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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浪漫散文:我想和你一起老合集20篇

毕淑敏,女,1952年出生于新疆,中学就读于北京外国语学院附属学校。1969年入伍,在喜马拉雅山、冈底斯山、喀喇昆仑山交汇的西藏阿里高原部队当兵11年。1980年转业回北京。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作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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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经典爱情散文

全文共 3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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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婷,中国当代著名女诗人。1971年开始诗歌创作,善于捕捉女性特有的情感体验,代表作有《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双桅船》、《神女峰》等。舒婷在中国当代新诗上的地位不容小觑,她和同代人北岛、顾城、梁小斌等以迥异于前人的诗风,在中国诗坛上掀起了一股“朦胧诗”大潮。

一切随缘

有时候就差那么一步,我们走了出去,所以我们快乐的失败了。

有时候就差那么一句,我们说了出去,所以我们欣然的分离了。

有时候就差那么一段,我们冲了过去,所以我们潇洒的看透了。

有时候就差那么一点,我们挪了过去,所以我们甜蜜的哭泣了。

其实我们不差什么,只是缘到了,我们相遇。缘走了,我们也得别离。

是呀!缘深就多聚聚,缘浅了,就随他去吧!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过客,谁也不能主导别人,谁也不能主导未来,就像谁也不能主导某个时刻自己的泪水很洒脱的流一样。恍然间发觉自己很自在,恍然间也发觉自己很拘束。自在的是因为看轻了所以快乐,因为看淡了所以幸福。拘束的是因为看清了所以伤心,因为看淡了所以迷茫。

原来自己还看不轻,也还看不淡。

心烟

黄潭桥曲曲弯弯长长,约百来米,由两块木板左架右搭,从这山到那山。河面宽且急,不深,枯水时,挽起裤管能涉过。桥面离水十多米,往下望,身子不由要趔趄起来。 农人赶牛过河,先在桥头吆喝一声:“嗬--”那边肩夫、牧童都止步等着。若是犟着上桥,到了桥中,挑担的只好打转回步。两牛犄角相抵,转身转不成,退也退不了,就等着吃牛肉。 来插队的知青妹仔只好揪着牛尾巴上桥,那桥因有了负载,便颤悠颤悠得有韵有味。妹仔小脸煞白,两腿窸窸窣窣,一踏上青石板路,就又哭又笑迈不开腿。 进山出山都是这道桥。 桥这边是公社,一字排开打铁铺、小粮站、饮食店和供销社,还有医院。每逢墟日,四乡都来热闹。菜干,萝卜,猪崽,炒毛栗子,应有尽有。最多是地瓜丝,拿米去换,一斤可换八斤。人人口粮不够吃,就拿来和军属、干部家属换地瓜丝,多吃一冬。 桥那边只有一座破祠庙,矮矮地窝在草丛里,原先敬的不知什么神,去向不明。红土路绕过破庙,往深里去,是四十里老林。虽然是山里和山外的交通要道,断不了有人挑担进出,但山高林密,仍鬼祟得很。 墟这边沿河一溜青石板,媳妇仔和妹仔露着半截茁壮的小腿站在水里杵衣,边上捺一撮草木灰,用它去污。男人手团稻草,用力去搓锄板上的泥巴,嘴巴不闲地和女人调笑。有个妹仔拿袖口抹抹逼出的眼泪,突然“咦”了一声:“老公祠有烟火啦?”果然是。破庙门筛出些灯光,怯弱得撑不开从老林子摸过来的夜色。 有位老妇人扶着颓墙出来扑打草席子。 有个半瘫男人,说不上年纪,胡子倒是很多。左胳膊向后别扭着,手掌断了似的软软垂下,右脚板向后撇着,撇着撇着撇到河边淘米。 小鱼儿们都窜过去了,冒一圈水花。敢情不习惯,多少细米白白撒到河里去。小鱼儿们都窜过去了,冒一圈水花。敢情不习惯,多少细米白白撒到河里去。 后来,天色糊得不辨眉目,有个腰板笔直的后生佬,跨出门槛,看也不看这一溜全直起身愣着的山里人,把一个扁扁的大葫芦夹在颈窝,吱呀吱呀拉起曲子来。声音活像二胡,比二胡酸些、软些,勒人得很。乡下人说不出所以然,只觉那声音只往心里钻,不受用不受用! 赶紧收拾家伙,各自散了。 有声音自茸茸蛛丝的木窗传出:“咳,饭哩。”那曲子不情愿地顿了顿。 桥似乎伸直了。 扑地从蒿草间腾起一只山雉,扇开长尾巴,姿态万千地落入苍茫之中。 后来。再后来。由老妇人(已知她是瞎子)和瘫子和拉葫芦琴(说是小提琴)的后生佬在河边每晚必有的活动布景再没有人看。只是有一天,搓泥巴的手有些迟疑,爱笑的媳妇仔烦得把杵衣棒这手递那手总不得劲,连水也作怪,一改平日活蹦乱跳,有气无力地打着漩儿。还是妹仔人心活些,嘟嚷了一句:“葫芦琴哑了!

河面被寂静遮暗。水声、松涛、虫鸣和杵衣的起落,隔着这层寂静显得极为遥远,极为飘忽,无迹可寻。 桥是唯一的真实,清晰可辨。 桥头屋那糟朽不堪的木门敞开,粗壮了许多的灯苗把一片人影压在门外的草地上。“灶鸡”躲在墙根叫出一圈又一圈漪纹,小风似的一阵凉一阵。 他们在听故事。 他们中有人读过函数;有人正收听外语广播,偷偷地;有好些人打起架来一副拉茨相。拉茨也是故事中听来的。河上的风,扑打得小油灯挫身舞蹈。讲故事的后生佬脸被灯影幻出许多怪样,倒是嗓子好听。那声音暖和且有磁性,虽然有点儿低沉,因为那故事本身就很忧伤。 小提琴卧在抹得干干净净的破香案上。 挨着香案是一只浑圆白晰的手膀,滑润得很。灯苗忽儿倾过来,照亮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活活是黄潭水,多望一眼便会淹死人。灯苗忽儿斜过去,斜映在坚决抿起的嘴唇,殷红可爱,却不知为什么把眼中那一份专注加深为近似蛮横的意志和欲望,仿佛强调着“要”和“不许”两重绝然相反的意思。等灯苗拔尖了,所能看到的只有纯洁的双颊,升腾着发育得极为蓬勃的女性的血晕。 灯不倦地继续各种把戏。 所有人一心一意在故事里漂泊。 蜈蚣草的叶片上,已有了露水。 垫一块断砖坐在河边的女孩还称不上姑娘,她的轮廓过于纤细,撕掠草叶的手指蝶翼一般半透明。来这里那年她还不够插队年龄,全体村民一直跟着知青叫她小妹。 只是听那声音,不是听故事。 她爱好一切美的声音。她吮吸它们就像植物汲取雨水出自不可理喻的本能。声音之泉闪闪烁烁向她漫过来,将她轻举又任她沉浮。晶莹的卵石静卧其中,星光碎在波涛上。 她想也不想。她知道讲故事人在讲他自己,他眼前没有任何听众,如果那把琴不算。 桥弯成柔软的弓。

姑娘先离开去嫁人,嫁邻家婆婆的表侄子,是个着西装系油条的香港佬。 她的行李很多,送她出山的农民油汗满面。她亲自将一麻包地瓜丝放在桥头破庙外。为她开启过的庙门疏远地森严壁垒。 嘟着难看的脸色,她撇撇嘴。手从大衣口袋抽出,捏一板豆饼似的咖啡色糖块,嚼着走了。印有稀奇古怪字样的包装锡纸从桥头飘到水边。正和母亲捡青菜的小三子捡起玩着,他妈一手打掉它:“这是洋纸钱,呸!送丧。”全公社人怀着又钦佩又同情的期待,目睹那瘫子如何用一只好手配合一只好脚,挪行二百多里山路,去县城上告。 终于批下来,说这一家子原不符上山下乡政策。又有个烧瓦厂的领导目光长远,看中了那把提琴,要去厂宣传队拉二胡。从此,该厂的学唱样板戏一直美名远扬。 传说他走时把提琴塞在庙后老树的树洞里。树洞深不可测,且长年有呜呜的声音,不知是琴,还是野蜂。 传说他的崇拜者之一几年后再见他,叫他却浑然不知地掉头走了。 说他烟抽得很凶,整个人都被熏黄了。 破庙空了。 最后走的是小妹。她是独生子女照顾回城,还没改造好,自然分配不到优等的工作,有一个食杂店等着她去卖糖醋、蚊香和卫生纸什么的。 她走的时候就带了两本日记。一本是红皮,封面画着一个姑娘提着一盏光芒四射的灯;另一本也是红皮,写着“斗私批修”. 留下一张小床,是那种统一规格的知青木床。垫着褥子,铺着整齐雪白的床单,叠成斜三角的被上,垛着绣花枕头。这一张雅致洁净的小床就摆在漆黑的大谷仓中央,村里妹仔流水似地来参观。 直到肥硕傲慢的老鼠成精,竟然爬到原先做为梳妆台的肥皂箱上,对着一面鸭蛋形的红塑料镜装模作样。

还是那道桥,弯弯曲曲长长。发桃花水那几天,桥板被冲走了几块,又铺上新的,像打了补丁似的,桥顿时显老了。庙门完全烂了,仍做千拦万拦状。木窗上的蛛网愈加精美绝伦。 有块断砖本已被坐得光鲜赤红,吸尽日月精华,又翳了一层苔青。 再也没有山雉,连爱在裤裆间蓬着尾巴打转的小松鼠也惊逃远方。 河这边已打起一长排地基。老林子向后缩着,恐惧地对向它逼近的村庄发出无声的、绝望的长嗥。 公路吃到这里时,桥就要被拆了。 桥不是起点,也不是终点,仅仅是一段过程。小妹曾经在日记上这样写过。她和桥互相梦着月光下,桥很轻很薄,一柄菅草似的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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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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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微风撩起你那带酒气的发梢,盛满你那只志澎湃的酒杯。于是,你剧起酒杯邀来明月,在花间轻吟一首诗,你醉了,风醉了,月也醉了。

你的酒杯空了,是否又要让风儿为你斟上一杯。狂傲不羁的你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吗?

我佩服你,以奔放的激情,表达你内心深处济世安民的政治理想,抒发你的壮志抱负不能实现的悲愤不平。

我听到了你心里那悲愤的呐喊:“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宣泄出你“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痛苦。

夜,已渐渐变深沉,深沉的夜掩盖住你内心的空虚,这时的你,不再是白天的那个激烈地揭露,抨击上层统治阶级穷兵黩武、骄奢淫逸、贱视贤才的种.种罪行的你。你现在只是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内心的感觉恐怕只有酒知道吧!

你向往自由,追求理想,一生漫游了无数名山大川,足迹几乎遍及全中国。从蜀道到长安,从长安到庐山,一条条平平仄仄的路,如同你那坎坎坷坷的人生。一路匆匆走来,高堂明镜里遗落了你几丝斑白如雪的发。

你视富贵利禄为尘土,视功名如敝屣。只要有酒,那今宵就醉吧!

诗,是你生命的寄托,灵魂的归宿,酒是你华丽的屏帐,吟吧!醉吧!笑吧!在长安这片悲悲喜喜的月色里临风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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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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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下着。雨点打在我手中的伞上,伞柄还残存着手心的余温,我握着,感到暖暖的。那个身影是那么瘦削,渐渐消失在了远处。我脸上湿湿的,已分不清是雨是泪。雨很凉,但我的心是暖的。

今天是个雨天,我的心里就像天上一样,布满了浓阴。今天发了成绩,我考得毫不夸张来说,很差。再加上这个阴郁的雨天我又偏偏没带雨具,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对于平常都自己回家的我来说,此时只能待在门卫室祈祷雨停。看着别人都说说笑笑地打着伞放学回家了,我更加焦躁:这雨何时才停?

冷风夹杂着凉雨,砸在地面上,砸在水洼里,击打出一片片水花。我一边搓着手,一边看着这浩浩荡荡的雨势,在心里叹了口气。风夹杂着雨丝斜斜地落在我身上,我不禁打了个寒噤。刚要往里走一走,突然背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老师!一回头,正迎上那和蔼的面孔。我的老师个子不高,很瘦。撑着雨伞站在凉雨中,让她显得更加清瘦。老师递过来一把伞--她的手也是那么细弱。“正好多出来一把伞,快回家吧,别让父母等急了。”老师的声音是那么亲切,让我在凄冷的秋雨中寻得了一丝动人的温暖。“谢谢老师!”我微微颤抖的手接过了那把伞。泪水不知怎么了,忽的糊住了我的双眼,老师的身影在我眼里逐渐模糊了。“我先走了,路上自己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在一刹那间,我清晰的看见了老师黑发丛中的几根银丝。老师穿的外套仿佛太大了些,显得那么晃荡。

我竟从没觉到老师是那么瘦!

看着老师远去的瘦削的身影,握着那把暖暖的伞,我的心里说不出是开心还是难过。老师,若我迷失了方向,您就是一盏明灯,为我照亮黑暗,指明前进的道路;若我进入了严冬,您就是一束阳光,为我融化积雪,带来无限的温暖;若我陷入了阴霾,您就是一缕春风,为我拂去阴郁,呈现光明的前程。老师,您头上的白发和瘦削的身影便是日夜操劳的最好见证!

谢谢您,老师!是您在我最阴郁的时候,像一轮太阳,为我照亮前方。是您让我有了对学习、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让我能转挫折为动力,能勇敢面对困难。即使这一句“谢谢您”太过于微小,无法回报您含辛茹苦的培育之恩,可是老师,您可知道这一句“谢谢您”包含了您一个学生对您的无限感激与深情!

老师,谢谢您对我的关心与爱护,谢谢您的鼓励与教诲,谢谢您的严厉与批评。

也谢谢您在那个雨天,递给我的那把还留有您手心余温的伞。

因为是它,让我感到很温暖、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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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当爱情已成往事

全文共 3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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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贱,别说跟你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受不了你,就是做你的邻居我也会受不了你!”我气呼呼地摔门而去,你说我怎么可能不生气!有哪个女孩子会受得了男朋友和自己抢东西吃。每次吃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先尝尝,然后似乎发现我在身边再给我吃。我一说他就反驳说是帮我先试试有没有毒,可是我就是受不了。所以我们就吵架。我敢打赌,摔门我用上了我三分之二的力气。因为余下的力气我要用来跑。我可是清楚地知道,杨小贱可是当年校园百米跑冠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迷恋上这样的游戏,躲起来让他来找我,又或者拼命跑,让他在后面追我。即使每次这样的游戏到头来都让我累得半死,我依然一次次重复,并且乐此不疲。跟他一起散步的时候,我总是四处搜寻者哪儿有角落可以藏身,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过去。我喜欢偷偷看他找我时慌乱着急的表情。可是,后来杨小贱再也不和我玩这样的游戏了。我甚至怀疑要是哪天我真的不见了,他是否会找我了。

杨小贱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杨然。自从我看了《失恋33天》我就开始叫他杨小贱。我一直为我的小聪明兴奋不已,这个名字真的太适合他了。其实我不得不承认,当初认识他的时候我是觉得杨小贱长得挺帅的。即使现在我发现他越来越丑了,可能是因为审美疲劳吧!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体贴,很听我的话,只是脾气和我一样倔。

我们也曾像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相亲相爱。我们手牵手绕着足球场的跑道散步,一圈一圈。我喜欢张开双手坐在他的单车后座哼着《幸福恋人》,他载着我穿过栽满香樟的校园,风吹过耳边扬起我的头发,呼呼作响。他总喜欢出其不意地突然加速,我知道他的小阴谋,却也依然抱紧他的腰满心欢喜。不像其他的男孩,最头疼陪女朋友逛街。他每次陪我逛一个个精品店,从未不耐烦,有时还帮我细心挑选,讨价还价。我曾跟他说,他跟商贩讨价还价的样子特帅,特别像在菜市场提着菜篮子的那些人。他每次都懊恼地瞪着我,说我真没良心。

就像他说的,我们也有过那么多快乐的日子,难忘的回忆。我们是高考那年认识的,高考后我们成了异地恋,一个天南,一个地北。要见一面,很难很难,要坐很久很久的车。我总喜欢用尺子在地图上量出我们所在地方相隔的距离,然后告诉他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你看,就区区这么几十厘米。记得我们每一次分别都会抱头痛哭,这也就成了我每次说他不浪漫时他给的反驳。

我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奶奶。我一个人上学,下课,一个人放牛,一个人洗衣做饭。别人都说我很懂事,很坚强。其实,我一直渴望着,会有个人带给我温暖与呵护。

从前的从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选择异地恋的,我是个很依赖身边的人的女孩,没有安全感,渴望依靠。可是命运又偏偏给我安排了这一场意外的爱情。杨小贱说,他就是看上了我的懂事,他说,他要给我温暖。

我真觉得杨小贱是个好人,除了他脾气有点臭和不浪漫之外。但是我却觉得我们不适合,这种想法一直都我脑子里还没成型就被我扼杀掉了。因为我害怕,虽然我一直是个追求完美的女孩。

我们经常吵架怄气。我总说他不懂得浪漫,从未送过我花还有娃娃,却又蛮横得不许我接受别人的。过情人节的时候,我和闺密一起逛街,看到满大街都是手捧鲜花的幸福人儿,感叹道:这没男朋友的时候没人一起过节,这有了男朋友还是不能过节。最后,我们互相给对方买了一朵玫瑰花,满大街的晃荡。我始终觉得我是个和情人节相冲的人。

杨小贱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不会谈恋爱,不懂女生。我有的时候会说他,我真的想跟你分手,让你再找个女朋友,等到他学会了怎样谈恋爱的时候再来找我。他总是拍拍我的头,叫我傻瓜。我一直很纳闷我怎么会看上杨小贱,他并不是我的理想男友类型,我喜欢那种温文尔雅有才又有点霸道的男孩儿,他会给我写漂亮的文字,会唱好听的歌。可是杨小贱他总是喜欢听我的,他都看不懂我的文字,我强烈要求他学《幸福恋人》可他还是不会唱,所以在KTV我们从来没有合唱过情歌,我也只有和闺蜜一起过过干瘾。他唯一能唱得出口就是一首吉他弹唱《情非得已》。他曾在我51里看到我欣赏会弹吉他的男孩子,于是为了追我,他借了室友的吉他,请人吃了一个月早餐才教会他弹这首歌然后就成了追我的武器。也许就是他当时抱着吉他的样子吸引了我。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只会那一首。也就是我的一时色心,才上了他的贼船。我一直为此不甘,但我们就一直这样吵着闹着过了好几个年头。虽然他不懂我的胡言乱语,不懂我的胡思乱想,不会写浪漫的情书给我。那时候,我想,我们会好好走下去,总有一天,他会用我期待的方式来爱我。

我们说过很多地久天长海誓山盟执子之手相守一生的话。我也相信,我们曾经也好好相爱过。

我曾经在大冬天的晚上给他织围巾,即使手冻得起了大片大片的冻疮也依然满心欢喜;我曾经逛了大半天街却只给他买了衣服然后把衣服的照片发给他,我喜欢他用心疼感激的语气叫我傻丫头;我曾经把唇膏和香水都换成了他喜欢的味道;我曾经把他给我发的短信一条一条抄下来,想他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地读;我曾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给他绣小小的十字绣挂饰;我曾经在深夜里醒来给他打电话唱《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然后我们一起哭起来;我曾经偏偏挑他上课的时间给他打电话,一遍一遍地打,再在脑海里想象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我曾经把美好结局故事里的男女主角都换成我和他的名字在他生日的时候把书送给他。我刚到A城上大学的时候出去逛总是会迷路,然后哭着给他打电话,他就托他在A城的朋友去找我。我总问他,长此以往你就不怕我和你朋友暗生情愫啊!他总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爱你。

用杨小贱曾经说过的话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会对我这么好,对我掏心掏肺。他可以为我拎包为我系鞋带,;他可以在我脚疼的时候背着我在大街上走;他可以在期末时从他学校赶到我学校送我回家,然后再坐火车回家;他可以二话不说端过我面前没吃完的饭菜吃得津津有味。他曾给我俩买了一套红色的情侣衫,然后逼着我和他一块儿穿起来在大街上晃荡。但是还是许多好朋友都不看好我们,说杨小贱不是我的菜,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回他们,我相信他爱我,这就已经足够了。是的,我相信他爱我,只是有时候他对我好的方式却又偏偏不是我看好并能接受的。我曾跟杨小贱说,你的爱太重,让我无地自容。他总会皱着眉说,你对我好点就好了啊!

杨小贱总是跟我有说不完的话,他对我很好,好到很听我的话甚至是依赖我的地步。他什么都要问我,关于他,大到他去哪儿上班,小到吃什么菜;关于我,大到我暑假去哪里,小到我今天买的发夹多少钱。我总说他很没有主见,不像个男人,我知道这话很伤人,但是可想而知,那肯定是我已经忍受到一种极限了。不过杨小贱似乎已经对我那些刻薄的辱骂百毒不侵了,开始也会生生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你们说,杨小贱他是不是真的很贱呢!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里写了许多情侣间必做的事情,后来想想,我和杨小贱没有做过几件。我生日的时候他没陪我吃生日蛋糕,我们也只是在一起过了一个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没有一起吃过肯德基,没有一起做过很多很多我本以为会发生的事。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给他前女友买过花,却从没给我买过。他说浪费钱,他说那些都不切实际,他说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些,他说他是想跟我过日子。可是,亲爱的,我还年轻啊!我要的是爱情啊,不是过日子。这个时候就开始过日子,那我以后还有几十年的光阴啊!我可不想提前步入那种生活啊!我是个女孩,一个有浪漫情怀的女孩,我想在自己美好的年华里好好谈一场美好的恋爱。说我虚荣也好,说我幼稚也好。我想在自己仅有的灿烂年华里任性一回,谈一场即使没有结果但是我也不会后悔的恋爱。当然,有结果就最好了。而,杨小贱他不理解这些。他总说我这是小女生情结。

我想,或许我以后的丈夫会比不上杨小贱会过日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了。

是不是每段爱情,到了一定的时日都会变得索然无味了,没了开始的新鲜,没了开始的激情。我会越来越受不了他,是慢慢累积,积少成多吗?

我们竟变成了我觉得他不理解我,我不理解他的地步。他觉得他好累,我也觉得我好累。

或许每件事情都那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我总觉得我要的爱情不是杨小贱给我的这样。是我太贪心了?是我太自私了?是我太高估了杨小贱,也太高估了我自己。我跟杨小贱在一起的第四年的情人节,我们分了手,很突然地分了手。而且还是在一个所有情侣都在享受浪漫的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我们背对背分开走,迎面走来的都是一对对幸福的人儿啊!我知道杨小贱一定哭了,我是多么了解他,但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了。

他总爱听我的,却又不能让我心甘情愿听他的。我在他面前太强势了,也可能是他纵容的我吧!用朋友的话说是他驾驭不了我,在这段感情里,我们互换了角色。我想,要是下辈子我们遇到,我是男孩,他是女孩,我们一定能好好想相爱到老。

我想,现在的杨小贱应该过得幸福了吧!

是的,他是个好人,他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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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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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学了一篇关于热爱生命的课文——《生命生命》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三个小故事:飞蛾求生、瓜苗生长、静听心跳。飞蛾知道自己躲不过人类的手掌,但还挣扎着求生,那种求生的欲望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瓜苗能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生长,瓜苗这种顽强的生命力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声,是我们的生命,我们应该珍惜它。

学了这篇课文后,让我想到了我以前的一种做法:看到了一只小蚊子,把手生出来将它抓住,并将它捏死,这是一种多么残忍的做法啊,可我以前竟然不以为然,小小的动物都有顽强的生命力,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学了这篇课文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顽强的,生命是有无限价值的,让我们好好地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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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眉头舒展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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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徒步上班,看见穿梭在自己身边的人们都是一张苦瓜脸,皱着眉头一脸的苦大仇深的样子。如果你认为我们现在的社会没有发展生活质量没有提高,那么你一定是说慌,或者昧了良心。可以毫不隐讳的说,我们无论物质生活水平还是精神生活水平较20年前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可是为什么在人们脸上看不出幸福的神情呢?

生活节奏快了,工作紧张了不少吗?不全是;兜里的钱多了,有管理难度吗?不全是;孩子教育难度大了吗?也不全是……原因可能千千万,我认为最主要的一点是我们心理的那一点平衡打破了,过去,我们都是一样,虽然我们生活贫穷,可没有谁的兜里比你的钱多多少,大家心里想什么,将要做什么,心里清清楚楚,没有猜忌,大家坦然相处,不会当心别人使绊子,不用去提防。生活清闲心理平衡做好自己的事情,过好自己的生活,幸福指数比现在高了许多,在物质精神都有很大发展的今天幸福指数反而低了呢!

如何让我们生活过得有滋有味,提高我们幸福指数呢?让我们回到过去是不可能的,贫穷的幸福不是我们的需要,有人说乞丐的生活是幸福的,可谁愿意去过乞丐的生活呢?但如果我们的物质丰富了,我们物质也是一样多我们会感受到幸福吗?也不会了,如今我们大家心里追求不会因为物质丰富了就会主动放弃追求的,这点大家自己心里是清清楚楚的,那我们应该怎么去提高幸福指数呢?

一、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不要过高要求自己和身边的人。现在我们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为什么呢?就是过高要求自己和别人。

二、学会调剂自己情绪,不要什么事情往坏处去想,这样会是自己情绪越来越低落,有时我们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我们会发现这个不一定是坏事,我们都知道《塞翁失马》的故事吧?

三、学会保存好心情,每天笑一笑,日本过去有一个哈哈和尚,他每天出去穿街走巷看见人就笑,时间久了,人们看见他也冲着他笑,笑声在人们心中传递,结果他走到那一个村子那一个村子就充满了欢乐!

善待自己,让自己生活充满欢乐,请你舒展自己的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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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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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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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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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微蓝,白云飘荡在那遥远的天际,也飘荡在我的心头。抬头看着天空,看着这个另万千世人仰慕的地方,我在想;‘天堂,就在那上面吗?我能去天堂吗?天堂会接受我吗?’

漫步在校园里,看着周围的那些男男女女,行迹匆匆地与我擦肩而过。我们的相遇是那么的短暂,时间顺着指尖悄悄的划过,没有留下太多的回忆,太阳已经顺着天空的脸颊滑落山下,只留下了脸庞的一丝丝晕红。太阳逃出了校园的边角,临走前特意给情侣们留出了一片乐园,那是一种叫作青春的乐园!

大学时光的美妙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而那些曾经的过去也已经似乎不再重要。什么都没留下,或者说什么都留不下。我们会留下什么呢?是一缕对着阳光的微笑,还是一滴对着痛苦的眼泪。是谁曾伤害了你都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或许我们都已经错过。校园是“辽阔”的,尽管夜幕已经降临,笼罩着天空。小小的校园之所以辽阔,是因为它承载着无数个年轻的梦想。哪怕风吹雨打,哪怕日晒雨淋,这些年轻的梦想总会在青春的乐园里生长发芽。

今天的阳光很是灿烂,炙热的樟树叶在流着汗滴。穿梭在校园里的每一缕阳光都洋溢着青春的笑容,绽开在每个人的脸上。大学什么最常见?或许就属这平凡的微笑了。尽管笑,因为快乐,尽管笑!

趁着夜暮来到了图书馆,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摊开手里的书—《时光匆匆老去》,细细的品读起来。窗外静怡的天空透露着丝丝凉意,我把心藏进了书里。醉卧在静溢书香的世界,没有喧嚣,也没有迷茫。一颗平凡的心被文字牢牢地抓紧,吸允着这书中的乳汁。周围的一切都与我无关,时间在书中也停住了脚步。我是幼小的孩童,被文字妈妈悉心地照料着。熟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而我,更爱这书中的文字“母亲”。

书中的世界是那么的辽阔,我的心灵飞不到边际。把相思寄托在了文字里,寻那天国里的一方安宁。自是无忧无虑,从一颗平凡的心,守着文字里的寂静。谁都不曾打扰,不曾离开,也不曾离去。

两个人的世界,两颗年轻的心。相遇的时候是那么的偶然,离开的时候又是那么的动魄惊心。书中的她走了,离开了最爱她的他,而我只是一个空怀叹息的朋友。无法劝慰她们的分离,只能默默祝福彼此的幸福。她们悲伤的离去,而我似乎也要悲伤的离开。图书馆的门永远准时关闭,而我也只能暂时地离开他们,离开文字,离开静溢的书香世界。

她们从不会对我开口挽留,对我这位新识的朋友,离开或许也是给予她们独处的最好机会。她们留在了文字里,留在了我的回忆里。我们不曾分离,只是暂时地离开。离开,只是为了华丽地回来。我会回来看望他们的,她们的世界不曾孤独,因为他们永远相守在那紧密的文字里。

临走时,我从图书馆里借出了这本书。像怀揣着一个秘密,悄悄的回到了寝室。怕被人看见,静静地翻开来。突然,一张署着“大悲之后大爱,只为更好地活着”字迹的书签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不觉很有寓意,便以此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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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琴音梦境的小溪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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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朗明洁的夜晚,我却无法将心安放平静,夜色下偌大的院落,灯光显得那样微不足道,细微的亮光在微风的衬托下闪烁着丝丝光点,我不由得想起那条小溪河,好久没有去那里散步了,不知现在会是怎样的景色;今天突然有种想去看看的感觉,于是悄悄起身走出家门,避开喧哗的街道,沿着那熟悉弯曲的小路向溪河走去.......

这是一条通往溪河的小路,弯曲宁静,是一条适合散步的好路径,没有车辆,没有路灯,借着月光的亮色,游玩、乘凉,会有别样的感觉,有一种娴熟优雅的静美感,心情有了淡淡的凉爽。

路上行人很少,以前那个胆小的我今天好像有了胆量,一种兴奋在心底升起,哦,那是自由的感觉,没有人打扰,没有喧哗;其实,我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我喜欢热闹,喜欢和大家一起说笑,也喜欢冷静,喜欢一个人独处遐想;像现在这样一个人独享着月光的抚摸,自由的释放着心灵的畅想,月朗而纯净。

皓洁的月光,静静地停息在溪水两岸,摇摆的枝影,亲和着小溪的脉络,一株倒影落入水面,起伏颠簸,像蜻蜓戏水,跳跃穿过,偶尔传来几声虫儿的啼鸣声,打破了夜的宁静,伴着溪水流过的声音,如和炫的琴音奏响了夜色的黎明。

溪水两岸翠绿的柏杨,在微风吹拂下,摇摆着妩媚的身姿,葱绿色的叶片舞动拍打,传来哗哗作响的鸣声,像是招手来往得行人,前方有几双靓影,像是对对恋人尽情的分享着夏日夜晚的舒爽;怕打扰,我渐渐的慢下脚步,拉开了距离。

小溪河,在我的心底一直保存着一份纯美,一份清澈的小溪河,依旧流淌着清透的底色,孜孜不倦远远流长,看着潺潺的溪水,心中一股暖流穿过,那最初的模样至今在我的脑海里保留着、珍藏着,它的清澈和纯美、也伴随我走进童年的快乐。

在童年的记忆里,幽静而美丽的小溪河,溪水清澈甘甜,每年过春节的时候大家才会到小溪里去挑水喝,因那水又清又甜,平时因没时间去那里挑水,只有过年的时候,无论大家多忙都会把珍贵的溪水挑回家,也许是对溪水有着别有的眷恋和特有的情感,大家很珍惜这纯美的甘甜,也把溪水看做珍贵的年礼陪伴新年的庆典。

小溪河,我心底最美的流淌,溪河弯弯,碧水荡波,缓缓长流,流水声像一曲优美的音乐荡涤着心灵,劲舞着快乐,欢快、清澈愉悦,清清的泉水从山顶流下,透过丛林穿过山涧,清澈透底,四季流淌,水底清晰的石子,明亮圆滑,各种花样的奇石经多年的荡涤,变得惊艳诱人,河水缓缓流淌,游动的小鱼时而穿过河底,时而浮上水面,欢快的跳跃着;有似仙山意境的幻觉,依恋透澈。

溪水拍两岸,水声哗然穿过丛林,刺穿寂静的夜空,走进心灵的河岸,观望,悠远,小溪发出优美的潺潺水声,似乎在歌颂着生命的源泉和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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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散文欣赏:那一片摇曳的碧荷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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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去年一个草长莺飞风和日丽三月的一天,我和子涵相约出去踏青,因为时间关系,太远的地方不想去,因为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了等车坐车上,有一种浪费良辰美景的感觉,在火车站,子涵的藕荷色的裙子随风起舞,她说去哪啊,哥,我说去邓襄吧,我们就坐上了开往邓襄的三路公交车。

邓襄距离市区10公里的距离,现在城市日益扩张,邓襄几乎和漯河连在了一起,一路上厂矿烟囱林立,门面首尾相连,只有快到邓襄的时候,才可以看见那一望无际青碧的田野, 子涵问我,田野不是到处都是,为什么跑这里看田野,这句话问的非常没有诗意,其实有时候舍近求远,不是为了某一种相同的风景,比如田野,农村都是一种司空见惯一模一样的田野,有时候是一种心情的旅游,一种情绪的浪漫。

去邓襄,源于一篇县志关于邓襄莲湖藕歌的传说,也是口碑相传的古代郾城八景里最浪漫的一景,邓襄春秋时期属蔡地,后属楚,因邓候襄分封于此,筑寨而居,故名为邓襄寨,又名邓襄邑,这里不仅有火烧邓襄寨的传说,更有八百里邓湖莲歌的历史美景,史籍记载,很久以前,邓襄寨东北隅有一天然湖波,名曰邓湖,湖中有一高台,台上建有精美的佛寺一座,那时候湖岸垂柳成行,湖内云影氤氲波光潋滟,满湖莲荷摇曳,露润荷花重,风扶莲叶青,盛夏时节,柳丝浮水鱼鸭嘻戏,一派生机盎然,更为奇妙的是,风吹荷花,满湖的荷花叶梗互相碰撞,竟能发出叮叮当当优美的旋律,犹如金钟玉佩,悦耳动听,邓湖莲歌便由此而得名,声名远播,成为载入史册的郾城八景之一。

有时候你去看一个风景,心中应该有一个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那些口碑相传的传说,无论是神话,典故,可以让你去看的风景有了一种想象的博大恢弘浪漫典雅的美丽。

沧海桑田,其实再美丽的传说也早就面目皆非,邓襄和很多乡镇一样,一条公路穿街而过,路面崎岖不平坑坑洼洼,我们两个在十字路口下了车,三月的阳光婉约透明轻盈,阳光把子涵的笑容衬托成了一朵盛开的莲花,她问我,去哪,我也不知道,因为陌生就有点茫然,因为茫然心里才有了一种飞花流泻的浪漫,我轻挽着子涵那耦荷一样圆润的胳膊,她有点不好意思的想挣脱,我轻声的说,又没有人认识我们,于是我们就有了一种手牵手的似是而非的爱情的味道。

问了好几个人,那些人都是一脸的自豪,邓湖莲歌那是很早以前的传说,现在早就没有了,子涵刹那间有一种失望的惆怅,我对她说,莲湖可能没有了,被时间填平了,但是我们心中的莲湖永远在一个地方摇曳,走吧,我们去历史的旧地抚今追昔去,我们两个相视一笑,脚步把满地青碧的阳光搅得一片哗然。

这里应该是一个新建的商业街,全部是小二楼的样子,很少有装修过的门面,大部分在待租,往东走没有多远,就可以看见一大片突兀的麦田,我们又问了几个人,那些人只是不确定的指着不远处凸起凹进去的麦田说,好像那地方就是莲湖的旧址,正是中午时分,田野里是一种诗意张扬的恬淡,油菜花点缀在麦田之间,一条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通往很远的阳光弥漫的村子,我和子涵临风而立,那带着麦子味道的风,染绿了我们的眼睛和思想,我想象几百年前的眼前,是一大片青碧的湖水,湖水里是满湖首尾相连的碧荷,微风吹过,莲花相撞,发出来金帛碧玉一样的叮叮当当,那声音可以穿越所有的时间和历史,我和子涵青藕小衣,划一个扁舟,穿行在层层叠叠遮天蔽日的荷花之间,风声,笑声,水声,莲歌声,组成了一副美轮美奂的莲歌舟行的图画。

我们走的时候,子涵给我拍了几张照片,一直到现在我还保留着,现在子涵已经消失在我的世界,可是如同传说里邓湖莲歌一样,永远留在生命的某一个阳春三月的记忆,只要有风吹来,一定会在最美丽的时刻响起来,宛若清脆悦儿动听的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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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情的真谛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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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到底该怎样做才像是爱情?很多时候我总是涌起关于爱情的随想,尤其是当听见一些挚爱的歌时。但每次的感触归来归去,说的明的就只是几句话,最后浓缩至平凡的几句话,而且还稍纵即逝,想起之时若当时记不到纸上,过后就忘过去了。就像爱情,或许本身就只是一种成与不成的感觉,没有太多轰轰烈烈的过程,真实的爱情只可能是平凡的事,平凡人的事。所以能表示爱情的只是一些平凡的话,用华丽的语言无法表达。但这,却阻挠了我的笔头划动,也阻挠了我的爱情。

关于女孩,我是非常尊重的,就像我尊重人的生命本身即是高贵一样。也因为尊重,我特别痛恨败类—包括败类中的女性。比如以悦女为乐的花心萝卜,残害女性的日本鬼子,还有在影片中让人恨得咬牙切齿的女特务,等等。总之,凡残害人本身圣洁与尊严的行为与人,我都唾弃并鄙视,为害女性的更是不可饶恕的败类。这是我天性里中的暴力表达在基因里,它的出现比我上学受教育还要早。而我的爱情活动,则就像一场革命活动,一切为了尊严和圣洁而战,而存在,开始,继续乃至结束!

可这种理想化的爱情在现实里并不存在。但校园里,电视里,小说里,传说中,那风花雪月,情意缠绵又衷情坚执的爱情却一次一次鼓动着我的斗志,让我在自己的幻想里肆意冲杀,随意幻想,继而我迎来了高中那次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失恋。

虽然我每天都在幻想一份爱情,但爱情里另一个主角却始终缺席,我和我的生活也总在沉默中度过的。直到有一天,我没法再隐瞒。十八岁的天空不可能被学习熏的一片乌黑,十八岁的天空要有自己应该的样子!花朵之所以美丽,是因为该开的时候开了!这可是比花朵更圣洁的人生,岂可错过!我狂信!直到现在,我也狂信!学习并不是阻挠当岁人做当岁事的理由,既然人是聪明的,能想出很多方法,这更不应该成为阻挠的理由。能谈成恋爱,我不会耽误我和她的学习。相反,爱情的甜蜜和执着会让我为了追寻那份爱而进步学习,更上进的学习,更何况我喜欢的那位还是学校的尖子,为了追赶她我更会拼命的学习。但我这个样子的,在这个现实,真心并没有为我自己挣得什么。那几年的岁月是我最艰难最难以忘记的岁月。除了苦撑就是伤害非难打击与讥讽.没有朋友没有帮助.信仰的怀疑与前途的暗淡困扰着我,让我生活在极度的郁闷中,每刻都在用力保持着心的平稳。但越是理智的思考越是坚信这份感情这个人这一生的重要,越是放不下这份爱情。更何况我的打算是,毕了业不再读书,而去做生意供她读书,她家不太富裕,而我已经读够,在图书馆里我已找到了我所需的一切。而且我坚信无论何时,一切都是人最重要,彼此在一起幸福的活着最重要!那段时间她真的快成了我的生命。

但伴随我的只有阻挠下的曲意。为了逃避那些人,更为了逃脱那份烦恼。最严重的时候我请假回了家,尽管我明白这只会是浪费时间。我把自己关在小屋里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给她录音。学校和我的家人已使我的声音无法亲自让她听到,而我是如此想对她倾述我的心音,我的心一秒钟也不得安宁。我告诫自己这是杂音吗?这是我的鼓励,是我的思索,这是爱!抵住压力让那些不坚信之人,和自以为是的悲观之人见鬼去吧,我可不让别人的悲观阻挠我的未竟成功,纵然败去,也要将努力付出至彻底,将这份心中爱情感觉全部释放至不留一点一滴!录音一直到那两个录音机全部报废。当我从那间小屋出来的时候,我的头发已因极度的抑郁从黑色变成了红棕色,严重的厌食症和食后呕吐让我骨瘦如柴。妈妈和老师仍以影响学习为由继续阻挠我和她的对话。而至始至终,那个我深爱的女孩连话都没有和我说过几句,冷落的像个剑客,说出的像个仇人.或许此生我真的就不该属于她的爱情。

妈妈担心坏了。在家的某一天,妈妈说,我带你去看心理医生吧。我说,我没事,只是—。后面的话我没说出来。我怕说出了,那些人又会用怎样悲观的言语以及行动为我带来不便。更何况,我说不清我要说些什么?而她又不在这里。我说的话都随风走了,过后不再来,我说它干什么?而那风儿又真会懂人心吗?

为了不让妈妈担心,我随妈妈去了心里诊所接受了检查。出来后医生告诉妈妈我不应该来这种地方,我骨瘦如柴的样子应该去健身馆。妈妈稍稍放了心。后来,我偷空借了摩托车给她送去了磁带,再后来,磁带大部被原封不动的退回。我离开了那个我挚爱的班级,去了全校唯一的B类班。与磁带退回的还有老师更严厉的斥责和警告。爸爸为此大动肝火,并在睡觉的时候踢着我哭泣,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爸爸哭泣,他痛苦的闭起眼睛都无法起身,那也是爸爸第一次打我。我至生有愧,不能原谅我自己使爸妈如此伤心,并让我在此后的岁月里经常回想我对爸妈的伤害真的是不应该。这份伤痕与愧疚,让我在以后的事业里更成了业务狂,为了补偿爸妈心中的那份中止的学业之好,更为了补偿他们曾给予我的那份快乐与信任—我是最棒的。出人头地事业辉煌才是最好的报答,而那张纸的遗憾其实可大可小,也可以可无,把事业做好了也是幸福的资本。而我所受的伤,因为那份爱情,我不后悔,一直到现在更不后悔,并随着时间的渐进,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英雄,我顶住了压力,让我的爱情在执着中死亡,而不是在屈服里死去。我十八岁的时候过的生活像十八岁。

爱情在真实的平凡里或许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美丽,假若自己不懂得该去珍惜谁。当爱情真的褪去成回忆,最后当回忆也不再计较的时候,伤痕就成了伤疤,承担起警示的作用,对那份恋情才有了诉说的勇气。遗憾固然存在,但情感已是物是人非,那遗憾也不再是冲动,更不再是愿求,而是警戒自己怎样才会成功的阶梯!认真依旧在认真,但认真已能超越明析并删除感觉的陷井,已成为变轨在正确的方向上的认真,这也是成熟的表现与目的,亦是痛苦的赐予。

这是我的第一次刻骨铭心的恋爱。从那开始起,我收起了我的狗牙项链,摘下了脚镯,把它们和我的少年一起,锁进了我的木头箱。成长或许只是一种积累痛苦的过程,长大也只在明白痛苦的一瞬间,有了这些已不再需要更多的理由就已经足够结束一个人的慒懂。也是从那开始,我对不喜欢我的女孩再也不动心。即使我非常喜欢她,假若她不喜欢我,我对她的定位也只是可有可无的一般朋友,更谈不上会对她产生什么感觉付诸于什么行动。并养成了一个自己的习惯:若是因为爱情,请女孩吃第一顿饭的时候,不会请的丰盛,并很快就和她说说爱情。不计较而且还满心欢喜的女孩会是我以后的座上宾。爱你的人就算你犯再大的错误,她都会原谅你。

不爱你的人,就算你皱个眉头,她都有理由离开你。若爱是这样,既然爱是这样,那么浑世之中,真情不易,喜欢自己的要好好珍惜,不喜欢自己的亦犹她对自己一样只有过客之缘顺其意而亦不必深念。爱情是缘分,能谈成的早点圆聚且有人就是甜蜜,谈不成的早点散去。爱情也是艺术,但可能在很多人眼里还胜不过感觉,既然没有与之相应的高水平观众,那么,为什么要以伤害分离的结果浪费亮出高水准的艺术家呢?何况,幸福的定义多姿多彩,一个人能把爱自己的人照顾好就已不易,哪还有闲情给那些不真爱自己的人呢?更何况,千思万念心无改,一生一世只为君是爱情的真谛,这么珍贵的东西,怎能给不珍重它的人去浪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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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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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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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冬的情怀,雪之浪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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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是大自然的咏叹,是春之盎然,夏之弥繁,秋之成熟之后的一片宁静。

冬是属于长风,属于冷月,属于纵酒高歌的诗人,属于远方归来的游子……冬的风最爱摇起母亲窗前那串长长的风铃,落满一地的脆响,化作一片化不开的思念;冬的雨最爱钻进你我的衣领伴着凛冽的寒意,唤起心中最伤痛的回忆;冬的却是这沉寂的冬里最活跃着的情调。

“微风摇庭树,细雪下帘隙。萦空如雾转,凝结似花积。”

也许是因为家乡在南方吧,我自小就喜欢冬天,期盼着下雪。喜欢早晨起来,看到窗外银装素裹的世界;喜欢漫步在漫天飞雪中,脚下咯吱咯吱的感觉;喜欢嗅着空中清凄的味道,看着自己呼出的水汽凝结着白色的雾;喜欢用手敲打挂满雪花的树枝看着雪花绒绒簌簌地飘落;喜欢把雪捧在手心,慢慢地看着它融化……似乎整个冬天因为有雪而不再寂寞,因为有雪而不再寒冷。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常陶醉于春的妩媚,欣赏夏的热情,在秋的烘染中收获甜蜜,但无论如何也代替不了这洁白的冬雪。它用质朴凝滞诠释着那耐人寻味的深意。“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雪让青松承载着它的重量的同时也造就了对方顽强倔强的韧性,让人明白生命的真谛;“孤舟蓑苙翁,独钓寒江雪”,看苍茫大地,柳宗元在孤独地抗争,好一派寓情于景的对真理的执著追求、矢志不渝;“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雪又以它特殊的方式展现出一派戎马边塞、保家卫国的豪情壮志。

一年之末的冬是撇去一切浮华之后的淡泊,是万簌生长之后的沉思,更是新一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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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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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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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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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到一些理论知识。比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以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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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还记得穿着红色外套的女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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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个穿着红色外套的陌生小女孩,瘦瘦的背景自今荡漾在我的脑海里,仿佛还停留在两年前的今天。记不清我们一次相遇的季节,似乎是冬季,那时天黑的太早,地点是老东北(沈阳)一个家具商场,我们两都是兼职学生,主要是给店里发传单,我们根本不认识,后来是因为我们下班后偶然上了同一辆公交车,经后来聊天才知道她和我是一所学校的,比我大两届,是我的亲学姐。夕阳打在车窗上,一股冷艳的阳光有些刺眼,慵懒得让人有些乏困。车上聊了很多,经同学说,那时我"调戏"她了,我只想说:我有吗?

那时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是记住了对方红色的外套,还有那个长着小虎牙一笑脸就会发红的她。就这样我们有了陌生人之约,那时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见过几次,也没有电视剧里面的浪漫情节。

我们没有一见钟情,但我们情有所约。一场浪迹校园爱情的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也没有过。也许我们注定以这种方式相约:

还记得那时我十分淘气,想要励志做一个有志青年,于是产生了很多年疑惑,甚至去怀疑学校的教育。就这样我没事就会去找你诉说我的感受,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我经历的所有东西托盘而出的告诉了她,我更不知道一个说话脸会红的小女孩会答应我大晚上出来。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是梵灵湖,那时我和她都傻呼呼的,站在同一条线上,但是横向距离至少有一米,也许是因为那时都有着“敬畏”之心吧!现在想起来好好笑,那时约女孩居然连一瓶水都没买,这也也算环保的第一步吧,还是算抠呢。

记得最清楚得是哪年冬天,她都发都白了。犯病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冒着大雪把她约到了梵灵湖旁边,结果她的头发被冻结了,白白的,都怪我明知道她刚洗完头发还把她叫出来,还说:没事的。哈哈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我太有才了?

其实这只是我们相遇了,我们还没有正式的开始,只能算是同学之间的友谊。

生活有些事来得太突然,甚至我们无法感到,就像我和她一样,活在一个滑稽的年代,从来没有预想到我们变成了后来的情人。

如果你还在单身,请珍惜你身边的朋友,也许她就是你未来的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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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天涯同路人的散文

全文共 1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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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一双新鞋,却与旧鞋同款。

走过数遍的老街偶遇旧时的古人,我一直都不敢相信我还会遇到他,那个在曾经对我来说是整个青春期给予我所有努力的动力,努力想要与之比肩却又不能及,连内心的感情都不敢与之表明的人。但是再多的青春小心思最后却在那微微一笑中淡而散去。

我是个念旧的人,我一直都知道的。

掉了的手机,换新的我总是会有很长一段时间觉得还是之前的好用,哪怕性能更好。

掉了的链子,宁愿不要戴也会怀念失去的哪一根,然后习惯性的摸摸。

也曾有一串很喜欢的手链掉了,然后到处收集那些形状形似的水晶努力的想要还原成一模一样的样子,最后因为依然不是很像而自责了很久。

我不知道自己想表达的是什么,只是知道自己好像想起了很多事,很多曾年少时花过的心思,很多年少时不曾后悔的努力,很多年少时的痴迷,很多年少时预测到的道路和痛苦,即便绕过了这样的痛苦,却经历了那样的痛苦。

妈妈说,他的一笑是因为他知道你们是天涯同路人,因为他能体会你所走过的路,你所经历过得苦,你的已经即将过去,然而他却还在途中。曾一度以为自己掩饰得很好,不曾想过母亲却能洞察世事,多年后的今天婉转隐晦的总结出来。却不知只是一个天涯同路人却让我心酸不已,无可奈何。

其实故事很简单,这只是重头到尾的独角戏,开始是我独自开始的,各种好的坏的结局都已在内心做过各种预测和YY,但是我却在可以有机会真正开始之前选择转身离开,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我的想法和对我有没有那么一丢丢的好感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这么些年我在或多或少的留意他的动态,他应该也有在他的亲人口中或多或少听到一些我在这些年折腾出来的“大事件”吧。

其实妈妈所说的我们是天涯同路人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都曾一样的叛逆,一样的为了感情忤逆了自己的亲人,一样的为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亲情,然而我们倾其所有追求的爱情在理智的人眼里看来不过是一出出闹剧而已,最后慢慢在各自的心中也都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终究没能让自己幸福,但却已成定局无法回头。然而我们确是不同的,之前我说到我已快要走出头了,因为我看清了我想要的是什么,曾放弃的亲情我如今已挽回,事业,工作已步入正轨。而他还没意识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依然在跟亲人对博做出伤害,事业,工作也似乎还没找到重心给自己做好定位。

我在我事业的转折点放弃了事业,曾陪伴先生经历过很多遍的重头开始一无所有,先生现在依然没有成功,只能算是慢慢好转。我用了4年时间把所有的精力放在自己感情上,孩子身上和先生身上。后来伤得很重才慢慢学会把精力放在自己身上才慢慢做回了理智的自己,和先生不温不火各自为了家庭和孩子各自在努力着。目标明确,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为了自己的努力而努力,我觉得这样很好很不错。

他在最风华正茂的时候,放弃了事情和前途,觉得那不是他想要的,叛逆得不像话,最后在一个风花雪夜之地找了个姑娘,为之与家人决裂。他曾也为前途和事业努力过很多次,但是却一遍遍的失败,他选择了的姑娘却陪着他经历失败,陪着他一无所有,为他生儿育女,却依然不被家人所接受,连带着孩子。我不知道他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但是我却希望他能一直善待那个始终跟他他的姑娘,无论何时。也希望他变得更有担当更有气概,不委屈了身边任何人。

当写完这篇文章的时候已没有刚开始写的时候那么的思绪万千了,似乎所有想要的不过是不甘心那段曾被我放在心尖的暗恋不会无迹可寻,然后在将来的某一天连自己都将自己的整个青春的情感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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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秋天的散文600字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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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为何一直在笑?弯弯的,像一条小月牙,轻轻的,融化我们坚硬的心。你的衣襟为何一直在摇?青青的,中间还带着一丝不易看透的璀璨,缓缓的,飘向那不知名的远方。

“笑”

带着你的期许,漾着丝丝笑意,向着我们快步走来。看到你的人们无不向你致敬,你总是笑而不语,只洒下些许赠与我们的见面礼。你的馈赠总会让我们惊喜不已,一眨眼,你却已不见踪迹,只留下几个美好的足迹。你在高处抬眼望去,望着望着,忽然,你笑了,笑得那么轻柔,笑得那么甜美,那是因为你看见,在你的乐园里,我们正在愉快的游戏。

“眼睛”

是什么容纳下山川湖泊?是什么容纳下日晕红霞?是什么瞻仰着林间飞鸟?是什么弥望着柳树枝丫?是你的眼睛,你望着山间的湖泊,轻闭双眼,便使原先寂静的湖泊开出朵朵涌出五颜六色鱼儿的水花;你又向着天际缓缓张开双眼,天边顿时又抹过几道红霞。你任凭红霞笼罩着人间,任凭我们沐浴在霞光之下,不知不觉中,你望向天际的双眼又增添了几分来之不易的光彩。

“衣襟”

你的衣襟为何如此美丽?哦,那是因为它轻笼着大地,那儿的带子为何是金黄的?哦,或许那是田野吧?那儿的佩带为何是墨绿的?哦,或许那是草地吧?那儿的丝绸为何五光十色?哦,那是因为那个盛开着朵朵菊花。你向着多姿多彩的菊花吹了口气,它们便随着你舞动起来,婀娜的舞姿,清秀的面容,在风中显得更加美丽,更加无瑕。你轻吟着:“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远方”

秋!为何你的步伐如此急切?你不语,含笑再望向我们,风中片片杏叶拂过,你摆动双手,为我们送上整个深秋的最后一件礼物——枫叶!你把一整个深秋中,我们的一举一动记录在片片枫叶里,洒向你所留恋的人间。“秋!秋!”在我们的声声呼唤中,你渐渐化成了一道残影。残影随着秋天的最后一阵风儿,飘向了远方:“再会,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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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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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以往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必须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此刻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完美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述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述,这描述,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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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路走来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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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

我们终于毕业了。首先给予我们自己最诚挚的祝贺!

从六月八号晚上开始,我们便没有了高考的束缚,可以自由了!

我们回到家,会感觉到家的温暖也必定会有摩擦。

就目前而言,家人仍然是对我们最重要的人,我们总是把最差的脾气留给了最爱我们的人却把宽容留给了陌生人。所以无论家人多和你合不来,也请你把宽容和耐心留给他们,就像他们曾经牵着你走路,喂你吃饭,替你系鞋带一样。无论有多生气也不要冲他们发火,他们是那样的爱我们。

朋友,爱人…

生命是一场重感冒,时儿冰冷时儿发烫,没有他多的苦痛,却不可避免。

我们会有情亲,友情,爱情。注意我的排序,一开始遇到的是亲情。朋友和以后的爱人都会陪伴我们一生。好的爱人会激起你对世界的美好向往,而好的朋友则会给予你最无私宽厚温暖的陪伴。遇到一个好的爱人不容易,如果你因为恋爱失去自己,郁郁寡欢这样的爱有什么意思?你为他改变,失去自我有什么意义?好的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变得更好,迈向更好的未来。好的朋友则向师长,给你帮助,为你带来希望的曙光。好朋友不会总是想你索取,他只想把最好的给你,他不会太计较得失,更不会在大事上牵绊你。好朋友和好恋人都不常有,需要我们珍惜。如果你已经有了就不要让他跑了。还没来?没关系,时间总是把最好的放到后面慢慢呈现给我们。

自己

无论何时你都要知道,最可靠的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给你太多。

等价代换是最保险。做富二代没意思,做他家长才爽。

即使我们已经离开了校园也要记得及时给自己充电,一个多能的人在哪里都是热货。记得好好经营的人脉关系,来之不易。记得拓宽自己的视野,眼光很重要。记得考虑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总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你又不是杀马特,对吧?你会发火,别人也会,你能砸东西别人也能,凭什么就别人迁就你?所有的一切都在你自己,你怎样对待世界,世界便会怎样回报你。哪怕世界给我以痛,我也要回报以歌。最后,学会善待自己,如果你自己都不能对自己好点,别人拿什么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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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爱情的观后感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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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六年的沉淀,周杰伦用《天台爱情》再一次证明了他的实力,不管喜欢他与否,你不得不承认他拥有值得肯定的才华。

影片人为地构筑了两个世界-----天台上与天台下。在我看来,杰伦用艺术的手法将两个世界推向了极端。天台下即是残酷现实世界,小人物们被所谓的社会上层人士们俯视,为了向上,他们需要付出许多;看似光鲜的有权有钱者为了守住一切终日算计。反观天台之上,它则像周杰伦为我们构造的包括他在内的

许多人所向往的内心世界。上面生活着一群简单的人,天台没有给他们世俗的束缚,放在天台下他们都是社会底层的平凡人,在天台,没有财富,但不缺快乐。正如影片中所说“我们天台人就算平凡,也可以过得很不平凡”,他们都是“有气质的人”。这是一个超现实主义的社会,是一个很难在荧屏之外构建的世界。两个世界的对比,反讽与反省。

纵观整个中国电影,《天台爱情》别具一格的舞台剧式的手法无疑让我们眼前一亮-----中国终于开始有了这样的尝试。影片中舞台剧风格的歌曲或许是杰伦的首次尝试,为电影原创的一首首曲子适宜地在影片的不同场景中被演绎。至少,对于喜爱杰伦的人来说是一种新的体验。他总是不断打破传统,做一些别人从未尝试的东西,或许正应如此,走多十多年风雨的他依旧吸引着我们。

很久没有看电影笑的那么开心,越来越发现想博观众一笑并非易事。

欢笑过后,

影片的最后却哭了,似乎只是借着剧情单纯的流泪。看着他红润的眼眶,想到了许多。他是个值得永远被记住的人,谁也无法否认它曾或是还在引领一个时代,想象多年后,后辈们谈起我们这一辈的潮流,“周杰伦”这个名字一定不会被遗忘,就好像父辈们谈起他们的“邓丽君”。比起当年唱《七里香》的他,他的确苍老了,但也成熟了。一路走来,他获得了许多,也承受了许多。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周星驰,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身上有些相似的东西。才华横溢,坚守自己的风格;有时也招人非议,最终可能还落得个“江郎才尽”的形容。但,毋容置疑,他们都是一个时代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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