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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的烦与乐作文(精品20篇)

导语: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大家一起努力,创造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作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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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可贵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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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多么美好的一个词汇,而有些人却不知道珍惜,随意践踏。

你经历过生离死别么?你看到过那种绝望的眼神么?你知道想活着却没有机会是一种什么滋味么?我是一名实习医生,在没有当医生以前,以上三种我都没有经历过,甚至觉得活着没有任何意义,对于生活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无所事事,顺其自然。

还记得第一次实习,是去产房看自然分娩,孕妇躺在产床上,满头大汗,不停的用力,尖叫声充斥着整个屋子,助产医师和护士轮番挤压孕妇的肚子,我站在一旁,心里的某个地方忽然有一种莫名的震动,指甲深深的陷在肉里,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痛,但是人们说自然分娩是痛中之最。看着孩子的头慢慢的从阴道口微露,护士一个侧切,用力的拽了一下孩子的头,随着孩子一声啼哭,这样一个小小的婴儿就这样的来到了世上,医生举着孩子给妈妈看,看到孩子平安无事,母亲似乎才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那种笑很甜、很美、很温暖,或许这个笑是她最发自内心的笑。我哭了,不知道那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欣慰抑或是感动,我不敢想象我父母生我的时候经历了怎样的折磨,母爱真的很伟大,任何感情都无法超越。母亲怀胎十月,冒着危险,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而有些孩子由于某些原因只能被打掉,和他们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所以我们有什么资格不珍惜我们的生命呢?

癌症,多少人得梦魇,唯恐避之不及。得了这种病的人内心是孤独的,绝望的,缺乏安全感的,他们渴望家人的关心与关爱。我清晰的记得一位患肺癌的老人,突发呼吸困难,他死死的拉着我的手,嘴里一直不停地念叨着医生救我,一定要救我。你们知道那种揪心的感觉么?你们知道他多么渴望活下去么?在濒临死亡的时候,人的内心都是极度的恐惧的。一个患有肺癌的人,都这么渴望活下去,我们却还在浪费生命,不觉得自己很可笑么。

因为有了生命,我们才能享受大自然赐予我们的一切;

因为有了生命,我们才能去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因为有了生命,我们才能保护那些疼我们爱我们的人;

所以,请珍惜生命,生命诚可贵,珍惜价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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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我介绍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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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董禹墨,“董”是董事长的董,“禹”是大禹治水的禹,“墨”是墨水的墨。我想爸爸妈妈给我是这个名字的时候,希望我以后能当上董事长赚很多的钱,又可以做一个像“禹”一样优秀的人。我最喜欢我的这个“墨”,因为我觉得“墨”就代表有文化,有内涵,所以我以后想做一个满腹经纶,博闻强识的人。

我是一个胖胖的小男孩,我有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好像两颗闪亮的黑宝石。我的两个眉毛好像弯弯的小月牙儿。我最讨厌的是胖胖的大肚子,好像扣个大西瓜,真想快点把这个西瓜解决掉。我最有特点的是我有一个长长的小辫子,天天有人逗我,问我是男生女生,我真想告诉他们,我是古时候穿越回来的,哈哈!我也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给我留辫子呢?

我小时候特别贪玩,上幼儿园也没坚持,总是请假出去旅游,所以我的语文底子特别差,就连最简单的上和下都不认识。经过一二年级我的努力,每天除了课本上的字词我要会读,会写,我还每天坚持早读,读书做笔记,坚持好词好句积累,再就是妈妈害怕我阅读少影响写作,每次都给我报作文班、古文班、大语文班,就想让我的语文基础打的牢固一点。说实话,刚开始我很抵触,我说妈妈,可不可以不报这么多语文班,妈妈说:“你什么时候可以出口成章,朗读慷锵有力,我可以考虑。”我一听,就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不过,我现在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了,文章可以连贯的读下来,作文也可以自己成文了。虽然还达不到极品文,但我有信心,努力一定会迈进极品班的大门。

我喜欢画画、游泳、骑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机器人,我在学校选修的特色课就是机器人,我经常在学校参加比赛,我们机器人组还代表学校去参赛。我还还获得了奖状呢!我长大要当一名科学家,让机器人代替人们去解决人做不到的难题。

我们家是三口人,爸爸妈妈非常爱我,但她们天天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少吃点吧!太胖了。可是我总是不服气的说:“胖人结实,抗摔!”其实我在心里也想,怎么把我肚子上的大西瓜甩掉呢!我要变成瘦瘦帅帅的小男孩。

这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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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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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会有一场最美的遇见

我遇见了一棵树,在我最天真的年华。

我不知道那棵树叫什么名字,可是其他的人都叫它丑果树,其实它一点也不丑,我觉得它长得好看极了,它的树皮粗砺,纹路深凿,树身暴筋虬结,阳光照在那片粗糙的木纹上,竟像炒栗子似的,爆出一袭干燥郁裂的芬芳;它的叶子光滑,纹路清晰,风吹过,无数的绿色在风中晃荡,翻折,听见的倒不是“沙沙”的声音,而是一种来自生命的韵律;再说它的花,它开的是粉色玉瓣小花,叶子衬托如米般的粉色小花,就好像许多粉嫩的小娃娃躺在小摇篮里笑眯眯地朝外看。

我还很矮时,它就已经这般高了,我那时很爱讲故事,每天我会坐在树底下给它讲各种童话公主故事,它的叶子轻轻摇动,仿佛陶醉在我讲的故事里,等我讲累了,便站起来去接它掉下的花瓣,小小的,甚是好看。

到后来,我长了不少心思,有不少学习和生活上不开心的事,但不想和别人说,就跑到它那儿,一件一件的说给它听,它就像是一个幽深的树洞,能包容我的一切牢骚;又像是一位良师益友,每次和它抱怨后,就像是得到了什么指点一样,心情忽然就变好了。

再后来,我交到了许多新朋友,便鲜少再去找它了,只是去打扫区的时候远远地看上它一眼,它仿佛已经从我的世界中消失了,再也没出现了。

时光飞逝,我们毕业了,一开始倒还没觉得什么,可是到后来我有了烦心事时,却忽然发现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倾诉了,我这才明白,原来最让我怀念的,不是老师,不是学校,更不是我的朋友们,而是那棵陪伴了我六年的树,那棵总是会倾听我烦恼的树。

很多时候,我们刚遇见时,觉得分别了没什么,但只有你失去了,才会知道珍惜,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失去的还是失去了,所以,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珍惜现在的朋友,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只有这样,等到将来,我们才不会留有遗憾和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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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写与梦想同行初三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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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是一个很美好的事物,它就像黑夜里的北斗星,引领你向前行走;它就像甘甜的泉水,滋润你干枯的心灵;它就像寒冬里的一颗暖阳,温暖你的心房。它是你为之努力的目标。

童年和少年是充满美好理想的时期。我曾幻想过自己长大后能成为科学家、音乐家、艺术家……现在回想起来,有许些幼稚和天真,因为那些都是很遥不可及的目标,也许并不会实现,但也一定要为之而努力,能让失败了的自己不感到后悔。

小的时候,妈妈就让我去学吉他,她总说懂音乐的女孩将来到社会会是一个让人敬佩的。所以,吉他一直是我追求的东西。当然,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不是那么尽如人意。

当年,我几乎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去学好基本的指法和曲子,可能因为我的年龄小而造成给自己的承受压力。妈妈看到我这紧张的样子都会忍不住笑话我,我一直不能理解。妈妈总说:“你现在那么紧张,未来的道路会更坎坷,更会让你一时丢掉信心而半途而废。”没多久,我要代表我们琴行去考级,在紧张中又带点兴奋,因为那是荣幸。可是大家都以为我会旗开得胜,而我却以失败告终让大家失望了。妈妈又认真地对我说:“没关系啊,谁在梦想道路上不遇到挫折的呢?只看过程,不管结果!”

在接下来的不余两个月中,我一直在练习,也不断地给自己加油鼓气。正如人们说的“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果然,在第二次的考级当中,我成功地通过了。“不经历风雨,又怎么能见彩虹呢?”在这段时间里,我需要感谢我的父母和我的老师,是他们做我最坚强的后盾,不断地给予我信心和鼓励。

自己永远是自己的救世主,要为自己而活的精彩,不在被迫的世界里抱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付出,哪来的回报?“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按照自己的主见去生活,对自己要有独立的思考和内心的世界。

活在世上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活出你自己的特色和滋味,让自己和他人与众不同,让自己的人生过的更加有意义。

梦想在我的人生中发挥的重要的作用。它,在我迷茫时为我指点迷津;在我失败后为我加油打气;在我因取得一点成绩沾沾自喜时,提醒我任重道远……

我把梦想高高挂起,印在心里,放在脑里,与它同行,并肩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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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瞬间初三话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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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一瞬间,使我拥有了一个美好的回忆;那一瞬间,使我懂了某种情感!

那天,我和我的好朋友——小雪,约好了要去她家玩。公交车来了,人们一拥而上。“叮,叮,叮”的.声音响起,队伍瞬间停了,后面的人们都把头向前探着,原来是一位小伙子,只见他把口袋都翻遍了,只翻出了一张100元。原来,这位小伙子没带硬币。他的脸红得像苹果,还用蚊子般的声音问司机:“有硬币可换吗?”“没有!”司机不耐烦地说。后面就传来:“连个硬币也没有,你得下车了!”

就在这两难的境地,一位老奶奶走来:“小伙子,不要再翻了,把口袋翻破了,可不值一元钱啊!”接着,老奶奶就帮小伙子投了一个硬币。后面的人都羞愧地低下了头,为自己的小气而羞愧。

那一瞬间是多么地感人,虽只有一元钱却折射出人间的温情。

大家都上了车,我走了上去,在一个角落站了下来。只见一位大娘穿着一身朴素的衣服。鞋子上都沾满了土。一个急刹车,这位大娘没有站稳,她的脚踩在一位身穿名牌高跟鞋的姑娘脚上。我心里嘀咕着:惨了,一场战争可能要开始了。没想到这位姑娘不仅没有暴跳如雷,还亲切地问:“大娘,您没事吧?”“没事。”大娘的脸都红了。

大娘赶紧道歉:“姑娘,太对不起了,踩疼你了。”就在这一瞬间,车上的人,不约而同地鼓起掌,都说:“好!”那姑娘微笑地说:“大娘,我没事。”她边说边站起来,把座位让给了大娘。

这件事情使我明白了人间处处有真情,这一瞬间使我明白了宽容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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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以唤醒为话题的初三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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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阳台上,冬日的阳光洒着身上很舒适,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趴在栏杆上,看见楼下一个小女孩正在那儿跳绳,可惜没跳几个就死绳了。看了十多分钟,依旧如此,我摇摇头叹气道:真是个勤奋的孩子,可惜还是不行呀。转身,回房。

时间静静的流淌着,又是星期六下午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和以往不同的是今天朋友没有等我一起回家。书包依旧沉重,作业仍然令我烦恼。如今,心也开始疲惫了。考试的一次次打击,成绩的一点点下滑,我早已察觉,但是我不愿把失落的表现出来,让别人看见我的脆弱,只想埋在心里,自己反省。

习惯站在阳台上发呆,泪水总是会模糊了视线。擦干了,不经意间,又看到了哪个小女孩,她还是在那练习跳绳。我有些好奇是什么让她坚持了这么久?我来到楼下,问:小妹妹,怎么还在这练习跳绳呢?淡淡的笑着,说:我们要考试呢,一分钟跳120个才是优秀。可惜你这样跳很耗费体力哦。我教你一种方法吧?嗯嗯,好啊。她的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她听完我的方法之后,试了试。刚开始还是没跳几个就死绳,后来渐渐的能够连着跳一百个了。耶,姐姐,我突破一百个了。嗯,是啊,你在加点油就到120了哦。她继续练习起来,我站在一旁不打扰她,默默的数着。数字渐渐的变为3位数,又到了110。我的心情有些激动了,118,119,120……一分钟到了。她一共跳了128个。哇,我达到了。她一蹦一跳的,笑着说道。虽然是冬天,但是我看见了几滴汗水从她的脸颊上滑落。她头上那枚碎钻的发夹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点亮了我的心。我也笑着说,嗯,恭喜你。

难道是因为我不够努力,所以成功的种子不能萌发吧!那么,我也要用努力的汗水来唤醒沉睡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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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三作文模板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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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扬的琴声,带着我的心灵翱翔在音乐的海洋;奇妙的音符,将我幼小的灵魂涤荡。美妙的旋律、恰到好处的节奏,令人心驰神往。我的琴声,不是最好的,却也能表现月夜的静谧,马群的奔驰、黄河水流的汹涌……

我喜欢它——二胡。

我喜欢二胡,没有人知道。因为我从来不会主动练习它,但我真的很喜欢它。

记得临进考陆级的前几天。我破天荒地每天在家都练习。上午在家练,下午在乐器班练。每天上午我都会先听一遍示范,然后用伴奏跟着拉。开始,我拉得比伴奏快很多,每次都比伴奏快一两分钟。一首五分钟的乐曲被我拉成了两三分钟。慢慢的,我改变了练习方法。每天听一遍示范之后,

按光盘里的速度用闹钟给自己掐点儿。手指每天在琴弦上“蹭”啊“蹭”啊。上下倒把位。为了乐曲好听,要用技巧,手指从弦上滑下去,再蹭上来。只为这个滑音动作,我的手指有的破了皮,有的出了水泡,还有的出现了血丝。终于,我的乐曲可以拉上五六分钟,起弓可以做到没有音头,一曲完毕,

可以做到能够让人意犹未尽。考级那天,我十分轻松。在考场里,抱着心爱的二胡坐下。在家的练习时候,就已铸成我的习惯——习惯地闭上双眼,慢慢拉动琴弓,轻巧地按着琴弦,熟练地滑音,上下倒把位。时间长了,我能做到在闭上眼的一瞬间,便让自己入情入境——马上想到柔和的月光洒向大地,很静很静,威风轻拂,花草随风飘动……

回乐器班后,老师说,我要是过不了级,别人也不可能。还说,我拉时主考官可高兴了。

从此,我便喜欢上拉一些舒缓的、安静或哀愁的曲子。我感觉,在生活上受了委屈,可以在自己的琴声中得到心灵的慰藉,让伤口“愈合”。

它是我最好的朋友,最纯真善良的朋友。它不会像人与人有善恶之分,会欺骗人。它在让我享受音乐中教会我沉稳,锻炼我的耐心,在记谱时锻炼我的脑力、记忆力;在按琴弦和拉弓时锻炼我的手指灵活性。在一次考级中检验我自己。在一次次失败中磨练自己的意志,使自己的意志变得坚强。

它对我很忠诚,永远不会因为任何利益而离开我,我对它也不错,我的琴弦从未干涩过,我的二胡琴筒、琴身上从未变得很脏,松香的灰尘都会被我从二胡上擦掉。因为我觉得,不论谁,如果让人看见自己很邋遢的样子是件很丢人的事。

二胡,这种民族乐器已经很少有人去学习,我为能和这种民族乐器结缘而感到庆幸,我为自己能拥有这样一种演奏技能而感到自豪,没有你不行——二胡!

春天的生机勃勃,夏日酷热的阳光……我的琴弦,我的音乐,我的最爱——二胡!

永远的好朋友:我喜欢你——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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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拼搏初三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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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中,总有一些人一些事像阳光般照耀着我们,引领着我们。他们并不伟大,却能带给我们感动,而感动着我们的,往往在于那份感情,那种信念。在感动中,我们学习他人,改善自己,让生活充满希望。

那是运动会期间,我们班接二连三的传来喜讯:男足进八强了,女篮进八强了,男篮进八强了。同学们个个笑得合不拢嘴。第二天早上,一共有两场比赛。第一场男足四强,第二场男篮四强。男足比赛马上开始,上场前,由于陈振华脚崴了。我们都问他可不可以,他微微一笑说:“这点小伤不算什么”然后,他脚一瘸一拐的上场了。

比赛开始了,我们一直属于被动。只见对方一个抢断,一个快攻,准备射门,刚一射门,我们心里都砰砰跳。但是,陈振华接住了。底下的同学都为他喝彩,我们也为他加油。最后,我们以2:1拿下了这场比赛。

过了大约1小时以后,又到男篮四强比赛了。我们对阵的是(13)班,我们充满了信心,打败他们。刚开始,陈振华挑球。陈振华用力一跳,把球权拿到了。只见陈振华带球突破,又一个变向,把对方晃过,然后一个背转身投篮,球进了。

上半场结束了,我们班压他们6分。关键时刻,梁晓龙腿有点抽筋,下去了。只见对方猛的反超,他们一个又一个快攻。眼看只见2分就追上来了。陈振华淡定防守,忽然,他一个抢断,球掉了。于是,陈振华去追,但被后面的拉了一下绊了一跤。我一下子拿上,投了一个2分,结束了比赛。

下来以后,我们问他好不好他说:“擦破了一点皮,不要紧。”你为了班级荣誉,一直那么坚强,你不顾一切,不管伤了,你只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感动不是单纯地流泪,不是肤浅的伤怀,感动是一种人文精神,是人与人之间心灵上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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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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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许会感叹,人生,也许就像一条漫长的路,时间一点点的流逝,也激起了我们逐渐前行的步子。而现在,我们似乎遇见了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初三。你是还在感叹昨日悠闲时光如流水散去,还是期待明日风景更添美好。站在十字路口中央,你是否拥有同样的困惑?

你可曾希望,时间在初三时可以停住脚步?我们还在怀念小时的种种。怀念带着有糖果味的青葱岁月;怀念不被重压所滞留的轻快的脚步;怀念玩耍时飞扬的发丝;怀念不被世俗所沾染的最纯真的`笑颜。小时候的一切像是被相机定格在很久以前的一个下午。我们多么希望,假如不再是假如,可事实却告诉了我们,我们前方的路究竟应当是什么。昨日夏花毕竟已是昨日,收拾好心情,展望未来,用心灵用灵魂思考,你才会发现,我们的明天究竟是怎样。

我们的初三,你也许会发现书包越发沉重,作业越积越高,手上的茧被磨掉了一层又一层。人群中,总能听见几句抱怨之声。可是,我们其实都明白,我们到了初三,我们将面对社会第一次的淘汰——中考。我们现在的一步步选择,其实就是将来的选择,课本和试卷上书写的是我们的将来。黑板上飞扬的粉尘映刻着我们无悔的青春。到了初三,我们走进了一场棋局最重要的一步,我们不应该做被别人掌握在手中的棋子,一步步走出我们最理想,成功的结局。

也许,现在的我们还在幻想,自己的将来会是什么样,是站立在成功的巅峰,还是碌碌无为的走完平静的一生,又或是终日为自己的一日三餐而奔走。那么,现在的我们去打破幻想的泡沫,脚踏实地的走完你面前的路。演绎一场最完美的初三旅途,让它成为你日后迈进成功的基石。

人到了初三,会有许多的感叹,那是一段抹不去的回忆,剪在了我们的生命中。飞扬着的校服衣摆,流动着的笔尖,无不在轻轻的赞颂着——无悔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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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哈姆雷特读后感初三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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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近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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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回味初三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2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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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着人们的背影渐行渐远,你就该知道,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你只能目送人们的背影越走越远。回味,回味人生。, aftertaste.

前几天,偶然翻出书柜中那本上了灰的。虽然我早已翻阅几遍了,却还是忍不住再次翻开。第一次看,还只是乱翻,却阴错阳差地看见了那篇让人沉思的“四千三百年”。几十年前,厦门海外有一个叫金门的小岛,在四十四天内承受了四十七万枚炸弹的轰炸在地下至今还留有不计其数的地雷。这里的孩子从不敢在沙滩玩耍,他们从不问海的这一边到哪一边有多长,也从不想象,不敢想象外面的世界。这些孩子的人生早一步完整,残缺的部分叫做童年。如果驾车在金门,可见许多林中都有一块“请勿靠近”的木牌,再往里走,就可能看见一块墓碑,上面大都镶着一张早已破碎不堪的黑白照,上面也大都是正值青春的年轻人。他们未曾感受这世界的美好,就已匆匆离去,留给家人无限的悲哀。 in the bookcase.Although I have already read it a few times, I still cant help but turn on again.For the first time, I saw the , but it was just a mess, but I saw the contemplative "4,300 years".Decades ago, there was a small island named Jinmen overseas. Within 44 days, 470,000 bombs were bombed in the underground. There were countless mines so far.The children here never dare to play on the beach. They never ask how long this side is on the side of the Hai, and never imagine, and dare not imagine the world outside.The life of these children is complete earlier, and the incomplete part is called childhood.If you drive in Golden Gate, you can see that there are a piece of wooden sign of "please dont approach" in the forest. If you go inside, you may see a tombstone.Young people with youth.They had not felt the beauty of this world, and they had left in a hurry, leaving infinite sorrow for their families.

而这些,却都是因为战争……有时候,时代太残酷了,我细细回味历史,却发现历史使人心痛的不忍直视,只得自欺欺人地闭上眼……

次日,余兴未退的我再次拿起,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回味了,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忆起上小学的时候,刚入学时,父母都不在身边,我紧紧扣着爷爷那双粗糙的手,磨出老茧的掌心被我的小手焐出颗颗汗珠,他将我带到教室门口,轻轻拉开我的手,将我慢慢推向老师,我用怯怯的眼神环顾着四周,再回头看爷爷,早已不见爷爷的身影,我第一次感到如此无助。直到老师用母亲般的手掌抚摸着我的头,内心的恐惧才得以平复……白驹过隙啊,转眼小学已经毕业了,往往一件事情的结束就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始。初一报到那天,我倔强的拒绝母亲送我的要求,独自下楼前行几步后,却生气的发现母亲偷偷的跟我下了楼,我接近愤怒地拒绝并咆哮着要求母亲上楼。甩下一串话后,大步离去,之留给她一个渐行渐远的身影。她并没有再跟上来,因为我那倔强不羁的神情和渐行渐远的背影早已告诉她:不必追。 again. I didnt remember the first few times of aftertaste. I seemed to see my shadow. I recalled that when I was in elementary school, my parents were not around when I first entered. At the door, I gently opened my hand and slowly pushed me to the teacher. I looked around with timid eyes and looked back at Grandpa. I didnt see my grandfather. For the first time, I felt so helpless. It wasnt until the teacher stroked my head with his mothers palm, and his inner fear was calm ... Bai Zu passed the gap. In a blink of an eye, the elementary school had graduated. Often the end of one thing was the beginning of another thing. On the day of the first day, I stubbornly refused my mother to send me. After going downstairs for a few steps, I found that my mother secretly went downstairs with me secretly. After throwing a string of words, he stepped away, leaving her a figure away. She didnt keep up again, because my stubborn expression and her back, which had been away, had already told her: I dont have to chase.

从依赖到反感,这就是成长,这就是人生。当一本书读烂了,再去回味咀嚼,你会发现它早已融进了你的生活,诠释着你的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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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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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由盛到衰的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知道性格率真、聪明伶俐的晴雯,有着一种纯真无邪的美;我知道内慧外秀、温柔娴静,行动似弱风扶柳的林黛玉,有着一种病态的美。林黛玉天性喜散不喜聚,只因她清醒地知道,聚时欢喜,散时岂不更冷清。冷清则添伤感,倒是不聚的好。而贾宝玉只愿人生常聚,唯怕筵散花谢,悲伤不已。其实贾宝玉内心亦是醒透的,世间万物遵循自然规律,又何来朝暮花好月圆。他曾对袭人说过:“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

大观园散了,曾经在春天里艳丽的仿佛空气都为之烧灼的花败了,曾经争妍斗艳的群芳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来不及道一声珍重。再无莺歌燕语,觥筹交错,再无诗词对答,嬉笑咿呀。多少功名恩情,清浅如风。冷雨敲窗,繁华过后,总是冷漠登场。记得在家庭聚会上,大家都是热热闹闹,笑容挂上了每个人的脸,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然而聚会总有结束的时候,结束了,人也走完了。看着原来热热闹闹的屋子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不免有些伤感。

突然明白什么:人生就像一场华美的筵席,纵算你是最后一个离场,亦改变不了它散落的命运。人生犹如过客,一世繁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林黛玉的命运,我为她感到可惜。只因为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她清新脱俗不染污尘。但她的自卑情结是性格使然,也筑成了她红绡香断的悲惨命运。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大观园就像一场梦,但却表现出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于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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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创新初三作文700字

全文共 1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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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的天,归的云,飞舞的梦想,流转的彩虹。红尘中的喧哗和烦恼,人世间的精彩和创新

——题记

俗话说:“第一个用鲜花来比喻少女的人,受到人们一致的称赞,被誉为天才;第二个套用比喻的人,则被人们讥为庸才;等到第三个仍用此比喻的人,就被人们斥为蠢材了。”的确,对旧事物的唾弃和对新事物的热枕,于人类而言,就像骨子里流淌着的汩汩血液一样,与生俱来。

一个疑问,可以有千万种丰富的答案。然而,在众多答案中,最受人青睐的往往就是创新性最高的答案,而并非那种千篇一律的所语。同样,一件事如果你看它的角度不同,加上创新,就会发生神秘的“化学反应”。历史是最好的见证,鲁班懂得创新,所以他在被野草划伤的时候,并不是将它一刀两断而是将它的原理加上灵感制造出了锯子;爱因斯坦懂得创新,所以在他创新精神的基础上,加上汗水、加上奋斗、加上天赋,成就了一个举世闻名的大科学家,成就了相对论;伽利略懂的创新,所以凭着对史实的怀疑和对自身的信心,用多次创新的实验发现了自由落体规律,名垂青史。在人生中,创新是身旁的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创新是远处的山巅,激励我们登上高峰;创新是眼前的大海,任随我们畅所欲言,汇入其中。所以,只有不断创新,才可以支撑起整个世界。

而好奇—创新意识的萌芽,兴趣—创新思维的营养,质疑—创新行为的举措,探索—创新学习的方法!

牛顿靠着好奇发现了万有引力;华罗庚借着兴趣成为了“中国现代数学之父”;哥白尼凭着质疑遥名远外,而布鲁姆则为了真理质疑哥白尼在历史上留下了深重一笔;所有人类凭着探索成为了万物之灵。上文质疑只应了中国的俗语:常有所疑——创新的发端,勇于破疑——创新的能源。的一半。而实践才是创新的基础,离开实践,创新就成了无根之树,无源之水。创新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如果牛顿没有去实践,那是否会发现万有引力?如果华罗庚没有去实践,没有踏上数学之旅那是否会有今天的历史?如果哥白尼没有实践,没有基础,他是否会再次义无反顾的犯天下之嫌?如果人类没有实践,还会有今天的我们吗?

创新是一门脑力活,要运用创新思维找到多种解决方案;创新是一门艺术活,要融合创新艺术创造行业新奇绩;创新是一门技术活,要洞察发展趋势开创行业新局面。创新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必需的一种精神。有了创新,可以搭载诸葛亮的木牛流马遥走天际;有了创新,可以与李白在月下共饮美酒。有了创新,可以与爱因斯坦在茶桌上侃侃而谈;有了创新,可以与孙悟空大闹天宫;有了创新,可以与周瑜在赤壁谈笑风云……

创新是一把金色的钥匙,打开知识的大门;创新是一股清澈的泉水,浇灌枯涸的心灵;创新是燃烧的火把,照亮未来的路!永恒在未来中孕育,创新在永恒中成长,对于人类而言,创新更是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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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三作文母爱6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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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三口之家便是最稳定的图形三角形中的三个支点。而妈妈则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支点。在下雨的夜晚,是妈妈递给我一把雨伞;在我生病的日子里,是妈妈喂我吃药;在我考试失利时,是妈妈鼓励我,安慰我,让我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来。妈妈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而我却从来没有想过去感谢她。

让我真的懂得妈妈的爱是在上个暑假里。在那个假期里,我疯狂地迷恋上了剪纸。而剪纸最重要的工具就是剪刀。在一次妈妈给我递剪刀的过程中,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观察了妈妈的手。手里握着的剪刀的把冲着我的方向,而那尖锐的一头却冲着妈妈自己。我鼻子酸酸的,这是妈妈怕伤着我啊!她选择了把危险冲向自己,而把安全留给了我。再看看妈妈的手,那是一双怎样的手啊!长期被洗涤剂浸泡的手上面布满了裂纹,有些地方已经变成红色。一根根手指变的干燥,失去了应有的光泽。在我的印象中,妈妈的手是细腻的,温暖的。但如今,那份温暖仍在,但细腻的皮肤早已失去。从妈妈的手上,我看到了我的过去。那些星星点点的疤痕,是妈妈为了让我吃上健康的食品,用网上找来的食谱为我做炸薯条,却被热油溅到了手上。手指尖上一些泛红的划痕,让人看得触目惊心,这是妈妈为我缝补衣服时留下的痕迹……

有人说,母爱像一块垫脚石,总是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给予你最需要的关注。而我认为,母爱是一杯白开水,初喝没有任何滋味,细品却能尝出几丝甘甜来。又是滋润着我们心灵的水,教会我们做人。

母爱,你懂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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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三作文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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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降临的那一刻起,父母教我们牙牙学语。父母教我们走路,每一个步伐对于我们来说都很困难。但父母扶着我们走到终点。如今,我们长大了

在学习中我们想到玩耍时,在上课时我们跑神时,作业很多我们不想写时我相信我能行初中作文6篇。我们都要尝试一下,做每一件事时都有这件事的酸。甜。苦。辣。但第一我们先想到的是自信;相信自己,我能行;

生活中难免有磕磕碰碰,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先苦后甜,苦果最终可以变成甜甜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要对自己有自信

可能你还记得,你在第一次学自行车时。你的脑海总会想起;一会儿摔倒的局面,自行车翻到的局面。但这些也许只是你的空想,只是你为自己的害怕的一个理由,但最终还是成功。

记住;做每件事,我们不必想他可怕的地方,但只有三个字;我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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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自我介绍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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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通通的五官,细长的头发一-那便是我。我虽没有漂亮的容颜,但我却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

不管是谁遇到了困难,我都会热心地帮助他:有同学没带文具,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借给他;有人摔跤了,我会热心地扶起他;看见流浪的小狗小猫,我会趁空余时间为它送食……每逢拜访亲戚好友,他们都会夸我是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我听了总会很开心。记得有一次,我到中山陵旅游,看见路边有个乞丐:身穿黑色的破烂衣裤,缝满补丁,乱七八糟的头发,失去的双臂,渴望的眼神……走过的人们总会嘀咕一句:“哎呀,赶紧走吧!瞧着样儿,一定就是骗人的!”妈妈揪着目不转睛的我赶紧走,而我却很可怜那个乞丐,我用力脱离妈妈的手,拿出我的零花钱,小心翼翼的放到盆子里。

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和妈妈兴高采烈地提着货物,乘上了拥挤的公交车。幸运的是,我和妈妈抢到了座位。不一会儿,到站了,只听广播里一声响。“啪一-”门开了,只见一个阿姨挺着大肚子,提着货物,慢悠悠地走,上了台阶。我盯了好一会儿,觉得阿姨可能是怀孕了。车子慢慢启动了,有点东摇西晃,阿姨没站稳,一不小心就摔倒了。我又是慌,又是急,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不禁地打起架来:阿姨肚子里有小宝宝,手里还提着那么多的货物,况且还在人山人海的车厢里,她该有多难受呀!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妈妈也经常告诉我要乐于助人,我是不是该帮帮这位阿姨呢?可是,都这个年代了,阿姨会不会是装的呢?说不定只是因为阿姨太胖才摔跤的呢,那就太尴尬了!毕竞车上还有那么多人呢!我的座位上仿佛带了刺似的,提醒我要帮助阿姨。算了,不管那么多了,我自告奋勇地走,上前去,担心地问:“阿姨,您没事吧?坐到我的座位上来吧!”阿姨摇了摇头,亲切地说:“没事,不用担心,我忍忍就可以了。”我连忙回答道:“阿姨,没关系的,我一会儿就到了。”在我的耐心地劝说下,阿姨终于同意了。我小心翼翼地扶着阿姨坐到了我的座位上,阿姨小秘密地摸了摸我的头,周围的人都向我投来了赞赏的目光。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做好事不害羞,下车后,妈妈夸道:“你真有爱心,太感人了!”这次让座让我深深地懂得了:帮助别人,快乐自己,要对得起身前的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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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心爱之物初三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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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外表十分精美,像是画家量身绘画的一幅优美的画卷,诉说着生命的概念。你看那两根主枝正插在用鸭状花盆盛满的泥土上,破土而出,生机勃勃。两根主枝上又生出了小枝,小枝上长出了嫩绿的叶子,那些叶子十分肥厚,胖嘟嘟的,我感到每一片叶子上都有一个生命在跳动,我被它那种生存的强烈欲望所震惊,决定要好好呵护它。

我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观察它,每隔几天我都会给它浇一次水,要是有空闲的时候,我还会给它唱歌,每次唱完歌,我仿佛看见它都在为我鼓掌、喝彩。就这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次,爸爸正在搬运东西,我在一旁写着作业,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赶紧跑了过去,原来是爸爸不小心把多肉给碰翻了。看着眼前被碰翻的泥土和残叶,我伤心至极。过了一会儿,我小心翼翼地把多肉和泥土从新装到花盆里。几天后,一件奇迹般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多肉又长出了嫩绿的新叶。我为有这样的多肉而感到开心,它那不屈不饶,生命力顽强的品质使我为之一振。

这就是我最心的物品,它那不屈不饶的品质永远都在我心中闪烁着。童年时,我和它的故事永远忘不了,这盆多肉为我的童年增加了一份快乐,有了这盆多肉,我的时间才会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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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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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冬天遇见夏天,便有了岁月;当鸟儿遇见天空,便有了美丽的自然,当我们遇见了知音,便有了爱的诞生!

我的人生遇见过奇迹,也同样遇见过困难。有两件事令我难以忘记,让我与你分享。

遇见——爱

爱,是看不见的语言;爱,是说不出的感觉。每当听到这首歌,我的眼泪就会不自觉地流下来。

我的大奶奶很喜欢小孩,记忆中的她爱跳广场舞,有时会心脏不舒服。从两岁起,我就有鼻炎。每次发作,我的鼻子就无法呼吸,很难受,很难受。爸爸和妈妈平时工作很忙,到了年底,更是没空请假陪我,那些日子,我都是在大奶奶家里度过的,她特别疼我。有一次我吃鱼,不小心把刺咽了下去。大奶奶着急死了,用尽各种方法,才将鱼刺从我口中拿出。那一刻,我感到她的心脏在急速跳动,也感受到了她对我深深的爱!可是好景不长,大奶奶终因心脏病离我远去了。那一刻,我总觉得自己一下子失去了什么,那就是大奶奶您的爱啊!

遇见——知音

来到立德中学,我不断地在寻找着我的知音,我终于遇见你——徐浩凯。你是一个天生活泼开朗的帅小伙儿。是我在学校交的第一个朋友。与你相处后发现,你就是我十三年来寻找的知音!每次午休后,你都会用独特的方式把我叫醒,然后说:下午了,周老师可能改完英语作文了,一起去看下吧。“每次都无法逃离你的眼神,随你去了。来到老师办公室,进门第一句话都是问:“老师,涂远宜多少分?“我们好像商量好了一样,心照不宣!看见桌上放着7班和8班的一堆试卷,和趴在桌上睡得正香的周老师,我们不忍心把她叫醒,不约而同地拿出本子记着成绩,一样的举动,我们都好似可以听到对方的心声,太奇怪了!然后又偷偷地溜回班上,与大家分享我们所得到的”情报“。

漫长的生命中,我们还会遇见良师,遇见知音,遇见爱情,遇见奇迹……这些都需要我们用心去感知,才能遇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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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作文

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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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混蛋你快让我放假!)

“下星期作者们要开签售会,柯烁宸也要去,你去和他说一下。”主编这么交代路小兔。

路小兔心里乐开了花儿。太好了!柯烁宸要去参加签售会,我终于可以放假啦!

当路小兔把这件事情完完整整一字不漏地回报给柯烁宸时,满脑子想得都是放假的事,脸上露出少女的傻傻的笑容。

柯烁宸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你陪我去。”

“为什么!!!”路小兔有点惊讶也很受伤。

“这不关我的事啊!”

柯烁宸是这么给她解释的:“助手应该一直跟着作者,履行自己的职责,有放假这种消极的心理是不好的,所以,你应该陪我去。”

消极心理?!吹牛吧!!!

假期泡汤了!这真让人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繁忙的应酬)

在签售会前几天,柯烁宸和小兔子来到暂住的酒店。本来他也想和往常一样租一套房几天的,但是考虑到小兔子可能不适应,就和各位作者一起住在指定的酒店。很多美女作者看到他都以讨论作品为理由借机搭讪。他一下子脱不开身。只好露出职业性的微笑和大家交谈。

当然,即使如此繁忙,他也注意到了小兔子。她似乎松了一口气,飞速跑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柯烁宸撇撇嘴。有这么讨厌自己吗?

(有那么有缘吗)

路小兔起了个大早。酒店是在海边,她想去看看海景。清晨的海一定很好看吧!

至于柯烁宸?哼哼哼,人家大白天估计在睡大觉吧!

路小兔高高兴兴的换了套衣服,蹦蹦跳跳的下楼了。

清晨的海风温柔的拂过脸颊,带着点海水的腥味。路小兔愉快的在海滩上转了几个圈。咦?那个是……

一个男生在海滩上伫立着,若有所思地望向大海。黑色的外套被海风高高扬起,成为这沙滩上不可忽视的一道风景。

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男生怎么这么眼熟?!

似是感受到了路小兔的视线,男生转过头来。看见她,狡黠的眯起了双眼。

柯烁宸!!!

路小兔觉得自己果然还是低估了作者这种职业。原来这种生物真的会早起,而且似乎也对大海感兴趣……

柯烁宸向她招招手,意示她过来。

不要啊!

(我有这么恐怖吗?)

看着小兔子双腿发抖颤颤巍巍地向自己走过来,柯烁宸表示很郁闷……

自己有这么可怕吗?

小兔子走到他面前,露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

“我没做错什么吧……我只是出来看海……”

他真的有这么恐怖吗?

“小兔子。”他叹了口气,“我只是想让你陪我看看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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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岁月如歌初三

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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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岁月如歌,转眼间,我已15岁,三年的时光已经悄悄过去,我的初中生活在一场场一次次的悲欢中落幕了。心里不免涌起丝丝惆怅,三年,带给了我无数回忆,有悲也有欢,那一幕幕仿佛如电影般在脑海中回放,久久不能散去。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这首送别的歌在我耳边一边又一边的循环着,在这离别之际,纵使有千言万语却也无从说起,沉默,只有沉默。

还记得那一件件一桩桩多的数不完的小事,虽然小却包含着同学们浓浓的关心与深情,还记得老师在课堂上讲课的身姿,那挥洒的汗水灌溉着我们,那一遍遍不厌其烦的教导,那黑板上满满的板书,深深地映在我的心间,她们的身姿那样高大,那样难忘。她们的眼神那样亲切,那样慈祥,融合了父母的厚爱,聚集了日月的光彩。

我还没来得及给老师说句感谢,还没来的及和同学道别,就要离开了,一切都将要结束,我们都会踏上新的旅程,在明年的夏天我们会像刚进入初中时一般坐在新的教室,结交新的朋友,认识新的同学,但初中这三年的美好时光我将永远的铭记在心间。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来,相聚犹在昨天,分别即在眼前,人生路漫漫,新的旅程将要开始,而我将带着梦,翱翔在这无边无际的蓝天中,走向未来,走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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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感受一朵花的美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1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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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时候,我从亲戚家剪回了半蛇皮袋玫瑰枝,准备把它种在老家农场房子的周围,但由于小孩子读书的缘故,所以我还没来得及亲手种上我的玫瑰花,就匆匆返回了小城。

回城之前,我反复叮嘱老公,一定要记得及时把那些玫瑰花种下去,尽管老公一再答应一定会种好它。但我还是担心他会轻易把它们遗忘在哪个角落。

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我便迫不急待地返回老家,为的就是想看一看玫瑰的现状。当我在篱笆边、屋檐下或杂草中,看到稀稀拉拉的那一枝枝玫瑰时,一颗悬着的心方才落了地,虽然它还是我当初摘回的模样,没有任何变化,但它总算种了下去,我为它们高兴,我觉得玫瑰去了它们该去的地方。

万物生长的春天,仿佛总让人听到草木蓬勃拔节向上生长的声音,置身于那些绿油油的草和随处可见开得欢快的野花中,总是能让人闻到湿润的空气中那甜的味道,我想那些种在春天乡土里的玫瑰,它一定也能感觉得到大自然无限温暖的怀抱!

等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每次回老家,我都会第一时间去看望那些玫瑰花,我想知道远离大都市,远离人群的玫瑰花她生长的样子。

春天过半的时候,我看到了大部分玫瑰吐出嫩芽,长了枝丫,但是仍有一小部分,还是光杆司令一个,那枝好象抽干了水份萎缩了很多,这绝对不是正常的现象,我特地拔了一株起来,仔细看了下那根部,那根还是根,竟没沾一点泥土,就别说扎根发芽了,但是我找不到它枯萎的原因,后来问了种田的阿叔,才知道,硬的土地上,必须挖松下泥土,象种菜一样再埋稳根就可以了。哦!原来不是玫瑰娇贵不活,而是自己的粗心大意。

活下来的玫瑰枝繁叶茂,长势喜人,整个夏天,我天天盼望它开出第一个倍蕾。

转眼到了暑假,我想我这下可以天天呆在农场,看那些盛开的玫瑰花了。等我再带小孩回去农场的时候,玫瑰花已经所剩无几,我问老公是怎么回事?老公说被那些大公鸡吃掉了!老公轻飘飘的一句话,落在我心里,却是难言的失落。开始我还是不太相信,这屋前屋后全部是发嫩的小草,为什么这鸡就专拣这些玫瑰吃呢?莫非是那滥情的公鸡采去送了那多情的小母鸡?后来经过我仔细的观察,那嫩芽嫩枝确实是被那种又肥又大的大公鸡吃掉的。找到了真正的元凶,心中对那大公鸡自是愤恨至极,但又无可奈何。屋门口剩下两棵孤零零的玫瑰,残缺的叶子提示着随时都是公鸡们的美食,我重新弄了一些竹片把它围好,希望它不要再受到鸡的侵害。我想我已经尽了最大保护的能力了。因为没有经验,因为大失所望,所以有点心灰意冷,也懒得再去打理它了。

炙热的夏天过去了,万物萧条的秋天来临,不知什么时候,门口的一株玫瑰枝丫上竟开出了一朵又红又艳的玫瑰,紧接着一朵、两朵、三朵,竟相开放。我惊喜地告诉老公:“门口开了三朵又大又艳的玫瑰,还有墙角开的一白一黄的两大朵!黄白两朵竟是同一株上面长的!好神奇啊!”“不就是几朵花吗?真是大惊小怪!”老公只顾饿了的肚子大口吃饭大块夹菜。是的!就是几朵花!几朵不能填饱肚子又不能换来商品的花,实在叫人不值得惊喜。老公每天忙于农场的大小事情,吃饭的时候,都要思考明天的计划,他又怎能有闲情去关注那几朵花呢?

也许男人和女人永远是不同的,男人的眼光一直在远方,而女人的眼光总是低的,尤其是结了婚的女人,低的只看见小的花矮的草、门口晒太阳的狗,还有怀里撒娇的小孩。

岁月是一年长月久的松树皮,上了年龄,那光滑的皮就绷裂张开了嘴,只剩下粗糙和不堪。

这花是再也不敢在老公面前提了,但是这些在秋天里热烈开着的玫瑰花,它却给了我无限的喜悦。有客人的时候、繁忙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偷偷地描上几眼。我喜欢这样一朵花,并不是它是玫瑰,它可以是任何一朵完全不知名的小花,于枯草中、于荒野里、于天地间,它兀自地开着、无拘无束、无忧无郁,不悲不喜、不惊不乍!

它热烈而自由!它为自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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