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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实用20篇)

道德的特点及其功能,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道德的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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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一:法律在身边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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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都需法,处处都遵法,虽然我们是青少年,但也要学会用法,懂法,如果我们现在不学法,长大后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都犯了罪,被警察抓进了监牢,在里面由警察来给他们讲法,让他们懂法,以至于不再让他们犯法,既然他们还是要学法,并且还有了案例,还不如从小学法,记住,长大后就不会犯罪,而且,还可以让警察休息休息,世界充满了和平,那我们的生活该会多么愉快呀!

我们小学生就已经开始听关于法律的讲座了,所以我们以后不会犯法了。居我了解,很多犯罪的人,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懂法,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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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家法定年假规定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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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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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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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个富有威严的名字,可是在它无情的背后,也富有生机,也蕴含了无限的知识。

法律诞生于奴隶社会,起初,是奴隶主为了体罚不听话的奴隶才制定的,可经过演变就变成了我们现在的法律,此外,在遥远的秦朝和西周时期也有了自己的法律,而且,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等等古老的法律。

刑法是法律家族中最古老的了,它从公元前21世纪夏朝就曾有过“作禹刑”并有了“夏刑三千”的古老说法。

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权力,比如儿童就有着自己的“隐私权、抚养权、被救助权等”。隐私权就是别人不可以看自己的日记,别人不可揭露自己过去的痛苦……未满18岁不可以进入总会、营业性KTV及一些儿童不适合去的场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由此可见,法律是多么铁面无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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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讲堂观后感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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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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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山东晚婚晚育婚假规定

全文共 1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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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016晚婚晚育婚假规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关于晚婚假的天数,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今天学习啦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6年晚婚晚育婚假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2016年计划生育法草案:晚婚晚育不再延长婚假、生育假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事件解读:

草案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欢喜有人忧。对此,四川省人大代表、市民和企业各有说法。“啥子喃,晚婚晚育假可能就要取消了?为了赶上最后一波长婚假,逼得我要在本月31号前扯证啊!”12月21日,陈女士在朋友圈里感叹。在同事的眼里,陈女士已经结婚了,只是婚假还没有休。其实她因为户口簿没有更新地址,与身份证不符合,所以一直没有领到结婚证。听说有可能要取消“20天”的长假福利,她一下子着急起来。

有点慌

为20天婚假,她想立马扯证

听闻明年元旦后晚婚假有可能从23天变成3天的消息后,从事媒体公关行业的王小姐坐不住了,“比现在少了20天。”

王小姐今年26岁,晚婚年龄。幸福的是,她在上周刚刚被男友求婚成功。不开心的是,她突然感觉少了20天婚假,“想马上扯证。”

王小姐告诉记者,结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家里父母也同意,只是还没定下时间。”王女士说,20天的假期是很大的诱惑,小两口能有充足的时间度蜜月。

“结婚有很多因素需要考虑,也不能单单为了一个20天的假期而结婚。”当王女士还在纠结,同城的李小姐已经行动,从单位人力资源部核实消息后提出请假申请。

“人力资源部说只要12月31日前请假,还是批23天假期”原本想把假期留到明年开春的她这下决定不等了。

不到预产期,准妈妈想请产假

除了“抢”婚假,也有担忧产假打折的准妈妈坐不住了。在某事业单位就职的何君如怀孕近9个月了,“如果元旦后请假就没有晚育假,何不现在提前请?”何君如说,根据她所在单位的规定,晚育假能多出30天。

不到预产期能请产假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汉沙告诉记者,中国孕妇有坐月子习惯,因此习惯性将产假安排在生完孩子之后。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按照惯例和医学常识来批准产假。一般情况下,产假在怀孕7个月之后就可以申请了。”

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的一位女职工在离预产期还有1个月时,因为身体不好而请假,是按照病假来处理。“一般情况下,怀孕职工提前半个月或临近预产期才能请产假。因为中国孕妇有坐月子的习惯,都愿意把假期靠后安排。“但是我们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请产假”。

晚婚假

有的单位放23天,有的放10天“我们单位的生育假和婚假很宽松,按照国家规定的放假天数一天都不会少。”成都一家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方女士告诉记者,该单位批准给员工的晚婚假是23天。“我的婚假只休了10天。”在成都一家民营教育机构当培训老师的黄女士告诉记者。

“黄女士公司的做法算是违规。”刘汉沙说,按照规定来说,20天是四川省市规定,如果企业违规,事后应当给员工相应的补偿。

咋个调企业人力资源:还没接到通知怎么调产假“如果按照草案规定,以后产假要减少1个月的时间。”记者查阅到,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也就是说,草案的修改意见如果通过,2016年1月1日之后这些属于晚育妈妈的福利就可能被取消。

“今年我们单位的一名女职工生孩子请产假,假期从7月31号到次年的1月6号,约150天左右。”成都一家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企业还没有接到通知如何调整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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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让法律在心间常驻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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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下午,阳光明媚,温暖如春。学校组织了一次很有意义的法治安全讲座。

凡云成律师给我们介绍了法的来源和涵义,法代表了公平、公正。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制定的。宪法是至高无上的,我们要维护宪法的威严;还给我们讲解了交通安全法规,讲解了什么是违法、犯罪。他的讲解深入浅出,列举了生活中鲜活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守法的重要性和违法的危害性。

听了讲座,我不由得联系到我们的生活中,有人认为我们要拥有自由和权力,随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人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远,我们不可能犯法;还有的少年儿童认为,学法和守法是大人们的事,我们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即使违法,政府也不会那我怎么样。我曾经一度盲目地推崇这种想法,但在这次学校组织的法治安全教育专题讲座中,我意识到了这种思想的危害,我觉得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让法律住进我们每个人心中。

怎样让法律在我们心中“安营扎寨”呢?

首先,我认为每个人都要有规则意识。俗话说得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就是我们最大的规则,它规定我们那些事情可以为,那些事情不可为。规则它保证着我们有秩序地生活、工作,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我们身边,有些人规矩意识淡薄,比如乘车买票不排队,擅自闯红灯,打架斗殴、吸毒贩毒这些行为,都是没有规则意识法律意识的表现。

其次,就是要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法律跟我们如影随形。对我们中学生,要正确认识《未成年人保护法》,它是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并不是保护我们为所欲为。青少年违法了同样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我们对法律的了解少之又少,那就是一个十足的“法盲”。生活中,有的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却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违法犯罪,事后追悔莫及。所以,我们平时就要多多学习法律,允许我们做的我们才做,禁止我们做的就不去做。

最后是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作为青少年,我们也要像成年人那样遵纪守法,不要认为我们还小,就不去遵守。比如,学校规定不准进网吧、酒吧,这既是保护我们身体不受伤害,也是避免因为我们沉迷于网络、游戏而荒废学习,行为慌乱,甚至失控。曾经有三名高中生,在游戏中“杀”得天昏地暗还不满足,他们没有了打游戏的钱,竟然将敲诈勒索的目标定在了一个初中生身上。他们不断地把尖刀捅向那个初中生,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永远倒下了。最终他们也逃不脱法律的严惩。他们的青春也将在铁窗里面度过。等他们清醒后表示非常后悔,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这次讲座结束了,但我们一生的学法和守法才刚刚开始,希望我们大家都来做一个知法、敬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法律住进每个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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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国家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全文共 1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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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

1、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100%带薪)。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小时数:20.83×8=166.67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月工资收入÷174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如果地方有工资支付条例或办法的,还包括这些条例和办法

2、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对“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的演变

二000年三月十七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发布了一个劳社部发〔2000〕8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的全文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可见,当时,并没有区分“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而是规定“工资折算”按“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进行操作。所以之前关于加班工资折算并没有像现在这样导致理解的分歧。

但,二00八年一月三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将“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作了区分,规定:“折 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这种规定显然更为合理,因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发放工资的。换句话说,法定节假日是 视为工作来计算和发放工资的,如同婚丧假、带薪年休假、参加法定社会活动一样。反过来说,如果折算工资要剔除法定节假日的话,那是不是婚丧假、带薪年休 假、参加法定社会活动也要剔除呢?如果都剔除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带来操作的烦琐。

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工作并不是 “另行支付”三倍工资,而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显然,《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是规定“另行支付”,而是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应当支付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尤其要注意的是,《劳动法》这里的表述也不是所谓“加班工资”,而是“工资报酬”,也就是说是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全部工资报酬,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除了应当支付的法定节假日工资之外还须“另行”支付“三倍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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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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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领取二孩生育证时需要退回独生子女奖励的人员范围,应为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而选择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奖励费的夫妻,即退回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前提,应当是知晓自己符合再生育条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奖励。

而“双独”夫妇、“农村独女户”、“单独”夫妇是国家和省统一调整生育政策后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在此之前,他们不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更不存在知晓自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可能性。他们所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系基于对《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适用所有独生子女夫妇的规定所取得的,属于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信赖并且遵守了法律才取得的利益,因而是合法权益。根据第二十条的立法精神及“信赖保护”的法律原则,他们在生育政策调整前领取的奖励费可以不退回。《条例》修改后,这些夫妇符合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如果选择生育第二个子女,也就符合了退回独生子女费的前提条件。

《条例》的两次修订分别在2011年11月25日、2014年6月3日公布施行。因此,在适用时,应根据修改决定生效实施时间来划定节点,即“双独”夫妇、“农村独女户”在2011年11月25日之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不需退回;“单独”夫妇在2014年6月3日之前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不需退回。之后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仍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执行。

这与国家卫计委今年初发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中“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的规定并不矛盾,并且兼顾了合法与合理的统一、国情和民意的统一。

2016独生子女政策最新消息:晚婚晚育假或取消 独生子女政策走到尽头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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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案例分析论文篇

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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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及相关案件进行了实习并且承担了一部分工作,现选择其中一个案件进行一部分改编并且结合一些热点法律问题与争议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一、 案情概要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北京时间凌晨1点28分,司机陈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一个V字型路口进行调头,由于路口转弯角度较大,加之是夜晚,视线不明确,司机陈某没有看到调头路口处有一个醉汉被害人王某躺在马路口,汽车碾压王某于车下,之后陈某下车查看并看见王某躺在汽车底下,随后司机陈某慢慢挪动汽车并且驾车逃逸。后被害人王某被路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第二日上午死亡。经法医专业鉴定后,被害人王某是由于被汽车碾压后造成内出血从而引发创伤性失血导致休克,最终死亡。交警部门时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相关的勘察,认定被害人王某处于V字型路口偏左侧的地方,交警大队进行实物实验,利用一辆汽车进行现成模拟发现王某所处的位置在汽车调头时是无法被发现的,即处于一个视野盲点,加之是夜里就更加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无法再及时的采取相关补救措施。一周后,司机王某被有关部门逮捕归案,并且交代了相关案件情况,其中包括被告人陈某说他当时以为被害人王某已经死亡的主观意志,其他情况与交警部门所认定的结果一致。

二、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司机陈某对于撞人这个行为的定性,即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第二个是陈某之后的逃逸行为如果来界定。

(一)、陈某撞人的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刑法》第 16 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意外事件就是指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行为人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其最本质的特点就是行为人无罪过且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虽然从法医的鉴定结论中可以认定,被害人王某的死亡和司机陈某的撞人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试验的报告材料里可认定,陈某撞人的主观状态既非故意也非过失,而是因为路段本身的构造和事故发生时天黑的客观原因以及被害人王某醉酒的主观过失造成的。这个有一个质疑,作为一个的司机,在调头行驶的时候肯定应当要减缓速度,注意安全,若是司机尽到这个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撞人了,被害人王某也不至于由于内出血,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是不是陈某主观上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呢? 被害人王某本身存在一定的过错,深夜醉酒倒在危险的地方。一般正常的人都不会选择在转弯路口的位置躺着,那里是属于较为危险的地段。司机以自己的惯常思维,也无法能预料到掉头转弯处偏右位置会躺着一个人,尤其还是在深夜。法医的鉴定报告中说明了被害人王某

并没有当场死亡。即使司机减缓速度(深夜,如果周围不安全,司机也不敢放太慢的速度),若撞的是要害部位,也不能避免给被害人李某造成严重伤势的后果。是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的遗弃和逃逸行为给本身受害的王某增加死亡的几率。而且法律不应当强人所难,实际情况中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并且依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没有断定被告人陈某造成损害的结果是故意或过失的证据,应当作出对被告人陈某有利的裁定和判决,不应当定陈某在撞人行为上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因此,在此案中,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

(二)、丁某逃逸行为应当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 首先,基于第一点的判断,由于被告人陈某的撞人行为是意外事件,因此,可以排除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与交通事故中意外事件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失和客观方面是否违法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主观上有过失,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如行为人没有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是由于不能预见、不能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不能认定为犯罪。《刑法》第 133 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 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法条及相关的分析,被告人陈某逃逸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其次,被告人丁某的逃逸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却放任这种危害行为的发生,从而导致当事人死亡,则行为人犯的是是间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杀人罪中的行为人在认识意识上是明知危害行为可能导致当事人死亡的后果发生,意志因素是主观上对危害行为持放任态度,结果当事人因该危害行为而死亡。结合案件来说,被告人陈某发现有一人被其撞伤后,慢慢挪动汽车驾车逃离现场。 被告人陈某将被害人王某丢弃在路边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很明显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王某的死亡而不顾,然后驾车逃逸。被告人丁某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是具有救助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 76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 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陈某却不对王某进行作为义务,对王某的现状听之任之,即使被告人陈某主观上认为王某死了,害怕而逃离,但是,没有对王某判断是生是死而大意逃离仍然是被告人陈某的过错,即使王某死亡,陈某仍然不应当丢弃被害人王某,应当由医生对王某的生死进行评断。所以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在这不应当得到适用。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含义是在对事实存在合理疑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张明楷教授认为此原则有以下几种 适用界限: (1)只有对事实存在合理怀疑时,才能适用该原则; (2)对法律存在疑问时,应根据解释目标与规则进行解释,不能适用该原则;(3)在立法上就某种情形设置有利于被告的规定时,对被告人的有利程度,应当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根据;(4)在对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认定存在疑问时,应进行合理推定,而不能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5)虽然不能确信被告人实施了某一特定犯罪行为,但能够确信被告人肯定实施了另一处罚较轻的犯罪行为时,应择一认定为轻罪,而不得适用该原则宣告无罪。对当事人的听之任之的主观心理的推断是合理的,不论被告人陈某是认为王某已死还是未死,对与王某来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亡,而被告人陈某却放弃了给王某一丝生存的机会,选择了最坏的结果,那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也必须合理公正。综上所诉,被告人丁某的逃离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 基本结论或观点

综上所述,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属于意外事件,但是随后其驾车逃逸的行为却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等待陈某的将是法律合理公正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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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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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公平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如果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变得很混乱。

我爸爸有一位好朋友,他姓林,我叫他林叔叔,他很早就考了驾驶证,也很早就买了汽车,经常开车搭着我们去玩。但我发现他每次开车都开得很快,不时还会超速,太危险了。我跟林叔叔说了,他却不以为然。

我想来想去,觉得这样是不行的。于是,我让爸爸打开电脑,在百度里查询了一下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原来,公路上各个路段都会摆放车辆速度的提示牌,提示该路段车辆的最高限速和车辆不能超速,林叔叔明显超速,已经违章了。

过了几天,我又坐在林叔叔的车上,林叔叔依旧一路狂飙。这一次,我严肃地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超速是违章行为,开车时如果速度太快,很容易会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更何况,超速行为如果被交警或交通视频监控拍到,轻则驾驶证要扣分和接受罚款处理,重则要吊销驾驶证。如果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还要接受进一步的法律制裁,轻则罚款赔偿经济损失,严重的还可能要坐牢!”

林叔叔听了我的话后,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下来的路程他放慢了速度,他还保证以后都会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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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全文共 8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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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和妈妈去逛街,妈妈看见“秋水宜人”推出了新衣服,妈妈就去“秋水宜人”里买衣服去了。

妈妈进去的时候,塞给我一点钱,说:“热的时候自己去买冰棍。”说完,就去买衣服了。

妈妈走了以后,我用N+1的速度跑到小卖部,快到的时候,我看见一个青年在跟老板娘吵架:“我给你15元买冰棍,你竟然给我一个变了质的冰棍!我要换一个!”“你已经买了,就不能换了……”老板娘说。

我跑到那个青年的前面,问:“他为什么给你变质的冰棍?”那个青年对我说:“小妹妹,你不是不知道,我在前面那家烧烤店排队买烧烤,因为人太多,所以我到那个小卖部买个冰棍,没想到她竟然拿了变质的冰棍。”

不对呀!我拿了变质的冰棍都可以换的啊。我跑到小卖部,对老板娘说:“为什么给他变质的冰棍?”老板娘重长心语地对我说:“那个青年刚才偷了那位先生的15元,指向一位先生,所以我给他一个变质的冰棍。”

那位先生正好发现他的钱不见了,老板娘大声地对那位先生说:“你的钱在这里。”那位先生跑过来。她对他说了事情的经过……

我现在在写一封信呢:

可恨的贼大叔:

您好!

您的“生意”好吗?说实话,我从心眼儿里佩服您“挣钱”的高超手段。您每天晚出早归,拿了这家的东西,又拿那家东西,不愧是靠胆量挣钱呀!您挣钱既不交税,又不花本钱。您白天不辞劳苦地“踩点儿”,一天三顿饭,也忙得不能按时吃,晚上还得加班加点,甚至彻夜不眠,,太辛苦了!您钻了这家钻那家,夏天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全是包,可为了“挣钱”,您从没一声怨言。您可要保重身体呀!

您每次“光顾”别人家,肯定不会空手而归。前几天,您还“光顾”了我家呢!那天晚上,妈妈把手机落在了客厅。大约夜里两点多吧,您不畏艰险,怀着“一往无前的勇敢精神”翻上我家二楼的阳台,打开窗户钻进客厅,拿走了妈妈的手机。您同时还“光顾”了另外几家。一夜之间,您的收入上万元。我真希望您再来一次,钻进我家为您布下的“天罗地网”!

可恨的贼大叔啊!我劝您一句:“贪欲无涯,回头是岸!”您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在公安部门正在调集警力抓捕你们,你们应当早日自首,不然就会后悔一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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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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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月二十八日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校老师带领六(1)班50名学生参观了献县人民检察院,一同参观的还有学校的五名家长代表。

在到达检察院后,办公室主任刘伟叔叔和他的同事们热情接待了我们,刘伟叔叔带领我们先去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入室内,首先映入眼帘的一行字“满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从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检察院的阿姨叔叔们对待工作态度极其端正。

随后,我们进入了未检办案区,刘伟叔叔告诉我们这里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指导并普及法律知识,他们秉承着“用心呵护,用爱引导”的信念,在室内摆放了一些盆栽来缓解压力。

紧接着,我们进入了内屋。这里有一个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着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事例,刘伟叔叔还半开玩笑地告诉我们千万不要看了去尝试。引得大家捧腹大笑。

然后,由刘伟叔叔带领我们去了史志馆,史志馆外面摆放了一辆“长江T50警用摩托车”,这辆摩托车是在1990年所制造的,距今已有29年,这可是一件“老古董”,可它的表面还十分崭新,一点都看不出历史在它身上所留下的痕迹。这还是史志馆中最大的实物!

史志馆就像一个博物馆,它沉淀了历史,告诫我们要纪念、发扬老一辈的革命意识。

史志馆内有一些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2016全国先进黄金奖杯,30年建筑模型……这些都是见证了检察院一步步走来的足迹。

参观完后我们进入了会议室,检察院的叔叔阿姨贴心地为我们准备的矿泉水供我们饮用。

首先上来的是孙楠姐姐,她是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人员,她们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宽容不纵容”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疏导。

随后又上来了一位阿姨,她为我们生动的讲解了一些关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知识。

最后我想说我们插上法制的翅膀,要做自己的守护天使,要维护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权利。世界是美好的,生活是温暖的。祝愿同学们快乐健康成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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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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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古今,唯有法律贯穿历史,从古代的商鞅变法,李悝变法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刑法及各种法律法规的出台,可以看出,法学思想源远流长,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律,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安定不完善。

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法律维持了社会的安定。法律约束了全体社会成员,然而一些人仍铤而走险,为了自己的一已私欲,丧心病狂地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抢劫偷盗者有之,杀人放火者有之,贩毒吸毒者有之,走私偷税漏税者也有之。这些犯罪分子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但惊慌之余,我们不要忘记法律。法律是无私的,它会对违法行为和不法分子进行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犯罪分子怎样狡猾,最终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购物,看见一个小偷正在一位女士身旁做案,而那女士却一点也未察觉,就在这时,一位年轻人大喊:“快去抓住小偷!”随后,他飞快地向小偷扑去。其余人见他如此勇敢,也去帮忙抓小偷,一群人终于把小偷抓住了,并且把小偷送进了派出所。

这件事虽不算是个大案子,但它让我明白了,对于坏人坏事,我们绝不能害怕,要团结起来与坏人做斗争,有法律为我们做后盾,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可能许多人都知道包公,他是宋朝时一位清廉正直的官员,他判案不徇私情,铁面无私,据说他的侄儿犯了罪,他还要判死刑,就连养育他的嫂子来求情也不行,他这种大公无私的精神着实令人敬佩。从而也使我想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社会不安。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就让法律这盏神圣的明灯在我们心中永远放光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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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让法律永驻心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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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班级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规矩的国家,应该处处都懂法,处处都遵法。而作为21世纪的接班人,我们应该让法律永驻心间。

小时候,爸爸妈妈老师,就常教育我们法律的重要性,我们对法律也有了初步的认识。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才能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同学们懂法才能明白随意拿东西是不好的行为。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国家都会制定不同的法律,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千万不能发生违法行为。就像那天……

这个故事是我的好朋友笑笑告诉我的。那天,她和爸爸在家。她正在聚精会神写作业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清脆而又响亮,打破了夜的寂静。笑笑喊了一声,准备开门去。突然,爸爸有些担心,阻止了她。推开他问:请问你是谁?煤气公司前来保养!门外的声音异常的热情。

啊?爸爸忙说,算了吧,明天再来。没关系,先生一点也不打扰您,快开门吧。门外的声音不折不挠,仿佛很想进来。爸爸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你不走,我走了。说完就返回卧室了,可是为什么大半夜前来保养?看样子他还特别想进屋子里,难道……突然爸爸神色一变,感觉不对,立马跳起来联系物业,物业立马派人前来去堵截所有的出口,可惜最后还是失败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一个骗子,已经骗了不少家庭。

看来社会上不懂法律的人真多,乱行骗。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陌生人敲门别开门,带你出去都是假象。自己强身健体也特别重要,随时抵抗恶势力。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法律才是文明的体现。让法律永驻心间,让中国这条古老巨龙腾飞在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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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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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的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千颗樱桃树等。诚信对每个人都有重要意义。

古时候,有一个非常诚实的人叫做增资。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集市赶集,可孩子也要去,妻子就哄他。可无论怎么哄都无济于事,妻子无可奈何,就对他说:“你不去,我回来杀猪给你吃。”于是,孩子答应了。回来后,妻子看见曾子真要杀猪,连忙前去阻止。曾子说:“你既然答应了孩子要杀猪,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不会再信任你了。”说完,就把猪杀了。

现实中也有着这种情况。再去广州的前一天晚吃晚饭,然后上,我们一家与舅舅三人去最近的音乐酒吧玩。由于没带扑克,而且没什么有趣的事做。于是,舅舅就教我摇色子。

但是,被妈妈一说,我就弄混了。看大人间的战斗,终于理清了思路。痛快地玩了一晚,大家都很开心,第二天,等到了广州,我还沉浸在摇色子的快乐中,于是迫不及待地向妈妈提意见,妈妈见我如此着迷,就夸下海口说下星期一一定去KTV。一想到可以去摇色子,我就开心。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满脑子都是它。日思夜想,而且度秒如年。

我梦寐以求的日子到了,我还特意换上最爱的衣服。可这美好的幻想只能是幻想了。妈妈一句没空,粉碎了我极其美好的憧憬。顿时,我的脸涨得通红,手上青筋迅速变大,在斥责妈妈不诚信的行为,于是,我就很少相信她了。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提醒我:要做个诚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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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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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在我们古田的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打架致死人的事件。1个女生与1个男生发生纠纷,女生便叫了外校的学生来教训这个男生,结果那个男生当场被打死,叫人打架的女生和帮助打架的学生都受到了法律惩罚,也给多个家庭带来了令人痛心的悲剧。事后,有人通过了解发现,参加这次打架事件的学生,都有着特殊的家庭,有的父母离婚,有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有的是单亲家庭等。这些孩子从小就缺失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虽然,发生这一惨剧的原因很多,但孩子缺乏家庭保护,应该说是造成这一悲剧的主要原因。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大声疾呼: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很关键,父亲母亲们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等职责。

如果把法律比作蓝天,我们便是小鸟,在蓝天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如今,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目很多,让我们在法律的呵护下快乐成长。但就在我们的身边,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有的父母只顾自己玩乐或成天吵吵闹闹,或品行不端,没能给孩子创造1个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有的长期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对孩子不闻不问,任其发展;有的缺乏家庭教育知识,要么过于溺爱,要么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对未成年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这些,都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前面讲的学生打架致死事件,就是孩子缺乏家庭保护酿成惨剧的典型例子。孩子犯罪,主因是父母违法在先,使孩子在缺乏家庭保护时,受到了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和侵蚀。古人讲“养不教,父之过”。现在,养不教,即违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再看我们许多成功人士、杰出人物,他们的成功成才,无不与良好的家庭保护息息相关。如中国近代史上的名人曾国藩,就由于他的家教极其成功,致使曾家福运绵久,代代英才辈出。俗话说:“[〕富不及三代”,但曾国藩家庭,却是得到“曾家无一是废人”的美誉。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100多年前,有一位叫梁启超的祖父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然而,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的趋势,成了当今世界各国的1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列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3大世界性的问题。因此,当今关爱青少年是1个全社会都应该为之努力的宏大工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不可忘记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家长们,不要带头给孩子做坏榜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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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大全

全文共 1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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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3、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5、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6、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7、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8、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0、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11、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1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13、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14、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15、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16、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17、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18、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19、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20、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贺拉斯)

21、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22、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23、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24、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25、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26、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27、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28、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29、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30、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3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32、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 的事情(弗劳德)

33、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34、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35、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36、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37、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38、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9、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40、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41、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42、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45、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4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47、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48、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

49、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50、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

51、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52、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53、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54、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55、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56、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57、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58、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59、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60、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61、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6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63、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64、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65、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6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7、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68、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69、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 。

70、凡事都有规矩。

71、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达雷尔。

72、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73、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伯克。

74、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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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西安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规定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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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羊年春节很快就要到了,应届毕业生网编辑为你整理了我市烟花炮竹燃放的时间地点及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2015年春节期间,西安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期限,与往年情况一致。

具体销售时间:

自2月8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起至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止;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

自2015年2月18日(农历除夕)起至2015年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其他时间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

西安市建成区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等。

据了解,凡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持有市安监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和“安全温馨提示牌”、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签订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责任书》。按规定,相关证照要悬挂于销售场所明显位置,严禁一证多点、超许可销售品种、异地违规经营等行为。

2015年承德市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区域规定

2015年廊坊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地点

保定市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15年杭州市春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地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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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在我身边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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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活中不可缺少一部份,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杀人,抢劫才是触犯法律,其实成活中有些小事也能让我们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现在不及时改正,否则是后悔莫及。

下面,我给大家讲的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

记得我还在上二年级的时候在班里发生的事,课间十分钟,我急着办自己的事,可这紧紧地十分钟,妈妈给我买的两支自动铅笔不见了,同桌告诉我让二五班的同学拿走了,是哪个人拿走了。今天,我就不提他的名字了,我以为回到家妈妈会吵我,可是,妈妈并没有,妈妈说:“可能这个同学特别喜欢,只要他喜欢那就让他拿去用好了,明天,妈妈再给你买。但是,你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如果借同学的东西,是要还的,在同学不知道的情况下拿别人的东西,那就叫不文明行为也就是“偷”我心想:“妈妈真小气”竟然做吃亏的事。

现在,让我明白了,如果拿别人的东西,也就触犯了法律,我们通过法律可以维权。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作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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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伴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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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了,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法律知识同样成为自己的必修课。我们虽然很幸运地生活在一个充满平安、美丽的国度里,但必须认识到社会的平安和谐,是以法律的公正和所有人自觉地学法、用法、尊法而得来的。

最近,我们省榆林市米脂县一所中学放学途中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惨案,犯罪人夺走了九名无辜同学的宝贵生命。通过这起震惊全国的杀人案件,在吸取沉痛教训的基础上,更是给我们学校、家长敲响了学生安全和学习法律的警钟。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而是法律就在我们每个同学的身边。学习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不伤害别人。遵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同学的义务和责任。

今后,我一定要把学法、懂法、尊法作为生活成长的准则。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把法治教育和品德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我们现在是少先队员,长大后将成为共产主义的接班人,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树立高尚的人格品德和正义的法律意识。

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自觉重视法治教育课,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掌握法律知识,维护法律尊严和校园的安全;二是做到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安全及与法律相违背的事坚决不做;三是保持一定的警惕性,在校园内出现不利于团结,不正常的情况及时报告老师,预防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学们,让我们掀起一场学法、懂法、尊法的普法活动。实现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我们远离违法、杜绝犯罪的发生;让我们身边充满了爱,使我们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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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南海仲裁案是美国搅乱南海的一场闹剧

全文共 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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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但绝非其自导自演的一出“独角戏”。舞台幕后,美国为其出谋划策、指点支招已是不争的事实。美国不仅拿菲律宾当枪使,更在逐步介入南海的过程中掺入冷战思维,借南海局势拉帮派、组集团、搞对立。

对美国而言,搞合纵对抗中国、拉同盟抵制中国、造舆论诋毁中国,恐怕才真正事关美国的“国家利益”。这是面对一个在和平发展中快速成长的地区大国,以及面对一个在和平发展中迈向一体化的地区时,美国人的心态。

为了掩饰“病变”的心态,美国在南海地区抛出“自由、法治、安全”这三张老套的“话语牌”,靠伪装掩饰,靠偷换概念,靠空头支票,公然在南海问题上制造事端。

美国著名律师布鲁斯·费恩指出,美国当前的南海政策体现了“危险的帝国思维”,跑到南海去渲染“中国威胁”除了加剧地区紧张、给亚洲国家发出错误信号外,美国只会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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