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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葡萄酒产区广告语征集启事【汇集20篇】

由和平区人民政府、天津日报主办;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天津津报视觉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天津五大道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首届五大道摄影节暨"魅力五大道"摄影大赛”活动将于近期举办。这里就是开学吧为你们推荐的一些秦皇岛葡萄酒产区广告语征集启事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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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关于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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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传承,是每个家庭教育智慧的深刻体现,也是每个家庭成员成长的重要源头。为进一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良好家风,深化家庭道德文明建设,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自立自强、科学教子的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银川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积极构建美丽、和谐银川,银川市委老干部局、银川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银川市延安精神研究会、银川日报社决定联合在全市离退休人员及社会各界家庭中开展优秀“家风、家训”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家风如细雨,润物细无声”

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6月20日

三、征集对象:全市离退休人员及社会各界家庭

四、征集方式

1.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所属离退休人员联系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报送;

2.其他离退休人员及社会各界家庭可发送电子版至网络邮箱或邮寄纸质资料。

网络邮箱:fly21527@163.com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西三楼310室

五、征集内容及要求

1.征集内容包括世代传承的家教格言、自己归纳创作的家风、家训,以文字形式(60字以内)或实物照片、书法等形式报送,如能结合家庭实际附上背景故事更佳。

2.语言精练,富有内涵,弘扬时代精神,健康向上,便于传诵。

3.投稿人请在作品上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六、评选: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集中组织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家风、家训将汇编成册,名单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联系人:*****

电话:*******

中共银川市委老干部局银川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银川市延安精神研究会

银川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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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生态乡村·随手拍”有奖图片征集启事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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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梧州·生态乡村”是我市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程,提出要用两年时间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力争到2016年底在“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工作中实现突破。“美丽梧州·生态乡村”也是一项动员全民参与的重要活动,希望每一位市民都能感受到梧州的美,生态乡村的美,同时也积极参与到“美丽梧州·生态乡村”的建设当中去。

那么,在你的脚步里,遇到过那么一些生动灵秀的生态乡村吗?在你的眼睛里,映入过那么一些生态乡村的美丽影像吗?在你的相机里,留下过那么一些生态乡村的动人瞬间吗?欢迎参与梧州零距离网组织的“生态乡村·随手拍”有奖图片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主办方】梧州零距离网站

【主题】生态乡村·希望的田野

【征集时间】2月16日——4月16日

【征图内容】

1.展示生态乡村美丽风光的图片。

2.展示生态乡村建设的图片。

3.展示生态乡村新面貌的图片。

【投稿要求】

1.参赛者必须在骑楼论坛发帖,帖子标题加注【生态乡村·随手拍】字样。发帖后自动获得参赛资格。

2.每个id最多可发5张图片参赛,可以是5张不同主题的独立照片,也可以是同一主题的5张组图。

3.每张(组)参赛图片必须有标题以及简要的图片说明——交待时间、人物、地点及事件。

4.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内容真实,禁止使用他人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反映的生态乡村必须在梧州市辖区内。

6.作品内容必须与活动主题相关,为鼓励参赛者多角度取材,相同类型、近似内容的作品只能有一组获奖。

7.作品不得用合成、添加、删除、换色等后期技术处理。只允许对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作适当调整。

8.作品大小不低于50万像素,胶片作品请冲印后扫描成jpg文件上传至论坛参赛。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3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150元;

三等奖15名奖金100元;

优秀奖30名价值50元的奖品。

【评选方法】

征集结束后,由网站邀请相关专家,根据摄影图片的艺术标准,结合帖子的浏览量和回复数,对作品进行评审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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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征集启事

全文共 2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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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贯彻全国电影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和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推动电影事业繁荣发展,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共同发起实施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现在我省范围内广泛征集电影剧本孵化计划申报项目

一、活动宗旨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是进一步提升电影创作质量、加强编剧队伍建设、推进电影精品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落实“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要求,大力扶持电影编剧创作出更多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富有时代气息,唱响中国梦,提振“精气神”,传递正能量的电影作品。

二、孵化方式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采取项目制方式,面向电影企业征集未拍摄的优秀电影项目。对入选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的项目,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每年根据项目发展实际和论证评估情况,分阶段给予创作扶持。我省积极推动重点项目投入拍摄。

三、选题方向

申报项目题材不限,重点扶持选题范围如下:

1.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反映中国人民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弘扬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匡正扬善、诚信孝亲、勤劳节俭等传统美德,讲好中国故事,彰显中国精神。

2.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道德模范和平民英雄,刻画敢为人先、勇于进取、创新发展、坚守良知、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等各行各业普通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普通人物,讴歌人间真情,歌颂奉献精神。

3.艺术地再现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反映中华民族艰苦卓绝、可歌可泣的斗争历史,讴歌中华儿女不屈不挠、英勇抗争的爱国主义精神。

4.反映我国各民族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历史传统、地域文化,讴歌各族人民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思想和精神。

四、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限定为企业。转企改制的国有电影企业和民营影视制作公司均可申报,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影从业资质、财务制度健全、纳税信用良好、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方向,无不良记录。

电影企业应拥有申报项目的版权。如孵化项目委托个人创作者编写大纲或剧本,电影企业和创作者双方依法依规签

订合作协议,厘清版权归属、权利义务。

五、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填写选题创意简介、深入生活计划和《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并于11月5日前报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联系人:刘开云,联系电话:82218501,电子邮箱:wy2217342@126.com。

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申报项目进行筛选,确定6个推荐项目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并对获资助项目跟踪监督和联络管理。

六、评估与资助

中宣部文艺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和电影剧本中心聘请业内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分阶段进行项目审读、评估。

(一)资助项目立项

1.项目评审组对各省(区、市)提交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选出不多于100个资助项目立项,报请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发布立项资助项目名录,与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的电影企业签订《电影剧本孵化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书》(以下简称“资助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电影剧本中心按资助协议书拨付深入生活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创作故事大纲。电影企业按照协议书约定,落实编剧深入生活计划,推进项目创作。

(二)剧本创作扶持

1.资助项目立项后3个月内项目企业以书面形式将编剧深入生活简况(1000字左右)、剧本故事大纲(3000字以上,一式五份)汇总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影剧本孵化办公室邮箱。联系人:田宝锋、肖海花,联系电话:010-86096997、86096923,电子邮箱:dianyingjubenfuhua@163.com,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100866)。

2.项目评审组对故事大纲进行评估,从中选出60个项目,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向企业拨付剧本创作扶持资金(5万元/项目),主要用于编剧进行剧本创作。

(三)剧本修改扶持

1.项目故事大纲获得资助3个月内,项目企业向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提交完整剧本(一式五份),剧本电子版发至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邮箱。

2.项目评审组对剧本进行审读评估,依据综合评价,筛选出相对成熟、可投入拍摄的剧本,给予拍摄前剧本修改扶持。

3.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定、验收,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出具结项验收报告。

4.资助项目剧本发表、出版和拍摄完成片,均要在适当位置标注“电影剧本孵化计划资助项目”;未能投拍的,电影剧本中心享有优先有偿代理权,及资助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

七、项目管理

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实施及专项资金使用接受国家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获资助的企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并承担相关责任。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完整保留与资助项目有关的会计资料。获资助的企业,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协议书约定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核实后,电影剧本孵化计划办公室有权暂停拨款、取消申报资格、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和追回已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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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艾德莱斯炫昆仑”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征集启事

全文共 1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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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多彩▪时尚▪焕发艾德莱斯昆仑

主题阐释:

“多彩”,代表着新疆少数名族多彩的异域风情与艾德莱斯绸鲜艳丰富的色彩。

“时尚”,代表着传统的艾德莱斯绸与现代文化艺术相结合,以更时尚的方式展示新疆风采与艾德莱斯绸的特点。

“焕发”,提高新疆艾德莱斯产品生产者创新设计能力,挖掘隐藏千年的时尚,让艾德莱斯焕发现代光彩,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艾德莱斯绸,被誉为古丝绸之路上的活化石,见证着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并将新疆歌舞之乡、瓜果之乡极富艺术风韵的特点集中于尺幅之中。此活动通过设计师独特的理念与诠释,将富有艾德莱斯绸的文化、美感、格调、渊源与艾德莱斯现代创意产品设计完美融合,向全国人民展示新疆绚丽多彩的多元文化和60年的发展巨变,彰显新疆的独特气质与和谐发展的新形象。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联办单位: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德汇集团

协办单位:无界传媒 最后一公里

三、参赛对象

1、国内外专业设计师(包括海外、港、澳、台地区)

2、全国各大设计院校师生

3、所有设计爱好者

4、愿意为新疆艾德莱斯创意设计提供帮助者并将获奖产品创意设计免费提供“艾德莱斯炫昆仑”活动使用。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体现艾德莱斯元素,将现代时尚元素与传统艾德莱斯元素有机结合,展现艾德莱斯在当代社会绽放的时尚光彩。

2、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能体现新疆南疆地区民族特色代言产品的特征。参赛作品需提供技术参数和制作流程,具有较高设计水准和简便的生产制作标准,适合当地群众生产、制作.

3、参赛作品类型包括艾德莱斯服装服饰、书包、围巾、帽子、鞋子、伞、工艺品、家居用品等。

五、大赛日程

1、作品提交日期:4月29日-5月20日,参赛者需将作品彩色效果图、款式结构图、《参赛表格》、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发送至电子邮箱aidelaisi1@163.com。

2、入围作品评选日期:5月21日,大赛组委会完成参赛作品筛选与评审,并公布入围名单。

3、入围设计师制作样品日期:5月23日-6月5日。

4、入围作品邮寄截至日期:6月6日24:00整。(不支持到付)

5、入围作品收集截至日期:6月13日24:00整,组委会将在截至日期前收到的作品进行终评。

6、终评日期:6月14日。

7、获奖通知日期:6月15日。

8、颁奖日期:6月19日,获奖人员前往上海市参加颁奖仪式。

六、评选标准

产品结合艾德莱斯元素,新颖、有创意,方便南疆百姓加工生产。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万元(1名)

二等奖:1.5万元(2名)

三等奖:8000元(3名)

优秀奖:4000元(4名)

(以上所有奖金金额均为税前,个人所得税自行承担)

八、参赛指南

1、参赛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并将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aidelaisi1@163.com。

·彩色效果图:尺寸为27cm×40cm,效果图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贴不小于4cm×4cm面料小样或小样效果图,背面右下角铅笔注明本人姓名、作品名称;

·款式结构图:包含每款产品结构图或工艺制作图,设计主题说明和设计构思;

·大赛参赛表:参赛表单独打印,切勿粘在效果图背面,附本人彩色照片一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2、 所有参赛者所填写的资料(包含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3、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设计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违反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取消参赛资格。

4、参赛选手名单和效果图,决赛获奖选手名单、作品将在天山网进行公示。

5、获奖选手须根据大赛组委会的日程安排出席彩排、颁奖及相关宣传活动。

6、评选活动结束后,活动承办方将组织部分获奖设计师到新疆南疆地区采风调研,向当地少数民族技工讲解传授作品的设计和加工。

7、所有参赛效果图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入围决赛成品所有权归组委会所有。

8、组委会组织媒体并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品牌植入、出版发行、演出及组织相关活动使用,并以任何形式使用有关图片及影像,无须支付任何版费。

9、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艾德莱斯炫昆仑”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联系方式: 0991-*********大赛组委会

电子邮箱:*******

快递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德汇火车头儿童大世界四楼“艾德莱斯炫昆仑”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艾德莱斯炫昆仑”创意产品设计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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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上海市第二届法治楹联征集启事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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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由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司法局、上海楹联学会主办,组织开展上海市第二届法治楹联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二、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反映近年来民主法治建设成果,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体,可以涵盖依法治理、依法维权、法制宣传、纠纷化解及其他法治建设内容。

作品应为参赛本人创作,且尚未公开发表或参与其他各类比赛。一经发现非本人创作、抄袭、公开发表、已参与其他比赛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作品必须符合联律,一般使用平水韵,也可使用新韵,但新旧韵不可混用。

每位参赛者限投稿五副,超过部分自动剔除。

获奖作者拥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可举办展览、进行书法美术作品再创作、出版相关书籍等)。

三、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30名,奖金200元、入围奖60名。所有获奖者均发给获奖证书,赠送征联集一册。

四、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投稿发至sjfzyl@126.com,寄信投稿至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302室,信封上注明“法治楹联征集”,邮编:201620。

所有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及邮编。除此外请不要附加其他信息,例如作者自我介绍等。

咨询电话:021-37735313,吴冬梅。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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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大兴月季节摄影书画征集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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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稿时间:

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二、 征稿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分为摄影书画两个竞赛单元。

凡能展示月季缤纷姿态、诠释月季人文魅力的书画、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以月季及其元素、月季与生活、月季与文化为主题,反映广大市民对市花月季的热爱之情为宜。

三、 征稿要求:

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投递作品张数总数不超过十幅。单张图片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不小于2兆。均需标明作品名称。美术作品每人限投两幅。纸质作品及或翻拍作品均可。

因人手有限,所有作品均不退稿,敬请谅解。

四、 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美术作品颁奖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届时,主办方将依照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公示后分别评出摄影、美术作品的各项奖项。

摄影、美术作品征集单元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为鼓励更多影友书画爱好者参与评选,主办方还在此基础上分别特设优秀奖各7名,单项奖各3名。以上奖项均将颁发奖杯或证书。

五、 投稿方式:

电子作品投稿邮箱:daxingyuejijie@163.com

光盘及纸质作品投稿请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D座7层 刘晶收(邮寄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大兴月季节征集”字样)

六、咨询电话:

010 59709888转601

七、参赛须知:

1. 所有作品均需附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2. 参赛作品需在北京市辖区内拍摄或绘制。

3. 所有参评作品仅可进行简单电脑调色,不得使用电脑修图软件对画面固有元素进行拼接、转移。

4. 所有获奖作品组委会将向作者调取原片、原图,以对其获奖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5. 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理。

6. 主办方日后有权免费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在各类媒介上进行展览、出版、宣传等用途。著作权为作者本人所有。

*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全部参赛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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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幸福大庆”系列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的启事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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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继续扎实开展“唱响大庆幸福谣,践行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大庆市委宣传部、大庆市文联决定在唱响歌曲《大庆幸福谣》基础上,面向全国开展“幸福大庆”系列原创歌曲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1日-2016年1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要以歌唱幸福大庆为主题,着力表现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引领大庆人务实进取、奋发图强的思想境界和精神追求,深刻反映大庆“绿色油化之都、天然百湖之城、北国温泉之乡”宜居宜业、文明和谐的城市面貌和人文环境,热情讴歌城市转型时期大庆人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愿景,具有主题鲜明、情感饱满、旋律优美、易于舞唱、魅力持久的艺术特性,符合大庆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体现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三、申报要求

1、全国专业、业余词曲作者均可报送作品应征,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件。

2、应征作品以通俗、民族风格为主,须有曲谱和录音小样,曲谱用A4纸打印(或书写),字迹清晰,一式2份,也可发电子邮件,注明词曲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100字个人简介、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并从未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应征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应征作品曲谱、录音小样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凡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作者享有署名权。

四、评选办法

作品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组织专家、音乐爱好者代表从应征作品中推出10首入围歌曲,刊登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网等媒体进行群众投票,最后评出6首入选歌曲。入围、入选歌曲均颁发奖金和证书,6首入选歌曲每首奖励1万元,4首入围歌曲每首奖励3000元。活动期间,将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五、投稿方式

应征作品请以快递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邮寄地址: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文教科收(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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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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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山海相拥,风光旖旎,四季分明,景色秀美,一望无垠的金沙碧浪、景观奇妙的大小岛屿、闻名遐迩的蓬莱仙阁、缥缈奇幻的海市蜃楼,使烟台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度假胜地。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海内外宾朋来烟观光旅游、定居养生、投资兴业,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

此次活动由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承办,征集活动从8月21日开始,到2015年10月21日结束,历时两个月的时间,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在初评和公众评议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自8月5日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活动启动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反响强烈,海内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烟台城市综合营销献计献策,截至目前,共收到烟台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6500多条。为了进一步凝炼烟台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烟台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主办方决定在城市综合营销广告语征集的基础上,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承办单位: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二、征集范围

所有关心烟台发展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2015年8月21日—2015年10月21日。

四、征集要求

1.烟台城市别称和城市形象标识应充分体现烟台历史文化内涵和自然地域特色等元素。

2.城市别称要符合烟台实际、突出烟台特色,言简意赅、便于传颂,字数一般以一到两个字为宜(可参考附件中全国部分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要包含简要创意说明。

3.城市形象标识要富有创意,突出主题,简洁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可观性,要文化感和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城市形象标识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打印稿使用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作品,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署名。所有应征作品应包含详细的创作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所有提交至主办方和承办方的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作品一经选定,使用权和知识产权自动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决定烟台市城市形象标识和城市简称的最终权利。

五、提交方式

1.信件邮寄。主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芙蓉路6号,中共烟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市室(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邮编:264003)。承办方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4号,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大小新闻编辑部(邮编:264000)。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城市别称及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新媒体提交。应征者可登陆水母网(http://www.shm.com.cn/)或登陆大小新闻客户端,在相关专题页面提交作品。也可关注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tdaily)、大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axiaoxinwen),其中,提交城市别称应征作品请直接回复作品内容+联系方式;提交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请点击公众号右下角的相关活动菜单。

3.电子邮件提交。应征者可将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主办方或承办方。主办方电子邮箱:ytcsxx@126.com,电话:0535-6789710。承办方电子邮箱:1271618335@qq.com,电话:0535-663141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公告。应征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至日期前补正。

六、作品评选及奖励办法

1.作品评选分为初评、公众评议、专家评审、定评四个阶段。初评阶段:在烟台日报、烟台晚报、今晨6点开设专题专栏,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活动网页,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定期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和创意说明进行集中刊载,广泛加以宣传推广。公众评议阶段:在水母网、大小新闻客户端开设网上投票窗口,组织广大网民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最优秀的作品。在初评和公众评议的基础上,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公众评议得分占40%、专家评审得分占60%的比例最终定评,定评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示。

2.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别称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烟台城市别称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

3.评选最佳烟台城市形象标识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烟台城市形象标识优秀作品奖3名,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若干名,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最终确定为烟台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主办方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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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梅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logo征集启事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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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大县,是中国金柚之乡、中国长寿之乡、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并于2015年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梅县区坚持高起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耕山致富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突出金柚、水稻、茶叶、畜牧水产为主导,抓龙头、扩基地,深加工、精包装,树品牌、促营销,大力发展山区精致高效农业,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努力把我区打造为“广东省山区现代农业样板区、国家级金柚产业化生产示范基地、中国南方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和广东省现代休闲农业示范基地。”

为大力推进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展示梅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新形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示范区logo,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logo设计要凸显梅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设计简洁、大方,寓意深刻,识别性强,便于制作推广;

2、设计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构成侵犯;

3、作品请以高质量的jpg格式提交,并附300字以内的文字设计说明,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二、征集时间:

2015年8月11日—2015年9月10日

三、评审办法:

征集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所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定。

四、奖项设置:

中标奖(1名):奖金8000元

优秀奖(3名):奖金2000元

五、版权声明:

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设计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梅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所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梅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

六、投稿须知:

1、请将作品发送至e-mail:mxnyyqb@163.com,并注明设计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以便查询;

2、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3、咨询电话:0753-*******联系人:罗先生

梅县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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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征集包头市“十个全覆盖”摄影大赛摄影作品的启事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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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在包头大地上一浪高过一浪地持续掀起,广大农村牧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宣传、全方位展示我市“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的显著成绩以及农村牧区发生的巨大变化,用摄影镜头艺术地展现“十个全覆盖”,用摄影作品记录时代精神、多彩生活,见证农村牧区的变迁,决定组织开展“十个全覆盖”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国内摄影家、广大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拍摄地点应为包头市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农村牧区,作品力求突出“记得住乡愁·幸福全覆盖”这一主题。作品可采取新旧对比的拍摄手法,生动反映“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前后农村牧区发生的巨大变化,也可以通过“一家一户”、“一村一景”、“村容村貌”等生产生活变化的情景,艺术展现“十个全覆盖”工程给广大农牧民带来的福祉。

2、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真实,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必须保留数码照片的拍摄信息,拍摄时间为2014年3月以后,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格式为jpeg,数据在3m以上且应保证足够精度。

3、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承担。

4、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10幅。每位参赛者不重复获等级奖。

5、本次大赛不收任何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6、获奖的参赛作品,通知本人后需在指定日期内交付原片验证,没有交付原片的算作自动放弃。

7、获奖作品(含优秀奖)使用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用于公务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印刷挂历等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8、凡参赛者即视同承认上述所列各项规定。

9、大赛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奖项设置

特等奖2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一等奖4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10名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20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大赛作品精选画册一本

另设组织贡献奖。表彰投稿最多的地区、单位和承办人。

四、作品评选

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担任评委。采用投票方式从来稿中评出等级奖。评委本人作品不参加等级奖评选。

五、投稿方式及征稿时间

1、投稿方式:本次参赛作品需提交10寸照片,勿装裱。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等。

寄(送)地址: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市委农工部c0747室王振林收,联系电话:*******。同时须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发至邮箱:*******@qq.com,主题注明摄影大赛及附留言寄(送)参赛照片相同信息。

2、征稿时间:从即日起,截止于2016年1月10日。

中共包头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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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征集2024迎春文化广场展演节目启事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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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文明、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市委宣传部将于2016年2月9日(正月初二)在华侨公园举办“侨·筑梦汕头”2016迎春文化广场展演。本次展演为综艺表演活动,既有我市专业团体和演员的表演,也将邀请部分群众节目参加演出,为市民群众和民间业余团体提供才艺展示的平台。现面向社会征集群众节目,具体要求如下:

1.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体现华侨文化和潮汕文化特色。

2.表演形式:演唱、演奏、舞蹈、曲艺等。

3.节目时间:8分钟以内。

4.演出人数:个人或集体,集体节目原则不超过40人。

5.报名方式: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格(可在汕头宣传网公告栏下载),并提供相关资料。请将报名表格等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wenyike2008@126.com,或直接送到市委宣传部文艺科(海滨路8号市委大楼320室)。

6.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1月20日。

7.其他事项:主办单位经挑选确定应邀节目后,直接通知报名者,不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中共汕头市委宣传部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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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启事

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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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古称香山,是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位于珠江口西岸,北连广州,毗邻港澳。她是一个社会和谐、经济兴旺、环境优美、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城市。她荣膺全国首个联合国人居奖、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生态市、全国园林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兴市先进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她人文荟萃,风景秀美,致力打造独具魅力的旅游度假胜地,探索建设全球华人共有精神家园。

为进一步塑造中山旅游的新概念和新形象,提高中山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展现中山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中山市旅游局现向全社会征集中山旅游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口号

一、征集内容

(一)中山旅游形象标志;

(二)中山旅游主题口号。

二、征集时间

2015年4月10日至6月10日(邮寄者以邮戳为准)。

三、创作要求

(一)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内涵丰富,创意新颖,简洁醒目,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能体现中山宜居宜游的生态特点和博爱包容的文化特质。适合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二)主题口号应征作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于传播,时代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震撼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反映中山旅游资源的独特性和孙中山文化品牌的深厚内涵,符合游客对中山旅游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四、设计要求

(一)标志应征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的,请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书面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二)口号应征作品: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不超过10个字。

(三)应征作品应配300字以内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五、评选方式

(一)中山市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出入围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各15个。

(二)入围作品在中山旅游网、微信上公示,请公众在此范围内投票评选。

(三)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结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分别选出优秀旅游标志和优秀主题口号各5个。

(四)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一等奖各1个,优秀奖各4个,入围奖各10个,通过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形象标志: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2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二)主题口号:设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优秀奖4个,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三)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四)所有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及优秀作品,均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征集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被评审确定为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的入围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中山市旅游局所有。中山市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中山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三)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四)中山市旅游局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一)微信平台:中山旅游微信,扫二维码(下图)关注中山旅游微信,再回复关键字“投稿”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二)中山旅游网链接:

http://www.zhongshantour.com.cn/,点击“中山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口号征集”的浮标,即可进入投稿页面。

(三)电子信箱:******

(四)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3号竹苑广场7楼中山市旅游局,邮编:528400

投稿信件请注“作者姓名+标志口号征集”。

活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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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大爱唐山”标识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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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彰显大爱唐山、文明之城的人文风采,唐山市文明办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大爱唐山”标识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围绕 “德耀凤凰城”“美靓凤凰城”“情暖凤凰城”“诚铸凤凰城”,深入挖掘“大爱唐山”的道德文化内涵,结合我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等道德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的特色融汇到“大爱唐山”标识的构思和创作之中,通过标识的广泛征集、宣传和使用,叫响“大爱唐山”品牌。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凸显“大爱唐山”特色特点,易于广大受众理解认可,形象生动展现我市感恩、博爱的人文内涵。

2.构思精巧。创意要新颖时尚,寓意深刻;图案要简洁流畅,造型要生动大方,艺术感染力及整体美感强;视觉形象要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图案组合要巧妙,整体和谐。

3.易于传播。标识要能广泛适用于展览展示、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同时适用于会标、徽章、奖牌、证书、简报等宣传品的制作使用。

4.作品原创。“大爱唐山”标识设计须作者原创,作者对作品中所采用的素材必须具有所有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设计。参赛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评选方有权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三、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

四、投稿要求

1.创意释义。设计图案配有图案中颜色、形体、结构等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总体有创意设计文字说明。

2.电脑制作。设计图样须电脑制作。作品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以电子版形式进行报送,像素不低于1000万像素。

3.投稿地址。唐山市文明办,

邮箱:tsgyggzj@163.com。

五、评选及奖励

由唐山市文明办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入围10件,其中择优选取录用作品1件。入围作品各奖励价值1000元的奖品,录用作品奖励价值5000元的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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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征集《奈曼旗文化志》分卷文学作品的启事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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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文化志》已初步完成主体卷编纂工作,现就分卷文学作品方面进行征集,望给予高度重视。

一、征集范围

奈曼籍人创作、整理、发表以及奈曼籍外各界人士所反映奈曼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歌词、戏剧、传说、故事、报告文学等。

二、具体要求:

(一)中、长篇小说需提供作品名称、作者、作品内容摘要、发表刊号和日期。

(二)征集的短篇(包括微型小说、小小说)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须是在各类报刊已发表过的;歌词、戏剧、传说、民间故事等不限。

(三)结集出版的作品集需提供作(编)者,书名、刊号、出版时间。

(四)除长篇小说提供电子版外,其余各类非结集文学作品及相关信息均提供一份纸质(a4纸仿宋三号字)和电子版资料。

三、截止时间:

从2015年8月20日开始至2015年10月30日结束。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奈曼旗委宣传部1310室

联系人:侯显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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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最新的“发现白河·品读独山”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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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历史,南阳的脚步总是沿着白河行走,城市的兴盛总会与独山相依。阅读今日南阳,白河是城市发展的灵魂,独山是城市屹立的脊梁。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一河,一山,是南阳的地标,更是南阳五千年文明的根脉。

如果说白河是养育南阳的母亲,那么独山则是成就南阳辉煌的父亲。善待母亲,敬重父亲,把他们打造成南阳靓丽的名片、闪光的客厅,是今日南阳人的责任和使命。为此,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今起面向社会征集发现白河·品读独山”摄影作品

一、征集主题

白河,古称■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河南省南阳市的母亲河,流经市区25公里,自东北向西南似皎洁的半轮明月穿城而过,更如一条银练素带波光闪闪。李白颂白河“高楼对紫陌,甲第连青山。此地多英豪,邈然不可攀。”、“岛屿佳境色,江天涵清虚。”;元好问赞南阳“川原郁佳气,自古南都雄”。

看今日的白河湿地公园,16000亩水面似碧波长湖,波光粼粼,鱼翔浅底;白云悠悠,水天一色;大桥长虹卧波,小岛青葱滴翠……■水越千年,如梦更如诗。

雄踞白河岸边的独山,从仰韶文化走到今天,从千年玉山到今日的森林公园……一座灵秀之山,承载大美南阳的几多故事。

此次活动以“发现白河·品读独山”为主题,以展示白河之大美、独山之灵秀为主要内容,征集反映白河南阳段及独山自然风光或人文景观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二、主办单位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三、承办单位 南阳晚报社

四、征集时间 2015年5月5日至10月8日

五、奖项奖金(奖金均为税前数额)

设立收藏奖10名,奖金各50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各500元。

六、征集细则

1.参评作品为2015年在南阳拍摄的原创作品,紧扣主题。

2.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组照10张以内为一组,放在同一文件夹内), JPEG电子格式提交,1500至2000像素,5M以内。所有作品均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3.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裁剪,但不能影响真实性。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作品入选后请提供拍摄原始影像文件,不提供数码原始影像文件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广告宣传中使用(可署作者姓名,不另提供稿费)。

6.参赛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接收共同创作作品),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7.不符合征稿启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8.参赛即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事项并遵守所有规定。

七、作品评选

征稿结束后,组委会将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师和摄影评论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八、投稿方式

此次征集采用邮箱投稿方式。参赛作品请发送电子邮件至*******。邮件名称格式:“发现白河·品读独山”参赛作品+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发现白河·品读独山”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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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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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建设和谐幸福家庭。澄海区委宣传部、澄海区文明办、澄海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家风家训”征集活动。即日起向社会征集“家风家训”优秀作品。

一、征集内容

1、“家风家训”格言。内容可以是世世代代相传的家风家训;可以是长辈对后辈的期望和希望。

2、“家风家训”微故事。内容可以结合家庭实际,突出勤劳朴实、励志向上、尊老爱幼、诚信友善等主题。

二、征集要求

作品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炼,富有内涵,便于传诵,便于传讲。“家风家训”格言要求每则格言字数不超过100字;“家风家训”微故事要求字数不超过800字。严禁抄袭。其中,格言可一并附上图片。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月15日

四、征集方式

来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澄海电台官方邮箱:chdtxwb@126.com,主题注明“家风家训”征集字样。来稿者需写明真实姓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五、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从中评出优秀“家风家训”格言和“家风家训”微故事,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所有入选优秀作品在澄海电台录音播出,在澄海电台FM1005微信公众号和澄海宣传文化网推出,并结集出书,在全区推广。

具体如下:

1、优秀“家风家训”格言50条;每条奖金100元,

2、“家风家训” 微故事: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3名,每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6名,每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12名,每名奖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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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二十世纪的北京景观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全文共 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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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拍摄于二十世纪各个时期的市政设施、交通运输、村落街道、工矿企业、古建民居、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能够反映北京城市景观的照片;

2.提交照片的同时请附与照片内容相关文字材料,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人姓名。

二、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构思新颖,画面清晰,布局合理,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所提供的照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3.作品不可做修改,变动,拼接,剪裁等;

4.作品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黑白、彩色不限。扫描照片的,扫描分辨率不低于600dpi;数码照片的,需提供电子版原件,JPG格式。

三、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

评选时间:2015年9月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15年10月中旬(入选名单将在京网www.bjdfz.gov.cn、北京市数字方志馆www.bjsfzg.org.cn及《法制晚报》上刊登)。

四、作品报送

1.以单张或组图的形式投稿,冲印后的纸质照片统一为10R。

2.摄影作品电子版照片发至邮箱:bjsfzg@bjdfz.gov.cn;纸质照片,请寄至北京市东三环南路88号北京市方志馆地情采编部收(邮编:100021)。特别珍贵的纸质老照片,建议投稿人直接送至北京市方志馆三层服务台(联系电话:87329987)。

五、评选办法

北京市方志馆将请摄影和史志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与征集活动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六、奖项设置

凡参赛作品的作者将获赠纪念品。

七、征集用途

1.入选作品收入北京市方志馆“北京地情图片库”,并颁发收藏证书。作品版权属于照片所有人,北京市方志馆拥有使用权(有偿)。

2.选取有照片背后故事的部分优秀作品在《法制晚报》上刊登。

3.根据收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时结集出版。

方志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88号(华威桥东南角,潘家园古玩城斜对面)

地铁:10号线十里河站A出口向北直行,或潘家园站下车C2出口穿过地下人行道向南直行

公交: 乘51、53、621、680、974、985、988路“首都图书馆”站下,或乘运通107、28、53、300、513、573、621、638、680、973、976、985、988、特8路至“华威桥南”站下。

联系电话:8731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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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集邮征文和邮戳设计征集启事

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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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热烈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中国邮政将于2015年10月1日发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纪念邮票1套3枚。为促进集邮文化交流和社会文化的繁荣发展,丰富庆祝活动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邮协会将共同举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集邮题材征文和纪念邮戳设计征集活动。(更多精彩,尽在《中国集邮报》。请到邮局订阅《中国集邮报》,记住邮发代号:1—164。)

一、集邮题材征文活动

(一)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广大集邮爱好者、写作人士和社会团体组织

(二)征集时间:

自2015年5月6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结束(以邮戳或电子文稿发送日期为准)。

(三) 征集要求

1. 征文作品内容须以“邮票上的新疆”为主题,讲述广大邮迷、集邮工作者以及广大社会群众伴随新疆六十年集邮发展历程所经历的故事、感受,力求文笔流畅,语言优美,人物鲜活,事件动人。

2. 作品体裁可以是记叙文、议论文、散文、诗歌等,题目自拟,如“我与新疆集邮一起走过”、“邮票上的新疆”、“我与新疆集邮的情结”等,应征稿件每篇500字左右(诗歌字数不限)。

3. 作品须主题鲜明、紧密联系实际,真实原创(所有作品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请在信封背面或电子稿件首页等显著位置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集邮征文活动”字样,并签署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二、纪念邮戳设计征集大赛

(一)纪念邮戳征集主题与内容

以反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为主,分别从“繁荣昌盛”、“美丽家园”、“团结和谐”三个方面展现。

(二)征集对象

全国专业设计人士、热衷邮戳设计人士、集邮爱好者和社会团体组织。

(三)征集时间

2015年5月6日—2015年6月30日(以邮戳或电子文稿发送日期为准)。

(四)征集要求

1.纪念邮戳的设计必须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繁荣昌盛、美丽家园、团结和谐三个方面内容进行(1套3枚)。

2.纪念邮戳必须主题鲜明、紧密联系实际,真实原创(所有设计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 纪念邮戳设计中必须留有双语位置(汉语、维语)。

4. 纪念邮戳格式要求:纸质戳样以A4纸打印,纪念邮戳形状可以为圆形、矩形或异形,形式不限,圆形纪念邮戳直径、矩形及异形最长边尺寸不超过3.5厘米,请在作品空白处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纪念邮戳设计”字样,并签署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邮戳电子稿图片要求像素300dpi,A4尺寸,请务必标明设计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91号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邮协会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5840800

邮 箱: SLF411@163.com

传 真:0991-5831717

联 系 人:孙黎峰

四、活动的主承办单位及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承办及支持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邮协会;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学术宣传部、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集邮报、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经济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天山网、晨报、亚心网、新疆都市报、工人时报、老年康乐报、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电视台、乌鲁木齐市广播电台、红山网、米东广播电台。

五、稿件的征集评选

此次活动的征集对象不受年龄限制,征集活动结束后将聘请组织有关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稿件进行评审。两项目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者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获奖作品,将选用刊登在《新疆集邮》或《中国集邮报》;设计优秀的纪念戳纳入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首发活动及宣传中使用。获奖作品一经使用,作者不得用于其他活动,因版权和著作权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赛作者个人承担。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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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我为国旗添光彩”手抄报制作大赛征集启事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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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日,伟大的祖国母亲历经风雨,迎来了她66岁的生日。生在红旗下,长于和平中,我们都是这个时代里“为国旗添彩”的人,作为中小学生,也有自己的方式为国旗“添彩”。为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爱国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爱国情操,提升少先队员的民族自豪感,在国庆66周年到来之际,大众网联合山东文明网开展以“我为国旗添光彩”为主题的全省中小学生手抄报大赛活动。

手抄报作为一种简单易做又兼具观赏传阅功能的表现形式,深受中小学生及广大学生家长的喜爱。通过书写、绘画及创意制作,不同作品可体现出不同学生的设计构思。现号召全省中小学生用制作手抄报的方式“为国旗添彩”,用自己手中的画笔,书写中小学生的爱国热情,描绘当代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良好风貌。

参与方式(择其一即可)

1、 参赛选手将自己的作品拍照或扫描,以图片文件的形式上传到活动邮箱(wwgqtgc@126.com)参与比赛。

2、 参赛选手将自己的作品寄至大赛组委会,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号传媒大厦5楼 大众网总编室(收) 电话:0531-85193175。寄送作品需保证在10月8日前送达。

大赛组委会将对作品进行统一编号并在网上呈现,采用网友投票的方式,选出20名优胜者进入决赛阶段。进入决赛阶段的优秀作品将每天在“山东24小时”客户端(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注册)上进行展示,并附创作过程及选手介绍。优秀作品由专业评委、媒体人士、网友评审团进行审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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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1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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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发展的任务越繁重,越要重视基层探索实践,越要鼓励和允许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挖掘和总结各地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鼓励地方和基层探索创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求是杂志社、人民网联合开展“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地方和基层党委、政府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和社会组织

二、征集案例标准

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案例。具体标准如下:

1.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自全面深化改革的真实实践,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针对改革开放实践创新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理念、方法、工作和制度上有创新性。

3.重要性。选送的案例应体现出对深化改革具有正向推进作用和借鉴意义,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同。

4.典型性。选送的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启发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编写要求

选送的案例一般应当包括如下要素:

1.背景:介绍案例发生的背景。

2.做法:对做法、过程进行客观描述。

3.成效:对成效进行归纳总结。

4.启示:对案例进行分析评价,简要总结案例的启示。

选送的案例政治观点要正确,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最新精神相一致。案例文字要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层次清晰、文字简练、通俗易懂、逻辑性强,给出的材料应有足够信息使读者从中分析得出相应结论(有条件的可以附影像资料)。每个案例素材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

四、案例提交办法

征集活动期限:2015年11月17日—2016年7月31日。

1.网上提交:参与单位请登录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 “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按提示要求,把选送的案例电子版以及案例征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征集官方网站电子邮箱(jicenggaige@people.cn),有关图片、媒体报道复印件等可同时发送。

2.网下提交:在网上提交的同时,须将申报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寄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科研部。联系人:邹积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邮编:201204。

五、案例评审程序

1.网上投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专题页面公布初选名单和内容提要,设置投票页面,由网民公开投票。

2.专家评审:网上投票结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对案例进行评审并确定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入选名单。

3.公示名单:入选名单将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上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4.公布结果:公示期满后,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名单。

本次评选活动所需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不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

主办单位将择期举办全国基层改革创新研讨会暨最佳和优秀案例颁奖仪式,交流基层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探索全面深化改革的规律,并为最佳案例和优秀案例获得者颁奖。

七、案例推广应用

主办单位将做好典型案例的推广应用工作:

1.建立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库,将典型案例作为干部培训和党员教育的教材。

2.对案例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其研究成果由主办单位的相关刊物刊载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参阅。

3.挑选优秀获奖案例结集出版。

八、其它

全国基层改革创新案例征集启事由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网站分别发布,请注意查看。未尽事宜,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联系人: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邹积超;联系电话:021-28288704,18918505510;传真:021-50595972

求是杂志社 易赛键;联系电话:010-64037332

人民网 赵晶;联系电话:010-65363717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求是杂志社 人民网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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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活动启事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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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百姓视角看发展、说变化、讲体会、谈未来,展示普通百姓的梦想实现和发展变化,进一步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展现美丽天津建设的巨大成果,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天津广播电视台、市委支部生活社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名称:“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3月5日止

三、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天津广播电视台、市委支部生活社

四、活动安排

1、征文内容及要求:通过讲述普通市民的追梦故事,折射时代变迁和生活变化,反映“十二五”期间,我市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领域取得的新成就;也可围绕所在单位、社区、家庭或者个人的成长经历,抒发所见所闻所感,前后对比看变化,展望“十三五”美好前景,传递发展信心,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凝聚前行力量。

征文须为原创作品,体裁为记叙文。要坚持真人、真事、真实原则,文字精炼,每篇故事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本次活动征集到的所有作品的最终使用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2、征文范围:凡在天津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士均可参与。

3、 提交方式:本次故事征集活动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电子邮箱地址:jingcaishinian@163.com,联系电话:83609155,83605614。电子邮件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走过十二五·筑梦十三五”百姓故事征集字样。所有作品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4、奖级评定: 征文活动截稿后,由主办单位和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此次活动将评出一等奖10篇,每篇奖励1500元(或等值礼品);二等奖20篇,每篇奖励1000元(或等值礼品);三等奖50篇,每篇奖励500元(或等值礼品);另评出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者均发放获奖证书,并选择部分优秀征文结集出版。

5、媒体支持:本次活动指定“天津党务通”(微信搜索“天津党务通”,加关注即可)为官方微信平台,统一发布活动相关消息。天津日报社、今晚报社、天津广播电视台、市委支部生活社将择优刊播部分征文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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