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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情感散文: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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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和书的故事散文

全文共 2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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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嗜书如命,其疯狂程度简直可与葛朗台见钱眼开的本能反应相提并论,也因此闹了不少笑话,日后想起,在微笑之余往往“肃然起敬”。

正像没有一个女孩会无端爱上一个男孩,我爱上书也是一种“缘分”。

7岁那年,第一次踏入校园的我,由于对周围一切极为生疏,加上比较调皮,学习成绩很差,还多次被老师批评,当时在自己幼小的心灵中,每天最害怕的一件事就是进校园。

到了三年级,我却蜕变成另一个人,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变化,真是“天壤之别”。那时我变得品学兼优,成了老师与同学们心目中模范的“三好学生”。

对于这种让人想起“一切皆有可能”的可喜转变,应该感谢的是我的启蒙老师——黄红莺女士。她是我们三年级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当时不过十八、九岁,有如芙蓉出水,与我们相处也很融洽,就像我们的大姐姐一样。

黄老师似乎发现了我对文字的“慧根”,对我关爱有加。其间,她亲自辅导我阅读、写作,还常把自己订购的报纸、杂志或作文选集借给我。在她的指导和关爱下,我渐渐喜欢上书。回忆有时候就是一种对从前自己的“出卖”,当时我还因此悄悄喜欢上这位婷婷玉立的大姐姐,常常想着如果自己也是相仿年纪,一定非她莫娶。

记得小学四年级的寒假,那时家家户户的孩子们都在尽情玩耍,而我足不出户,沉浸于书中世界自得其乐。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于当时我看来却拥有着大人归隐田园般的快乐,即使在除夕之夜所有孩子都欢呼雀跃地出来燃放烟花,或兴致勃勃地观看着春节联欢晚会时,我依然无动于衷,就像和尚对荤没感觉。

那时的我就开始读《千家诗》了,虽一知半解的,却爱不释手。为了模仿古人,我天天练习押韵、做诗,写了厚厚的一大叠纸,至今还保留着,来日偶有翻看,虽觉得生涩稚气,却对其专注精神“肃然起敬”。

也因此,我非常崇拜古人们,好想自己能够进入时空隧道一睹诗人们的风采。记得当时,我还刻意把自己打扮成古人模样,算是融入角色身临其境:头用布巾包裹着,顶上塞了厚厚的棉絮使之隆起,中间横插着一根筷子,当作发髻;身上穿着妈妈的宽大围裙,高提至胸;双臂戴着长长的围套,垂至手下……一手握着书本,一手背在腰间,口念着,头轻摇,在屋里踱来踱去,陶醉不已。

在家里,我常这样打扮。起初把妹妹笑弯了腰,后来竟也习以为常了;而妈妈见我行为怪异又不肯出门,自然心急如焚,担心我出了什么事。为此,她还特意跑到关帝庙替我问神,说是中了魔,要我同去化解。而我自然清楚那是骗人的鬼话,便死活不从。

就像积蓄已久的火山忽然爆发一样,终于有天妈妈勃然大怒,对我又打又骂的。我绕着村落一路跑,她手持木棍一路追,引得左邻右舍都当成一场耍猴戏纷纷跑来围观。

最后在她的强拉硬拽下,我才很不情愿地出了门。当时妈妈还歇斯底里地流下了眼泪,这是她有史以来对我最为生气的一次,让我记忆犹新。

我天天躲在屋里看书,性格变得越来越蔫了,偶有亲戚朋友来访时,更是噤若寒蝉、变本加厉。那年正月初三,我的几个姨母一同来我家拜年,我照常关在屋里看书,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更没有出来跟她们打招呼,这与母亲口中只是羞涩的我的严重出入着实让她们大为吃惊。

记得当时三姨母走进我看书的房间,我下意识地抬起头,对着她羞涩地笑了笑,她在上下打量了我和我的书桌后,有点激动地指着我说:“看你这样死读书,都孤僻成什么样了,人来了也不懂出来问声好!”

刚开始我觉得三姨母话中带刺,还真有点厌恶她的,但长大了我明白了三姨母的口快心直以及她当时的深深担扰。

还记得小学五年级的一个周六,我习惯性地带了几本书到县城找在那边工作的父亲,到了县城后我又习惯性地先去附近的一家新华书店看书。当时我在里面一呆就是两三个小时,手中还提着家里带来的装书的袋子。

当我看完书想走出来时,却被一个脸上带着一幅唯我是问的样子的阿姨拦住了。

当时我有点害怕,不知出了什么事。只见她斜睨着我,没好声气地说:“小孩,把你的袋子拿来让我看看!”

“为……为……什么?”我有点吞吐地轻声应道。

“不要问为什么!给我就是了!”她一幅像是侦察员破获敌方机密并成功抓捕了敌手的自豪神情,大声嚷道。

于此情形,胆怯的我就像是正受着审讯的犯人,而诸如“不知所措”、“哑口无言”之类的不由自主的表象,似在告诉对方自己干了坏事。

她抢过袋子后迅速打开,上下翻查着我的书,大声问我:“你这些书都是从哪来的?”

我如蚊子般小声的说:“从家里……家里……带的!”

……

到了午饭时间,爸爸慌张地跑到书店找我,见我正耷拉着头在接受审问。他客气地向那个阿姨说明了情况,并连声说“不好意思”。那个阿姨像是在确定了什么后才放我们出去。

当时我太天真了,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后来才明白,那阿姨怀疑我偷了书。也难怪,由于经常到此光“顾”不买,里面的营业员大都认得我的,难免让她们生疑了。

……

这些小时候的“笑话”宛然在目,使我永生难忘。现在我依然爱书,也经常逛逛书店,看看报纸、杂志等,但早已不比小时候的疯狂嗜书了,还常常为自己找着实在没有太多闲余时间的借口。

想起小时候那执著爱书的往事,微笑之余往往“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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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情感散文:梦落扬州

全文共 1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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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烟雨,尽管一瞬间就在眼前消逝,但却永远留给了记忆。

一处古渡,尽管安详的流淌着,但却见证了千年历史的繁华。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就是大诗人李白烟花三月下扬州的情景,诗人柔肠百转的心情描写了江南一景。从此,苏州、扬州、杭州就成了江南的代名词。

这次,偶然的机会到扬州出差联系工作,烟花三月的扬州,我向往已久,这次一定要领略下扬州的风采,寻找和验证古人诗中的扬州连鬼都喜欢去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样子。

因飞机晚点,从厦门飞南京已是深夜了,也让扬州的朋友静在机场焦急的等了好几个小时。下了飞机,不顾再度的疲劳上了静早已安排接的车,连夜赶往扬州。那时,静刚大学毕业。和她在江南一个浪漫的城市相遇、相识。

记得初见静,一身时代感十足的粉红色旗袍,隐约从那开衩到大腿流露出少女的妩媚,饱满的胸脯和娇美的身段,搭配着那张白嫩而又光滑的脸蛋,齐肩带几缕淡紫色的秀发,咬着风润的唇瓣。

车慢慢地启动了,静自己开车,我坐副在驾驶室,车快速驶进了高速公路,看着她熟悉的舞弄着方向盘,时儿。稍偏过脸来,用眼睛瞟我一下,时儿又微微地撒动她那头秀发,撒头时,头发从我的肩膀上轻轻滑过,散发出微微的香味,让人不得不用鼻子深呼吸一下,去体验那种香味,沁人心肺。

一路上,她不停地介绍江南的变化,扬州的美景。不知不觉就过澜扬大桥,入了扬州城,深夜的扬州还是那么美,那么温柔,那么秀丽。柔和的路灯伴随着红、篮、绿、紫的霓虹灯,照射着一排排小高楼,青砖黛瓦,古香古色,见证了扬州古代的文明。

静把我们送到运河边的一家四星宾馆,已是深夜一点多了。进了房,洗了澡,一天的疲劳全然消失。正想躺下舒服地睡一觉,突然,传来了敲门声,我以为是服务员。开门只见她站在我门口,想进来而又退却了。高挑个的儿,两手搭在双腿间,面带微笑,欲言而又止,最后还是开口了“不请我进去坐会吗?”

进了门,静给我烧了开水,并嘱咐我还是多喝开水对胃好,明天早晨会晚点来叫我们吃早餐的。我没有再挽留的意思,催她还是早点回去休息。

也许是过度的疲劳,凌晨五点却醒来了,我看着扬州窗外的天慢慢变亮。

第二天早晨,带着我们溜过几处古巷,来到扬州最有名的小吃馆——冶春茶园。茶园坐落在水巷旁,水巷边的游道上铺着古老的青石板,茶楼两侧的古石板上悠闲地坐着几个买民间艺术品——拉猫,拉青蛙等玩具的老人,他们有节奏地不时地拉动手中的麻线,玩具逼真的发出猫和青蛙的叫声。

走进茶园,飞檐,挑梁,红漆古门,庭院深深,仿佛就让你进了大观园。古朴,优雅,没有喧闹。吃完早点,我们便要到扬州城外的高邮县去考察几家企业,开始我们的工作。一路上,车在水巷旁,花丛中,林荫道里穿行;一路上,一处处古迹:文昌阁、大明寺、瘦西湖,炀帝陵、就是一首首唐诗,一曲曲宋词,让你百读不厌,迷惑不解;一片烟雨、一片朦胧、让你久久回望;一座城池、一栋古楼、一处水巷、一条运河就组成了人间天堂。

如此美人美景,让你迷恋,让你迷醉……

车很快地就到了高邮,我们草草地看了几个企业,就到了中午十二点。因为晚上还要从南京坐飞机赶深圳,尽管静三的挽留,我们连中餐也没有在扬州吃。就急急忙忙让静把我们送到扬州开往南京机场的大巴站,一路上,静没了接到我们时的那种开心,而是默默地开自己车;更没有接到我们时那么多的语言,只是把车上的影响放得高高的:轻轻的雅鲁藏布江流向远方,是谁把那古老的情歌一片又一片轻唱,爱你的花的开了,想你的草绿了,等你的梦醒了,你却什么也不知道……

车到了大巴站,静为我们买了车票。上了车,透过车窗,我看着静朝着我们挥手、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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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随笔散文

全文共 1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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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亲密接触”--小人书《红楼梦》

那是有记忆以来,第一次与书的亲密接触。说亲密,也只是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道书印而已。

那是大约五六岁光景时候的一个夏日,街坊邻里在院子里消暑。大人围着孩子身边,各自评论赞叹,也是消暑的必要内容。自家人当然认为儿子是自己的好。别人呢,尽管不太完全苟同,但碍于面子,也不得不说些恭维话。在当时,我父亲是企业的干部,母亲是医生,当是全院子里最有面子的家庭了,于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我似乎便也不可辩驳地要成了有出息的下一代。于是我得到的恭维绝对会比别的孩子多。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大约是有邻居说:人家这孩子都会写字啦。那时候孩子上学可是比较晚的,换句话说,我尚在学前,且那时并无所谓的学前班之类的说法。小孩子会写字儿,基本上是无人相信的。于是有邻居说:来来来,往这上写几个,要真会写,这本书就送你家啦。

勇者无畏。于是,铅笔头儿引领着我在书的空白处写下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毛主席万岁”。

但我还太小,当时不知道那小册子是啥书,只记得上面画了不少古代美人儿。后来妈妈告诉我:这叫红楼梦。

知道叫红楼梦了,但仍然不知道是啥意思,也看不进去。毕竟斗大的字可能只识了这几个,就全都贡献出去了。唯一的结果是:获得了满院子邻居的啧啧称赞,估摸着成了科举制度诞生以来最小的“秀才”。

一见钟情《抓舌头》

书如人,是有灵性的。书如情人、爱人,是需要一见钟情的体验的,否则,断乎谈不上爱书。所以,每一个爱书人,必定将第一次接触的印象最深的书,或者为你奠定了一辈子喜欢书的那本“书”留下永不磨灭的印象。小小连环画《抓舌头》,便是我一生的“初恋”。

其实父母都有不少自己的书,当时并无书架,只是统统装在一个落地的柜子里。我只在大人都不在家时,才敢偷偷地看几眼。并会觉得:那都是大人的东西,与我无关。但是,与我有关的东西在哪儿呢?8岁的时候,机会终于降临。感谢一次不大不小的感冒。因为感冒,妈妈心疼地领我出去逛商店,以图转移我的注意力。

想要的东西多了,但知道那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所以无论走到哪儿,都只是君子动眼不动口。等走到一家百货商店设立的图书专柜时,脚步被魔法般地定住了。反正还是不说话,只是站着久久地看。

妈妈说:走吧,买点儿饼干去,然后回家。我说:不要饼干啦,要那个吧。点了点静静地躺在那儿的《抓舌头》。妈妈问:你能看?我说:能!

1角4分,可以买至少5块大白兔奶糖,5根冰棍,这个不小的数字啦。但妈妈还是决定满足一下我的隆重要求。她可能只是为了我的“感冒”,并不会明确意识到其深远意识和影响。于是,以连环画为起点的“书生”便由此发端了,而且一发而不可收拾,一出又一出的与书有关的“活报剧”伴着那苍凉的年月不断演绎着。

最早的“图书交流大会”

与真正的大书有过从,那当然得是认得大字之后才可以的,所以,与书的故事,无疑要从小人书起,而且不断持续下去。甚至许多最难忘的事儿,都是由这小人书引起来的。

大杂院的好处就是人际交流极为方便,而且必然是当时一种绝对有效和需要的“外交方式”。当年并无电视,半导体都比较稀罕,听有固定的大喇叭,整天听样板戏和最高指示。小孩子们到好办些,至少,每人手里都有几本、几十本小人书,宝贝似的分出三六九等,最高等的秘不示人,自觉一般的,才拿出来显摆一下,以求能够与别的小伙伴儿交换着阅读。那时候都是半天课,下课后,还会组成学习小组,打开书包,往往就可以抽出一两册小人书,大家交换着欣赏。这可能是比较原始的“图书交流大会”吧。

这种交流不是有去无回的那种,而是转来转去还要回到自己手中。可是如果转错了,岂不是要引发“战争“”?此类事儿并不是没有过,甚至搞得需要家长出面来调停。有问题就会有解决的办法,大院之外怎么办不知道,至少,我们大院十几个小孩子发明了一种办法:写上自己的名字,比如张军的小人书,第三十五本。写名字当然是为了识别,写本数,一是为了自己管理方便,同时兼有炫耀的意思。

更细心一些的,往往都是用牛皮纸包了皮儿,小心翼翼地伺候着。这样的孩子不多,而且也轻易不参与交流,怕的是搞旧了。估摸着,今天的收获家,有许多就是那时候培养起来的。记忆中,有个叫徐小明的哥们儿,比我们大了几岁,小儿麻痹,需要坐轮椅的那种。他就认真地把小人儿书包了皮儿,整整齐齐地码在桌儿上,然后一个人独自享受。我们小,是无法进入他的“书房”的,于是只好经常偷偷在从窗外往里窥视。他也并不恼,总是笑眯眯地挥手让我们离开。

几十年过去了,他现在似乎仍然没怎么变老,还是那车,那人,连白头发都没有,从容地笑对生活。只是,我们一直无法一睹他小人书的庐山真面目,实为憾事一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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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动物情感的故事

全文共 1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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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房子要拆迁了,这家房子的主人在一面已经拆除了一半的墙中发现了一只被钉子穿身而过的蜥蜴。主人记起来这个钉子使自己为了挂结婚照片于20年前亲手钉到墙上的,没有想到确将一直生命钉中。可是最令人吃惊的是这只蜥蜴慢慢的动了起来,它还活着。

主人很惊奇。他仔细的坐在旁边细细的观察,看为何这只蜥蜴可以钉在墙上20年不死。经过几天的观察,主人发现了秘密:原来这只蜥蜴的同伴不断从四处找来食物

喂它,而且一喂就是二十年!!

后记:这只蜥蜴被钉住了以后,可以说已经决定它这辈子“碌碌无为”,它既不能“升官”,也不能“发财”。而那些同伴还是义无反顾的去照顾它二十年,换做是人类,多少人可以做到?

他是一个医务工作者,用一只母白鼠做肿瘤实验,他给那只白鼠移植了癌细胞,过了几天,肿瘤在关在笼子里的白鼠的身上越长越大,可他惊讶地发现一个异常的景象,那只白鼠焦躁不安,随后痛苦地用嘴撕咬身上的肿瘤,并将咬下来的一块块肿瘤吞噬下去,伤口上血迹斑斑,几乎露骨。

又过了两天,他又发现那只白鼠产下了一窝晶莹透亮的小白鼠,那只母白鼠奄奄一息地带着不堪目睹的伤口,躺在笼子里,嗷嗷待哺的小鼠崽喝着母亲的乳汁,一天天长大,白鼠母亲的身体日渐销售,拖着只剩下皮包骨头的身子,在癌细胞无情的肆虐下,用无与伦比的顽强和神奇的意志,用自己身体里所有的能量化为生命的乳汁,喂养着这一窝鼠崽,终于有一天,母鼠永远倒在笼子里,没有了一丝呼吸,一群被喂养长大的小白鼠把它围在中间……

他一直都在观察这个奇异的现象,母鼠在产下鼠崽后,整整活了二十一天,他心里惊呼道:“二十一天,恰好是白鼠平时正常的哺乳期,此后,小白鼠就可以脱离母亲而独立生存了,这只母鼠在正常情况下,因移植了癌细胞在身体内,早就应当死亡了啊!”面对此情此景面对这种伟大而悲壮的动物的母爱!他潸然泪下……

记者在寒冷的俄罗斯采访一位独臂的猎人,在他家里看到一个熊完整的头挂在墙上,记者好奇的问,于是猎人讲起了他那年发生的故事,一个和这只熊和自己为什么独臂的故事。

有一年冬天这位猎人带着自己的儿子去山里打猎,因为孩子还小缺乏在山里生存的经验,误喝了参有某种动物尿液的水,于是孩子开始腹泻发烧。腹泻的人都是没有力气的,孩子身体出现这样的状况是没法下山的,猎人只好决定和孩子住在山上,等孩子身体好些了再走。

连续几天的山上生活,他们已经没有了口粮,寒冷的冬天山上也没有什么可以食用的东西,猎人便决定去打只熊回来给病中的孩子充饥,不然他们都将饿死在这山中。

这个山上有很多熊,猎人带着枪和一把刀往外走,没走几步就看见了一只小熊。猎人慢慢地走了过去,准备击毙这只小熊,可是小熊也警觉地叫了起来,一只母熊从小熊的身后走了过来。猎人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是没有把握一枪击毙这只母熊的,不能冒然开枪,不然母熊激怒,他和他的孩子性命将受到危机。他们几天没有了口粮,对于熊来说在这冬天也是没有食物的。可是猎人手里的这把xx也成为了母熊的威胁。就这样,猎人和孩子,母熊和熊宝宝就这么对峙着僵持着。 猎人知道在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孩子生病了身体极度虚弱,需要吃东西,熊宝宝也很饿,母熊也会随时冒险来咬死他们。于是猎人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把强狠狠地扔到了山下,母熊看出了猎人没有再杀熊宝宝的恶意,感动不已,连连给猎人磕头道谢,并向猎人表示自己不会伤害孩子。

猎人也感动了,他用自己手里的这把刀忍痛将自己的左臂割下扔向熊宝宝。母熊流泪了,它给猎人又磕了几个头后奔向悬崖,它用自杀的形式向猎人感谢,感谢他们救了自己的孩子,它看到自己的孩子能平安的度过这个冬天,它选择了死来留给猎人和孩子来充饥。

猎人在山谷上看到了死了的母熊,割下来一个肉烤熟后给自己的孩子吃了,又在山下捉了些鱼回来喂给熊宝宝。

为了纪念这只母熊,猎人后来就把它的头完完整整的做成标本挂在墙上。他每到吃饭的时候会准备一碗饭放在熊头的旁边,喝酒的时候也会给它道上一杯酒,他要永远的记住这只伟大的熊妈妈。

[动物情感的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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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温暖的秋天散文

全文共 2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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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生渭水,叶落满长安……”这是悲秋诗人眼里的萧瑟秋天。其实,一年中,没有哪一个季节的天空,会像秋天这样的湛蓝,树叶像秋天那样的醉人,庄稼像秋天一般颗粒丰满。

秋天,成熟的庄稼自豪地排列在田垅,娉婷如待出阁的女子,等待主人的收割,而它们的主人,则仿佛就要主持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精神抖擞,怀了满腔的热忱,嚯嚯地磨着放置已久的镰刀,打磨着钢刃上面尘积的锈迹,直到它们在秋阳下烁出银光,刃薄而锋利。

他们将虔诚的目光投向田野,投向一片片等待收割的庄稼,压抑了一个季节的希望再次膨胀,凝聚起一股将要喷发的力量,使人相信,他们有足够的力气将那些庄稼颗粒归仓。这个季节是属于他们的季节,躬耕土地,播下种子,挥汗如雨之后,终于在这个季节里得以收割,得以喜悦。

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典礼中,豆荚是最早上路的新娘。八月,金风送爽的时候,豆荚就开始成熟了,那些成熟了的豆棵,不再和它的童年、青年一样无拘无束,枝叶舒展、张扬,而是把金黄盛装的身体紧紧地收拢,只展露出诱人的部分——豆荚,这是它们的果实。此刻,它们的叶子也一改夏季野性的苍绿,变成温暖的深黄,苍黄的叶片便是它们成熟的标志。八月的阳光仍然火热漫天而浇,那些豆棵却要在这飘着桂香的时节走向晒场,走向将要展露它们滚圆和成熟的地方。

在平展的田坝之上,它们静静地卧伏于地下,任阳光在身体上温柔地抚摸,亲吻,等待阳光给它们镀上一层神圣而美丽的金黄。这时候的豆荚,便在这温暖的抚摸里,在农人不经意的注目中,发出噼噼剥剥的炸响,只一个晌午,籽粒饱满的豆粒便一颗颗炸落出来,蝉蜕一样的,由一种植物变作一种粮食。

这是一场庄稼与农人之间特有的庆典。在疾速挥动的镰刀下,蚱蜢从人们趟过的草丛里弹起,在草的深处倏地起飞,又沉沉地落在苍黄了的草叶上。蚱蜢也到了产籽的季节,产籽后的蚱蜢会在霜冻之后悄然死去吗?秋天虽然来临,但是它们的双腿和翅膀仍然强健有力,并且能够在原野上发出阵阵清脆的喀喀声响。

除了大豆,还有玉米、高粱、地瓜,以及累累的各种各样秋天的果实,一切属于人类的粮食、果蔬,都在汗水浇灌下,在一份份殷切的期盼中登场。新掰下来的玉米穗是硕大的,外皮给剥离开来,编成一梭梭悬挂在房檐和墙头上,收获结束,所有的房前屋后院中树上,都披挂了厚重的玉米梭子,那时再到农家小院去看,满院是玉米的流苏,有着矜持朴素的金黄。

这是北方的秋季。山腰上的果林里,密密匝匝地结满了柿子、苹果、板栗——北方的果农几乎家家都种有这种看似平常的果子。他们将那些果实从压弯了腰的树梢摘下,小心翼翼地装箱储藏起来,不久,山里乡道上,便会赶来许多经营水果的客商,车载人扛地把果子运下山去,运到南方那些大都市里,转手卖得一个好价钱,换来钞票无数。

与此同时,新收获的粮食囤满粮仓,新碾出的米面走进家家户户的厨房,炊烟在屋顶上袅袅升起,早上或晚上的三餐饭里,飘出新米饭香与庄稼汁叶清新气息混杂一起的清香。

在季节用“秋”这个字眼轮回并命名的时候,长空里,雁阵开始南归,嘹亮的雁鸣响彻了秋的苍穹,就连飘有几缕薄纱轻絮似的白云,都生出满眼的秋色,浩浩渺渺,悠远无际。在湛蓝而高远的天空下,深秋的山色便显得更加苍茫,山顶之上,树叶开始泛出浅黄,金黄,最后殷红似火,灿烂如霞,整个山野斑斓辉煌。

收获过后的田野便显得空旷起来,辽远起来,久居在逼仄的城市空间里,眼睛便渴望这种独有的辽阔感。于是习惯了在外面行走,让心灵在田野里放风。当一切收获完毕归于宁静,热闹过后心里总会微微浮上一丝失落,一丝怅然,仿佛刚刚经历一场盛大的庆典,人去楼空——这便是悲秋了吧?然而收获的喜悦是早已种植在心头的了,直到时间过了很久、很久,仍能感觉那个秋天就在眼前,感觉自己仍然就在落叶上行走,在草叶和阳光里行走,在田垅和幸福中行走,脚步越过风声和雨声。

我还记得外祖父,他七十岁的时候还趁着黑夜到地里收秋。他在秋天的田垅里挥动镰刀的手臂是那么有力,一张一收的姿势依然那么敏捷。等到庄稼完全收割完毕,外祖父便会搬了一只方板凳,凳上放有两样,一样是南泥的茶壶,一样是茶杯,廉价的茶叶抓上一把,用水冲泡一会儿,斟一杯慢慢地冷着。他自己,则摇着一把破躺椅,蹴在院门口的门槛里,目光炯炯地望向远处的田野,山岗。在外祖父的心里,那是否他刚刚撤离的“阵地”?仿佛刚打胜一仗的战士,作为阵地的主人,望向绿茵茵刚刚拱出土层的麦苗,用他那双新添老茧的粗糙的大手,摩挲着腮边以及下巴上花白的胡须,一边摩挲,一边用另一只手托起一竿长长的竹烟袋,吧哒几口,烟雾就在他的面前尽情缭绕起来。

而现在,外祖父已经作古,每到秋天的时候,我都会到田野里走走,拾捡一些关于农事和秋收的碎片。然而秋天来临,城里的田野里,连这样的记忆的碎片都没有,郊外也有好多的土地,可许多田地去年还种有青油油的庄稼,今年却在某个早起的清晨,我发现它们突然被挖了一个个深坑,周围竖起一道道绿色的尼龙网,在推土机突突地昼夜轰鸣下,不久,一座新的钢筋水泥的格子楼房就矗立在眼前了。

好一个索然无味的秋天。每到秋季来临,走向阳台,在阳光碎金的日子里临窗而坐,沏上一杯竹叶茶,静静聆听岁月滴落在土地里咝咝融化的声音,这时的我,眼前总会浮现出一种幻觉,幻像里,我能看到晶莹的露珠在清晨的草尖上滴落,殷红的枫叶在艳阳的枝头上燃起,雏菊在山腰沟畔摇曳浅笑,秋阳在天空下到处铺陈流淌……

这些温馨的回忆,后来渐渐成了我失眠时的借口。静夜难眠之时,辗转反侧,那些经霜叶浸染的皎洁的月光在黑的夜里穿窗而入,在枕边悄然流淌,与眼角噙着的一颗泪一起消融。此刻,往事就如朵朵的萤火,在记忆的旷野不断轻轻燃起,燃起,便有秋天的歌声踏着时光轻轻走进梦中,带给我整整一个冬天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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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没有人能阻止你出人头地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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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和你一样:他出身卑微。却身怀远大理想。多年前,他在1983年版的《射雕英雄传》中扮演那个宋兵乙,为增添一点点戏份,他请求导演安排“梅超风”用两掌打死他,结果被告之“只能被一掌打死”。这个年轻时被称做“死跑龙套”的卑微小人物,第一次当着导演的面谈到演技的时候,在场的人无一例外都哄堂大笑;但他依然不断思索、不断向导演“进谏”,直至2002年自己当上导演。那年,他获得了金像奖“最佳导演奖”。

其实和你一样:上世纪90年代,在一趟开往西部的火车上,梳着分头、戴着近视眼镜的他看上去朝气蓬勃,内心却带有微微的彷徨。那时的他严肃乏味,常常独坐好几个小时不说话。后来转行做主持人,1998年他第一次主持的电视节目播出时,他发现自己说的话几乎全被导演剪掉了。他让身为制片人的妻子准备了一个笔记本,把自己在主持中存在的问题一一记录下来,哪怕是最细微的毛病都不、肯放过,然后逐条探讨、改正。即使今天其身价已逾4亿,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主持人,他仍未放弃面“本”思过。

其实和你一样:10年前,他是大学里的“小混混”,由于经常逃课而被老师责备。毕业后被分到当地的电信局当小职员,面对冗杂的机关工作,他感到既劳累又苦恼,后来他勇敢而果断地辞了职,然后自创网站。从而走向中国互联网浪潮的浪尖,他在2003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中居第一位。

其实和你一样:5年前的他是一个防盗系统安装工程师,依他的说法“就是跟水甘工差不多的工作”,“有时候装监视系统要先挖洞。一旦想到歌词就赶快写一下!”当年的他就是这么边干活边写词,半年积累了200多首歌词,他选出100多首装订成册,寄了100份到各大唱片公司。“我当时估计,除掉柜台小妹、制作助理、宣传人员的莫名其妙,减半再减半地选择性传递,只有12.5份会被制作人看到吧,结果被联络的几率只有1%。”其实那1%就是100%!1997年7月7日凌晨,他正准备去做安装防盗工作,有人打电话给他,那个人叫吴宗宪,同时走运的还有另一个无名小卒——周杰伦。从他和周杰伦合作的歌没人要,到要曲不要词,慢慢地曲词都要。之后单独邀词,但还会有三四个作者一起写,直到最后指定要他的词。

可能你已经猜到他们是谁了,一个是周星驰,一个是李咏,一个是丁磊,一个是方文山。他们是目前中国最具知名度的人中的一部分。

他们在成名前和你并无多大不同。不要抱怨贫富不均,生不逢时,社会不公,机会不等,条理繁复,伯乐难求,要知道:其实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出人头地的机会。明天,或者明年,同样会诞生像他们一样成功的人,就看是不是今天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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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温暖的同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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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和其他女生完全不同、不爱笑,不爱说话,喜欢安静。她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好姐妹焦娇。下面我来给你们介绍他。

我的好姐妹焦娇平时不怎么爱说,在别人聊或吵架是她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她眼睛大大的,个子不高,看起来很可爱。她性格比较内向让人感到她人很冷漠,但他在我眼中是个活泼的女孩儿。

有一次我生病了,不记得那时我们上几年级,只记得我们一直是好姐妹。生病那时我身体没有力气,躺在床上,起不来。她起床后叫我起,可是我说:“我好像生病了。”

她就摸摸我的额头,吃惊地说:“你发烧了,不要起来,躺着吧!我去帮你打饭,我还给生活老师说。你就不要起来,等我。”他说完就跑出去了。过了10分钟她带着饭还带生活老师回到宿舍。老师知道后给了我药。等到了下午时我就好多了。妹妹带着饭来找我。

我下床她就进来了。她急忙说:“下来做什么?你好多了吗?头疼不头疼?”我说:“好多了。”她就高兴的抱了我对我说:“太好了,你病好起来了,我好开心。”看到她那可爱的笑脸,我感动的抱着她说:“谢谢你,妹妹。”她和我就一起回到了教室。

班里的人都说我:“假病。”她们还笑我。妹妹看到后说:“你们太过分了,也没有一个人去看看她,还有脸说她。”大家就安静的写着作业。我看着自己的妹妹那么关心我,最感谢她就是我的同学,感谢是我的好姐妹。

呵呵,这就是我的同学焦娇。是那个冷漠的女孩。你看到了吗?其实她很温暖。如果你喜欢她就多和她聊天,她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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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动物情感故事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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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主妇一次准备油炸几条黄鳝鱼作为晚餐上面的一道菜。她将买来的大小几条黄鳝鱼都放到水里,撒上盐巴(可以使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出来,鱼被撒盐的淡水泡过以后浑身痉挛,会不断的将肚子里面的东西吐出来)。

过了一会,等这些鱼将肚子里面的脏物吐的差不多了。开始一条一条的放到油锅里面去炸,被炸的黄鳝总是在油锅里面痛苦的挣扎着直到死亡。当炸到一条大黄鳝的时候,这条黄鳝并没有象别的黄鳝一样不停的挣扎,而是头冲下,尾朝上的一下立了起来。

家庭主妇被眼前的景象镇住了,她捞出了大黄鳝,切开了它的肚子,发现里面还有一直活崩乱跳的小黄鳝。

后记:对大黄鳝来说,那只小黄鳝不一定是它的孩子。它还是在盐水中痛苦的把它吞了下去,而且在几百度的高温油锅中,拼死保护小黄鳝,这是动物之间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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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温暖作文350字_情感作文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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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无意中点开了以前的文字。

虽然写的时候并不觉得,且字里行间透着隐晦。

可没想到,时隔数日之后再去阅读,竟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温暖!这真的是我当时心底立即就冒出来的字眼。

原来,有时候,不经意地记录,看似是当下的宣泄,可当回首时,却发现那有着一股不曾想象过的力量。

想过之前在外地的时候还给爸爸写给一封邮箱信。

那样的时刻写出来的文字,如今看来也是不一样的,当时的年纪,当时的环境,当时的心境,如今再怎么也无法是一模一样的。

文字的魅力原是如此之美妙,即使是日常琐碎,当时光回转,轻轻翻开一阅,竟然是别样的风味。

不一定要有多华丽,多么高深,写出了当下的想法,当下的心情,就是一种收获。

毕竟,人生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不一样的,再一样的心情也会因为年龄经历,不同的环境,外在,有着细微的变化。

多记录一些文字,其实就是在温暖着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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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事一:“没有”也是一种富有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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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清华大学管理系的学生还没毕业,98%的学生就被各家招聘公司定了下来。

等到真正毕业时,一个系里只剩下两名学生还没有着落,这时美国等几家外国大公司来清华大学挑选在华业务的代理人,年薪在三十万元以上。于是剩下的这两名学生,都得到了最好的工作。

他们当然不是最优秀的,但最优秀的都已经没有了选择的机会。

生活中,我们因为已经有了妻子甲,或丈夫乙,所以当遇到更好的丙或丁时,也只好作罢。我们的一生,也许可以发展得更有成就,更辉煌,更有前途,但由于我们早早地有了其他选择,而失去了可能更辉煌的机会。

一个人正是因为已经“有了”反而失去了很多。

由此看来:“有了”,并不一定就是件好事,“没有”却是富有。因此,我们“没有”什么的时候,不但不应该遗憾,反而应该庆幸,因为这也许正是一种福音、一种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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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散文:邂逅、温暖

全文共 1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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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凋零的冬,天寒心寂,空洞无聊独游于屏前,一个闪烁请求,定格在冬天里邂逅的暖。彼岸,只为一份好奇,一份倾心,一份执着,一个心语,一个未圆的梦。叶,寻游在这个网际的冬。网海寻梦千百度,踏雪觅踪,随风飘扬,在毫不经意,没有期望值的缘遇里,只为一篇情人节的文,叶嫁接到枫的树干上,邂逅于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之夜,倾心温暖。似水年华,浪漫邂逅,遥远的触碰,感觉却是近在咫尺。

有一种缘份叫一见钟情,有一种感觉叫心有灵犀,有一种结局叫命中注定,有一种心痛叫愧对倾心。在不惑的年华里,因寂寞与感慨,胡乱涂鸦内心的杂文,自认是一些毫无章节与招式的乱笔剧本,只为在夜的空虚里,任意用文字找些无谓的填充剂,却突然间吸引了一个梦的眼球,它把灵魂寄生于枫叶里,穿山过海,终于找到了它剧本里的主角。从此,一份缘遇,如一把冬天里的火,熊熊燃烧,欲灭不止。倾心倾情用温情与温度燃烧起险被遗忘的剧情。不起眼的角色,两颗心,一份努力,重新编排与剪接,彼此鼓励,彼此取暖,只为一种久违的欣赏与倾慕。当灯光亮起,当掌声响起,才发现,叶的尽心与陪伴,铸就了剧本的辉煌。终于,用浪漫的情调演绎了邂逅于冬天里的暖。

世界上原本有两种可以称之为浪漫的情感,一种是相濡以沫,另一种叫缘份相遇。滚滚红尘,邂逅自己知心的人,那是太难的缘。缘份天定,很多时候,不经意的邂逅都是巧合。缘来了,遇见了,梦笑了,叶绿了,树醉了。相遇,相识,直到相知,来之不易。原来,世上最凄美的距离就是天各一方,互不相识,忽然有一天,彼此巧遇相识,相知,相慕,近在咫尺,距离不再遥远。叶的到来,枫树的欣喜,牵手在没有玫瑰花香的情人节之夜。叶的深情,缠绵痴醉在枫树的桥段,树和叶慢慢的开始融合,抹去了叶子寒冬里留下的泪痕,相依相守相伴,彼此倾听温暖。叶的感性与柔情,暖暖的陪伴,让坚毅孤傲的枫树陶醉于冬天里的一抹绿,一丝暖,一个回眸转身的梦。

缘份冬季里,因为缘份,所以邂逅,因为邂逅,所以倾诉,因为倾诉,所以倾心,因为倾心,所以难舍。人生之途,相遇,相知,相爱,都是缘份,学会用理解与欣赏的眼光看待对方。陌上霜寒叶影醉,红尘温暖枫逸倾,人生有情冬亦暖,世间有爱石成金。挥开冬的冰霜,拽着春思的衣角,邂逅一场叶与树的际遇,原来才发现心灵的幸福来得如此简单与倾心。一秒钟,一分钟,一小时,一天,每夜,一个问候,一份思念,一份牵挂,叶为了枫树的任性摇曳而苦苦守候,默默忍受风吹雪打,不离不弃。暴风雪过后,枫树的枝干断裂了,叶会用梦里的泪,腮红的羞涩,抚慰枫树的痛苦,用不远千里的倾心温暖遥寄爱的创可贴,让枫树依旧伟岸魁梧。一场华美的邂逅,邂逅了一片爱做梦的叶。在曾经无数次穿越的枫林里,何曾想过,在这个冬天里,会有这般如诗若梦的邂逅!

一叶知秋梦,秋尽冬来,梦里寻思。叶的留恋,枫树的固守,温暖的情节,延续着刻骨铭心的播放。寒夜里,灯光下,倾听共赏的旋律,眼眸里跳跃字符的灵动,把属于你我心的记事本烙刻在这个温暖的冬里。夜的思念,在剧情的演绎中升华为暖暖的篝火,不为虚构,不为虚幻,一切显得那么的真实与意义。恋恋枫叶情,今生有你,让心懂得了什么叫咫尺天涯什么叫有缘千里来相会。风吹过,树逍遥,叶心动,无需眷念春暖花开,冬去春来。彼此的牵手,已忘记了冬的寒冷。彼此心的温暖,已不知不觉融化了冬的清冷,卿卿我我,缠缠绵绵,呵护的掌心,是叶留下捂嘴而笑的羞涩暖意。夜黑,风起,叶影动,摇曳的情节汇聚成剧情的片段。万物生命的轮回里,冬天,只是一个洗礼的过程,来年,尽是叶繁枝茂又一春。生命的缘遇,浪漫的邂逅,叶与树彼此知心的呵护,留给了这个冬感动的温暖印记。

岁月如歌,兴趣使然,志同道合里,随着时间的节拍,把握生活的节奏,演绎着情感的片段。在风寒夜冷的季节,在牵强文字里,已无需太过透彻的立意,也许,朦胧本身就是一种美的享受,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为彼此心知道就好。情缘,无声的在叶语中沉淀。遇见,是缘起,相识,是缘续,缘遇莫问情深缘浅。用思念的文字,含香的浅笑,承载浪漫邂逅的情怀,只为记得你与我,在冬季里倾心,在严寒里倾情。无论风云骤变,我们不轻言分离,相聚与相知,在这个冬天里,让叶与枫树的倾心,终在思念里开花,绽放出彼此遥远的祝福。思念意浓,一个词,一行字,一段句子,一篇拙文,灵感出现,皆因你的好,你的美,你的一切而存在。因为你,冬天里,你如蒙娜丽莎般神秘的微笑尽显一片倾心温暖。冬天里,你的存在,注定心不再寒冷,不再枯萎,不再紊乱!冬天里,只愿彼此心手相牵,一路走完残缺亦美的半生缘,浪漫邂逅,用你的温柔取暖在冬,用你的情愫温暖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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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董小姐,你果然是个有故事的女同学

全文共 2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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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董竹君毕业于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本是洋车夫的女儿,早年被迫沦为青楼卖唱女,后结识了夏之时,结成伉俪。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优秀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董竹君生于1900年,她的自传《我的一个世纪》出版于1997年,那年老太太97岁。在书的自序里,她提到,郭沫若曾要代劳帮她写回忆录,被她拒绝。

拽吧?

这么拽,是因为这位董小姐的命运起伏,在近代史背景的衬托下,相当跌宕妖娆。

1900年2月,董竹君生于上海的一个贫困家庭,原名毛媛,父亲靠拉黄包车为生,母亲平时给别人做佣人,补贴家用。自幼家里缺钱,老父病重,小小年纪就得去找亲朋好友借钱,保守冷眼。

13岁那年,无力抚养的父母把她卖到青楼,换300元,压在青楼三年。不过,由于当时小姑娘还没成年,只卖唱、不卖身。

众多公子哥儿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其中追她追得最紧的,就是后来她的丈夫——革命党人夏之时。

24岁的夏之时当时担任四川省的副都督,早年在日本留学,后来加入同盟会,参加过武昌起义。

出身名门的夏之时,打算用3万块把她赎出来。这是她卖身价的100倍。

但是董竹君拒绝了,她要自己逃出来。而且,她还提出了结婚的三点要求:

第一件事,我不做小老婆。

第二件事,你要送我到日本求学。

第三件事,就是将来从日本读书回来,我们要组织一个好好的家庭。你嘛,管国家大事,我可以从旁帮助你。

小小年纪,没有被感情冲昏头脑,积极争取自己作为一名女性的地位和尊严。那个时候能够拥有这样的勇气和坚毅,真是难得。

回到青楼,董竹君开始装病不接客,被老鸨关起来后,她找机会支使走看守的人,拼命逃跑到夏之时家里。

1914年,两人终于在上海完婚。14岁的小姑娘一跃成为上海滩督军夫人,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呃,你们也留意到了,这是典型的霸道总裁配萝莉的婚姻。

用董竹君的话来说,这次经历,是她“第一次对自由的体会,永难忘怀”。

那时候,袁世凯到处搜捕革命党人,这对新婚夫妇只好立即逃往日本。

在日本,夏之时聘请了5位家庭教师,为妻子讲授数理化、地理、历史、日语、中文。他还给妻子取了个新名字——董竹君。不到4年,董竹君便读完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理科的全部课程,期间还生下了两人的第一个女儿。

但甜蜜的婚后生活没有维持很久。1919年,夏之时回到老家四川,而四川的军阀派系林立,斗争复杂。夏之时在这种复杂的局面下,没摆平,被解除了军职。

霸道总裁丢了权,在小萝莉的眼中,没有了激情投身革命光环加持,大男子主义的脾气抬头,意志消沉,抽大烟、沉迷赌博。

小萝莉在日本接受新学教育,满脑子都是现代观念,再加上察言观色一流,待人处事利索。

一起一伏,你们也能猜到——这婚姻药丸。

1929年,董竹君主动提出分居5年。5年之后,两人正式离婚。董竹君带着4个女儿(儿子夏大明跟着父亲),离开了夏家,回到上海。

1930年,离婚后的董竹君开始筹谋生活出路。小时候比较疼爱她的二叔鼓励她开办纱管厂。她把从四川带到上海的珍珠项链和其他东西卖了800元,二叔家境也很差,一直以卖报为生,但没钱可以捧人场,四处奔走,到处说服各类亲朋好友投资入股。

最后,董竹君筹集到4000多元、招来了100多名员工,在上海创办了群益纱管工厂,成为上海第一个开办工厂的女性。

不幸的是,1932年淞沪会战爆发,工厂直接被炸弹炸毁。几年来的心血毁于一旦。

祸不单行,因为资助共产党而被捕入狱、失业、欠债、母亲去世、父亲病重、社会舆论的攻击……一年间,种种不幸的事情都发生了。

董竹君每天都行走在崩溃的边缘,甚至还想过自杀。

民国时期之所以在今天经常成为神话,就因为会出现很多今天看来莫名其妙的神奇事情。

董竹君就碰上一件。

1934年底,一名叫做李嵩高的四川人,声称在报纸上看到了她带着孩子脱离大富之家独立的事迹,愿意借2000元,给她经商。

这事放在今天实在很难想象。但董老太自传中如是说,又暂时没有其他史料佐证或者证伪或者道出别情,我们就姑且接受这个说法吧。

总之,董竹君接受了这笔雪中送炭的投资,决定开一间川菜馆。

当时,上海的四川菜馆经营方法比较保守,环境也大多很脏,生意惨淡。董竹君觉得烹饪方法改进一点、装修别致一些、环境干净一点,一定会有很多人帮衬。

1935年3月15日,一切准备就绪,她的创业项目正式开业。

曾经在四川度过人生难忘一段日子的董竹君给这家菜馆取的名字叫:锦江。

菜馆一开张就开门红,上海滩名人纷纷成为店里常客。尤其是上海滩大哥大杜月笙,不但到这家馆子时一点不搞特殊化,不插队,乖乖等位,还努力帮助扩充店面,把饭馆弄成能够容纳三百多人的大店。

然后董竹君说她跟杜月笙是单纯的顾客与店主关系。坊间虽有各种传说,可还是那句话,老太太的自传,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咱们就先姑且信之。

第二年,她还成立了锦江茶室。

除了生意红红火火之外,那几年,董竹君还有另外一个“红”——革命红:她偷偷为遇到困难的革命人士提供掩护的地方或者经济上的支持。

1937年抗战前夕,董竹君担心从日本归来的郭沫若受人暗害,一日三餐的伙食都是由锦江提供;捐钱给抗日前线,支援抗战;创办《上海妇女》杂志,为妇女发声……

1951年春天,上海市委想要设立一个招待中央首长、高级干部以及外宾们的高级食宿场所。领导认为锦江两个店铺非常适合,希望董竹君能够将两个店铺迁移到华懋公寓,扩充发展。

董竹君答应了。迁移完毕之后,两个店铺就改名为锦江饭店,董竹君担任董事长兼经理。

她的成功一方面与其自身性格和智慧有关,另一方面也理不开夏之时的关系资源。上海警备司令杨虎、杜月笙、黄金荣等国民党要员和权贵,很多是夏之时的故交。

但她仍然没有躲过文革的劫难。

1967年10月,因为当年有国民党人士在她家里聚会过,董竹君被当成“特务嫌疑分子”批斗,关了5年。

在监狱里面,古稀之年的她吃尽苦头,1972年10月,她得到平反,回到了家中。

1997年12月6日,自传出版后没多久,董竹君逝世,终年97岁。

除了事业上的成功,波叔不得不提她在子女教育上的可贵之处:单身妈妈的日子就算再穷再惨,也要让四个女儿接受教育,读完大学。

她会买合乎女儿们水平的进步文艺作品给她们阅读;

每逢周末、假期、节日,就给女儿们讲解真善美的道理,叮嘱她们要懂得日常生活;

教导她们学做家务......

有妈妈的耳濡目染、悉心教导,女儿们都取得了很好的成就:

长女夏国琼、二女夏国琇去了美国学习钢琴和声乐;

三女夏国瑛在去了纽约大学学习电影技术,回国后创建了八一电影制片厂;

小女夏国璋从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之后,也到了美国攻读博士学位。

一个人,最珍贵的品质,是人格的独立。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无论对爱情,还是对事业;无论对家庭,还是对国家。生活会打击你,爱情会伤害你,命运会戏弄你。所有的一切,都在诱惑你放弃独立,找个什么做依靠,把选择权交给别人,选择更容易的生活。

是随波逐流,还是心如磐石,你有答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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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温暖400字作文_情感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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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觉得自己还有希望。

有自己的期冀,有想要得到的东西,有所爱着的人,享受这个世界的阳光。

就像七月落笺所说的:

世界并不凄凉,只要心不一直空着。只要你还眷恋一个神态,记挂着几句古老的诗,想念着一个人,或是,萌发想要融入自然和宇宙的冲动。只要心不空,这世界绝无你想象的悲凉。

只要还有支持自己的,抑或爱自己的人,便能感受到温暖。心不空,充填着一点点的幸福。

那是我所活下去的理由。只要仍有快乐,就不要轻易抛弃他。

世界有时是一个悲凉的存在,你能做的,仅仅只是发觉他的快乐,发觉爱和幸福。享受它。

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懦弱之人,在悲伤,失败,冷嘲热讽中低头,埋膝哭泣。害怕与逃离。

生活与现实使我不得不睁开双眼,面对他。逃避并不是办法。不要再宽恕自己。

爱自己。爱别人。想想那些快乐的事,想想自己快乐的过往。时光交错,已然成为过去,成为孩童,我的心有这么宽。

理解生活的无奈,疯狂,逃避,胆怯都不是生命。是温暖,是爱,是希望……

真正的生命,其实是人类能够生存千年,从不消亡。生生不息。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幸福的人。

悠扬,甜苦,有些浮躁的这个世界。

也请学会去爱他。什么都不可怕。

冷静下来,想想自己。

不要那种肤浅与狂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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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故事里没有生活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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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往事,依然记得昨日脸上的泪痕随记忆风干的样子,而早已忘却了那张开双手拥抱大海的豪情和那迎风而立指点江山的朝气。

故事里的事说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故事都是骗人的,生活才是真实的。故事是生活的片断,而生活决不是故事的堆积,故事里没有生活。

故事是梦,轻飘飘,软绵绵,飘忽不定,来无影,去无踪。但梦又是五彩缤纷的,她有着华丽的外表,有时候她的雍容典雅会摄走你的心魄,让你如醉如痴。然而剥开华丽的外表,呈现出的却是空洞的现实。瞬间,一切的荣华,一切的富贵就成了过眼云烟,随时间的江水流向不可寻觅的地方,留下的只有一堆堆的沙石土砾,成为永久的记忆。

梦醒处,还是来时路,多的只不过是痛苦的回忆而已。生活依旧在前方上演,故事中留不下生活的足迹,但它却在生活中留下了深深的印痕。

昨日的一切都已成了永远的过去。故事里欢声笑语也难以成为历史的绝响,所以我们不必再去追忆什么似水年华,也无需怀念什么光辉岁月。昨日的光环早已是生活在水中的倒影,虚无飘渺,真实的生活还是在前方。故事里没有生活,如果真的难以割舍对过去的眷恋之情的话,那就翻弄那些沙石、土砾吧。也许你会翻出闪闪发光的金子,为未来的生活集聚财富。

抬头寻找天空的翅膀,鸟出现它的影记。生活还在远方,我们要重新面对现实,寻找并开创新的生活。不要再徘徊于故事里虚幻的生活,新的原野需要我们去开垦,新的辉煌需要我们去创造。人生路漫漫,故事在不断上演,今日之事便是明日之故事。但生活不会在故事之中停滞不前,它会不知疲倦地从一个故事走向另一个故事,一直向前行进。故事永远留不住生活的脚步,我们应该紧紧追上生活的节奏,停滞就意味在着倒退,意味着被生活抛弃、淘汰。

20XX年的故事已经结束,20XX年的生活仍在继续。忘却故事里的辉煌,在痛苦之中寻找金子,以之为钥匙,开启明天的胜利之门。

我们的生活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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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全文共 1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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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高中同学在网上告诉我小樱领证结婚了,还给我发来他们的结婚照。红底照片上的一对新人好似金童玉女,十分合衬。我盯着小樱光洁的额头看,突然好奇,新郎知道小樱曾经额头上都是毛发吗?

小樱是我的高中舍友。那时我们很要好,手机还不普及,我的床位靠近固定电话机,她经常躺在我的床上用IC卡打电话,巴掌大的小脸,露出满额头的毛发。我第一次看到时吓了一跳,“你的额头怎么都是毛?”她拿开话筒,嘘声说:“没进化好!”原来她毛发旺盛,额头都是毛发,发际线模糊,撩起来怪吓人,平时留着齐刘海,轻易不让人看到额头。

就算没进化好,她依然是一个美女。其实她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美,我们家的男同胞全见过她的人,都说一般,没有我说的那么美。是,严格算起来,她根本不美,小眼睛,单眼皮,塌鼻梁,尤其一口参差不齐的烂牙,实在算不上美女。但她依然被很多人评为班花,这大概和她在深圳长大有关,她小时候和家人在深圳生活上学,因为户籍问题不能在深圳异地高考才回到老家上高中。见过世面的她气质上较之课余还要下田干活的农村女孩自然更出尘优雅一些,而且她的皮肤极好,雪白细腻,招人喜爱。

我很喜欢她,她性格活泼热情,声音甜美清脆,我们很要好,几乎形影不离。和她走在路上,常有男生看她,我跟她开玩笑:“和你在一起,我也享受了回头率。”我们去超市买东西,连我的东西老板也因为喜欢她而省去零头。因为喜欢,我待她很好,大早起床去食堂帮她买早餐。当然她也对我不错,怒骂对她不错但欺负过我的男生,帮我洗衣服,和我讲她初中男友的故事

我知道有很多男生喜欢他,但很少人明儿地追她,因为和她走得近的男生大都知道她有个初中同学的男朋友。他们分分合合好几年,整个高中,她都在我的床上和他通电话。他在深圳,她在深圳上初中认识了他。在她的描述里,他是一个清瘦挺拔的男生,气质忧郁,但聪敏有趣。每一段潮湿惨绿的青春期,都有一颗无处盛放的灵魂和一份叛逆不安的爱情。小樱说,初中时他们的恋爱,曾经惊动得老师把家长都叫来。一次,班主任听说有女生跳楼殉情,急不可待,还没有确认真假就把她家长喊来学校,因为她是班里唯一公开恋爱的女生。当然不是她,她说她是自爱的人,再大的事也不会做自伤的事。但经班主任一搅,父母全知道,她虽然认为恋爱天经地义但让父母操心还是很难受。恋爱的问题,亲子的问题,在叛逆的青春期里,成为少女心中一刀又一刀的伤痕,她最不开心的时候,曾一个人在坟地改造的学校后山呆一整夜,也曾将男朋友送的东西扔到大海里。

恋爱中的女生自有一种对异性的排他,所以追她的人不多,她和大部分男生是一种哥们儿关系。高一下学期有个班级被拆分,分来一个胆小内向的男生,喜欢上了小樱。因为胆小内向,他倒也没敢有什么行动,但不知为何,他喜欢小樱的事还是被很多男生看出来,大概是因为年少单纯的人很容易真情流露吧。令人讨厌的男生们看到他写满小樱名字的作业本,大肆嘲笑,广而告之。那是一个很怯弱内向的男生,并不起眼,面对自己的心情大概也慌张,话也不敢跟小樱说,在其他人的嘲笑下日渐退缩,独来独往,更见孤单。整整大半个学期,嘲笑声不间断。

年少的女孩,被男孩喜欢,容易虚荣自持,小樱却从来没有这种虚荣。善良的小樱,每次听见别人嘲笑他,都十分难过。她想要帮助他,想对他好,与他交友,消解别人对他的嘲笑,但又不想他和他们误会。有一次晚自习前,我们去找英语老师聊天,她问英语老师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她这种坦诚善良的美丽,老师也很喜欢,老师打趣她:“怪不得我们都找不到对象呢,原来大家在你们这年纪都预定完了呀!”后来,她偷偷给他一本英语参考书,并附上纸条,说自己已经有在外地的男友了,但感谢他的喜欢,愿意和他交朋友,他可以来问她英语。嗯,她英语不错,他英语不好。别人还是偶尔会嘲笑他,但他明显不再那么难堪了,她看了很高兴。

有一次小樱的男友和她分手,说不想影响她的学习,我看见她大颗大颗的眼泪滚下来,说一辈子的约定怎么不算呢。在旁的我,也以为她一辈子也忘不了他了。如今再看那金童玉女的结婚照,和谐般配,而这个金童并不是那个曾让她流泪的男友。年少的爱火光芒四射,但也如李健在《中学时代》里唱的:“爱是什么,我还不知道,谁能懂永远,谁能懂自己。”

同事经过我的电脑,看见小樱的结婚照,大喊:“这女的好可爱啊!像小朋友!”同事的意思大概是说小樱面相看起来纯真简单,不似有的人脸上写满故事。我盯着结婚照想,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你的故事多么温暖,不仅因为青春里飞扬的爱恋,还因为润物无声的善良。

小樱曾经闹着玩照着杂志上的交友电话给人打过去,对方不相信她真名叫小樱,她在电话这端愉快而清脆地大声回答:“我就是叫小樱啊,我就是叫小樱啊……”已经多年未见,现在想起来,仍然是她清脆的声音:“我就是叫小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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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哲理故事:母爱永远最温暖

全文共 2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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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空气有点凉,鼻子冻的红红的,吸一口冷气,立即就干咳几声。“多穿点,今天有雪呢,晚上早点回来,我给你烧热水,哎,对了上班把我昨晚刚给你织好的围巾围上,会暖和点。”话音刚落,妈妈就从屋里走出来,一双干燥带着裂口的手里拿着一条粉白色的围巾,我的眼睛顿时亮了一下,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围巾,妈妈是什么时候织的,怎么就没留意呢?一会儿,这条美丽的围巾就揽在了我的脖颈上,这使我又添了一份动人的温暖

妈妈不知道我这次可能会永远不回来了,我要去追寻我的爱,我的他是外乡的,父母一直反对我们,也许是担忧以后不能经常看到我了,但我执着,坚持着这份渺茫的爱情,父亲说家和他,让我选择,经过一个月的痛苦挣扎,我选择了他,昨夜已悄悄将行装打理好,搁在了朋友家,准备今日就动身千里寻他,望着眼前日渐苍老的妈妈,望着脖颈上这条可能是妈妈连夜赶织出来的围巾,我差点就反悔了,妈妈,永远是最爱我的,知道今年的第一场雪即将来临,怕我冷啊!可是,妈妈,我只有把这爱放在心底,因为他还在等我!

我没哭,低着头快速走出家门,生怕自己不争气的泪水会淌下,妈妈也紧跟出来目送我,和往常一样叮嘱我早些回来!我没有回来,我没有勇气再看一眼妈妈寻饱经风霜的脸,不知她看到我留的绝别信会是怎样的痛心。

我夹紧棉袄向朋友家走去,已经有些风了,路边的一排排杨树,一派萧条,此刻,这些树在我眼里也悲伤起来了,别了,我会想你们的!

在朋友家,没有停留,拿好行李(其实也就几件换洗的衣服)直奔火车站,进站,验票,随着人流上了火车,心便沉了下来,窗外这熟悉的城市一会儿将留在记忆里,一丝伤悲涌上心头。火车开始启动了越来越快,火车好像飞了起来,轨道两旁的树“唰唰”地从耳边呼啸而过,我闭上眼睛,妈妈在干什么呢?该做午饭了吧?或者,她已经看到了那封无情的信,此刻,在炉前悲痛欲绝的哭泣,或者……我摇摇头,不愿深思这些,我就要奔向我幸福的港湾了,其他的都不重要,不是吗?这种自私的念头牢牢占据着我,父母不是也希望我幸福吗?我会证明我将是幸福的。爸爸,妈妈,原凉我!

经过8个小时的煎熬,火车到站了,提前没有告诉他我会来,只是在半小时前才发的信息给他,想给他个惊喜!一想到他就在不远处等着我,我的心就飞了起来,不再犹豫,脚步也轻松起来。人来来往往,我在人流的涌动中艰难地往前移,终于看到他了,他就站在出站口旁看着我。我想他昏了挥了挥手,飞奔着跑向他,想快点被他拥入怀中,越来越近了……可是我忽然发现他没有像以往那样张开双臂,没有要拥抱我的意思,为什么???不,不可能,也许他太惊喜忘记了吧!虽然觉得哪里不对头,但一见到他,我的一切顾虑都烟消云散了。他轻轻接过我的行李,说:“先去找家旅社吧,好好在这儿玩两天。”他说这话的时候没看我。

“我不是来玩的,我决定了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我的泪已经流出来了,我预感有什么要发生,可是我决定的不会再改变!

他终于看了看我,眼中似乎也有泪:“宝儿,这一个月来,我也想了好多,怎能让你抛弃父母当个不孝女呢,所以前不久,我…我…”

“你怎么?说呀!”我有点急了,浑身感到有点冷,真的好害怕他会说出什么。

“前不久我去见了家里给我介绍的对象,她是邻村的,双方家里都挺满意……”

“我不听,我不听……”后面的话我不敢再听下去,我怕自己会承受不住,他见我这样也不再说下去了,久久的沉默,似乎地球已经静止不转了,似乎只记得问了他了一句:“那女孩好吗?”他回答的什么,我似乎不记得,只依稀记得转身那一刻,他冲我喊:“宝儿,我是真的爱你的,我的心里一辈子也只有你了,原谅我,我不会忘记你的,下辈子我绝不放弃你。”我愣了一下,没有回头,泪水在这个寒冷的空气里冻结,冰透了我的心……

天空不知飘起了雪花,越来越大,我麻木地买了当晚的回程车票,进站,验票,随着人流又踏上了火车,一切似乎没有变,只不过这次我离我的爱情越来越远了……

我是深夜1点多回到家的,浑身冻得已经没有了知觉,如同我的心!进屋的一霎那,我那冻结的泪水决堤地淌了下来,我看到了妈妈,我那善良慈爱的妈妈竟然还没有睡,炉子上烧着热水,扑腾腾地冒着的白气,妈妈还在等我,可是也许她等我等的太久了,竟在炉子边打起了盹,我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妈妈,以后我再也不让你这么累。

听到响声,妈妈醒了,看着我,连连说:“丫丫,不哭不哭,回来就好,妈给你倒热水洗洗,冻坏了吧?”一边说着一边麻利地拿起水壶往脸盆里倒水,试水温……

看着眼前已有些佝偻的妈妈,头发也有少许斑白,我泣不成声,抱住了妈妈的双肩,任泪水肆意地往下滚落。妈妈拍拍我,轻声说:“傻孩子,一切都过去了,记住,无论何时,家永远都是你的港湾,妈妈在等你!快洗洗吧,一会水就凉了,我去给你做点好吃的!”说完又拍拍我,起身去了厨房。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每天清晨,妈妈目送我去上班,晚上我会早早回家,因为那里有妈妈在等我。日子一天天地重复着,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可是我知道,我变了,我学会了珍惜,珍惜妈妈赐给我的这份金子般沉甸甸的爱,我想这份爱会永远伴随我,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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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同学之间的友情作文_情感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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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同学之间的友谊

同学,多么美好的字眼。他们是我的好伙伴,伴我学习,共同成长。

记得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同学,我们上学、放学都在一起。幸运的是有一天老师把我们调成同桌,我们开心极了。一次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练习题,我们相互帮助,最后我们都考了100分。假日期间,一次我和她一起到游玩,她不小心摔倒了,我赶紧跑过去,把她扶起来,心疼地问她哪里摔痛了?就好像我自己受伤一样的心疼她。她很感动,目光中含着期盼,真情地对我说:谢谢你,谢谢你!我没事。今天玩得真痛快,浑身像是洗完澡一样,改天有机会再出来玩。

我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共浴一片太阳。学习上,我们相互激励,生活中我们相互帮助,同学之间的友谊,像温暖的阳光,照在我们的心上。我们应该珍惜友谊,珍惜同学之间的点点滴滴。珍惜美好的童年时光。

篇二:同学之间的友谊

俗话说的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可是同学之间的友谊无论是出多少价,都是买不着的呀!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一年的同学友谊。但是,同学之间也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举个例子,譬如,我和同桌D同学就是一个典型的榜样。再一节数学课上,按照惯例预备铃还没打之前先唱歌。但是不知怎么的,同学们在唱歌时懒洋洋的,一个个都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胡老师看见了有点不高兴,于是让同学们在桌子上睡5分钟,同学们只好从命。五分钟还没到,大家却都在窃窃私语,胡老师看见了便说:既然大家都睡不着,那么现在开始正式上课。老规矩,上课前必问好。上课。起立!随着班长的一声清脆的喊声,唰的一下子大家全部站了起来,咦!谁最特殊呢?原来是我班的重点分子Z同学,他好像呼啦呼啦地睡着了,一点动静都没有,经同学提醒才知道上课了。看到了这一幕,我便在下面说了一声:装腔作势。因为我最讨厌这种人。不巧,被D同学听见了,打抱不平的地说:骄傲。我不服气地说:谁骄傲了,用词不当。于是,我便和D同学吵了起来。但是那在上课,学习是重要的,我就不和她多烦,在后来整整几节课上我都没理睬她。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在未来的两个月里我一定会珍惜同学之间的友谊。

篇三:同学之间的友谊

在学校里,同学之间会发生很多事情,我就说说我和我的好朋友发生的事吧,这件事情虽然不大,但却让我难以忘记。

一天下午,因为我在学校住,晚上食堂没有我的饭,于是准备泡方便面,可是水不够热,泡了很久还是没有熟,除了方便面我就没有吃的了,还有不长时间就要上晚自习了,再去买东西已经来不及了,我就跟在我身边的张田田说了我的情况,张田田毫不犹豫的把她要吃的东西给了我说:快吃吧,一会儿上自习了。我说:你吃吧,你还没吃饭呢。她听了我的话显得非常着急的说:快吃吧,我不饿,一会儿上自习了,再想吃就来不及了。于是我就吃了她给我的东西,我虽然不饿了,但我想,张田田一定很饿,她为了让我吃饱,而,自己却饿着肚子,真让我很感动,我跟张甜甜说了一声谢谢,她却说:谢什么啊,我们是同学,也是好朋友啊。于是我们拉着手走向了教室准备上自习了。

光阴似箭,一转眼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蛋仿佛这件事情就向发生在昨天一样,每每想起这件事,我的心里也格外温暖,我想,张田田对我真是太好了,为了我她都不顾自己饿着肚子啊,如果我是张田田,我会这样做吗?

篇四:同学之间的友谊

友谊是最珍贵的,从同学成为朋友则更加可贵。———题记

有了朋友生活就多一份色彩;有了朋友,烦恼就多了一个人替你分担;有了朋友,快乐就多一个人分享。

我喜欢处在同学、朋友感情融洽、和睦的环境中,我喜欢这种友谊特有的感觉,所以我才格外珍惜这种同学之间的友谊,我也就最看不惯,或者最不想看到同学之间搞分裂。

同学与同学之间应该和和睦睦,可是有些同学当众打架,拍桌子说脏话,吓的一旁胆子小的同学都不敢吭声。这些不好的,不文明的事在我看来都是可耻的……

同学与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当你有困难时,同学们会毫不犹豫的来帮助你,但前提是你平时也要常常去帮助他人。可是生活中有许多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互相体谅,互相宽容,互相理解,化矛盾为友谊。

时间飞跑,日月如梭,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五六年了。学习上,我们曾互相鼓励,生活中,我们曾相互帮忙。同学之间的友谊是十分珍贵的,五六年的时光匆匆流逝,我们应该珍惜同学之间的点点滴滴,是这些成为我们以后美好的回忆…~

篇五:同学之间的友谊

在同学们的眼中既然当班长就必须是完美的,是优秀的。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我却并不是完美无暇的。我爱闹也爱玩,可能是因为这一特长而被选做当班长,同时同学们也推选了另一个班长秦阳阳。说实话我对她并不了解,上小学时也没有说过话,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友谊做基础,于是一班二长的日子就开始了,不知道为什么同学们总是把我们相比较。

起初的我并不在乎同学间的议论,慢慢的可能是因为嫉妒心的作用,我越来越在乎这种舆论。我天生的性格就是争强好胜慢慢在这环境中凸显了自我,我也会和她比,比任何事。

其实早在我和同学之间的矛盾激发时,我就想辞去班长一职,因为我觉得我不配,可是老师驳回了我的请求还和我说了这样的一句话:既然你选择了当,那么你就得做好它不是吗?既然你为这个班付出了你的心血,那为什么不继续下去呢?既然你热爱这份工作,那你为什么还要放弃?这样做你认为你对得起任何一个人吗?老师的这句话深深的印在我的心底,从那以后我便暗暗发誓:不管明天将会有怎样的困难,我都不会放弃七年二班!不会放弃所有的同学!我为我的誓言而默默的努力着,默默忍受着发生的所有的一切!

篇六:同学之间的友谊

这篇作文是被老师逼着写的,可能会比较无味。友谊可以变成一道鼓励的目光,让你在失败中得到力量;友谊可以化作指南针,当你迷茫是指引方向;有谊可以冲走一切不如意;使熄灭的灯心重新燃烧希望。

友谊是我们一生中不可少的,朋友是很重要的。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把幸福告诉朋友,会使幸福增加一倍。把痛苦告诉朋友,则会使痛苦减少一半。友谊可以变成一道鼓励的目光,让你在失败中得到力量;友谊可以化作指南针,当你迷茫是指引方向;有谊可以冲走一切不如意;使熄灭的灯心重新燃烧希望。

我们在人山人海中碰到了一起,这就是缘。我们在人生道路上结伴而行,这就是分。我们的偶然相遇,注定了少年时期的友谊。我们到处寻求友谊,却很难找到属于自己的,所以我们格外珍惜我们的朋友。

友谊是质朴的感情,我们也应该以一颗纯真的心对待。

朋友之间是应该坦诚相待的,不应该隐瞒什么。只有彼此建立感情基础,互相信任,我们之间的友谊才会更深、更牢固。但这并不代表朋友之间是|||没有隐私的,有些私事还是最好埋在心里。像孔子说的:朋友数,斯疏矣。你与你朋友关系过于密集,就离你们俩疏远的程度差不多了。记得小时候听过一个故事,说:有一群带刺的猪,再一起过冬。但有一个问题困惑他们,不知道彼此之间应保持怎样的距离。离得太远,觉得冷,离得太近,刺太扎得慌。最后终于找到了合适的位置。在既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保持了集体的温暖。 毕竟,距离才能产生美嘛!

朋友之间应该相互理解,不应该为了一点小摩擦,伤了和气。人无完人,既然选择了她,就要接受她的性格,接受她的一切。我们要学会宽容,宽容是一种美德,是世界上最深沉的美德之一。

朋友之间应该相互帮助,在学习方面,在生活方面和情感方面。但不是所有的忙都能帮的,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但不能盲目地讲究哥们义气。有正义感是可以的,但不能不讲原则。这种哥们义气是极其消极的,容易让年轻人走上不法的道路。它的信封是士为知己死、有难同当,是把义字的含义完全扭曲了,也不是我们同学之间真正的友谊。

好朋友之间是不需要甜言蜜语的,只有一些心怀鬼胎的,极有心计的人,才会说一些花言巧语。这些要以一种不择手段的方法去谋取个人利益的小人,往往会打扮出一幅善良的面孔。所以,交友是要慎重的。对于真正的好朋友,朴实无华的语言就足够。

今天的社会,物质生活是越来越丰富了,但人际关系却越来越冷淡了。趁我们真正步入社会之前,好好珍惜这份纯洁的友谊。

篇七:同学之间的友谊作文

朋友,多么熟悉啊!这一个简单的词语让我们想起了很多,有酸的,甜的,苦的,辣的。这一切都让我们好熟悉啊,让我们想起了同学之间的快乐,(*^__^*)嘻嘻……多么高兴啊!

作为一个初中毕业生来说最珍贵的就是同学之间的友谊,刚刚迈入初中的时候,我们一个个都是朦胧的小孩,不知道什么是同学情,只知道我们可以天天一起耍,根本没想到会分开。每天(*^__^*)嘻嘻……o(∩_∩)o。。。哈哈,一起探讨,一起学习。我们觉得总是无忧无虑,多好啊!

晃眼间,三年过去了,我们都长大了,也要分开啦,心里才发现原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了。我们也曾抱怨过,为什么时间这么短。但就是再后悔也迟了,现在只有好好珍惜这份友情,让我们记住我们的同学情,那会永远珍贵,我不会忘记我们之间的同学情。

我想说:同学情永远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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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优美散文没有上锁的门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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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着一对母女,母亲深怕遭窃总是一到晚上便在门把上连锁三道锁;女儿则厌恶了像风景画般枯燥而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想去看看自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

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妈,妳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淖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着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女儿扭开门把时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着了。"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膀。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妳怎么没有锁门,有人闯进来怎么办?"

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锁过。"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着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着了。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感谢家的温暖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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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温暖作文_情感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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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是个多么温馨的字眼啊!看着这两个字,我心里的友谊之情油然而生,温暖作文。也许,在大家的心目中,母爱和父爱是最伟大的,是最令人感动的。而我却和你们不同,因为从那次起,友谊便在我的心目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 记得那次是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由于我是刚刚转到新学校,在学校人生地不熟的,见到别人就变得胆小如鼠。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在我们班有一位皮肤黑不溜秋,身材矮小的同学。她叫春莹。因为她的外貌,使班里的人都很讨厌她,不喜欢跟她接触。甚至有时,班里调皮的男同学还会嘲笑她,说她长得像妖怪。有一些人听到这句话可能会十分生气。而她却十分乐观,不但没有生气,还对那些人十分友善,经常在暗地里帮助他们。对人一向胆小的我居然向春莹提出要求,我的声音犹如蚊子的嗡嗡声,结结巴巴地对春莹说:“春……春莹,你可以……做我的……朋友吗?”春莹显然对我提出的要求有点吃惊。她回过神来,笑了笑,说:“你不嫌弃我丑吗?”我摇了摇头。她答应了。 一天放学,我和春莹一起回家。正当我们过马路的时候,一辆小轿车迎面冲了过来。我目瞪口呆,感觉死神正一步步地向我逼近,我紧锁双眉,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春莹看见了,毫不犹豫地推了我一把。我从死神的手掌里逃了出来。而春莹呢,可想而之,春莹显然逃不了这场灾难:她的一只腿骨折了。我看着受伤的春莹,身子旁一大滩鲜红的血,蹲在春莹旁边号啕大哭。谢天谢地,一位好心的叔叔看见了,急忙把春莹送到了医院,也把我送回了家。我回家之后,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焦急地等待着春莹的消息。终于,春莹出院了,但是,她却是拄着拐杖出院的。我看着春莹,扑了过去,又一次号啕大哭。再看看春莹,她依然十分乐观,她擦了擦我眼角的泪花,笑了笑,说:“别哭了,我没事,只不过是多了一把拐杖而已。”我问、望着春莹那张熟悉的面孔,眼前变得一片模糊…… 爱,能使一座冰山融化;友谊,能使一座房屋倒塌;温暖,能感化全世界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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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同学温暖作文600字左右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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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我泪流满面,那一次我痛不欲生,那一次我尝到了骨折的痛苦。

那是在三年级,我与同学们玩抓人,正当我跑向门厅时,一个身影迅速地在我背后撞了一下,我重重的摔倒在地上,当时我只看见一个人的身影。只见我的脑袋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左手从手腕到肩上全被压在了身下。我的感觉到肩上发出了“咯咯”声音,我感到边上似乎什么人也不存在了,只有冰冷冷的风,我觉得边上阴森森的,仿佛这是只有我一个人的世界。我垂着手,豆粒大小的眼泪从眼睛里逃了出来,一滴一滴的滴在砖上。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走向班级,我奋力先把左手抬起来,可是,我发现自己就算用尽全身力气也做不到。回到班中那“咯咯”声不断从我的锁骨传出,越来越痛。

我到中午时,向数学老师张老师求救,不一会我被送到了医院,医生说我锁骨骨折,但那里不能包石膏,所以用纱布绑了起来。回到班中,我刚坐回座位,全班许多人围了过来,把我的座位围得水泄不通,气都喘不过来了,他们有的问我手怎么了,有的问我我的手还好吗??????但是我都不知道该先回答哪个。

不过,最让我感动的是林嘉晟,他在我骨折的这一段时间,他十分的照顾我:中午,他为我打饭,放学,他为我背书包。而他从来没有说过一次累。

那一次,我虽然骨折了,但我得到了同学的温暖,那一次我虽然泪流满面,但我懂得了同学之间那友谊的桥梁,那一次我虽然痛不欲生,但我得到了同学的真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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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哲理故事: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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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绝境,有的只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生机勃勃的绿洲。以下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哲理故事: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希望大家喜欢。

智利北部有一个叫丘恩贡果的小村子,这里西临太平洋,北靠阿塔卡玛沙漠。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太平洋冷湿气流与沙漠上的高温气流终年交融,形成了多雾的气候。可浓雾丝毫无益于这片干涸的土地,因为白天强烈的日晒会使浓雾很快蒸发殆尽。

一直以来,在这片被干旱统治的土地上,都看不到绿色,没有一点生机。

加拿大一位名叫罗伯特的物理学家在进行环球考察时经过这片荒凉之地。他住进村子。不久,他发现一种奇异现象,这里除了蜘蛛没有其他任何生物,处处蛛网密布,蜘蛛四处繁衍,生活得很好。为什么只有蜘蛛能在如此干旱的环境里生存下来呢?这引起了罗伯特极大的兴趣。借助电子显微镜,他发现这些蜘蛛具有很强的亲水性,极易吸收雾气中的水分。而这些水分,正是蜘蛛能在这里生生不息的源泉。

在智利政府的支持下,罗伯特研制出一种人造纤维网。他选择当地雾气最浓的地段排成网阵,这样,穿行其间的雾气被反复拦截,形成大量水滴,这些水滴滴到网下的流槽里,经过过滤,净化,就成了新的水源。

如今,罗伯特的人造蜘蛛网平均每天可截水10580升,而在浓雾季节,每天可截水13。1万升,不仅满足了当地居民生活之需,而且还可以灌溉土地,让这片昔日满目荒凉、尘土飞扬的荒漠,长出了鲜花和青绿的蔬菜。

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绝境,有的只是绝望的思维,只要心灵不曾干涸,再荒凉的土地,也会变成生机勃勃的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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