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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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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的童话故事作文400字三只小羊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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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母亲节,三只小羊要去找自己喜欢的礼物送给妈妈,它们问妈妈:“我们可以去找礼物送给您吗?”“可以,不过要小心大灰狼哦。”妈妈回答到。

小小羊跑得最快,第一个到桥上,它看到对面有一棵苹果树上结着又红又大的苹果,刚想走过去,一只大灰狼出现在它的面前,大灰狼说:“停下来,我要吃你。”小小羊说:“别吃我,我的姐姐在后面,它又漂亮又好吃,你去吃它吧。”大灰狼说:“好吧,你走吧。”小小羊说:“我好幸运哦!”小羊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妈妈。

羊姐姐唱着跳着过来了,它看到桥对面的草坪上开着许多五颜六色的花朵,刚想要过去采,大灰狼又出现在姐姐的面前,大灰狼说:“停下来,我要吃你。”姐姐说:“别吃我,哥哥在那里,它长得又大又帅,你去吃它吧。”大灰狼说:“好吧,你走吧。”姐姐说:“我太幸运了!”姐姐也顺利地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妈妈。

羊哥哥一蹦一跳地来了,它看到水里有一些很漂亮的鹅卵石,刚要过去捡,大灰狼又出现在哥哥的面前,大灰狼说:“停下来,我要吃你。”哥哥说:“我才不怕你呢!”说着哥哥一脚踹向大灰狼,“扑通”一声,大灰狼掉进水里了。

最后,三只小羊捧着自己喜欢的礼物欢天喜地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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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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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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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成语故事书读后感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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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成语故事叫《熟能生巧》,故事讲了北宋有一个射箭高超的人叫陈尧咨,他很骄傲和得意,可是,有一个卖油的老人对他的箭术不以为然,老人说:“你这也没什么奥妙,只不过是手法熟练而已。”说着老人把一个铜钱盖在盛油的葫芦口,又取勺油向葫芦里倒,整勺油都倒完了,铜钱中间的孔外没有沾一滴油。老人对陈尧咨说:“我这也没什么奥妙,只不过是熟练而已。”

读完这篇故事,我深深的感到做任何事情都要勤学苦练才能熟能生巧,我这几天写数字‘8’老是写不好,我相信只要我坚持天天练习,肯定能把数字‘8’写得非常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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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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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最喜欢读的书籍是《中外名人故事》,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大道理。

这本书讲了各个时代名人的故事,还把它们分成了各种类别:爱国的文天祥、鲁天佑、华盛顿等,奉献的诸葛亮、南丁格尔、居里夫人等,创新的黄道婆、哥白尼、伽利略等,探索的沈括、阿基米德、郑和等,拼搏的成吉思汗、李嘉诚、拿破仑……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特蕾莎修女》这一篇。特蕾莎修女,本名为艾格尼斯·刚察·博加丘,她从小就很有爱心,觉得自己未来的职业是帮助贫困的人。1937年5月,她决定成为终身制修女,并改名为特蕾莎修女。有一天,她发现一位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看起来快不行了,但她还是立即把她打理干净并送去医院,最后老妇人得救了,她就这样经常救济有困难的人。她的组织有很多钱,可她生活却很节俭。1997年9月5日,特蕾莎去世,全世界人民都悲痛不已。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名人都拥有着善良、细心、认真……这些美好的品质,正是这些美好的品质,才让他们向名人更加接近。相比之下,现在社会中有一些人拥有不好的品质,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拥有美好的品质,全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丽。我还发现这些名人们小时候家里的情况都不太好,可是长大后能做出那么伟大的业绩,十分了不起。祖冲之废寝忘食地计算圆周率的准确数、乔丹忘记了时间似的练习篮球……我很敬佩他们。

古人说,“开卷有益”。这的确是本好书,读了这些名人的故事,你就相当于走向了一条胜利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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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成语故事精选读后感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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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是我们小学六年级时学校的一本课外书,虽是本课外书,但绝不比语文教科书逊色,资料不仅仅十分搞笑,而且能学到许多成语。

在这本书中,每个成语都有一个小故事,并且其语言十分通俗易懂。不像《成语字典》里那样深奥,让人摸不着头绪。就拿“老马识途”来说吧!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天渐渐地暗下来了,刺骨的寒风吹得士兵们瑟瑟发抖,像点火取暖,但是带去的火种,早已被风吹灭了。好不容易把队伍聚拢在一齐,挨到天亮,查看人马,已零散不全了,而且,个个士气沮丧,情绪低落。管仲觉得在这样下去,会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急忙传令,赶紧寻找出路,但是走来走去,总是走不出迷路,大家都慌张恐惧到了极点”这短短的一段话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齐军的处地,几乎陷入了绝境中。

还有,在“自食其果”中:“这是丘浚手里正好拿着一根拐杖,一气之下,就在和尚头上重重地敲打了几下,说道:‘照你这么说,打你就是爱你,不打你倒是不爱你了,所以我只好打你了,请你原谅吧!’”这段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充分体现出了那和尚的自作自受。

再来便是故事下方的来源和释义了。有些类似于词典中的来源,是古文,如果你对古文兴趣的话,能够多留意一下这部分。释义则是整个故事的精华,也就是成语的意思。这一处的资料十分容易让人读懂,并且捉住了整个成语的中心思想。不至于跟字典似的,让人不愿意看,即使看了也不必须完全明白。

总而言之,《成语故事》是小学生学习和记成语的好帮手,他从某种好处上来说,已经不能算是一本书了,它是我们小学生在学习上的一位亲密战友,若是没了它,学习成语便成了一件极其枯燥的事情。在那里,请大家允许我说一句话:成语故事的确是一本好书,如果你是小学生的话,那么绝对值得你一看!喜不喜欢,你看了以后便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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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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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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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和动物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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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黄狸猫

猫,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毛色大多数是黄、白、黑三种,当然,有些贵族猫的毛色和图案会更特别。猫的品种很多,但是他们都同样拥有着机灵活泼的眼睛,那逗人喜爱的小嘴,与那尖锐的小爪子。

我们家现在就有一只寄居的黄狸猫,它是我从路边捡来的。那是二三年级时一个酷热的夏季,我放学回家打着一把伞,溜哒哒地走在环境清幽的红步道上。这时我听见了喵喵的声音,我把伞收好,开始左盼右顾地寻找那个声音的来源。这不,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旁边的草垛上看到了一只跟草垛颜色相似的黄狸猫,我走进一看,瞬间呆住了!猫毛和草垛的杂草粘在一起,眼睛也微微地闭着,小舌头在外面耷拉着,显得楚楚可怜。我下意识回头问了一句:“这是谁家猫咪呀?怎么给扔在外面啦?”没有人回应我,我呆呆地看了会儿它,果断把它从草垛上抱下来,往回家的路上飞奔着。

到家了,妈妈问我:“哟,这么快就回来啦?很少见呀。”“妈妈,你说我要是在路边看到一只小猫,该不该救它呀?”“该救,世间万物都有生命,能帮一个帮一个呗!”我缓缓从身后把小猫给托了出来,“那个……这是我从路旁的草垛子上看到的,然后我就把它给抱回来了。”老妈最怕猫了,我心里忐忑不安。“呦,咱家小雨真善良啊。行吧,小猫估计是中暑了,这个毛跟杂草也粘在一起了,看起来怪别扭的,你把它搁在桌子上去,接一杯水,再拿几根棉签儿,顺便带把剪刀。”“哦!”妈呀,吓死了吓死了,我还以为妈妈会责怪我呢。我按照妈妈的说法去接了一杯凉水,拿了棉签儿和剪刀交给妈妈。妈妈也不顾上怕猫了,拿起剪刀,小心翼翼地帮小猫把杂草跟毛粘在一起的地方剪下来。接着妈妈把棉签儿搁进水里沾了一下,往它的鼻子、眼睛上抹了抹,时不时用手摸摸它的脑袋安抚它,功夫不负有心人,小猫在我跟妈妈的帮助下慢慢地恢复过来,它抬头看看我跟妈妈,眼里满是感谢的目光。我知道它想表达什么意思,对它把摆了摆手说:“不用谢我们,应该的。”它也回应了我的话,喵了一声,但是没有走的意思,我知道它想住在我家,我扭头对妈妈询问道:“妈妈,咱们家可不可以养只小猫啊?”“可以,但是你得照顾好它呀。”“没问题!”我转头对小猫嘻嘻地笑着。

现在小猫在我家幸福地生活着,它比那会儿大了许多许多,饭量也大了许多许多,但是我还是那样喜欢它。每当放学的时候,它都会蹲在门口迎接我,扑过来让我抱抱它,摸摸它。这件小事也让我感悟到了:如果你养了动物,就必须对它负责任,不能想丢就丢,要照顾它一辈子。因为我觉得在动物的眼里,你就是它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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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小动物之间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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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吃完晚饭之后和爸爸一起看星星。我看着星星,突然一道闪电一样的光刺入我的眼睛。顿时,眼前一片白色。过了一会,我发现,我身处在一片森林中。

巧遇灭绝动物

“你来了,我们等你好久了!”我看见一匹狼跑了过来。我突然意识到,我竟然可以听懂动物的语言!我看着那匹狼,一惊,叫道:“你不是在1963年就灭绝的袋狼吗?还有,你怎么认识我你?”“不错,我正是袋狼,但是我虽在人类世界灭绝,可我在与人类隔绝的方没有灭绝。至于我怎么认识你呢,你可天天来这玩的,大家都认识你呀!”它不紧不慢地说着。听它这么一说,我记起来了,晚上,梦里我“穿越”了,来到了这里。我和袋狼走着走着,又见到了里海虎,天啊!又是已经灭绝的动物,这可是世界第三大虎呢!它们的脸颊周围长满了短毛,在1970年灭绝的。里海虎热情地跟我们打了声招呼,说:“Hi我记得你来的时候可是这儿的第一位人类,渐渐的,我们成了好朋友!

动物王国的危机

它们俩把我带去了渡渡鸟那儿,国王渡渡鸟友好地说:“欢迎再次来到动物王国!”我的眼睛瞪大了,看着渡渡鸟,天啊!又是一种灭绝的动物!国王很沮丧,它对我说:“我们动物王国面临危机,我们请到的第四位人类背叛了我们,要把我们统统消灭!你说怎么办呢?”我想了想说:“交给我吧。”

说服成功

我马上回到地球,查找第四位去那儿的人。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我就查到了。在地球的一个角落里我找到了她。一见她,吓了我一跳,她竟是我的同学!“你怎么想去破坏动物王国呢?”她对我说:“其实,我不想伤害它们。但那里的事情已经被一群坏人知道了,为了获取更多的钱,他们要把动物统统消灭了。”原来,那些人是为了钱——我恍然大悟!这好办!于是我返回动物王国,让渡渡鸟帮我找了几颗几克拉的钻石,我在网上拍卖了兑换成100万现金,和我同学一起交给了我那伙人。最后达成共识:永不再危害动物王国!

就这样,我被封为动物王国的友谊使者,我和动物们成为了永远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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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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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寒冷的大年夜,一个小女孩赤着脚走在街上,不停地喊着:“卖火柴,卖火柴”,可是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她不敢回家,爸爸会打她的,再说,家里和街上一样冷。最后,靠在一个墙角,冻死了。多么可怜的小女孩,我的眼泪不停地流淌。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卖火柴的小女孩来到了我和同学们中间。她长长的卷发,大大的眼睛,正冲着我们甜甜地笑着,我们热烈地欢迎她。以前,妈妈给我蛋糕,我总是几口吃光了,从不留给别人。现在,我吃了一块小的,看着那大大的一块,使劲地咽着唾沫,忍住了,因为这块蛋糕是留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她吃了,就不饿了。姥姥给我买衣服,我总是不爱惜,衣服上东一个洞,西一个洞。现在姥姥给我买了一件新羽绒服,我保证再也不在它身上做“记号”了,因为这件漂亮的衣服是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她穿上,就不冷了。哥哥给我的录音带,我从来不好好保管,常常东丢一盘,西丢一盘,日子久了,就找不到了。现在,哥哥又送我一盘录音带,是《儿童歌曲》我很高兴。听了一遍后好好地放进抽屉里,因为这是留给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让她和我一样快乐地放声歌唱。

我和小伙伴们与卖火柴的小女孩一块儿,手拉手,唱啊,跳啊……“醒醒,一帆,上学要迟到啦。”我揉揉惺忪的睡眼,看见妈妈站在我面前。我边穿衣服边想:刚才的梦真好!要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真的来到我们之间,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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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戴小桥全传》长篇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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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著名作家梅子涵写的《戴小桥全传》。这本书的故事内容丰富多彩,扣人心弦、幽默搞笑……

这本书主要描写一群男孩子的故事。他们天天过得很开心:打闹、奔跑、犯错……吃饭抢汤,放学回家背错书包。一个个故事都让我哈哈大笑。

我读着读着,不禁思绪万千。书中的一个个生动活泼、有趣的故事,有时让我为他们开怀大笑,有时让我为他们骄傲,有时让我为他们叹息,有时……他们调皮、活泼、可爱,想象力很丰富,玩得也特别认真。要是他们的学习也这么认真,那说不定他们的成绩会出类拔萃呢!

书中逼真地描绘了他们调皮、喜欢打闹、踢足球。我们班的同学也有好多跟他们相似的地方。比如:给同学起外号,爱在教室里讲笑话,爱踢足球等等。

我真佩服书中的戴小桥。他虽然有时傻乎乎的,做出的每件事都会让人哭笑不得,也时常与伙伴拌嘴,吵架,但是他依然很快乐,每天总是朝气蓬勃的,给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书中的老师毛小弟和戴小桥他们都是称哥儿们。毛老师竟然能够从孩子的心理想法出发,理解学生,包容学生,这是个多么善解孩子之心的好老师呀!还有戴小桥的父亲戴豆豆对孩子特别好,一点也没有当父亲的架子,和儿子的关系像好朋友似的。

我希望所有的老师和家长都对孩子们多一点谅解和包容,还给孩子们自由快乐的童年,让他们在玩中学习,在玩中领悟道理,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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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动物王国故事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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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虫俱乐部开张了。美丽可人的蝴蝶姐姐开了个舞蹈班,争强好胜的蛐蛐大叔开了个拳击班,憨厚可爱的瓢虫弟弟开了个保健班……俱乐部里每天都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大家都生意兴隆,可是,惟独爱唱歌的知了妹妹开设的音乐班门庭冷落,顾客稀少。这可急坏了知了妹妹。于是,不甘落后的她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决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吸引顾客。

她想的妙招是:一、贴一些招生广告来宣传她的音乐班;二、到动物电视台让主持人宣传她的办班特色;三、请名师来上课;四、把教室装饰更精致,就象美丽的大花园。知了妹妹觉得她想的主意太好了!越想越得意,她说干就干,马上请小鹿帮她写了许多招生广告贴在森林里的每一棵树上,小动物们看了之后都很好奇地说:“啊?知了妹妹还能办音乐班,就她那嗓子,能把我们教好吗?”躲在树上的知了妹妹听了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小动物们是担心我教不好!看来,是得好好宣传宣传我的办班特色!到了晚上,小动物们又看见动物电视台的主持人小鹦鹉正在采访知了妹妹,了解她的办班绝招之一是请名师来上课,大家更好奇了,知了妹妹到底请了谁呢?小动物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谁也猜不出。第二天天刚亮,小动物们就被一阵悦耳的歌声叫醒了,大家打开窗户一看,啊!知了妹妹竟然把森林里唱歌最好听的黄鹂鸟和画眉鸟都请来了,还请来小熊打鼓,小青蛙吹喇叭,小白兔拉手风琴,她们正准备开森林音乐会呢,热闹极了,小动物们看见之后都纷纷要求她们的妈妈带她们去音乐班报名,这下音乐班的学生就越来越多,自然,知了妹妹赚的钱也越来越多了。知了妹妹开的这个音乐班也就成为动物王国中最有名气的一个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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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欧·亨利短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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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明轩

因为我们学了课文《最后的常春藤叶》,我们对欧·亨利有了一些了解。老师就为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欧·亨利短篇小说

欧·亨利,美国作家,和莫泊桑、契诃夫并称“世界三大短篇之王”。代表作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白菜与皇帝》等。

欧·亨利的写作非常有特点。他的结局常常出人意外,但是又特别合情合理。被人们叫做“欧·亨利式结尾”。

这本书里的短篇小说,个个令人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爱的牺牲》和《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

《爱的牺牲》,讲的是一对情侣,一个叫乔,一个叫德丽雅。他们互相瞒着对方打工挣钱,作出牺牲。其实,做出牺牲的原因,都是他们之间的爱。

《证券经纪人的浪漫故事》,讲的是一个证券经纪人和他的速记员结婚了。结果证券经纪人因为太忙,把这事儿忘了,结果向速记员再次求婚。从这件事可以看出证券经纪人工作认真。

在这本书里的人物,个个性格不一样。有的善良,有的暴躁……

从此以后我一定要读更多更好的书,长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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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动物的故事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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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白兔。小白兔全身都是白色的,毛茸茸的,像个小雪球。红红的眼睛像两颗红宝石,它的嘴巴是三瓣的,还有几根细长的胡须。小白兔的耳朵很长,有声音它就会竖起耳朵来,很认真的听,我想它害怕附近有猎人会不安全。

我很喜欢我的小白兔,每天回到家都要先和它玩一会,我和爸爸还去太河水库给它挖来野菜吃。小白兔爱吃萝卜,还很爱吃黄瓜。有一次我们回家都找不到它了,我以为它跑丢了,很着急。后来我又仔细找,终于发现它藏在沙发底下一个角落里,可能是一个人在家害怕了吧。于是我们把它送到奶奶家。奶奶每天都在家可以照顾好它。过了一段时间,奶奶打来电话说小白兔死了,是因为吃了奶奶家的“虎皮兰”死了。我很伤心,也很生奶奶的气,觉得奶奶没照顾好小白兔。后来爸爸说他小时候也养过小白兔,有时候小白兔会很调皮,乱啃东西就会死掉。我不生奶奶的气了,可是我还是很想念我的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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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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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是我发出的声音,而这声音是因为我又得到了一本新书。是什么书呢,接下来我就一一告诉你们。

这本书的名字叫《老人与海》,这是一个关于坚持不懈的故事。一个老人能坚持84天在海上航行,他不但没有退缩,而且还勇往直前,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以下面的故事来慢慢告诉你吧。

首先,这个老人是个非洲人,他身边无人陪伴,只有一个孩子在他身边陪伴。然后有一天,老人突然想去海里捕鱼,孩子也想去,可老人在一天晚上就出发了,于是老人那一系列捕鱼活动就开始了。

老人先到海上,在鱼钩上放上鱼儿,又把钩子放到海里,过了一会儿,钓鱼线动了一下,老人赶紧把鱼竿收起来,一条大清花鱼就现身了,突然天空出现一声鸟叫,老人便知道是军舰鸟,由此就可以判断出,小飞鱼就在附近。到了下午,老人的鱼竿忽然动了起来,老人赶紧把鱼竿收了起来,可是因为这条鱼太大,太重了,老人根本收不起来。就这样,老人跟那条大鱼挣扎在海面上,而老人此刻已经非常疲惫。可是因为不肯放过这么一条大鱼,于是老人准备先睡觉等有了力量再把鱼拉起来,而老人在梦境里梦到了他最喜欢的动物——非洲狮子。突然老人的手背拉了一下,差点掉到海里去,原来是那条大鱼把他拉了一下。

可是老人估计那条鱼只要再转三圈就会浮出水面。果然,那条鱼转了三圈,可能累了,于是就浮出水面。老人拿了个鱼叉,猛然的叉下去,那条鱼终于死了,可老人觉得他根本不能把这个庞然大物放在船上带回去。于是心生一计,把鱼绑在了船的左边,借助水面的浮力,使鱼可以浮出来,这样老人就把鱼带回去了。老人得船刚划行了一会,就有一条灰鲭鲨来吃老人捕捉的那条鱼,老人拿起鱼叉用尽全力刺下去,鲨鱼被刺死了,但老人的鱼叉也被那条鲨鱼带走了。老人就把小刀用绳子绑在浆上,老人刚刚制作好新武器,又有两条铲鼻鲨来吃老人的鱼,老人也用同样地办法把鲨鱼杀死了。但是鲨鱼们好像闻到了老人的那条鱼的血衅味陆陆续续的来了,有蓝鲨、大白鲨等鲨鱼赶过来,可老人敢于尝试,最终鲨鱼死地死逃得逃,老人的鱼也被鲨鱼吃个精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坚持到底,不能知难而退,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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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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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摆渡人读后感

作者从少男少女的角度洞悉人性的温情,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所见所感,细腻道出所有人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终极幸福的向往。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别具一格,值得瞩目。

好久没有读到能让我感动的书了,就是在不经意的一瞬间,被迪伦在发现自己真实的状态之后,心微微颤了一下。

每次惊险刺激的生死逃亡的背后,也都是有温情,有坚韧,有希望的。很少人能时时感觉到,身边的一切有多不堪一击。当生命都逝去之后,生前的一切酸甜苦辣就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对生命悲观,相反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次灵魂超脱。

虽然故事的主角是少年少女,全书的基调是奇遇、魔幻,但我想说的是,我很担心它会因为体例和故事背景被真正适合它的更多读者忽视。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快读完它,看到“如果生命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这句话,会不自觉想象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天动地的故事,所以一开始还是带着些顾虑和好奇的。

崔斯坦为了超度魂灵,随时准备变成那些亡灵在最后一次许愿中想要得到的陪伴者的样子。但为了爱情,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变成永恒。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流于平淡、庸俗的,但是往往惊喜和转机也因为庸俗、平淡而倍加可贵。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爱是不应该被被动对待的,追寻幸福的最诱人之处就是追寻的过程。

因为它应该是不经意间的火花,是看不见的幸福终点。迪伦看似到了生命终点也没找到的东西,竟然就在她离开人世的一瞬间出现了。虽然这是作者很巧妙的夸张描写手法,但是其中的含义却是跃然纸上的。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等待就会得到幸福,安静走路转角就会遇上爱,那么也就不可能有轰轰烈烈和刻骨铭心了,所有的爱都只是为了爱而爱了,那多可悲。

合上书本后脑海中仍有不时闪现的各种人物。有魅力的文字是有灵魂的,但也是朴实、深刻的,它能让一个故事变成能赋予想象力以生命的载体,能让人无论经历多少起伏,看到多少冷暖,都能在喧嚣落幕、曲终人散时心中浮现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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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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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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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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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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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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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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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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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每个长大的孩子心里,大概都是明媚、干净、透着傻气的吧。

前些年,随着小时代的大火,小四似乎在脑残粉和口水骂中也越来越成功了,我怀着对他最简单的喜爱尝试看了小时代,但也只好将这本书和电影归到最无营养作品中去,我心中的小四不是这样的,那是我整个青春的回忆。

夏至未至》这本书算上这次大概看了至少三遍了,每次看完都惊叹于淡的如水一样的故事情节竟然可以如此细腻、流畅,就如夏天还没到来前的温热,缓缓拂过心头,留下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生活的角落被想起。这本书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书中的一切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中找到影子,而整本书的节奏就如我们那些年在初中高中度过的时光,漫长而肆意。

书中的男孩是沉默细腻的小司,是开朗真诚的之昂,都是穿着白衬衣,骑着单车听着音乐,肩线笔挺的少年。立夏坐在公车上,看着窗外的少年,绿灯亮起,阵风吹过,在香樟扑簌簌的颤动中踩着单车离开。这样的画面,美好的让人落泪。

也许多年后,小司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已经有无数的女孩和我一样喜欢他,但小司永远是我心中的祭司,那个只属于我的祭司。我不在乎他现在的光鲜,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安静拿着画笔,描绘出一片安宁世界的祭司。

突然明白了初中时为什么全班半数的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那个放学的午后,校门口的梧桐树下,你就坐在那里等着妈妈,做着作业。阳光下的你白的刺眼,瘦削的身骨在衬衣下有好看的轮廓,还有骨节分明的手指和娟秀的字迹。这样的你就是那个时候我心中的天使。毕业后渐渐没有了联系,如今的你已经长成成熟的大人模样,下巴上也有微微的胡渣,说话也带着流里流气。然而这些都和我无关了,我心中的你只存在于那三年的初中时光,那些年轻的可以任意挥霍的时光。其实也许都无关乎爱情,只关乎青春。

立夏最终还是离开了小司,尽管结婚生子过着最普通的日子,但那样为一个人奋不顾身的爱恋不会再有了。那样如飞蛾扑火般的爱恋,也许只会属于青春的年纪,因为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失去,还不懂得害怕,更不会自我保护。那样的爱恋,一生也就只会有一次吧。所以我总是怕失去身边的你,怕因为一些不可抗拒无法捉摸的原因而失去你,因为我知道让我这样爱着的人,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一次。曾经那样的痛彻心扉,也许以后都不会轻易在心中泛起涟漪了。所以相见太早,相遇太晚都是错,一定要在还可以热烈地爱的年纪抓住幸福。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

长大就注定是一个越来越孤单的过程,曾经手拉手去厕所的闺蜜,如今一年也不会见几面,大家天各一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过我的那些美好,才有了今天的我,尽管这一切已经与你们无关。

夏至未至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如同怀念逝去的青春,我死死守着那些美好的回忆,就像我紧紧握着这本书一遍一遍阅读。如今郭敬明已经是成功的商人、导演,但再也没有什么作品能达到曾经的高度了,甚至被商业化的体无完肤。这本书大概最不适合影视化吧,我也最不愿意看到它拍成电影,因为那样一定会失去它最本质的精髓,一定是浮夸而聒噪的。我唏嘘小四带给我的感动大概只能停留在夏至未至了,就如同唏嘘我的生活也越来越功利、世俗和无趣。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么,就如同那个毫无征兆、急急忙忙扑向死亡的夏天。曾经的美好,只能用来怀念、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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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棕熊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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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起《最后一头战象》,细细品味这本书中动物与人的奇特故事。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棕熊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作者救了一只小熊,小熊以为作者是它的妈妈,尽管他们相处只有十二天,——熊有铸定式记忆,小熊会把出生后睁开第一眼看见的东西认为是它的妈妈,第一眼看见的环境认为是它的家,——动物学家把小熊还给母熊,小熊却不肯离去,并且逃了回来。母熊愤怒至极,要杀了作者,幸好小熊出手相救。后来,母熊又来找他,但这一次却是要把心爱的小熊永久托付给他,原来母熊受了致命伤,就快要死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胸怀,多么可亲的母亲,它虽然看起来心胸狭窄,认为只有在肉体上彻底消灭那位动物学家,才能改变小熊扭曲的情感,几次差点置“我”于死地。但它这样做也是为了小熊好,为了让孩子得到真正的母爱,为了自己能更好地保护小熊,为了让孩子融于大自然,为了让它长大成为真正的熊。

我想,我们的母亲也不像是那头母熊吗?她为了我们会惜一切代价,甚至生命。是她在我们背后默默地支持;是她忍受着我们对她的抱怨;是她为我们做了一切,只要她能做到;是她给了我们新的生命,把我们抚养成人。

母亲,是我们的心灵支柱,母亲,给了我们自信和信心,母亲,为我们打开辉煌的知识大门…….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禁眼泪哗哗,棕熊其实是一种很凶猛的动物,但是它们的母爱也是如此伟大!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奄奄一息,宁可自己死,也不让孩子受一点伤害,正是因为它这种誓死保护孩子的精神才深深的打动了我、打动了作者,无论是对人,对动物,母爱永远是最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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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哲理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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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满是怨恨的人,即使窗外的阳光再温暖,他也感受不到,因为他已经陷在自己的冰冷地窖中,难以自拔。这是一个故事的寓意。故事讲的是一个画家不把画卖给一个父亲是仇人的大臣。结果那位大臣得了心病。画家始终不卖画。他很快发现,报复回到他身上了。

凡事只想着"以牙还牙"的复仇者,生活必定充满痛苦。就像许多电影里的画面,复仇者的色彩永远是黑灰色系。因为在他们的心里只有仇恨;只有仇恨,只想着如何报复,又怎能有明丽的生活呢?相信在学习中,我们也有遇过不顺心的人,不顺心的事。当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害人之心可千万不要有,否则最后害的是我们自己啊!报复了别人,相信你自己最终只会孤独一人!我们无法要每个人都有慈悲心,但如果心中充满了怨气,只会让生活更加不如意。为什么只会抱怨别人,那自己呢?在抱怨别人的同时也应该看看本身出问题没有。心中满是怨恨和愤怒,真正受折磨的人又是谁?是别人吗?不是,是自己啊!

姑且这么想吧!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好好过自己的生活,把过去所有的不愉快全部丢掉,因为未来还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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