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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高中(通用20篇)

树木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很坚强,只要人类种下它,它就顽强地生存下来,从不索取,却回报给人类无尽的好处。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植树节的作文,欢迎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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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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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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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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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刚上二年级,我可是读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十三遍了,每次读都是爱不释手。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喜欢它精美的包装和书里的插图,每一章的插图虽然简单,但是都惟妙惟肖,鲁滨逊的破烂衣服,身上的肌肉,还有长长的头发、脸上的表情都画得清清楚楚。

后来我更喜欢里面的文字,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新山洞时欣喜,圈养羊的细心;和野人斗争的惊险;收留星期五的幸运……每当读这些,我脑子里就会清晰的浮现一幅幅的动画。

每读一遍都有一些新的发现,第十遍时我才发现鲁滨逊是白种人,才想到和我们黄种人是不同的人种。我问妈妈以后知道世界上还有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知道这些人种都分布在世界上哪些地区。当我读到第十二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鲁滨逊和我喜欢看的动漫《海贼王》里的路飞非常相似,他们都喜欢航海,鲁滨逊斗野人和路飞斗海贼一样厉害,他们都很勇敢,只是路飞有点二。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看着它让我感到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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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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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美利坚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政权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政权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政权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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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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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这本让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清晨,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郎是怎么滚粪球的,蚂蚁是怎么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楚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而《昆虫记》给我生活的启示是大千世界里有很多事物等着我们去发现,去寻找,去解开大自然的谜底。《昆虫记》的作者,就是一个很善于探索大自然的动物学家。他在观察小动物的时候,经常都是废寝忘食,一动不动,非常专心。这样才写出了如此伟大的巨著。

所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也要像法布尔那样,善于观察周围的世界。如果每个人都以这样的态度对待世界,相信人类会有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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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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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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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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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三体》共有三部,虽然我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小伙伴们推荐这部有趣的小说。邀请小伙伴们和我一起走进“三体”的科幻世界。

《三体》 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球掀起一番探索外星文明的热潮。已经厌倦了人类的自私与贪婪的中国物理学家叶文洁,想让“三体文明”改变地球。于是,她向宇宙发出信号,让“三体文明”确认了地球的位置。叶文洁还成立了地球的背叛者ETO组织。但ETO也并不团结,他们分为两大分派:降临派和拯救派。降临派想让三体文明直接占领地球文明,他们对人类是仇恨,疯狂,有些甚至心理扭曲;拯救派则对三体文明充满美好的遐想,想让他们侵略地球拯救人类。“三体人”收到了来自叶文洁的信号,他们狂喜,认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显然,他们没有叶文洁所想的那么美好。他们决定用智子控制人类的科学,最后占领地球。危机在地球上蔓延……

中以宇宙文明为背景,故事以叶文洁、汪淼、丁仪等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充满悬念,极大满足了我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它新颖的剧情、紧凑的情节,一环扣一环,逻辑很严谨。书中很好地将文学和科学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融入了不少物理知识,让人觉得更真实。虽然很多知识我还不太明白,但作者将每一个细节,前因后果都描述得很清楚,读着觉得很过瘾,是思想上的享受。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在猜想,我们的宇宙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的星球文明?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一天,地球文明是不是会真的受到其他文明的威胁?如果那样,我们一定要让地球文明发展更强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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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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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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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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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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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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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知音漫客》这本,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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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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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的有很多,比如:《后羿射日》、《木兰从军》、《鲤鱼跳龙门》和《大闹天宫》等等,其中最喜欢的是《鲤鱼跳龙门》。

《鲤鱼跳龙门》讲的是三条小鲤鱼的故事。三条小鲤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还有一条是金色的。有一天,爷爷告诉它们说:“只要跳过黄河上的龙门就能变成龙。”于是,三条小鲤鱼就告别爷爷去寻找龙门了。它们费劲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龙门。黑鲤鱼向上一跳没有跳过去,红鲤鱼说:“让我来吧!”可是它也没有跳过去,金鲤鱼也没有跳过去。它们聚在一起想办法,最后,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一个叠着一个,互相帮助往上跳,这样黑鲤鱼和红鲤鱼在帮助下都跳过了龙门。只剩下金鲤鱼没有人帮助它叠高了,不过它没有放弃,一直往上奋力跳跃,后来终于成功了。

我看了这本书以后,被金鲤鱼的决心感动了,我一定要向它学习坚持不懈的精神品质,遇到事情不能半途而废,要坚持到底。还有它们互相帮助的团队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只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就能克服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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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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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比如说:《一千零一夜》、《十万个为什么》、《作文大全》……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冒险小王子》。

《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分十二部,我看的是第八部,名叫“好运气的兔子脚”。我很爱看这本书,是因为它写得好,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要相互帮助。让我们来看看吧!

《冒险小王子》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勇敢、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包小龙、于萌萌、汤诺等。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他和小伙伴汤诺、于萌萌等人,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纳尤精灵”国度,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他善良、勇敢爱冒险,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于萌萌十分聪明,做事认真,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会为了朋友冒险。汤诺十分平和,胆子有点小,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做事总是慢半拍,但很重义气,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

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才让《冒险小王子》这本书写得那么好,这本书共分十三章,第一章是:成长穿衣镜。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粉红色冰吧”。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

我这下更加喜欢《冒险小王子》这本书了。因为,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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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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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儿子又像刚才一样转身,盯着课本。我听见父亲照着我写的过程一点一点读下去,其间还打了几个小疙瘩,儿子装作没听到一样时不时地点着小脑袋。“爸爸,你真厉害!”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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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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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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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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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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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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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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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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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籍,以至于人们常用“书海”来形容。可以说,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爱的,那就是《查理九世》。

说起这本书,有些小伙伴可能很陌生,因为这本书是近几年才出版的,而且作者雷欧幻象也没有太大的名气,所以大家极有可能不大知道。

既然大家都很陌生,可我为什么却喜欢这本书呢?

我是经过同学介绍才迷上这本书的。书里的内容十分曲折离奇,很容易带人进入一种冒险状态。由于看书时精神高度紧张和集中,我总会进入忘我状态,周围任何声音都难以把我从书里“拉”出来。

自打看了《查理九世》,只要一看见有人拿着这本书,我一定会磨破嘴皮,使尽浑身解数,死乞白赖的借到手中。后来,我作文得了个特优,为了奖励我,爸爸给我买了两本《查理九世》。自打有了这两本书,我一放学就直往家奔,一到家,放下书包洗完手便捧起我心爱的《查理九世》,饭菜的香味也吸引不了我,直到妈妈在餐厅“吼”起来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蹭到桌前坐下来,狼吞虎咽吃完饭,然后又抓起《查理九世》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双休日是我最幸福的日子,因为我可以有更多时间读《查理九世》。通过看书,胆小如鼠的我慢慢地变勇敢了,因为书里的情节很惊险,看着看着,我竟然不再害怕鬼,更不害怕黑夜了。同时,通过看书,我也学会了怎么写人的神态、语言,也记住了许多好词佳句,也知道了如何谋篇布局,写出满意的作文。

《查理九世》是系列书籍,当没有新书时,我就一遍一遍“热剩饭”看旧的《查理九世》。可以说,《查理九世》对我很重要,我把它放在书桌里,不让它卷一个角,也不会弄脏它的耙灰场

哦,《查理九世》,我希望你快点出新的一集,我非常想早点知道那些人物在新书里会经历什么,会遇到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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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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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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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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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有让人快乐的《小鹿斑比》,有让人学到知识的《十万个为什么》,还有幽默风趣的《不一样的卡梅拉》,但我最喜欢的是劳拉·英格尔斯·怀尔德写的《草原上的小木屋》。

这本书介绍了劳拉一家人迁徙到大草原上,在那里自力更生。他们的遭遇惊险--大草原上缺粮少水,森林大火,狼群……危险无处不在!劳拉一家却处之泰然,用勇气去面对困难--爸爸砍来木材,建起一个温暖的家,又辛勤的挖井,犁地,播种;他们和邻居守望相助,躲过大火,躲过狼群……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句子和词语,比如"那里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没有木本植物,野生动物们可以自由的溜达,就像是生活在一望无际的牧场上一样。"这句话立刻让我脑海里浮现了野兔和小鹿在草地上蹦哒,旁边还有一些我没见过奇花异草。还有"这些小黄鼠看起来像天鹅绒一般柔软,它们长着大大的眼睛,弯弯的鼻梁和细细的爪子。我心里暗想,这些小家伙们一定非常好玩吧!

我希望大家都去看看这本书,它不但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让我懂得了:不管你的生活处境多么因难,也要坚强,勇敢地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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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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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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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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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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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说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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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是《查理九世》,这本书虽是娱乐侦探书,但是,它却让我受益无穷。我很佩服作者“雷欧幻象”。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墨多多、虎鲨、尧婷婷以及扶幽这四个相互不和同学和一只会说话的小狗共同经历了一场大冒险以后,成了好朋友,并且组成了一支冒险队,去探索各种各样的谜境的故事。

作者“雷欧幻象”的想象力很好,给我们编写了如此精彩的书目:有鬼魂的亡灵街、神秘的外星飞碟、奇怪的海龟岛、失落的海底城……应有尽有。还有书中的谜题美轮美奂:有破解密码、有找出不对劲的地方、有找出东西藏在哪等等的各式各样的谜题让我们解答。这本书除了精彩的破谜故事之外,还有很多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例如野外生存的本领、灯语、如何观察出可疑人物、事情推测法……玲琅满目。

自从看了《查理九世》以后,我的课外知识增加了不少。作者的写作能力非常好,他的比喻手法更是了不得,还增加了我的写作能力还有增加了我的智力以及思考能力还有想象力,怎能不让我受益无穷呢?作者用自己辛苦的汗水写出了一本本精彩的《查理九世》,并且让很多的孩子受益,但他却从不炫耀自己很聪明,依然在默默地写着书,这怎能让我不敬佩“雷欧幻象”呢?

虽说这本书是娱乐侦探书,但是我希望“雷欧幻象”能够继续努力地写作,把正能量继续传递下去!我喜欢《查理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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