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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小说左耳精品20篇

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分享了有关小说家理想的作文,一起来看看吧!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推荐的饶雪漫小说左耳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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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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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里面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一百零八将之首,人称“孝义黑三郎”、“及时雨”、“呼保义”。宋江,他原是郓城县押司,后来他投靠了梁山泊。在当时战乱不断的时候,有人能组起一支队伍就不容易,看一下三本大名著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宋江、唐僧,他们三个不都是平凡的人吗?水浒传中,我最狠得就是高俅,高俅在把宋江等人招安后,就带他们打辽国以及方腊、田虎、王庆的起义军,回朝后不久,就被高俅等人用毒酒害死。我觉得最能打醉拳的非武松莫属,因为他在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让他名声远扬,而且也让人知道他的醉拳有多厉害。

最有智慧的就是吴用了,足智多谋的他,宋江就是靠他打的胜仗。再说一下黑旋风李逵,有事李逵是讲义气也讲道理,可是有时他也不讲道理,就比如他去赌钱,钱都赌光了,他就抢别人的钱回去交差,这时的他就是不讲道理的。

水浒传让我感受到当时的农民的生活的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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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小说余罪结局

全文共 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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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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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

全文共 1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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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各女主的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看看余罪小说栗雅芳结局吧~

公主安嘉璐

人生若只如初见,安安代表初恋,美丽,纯洁,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最后一场案子开始的时候安安的表现让我觉着老常在设计一个仙子坠落凡间的结局,安安期待她的王子,她的骑士让她过得和公主一样耀眼,但是结果却是戈战旗是个骗子,骗的安妈倾家荡产,她妈的结局我没注意到,但是这类大规模集资的中间人根据过手的金额十年是可以判到的。解冰残废,母亲入狱,家庭破产,这就是公主的结局。当然我可能有点以恶意猜度老常的想法了。假如安妈没有出事儿,警觉了戈战旗的想法及时抽手甚至小赚一笔,解冰没有残废接过重案组的旗帜,最后或许成为总队长,安安和解冰结婚的话,诸位看官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结局?

解冰和安嘉璐的结局是求仁得仁,解冰得到了爱情,安嘉璐坠落凡间却找到了本心。

女强人肖梦琪

理智,科学,美丽。肖梦琪和我们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女强人类似,但是更加走到一个极端,所以余罪永远不会选择她的,在她的眼里余罪和他的小伙伴只是升职的台阶,只不过阴差阳错之下对余罪产生了好感,但是这种好感永远低于她的官阶,所以在余罪毫不犹豫放弃国际刑警深造的机会时,肖警官“终于实现了她的心愿”,到北京深造了,或许可以说是因为余罪已经结婚了,她没有太多的理由为了这份暧昧放弃她的追求。

美貌栗雅芳

栗总和余罪在一起纯粹是很多巧合造成的,呵呵不过从这个美貌的女人开始刁难余罪结果被给难堪到被余罪感动的时候我就心里偷乐——有戏。栗总会跟余罪“那个很多很多次”的原因大概是刺激吧,砸车,吐律师唾沫,给十万块,被救误会扇余罪一巴掌,到此基本火候够了,于是老常安排一出醉戏,两人搞个昏天黑地,然后刺激过了,这段感情难以维持的时候老常安排一出吸毒,于是顺理成章的,被余罪扇完送医院的栗总彻底沦陷了。

栗总这样生意成功的女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心态我是不知道,反正老常写的看着还挺合理,虽然结局不太合理,呵呵。我总以为栗总会是“这个寂寞难耐的女人,估计又有新欢了吧”,应该是这样,但是小女人一点,对余罪忠诚一点也是可能的,毕竟现实比小说更荒诞不是吗。

外柔内刚楚慧婕

黄三养女,这个女孩儿是外柔内刚,安安静静的做残疾学校老师,但是跟狗少出去一趟充分显示这个女人的江湖气质,最后心情好一点还给了狗少一个安慰的吻。总感觉这个女人也是有很多很多可以描写的,但是老常一笔带过了,不明原因,当然这样的女孩儿指望像栗总那样也是不可能的,两个人可以有一点小憧憬小暧昧。但是我唯一不理解的是,黄三死的时候楚拽着余罪不放,后来还帮余罪办了些事儿,为啥慢慢就没影了涅,这个女人写出来最起码也是有《猫眼》里面小瞳那样的魅力啊。想不通。

最后一个,猪脚的老婆,林靖宇。

高大,强壮,美丽,性感,英气,最重要的一点是爱和包容。安嘉璐的好感是因为她的花心,对解冰不够满意,而余罪却越来越优秀,当余罪还在警察学校的时候,安美女可曾有过一点关心?所以安嘉璐刺激林靖宇的时候会说“他只是因为不够优秀所以才会轮到你”,这话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她内心的想法。是的余罪还没有优秀到能配的上她,所以安美女的结局我看着很爽。

中间有一段剧情我觉着老常是不是改大纲了,老常可能最初设计的不是让林靖宇和余罪结婚,所以来了个黑涩会情人的想法,但是突兀的又变成了老杜的问题。..反正我是没看懂,不过改过之后真是好,我喜欢林靖宇这样的,我也以为最适合余罪的就是林。只有她能够接受余罪那个不成器的老爸,能在余罪面临选择的时候告诉余罪要选择余满堂,能容忍余罪婚前糜烂的关系,能理解余罪不能陪伴她的苦衷。看着这辛苦还房贷的小两口最后能小赚一笔事业小成真是开心。

最后,老常的书很精彩啊,没觉着很虐啊,结局我感觉有点刻意的大圆满啊,虽然这种圆满看着很满意,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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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余华《活着》小说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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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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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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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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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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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按照老师的要求,妈妈在百忙中抽空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百年百部中国儿童文学经典书系;”之一《草房子》。

这本书写得真好啊!作者曹文轩为我们塑造一个名叫桑桑的少年形象。他的身上,集中了一种矛盾的性格特质,他有天真得深刻,幼稚的成熟,善良的诡计以及纯朴的聪明,这些性格特质,在作者的近乎自描一演得自然描写下,栩栩如生。我完全被桑桑的生活故事迷住了。桑桑爬上最高的一最高的一座草房子,看到了他的学校是多么的美丽,迷人他在草房子里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和伙伴们长大后,过上了幸福的,美好的生活……

我读了《草房子》之后,深深的感受到:我为我是一个东莞人,我为我是建设小学的一名学生而感到骄傲与自豪!因为我们东莞人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才智,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大胆的改革开放创办“三来一补”企业,搞活了经济,家家户户都过上了幸福的好日子。就那我家来说吧,拆了旧房子,建新房子,住进了环境优美的小区;每逢放假爸爸妈妈都带我和弟弟四处旅游,饱览各地风光,增长了不少知识。

我能在建设小学上学,感到非常荣幸!整个校园造型很优美,环境很清新,设施很齐全,难怪她能够荣获“广东省一级学校”。更重要的是学校的老师个个都对学生非常关心,非常爱护,非常耐心的教育我们,使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我们一天天地长大,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因为我们的父母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的老师为我们传授了开扩美好未来的过硬本另。只要我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团结一致,不团的努力奋斗,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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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神彩印记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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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就要灭亡,神彩印迹闪现,神选择的人就要觉醒,每个人的印迹都不同,平常我们都发现不了。等到世界灭亡时神彩印迹会降临人间,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则会被魔王选择,成为坠落者。所谓坠落,说明是被神抛弃的人,后而被魔王利用用来征服世界。而神印者则会阻止世界灭亡,每个神印者都会有非凡的能力来保护世界,唤醒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大家好,好久不见了呵呵,这次是十分热血的哦)

好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属性攻击了把?“嗯”十分整齐的回答,这问的人便是星宇,而回答的人便是我们的新人——梦琪他们。(我都说了会把一些人物给删了,所以现在只剩下梦琪,幽影,幽灵,星宇还有徐红)因为星宇把他们这些新人修炼了1个月,所以这些新兵也懂了自己身上背负的使命。“你们准备好了吗?”女神的声音传来,这次的声音十分严肃,没有一丝温柔在里面。“嗯”大家回答道“不要说恩,说是,我们准备好了”女神的声音再次传来。“是我们准备好了”大家回答道“既然这样那是时候让你们去经历下磨难了。”“是”大家再次回答道,到底是什么让以往的众人不一样呢。

“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看到了自己的亲人死在魔王脚下,他们狠,但是未能为力,他们苦,但他们从来是坚强的。所以这次他们准备与魔族,血战一场。”当然这不肯能让魔族伤筋动骨,但是让他们历练下是正确的。“女神的话有点抽泣。但是有一种无可抗拒的庄严在里面。”之后“圣印联盟”(这是女神给星宇他们团队取的名字)返回了人间。离开是他们脚下的光环一现,红加蓝,绿,紫,犹紫,长虹。四种颜色的光环随着他们的离开也消失无影了。

“啊呜呜”一群的魔族战士超星宇他们这边来了。但是众人还没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竟然毫无反应。“冰火浪涛”吼声传来,打的并不是魔族战士,而是正在痛苦的众人。“你们醒醒把,一直那么悲伤有什么用,不如陪我与这该死的魔族战个痛快。”众人好像被叫醒了一般,恍恍惚惚的眼神变的坚定,变得明亮。“战个痛——”众人齐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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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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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喜欢看小说,经典的青春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青春励志小说

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2、《岁月如歌》

3、《爱在哈佛》

4、《我不是马加爵》

5、《夏华秋叶》

6、《与未来同行》

7、《篮球之神》

8、《终极目标》

9、《冰凌花开》

10、《一路狂奔》

11、《大长今》

12、《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1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14、《草样年华》

15、《沙漏》

16、《左耳》

17、《甜酸》

18、《刺鸟》

19、《为自己奋斗》

20、《唐骏日记》

21、《平凡的世界》

22、《羚羊为什么奔跑》

23、《我和成功有个约会》

24、《一分钟巨人》

25、《成长中必须知道的20个故事》

青春励志小说精选

《伟大的励志书》奥里森·斯韦特·马登

《富兰克林自传》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1706——1790)

《自己拯救自己》

《致加西亚的信》阿尔伯特·哈伯德

《巴比伦富翁的秘密》乔治·塞缪尔·克拉森

《思考致富》拿破仑·希尔

《人人都能成功》克里蒙特·史东——“积极致富学大师”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奥格·曼狄诺

《与你在巅峰相会》

《谁动了我的奶酪?》斯宾塞·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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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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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娃读到小学三年级时,他爸爸就成了暴发户。

他爸有一天对刚娃说:“到县城重点学校读书,你想不想去?”

刚娃一脸固执:“不去!”

刚娃的爸其实早已给儿子安排妥当了,插班到县城一所挺有名的学校。

刚娃胳膊扭不过大腿,说不去当然不行。

刚娃在那所学校上学相当怯生,班上同学视他为穷鬼,时常找岔欺负他。

每次周末,刚娃就把受欺负的事向他爸投诉。

刚娃的爸气得脸发青,他对儿子说:别怕,下周我用小汽车接你,让你在同学面前露露脸。

果然,刚娃的爸每个周末就亲自开小汽车接送刚娃回家。

可有一次,刚娃向他爸提出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刚娃说,有同学说你的“桑塔纳”太老土。

刚娃的爸当即气得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儿子。

刚娃在这所学校总跟同学融洽不到一起,刚娃就向他爸提出回村小学读书。

刚娃的爸咬咬牙,狠狠的说:“不行,县城不行,我们到省城。”

于是,刚娃又进了省城一所走路都容易滑倒的学校读书去了。

刚娃这个农村孩子就紧张得不能自己,周一盼周五,总希望老爸出现在学校门口把他接回去。

刚娃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连老师都怀疑,刚娃是不是有疾呆症,要不,他老是张着嘴望着一个地方发呆。

有次,老师对刚娃的老爸说:“你这孩子的成绩太差了,补不上来。”

刚娃的爸一听就有气,硬梆梆地说:“那我们就转学嘛。”

于是,刚娃又进了一所贵族型的更高级的全封闭学校。

把刚娃送进学校那天,刚娃的老爸请了亲朋好友办了酒席。

刚娃他爸那天喝了好多酒,大家也喝下了许多酒,夸刚娃父子是父是英雄儿好汉,你刚娃他爸比村长、镇长还了得。

刚娃的爸听了很高兴,又喝下不少酒,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脚踏在地上乱摆放的酒瓶上,一头摔了下去……

刚娃回家给他爸送丧,刚娃对直直躺着的老爸尸体说:“爸,我又可以回来读书了。”

刚娃说完,一滴泪也没有,蹦跳着找乡下的同学玩去了。

[糊涂的爸爸错位的爱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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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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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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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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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苦涩让我曾一度想有某种退隐尘世的念头。借助书本、文字,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翱翔在非物质的精神世界里。不过,我更渴望自己在翱翔的途中,通过聆听先人、智者的声音,结合当今自己的生活实践,在一种没有利益心趋使的情况下,虚构出一部令自己满意的小说。允华今天跟我聊了很多,他是我大学同学,同时也是良师益友。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更加激发了我一种想要写下去的冲动。

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现在存在我的意念、思维之中。一年来,这部小说的框架由模糊到渐渐清晰,其间经历了一些波折,自从踏入社会以来,我已阅到了一些人生的苦涩和辛酸。对于浩瀚的人生宇宙来讲,这些苦涩和辛酸也许算不得什么,但到底对于我,这种生活的体验和感受,却也是弥足珍贵的。

小说有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小说的第一要素是人物。人物的选择是小说成败的关键。因此,我尽可能将人物限定在10人之内,将大量的笔墨用于塑造尽可能少的人物,会使这些人物形象显得更加的饱满。像曹雪芹《红楼梦》笔下100多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本人只有顶礼膜拜啦。

小说的第二要素是情节。按照小说情节的一般模式,即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要素。小说情节的好与坏,刺激与平庸,直接影响着读者的阅读期待和审美体验。还没看完全部却早早地知道了结局的小说显然在塑造情节方面是失败的。因此,像契诃夫笔下的大量短篇小说,往往在结尾处还能够峰回路转、出其不意,紧紧的扣住读者的心弦,情节的把握上就显得老道和不落窠臼。

小说的第三要素是环境。环境分为典型环境和一般环境。环境对于小说有渲染、烘托作用,对情节有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将典型人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通过环境去更加真实的表现人物的喜怒哀乐,是我一直苦苦追求的,并乐此不彼。

下面我将我意念中的小说的框架用文字表述出来:

我设定的小说男主人公他的身份是一位文艺男青年。他没有女朋友,在S城干着一份较为体面的IT工作(这种工作的性质类似于公务员,朝九晚五)。他热爱文学,尤其热衷于古典诗词。因此,在工作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他常常一有时间就去泡在S城中一所非常著名的图书馆。

故事的情节应该是在这所图书馆展开的。为了叙述的方便和小说的真实生动性,我现在将小说主人公由第三人称改为第二人称。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下午5点下了班,你开车来到了这所图书馆,你很喜欢车,对!男人都很喜欢车嘛,你将车停在了停车场,并仔细地检查了轮胎,车门有没有关,确保万无一失时,你非常高兴和幸福地走进了图书馆。

图书馆的阿姨已经跟你很熟了,因此当你走进去,她们便客气地招呼着你:

“嘿!来图书馆看书啊!~~~”

[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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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与历史

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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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历史一般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过去发生的事件,这些过去的事件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影响到人类的行为和思想;另一种是作为书写的历史,是历史学们家将今天可以收集到的关于过去的材料组织起来,用自己的理解来诠释历史。文学与历史同属于人文科学,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不仅可以成为文学的创作背景和书写主题,而且一个作家和他的历史观往往影响他的创作风格。

昆德拉在对待历史的问题上,不仅仅是追忆,而且带着反思,他希望在历史的反思中寻求人类得以传承的精神和力量。历史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昆德拉的小说,对历史的遗忘成了人类今天存在的一个必然的现实。昆德拉认为,遗忘是对自己的一种否定,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民族,不能正视历史就不能正视现在。对历史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个人或民族对于当下的态度。昆德拉对捷克的历史遭受到的动荡和遗忘命运深感忧虑。移民的经历,捷克民族的多难历史让昆德拉将目光聚集到遗忘和记忆的斗争、回归和认同的渴望之中。他后期的小说《笑忘录》《无知》《不朽》《慢》《身份》等作品,都是在围绕遗忘与记忆这条线索展开叙述并进行思索的。

在《笑忘录》这部小说中,一开始就点明了作家的创作主题,米雷克说:人与政治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米雷克向以前的情人要回年轻时写下的情书,把他们扔到垃圾箱去,是为改写自己青春期的冲动和愚蠢,企图让他的过去和现在稳重成熟的形象相一致,“米雷克重写历史,就像所有政党一样,像所有的民族一样,像整个人类一样,大家都重写历史。人们高喊着要创造美好的未来,这不是真情所在。未来只是一个谁都不感兴趣的无关紧要的虚空。过去才是生机盎然的,它的面孔让人愤怒、惹人恼火、给人伤害,以致我们要毁掉它或重新描绘它。人们只是为了能够改变过去,才要成为未来的主人。人们之所以明争暗斗,是为了能进入照相冲洗室,到那里去整修照片,去修改传记和历史。”米雷克努力遗忘,而塔米娜却努力找回记忆,拒绝,拒绝遗忘。塔米娜跟着丈夫逃离了捷克,来到法国后丈夫去世,她一个人在法国过着孤单的流亡生活。她要找回记录她和丈夫以前生活的记事本,“她之所以要她的记事本,是因为它在笔记本中已经构建了一个由主要事件组成的脆弱架构,她想为这架构砌上边墙,让它成为她可以住进去的房子。倘若摇摇晃晃的建筑像搭建不稳的帐篷一样倒塌,塔米娜就只剩下了现在,这个无形的点,这一缓慢地向死亡进发的虚无。”对塔米娜而言,只要抓住与过去的联系,她才能拥有对未来的肯定;否则,未来和过去一样,将成为不确定的虚无。昆德拉通过米雷克和塔米娜的行为指出,人类遗忘的本性,由于遗忘带来了时间意义的丧失,世界变成虚无的存在。

政治的遗忘是有目的的集体性强制性遗忘。在《笑忘录》中,昆德拉指出:“阿连德被暗杀很快掩盖了俄国人对波西米亚的入侵,孟加拉国的血腥屠杀又让人忘记了阿连德,西奈沙漠战争的喧嚣又掩盖了孟加拉的呻吟,柬埔寨的生灵涂炭又让人忘记了西奈,就这样继续,就这样反复,继续反复,反复继续,直到一切都被所有人完全遗忘。”遗忘是一个普遍的存在,个人的历史,民族的历史,社会的历史,都经受着遗忘。昆德拉因为政治上的原因,漂泊在外,渴望回归,却深感回归的不可能。《无知》中的伊莱娜寄居法国二十年后,最终踏上了故土布拉格,当她面对故乡的人时,她却找不到回家的感觉,她的精神还在流亡者。法国不是她的故乡,而布拉格也已经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她的存在只是在漂泊的过程中才最真实。

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提出小说的历史性问题,他将具有历史性的小说分为两类:“审视人类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小说”和“小说化历史编纂的小说”。昆德拉认为后者是“用小说语言传译一种非小说认识的庸俗化小说。”他褒扬的是前者的小说史观。在昆德拉的小说中,历史既是作为人物存在境遇的背景,同时历史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他努力从被历史遗忘的事件中找寻历史的存在。如何将历史融入小说,昆德拉说了四个原则:“首先:所有的历史背景都是以最大限度的简约来处理。我对待历史的态度,就像是一位美工用几件清洁上必不可少的物件来布置一个抽象的舞台。第二个原则:在历史背景中,我只采用那些为我的人物营造出一个能够显示出他们的存在处境的背景;第三个原则:历史记录写的是社会的历史,而非人的历史。所以我的小说讲的那些历史事件经常是被历史记录所遗忘了的;但最深入的是第四个原则:不光历史背景必须为一个小说人物创造出新的存在处境,而且历史本身必须作为存在处境来理解,来分析。”昆德拉认为小说书写的历史不是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而是作为一种文化人类学的经验。小说家抓住被历史学家忽略的历史事件,从中发现人类所处的某种存在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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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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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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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阅读小说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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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三国演义》是我百看不厌的一部名著,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惊险曲折的故事,还让我认识了不少个性鲜明的英雄。

小说《三国演义》,以东汉末年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了从黄巾之乱开始,到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再到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三分天下,直至三国统一归晋的故事。故事中英雄云集: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赵子龙大战长坂坡,张翼德力拒当阳桥,勇马超兴兵复仇,黄汉升力劈夏侯渊……这是何等的意气风发!何等的豪情万丈!几百个人物形象,在罗贯中的笔下,都是那么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阴谋诡计都瞒不了他,他还能利用自然环境的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简直聪明赛神仙啊!当然,在书中机智聪明不止诸葛亮一个,比如吴国的大都督周瑜也是很有计谋的。

可是读完《草船借箭》,我才知道,聪明才智固然重要,但更需要你有一颗宽宏大量的心。由于诸葛亮才华横溢,料事如神,使周瑜非常嫉恨,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个借口害死他。于是周瑜便让诸葛亮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要完不成,就按军法处死诸葛亮。

读到这里,我真替诸葛亮捏了一把汗。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着他的智慧和机智,在三天之内向曹操“借”了十万多支箭,完成了他的任务,把周瑜气得哑口无言。不过最让我佩服的,并非是诸葛亮凭着神机妙算,“借”来了十万支箭,而是诸葛亮看穿了周瑜想害他,却没有生气。他反而以大局为重,继续与吴国合作,最后才打败了实力强大的曹操,赢得了赤壁之战。试想,如果诸葛亮也心生怨气,与周瑜缠斗,那战役的结果,怕是要改写了呢。

《三国演义》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蕴藏了许多做人的智慧与道理,值得一读再读。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又心胸宽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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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十大励志小说NO2.《把信送给加西亚》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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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尔伯特·哈伯德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一种由主动性通往卓越的成功模式,全球销量超过8亿册!一种流传百年的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一个关于送信的传奇故事,蕴涵着企业成功和个人发展双赢的真谛。一位英雄的故事揭示了成功的一种模式,故事中的英雄就是那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今天,每一个企业都在呼唤能够“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寻找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重用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人成为了今天职场的主旋律。本书堪称一部成功学圣经。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把信送给加西亚》所讲述的是一个“把信送给加西亚”的传奇故事。在19世纪美西战争中,美方有一封具有战略意义的书信,急需送到古巴盟军将领加西亚的手中,可是加西亚正在丛林作战,没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此时,挺身而出的一名年轻中尉——罗文,不讲任何条件,历尽艰险,徒步三周后,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了加西亚。

这位名叫罗文的英雄接到麦金莱总统的任务——给加西亚将军送一封决定战争命运的信,他没有任何推诿,而是以其绝对的忠诚、责任感和创造奇迹的主动性完成了这件“不可能的任务”。

在孤身一人没有任何护卫的情况下,罗文中尉立刻出发了,一直到他秘密登陆古巴岛,古巴的爱国者们才给他派了几名当地的向导。那次冒险经历,用他自己谦虚的话来说,仅仅受到了几名敌人的包围,然后设法从中逃出来并把信送给了加西亚将军——一个掌握着决定性力量的人。

整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意想不到的偶然因素与个人的努力相关联,但是,在这位年轻中尉迫切希望完成任务的心中,却有着绝对的勇气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为了表彰他所做的贡献,美国陆军司令为他颁发了奖章,并且高度称赞他说:“我要把这个成绩看做是军事战争史上最具冒险性和最勇敢的事迹。”

这一点当然毫无疑问,但人们更应该意识到,取得成功最重要的因素并不是因为他杰出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优良的道德品质。因此,罗文中尉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

他的事迹100多年来在全世界广为流传,激励着千千万万的人以主动性完成职责,无数的公司、机关、系统都曾人手一册,以期塑造自己团队的灵魂。

故事中罗文正直、忠诚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品质是每个人在工作中应该学习的榜样,因此此书也被许多单位与集体作为培养员工敬业精神的优秀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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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三的作文小说篇嫣然蔷薇几度开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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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宿舍的门忽然被大力的撞开,一个穿着藕荷色长款连衣裙的女生冲了进来,手里还抓着一顶遮阳帽。外面正值炎炎骄阳挂树梢,而屋内空调开得正凉,少女进来的时候明显的打了个哆嗦。

“蔷薇!我拜托你不要每天都对着电脑把空调温度调这么低好吗!!你不知道电费很贵的吗!!”少女撅着嘴在床边坐下,气鼓鼓的对着坐在电脑前的女子喊道。

女子做了一个深呼吸,转过头来。

白皙的脸上嵌着一双灿若星辰的眸子,眼形是略显高贵的丹凤眼,薄薄的红唇抿成一条线,黑色的长发被束成马尾垂在脑后。

只见她微微叹了口气,然后继续转回去对着电脑,随即,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周瑾欢,你能不能别这么闹腾了。”

被称作周瑾欢的少女不屑的“切”了一声:“蔷薇,咱们宿舍的电费可是我交的,小心哪天我不乐意交电费了,哼哼,你就等着被断电吧~”

“喂喂,蔷薇,小心我真的不交电费哦!”

“喂喂,蔷薇,你别不理我啊!蔷薇~”

“蔷薇我错了,你理我一下嘛!”

“蔷薇!你再不理我,我就真的不交电费了!”

顾蔷薇终于转过身来,伸手戳戳周瑾欢的脑门,略有些咬牙切齿的道:“周瑾欢,你不交电费,那我交不就行了啊!话怎么这么多啊!”

瑾欢吐吐舌,坐到蔷薇的身边,看了看电脑,道:“蔷薇,都已经半年了,你还在想他吗?”

顾蔷薇一动不动的,歪着脑袋盯着电脑,屏幕上是一个微笑着的帅气男生的照片,照片右下角隐约可见三个小字——慕容燕。许久,她才略略摇了摇头。

“我不知道。”

“他说过,要我等他回来,可是……这么久了,他都没有和我联系过,我怕我,等不下去了……”

“瑾欢,你知道吗,我越想忘记他,却记得越来越清晰……”

“瑾欢,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蔷薇把头靠在瑾欢的肩上,轻轻地呢喃着。

“瑾欢,我给你讲我和他的故事好不好……”

?熏儿的话:

恩嗒很开心的,在中考前熏儿又挖了一个新坑√

?欢迎亲们光临w本文设定可能略苏,可能不符合现实,可能略逗比

[初三的作文小说篇嫣然蔷薇几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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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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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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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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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萧红的著作《呼兰河传》。整本书主要描述了作者儿时的故乡黑龙江呼兰河县的特色,风俗及小时候熟悉的人物和印象深刻的事。

《呼兰河传》全书分七大章和尾声,第一和第二章节主要写了全县的三条街与当地跳大神,放河灯,看野台子戏和庙会等风俗,其余五个章节写了与作者同住一条街的邻居和亲人,把祖父的和蔼可亲,冯歪嘴子的辛勤质朴,有二伯的古怪性格描述的淋漓尽致。

这个小城并不繁华,并且十分的封建和落后,在那里,由于人们的迷信和愚昧无知,发生了一个个杯具,另我印象最深的是命运凄惨的小团圆媳妇,她生了病,高烧不退,婆婆不仅仅不带她去看病,反而还请了个骗人的“法师”,最终把她丢到滚烫的开水里洗澡,结果不但没有治好她的病,反而还要了她的性命。那里的人们宁肯顺从天意,也不愿相信事实,名明白可悲也不愿意反抗,我看着看着也增添了很多怜悯和痛恨。

作者还描述了很多童年的趣事,在房顶上采蘑菇那段就十分趣味,好好地去房顶采蘑菇,却弄的鞋子掉进了锅子里,弄了一锅的泥浆汤。还有一次,作者把花儿插在了祖父的帽子里祖父非但没发现,还笑着说:“今年花儿真香,隔着几十米都能问道香味儿”。这也让我联想到了自我,童年的完美时光是多么的让人留恋,我们都要好好地珍惜,长大了才不会后悔。

《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看完这本书,我在想,每个人的童年竟然如此的不一样,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那里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可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完美都包容了,让我们珍惜今日的幸福生活吧,将来再来回味这份属于自我的完美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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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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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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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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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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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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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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