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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高中(经典20篇)

树木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很坚强,只要人类种下它,它就顽强地生存下来,从不索取,却回报给人类无尽的好处。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植树节的作文,欢迎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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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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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枝红玫瑰,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动物农场》。《动物农场》这本书还对我自己的阅读起到了带领的作用。记得那个时候……

我在一个休业式的早晨,我们正听着老师慢慢地介绍着假期里要看的书,听到《动物农场》这个书名时,我脑子里的问题一下子就来了:为什么这本书叫“动物农场”呢?这又不是动物开的农场。

带着这一问题,我从放假的第一天起,就在网上买了书,等待着书的到来……

果然,书三天后就到了,我兴奋地翻开了那本书,里面主要讲的是动物占领农场的故事。里面不仅文字内容丰富,而且少量的图片也生动有趣。以前我是十分不爱看书的,可是通过这一本书,我改变了许多:一旦我遇到好书,我就很想看完。一本书一天读个五、六遍也是正常的事情。

总之,就一句话——只要有时间我就看!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让我们领略到书的真谛,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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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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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筱雅

我们家的很多,我从小就有了读书的习惯。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也是,因为一本书而让我写的作文经常受到老师的赞美,那本书就是《意林小文学》。

《意林小文学》是我从五年级开始定的,订了以后,发现里边还可以学习写作秘籍,学习明星是怎样激发他们变得更加优秀。不仅仅只有这些,还有许多的小文章,都是节选或全文,有些故事是伤心的,有的是开心的,有些是经受挫折后战胜了自己的对手……不仅我学到了许多新的词语,还懂得了人生道理。就像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女生小燕子是一位女学生,爷爷想给上学的她送点吃的,可那天正好小燕子有事出学校了,爷爷在校门口等了一天……家人们以为爷爷出去转了,可整整一天还没寄俺爷爷回来,全家人都急了,一边报警,一边出去找爷爷……当爷爷被找到后,小燕子也非常懊悔。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在这个时候小燕子准备“行动”,把她讨厌的爷爷送回乡下去。回来时爸爸妈妈只见她一人回来了,就问爷爷呢?小燕子吱吱呜呜才说出了真相。爸爸急切地说:“你的学费不够,爷爷把房子卖了才给你交的学费。”小燕子一听,感动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把爷爷接了回来。之后爷爷去学校给小燕子送饭,小燕子非常欢迎爷爷,不再讨厌爷爷了。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哪个不爱我们,为我们做了那么多!我们应该好好孝顺他们。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意林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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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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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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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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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 “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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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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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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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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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9)中队的靳浩冉同学,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成语故事》。

这本书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成语的故事和意思,可以让你快速读懂每个成语的意思。并且让你可以把这个成语的出处、意思和这个成语的故事等简单地讲给别人听。它还可以在你不懂成语的意思时帮助你,让你更快的了解成语。

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杀鸡取卵”这个故事。从前有个叫阿三的人,他家有一只母鸡。每天中午,这只母鸡都会准时下一个大个儿的蛋。他用这些鸡蛋来换大米,够他全家吃,日子过得很好的。 一天,阿三的妻子跟他嘀咕:“你说这鸡要是一天能下两个蛋多好啊,我们家的大米就会多出一倍呢。这母鸡每天都能下一个蛋,肚子里一定存了不少蛋吧。”阿三点点头:“那当然!” 妻子又说:“它一天只下一个蛋,也太慢了吧。不如我们一下子把鸡蛋全拿出来,就发大财了。” 阿三想了想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还是你聪明,我现在就把鸡蛋全取出来。哈哈,咱们就能过上更好的日子了。” 他说着就捉来母鸡,很快把母鸡的肚子打开了。母鸡肚子里没有鸡蛋。阿三和妻子都傻了眼,后悔也来不及了。再也,没有母鸡下蛋换米了,他们俩对着母鸡大哭起来。 没过几天,阿三家的米缸就见了底,他们只能回忆以前的美好日子了。

这本书可以帮你快速读成语、学成语、讲成语。希望你把这本书推荐给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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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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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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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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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的还的梦想,比花开的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的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就算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这是我最珍贵的感慨,是在读了这样一本后才彻彻底底领悟到的。

最初看到这本书时,并不精美的封面,一翻开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让我对它毫无感觉,甚至不屑去看它。要不是要买一套书的话,我可能甚至一辈子也不会去翻开它,去细细品味。看到有无数人对它的好评,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许这才叫文学吧"我心里暗暗想着。然而因无聊而第一次翻开它时,我才改变了想法。这本书就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

这本书包括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分别描写了一个音乐家,一个雕塑家和一个文学家。他们三个人虽所处的领域不同,但是,在人生忧虑困苦的征途上,他们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精力。

我虽然还没读完这本书,感受却已经很深了。贝多芬用痛苦和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是音乐界不朽的杰作;托尔斯泰则用他的小说向世界传播爱的种子。让我感受最深的莫过于是米开朗罗这位天才艺术家。书中他是一个极其矛盾的悲剧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艺术上无语伦比,他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但是他的意志却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软弱无力,只能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牺牲品。他的一生没有一天快乐,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并不能实现他计划的万分之一。这位天才的艺术家88岁死于贫病和孤独之中,死前一周他还整天站着工作。米开朗琪罗是用血泪流下了给后人享用不尽的精神食粮的啊!这三位名人在面对苦难是所表现出的坚强和勇敢都是永远值得我们学习的。一定是永远!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曼●罗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音乐史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从小热爱音乐,醉心于托尔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他还在大学时期与托尔斯泰有书信来往,托尔斯泰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你只要打开罗曼●罗兰的《名人传》,生命的烈火就会扑面而来。"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对《名人传》这样概述。优秀的传记不仅能鼓舞人,还能使人更深刻的认识世界,了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样能得出珍贵的感慨。

名人传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也愿意接受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熏陶吗?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话,那你一定会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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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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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最喜欢的书是《成语300则》。

这本书是我上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成语,比如“狐假虎威”这个成语,让我看到一只狡猾的狐狸和一只傻傻的老虎;还有“曹冲称象”,让我觉得小曹冲非常聪明;还有“自相矛盾”,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可笑的人;还有“完璧归赵”,让我看到了一个勇敢、机智的蔺相如。

我每天都会看这本书,不但认识了更多的字,也读到了许多有趣的古代故事,让我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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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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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是一个比较爱看书的人,而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姜戎所着的《狼图腾》。

以狼为图腾?狼分明给草原民族带来了那么多惨不忍睹的损失,为什么还要将狼视为图腾神灵,甚至连死后的尸体也让狼吃掉?我带着事先了解到的问题,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与理解。“民族性格决定民族命运”、“草原狼是草原的守护神”、“天兽人草合一”、“草原骑兵是草原狼训练出来的”……各种新奇的概念颠覆了我对草原安详、宁静,对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恶的认识。这些理论对我来说如雷贯耳,让我豁然开朗。这不正是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古国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强打的体无完肤的原因吗?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妈妈的多次催促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一连几天,我几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图腾》:抓住小狼时的激动,围狼打狼时的害怕,狼掏马群时的刺激,反被狼包围时的紧张,杀死小狼时的悲痛欲绝……各种心情杂乱无章,无一刻放松,解脱。人生是战斗,不战,死;战败,死;战胜,再战!草原如此残酷。草原人从小生活在战争中,他们从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们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坚强、战术,甚至狼不惜自断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劲。忽必烈、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学狼学的最像,中国也最强大。她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块版图。我渐渐清楚了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是狼给了他们战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导师,是带他们走向强大的图腾导师!

我时常想,如果中国能减少些农耕民族的畜牧性,增加些游牧民族和西方国家的狼性,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沉淀,绝对能在短时间内跻身一流大国,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强国!可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畜牧性又那能那么容易改变?

我真的希望中国攻破这个难关,竖起那面狼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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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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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他的作者是马克吐温,故事大概是说汤姆是个只会玩不知道上学好处的孩子,汤姆和他的好朋友哈克去玩,最后发生了一连串的冒险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汤姆很有冒险的精神,遇到困难也不会紧张,冷静地度过难关。有一次,汤姆的学校户外教学他跑进山洞探险出不来,大家以为汤姆死了就为他办丧礼,后来汤姆拿走宝藏逃出山洞并阻止了自己的丧礼。

要是我像汤姆困在山洞的时候,我希望像汤姆一样先冷静下来,观察四周的环境,慢慢的寻找山洞的出口,这样逃出山洞的机会会比较高,说不一定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所以聪明的人遇到困难是不一定能解决事情,反而遇到事情要先冷静下来,灵机应变,才能解决问题,汤姆就是最好的例子。以后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先不要紧张,想想解决的方法,并给自己多一点勇气,相信成功是属于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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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让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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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林》是我最难忘的一本,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这个学期因别的原因没有订阅,但这本书有很多好看的故事,没办法,只好借同学的看。

一拿到书,我就被封面吸引了,那古灵精怪的画面在我眼前岀现,一翻开第一页,就是目录,下面是封面的含意和故事。最吸引我的栏目是——毛毛侦探事务所,那里有许多案件,什么化妆间风波……它能锻炼我们的观察力和思考力。还有一个吸引我的搜乐,每期栏目都有可爱的四毛为我们表演精彩的节目。还有很多的故事我都很喜欢。

同学们,你们喜欢我这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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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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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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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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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截至到现在,我读过的书估计有30——50本。我最喜欢的书有:《笑猫日记》、《皮皮鲁》、《中国儿童百科全书》、《没有尾巴的狼》、《海底两万里》、《民间故事》、《小学生搞笑故事会》、《长袜子皮皮》等。我最喜欢的书类有:科普类、童话类、小说类、搞笑类、科幻类、全解类等。

杨红樱系列的书我读了17本之多,而郑渊洁的书我只读了两本,所以我才抓紧时光,多多看书,上品社课的时候,多给老师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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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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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刚上二年级,我可是读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十三遍了,每次读都是爱不释手。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喜欢它精美的包装和书里的插图,每一章的插图虽然简单,但是都惟妙惟肖,鲁滨逊的破烂衣服,身上的肌肉,还有长长的头发、脸上的表情都画得清清楚楚。

后来我更喜欢里面的文字,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新山洞时欣喜,圈养羊的细心;和野人斗争的惊险;收留星期五的幸运……每当读这些,我脑子里就会清晰的浮现一幅幅的动画。

每读一遍都有一些新的发现,第十遍时我才发现鲁滨逊是白种人,才想到和我们黄种人是不同的人种。我问妈妈以后知道世界上还有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知道这些人种都分布在世界上哪些地区。当我读到第十二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鲁滨逊和我喜欢看的动漫《海贼王》里的路飞非常相似,他们都喜欢航海,鲁滨逊斗野人和路飞斗海贼一样厉害,他们都很勇敢,只是路飞有点二。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看着它让我感到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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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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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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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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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个有点讨厌读的孩子。书房里满书架的好书长年累月地躺着睡大觉。我懒得去读,生怕惊醒了他们的好梦。爸妈总是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可自从学校开展“感悟经典”的读书活动后,在大家的影响下,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读书,尤其对《女生贾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读着,恨铁不成钢的爸妈总算有了笑容。

《女生贾梅》这本书,我记不得到底读了多少遍,但我总会不由自主拿起来读着,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读到入神之处,我会情随贾梅嚎啕大哭,也会心随贾梅哈哈大笑。爸妈不明究竟,总免不了被我吓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

《女生贾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可谓如数家珍,因此贾梅美丽的形象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亲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别人,关心帮助他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宇宙”找回了练武术的信心;让不幸的孩子拥有了美丽的笑容;让“王小明”树立了读书的自信。而我只知索取,却不讲回报,总认为自己还小做不了什么,与贾梅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对他人哪怕是一个问候,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付出过,是贾梅让我这颗冰冷的心逐渐有了温度。

贾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尤其是遇到困难时,她能微笑地面对,勇敢地解决。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学习,她不懈进取的精神更是我所欠缺的。她拍过纪录片,选上“礼仪女生”,办班报,一切似乎是那么顺风顺水,称得上“幸运”女孩。为什么没有幸运之神眷顾我呢?此时,我想到了老师的告诫:几多耕耘,几多收获。

喜欢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有无数精彩、感人的故事,更是因为贾梅那颗无私、勇敢的心时时鞭策我前进。我努力地学着,妈妈经常夸我说:“我家的贾梅真棒!”我的动力更足了。

吴老师常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以前是似懂非懂,常读这本书后,才豁然开朗。于是,常呆在书房读《女生贾梅》这样催人奋进的好书。

书是精神食粮,我愿常在书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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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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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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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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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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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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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十月,美丽的五星红旗在风中飘扬,令人热血沸腾的国歌在人们脑海中回荡。但更让人振奋不已的是那淡淡的缕缕书香。那发黄的纸张上印着标准的中国汉字,记载着血染成的荣誉——《铁道游击队》、《红日》、《小兵张嘎》、《红岩》······都是些多么激动人心的书啊!但是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非《红岩》莫属。

江姐、许云峰、华子良、小萝卜头······这些名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没错,他们都是革命小说《红岩》中的人物。《红岩》记载的是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者的监狱里,敌人对共产党人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的意识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看着看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小萝卜头的悲惨遭遇让我愤愤不平,江姐忍受着非人的折磨让我悲痛欲绝······

看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痛恨,又有对共产党组织的钦佩,还有对那些无辜人民的怜悯······回家的路上,我神思恍惚,人,在街上走着,心,却在书里飘着。这是一本多么吸引人的小说啊!我不禁赞叹。都是那些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不好好读书,我怎么对得起他们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在书香中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乐趣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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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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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雨果也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我喜欢读你!

宁可吃无肉,不可家无书。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假如我连续几天不读课外书,生活就像吃菜没有加盐一样乏味。

在生活中,我们要结交“好朋友”。它能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的“好朋友”有很多,如《爱的教育》、《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水浒传》等等。现在我给你介绍一位最好的朋友——《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决心成为一名海员,周游世界。他第一次出海,不幸遇上了风暴,最后,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游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顽强地生活了28年,终于在1684年12月19日被一艘英国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逆境中,只有具有坚强毅力而又聪明智慧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鲁滨逊的经历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想给妈妈做菜,让辛苦的妈妈放松放松。可结果西红柿忘了洗,鸡蛋糊了,味道也不好。顿时,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决定放弃。可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遇到那么多困难,他都一一克服了,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成功总是青睐有恒心的人,我要再做一次!终于,我成功了,做的菜好吃多了。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在人生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困难与挫折,要想取得成功,就需要有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我会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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