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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魏救赵是哪个历史人物的典故(通用20篇)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那你知道20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观后感心得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节目观后感心得。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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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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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听过孟尝君养士的故事了吗?这个故事体现了战国时期对有知识分子即士大夫阶层求贤若渴的文化氛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欢迎阅读!

秦昭襄王为了拆散齐楚联盟,他使用两种手段。对楚国他用的是硬手段,对齐国他用的是软手段。他听说齐国最有势力的大臣是孟尝君,就邀请孟尝君上咸阳来,说是要拜他为丞相。

孟尝君是齐国的贵族,名叫田文。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专门招收人才。凡是投奔到他门下来的,他都收留下来,供养他们。这种人叫做门客,也叫做食客。据说,孟尝君门下一共养了三千个食客。其中有许多人其实没有什么本领,只是混口饭吃。

孟尝君上咸阳去的时候,随身带了一大帮门客。秦昭襄王亲自欢迎他。孟尝君献上一件纯白的狐狸皮的袍子作见面礼。秦昭襄王知道这是很名贵的银狐皮,很高兴地把它藏在内库里。

秦昭襄王本来打算请孟尝君当丞相,有人对他说:“田文是齐国的贵族,手下人又多。他当了丞相,一定先替齐国打算,秦国不就危险了吗?”

秦昭襄王说:“那么,还是把他送回去吧。”

他们说:“他在这儿已经住了不少日子,秦国的情况他差不多全知道,哪儿能轻易放他回去呢?”

秦昭襄王就把孟尝君软禁起来。

孟尝君十分着急,他打听得秦王身边有个宠爱的妃子,就托人向她求救。那个妃子叫人传话说:“叫我跟大王说句话并不难,我只要一件银狐皮袍。”

孟尝君和手下的门客商量,说:“我就这么一件,已经送给秦王了,哪里还能要得回来呢?”

其中有个门客说:“我有办法。”

当天夜里,这个门客就摸黑进王宫,找到了内库,把狐皮袍偷了出来。

孟尝君把狐皮袍子送给秦昭襄王的宠妃。那个妃子得了皮袍,就向秦昭襄王劝说把孟尝君释放回去。秦昭襄王果然同意了,发下过关文书,让孟尝君他们回去。

孟尝君得到文书,急急忙忙地往函谷关跑去。他怕秦王反悔,还改名换姓,把文书上的名字也改了。到了关上,正赶上半夜里。依照秦国的规矩,每天早晨,关上要到鸡叫的时候才许放人。大伙儿正在愁眉苦脸盼天亮的时候,忽然有个门客捏着鼻子学起公鸡叫来。一声跟着一声,附近的公鸡全都叫起来了。

守关的人听到鸡叫,开了城门,验过过关文书,让孟尝君出了关。

秦昭襄王果然后悔,派人赶到函谷关,孟尝君已经走远了。

孟尝君回到齐国,当了齐国的相国。他门下的食客就了。他把门客分为几等:头等的门客出去有车马,一般的门客吃的有鱼肉,至于下等的门客,就只能吃粗菜淡饭了。有个名叫冯驩(一作冯煖)的老头子,穷苦得活不下去,投到孟尝君门下来作食客。孟尝君问管事的:“这个人有什么本领?”

管事的回答说:“他说没有什么本领。”

孟尝君笑着说:“把他留下吧。”

管事的懂得孟尝君的意思,就把冯驩当作下等门客对待。过了几天,冯驩靠着柱子敲敲他的剑哼起歌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吃饭没有鱼呀!”

管事的报告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鱼吃,照一般门客的伙食办吧!”

又过了五天,冯驩又敲打他的剑唱起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出门没有车呀!”

孟尝君听到这个情况,又跟管事的说:“给他备车,照上等门客一样对待。”

又过了五天,孟尝君又问管事的,那位冯先生还有什么意见。管事的回答说:“他又在唱歌了,说什么没有钱养家呢。”

孟尝君问了一下,知道冯驩家里有个老娘,就派人给他老娘送了些吃的穿的。这一来,冯驩果然不再唱歌了。

孟尝君养了这么多的门客,管吃管住,光靠他的俸禄是远远不够花的。他就在自己的封地薛城(今山东滕县东南)向老百姓放债收利息,来维持他家的巨大的耗费。

有一天,孟尝君派冯驩到薛城去收债。冯驩临走的时候,向孟尝君告别,问:“回来的时候,要买点什么东西来?”

孟尝君说:“你瞧着办吧,看我家缺什么就买什么。”

冯驩到了薛城,把欠债的百姓都召集拢来,叫他们把债券拿出来核对。老百姓正在发愁还不出这些债,冯驩却当众假传孟尝君的决定:还不出债的,一概免了。

老百姓听了将信将疑,冯驩干脆点起一把火,把债券烧掉。

冯驩赶回临淄,把收债的情况原原本本告诉孟尝君。孟尝君听了十分生气:“你把债券都烧了,我这里三千人吃什么!”

冯驩不慌不忙地说:“我临走的时候您不是说过,这儿缺什么就买什么吗?我觉得您这儿别的不缺少,缺少的是老百姓的情义,所以我把‘情义’买回来了。”

孟尝君很不高兴地说:“算了吧!”

后来,孟尝君的声望越来越大。秦昭襄王听到齐国重用孟尝君,很担心,暗中打发人到齐国去散播谣言,说孟尝君收买民心,眼看就要当上齐王了。齐湣王听信这些话,认为孟尝君名声太大,威胁他的地位,决定收回孟尝君的相印。孟尝君被革了职,只好回到他的封地薛城去。

这时候,三千多门客大都散了,只有冯驩跟着他,替他驾车上薛城。当他的车马离开薛城还差一百里的时候,只见薛城的百姓,扶老携幼,都来迎接。

孟尝君看到这番情景,十分感触。对冯驩说:“你过去给我买的‘情义’,我今天才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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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平沙落雁》背后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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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平沙落雁》是近三百年来流传最广的古琴曲,现存的琴谱就达五十余种。与其他名曲不同,《平沙落雁》的背后,并无脍炙人口的掌故。

《平沙落雁》最早的版本载于明代崇祯七年(1634)刊印的《古音正宗》。《古音正宗》这样解题《平沙落雁》:

“盖取其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借鸿鸪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也。……通体节奏凡三起三落。初弹似鸿雁来宾,极云霄之缥缈,序雁行以和鸣,倏隐倏显,若往若来。其欲落也,回环顾盼,空际盘旋;其将落也。息声斜掠,绕洲三匝,其既落也,此呼彼应,三五成群,飞鸣宿食,得所适情:子母随而雌雄让,亦能品焉。”

按说崇祯七年的时代,正是明朝饱受内忧外患困扰的时代。朱明王朝王祚将尽,天下有识之士无不忧心忡忡。此时刊印《古音正宗》,也许作者另有深意。上面的解题文字意趣昂然,并无半点忧天悯地的情绪在内。也许“借鸿鸪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也”两句,正是中心点题之句,以示儒家倡导的“贫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

逸士即隐士,指隐居山林的读书人。孔子云,“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易》曰:“天地闭,贤人隐。”从现实急流中退却下来的文人,在山林、田园中找到了最后的栖身之所。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说法。中国历代文人及其作品,受中国隐逸文化影响甚深。逸士虽“处江湖之远”,但社会影响力有时并不弱于“居庙堂之高”者。

最早的隐士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商朝的伊尹曾隐于市肆,周朝的姜尚曾隐于山野。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隐士层出不穷。汉代以后,隐士的身份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指那些不与朝廷合作而又具有一定文化影响力的人。三国魏晋时代是隐逸最盛行的时代,士人“以高隐为贵”,诸葛亮、陆机、王猛、谢安等历史名臣都曾有过隐逸的经历。

真正的隐士应该“只钓鲈鱼不钓名”,但是,渐渐地,自魏晋以降,隐逸却有极端化、世俗化的倾向。隐士中的一些人,他们不但“钓名”,而且“钓利”。他们把隐逸做为获取名誉和功利的手段。也有的当权者,为获得礼贤下士的名声,刻意逢迎隐逸山林的士人,有的甚至不惜以“假隐”充“高隐”。

《晋书·列传第六十九》记载,隆安二年(399年),东晋权臣桓玄(桓温之子)发动叛乱,把持了东晋朝政。自魏晋以来历代都有隐士,偏偏当时却一个也没有。桓玄觉得很没面子。为获得礼贤下士的名声,他赶紧派人找来了西晋著名隐士皇甫谧的六世孙皇甫希之。先让皇甫希之隐居山林,由桓玄资助各种费用。然后桓玄下召将皇甫希之征为著作郎,但又指使皇甫希之故意推辞不接受,然后桓玄下召封皇甫希之为“高士”。此事传为举世笑谈,时人戏称这种隐士为“充隐”。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见于唐代刘肃编的《大唐新语·隐逸》。唐时的卢藏用考中进士后,特地隐居终南山中,但他身在山林,心在朝堂。与当时的朝士交往密切,后果以高士名被召入仕,授官左拾遗,时人称之为“随驾隐士”。另一个隐士司马承祯尝被召,将还山,卢藏用指着终南山曰:“此中大有嘉处。”司马承祯慢慢道:“以在下看,这是仕官的捷径啊。”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终南捷径”。此时隐逸已成为一条做官捷径了。

士人的隐逸,根据其价值取向,大致可分为儒之隐和道之隐。前者有一定的功利色彩,天下有治则进,天下无道则隐。儒之隐者大都抱有“兼济天下”的抱负。而道之隐则无任何功利目的,通过遁世来使心灵获得最彻底的明澈和宁静。对于那些既有从政经历又有隐逸经历的人来说,其隐逸分为仕前隐和仕后隐,即先隐后仕和先仕后隐。《平沙落雁》所表现的“逸士心胸”中的逸士,虽身处隐逸之地,犹胸怀“鸿鹄之志”,应属于儒之隐和仕前隐。

真正做到彻底的隐逸,谈何容易。自古以来,象陶渊明、谢灵运一样纯正的逸士少之又少。古代大多数的逸士,或为世情所困,或因言获罪,最终归隐山林,潜居幽庐,也许不过是为世人做出的一种姿态而已。他们表面上超脱,但内心里也许从未平静过。

从这个角度来看,《平沙落雁》的曲中之音和曲外之意,包涵了对怀才不遇而欲取功名者的励志,和对因言获罪而退隐山林者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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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泽乡起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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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为了抵抗匈奴,建造长城,发兵三十万,征集了民伕几十万;为了开发南方,动员了军民三十万。他又用七十万囚犯,动工建造一座巨大豪华的阿房宫(阿房音ē大泽起义历史典故páng)。到了二世即位,从各地征调了几十万囚犯和民伕,大规模修造秦始皇的陵墓。这座坟开得很大很深,把大量的铜熔化了灌下去铸地基,上面盖了石室、墓道和墓穴。二世又叫工匠在大坟里挖成江河湖海的样子,灌上了水银。然后把秦始皇葬在那里。

安葬完了,为了防备将来可能有人盗坟,还叫工匠在墓穴里装了杀人的设备,最后竟残酷地把所有造坟的工匠全都埋庄墓道里,不让一个人出来。

大坟没完工,二世和赵高又继续建造阿房宫。那时候,全中国人口不过二千万,前前后后被征发去筑长城、守岭南、修阿房宫、造大坟和别的劳役合起来差不多有二三百万人,耗费了不知多少人力财力,逼得百姓怨声载道。

公元前209年,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的地方官派了两个军官,押着九百名民伕送到渔阳(今北京市密云西南)去防守。军官从这批壮丁当中挑了两个个儿大、办事能干的人当屯长,叫他们管理其他的人。这两个人一个叫陈胜,阳城人,是个给人当长工的;一个叫吴广,阳夏(今河南太康县)人,是个贫苦农民。

陈胜年青时候,就是个有志气的人。他跟别的长工一块儿给地主种田,心里常常想,我年青力壮,为什么这样成年累月地给别人做牛做马呢,总有一天,我也要干点大事业出来。

有一次,他跟伙伴们在田边休息,对伙伴们说:“咱们将来富贵了,可别忘了老朋友啊!”

大伙儿听了好笑,说:“你给人家卖力气种地,打哪儿来的富贵?”

陈胜叹口气,自言自语说:“唉,燕雀怎么会懂得鸿雁的志向呢!”

陈胜和吴广本来不相识,后来当了民伕,碰在一块儿,同病相怜,很快就成了朋友。他们只怕误了日期,天天急着往北赶路。

到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的时候,正赶上连天大雨,水淹了道,没法通行。他们只好扎了营,停留下来,准备天一放晴再上路。

秦朝的法令很严酷,被征发的民伕如果误了期,就要被杀头。大伙儿看看雨下个不停,急得真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陈胜偷偷跟吴广商量:“这儿离渔阳还有几千里,怎么也赶不上限期了,难道我们就白白地去送死吗?”

吴广说:“那怎么行,咱们开小差逃吧。”陈胜说:“开小差被抓回来是死,起来造反也是死,一样是死,不如起来造反,就是死了也比送死强。老百姓吃秦朝的苦也吃够了。听说二世是个小儿子,本来就挨不到他做皇帝,该登基的是扶苏,大家都同情他;还有,楚国的大将项燕,立过大功,大家都知道他是条好汉,现在也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要是咱们借着扶苏和项燕的名义,号召天下,楚地的人一定会来响应我们。”

吴广完全赞成陈胜的主张。为了让大伙儿相信他们,他们利用当时人大多迷信鬼神,想出了一些计策。他们拿了一块白绸条,用朱砂在上面写上“陈胜王”三个大字,把它塞在一条人家网起来的鱼肚子里。兵士们买了鱼回去,剖开了鱼,发现了这块绸子上面的字,十分惊奇。

到了半夜,吴广又偷偷地跑到营房附近的一座破庙里,点起篝火,先装作狐狸叫,接着喊道:“大楚兴,陈胜王。”全营的兵士听了,更是又惊又害怕。

第二天,大伙儿看到陈胜,都在背后点点戳戳地议论着这些奇怪的事,加上陈胜平日待人和气,就更加尊敬陈胜了。

有一天,两个军官喝醉了酒。吴广故意跑去激怒军官,跟他们说,反正误了期,还是让大家散伙回去吧。那军官果然大怒,拿起军棍责打吴广,还拔出宝剑来威吓他。吴广夺过剑来顺手斫倒了一个军官。陈胜也赶上去,把另一个军官杀了。

陈胜把兵士们召集起来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能白白去送死,死也要死得有个名堂。王侯将相,难道是命里注定的吗!”

大伙儿一齐高喊说:“对呀,我们听您的!”

陈胜叫弟兄们搭个台,做了一面大旗。旗上写了一个斗大的“楚”字。大伙对天起誓,同心协力,推翻秦朝。他们公推陈胜、吴广为首领。九百条好汉一下子就把大泽乡占领了。临近的农民听到这个消息,都拿出粮食来慰劳他们,青年们纷纷拿着锄头铁耙到营里来投军。人多了,没有刀枪和旗子,他们就砍了许多木棒做刀枪,削了竹子做旗竿。就这样,陈胜、吴广建立了历史上第一支农民起义军。历史上把这件事称作“揭竿而起”(揭,音jiē,就是举起的意思)。

起义军打下了陈县(今河南淮阳)。陈胜召集陈县父老商量。大家说:“将军替天下百姓报仇,征伐暴虐的秦国。这样大的功劳,应该称王。”

陈胜就被拥戴称了王,国号叫做“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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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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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名丘,字仲尼,是儒家的创始人。他在年老的时候,带着他的弟子周游列国。在他64岁那年,来到了楚国的叶邑。叶邑大夫沈诸梁热情接待了孔子和他的弟子。沈诸梁人称叶公,他只听说过孔子是个有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出了许多优秀的学生,对孔子本人并不十分了解,于是向孔子的学生子路打听孔子的为人。子路虽然跟随孔子多年,但一时却不知怎么回答,就没有做声。

后来,孔子知道了这件事,就对子路说:“你为什么不这样回答他:‘孔子的为人呀,努力学习而不厌倦,甚至于顾不上睡觉,忘记了吃饭,津津乐道于授业传道,而从不担忧受贫受苦;自强不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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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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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二十四桥是是古代桥梁建筑的杰作,那么大家知道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是怎样的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二十四桥”的芳名,之所以流传千载,得益于杜牧的一首名诗。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说到扬州二十四桥,就无法回避一个千古之谜:它究竟是一座桥,还是二十四座桥?至今未能解得开。

二十四桥得名

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传唐代有人在一个月光如水、清风徐徐的夜晚,见到24个风姿绰约的仙女,身披羽纱,酥手托箫,鼓着粉腮,轻启红唇,飘上一座小石桥,于是那舒缓柔美的旋律,便从24支箫管中缓缓地流淌出来。

上个世纪50年代末,在扬州出西门向北行3-5里处,有一石桥和一木桥,两相近桥头的距离约24步,村里的长者都认为这儿就是“二十四桥”。在他们幼小的时候,都有被长辈牵着小手“数数过桥”的经历:跨过一座桥,从一个桥头走向另一个桥头,“一步、二步……”一般都是二十四步。照这种说法,“二十四桥”是两座桥的统称。

二十四桥猜测

其实从宋代起,“二十四桥”便成了一宗众说纷纭而无定论的疑桉:有人说是一座桥,有人认为是指二十四座桥。历代的辞典、诗词注解也都兼收两派之说,而不敢轻易取舍。

南宋词人姜白石在一个初冬来到扬州,写下了《扬州慢》这一千古绝唱:“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从词的具体语言环境来看,“二十四桥”似乎是指一座桥。

有人认为大名鼎鼎的二十四桥是子虚乌有的东西,实际上从来就不存在,它只是唐代扬州桥梁的总称。最早对此作出解释的是宋朝大科学家沉括,他认为“扬州唐时最为富盛。旧城南北十五里一百五十步,东西七里三十步,可纪者有二十四桥。”并在卷中从城区的汶河茶园桥起,到东面的山光桥止一一列出了桥名,但算来算去仅有21座桥的名称。也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何处”二字,清楚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念:二十四桥绝不是一座桥。

二十四桥争论

二十四桥的姿那麽美?二十四桥的月那麽妙?历史上有没有二十四桥?二十四桥究竟指的是什麽?古往今来,多少风雅人士试图探个究竟,至今未有令人信服的结论。综合起来,大致有如下种种:

1、“二十四桥”就是一座桥,只因传说隋炀帝时,有24个美人月夜在桥上吹箫,故名“二十四美人桥”,简称“二十四桥”或“廿四桥”。到了清代,人们逐渐倾向于那原是一座桥的名称。清代扬州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中写道:“二十四桥即吴家砖桥,一名红药桥,”“跨西门街东西两岸”。

近来,扬州的一位青年作家,从语言上、地理位置上对“二十四桥”作了大量的论证:扬州“二十四桥”为“阿师桥”的谐音,并考证沉括记载的阿师桥,为今城北的螺丝湾桥。根据《汉语音韵学导论》一书拟唐音“二”、“十”、“四”、“桥”分别与“阿师桥”音同。若从扬州方言观之,“二十四桥”与“阿师桥”之古音也相近。因“阿”古音为a(见王力的《汉语语音学》),“二”古代的北方方言也为a。

2、“二十四桥”就是遍布扬州地区的24座桥梁。沉括对二十四桥循名责实一一以求,但只凑成21座。南宋的王象之在《舆地记胜》中则记载:“所谓二十四桥者,或存或亡,不可得而考。”

3、“二十四桥”是古代扬州桥梁的编号。在古诗中以序号称桥的不乏其例,就唐代扬州而言,对桥的编码也是有桉可稽的。唐朝施肩吾《戏赠李主簿》诗有“不知暗数春游处,偏忆扬州第几桥”之句。唐人张齐《寄扬州故人》诗中有“月明记得相寻处,城锁东风十五桥。”

4、“二十四桥”在诗文中是虚指而非实指,故“二十四桥”既非24座亦不是一座,不过是泛指扬州小桥多罢了。杜牧常常喜欢用数字入诗。如《江南春》绝句有“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赠别》一诗中有“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谴怀》的诗句中有“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等等。由此可见,杜牧喜欢用数字,又特别喜欢用约数。因为它为约数,即不是实数,更不是专名。

当然,也有人指出“二十四桥”借指扬州,泛指扬州的繁华或是专指扬州美人,这些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二十四桥”的最终解释权,恐怕还得归杜牧。

扬州二十四桥现状

今天,念四路中段东面,五亭桥西边的景区就叫二十四桥景区。其主建筑熙春台东面有毛手书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碑。在熙春台东北80米的地方,有一座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的公园中常见的那种小卑桥,宽2.4米,两头各有二十四层台阶,两边各有二十四根栏杆,叫它二十四桥。桥的西北有一座简洁的亭子,宛在水中央,叫吹箫厅。这算是为外地游客建的,就好比今人在鲁迅故居百草园里种了一块菜来和散文对应一样。建这么一座“二十四桥”,也表明比较可信的是指一座桥。这座现代的“二十四桥”不是古代的二十四桥的复制,品味不怎么高,有些俗气。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关于扬州二十四桥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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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力士脱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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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士脱靴”是一个成语,来形容文人任性饮酒,不畏权贵,不受拘束。力士指的是高力士。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唐国史补·李白脱靴事》。

【释义】力士指的是高力士。形容文人任性饮酒,不畏权贵,不受拘束。

【历史典故】

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因诗写得出色,被著名诗人贺知章推荐给唐玄宗。唐玄宗很快在金銮殿召见了李白。唐玄宗对李白很欣赏,就封他为供奉翰林,要他在宫在写诗作文。过了一段时间,李白既不见皇帝找他商量国家大事,有没有分派给他什么重要公务,却常常让他陪皇帝和贵妃游山玩水,写“宫中行乐词”。这和李白治国安邦的志向相差太远,因此他常常在苦闷中借酒浇愁。

有一天,皇帝又召见李白,请他起草一份很重要的诏书。恰巧李白刚刚喝完酒,东倒西歪地走到大殿上。他眯着眼往四周看了看,看见站在皇帝身边的一个太监正在很不友好地盯着他。这个太监叫高力士,是唐玄宗最宠信的太监,权力很大,皇太子叫他“阿哥”,王公大臣们称他“阿爹”,四方的奏事都要经过他的手,文武百官没有一个不巴结他的。李白其实早就看不惯高力士的所作所为了,于是趁着这天的酒性对皇帝说:“皇上,我有个小小的请求,不知您准不准?”皇上因为急着要李白写诏书,便着急地说:“你有什么要求,尽管讲。”李白说:“我刚喝了点酒,因此无法像平常那样很恭敬地写文章。请皇上准许我穿戴随便一点,这样我才能把这篇诏书写得符合您的要求。”皇上想了想,摸着胡子说:“既然这样,我就准许你随便一点吧。”于是,李白伸了个懒腰说:“我穿的鞋太紧了,要换一双松一点的便鞋。”皇帝便立即叫人给他取双便鞋来换。李白趁机向站在一旁的高力士把脚一伸:“给我把鞋脱了!”高力士看看伸在他面前的脚,又看看玄宗毫无表示,只好顺从地给李白脱下靴子。

这一次,李白可给那些受高力士欺负的人出了口气,但高力士平时作威作福搞惯了,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这件事使他很愤怒,于是他就经常在唐玄宗面前说李白的坏话。唐玄宗对李白渐渐冷淡下来。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再也待不下去了,只得离开长安,再次到外地游历。

【成长心语】

李白的一生,怀抱治国的远大理想,但抱负始终未能实现。这个典故充分显示了他不畏权贵,坚持自我本色的伟大人格。而“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句,更把诗人的一身傲骨展露无遗。孟子曾说:“富贵不能婬,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每个人都应该坚决捍卫自己的尊严,不能为了所谓的荣华富贵而趋炎附势,媚势取宠,牺牲人格和尊严而求取的富贵是永远为人所不齿的。

[历史典故:力士脱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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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廉颇负荆请罪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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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颇是战国末期赵国的名将,负荆请罪是我们小学时候学过的一个成语,下面我们就一起来重温廉颇负荆请罪的历史典故吧!

秦昭襄王一心要使赵国屈服,接连侵入赵国边境,占了一些地方。公元前279年,他又耍了个花招,请赵惠文王到秦地渑池(今河南渑池县西,渑音miǎn)去会见。赵惠文王开始怕被秦国扣留,不敢去。大将廉颇和蔺相如都认为如果不去,反倒向秦国示弱。

赵惠文王决定硬着头皮去冒一趟险。他叫蔺相如随同他一块儿去,让廉颇留在本国辅助太子留守。

为了防备意外。赵惠文王又派大将李牧带兵五千人护送,相国平原君带兵几万人,在边境接应。

到了预定会见的日期,秦王和赵王在渑池相会,并且举行了宴会,高兴地喝酒谈天。

秦昭襄王喝了几盅酒,带着醉意对赵惠文王说:“听说赵王弹得一手好瑟。请赵王弹个曲儿,给大伙儿凑个热闹。”说罢,真的吩咐左右把瑟拿上来。

赵惠文王不好推辞,只好勉强弹一个曲儿。

秦国的史官当场就把这事记了下来,并且念着说:“某年某月某日,秦王和赵王在渑池相会,秦王令赵王弹瑟。”

赵惠文王气得脸都发紫了。正在这时候,蔺相如拿了一个缶(音fǒu,一种瓦器,可以打击配乐),突然跪到秦昭襄王跟前,说:“赵王听说秦王挺会秦国的乐器。我这里有个瓦盆,也请大王赏脸敲几下助兴吧。”

秦昭襄王勃然变色,不去理他。

蔺相如的眼睛射出愤怒的光,说:“大王未免太欺负人了。秦国的兵力虽然强大,可是在这五步之内,我可以把我的血溅到大王身上去!”

秦昭襄王见蔺相如这股势头,十分吃惊,只好拿起击棒在缶上胡乱敲了几下。

蔺相如回过头来叫赵国的史官也把这件事记下来,说:“某年某月某日,赵王和秦王在渑池相会。秦王给赵王击缶。”

秦国的大臣见蔺相如竟敢这样伤秦王的体面,很不服气。

有人站起来说:“请赵王割让十五座城给秦王上寿。”

蔺相如也站起来说:“请秦王把咸阳城割让给赵国,为赵王上寿。”

秦昭襄王眼看这个局面十分紧张。他事先已探知赵国派大军驻扎在临近地方,真的动起武来,恐怕也得不到便宜,就喝住秦国大臣,说:“今天是两国君王欢会的日子,诸位不必多说。”

这样,两国渑池之会总算圆满而散。

蔺相如两次出使,保全赵国不受屈辱,立了大功。赵惠文王十分信任蔺相如,拜他为上聊,地位在大将廉颇之上。

廉颇很不服气,私下对自己的门客说:“我是赵国大将,立了多少汗马功劳。蔺相如有什么了不起?倒爬到我头上来了。哼!我见到蔺相如,总要给他个颜色看看。”

这句话传到蔺相如耳朵里,蔺相如就装病不去上朝。

有一天,蔺相如带着门客坐车出门,正是冤家路窄,老远就瞧见廉颇的车马迎面而来。他叫赶车的退到小巷里去躲一躲。让廉颇的车马先过去。

这件事可把蔺相如手下的门客气坏了,他们责怪蔺相如不该这样胆小怕事。

蔺相如对他们说:“你们看廉将军跟秦王比,哪一个势力大?”

他们说:“当然是秦王势力大。”

蔺相如说:“对呀!天下的诸侯都怕秦王。为了保卫赵国,我就敢当面责备他。怎么我见了廉将军倒反怕了呢。因为我想过,强大的秦国不敢来侵犯赵国,就因为有我和廉将军两人在。要是我们两人不和,秦国知道了,就会趁机来侵犯赵国。就为了这个,我宁愿容让点儿。”

有人把这件事传给廉颇听,廉颇感到十分惭愧。他就裸着上身,背着荆条,跑到蔺相如的家里去请罪。他见了蔺相如说:“我是个粗鲁人,见识少,气量窄。哪儿知道您竟这么容让我,我实在没脸来见您。请您责打我吧。”

蔺相如连忙扶起廉颇,说:“咱们两个人都是赵国的大臣。将军能体谅我,我已经万分感激了,怎么还来给我赔礼呢。”

两个人都激动得流了眼泪。打这以后,两人就做了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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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历史典故:庖丁解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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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梁国有一个名叫庖丁的厨师,专门负责替梁惠王宰牛。他手所接触的地方,肩所靠着的地方,脚所踩着的地方,膝所顶着的地方,都发出皮骨相离声,刀子刺进去时响声更大,全部都像音乐一样动听,而且他竟然还能将这些声音同《桑林》、《经首》两首乐曲伴奏的舞蹈节奏合拍。

站在一旁的文惠君不觉看呆了,他禁不住高声赞叹道:“真了不起!你宰牛的技术怎么会这么高超呢?”

庖丁放下刀子回答说:“臣下喜欢探究事物的规律,这已经超过了一般的宰牛技术。当初我刚开始宰牛的时候,看见的都是完整的牛。3年之后,当我已经对牛的结构了如指掌的时候,就再也看不见整头的牛了。到了现在,臣下宰牛的时候,只需要用心神去接触牛,而不必用眼睛去看了。依据牛体的天然生理结构,劈开筋骨间大的空隙,沿着骨节间的空穴用刀,从来没有碰过那些支脉、经脉、骨肉粘连的地方,更何况是那种大块的骨头呢?我手中的这把刀,已经用了19年,但刀刃却仍像刚磨过的一样。”

梁惠王听他说完,问道:“这么大一头牛,你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将它宰完了吗?”

庖丁摇摇头,回答说:“每当碰上筋骨交错聚集的地方,我就会特别谨慎、小心翼翼,目光集中,动作放慢,刀子轻轻地动一下,‘哗啦’一声牛的骨肉便被分解开了,就像一堆泥土散落在地上一样。这时,我才放心了,提起刀站着,为这一成功而心满意足,然后拭好了刀,把它妥善地收藏起来。”

文惠君听了庖丁的这一席话,连连点头,似有所悟地说:“好啊,我听了您的这番金玉良言,还学到了不少修身养性的道理呢!”

比喻经过反复实践,掌握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做事得心应手,运用自如。每一个生物都是结构复杂的个体,要将它们解剖开来,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但庖丁却很容易地做到了,关键在于他掌握了牛的机理。世间万物都有其固有的规律,只要你在实践中做有心人,不断摸索,就能透彻地了解和领悟人生的道理,把握事物内在的规律,那时,再复杂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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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何仙姑得道成仙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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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传统文化稍有了解的人,就一定对“八仙”的说法不会陌生,所谓“八仙”是指汉钟离、张果老、铁拐李、曹国舅、吕洞宾、韩湘子、蓝采和、何仙姑八位仙人,他们都是凡人出身,苦修积善才修炼成仙。八仙中唯一的女性就是何仙姑,她在八仙中好似万绿丛中仅有的一点红,因而也就格外引人注目。

何仙姑原名何琼,唐高宗开耀元年出生于零陵一户普通的庄户人家。当地人说,在何琼出生那天,一团鲜艳祥瑞的紫气笼罩在何家茅屋的上方,一群仙鹤在紫气中上下飞舞,不一会儿,一只硕壮的梅花鹿驮着一个头扎小辫、身系红肚兜的女童飞奔闯入何家,就在这时,何母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婴。

何仙姑得道成仙

提起何琼的家乡零陵,可是一个山清水秀的风水宝地,它位于潇、湘二水汇合的地方,北望南岳衡山,南依巍巍五岭,是楚粤之门户。零陵郡西有一座云母山,山上盛产五色云母石,云母石是古代服食求仙的上药;一条清澈蜿蜒的小溪由山上奔流而下,称为云母溪,何琼家就在秀美的云母溪畔。

喝云母水长大的何琼,出落得美丽灵秀,她自小就喜欢一人在云母溪边嬉戏漫游。十四岁那年,她在云母溪畔遇见了一位白发苍苍的长胡子老翁。老翁向她询问了一些当地山水的情况,何琼都伶俐地一一作答,老翁非常高兴,从自己的背囊里取出一枚鲜灵灵的蟠桃送给何琼。何琼接过,谢了老翁,然后三下五除二地把蟠桃吃下了肚。老翁看着她吃完,满脸笑容地点点头,转身就不见了。回家后,何琼一连几天都不感饥饿,因而也就不想吃东西,精神却比以往更旺盛。一个月之后,何琼又在云母溪边遇到了那位老翁,这次老翁把她带到云母山上,教她如何采集云母以及怎样服食云母。何琼按照他的话,每天到云母山上采食云母,渐渐感觉到自己身轻如燕,往来山顶,行走如飞。此外,她还能辨识和采摘山中的各种仙草灵药,为附近的百姓治疗各种疾病,且能预测人事,因此周围的人都称她是“何仙姑”。

何琼得道成仙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远,最后竟传到京城皇宫武则天耳中。

当时武则天是唐高宗的皇后,却把持着朝廷实权。武则天自小受母亲的影响信仰佛教,及至做了皇后,她又极力在宫内和全国上下推崇佛教,想以此压倒李唐王朝所尊奉的道教的势头,并利用某些佛经作为她篡位称帝的理论根据。佛教“法相宗”宣扬“二空”,就是说要把自我与万物都看成是空泛虚无的,这样才能达到宇宙万物与我合而为一的高渺境界。通俗地说,就是用心感悟,做到物我两忘,那么就能白昼飞升、腾云驾雾、长生不老了。武则天对这一点十分信服,当她听说零陵地方出了一个何仙姑,能够不食人间烟火,自由往来于山岳之巅,很感兴趣,特地派人前往探视,并赐予何仙姑一袭朝霞服。何仙姑接受了朝霞服,兴致勃勃地穿戴起来,周围的百姓闻讯从四面八方赶来观瞻,只见何仙姑身上霞光万道,光彩夺目,好像神仙下凡;乡亲们见状大惊,不由自主地齐齐跪倒在地,朝何仙姑顶礼膜拜。何仙姑心中颇感自得,然而她母亲却大感恐慌,心想:“这样的女儿,谁家还敢娶她呀!”

果然不出何母所料,何仙姑十八岁时,她母亲急急地请媒人为她择婿。虽然何仙姑出落得鲜花一样漂亮,但因本事太大,竟没有谁家敢娶。何母忧心忡忡,何仙姑自己却若无其事,整天出没于山野乡村,忙着给人采药治病,过得十分充实。

一天,何仙姑进入云母山密林深处采药,遇到两位神奇的人,他们中有一个瘸腿的老汉,手拄铁拐,身背硕大的酒葫芦,衣着褴褛,形似乞丐;另一个着一身整洁的蓝布衫,手持药锄,肩背药筐,神态甚是俊逸。这两人在何仙姑前面不远的地方,一搭一唱,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竟腾空而去,倏忽不见踪影。这两人乃是八仙中的铁拐李和蓝采和。何仙姑留意着他们的样子,念叨着偷学的口诀,居然也能够像他们一样,凌风驾云,飞越山谷。从此以后,她常常一人悄悄来到深山中修炼,身法愈来愈熟练,也飞得越来越远。她利用这种功夫时常飞到遥远的大山中,朝去暮回,带回一些奇异的山果给家人品尝,家人吃了觉得香甜可口、精神倍增,但终究不知是何种果实。

见她每日早出晚归,何母心生疑虑,盘问她到何处去干什么了,何仙姑拗不过母亲,就说每日往名山仙境与仙佛谈论佛道去了。渐渐地,何仙姑通晓佛道的消息又传开了。武则天听说后,派使者前往零陵,备妥车马,召请何仙姑前往东都洛阳论佛道。众官员与何仙姑一同跋山涉水来到洛阳城外,在等船渡洛水时,众人突然不见了何仙姑的踪影,使臣大为恐慌,连忙命人四处寻找,却没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众人吓得坐在洛河边发呆,薄暮时分,何仙姑翩然凌空而降,不急不忙地告诉使者:“我已前往禁宫见过了天后,你们可以回朝复命了”。

使臣将信将疑地回到洛阳宫中,一打听,果然何仙姑当天来拜见过武后,并和她在宫中作了半日长谈,使臣们为之惊讶不已。

武则天为了酬谢何仙姑的一番美意,特下令零陵地方官吏在零陵城南的凤凰台,建造了一座雄伟的会仙馆,作为何仙姑讲道弘法之处。何仙姑在讲道之余,常坐在馆前的石阶上,剥食一种圆形的仙果,并随手将果核四下抛去。后来,会仙馆的四周长出一株株荔枝树,这些树上结出的荔枝竟都是翠绿的青皮荔枝,人们称为“凤凰台上,荔枝挂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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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鄂奥之说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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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鄂奥之说这个故事有人听说过吗?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这天,彭水村的林木厂门口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只是人们都站在远处,探头探脑地看,私下里虽暗暗叫好,却没一个敢上前去。原来是有人在打人。谁也不想上去掺和,不想惹上麻烦。

打者是一个气宇轩昂的十八、九岁的青年。他面目英俊,双眉斜飞,脸上一股子玩世不恭的神态,胯下骑一匹高大的骏马。这匹马通体发赤,更无一根杂毛。他手中握的是一根丈二的精致马鞭。只见他手起鞭落,鞭鞭不落空,或抽击被打者的脸上、背上,或卷住他的脚踝顺手一拉,不让那人站起身来,他边抽嘴里边不断地叫驾:“我叫你这个贼子再欺侮人!不给你点颜色瞧瞧,只怕你连姓什么都忘记了!”被打的正是林木厂工头吴敏贡。这厮生得人高马大,脸色漆黑,平日里仗着自己是厂里的工头,骂人打人原是他的家常便饭,不料今天撞在鄂奥的手里,被他一顿皮鞭抽了个七荤八素。只见他脸上糊满了血,身上衣服也被抽得犹如蝴蝶一般片片飞舞。他爬起摔倒,摔倒爬起,也不知已经摔了几个跟头。起初他还想仗自己有几分蛮力气,想挨近去与鄂奥拼个死活,不料鄂奥的马术甚精,鞭子又使得炉火纯青,容不得他站起身来。这样一来,他只有挨揍的份儿了。眼看吴敏贡滚翻到后来已是声弱气微,边上站着的一个农民怕惹出人命来,跪下来求道:“少爷高抬贵手,别再打了。等会有个三长两短,小的可吃罪不起!”鄂奥这才收住鞭子,跳下马,走上前去,用鞭梢指着地上躺着的工头道:“吴敏贡,张开你的臭耳朵听了,少爷今天没空,只是轻轻抽了你几鞭,你也用不着躺在地上装死。

待少爷走了以后,如果你胆敢报复,你打他一下,我就再打你十下!如果你胆敢……”话犹未了,地上躺着装死的工头猛地一把抱住鄂奥的腿,使劲一拉,打算趁势拖倒了他,也出了这口恶气。不料鄂奥早就料到这一着,趁他抱他右腿时,左脚脚尖“噌”地蹬了一下他的胸肋,只听见杀猪般一声惨叫,吴敏贡已真的瘫倒在地,胸口三根肋骨早齐齐折断。鄂奥这才长笑一声,一跃上马,挥鞭扬长而去。边上那个农民一看苗头不对,连毛竹也不要了,赶紧返身走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这天正午,这农民上山砍了根毛竹回家。一路上背着好不沉重,待他走到林木厂门口时,吴敏贡这厮正双手叉腰站在路口。

他是作威作福惯了的,哪里肯给一个平头百姓让道?这农民低着脑袋只顾走路,并没看见他,一不小心将竹梢叶划在这厮的身上。这厮马上暴跳如雷,一声断喝道:“我叫你这狗养的泥腿子不生眼睛!”说着,一手拉住竹竿只一拉,拉得这农民踉踉跄跄倒退了几步,一跤坐倒在地。吴敏贡跨步上前一脚踏住他,拳脚齐下,打得这农民大声求饶。鄂奥正好骑了他的枣红马过来,他路见不平,挥鞭相助,这才有了刚才这一幕。

话说鄂奥打了吴敏贡回家,才跳下马,却不见马夫阿昆来牵马。他心里诧异,叫了一声:“阿昆,你在哪儿?!”

“来了,来了,少爷!”应声从马厩的深处跌跌撞撞走出阿昆老伯来。

只见他两眼红红、泪眼婆婆的,看样子刚刚哭过。鄂奥惊异道:“阿昆,出了什么事了?”阿昆老伯用袖子抹了把眼泪道:“是我的命不好……少爷……我要再也见不着我的水姑了……”鄂奥道:“水姑?她不是你的女儿吗?为什么要见不着她了?”阿昆老伯忍下住又掉下眼泪来。他说:“去年收成不好,我缴不上租,吴波鲁老爷……他逼着我还……还不上,就将水姑抵了债……说是娶她当第八房姨太太……”话未说完,鄂奥的剑眉已竖了起来。

他问:“你说的是那个年近六十的吴波鲁?……水姑好像还只有 15 岁呀?”阿昆道:“正是……我们穷人有什么办法呢?”

鄂奥道:“有这等事?他说什么时候来要人?”“今天……今天晚上……少爷……我不能眼看水姑落入虎口啊……”说着,他已是老泪纵横。鄂奥大怒道:“想不到这老家伙……”他没有再说下去,只是用皮鞭狠狠抽了一鞭屋柱,大踏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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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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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历史人物吧,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李白!

李白是盛夏时期杰出的诗人,有“诗仙”之称。是继屈原而后我国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诗歌抒发进步思想,抨击权贵,对人民的疾苦表示深切的同情。他善于描绘壮丽的自然景色,用是在先打自认雄伟的形象,表现了对祖国山河的热爱,她的事气势豪放,语言流畅自然,心路和谐多变。

《塞下曲》、《战城南》、《丁都护歌》、《长干行》、《子夜吴歌》等表现出李白是一个热爱祖国、关怀人民、不忘现实的伟大诗人。李白的诗中常将想象、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综合运用,从而造成神奇异采、瑰丽动人的意境他的语言正如他的两句诗所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明朗、活泼、隽永。

李白的诗歌对后代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中唐的韩愈、孟郊、李贺,宋代的苏轼、陆游、辛弃疾,明清的高启、杨慎、龚自珍等著名诗人,都受到李白诗歌的巨大影响。

李白的每首诗都需要大家仔细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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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背水一战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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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历史典故中产生并流传下来的成语或者短语,都蕴含着深厚的中华历史文化,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历史典故:背水一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语】: 背水一战

【拼音】: bèi shuǐ yī zhàn

【解释】: 背水:背向水,表示没有退路。比喻与敌人决一死战。

【历史典故】:

这个成语来源于《史记.淮阴侯列传》,信乃使万人先行,出,背水陈。...军皆殊死战,不可败。

韩信,淮阴(今江苏清江西南)人。他是汉王刘邦手下的大将。为了打败项羽,夺取天下,他为刘邦定计,先攻取了关中,然后东渡黄河,打败并俘虏了背叛刘邦、听命于项羽的魏王豹,接着往东攻打赵王歇。

韩信的部队要通过一道极狭的山口,叫井陉口。赵王手下的谋士李左军主张一面堵住井陉口,一面派兵抄小路切断汉军的辎重粮草,韩信的远征部队没有后援,就一定会败走;但大将陈余不听,仗着兵力优势,坚持要与汉军正面作战。

韩信了解到这一情况,非常高兴。他命令部队在离井陉三十里的地方安营,到了半夜,让将士们吃些点心,告诉他们打了胜仗再吃饱饭。随后,他派出两千轻骑从小路隐蔽前进,要他们在赵军离开营地后迅速冲入赵军营地,换上汉军旗号;又派一万军队故意背靠河水排列阵势来引诱赵军。

到了天明,韩信率军发动进攻,双方展开激战。不一会,汉军假意败回水边阵地,赵军全部离开营地,前来追击。这时,韩信命令主力部队出击,背水结阵的士兵因为没有退路,也回身猛扑敌军。赵军无法取胜,正要回营,忽然营中已插遍了汉军旗帜,于是四散奔逃。汉军乘胜追击,打了一个大胜仗。

在庆祝胜利的时候,将领们问韩信:兵法上说,列阵可以背靠山,前面可以临水泽,现在您让我们背靠水排阵,还说打败赵军再饱饱地吃一顿,我们当时不相信,然而竟然取胜了,这是一种什么策略呢?

韩信笑着说:这也是兵法上有的,只是你们没有注意到罢了。兵法上不是说‘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吗?如果是有退路的地方,士兵都逃散了,怎么能让他们拼命呢!

这个故事演化出成语背水一战,多用于军事行动,也可用于比哺有决战性质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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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鲁班发明锯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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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有一年夏天,鲁班家乡鲁国国王要鲁班监工营造一座宫殿,期限为3年。但是这座宫殿所需的木料,鲁班等工匠们到山上砍上3年也完不成任务。

这可急坏了鲁班,因为国王的话就是圣旨,是不允许随便更改的,如果真的是耽误了工程进度,杀头是不可避免的。鲁班愁得连觉也睡不踏实。

为了加快砍伐木料的进度,鲁班每天都要提前上山选择好要砍的树木。这天,天色刚蒙蒙亮,鲁班便迎着晨曦,踏着夜露,提前出发了。

为了节省时间,鲁班便抄小路走,小路上山近,可是坡陡路滑,而且横七竖八地长满了小树、杂草,行走非常不便。

鲁班只好搀着树木、拽着茅草往上爬。忽然,脚底一滑,身体便顺着山坡往下滚去,鲁班急中生智,急忙抓住一把茅草,由于没有抓牢,反而感到手掌心疼痛无比。

滑到山脚,鲁班狼狈地爬了起来,伸开手掌一看,掌心已是鲜血淋漓。鲁班非常惊奇,为何一把茅草能够划破人的手掌。

鲁班顾不得疼痛,沿着滑下来的山坡,爬上去一看,这丛茅草与别的草没有两样。鲁班不甘心,便揪下一根茅草仔细地观察起来。

这茅草的叶子很怪,叶子两边都长着锋利的小细齿,人手握紧它一拽,手掌就会被划破。鲁班又试着用茅草在他的手指上拉了一下,果然又划开一道血口。

鲁班正想俯身探究其中的道理,忽然看到近处有一只大蝗虫,两枚大板牙一开一合,很快吃着草叶。鲁班把蝗虫捉住细看,发现蝗虫的大板牙上也排列着许多小细齿。

鲁班从这两件事中得到启发,心想:如果仿照茅草和蝗虫的细齿,来做一件边缘带有细齿的工具,用它来锯树,岂不比斧砍更快、更好吗?

鲁班忘记疼痛,转身下山,做起试验来。在金属工匠的帮助下,鲁班做了一把带有许多细齿的铁条。

鲁班将这件工具拿去锯树,果然又快又省力。锯子就这样发明了。这个故事虽说是传说,但是,我们从中却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实践出真知,钻研出智慧。

传说鲁班的母亲和妻子对鲁班的发明创造有很大的帮助。

例如,鲁班做木工活,用墨斗放线的时候,原来是由他母亲拉住墨线头的。后来,母亲在线头上拴一个小钩,这样,一个人操作就可以了。后世木工把这个小钩叫做“班母”,以纪念这个创作。

又如,木工刨木料的时候,前面顶住木头的卡口叫做“班妻”,这是因为传说鲁班刨木料起初是由妻子扶住木料,后来才改用卡口的缘故。

鲁班的妻子云氏也是一位出色的工匠,根据《玉屑》上的记述,伞是她发明的。直到今天,伞仍然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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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军长征途中吃马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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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过草地的时候。草地上的泥沼非常多,稍微不小心就会陷下去,几秒钟就能把人吞没。当时大家都累得没有一丝力气,双腿发软,走着都能睡着。正当大家都想办法唱歌互相鼓劲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身后不远处,一声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回过头的时候,战士们看到有一匹马,掉进了泥沼里,已经淹了半个身子了,眼瞅着一点点往下陷。那匹马还想挣扎着蹬腿,可是它越使劲,陷得越快,马背上的行李和物品也加快了它陷下去的速度。这匹可怜的马,它知道自己要永远留在草地了,眨了眨眼睛,流下了一行泪水,战士们看到这个场景,也禁不住哭了起来。

突然,有几个饿红了眼的战士拿着刀,朝那还没完全陷下去的马背上割肉。大家已经一星期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能吃的都吃了,皮带、鼓皮,甚至连羊毛褂子都被大家分着嚼烂了。人都饿昏了,革命还没完,吃了马肉就有力量走出去。反正这匹马要死了,为了革命,远处就有篝火,仿佛他们已经闻到了马肉的香味。这时,他们疯狂地在马背上用刀划、挖,鲜血淋漓,没有人能感觉到马在颤抖……

可是,有更多的战士,他们的肚子也饿得像打鼓一样。他们冲上来,去打那些割马肉的人,甚至还扇耳光。他们一边抚摸那矗立着鬃毛的马,一边含泪痛声骂道:“这帮没良心的,你们有没有人性啊?它从长征一开始就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默默地给我们背东西,驮伤员,你们都忘了吗?饿疯了吗?”

他们并没有饿疯,也没有失去人性。只是,这饥饿的魔爪使许多铁骨铮铮的男子汉都倒下了。吃马肉,不是没良心,是没办法呀!

刹那间,泥水弥合了,马彻底淹没了。这一刻,大家谁也没有说话,没有吵闹,只是静静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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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假过卖猫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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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过卖”的说法,在白话方言、客家话里都有同一个意思的用法--【卖猫】是引用典故,表示【假】的程度,“假过卖猫”就是【比“卖猫”还假,特别假】的意思。

“假过卖猫”的典故有两个:

一是广东农村某墟上一农妇,养了一只花猫,此猫无论去到哪里,第二天都能找到路回家。于是农妇每到墟日都用笼子装着猫,到墟上摆卖。三元五元,十元八元,总有人买。而下一个墟日,该农妇又必能再卖一次猫。所以当地流行一句俗话,叫“假过卖猫”。

二是据说过去卖猫用布袋装着,买卖的时候,猫就从这个布袋跑过那个布袋,一般人是看不到猫的。以往母猫的价格高于公猫,而外行人是很难分辨小猫公母的,奸商往往把公猫说成是母猫以赚取更多的钱。卖的说是母猫,其实买的是公猫,这就是“假过卖猫”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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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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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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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历史典故:马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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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mǎ shēng jiǎo

【成语故事】战国后期,秦国与燕国表面修好,互派王室的公子到对方国家去作人质。燕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秦王嬴政对他十分无礼与蔑视。太子丹向秦王请求允许他回燕国,秦王说除非生角乌鸦白头才成。太子丹逃回燕国,派荆轲去刺杀秦王。

【出处】燕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欲求归。秦王不听,谬言曰:‘令乌白头,马生角,乃可许耳。’ 《燕丹子》上卷

【释义】乌鸦变白,马头生角。比喻不能实现之事。

【用法】作宾语、定语;比喻不能实现之事

【结构】主谓式

【近义词】马角乌白

【同韵词】熟能生巧、无利不起早、舒头探脑、傲头傲脑、虚无缥缈、百岁之好、鹰头雀脑、私谐欢好、希世奇宝、丁真永草、......

【年代】古代

【成语示列】

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 西汉·司马迁《史记·荆轲列传》

《东周列国志》第一百六回:"燕王依其计,遣使至秦。秦王政曰:燕王不死,太子未可归也。欲归太子,除是乌头白,马生角,方可!"

[历史典故:马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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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成语故事5:唇亡齿寒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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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候,晋献公想要扩充自己的实力和地盘,就想找借口派兵去消灭虢(guó)国。可是在晋国和虢国之间隔着一个虞(yú)国,讨伐虢国必须经过虞国。“怎样才能顺利通过虞国呢?”晋献公问手下的大臣。大夫荀息说:“虞国国君是个目光短浅、贪图小利的人,只要我们送他美玉和宝马,他会答应借道的。”晋献公一听有点舍不得。荀息看出了晋献公的心思,就说:“虞虢两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虢国灭了,虞国也难独存,您的美玉宝马不过是暂时存放在虞公那里罢了。”晋献公听后,便采纳了荀息的计策。

虞国国君见到这两份珍贵的礼物,顿时心花怒放,听到荀息说要借道虞国时,当时就满口答应下来。虞国大夫宫之奇听说后,赶快阻止道:“不行,不行,虞国和虢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我们两个小国相互依存,有事可以互相帮助,万一虢国灭了,我们虞国也就难保了。俗话说:‘唇亡齿寒’,没有嘴唇,牙齿也保不住啊!借道给晋国万万使不得。”虞公说:“人家晋国是大国,现在特意送来美玉宝马和咱们交朋友,难道咱们借条道路让他们走走都不行吗?”宫之奇连声叹气,知道虞国离灭亡的日子不远了,于是就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虞国。

果然,晋国军队借道虞国,消灭了虢国,随后又把亲自迎接晋军的虞公抓住,灭了虞国。

成语“唇亡齿寒”,比喻双方关系密切,利害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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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历史典故:一鸣惊人的楚庄王

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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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传奇色彩的楚庄王,力克强晋,最终饮马黄河,问鼎中原,成就一代霸业,下面是关于他的历史故事,一起来阅读下吧:

秦国打败晋国以后,一连十几年两国没有发生战事。可是南方的楚国却一天比一天强大,一心要跟中原的霸主晋国争夺地位。

公元前613年,楚成王的孙子楚庄王新即位,做了国君。晋国趁这个机会,把几个一向归附楚国的国家又拉了过去,订立盟约。楚国的大臣们很不服气,都向楚庄王提出要他出兵争霸权。

无奈楚庄王不听那一套,白天打猎,晚上喝酒,听音乐,什么国家大事,全不放在心上,就这样窝窝囊囊地过了三年。他知道大臣们对他的作为很不满意,还下了一道命令:谁要是敢劝谏,就判谁的死罪。

有个名叫伍举的大臣,实在看不过去,决心去见楚庄王。楚庄王正在那里寻欢作乐,听到伍举要见他,就把伍举召到面前,问:“你来干什么?”

伍举说:“有人让我猜个谜儿,我猜不着。大王是个聪明人,请您猜猜吧。”

楚庄王听说要他猜谜儿,觉得怪有意思,就笑着说:“你说出来听听。”

伍举说:“楚国山上,有一只大鸟,身披五彩,样子挺神气。可是一停三年,不飞也不叫,这是什么鸟?”

楚庄王心里明白伍举说的是谁。他说:“这可不是普通的鸟。这种鸟,不飞则已,一飞将要冲天;不鸣则已,一鸣将要惊人。你去吧,我已经明白了。”

过了一段时期,另一个大臣苏从看看楚庄王没有动静,又去劝说楚庄王。

楚庄王问他:“你难道不知道我下的禁令吗?”

苏从说:“我知道。只要大王能够听我的意见,我就是触犯了禁令,被判了死罪,也是心甘情愿的。”

楚庄王高兴地说:“你们都是真心为了国家好,我哪会不明白呢?”

打这以后,楚庄王决心改革政治,把一批奉承拍马的人撤了职,把敢于进谏的伍举、苏从提拔起来,帮助他处理国家大事;一面制造武器,操练兵马。当年,就收服了南方许多部落。第六年,打败了宋国。第八年,又打败了陆浑(在今河南嵩县东北)的戎族,一直打到周都洛邑附近。

为了显示楚国的兵威,楚庄王在洛邑的郊外举行一次大检阅。

这一来,可把那个挂名的周天子吓坏了。他派一个大臣王孙满到郊外去慰劳楚军。

楚庄王和王孙满交谈的时候,楚庄王问起周王宫里藏着的九鼎大小轻重怎么样。九鼎是象征周王室权威的礼器。楚庄王问起九鼎,就是表示他有夺取周天子权力的野心。

王孙满是个善于应付的人。他劝说楚庄王:国家的强盛,主要靠德行服人,不必去打听鼎的轻重。楚庄王自己知道当时还没有灭掉周朝的条件,也就带兵回国了。

以后,楚庄王又请了一位楚国有名的隐士孙叔敖当令尹(楚国的国相)。孙叔敖当了令尹以后,开垦荒地,挖掘河道,奖励生产。为了免除水灾旱灾,他还组织楚国人开辟河道,能灌溉成百万亩庄稼,每年多打了不少粮食。没几年工夫,楚国更加强大起来,先后平定了郑国和陈国的两次内乱,终于和中原霸主晋国冲突起来。

公元前597年,楚庄王率领大军攻打郑国,晋国派兵救郑。在邲地(今河南郑州市东)和楚国发生了一次大战。晋国从来没有打过这么惨的败仗,人马死了一半,另一半逃到黄河边。船少人多,兵士争着渡河,许多人被挤到水里去了。掉到水里的人往船上爬,船上的兵士怕翻船,拿刀把往船上爬的兵士手指头都砍了下来。

有人劝楚庄王追上去,把晋军赶尽杀绝。楚庄王说:“楚国自从城濮失败以来,一直抬不起头来。这回打了这么大的胜仗,总算洗刷了以前的耻辱,何必多杀人呢?”

说着,立即下令收兵,让晋国的残兵逃了回去。

打那以后,这个一鸣惊人的楚庄王就成了霸主。

从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秦穆公到楚庄王,前前后后总共五个霸主。历史上通常称他们是“春秋五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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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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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听说屈原,是吃着粽子听奶奶讲的,知道吃粽子是为了纪念屈原。懵懵懂懂的我对屈原充满好奇,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赢得千后世的景仰?渐渐地长大了,读的书多了,对屈原就有了更深的了解,更多的敬佩!

他才华非凡。大约在公元前319年,年约二十岁的屈原当上了楚国的左徒,辅佐楚怀王励精图治,处理朝中内政外交大事。为使国家和民族能够长治久安,屈原制定了几项法令,打击了一些结党营私的活动。后来,他又出使齐国,说服齐王,结成楚齐联盟。公元前318年,楚齐魏韩燕赵六国在楚国订立了六国联盟,楚怀王被推举为六国“纵约长”。为此,楚怀王更加赏识屈原。

他坚持正义。屈原生性耿直,再加上旧贵族郑袖等人的谗言与排挤,屈原逐渐被楚怀王疏远。公元前299年左右,屈原被逐放到汉水上游一带的原野上。在流放期间,屈原十分忧伤,不过他坚持正义,创作了《抽恩》,《思美人》,《离骚》等作品。

屈原时刻爱国。公元前278年春天,秦军攻破楚都郢城,在烧杀掳掠的同时,还捣毁了楚国先王的陵墓。郢都的陷落对屈原是沉重的,这年农历五月初五,这位“颜色憔悴,形容枯槁”的老人,怀抱一块大石头,纵身跳进汩罗江中。

屈原这位伟大的诗人,一生都遭受着恶人的诋毁,过着流放的生活,但他的爱国精神让人震撼,受万世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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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掩耳盗铃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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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自知》。

【释义】掩:遮盖;盗:偷。偷铃铛怕别人听见而捂住自己的耳朵。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偏要想法子掩盖。

历史典故

从前,有一个人很愚蠢,还爱占小便宜。凡是他喜欢的东西,总是想尽办法弄到手,甚至是去偷也在所不惜。

有一次,他看见邻居门口新挂的铃铛十分惹人喜爱,这只铃铛做得十分精致,声音也很响亮,在很远的地方便能听见。于是,他动心了,他边走边想:怎样才能弄到手呢?最后他决定等到没人的时候,把它偷走。

他知道,只要用手去碰这个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铃铛一响,就会被人发现,那样就得不到铃铛了。该怎么办呢?他冥思苦想,始终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他的一个朋友帮他出主意说:“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到铃声了吗?”听了这个主意,他大受启发,他想:只要把自己的耳朵掩住,就听不见铃声了。于是,他自作聪明地用这个方法去偷铃铛。

一天晚上,他借着月光,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伸手摘铃铛,但是,铃铛挂得太高了,怎么也够不着,他只好扫兴地回去了。

第二天晚上,他带着凳子,又蹑手蹑脚地来到邻居家门前。他踩着凳子,一手掩住自己的耳朵,一手摘铃铛。谁知他刚碰到铃铛,铃铛就响了。铃声惊醒了睡梦中的人们,众人纷纷披着衣服出来,想看个究竟。邻居走上前,当场抓住了偷铃铛的人。这个人看着大家奇怪地问:“我都把耳朵掩上了,你们怎么还听得见啊?”

【成长心语】

铃声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堵住耳朵就消失了;世界上的万物也都是客观存在的,不因为你闭上了眼睛就不复存在或者改变形状。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这是自欺欺人,终究会自食苦果。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当你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要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想想别人看到你的举动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如果已经决定要做的事情,至少应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才能被人接受。自欺欺人蒙住的只是你自己的双眼。唯有站得正、行得端,你才能成为一个不被人诟病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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