪》自播出后,一直备受观众好评,张一山的演技简直逆天了,演技受网友好评,那么在看完《余罪》第二季结局后,很多网友表示看不懂结局余罪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是救安嘉璐了还是去穿警服了?这结局是留下悬念暗示余罪有第三季吗?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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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双面胶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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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鹃觉得日子无比美好,呼吸都特别轻松。现在,她在家里悠哉游哉,抱着孩子想上哪上哪。宝宝已经习惯了一睁眼就看见妈妈的微笑,常腻在丽鹃的怀里拱。丽鹃的心都要化了,特别喜欢孩子依赖的表情,还有一张眼就露出的惊喜,看都看不够。丽鹃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开始沿袭玉喜以前的习惯,就这么不撒手地抱着晃着,就愿意宠着孩子,让孩子高兴。她终于明白了玉喜还有婆婆当时的心,对这样一个可人儿,再怎么溺爱都不过分。

亚平的妈出奇地沉默。大部分时间一个人蜷缩在厨房里或躲在卧室里不出来。很多时候一个人默默发呆。她已经意识到这个家的现实。她的儿子根本不做主,而她只是在这个家借住。很多时候她如果正在厨房干活儿,不巧丽鹃抱着孩子进门,她会吓得一哆嗦,赶紧低着头躲出去。而亚平无论找多少个机会跟他妈套近乎,他妈都报复性地死不开口。基本上,亚平妈在家说话的机会为零。

亚平妈的乐趣就在看孙子。有时候趴在门边偷偷往卧室里瞅,或贴在墙边听里面丽鹃逗孩子,心里向往,难得露出笑容。

丽鹃知道婆婆趴门口偷看孙子。这一向婆婆默不作声,她又觉得过意不去。内心里其实蛮希望婆婆能够走进来,抱抱自己的儿子。可嘴里就是放不出软话:“要看就进来看,别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婆婆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就走。

转眼三个月产假到期,丽鹃要上班了。丽鹃这一走,整个家包括孩子就丢给亚平的妈。丽鹃想借这个机会跟亚平妈和解,一是为了孩子,二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班前的头夜,丽鹃走进婆婆房间,看婆婆靠在床上警惕地看着自己。

她坐在亚平妈床头,拉着亚平妈的手说:“妈,我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我把奶泵好放在冰箱里,孩子和这个家就全靠你了。谢谢啊!”亚平妈不作声,轻轻点点头。

丽鹃心想,我要对婆婆好点,毕竟她是亚平的妈,是孩子的奶奶。

丽鹃上班一个礼拜,就觉得不对劲。

孩子回来并不饿,塞xx头也不怎么馋。按说孩子越长越快,每天四小瓶奶不至于撑得他不想喝新鲜的。硬往他嘴里塞,他要么使劲咬着玩磨牙床,咬到丽鹃皮破,要么含着就睡着了,并不吸。网上找资料,去问医生,问所有的同事,都说不正常,却找不到答案。

这天丽鹃长了个心眼,掐着孩子中午喂奶的时间回去,一进门,婆婆正把瓶子里泵好的母奶往水池倒,看见从天而降的丽鹃,吓得浑身一哆嗦。手赶紧藏背后。

灶台上,放着一瓶丽鹃从没在家里见过的婴幼儿奶粉,开着盖子。

丽鹃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扇那老娘们儿一巴掌,再将她从阳台扔出去。她掏出手机,直接拨到亚平办公室:“李亚平!你现在马上回家!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内你要是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娘了!”

亚平妈赶紧伸手拿奶粉,被丽鹃一把抓住:“干吗?想销毁罪证啊!太迟了!你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我还妄想跟你同一屋檐下生活,对你好!我真是猪油蒙心!你就是时刻准备咬农夫一口的蛇!你老实等你儿子回来,然后你给我滚蛋!”丽鹃两只手捉住婆婆,让她动弹不得,任凭她苦苦哀求:“丽鹃,你听我说!我不是那意思,我不是那意思!”也任凭楼上儿子饥饿的哭声哭破天。

亚平一进门,就见老婆气得扭曲的脸和母亲吓得惨白的面色。

“怎么回事?你先放开我娘!你吓着她了!”亚平赶紧挤在中间,一手抱着娘护起来。

“好!既然你在这了,我也不怕她销毁罪证。我说我儿子怎么不吃我奶了,我说我儿子怎么不饿了。你看你妈,你那亲爱的妈做的好事!她把我泵的奶全部倒掉,喂宝宝吃奶粉。她安什么心?嗯?叫孩子跟她亲是吧?叫孩子不认我是吧!这可是她的亲孙子!她自私到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为了达到霸占这个家的目的,连个吃奶的孩子都要利用上!李亚平,你自己决定,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亚平反感地拉住丽鹃:“就为这事啊!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没事瞎咋呼好不好?你能不能不拿你的小人心度人啊?你听我妈说什么!”

亚平妈擦着眼泪,去拉丽鹃的手,被丽鹃甩开:“丽鹃啊!我是琢磨,你每天上班这么忙,还要泵奶喂孩子,越往后孩子越大,肯定不够吃。迟早得戒。每天听你回来说奶涨得疼,我和亚平都心疼的慌,想试试看,掺一点牛奶,以后慢慢加,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干脆就断了。省得你难受。再说,现在的婴儿奶粉,营养跟母奶差不多,有的比母奶营养都全,好多妈妈没奶全靠牛奶喂,都长得壮壮实实的。我绝对没有别的坏心,这孩子是我孙子,但最终是你孩子,我是不能和你比的,你尽管放心。”

“我妈这事在你刚上班就跟我说了。你又说奶疼,宝宝白天在家又饿得直叫,我们俩没办法才商量的这主意。就怕你疑心,才瞒着不告诉你。我们果然没看错你,小鸡肚肠一个。这个家,除了你在搅和,没谁想拆散。你自己想去吧!想清楚了,给我妈道个歉。”亚平声音里甚是不满。

丽鹃呆在那里,不说一句话。从内心里,怎么她都觉得不舒服,怎么都觉得别扭,可面子上,她就是说不出一句!内心里惟一感觉是:又被这老巫婆算计了一把!回回她都走在头里。

丽鹃想了半天,说:“我的孩子,我做主。在半岁之前,他只吃母奶。医生都这么说。我供不上那是我的事情,供得上就得让孩子吃。从明天起,我白天多带几个奶瓶,存起来,晚上带回来。以后不许再喂奶粉。”

现实的残酷性在于,你能和大人对抗,不能和孩子对抗。

宝宝在丽鹃上班一个月后,拒绝吃母奶了。丽鹃知道其中必定有因,可就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现在的奶粉造得,真是具有商业侵略性。也许味道香些,有时候丽鹃甚至怀疑里面放了,总之,丽鹃的母奶在美国奶粉面前,彻底失去市场,在xx头上抹糖也好,抹巧克力也好,甚至贴上海底总动员的大头贴,都不能动摇儿子崇洋媚外的决心。丽鹃的xx头成了儿子的玩具,光摸不吃。日子久了,丽鹃的奶慢慢就回去了。丽鹃得以挟儿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丽鹃的内心失落又惶恐。儿子跟奶奶在白天玩得精疲力竭,每天丽鹃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在酣睡中,有心去亲亲儿子,奶奶在一旁柔声阻止:“孩子都睡了,别弄醒了。”

丽鹃认定这是老鬼的阴谋,特地把孩子弄得时钟颠倒,跟自己没有交流。心生恨想:难怪那么多妇女辞职在家做全职母亲,原来全是为了对付婆婆!不然,得了工作,失去儿子,损失惨重。

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会喊人了:“奶!”这个奶当然可以理解成是要喝奶的奶,这是丽鹃的诠释。但无论儿子的言下之意是什么,亚平妈总答得特别自豪加爽快,声音脆生生的,眼下的余光还不无挑衅地得意地看着丽鹃。至少丽鹃是这样解读的。

丽鹃绝不能让这个在自己身体里每根血管、每条神经都紧密联系了整整10个月,又经过惨烈的分娩痛苦而得来的儿子眼睁睁被另一个在她眼里毫不相干的老女人抢了去,并坐享其成。她抓住每一丝可以与儿子交流的机会,每一分钟都握着儿子的手给他灌输:“妈妈。”

起先的一个月里,儿子没有一点反应。这个妈妈的发音,对他而言,还不如电视机里鞠萍姐姐召唤小朋友,然后音乐声起来得亲切。每当丽鹃紧紧握住婴儿的小手,目带期盼地反复重复‘妈’的时候,儿子都冷漠地将头转到一边,不理不睬。逼急了便一撅小嘴‘卟卟’吹泡泡以表达不耐烦,甚至蔑视。

越是不理睬,丽鹃越是急躁,晃着儿子的小脑袋,掰过儿子转开的脸,用手指捏住孩子的嘴角,硬是希望孩子吐出一个妈字来。

否则,丽鹃的江山,半壁就没了。

孩子慢慢真的有反应了。

孩子先是仔细捕捉丽鹃的‘妈’字,再仔细回想,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非常急切地蹬着小腿儿期待着下话。可是,到‘妈妈’就没了。

终于,有一天,9个月的儿子憋不住了,在丽鹃不断地重复‘妈’这个字的时候,儿子非常清晰地吐出一个“坏!”

丽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宝贝儿子在会喊奶奶,会喊爸爸后能清晰吐出的第三个音节。这个音节是四拼不循环发音,拼音如huai,包含了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和一个复韵母,发音的整个过程要先撅起嘴唇变成个小喇叭再迅速放开,咧出个笑模样才能发出来。这个音节的难度,相当于10个奶奶连发和5个奶奶加爸爸的连发。而且这个发音还需要智力和逻辑判断,必须跟在“妈妈”的后面。

丽鹃不相信自己儿子有这么高超的语言技巧,再次试探。摒着呼吸,捏着嗓子,试图将妈妈发音成咩咩,甚至截然不同的音调,第一次期待儿子根本没有反应,甚至像以前那样反感。

“妈妈~~~~~~”丽鹃如此小心翼翼,小心到甚至希望自己的发音只保留一个唇形。

“坏~~~~~~”儿子哈哈大笑着答。

“妈妈~~~~~~”丽鹃再试。

“坏~!”

丽鹃在一分钟之内,经过不下10次的试验之后,用尖利得可以刺破云霄直达天庭的尖叫大喊:“李亚平!!!!!!!!!!!!!!!!!!!!!!!!!!!!!!"

亚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下来的,而亚平妈也慌慌张张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奔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孩子摔着了?怎么这么不当心呢?没听见哭啊!

丽鹃等一家人等全部聚集在身边,冷笑一声,冲着宝宝喊:“妈妈。”

宝宝笑眯眯地以为妈妈在跟自己做游戏,迅速接一句:“坏!~”

全家一片寂静……

亚平反应机敏,他在沉寂了近一分钟之后,笑着弯下身来,拨弄着孩子的胖脸蛋说:“宝宝坏!宝宝是个大臭臭,宝宝拉在爸爸的脖子上,宝宝最最坏!”

宝宝毫不领情,干脆利落地反击:“妈妈坏!”

这是宝宝发出的第一个三音节,完整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有人称代词有形容词,还带有阶级情感的语气。

丽鹃哈哈哈哈仰天冷笑,笑到眼泪出来:“我在家养了头野狼,不仅要吃掉我,还要吃掉我的儿子!”

丽鹃直勾勾看着亚平说:“李亚平!这个家,我想只能有一个女主人。那就是我!”丽鹃咬牙切齿,眼睛里发出如困兽般的莹莹绿光,如果眼睛可以吃人,丽鹃已经把慌张的亚平给一口吞进肚子里去了。“我的意思是,你没任何选择余地,我留下,这个老女人滚蛋!或者我留下,你们两个滚蛋!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明天早上告诉我你的决定,这个家究竟走几个人。”

亚平面带尴尬地说:“至于吗?就为个毛孩子一句话。他懂什么呀!你这发的是什么无名火?别老挤兑我妈。动不动就想撵我妈走。我妈整天介带孩子做饭收拾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了我妈,孩子谁带呀!再说了,我妈现在能去哪儿啊!老家的房子卖了,我爸也不在了。你消消气呀!”

亚平妈在一旁,面色土灰,浑身颤抖,一句话也不说,凄苦的眼神里带着绝望的哀伤,求情地,告饶地,哆嗦地收紧身躯委顿在丽鹃眼前,顿时比平时矮了5寸。

丽鹃说:“我一点不计较我儿子说什么。他就是个留声机。他就是个传话筒。教什么学什么。学者无心,教者有意。我得庆幸我儿子学得快,学得好,在我还来得及改正以前。他要是贵人迟开口,到三岁才说话,一切就来不及了。你妈在我这里吃我的住我的,说是替我带孩子帮忙,心里指不定怎么恨我呢,你恨就恨吧!还要教唆我儿子恨我,我看她是空心笋子流黄水,坏透了!今天我不谈了。明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希望家里少一个或两个人。让我清静清静。我的话完毕,不想再多重复一句。”转身上楼。

亚平看着一切无可挽留,目露凶光,追着丽鹃喊:“要走你走,这个家,还有我妈,还有我儿子,还有我,都得留下,你给我滚出去!”

丽鹃掉回头走到亚平面前:“给你脸不要脸?那好,咱们法庭见。看谁赢。跟我斗?你脑子里有柏油!你也不想想,你儿子还是个吃奶的小家伙,法庭会判给你?这个家,你才出几个钱?法庭会判给你,让我们母子露天?你姐姐的借据还在我手里,我连利息一块儿讨回。我不但要讨回,我还得住着这房子,要你付按揭,付抚养费,让你的儿子姓另一个男人的姓,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我还要告诉他,他爹和他奶奶,都不是好东西,一窝子狼!狼心狗肺!就像他奶奶当年教他说他妈坏一样,我把你妈灌输给你儿子的一切,我加十倍还给她!李亚平,你跟我斗!你还嫩点儿!”

李亚平冲过去把丽鹃一把扑倒在地,拿拳头使劲砸下去,直击丽鹃的太阳穴。

丽鹃闷闷地发出一声哀号。

亚平的第一拳带着气愤却还略有犹豫。亚平的母亲在一旁,咬牙切齿地喊:“使劲打!打死她!打不死她不松手!这个烂货!捶死她!”亚平放开压抑在胸中许久的怨气,放开力气,像建筑工人砸石头一样放拳打下去,一拳又一拳。

亚平的儿子突然间从胸腔中发出哀号。似乎预感到了不幸。急促而哀伤的哭声并没有阻止他父亲殴打母亲的拳头,尽管他哭得一声赛一声地急。

奶奶抱起孩子,边抖边捂住孩子的嘴,口中解气地喊:“打!打!打死这个女人!就是这个害了我们一家!打!”

不晓得过了多久,疯狂的李亚平突然还魂,惊恐地住手。

丽鹃七窍流血,浑身瘫软,像面袋一样没有筋骨。

李亚平和他妈妈眼珠都要掉出来地对望良久,没有一个人敢去触碰倒地的丽鹃。

足有一个世纪的等待,丽鹃没有一丝反应。

李亚平开始抱住丽鹃猛晃,丽鹃却直直往地下滑。

“你!你!你起来!你你你!别装死啊!你你!你醒醒!你醒醒!醒!我跟你离婚,这个家都给你,儿子给你,钱给你,什么都给你,你听见没有?我跟你离婚!”

李亚平彻底崩溃,瘫软在地上失声痛哭。

亚平妈抱着孩子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不起,怀里的孩子哭不停。

丽鹃,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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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幸福归来小说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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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归来结局和原著小说一样,鱼幼薇最终成功夺回自己曾经被剥夺的一切,千金归来。不过这其中鱼幼薇和韩铭却一起经历了不少磨难。

电视剧的高潮随着丁家爷爷的去世到来,电视剧接下来的剧情是丁家爷爷去世了,丁池和丁艾嘉没有完成丁爷爷的遗愿,没有继续帆船事业,而是想要把所有的资金都抽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丁家不做帆船事业了,那么帆船事业部的员工和他们这些年来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特别是鱼幼薇对帆船事业很是上心,但是自己力量薄弱也只能让眼睁睁看着爷爷的心血被丁池和丁艾嘉糟蹋。

韩铭给鱼幼薇带去了好消息,鱼幼薇在韩铭的帮助下戳穿了丁池和丁艾嘉的阴谋,恼羞成怒的丁池拉着鱼幼薇一起跳楼,然而鱼幼薇大难不死,最终成功夺回爷爷的企业,并且重新开始爷爷未完成的梦。

幸福归来第16集剧情

余思雨坠崖身亡

余思雨突然把自己名下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丁艾嘉,之前丁艾嘉曾提过此事,余思雨一直不肯松手,现在却突然把股份转给她,这让丁艾嘉有些纳闷。余思雨表示自己看丁艾嘉年龄也大了,她现在愿意把自己的股份转给丁艾嘉,让丁艾嘉去管理,余思雨只有一个要求,她希望丁艾嘉能不再针对鱼幼薇。丁艾嘉意识到余思雨很可能是察觉到了什么,她偷偷地潜入余思雨的卧室,在余思雨的柜子中她发现了自己当年的体检报告,上面的血型正是O型。

余思雨一大早便来到帆船队找鱼幼薇,余思雨送给鱼幼薇一件新裙子并把她带到自己在海边的别墅,陪她一起过生日。余思雨同样也叫来了韩铭,她准备了一大桌鱼幼薇儿时爱吃的菜来招待二人。

鱼幼薇感慨道自己这些年都没过过生日,今天是她人生中最开心的一天。看着女儿开心,余思雨自然也开心,她把丁谭当年跟小艾嘉一起做的艾嘉号帆船模型送给鱼幼薇当生日礼物,鱼幼薇高兴地收下。

吃完饭后韩铭要开车载鱼幼薇离开,而余思雨则留在别墅休息。鱼幼薇看着手上纯手工制作的帆船很是感动,韩铭解释道这帆船是当年丁谭跟小艾嘉一起做的,鱼幼薇觉得这礼物太贵重,她执意要回去还给余思雨,而韩铭因公事繁忙只好让鱼幼薇一个人回别墅,临走前他嘱咐鱼幼薇不要乱跑。

余思雨在相思崖上把天空当做丁谭一样吐露心事,她表示自己找到了亲生女儿。偷偷跟着余思雨一起来到相思崖的丁艾嘉听到她的话很是惊讶,丁艾嘉拽住余思雨质问她是不是很早就知道鱼幼薇才是她的亲生女儿,余思雨没有回答。丁艾嘉咄咄逼人地斥责余思雨这些年对她太过冷漠,余思雨表示自己愿意从今往后待她像亲生骨肉一样,只求她放过鱼幼薇。

丁艾嘉越说越激动,余思雨被她逼到悬崖边,一不小心失足滑了下去,丁艾嘉急忙抓住她的手,这时在别墅没找到人的鱼幼薇也来到相思崖,她帮丁艾嘉一起抓住余思雨。意识到自己快撑不住的余思雨嘱咐鱼幼薇好好生活,听到她的话丁艾嘉突然松了手并借口去找人帮忙离开了悬崖。鱼幼薇虽然用尽全力去拽住余思雨,可还是无法拽她上来,余思雨让鱼幼薇保重随后自己放开鱼幼薇的手,坠入海中。

受刺激的鱼幼薇与受重伤的余思雨一同住院,一觉醒来鱼幼薇突然恢复了记忆,她这才知道余思雨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她来到余思雨的病房看望。鱼幼薇亲口叫余思雨妈妈,余思雨感动地留下热泪,她利用自己最后的意志说完嘱咐鱼幼薇的话后便咽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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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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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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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寻秦记的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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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讲的是21世纪的未来世界,有关当局多年来一直进行秘密研究,终于制成全世界第一部时空穿梭机。特种部队精英项少龙(古天乐饰),机智过人,身手不凡,千挑万选之下,他被选中成为首位穿梭时空的实验者。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寻秦记小说结局,希望你喜欢。

寻秦记小说中善柔最终没有死掉

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电视剧中善柔

黄易玄幻小说《寻秦记》里面的女配角,本是孤儿,自小被杀手组织 的首领(曹秋道)收养,不得已被训练成一个杀手。目睹组织内的残酷无情,她在杀人的时候从无手软。从来没有人对她好,所以在项少龙用一块水晶折射出彩虹送给她时,她真的受宠若惊,虽然明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是有目的的。一路上,她时刻保护这个言行怪异的男子,又不得不完成组织交给的刺杀任务,甚至为了替项少龙能够在这个时代站稳脚,她机关算尽的帮他得以拜墨家剑法高手(元宗)为师,并取得可以统领天下墨家弟子的矩子令。可惜正因为她处处为项少龙算计的太周到,反而让项少龙认为她冷酷无情,而跟她分道扬镳。面对误会,她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默默地替这个男人做着她能做到的一切。

其后项少龙每次遇险,都在她的帮助下化险为夷,不能说别人无法可以跟项少龙同甘共苦,但每次项少龙身临险境,善柔都会奋不顾身的相救。如果说项少龙一开始拒绝了乌廷芳是因为担心自己要回到现代,没办法扔下她一人不管,那拒绝善柔则是因为她是个杀手,本身大家路不同,无法为谋。那样的出身,那样的道路不是她一介女子能够选择的。生逢七国混战的乱世,即使寻常男子亦无法保证可以生存下去,她一介弱质女流,却凭借一身武功,一副聪慧头脑而顽强如铁。她聪慧机敏,却不如琴清有个闻名天下的师傅,有个可以读书的机会,她美貌如花,比乌廷芳更早结识项少龙,却没有乌廷芳那样自由自在,有家可以依靠的大小姐身世,她也有不幸经历,却在杀手组织挣扎这么多年,早就学会独自坚强,无法在心仪男子面前做到楚楚可怜以搏同情。如果没有善柔的多次救命,项少龙断不可能活到最后,如果没有善柔的资助,那些孤儿早就饿死病死,与其他难民一样,如果没有善柔的斡旋,乌廷芳一个大小姐再受到那样的侮辱之后,缘何能活到最后?她是集所有女子所长,却最终无法得到项少龙的心,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太强,太有能力,甚至项少龙自己都承认,如果在未来世界,她一定是个女强人。这样的女子放在现代尚且少有人敢问津,更别说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代。善柔,也想做一个只让人疼就好的女子,可惜,时运,天运,命运,皆造就了如今的她。命该如此,即使她想从善,可偏偏要拔剑杀人。

大结局的时候,项少龙一手揽着琴清,一手揽着乌廷芳,一道彩虹落在他们手上,正是当日项少龙送给善柔的那块水晶折射出的彩虹。清清江水边上,善柔微笑着俯下身,将额头靠在项少龙的肩头,问项少龙已经娶了两个老婆了,也不介意多一个吧?项少龙一副无福消受的口吻与表情,善柔却是敛下眉眼,因为她知道,这个所爱的男人,根本不是个滥情之人,更何况她从来都是把自己摆在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的位置上,她今生能从他身上偷来的温暖与安慰,甚至仅有的幸福,也就只有这一刻而已、而已。 。。

看着善柔的表情,忍不住泪流。有时候,太坚强,太好胜,太不敢面对,最后独自承受苦痛的时候,流泪的也就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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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

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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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下面是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

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而曲父与曲母多年的暗战,也说明了越轨是会让男人死在这上面 的。因为他这辈子要为这件事,一直埋单。每个被背叛的人,都会在后面布局,让你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她是π而不是pi。如果没有的话,不然她有好几次落得都比岳西还要惨。 而众女对爱情的目的性,充满了相当的深意思考。男人对爱情是不是怀着一种商业的投机。包子永远都被安迪压一头,诚意似乎不需要怀疑。

而赵医生与曲筱绡经过十八弯的兜转公开,并没有那份心。

而樊胜美摊牌了,因为在房产证看不出王柏川会付出多少的诚意了。她不想用爱的绑架他了。王柏川为了想要的,愿意成为爱的傀儡,可是那样太可怜。经过家庭的纠纷,新工作的转换,爱情的变化,她终于成为翻身美。

邱莹莹自然是不省事的,她前脚搬家,躲难的岳西搬进,而谢滨藏匿的黑暗,也让5女彻底面对撕裂的真相。

谢滨和安迪一样,都有一段极力想要的童年。与安迪掏心肺的谈话,意外的没有过浓的勾画。也许想要用一个人来救赎了另一个人的黑暗。

而安迪这些年来她根本没有想过别的。她的所有牵挂只有,我明天会发疯吗。包子让她发现新天新地,尝试着去想新的目标,而第一季的魏渭只是在她原有的基础上修改。前者给了新的人生,后者给了新的活法。她在谢滨与岳西的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从来没有妥协,没有退让,没有依靠,没有相信,没有放弃的自己。在22楼,她原本一直是看不起那些好朋友,可是当她学着拥抱生活,发现了点亮了自己的黑暗。所以谢滨对光的那份向往,只是灼伤了自己,也误伤了旁人。而他洒然的远去,有一种自己有了光明,世界不黑暗的用意。

生活要继续下去,她们也还要寻找未知的未来的确认。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这是她们的生活,也许这也是你我的生活。

这一季里最让我吃惊的樊胜美的转变,此位看上去不可救药地要走上消散之路的大美女,不仅轻轻松松地完成了从资深HR到酒店前厅经理的转变,并且幡然悔悟,决定要做一个独立女性,不再以靠在男人身上为目标,自己的事自己来解决。阿耐对这一类女性笔下留情了呵。觉醒后的樊美女,给人神情气爽之感,幸福自然要向她挥手了。

令我吃惊的还有安迪,这位坚定的不婚者,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红PASS,当真是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前两季稳妥完美的关雎尔,最可能得到幸福,偏偏就落单了。她感情生活开始得最晚,该经历的挫折尚未经过,所以,故事结束时,她的故事才算开个头。

不知偏见还是故意与当今的公务员热反着来,在这个长长的故事中,被丈母娘门视作亮婿的公务员岗位的男性,没一个让阿耐看着顺眼,对这类男生一再挑剔挖苦,唯一一个留存的种子——警察谢滨,阿耐也毅然决然地让他辞职远行。谢滨这个很阳光的小警察,居然像安迪一样有着秘密不愿为人知的身世,也是22楼姑娘们的所爱中,很有故事的一位男生。不知阿耐还打不打算写续集,很显然,关雎尔与谢滨的故事还没讲完,让人心里有念想呐。

有评论称《欢乐颂》为中国的《欲望都市》,有几分意思,但不完全恰当。《欲望都市》表现了四个熟女的感情生活,她们在经济上思想上几乎步调一致。而《欢乐颂》里的五朵金花,差异大得多,故事更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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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

全文共 1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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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这是最残酷的殊死较量!他们于层层伪装之下,共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千秋家国梦,一场惊心动魄的隐秘对弈!以明家姐弟的故事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述一个家族在国家兴亡面前的决断和大义之举。一玉口,一瓦顶。国和家,如泰山与鸿毛的譬拟。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以供参考。

“你怎么不说话?”明镜注视着明楼,明楼站在小祠堂门口贴着门注意倾听着门外的声音,门外很安静。

明楼依旧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拉住明镜的手,说:“大姐,我们进密室。”他也不等明镜表态,直接按动按钮,打开密室的门,他拉着明镜走进去,反手关上了门。

明楼打开电灯,小祠堂的方桌上供着明家祖父母、父母的灵位。台布落了些灰尘,很久没人进来打扫了。

明楼几乎是在用力将明镜推送到椅子上坐下。

“大姐,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超过半小时,就会引起‘孤狼’的怀疑。在这半个钟头里,我希望您能平心静气听我说,并且,记住我所说的一切。”

明镜睁大眼睛,完全有点懵。

“什么‘孤狼’?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只有半个钟头的时间,明长官,你要觉得到了这里,你还要撒谎的话——”

“明镜同志!”明楼说。

明镜顿时呆住。

“明镜同志,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您谈话。”

明镜看着他,她脑海里处于一片真空的状态。

“我知道,一时半会您很难接受。”明楼略作停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缺了角的法币,说,“这是南方局董书记交给我的缺角法币,那块撕下的一角,在您这里。您可以核对。”

明镜僵硬地站起来,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小方桌下的夹层抽屉,从里面取出一角法币,二者合一,的确是一张完整的钞票。

“你到底是什么人?”明镜问。

“我是您的家人,姐姐。”明楼迅捷掏出打火机,当着明镜的面焚毁了那张法币,相当于当场毁灭能够指证自己的一切证据。

明镜觉得头疼、眼花、四肢乏力。她的眼光像一片薄凉的刀片刮在明楼的脸上,仿佛此人完全陌生。

“你骗了我多少年?一次又一次?”明镜终于质问了,“你们一个个都欺骗我,我却一个都不舍得抛弃!”

“大姐。”

“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家’的女人?二十年前我曾有过一段良缘,是我自己为了家庭选择放弃。我也有自己崇高的理想和奋斗的信仰。可是,我不能放弃两个兄弟,我不能甩手而去。我守着家和业,至今未嫁。我抚养你们,家和业始终要交给你,而明台,我想给予的是幸福生活,无忧无虑,我甚至连生意场上一点点生存技巧都不肯教他,不想让他变得有一丝一毫龌龊、算计。到头来,该读书的去了战场,该算计生意的在算计人的‘身家性命’。家和业,在你们眼里分文不值。早知如此,我——”

“不是的,大姐。”

“不是什么?我苦心经营的一个家,被切割成碎片。明台离我而去,除非战争结束,他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家。而这个家,对于你来说,就是一个可用可弃的棋子。你一直知道我是谁,而我对你却一无所知。就算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分不清你是妖是魔是人还是——”她又停顿下来,她恨自己,恨自己连一个“鬼”字都忌讳得不敢说出来。她害怕有一天真的失去。

“大姐。”明楼双手握住明镜的手,靠着她的双膝蹲了下来,他在尽全力控制明镜激动失控的情绪。

“大姐,您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们的确欺骗了您。可是,我们没有欺骗生活。”

明镜说:“有没有想过,我是你的什么人?如果,你这位超然的棋手一着失手,棋局适得其反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有没有?”

“有过。所以,我很内疚。”明楼的眼里隐隐闪烁着泪光,“我错了。我知道,自己很久以前就错了。对于姐姐来说,我是情理双亏的人。”他低下头,调整了一下讲话的节奏,他有的时候恨自己每次讲话都在思考,从无真性情流露,他深知习惯成自然,他并非刻意为之,但是,在明镜的眼中,真的太虚伪,太假,太可恨。

他自己无力纠正,他恨自己的心态过于保护自己,心理已经很不正常。

“姐姐孤独,痛苦。二十年前姐姐放弃了唯一一次真爱,为了把我和明台养大,您牺牲了应该属于您的爱情生活。您苦心营造的一个家,被我们给打碎了。因为,国碎了,家碎了,您的心也碎了。血与火锻造了我们的坚强,我和明台都是军人,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我们无愧于家国,无愧于军徽,我们唯一愧对的就是姐姐。”他说到此处,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下意识地去看手表。刚刚动了情的明镜一下就心火直蹿,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嫌恶吗?你回家,你诉苦,你认错,你不是屈服于亲情的压力,你是带着任务来的。你跟明台比起来——你——”

“明台让您怜爱,是因为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对于亲情、爱情,甚至信仰,他都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没有。”明楼必须快刀斩乱麻了。

果然,明楼的这句话打乱了明镜的思维,打乱了明镜要质问他的次序。明镜的思绪跳跃、混乱。

“没有多余的时间了。”明楼站了起来,很严肃很着急地说,

“大姐,您听我说,日本人有一列火车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要开往满蒙,这批物资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南方局经研究决定,在苏州段进行列车接轨行动,将这批货运往第三战区皖南。”

明镜愣愣地看着明楼,终于平静下来。

“需要我做什么?”明镜问。

“我需要您设法上那辆列车。”

“那是货车。”

“不是货车,日本人怕路上抗联打这批物资的主意,用的是普通列车,前面的车厢还载有日本华侨。押运物资的日本宪兵都化装成乘客,但是,他们身上都有武器,列车一旦遭到攻击,他们就会大开杀戒。我们的目标就是将后面装载生铁的车厢脱钩,尽量保住车上的旅客。尽量不惊动车上的宪兵,把行动连带损失降低到最低。”他看看表,加快语速,“您将以带着明台骨灰回苏州安葬为由,登上那辆列车,我会安排阿诚以护送您为掩护,带一组小分队上去。”

“明台会上车吗?”明镜突然插话。

“不会,他的任务是在苏州站完成对接,他将和锦云登上对接后的火车,前往第三战区。”

明镜眼中浮现出一丝失望。

“大姐,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要提醒您,桂姨是日本间谍。”

“什么?”明镜的眼珠子又瞪圆了,她张着嘴,难以置信。

“但是,我们现在得留着她,您还得带上她一起上列车。”

“为什么?”

“她的身份,就是掩护我们上车的一张‘无形通行证’。您切记,上了车,就听阿诚指挥,他会保护您安全抵达苏州。”

“桂姨呢?”

“阿诚会牢牢控制住她,到了苏州,我们会解决她。”明楼说。

“大姐,我得走了,咱们姐弟之间的不和睦还得接着往下演。等您下次回来,明楼再向您请罪吧。”

明镜冷笑道:“你还知罪吗?”

她一冷笑,明楼倒放心了,她又恢复了大家长的状态,证明她并没有被一系列的“欺骗”行径打垮。明楼笑起来,说:“姐姐,您虽然历经风霜,却没有沾染一点世俗的尘埃,我真的是由衷佩服。”

“呸!下次回来,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永远不在弟弟们面前落下风。

“那我就先撤了。”明楼说。

“滚吧。”明镜说。

明楼站起来,打开密室的门,请明镜出来。姐弟二人走到小祠堂门口,明楼忽然对明镜做了一个“按捺住性子”的小暗示。

他大声地说:“大姐,您为什么这样顽固不化呢?明台是捡来的孩子,我才是您的亲弟弟!难不成,他有什么特殊来历,让您这样费尽心思?他已经死了!他跟汪曼春一样!头七过了,七七过了!他死了!”

明镜虽然知道他做戏,可是那一句“他有什么特殊来历”摆明了讽刺自己是否行为不端,明楼撩拨人心火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明镜刹那间一股气凝上心田,狠狠地给了明楼一记耳光,打得他口角顿时溢出血丝,步履踉跄。明楼顺手打开门,显得很狼狈,他说:“我真怀疑,您是否精神出了问题。”说完,飞奔而出。

明镜此刻醒悟过来,捶胸顿足地哭起来,她顺着楼梯追下来,喊着:“明台,我那可怜的小弟。明台,你们把小弟还给我。”

桂姨赶紧上前搀扶明镜。

明楼一边跑下来,一边擦拭口角边的血迹,他走到门廊下,对仍旧跪在那里的阿诚说:“我们走!”

阿诚会意,他从台阶上站起来,跟随明楼直下草坪。

明楼上了汽车,阿诚立即开车驶离明公馆。他们听见公馆里传来明镜的哭声和稀里哗啦餐具落地的声音。

大姐开始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自己了,配合有效,明楼心中掠过一丝暖意。这么多年,这么多重身份的自己,终于被爱自己、关怀自己的亲人彻底接受了。

他心尖泛着一丝酸楚。

阳台外,黎明的脚步越来越快了。明台看着天边一缕绯红的晨霞,心有所系。他凌晨接到黎叔的电话,说早上南方局的同志会来见他,他就一直睡不踏实,他知道,南方局对于自己的档案审查,肯定有什么结果了。

因为明台出身军统,所以,黎叔认为他更加适合从事谍报工作,而不是进入前线作战部队。黎叔将明台的材料交由南方局高层处理,现在看来,果然有了最新的决议。

对于明台来说,他的身份已经在敌占区彻底暴露了,继续留在上海是不理智的,尽管他热爱这个城市,留恋上海的生活,可是,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楼下响起汽车喇叭声,三声急促一声长鸣,喇叭声急促戛然而止。明台意识到了什么,他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石库门,墙角阴暗处停放着一辆汽车。阿诚远远地站在巷口望风,小街上空无一人。

明台看见阿诚有些愕然,他不是很适应。他等的是南方局的领导,而不是他大哥。他正在狐疑,就看见明楼从汽车里走出来,他很潇洒,没戴眼镜,也没戴帽子,却裹了一条灰色的长围巾,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过来。”他说。

明台看见大哥,多少还是有些畏惧,他走向明楼,兄弟二人面对面站着。

明台喊了一声:“大哥。”

他们隔得很近,明楼闻见他头发上带着柠檬的香气,混杂着湿漉漉的雾气,他笑笑,说:“还是大姐疼你。都这么大了,她还当你是孩子。”他意指明镜给明台洗头。

明台不知怎么接话。

“你没话跟大哥说吗?”明楼问。

明台想了想,说:“谢谢大哥。大哥救了我的命。”

“除了这个,你就没别的话啦?”

明台又想想,说了句:“大哥注意身体,多保重。”

明楼叹了口气,说:“看来我们两兄弟的确生疏了。”他看了看天色,意味深长地说:“我们都在黑暗里摸索,道路越黑暗,内心就越渴望光明。”

明台很想开口问明楼的到来是否与南方局有关,可是,他忍住了,他等明楼开口讲话,他不愿意冒一丝一毫的险。

接下来,他果然听到明楼阐述自己的身份了。

“我是军统局上海站A区情报组组长,代号‘毒蛇’。”

明台不意外,他有过这方面的猜想,他在明楼面前,自然而然地就站成了立正的军姿。

“稍息吧。”明楼说,“我们平级。”

明台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姿,但还是不敢太放肆。

明楼看了看他,拍了拍身后靠着的车身,说:“过来,陪大哥说说话。”明台走近他,然后斜倚在车门旁。

“我能抽烟吗?”明台问。

“能。”明楼说,“你想抽就抽。”

明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来,点燃。

“‘死间’行动,你功不可没,我已呈文上峰对你进行嘉奖。你现在以‘毒蝎’的身份成功打入共产党内部,为军统局在边保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这是歪打正着,军统局已经批准了你进入延安、长期潜伏的计划。”

明台的眼睛真是忽明忽暗,心里一阵阵怦怦狂跳,明楼仿佛是一根针时不时地就扎在自己的要害穴位上。

他这是要干吗?长期潜伏?双面特工?明台稳住心绪,他不发言,他把发言权全部交给这个神秘莫测的大哥。

“我们军统局在延安部署有自己的特工小组,其中一组代号‘203’,由你全权指挥。我是你唯一上线,你只需对我一人负责即可。如果有一天线断了,军统局高层会有人跟你联络,这个人你也认识,就是宁海雨,王天风的把兄弟。”

提到王天风,明台把头低下去。

“‘天风’‘海雨’都是代号,就像‘毒蛇’‘毒蝎’一样。”明楼说,“你也不要过于内疚,我们都不知道王天风有心脏病。你在坟场一骂成名,全局上下都知道王天风被你活活骂死了!由于保密条例,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布王天风是‘死间’中的烈士,他现在的身份依旧是军统局的叛徒,民族的败类。”

明台觉得浑身上下冷飕飕的,他的脸色也越来越差。明楼却视而不见,依旧娓娓而谈:“一部间谍史,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历史。我们是战士、是烈士,一往无前的勇士,却不是能够站在阳光下接受胜利欢呼的人。因为,我们的背后始终都有阴谋,有算计,有陷阱。”

“能告诉我‘死间’行动的全过程吗?”明台问。

“为什么?”

“我想知道。”

“知道了,岂不会更加痛苦?”

“至少,我会知道我为什么而痛苦。”

“好吧,我告诉你。”明楼说,“记得那份第二战区日军军事部署计划吗?”

“记得。”明台说。

他的眼前浮现出在日本大使馆,自己击毙桃子小姐的情景。当日,他和锦云在一家小型旅馆拍摄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

明楼说:“长话短说。为了牵制日军的火力防线,我们明目张胆地窃取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其实,那套方案是日军的预备案。我们走出第一步,就是告诉敌人我们拿到了第一手资料。然后,我们根据这套预备案制订了假的攻防计划,为了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做到万无一失,军统局高层制订了‘死间’计划。即由王天风诈降76号,投靠汪曼春,出卖A区行动组,让‘假’的第二战区军事部署计划落入76号手中,逼真上演一场誓死保护情报的大戏。伪造一切信息,故意放下诱饵,指鹿为马,让日本军方有理由相信,他们获取了最真实、最可靠的火线情报。他们调整所有的火力防线,按照我们的意图进入我们的口袋,彻彻底底为第二战区的日本鬼子敲响丧钟。”

“为什么选我们?”明台问。

“你们小组焚毁了一船,死罪难逃。这次行动可以让你们死得壮烈、死得体面。这是局座的决定。”

“为什么一定要派王天风来?”

“他知道的太多了。”明楼说这话,眼皮都没有抬。

“那,你呢?大哥你知道的难道不多吗?”

“想‘策反’啊?”明楼笑起来,似嗔非嗔。

明台心一紧,他的烟灰烫着了手指,疼得钻心。

“说实话,对于王天风的死,我比你更加纠结。我跟他是一起加入蓝衣社的,也就是军统前身。我们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在法国,我救过他的命。”

“老师去过法国?”明台惊异。

“你以为他是土包子?他会伪装,会掩饰,行事低调。不像你,一味的高调、逞能、不懂事。”明楼说,“当日,他把你带走,他也是束手无策,他不知道怎样跟我说。后来,我知道了,我托人给他捎带了一个口信,口信很毒。我就不复述了。我真是又急又怕,怕你就此像流星一样消逝了,我从未如此惧怕过,你军训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夜夜噩梦缠身,梦见你无数次被执行枪决,梦见你一个人在荒凉的孤冢里哭。”明楼眼圈湿润。

明台被他感染了,觉得自己在家庭面前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说:“大哥,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其实,我很自私,我为你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够活下去,我费尽了心思,算计了一次又一次,差点算掉你的性命。”明楼深深叹息,为自己,为兄弟,为死去的烈士们。

“为了国家,我们有可能失去彼此,失去亲情友爱,失去爱情,失去曾经美好的日子,我们不是傻,也不是愿意去死,去走一条不归路。我们是箭在弦上,有进无退。进则死得壮烈,退则活得可耻。”明楼的眼神里包含了一层深意,他看着明台,满溢着关怀和温暖的气息。

他继续说:“在这个蜘蛛网般盘结的谍网中,黑中藏白,白中有黑,黑白又衍生出灰暗……书归正传吧。”

明台心中大为诧异:“什么叫做书归正传?难道,刚才那一番话都是闲话?”

“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你讲话。”明楼例行公事般说出这句话,明台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没有精神错乱,你也不要用这样的眼光来审视我,你今天在这里等的,并不是军统局的‘毒蛇’,而是南方局的委员,不是吗?”

明楼似乎没有考虑给他留下一定的适应空间,而是继续自己的发言,“黎叔送给南方局有关你的一切档案和你的自述说明,这个我们不用再说了,你的档案我几乎倒背如流。我们现在来说说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明台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他眼里对明楼流露出的不仅仅是感激而是充满了敬畏的眼光。

“你将以双面间谍的身份去延安,加入边保的谍报纵队。南方局方面,我是你的直接上线,你所有的行动只对我一人负责。如果弦断了,南方局的董书记会派人跟你联络。现在是你进入边保的蛰伏期,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一名沉睡者,一切要看将来的战事发展。”

“军统方面呢?”

“同样是蛰伏期。军统局需要你长期潜伏,打入中共内部;南方局需要你伺机而动,成为将来国共博弈中一枚关键的‘反间’棋子,代号沿用‘203’。明台,你记住,你现在已经是一名共产主义战士了。你不仅需要卓越的勇气与智慧,还要有无比坚定的信仰与忠诚。解放大业需要你。”

好一个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明台顿悟,原来如此。

自己将成为军统局认为埋在延安的一颗定时炸弹,而自己这颗炸弹将来会起到不可替代的“反间”作用。

一场精心策划好的“反间”局已渐渐浮出冰山一角。

“三天后,你将参与一次代号为‘越轨’的行动计划,到时候黎叔会告诉你具体行动细节,你将在苏州站完成列车接轨任务,押运一批生铁,前往第三战区。我们的军工厂急需这批军用物资。到达第三战区后,你和锦云就奔赴延安。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这是明楼要离开的信号。

“我明白。”明台说。

“对了,说起黎叔来。我看过他的档案,他的档案里提及他妻子的死因,以及他失去的儿子。虽然是只言片语,我还是派人做了具体调查,调查结果是……”

“我不想知道。”明台截住明楼的话。

“为什么?”

“我……我怕大姐知道后会伤心。”

明楼沉吟片刻后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你有这种想法,足以证明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孩子,但是,父子天恩,骨肉亲情,是不可隔绝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你身由他出,焉可明知天伦而拒,以至孝义有亏?我们明家没有这种规矩,当然,如果你还想姓明。”

“我永远都是明家的子孙。”明台说。

“那就好。出发前,你就和他相认吧,二十年了,哪一个父亲不是肠断心裂,他等了二十年和你相认。出发后,谁能知道下一秒的结局?”明楼严肃起来,“你必须认他,这是命令。”

“南方局的命令吗?”明台低着头问。

“不,大哥和大姐的命令。”明楼抬头答。

天光渐亮,阿诚从巷口走了过来。

“先生,我们该走了。”阿诚说。

“大哥……”

明楼回头,说:“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大哥。”明台抿了抿嘴,忍了忍心酸,说,“我这一去,就泥牛入海了。我舍不得大哥和大姐。”

他终是少年心性,朝明楼扑过来,明楼展开双臂,兄弟俩在车前拥抱。

“祝一切顺利。”明楼拍了拍明台的肩,“祝福你和锦云,一生美满幸福。”

“谢谢大哥。”明台让开车门,“大哥再见。”

“再见。”明楼上车,阿诚关上车门。

明台看见明楼的汽车从眼帘划过,绝尘而去。他心里瞬间感受到一种亲人间生离死别的痛楚,他步履瞒跚地朝小阁楼走去。

阁楼里有人在刷牙,在晨光中拉开窗帘,打开窗子,迎接一个晴朗的早晨。而明台满眼都是墙上窗下挂的常春藤,一种湿气逼人的绿色直渗到心头。

春天来了。

上海的春天,延安的春天,属于自己和锦云的春天,还有,黎叔的春天。

熙熙攘攘的上海火车站,人流在月台前逐一分流。明镜穿了一身黑色旗袍,手里捧着一个黑布包裹好的骨灰盒在阿诚等人的护送下,登上一辆普通列车。桂姨拿着一个小包裹跟在明镜的身后,她上火车前,四处看了看,确认有特高科特务一路相随后,转身上车。

明镜和桂姨坐在一个很干净的卧铺包间里,阿诚忙着给她们拎水泡茶。

火车准点开车。

在明镜的眼底,火车站犹如人生和往事的聚散之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譬如二十年前,她站在这里与所爱过的男子分手,她看着他登上火车,在自己视线内慢慢离去,正如她现在看见站台在视线内慢慢倒退,二十年流光碎影,倒映在心间,仿佛过去的光阴,稍纵即逝。

她有一种预感,这趟列车也许会成为自己永恒的归宿。

她不知道,这种预感从哪里来的。

她不畏惧,因为无所畏惧了。

苏州城郊外,火车铁轨旁。

黎叔、明台、锦云正在为晚上的错轨、接轨做最后的准备丁作。他们都换上了伪满的铁路制服,在一座铁桥的前面,设立了临时停车点。

“这里没有日本人的警戒线,一条车道通向满铁的南满线,一条通向苏州站。这个错车道,是我们唯一的动手机会。”黎叔说。

“车上有我们的人配合吗?”明台问。

“有我们一个小分队,大约有7个人。”

锦云爬上铁桥,设置一个观察哨。明台向铁轨的另一侧的隧道口走去。黎叔问:“你到哪里去?”

“熟悉熟悉环境,今天晚上就要错轨、接轨,我先适应一下我的新工作。”

“我跟你一起。”

“您不用担心。”

“担心你是我的责任。”黎叔说。

明台心里一震,回头看看他。黎叔快步跟上。他们二人一前一后走进隧道口。里面光线很暗淡,明台拿出手电筒来照路。

突然,一辆小型货车呼啸而来。昏暗中,黎叔一把抱住明台滚出隧道外,五节小货车轰隆隆地开走了,像是平地里刮起一阵飓风。

“你没事吧?”黎叔的话里充满了关切。

明台心情复杂,想着明楼临行之际吩咐自己的话。他最敏感的神经被挤压了,问道:“您有家吗,黎叔?”

明台一句话出口,自己都觉得自己愚蠢透顶,什么不好问,脱口而出就是这句话。

“是人谁没有家啊。”黎叔坐在草地上,“我有过最美好的家庭生活,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子。”他回头看明台,明台的心怦怦乱跳。

黎叔拍拍他,说:“别想太多了,大战在即,准备战斗吧。”

晚上,七点钟左右。

阿诚开始有所行动了。他的小分队已经在食物里下了,在餐车里很顺利地清理了伪装成旅客的日本兵,缴获了武器。他们把旅客车厢的门一个个反锁起来,虽然造成了不小的骚动,但是,都被他们有效地控制住了。

桂姨去开水房打开水,前脚进去,后脚门就被反锁了。桂姨知道出事了。她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暴露的,但是,她清楚地明白,只要自己能够及时控制住明镜,自己就可以保住性命,甚至控制大局。她打开列车的车窗,狂风乱刮,她毅然将头钻了出去,然后是手和脚,她徒手爬向明镜的包间。

她刚爬出去,没有多久,火车居然开始减速了。

很明显的,列车开始松闸。

铁桥下,列车开始错轨。

“例行检查,请等待。”穿着满蒙铁路制服的明台在喊。

阿诚布置好人手,在中间车厢预备人、货分离。他急匆匆到贵宾包间来接明镜出去。他刚一推开包间的门,就看见桂姨拿枪对准了明镜。

“放下枪。”阿诚以最迅捷的动作,举起。

“阿诚,你想干吗?我是你的母亲。”桂姨阴森森地笑。

“你别做梦了。”阿诚冷冷地说,“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你是‘孤狼’,日本人的间谍走狗!”

“阿诚,别管我。做你该做的事。”明镜喊,

“闭嘴!该死的臭女人!”桂姨嘴里恶毒地咒骂着。

“桂姨!”阿诚冷声怒喝,“我真该一上车就开枪打死你!”

“我是你的亲娘。你居然要打死我?”桂姨的眼睛里闪动着诡异的光芒,“当初我为什么要到孤儿院去领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我亲生的孩子,你是我的私生子,虽说这个称呼对你来说,并不光彩。可是,事实就是事实。”

“事实很清楚。当年,你的确跟一个姓于的湘绣商人有私情,你们生下了一个孩子,那个年月,姑娘家还没结婚就生下孩子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于是,于老板骗你,叫你先找一家主雇做佣工,孩子送进孤儿院,他跟院长嬷嬷讲好了,院长嬷嬷会很好地照顾那个孩子。他答应你,等他回湖南安顿好了,就来接你们母子。于是,你就进了明家帮佣,一干就是两年。他没来找你,你这才慌了神,你害怕他彻底抛弃你,你想到了那个孩子。”

桂姨的脸瞬间煞白。很显然,阿诚早有所备,她根本就伤不到他一根筋。

“嬷嬷给了你那个两岁的孩子,就是我。你当年爱如珍宝,你觉得只要有孩子在你的手上,你的那个于老板终有一天会来找你。你手艺很巧,明家很多湘绣制品都出自你手,你在明家勤勉劳作,称得上是一个好母亲、好佣工。你时常买东西去孤儿院看嬷嬷,打听那个男人有没有来找过孩子。嬷嬷都支吾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个嬷嬷得了绝症,快死了,你拿了米和面粉去看望她,她良心有愧,就对你说了实话。她告诉你,那个孩子早就被于老板给抱走了,她给你的那个孩子,就是一个孤儿,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当初,她收了于老板的钱,所以欺骗了你。你从此以后就彻底疯了。你开始虐待我,我悲惨的童年就开始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桂姨?一个男人骗了你的感情,偷走了你的孩子,你就把无穷的怨恨施加在另一个无辜孩子的身上,何其狠毒?何其残忍?”

“你是怎么知道的?”桂姨的脸有些扭曲,“你说!”

“我去过那家孤儿院,找到了那个得了绝症的嬷嬷,她还没死,她只是眼睛瞎了,看不见了。她心里清楚得很,她得知我是那个孩子后,还感到欣慰,说我命好,遇到你这个善良的女人,在得知我不是自己的孩子后,还能爱我,把我抚养成人。她还叫我好好待你,说她对不起你。”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还没有死!”桂姨咆哮起来,她一把抓起明镜,她的枪指着明镜的头,对阿诚说,“你什么都知道了!还等什么?我要杀了你们!我恨你们,恨所有的人!我要把你们斩尽杀绝!”

“疯婆子!”阿诚冷静地看着她,说,“你谁也杀不死!你的枪膛里没有子弹。”

桂姨一愣,就在她一愣之间,阿诚手举枪响,打掉了桂姨手上的枪,鲜血从她的手掌间蔓延开来,她大声惨叫着。

“大小姐,过来。”阿诚人到手到,将明镜拉到自己身后。桂姨试图俯身去捡枪,阿诚喝道:“别动,再动就打死你!”

桂姨满脸狰狞,吼叫起来:“你打死我吧!我恨你们!我为明家卖命地干活,得到了什么?一个大少爷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扫地出门。我找不到工作,流落在大街上,谁肯帮我?是南云小姐收留了我,是她把我带到了东北。是她想办法替我找到了那个姓于的,可惜,他死了!我只看到了他的墓地,他跟他那个不会下蛋的老婆埋在了一起!我是什么?是他借用的生育工具。我还有个孩子,也是个湘绣商人,可是,他好端端的被水匪给杀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是日本人赏给我一口饭吃,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在沈阳一个音乐家家里做佣人,帮助南云小姐挖出了抗日分子的窝点,把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你这个疯子。”明镜说。

“你才是疯子!”桂姨扑过来,“你这个共产党!”

枪声响了,桂姨扑倒在阿诚脚下,血污溅了阿诚一裤脚。

“阿诚。”明镜喊着。

“我没事,大小姐。我们走。”阿诚提枪,带着明镜走出包间。明镜手里仍然拎着那个假的骨灰盒。

小分队的人开始全面后撤。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眼看就要迈过最后一道坎,到达目标时,置放杂物的车厢发出巨大的响动,防水布被逐一揭开,原来,此处隐藏着一个日本秘密护送小分队。

目标,就在眼前。

牺牲,也在眉睫。

开枪了。机关枪、步枪,火舌凶猛,小分队的人员立即迎战。瞬间,血河飞溅,陈尸狼藉。

血染在车厢过道上。

阿诚拼死护着明镜冲到了目标口。

黎叔、锦云、明台在分割车厢处一边火力增援,一边准备等阿诚他们一过来,就分离挂钩。

明台看见了明镜,大声喊着:“大姐,过来,我掩护您。阿诚哥,小心。”他平枪而射,一梭子子弹打到阿诚背后的敌人脸上。

明镜向前腾了一下,突然,她腿上一热,她知道自己中弹了。

“大小姐。”阿诚惊叫了一声。

日本小分队成员集中火力,猛烈扑过来。

阿诚奋力反抗。他大声喊着:“大小姐,我掩护您,跳过去。”

明镜的腿传来撕裂般的剧痛,鲜血直喷,她知道,她伤到大动脉了,她根本无法移动。

明镜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不能因自己一人之故,毁掉整个计划。

她大叫一声:“阿诚!”阿诚一回头,她奋力将阿诚推出车厢门,阿诚不提防她仓促一击,滑落在车厢分离的铁链上,被锦云和黎叔两个人接住。

明镜一下转过身去,她手中犹自抱着那个假的骨灰盒。她大叫了一声:“明台,分离挂钩。”

一梭子的子弹打在明镜的背后,打穿她的前身。

“大姐!”明台大叫。

“分离挂钩。”明镜面对明台微笑,拉响了手中的炸药。

几乎与此同时,明台惨叫了一声:“大姐!”他忍着心头剧痛,亲手把挂钩分离。

轰隆隆震天雷动,一片火焰硝烟。

两段车厢全速分离。

明台眼睁睁看着明镜消逝在一片火海之中。

“大姐!”明台在飞速倒退的车厢前厉声惨叫!

硝烟、大火弥漫。

缓缓地、缓缓地离开了明台的视线,明台昏厥在车厢门上,他仿佛听到黎叔、锦云在叫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满耳都是那一句话,四个字“分离挂钩”。

明镜去了,没有一句遗言,只有这四个字留给了明台。

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被顺利运往第三战区。《南京新报》上刊登了,共党袭击普通列车,导致平民伤亡的报道。报道中称,南京政府官员明楼的胞姐也在遇难旅客之列,明氏金融陷于瘫痪,明长官悲痛欲绝,誓与斗争到底,云云。

明公馆的小祠堂内。

清香袅袅,明镜的灵牌立在了供桌上。

明楼形容枯槁,在小方桌上摆弄着一架老式留声机。他从明镜匣子里取出一张存放的粤语唱片,小心翼翼地把唱片放进留声机里。

留声机开始转动,嘶嘶哑哑地唱起来,曲调无比凄惶、沧桑。

“烽烟何日靖,待把敌人尽扫清,卿你奋起请缨,粉骨亡身亦最应。他日沙场战死,自育无上光荣。娥眉且作英雄去,莫谓红颜责任轻,起救危亡,当令同胞钦敬。”

明楼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明镜的音容,历历在目。

明楼脑海里浮现一组组数字,那是明台到延安后,第一次用密码跟他联系。

“任务完成。大姐牺牲。”

“临终遗言?”

“分离挂钩。”

“……做得好。”

“……何时相见?”

“等待命令。”明楼用密码发给明台的最后一句是,“她一生都怕失去我们,到头来,我们失去了她。”

他可以想象,明台在发报机前的痛哭失声。

“光荣何价卿知否,看来不止值连城,洒将热血亦要把国运重兴。娇听罢,色舞眉飞,愿改初衷,决把襟怀抱定。”

明楼忍痛在明镜灵前祭拜。

“佢临崖勒马,真不愧冰雪聪明。又遭以往痴迷今遽醒。昔年韵事己忘情。要为民族争光,要为国家复仇,愿你早把倭奴扫净。”

他缓缓推开了小祠堂的门。

家里空荡荡的,异常凄清。阿诚孤零零站在门廊下。明楼正面朝着大厅,眼光锐利,耳边粤曲犹在。

“……他日凯旋歌奏,显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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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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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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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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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网络原名《流水混账》)是八月长安的振华系列作品之一,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其以怀旧的笔触讲述了女主角耿耿和男主角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将怀旧记忆写到了极致,是80后青春校园纪念书。《最好的我们》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摘录书中的结局片段:

我看到我的少年远远走过来,一开始还是医院门口那个疏远的样子,然后渐渐地、渐渐地绷不住脸上的笑意。

笑得像个得逞了的坏小子。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个站在打电话的大肚子叔叔旁边一脸不忿的少年;

那个站在红榜前对我说“我名字左边的那个人叫耿耿,跟我的名字连起来,正好是耿耿余淮”的少年;

那个侧身执笔,装作随意的样子写下“最好的时光”的少年;

家长会门外的走廊里孤零零等待的少年;

在顶楼大声说“你要继续崇拜我”的少年;

站在我家门口,说“以后有的是机会”的少年;

或者是,放下红白机的手柄,说,“我也只能做到这些了”的男人;

羞涩地挠着头,说“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日子过得跟流水账似的”那个男人;

……

他带着背后的岁月,呼啸而来。

像一场七年前的洪讯,越过一整个青春,时至今日终于漫到我的眼前。

我们一起爬上坡去找那棵树。

我一边找着一边嘟囔:“不会真的死了吧。”

“没死,”他敲了我的脑袋一下,“我上个星期还来看过呢。”

我笑着看说漏嘴的家伙,直到他红着脸偏过头,拉起我的手跑到一棵挺拔的杨树前。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忽然指着树干说:“你看,我旁边那个人的名字叫耿耿,和我合在一起,刚好是耿耿余淮。”

我笑着看他,说:“我就是耿耿。”

那是我们的故事的开始。

所以就让我们从这里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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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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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抓紧我》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小说也跟着火热起来。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放弃我抓紧我》热播,开播首日即打破了湖南卫视2016年度新剧开播的收视纪录,昨日仍旧保持一路攀升的高收视率,上线34小时,网络点击量已破3.5亿!频频刷新2016电视收视纪录,台网数据面面开花,出场仅两日的“唯一夫妇”更是凭借超强的CP感引发话题不断,昨日“厉薇薇失忆”话题持续热搜第一。

厉薇薇安厉设计总监厉薇薇(陈乔恩饰演),因为一次意外溺水长时间脑部缺氧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失忆前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现在却变成了热血萝莉女神经。23岁的她不像现在这般富有,却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不像现在这样装作女王在残酷的商战中厮杀。曾经最爱的陈亦度(王凯饰演)成为了她的敌人。身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的发小霍骁(乔任梁饰演)。

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薇薇和陈亦度分手的原因,也是因为两人在追逐事业的过程中,忽视了爱与沟通,在斗气和误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陈亦度误会薇薇和霍骁的关系,最终和她分手。30岁的厉薇薇决定改变现状,她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和对手冰释前嫌,不但找回了爱情,也重拾了初心和梦想。

《放弃我抓紧我》结局陈亦度和厉薇薇应该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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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琅琊榜小说各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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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最近热播的《琅琊榜》掀起了观众的讨论热潮,下面我们来看看《琅琊榜》小说里各人物结局吧!

我总是喜欢看一些过去喜欢的电视剧,我再次把《琅琊榜》一分钟不差地全剧看完了一遍。不得不说,第二次虽然已经知道了剧情的发展还是觉得很好看,依旧是我们国家少有的良心剧作。并不是因为胡歌饰我的偶像我才这样赞扬这部剧的,因为看到这部剧的反响就知道了。

对于电视剧制作团队方面我什么都不懂,我只知道他们的团队非常的好,这是圈内人评价的。但是演员们的演技那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活里活现。

梅长苏,他的经历和饰演者胡歌本人有很多相似之处,他经历了“脱皮削骨”的蜕变,胡歌又何尝不是这样。所以胡歌把梅长苏这一角色诠释得非常到位。儿时的梅长苏也就是林殊几乎和胡歌以前演的角色一样,是个放荡不羁的英雄。然而经历了赤焰军那一次大战之后,他失去自己的容颜和矫健的身体。蜕变成为一个极具有智慧的谋士,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梅长苏有时候还挺“狡猾”的,可是他为了自己的国家那都是智慧,而并非我之前肤浅了解到的东西。

整部剧中有两个地方戳中了我的哭点。第一个是梅长苏说:“这个李逍遥是个江湖人”。那一瞬间把我带回了《仙剑奇侠传》的时候,十年前的胡歌是御风而行的李逍遥,戏如人生,不管是胡歌还是梅长苏都已经作别了仗剑江湖的少年。我会感到对过去的怀念和遗憾,也或许是怀念当时的自己,所以没忍住眼泪往下流。另一个哭点就是最后一集霓凰郡主看信的时候,刘涛的演技太好了,情绪发挥得十分恰当,想到梅长苏和霓凰郡主挺让人伤心,霓凰郡主苦苦等待着林殊的归来,终于等到了蜕变后的梅长苏,可是还没团聚多久就永久失去了自己的心上人。在我看来,霓凰在剧中几乎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情的角色,还挺让人心疼的。另一个悲情角色还有靖王,靖王是最没有心机的皇子,他不为权位,一心向上只为能帮儿时兄弟林殊报仇,知道最后才得以和林殊相认。

《琅琊榜》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搞笑的戏份,多的只是让人思考的脱俗情节。可能以后我会看多次,也会觉得《琅琊榜》很有观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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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女医明妃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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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医明妃传》取材自真实历史人物,在明代的传统风俗中,女子为官行医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梦想便是悬壶济世,最终她成为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女医明妃传》从一开始就融入了破除封建礼教,号召男女平权的思想,女性独立自强意识对当代女性也深受启发。网友称该剧是古代版的《杜拉拉升职记》,“十分励志。主题积极向上,杭小娘子的一番话进步而勇敢,让人忍不住为这部剧点赞。”

《女医明妃传》中,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不圣母玛丽苏也不任性,不卑不亢、外柔内刚、慈悲为怀。前两集出现的少女允贤好学善良,有点冲动但很有主见有志气,口齿伶俐,开错方子自责愧疚也勇于承担。有剧评人对谭允贤这个人物给予高度评价,“东方女性的坚韧智慧美不仅仅是暗藏在红颜杀脂粉斗的深宫重闱之中,更应该是像谭允贤这样有自己的主见,在强大的医学精神信仰下散发学术智慧之美,甘苦钻研心怀民生体现心灵之美。”

更多网友表示,《女医明妃传》是《琅琊榜》之后唯一想追的古装剧,“绝对良心。中医知识也很吸引人,刘诗诗将谭允贤的少女时期演的入木三分,一颦一笑眼神到位,剧情剪辑紧凑不拖沓,全程无尿点,男女主都是好看的冒泡泡,两集完全看不够。”

霍建华演逗比任性皇帝

嘴毒心善,笑点多多哒!

霍建华饰演的皇帝朱祁镇,虽然前两集出场戏份不多,但他和刘诗诗互相看不顺眼在马车上斗嘴的戏份俏皮逗趣,观众直呼“欢乐好笑”。

从《花千骨》到《他来了,请闭眼》,霍建华最近的荧屏形象都是高冷、禁欲系。《女医明妃传》中,霍建华饰演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玩世不恭、任性自我的形象出场:在朝堂上玩蛐蛐,微服出巡偶遇刘诗诗饰演的谭允贤,出手相助之余也不忘半真半假地“撩妹”,张口闭口,“屁”、“狗屁”,急眼了还会 “霸道总裁”上身,直接将刘诗诗扛在肩上丢进马车。网友表示,“逗比皇帝的出场真是好欢乐啊!那痞痞的小眼神简直被秒杀!喜欢这样些许坏坏的霍建华!”更有网友被霍建华的毒舌震惊到,“华叔要是吐槽春晚,可以吐的央视台标都看不见,满满的笑点。”

每个药方都来自医书

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棒棒哒!

《女医明妃传》中古代医学贯穿始终,前两集通过药草铁皮石斛止血、徐太夫人中风、燕子窝和油治恶疮、于家夫人小产血流不止等诊治案例对传统医学的展示,让不少观众感慨中医学的源远流长,表示“可以一边看剧,一边学中医知识。棒棒哒!”

据悉,编剧张巍在创作过程中,请教了多位中医专家,坚持做到“所有的方子都从明以前的医书上摘得。”且涉及方面不仅是治疗,更有养生古方和美容古方等实用性古方流传。刘诗诗表示,为了演好女医,进组拍戏之前专门找了中医老师,学习基本的中医知识,学习基本的把脉、针灸手法,还有简单的穴位等等。随着剧集的深入,出演女中医的刘诗诗,不仅在剧中施展仁心妙手,行救死扶伤的医德医行;同时还是宫廷保养大师,为后宫三千佳丽做出“明代面膜”,备受妃子宫娥追捧。刘诗诗说,“拍了这部戏,自己也更注重保养了。”

明代“时装秀”

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哒!

《女医明妃传》华美大气的明制汉服让很多观众直呼“太美,超乎想象”、“画风有一股小清新之风。”

据制片人黄澜介绍,《女医明妃传》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首播后,也有不少网友质疑《女医明妃传》的服饰是抄袭韩国古装剧。有好学网友立刻热心出来科普,“之所以很多人觉得有韩服即视感,是因为先入为主了。朝鲜曾经是明朝的附属国,衣冠制度都是大明天子赐的。国内拍明朝的剧一是少,二是乱穿衣服,所以大家对于这种很复原的造型反而起了疑。” 被科普后的网友们奔走相告,“明朝的衣服真好看,原来棒子都是学我们的。”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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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北京北京》大结局

全文共 3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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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长城酒家的店面真的很长,五张长条桌子从东到西连续摆成长长的一溜,周围坐满了三十多个各色男女,丝毫不影响酒家其他客人进进出出。

这个二零零一年春节前夕的大酒局是一个做电子书的网站组织的,请的都是知名作家,我一个都不认识。二零零零年春节,网站正火的时候,他们春节团拜的酒局是在人民大会堂办的。一年下来,旧钱烧得差不多了,新钱还没到来,于是强调做事要低调,找了一家公司写字楼附近的小馆子。

前两年我在美国上MBA的时候,百无聊赖,写了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内容和小红、小白、辛荑没有多少联系。我辗转托人找到这个网站的主编王含,他看了说,好东西,绝对大气象,这个电子书网站正在转型,要走网上和网下结合的道路,他说,他决定把出版我这本小说当成公司转型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王含主编邀请我春节前见面,签合同,顺便吃个饭。一桌子三十多个人,他是我唯一一个认识的。其他的人,男的基本都挺老,女的基本都挺小,我想都是吃文字饭的吧,介绍时,无论男女,我一一点头或者握手,叫,老师,说,久仰久仰。

酒局从下午五点钟开始,现在已经是十点了。吃残的饭菜撤掉,新的菜还在陆续地上来,川粤鲁淮阳湖南贵州,什么菜系的都有,都像味精一样鲜美,都像鸡精一样鲜美。空啤酒瓶在旁边已经堆了四箱,和某些小个儿女作家的胸口一样高。

因为谁也不认识,不知道聊什么,我在和左边一个中年白圆胖子以及右边一个中年黑圆胖子闷头干小二锅头。这是四年以来,我第一次重沾烈酒,发觉二锅头还是只适合干杯用,把人迅速搞高或者搞倒,迅速分出彼此抗酒精击打能力的高低,如果慢慢品,二锅头比福尔马林更难喝。

左边的白圆胖子说二十年前他上大学读英语专业的时候,是个清癯的白衣少年,对面坐着喝酸枣汁的一个浓妆少女表示严重不信,白圆胖子从裤裆里掏出钱包,过程中露出比脸更白的肚皮,微微带毛。钱包里的确有一张旧彩照,和他的身份证在一个夹层,里面一个麻秆一样的少年,戴大黑眼镜,穿发黄的白衬衫。我从不主动看电视,好像还是在电视里见过这个白圆胖子。

他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他好像演一个中年男人,表情极其庄重,好象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他好象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一个精虫。

右边的黑圆胖子比白圆胖子害羞,刚坐下来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小二锅头让他慢慢从壳里钻出来。一个小二锅头之后,他的表情开始舒展,两个小二锅头眨眼睛,三个小二锅头哼小曲,四个小二锅头开始抓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姑娘误以为他喝高了,也不恼,也不把手抽出来,任由黑圆胖子抓着。

黑圆胖子把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整齐地在他面前摆成一排,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喝大二锅头呢,反正你我几乎已经喝掉了两瓶大二锅头。黑圆胖子反问,你为什么用避孕套而不是大塑料袋?我说,真有道理啊,我怎么没想到呢?

我也把我喝空的小二锅头瓶子在自己面前摆成一排。

透过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我看到长长的酒桌对面,男男女女的脸,有些变形,眼睛越过他们,我看到酒家的玻璃窗户,窗户外的麦子店西街。街上偶尔职业女性走过,她们穿着纯白色的羽绒服、白色袜子、白色的皮靴,像是一根奶油雪糕,在北京的冬夜里非常耀眼,她们真的很甜美吗?她们冷不冷啊,她们要不要喝几口小二锅头,这么晚了,还有人吃雪糕吗?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的眼睛沿着东三环路,看到麦子店以南的一个叫垂杨柳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从我出生,我从来没有在那里见到过一棵飘拂着魏晋风度和晚唐诗意的垂柳,杨树爬满一种叫洋剌子的虫子,槐树坠满一种叫吊死鬼的虫子,满街游走着工人阶级,衣着灰暗眼大漏光,怎么看怎么不像这个国家的主人。苦夏夜,男的工人阶级赤裸上身,女的工人阶级大背心不戴奶罩,为了省电,关掉家里噪音巨大的风扇,或坐或站在杨树槐树周围,毫不在意洋剌子和吊死鬼的存在。我每天走354步到垂杨柳中心小学上学,走354步回家吃饭。

我小学二年级的一天,学校组织去人民印刷机械厂礼堂看《哪吒闹海》,从垂杨柳中街一直走到垂杨柳南街的最东端,作为小朋友的我们两两手拉手走,整整1003步,真是遥远,我的手被拉得酸痛。电影散场,我站在垂杨柳南街上看旁边的东三环南路,当时还没有任何立交桥,三环路是好大一条河流啊,一辆辆飞奔而过的212吉普、130卡车都是一团团的河水,河的对面是人民印刷机械厂的厂房,像个遥远的另外的城市。

海要比这大河更凶猛,我想,龙王真是可恶,哪吒的脑子也一定被驴后蹄子踢了,怎么能闹得过海。我长大了,仰面躺下,成为一条木船,xxxx竖起,内裤就是风帆,西风吹起,我就扬帆而去,横渡这大河,脱离北京。

我的眼睛沿着长安街,看到麦子店以西的东单北大街,我的xxxx在那里生长成粗壮的帆船桅杆。我听见辛荑狂敲我干面胡同那间平房的门,他狂喊,秋水,你在吗?这两个星期你都去哪儿了?小红在屋里吗?你知道小红在哪儿吗?你别不开门,我不是校领导派来的,我不是抓奸的,我祝福你们。小白也没跟着我,我一个人。

小红,你在吗?小白说,你不和他好了,你爸心脏病发作了,在仁和医院CCU(心脏重病监护室)呢,你妈要跳楼,她问过小白好几次了,要多高才行。小白说,四楼以上,摔死的几率是一样的,保险一点,找个十楼阳台吧。

我听见小红一声大哭,我的小红,我的小人鱼,甩掉鱼尾,穿上双腿,套了件圆领衫就跑出去了。剩给我半箱康师傅,一打红皮鸡蛋,两个避孕套,一打脐橙,十瓶红星小二锅头。

我听见小红对我说,三天三夜,她爸终于救过来了,他拒绝和小红说话。她妈总担心,再高的楼也不能一下子摔死,终于没跳。

她妈说,秋水那样的人你也敢要?就你,什么也不会干,脾气又大,就这张脸还能看,将来不能看了怎么办?小红说,咱们算了吧,我胆子小,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小红牵我的手来到四楼东侧的楼道,夜里三点了,小红说,我想最后吃吃它。我说,它同意。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我们走过燕雀楼酒家,我望见小白、辛荑、杜仲、大鸡几个在室外的一张桌子上喝酒,吃松花皮蛋和煮五香花生。我牵着小红的手,低头走过,小白拎着一瓶啤酒跟了过来,说,我喝多了,我想听听,你们两个说些什么。

我说,小红,你送他回酒店吧。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小红说,回酒店尿吧,我送你回去。小白说,我喝多了,我要尿尿。

我说,好,尿尿,街边找个停着的车,到车后面去尿,找个好车啊。

绿莹莹的小二锅头瓶子,是我的望远镜,绿色的水晶球。

我对面一个长得酷似煮五香花生米的中年男子在十一点钟的时候跳到桌子上,在我六个小二锅头之后跳到桌子上,他反复朗诵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说,下去,是你做的诗吗?他说,我和你决斗,我和你喝酒!我说,怎么喝?你是啤酒,我是二锅头。

白圆胖子和黑圆胖子一起说,半个小二锅头相当于一瓶啤酒!

又两个小二锅头之后,“五香花生米”还在桌子上诗歌朗诵,我听不见了,我也看不见绿色的水晶球了。

我的手撑着椅子,我的头重重地压在桌面上,胃中半消化的食物从嘴的两边汩汩涌出。

我听见王含主编在耳边喊,你手机呢,你手机呢,我不认识你家啊。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找个人送你过去,找个人送你过去。

我说,你按我的手机,按1,快捷键1,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红,接电话,为什么和小白结了婚不好好过呢?婚礼隆重吗?照婚纱照了吗?好看吗?我给你准备了礼物,我的七种气体,但是一直没给你,这么多年了,封口的胶皮也老化了,气体都不在了,都跑了。你和小白不是都过了快两年了吗,为什么要离婚啊?为什么要在美国那个没有麻辣火锅没有美男的地方呆啊?小红,接电话啊,别吃抗抑郁药,Prozac是毒药。小红,接电话啊,别化了妆之后,呆在家里,一晚上,一个人喝两瓶红酒。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另找个人,另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2,快捷键2,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白,接电话,在上海还是北京?无论在哪儿,找鸡要小心啊,小心仙人跳,兜里不要带两百块以上啊。

小白,接电话啊,我知道你苦,出来喝酒,我还有燕京啤酒,你先喝完,然后用酒瓶子砸我。

我听见王含主编继续在耳边喊,再找个人,再找个人。

我说,我的手机,按3,快捷键3,一直按着。王含主编说,没人接啊。我对着手机喊:小黄,辛荑,我是小神,接电话,快回北京吧,我想你啊。听说妖刀为了工作面试把婚礼教堂的预订都取消了?教堂不是牙医啊,取消了不吉利啊。小黄,接电话啊,哈佛都念到博士了,想不明白的事情就忘掉或者当成公理好了,别自己和自己较劲了,你有再多想不清楚的问题也不要信邪教啊。

没有一个人接电话,我完全忘记手机上其他快捷键都是谁了,我听不见王含主编在喊什么了,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

2005年4月至2007年3月,旧金山,纽约,北京,香港,上海,青城山,哈瓦那,大理,吉隆坡,阿姆斯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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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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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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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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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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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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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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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超级学生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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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我便应承家里的要求去从基层做起,两个女孩儿继续留在家里养着,直至孩子出世方才算完。[object Object]而我从基层做起是非常疲惫的,事多,又忙,幸好暗地里有人照顾,倒也没出差错。曹老爷子应约的带着曹佳宇上门来提亲,至于我我爷爷还有我爸是怎么应对过去的,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天我恰巧带着两个女孩儿出门逛灯会,我们三个人玩到很晚方才回家。根据武永裴的报告,我爷爷干脆跟人家耍破皮赖,曹老爷子也是醉了。

武永裴口中的醉了是真的醉了,我爷爷拉着曹老爷子喝酒,硬生生把曹老爷子给灌醉了,而后这件事情也算是不了了之,反正等我回家的时候,并不曾见着曹老爷子和曹佳宇的身影。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是三年时间,现如今的我有妻有儿有工作,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幸福充实。武永裴这几年一直跟在我的身边给我做副手,随着我的升迁他的官也越做越大。值得一提的是,杨雨婷也成功的在今年怀孕了,根据检查是对龙凤胎。

前几日杨雨泽打过来电话,告诉我三年时间过去了,咱们兄弟们是不是找个机会聚聚?我应声回应道自然是要的,不能忘记我们当初的三年之约。约定好了位置,就在魔都的天赐假日酒店。我告诉杨雨泽所有人都要通知到,谁若是不来,可不要怪我到时候发脾气!听到我这样说杨雨泽不禁一笑,道除了我跟武永裴,他们都是待在一起的,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这么一天,谁会不来。我应声一笑,我道就明天吧,恰巧明天我不上班。

挂断了电话,我让武永裴去安排我的行程,而我则是掏出当初临别时候我们的一张合照,这些年我一直把这张照片塞在我的钱包里面,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带在身边,就好似他们还陪伴在我身边一般的,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站得住脚跟。对了,还有昔日我们在龙魂的那位教官呢。

我爸同意把他送给我,但是有一个要求,我一定不能亏待了他。最终我以月薪百万的薪资聘请了我们的教官,其实这些钱看上去很多,比之他们应得的工资也多不到哪里去。现在的狼安保公司,有了这样的教官,狼崽子们更是被调教的嗷嗷叫唤!战斗力比之先前,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档次。在杨飞和董巍的经营之下,狼安保公司可谓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成功的超越了保护伞公司,成为了世界最顶尖的安保公司,没有之一的。

虽然不说达到某位国家的首领外出都要由我们提供安保,但是现在跟我们签订合作契约的高官贵人们多不胜数,狼安保公司反倒是成为天赐国际旗下,最最赚钱的一家分公司。我收拾好东西,被武永裴载着回家,方才打开家门便有两个小家伙奔跑过来。没错,他们俩是我的孩子,秦汐雨生了个儿子,叶晓晓生了个姑娘。我儿子的名字唤作程言,我姑娘的名字唤作程语,他们俩可谓是老天爷赐给我最好的礼物,我非常喜欢他们。

爸爸,哥哥又欺负我!方才开门,程语便跟我告状,说程言又欺负她。而程言则是一脸无奈的模样,道你跟三东子告状也没用,说不准吃了就是不准吃了!没错,因为俩女孩儿经常称呼我乳名的关系,让程言听了去了,平日里这小子总喜欢称呼我三东子。至于爸爸,也只有他犯错时候,才会如此乖巧吧?程语遗传了她姑姑程晓柔的毛病,特别的喜欢吃,十足的一个吃货。从小到大,同程晓柔一般吃到吐的次数不少,让我头疼。

我也唯有让程言看着程语,因为平日里大多数时间他们两个待在一起。听到我回来的声音,秦汐雨和叶晓晓也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甜甜跟我笑着道你回来了?我点头上前亲吻两个女孩儿的额头,两个小家伙这时候也不吵了,看着我嘻嘻笑着道羞羞。我告诉一家人,明天准备一下,到魔都去,昔日兄弟们再聚,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听到我这样说两个女孩儿笑着点了点头,而后便继续去准备晚餐。至于杨雨婷,大着肚子在老家休养着呢。这好似成了我们家的规矩,我跟武永裴无论谁有了后,必须把媳妇送回家。

吃过饭之后便是休息,直至第二天早上我们两家人坐上飞机,我心中无比的感慨万千。转眼间时间飞逝,我从不曾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一天。到了魔都,董巍早早便安排着车子在机场等候着我们,等我们到了之后直接上车赶往天赐假日酒店。现在的天赐假日酒店,已经是唯一一家全国七星级连锁,还真的给董巍做起来了?

待到感到天赐假日酒店,董巍他们早早在门口等着我们,待到我下车,几个人纷纷围绕上来,跟我和武永裴拥抱,并且嘴里还不忘记调侃我,程县长百忙里抽闲来接见我们,我们还真是不胜荣幸。而我闻言,则是笑骂一声滚犊子。一声滚犊子,昔日的兄弟情怀顿时间便全都找回来了。而后我们随着董巍的牵引走进酒店里面,进到早早预定好的房间。

途中也有酒量告急,非得要去厕所的,例如武永裴,迷迷糊糊的站起身子,去厕所放水去了。不过多久武永裴破门而入,盯着我道一声哥,不好了!我眼见着他这般模样以为出了什么事儿,我问怎么了?武永裴一脸惊慌模样的看着我,道曹老爷子带着曹佳宇杀来了,这会儿都进电梯了,一边走还一边说,今天非得打断你狗腿不成。说什么叶晓晓和秦汐雨你都要了,凭什么唯独落下了他孙女?闻言我顿时慌了,我问那怎么办啊?

“快溜啊!想什么呢!”

杨雨泽忽的站起身子,哈哈笑了。

超级学生》作品简介

贫苦出身的岳明旗,跟随神秘瘸腿老者练习了武功及"太上神龙决",由于实践功夫过程中,帮了美女老师王才影的大忙,被她破例带进了最好的云天中学就读。

最初岳明旗以放牛哥的形象出现,受到排斥,但是在美女平民班花辅导过程中,感到他真实的存在,于是滋生了莫名其妙安全的好感。

同时富贵班花为了借助霍子旗之力,抵御校园势力宁亮的狂追,也和岳明旗走的很近,之所以引起宁亮的大不满,想尽办法欲制岳明旗于死地。但是岳明旗不但有功夫,而且"太上神龙决"的异能初成,将宁亮各种阴谋破碎。

岳明旗随王才影去给岳楼过生日,暗中使用异能查处小区采花贼,受到总裁岳山的好评,自此他有权自由出入岳氏筑天集团,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超级学生》人物介绍

岳明旗:男主一号,以高中生身份出现,练习武功、六六大顺索取术,修炼"太上神龙决",被明北市云天中学美女老师王才影招进学校,从而踏上了追美女校花和美女老师之路,期间随着异能的不断强大,所遇到的对手也越强悍、野蛮、高智商。

燕亦芳:传授霍子旗武功及异能术之瘸腿老者的孙女,和霍子旗住在一处出租房内,以各种泼辣手段"制裁"霍子旗,但是也是霍子旗最有力的支持者,最初为霍子旗打飞机消除欲火,到后来鼎立助霍子旗修炼"太上神龙决"。

张娜:美女老师,在与岳明旗交往过程中,对其给予了很多的帮助。

赵美美:岳楼闺密,一个颇有争议的角色。最初见霍子旗倾向岳楼和冯悦,心生恨意。曾给宁亮通风报信,但宁亮并不知她的强大背景,再一次酒醉后,毁了赵美美的容,之所以,整个宁氏一族及其金狮集团被赵美美家族势力毁于一旦。

张令天: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心机深沉,眼光犀利,对任何事都有独到的见解,最早是云天校园势力宁亮的左膀右臂,霍子旗初入云天学校,遭到其欺负,但是在一个月之间,就被霍子旗扮猪吃老虎的手段拉拢了过来。

黑狼:原名牛小国,霍子旗玩伴,虽不识字,形象粗野,但赋有极高的"忍"功。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范小帆: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熟识各种机械原理及其拆装之术,包括各种保险设施。

冷子静:国家安全局最年轻的卫士,贫苦出身,不爱说话,但记忆特殊,看一遍万字内容一遍,即可倒背如流,熟识《古代战争之计谋篇》,并把诸多策略运用到现实中,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鲨鱼:特种兵队长出身,身为筑天集团总裁私人保镖拒绝,在望龙山搭救人质过程中,和霍子旗建立了身后的忘年交,霍子旗在美达冰岛那段时间,获得鲨鱼以前不下的不少帮助。

宁亮:反面人物,云天中学第二股东宁博之子,追求岳楼和文杰,想着左拥右抱,却败在霍子旗之手。

薛圣皇:反面人物,校园势力和校外黑恶势力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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