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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出眷恋之情【汇集20篇】

导语:人生变化莫测。今天不知明天的决定。一个不经意,就要跟原本生长的地方作个道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题为眷恋乡土情的作文。供大家参考阅读。希望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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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野天鹅的眷恋

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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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动物学家默文,在秋天对收养了一只野天鹅。当时,它受了枪伤,跌倒在山谷的树丛里。默文把它抱回家,细细包扎好它伤得很重的翅膀,把它养在小木屋里。一个月后,野天鹅又能站起来了,但一只翅膀仍耷拉着,走起来一拐一拐的。

默文先生纶它取了个名字:白格。

白格看着一批又一批的同伴在天空飞翔,它爬上草垛,一边拍打那只好翅膀,一边引颈叫唤。天空中的野天鹅用遥远的呼唤答应着它,但没一个能飞下来帮它的忙,很快就消失在天边。

白格垂头丧气地从草垛上滚下来,凝视着金色晚霞里的野天鹅群,发出一声声低沉的叹息。

终于,它再也不去注意天空迁徙的天鹅了。

第二年春天,一群群天鹅又从南方飞向北方,白格的翅膀却似乎仍未恢复,它只是呆呆地望着向北迁徙的同伴,连哀鸣也不发出了。

默文知道,北美的天鹅最高傲,喜欢孤独。白格在他的照料下,性格却变得随和起来,它常跟在默默文身边,把长脖子钻进他的衣服里,有时会突然把嘴伸到他的手上,亲热地轻轻咬他。白格还肯让小鸡跳到它的背上晒太阳,有时还展开宽大的翅膀,为小鸡们遮雨。

天鹅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选择配偶时很挑剔,默文希望白格能在他的家鹅群里挑一个妻子。与白格相比,家鹅显得又笨拙又肥胖,它们一定会喜欢这位浑身披着灰白羽毛漂亮绅土的。事实上也是如此,好些家鹅都踮着脚跟在白格后面,一面叫一面拍打翅膀,但白格对它们的殷勤一概不予理睬。

这只落入人间的野天鹅似乎要过一种修道士的生活了。

但是,有一天,白格使默文大吃一惊:它带回来一只别处走散的母家鹅,它用嘴不断擦着这只母家鹅的羽毛,明显在表示求婚。

那只母家鹅是一公里外的一座农庄上的。白格一定是在山谷里遇见了它,在那儿,周围的水禽都来嬉戏。这只母家鹅温文尔雅,浑身也披着偏灰的羽毛,很清秀,甚至有点儿高贵的的天鹅气质。

农庄的主人赶来了,见这野天鹅和他家的雌鹅这么要好,就向默文先生索要了几十只鸡蛋作交换,让母家鹅留了下来。

默文先生给母家鹅取名里斯拉。

白格和里斯拉亲亲热热地做了夫妻。不久,里斯拉就选中一只旧木桶做窝。默文先生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精心选了一把稻草,铺在窝里,还为它理理平,使这对恩爱夫妻睡得更舒服些。不久,里斯拉生下十只蛋,它钻进窝里开始孵蛋了。

里斯拉静静地孵蛋时,野天鹅白格守卫在附近,谁也别想接近木桶,连默文先生也不例外。

野天鹅和母家鹅的后代孵出来了,是一群可爱的小家伙。里斯拉从旧木桶里爬出来,照料了它们两周,又回到了白格的身边。

这时,白格的翅膀完全恢复了功能。

有一天,它试着举起翅膀,一下子飞到山那边,忽然间又从高空中降落下来,急匆匆地飞了回来。原来,里斯拉在叫唤它了。

白格一边惊奇地凝视着自己的翅膀,忽而拍打,忽而跳跃;一边扑向里斯拉,把嘴伸向里斯拉的翅膀,接着又跳到默文先生身边,用嘴咬拉他的外衣。

从这天起,白格飞遍了附近所有的地方,每个农民都在自己院子上空看见过它优美盘旋的身影。这是一种预兆:再到秋天,它要离开这里了。默文先生当然可以剪掉它的翅膀,从而留住它。但他不忍心,他在白格受伤时救过它,但它需要自由,他也应该满足它。

默文先生希望夏天过得慢一点。

但是,秋天终于来了。当天空传来第一声向南迁徙的天鹅叫声时,白格抬头凝视天空,身体颤动着,跑了几步,终于飞了起来。它在默文先生家的上空盘旋了一圈,然后拍打着翅膀,加入了向南迁徙的天鹅队伍,渐渐消失在茫茫天际里。

默文先生低低说了声“再见,白格”。直到看不到野天鹅了,这才回到屋里,失神地坐在沙发里。

母家鹅里斯拉,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平静地接受了这一事实。它们一起生活的几个月里,白格跟它形影不离。在白格飞走后的这天夜里,当夜幕降临时,里斯拉终于不安起来,在以后的两天里,它像生了病一样,没精打彩地一动不动,拒绝进食。

但是,里斯拉和默文先生没有料到,三天后,白格飞回来了!显然,野性从白格的身上消褪了,它对里斯拉的眷恋胜过了迁徙的习性。

母家鹅里斯拉快活地叫着,转眼间就恢复了健康。

秋色越来越浓。太阳照暖了山谷里的湖水,南飞的天鹅和野鸭欢乐地降下来栖息觅食。这个季节也是狩猎的季节,每天清晨都可以听到枪声,有时可以看到被打中的天鹅扑动翅膀掉下来。那儿就是白格去年受伤的地方。

显然,白格吸取了教训,只是停在山谷的外侧,不飞到湖边去。但是,有一天,默文先生听见住处附近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一声熟悉的惊恐的哀鸣传了过来。一种不祥的感觉揪住了他的心。他奔出家门,看见丛林边上有个家伙溜跑了,从他的衣着打扮可以看出,这是城里来的游客。

被打死的竟是母家鹅里斯拉!

谁也弄不清是打猎者瞄准了里斯拉,还是里斯拉挡住了飞向白格的枪弹!这时,白格蜷缩在母家鹅身边,里斯拉的羽毛上浸满鲜血,白格的脖子搁在它身上,它沉默不作声,眼里闪烁着悲哀的神色。

当默文先生为掩埋母家鹅里斯拉加上最后一铲土时,白格走过来,把嘴伸到他手里长久地呜咽起来。

天空中,又有天鹅在向南飞迁。突然,白格抬起头,又看看默文先生。

默文先生说:“别告别了,你要走就走吧,别犹豫,里斯拉已不在了..”

野天鹅回头看了看生活了一年的农庄,可能还看了看鹅群中它与里斯拉生养的那些儿女,蔚蓝的天空和同类在呼唤着它,它终于跑动几步,鼓起翅膀加入路途遥远的跋涉。

“永别了,白格。”默文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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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考零分作文高校的:处女的眷恋

全文共 2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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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头曲:啪啪啪,你快乐吗?啪啪啪,我很快乐!洞次科,打刺客,洞次科,打刺客。切克闹,闹太套!

旁白:欢迎来到星星大道。现实生活太无奈,童话故事很美丽,让我们立即穿越到童话故事里吧!考官大人,亲!其实您看到题目就应该知道后面有精彩的内容,慢慢欣赏,顶一下又不会怀孕的,给好评哦!下面正式开始。

在遥远的银河系某星球有个帝国叫“二人朝”,由教皇统治着,有一次处女座星系团派来一女记者来到二人朝作访问,她的名字就叫“处女”。

旁白:“观众朋友晚上好,现在是新闻联播。今日,二人朝教皇与处女会晤,深入……那个那个……探讨,狠抓……这个这个……工作。以下是新闻详细内容。”

教皇(唱起第一句):二人朝欢迎你!我朝以经济为中心,所有鼠民都过着幸福安康的生活,我们好多飞船都上天啦!

处女:安康?很多飞船都升天有什么用?劣质校车弄死那么多孩子。

教皇:哦,那是他们不小心。司机的责任!

处女:我听说,他们没有钱用正规的校车,而你却有钱送了立其顿好些漂亮校车。

教皇:立其顿是哪一个?……立其顿袋泡茶的确不关我朝的事啊,是别人搞的啊。包括地沟油是,鼠民自己搞的啊,毒奶粉是奶工人搞的,全都与我线性无关啊!

处女(生气地):我听说各个机构也不做好事。

教皇(一脸横肉):谁说?医疗当然好,最先进的CT照一次只2000,DR心跳介800,皮皮切只需15,降介到偷笑,偷笑到失眠。不要问我那些“等不及去别的医院”,“2000%利润药物”,高介售血的事情,全都是个别现象和鼠民自己搞的啊。交通也是全宇宙最好的,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就信啦。住不起房子的,怪自己穷吧!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再让穷人没有后代,实现共同富裕。屁民敢从银行多拿钱就判他无期徒刑。教育就是我最忠实的属下,从小学到研究生博士都要考我的洗脑科,洗他们十几年脑啦。广电就就连诺贝尔网也封啦。

旁白:如此邪恶的。如果给我重新投胎的机会,我一定不会选这个地方。

教皇(露出一脸淫威继续说道):哈哈,鼠民都是笨蛋,我要拿过最佳男猪脚的演员帝帝蒙骗他们就过去了!

处女:你……你……卑鄙!

教皇(向处女逼近):Baby?像你天真无邪的学生是注定要给潜规则的!不过看你事业线堪比柳岩,认我做干爹吧!少不了你爱疯四!

处女(一脸坚决):想也甭想得到我!

旁白:教皇立即使出了一记魔法,名之曰“高帅富吸引大法”,但凡方圆数十里雌性动物皆难以其逃出手掌心,都被僵住身体任由其处置。

处女立即僵住不得动弹……

教皇(一脸猥琐):嘻嘻嘻,能死在我手掌心也算是你的福气。就算我玩你,我也无罪,在我的地盘,那仅算是嫖宿幼女。按我的力的部下公共安的说法,是你们女生法制意识淡薄才被我玩弄的。看着你反抗的样子我好开心哦,喊吧!喊破喉咙也没人管的!

旁白:气氛太紧张啦,究竟处女的处境怎样呢!去个Ad,马上继续……

Ad:羊羊羊,牛牛牛,马马马,鸡鸡鸡,猫猫猫,呀呀呀,呀蔑碟,洗洗更健康,哈药六,蓝瓶的,触屏的,好喝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黄色”搭档,58同城!卧耶用富厌届。

旁白:好,我们继续跟踪……怎么突然冒出个金牛?

金牛:教皇,我要教训你!

处女:牛牛,打死他!

观众:去你大爷的!Ad盖住了最精彩的片段,金牛怎么进来的还不知道!

教皇一身是血,掩着伤口说:“就算你打倒我,处女身上的魔法还是无法解开!除非你知道咒语,它是二人朝宪法第一条,只有古戈一个人才知道。太不幸,古戈已经被我封啦,哈哈哈哈……”

教皇掐住处女的脖子,狠狠地说:“来吧,认我做干爹吧!我会让你去红十字军团当总司令的!”

处女吐他一脸唾沫!

金牛:“烂人!你放开我的沈佳仪。”

教皇对着金牛大吼:“你天真的以为你们这些臭吊丝真可以逆袭吗?”

金牛愤怒地一抖身子,立马用牛角插死了教皇。处女露出一脸微笑,但转瞬即逝。

处女:“牛牛,我怎么办?我不知道解魔法的咒语呀。”

金牛:“我翻墙找古戈就知道了。”

牛牛翻过墙壁,撞死数千万城管,随后手执一把古戈回到处女耳旁细声说了一句悄悄话,她的魔法便被解除了。牛牛也变回了他本来的样子——阳光的小伙子。两人手牵手飞走了……他们来到天堂,这里的世界像童话。

处女低下头,很紧张地对牛牛说:“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牛牛:“哇塞,好人卡?好男人有罪吗?”

处女:“不,正因为你是个好人,我才愿意跟随你一辈子。也因为你救了我一命,我愿意献出我星球人最宝贵的东西来报答你。”

牛牛轻吻了女女的额头,顿时天边透出最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他们天造地设的一对,从此庇佑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牛牛搂着女女:“我爱你,直到宇宙的结束!”

女女:“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们曾经相爱过!”

星星大道渐渐落下了帷幕……

我被监考老师敲醒了,回到了现实世界,看着自己流在高考试卷上的唾液,知道是时候洗脑了。

我默默看着桌旁已经被洗脑的女女,她已经失去所有记忆,灵魂化作星座飞上了天。我淌着泪,愿意用我的一切,来换回她被我亲吻额头的记忆。

继汤因比和居里夫人之后,洗脑前的我写给心仪的女女:“美梦已经结束,梦魇却在继续。可我宁相信梦境才是真实的,现实只是梦魇。若让我再次选择出生,定愿和你生生世世相约在牛牛和女女的世外桃源里,伴你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我会在梦里设下一句话,那就是牛牛对女女所说的悄悄话,如果你在梦里听到这句话,那证明彼此曾经相爱过。”

我被注射了洗脑药,口吐白沫,仍默默念着那句悄悄话——“认真你就输了。”

四月到六月的天空,你总能看着天上的处女座,她在眷恋着……眷恋着……

片尾曲:

若在当初已相遇,我早将心意牵。直到这一天,仍吹不熄爱焰。

若在当初已相遇,那管它多变迁。就算会分开,仍每夜在怀念。

——《恨在今天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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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眷恋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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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期间,我去了西藏,那里的美景实在是让人美不胜收,流连忘返。当我离开西藏时,那里的美,真让我眷恋

西藏的山峰之美,让我眷恋。直入云霄南迦巴瓦峰雄飞而又壮观,海拔七千多米的山峰像一支长矛直刺苍穹。我亲自登上了海拔5190米的那根拉山口,风嗖嗖地刮着我的脸,抬头观看,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瑕疵,像被洗过一样;眺目远望,无数的山峰屹立在地面,有的高耸入云,有的平而宽阔;低头俯视,盘山道一圈圈越来越细,汽车越来越小,最后甚至小到一只蚂蚁相似,真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啊!这样的画面,让我眷恋。

西藏的河流之美,让我眷恋。波涛澎湃的雅鲁藏布江水流又急又猛,奔涌不息的河流像一匹匹黄马一样飞奔而来,在岩石上一跃而起,溅起朵朵黄白相间的浪花,感觉无法平静。平静的纳木错湖水流平静似镜,那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咸水湖。站在湖边看着近处小浪花一波波涌上滩,再看看远处天水连成一条白线,旁边的山峰隐隐约约,平静美丽极了!这样的画面,让我眷恋。

西藏的文化之美,让我眷恋。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美丽又奢侈,登上布达拉宫,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大大小小的佛堂都有西藏的传人进出,进了佛当,抬头看,一尊坐在莲花台上的佛像;提鼻闻,一股檀香的香味窜进鼻子,让人心情顿时舒畅;侧耳听,到处都有朝佛念经的声音,感觉非常的端庄和严肃。在西藏,最让人感到震撼的是大街小巷都有人们五体投地拜礼。他们一个个面色庄重,心中只有他们所崇拜与信仰的佛教与文化,别无其他,这样的画面,让我眷恋。

西藏的画面可以让人陶醉,可以让人激情,可以让人宁静,无比的美丽,让人无比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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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于丹:清明,血脉里的眷恋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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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有一个节日,像清明这样意蕴深厚而含混:风清景明,慎终追远,这是一个悲怆的日子;放歌踏青,追逐春天,这是一个轻盈的日子。在我们慎终追远的时候,它就是节日;在我们放歌逐春的时候,它就是节令。大节气和大节日就这样水乳交融。

“清明时节雨纷纷”,每到清明,往往就有着如丝如缕的春雨绵绵,总让我想起贺铸的《青玉案》:“若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看到这样的诗句,难道你还不懂人心上缭绕的那点忧愁吗?

清明的忧和愁,不是闲愁,它是实实在在有来由的忧伤,因为我们要在这个节日去祭奠祖先。在古代,清明是有很多习俗的,除了因为介子推而起的禁火、寒食、扫墓之外,还有踏青、植树、荡秋千、打马球、插柳条等。这个节日生机蓬勃,在生机中去告慰心中深沉的哀思和寄托。清明是一个清亮、明朗的日子,但是,这个日子里也有着深深的眷恋

我总是在清明时节,自觉不自觉地想起很多人,有的时候是一个名字,有的时候是一段细节,有的时候甚至会想起一个电话号码,或者清晰而遥远的一首歌的旋律。我的记忆关乎一些逝者,也关乎一些生者,但牵连的那些往事也已然逝去。清明这个日子,给了人放纵感情的一个理由,尽可以让我们逐着思绪去天边飞,如同那些牵线的风筝,无论在天边、树梢,还是落进池塘,远远近近,总会有一根线,叫作清明。

这个日子里,我确定能够想起来的人,是我的姥姥和我的父亲。

关于姥姥的记忆,一次一次地来到过我的梦中,梦里永远是我最后见到她的那个日子。她在吐了一夜鲜血之后,为了不耽误我的考试,悄悄藏好半缸子鲜血,鞋干袜净,整好头发,坐在床沿上等着送我上学。出家门前,姥姥叫住我,给我的手里塞了两个桔子,姥姥说,乖,去考试吧,回来姥姥还坐在这儿等着你。十五岁的那年夏天,我回到自己家的小院子,我从满月被妈妈抱回的那个小院子,一天也没有离开过姥姥的那个小院子,看见守了我十五年的姥姥常坐的那个床沿空了。问妈妈,问舅舅,他们说姥姥进了医院,还说让我考完试后再踏踏实实地去看姥姥,接她回家。我就这么一门一门地考试,那是我初中毕业的中考,考完的那天回家,看见妈妈和舅舅神色凝重地坐在客厅,他们开口说的第一句话,让我的脑袋嗡一声就炸开了。他们跟我说的是,你长大了,要告诉你一件事。然后我才知道,姥姥住进医院三天后就走了。她进医院的时候,胃里的瘤子已经破了,人迅速地脱形消瘦,八十高龄的老人,医生说手术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让老人喜欢的孩子来送送吧。但是,要强的姥姥跟我妈妈和舅舅说,就让孩子记住我坐在床沿上送她上学的样子,现在这个样子会吓住孩子,我不见她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姥姥生命里的遗憾,或者这才是她真正的骄傲。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我生命里的遗憾,还是我的幸运。我的姥姥,就这样在每一年清明回到我的梦里,没有仓惶,没有憔悴,永远是那样鞋干袜净,目光从容。

我常常想起的另外一个人是我的父亲。父亲是一个小女儿生命中邂逅的第一个男人,是那个永远可以纵容她的任性,永远可以呵护她的无理,永远可以给她对人性和对爱情的信任,永远在她背后如山般温暖的那个臂膀。我不知道要经过多少年以后,女儿才能一一解开对父爱的误读,父爱是温暖的,但也是矜持的。父亲有的时候宁肯把爱守成一个巨大的秘密。

我小时候对父亲的感觉只是严厉而已,我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大观园里的贾宝玉,姥姥像贾母那样慈祥地呵护我,而不常回家的父亲,每次带回那么多的书,要查我的诗文,要查我练字练得如何,在我的眼里他简直就是贾正。最先教我背诗词的人是他,最先教我读古文的人是他,最先教我临字帖的人也是他。一直到我上了中文系,读了研究生,几乎我写的每一篇论文,父亲都要一字一字给我修改,不仅仅改文章的层次,甚至还会改我倒插笔的笔序,所以,他改完的文章,往往比我的原文数字还要多很多。但是直到父亲辞世,我在心里对他都是有一点点畏惧的,直到多年以后,妈妈告诉了我一件事情,这是在爸爸生前我从来不知道的。

那是他的六十大寿,当时的北京天寒地冻,我正在读大学,中午从学校骑自行车回家,买了一个大蛋糕。怕纸盒子把蛋糕撞得歪歪散散,所以我一只手扶着车把,一只手拎着蛋糕盒子,在寒风里费了好大的劲儿骑回家。跑上四楼,我兴高采烈地说:“爸,我下午去上课,等我放学回来,晚上给您过生日,咱们吃这个大蛋糕。”爸爸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说:“嗨,这都是你们小孩儿吃的东西,我才不吃这个呢。”我当时心里还想,太不给面子了,可是看爸爸笑了笑,我也没多想,就跑回去上课了。下课回来,妈妈已经把蛋糕从盒子里拿出来,我们一起切蛋糕,说说笑笑。我记得自己还用枫叶贴在白卡纸上,写上诗,专门给他做了一个生日卡。爸爸那个六十大寿过得非常高兴,虽然嘴上说不爱吃蛋糕,我看他也把那一大盘吃得干干净净。

多年以后,妈妈告诉了我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那天下午我上学之后,家里来了一个世交家的孩子,刚刚上大学的小男孩,叫涛涛。爸爸顺口就跟他说:“涛涛啊,这是你小丹姐姐刚给我买的蛋糕,我又不爱吃这个,你拿走吧。”涛涛欢天喜地,捧着蛋糕就走了。大概又过了一会儿,离我下午放学不到一个小时,爸爸开始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子一样,在屋子里坐卧不安,走来走去,妈妈问他怎么了,爸爸就小声叨叨着说:“我犯错了,那个蛋糕是丫头给我买的,我不爱吃也不能给别人啊!你快帮我想想,那蛋糕的盒子是什么颜色?是什么牌子?丫头在蛋糕上面给写的是什么字?你能想起多少,咱俩往一块凑,我得去那个蛋糕店买一个一模一样的蛋糕。”随后,爸爸就急匆匆地出了门,骑上自行车,冒着寒风满大街去找,找那个他根本不爱吃的蛋糕。据说,在我回到家的一刻钟之前,我六十岁的老爸爸,拎着一盒最相似的蛋糕,呼哧呼哧地回到家。这就是我的爸爸,这就是一直被我误读的那个爸爸。

每每清明,我总是想起《论语》上的那句话:“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父母安康俱在的时候,儿女的心永远是欣慰的、骄傲的,还带着一点点受娇宠的、活泼泼的欣欣然;但一想到他们年岁高,自己膝前尽孝的日子不多了,就会忧惧丛生。

我的父亲,我的姥姥,在他们离去之后,我才知道人生中总有一些遗憾,就是他们健在的时候,我对他们的爱还不能深深地懂得。也是在他们离去之后,我才一天比一天明白,父母亲人之爱有时候是要隐忍着多少委屈!姥姥送我上学时的目光,背后不知道压着多少痛楚,只有她心里明白,那是最后的生离和死别。

父亲在病重的那几年里,每一次电话都跟我说,丫头你忙你的,不用往回跑。我有时候还真听了他的话,其实现在想起来,才知道他的心有多么疼,他是有多么想我。我生命中最大的遗憾,就是父亲没有等到我的孩子出生。不养儿不知父母恩,自己有了孩子后,才格外想念逝去的亲人、师长。

在女儿两三岁的时候,那年秋天下来了大闸蟹,我从螃蟹壳里慢慢地掏出一勺蟹黄,滴上一点姜醋,满地追小不点儿,一边追一边说,乖,过来吃一口,就吃一口。这个时候,我妈妈也掏出来一勺蟹黄,多放了一点姜醋,在后边追我,说,丫头,你回头,你吃上这口,再去追你闺女。那个瞬间,在我的记忆中是永远不可磨灭的。后来,女儿跟我说,我跟妈妈、姥姥原来都是在一块的。因为她看见过我生她的剖腹产的疤痕,她也看过姥姥生我的剖腹产的疤痕,所以她知道,很多年以前,她住在我的肚子里,再很多年以前,我住在她姥姥的肚子里。我也知道很多很多年以前,我的妈妈也住在我姥姥的肚子里。

所有节日中,清明究竟有什么样的独特意味呢?就是这样的血脉之情,就是这样的眷恋,就是我们在长辈生前没来得及懂得的那些深深的忏悔,还有他们走后魂牵梦萦、每到夜半都会惊醒的深深惆怅。幸亏我们还有一个大节叫作清明,我们可以去祭奠,可以去缅怀,可以告诉那些父母俱全的人,能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们也可以在风清景明的日子里采一朵花,种一棵树,放一只风筝,仰望一朵流云。就在这个日子里,我们的魂魄能和所有的亲人在天上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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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眷恋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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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一把童时的油纸伞,便要在这淅淅沥沥的雨天告别,别的是氤氲香气的庭院,别的是红纸对联,别的是田野间的风筝,别的是日渐佝偻的外祖母,别的是我无限的眷恋……

我独自伫立在雨中,环视即将离开的庭院。一颗红透了的花椒进入了我的视野,一颗雨水浸润下的花椒……。

满院都是红润泛着光泽的色彩,不管是湛蓝的老瓦,还是青石垒铺的小院,都陶醉于那一地散发着阵阵清香的花椒。祖母坐在散发着历史气息的板凳上,在花椒旁,默默沉思着怎么用它给我炒出怡人可口的饭菜,任由雨滴挂在发丝,最后消散。祖母也总会出神的望着花椒上豆大的露珠折射出扬起嘴角的小女孩,折射出在祖母身边撒娇的小女孩,这时她的眼角也会微微向上抬起。满院的花椒与祖母为我扬起的眼角让我眷恋。

我垮出铜锁大门,看见了早已斑驳土墙上贴着的红纸对联,那是一幅被墨浸染,被我摩挲过的红纸对联……。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冷冬日,我小心翼翼地把我亲自书写的对联搂在怀里,生怕雪花沾湿了它的一角,我忐忑不安地将它交给了祖母。祖母轻轻将它拉开,看了看用墨书写的眷秀字体。只见祖母眼角的鱼尾纹愈见清晰,露出了象那木门颜色一样的微黄口齿,她笑盈盈地看着我,一滴泪从她的眼角划过。土墙上的对联与祖母对我期望的眼泪让我眷恋。

祖母抱着散发着原野气息的墨绿色风筝走了出来,那是一个承载着对我的爱的曾经飞向天际的风筝……。

我与祖母趴在一望无垠的原野上,拿着画笔尽情涂鸦,赋予了风筝与原野相同的色彩,祖母用粗墨的勾线笔在风筝上写下了对我的期望与祝福。祖母把它高高举过头顶,阳光穿过了风筝的身躯,一束束淌进了祖母的心房。我们把它放飞在天际,想放的高一点,再高一点儿,直至它把祖母的心愿传达给蔚蓝的天空。飘扬风筝上的字体与祖母对我的祝福让我眷恋。

我接过祖母手中的风筝,看着她日渐佝偻的背影,不禁感叹祖母真的老了老得已足够让我从幼时的顽童长成如今的懵懂少女;老得已足够让岁月的沟壑在她的脸庞显现,我快步向前,为祖母撑起油伞,一行泪从我的眼角划过,随雨滴在石砖上破裂,在岁月中消散……

愿相伴与共,不负年华似水流。对庭院的眷恋,对祖母的眷恋是我所不能忘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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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永远的眷恋永远的牵挂作文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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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战友们、首长们都在忙着庆祝“八一”建军节征文,也不甘落后,翻箱倒柜,将这篇“永远眷恋永远的牵挂”博文置顶,也算是我积极响应战友们号召,提交一份征文庆祝我们的建军节!

俗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当然能够健康的并有一定生活质量的活着确实人人向往的。为此我也养成了饭后百步走的习惯,不期望活到九十九,但愿能健康的有质量的生活着。

像往日一样,晚饭后收拾好家务与夫人一起出去散步,走至小区门口时手机响起,一看来电显示,一个不熟悉的电话号码映入眼帘,接起电话对方一声“您好”,误以为是好友,故问他怎么拿人家的手机打给我,还是换电话号码了?他接茬说,对呀刚换的。我一听不是好友的口音,就马上问他到底是谁。他问我是不是某某某,我说是呀,你是谁,怎么会知道我名字和电话号码?因为最近骗子很多,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他人的电话号码,然后行骗。所以我觉得没有必要与他周旋下去,刚想挂断电话,对方说是我的战友,并且说出我们部队的番号。对部队我一直非常眷恋,对战友更是情深意重。离开部队已经好多年了,不经常联系的战友确实有。于是我移开了按在挂断键的手指,问他是哪一位战友,他叫我好好猜猜。对特好的战友分别了这多年我们还保持着密切地联系,一般关系的战友联系很少,所以我要求他讲出是我的那位战友。他告诉我是武汉的战友,叫董友咏。湖北麻城确实有一位叫董友咏的老站友,比我早入伍2年,做人做事比较精明,不属于我视线中的好友所以在部队时我与他一直保持着新兵对老兵尊重的关系。既然他说出那么多祥情,我就把他当着老站友董友咏继续通话。他告诉我部队退伍后,在企业里干了几年后下海啦,目前在广州做生意。前几天刚与辽宁的一位战友联系,得知了我的情况以及我的手机号码。所以这次做生意经过我处,想与我以及与我在一起的几位老站友见个面叙叙旧。现在与几位朋友在南京,明天到达我这儿,问我以及其他的战友是否有空。即是老兵主动相约,又是多年没有见面,加上他讲的辽宁战友又是我保持到现在的最好战友,重感情的我,对战友确实别有一番情意,听到战友要来,当然高兴不已,欣然答应明天我去机场接他,电话在浓浓的叙旧中结束。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沉浸在回忆之中,部队在我的心中已经深深地烙下一个永远不能抹去的印记,部队也是我人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他培养了我造就了我,回地方后每每想起部队,就有一份深深地眷恋牵动着我。刚回地方头几年我一有机会就回部队去探亲,看看战友,看看首长,看看曾早夕相处的战鹰;看看宽广无边的飞机跑道,看看一望无际的绿色迫降草地,看看整齐划一白桦林,看看在草丛中穿梭的野兔和地鼠;看看令人朝气勃勃的向日葵,看看树丛中的野生蘑菇;看看白雪皑皑场景,看看曾与战友们滑过冰的河塘,看看柳树上晶莹剔透的冰凌;看看东北特有的红高粱、玉米、包谷、大豆;看看老乡家中的大炕,看看东北人特有的风俗习惯裸睡,看看烤红薯烤土豆烤玉米,看看冰葫芦串;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亲切那么地令人难以忘却。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随着岁月流逝战友们相继退役和转业,各自在不同岗位上都已成家立业。部队虽然还在,可熟悉的战友已经都退役,我回部队探亲的次数也逐步归零。与战友们相见的地方也由部队换到了地方,但是还有几位好友因相隔距离太远,只能用电话的方式进行联系,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是我们的心却永远相连。几位特好的战友都会利用一切机会来相约相聚,望着岁月在彼此的两鬓累积,我们的情更加深厚。部队是战士们永远的眷恋,战友永远是心中的牵挂!

[永远的眷恋永远的牵挂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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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牵心的眷恋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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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夕阳西下是一天中最凄美的时候,掉在眼下,荡漾起记忆中最难忘的回忆。

——题记

时光匆匆从我们身边流过,当年稚嫩的我们已经在这不大不小,看似幽静却也喧嚣,既显豪华又富有现代气息的校园里,度过了三年的生活。

回首三年的时光,有过烦恼和无奈,有过黯然与伤神,也曾有过众人都醉我独醒的高尚。然而的,是一次次挥之不去的眷恋

依旧清晰的记得那份最纯最真挚的友情,一起开心,一起忧愁,一起分享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起在校园里成长进步。那段流金的岁月,那里有太多的感动。

犹记得拔河比赛的场面,那分不清雨水还是泪水,还是汗水的坚持。

犹记得校园里的每一堂课,期待和鼓励会在老师的脸上一一浮现。

犹记得大家相偎相依地共同战胜流感带来的困扰,为了不让彼此担忧,而不得不编造的一个个善意的谎言。

犹记得第一次和同学闹矛盾,又第一次和好如初,第一次敢在老师、同学面前放声高歌。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让我无法掩饰内心的留恋。

曾经因为梦想走到一起,如今又即将因梦想而分别。三年来的依恋和不舍,也许只能化作最后一次拥抱和祝福。

害怕面对匆匆而逝的时间,更怕有一天会突然说再见。三年的时光一晃而过,也许太过短暂,让我来不及防备,然而我去告诉自己:只有瞬间的美丽才能永恒。

喜欢出现在夕阳的色调下,却又忘记了不光太阳有降落的时候,世界所有事情都有个头的,尤其是特别美好的特别让人重新来过的那种。最后,抓不住的,就都飘远了。

三年的回忆,犹如雨后天际的长虹,赤橙红绿青蓝紫,淡淡的,却融合得天衣无缝。站立在风雨中,我却只能默默地回首,深深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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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范例2:几分眷恋在心头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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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恍如白驹过隙,六年的小学生活在不经意间转瞬即逝。想着和热爱的母校、亲爱的同学、敬爱的老师分别已经快一学期了,心里不禁泛起阵阵眷恋之情。

我还清楚的记得,我第一次入力学园的情景。那高大的梧桐树,笔直的升旗杆,宽阔的西操场,庄严的学文楼……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深深的铭刻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使我对小学生活充满了眷恋。

我眷恋这美丽而又亲切的力学园。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六年来,我对校园里的一草一木都有着深厚的感情。我曾在这高大的梧桐树下乘凉,在操场上奔跑;在教室里学习;在操场上演唱……这充满着欢乐的母校,同时寄托着我浓浓的爱。

我也在这校园里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回忆,胡钟杨吐了,我们不辞辛劳的为帮他用沙子清理,在沙坑边留下了友谊;当我们值日时,大家争先恐后地一大早就来到学校,在包干区洒下了辛劳的汗水;当别的同学去联系方阵时,我们不约而同的为他们记了作业,在校园里留下了助人之乐的火种……我在这校园里留下的回忆太多太多,回忆起来真的眷恋难忍。

友谊是我最难割舍的情谊之一。现在大家各奔东西,六年来的友谊随着时间一起流逝,心中不禁漾起阵阵酸涩之情,我知道,这是离别的眷恋。曾记得,王亚昆患了一场阑尾炎,动了手术,同学和老师都陆续去探望、安慰他;曾记得,几乎天天放学回家,我都到李正邦家和他一起写作业,一起畅游书海;曾记得……这纯真而又深厚的友谊无时无刻不萦绕在我的心头,使我在夜深人静之时,梦里几回又到力学园。

我最留恋的,还是那浓浓的师生之情。曾经,老师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很多,每天,老师为辅导一些成绩差的同学,披星戴月地回家;为了不让我们落下课,常常忍着病痛为我们上课;为了让我们在合唱比赛中取得好成绩,不辞辛劳的帮我们训练……。 当我有题目不会时,她耐心地为我讲解;当我考试失手时,她安慰我,让我重新振作;当我为小升初而迷茫时,她为我坚定信念;当我为考试而紧张时,她鼓励我,使我倍增了信心和勇气。老师对我们苦心孤诣地教导着,用爱做燃料,给予我们力量。的确,曾经老师对我们发过火,但这那一次不是因为我们辜负了老师的情义与期望?如今,我和恩重如山的老师已再见,我怎么能不深深眷恋呢?

我深深眷恋这亲切的校园,知心的好友,尊敬的老师,心中的感受不是只言片语所能表达。我将把在这里所有的美好记忆都深藏在心灵深处,我深信,情义地久天长。珍惜情谊,眷恋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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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眷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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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恋,是惦记爱恋的意思。总有这么一些事或人烙印在自己心中,余波回荡不已,触动人心弦上的“眷恋”。

——题记

那是诞生自己的地方。

一月的光线热烈,撒在称之“炎都”的土地上都保留着温暖的余温,十三年前艳阳高照的元旦,也是如此。那时,我呼吸到世界上的第一口空气,呱呱落地后和爷爷奶奶居在那条“步行街”上,闲时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七年后,我去了异乡读书。如今,自己已经不是当年的稚童,而是追求学问的学子。再次回到当初我诞生的地方,脚步下的街道只是朱颜已改换了新颜。

这时,有了更加便捷的交通工具——地铁,往年的空地上也多了几个地铁口,来往的行人也越来越多了,灯光下“江汉路”三个字耀眼醒目。下了地铁后,熟悉的街道映入眼帘,在熟悉的老店铺中又多了几家崭新的门店,高级靓丽、崭新个性的各种招牌目不暇接,琳琅满目的商品裹挟着老街巷口的浓郁汉口味。

我很笃爱这里。

一个老巷口里穿插着一栋栋老房子,坑坑洼洼的水泥地积蓄了些污水,有时能听见自行车的铃声或野猫的惊叫。从最高处往下看,老旧的电线穿梭纵横在街道里,街口往外伸出的地方是一个个小吃铺,直至绵延到大街上。这里的吆喝声也是极具喧嚣和特色的,每家店门口都会有人伫立,尤其是一条街都是小吃铺的时候,人来人往的嘈杂声掩盖了店铺的吆喝声。“正宗武汉热干面——没吃过等于没来过!”“豆腐脑——新鲜豆腐脑!”一阵阵吆喝声打断人们的思绪,吸引行人前去驻足品尝,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停不下来,停下脚步在铺前歇一歇,老板就像自然熟一般热络地推荐店铺名吃,也会涛涛不绝地讲起大汉口的故事。

我很喜欢在这街上逛的感觉,有的店铺矗立了几十年,店铺老板从年轻小伙到伛偻老人,然后将店铺传给下一代。我家巷子口有个早餐铺,门前的鹅卵石早已经打磨得光滑明亮,门面虽然老旧不堪,却透着一种熟悉的感觉。小时候,经常在这要两个包子和一些茶水吃,然后和老板家的孩童在巷子里玩“跳房子”。现在回来时,老板已经黑丝染白,一双熟练的手却还是有力地赶着面,和我一起长大的伙伴看见我则会冲我笑一笑,与我讲述这里发生的变化。比如什么铺子搬走了,什么地方拆迁换成新地,大多时都在讲述这里的变化。看着门前的街道,原本肮脏坑洼的道路也修平整了,这里的砖瓦红墙也刷上了新漆。

我清楚地明白,这里有千古留存的汉口味,这里的风土人情和这个地方是相互依存的,新的人和物只会把这里建设的更好。嘈杂的机械声掩盖不了悠长的吆喝声,高大的楼房消磨不了记忆中的红墙砖瓦,这里质朴的人与物如同金子般熠熠发光。

我眷恋这里,这是我生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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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眷恋作文6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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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世为人或待人接物处处皆有那么一个界限,它明确了是敌人还是朋友,是善良抑或是丑恶,是亲情或是友谊,是爱或是恨,即使是黑白混淆,总有那么一条界线能够将我们是世界划分的清请楚楚,那便是一条底线。

我们可以无限地向往成功,但底线要求我们不能太贪婪或将成功凌驾于他人的痛苦之上。拿破仑便是真实的例子。他看到法国人民在革命与历史的洪流挣扎时,他站了出来,领导法国人民恢复失地,重振国威,但他所要的成功却是整个欧洲,于是侵略便开始了。他的成功欲使西班牙人民饱受奴役,使法国士兵在俄罗斯的严冬中冻饿而死,使法国人民重新陷入战争之苦,他使人们心中的痛再次涌起,他超越了法国人民的底线,于是反抗开始了。他的成功欲最终使他在大洋中的小岛上无闻地离去。一切皆因他超越了那条底线。

我们可以理解并容忍“局部”的大同小民,却不能容忍分裂主权。宝岛台湾便像是祖国母亲的一滴泪,凝结着两岸人民的乡愁,凝结着对回家望眼欲穿的期待,凝结着回归无期的辛酸与无奈。我们怎能让母亲长久地哭泣?我们不会在这一问题上有丝毫地让步与妥协,不会让任何居心不良的势力左右台湾,当他们的行径超越中国人民的感情底线时,我们会坚决予以回击!

我们的生活可以时尚,应该现代,便绝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心所欲,怪异不羁。我们现代社会的文化正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明高尚的品质,都不该忘记。不知从何时起,街上再也难以见到红领巾,过马路时也极少再见到小黄帽,只见活动结束后会场上弃之满地的一面面小小的国旗,连国外的公共场馆也要为我们中国人特别地立一块牌子:“请勿随地吐痰或大声喧哗!”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子,虽然只是个别的几个,但我认为这“个别”的逾越了底线的行为不该再发生在我们的眼前,不该再让我们的心中掠过一丝的不安与难过。小小的我还怀念那举着队旗在马路上擦护栏的日子,怀念清晨校园前同学互相问好的温馨场面,怀念路上穿着校服、骑着单车缓缓驶过的黄昏,怀念中国被尊为礼仪之邦的岁月。

因此,我希望手中有支神赐之笔,在每颗心灵上画一条底线,让心田规整有序,让行为合理有度,让生活安然有章,让幸福与笑脸不再从身边、脸上悄悄溜走……

小小的底线,寄托着大大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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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年四季的眷恋叙事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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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的留念,绿色的留念,童年真的是坐在秋千上听着蝉鸣,望着绿荫的童年吗?是在雨中接受雨点的洗礼,在雪中嬉戏的童年吗?

那春雨,夏日,秋风,冬雪,的魅力。难道不让我们神往吗?

春雨:春天到了,微风吹拂,喜欢春风吹拂在脸上的感觉,喜欢在春雨中漫步的感觉,那是美妙的感觉,春雨下一对对恋人再伞下漫步街中,说着甜言蜜语,倾听春雨的沙沙声,细嗅春雨的芬芳,展望春雨后的新绿,这难道不让你留恋吗?让我留恋的春雨我爱你。

夏日:夏天到了,艳阳当头,喜欢阳光洒在身上的感觉,喜欢树上蝉鸣的声音,那是陶醉的感觉,骄阳下一群孩子再嬉戏,欢笑着。蝉鸣的嘈杂,当空的骄阳,是我的所爱。让我留恋的夏日,我爱你

秋风:秋风萧瑟,洪波涌起。喜欢落叶满地的萧瑟,喜欢秋风的呼啸声。落叶随风飘落,秋风吹落年华,秋天如画,引入我的心门,秋天如歌,扣动我的心弦。

冬雪:北风呼啸,大雪飘散,雪后,喜欢洁白的大地与蓝天映衬,形成水天一色的情景,喜欢雪后的肃静,喜欢空无一人的街上独自漫步。雪融化在手上,凉凉的感觉,沁入心脾,天空中的飞雪是我的所爱。让我留恋的冬雪我爱你。

又是一年春来到,又是一年的留恋,我的心意已随春风的吹起而澎湃。

[一年四季眷恋叙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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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眷恋青春的动作

全文共 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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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一直久久得意于自己年少时期的两个行为动作,一个是大学时课间总要回到宿舍对着镜子吐烟圈,慢慢的长长的吐的悠长悠长的烟圈,轻轻盈盈,袅袅上升,婀娜多姿。自己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像是释放了身上的压抑,更像是抽大烟般,自我欣赏自我陶醉。自我感觉到自己蛮帅气和潇洒。

另一个是,炎热的夏天,穿着牛仔裤,长衬衫挽起高高的袖子,时尚颜色鲜艳的布鞋,一定把鞋后帮踩在脚下(我从来不在公共场合穿拖鞋和凉鞋的,这种除外),才感觉无比的不同寻常的休闲和酷毙。

这两种行为,都是跟别人学的,我当年甚是崇拜。前者是跟一个很有才华的作家同学学的,当年他上学期间发表过的作品订起来有课本那么厚,还把自己写家乡风土风景的散文印了一本书,后来考上了研究生,现在做了深圳都市报记者;后者是跟一女同僚学的,人长得眉目清秀,身材轻盈,气质超凡脱俗,说话温文尔雅,甚是好听。一次偶然的机会一起外地开会,走在街上,见她穿一只鞋,提拉一只,甚是可爱。开始我还以为是她鞋子坏掉了,后来才知道那是她的一种悠闲风格,那姿态,走路动作别出心裁的可爱帅气。我继承了她的这种风格,不时洋洋得意地享受这种风格带给我的惬意和舒畅。

现在坐在宾馆大厅的镜子前,翘起二郎腿,把鞋后帮踩在脚下,穿成拖鞋的样子,还要在脚上有节奏地一晃一晃的。点起一支烟,悠闲地吐着烟圈,欣赏于五彩缤纷的烟圈变化。每当我再做出这两个动作的时候,就感觉到自己好像回到了年轻的岁月,对生命充满了激情和澎湃。并不觉得年龄与这两个动作不相称。

青春是什么,是激情澎湃,是深沉含蓄?是大胆叛逆,标新立异,与众不同?是帅,酷,是表现真我?青春就是年轻的美丽,年轻的动作,行为。不同寻常无法理解不合逻辑的内容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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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眷恋作文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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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这些日子与我擦肩而过,却没有再回来的时候。

每个人都有自己离别时的眷恋,有的人眷恋温暖的家和那舒适的大床,有的人眷恋那温暖的怀抱和无微不至的关心,有的人眷恋那香甜的饭菜,而我却眷恋那一盘切好的苹果。

我回到老家里时往往都是周末,而我的姥爷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有了一种习惯——在我醒之前,总会放上一杯温水和一盘切好了的苹果,放在我的床头,还时常放上一点蜂蜜。

姥爷总是笑眯眯地看着我喝着蜂蜜水,吃着苹果。而我更是喜欢依偎在姥爷的怀中,伸出手去抚摸那写满故事的脸庞,倾听他小时候的故事……

可是好景不长,姥爷一天天衰老,咳嗽也越来越重,现在回到老家姥爷总是不停的咳嗽,卧床不起,不能给我准备蜂蜜水和苹果了。我是多么怀念那个时光啊!姥爷躺在病床上迁疚的看着我,我躺在离着姥爷不远的床上睡下……凌晨我听见窸窸窣窣的声响,我想到:“大概姥爷翻了个身吧。”便没多想什么,又睡着了……早上醒来,发现我的床头柜上多了一杯蜂蜜水,一盘苹果……我没有多想什么,翻身起床,喝了蜂蜜水,吃了苹果后发现本应热热闹闹的房子里洋溢着一股悲伤的、死寂的气氛。

姥爷离开了我后,妈妈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张纸,纸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孩子,我不能再陪你走下去了,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伤心,那一杯蜂蜜水,一盘苹果恐怕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我看完了那封信,泪水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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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中作文:眷恋的力量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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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颗种子,在我未出世之前,就扎根在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曾经有一股细流,在我未出世之前,就流淌在我的血液中;曾经有一种印记,在我未出世之前,就被深深地烙在我的骨骼上。 慢慢地,我发现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的一颗种子、一股细流、一种印记,因为我们都有着同一种情感、同一种力量,那就是爱。

有人说,爱就是父母对子女的呵护,爱就是强者对弱者的同情,爱就是恋人之间的缠绵……但我认为那太狭隘了,因为我们忽略了一种最纯净、最自然、最有力量的爱——对祖国的爱。

曾记得,那个5月的平淡下午,人们依旧繁忙,天空中躺着几朵白云,慵懒闲适。 可是,就在这样春光明媚的午后,哭泣和叫喊成为主旋律。 祖国心脏的剧烈震颤牵动着每一个华夏儿女的心。 天安门广场上人群拥挤,一声声“祖国加油,汶川加油”响彻云霄,震撼苍穹。 他们并不在乎彼此的身份,但他们心中都有着同样一种信念,手里都紧握着同样一种力量——对祖国的爱。

曾记得,2008年8月8日北京上空奏响了庄严的国歌,璀璨的夜空下,“祥云”火炬格外显眼,姹紫嫣红的烟花,将中华儿女的骄傲绽放。 我抬头仰望星空,那是无数张笑脸交织成的天网,这种感觉是一种享受,一种无法被记入史册、只能铭记于心的快感。 盛夏的燥热因奥运盛事而被遗忘,取而代之的是中华儿女心中绽放的骄傲。 或许,我们无法高举火炬为祖国喝彩;或许我们无法驰骋赛场为祖国争光;或许,我们的作用微乎其微……但是,我们依然兴奋,因为我们心中有着同样一种力量——对祖国的爱。

曾记得,2009年10月1日,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如雷贯耳的呐喊声,如滚滚的大潮,如奔腾的骏马,在历史长河中留下深深的痕迹。 纽约的唐人街上,传来微弱的哭声,那是海外华侨喜悦的泪水,他们无法到北京去体会那震撼的一刻,无法在天安门广场上庆祝共和国的60华诞。 但是,他们感受到了那挥之不去的自豪感,感受到了祖国的腾飞,因为他们有着同样一种力量——对祖国的爱。

这种奇妙的力量使我们同样眷恋着一片土地——祖国,同样偏爱着一种颜色——中国红,并最终将种子孕育成大树,博大且宽广;将细流汇集成汪洋,深邃且苍茫。 不错,这就是对祖国与生俱来、深入骨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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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眷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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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光如水月,心身皎若琉璃。

十七岁的天空,我抬手即可触着。凉凉的,硬硬的,但又暖暖的,软软的……

好似眨眼时间,生命已流逝了十七年。某月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张张破碎的脸,难以开口道再见。就让一切走远,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我们都没有哭泣,即使心中依旧眷恋

最喜欢的便是四月了,因为那儿充盈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四月的阳光不温不火,透明温润有琉璃的质感,那正如我们的内心,皎若琉璃。四月的阳光下,每一株草都是翡翠繁生,在土地上写着湛蓝的诗,如一汪海洋。我们沐浴在四月的阳光下,蹲下身子,仔细用眼神描绘那精致的叶片。我们伫立在四月阳光带来的春风中,让那暖暖的风吹过我们身体的每个角落。

那年的我们携手共沐阳光,校园的每棵小草上都印有我们的欢笑。我们在风中奔跑,执着的寻找,寻找前方的那一抹亮色,带我们飞向远方。

都道十七岁时最好的年华。我们也曾在十七岁拼搏,即使被一张张试卷折磨得心烦气躁,即使被低低的分数打击得体无完肤,我们依旧固执的在课桌上写道:“不要事先的看好,只要逆袭世界的骄傲!”

十七岁的我们拥有了属于我们的梦想。那一层层试卷,堆叠成我们梦想之树的土壤。那含苞待放的梦想之花,是由无数个日日夜夜点滴浇灌而成,静待那一刻的绽放。

我们曾经一起欣赏过美丽的花,我们曾经一起幻想过美丽的梦,我们曾经一起迎接过美丽的季节。

我不愿失去有关春风、夏雨、秋霜、冬雪的一切记忆,更不会忘掉人生路上,我们的絮絮笑语。

此时此刻,只想对你们说:不必回头,不必挽留,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扬帆,去出海,去开拓属于自己的天空。大地在你脚下,壮志在你心中,一切困难都会向你低头。

有你们的世界光如水月,深深眷恋你们皎若琉璃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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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眷恋那段美好的时光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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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时间犹如一个调皮的小孩,在你身边转几圈,便“哧溜”一下抛开了,身影模糊在视线里,留下的,只有那渐渐远去的银铃般的笑声……

童年,如一叶小舟,行驶在时光的长河中,变形金刚伏在上面打鼾,旁边堆积着成山的棒棒糖和巧克力,一个孩童在上面“咯咯”的嬉笑着,手中,是还没有吃完的棉花糖。望着那与自己七分相像却满脸稚嫩的小人儿,心中一阵感慨。小舟渐渐在水天相接的地方遁去,伸出手想要挽留,却悄然从指缝中划过。童年如此令人回味,眷恋那段好时光。

童年,充斥着孩子们的欢乐。用泥巴抹在小伙伴脸上,自己脸上也是一片狼藉,看着对方的狼狈墨阳哈哈大笑;你撕我扯,都想对方摔倒,周围一圈小伙伴大声叫好;几个人摸遍全身凑出五毛钱,买一袋小食品,然后“按劳分配”,在田间奔跑、嬉闹,玩累了就靠在大树下沉沉睡去一丝微风划过,那稚嫩的脸庞上面,挂着甜甜的笑容。童年如此使人快乐,眷恋那段好时光。

童年,没有繁重的学习任务,一下课就奔出教室;犯了错,嗤嗤一笑,摆个很萌的表情,便会得到老是父母的“赦免”;没有什么需要担心,考试成绩什么的,统统抛在脑后;随便找个借口,比如“自己一个人睡冷”、“半夜做恶梦”之类的,便可以名正言顺的挤进妈妈的被窝……童年如此无忧无虑,眷恋那段好时光。

童年,小伙伴之间会互相取外号,念着念着变笑出声来,在别人不注意之时,朝屁股重重地踹一脚,然后迅速摆出十分淡定的表情,宣称不是自己干的;在操场上,“奥特曼”把“小怪兽”一招撂倒,“哥斯拉”一拳把“奥特曼”轰趴,“孙悟空”对着“黑熊精”大叫一声:“妖怪,哪里跑!”……童年如此天真调皮,眷恋那段好时光。

好时光值得眷恋,好记忆值得回味,我伏在床边,静静的回忆着那曾经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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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留在心中的那份眷恋作文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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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五年,我们一起笑过,一起哭过,一起叛逆过,一起疯狂过。不论发生了什么,我始终不曾后悔认识过你,始终觉得遇见你是我人生最大的美丽。我们从相识相知到相惜,这一场美丽的遇见,却不曾想过以后的以后我会多一个姐妹;这一段并不平凡的友情,却不曾想是那样的牢不可破。这也许是让我一辈子眷恋的友情,也是一份无法割舍的感情。

我们打过,分裂过,但是,我们最后的最后都有彼此在身边陪伴。我们一起面对,一起承担我们青春的过错,一起承担发生的各样问题。我们不愿分离,都是对方为唯一。我们还曾互相打趣,谁要当谁的伴娘。

或许,我们可以定在一天如何?我庆幸可以认识你,熟知你,可以互相珍惜彼此。在我面前你有过最脆弱的一面,在你面前我有过最无助的一面,只是因为我们彼此都懂对方。我们不是亲姐妹,却胜过亲姐妹。我们之间仿佛是有着磁场般的引力,互相吸引着对方。吸引我的你的执着,吸引我的你的孩子气,吸引我的你的善良。我们就像一个圆,少了谁都是残缺的。我们一起在马路上放肆的奔跑,一起在美食面前不顾形象的吃吃喝喝,一起聊着那所谓的八卦,乐此不疲。因为有你,我的生活不再那么枯燥无味;因为有你,我的生活变得不再平凡。

在别人眼里,我们会做一些在他们眼中很幼稚的事,但这是一份不是所有人都有的友情,或许懂得的只有我们彼此。我始终相信,我们的友情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质,反而会因时间的打磨让它变得更加的纯净,更加的闪亮~这就是我留在心中的那份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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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眷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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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世轮回,我仍不会忘掉故乡那熟悉的味道,忘不掉轻抚故乡时那热血澎湃的感觉,忘不掉故乡的山水形胜故乡的人物风情。

在前世,我以一名男子的身份,于春秋时代的乱世中戎马一生,我与那些成千上万的热血男儿一样,为捍卫故乡而慷慨赴死。战死沙场的一刻,佛念我一生戎马,征战有功,故将我的记忆保存,让我重返故乡。

随着一声透彻长空的啼哭,我又回到了被时人称为鲁国卞邑的小城,空气中弥漫着前世熟悉的味道。那些乡音、乡情,是一曲悠长而动听的歌,让我流连忘返。长大了,人们叫我卞庄子,我爱民孝母,智勇双全,听说南山有虎,作为鲁国大夫,我有责任为民除害,我听取了馆竖子的建议,让两虎因争食而相搏,“两虎相斗,必有一伤”,最终我刺杀两虎,也终在中华文化中留下了这个充满智慧的俗语。

也许是时间太瘦,也许是指缝太宽,故乡这片热土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我都不忍割舍。一世如日月之食,恍惚而匆忙,我跪地求佛,请将我永远留在家乡,佛终于还是答应了下来,其代价便是让我等,等很久很久……

多年的等待,我终能在阳光灿烂的一天回到故乡。乾隆皇帝东行南巡至此,并建有行宫,我清楚地看到了乾隆兴奋地吟写出歌颂我家乡的诗句:“四泉流作泗河源,乳窦灵根今古翻。混混从无舍昼夜,是之取乐子舆言。”我为故乡源源不断的泉水而自豪,此生足以。

我的真心与赤诚再一次感动了佛,我今世又一次回到了故乡,春光明媚,万物吐绿,这是青翠欲滴的时节,故乡的风温柔无比……

我已十七岁了,春秋时期卞庄子刺虎、坐山观虎斗的故事耳熟能详,清康熙、乾隆祖孙数次来泉林观景赏泉的行迹也依然清晰。

今世,这座小城名叫泗水,有鲁南罕见的大峡谷西侯幽谷,有圣山仙境天然石海,有“天下奇观泉林”,有仲子拜师的故事,有孝女仙姑的动人传说,有神仙聚会的典故……

“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在故乡神奇水土的滋养下成长,我钟情于它的文化积淀,钟情于它的美丽天然。故乡,是我一生的眷恋,如果有来世,我还会在佛前祈求,让我永远地留在美丽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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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例文二:我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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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老屋前有棵槎树,那里,留下了我的眷恋

小时候,我的童年是在爷爷家度过的。爷爷家的院子里栽满了各种花木。有时,煎熬不住花的香气,偷偷伸手想去摘一朵时,爷爷不知会从哪里冒出来,一下排掉我正触摸到花瓣的手。是啊,爷爷爱花,可是她最爱的还是在在老屋前的那棵茶树栽在老屋前的那棵槎树。

“槎树”和“差树”同音,因此很少人家栽种它,不少人还对它产生厌恶之情,比如说我。小时候不知被这该死的挡路树撞了多少回,当奶奶心疼地看着头上满是淤青的我,便呵斥爷爷说:“你赶紧把这树砍了!”爷爷沉默不语,只是轻轻地摘下几片槎叶,用掌心揉出点水来,往我伤口上擦,而我总是不领情的把脚往树上踢,抖落下的叶片诉说着我无尽的不快。

到了秋天,槎树的叶儿变黄了,还长出小粒的果实。爷爷忙着替别人收割,每天不知早晚的工作,待到太阳下山,爷爷总会依靠在那棵槎树旁,抽着烟,轻微的烟圈里看出了他无限的疲惫。爷爷总是对我说:“槎树好啊,叶可以止血,花可以用药,种子可以拿来吃,枝干可以当梁子……”看着爷爷历经沧桑的脸庞,被岁月无情地割出一道道老沟,如同这槎树的枝干一样,已渐渐开裂……知道了槎树的用途后,越来越多人开始栽种了,而让我最自豪的,爷爷老屋前的那棵槎树是长得最高,最茂盛的。我开始喜欢它树叶的清香,花朵的纯洁,枝干的挺拔。渐渐长大,我喜欢在树下看看书,听着沙沙树叶声等待着爷爷的归来。

几年后,爷爷去了,我不知道自己哭干了多少眼泪。爷爷抚养了我的童年,我一切的美好回忆中总有爷爷的背影。忘不了爷爷在槎树下给我讲抗日英雄的故事;忘不了爷爷在槎树下为我唱着革命老歌;忘不了爷爷在槎树下酣睡的鼾声……依稀记得爷爷在重病房里对我父亲说:“把丫头接走吧,顺便把老屋前的槎树……砍了,给邻居家当房梁……他家穷,买不起梁子……”

槎树随着爷爷去了,邻居家的房子到现在应该已建了又拆了吧。我曾笑过爷爷傻,为何要为别家割麦,为何总想着别家爷爷也总是一笑而过。是啊,爷爷就像这槎树,临死前为的也是别人,不求奢求。只希望安安静静地用土地掩埋自己的身躯,只希望安安静静地做他人家的房梁……啊!爷爷……啊!老槎树……。

老屋前,槎树下,那里,留下了我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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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眷恋乡土情作文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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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虽然不是名城古镇,而这里山青水秀。无论岁月怎样悠长,无论都市如何喧嚣,这里始终徜徉于恬静幽阡的境地。

这里曾有我童年温馨的记忆与无法改变的乡土情怀……

在大西南的边陲,青山相拥、绿水环抱,有一个远离都市而座落在旷野的那个村庄就是我父辈生息的地方。这里四季如春、空气清爽,没有夏日的酷热,胜过承德的避暑山庄;没有冬天的寒冷,胜过都市里的室内空调;没有秋季的落黄,只有秋风的瑟瑟声与翠竹繁盛的景况;没有都市的喧闹,只有鸟语花香。它好像只能在童话世界里才能出现的场景却真实的存在于这个僻静的角落。庄前村后淹映在枯樟老榆之中,古楼深巷、水阁飞檐,南坊旧店袅袅饮烟。茫茫云雾弥漫在无际的灰蒙蒙的上空;黄昏的夕阳瑰丽的晚霞给这座山庄抹上一种神秘的色彩;芳草如茵的乡间小道中的那个牛背上的牧童悠扬而清脆的短笛声环绕空灵;涓涓小溪潺潺流水莺歌燕语彩蝶飞舞;乡土的风、乡村的云以及挥之不去的崇尚大自然的天性在我的血液流淌。

生活在大都市的市民要想看到这幅大自然的美妙画面那是不可能的事,要想看到袅袅饮烟更是难。都市繁华的背后是繁缛,都市的秉性就是让你感知它的高速运转与繁忙,它在时时刻刻不厌地告诫你“要努力工作”,面对你的是惟一无法改变的自负,我已经太累了。而幽遁幽逸的村庄却是另一番景象,当我站在这座村庄的边缘,一个夕阳西下的傍晚、暮色苍茫衍生的诗情画意:像彩带飘洒,像婀娜女子裙袖飞舞——这种流光异彩让你从容地忘记那个大都市的浮躁、忘记你疲于奔命的喘息……

峻峭的金鸡岭上云雾缭绕。草木茂盛野果挂枝,有蜜猴桃。罗汉果。捻子果等……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豆蔻年华的我经常在野果成熟期到山峦中采摘,孩童天真的欢笑声荡涤山谷,童趣跃然。不走进山野,不知道山野的馨香,不知道山风的朴质,不知道林涛的浑宏、凝重。不走进深谷,不知道谷底的寂静、幽弘。而山的巍峨挺拔,展示了它的霸气。谷的低敛显示了它的深邃。我喜欢走进大山,领略大山的霸相;感受山的伟岸;感激山的豪放。我敢于走入低谷,体会低谷的深幽低簌。正如人生的起伏跌宕,抑扬顿挫。当你站在山之巅时,要感恩每一块巨石对你的托盘。当你身处谷底时,也能从容面对。雁山晶莹剔透的泉水沁人心肺,虽然它没有汹涌澎湃的气势,却展露了它温柔清新的一面,细无声息地涓涓流向大江的怀抱。泉水甘甜玉露,养育了世世代代的山庄村民。我亲吻山泉,亲近山泉,祝福它融入大江大河的同时坚信自己是最棒的,不以出自深山而自卑,不以触碰浪涛而畏惧。

乡土的风情啊,你让我魂牵梦绕,给予我太多鲜活生动的东西,而我只能撰一纸劣文、着为对乡土的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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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眷恋那份温暖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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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时光,如小船,在梦的水面飘荡,一幕幕温馨的画面,荡漾在记忆的河流,斑斑驳驳,让人眷恋。因为这些温暖的记忆里,都有外婆的影子。

小时候,由于父母工作忙,我从小就和外婆住在一起,和她最亲近。

外婆的手十分巧,我穿的毛衣都是她亲手织出的。冬日的阳光里,外婆总会搬出两张躺椅,放在老屋前的荷塘边,一张给我,一张给她。晒着暖暖的太阳,看着面前枯萎的残荷,看外婆织着毛衣,舒服地小睡一会,大概是那时候最惬意的事了。外婆的手不断地动着,身边的毛线不停滚动,我那时不止一次的想,那毛线球上是不是有一个小人,在不停地跑着,使毛线转动?一提、一拉、一钩、一转、一戳,一朵美丽的小花便出现了。我究竟是怎样睡着的,已全然不知。我只知道等我醒来时,外婆已经不织毛衣了,而是端着一碗暖烘烘的藕汤,催促我喝掉。

那时,外婆的身体硬朗。春天,荷塘前的坡上长着毛垫般的野草,其中星星点点的翠绿色的是野韭菜,野韭菜外形像葱,叶子细长,叶茎呈浅白色,伴有淡淡的清香。外婆总是喜欢带着我去挖野韭菜。她轻轻地弯下腰,缓缓地蹲下,目光在毛垫上不断搜寻。突然,她看到了什么,按在地上支撑的手抬起,另一只手拿着铲子,朝土里铲去,她似乎遇到了麻烦,她放下了铲子,两只手共同用力,身体朝后倾斜,一颗带根的野韭菜就拔出来了。外婆一挖就是一早上,而我也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偶尔也会胡乱扯上一通,外婆也不恼,仍是笑吟吟地继续挖。

外婆喜欢荷。夏天,门前的池塘里,一朵朵盛开的荷花像一位位身穿粉红衣裳,头戴金黄小帽的豆蔻少女,清风吹来,这些少女们仿佛听见了美妙的音乐,随风舞动。外婆喜欢带着我在荷塘边散步,赏荷。我不止一次问外婆:“外婆,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荷啊?”外婆笑吟吟地说:“荷浑身是宝哩!荷叶可以用来包饭,荷梗可以用来炒菜,荷花、莲藕可以用来熬汤,莲子可以当药材。”现在回想起来,外婆喜欢的不仅仅是荷的用途,更喜欢的是荷对他人做的贡献。

她常说:“我还能动,能帮你们一把。”每次临走前,外婆都把大包小包往我们车上塞。现在,外婆还是这样。但她的身体越来越差,深深浅浅的皱纹像滕蔓爬满了她的脸,视力更是下降得厉害,稍离她有几米远她就看不见了,但她不愿意跟我们住在一起,她说:“别担心我,我还能动,你们各忙各的事去!”看到外婆瘦弱的身板,我的心难免疼痛。

外婆,您对我的爱,犹如夏荷,带着缕缕清香,不会散去;好似暖阳,洒下温暖,萦绕在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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