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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好词佳句大全合集20篇

良书即良友,今日明日,直到永远,决不改变。书籍是精神的粮食,我们只有不断的进食才能保证我们的身心健康,老人更是如此,了解知识,应用知识,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书籍帮助着他们,照顾着他们。那么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书中的好词佳句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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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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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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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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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彭语宜

阳光明媚的清晨,妈妈煮好了热腾腾的饭菜,端在桌子上。爸爸闻到一股美味正想去拿饭菜。妈妈说:"停,先别吃,儿子还没来呢!"一会儿,爸爸就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刚打开门,发现儿子趴在地上看,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那本有趣的书,爸爸叫着:"儿子!吃饭喽。"爸爸觉得儿子看得非常认真,他也好奇的看起了这本书,儿子听到爸爸叫了几声,突然儿子闻到这股香喷喷的美食味,特别想吃饭,他像龙卷风一样跑到椅子上,正想用手拿餐具时,妈妈赶快说:"儿子别动,你看,爸爸还没来吃饭,你不是爸爸叫你过来吃饭的吗?"于是,儿子又去叫爸爸过来吃饭。可是他看见爸爸也在看他的父与子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喽!"父亲说:"我提醒你,看书的时候不要趴着看,要去你的书房看,记住了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用正确方式来看书,这样才不会近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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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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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皇帝的新装》,那本是徐江编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皇帝非常喜欢华丽的衣服。有一天,皇帝为了要穿的漂亮,就让两个织衣服的人来,但皇帝请的那两个织衣服的人是个骗子。皇帝看了看,说是个好人。大晚上,两个骗子摆出织衣服的机器开始工作了。

皇帝想知道布织得怎么样了,便叫他忠实的老臣去看看怎么样了。老臣去看了看,结果他们一点也没有织一下,只看见一个空空织机器。骗子问他:布的花纹是不是很美?老臣睁大眼睛还是看都看不到。他想自己无论愚蠢还是不称职,这都不能让别人知道,于是对皇帝说:好看极了。

不久,另一位亲信大臣被派去查访织布进度。他看了织机,思索着是不是自己不配担当这样的官职,但这决不能让人看出来。因此当职工向他寻求意见时,他也把布称赞了一番,并回去禀告了皇帝。

皇帝决定亲自去看看。这会儿两个骗子正在全神贯注地织布,你看这布美不美丽,漂不漂亮?骗子问。皇帝懵了:难道我愚蠢?难道我不配做皇帝?这如果让人知道就太荒唐了!

晚上,两个骗子假装忙碌一整夜,把新衣服赶制出来了,骑士们马上侍候皇帝更衣,皇帝换上新衣在镜子前转了身了,扭了扭腰。我已经穿好了!皇帝说。就这样,他就华丽的穿出给别人看。

皇帝走出,老百姓们都伸出手来直说好。忽然,一个小孩看了看说:他一件衣服也没穿,为什么都说好?皇帝听了弯下头,害羞得回到了皇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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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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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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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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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或没有翅膀。只有读才能让人飞翔。

——铭文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老师,孜孜不倦地教你做人,让你学到更多的知识,拥有更优雅的气质,丰富你的课余时间。读书可以让你变得开朗、幽默、机智、大方。

阅读是一个把握和接受书的意义的过程。我认为任何一个真正的文明人都会把阅读作为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黄庭坚曰:“士大夫三日不读书,义不交胸,面恶心,语无味。”书是“精神的巢穴,生活的蹦床”。

这本书就像一面魔镜,折射出世界的迷宫。从金庸的侠骨,琼瑶的柔情,佘虞丘的苦雨,马尔克斯的孤独,甚至泰山之巅。秋末,严阵南飞,树枝上的新叶,真人真事,都是书坛的珍藏。

“肚子里有诗有书”,读几本好书,让闪亮的文字照耀你的身体甚至灵魂甚至生命.

“去修远的`路很长。”读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学起来永远不晚。这样才能丰富我们的生活。

我读书,我快乐。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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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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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物品吧,有人喜欢充满芳香的花草,有人喜欢活蹦乱跳的动物,而我喜欢的是非常普通的——

书,它给我带来快乐,不仅可以让我了解世界的奥妙,也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更可以让我释放心中的喜怒哀乐。童年时,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安徒生童话》,每次我都依偎在母亲身边,让母亲给我讲故事,讲的过程中,我总笑得乐开了花。慢慢长大后,我开始阅读起了中国名著,从中领略武侠的奇妙异事,每次看的时候,都会被书中人物的技巧所迷住,甚至是忘记了吃饭。直到现在,我由于爱好,一直看书,现在看小说、漫画,常常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就这样,书陪伴我成长,一直与我形影不离。还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小说时,突然看到精彩处,在我眼前突然出现一只“魔爪”,嗖的一声,就把书抢走了,顿时,我火冒三丈,一扭头,一看是妈妈,我拿起手,想要夺回书,却让妈妈打了一个耳光,还说:“作业没写完,不准看闲书。”还外加一句:“休想吃‘天鹅肉’。”这时,我只得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乖乖去写作业……

我最喜欢的物品是书,我爱它,也赞它,它是我终身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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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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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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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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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遍,其义自见。”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小公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鲁滨逊鲁滨孙漂流记》

我很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吃完晚饭,就拿着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一小时。天色已晚,妈妈让我赶紧准备睡觉,我说: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来。”没想到一看就入迷了。已经十点了,妈妈怒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厉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里看书。”我说:这才几点,再看一小会儿。”妈妈说:已经十点多了,不行。”我一听,赶快睡觉了。

记得还有一次,家里的食用油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七十元钱去买食用油,我还是在看书。妈妈见我迟迟没动,还没有去买,就把我最心爱的玩具收走了,妈妈说:你赶快把食用油买回家,我才能把书还给你。”我走在路上在想书中的事,结果买成了面条,妈妈大声的对我说:买食用油,不是面条。”这一次去买,终于买对了。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增长见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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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最新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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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在茫茫的书海中推荐一本书,实在太难了,如果非要推荐一本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它的作者是吴承恩。

我最喜欢里面的孙悟空了,他会七十二变,有火眼金睛,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经成功。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了一个村姑,被孙悟空用火眼金睛识破了,用金箍棒打死了白骨精,最后白骨精还是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白骨精不服气,第二次又变成了一个老奶奶来骗唐僧,又被孙悟空识破了,打死了白骨精,白骨精又幻化作一缕青烟逃走了。唐僧很是生气,数落了孙悟空一顿,就让孙悟空不要在滥杀无辜了。第三次,白骨精依然不罢休,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骗唐僧,说是来找家人的,白骨精的小把戏又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了,孙悟空气恨不过就又把“老爷爷”打死了,可是还是让白骨精逃走了!这下看不出真相的唐僧更生气了,一直念紧箍咒来罚孙悟空,后来和孙悟空断绝了师徒情意。

孙悟空被赶走以后,回到了花果山继续当它的猴子大王,白骨精趁火打劫抓住了唐僧,在猪八戒和沙僧的再三请求下,孙悟空终于答应了救唐僧。救下唐僧之后,唐僧也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懊悔,原谅了孙悟空,重归于好,师徒四人又踏上了取经之路,孙悟空的善良与忠诚使我感动!

我相信听完我的介绍,一定很好奇其他情节吧,快来和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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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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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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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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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是路遥他的原名是王卫国一共活了42年。

这本书讲的是孙少平和他的家人过着贫穷的日子,孙少平在学校只能吃2个高粱面膜,和一些剩菜剩汤。后来孙少平和他们一家坚持不懈,最后,创作了奇迹。不是他们一家给别人借钱了,他们经过努力现在都是别人向他们借钱了。最后,孙少平决定带着家里给的15块钱和一些被褥,出去流荡,后来在外面挣了有一千来块,大部分的钱给了家里,自己留了200元为自己买一些生活用品,在挣钱给他的妹妹“兰香”让她上大学。最终孙少平和他们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里面的内容不止这些,还有更精彩的地方,等着你们去找。这本书是让我们拼搏努力,现在我们什么也不用干,我们只要好好的学习,比什么都好。我送大家一句活:“学习不是尽力而为,而是竭尽全力。”我希望大家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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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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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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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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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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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的力量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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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部分。 book, part of my.

在我们的世界里,有一种充满了智慧的“果实”——它的名字就叫书。它无时无刻不在散发着芳香,吸引着我们去摘取。可它高高的挂在树的顶端,它是那么遥不可及,是我们太渺小,还是它太高大……

书,是神圣的,是智慧的,是伟大的,也是我们捉摸不透的。翻开一本书,享受着书中的精彩,汲取着书中的精华。当我翻开《老人与海》我不禁为那惊心动魄的情节而惊叹不已;我进入海伦·凯勒的世界,我的双耳仿佛听见她的心灵唱出了强者的赞歌;当我认识了汤姆·索亚这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小伙子,我不禁被他所感染,成为一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

书,是神圣的,是智慧的,是伟大的,也是我们捉摸不透的。打开一本书,体验着书里的情节,吸收着书里的哲理。老人圣地亚哥让我从他的一无所获中看到了什么是执着,什么是坚持;莎莉文老师用她的耐心开导,为海伦·凯勒开创了一条通向更美好未来的道路,她用双手画出了爱心的最美轮廓。汤姆·索亚一心追求自由和冒险的生活。

书是一种精神财富。书我们是永远也看不完的,但是只有真正明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个道理才能出真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书给了我写作的灵感,使我成了写作文的好手。每次从老师手里接过奖状,我都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那一切荣誉,这都是书的功劳,那作文中的一字一句,一板一眼都是从书中慢慢学会的。书,你永远是我的老师!

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看书,让书来消除一天的疲劳。我舒舒服服的坐在沙发上,任由书中的情节将我身上的疲劳一点一点消除掉,浑身轻松。书,你永远是我最贴心的伙伴!

开心的时候看你,你也咧开嘴朝我“笑”,伤心的时候看你,你哭丧着脸,愤怒的时候看你,你拉长了脸,仿佛在为我愤愤不平。看见你,我就有好心情。书,你永远是我的朋友!

泛黄的书页,那些一点一滴的墨字,透出内心的清淡与阳光,袭来的阵阵书香,沁入心底,平静而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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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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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很爱看,还记得那时候,我学会了看书,我就在书里学会了许多许多知识,我发现,书,原来那么好看,那么让人陶醉其中。每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从心底发出的由衷赞叹:“读书真好。”书,还能为我排忧解难,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很烦恼,于是捧起一本书,细细品尝这书,便什么烦恼也没有了,所以,书,像是我的知心好友。

我喜欢书,因为书可以帮你忘记时间,沉醉在另一个世界,让你无法自拔,我喜欢那种感觉。

清晨,一缕阳光从窗户外射进来,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读起《忆江南》,陪着白居易一起看江南:太阳从江面升起时江边的鲜花比火红,春天到来时碧绿的江水象湛蓝的蓝草。

阳光灿烂的正午,烈日当空的正午,拿起一本《西游记》这本书中,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的景象不断出现在我脑海里,我回味着它,不禁沉迷:齐天大圣被众天兵押去斩妖台下,绑在降妖柱上,刀砍斧剁,枪刺剑刳,莫想伤及其身。南斗星奋令火部众神,放火煨烧,亦不能烧着。

读书真好,读书能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正如莎士比亚所说: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还是我们的好伙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高尔基。

我读书,是因为喜爱而读,每当沉醉在书中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身临其境。读书,让我学到的是知识,是情谊,是理性……是许许多多从游戏和电视里不能学到的东西。正因如此,我才会喜欢书,书,陪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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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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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推荐一本好——《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丹麦作家安徒生。这本书里有好多精彩的故事,其中最有名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大年夜,一个黄头发的小女孩,赤着脚,兜着一些火柴,一边走一边叫卖着。她冻得难以忍受了,就坐在了一个墙角下。她太冷了,便从火柴堆里拿出一根火柴,在墙上擦燃了。这是一道奇异的火光,小女孩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了一个大火炉前面,火炉烧得旺旺的,暖烘烘的,多么舒服!这时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

她又擦了一根,(看到了屋子里的餐桌,)铺着雪白的台布上有精致的盘子和碗。这时一只烤鹅从盘子里跳了下来,摇摇摆摆地向她走来。

火柴又灭了。她又擦着一根火柴,这一回她坐在了美丽的圣诞树下,不一会儿火柴又灭了。

她在墙上又擦着一根火柴,奶奶出现在亮光里,是那么温和,那么慈爱,忽然奶奶把她抱在怀里(和她一起)飞走了。

小女孩死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里非常悲痛。我读完这篇童话后,觉得小女孩很可怜,而我自己却很幸福,因为我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和爱护。我要(好好)珍惜粮食和衣物,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

《安徒生童话》一书里有很多这样精彩的故事,希望同学们好好读一读这本书,读后一定会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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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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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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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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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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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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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在全球起到重要作用的东西,古人曾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这些话中可以看出书籍使我们人类进步,使我们可以增长知识。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与书的故事,当然我也有一个。

我刚刚接触书的时候,心里是有点恐惧的,因为看到那些密密麻麻的字,感觉像是有无数个眼睛在看着我。但这种恐惧很快就消失了,因为书中有着许许多多的东西吸引着我。

我当时看书时,看的都是一些童话,小故事。在当时,我记得我看的书是三本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和《伊索寓言》。这三本书给幼小的我讲了许多的大道理,比如:“狼来了”告诉我不能撒谎;“小红帽”告诉我要辨别真假;“龟兔赛跑”告诉我不能轻视别人

我在上小学时又接触了四大名著,虽然读的不那么深入,但多多少少的让我又增长了知识,丰富了我们的视野。

上了初中后,我们的班主任又让我们重新温习了《西游记》,并且读的是文言文版的。

我与书的故事一大筐,说都说不完,这些只是一部分,这便是我与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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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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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是《智慧满行囊》。

《智慧满行囊》全书一共有这几部分:呵护那一点点光,有一种花朵叫宽容,一棵树上的两种果实等共

个单元,在每个单元前,都会有一个导读部分,接下来的每篇文章都会有精美的插图,心灵点拨与名人名言。

《智慧满行囊》,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每每睡觉前翻开细细品味,那可爱的人物,悲伤的场景,都会让人潸然泪下;《智慧满行囊》,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无不让人感到温暖,体会到爱的真谛;《智慧满行囊》,一本让人振奋精神的书,有时让你笑傲人生,有时让你坚定方向,还有时让你净化灵魂······

《智慧满行囊》以小见大,从小故事中发现大道理,以小经历中阐发大哲学;出浅入深,自平凡的琐事中挖掘伟大,自日常的生活中造就永恒。对于写作,这是材料的积累和话题的储备;对于读者,这是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

走近《智慧满行囊》,可以让曾经的坎坷和不幸,在历史的静默与古人的照耀下,拨开心灵的乌云,重新找回人生的信心和方向。

走近《智慧满行囊》,可以让潜在的能力和聪颖,在小鸟的呼喊与小草的吟唱中,激活埋藏已久的能量,释放出生活的希望和辉煌。

走近《智慧满行囊》,让我们的呼吸和心跳,在火热的感情与动人的故事中,燃起一柱心灵清香,随之一起倾诉,一起感受,一起体会!让我们品位人生,阅读美文在人生的坎坷与纯洁的信仰中,发现浩瀚海洋的美丽,随之一起欣赏,一起畅怀,一起成长!

这就是我推荐的一本好书,一本意义深刻,富有诗意,优美隽永的书,一切尽在《智慧满行囊》。把它放入口袋吧,绝对会让你难以忘怀;把它放入背囊让它和你一起感动生命,舞动青春;把它放入心里吧,它就是你最知心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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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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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黄渝恒

一天,有一家人开始吃饭了,妈妈叫儿子和爸爸一起来吃饭。

爸爸说:“终于可以吃饭了,我都快饿死了。”可是,儿子没有来吃饭,妈妈说:“儿子怎么没有来吃饭?”妈妈让爸爸去找儿子。

爸爸去客厅里找,没找到,他去儿子的房间,没推开门时,爸爸听见了一阵阵笑声,连忙打开门,看见儿子在目不转睛地看一本,嘴里说:“好看,好看,这一段可真有趣。”爸爸想:不喜欢看书的儿子怎么看起书来了?爸爸说:“小书虫,吃饭了。”儿子听见了,只好闷闷不乐地走到餐桌。爸爸看了看书的名字,“原来,儿子在看《父与子》这本书呀!”爸爸看了看书的内容,也入迷了。

母子二人等了等爸爸,爸爸一直都没来,妈妈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自己的房间,看见爸爸也在看书,儿子跟着爸爸一起看起了书。妈妈左等右等,父子二人还是没有来。于是,妈妈气呼呼地走进儿子房间,看见父子二人头碰头地看一本书,妈妈也想瞧瞧儿子的书。妈妈、爸爸、儿子三人一起看了这本《父与子》。

饭还没吃呢!饭已经凉了,真是有趣的一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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