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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情感散文: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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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我若尚在情感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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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一粒种子破土的样子,如恋人的初初相遇。日落西斜,一片黄叶抖落尘埃唯美飘逸的样子,如迟暮的美人幸福甜蜜地投进爱人的怀抱……

花褪残红,容颜老去,爱却依然,情却依旧。“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想来,最完美的爱情就该如此:盛开时候,陪你芳华,落幕时刻,陪你沉淀。循着岁月的长廊,我们一路携行,一路纵身步入时光的深林,蓦然回首,我们已经回到最初的原点,环顾四周,众人皆远,唯有你,只有你,伴随身旁,不曾远离。

虽然,你已两鬓如霜,我亦白发苍颜,爱的痕迹深深刻进我们纵横的褶皱里,犹如晴天丽日里,阳光在石阶上欢快地舞蹈,诉说着爱的不悔——真好啊,你老了,我仍在。

就像,曾经电影里看过的一幕,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老教授,说:“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是啊,彼此相爱,粗茶淡饭亦香甜,衣带渐宽终不悔。

真爱,是两个孤独的灵魂遇到幸福的邂逅,是两颗内心走在相同频率上所发出的颤音,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你的知足就是我的心安。

然而,许多时候,在爱情上,吃不到的葡萄并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诱人。从而,总有些人甘愿陷入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穷追不舍,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做一个爱情路上的苦行僧,譬如,那位爱尔兰永恒的诗者——叶芝。

听着李健唱《当你老了》,歌声深情而唯美,意境浪漫而幸福。这是叶芝写给他的心上人爱尔兰著名演员冈妮的情诗。其实,我们都知道,真实的故事是悲情而酸楚的,因为执迷不悟的叶芝遇上的是铁石心肠的冈妮。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开始不爱,后来不爱,一直不爱,而他却义无反顾,唯她是爱,深陷单角恋的泥潭不能自拔。

爱,是一种来电的感觉,最是可遇不可求。叶芝对待爱情超乎寻常的执着,是可歌可敬的,但也是不可效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呢。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终身痴迷,却又没能得到一丝一毫回报的,恐怕只有叶芝一人了。冈妮自始至终的拒绝,甚至冷嘲热讽,她没有给叶芝半点暧昧的机会,叶芝病逝前最后的遗愿,希望冈妮能去参加他的葬礼,但是,冈妮最终还是拒绝参加,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毫不留情,冷漠至极的也只有冈妮一人了。

爱,最起码需要两情相悦,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独角戏的结局到底是凄冷而惨淡的。叶芝因为顽强执着追求而出名,冈妮因为顽强冷酷拒爱而有名。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体,阴错阳差的邂逅,无可奈何的你情我不愿。一场筋疲力尽没有结局的爱情追逐,多情和无情的对决,有意与无意的抗衡,是不是也让我们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与冷漠的残酷竟是如此的魅力无限呢?

其实,叶芝对冈妮的爱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雕琢的纯美之爱,如同惊鸿一瞥,真诚顽执而倾心倾城,只是,这不过是他一个人的心动。在叶芝眼里,冈妮犹如盛开着的洁白无瑕的白莲花,光彩夺目,纤尘无染,高贵优雅。

如果,能彼此相爱,该是多么美妙呢,该是多么让人艳羡的眷侣呢。正如他诗里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这不正是每一个女人所渴望的心之所愿吗?

叶芝曾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冈妮的美,诱惑和震撼了叶芝的灵魂,也让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诚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叶芝所遭遇的独特的爱情苦旅,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的诗兴,让他的诗情得到空前绝后的升华,让他的灵魂得以浴火重生,谱写出了绝无伦比的不朽诗篇——《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我留不住所有的岁月,岁月却留住我,不曾为我停留的芬芳,却是我的春天,这就是我心里的歌,当我老了,我要为你,唱起这首心里的歌……”

叶芝死后,他的墓志铭题刻着:“不惧冷眼,看生,看死。我是骑者,策马向前!”这是一个爱情无畏者的呐喊,这是一个偏执悲情者的心声,这是一个爱情高于生命者的宣言,这是一个卓越伟大诗者的灵魂告白。

短暂人生,遇爱不易,在爱情的长跑中,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同样精彩,真诚爱过,就是幸福,纵算无果。能以毕生之激情去倾心爱一人,何尝不是人生之万幸呢?正如,徐志摩爱林徽因,得之我幸,弗得我命。

爱上是幸运的,被爱是幸福的。痴心而多情的我,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如果说开始是为了结局,那么我会让这结局交上一生一世的答卷;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别离,那么我希望无有生离只有死别。

终是明白,这一生的时光,仿佛只够用来泡一壶茶,填一阕词,守候一个人,再无他事。终究懂得,有些感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些感情一生亦只要一次。真的,今生,唯你是爱;今世,唯你是念,足矣。

生命是一场修行,爱情亦然。一路上,有青山绿水,有鸟语花香,也有沟壑泥泞,只要心在一起,永不分离,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晓风过处,或许风起云涌,或许惊涛骇浪,只要爱的焰火不灭,爱情的巢穴就是温馨明朗的。

爱就义无反顾,爱就一心一意。默然行走在夏日的绿荫深处,沐着细雨,微风抚过,我仿佛置身于稻花香里,听取蛙声一片,麦穗频频向我点头微笑,风声絮絮里,我倘若听见了你的心音。

时光如斯,走着走着,当你老了,我若尚在,爱依然,心依然,我也会为你唱一首心里的歌,告诉你,我爱你彼时的年轻英俊,但更爱你此时的华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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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温暖是什么作文_情感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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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是什么?温暖是在一个金黄色的秋季,漫步于乡间的小路,看着落叶在秋风中轻盈的舞蹈,这时候,看着农民伯伯们饱经风霜的脸庞上,也有了一丝久违的微笑,而耳旁也传来他们发自内心的动人歌声,那一树树累累的硕果也成为了他们美丽的希望的载体。

温暖是什么?温暖是在一个万物复苏,生机勃勃的春季,和轻飞的蝴蝶,新生的花草,漂浮的白云,宽阔的蓝天,还有林间潺潺的小溪做游戏,他们在此刻不是单纯的植物、动物、而是代表着快乐与温暖的精灵。

温暖是什么?温暖是在你精疲力尽之时,回到家的感觉,看着餐桌上那一桌并不算丰盛的晚餐,你会明白母爱的真谛。饭后,和爸爸一起交流人生的感悟,当他用愉悦和赞许目光投向你时,你会觉的父爱的重量。

温暖是什么?温暖不是事物的温度,而是一种人生的境界。而温暖与否,也不再与事物的本身,而是这个人心灵与灵魂上的感触。至少现在的我,时时刻刻都会感到温暖在我的身边洋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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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动物情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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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放暑假,我就到姑姑家去玩。

结果到了那儿,我发现姑姑家多了两只小狗。

其中一只小狗,全身都是白色的绒毛,胖嘟嘟的;另一只小狗,全身都是黑色。

姑姑告诉我说这只白色的小狗叫做“喜羊羊”,另一只黑色的小狗就自然而然的叫“灰太狼”了。

那天我与它们玩了许久。为了与它们成为好朋友,我想了一个办法。

我拿了一根火腿肠放到“喜羊羊”的鼻子前,让它闻一闻,然后,我就把火腿肠往前拉,而它就跟着我走,最后,它终于吃到了自己心爱的火腿肠,我对摇摇尾巴,似乎还想要咬一口。不过,“灰太狼”还没有吃呢,还得留点儿给他。

我又跑去“灰太狼”那边,可他却不中食物诱惑这一招不理我就自己跑掉了。不想浪费的我又给“喜羊羊”吃了一点儿,就把剩下的火腿肠拿回了厨房。回来时,“喜羊羊”向我跑过来,向我摇摇尾巴。我们也就成为了好朋友我们一起玩耍。一会儿,我追着它跑;一会儿,它追着我跑;一会儿抱着它摸一摸;一会儿抱着它哄一哄。

看见“灰太狼”在那儿孤单的看着我们玩耍。我又跑过去,想与它交朋友。可它还是不理我,可能是怪我抢走了它的好朋友吧!它跑向了“喜羊羊”,或许它只认定“喜羊羊”是它的好朋友。

它们俩呆在一会儿好久,我也看了它们好久。“喜羊羊”跑来找我,想要和我一起来玩,没想到“灰太狼”竟然也来了,参与了我们的游戏。我想这两个小可爱一定是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谈话吧!

于是我们都成为了好朋友,我又去吧那剩下的火腿肠拿了过来,分成了两半,给它俩各一半。

我们又一起玩“捉迷藏”,它们还围着我跳圈圈舞呢!

......

太阳快要下山了,而我就该回家了,我对它们说:“再见,我们一定还会再见的!”

两只小狗也跑到铁门边,恋恋不舍的看着我离去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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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哲理故事: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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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绝境,有的只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生机勃勃的绿洲。以下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哲理故事: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希望大家喜欢。

智利北部有一个叫丘恩贡果的小村子,这里西临太平洋,北靠阿塔卡玛沙漠。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太平洋冷湿气流与沙漠上的高温气流终年交融,形成了多雾的气候。可浓雾丝毫无益于这片干涸的土地,因为白天强烈的日晒会使浓雾很快蒸发殆尽。

一直以来,在这片被干旱统治的土地上,都看不到绿色,没有一点生机。

加拿大一位名叫罗伯特的物理学家在进行环球考察时经过这片荒凉之地。他住进村子。不久,他发现一种奇异现象,这里除了蜘蛛没有其他任何生物,处处蛛网密布,蜘蛛四处繁衍,生活得很好。为什么只有蜘蛛能在如此干旱的环境里生存下来呢?这引起了罗伯特极大的兴趣。借助电子显微镜,他发现这些蜘蛛具有很强的亲水性,极易吸收雾气中的水分。而这些水分,正是蜘蛛能在这里生生不息的源泉。

在智利政府的支持下,罗伯特研制出一种人造纤维网。他选择当地雾气最浓的地段排成网阵,这样,穿行其间的雾气被反复拦截,形成大量水滴,这些水滴滴到网下的流槽里,经过过滤,净化,就成了新的水源。

如今,罗伯特的人造蜘蛛网平均每天可截水10580升,而在浓雾季节,每天可截水13。1万升,不仅满足了当地居民生活之需,而且还可以灌溉土地,让这片昔日满目荒凉、尘土飞扬的荒漠,长出了鲜花和青绿的蔬菜。

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有的只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生机勃勃的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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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温暖350字作文_情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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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早上,我吃完饭,正准备去上学,妈妈叫住我,温柔地说:“晨晨,来,带上伞,天气预报说今天要下雨。” “谢了,妈妈。再见!” “嗯,再见!别把伞落在学校了,别拉开衣服,小心着凉哦……” “好啦,知道了!” “那——好吧!” 我在妈妈的唠叨声中,背着书包走向学校。 中午放学的时候,我和同学们排好队,整齐又快速地往楼下走去。果然,不出妈妈所料,天空真的下起了小雨!一些同学顶着书包向学校外奔去;一些同学在学校门口焦急地张望着。而我呢,打开那把花雨伞,走进雨中,感到从没有过的自豪。 雨越下越大,我在路上不时遇到头上顶着书包的同学,瞧她们的身上,湿漉漉的。我犹豫了一下,想:何不让她们到我的伞下躲一躲呢?我立即招呼起她们。很快,我的雨伞下就热闹起来。起先是一个脑袋两只脚,然后变成了五个脑袋十只脚。我们几个人在伞下紧紧相拥着,说笑着,真像亲密的小姐妹! 我一个个把同学送回家,然后,才自己回家。当我推开家门时,妈妈奇怪地看着我问:“晨晨,你打伞衣服怎么还湿成这个样?”我低头一看,也是,我的褂子和裤子全湿了。我笑着对妈妈说:“我的几个同学都没带伞,我跟他们一同打的。” “傻孩子,你做的没错,但也要照顾自己啊!下次当心了,知道吗?”妈妈一边给我换衣服,一边批评着我。我点点头,笑着跟妈妈做了个鬼脸,妈妈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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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散文:温暖例文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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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的树,生长着;芊芊的草,翠绿着;迂回的河,奔跑着。一切都在生活着,一阵冬风袭来,带来了凉意,带来了安静。又带走了一切,草场空空的,褐褐的,树木灰灰的,树叶也跳起了翩翩飞舞,冬天来了,万物沉静了。

冬风阵阵,凉意深深,春日融融,万花风华,秋波澹澹,洪波涌起。一年有四季,四季各不相同。他们像四位俏丽的姑娘,花枝招展的。春妹,一身浓浓的香气,穿着红红绿绿,姹紫嫣红,给人一种喜庆的感觉。夏姐,身披一袭蓝色的长裙,留着长长地头发,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秋香,金黄的颜色还衬托不出她可爱与开心。但是在这四季之中,也唯有冬妹有这种纯洁之感,身上白色给人一种睡意,清新的冷气让你觉得格外开朗,就是冬的纯洁让我沉醉于这美丽的风景。

冬妹的到来让一切都安静了。她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小草,小草们是风听话。乖乖的,三五个一群,四五个一伙,抱在一起,扭扭身子,钻入被子里。她又亲了一下小河,小河不再嬉戏,盖上冬姐姐得被子,安静了下来。她又拍了一下树木们得肩膀,树木卫士也穿上厚厚的棉袄,坚守着这一切,一切都安静了,太寂静了,太让人羡慕了。这一切都睡了,为明年的好时光做准备。

“哈哈,来啊,来捉我啊!”一阵笑声打破了这份安静,向下一瞧,原来是一家人,前面一个小女孩跑着,后面两个大人追着,这时太阳笑了,笑得那么灿烂,白云姐姐和风儿约定一起去和太阳玩捉迷藏,风儿一吹,白云特意升高,一不小心,把明媚的阳关透了下去,他飘过太阳,挡住了他的视线,风儿有一吹,他又跑到了一旁,就这样,他们玩着。

冬季太安静了,太开心了,让一切都舍不得打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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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从来没有这样温暖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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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拥有这世界上最纯洁的心灵,他们如同上帝派来的小天使,带给人们欢乐和美好;他们如同冬日里的一抹暖阳,带给人们温暖

我的妹妹亦是如此。

那天,我牵着妹妹在田野间散步,小家伙说:“姐姐,我先去前面玩儿了。”

“嗯。”我浅笑着,轻轻的应了一声。妹妹就一蹦一跳的向前面跑去了,那模样甚是可爱。忽的,妹妹蹲在了路边,不知道在看些什么。我走上前去,只见她正小心翼翼地蹲在杂草旁,小手慢慢地拨开杂草,然后,伸着头盯着杂草堆下看的入神。我仔细一看,在那碧绿的叶从中,有着一簇小粉花朵,细细的柄托着五片粉嫩的花瓣,泛着些许隐隐的白。花瓣中间有一根淡黄的花蕊,在阳光的照耀下,每片花朵都尽力向外舒展,熠熠生辉,一片生机活力。

小家伙似是察觉到了我的到来,她抬起头来说:“姐姐,你看这花真好看,我给你带到头上吧!”

妹妹摘下一朵小花,小心翼翼的捧在手中,如同捧的是一件珍宝。她站起来,我便配合着弯下身,不过妹妹的身高还是不够,她费力的踮起脚尖,仰起头,小脸上满是认真,捏些小花,轻轻戴在了我的头上。

带好后,妹妹看着戴在我头上的花,双眼微眯,灿烂的笑了。这是怎样的笑容啊!这是将自己发现的美好东西送给姐姐后,开心的笑容;这是看到姐姐带上小花后,满足的笑容;这是一个孩子独有的纯真和可爱。

一阵温暖的风儿轻轻拂过田野,伴着丝丝花香沁入我的心间,带来谷物的麦香,带来天使的微笑,只觉一股暖流缓缓流过我的心田。

我从来没有这么温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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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长治愈温暖童话故事:独一无二的玫瑰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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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言故事是文学体裁的一种。含有讽喻或明显教训意义的故事。它的结构简短,多用借喻手法,使富有教训意义的主题或深刻的道理在简单的故事中体现。

独一无二玫瑰

小王子有一个小小的星球,星球上忽然绽放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花。以前,这个星球上只有一些无名的小花,小王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花,他爱上这朵玫瑰,细心地呵护她。

那一段日子,他以为,这是一朵人世间唯一的花,只有他的星球上才有,其他的地方都不存在。

然而,等他来到地球上,发现仅仅一个花园里就有5000朵完全一样的这种花朵。这时,他才知道,他有的只是一朵普通的花。

一开始,这个发现,让小王子非常伤心。但最后,小王子明白,尽管世界上有无数朵玫瑰花,但他的星球上那朵,仍然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朵玫瑰花,他浇灌过,给她罩过花罩,用屏风保护过,除过她身上的毛虫,还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聆听过她的沉默……一句话,他驯服了她,她也驯服了他,她是他独一无二的玫瑰。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一只被小王子驯服的狐狸对他说。

【心理点评】

这是法国名著《小王子》中一个有名的寓言故事,我曾读过十数遍,但仍然是直到2005年才明白这一点。

面对着5000朵玫瑰花,小王子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

只有倾注了爱,亲密关系才有意义。但是,现在我们越来越流行空虚的“亲密关系”,最典型的就是因网络而泛滥的一夜情。

我们急着去拥有。仿佛是,每多拥有过一朵玫瑰,自己的生命价值就多了一分。网络时代,拥有过数十名情人,已不再是太罕见的事情。但我所了解的这些滥情者,没有一个是不空虚的。他们并不享受关系,他们只享受征服。

“征服欲望越强的人,对于关系的亲密度越没有兴趣。”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的咨询师荣玮龄说,“没有拥有前,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拉近关系的距离。但一旦拥有后,他们会迅速丧失对这个亲密关系的兴趣。征服欲望越强,丧失的速度越快。”

对于这样的人,一个玫瑰园比起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花来,更有吸引力。

然而,关系的美,正在乎两人的投入程度和被驯服程度。当两个人都自然而然地去投入,自然而然地被驯服后,关系就会变成人生养料,让一个人的生命变得更充盈、更美好。

但是,无论多么亲密。小王子仍是小王子,玫瑰仍是玫瑰,他们仍然是两个个体。如果玫瑰不让小王子旅行,或者小王子旅行时非将玫瑰花带在身上,两者一定要黏在一起,关系就不再是享受,而会变成一个累赘。

切记:一个既亲密而又相互独立的关系,胜于一千个一般的关系。这样的关系,会把我们从不可救药的孤独感中拯救出来,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一种救赎。

如果不曾体验过,你就无法知道这种关系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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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贯穿内心的温暖作文_情感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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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窗外那漫步的一家人般幸福,我也活在亲情的照耀下,幸福的努力着。

——题记

秋叶慢慢的飘扬在空中,在向人间证明他来过这个世界,也曾耀眼过。然而,他离开了他的母亲——那棵大树,他哭泣过、伤心过,殊不知,在大树内心中的悲痛。回望桌上的相册,瞬间被拉回那段记忆。

“妈妈,小婕怎么到我们家了。”我小声询问着妈妈,似乎是不想让谁听到。“她最近要住在我们家,你不要欺负她啊。”妈妈淡淡的话语从嘴中跳出,然而眼中却闪过一丝心痛。我也以为我和小婕会相安无事,开心下去,而就在那一刻,我们却吵翻了天。事出有因,而原因就是小婕抢走了妈妈买给我的卡通杯,而妈妈非但没有责怪小婕,还把卡通杯送给了她。我落下了泪,默默的回到房间,关上门,躺在床上,怪妈妈偏向小婕。

也许是哭累了,不到一会儿,便闭上眼约会周公去了。待我醒来,天已经黑了,而妈妈似乎也没有来过,我失望的躲进被窝。这时,门似乎有动静,我迅速闭上眼,露出一副我在冬眠的神情。妈妈坐在了床边,抚摸着我的头,轻轻地说道:“傻孩子,小婕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你懂吗?妈妈只是不想小婕伤心,所以才让你处处让着她。”说完这席话,妈妈便走了出去,轻轻关上门,似乎是不想打扰到我,而此时,我内心已经布满了妈妈的话,小婕毕竟是我的妹妹,我的妈妈就是他的妈妈,我要让着她。我去向小婕道了歉,并请求她原谅,还约定了以后会保护她,照顾她,我们的小手牵在了一起。有时,人真的很奇怪,有时天真的像个小孩,有时可爱得让人捉摸不透。妈妈若有所思的看着我,随后又露出了我认为世界上最美的笑容。

妈妈带着我们出去逛街、吃饭,我们在路上漫步着。突然一个小男孩牵着一个小女孩,走到了我们的面前,看他像是流浪的小孩。他扯出一丝笑容说:“请给点钱吧。”妈妈走上前,看我好似在想什么,便拿出刚刚买的新衣服,走到他们身边,牵起小女孩的手,我没想到有洁癖的妈妈竟然会这样做,我愣在那儿,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妈妈将刚买的衣服和零食塞到他们手中,并从钱包里掏出钱,塞到他们口袋中,充满爱意的看着他们。妈妈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写在一张小纸上说:如果有什么事需要阿姨帮忙就去找公用电话,打电话给我。”我看着妈妈,认为妈妈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我们回了家,过几天,小婕也回去了。妈妈却经常带我去看那个小男孩和小女孩,他们也与我们熟识了,经常来玩、

“咚咚咚。”我的思绪被拉了回来,妈妈走进来说:“又穿越了啊,傻丫头。对了,小婕今天要来,我顺便把小寒和小冰(那个小男孩和小女孩)叫来吧。”“嗯。”我内心想着,妈妈教会了我善良、宽容、大方,仁慈。从一个眼神看透我的人只有母亲,从一个动作看懂我做错什么事的人也只有母亲,而我,永远是被母爱照耀下最闪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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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同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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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哥,乃我小学“鼎盛”时期一位不可分离的死党,时至今日,我仍会不时想起他那动感滑稽的面容。

如果有一天,你在街上,惊奇地盯着这样一个人:身躯庞大,骨骼粗壮,可“遮天蔽日”;一张大饼脸上盖着一层如西瓜皮一样的短发——这是他亘古不变的发型;如爱因斯坦般宽阔的前额,浓粗的眉毛,好似用线缝上去的小眼,却又时不时射出犀利的光芒,阿凡达一样的扁鼻子大嘴巴。这个大脑袋上装了这些,仍有许多剩余空间,都被“涂”成了深棕色。毫无疑问,这个酷似油腻中年大叔的家伙——就是方哥。

第一次见方哥,我们就成了似乎天注定的铁哥们儿。当时我是个初来乍到的转学生,大家似乎对我并不感冒,做着自己的事。

在这个尴尬至极的局面下,方哥出现了。只见他迈着矫健的步伐,从教室的那头一直踱到我面前,站定。

凝重沉默中的对视……

方哥率先打开了话匣子,唱独角戏一样:“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方哥的知名段子,用在此时他身上正合适。

“我是方哥,咱们交个朋友吧!”他突然甩出这么一句“狠”话。

我刹那间有点儿不知所措,但又想想在这尴尬的场面能交个朋友简直太划得来了!

“好!”我回答,同时感到旁边人的目光聚集在了我身上……

在这初次交锋后,我开始渐渐深入入了解这位“奇人”:他是远近闻名的段子手,但成绩并不理想,又特爱讲故事。我无法想像他头悬梁锥刺股发奋读书的情形,那就真成奇人了。

最后的一面,是毕业晚会上,我一入场,他马上像东道主一样迎接,还塞给我一大包日本虾片,那就是他送我的毕业礼物。他给我们分享段子,小故事,还像往常一样"我们下期再见,不见不散"。结束了我,我们望向渐渐消失在雨幕中的人群,急切渴望搜寻那个熟悉的背影,却只有远处愈发深沉的浓雾……

之后,偶尔和老同学小聚,聊到方哥,总会相视一笑,却又不禁叹息。他随着远方的爸爸妈妈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但他的故事仍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上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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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同学的故事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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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起张同学,我们班有许多同学都会认为他很顽皮,但我却总能想起那件事……

那天下课时间,他在和同学们一起玩尺子打战,而我坐在他后面写作业。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把尺子“咻”地一声,划过了我的左手手心,鲜红的血流出来了。我的心中自叹倒霉:哎,写个作业都会受伤,运气也太背了,怕是肇事者又不会出来认错了吧?这样想着,我翻了翻书包,找了张餐巾纸包着,准备下楼到医务室去了。

“小邹,你怎么样了?”我随着声音一看,咦,是张同学。“小邹,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陪你去医务室吧!”他带着一脸的真诚,我点了点头,笑了起来,感觉此时他不是大闹课堂的“小猴子”了,而是一个害羞的男孩。

在路上,他一边走一边安慰我:“小邹,你这个伤不重,应该只要涂些红药水就可以了。没关系的,伤口过几天就好了。还有真是抱歉,误伤到你了,我明天送你颗糖吧,作为赔礼。”没说几句话,医务室就到了,校医看了就给我涂了点药水,我们俩个就一起上了楼。

下午,我回到家,想:张同学说的是客套话吧,陈老师说过学校里不能带吃的,这应该也只是安慰我的吧。

第二天,让我没想到的是,他真的拿来了一颗糖来学校,我问他为什么,他答道:“做人要说到做到!”

张同学虽然顽皮,但他勇于承担错误和说到做到却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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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一种温暖来自自身作文800字_情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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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城说:“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用它寻找光明。”初读这句话时,我惊叹能言语出此言的绝非常人般悲观,然而事实印证了我的想法。我不敢对一个伟人的思想妄下断论,依我所想,大许是人性再恶,环境再艰苦,我们都还拥有自己,还有一颗心温暖自己。

人生总有一种高度,一旦上去就不好下来。把它比作高处不胜寒,就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寒凉;比作过去,冷清和寂寞将是另一场看不见尽头的凄风冷雨。有多高的高度,就有多深的孤独。能治愈孤独的良药大抵只有温暖了。可来自外界的温暖不会一直跟随你,甚至有时这种温暖只是一丝可怜的同情罢了。它就像是秋雨砸在你的心上,直到冰凉。这时,我们需要自己温暖自己,告诉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像我们说的那样美好如初。

飞蛾扑向灯火,死在灯下,或着浸在油中,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一阵光,一阵热。可没有自身的光和热,哪来的勇气去追寻那一丝丝可怜的光和热。在最后一瞬间,它努力地扇动翅膀,显得那么脆弱不堪。在那一刻,它得到了光和热。但我又仿佛看到了液体滑过它的脸颊,我不知那是灯油还是眼泪。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从没心没肺到对诸事都感慨至深。我慢慢变得太在乎一些事情,在乎一些言论,一些看法等。有着共同梦想的我们,约好一起奋斗,一起到那所大学,一起去实现我们的梦想。曾经,我们是一群爱幻想的孩子,尽管这个幻想不太真实;曾经,我们也是一群亲如姐妹的孩子,我觉得,我们就是一家人。可总有一句俗话立在那儿:“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以前的我总相信情能胜过一切,今日的我听到这句只是默默点头,微笑着。

这一切源于毕业,毕业后,什么都开始变了,一切都变得陌生,变得不再如初。由开始的每天的通话到一周一次,一月一次…或许以后都见不到了,或许以后的我们在城市的哪个街角偶遇,也只是尴尬的微笑,或是视而不见,转头,离开。午夜梦回,三个女孩子的背影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她们手拉着手,这是多么美的场景啊!这不就是曾经的我们吗,这美的场景已不复存在了。这秋,这夜,这美的惨变!秋叶终落,离人不归。你赠我琼浆,我还你泪光,梦里的阳光也会一直照耀下去。然而我只感伤,却不悲伤,缘由是有一种温暖来自自身,我得学会用自己那颗火热的心来温暖自己,温暖了我的整个人生。

我们总是想向别人索取温暖,但却都忽略了自身的存在。当你孤独无助时,你就像是山坡上滚落的石子,它就像一个强有力的怀抱,紧紧拥着你;当你迷失方向,你就像天上离群的燕子,它就像人生的指路明灯,给你方向;当你迷惑时,你就像一只失去母亲的小羊羔,它就像是一双手臂紧紧搂住你的肩膀。

有一种温暖来自自身,伴我们成长,直到老去,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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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心灵鸡汤般的情感故事:谎言小镇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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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放学后,同学们都在操场上踢足球,他丢下书包,兴高采烈地跑过去,准备加入,谁知道同学们看到他,一哄而散,抱着足球,搭着球衣,唯恐对他避之不及。

他孤零零地站在操场上,觉得很受伤,刚才还热热闹闹的操场,转眼变得静悄悄的,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为什么一下子成了最不受欢迎的人呢?委屈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他冲着那些离去的同学背影,愤懑地大喊:“我做错了什么?你们这样对我?”

大家都不出声,急急地往前走。只有其中一个矮个男生转回头来,冲他嚷了一句:“我们不和杀人犯的儿子一起玩。”

他呆住了。对于自己的身世,他一直很好奇,从小到大。问过母亲无数次,为什么别人都有父亲,而自己没有?每一次母亲都告诉他:父亲因为生了一场大病,无法治愈,所以被夺去了生命。不过父亲很勇敢,面对疾病一点都不怯懦。

每一次母亲跟他讲述这些,都是满含深情,眼睛里蕴藏着热泪,母亲说:“父亲最后的遗言是,希望尚在母亲腹中孕育的他平安长大,做一个健康快乐对社会有用的人。”

他不知道该相信母亲的话,还是该相信同学的话。每一次他听到同学们的风言风语,回家问母亲,母亲就会带着他搬家。从上小学开始,他已不知搬过多少次家了,家的概念对于他来说很简单,就是母亲,还有一只皮箱,那就是他对家的全部理解。

我不是杀人犯的儿子。这件事情就像一根鱼刺一样,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很难受。那段时间,他吃不下,睡不着。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成为班级里的差生,老师打电话让母亲去学校一趟。

母亲回来后眼圈红红的。他知道无法再避开一直存在的问题。他倔强地问母亲:“妈,爸爸他真的是一个杀人犯吗?”

母亲伸手在他的头顶摸了一下,这个平常的爱抚动作,让他的眼泪像泄了堤的洪水。

母亲却笑了:“妈妈没有骗你,你安心读书,假期妈会告诉你答案。”

假期来临的时候,他向母亲重新提出了这个问题。母亲给他准备了一个双肩带的背包,里面是衣服和书本。然后母子两个一起上路了。

母亲带他一起去了父亲的故乡,在他的印象里那是一个神秘的地方,因为在那里,他可以找到答案。但是,他的答案被四处迁徙的脚步辗得粉碎。

倒了两遍火车,换了三次汽车,终于到达父亲的故乡。

父亲的故乡是一个北方小镇,小镇的周边种满向日葵。阳光撒在那些金黄的花瓣上,生动妩媚。

一入镇街,就不断地有人跟他们打招呼。得知他是谁谁谁的儿子,大家立刻惊呼:“天,他的儿子都这么大了,长得真像,只怪他没福,去世那么早。”

母亲带他去了父亲的二大伯家,二大伯给他讲了父亲小时候的顽劣故事。父亲小时候很淘气,上树捉雀,下河逮鱼。有一年差一点把腿摔折了。父亲的二大伯还拿出了父亲小时候的照片,那是一个和他如出一辙的俊秀少年。

母亲又带着他去了父亲的一个同学家,是一个年龄和母亲相仿的女人,慈眉善目,和蔼可亲。女人讲述了一些父亲和她做同桌的趣事。她说父亲念书很用功,学习成绩很好,志向远大,只可惜英年早逝,说到后来,女人很动容,眼睛里有了泪水。

那一次,他们在小镇上呆了好几天,年龄稍长的人,几乎都认识父亲。他们给他讲述了父亲的往事,点点滴滴中,他逐渐理顺出心目中父亲的轮廓:一个快乐、健康、向上的人。

心中的疑团消除之后,他不再琢磨这些令人心烦的事,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上来,他变成一个快乐健康的少年。后来,他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方的一座名校。

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天,母亲带他来到一座监狱。他见到了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男人。母亲说:“这就是你的父亲,他是一个杀人犯,但他不是坏人,只是过失杀人。”

他一下子就傻了,嘴唇哆嗦半天才问:“可是那个开满葵花的小镇,那些纯朴善良的人们都说了假话吗?”母亲摇了摇头:“不是他们说了假话,是妈央求他们说假话的,那时候你还小,很多事情无法分辨和承担。我不想让你父亲的过失,压得你一生都抬不起头来,一辈子生活在父亲的阴影下。”

他一下子就哭了,想象着母亲在故乡的小镇,挨家挨户说服人们为他编造一个谎言的情景,心中不由得大恸。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地流下来心灵鸡汤般的情感故事:谎言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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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没有谁活得特别轻易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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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北京奥运会那一年,表哥大婚,我主持婚礼。

表哥和表嫂是模范情侣。他们是高中同学,谈恋爱谈了八年。当年高考为了和表哥上同一所大学,表嫂还复读了一年,终于考到了表哥所在的学校。大学毕业后表哥在北京读研,表嫂去了上海工作,两个人异地了三年。

跟许多异地恋人不一样的是,表哥和表嫂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要不要在一起这个问题。什么时间啊距离啊不能陪伴啊这些在其他恋人那里构成阻碍的问题,在他们那里似乎根本都不存在,因为在他们的字典里根本没有“不在一起”的概念,而只有“在一起”。无论做什么,分开多久,只要情况允许了就是要在一起,天经地义。

所以表哥研究生毕业一找到工作,就把表嫂娶了回来。表嫂辞了职,跟着表哥生活在了北京。然后很快就有了第一个男孩。表嫂在家带孩子,表哥工作,男耕女织。隔了几年,又有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

儿女双全,羡煞旁人。

表嫂在家带孩子,开过一阵子网店,卖婴儿服装,生意还不错。后来有了第二个小宝贝,就没时间打理了,关了网店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表哥在石油口上班,待遇也不错,两个人在北京有车有房,跟邻居处得好,常常一起喝酒聚餐,交换育儿经。表哥有假期,就带着家人出去旅行。近了就去秦皇岛,远了飞厦门,今年看我在云南待了两个月,还说也想组织朋友们一起去云南玩。

总之这两个人,从模范情侣又变成了模范夫妻。表哥向来不花心,跟女同学女同事泾渭分明,从来没有红颜知己也没有所谓的好闺蜜。表嫂就更是,朋友都是和表哥共同的朋友,在北京也没时间出门瞎晃,最多就是带孩子逛商场给孩子买东西。最近听说两个人还打算一起创业开家餐厅,生活按部就班,欣欣向荣。

再说说我表弟。表哥是大姨家的,表弟是三姨家的,只比我小半年。他和他老婆,更是青梅竹马,初中就在一起了,两个人爱得如胶似漆。表弟是那种一根筋的男人,他喜欢上一个人,不管怎么样,就会死心塌地认准这个人。当时他和他老婆好,两家人都不同意。女方家嫌弃我表弟家境没有她们家好,觉得低就。表弟父母觉得对方嫌贫爱富,而且知道女孩曾经为情自杀过,怕心理不健康。两家都不同意和对方在一起,但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我表弟更是做牛做马都愿意,总之就是雷打都不会散,从来没有一刻动摇过在一起的决心。

三姨虽然苦口婆心劝过,但自知拗不过表弟,也就作罢。女方家也是心有不甘,但是因为有前车之鉴,想到万一反对得太厉害自己的女儿再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于是也就默许了。两人结束了九年长跑,三姨家欠债给两个人置办了婚房,小两口欢天喜地喜结连理。2009年两个人结婚,还是我主持婚礼。

有一次表弟老婆晒出了表弟当年给她写的情书,字字情真意切,我真是没有想到一向学习不咋地的表弟能写得如此一手好情书。所以我发现,情书写的好不好,其实有时候也不在于文笔如何,而在于感情真挚不真挚。

扯远了。

两个人结婚之后,常常卿卿我我出双入对,在朋友圈里是一对可人儿。表弟老婆爱打扮,每每把表弟打扮成韩国偶吧一样帅。表弟继续发扬一根筋对老婆好的精神,把老婆宠得脾气越来越大。我一般一年也回不了老家几次,但几乎每次回去都会在最大的超市的零食区遇到表弟。每次几乎都是一模一样的情景:他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推着购物车,一路走一路按照老婆的指示往购物车里装零食。结婚几年,俩人眼看着发胖,跟吹气儿似的足足胖了有一倍。这俩胖子平时也不做饭,常常下馆子,还爱喝啤酒,于是更没法减肥。

人家都说了,幸福的人才发胖。爱就是两个人一起吃成胖子。

我一个二十多年的发小,大学时和一个男生在自习室一见钟情。俩人谈浪漫的校园恋爱,漫天大雪里拍的合影至今让我想起来就觉得甜蜜。毕业后两个人一起到北京找工作,租房子同居,然后过起了幸福小日子。女孩子一边准备司法考试一边在家做饭等他下班,男孩子每天勤勤恳恳工作赚钱。后来女方想结婚,男的说没房子也没钱,俩人僵持了很久。因为发小实在是喜欢这男的,想分分不开,于是女方家在北京一口气备好了房子车子。俩人结婚后,女的成了法律顾问,男的依然做IT。生活皆大欢喜。

我还有一个闺蜜,多年前嫁到外地,然后就没有了什么联系。再重新联系起来,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也是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个孩子都十分乖巧可爱。她似乎嫁的还不错,当年老公追她追得感天动地,婆家是做生意的,环境比较优渥,她嫁过去比娘家生活要好。她不用工作,带着两个孩子,公婆也时常帮她的忙。我这个闺蜜,身材高挑,皮肤白净长得也出众,生完两个娃也没见老也没见身材走形。偶尔发自拍,看到她开着车去接娃或者去玩儿,觉得也是一个幸福的小女人,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

以上,是我身边的人的寻常生活。我们每天刷着朋友圈,满眼看到的都是幸福团圆的结局,看到的都是丰富多彩的生活。所以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单身的人常常会因此而感到难过,见到晒娃晒婚纱照的就恨不得屏蔽。在她们眼中,满世界都是别人的幸福,使得自己的羡慕嫉妒越发明显,而空虚寂寞冷也对比得无处遁形。有人问过我:为什么别人的幸福都来得那么轻易,而我的幸福却如此艰辛?

我前一段时间去丽江找朋友玩。朋友来机场接我,在回客栈的路上,我们叙旧。她突然说很羡慕我们在北京的一个同学,说她嫁得好,不用工作,看起来很幸福。看她的言谈间艳羡之情溢于言表,我想了想,决定还是告诉她真相。我说不必去羡慕别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生活永远没有一帆风顺,你羡慕的这个女同学,从结婚就开始想要孩子,已经努力了五六年都没有结果。她也不是不想出去工作,是她老公比较没有安全感,不过现在已经好多了。朋友听了颇为惊讶,而后沉默。

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其实都过得挺不容易的。李嘉诚有李嘉诚的烦恼,流浪汉有流浪汉的辛苦。没有完美的世界完美的生活,故事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戛然而止,而生活却在柴米油盐中继续。在每天看似欢乐的生活后面,你若仔细探寻,总会看到其他一些什么。幸福的大团圆结局后面,是真真实实的生活,是把完美面纱撕开来,暴露出后面的反转剧情。

表嫂有一天突然在一大堆孩子的视频和照片里发了一条朋友圈说,她产后先是得了躁郁症,后来变成了抑郁症。就那么一条,轻描淡写的,我已经感觉到了她生活的另一面。她为了家庭,放弃自我,没有自己的圈子,没有自己的事业,一切都为了孩子和老公。很多时候她看着孩子茁壮成长,心里是幸福和满足的,但是还是免不了有一些时候,有那么一些失落和不开心。

表弟老婆得了子宫肌瘤做了手术,然后我发现不知从何时开始,她每天发的朋友圈都是各种励志鸡汤,加油做更好的自己,直到有一天我听说表弟爱上了别人。一个男人最大的优点往往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就像他曾经爱上她一样,他的移情别恋也是那么坚定不移,九头牛都拉不回。而她还是强作欢颜,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悲情。每天她依然兴高采烈记录自己的生活,甚至比从前安排更多的节目和聚会,减肥打扮让自己越来越美,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卸下白天的伪装暴露出脆弱的自己,她边自斟自饮边独自垂泪。

嫁去外地的闺蜜,时常会转一些“男人当你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可能就晚了”之类的朋友圈,后来侧面知道,结婚以后她老公常常忙着应酬很少回家,连孩子也不怎么管。她发烧在床上,他也不在身边。打电话给他,他只说忙。闺蜜想不通,为什么当初追自己追得那么凶的一个男人,如今却判若两人?

至于我那个发小,结婚一年后他老公出轨被她发现,两个人沟通无果最后还是离婚了。男人说不想一眼就看到自己几十年之后的生活,并说若不是她逼自己,自己根本没想过这么早就结婚。发小耿耿于怀的是,如果他当初根本不想结婚,为什么最终还是要答应我?

在外人眼中,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幸福。至少没有实际上那么痛苦。家庭和睦,有车有房,夫妻恩爱,衣食无忧。但是只有我这个朋友圈里的人知道,她们每个人都曾经经历或者正在经历着什么。

前阵子我在北京的朋友家小住,单身了很久的女性朋友早出晚归,下了班带着一身疲惫洗澡换衣服,然后坐在沙发上抽着烟跟我说,她也不是没想过要找一个人结束单身生活。有时候其实特别孤独,尤其在偌大的北京,忙了一整天晚上开车在回家的路上的时候,心里一点奔头都没有。家里黑着灯,房间里没有人等着,回到家里也是面对空荡荡的墙壁,说话都仿佛可以听到回声。尤其是遇到委屈心情不好的时候,连个述说的人都没有,只能把自己蜷在被子里哭。打雷下雨的时候,躲在厕所里刷马桶。可是想到身边那些结了婚有伴的人,其实也没过得有多好,找了老外生混血娃的,因为生活背景不同,两个人现在除了孩子之外已经找不到什么话题了。姐弟恋的,因为男生赚钱不多又好面子,女方想过生日的时候开个趴请朋友吃喝玩乐一番都放弃了,为了怕男孩伤自尊,连生日礼物都免了。平淡过日子的,男的回家就玩游戏,女的回家就想睡觉,周末看看电视节目,基本没什么可以交流。她说,这样想想,还不如我一个人过。

感情就像围城。外面的人郁闷,里面的人也未必有多开心。人会变,感情也会变。当然,开心的时刻还是有的,所谓幸福的夫妻,不过就是开心的时刻大过了所有不开心。世事跌宕起伏,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在平静的日子里,那些涟漪荡漾之后,又重新恢复平静。

在时间的洪流中,每个人都那么平凡普通,毫不起眼。在你来说,发生了天大的事情,在外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个当日新闻。每天的信息量如此之大,今天的头条,明天就被人们遗忘。所以,真的不必在意别人会怎么看你怎么想你,别人其实也不过就是茶余饭后打了一个饱嗝而已。

在上帝的视角里,天底下发生的任何事都是小事。在人类视角里,其实除了生死,世间事也都是小事而已。我那个离婚的发小最近她在朋友圈发了新男友求婚的照片,我被满屏幕的玫瑰花,心形蜡烛,钻戒,还有热吻刷屏。而我只回了一句: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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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散文欣赏—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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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阳光明媚的下午,伫立在书柜旁,让指尖肆意划过那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让整个人都浸泡在书的海洋里,享受这静好时光。因为书就是文学的载体,因为书就是知识的天堂,因为书就是洗涤灵魂的圣池,所以,我愿让它伴我度过每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愿让它赐我一袭清香。

我和书的故事,犹如满天繁星,我只得随意摘取几颗来叙述。

在某个盛夏的傍晚,我在书柜中翻到了一本封面看起来很新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应该是在我的书堆里埋了很久了吧。翻开书,我发现扉页里有一幅插图,是海伦?凯勒恬静的微笑,下面写着“我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我承认我被这句话吸引了,我,想去了解海伦?凯勒,我想知道她经历过什么,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几乎是以每页三分钟的速度品读这本书,其实大约有一分钟我都是沉浸在我所想象的世界里的。我体会着海伦失明失聪后的悲伤,也品味着她学会说话后的惊喜,以至于忽略了这美丽的黄昏和那安静的星辰,甚至是,忽略了我自己。合上书,像是完成了极艰巨的任务,我无力地揉了揉酸痛的眼睛,仰头瞟向窗外时才发现那漫天繁星已伴了我数个小时。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它让我感受到坚强的力量,同时也是我意识到,我是如此的幸运,我没有资格去埋怨命运,反而应该去感谢命运。而另一本书,也让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为母爱,为信仰,为狼的母爱和狼的信仰。

世人普遍害怕狼,甚至是憎恨它。嗜血的凶残,孤傲冷漠,这便是狼了。它在文学作品中通常是以破坏者的身份出现的,而有这么一本书,偏偏就是赞颂狼的,它,就是《狼王梦》。在一个大雨滂沱的下午,我坐在书桌前,听着冷雨拍击地面的声音,视线却没有从手中捧着的书上离开半分。我被书中母狼紫岚的母爱与她的坚强所折服。朔风猎猎,伴着凄厉的狼嚎,仿佛一曲悲歌钻入我心中;淫雨霏霏,伴着殷红的鲜血,仿佛一抹残阳,烙在我心上……回过神来,脸上肆虐的泪水告诉我:我又把自己锁在书中度过了一个下午。

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读书,这个我们习以为常的过程,实际上是人们心灵和上下古今一切民族的为大智慧相结合的过程。”没错,是书,让我倾听到作者的心声。我想,不是书进入了我的世界,而是我进入了书的世界吧,是我在书的世界静伫观望,偕了满满的墨香。

明月洗空,群星所颂之歌,便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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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经典散文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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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好像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家就有个属于我的大书架,是带有年轮厚重感的木制品,外层镶有防尘的玻璃门,似乎要把书呵护成艺术家的藏品。书架有三层,我踮着脚尖一本又一本地把书码上去,从下往上依次排列,从“最对我胃口”到“实在意兴阑珊”。这是件有意思的差事。多少次,我站上小板凳奋力地在书架上寻找,“什么样的书适合什么样的情绪和天气”,觉得这就像一门快乐的学问。

可也不是没有遇到过选错频道的书。为一场突发的考试,为一些荒唐的冲动。于是开始把书翻得哗哗地响,连同脑子里的声音也一起躁动不安地尖叫:“看不进去啊!”“还是看不下去!”“算了我不看了!”仿佛那书页上乌压压一片的都是条形码。纵使那故事再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环环相扣,我也不过是个跷着二郎腿旁观的看客,抱怨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弄得谁都不愉快。

平时,我虽然很想按照自己的兴趣,多看相应频道的书,但作为一个中学生,要上一整天的课,课后老师都抢着布置作业,在如此繁忙的学习中,要想挤出点时间来谈何容易。于是,我慢慢变成了时间的吝啬鬼。无数个下课十分钟,看书;吃饭二十分钟,右手拿筷左手扶书,看书;“午睡半个小时就够了”的观念下省下的午觉三十分钟,看书;晚自习后宿舍熄灯前的三十分钟,看书。每天,硬生生挤出一小时以上的好时光。

每逢周末去理发店洗头的时候,我也要带上一本喜欢看的书,即使吹风机呼呼地吵闹,也可以做到头也不抬,屏蔽一切干扰,依旧顽固地与作者沉溺在同一片阳光下。

“读书要选对频道!”牢记这样的小法则,遇到灿烂的阳光天气,带一本愉快的书出门,坐上秋千笑得摇摇晃晃;碰到倒霉的阴雨天气,那就把自己锁在湿漉漉的房间里,看一本悲伤的书,然后小哭一场。这些时候,情绪恰到好处地扣紧了与作者的维系,再让被适宜温度助长的细腻情感,缓缓地把我推向作者内心那片澎湃的海。手指滑过富于质感的纸页,或许还能触碰到两个频道间疑似磁性的东西。

虽然我所读的大部分书的作者与我并不是同龄人,有时连相仿也谈不上,但我读起来仍然兴趣盎然。就像我最喜欢的一位青年女作家,她与我至少有十五岁的年龄差,但她的书却弥漫着少女般的柔情,以致完全吞没了我与她之间的“代沟”。她甚至会让我产生错觉,仿佛写这本书的人,只是一位如我一样十五六岁的敏感青涩的小姑娘。她就挽着我的胳膊坐在我的旁边,时而轻皱眉头,时而又笑容欢快地喋喋不休,说她有全世界最帅的老爸,说某个不善言辞的黑发男孩,同时倾倒她的委屈,她的冒失,还有她满满的幸福感。而我用大半时间惊喜地叫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啊!”所以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参加她的新书签售会,我怕看到这位美丽知性的女子待我如普通读者般,因为在她的书里,我们早已是更亲密的朋友。

还有这样的记忆,放学后下午悠闲的五六点,我和朋友去学校图书馆消磨时间。有一本书我兜来转去找了很久,朋友也帮我一起天南海北地找。就为了找一本我感兴趣的频道的书,我们却分头找了近一个小时,找得肚子都饿了,然而最后谁也没有找到。我有些沮丧,回头看朋友还蹲在地上朝着书柜不罢休地观望,她眯着眼睛几乎一本也没有放过,夕阳把她微曲的脊背染成橘色。我说:“走啦!”她却固执地继续吃力地找着,终于在书架最底层一本厚书的后面,把那本我想要的书提溜了出来。她可怜兮兮地朝我伸手,“快拉我起来,我蹲得太久,腿都麻了。”

这点点滴滴关于书的美好回忆,总能温暖得让我笑容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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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情感散文--暧昧比拒绝更残忍

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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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知道不能靠近他,因为怕一不小心会爱上,所有一直躲着;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难过的时候总会第一时间想到他,你没把他当成备胎,可他却是唯一你可肆意倾诉的人。

小琪对周先生,差不多就是这种状态。

每一次小琪跟男友吵架,总会第一时间想到周先生,小琪说周先生是她的男闺蜜。相比其他的闺蜜,周先生能容忍小琪的暴躁、撒疯,能半夜安全地送小琪回家。周先生很少说安慰的话,也不会为安慰小琪,挑她男朋友的不是。他会用五音不全的嗓子给小琪唱歌听,用忍俊不禁的故事逗小琪笑,用各种动物来类比小琪正经历的故事,他不说大道理、小情爱,更不会指引小琪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而是把故事的子丑寅卯拆开来摆在桌面上,让小琪自己看、自己想。

小琪的几段恋爱,周先生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因为什么相爱,因为什么吵架,因为什么分手,有些前任、有些细节,甚至连小琪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周先生都清楚。比如在商场逛街时,小琪怀疑十米外的男人很眼熟时,周先生能很准确地说那是小琪的第几任暗恋对象。小琪会嘴里骂骂咧咧地说那王八蛋怎么还活着,然后偷偷走开。

小琪要结婚了,给周先生发喜帖。周先生说他人到不了,但礼一定会到。

后来小琪才知道,婚礼那天,周先生在酒店对面的咖啡厅坐了一整个下午,在酒吧醉了一周。

曾经有没有一个人给过你“戏言”,比如“如果n年后,我们都还单身,那就凑合着过吧”,比如“爱来爱去,我知道你肯定会一直陪在我身旁的”……你的戏言,或许成了他心里无声的诺言。

你身边的那个男闺蜜,是不是小时候过家家时那个固定的新郎;是不是每一段恋爱失败后,承诺哪怕全世界都抛弃你,他也会一直都在的好好先生;是不是不知道爱要从哪里开始所以选择了沉默、选择逃避的好心人。

你享受了他给你的庇护和幸福,却不能给他未来和结果。你觉得他是最好的男闺蜜,可如果他只是笃定了最后跟你有结果,所以哪怕陪着你走过一段又一段荒唐或者心动的爱情故事也无所谓呢?

小琪问我,她躲了这么久的周先生,周先生会不会很伤心?

你已经残忍到需要的时候靠近、不需要的时候躲开,他会不会伤心,跟你又有什么关系?你又有什么资格担心他会不会伤心?

多年前木爷曾喜欢过一个女孩,上班聊扣扣、下班泡咖啡馆,谈喜欢的作家和音乐,聊喜欢的电影和城市,直到木爷以为她也喜欢木爷、准备主动表白的时候,她消失了。

消失后,木爷用了各种方式找她,没找到。为此,后来的几年,木爷拒绝了好多相似女孩的暧昧

几年后,她跑来问木爷,会不会难过?怪不怪她不辞而别?

怎么会不难过?怎么会不怪?感情最怕藕断丝连,而你恰是掰断了藕节把丝留了下来。木爷说当时他只想要一个明确的结果,爱或者不爱!没有一起成长的感情,来得快,去的也快。木爷说他早就不难过了,不是放下了,而是并没有放在心上多久。

你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认识多年的好友,向你表白,你不忍拒绝,只好躲着他。然后,又隔三差五的向别人打听他的近况。在感情的世界里,你在扮演一个救世主,既不想伤了他对爱情的向往,又要永葆他对爱情的渴望。难道你不知道,暧昧比拒绝更残忍,逃避比面对更可恶!

因为怕淋雨,所以你躲在屋檐下,等雨停了再回家或出发。

你问我,躲了一辈子雨,雨会不会很伤心?

难道你不知道,因为你的躲避,每一场雨都把泪流干了么?怕雨就打伞,总会有喜欢雨的人,愿意让雨水顺着发丝流进心里。

如果有一天,那个躲了你很久的人突然问你会不会很伤心,请大声地告诉他:谢谢,因为你躲开了,我的幸福才迟到那么久,所以,我伤不伤心关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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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的情感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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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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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同学杨怡的故事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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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发生在小学一年级的故事,上课铃响了,我在书包了找上课的书。咦!书包里有几块梅花糕,我非常惊喜,偷偷吃了一块。一定是妈妈给我放的,我早上没来得及吃早餐,妈妈怕我饿。唉,妈妈也真是的,学校不让带零食,被发现就麻烦了。

终于下课了,我感觉肚子咕咕叫,想起书包里的梅花糕,偷偷又吃了一块感觉肚子好多了。问好朋友杨怡吃吗,杨怡毫不客气吃了一块。下午上学时,杨怡也带了零食,我发现书包里还有几块梅花糕,就与杨怡换着吃,结果让我同位发现了,还好,我同位没吱声。放学时,同位问我还有吗,我说没了,明天再给你拿。第二天,我又带了许多,给同位一块,同位一口就吃掉了。第二节广播操时,老师过来了,走到同位旁边时,闻到一股香味,就问,你吃什么了,同位都实话实说了,并把我供出了,气死我了。老师把我和同位请到讲台上,严厉的、硬邦邦的、不带一点感情的开口了:“张建,你说这梅花糕是马雪葳给你的。”张建点点头,从她冰冷、失常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愤怒。然后又问我,你还给谁了,我小声说还给杨怡了。老师又把杨怡请上了讲台,用审问的口气问:“是谁先引起的这件事,”杨怡说是我先给她的,我说是她先给我要的。老师用怀疑的眼光看着我们俩。老师沉默了半响,说:“马雪葳从来不撒谎,一定是你说谎了,”一会又说:“马雪葳你先下去吧。”这时我心里的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杨怡被留在了讲台上写检查,老师问我事情的来龙去脉,给杨怡提供写检查的资料,杨怡撅着嘴,不满的站在讲台上。那一幕,让我难以忘怀。我不仅心里泛起一阵苦涩的味道。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五年多了,但这件事永远刻在我的心中,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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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没有房子女人就不嫁?不,她要的是安全感哲理故事

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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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结婚之前,当女人坚决离开,男人总会把所有问题都放在同一个原因:没有房子女人就不嫁。

我要是有房子,她就不会离开了,我要是有钱买房子,她就会留在我身边。

只是,你别忘了。

当她认识你的时候,你不也是没房子吗,为什么当初她会留在你身边,现在却不想了?

真的因为你没房子吗?并不是吧,是因为你不但没能力给她房子,就连其他东西都无法给她。

网上一对情侣即将结婚,女人因为男方父母之前答应买房子,所以,跟男人提到房子这件事。

男人却变卦了,他为了父母着想,觉得父母储蓄的钱,全部拿来买房子不太好,买完房子,父母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男人提出首付,接着,就用他的钱来供房,来还房贷。

男人想的天衣无缝,以为女人会接受这个建议,会明白他的苦心。

可是,却换来女人的不满跟责骂。

别人会说,这个女人真不懂事,男人都以为退让一步,先给首付了,怎么月供,还不愿意了?

真的只是女人的不懂事,女人的矫情跟作吗?

不是吧?

导致他们会吵架,更多的原因是,女人觉得你连一个家都无法给她,你连给她一个家都犹犹豫豫,不舍得,不忍心,不希望。

你也根本不懂一个家,对她来说有什么含义?一个家,对她来说除了房子,还是一份安全感。

连安全感都没有的婚姻,你让女人怎么相信你能许她未来?

-02-

看过《欢乐颂》的都知道王柏川从学生时代就暗恋樊胜美。

为了表明决心,他信誓旦旦的跟樊胜美说:小美你要相信我,我一定会给你一个家,为我们的将来奋斗出一套房子。

然后呢?

当王柏川有房子的时候,却听从父母的意思,在房产证上,就只是写“王柏川”,而没有樊胜美。

追剧的粉丝,都知道樊胜美要的是什么。

樊胜美要的无非是房产证上的一个名字,要的无非是王柏川能够给予她一份安全感,一个家。

可惜的是,王柏川并没有这么做。

而且,王柏川的房子,首付是父母给的,最后,不但要还钱给父母,还要月供。

樊胜美很不理解,为什么房产证的名字,不但没自己那一份,还要陪着王柏川一起月供。

樊胜美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我不是没有付出啊,我也没有斤斤计较,所有他想要的东西,我都会不顾一切帮他去实现,可是我想要的呢,怎么我想要的就那么难呢,这么一个安全感都不给我。”

王柏川也不是没有提过给樊胜美房子啊,但是,一个没有她名字的房产证有什么用?

樊胜美最难过的,也莫过于王柏川只是空谈,并没有履行,更没有做到。

莫过于王柏川只是懂得爱跟付出,却不懂得给予樊胜美一个家。

一个男人连一个家都没想过要给你,我不明白他未来还能给你什么?

-03-

面对爱情,我们常说,要共患难,共富贵。

只是,如果对方能够在你需要陪伴,一无所有的时候,陪你一起共患难。

为什么,你连一份她想要的安全感,都无法给呢?

难道那句话,真的是真实吗?

那句“所有的爱情都会败给现实”,这句话,是真的吗?

无论男女,都不希望把那份来之不易的感情败给现实,败给房子,只是,如果你连对方最想要的,都无法体会,无法给予。败给现实,也是迟早的事。

-04-

当女人想要房子的时候,男人总会告诉她们:等到房子下跌,我们就买!

等到房子下跌?什么时候呢?

现在无论哪里,房子的价钱都在上升。

而且,我看不出来这句话有多少诚意,我就看出来,那是活生生的敷衍!

男人,要是你真的爱这个女人,你应该明白她的心思,她要的,哪里是房子,是你为这个房子去努力的样子。

很明显,大多数男人都不明白这一点,都以为女人要的,不就是房子吗?

其实,你不知道的是,如果她足够爱你,别说房子了,就算你要她跟你租房子,陪你住单位宿舍,她都愿意!

之前有一个读者说:“男方总是问我们能不能跟他们吃苦,却不想自己有没有我们为他吃苦的理由。”

嗯,女人只是需要一个简单的理由,如果她能够真切从你身上感受出来你的真心,你的爱,我想,无论你有没有房子,她都会追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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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一散文:就当我没有放开手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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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我没有放开手,我们还能一如既往”—1.他走进一家人少,较静的酒馆。他不喜热闹,故而没去旁边喧嚣的那家。他自斟自饮,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他尽兴才起身结账。

在他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后面传来一声轻唤“萧维...哥哥..”。他转身向后看去,只见一个女子在后面踉跄跟来。“这位姑娘,跟了在一路?”见她站定萧维才开口。“萧维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女子瞪大眼睛。“姑娘认得在下?”他问。“认得的..只是..”女子有些嗫嚅。“在下和你之前可见过?”他依然笑着问。“嗯..在一家酒馆...”女子垂下眼帘。“真是抱歉,在下不记得了。”萧维顿了顿继续说“姑娘若没别的事请回吧,此时已天色不早了。”女子动了动唇,“对不起...是我认错了..”她才讷讷的说出一句。“那——在下告辞了”萧维回道,便转身走去。

女子依然定定的站在原处,嘴里呢喃着“萧维..”

而萧维便多了份疑惑,他不记得是在那里见过那女子,也没跟她道过自己的姓名,她怎会知道?却又觉得在哪里见过她只是自己没有了记忆。

仿佛是多年之前的一个雪天。

—2.后来,女子叹口气,走了。只剩下晚风吹落树叶的声音。

喧嚣闹市。

他们又不期而遇——人潮拥挤,她被挤得只能随人潮前去。她突然撞到一人“对不..”她抬头一看,眼中尽是讶然,是他。“是你?”萧维面容带笑。“嗯..对..对不起..”她低下头。他护着她一路走到人较少的地方。“今后多小心些”他说。“嗯..谢谢。萧维哥哥..还是没想起我吗?”她的眼中充满哀伤似得。“这位女子,在下真的不曾见过你,也不曾认得你。”萧维摆摆手,随后身影没入人群里去。“唉——”女子依然长叹。

—3.他们的确见过。多年之前的山谷,萧维和她被困之中。后来,在他们一同去采雪莲的时候,她不幸没有站稳,而将要坠于山崖之下。那山崖,很高,一块石头落下去很久才能听见回响。他拉住了她,然而,后来她说自己已经活够了,不想再存于此世。他说他坚持不会放手。最后的最后,他终究放开了手,让她坠入崖下。几经轮回转世,他们再次相见。她留着记忆,他已经忘却,只留得最后他对她面容的记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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