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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中七根火柴的历史典故(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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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王杀比干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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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干(公元前1092年——前1029年),沫邑(今河南淇县)人,商代贵族,商朝第十五代王太丁(文丁)帝的儿子,十六代王帝乙的亲弟弟,末代王帝辛(商纣王)的叔父。据《孟子杂记》载:“王子干,封于比,叫比干。”可见,比干本名干,因受封于比(今山东省曲阜一带),故名比干。按照商朝的继承法,长子继位,次子分封,比干既是受封的王,又同时担任当时商朝最高的政务官“少师”。

比干是商代以死谏君的忠臣,也是历史上有名的敢于进谏、又不惜以死抗争的忠臣。他和箕子、微子尽心尽力辅佐纣王更是有口皆碑,彪炳青史,三人并称为商末三贤,孔子则尊其为“殷三仁”。历史学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里曾把他和战国的屈原、三国的诸葛亮和唐朝的魏征同列为敢言直谏的爱国者。

比干是商纣王的叔父,但同时也是纣王王位的积极争取者。《尚书·微子篇》载:帝乙在位时间很短,病重期间,曾宣比干、箕子等进宫商议继承王位之事。箕子劝帝乙立长子微子为王位继承人,比干却力荐次子帝辛(即后来的纣王)。因微子不是帝乙的正妻所生,所以比干不同意箕子的建议。最后,帝乙采纳比干的建议立辛为王位继承人。帝乙病重期间,比干曾向鬼神祈祷,保佑哥哥身体健康,并许愿只要哥哥能够恢复健康,自己情愿代之以死。

帝乙死后,纣王即位,比干全力辅佐纣王治理国家。比干看到纣王荒于政事,就坦言直谏,并带纣王去太庙祭祀祖宗,给他讲历代先王创业之艰辛。纣王虽表面点头称是,但并不真正改过,而且更加荒淫暴虐。“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即谏不从且死,忠之至也”。比干冒着丧生灭族的危险,连续3天进宫向纣王进谏,抨击、指责纣王杀皇后、杀大臣、谪太子的过错,斥责他的暴政。纣王无言以对,恼羞成怒质问比干:“你为什么这样固执?”比干答道:“君有诤臣,父有诤子,士有诤友,下官身为大臣,进退自有尚尽之大义!”纣王又问:“何为大义?”比干答:“夏桀不行仁政,失了天下,我王也学此无道之君,难道不怕丢失了天下吗?我今日进谏,正是大义所在!”纣王听到这里勃然大怒,决定要拔掉比干这颗眼中钉,于是说:“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信有诸?”说罢,命人剖开比干的肚子、取出心肝,并向全国下令说:“少师比干妖言惑众,赐死摘其心。”公元前1029年夏四月初四,比干被纣王杀害于朝歌摘星台。

比干死后,葬于朝歌城南三十五里之王畿上。今卫辉市城北约7.5公里顿坊店乡,有一座小山一样的大土冢,就是比干墓。该村也因存有比干庙(墓)而命名比干庙村。周武王灭商后,认为比干是一位了不起的大臣,应予以褒奖,就在比干葬地汲县为比干封了墓,《尚书·武成篇》中曾记载“武王克殷、封比干墓”,对这一历史事实进行了真实的记录。北魏时孝文帝因墓建庙,后世历朝帝王又多次对墓地进行修建。

“比干剖心”的民间传说:

传说比干被纣王挖心以后,掩袍不语,面似土色,单骑纵马南行。他知道南行心地(今河南新乡县),就会长出心来。行至牧野荒郊,遇上一老妇人叫卖“没心莱”。比干问:“菜没心能活,人没心如何?”老妇说:“菜没心能活,人没心就会死!”比干听后,长叹一声,口吐鲜血,坠马而死。骤然间,天地皆黑,狂风大作,飞沙走石卷土成墓,将比干尸体埋于土中,人称之“天葬墓”。今天,每到绿叶返青之时,比干的坟墓上都会长满三个叶的没心菜,传说这种没心菜,原是比干的七窍丹心化成的,墓地周围的古柏,因悲伤过度都直不起腰、抬不起头,后来都变成了“弯柏”。

如今,3000年过去了,虽然比干的躯体早已化作一抔尘土,然而比干舍生取义的浩然正气却永留人间、名垂青史。后人“自古拒谏之君莫甚于纣,自古死忠之臣莫甚于比干”的评价,更使我们对一代忠臣肃然起敬。

比干还是林氏先祖。传说比干被挖心后,其妻陈氏为躲避官兵追杀,逃难于长林石室,生子名坚,因生于林,被周武王赐以林姓,史称林坚,他也被林姓人尊为受姓始祖。

(原文题目为《比干——千古直谏第一人》,载安阳广播电视报《殷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特刊》)

两千多年前,一位伟人舍身取 义,以它的生命换来一个姓,那就是林。小时候每吃空心菜 的时候,爸爸都会给我讲 >的一个故事,就是比干剖心!

商朝末年有个残忍的暴君纣王,荒淫无道,丧尽天良!!比干是纣王的王叔,是一位忠义之臣,担任承相!!

一个女孩名叫苏妲己,因为她长得国色天香,具有倾国倾城 之貌,所以被朝歌的大王相中,并招其入宫,封为贵妃.从此大王对她形影不离,宠爱有 加不幸的是,因为她的美貌,加上得到朝歌大王的宠爱,被一只贪心的千年狐妖盯上,并被狐妖附了体,从此,狐妖利用妲己的美色更是把朝歌大王 迷得欲仙欲死,夜夜笙歌,大王整天只抱着美人,开始慢慢荒废朝政,对大臣们的善意劝间,更是爱理不理,听尽狐妖的谗言,谋害忠良。妲已是一 个怎样的人?她心肠歹毒!三大罪状,第一派人搜集天下奇珍异宝,珍禽奇兽,搞得民不聊生!第二,严冬之际,妲己遥见有人赤脚走在冰上 ,认为其生理构造特殊,而将他双脚砍下,研究其不怕寒冻的原因。第三,妲己目睹一孕妇为了好奇,剖开孕妇肚皮看看腹内究竟,枉送了母 子二人的性命。

狐妖为了撑握朝政的大权,更为了以后一直都能过上富丽堂皇的皇宫生活,是无恶不作,无奸不使.使尽各种阴险毒辣的手段,去毒害阻碍她前 程的宫内大臣.鹿台完工后,纣王听信妲己谎言,欲会见仙姬、仙子。妲己 心生一计,于十五日夜请轩辕坟内众妖狐变成仙子、神仙、仙姬来鹿台赴宴,享 受天子九龙宴席,迷惑纣王。席上,狐狸骚臭难闻。功夫浅薄法力不够的妖狐竟露出了尾巴。宴席上的纣王叔比干看得十分真切,宴后将此情 告知武成王黄飞虎。经查,众妖狐都是轩辕坟内的狐狸精.比干便与黄飞虎领兵堵塞妖狐洞穴,放火将狐狸尽行烧死。比干还拣未烧焦的狐狸 皮制成一件皮袄,严冬时献于纣王,以惑妲己之心,使其不能安与君前。妲己见袄袍尽是其子孙皮毛制成,心如刀割,深恨比干,誓挖其心。

她为了除去她的心头大患---丞相比干,不惜在朝歌大王的面前,口吐鲜血假扮患上心病,且无药可医,还声称:如要她不死,还有一个方法尚可治愈,就是要挖比干的玲珑之心作药.因为比干之心不是一般的人心,乃是女娲娘娘所赐,所以称之为玲珑心.比干可是大王之王叔,如把心挖了等同谋杀至亲,开始,大王犹豫不决,怕遭人非议,那毕竟是他的亲王叔,但经不起狐妖死去活来的迷惑,最 终诏比干入宫,定取他的心.比干入宫后,大骂纣王的昏庸与大逆不道,竟受妖妃所惑, 听尽谗言,谋害自已的亲王叔,贤能尽绝只怕比干在,江山在,比干亡,社稷亡!. 但是比干为了天下的百姓苍生,不得不牺牲自已,最后他拿来刀子,扯开自已的衣服,把刀插进胸口,将心掏了出来, 摔在地上,然后大步走出宫去, 骑上马背,向西走去.因为在这之前其实姜子牙早就算到比干会有此一劫,,一位 道仙姜子牙,曾给过他一道符,并叮嘱他,当他遇到危难时 ,开符或许能救他一命,符 上说明,如比干挖心后,叫他向西走去,如遇上一个卖空心菜的妇人就问她:空心菜无心能活,如人无心能活吗?如妇人说能活,比干就不会死去,如 果妇人说不能,那比干就必死无疑.但姜子牙棋差一着,他此用意,被和狐妖为非作歹的,姜子牙的师弟申公豹,所算穿,那卖空心菜的妇人正是申公豹所变.当比干开口问她时: 空心菜无心能活,人无心能活吗?比干嘴上一直在念着一个 字:能.能.能...但妇女用奸诈的面孔,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菜无心能活, 人无心...恐怕不能活吧..她话音刚落,比干就从马背上滚了下来,随后便吐血身亡.传说,比干因服了姜子牙灵丹妙药并未死去,而是来到民间广散财宝!比干生性耿直忠证,公正无私,心被挖空后成了无心之人,正是因为无心无向,办事公道,所以被后人奉为财神。当时在比干荫佑下做买卖的人,无偏无向,公平交易,互不坑骗,所以比干广为世人所传颂和敬奉。比干死后,纣王还要诛灭比干的妻儿。比干的妻子当时怀孕在身,于是 急忙外逃,躲在长林石室之并生了孩子。周人灭商后,欲杀此妲已,因 被其美色所迷,举刀手软而不忍下手,最后在周武王的正气威迫下,终于现出原形,而被姜子牙擒住斩首了。

周武王灭了商纣之后,找到比干的儿子,因为他是凭借长林 掩护才生存下来,所以赐他姓林,名坚。字长思。林坚是林氏的受姓始祖 !所以姓 林的子孙后代取字的时候都要包含一个心字,是对比干的怀 念让子孙后代记住这个故事,告戒后人再美的外表也比不上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同 时也象征一种心的精神,让后人去学习,所以我也是个有心人!!!

流水下滩非有意,白云出岫本无心。世上有很多东西不可强求或无心的过失不可挽救,也许成了心中永远的痛,只要我们真心诚心用心尽心的地做到于心无愧,成功失败又算什么!!!世间万物,有些世态,有心却似无心,无心却更胜有心。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也得要用另一种境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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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成语围魏救赵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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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魏救赵是三十六计中相当精彩的一种智谋。它的精彩之处在于:以逆向思维的方式,以表面看来舍近求远的方法,绕开问题的表面现象,从事物的本源上去解决问题,从而取得一招致胜的神奇效果。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围魏救赵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

公元前354年,魏惠王想一解丢失中山小国的苦闷,便指派当时受宠的大将庞涓前去攻打。

这中山原本是东周时期魏国北邻的小国被魏国收服,后来赵国乘魏国国丧伺机将中山强占了,魏将庞涓认为中山不过弹丸之地,距离赵国又很近,不若直打赵国都城邯郸,既解旧恨又一举双得。

魏王从之,欣欣然似霸业从此开始,即拨五百战车以庞涓为将,直奔赵国围了赵国都城邯郸。赵王急难中只好求救于齐国,并许诺解围后以中山相赠。齐威王应允,令田忌为将,并起用从魏国救得的孙膑为军师领兵出发。

这孙膑曾与庞涓同学,对用兵之法谙熟精通。魏王用重金将他聘得,当时庞涓也正事奉魏国。庞涓自觉能力不及孙膑,恐其贤于己,遂以毒刑将孙膑致残,断孙两足并在他脸上刺字,企图使孙不能行走,又羞于见人。后来孙膑装疯,幸得齐使者救助,逃到齐国。这是一段关于庞涓与孙膑的旧事。

且说田忌与孙膑率兵进入魏赵交界之地时,田忌想直逼赵国邯郸,孙膑制止说:“解乱丝结绳,不可以握拳去打,排解争斗,不能参与搏击,平息纠纷要抓住要害,乘虚取势,双方因受到制约才能自然分开。现在魏国精兵倾国而出,若我直攻魏国。那庞涓必回师解救,这样一来邯郸之围定会自解。我们再于中途伏击庞涓归路,其军必败。田忌依计而行”。

果然,魏军离开邯郸,归路中又陷伏击与齐战于桂陵,魏部卒长途疲惫,溃不成军,庞涓勉强收拾残部,退回大梁,齐师大胜,赵国之围遂解。

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围魏救赵”的故事。

又后十三年,齐魏之军再度相交于战场,庞涓复又陷于孙膑的伏击自知智穷兵败遂自刎。

孙膑以此名显天下,世传其兵法。这个典故是指采用包抄敌人的后方来迫使它撤兵的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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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巡借箭抗敌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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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巡为政简约,很受民众拥护。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张巡借箭抗敌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唐玄宗一路西逃,但忠于朝廷的官员们却纷纷带领军民,奋起抵抗叛军。其中,最早起来打击叛军的,是平原(今山东平原)太守颜真卿和他的堂兄常山(今河北正定)太守颜杲卿。

颜真卿是北齐文学家颜之推、唐代初期的学者颜师古的后代。早在安禄山谋反朝廷的迹象越来越明显时,颜真卿就开始备战了。他借口预防大雨,派军民修缮城墙,召集壮丁,加强城防,还储藏了很多粮食。安禄山叛乱后,河朔(黄河以北地区)一带全都陷入叛军之手,只有平原城的防守是完好的。唐玄宗刚听到河朔沦陷的消息时,悲叹道:“河北二十四郡,难道就没有一个忠臣?”当他听说平原城仍在坚持抵抗时,转悲为喜,说:“不知颜真卿是什么模样,竟能做得这样好。”

颜杲(gǎo)卿本来是安禄山的部下,安禄山的叛军到达藁(gǎo)城(在今河北省)时,他就招募了一千多名士兵,准备抵抗。安禄山攻下洛阳后,颜真卿在十天内招募了一万人,并与颜杲卿联合讨伐安禄山。颜杲卿与长史袁履谦,用计占领了井陉关(在今河北井陉),截断了安禄山的退路,河北军民士气大振,二十四郡中有十七郡又归顺了朝廷。大家推举颜真卿为主帅,聚集了二十多万人马,共同抗击叛军。

安禄山见后方不稳,急忙派大将史思明、蔡希德分两路攻打常山。常山的城防工事没修好,兵力又少,颜杲卿带领军民拼死抵抗了四天,最终粮缺弹尽,常山城被攻破。颜杲卿和袁履谦被叛军抓到洛阳,他们受尽酷刑,但仍对着安禄山怒骂不止,最后双双牺牲。

颜杲卿被害后,颜真卿仍在坚持抵抗,直到唐肃宗即位后,他才率领众人辗转来到凤翔(治所在今陕西凤翔),朝见肃宗。

另一位英勇抗击叛军,多次立下战功的名将,是张巡。

公元756年正月,安禄山叛军攻陷宋、曹等州,谯郡(今安徽亳州)太守杨万石投降了叛贼,还逼迫当时任真源县令的张巡,向西去迎接叛军。张巡却率领军民讨伐叛贼,在雍丘(今河南杞县)一举击败叛军大将、原雍丘县令令狐潮。

数月后,令狐潮重整旗鼓,率领四万大军扑向雍丘,想报仇夺城。当时张巡只有四千人,士兵们都很紧张,张巡却胸有成竹,对将士们说:“令狐潮气势虽凶,又了解城中情况,必然有轻视我们的想法。现在我们出其不意出击,敌人一定惊怕而退,我们乘势追击,必可打胜仗。”

于是,他派一千人登城防守,自己亲自率领一千人,分成数个小队,开城门突然冲出。张巡身先士卒,直冲贼阵,打得贼兵人仰马翻,纷纷败退。

第二天,叛军又来攻城。他们用百门大炮轰城,打得城楼都倒塌了。张巡在城上修建木栅来防守。叛军像蚂蚁一样蜂拥而上。张巡命士兵把干草浸透油脂,烧着后投向贼兵,叛军不得不退却。

张巡知道自己的兵少,所以每次都以坚守为主,用智谋打退敌军,或者乘天黑偷袭敌营。这样坚持了六十余日,大大小小打了三百余仗,叛军无计可施,只得将雍丘城团团围住。

不久,雍丘城中箭已用完。张巡效法诸葛亮草船借箭的妙计,命令士兵做了一千余个草人,披上黑衣,趁夜晚用绳索吊到城下。叛军以为城中守军要突围偷袭,纷纷用箭射击。过了很久,他们才发现城上吊下来的是草人。但这时,草人浑身都射满了箭,有数十万支。

后来,张巡又趁黑夜将派五百名敢死队坠下城去,贼兵以为又是草人,所以也不防备。五百名敢死队便冲入贼营,令狐潮的军队猝不及防,顿时大乱,把自己的营帐烧掉逃走了。这样,张巡不仅确保了城池不失,而且在战斗中反败为胜,给叛军以沉重打击。

不久,令狐潮又卷土重来,增调兵马包围了雍丘城。张巡派部将雷万春在城头上同令狐潮对话。叛军纷纷射箭,雷万春的脸上一连被射中六支箭,仍然一动不动,镇定自若。令狐潮怀疑是木头人,派人来问才知是雷万春,不由得大吃一惊,远远地对张巡说:“刚才看见雷将军这个模样,才知你的军令的确很严。但是人算不如天算,雍丘城终将被攻破。”张巡回答说:“阁下连人伦都不知道,怎么能通晓天道呢?”

令狐潮理屈词穷,叛军们斗志衰落,张巡抓住战机率兵出击,又一次大获全胜,擒获叛军将领十四人,吓得令狐潮连夜逃到陈留,龟缩在城里,再也不敢出来。

从公元756年年初,雍丘保卫战开战,叛军一直不断地增兵,但张巡率将士誓死守城,直到这年年底奉命主动撤离。在这期间,雍丘城始终岿然不动,成为大唐抗击叛军的坚强堡垒。为表彰张巡的忠诚与战功,后来的唐肃宗李亨专门下诏任命张巡为河南节度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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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军长征与茅台酒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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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6月16日,红军不战而占领了仁怀县城和茅台渡口。红军将士有幸享用了历史悠久的茅台酒。早在1915年,茅台酒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荣获金奖,从而扬名天下。但是,解放后,茅台酒定为国酒,却是因红军长征路过茅台,曾以茅台酒解乏、治伤,茅台酒支援了红军,加之品质上乘,为周恩来所钟爱。80年代以后,许多老红军在所写的回忆录中,对茅台酒仍然记忆犹新。

聂荣臻元帅回忆:“在茅台休息的时候,为了欣赏一下举世闻名的茅台酒,我和罗瑞卿同志叫警卫员去买些来尝尝。酒刚买来,敌机就来轰炸。于是,我们又赶紧转移。”

成访吾将军回忆到:“茅台镇是茅台酒的家乡,紧靠赤水河边,有好几个酒厂和作坊。政治部出了布告,不让人进入这些私人企业,门都关着。大家从门缝里看,见有一些很大的木桶和成排的水缸。酒香扑鼻而来,熏人欲醉。地主豪绅家都有很多大缸盛着茅台酒,有的还密封着,大概是多年的陈酒。我们有些人本来喜欢喝几杯,但军情紧急,不敢多饮,主要是弄来擦脚,恢复行路的疲劳,而茅台酒擦脚确有奇效,大家莫不称赞。”

曾三将军回忆:“在长征路上,我深深感到脚的重要。道理很简单:长征是要走路的,没有脚就不能行军,没有脚就不能战斗。大家不是听说过‘红军过茅台,用酒洗双脚’的故事吗?,这不是假的,因为用酒擦洗是最好的保护脚的办法。”

耿飚将军回忆:“这里是举世闻名的茅台酒的产地,到处是烧锅酒坊,空气中弥漫着一阵阵醇酒的酱香。尽管戎马倥偬,指战员还是向老乡买来茅台酒,会喝酒的组织品尝,不会喝的装在水壶里,行军中用来擦腿搓脚,舒筋活血。”

杨成武将军回忆到:“奉命转移到茅台镇,着名的茅台酒就产在这里。土豪家里坛坛罐罐都盛满了茅台酒。我们把从土豪家里没收来的财物、粮食和茅台酒,除部队留了一些外,全部分给了群众。这时候,我们指战员里会喝酒的,都喝足了瘾,不会喝的,也都装上一壶,留下来洗脚活血,舒舒筋骨。”

萧劲光将军回忆:“茅台镇很小,茅台酒却驰名中外。我们在茅台驻扎了三天,我和一些同志去参观了一家酒厂。有很大的酒池,还有一排排的酒桶。我们品尝了这种名酒,芳香甘甜,沁人心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有些同志还买了些,用水壶装着,留在路上擦脚解乏。”

当时,国民党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污蔑红军在茅台酒的酿酒池里洗脚。时任国民参议员的黄炎培先生,嘲笑国民党反动派的无知,挥笔写下一首《茅台酒》:

喧传有客过茅台,

酿酒池里洗脚来。

是真是假吾不管,

天寒且饮三两杯。

1945年,应毛泽东主席的邀请,黄炎培等人去延安访问。他把这首诗抄给毛泽东、周恩来和陈毅看,受到大家赞扬。解放以后,黄炎培先生担任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1952年,黄炎培先生来到南京,上海市市长陈毅前去会晤,并设宴款待。席间,饮茅台酒。陈毅提起旧话,赞佩黄先生当年仗义执言,难能可贵,退席成诗两首: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万里长征洗脚来。

深谢诗章传韵事,

雪压江南饮几杯。

金陵重逢饮茅台,

为有嘉宾冒雪来。

服务人民数十载,

共祝胜利饮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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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郝隆晒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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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隆晒书:讲述西晋时期,大司马桓温手下的参军郝隆饱学多才,没有得到重用。他辞去参军的职务回故乡隐居,家贫的郝隆解开衣扣袒胸露腹晒太阳,人们问他何故?他傲然地回答道自己在晒书。用来比喻人腹中装书,富有学问。今天就给大家具体分享一下郝隆晒书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郝隆晒书

典出《世说新语·排调》。

郝隆是晋朝时期汲郡(今河南新乡、汲县一带)人。他家境贫寒,但却好学不倦,以善于应对而小有名气。

按照晋朝时期的习俗,每逢七月七日,每家每户都要曝晒衣物,驱除衣物内的潮气和蛀虫,以便冬天可以使用。郝隆见邻居有钱人家晒出了许多绫罗绸缎,突然产生了与他比一比的念头。

于是,郝隆从家中搬出竹榻放在庭中,在正午烈日当头的时候仰卧在榻上,解开自己的上衣,袒胸露腹,在烈日之下曝晒。

那位有钱的邻居见郝隆这般光景,不禁大为奇怪,便上前问他为何要如此。郝隆傲然回答:

“你晒你家中的衣帛,我晒我肚子里的书本!”

后来,“郝隆晒书”这一典故,用来比喻人腹中装书,富有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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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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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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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长征中战友被冻成“石头”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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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提到雪山草地,几乎每一位经历过长征的老人,都用了一个“苦”字。

爬雪山、过草地,今天已成为人们体验长征精神的重要方式。然而,70多年前红色大军的雪山草地之行,却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悲壮的死亡行军。

夹金山下的硗碛村,红军翻越夹金山纪念碑矗立山间,与远处的夹金山遥遥相望。

主峰海拔4950多米的夹金山,被当地藏族同胞视为“连鸟儿也难以飞过”的神山,也是长征中红军翻越的第一座大雪山。

1935年6月12日,中央红军1师4团作为全军先遣队来到夹金山下,拉开了长征路上最为悲壮的行程的序幕。

“那天是农历五月初四,他们从山上下来时,穿的衣服五颜六色,什么样式都有。人都很瘦,差不多皮包骨头了。”回忆起红军到达四川小金县达维镇的情景,92岁的张绍全至今记得很清楚,“来自南方的红军战士身着破烂的单衣,打满血泡的脚上缠着干树皮……”

“实在冷得不行,大家就人靠人挤在一起。继续行军时,总有一些战友再也不能起来。”当时只有19岁的郝毅说。

有一天,郝毅实在走不动了,朦胧间看见前面有一块大石头,就把小包袱放在上面,想坐下来歇息一会儿。谁知,刚一坐下,大石头就歪倒了——原来是前面部队牺牲的战友,身子已经僵硬了。

老红军刘承万提起过雪山,仍忍不住悲痛的泪水:“好多战友一坐下去就再也起不来了。许多人冻僵了,滑倒后像炮弹一样飞出去,在冰崖下没了踪影。”

党岭山是长征路上红军翻越的海拔最高的雪山。当时,老红军刘洪才刚满21岁。

“党岭山,党岭山,上下总有二百三,终年积雪无人烟,十人上山九不还。”刘洪才跟着部队走到山下,好心的藏族同胞前来劝阻:上去的人不是陷在冰穴里活活冻死饿死,就是被“山妖”抓去连尸体都找不到……

夜幕降临,刘洪才和战友们挤在雪洞里,用体温相互取暖,极度疲劳的他们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了,只有副班长还躺着,一动不动。我喊了两声,他也不理。”刘洪才过去一推,才知道副班长已经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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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商汤和伊尹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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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下游有个部落叫商。传说商的祖先契(音xiè)在尧舜时期,跟禹一起治过洪水,是个有功的人。后来,商部落因为畜牧业发展得快,到了夏朝末年,汤做了首领的时候,已经成为一个强大的部落了。

夏王朝统治了大约四百多年,到了公元前十六世纪,夏朝最后的一个王夏桀(音jié)在位。夏桀是个出名的暴君,他和奴隶主贵族残酷压迫人民,对奴隶镇压更重。夏桀还大兴土木,建造宫殿,过着荒淫奢侈的生活。

大臣关龙逄(音páng)劝说夏桀,认为这样下去会丧失人心。夏桀勃然大怒,把关龙逄杀了。百姓恨透了夏桀,诅咒说:“这个太阳什么时候才会灭亡,我们宁愿跟你同归于尽。”

商汤看到夏桀十分腐败,决心消灭夏朝。他表面上对桀服从,暗地里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

那时候,部落的贵族都是迷信鬼神的,把祭祀天地祖宗看作最要紧的事。商部落附近有一个部落叫葛,那儿的首领葛伯不按时祭祀。汤派人去责问葛伯。葛伯回答说:“我们这儿穷,没有牲口作祭品。”

汤送了一批牛羊给葛伯作祭品。葛伯把牛羊杀掉吃了,又不祭祀。汤又派人去责问,葛伯说:“我没有粮食,拿什么来祭呢?”

汤又派人帮助葛伯耕田,还派一些老弱的人给耕作的人送酒送饭,不料在半路上,葛伯把那些酒饭都抢走,还杀了一个送饭的小孩。

葛伯这样做,激起了大家的公愤。汤抓住这件事,就出兵把葛先消灭了。接着,又连续攻取了附近几个部落。商汤的势力渐渐发展了,但是并没引起昏庸的夏桀注意。商汤妻子带来的陪嫁奴隶中,有一个名时伊尹(音yǐn)。传说伊尹开始到商汤家的时候,做个厨司,服侍商汤。后来,商汤渐渐发现伊尹跟一般奴隶不一样,商汤和他交谈以后,才知道他是有心装扮作陪嫁奴隶来找汤的。伊尹向汤谈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汤马上把伊尹提拔做他的助手。

商汤和伊尹商量讨伐夏桀的事。伊尹说:“现在夏桀还有力量,我们先不去朝贡,试探一下,看他怎么样。”

商汤按照伊尹的计策,停止了对夏桀的进贡。夏桀果然大怒,命令九夷发兵攻打商汤。伊尹一看夷族还服从夏桀的指挥,赶快向夏桀请罪,恢复了进贡。

过了一年,九夷中一些部落忍受不了夏朝的压榨勒索,逐渐叛离夏朝,汤和伊尹才决定大举进攻。

自从夏启以来,同姓相传已经四百多年,要把夏王朝推翻,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汤和伊尹商量了一番,决定召集商军将士,由汤亲自向大家誓师。

汤说:“我不是敢进行叛乱,实在是夏桀作恶多端,上帝的意旨要我消灭他,我不敢不听从天命啊!”他接着又宣布了赏罚的纪律。

商汤借上帝的意旨来动员将士,再加上将士恨不得夏桀早早灭亡,因此,作战非常勇敢。夏、商两军在鸣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北)打了一仗,夏桀的军队被打败了。

最后,夏桀逃到南巢(今安徽巢县西南),汤追到那里,把桀流放在南巢,一直到他死去。

这样,夏朝就被新建立的商朝代替了。历史上把商汤伐夏称为商汤革命,因为古代统治阶级把改朝换代说成是天命的变革,所以称为“革命”。这和现在所说的革命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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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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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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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姜子牙钓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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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子牙尊称姜太公,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享有盛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曾畏佐周武王伐纣灭商。他是今卫辉市太公泉人。太公姓姜名尚,又名吕尚,是辅佐周文王、周武王灭商的功臣。他在没有得到文王重用的时候,隐居在陕西渭水边一个地方。那里是周族领袖姬昌(即周文王)统治的地区,他希望能引起姬昌对自己的注意,建立功业。

太公常在番的溪旁垂铃。一般人钓鱼,都是用弯钩,上面接着有香味的饵食,然后把它沉在水里,诱骗鱼儿上钩。但太公的钓钩是直的,上面不挂鱼饵,也不沉到水里,并且离水面三尺高。他一边高高举起钓竿,一边自言自语道:“不想活的鱼儿呀,你们愿意的话,就自己上钩吧!”

一天,有个打柴的来到溪边,见太公用不放鱼饵的直钩在水面上钓鱼,便对他说:“老先生,像你这样钓鱼,100年也钓不到一条鱼的!”

太公举了举钓竿,说:“对你说实话吧!‘我不是为了钓到鱼,而是为了钓到王与侯!”

太公奇特的钓鱼方法,终于传到了姬昌那里。姬昌知道后,派一名士兵去叫他来。但太公并不理睬这个士兵,只顾自己钓鱼,并自言自语道:“钓啊,钓啊,鱼儿不上钩,虾儿来胡闹!”

姬昌听了士兵的禀报后,改派一名官员去请太公来。可是太公依然不答理,边钓边说:“钓啊,钓啊,大鱼不上钩,小鱼别胡闹!”

姬昌这才意识到,这个钓者必是位贤才,要亲自去请他才对。于是他吃了三天素,洗了澡换了衣服,带着厚礼,前往番溪去聘请太公。太公见他诚心诚意来聘请自己,便答应为他效力。

后来,姜尚辅佐文王,兴邦立国,还帮助文王的儿子武王姬发, 灭掉了商朝,被武王封于齐地,实现了自己建功立业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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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后起之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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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

范豫章谓王荆州,“卿风流逸望,真后来之秀。”

释义 “秀”,优秀的意思,表示后辈中的优秀者。这则成语也称 “后起之秀”。

故事 东晋时,王忱(chen)在少年时代就显露出才气,很受亲友的 推祟。他的舅父范宁,是当时著名的经学家,对王忱也很器重,有著 名文士拜访,他总让王忱到场接待。 有一次,王忱去看望舅舅,遇到了比他早出名的张玄。舅舅要他 俩交谈交谈。张玄早就听说王忱志趣不凡,很想与他谈谈。他年龄比 王忱要大,自然希望王忱先给自己打招呼,就端正地坐着等候。不 料,王忱见张玄这等模样,看不上眼.也默默坐着,一言不发。张玄见 他这样,自己又放不下架子,对坐了一会,怏怏不乐地离去。 事后,范宁责备王忱说:“张玄是吴中的优秀人才,你为什么不 好好与他谈谈?’’ 王忱傲慢地回答说:“他要是真心想和我来往,完全可以来找我 谈谈嘛。” 范宁听了这话,倒反而称赞起外甥来了:“你这样风流俊逸,真 是后来的优秀人才。” ” 玉忱笑着回答说:“没有您这样的舅舅,哪来我这样的外甥?”

高力士常被人看作一生的污点,也是高力士在戏台上被人描绘成丑角的主要原因,那就是他是否给李白脱过靴,并因此而陷害李白。

《唐才子传》描绘过一个生动的故事,说的是李白曾经骑着一头驴路过华阴县,冲撞了华阴县长官,县令喝问:你是谁啊?李白回答说:“曾令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天子门前,尚容走马,华阴县里,不得骑驴?”(《唐才子传》卷二)皇帝用他的手巾给我擦呕吐物,亲自为我调过羹汤,贵妃为我捧过砚台,高力士给我脱过靴子,天子门前我都被特许骑马,怎么到你这华阴县就不让骑驴了?县令听了吓得赶紧行礼:原来是李翰林。李白大笑而去。

故事很生动,但是这事儿是真是假呢?

记载高力士脱靴之事的主要有三条史料,分别是《唐国史补》《酉阳杂俎》和《旧唐书》。故事都大同小异,说李白在当翰林待诏的时候,经常喝酒,唐玄宗有一次召见李白,让他写诗,李白趁着酒兴,大笔一挥,写得兴致盎然,然后有点得意忘形了,举起脚来对高力士说:“脱靴!”高力士当然十分不愿意,可是想到这是皇帝喜欢的诗人,于是也就蹲下来给他脱了。后面的故事呢?三条史料都说唐玄宗一见李白这个做派,很不高兴,觉得李白举止轻佻,李白因此而失宠。

这三条史料内容相近,结果也类似,应该是有共同的史源。

其实我对此表示高度怀疑:李白不过是翰林待诏,这在当时仅是个供皇帝消遣的职位,他即便是醉了,是否就有胆量让高力士脱靴?李白看似性格狂放不羁,实际上是很小心翼翼的人,从他对待其他官僚的态度就能看出来,所以我认为他没有这个胆量。

另外,范传正给李白撰写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记述此事时说:“他日泛白莲池,公不在宴。皇欢既洽,召公作序。时公已被酒于翰苑中,仍命高将军扶以登舟,优宠如是。”他指出那一次李白的确喝醉了,皇帝命令高力士把他扶上船,没提到脱靴一事。这是墓碑,要比其他人的记述更可靠。

明人钟泰华《文苑四史》也对脱靴故事表示怀疑,认为所谓脱靴“恐出自稗官小说”,不可信。

既然脱靴之事尚且存疑,那么与此相关的所谓高力士陷害李白就是无稽之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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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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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齐国的国君齐宣王爱好音乐,尤其喜欢听吹竽,善于吹竽的乐师便有三百个。齐宣王爱摆排场,总想在人前显示国君的威严,所以每次都会让这三百个人一起合奏给他听。

有个南郭先生听说了齐宣王的这个癖好,觉得有机可乘,就跑到齐宣王那里,吹嘘说:“大王,我是个有名的乐师,听过我吹竽的人没有不被感动的,就是鸟兽听了也会翩翩起舞,花草听了也会合着节拍颤动,我愿把我的绝技献给大王,我愿意成为大王众多乐师中的一员。”齐宣王听了很高兴,毫不怀疑地收下了他,将他编进三百人的吹竽队伍中。从此以后,南郭先生就和众人一块儿合奏给齐宣王听,和大家享受同样优厚的待遇。

其实南郭先生压根儿就不会吹竽,他跟齐宣王说的那番话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弥天大谎。每逢演奏的时候,他就捧着竽混在队伍中,人家摇晃身体,他就跟着摇晃,人家摆头,他也跟着摆,装出一副动情忘我的样子。就这样,南郭先生混过了一天又一天。

过了几年,齐宣王死了,他的儿子齐湣王继位。齐湣王也爱听吹竽,但他和齐宣王不一样,他觉得独奏更悠扬、更逍遥。于是齐湣王下令,要这三百个吹竽的人好好练习,做好准备,一个个轮流吹竽给他欣赏。其他乐师们都积极练习,想一展身手,只有那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吓得惶惶不可终日。他想来想去,觉得混不过去了,只好连夜收拾行李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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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鸿门宴历史典故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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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攻破秦都咸阳,随后,项羽的40万大军也到了。刘邦的十万军队驻扎在灞上,项羽的军队驻扎在新丰鸿门。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见项羽势力强大,想巴结他,就告密说:“刘邦一心想称王关中,派人守住函谷关不让你进来,使子婴当宰相,然后就可以占有秦宫室所有的珍宝。”项羽听后,非常愤怒,准备第二天歼灭刘邦的军队。

刘邦得知消息后,十分恐惧,他的军队怎么能抵挡项羽的进攻呢?他请张良出主意,张良说:“我认识项羽的叔父项伯,通过他给项羽说情,然后,明天一大早,你亲自去鸿门向项羽谢罪,或许可以缓和一下紧张气氛。”

第二天一大早,刘邦带着百余骑来到鸿门,亲自向项羽解释和谢罪。项羽大摆酒宴接待。项羽的谋士范增极力主张在宴席上杀掉刘邦,以绝后患,但项羽不置可否。在宴席上,范增三次暗示项羽动手,项羽都默然不答。范增见机会难得,私下叫来将军项庄,希望他利用宴会舞剑的机会,杀死刘邦。项庄遵照范增的吩咐,舞剑时,多次想杀刘邦,但都被项伯挺身挡住。正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时刻,刘邦的参乘樊哙(kuài)闯进了宴会,他当面指责项羽不讲信义,想诛杀有功的人。项羽觉得自己理屈,最终放弃了杀掉刘邦的想法。

鸿门宴上,双方剑拔弩张,各怀鬼胎,杀机四伏,稍有风吹草动,就可能导致双方厮杀火并。

含义及用法:后用“鸿门宴”比喻暗藏阴谋,不怀好意的邀请;又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典故表示言行表面上虽有名目,实则另有所图。

注:参乘,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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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李靖夜袭阴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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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即位初期,中原战事虽然结束,但西边边境上还很不安定。特别是东突厥,当时还很强大,成为唐朝主要的威胁。太原起兵以后,唐高祖一心对付隋朝,只好靠妥协办法,维持了和东突厥的和好关系,但东突厥贵族仍旧不断侵扰唐朝境界,闹得地方不得安宁。

唐太宗即位不满二十天,东突厥的颉利(颉音jié)可汗率领人马十多万,一直打到离长安只有四十里的渭水边。颉利以为唐太宗刚即位,未必敢抵抗,他先派出使者进长安城见唐太宗,扬言突厥兵一百万,马上开到。

唐太宗是见过世面的人,他不理颉利的威胁,把使者扣押起来。他先布置长安的唐军摆开阵势。接着,又亲自带了房玄龄等六名将领,骑马到渭水边的便桥,指名要颉利出来,隔河对话。

颉利听说使者被扣,已经有点吃惊;再看到太宗亲自上阵,后面唐军旌旗招展,军容整齐,不禁害怕起来。他带着突厥将领在渭水对岸,下马拜见太宗。

唐太宗隔着渭水对颉利说:“我们两家早已订立盟约,几年来也没有少给你们金帛,为什么要背信弃义,带兵进犯?”

颉利被责备得无话可说,表示愿意讲和。过了两天,双方在便桥上订立盟约。接着,颉利就退兵了。

打这以后,唐太宗加紧训练将士,每天召集几百名将士在殿前练习弓箭。他跟将士们说:“外敌进犯,这是常有的事,并不可怕。怕只怕边境稍为安定,人主就贪图安逸,忘记战争,敌人来了就抵挡不了。从现在起,平时我做老师,教你们弓箭;战时我当将帅,带领你们抵抗敌人。”

经过唐太宗的鼓励,将士专心练武,不出几年,就训练出一批精锐军队。

第二年,北方下了一场大雪。东突厥的牲畜死了不少。大漠以北发生饥荒。颉利可汗加紧对其他部族的压迫,又引起各部族的反抗。颉利派他的堂兄弟突利去镇压,反被打得大败。突利逃回去后,被颉利责打一通。两人因此翻了脸,突利投降了唐朝。

唐太宗抓住这个时机,派出李靖、徐世勣等四名大将率领大军十多万,由李靖统率,分路出击突厥。

李靖是唐朝初年有名的军事家,精通兵法。他在隋朝末年归附唐朝,在唐朝统一战争中,立了不少战功。

公元630年,李靖亲自率领三千精锐骑兵,从马邑出发,趁颉利不防备,连夜进军,逼近突厥营地。颉利毫无防备,发现唐军突然出现,大惊失色。将士们也慌了手脚,说:“这次一定是唐朝发动全国兵力来了,要不然,李靖怎敢孤军深入呢?”

还没有到唐军发起攻击,突厥兵先乱了起来。李靖又派间谍混进突厥内部活动,说服颉利一个心腹将领投降。颉利一看形势不妙,就偷偷逃跑了。

李靖攻下定襄,得胜回朝,唐太宗十分高兴,说:“从前汉朝李陵带兵五千,结果不幸被匈奴所俘虏;现在你以三千轻骑深入敌人后方,克服定襄,威震北方,这是自古以来少有的盛事啊!”

颉利逃到阴山以北,怕唐军继续追赶,派使者到长安求和,还说要亲自朝见。唐太宗一面派唐俭到突厥,表示安抚;

另一方面又命令李靖带兵前去察看颉利动静。

李靖领兵到白道(在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西北)和徐世勣会师。两个人商量怎样对付。李靖说:“颉利虽然打了败仗,但是手下人马不少。如果让他逃跑,以后我们再要追他,就很困难了。我们只要选一万精兵,带二十天粮,跟踪袭击,一定能把颉利活捉住。”徐世勣也赞成这个意见。两支军队就向阴山进发。

颉利可汗求和实际上只是缓兵之计,想等草青马肥季节来到,再逃到漠北。他看到唐俭来到,以为唐太宗中了他的计,暗暗高兴,防备也自然松懈下来。

当天晚上,李靖和徐世勣率领唐军到了阴山,命令部将苏定方率领二百名轻骑,冒着夜雾悄悄进军。到突厥前哨发现唐军的时候,唐军离开颉利营帐只有七里地了。

颉利得知唐军骑兵来到,赶快找唐俭,唐俭已经瞅机会脱身回到唐营。颉利慌忙骑上他的千里马逃走。李靖指挥唐军追杀,突厥兵没有主帅,乱成一团。唐军歼灭突厥兵一万多,还俘获大批俘虏和牲畜。

颉利东奔西逃,最后带着几个亲兵躲在荒山里,被他的部下抓住后交给唐军,后来被押送到长安。

一度很强大的东突厥灭亡了。唐太宗并没有杀死俘虏。在东突厥原地设立了都督府,让突厥贵族担任都督,由他们管理突厥各部。

这次胜利,提高了唐太宗在西北各族中的威信。这一年,回纥等各族首领一起来到长安,朝见唐太宗,拥护唐太宗为他们的共同首领,尊称他是“天可汗”。

打那以后,西域各族人和亚洲许多国家的人,不断来到长安。在这一时期,我国高僧玄奘(音zàng)和尚也通过西域各国到天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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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岳飞拜师周侗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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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岳飞家住的小镇上来了一个叫周侗的老爷爷,他的武艺非常高强,但他从来都不欺负好人。岳飞就和一些小朋友跟着周侗爷爷练武术了。岳飞训练时不怕吃苦,他从来不像一些小朋友那样偷懒,所以,武艺长进得非常快,经常得到周侗爷爷的夸奖。周侗爷爷的绝招是射箭,岳飞很想让周侗爷爷早点教给他。可是周侗爷爷老是不教岳飞,却让他苦练基本功:蹲马步,头上顶一个小碗,一站就是半天;或是老让他一个劲踢腿、弯腰。为此,小岳飞很不高兴,小嘴成天噘得老高老高,都可以挂一个小水壶了。岳飞回到家里,将这事告诉妈妈,妈妈这样跟他说:“练武术就像盖房子,地基必须打牢,然后一块砖一块砖地砌上去,如果地基打得不扎实,墙砌得不牢,这个房子不久就要垮下来,所以老师让你练基本功,也是为了让你将来能够有一身过硬的本领埃”后来,周侗爷爷知道了这件事,有一天他特意将自己珍藏了多年的长弓取出来交给岳飞说:“如果你能拉开这张弓,我就教你射箭。”小岳飞满不在乎地看了看弓,又看了看周侗爷爷说:“行啊,我要拉开了,你可不许耍赖皮。”于是小岳飞使出吃奶的劲去拉那张弓,可怎么拉也拉不动,周侗爷爷站在一旁摸着胡须哈哈大笑起来。从那以后,小岳飞练功就更加刻苦了,也不怕练习枯燥的基本功了。

几年以后,小岳飞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经过几年的训练,岳飞不仅能很轻松地拉弓,而且射出去的箭也是百发百中。他站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对准一片柳树叶,能将柳树叶射中。有一天,他正在练习射箭,突然发现前面的小树林里有一只小白兔正在悠闲地吃着青草,岳飞搭好弓箭对着小兔瞄准,这时小兔也正好抬起头用那双红红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岳飞,岳飞使出全身的力气,正要将箭射出,这时就听有人高喊“不要放箭,不要放箭”。他抬头一看,原来是周侗爷爷。周侗爷爷严厉地批评了岳飞,他让岳飞明白了:学武术不是用来伤害人或小动物的,学武术是用来保家卫国的。后来岳飞和小白兔成了一对很亲密的朋友,每次岳飞在树林里练箭的时候,总有一只小白兔在一旁悠闲地吃草,不时地抬起头,用它那双红红的大眼睛望着岳飞咧嘴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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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竹林七贤的人物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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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涛

山涛字巨源,似乎这名字就设定好了他一生,无论是文化造诣上,还是官场政治上,他都是当得上“巨”之一字:身处竹林列七贤,近居庙堂为高官。就连识度——见识气度也绝配那“巨”字,他的妻子在把他和阮籍、嵇康比较时便说过:“你的才气不及他们,但识度胜之。”

他是竹林七贤中第一个真正走出竹林和司马氏合作的人。毋庸置疑,他受到的压力绝非常人所能接受。嵇康当时便写了《与山巨源绝交书》,指名道姓,直接把山涛贬为一介屠夫,说他自己的手占满了血腥污秽还要拉别人一起操刀。朋友的不理解和怒责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想必更痛苦的还是山涛他自身的挣扎和矛盾。毕竟能和阮籍、嵇康这般人走到一起的必然不是那只顾追名逐利的俗子。

应该说山涛是挣扎过的,是选择那些隐逸的生活和出色的好友,还是选择民生、国家和功名?山涛最终选择了后者,这个选择要求他必须放低自己的原则,无论是君子还是小人,都要能与之融合而处,不复竹林中把酒闲散的情调,也不及与好友挥琴长啸的自在。官场之中有太多尔虞我诈,他小心翼翼的同时要挣扎着接受那些肮脏。

对于山涛,我们是不够资格责难他的。他虽终向浊世妥协,但他不同流合污,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他做到了;虽然嵇康罹难,官居高位的他为求自保而沉默,但嵇康死后却能将嵇康之子视为己出,不管是不是出于愧疚,都是难得的。就连嵇康自己都对嵇绍说了“有山涛在,你就不是孤儿”这样的话,可见他最后终究是原谅了并了解了山涛。连嵇康都已释然,我们又何必总是耿耿于怀?

总是会把山涛和薛涛弄混,不过这两人均是有才,又同为无奈屈协于浊世,一个是可爱的男子,一个是可爱的女子,有时候会想,他们若生在同一时代,可否作令人羡煞的比翼,连“洵美且异”的连理?又是怪念头。

二、王戎

“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

多么灵动精巧的话。有妻如此,王戎是有福的,更不难看出,他同他妻子一样,是个灵动精巧的人。

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王戎选择的不是加官晋爵、争取功名,相反他做了个商人。巧妙而矛盾:一边是社会顶端的知识分子,受人尊敬;一边又是社会底端的商贾之辈,受人鄙薄。甚至连娶妻也不娶书香门第的女儿,反娶商贾之女。我忍不住要猜测这是不是他对整个世俗的嘲讽。以这样尖锐的矛盾完成这样巧妙的讽刺,这怕在中国史上难寻其二。

说起来他是竹林七贤中最遭后人诟病的——因为爱财。但想必他自己是不在意别人的讽语的,他爱财爱得坦荡荡,更不掩其吝啬,卖李子要钻核,嫁女儿还讨债,侄子结婚送件单衣婚后又要回来。每每想到他和他妻子,一个老翁,一个老妪,挑灯夜战铜板,津津乐道地筹数家资,我就忍不住要乐上一把。《世说新语》中9篇《俭啬篇》,他一人就占了4篇。不怪阮籍酒正酣时要骂他:“你这个俗物中途又来,真是扫人雅兴。”

但换个视角来说,王戎也很有意思的。你看阮籍那般骂他,他还不愠不怒,摸摸鼻子自找台阶:“你们这几个雅士的兴致也未免太容易被人败坏了。”诙谐的动作加上幽默的语气,到底还是个可爱的人,坏就坏在太吝啬,从小时就精怪、不厚道,弄得声名狼藉,贬为俗物。但若无这吝啬,也自然没这精细的怪与可爱。

——若是不怪又何必作那竹林七贤?

三、刘伶

看到刘伶就会想到左思,两人都是相貌极丑却也兼负才情,还放情肆志,同样有魏晋名士之风,同样行趣事万千。很不谦虚地说,刘伶绝对算得上最爱酒之人,只怕酒量在文人之中也是无人能出他其右。这种人,是为了酒可以连命都不要了的。《晋书?列传十九?刘伶》记载刘伶常驾鹿车,携美酒,一路痛饮。还带了个仆人,让仆人扛把锄头,吩咐仆人道:“死便埋我。”爱酒至斯,如此放浪形骸,可见其洒脱。

记得前些日子与人争论竹林七贤之事,他评之“无稽”,还引了刘伶来客不着衣之事——其时值刘伶任建威参军,一日于家中一丝不挂地饮酒,有客人来访,他也不回避穿衣,还狂笑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裤衣。诸君何为入我裤中?”

当时尚未找到驳斥之语,如今细细想来,不由要赞刘伶聪明。

刘伶此行难免有荒唐之嫌,但若来客是友,必然不会以此惊乍,老友了解刘伶,自也是习惯于他的“荒唐”之举;便是生人,若能释怀,也必是可结交一番的友人。若来客非友,这一句就成了绝妙的讽刺,是漂亮的逐客令。

——事是逸事,问是巧问,自然也只为趣人所设,不是让俗子来搅和的。

何必说他无稽下流?倒应问问自己是不是他眼中俗子。

四、阮籍

始终不能忘记阮籍吐的那数升血。每一滴都是痛心,每一滴都是伤怀,每一滴都是真情,每一滴都是对那浊世的洗礼和反讽。

阮籍的逸事很多,每一件均是至情至性。

送嫂子归家,别人笑他不懂礼法,他不在意,只说:“礼法岂为我辈所设耶?”淡淡的语气,连不屑都是漫不经心的,这是对司马氏所谓以名教治天下的虚伪的一种对抗。

《晋书》中记载他“性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赌。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将葬,食一蒸肫,饮二斗酒,然后临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又吐血数升,毁瘠骨立,殆致灭性。”

有的人看的不全,只道他丧母还与人下围棋,不显伤心之色,诟病他不孝。

当母亲逝亡的消息传于阮籍之耳,不是不悲伤,只是棋局未完酒未尽。他的悲伤藏得很深,是下到棋里去的了,饮酒是为浇愁。是因为在座多俗人,所以他才不肯流露真情?许是吧!本性里的骄傲清高在潜意识里阻止他在那么多俗人面前痛苦的,他默默压抑这伤痛,连后来的大食酒肉也是压抑,用我们现代的说法是以暴饮暴食消除悲伤。然,终不可抑,吐血数升。

这种隐匿而真切的悲恸是与那些人前尽丧悲泣、人后瓜分遗产的伪君子形成的鲜明对比。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对比反衬出那些伪君子的道貌岸然,所以更不容见于那些只拘礼法的俗士和小人吧?才有了指责他不孝的言论。

可以说阮籍是孤独而寂寞的,鲜少有人真正理解他,这种不被人理解的孤独他虽面上若不在意,但这孤独是蛀进骨子的痛。所以当嵇康抱琴携酒而来,“籍大悦,乃见青眼”。当嵇康为他奏曲、陪他饮酒时,他心中的感动和震撼是无以言说的,所以结了这忘形之交。可以说嵇康是他这一生惟一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嵇康死后,孤独加上失落,一起砸回,阮籍是受不住的。

阮籍死前曾对自己的儿子说:“阮咸已经入了我这一流,你不要再学我了。”我不知道这是要有多大的无奈才说得出的话,所有难言之苦经这一句全部道出,否定了他那一生。

如同历史上的文人,阮籍是矛盾的。虽然在最后他否定了自己一生,但同样可以肯定的是——他,不悔!

五、阮咸

阮咸虽然是阮籍的侄子,但他和阮籍却有着不同的性格,他是豪爽而幽默的。

如同历代的世家,阮家也有贫富之分。一边是富丽堂皇、阁楼水榭,一边却是砖瓦不齐、破屋破院。阮咸虽属贫者,但性情格调之高,又岂非常人可及?

当盛夏七月,富人们忙着晒衣物以炫耀时,阮咸也不急不忙地晾晒了一条粗布裤头于街边,末了,别人惊问,还不以为然地耸肩摊手道:“未能免俗,聊复尔儿。”

未能免俗?好一句“未能免俗”!是未能免俗还是已经破俗?

世人糊涂,偏发俗问。还不聪明,没听明白,阮咸在笑他呢!

阮咸的豪爽和幽默从他的“与猪共饮”中也是可以看出的: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任诞篇》)。

阮咸是妙人。以大瓮盛酒,见其豪爽;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见其幽默洒脱。人猪同好酒,人是妙人,猪是趣猪,人猪同好酒,共饮又何妨?倘若换作那般凡夫俗子,只怕阮仲容反倒还要不乐意了。

六、嵇康

终于写到我最喜欢的嵇康,却不知道从何下笔,明明已经是烂熟于心的故事却理不出头绪,生怕写得俗了,配不上这个男子,反倒辱没了。

——康早孤,有奇才,远迈不群。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晋书?嵇康传》这样描绘他。

最开始时觉得他应是着一身白衣,在微光中散出一种白新的锐意,是他清高的气韵,隐隐中带一抹孤傲;后来又觉得白衣应是旧的,洗了多篇,以至不再发亮,还泛了些旧旧的黄,很淡很淡,淡出一抹光晕,像是从那逸中开出了朵朵白菊,柔和并给人舒适之感。

思来想去,猛然醒悟,人家嵇康是在打铁——哪里有人打铁时着一身儒装?更何况以嵇康的随意,又哪里会于此斤斤计较?

倒是我自己糊涂了。

不知道怎么说嵇康的收稍。看他站在刑台上而无畏惧,还有三千太学生为之请命,从这一面上来说,是风光的。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心酸。

——他生命的尽头,手中不是他的笔,不是他的琴,不是他的酒,不是他的铁锤,只有一根铁链铐住他空空如也的手,握着抓不住的空气,贯过去的风,飘逸轻灵而迅捷,像他的一生。

不知他看到三千太学生为他请命,心中会是何等滋味。应该有欣慰吧,有了这么多的肯定,他最后一段路走得那么坚定而平静。似乎不忍《广陵散》那样的名曲一落,他“手挥五弦”遗名曲。

乐音起伏,有些杂乱。

——那日小人钟会前来拜访,喧嚣混杂,他眉头微蹙,不理不睬,不留面子就问:“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拂袖而去。

乐音回荡,清泠动人。

——是他和向秀、吕安与林间把酒,琴音泠泠,回绕于翠竹之间,久久不去。

乐音高昂,微带怒颜。

——那日听闻吕巽夺弟之妻还反诬吕安,他当即怒起,与巽绝交,不料反遭祸端,但他又何惧?

乐音低沉,哀伤凄冷。

——为什么他愈是珍惜朋友反愈易失?山涛是,吕巽是。他落笔去写那绝交书时心中是何等之痛?

乐音婉转,渐至收稍。

——他眼望三千太学生,指微颤。

音竭,曲终,他长叹起身:“《广陵散》如今绝矣!”

都落幕了,竹林把酒之闲,路边打铁之乐,友人相交之欢,从完美的开端到完美的收稍。嵇康摔琴,从容赴死——如何?你司马氏自以为掌上权便可令我七尺男儿折腰?如何!不过一死,我又何惧。

许是三千太学生中有精通音律之人,听曲记谱,凑成一残曲,得后人修理,终得以流传,但其间只怕已遗韵味万千。便是一模一样的谱子,除了嵇叔夜,谁弹得出那般风骨气韵?

——《广陵散》如今绝矣!

千年历史长河彼岸,那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仰天长叹,而于今世,我们以仰望的姿势去看去听去想像,也不得不同叹——《广陵散》如今绝矣!

七、向秀

向秀的印象是和嵇康连在一起的,他是那个会在嵇康打铁时陪嵇康说说话的人,有时也会打打下手吧,但一身儒装很快便被汗水浸湿,毕时举袖擦额。

不知是不是因为他的名字,他给我的第一印象便是“清秀”,原本应该用来修饰女子的词,用在他身上却有了一份男子的儒雅和智慧。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大咧的洒脱,而是一种干净清爽的潇洒。比之于山涛,他少一分大志;比之于王戎,他少了一分精细;比之于刘伶,他少了一分放情肆志;比之于阮籍,他少了一分恃酒放旷;比之于阮咸,他少了一分豪爽幽默;比之于嵇康,他少了一分爽朗清举。但向秀便是向秀,他自有他的雅淡和冷静,虽是少了一分放浪形骸,但多了一分书生的清秀文弱。

他是聪慧而冷静的,《晋书》上说他“清悟有远识”,他既没有像山涛一样追求功名,也并不像嵇康他们太沉醉于自己的生活。如果说七贤中有一个“局外人”,便一定是他。

局外人——不是说他不入局,而是说他看的最为清楚。向秀是明白那些林中之日不可长存的。当嵇康孩子一般惹尽麻烦时,他是看得很清楚的,几次欲言又止,一方面他太了解嵇康,知道劝说无用且会使两人横生隔阂,另一方面他自己也不愿意以这些俗世之语坏了竹林的清泠。他不愿意打破那些林间把盏、交心、挥琴、长啸的美好日子,那是竹林七贤共同的快乐和美丽的梦。向秀是比任何一个都要珍惜这场梦的,因为他最清楚地知道这梦有多易碎。

想必他自己也是沉溺到这场梦里的吧,所以纵心间明白,却依旧是可与嵇康“相对欣然,旁若无人”。然而当嵇康死后,向秀清醒地认识到这梦临近破灭了,所以一年后便应司马昭之意出仕洛阳。

不知道途经以前和嵇康、吕安一起住过的竹林时,他心中会是怎样的痛。都破灭了,物是人非,只能思旧,只是“思”,思念的思,思想的思,真正写出来又是另一种欲言不敢言的悲哀。这悲哀不仅仅是在写《思旧赋》的时候有,在司马昭讽他,他不光要忍下来,还要低声下气地去恭维司马昭时更甚。

向秀的心,在那梦幻般的快乐消逝后就已死了大半,剩下的那些是不够他再用以反斥司马氏的。

比之嵇康从容赴死的漂亮收尾,向秀的结局是委屈的,甚至有那么一点窝囊。

曾有一个朋友说竹林七贤都比较孩子气。是的,真是像小孩子的一群怪人。说他们像孩子不仅是因为他们孩子般的执着和脾性,更因他们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竹林七贤,七弦古琴。

若将竹林比作琴胆,那七贤便是古琴之七弦,举手抬足间,挥七弦,奏名曲,气韵自生,交响映衬,与林间翠竹中绕了千遍,渐融作一曲绝妙聆乐,冲破那魏晋灰天,无处一片竹林的清明。然,再向外展散,便被那乌云反弹而回,砸断琴弦,砸破琴胆。一把稀世珍琴就这样壮烈地破碎。

七弦古琴名士弹。“琴”毁,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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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墨子破云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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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国初年的时候,楚国的国君楚惠王想重新恢复楚国的霸权。他扩大军队,要去攻打宋国。

楚惠王重用了一个当时最有本领的工匠。他是鲁国人,名叫公输般,也就是后来人们称为鲁班的。公输般使用斧子不用说是最灵巧的了,谁要想跟他比一比使用斧子的本领,那就是不自量力。所以后来有个成语,叫做“班门弄斧”。

公输般被楚惠王请了去,当了楚国的大夫。他替楚王设计了一种攻城的工具,比楼车还要高,看起来简直是高得可以碰到云端似的,所以叫做云梯

楚惠王一面叫公输般赶紧制造云梯,一面准备向宋国进攻。楚国制造云梯的消息一传扬出去,列国诸侯都有点担心。

特别是宋国,听到楚国要来进攻,更加觉得大祸临头。

楚国想进攻宋国的事,也引起了一些人的反对。反对得最厉害的是墨子。

墨子,名翟(音dí),是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反对铺张浪费,主张节约;他要他的门徒穿短衣草鞋,参加劳动,以吃苦为高尚的事。如果不刻苦,就是算违背他的主张。

墨子还反对那种为了争城夺地而使百姓遭到灾难的混战。这回他听到楚国要利用云梯去侵略宋国,就急急忙忙地亲自跑到楚国去,跑得脚底起了泡,出了血,他就把自己的衣服撕下一块裹着脚走。

这样奔走了十天十夜,到了楚国的都城郢都。他先去见公输般,劝他不要帮助楚惠王攻打宋国。

公输般说:“不行呀,我已经答应楚王了。”

墨子就要求公输般带他去见楚惠王,公输般答应了。在楚惠王面前,墨子很诚恳地说:“楚国土地很大,方圆五千里,地大物博;宋国土地不过五百里,土地并不好,物产也不丰富。大王为什么有了华贵的车马,还要去偷人家的破车呢?为什么要扔了自己绣花绸袍,去偷人家一件旧短褂子呢?”

楚惠王虽然觉得墨子说得有道理,但是不肯放弃攻宋国的打算。公输般也认为用云梯攻城很有把握。

墨子直截了当地说:“你能攻,我能守,你也占不了便宜。”

他解下了身上系着的皮带,在地下围着当做城墙,再拿几块小木板当做攻城的工具,叫公输般来演习一下,比一比本领。

公输般采用一种方法攻城,墨子就用一种方法守城。一个用云梯攻城,一个就用火箭烧云梯;一个用撞车撞城门,一个就用滚木擂石砸撞车;一个用地道,一个用烟熏。

公输般用了九套攻法,把攻城的方法都使完了,可是墨子还有好些守城的高招没有使出来。

公输般呆住了,但是心里还不服,说:“我想出了办法来对付你,不过现在不说。”

墨子微微一笑说:“我知道你想怎样来对付我,不过我也不说。”

楚惠王听两人说话像打哑谜一样,弄得莫名其妙,问墨子说:“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墨子说:“公输般的意思很清楚,不过是想把我杀掉,以为杀了我,宋国就没有人帮助他们守城了。其实他打错了主意。我来到楚国之前,早已派了禽滑釐等三百个徒弟守住宋城,他们每一个人都学会了我的守城办法。即使把我杀了,楚国也是占不到便宜的。”

楚惠王听了墨子一番话,又亲自看到墨子守城的本领,知道要打胜宋国没有希望,只好说:“先生的话说得对,我决定不进攻宋国了。”

这样,一场战争就被墨子阻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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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老骥伏枥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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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政治动荡,诸侯四起,天下大乱。其中以曹操最有远见,他想统一天下,重新建立安定的社会。

曹操自从“挟天子令诸侯”,许昌屯田以后,先后消灭了董卓、黄巾军、吕布、袁术、袁绍、刘表等地方势力,基本上统一了北方。

建安五年(即公元200年),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大败袁绍,从此,军威大振,曹操更加雄心勃勃。但是,袁绍的两个儿子投奔了乌桓,企图借助乌桓的力量卷土重来。乌桓的经济、文化较落后,当时尚处奴隶制时代。他们乘中原地区经常混战,常常侵袭汉朝的领土,北方人民的生命财产没有保障。对此,曹操决心征讨乌桓。

公元207年,即建安十二年,曹操亲自统帅大军北上远征乌桓。当时曹操已年过半百。古人认为,人到50岁,就进入衰老阶段。这点曹操心里也十分明白,但为了彻底消灭袁氏残余势力,真正统一北方,他胸怀宏志,人老心不老,仍然驰骋疆场。经过长达几个月的艰苦行军作战,曹操在白狼山一带与乌桓的20余万兵马进行了激烈的争战,彻底击败了乌桓,杀死了他们的头领,十几万人被迫投降。

曹操率领大军,凯旋而归。在返回的路上,曹操带着胜利的喜悦,想着自己已经是五十三岁的人,但历史的重任肩负在身,统一中原的大业尚未完成,他激情澎湃,赋诗一首: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

这首诗表现了曹操热爱自然、蔑视天命、老当益壮、志在千里的积极进取精神,抒发了他那变革现实、统一中原的豪情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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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凿壁偷光历史典故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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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西京杂记·卷二》。

【释义】西汉匡衡凿穿墙壁引邻舍之烛光读书,指勤奋学习。

历史典故

西汉时候,东海郡有一个大学者,叫匡衡。他读了很多书,学识非常渊博。但他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天才,而是因为他的执著与勤奋。

他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就很想读书,可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后来,他跟一个亲戚学认字,才有了看书的能力。但是当时的书价都很高,家里根本买不起,那些家中有书的富人们又不肯轻易地把书借给别人。于是,匡衡就在农忙时节,给有钱的人家打短工,不要工钱,只求人家借书给他看,那些有钱人自然是乐意之至。这样,匡衡便可以读很多书。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他一天到晚在地里干活,只有中午歇晌的时候,才有工夫看书,所以一卷书常常要十天半月才能够读完。匡衡很着急,心里想:白天种庄稼,没有时间看书,我可以多利用一些晚上的时间来看书。可是匡衡家里很穷,点不起油灯,怎么办呢?

有一天晚上,匡衡躺在床上背白天读过的书。背着背着,突然看到东边的墙壁上透过来一丝亮光。他站起身,走到墙壁边一看,原来从壁缝里透过来的是邻居家的烛光。于是,匡衡想了一个办法:他拿了一把小刀,在墙壁上挖了一个小洞,在邻居家掌灯的时候,烛光从小洞中透过来,他就借着透进来的灯光,读起书来。书得来不易,烛光也得来不易,因此匡衡非常珍惜难得的读书机会,他以惊人的毅力博览群书,终于成为一名知识渊博的学者。

【成长心语】

任何外在条件都无法阻挡我们追求知识的脚步,匡衡便是最好的例证。当然不只是匡衡,历史上有成就、有作为的人,无不具有刻苦的精神,而一个人只要下定决心,不言放弃,总会获得成功。贫穷的出身,不是我们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何继续自己的人生,选择权却在我们自己手中。

贫穷使我们受到了许多的限制,但正如匡衡克服重重困难一样,我们也可以用其他的一些方式或工具,来取代我们无法获得的东西。灯泡在黑夜中可以给人以光明,同样的冰心笔下简易的“小桔灯”也一样可以照亮求知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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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巧渡金沙出神兵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2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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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会议以后,红军决定到川西北建立新的革命根据地,蒋介石急忙派出重兵,从四面八方堵截红军,扬言要把红军消灭在长江边上。

红军按照毛泽东的指挥,根据情况变化而采取不同的方法——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四渡赤水,把敌人甩开后,红军各路大军连日向云南行进,使国民党滇军的主力不敢离开昆明,更没有兵力半路阻截。而后面的追军被远远甩在身后,无法及时赶到。

因此,金沙江沿线防守空虚,敌人暂时无力阻止红军北渡金沙江。中央军委抓住这次时机,当机立断地决定让红军大部队向金沙江前进,准备抢渡金沙江。

1935年4月下旬,中央红军派出一支机动灵活的小部队,装作要进攻昆明,给敌人以错觉,好引开敌人的注意力。而大部队同时急速向金沙江边推进。

金沙江是长江上游的一道天险,它穿行在四川和云南交界处的深山和峡谷之间。江面宽阔,水流湍(tuān)急,难以架桥,更难以涉(shè)水而过。如果红军不能渡过金沙江,就会被敌人围堵在江边的深山峡谷之中,有全军覆没的危险。所以渡江任务十分紧急。

随着大军向金沙江边靠近,国民党反动派心中的疑云也终于散去。1935年4月28日,蒋介石终于恍(huǎnɡ)然大悟,明白红军主力的动向是要北渡金沙江,于是立刻下达命令,占领了长江上所有主要的渡口,搜光了所有船只,并严令封锁江面。

在红军抵达金沙江前夕,江边的敌人已做好了一切准备。所有的船只都已运到江北,国民党派飞机每天侦查轰炸,企图吓阻红军。

经过侦察,红军决定在一个叫皎(jiǎo)平渡的地方过江。这个渡口位于四川会理县与云南元谋县交界的地方。

军委干部团的同志们接受了这个任务。

干部团的团长是陈赓,政委是宋任穷。周恩来和红军总参谋长刘伯承亲自到干部团进行部署,而且由善于指挥战斗的刘伯承担任先遣司令。经过商量,一致决定由第三营担任先遣营。

1935年5月3日,接到任务后的先遣营同志们二话没说,按照刘伯承司令的指挥,都化装成敌人的样子,翻山越岭,不眠不休,足足走了一百八十多里,当晚就赶到了金沙江边。

在离皎平渡口五六十里的地方,红军抓到了一个敌军的奸细。这家伙肥头大耳,胖墩(dūn)墩的,一看到红军战士还以为是自己人,立刻上前搭话。

红军战士用枪指着他问道:“你是干什么的?”

大胖子有点害怕,哆哆嗦嗦的回答:“自己兄弟,别动刀动枪的。我、我们团总让我到江边传达命令。”

红军战士瞪了瞪眼,把大胖子吓得直往后退。

“说!让你传达什么命令?”

“团、团座让把江边的渡船都烧掉,一条也别留给共匪。”

战士们听了,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情况,必须尽快向上级反应。于是大胖子被送到了营部,由刘伯承司令亲自进行审问。刘伯承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会儿,问道:“你说你是来传达命令的?都传达给谁了?”

大胖子摸不清头脑,只知道这是个长官,马上敬了个军礼。

“报、报告长官,我刚刚坐船从对岸过来,还没来得及通知下去。团总说不能给共匪留下一条船。”

得知命令还在大胖子手里,船还没有都烧掉。刘伯承稍稍放下了心,然后严厉地说:“我们就是红军!渡船如果少了一只,拿你是问!”

大胖子一听是红军,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站在那里呆若木鸡。刘伯承让一个战士把他带下去看管起来。

按照奸细的交代,又经过详细地侦察,红军进一步了解到:金沙江对岸驻守的敌军只有一个厘金局(税务局)和一个保安队。一共有几十条枪,并没有正规部队。而且在对岸的河边还停着两条木船,可以抢过来渡江。

刘伯承前思后想,决定好好利用这些情报。先派一个连的战士强行渡江,将对岸的敌人收拾了之后,其余的两个连和工兵连再迅速过江。这样就可以控制皎平渡两岸的渡口,有利于大部队安全、迅速地渡江。

半夜十二点,先遣连在渡口找到了送大胖子过来的船,在当地农民的帮助下,悄悄地渡到北岸。敌人的哨兵还以为是派出的探子回来了,没有盘问一句就放行了。

先遣连给敌人来了个突然袭击,放倒了几个哨兵,缴获了停在岸边的木船。随后用缴获的两只木船将两个排的红军运过了江,留下一个排警戒。

先过来的两个排立刻采取行动,分别去收拾厘金局和保安队的敌人。敌人都没有想到红军那么快就过了江,还没来得及盘问就当了俘虏,被红军战士们缴了枪,垂头丧气地缩成一团。

第一排的红军迅速攻到保安队,敌人的哨兵喝道:“谁?”

刚抓来的一个俘虏回答:“是自己人,保安队的!”

话音还没有落地,哨兵就被红军战士勒(lēi)住了脖子。十几个红军战士冲到屋里大喊:“缴枪不杀!”

哪里用得着红军缴他们的械?屋里的敌军没有一点战斗的意思,都躺在床上抽大烟呢!满屋里气味难闻,烟气腾腾,敌兵拿着大烟枪吓得目瞪口呆,乖乖投了降。有几个敌兵还把大烟枪递给红军战士,以为让上交呢!

第二排的红军战士打到了厘金局,屋里的敌人正围坐在一起打麻将。吆喝声、叫喊声、笑骂声、麻将的哗啦哗啦声……不绝于耳,十分混乱。红军战士装扮成交税人混了进去,趁敌人玩得忘我,将他们一网打荆不费一枪一弹发了一笔财——没收了牌桌上的5000元大洋。

就这样,红军战士们干净利索地占领了皎平渡口,无一伤亡。然后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又找来四只小船,连缴获敌人的三只,一共七只船,拉到渡口。从五月三日到五月九日,日夜不停把红军大部队从容地运过了金沙江,摆脱了几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

这些船工因为帮助了红军付出了很大代价,红军走后,国民党兵重新占领了皎平渡地区。很多帮助红军渡江的船工都受到迫害,受了很多苦,但他们一点都不后悔曾帮助红军渡江。

与此同时,担负牵制敌人注意力任务的九军团在南渡乌江以后,奉中央军委的命令,一直在贵州西部绕圈子,与敌人捉迷藏。他们牢记中央军委的嘱托,时而东时而西,忽然向南又忽然向北,有时候在深山老林中停留几日,让敌人伤透了脑筋,牵制了敌人一部分兵力,为大部队过江赢得了时间。

五月六日,他们也来到金沙江边,并于五月九日在树节渡口顺利渡过金沙江。他们渡江两天以后,敌人的追兵才赶到江边,但这时候渡江战役早已结束,红军早已毁船离去,无影无踪了。

渡金沙江的过程主要是两个字:“巧”和“神”。

先遣连碰巧抓住了敌人的探子,这才能凭借巧计顺利夺船强渡;而对被轻易俘虏的守江敌军来说,突然出现的红军战士就像天降神兵。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红军是怎样迅速过江的。但对红军战士而言,没有过不去的难关,只要肯动脑筋想办法,任何难题都可以成功解决。

中央红军顺利地北渡金沙江,除了在江边与敌人缠斗的战士略有伤亡外,其他战士伤亡很少。这是红军长征以来,取得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胜利。毛泽东《七律·长征》一诗中说“金沙水拍云崖暖”,这场胜利的确可以说是革命形势解冻的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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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有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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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耳熟能详的成语,但凡人们一听,必定会想象出一段浪漫的爱情。是啊,没有什么能比这两个成语更能充分地代表那一段纯洁无暇、长久深厚的美好爱情了!

那么你知道吗?这两个美好的成语,出自于南京。如果有人问一千多年以前的南京哪里最热闹最繁华,很多人可能会以为是新街口。其实不是哦!而是「长干里」,一个今天许多南京人都不知道的地方。

唐朝开元十四年,李白28岁,这一年他第二次来到南京居住在长干里一带,就在这里,他写出了一首五言古诗《长干行》,其诗描写一位住在南京的女子,丈夫远在外地,她思夫心切,愿从住地长干跋涉数百里远路,到长风沙迎接丈夫。

诗的开头以女子角度回忆他们从小在一起亲昵的嬉戏:“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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