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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情感散文: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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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的温暖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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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笔袋不见了,我马上告诉了老师。老师也是个好老师,利用大半节课的时间,叫同学们帮我找笔袋。

翻书包的翻书包,翻课桌洞的翻课桌洞,教室里面热火朝天,却还是找不到我的笔袋。

有些同学问我的笔袋是什么样的,我回答:“是粉色的,有一只小熊维尼。”他们又问是在什么时候丢的,我回答:“中午还在的。”听完我的回答,他们就又开始找了。

全班同学的课桌洞和书包都找过了,没有我的笔袋,有的同学来翻我的书包和课桌洞,结果终于……没找到。

有的同学很细心,我以前的同桌邓涛就是其中一位。他发现讲台旁边的小桌子上有一个小的铅笔盒,马上来问我是不是,当我回答不是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的失望。

还有一位同学也很细心,就是钱梦瑶。她帮我找了好几个同学的书包和课桌洞,好多问题都是她问的,像极了一位小侦探。我的好朋友经常说她的坏话,但我没有说,我觉得我是对的,因为,这次我的笔袋丢了,我的好朋友竟然没有一个来关心我,我很伤心。

虽然我的笔袋没找到我很失望,但是,我感受到了同学们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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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年级续写故事同学给李晓明过生日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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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下课了,欢乐的课间十分钟来了!老师前脚刚迈出教室,下一秒教室就乐翻了天。几个要好的同学都围在小红和小刚的桌子旁,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自己的生日。小红喜上眉梢地说:“我上个星期过九岁生日,我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很大的生日蛋糕。”紧接着,小刚拍拍胸脯骄傲地说:“我也刚过九岁生日,生日是我们全家人一起过的。”

坐在旁边的李晓明听见了,忧郁地望着窗外默默地想:我也快过生日了,可爸爸妈妈还在外地工作……他越想越伤心,难过地趴在了桌子上,细心的小刚和小红发现了闷闷不乐的李小明,便召集了几个要好的同学,打算给李晓明一个生日惊喜。

到了生日那天,李晓明垂头丧气地来到学校,沉重的步伐好像脚上被绑了千斤重的铁锭,走也走不动。但是,这时风轻轻地吹过李晓明的脸颊,好像在抚摸她的脸,安慰他不要伤心。一片精致的树叶落下来,好像是大树妈妈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走着,走着到了教室,李晓明十分惊讶!心想:教室里怎么空无一人,一片漆黑,难道是我来的最早吗?他一打开灯,发现了教室顶部挂满了色彩缤纷的彩带,墙上面贴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黑板上还写着:祝李晓明生日快乐!紧接着,只听“嘭”的一声礼炮响起,同学们从后门纷纷走了进来。只见,小红捧着一个又大又香的蛋糕,同学们还齐声说:“祝李晓明生日快乐!”小明感动地流下了晶莹的泪珠。同学们把李晓明带到教室中间,关了灯,点上蜡烛,摇曳的烛光映出大家灿烂的脸庞,李晓明也许下了美好的愿望。

正吃着美味的蛋糕时,突然传来了劲爆的音乐,大家手舞足蹈,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李晓明看着这欢乐的派对,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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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在乎你的人从来舍不得对你太精明情感散文

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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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出门从来不记得带钥匙和钱包,这已经成为全家集体调侃她的一大“典故”。

关键是她即使带了,也只是象征性的。她从不操心钱包里到底有多少零钱,买东西够不够用。因为每次出门旁边都有爷爷,买点心、去超市、逛公园,奶奶只负责赏景怡情就好。

一次,爷爷问她:“家里大概有多少存款你还记得不?”奶奶依然笑着摇摇头。

奶奶喜欢看书看报,一大爱好是看美女。凡是报纸上看过的美人照片,她总是拿个小剪刀仔细的沿边剪下,夹在她的笔记本里,闲着没事就看看,美其名曰“审美”。每天爷爷都上下午两次准时开报箱收报,把新鲜出炉的报纸放到里屋让奶奶先看。直到前不久爷爷生病要住院,临走前递给奶奶一张手写的纸条,上面工整地写着:“出门记得带钥匙,记得取报纸”,奶奶才恍然,原来报箱虽近在咫尺,自己却从没取过报纸。

其实,奶奶一直是美丽与智慧的化身。早年教书时,她带的班成绩总是学校第一。她曾同时教过语文、数学、书法、美术四个学科,教案一丝不苟,讲起课来魄力十足,可是一到家,奶奶好像变了个人,时常糊里糊涂,处处需要照顾。

奶奶喜欢戴手表,她说戴上后手臂上亮晶晶的,看着就欢喜。出门散步或者买菜,她总是第一时间戴好手表,再思考穿什么外套。每次一到家,她的第一个动作也是去里屋把手表摘下,再换上家居服和拖鞋。

有次我忍不住好奇问:“奶奶你手表的优先级好高啊。”

“习惯了嘛,一到家,就放松了。”奶奶笑答。

是啊,家是她可以放下所有戒备的地方,再也不用像手表那样有序的绷着指针。家里有爷爷,有她熟悉的环境,她也不需要时时戴着手表提醒自己。

奶奶是在乎爷爷的,只是嘴上从来不说。因为在乎,才会依赖,自觉收起自己所谓的精明,把一颗心踏实而彻底的交给那个人。

都说爱情里的女人都透着一股傻气,男人又何尝不是?其实谁都不笨,因为在乎,所以并不舍得对喜欢的人太精明。他们宁愿把自己坚硬的一面放在外面,在你面前,彻底放下所有戒备。

这让我也不禁想起我的先生。

刚认识隐隐感觉他对我有好感的时候,我们还在同一个大楼上班。有次我感冒了嗓子发炎,他偷偷买了润喉片,却不好意思直接下楼送给我,于是隔几分钟就发微信试探问我难不难受。

“有没有多喝水呀?”

“现在在忙什么事?我来帮你吧。”

“嗓子还疼么?”

“一会儿想吃什么午饭我去替你打来。”

看着这一连串看似平常的小关心,我在手机那头不由笑出声。

还有次我逛街时手指不小心被划破,他知道后,立马晚高峰坐地铁赶来,说是要给我送创可贴。当放下手机看到他从远处气喘吁吁地跑过来的时候,心里觉得又好笑又吃惊。我所在的商场就有超市,买个创可贴还不是轻而易举?可他却绕路过来,这让我很难把他和那个工作中严谨而斯文的人联系到一起。那一次,我的心被暖暖地感动了。

我是个吃货,又天天手机不离身,一刷微博刷到些诱人的美食图片,就会自动艾特他。其实在我脑海里,艾特过后,这个任务已经完成了。可他会默默地分类收藏,傻傻以为我最近就要吃到这些美食,于是有条件的自己学,没条件的就去搜索哪家餐厅有这道菜。

“其实我只是觉得看图片应该很好吃而已啦,别太当真。”有一次我调侃他。

“可是你艾特我了就表明你很想吃到啊,那就该让你吃到嘛。”他一脸无辜地说。

看着他笨拙的样子,心里好像已经吃到了这些美食一样。

其实这世上,谁都不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和过人之处,可为什么总会出现遇到一个人后就完全没有抵抗力的时候呢?

因为在乎,所以拿你没办法,不能也不想用对其他人的方式来对你。

也因为你的存在本身,就能唤起他心底所有的天真。

作为女人,我们当然需要坚强与自立,可你即使再强大再自立,在爱你的人眼里,也需要时刻被照顾,被捧在手心。这不是由你决定的,但你要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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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来自爷爷的温暖作文_情感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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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是在去年马上要过年时去世的。本来我想过完年就去爷爷家住几天,谁知就在离过年还有三天的时候,爷爷家里就来了电话,让我们马上过去,说爷爷已经不行了,让我们抓紧去看爷爷最后一眼。

车急速地奔驰在行往长春的路上,此时的我眼泪已经在眼圈里不停地打转,心想:这车能不能开得再快一点啊!进入了长春,当我们焦急的来到爷爷家时,有许多人在爷爷家屋内静静地等候。有认识的、还有不认识的,还有认识而长时间不见有些遗忘了的。当我进到屋子里,奔到爷爷的床边时,只见爷爷脸色蜡黄,双眼紧闭,嘴巴不停地往外捯气儿,我泪流满面轻声地说:“爷爷,我—来了!”爷爷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突然坐起来,微微睁开双目看了我一眼,嘴巴动了动似乎要说什么,我还没反过劲来,爷爷便又直挺挺地倒在床上去世了。

当奶奶说:“爷爷已经走了!”,满屋子都是悲哀的哭声。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的流下来,当时我都傻了,不知怎么办才好。我的哥哥将我拽到一边说:“不许哭!今天奶奶已经够伤心了,如果你再哭,让奶奶看到,万一奶奶出了什么事情该怎么办?”我只好把眼泪强忍着咽了回去。

为爷爷烧纸时,已经是中午了。爸爸让我和其他的人一起去吃饭,我对爸爸说:“你们先去吧,奶奶腿脚不好,需要人照顾,等会我和奶奶一起在家里吃。”

我继续为爷爷烧纸,这时风水先生对爸爸说:“你就让孩子来吧,这样也许能让他好受些。”

我看到那烧纸被火烧起来时,腾起的烟灰中,仿佛又一次看到我小时候爷爷哄我的情景。火将我的胸前烤得暖暖的,仿佛爷爷此时就在我的身边!

小时候,冬天,爷爷总是带我到院子里去放鞭炮,每次我的小手都会冻得通红。看此情景,爷爷便用他那双粗糙而又温暖的手来握住我的小手,使我感到暖和,可是我回到家时,发现爷爷的手竟然冻得都有些僵直了,我问爷爷:“疼吗?”爷爷笑着说:“没事,这怎么会疼,只不过是破了一点皮而已。”当时天真的我竟相信了爷爷的“谎话”,便又出去和比我大几岁的孩子们一起玩了。要知道不会多久,爷爷还会不放心我而追出来,一步一滑的撵着我艰难地走了很远很远……

在春天快要过完,夏天还没来到时,爷爷每年都会给我做一张弓。我们拿着一个结实耐用的小板凳来到后院那棵树影婆娑的柳树下,旁边还有一棵不大的樱桃树。我便会吵着让爷爷给我摘樱桃吃,爷爷就会拿着一个干净的小铁盆去给我摘樱桃,看着我老实巴交地蹲在那里一边吃樱桃,一边仰着头笑嘻嘻地望着爷爷,爷爷幸福地摸了一下我的头,便小心翼翼的踩着凳子,一手把着树,另一手拿着锋利的剪子剪下一段有韧性的柳树枝,再小心翼翼的下来,找了一根有弹性的皮筋,绑住枝条的两侧,再用去年用做盖子的芦苇杆给我当箭,有时还会用柳树枝给我做一个笛子,我管它叫作“叫叫”。每天拿着弓,吹着杂乱无章不成曲调的“叫叫”屁颠屁颠地跟在爷爷身后,那时的我就知道没有爷爷的日子不行。

放暑假时,爸爸去爷爷家看我,给我买了一个漂亮无比的足球。当爸爸去外地打工时,我便非要玩足球不可,毕竟比简单的弓和“叫叫”好玩多了。可是原来和我一起玩的大哥哥们都已经上学了,我便整日里央求和爷爷一起玩。

爷爷那时已经七十多岁了,但为了我还是和我一起玩了。我欢喜地捧着足球,爷爷拉着我的小手来到一个空旷的地方玩足球。农村的土路旁有几棵高大挺拔的白杨树稍稍能为我们送来一些阴凉,土路下面不远处就是一条干净的小水沟。我站在阴凉里对爷爷说:“爷爷,我把足球踢给你,然后你再踢给我。好不好?”爷爷笑着说:“好!”

我将足球踢给了爷爷,爷爷用他尽可能快的速度踢给我,那时不懂事的我还说爷爷太慢了,就这样我和爷爷玩了一下午。回到家时,爷爷已经满脸通红,像一个红脸关公,只是喘不上气来,奶奶看到爷爷这副模样时,便训了我一顿。爷爷站在那里,一边用粗糙的大手揉着腰,一边大口喘气说道:“别骂孙子了,我不碍事!”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和爷爷踢足球了。

想起童年的往事,我从来没有被爷爷打骂过,即便是有了很大的错误,爷爷也只是把粗糙的大手高高的扬起,就在落下来的一瞬间,随着爷爷叹了一口气,手便放了下去。我自然不停地承认着自己的错误,求得爷爷的原谅。而后,爷爷依旧会高兴地领我出去玩。

火苗再一次腾空升起,旋即又落了下来,我猛然间缓过神来,发现火快要灭了,便又添了几张纸,跪在爷爷的棺材面前,无人知晓此时的我早已泪流满面……

晚上,辞灵仪式开始时,每个人都哭了,风水先生在前面神色庄重地念悼词,我便在那儿磕头,想念着爷爷生前与自己发生的事。他就这样走了,在看完我最后一眼之后,好像要说什么,刚张嘴就咽气了。最后整理仪容时,嘴怎么也合不上,我猜是爷爷临终前要对我说些什么吧!

也许是对我们的留恋,也许是对我的最后嘱托,此时的我只能祝福爷爷在天上比在人间过的更好,从此没有劳累,会幸福的微笑着望着我们,盼我和爸爸、妈妈一家人过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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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同学交往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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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以礼相待、大公无私是最基本的道德常识。

妈妈对我说:“热心帮助他人,自己也会感到十分快乐”。于是,每当看到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总是想办法及时给予帮助。有时凭一己之力较难完成,我还发动周围的同学一起去帮忙。每当听到“谢谢”两个字时,我的心里就甜滋滋的,这正应了公益广告中郭叔叔那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记得三年级下学期我们刚开始学习使用钢笔写字,觉得十分别扭。姐姐为了鼓励我好好学习,送给我一支非常珍贵的钢笔,平时写作业我都舍不得用。

“叮铃铃——叮铃铃——”,随着上课的铃声,期末考试开始了,大家一丝不苟的答题,奋笔疾书,教室里只听见“唰唰”的写字声。我也不敢怠慢,飞快地写完前三道大题,该写第四大题——作文。这次的作文题目可真难呀,正在苦思冥想。突然,传来监考老师惊讶的声音,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笔,把目光聚集到一位同学的身上,老师问他:“你怎么除了第一大题,其他都用铅笔答题呢?”“嗯……老……老师,我的钢笔写完第一大题后不小心摔坏了笔尖,不能用了。”这位同学唯唯诺诺的说道。“谁有备用钢笔,借他一下。”同学们有的继续答题,有的你望我,我望你,还有的对他吐吐舌头,就是没人借他钢笔用。我一看这个同学,哼!平时学习不好,才不借给他钢笔呢!就装作没听见,想要埋头写我的作文。可是我又转念一想,“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互相帮助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吗?于是,毫不犹豫的拿出我珍贵的钢笔,借给了他。当听到他对我说了声“谢谢”时,我心里又美滋滋的……

虽然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是依然深深刻在我心头,因为我通过这件事,明白了“头可断,血可流,传统美德不能丢。”

同学遇到困难,及时伸出援手,予以帮助和照顾,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我们一定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一个热心肠的人呀!

[我与同学相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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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故事一:“没有”也是一种富有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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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清华大学管理系的学生还没毕业,98%的学生就被各家招聘公司定了下来。

等到真正毕业时,一个系里只剩下两名学生还没有着落,这时美国等几家外国大公司来清华大学挑选在华业务的代理人,年薪在三十万元以上。于是剩下的这两名学生,都得到了最好的工作。

他们当然不是最优秀的,但最优秀的都已经没有了选择的机会。

生活中,我们因为已经有了妻子甲,或丈夫乙,所以当遇到更好的丙或丁时,也只好作罢。我们的一生,也许可以发展得更有成就,更辉煌,更有前途,但由于我们早早地有了其他选择,而失去了可能更辉煌的机会。

一个人正是因为已经“有了”反而失去了很多。

由此看来:“有了”,并不一定就是件好事,“没有”却是富有。因此,我们“没有”什么的时候,不但不应该遗憾,反而应该庆幸,因为这也许正是一种福音、一种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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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两位掌门人春天的故事哲理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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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掌门人春天故事

程颐:春日偶成

云淡风轻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

时人不识余心乐,将谓偷闲学少年。

朱熹:春日

胜日寻芳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这两首诗很短,只有28字。可能和现在的QQ个性签名或者微型博客差不多。加上程朱二人的身份,可以算是名人博客了。两首诗一直流传到现在。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读书的,但是一般人读书就先背古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学很多的古诗,但是每个读古诗的人都先学《千家诗》;也有很多人连《千家诗》都没有念完,但是都是从前两首开始的,于是这两首诗歌便成为普及文化中的普及文化,众人皆知的文化。如果宋朝有博客或者个性签名,这两篇博文回复的人,转帖的,浏览的,恐怕是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两首诗可以用“异曲同工”来总结。程颐与朱熹,中国历史特别是哲学史上首屈一指的两位大哲学家,思想家。有着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思想基础,也应该有同样的生活,同样的爱好。他们都喜欢春游,都喜欢吟诗,具体就体现在这两首异曲同工的诗歌上面。

程颐的《春日偶成》记述了他在春天里发生的一件趣事。“云淡风清”的中午,他“傍花随柳”在河边散步。他的欢乐远远超过身边同龄人所能表现的程度,于是听见了“偷闲学少年”的旁白。

朱熹的《春日》通过描绘泗水河畔的景色,发出了“万紫千红总是春”的高度概括。

两首诗都是春天生活的描绘,是游记,或者日记。都是大学者在外面散步时候的散记。或者是观察,或者是思考,或者是感悟。表现了学者的风范。在相似的爱好中,可以看见彼此统一的人格还有相互支持的思想体系。

于是有人开始探究诗作的原委。首先作为日记应该知道它们创作的确切时间。“春日”是立春那一天吗?可能是的,但也有可能不是。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两首诗歌都是春天写下的。但是春天,特别是中国传统的春天,都是立春开始的。立春在这里即使不能当作确切的日期,也能算一个参考的日期,参考的时刻。在两位哲人一味地爱春,爱走,爱水之中可以看到更多属于智慧的属性。

孔子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仁者静,智者动,仁者寿,智者乐”。仁,是孔子思想中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并不能说明“智”就不如仁。仁是一种人格的量度,智是智力的量度。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现在人说的智商。智力量表是很多的,而且也相对权威,像威克斯勒,像比奈西门量表,在很多地方仍然作为智力的依据。但是人格量表虽然有,发展却比智力量表慢得多了。现在还是只能描述,不能比较。所以也不能说程朱二人就不仁,但是可以看到他们是真正的智者。智者的诗,也就应该用智者的眼光来看。

程颐诗歌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善用了类对偶的手法,“云淡风轻”写出了当时的环境,“近午天”点出来写作或者活动的时间。“傍花随柳”写出了游览路上的景色,也简单的交代了游览的路程。这两句话的信息含量之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程颐了简洁的诗歌还创造了两个成语,用来表示环境,景色,乃至是社会的气氛,可以说是很了不起的。因为写诗容易,写成语难。在诗歌中创造成语的人屈指可数的,而在一首随意的“偶成”中,一篇类似于现在的微博类似于现在的心情的文章,日记的文章里面创造了两个成语,那不是高智商是什么?

朱熹的诗歌可能没有创造那么多的成语,但是“万紫千红总是春”也是众人皆知的句子。他的“万紫千红总是春”不仅仅是一句抽象的总结,“万紫千红”也具体地描绘了春天的景色。什么是景色?什么是视觉?其实人是看不到真正的物质的。看到的只是颜色。但是朱熹写的就是颜色!而且还有精确的数字说明,同时一句多义,不得不让人佩服。他们写的都是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环境,却能让所有的人在春天的时候想起这样的诗歌,这是他们的高超归纳能力,抽象概括能力。

当然,相同的专业同样的环境,也展示了不同的人生。

相比之下,朱熹的诗歌在时间跨度上比较大。“一时新”中可以体现出来。要知道,事物平时都是量变的,外面的景物也是。第二天去看第三天去看和第一天去看到的景物肯定差不多。即使有一天叶子全打落了,还能见到地上的落叶呢。但是五天就是一侯,十天就是一旬,十五天就是一气,三十天就是一月。这样量变就积累了,变成质变了。“一时新”体现的就是这种质变。可以看得出朱熹有段时间没有出门了。起码得五天吧,快一个星期了。但是程颐是经常出门的,至少在诗歌中体现是这样。“云淡风轻“天天有,晴天,春天,都是这样。

其他的差别也就从这一点中来。也许是因为少出门吧,朱熹的散步是叫做“寻芳”的。他看春风是“等闲”地。朱熹的时间比较充足。但是程颐的“傍花随柳”是“偷闲”的。似乎就很紧张了,一会儿花过了,一会儿柳过了。可能又匆匆忙忙回家搞科研去了。“偷闲学少年”除了说他太高兴了,有没有可能是说他走得太快了呢?可能是因为朱熹出去的少,所以一次在外面的时间多,程颐出去的经常,所以一次就要不停地赶回来。

同时程颐出门是有伴儿的,至少是“粉丝”。否则没有人知道他多少岁,没有人会说他学少年。但是朱熹肯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人吧,他的思考就远一些了他敢用“总是”的词语来说他看到的东西。但是程颐呢,只用了“将谓偷闲学少年”,意思是说他的是别人的话呢,不是自己的,更加不是客观的东西。

在这两个即是好友又是关注友人的个性签名里面,我们看到了许多对于自然的热爱,关于哲学人生的思考。

程颐朱熹是宋明程朱理学的创始人,在江湖上也能算上是“掌门人”了。他们的个性签名也好,微博也好,也展示了掌门人应有的气度和胸襟。

他们写的都是日记,但是因为写了春天一日里面所有关于春天的特性,变成了咏春的作品;他们写的都是个人的感受,但是因为这样的感受包含了太多的普遍现象,成为了真实的哲理;他们写的都是身边的景物,但是因为景物包含了所有地方的春天,于是成了春天的故事。这也许就是王国维眼中的“大事业,大文章,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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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同学故事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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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临上美术课之前,我突然发现我除了带了一张白纸以外,其它的用品都没带,连书也忘了带。我心里顿时忐忑不安起来,心想:这下遭了美术课可怎么上啊,肯定要被美术老师批评了。

我心里七上八下地来到美术室,当我看到我的新同桌小赵把书和画笔拿出来时,我灵机一动对小赵说:“小赵同学,我今天忘记带画笔和书了,不知能不能借你的用一下?”由于她是我的新同桌,平时连话也没讲过几句,所以我的心里一点底也没有。让我没想到的是小赵想也没想地点了点头说:“行啊,我们一起用吧!”当时我的心里真是又感动又高兴啊。这时美术老师走进了教室,他让我们照着书本上的样子画龙,同学们都纷纷打开书本,看了一下注解,照样画了起来。小赵也打开书本放到我和她中间,让我和她一起用,我赶紧拿出铅笔照书本打样子。不一会儿,我和小赵都把龙的轮廓打好了,我和她一起把画拿到讲台上让老师过目,老师“嗯”了一声,就表示我们通过了,可以上色了。坐回座位后,小赵又拿出彩色笔说:“我们一起用吧,你想用什么颜色尽管拿。”说完她就先涂了起来,我看了她一眼,也拿起了画笔涂色了。

美术课后,我和小赵便成了一对好朋友,因为我觉得她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好孩子,我以后也要像她一样,尽我所能时时刻刻去帮助我周围那些有困难的人。让大家的友情更纯更真!

[同学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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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与同学交往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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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叫做—樊佳苗。她经常扎着一根马尾辫,有着白嫩的皮肤和水汪汪的大眼睛,性格十分活泼。

有一次数学考试,我竟然忘记了带尺子,十分着急,“没尺子哪行呀?还差三分钟就要上课了,现在回家拿一定来不及了。”我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急的都快要哭了。这时我的好朋友樊佳苗看见了,便快步的走了过来,问我:“佳悦,你怎么了?怎么这么着急”。我心急火燎的说:“怎么办呀?我偏偏在这个时候忘记带尺子了”。

樊佳苗看着急成这个样子,便毫不犹豫的转身跑回自已的座位上,拿出了她的尺子,只听“啪”的一声,我回过头一看,只见樊佳苗的手里正拿着两截折断的塑料尺子,她将另一截尺子递到我手里。我一下子愣住了,“哇,好漂亮的新塑料尺子呀!”我望了望樊佳苗,手里则紧紧地握住樊佳苗的那半截尺子,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可是她呢?却冲我微微一笑,说:“你还在这傻站着干什么?快拿去用吧。”这时,上课铃响了,我赶紧回到了座位上,等待着考试。

还有一次,我刚进入学校大门时,就遇到了樊佳苗,我和她并肩走着,当我们走到操场中央时,一个足球从对面射过来,她第一个看见了,连忙把我拉开,好险呀!差一点就被打上了,这时,一个胖胖的男同学一脸慌张地走过来说:“对不起,你们没有受伤吧!”樊佳苗笑了笑说:“没事,你们下次路踢球一定要小心一点,别砸到人了。”这位男同学听说没事后,跟我们道了个别便抱起球走了。我心想:樊佳苗的心胸宽广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樊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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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哲理故事: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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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绝境,有的只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生机勃勃的绿洲。以下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哲理故事: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希望大家喜欢。

智利北部有一个叫丘恩贡果的小村子,这里西临太平洋,北靠阿塔卡玛沙漠。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太平洋冷湿气流与沙漠上的高温气流终年交融,形成了多雾的气候。可浓雾丝毫无益于这片干涸的土地,因为白天强烈的日晒会使浓雾很快蒸发殆尽。

一直以来,在这片被干旱统治的土地上,都看不到绿色,没有一点生机。

加拿大一位名叫罗伯特的物理学家在进行环球考察时经过这片荒凉之地。他住进村子。不久,他发现一种奇异现象,这里除了蜘蛛没有其他任何生物,处处蛛网密布,蜘蛛四处繁衍,生活得很好。为什么只有蜘蛛能在如此干旱的环境里生存下来呢?这引起了罗伯特极大的兴趣。借助电子显微镜,他发现这些蜘蛛具有很强的亲水性,极易吸收雾气中的水分。而这些水分,正是蜘蛛能在这里生生不息的源泉。

在智利政府的支持下,罗伯特研制出一种人造纤维网。他选择当地雾气最浓的地段排成网阵,这样,穿行其间的雾气被反复拦截,形成大量水滴,这些水滴滴到网下的流槽里,经过过滤,净化,就成了新的水源。

如今,罗伯特的人造蜘蛛网平均每天可截水10580升,而在浓雾季节,每天可截水13。1万升,不仅满足了当地居民生活之需,而且还可以灌溉土地,让这片昔日满目荒凉、尘土飞扬的荒漠,长出了鲜花和青绿的蔬菜。

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有的只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生机勃勃的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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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被温暖照亮作文500字_情感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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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一个走出校门。天,一片漆黑,只有皓月和繁星在天穹发出不起任何作用的微光。他们紧赶上我逐渐加快的脚步,在一条条纵横交错的马路上穿行。这条走了无数遍的路似乎比以往更长些。许多店家早已关了门。内心的恐惧随着一个个鬼故事涌了上来,我低着头,加快了脚步,道边偶尔出现几个不良青年,他们放着嘈杂音乐、大声的吆喝,不尽让我心里发毛。

再过一个路口就要到家了,我长叹了一口气。但是,在这条小路上,一盏路灯也没有。这让天生胆小的我不禁打怵。正在这时,一片光从背后照了过来。回头一看,是一个老奶奶。他,吃力地举起一盏灯,朝我大声地喊着:“孩子,快点回家吧,别让你父母不放心!”“谢谢您,老奶奶!”“快点回家吧!”我怀着感激之情向老奶奶摆摆手,迅速地跑回家了。

在我放学天黑的时候,老奶奶都举着灯,为我照亮回家的路。

就在三四个月后,在老奶奶为我举灯的地方,挂起了一盏又高又亮的灯,可就是不见老奶奶。第二天,我跑到塔架去探望老奶奶。当我跨进去的时候,我惊呆了——正对门的正屋里,挂着老奶奶的遗像,我含着泪走了进去心里酸酸的,这时,从里屋走出一个年轻人,他哭着告诉我:老奶奶是心脏病突发而死的,他临死前说要在门前挂一盏灯,好让走夜路的行人图个方便。

那盏灯,我的路被照亮,我的心被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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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哲理故事

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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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爱民如子的国王,在他的英明领导下,人民丰衣足食,安居乐业。深谋远虑的国王却担心当他死后,人民是不是也能过着幸福的日子,于是他召集了国内的有识之士,命令他们找寻一个能确保人民生活幸福的永世法则。

一个月后,3位学者把三本六寸厚的帛书呈给国王说:“国王陛下,天下的知识都汇集在这三本书内,只要人民读完它,就能确保他们的生活无忧了。”国王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人民不会花那么多时间来看书。所以他再命令这些学者继续钻研。两个月内,学者们把三本书简化成一本。国王还是不满意。一个月后,学者们把一张纸呈上给国王。国王看后非常满意地说:“很好,只要我的人民日后都真正有奉行这宝贵的智慧,我相信他们一定能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说完后便重重地奖赏了学者们。原来这张纸上只写了一句话:天下没有不劳而获东西

大多数的人都想快速发达,但是却不明白做一切事都必须老老实实地努力才能有所成就。只要还存有一点取巧、碰运气的心态,你就很难全力以赴。不要梦想中彩票,或把时间花在赌桌上。这些一夜之间发达的梦想,都是人们努力的绊脚石。

自从传言有人在萨文河畔散步时无意间发现金子后,这里便常有来自四面八方的淘金者。他们都想成为富翁,于是寻遍了整个河床,还在河床上挖出很多大坑,希望借助它找到更多的金子。的确,有一些人找到了,但更多的人却一无所得,只好扫兴而归。

也有不甘心落空的,便驻扎在这里,继续寻找。彼得·弗雷特就是其中的一员。他在河床附近买了一块没人要的土地,一个人默默地工作。他为了找金子,已把所有的钱都押在这块土地上。他埋头苦干了几个月,直到土地全变成坑坑洼洼,他失望了——他翻遍了整块土地,但连一丁点金子都没看见。6个月以后,他连买面包的钱都没有了。于是他准备离开这儿到别处去谋生。

就在他即将离开的前一个晚上,天下起了倾盆大雨,并且一下就是三天三夜。雨终于停了,彼得走出小木屋,发现眼前的土地看上去好像和以前不一样:坑坑洼洼已被大水冲刷平整,松软的土地上长出一层绿茸茸的小草。

“这里没找到金子,”彼得忽有所悟地说,“但这土地很肥沃,我可以用来种花,并且拿到镇上去卖给那些富人。他们一定会买些花装扮他们的家园。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么我一定会赚许多钱,有朝一日我也会成为富人……”

彼得仿佛看到了将来,美美地说:“对,不走了,我就种花!”

于是,他留了下来。彼得花了不少精力培育花苗,不久田地里长满了美丽娇艳的各色鲜花。

他拿到镇上去卖,那些富人一个劲儿地称赞:“瞧,多美的花,我们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花!”他们很乐意付少量的钱来买彼得的花,以便使他们的家变得更富丽堂皇。

5年后,彼得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成了一个富翁。

只有勤劳才能采集到真正的“金子”,用你的劳动去获得你想要的,比幻想你想得到的更重要。

认为怠惰是—种幸福,勤劳是一种惩罚的想法是一种奇妙的错误,而且是有害的错误。对于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人,我们必须让他们醒悟,让他们接受下面的想法:人生幸福的必要条件并非怠惰而是勤劳。人是不能不劳动的。

幸福的不可置疑的条件是劳动,第一必须是由自己来进行的自由的劳动,第二必须是能增进我们的食欲和给予我们深沉睡眠的肉体劳动。劳动是人所欲求的,当它被剥夺的时候,人便会引起苦恼。但劳动并不是道德,若把劳动当做功绩或道德,就和把吃东西当做功绩或道德一样奇怪。事实上,劳动本身便足以给我们带来愉快与满足。おおおお

人生箴言:

收获大,再艰苦的工作也会变得惬意。收获可以使人忘却不快的往事,对前景充满信心。从失败的经验中吸取教训,因而获得最宝贵的经验,这亦是工作——即劳动带来的一种收获。没有付出,便没有收获可言。世上收获最多的人,往往是付出最多的人。记住: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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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时候我和书的故事散文

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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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嗜书如命,其疯狂程度简直可与葛朗台见钱眼开的本能反应相提并论,也因此闹了不少笑话,日后想起,在微笑之余往往“肃然起敬”。

正像没有一个女孩会无端爱上一个男孩,我爱上书也是一种“缘分”。

7岁那年,第一次踏入校园的我,由于对周围一切极为生疏,加上比较调皮,学习成绩很差,还多次被老师批评,当时在自己幼小的心灵中,每天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进校园。

到了三年级,我却蜕变成另一个人,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变化,真是“天壤之别”。那时我变得品学兼优,成了老师与同学们心目中模范的“三好学生”。

对于这种让人想起“一切皆有可能”的可喜转变,应该感谢的是我的启蒙老师——黄红莺女士。她是我们三年级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当时不过十八、九岁,有如芙蓉出水,与我们相处也很融洽,就像我们的大姐姐一样。

黄老师似乎发现了我对文字的“慧根”,对我关爱有加。其间,她亲自辅导我阅读、写作,还常把自己订购的报纸、杂志或作文选集借给我。在她的指导和关爱下,我渐渐喜欢上书。回忆有时候就是一种对从前自己的“出卖”,当时我还因此悄悄喜欢上这位婷婷玉立的大姐姐,常常想着如果自己也是相仿年纪,一定非她莫娶。

记得小学四年级的寒假,那时家家户户的孩子们都在尽情玩耍,而我足不出户,沉浸于书中世界自得其乐。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于当时我看来却拥有着大人归隐田园般的快乐,即使在除夕之夜所有孩子都欢呼雀跃地出来燃放烟花,或兴致勃勃地观看着春节联欢晚会时,我依然无动于衷,就像和尚对荤没感觉。

那时的我就开始读《千家诗》了,虽一知半解的,却爱不释手。为了模仿古人,我天天练习押韵、做诗,写了厚厚的一大叠纸,至今还保留着,来日偶有翻看,虽觉得生涩稚气,却对其专注精神“肃然起敬”。

也因此,我非常崇拜古人们,好想自己能够进入时空隧道一睹诗人们的风采。记得当时,我还刻意把自己打扮成古人模样,算是融入角色身临其境:头用布巾包裹着,顶上塞了厚厚的棉絮使之隆起,中间横插着一根筷子,当作发髻;身上穿着妈妈的宽大围裙,高提至胸;双臂戴着长长的围套,垂至手下……一手握着书本,一手背在腰间,口念着,头轻摇,在屋里踱来踱去,陶醉不已。

在家里,我常这样打扮。起初把妹妹笑弯了腰,后来竟也习以为常了;而妈妈见我行为怪异又不肯出门,自然心急如焚,担心我出了什么事。为此,她还特意跑到关帝庙替我问神,说是中了魔,要我同去化解。而我自然清楚那是骗人的鬼话,便死活不从。

就像积蓄已久的火山忽然爆发一样,终于有天妈妈勃然大怒,对我又打又骂的。我绕着村落一路跑,她手持木棍一路追,引得左邻右舍都当成一场耍猴戏纷纷跑来围观。

最后在她的强拉硬拽下,我才很不情愿地出了门。当时妈妈还歇斯底里地流下了眼泪,这是她有史以来对我最为生气的一次,让我记忆犹新。

我天天躲在屋里看书,性格变得越来越蔫了,偶有亲戚朋友来访时,更是噤若寒蝉、变本加厉。那年正月初三,我的几个姨母一同来我家拜年,我照常关在屋里看书,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更没有出来跟她们打招呼,这与母亲口中只是羞涩的我的严重出入着实让她们大为吃惊。

记得当时三姨母走进我看书的房间,我下意识地抬起头,对着她羞涩地笑了笑,她在上下打量了我和我的书桌后,有点激动地指着我说:“看你这样死读书,都孤僻成什么样了,人来了也不懂出来问声好!”

刚开始我觉得三姨母话中带刺,还真有点厌恶她的,但长大了我明白了三姨母的口快心直以及她当时的深深担扰。

还记得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周六,我习惯性地带了几本书到县城找在那边工作的父亲,到了县城后我又习惯性地先去附近的一家新华书店看书。当时我在里面一呆就是两三个小时,手中还提着家里带来的装书的袋子。

当我看完书想走出来时,却被一个脸上带着一幅唯我是问的样子的阿姨拦住了。

当时我有点害怕,不知出了什么事。只见她斜睨着我,没好声气地说:“小孩,把你的袋子拿来让我看看!”

“为……为……什么?”我有点吞吐地轻声应道。

“不要问为什么!给我就是了!”她一幅像是侦察员破获敌方机密并成功抓捕了敌手的自豪神情,大声嚷道。

于此情形,胆怯的我就像是正受着审讯的犯人,而诸如“不知所措”、“哑口无言”之类的不由自主的表象,似在告诉对方自己干了坏事。

她抢过袋子后迅速打开,上下翻查着我的书,大声问我:“你这些书都是从哪来的?”

我如蚊子般小声的说:“从家里……家里……带的!”

……

到了午饭时间,爸爸慌张地跑到书店找我,见我正耷拉着头在接受审问。他客气地向那个阿姨说明了情况,并连声说“不好意思”。那个阿姨像是在确定了什么后才放我们出去。

当时我太天真了,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才明白,那阿姨怀疑我偷了书。也难怪,由于经常到此光“顾”不买,里面的营业员大都认得我的,难免让她们生疑了。

……

这些小时候的“笑话”宛然在目,使我永生难忘。现在我依然爱书,也经常逛逛书店,看看报纸、杂志等,但早已不比小时候的疯狂嗜书了,还常常为自己找着实在没有太多闲余时间的借口。

想起小时候那执著爱书的往事,微笑之余往往“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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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感动了千万人的故事作文_情感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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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床的时候是晚上11点,窗户外面下着小雪。我缩到被子里面,拿起闹钟,发现闹钟停了--我忘买电池了。天这么冷,我不愿意再起来。我就给妈妈打了个长途电话: “妈,我闹钟没电池了,明天 还要去公司开会,要赶早,你六点的时候给我个电话叫我起床吧。”妈妈在那头的声音有点哑,可能已经睡了,她说:“好,乖。”

电话响的时候我在做一个美梦,外面的天黑黑的。妈妈在那边说:“小桔你快起床,今天要开会的。”我抬手看表,才五点四十。我不耐烦地叫起来,“我不是叫你六点吗?我还想多睡一会儿呢,被你搅了!”妈妈在那头突然不说话了,我挂了电话。

起来梳洗好,出门。天气真冷啊,漫天的雪,天地间茫茫一片。公车站台上我不停地跺着脚。周围黑漆漆的,我旁边却站着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我听着老先生对老太太说:“你看你一晚都没有睡好,早几个小时就开始催我了,现在等这么久。”

是啊,第一趟班车还要五分钟才来呢。终于车来了,我上车。车的是一位很年轻的小伙子,他等我上车之后就轰轰地把车开走了。我说:“喂,司机,下面还有两位老人呢,天气这么冷,人家等了很久,你怎么不等他们上车就开车?”

那个小伙子很神气地说:“没关系的,那是我爸爸妈妈!今天是我第一天开公交,他们来看我的!”

我突然就哭了。我看到爸爸发来的短消息:“女儿,妈妈说,是她不好,她一直没有睡好,很早就醒了,担心你会迟到。”

忽然想起一句犹太人谚语:

父亲给儿子东西的时候,儿子笑了。

儿子给父亲东西的时候,父亲哭了。

看过的,记得做一个孝顺的子女,这一辈子,欠的太多的,能让你欠的,而且不求回报的也只有父母,不要抱怨妈的唠叨,… 多多体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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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若你一事无成,是因为你没有去做的哲理小故事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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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人,天资聪明、才华过人,由于什么都一学就会,所以他梦想有朝一日成为无所不能的奇人。他感到自己潜力无限,任何事情只要他下定决心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很好。他相信,他的韬略会超过任何一个帝王将相,他的著作论述会启迪几代人,他的发明创造会给天下人的生活带来影响。

但是,有一个问题,他虽然潜力无限,但只有一辈子,他需要做出选择。他需要决定将他的聪明才智用到某一个方面。做出这样的决定是非常艰难的,因为这意味着其它方面的潜力将得不到发挥。

在他踌躇的时候,他不知不觉上了学,毕了业,找到了一份工作,结了婚,生了女儿。他不屑将他的才智用在仅为糊口而干的工作,但由于聪明过人,他还是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赞誉。他时常想:如果我把精力都放在我选择的某个方面,我将会做出多大的成就啊!

时光飞逝,他日渐衰老。而一些吃青春饭的事情,他不能做了。但是,还有些事情。只要他下定决心去做,仍是能大有作为的。做什么事情呢?他在工作、育子、做家务、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时,总是会思考这个问题。他坚定不移地认为,他有巨大的了不起的潜力。熟悉他的人,也有着和他同样的认识,因为只要你与他相处,忽视这一点是不可能的。

一天,上班的时候,他忽感胸闷,就早早回到了家。他虚弱无力,走进卫生间想用凉水洗脸,却抬头看到了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双鬓泛白、满脸皱纹、皮肤松弛、眼神疲惫,他忽然明白了一个简单的道理。然而,就在他醒悟的那一刻,胸口剧烈疼痛,随即心脏停止了跳动。

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很伤心并惋惜不已,因为他不但是一个好人,而且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死了,他的多种潜能也就随着去了。如果他早做出决定,他肯定会在某个领域做出非凡伟绩。这些伟绩会超越时代,影响一代又一代人。然而,他就这样走了,多么可惜呀!人们痛哭流涕。

可是,他们不知道死者离世那一刻心中的感悟。他悟到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许多人一生自以为聪明过人,才华超众,相信如果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肯定会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而实际上,这种想法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幻觉而已。

我们每个人,只要身体健康,资商正常,没有身陷战争或自然灾难之中,就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大有作为,而成败的关键并不只在于我们的天赋。而在于我们做了没有,有天赋不去做,等于没有天赋。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若你一事无成,是因为你没有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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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心灵的温暖作文_情感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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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从我懂事时,她就陪伴着我,无数的日月。岁月星辰,渐渐流逝,而她却依然带着无尽的温暖,守侯在我身边。

力量的源泉来自于亲情,信心和勇气从亲情中寻觅。多少次的黄昏与日落,我凝望天际,感受那熟悉的温暖与牵挂,我陶醉了,沉浸在玫瑰色的涌流中……希望的放飞,总是亲情那双翅膀,支撑着我冲上蓝天,遨游苍穹,幸福不言而喻。带着懵懂,带着憧憬,我总带着理想去旅行。飞跃河流,跨过高山,带着勇气攀上胜利的顶峰,这都是亲情,给予我自信。无数次的失败,总能勇敢面对,无数次的困难,总能战胜,心灵上的慰籍,是除了亲情无法给予的。生命中,因为有了亲情才变得温暖。

爸爸,妈妈,是我最亲的亲人,成长掠影,是他们用心血创就了今天的我.听着他们讲的故事,我慢慢长大,学会了明辨是非,疾恶如仇;学会了宽厚待人,自信勇敢.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无不参透这人间至爱,每一次成功,无不包含这默默的支持……亲情,万物的源泉,是希望与勇气的化身,然而,却带着温暖,带着关心,滋润每一个人的心田.

当我彷徨,当我无奈,亲情总是使我重新振作.亲情,不在语言表,只在于默默地去意会和理解.心灵中的那一方净土,总让亲情填满.

历史的钟声敲醒了沉睡的心灵,亲情可以改变一切.我无数次感到她那神奇的力量,希望与歌声一同飞翔,亲情的气球带着多少人的梦飞向兰天.

我是幸福的,因为有亲情的呵护.我的生命之船已经起航,驶向大海.我不怕风暴,因为亲情的风帆不会被破坏,我坚信,我会带着成功到达彼岸,去迎接风雨之后的彩虹,新的太阳!

感受亲情,我得了心灵的温暖,我要带着梦想去放飞,因为亲情与我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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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让温暖走进心灵作文_情感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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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出生不到十天,眼睛还没来得及睁开,就被妈妈遗弃在马路上,在危险的车流中安静地躺着。

突然一个好心的阿姨把我抱了起来,放在一块冰冷但又温暖的地上——至少远离了危险,并拿来了美味的牛奶,喂我喝下去。我感激地“喵”了一声,也不知她听懂了没有,她用温暖的手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当我陶醉在那被抚摸的温暖中时,却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走了。我的“温暖”走了,在寒冷中,我又一次昏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有一阵声音把多从睡梦中惊醒。我以为她又回来了,于是我无助地叫着,希望她再次过来喂我牛奶,再次给予我温暖。但伴随那阵嘈杂而来的却是尖叫与恐惧。我害怕极了,忙用弱小的力气支撑着四肢凭感觉到处爬,希望能够逃脱这恶梦。

呃!一阵痛楚从肋骨传遍了全身,我听到耳边有“嗖嗖”的风声,渐渐地变弱,变弱……我失去了知觉,昏死过去。

“啊,这里有一只小猫耶!”当我打开我家楼下的铁门时,我不禁大叫起来。随后便孤身一人往小猫的方向走去。

看样子它出生还不到十天,眼睛没有睁开,有一条后腿还是残疾的——只有半截。看它一动不动的样子,好像死了,也好像在睡觉。突然,它“喵喵”地叫了起来,声音很急促,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

它长的很可爱,我想摸它一下,然而就在这时妈妈突然从铁门后冒了出来,我的手僵在了半空,转头看着她。她看看我手下方的小猫,顿时大叫起来:“你给我出来!快出来!”待我出去以后,妈妈立刻跑到小猫的后面,一脚把它踢飞了。看它重重地落在铁门边的那一瞬间,我尖叫了一声,随后便被妈妈轰了回家。

我再一次醒来。我的直觉让我知道天亮了,并且外面还下着雨。

当我正想动一动时,一阵尖叫声把我吓了一跳。随后又是一阵“嗖嗖”的风声,我落在了比原来更冷的一块地上,上面还满是水。我痛苦地叫了一声,才发现我的声音已经小得连自己都听不见了……

其实我已经很累了,真想一睡就永远不起来。

呵呵,上帝真是大好人,他满足了我的愿望,我真的永远的睡着了!

早上去晨练,外面正在下雨。

在那冰冷的铁门内,我没有看到那只小猫。一种不详的预感在我心中升起,我忙推开铁门朝地上张望。果然不出我所料,那只小猫静静地躺在冰冷的地上,好像在睡觉,又好像……死了。

日光逐渐地倾斜,云朵离开了悲伤。没有人知道,云朵的泪,比世间万物都要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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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温暖的故事日记100字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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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窄窄的的小道上,有一个温暖故事,也有一个大坏蛋。

一天早上,有个老奶奶拿着一篮子的热腾腾的肉饼,想要去给他的外甥。

他走在小道上,突然一个年青的小伙子 ,一下子冲了过来,把老奶奶的篮子打翻了,那热腾腾的肉饼一下子掉了地上,肉饼上沾满了灰尘。

一个小女孩看见了赶紧跑过来捡起了掉在地上的肉饼,放回篮子里。老奶奶看见了说:“谢谢你了小朋友,我真得好好感谢你啊!”小女孩说:“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我一定会帮你抓住坏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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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温暖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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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有多少经典故事在此上演,细水长流,有多少感人故事随之远去。父母给予我的一切,我一生都无法回报,尤其是他们的关心、爱护以及重视,是无法用金钱去交换。

在我的脑海中有这样一次经历。记得有一次,我发烧,烧的很厉害,浑身像火炉一样。妈妈一边做家务一边照顾我,还不时的端茶送药。到了半夜我的烧还没有退,妈妈给上班的爸爸打了一个电话后,决定带我上医院去看医生。那时刚刚下过小雨,路很泥泞,虽然我家离医院不远,但是那天的路却很漫长。妈妈背上我小心翼翼的走着,我无精打采的趴在妈妈的背上,看见妈妈满头大汗,听见妈妈气喘吁吁的声音,心里很难受,我真想变成一块手帕给妈妈擦一擦头上的颗颗汗珠,我真想让自己体重变轻,以减轻妈妈的负担,我真想自己没有生病……终于到了医院,我认为开点药吃了就可以了,没想到医生检查后说:“烧的太厉害了,必须输液。”把针扎到血管里,想想都可怕,别说亲生体验了。当护士把针举起来时,我的心跳加快,空气仿佛就在这刻停止了,当护士快把针扎进去时,一只温暖的手抓住了我,一股安定的温流传进了我的身体里。当看见爸爸焦急的赶到医院,我的眼泪还在不停的流,爸爸用粗糙而又温暖的手抚摸着我的脸轻声说:“傻孩子,别哭了,输完液一切都会好的”是啊在这里有妈妈温暖的手,有爸爸安慰的话语陪伴着我,我会战胜任何困难。

温暖无须用奇妙的蜡笔去画,无须用华丽的辞藻去形容。拥有爸爸妈妈我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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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经典散文

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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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好像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家就有个属于我的大书架,是带有年轮厚重感的木制品,外层镶有防尘的玻璃门,似乎要把书呵护成艺术家的藏品。书架有三层,我踮着脚尖一本又一本地把书码上去,从下往上依次排列,从“最对我胃口”到“实在意兴阑珊”。这是件有意思的差事。多少次,我站上小板凳奋力地在书架上寻找,“什么样的书适合什么样的情绪和天气”,觉得这就像一门快乐的学问。

可也不是没有遇到过选错频道的书。为一场突发的考试,为一些荒唐的冲动。于是开始把书翻得哗哗地响,连同脑子里的声音也一起躁动不安地尖叫:“看不进去啊!”“还是看不下去!”“算了我不看了!”仿佛那书页上乌压压一片的都是条形码。纵使那故事再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环环相扣,我也不过是个跷着二郎腿旁观的看客,抱怨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弄得谁都不愉快。

平时,我虽然很想按照自己的兴趣,多看相应频道的书,但作为一个中学生,要上一整天的课,课后老师都抢着布置作业,在如此繁忙的学习中,要想挤出点时间来谈何容易。于是,我慢慢变成了时间的吝啬鬼。无数个下课十分钟,看书;吃饭二十分钟,右手拿筷左手扶书,看书;“午睡半个小时就够了”的观念下省下的午觉三十分钟,看书;晚自习后宿舍熄灯前的三十分钟,看书。每天,硬生生挤出一小时以上的好时光。

每逢周末去理发店洗头的时候,我也要带上一本喜欢看的书,即使吹风机呼呼地吵闹,也可以做到头也不抬,屏蔽一切干扰,依旧顽固地与作者沉溺在同一片阳光下。

“读书要选对频道!”牢记这样的小法则,遇到灿烂的阳光天气,带一本愉快的书出门,坐上秋千笑得摇摇晃晃;碰到倒霉的阴雨天气,那就把自己锁在湿漉漉的房间里,看一本悲伤的书,然后小哭一场。这些时候,情绪恰到好处地扣紧了与作者的维系,再让被适宜温度助长的细腻情感,缓缓地把我推向作者内心那片澎湃的海。手指滑过富于质感的纸页,或许还能触碰到两个频道间疑似磁性的东西。

虽然我所读的大部分书的作者与我并不是同龄人,有时连相仿也谈不上,但我读起来仍然兴趣盎然。就像我最喜欢的一位青年女作家,她与我至少有十五岁的年龄差,但她的书却弥漫着少女般的柔情,以致完全吞没了我与她之间的“代沟”。她甚至会让我产生错觉,仿佛写这本书的人,只是一位如我一样十五六岁的敏感青涩的小姑娘。她就挽着我的胳膊坐在我的旁边,时而轻皱眉头,时而又笑容欢快地喋喋不休,说她有全世界最帅的老爸,说某个不善言辞的黑发男孩,同时倾倒她的委屈,她的冒失,还有她满满的幸福感。而我用大半时间惊喜地叫道:“我也是这么想的啊!”所以我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参加她的新书签售会,我怕看到这位美丽知性的女子待我如普通读者般,因为在她的书里,我们早已是更亲密的朋友。

还有这样的记忆,放学后下午悠闲的五六点,我和朋友去学校图书馆消磨时间。有一本书我兜来转去找了很久,朋友也帮我一起天南海北地找。就为了找一本我感兴趣的频道的书,我们却分头找了近一个小时,找得肚子都饿了,然而最后谁也没有找到。我有些沮丧,回头看朋友还蹲在地上朝着书柜不罢休地观望,她眯着眼睛几乎一本也没有放过,夕阳把她微曲的脊背染成橘色。我说:“走啦!”她却固执地继续吃力地找着,终于在书架最底层一本厚书的后面,把那本我想要的书提溜了出来。她可怜兮兮地朝我伸手,“快拉我起来,我蹲得太久,腿都麻了。”

这点点滴滴关于书的美好回忆,总能温暖得让我笑容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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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经典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50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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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今天整个人都是蒙的,送你离开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回到住房习惯性的用手敲了一下门,刚想开口喊你时,才发现钥匙捏在自己的手心,自己傻傻的笑了一下;回家就躺下了,谁想越想睡,脑袋却越清醒,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么慌乱;在一起总是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各种话都能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每次都是吵到你落泪,彼此才会停战,你有的是对自己的自责,我有的是内心的愧疚和慌乱;几次说走,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你对我的包容和迁就,我一直都知道,也许我就像你说的一样,一直喜欢端着,放不下面子,学不会道歉;我对于感情一直不属于表达,也学不会主动,你的迁就和放纵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你对我的爱。

今天你走,我起的比往常早,也像往常一样起床给你做早餐,今天的早餐做多了,其实我是故意的,因为我知道,你不会在火车上吃饭,嫌不好吃又贵,所以,我想让你早餐多吃点,中餐就可以晚点吃了。你一直嚷着不想回,我又何尝希望你回呢,我跟你说过,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这么久以来,我早就习惯了你的存在,习惯了我们俩的拌嘴,习惯了你的幼稚和大惊小怪;今天突然你没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发现自己连睡觉都不习惯了,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心空落落的;下午在外面转悠了一大圈,总是走着走着就走神了;踩在我们经常散步的道路上,晃悠了一下午,什么事都没做;本来说了要回学校一趟的,后来发现,心里整个空落落的,回学校也不知道和他们说些什么,索性就不去了,放了兄弟的鸽子,心里挺不好过的,我相信那小子会原谅我的。

中午做饭做多了,其实是我淘米的时候恍惚了,把你那一份饭也做了,等米已经下锅了的时候才发现,今天你已经走了,此刻你已经离开了我在的省;中午一个人吃完了我们两个人的饭,撑到想吐,一个人的中餐吃的特别慢。

晚餐没有办法多煮了,因为家里没米了,明天我也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吃完饭,习惯性的往外走,因为那是一个习惯,饭后快步走也是这几个月才养成的习惯。开了门就往外面走,连门都没有关,走到楼梯口才发现,你今天回家了,我现在一个人,呵呵一笑就出去了;走了不到十分钟,突然下雨了,我想起了你,不知道你今晚下车时会不会有雨,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你,你在的城市下雨没;拿出手机,却无法按下拨号键,就算你住的城市在下雨又能怎样?我无法给你送雨伞,又何必徒添彼此的尴尬呢?

离开,是为了下次更美好的相遇;期待相遇时的你,也期待和你相遇的自己。曾经答应过你,现在我手写我心!

篇2:

徐志摩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少年时,心灵纯洁的和纸一样,洁白没有瑕疵。内心安静,喜欢唯美的画风,喜欢荷塘,喜欢在柔软的风里,看着荷塘里展开的荷花还有哪些含苞的花骨朵,喜欢看荷叶上滑动的水珠,她们是那样的神奇,如同一颗珍珠放置在玉盘上,在太阳的光线里,显现出璀璨的光芒…若一颗恒久的钻石。

那一年,少年16岁,高中学生。荷塘就在学校的东边,是学校的风景也是学校的圣地,如同未名湖一样,简直就是学校的地标。每天清晨,少年都会在荷塘边朗诵,抑扬顿挫的声调传出很远,颇有大师风范。在学校他是才子,诗书棋琴都有较深的造诣。而他不知道,清秀儒雅的他成了许多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为其他,仅仅因为他的才气。而她,学校的才女,也许是共同的爱好,他成了她一生的牵挂。

在记忆中,我读过最美的情诗,就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劝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学生时代,少女情窦初开,也许并不真正懂得这首诗的深刻含义,但是她一定是知道这是一首情诗。那一天,学校放假,他计划去学校附近的一座杉树坡踏青,不巧的是那天她也正好去了,她很苗条,近一米七的身高,穿着一件红色的汉服,说不出的优雅和柔美。她如同一只美丽的凤凰,在那青杉绿水间留下了一个个美丽的瞬间。而原本在树林间写生的少年,竟被这突然闯入视觉的美惊呆了,原来美丽就在自己身边,而自己却一直没有这样赏心悦目的欣赏过。也罢,少年撕掉了刚刚写生的风景,而开始绘画这突然闯入的美丽。

少年画的那么的出神,以至于忘记了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画着,生怕遗漏了一点点精彩的瞬间,他如同在绘制一副绝世巨作,他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容满面,他沉浸在了自己的画作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红色的身影静静的站立在他的背后,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可以送给我吗?一声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在这寂静的山林中,犹如一颗玉珠掉进了翡翠的盘子里,说不出的圆润与清脆。少年回过头,他们的眼光便紧紧的吸引在一起了,很久都没有分开。

那一年高考,他们相约去了同一所大学,生活总是美好的,可是现实却是那样的残酷。大学毕业以后,少年为了他的父母,毅然选择了老家。他希望,能够更好地照顾他的父母。而少女的父母。因为经商,而早已搬出了那座小小的县城。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原因,毕业之后因他们工作的地方,距离越来越远。最开始的时候,少年和少女一直都有联系的信件,也许是时间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社会改变了他们,也许是父母改变了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联系。也许少年和少女的心目中,都还有对方,但是,都已经成了过去。

上苍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让轰轰烈烈的爱情无疾而终,但却在某一个时间,让你再次相遇。是怨恨?是尴尬?还是惊喜?亦或是是冷漠?某一天,少年在这座大都市一家知名的咖啡馆喝着咖啡,不经意地望过去,看到他前排坐着的一个丰腴的少妇,是她?精致的脸庞,优雅的坐姿,无不体现出她优越的生活,这一刻他却感到无比的欣慰,他一直都希望她过得幸福。也许是心灵的感应,她也很快认出了少年。一个人的咖啡,变成了两个人的叙旧。

下午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这样静静的,喝着咖啡,他们竟然都没有最先开口,也许此时无声胜有声吧。他们互相看着对方,觉出了对方的生活一定很好,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什么了,不管多么美好的时光,总有分别的时候。离开的时候他们互道珍重,他们递给对方一张纸条,他们以为是电话号码。上车以后他们打开了纸条。却发现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同一首情诗送给对方:“那一天,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的真言//那一月,我拨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篇3:

寻千重,梦千重。多少相思云缈中,陌陌红尘,绾青丝,对镜妆,为君消得瘦花黄。掩相思,韵笔墨,流年深处,把念坐穿。三生石上,刻上你的姓,我的名。携手红尘不变,韶华逝水,千山暮。君是前世今生的守望。天若有情,天亦老,君若心动,万年长。天涯明月心,今生今世只为你情深。————题记

窸窸窣窣的雨,洗涤去万物的空灵。我的笔墨,是多彩的,粉刷着我深情的灵魂,只想我的生命,在有限的里,愈加斑斓多姿。回眸五月,五月的脚步越来越轻,背影越来也越模糊,我的心事不由氤氲成这个清晨的孤寂。我想再好好看看这五月的美,把所有的花红柳绿,统统都收进眼眸,装进心海。曾经,独自走过林荫小道,晚霞也真诚的沐浴过我五月的心。

走在五月的尾声里,心在微风细雨里飘着,我看到风掀起我的长裙翩翩,我感受到雨儿那温柔的抚摸。还有天空的眼,的像个静女。心里无数次的渴望五月慢点,容我再细赏这满枝蔷薇花儿。你看,它们正盛开惹人,美丽,玉立娉婷,何等忘我。蔷薇,你是五月的,羞涩的颜容,美哒哒了五月痴恋你的人。你无需刻意为谁盛开,你无语也温柔,你的婉约姿态,你的俏丽身影,留给五月最美的难忘。

为你,我把静默许久的怀抱张开,让你在我暖暖的怀里微笑。你是否听到我的心像小鹿撞撞,迸发出阵阵激动的声音?五月的蔷薇呀,那么多的人,都为你癫狂,你却静静的,静静的,毫不张扬,蔷薇呀!你可知道你的兀自之美,醉了多少心房。五月,因你的盛开而美丽,五月的情人,非你莫属。我坚信着,世界上每一个女子,都是一朵五月的蔷薇,盛开在他情人的心里和眼睛里。

微雨初晴,碧空如洗的时候,总有鸟声轻鸣,清脆的鸟音穿过天空,漫过林间的草草叶叶,枝枝蔓蔓。潺潺溪水戏流云,修篁滴翠,草尖上的露珠玲珑。风中飘来一缕暗香,优雅了谁的心事,凝望天空之城,相思之眼空了望。念,早已经在指尖葳蕤,疯狂的五月,我守着一池温润的墨香,把你一笔一画,悄悄镌刻进我滚烫的相思之中。我在,你在,爱就在,在远方,在心上,在五月,在我们彼此的守望里。君若安好,我便安好,五月的我们都要安好。

某一个五月的清晨,洗漱完毕,无意间,把自己坐成了清晨里,静默无语的木偶,稍等片刻,想起什么似地,倏地起身,原来一天的日子,正要开始,变得学会了珍惜美丽的晨辉,丝丝缕缕暖暖的阳光,透过纱窗,暖了眼睛,暖了心扉,也恰好住进在我的眼睛,变成这个清晨一瞥的美丽。当一切都安静的时候,心也会漫无边际的,骑着之马,奔腾在有情的天空,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自从遇见,你的心事,我就一直猜不懂,是那样的不可捉摸,然而,在你面前,我却澄净如一湖不起微澜的水,透明如玻璃。

梦里想着牵挂的人儿,即使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那遥远的,也隔不断心的距离。不许下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承诺飞越沧海于君前,只愿意在我们最美的年华里,且行且珍惜,你在,我在,我们的情都在。穿过纱窗的朦胧,凝望着那无垠的天空,若,没有云儿在它怀抱里撒娇,没有风儿在它的眼眸里舞蹈,我想它可能也是和我一样有过孤寂。似乎,有感受到那一双孤寂的眼,充满这抑郁,也孤独的俯瞰过某一个静默的清晨。

这孤寂,这抑郁,在思念的时候,也都成了生命里的一种美。静静的在时光里读诗,我默默的就像那落进尘埃里的花种,不去打扰任何一缕风,一道景,只去嗅的那泥土的清香。我的境界,只能与爱为伍,与泥土为伴,只能把思念的风铃挂进风里。当我们心还年轻,固然是冲动的,也懵懵懂懂,分不清爱与喜欢,有了傻傻的迷失。很多人都有过迷失的曾经,在逝去的年华里,也带走了那些幼稚过的行为。

一生中,总会有那么,让你的心怦然心动,就在那一刹那,就在那一眼里,注定了做一些迷失的事情。可否记得那年青葱年少?可否记得那年豆蔻未消?一味痴迷一个人,一个微笑,一段,天真以为你遇到的心动,会守候你的一生。这爱,心动,也注定了是天空中漂浮的云朵,经不起风和雨,他只需要的是阳光罢了。当你为此乐此不彼付出的时候,也许他的天空,早已经变换成了另一番景象。而你,也只是他天空的一段云罢了。

迷失了,付出了,成熟了,爱,是无情的,也是深情的,是苦涩的,也是甜蜜的,无需执着,爱若不再,请让自己换个方向,看到的会比以前你所见过的花更美,比以前所见过的云更软,比以前那个负心于你的人更温柔,只要你愿意用心体会爱。爱,就是有一个懂得温柔的人,陪着你同甘共苦,永远相依相偎。流年婉转,老去的光阴,会让我们渐渐成熟,知道了爱和喜欢,是不同的概念,慢慢的,迷失就少了,所以,时间是我们成熟心智的最好导师。

于是,我们不再随意说爱和喜欢。喜欢,是一种浅在的美,只仅仅是一种感觉而已,爱,则不同,爱是心动,是牵挂,是风雨同舟,誓死不离的情,爱,是包容,是理解,是付出不求回报的真心,爱,是心底只可会意,不可言传的滋味,这种感觉是浪漫的痴迷忘我。

当两个人儿真心相爱的时候,才能品尝什么是爱的滋味。,不是一味的甜言蜜语,卿卿我我,而是灵魂的交融,是你懂我,我明白你契合;是随时都会在心底生出来的想念。世界一切都很美,然,在爱人面前,却和自己无关,唯你才是他心底最美的风景。真爱,是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深情,他相信只有你,才是他巫山上千年的云朵,是他梦里的江南,是他魂牵梦绕的人儿,是他心底刻骨铭心的牵挂。人这一生,如果真的能够遇到一个与自己灵魂相契的爱人,那该是几百年修来的福缘,能够享受着这份干净的爱恋,不光是福祉,而是修行。我相信只有真正明白爱情真谛的人,才会将真爱经营到底。

今生,我把爱,装进口袋里,贴近我的身体,唯有如此,我才会知道,自己还有爱的能力,即使是虚无的飘渺,那爱的能力,也会如是清晰,如是温暖。我愿意用一支苦涩的笔,勾画一副梦里的桃花源,那里的世界,纯洁清澈,花香鸟语,山明水秀,修篁含黛,全部是最干净的灵魂。那里没有恶毒的行径,没有丑陋的思想,清澈如娟娟溪水,干净的恰似那亘古,被溪水清洗过的石头。

我要用蘸满相思的笔尖,写下串串思念你的语言。不为谁读懂,不为谁喜欢,只为我心上的你,可以看见,看见我亘古的情,一一不变。我把爱的笔墨,开到荼蘼,我把爱的缱绻,写成一生的鹣鲽诗卷,诗中有你,诗中有我,还有那的明艳。走在五月的末梢,你依旧是我心间的旖旎,是我眼中的山水,是落在天涯的思念,今生只为你种下不变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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