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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高中(20篇)

树木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很坚强,只要人类种下它,它就顽强地生存下来,从不索取,却回报给人类无尽的好处。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植树节的作文,欢迎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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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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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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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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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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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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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难过的时候,在我失败的时候,在我委屈的时候,有一本永远在激励着我,那就是四大名著中人人皆知的《三国演义》。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历史已经远去,只留下后人在笑谈古今,批评前人的过错,表扬前人的功劳,吸取前人的教训,学会面对成败,面对人生。

曹操被耻笑为白脸奸臣,刺杀董卓失败;二打张绣险失性命;官渡之战差点被袁绍打败;赤壁之战更是被孙刘联军打得落花流水,狼狈不堪。刘备呢?卖草鞋时不知受了多少耻笑,多少白眼;徐州之败,他投靠曹操,每日种菜施肥,为的就是海阔鱼游,天高鸟飞的出头之日。他们虽然受了许多耻辱,但他们从未丧失统一天下的志向和称霸一方的霸气,他们遇到失败时,从不屈服,永不退缩。相反,如果一个人胆小如鼠、昏庸无能,那他怎能担当什么英雄、霸王呢?即使这样,他们也会被别人打败,甚至被消灭,最后成了别人的阶下囚。《三国演义》中蜀国的后主刘阿斗就是这样一个人。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不幸、挫折,也包括我。在几次考试中,我成了一个失败者,在我难过的时候,我想起了韩信有胯下之耻,张良有捡鞋之辱……与他们相比,我的失败又算得了什么?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下决心要把失败当成磨练,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件事,证明自己的价值。我相信,只要在困难挫折面前永不退缩,绝不低头,那就会很快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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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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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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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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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

我的房间里有许多我喜欢看的书,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少儿十万个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还有《格林童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101个经典童话》。这本书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话故事。

我最喜欢金乌鸦这个童话。这个故事讲了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金乌鸦吃了她家的米,金乌鸦说:“我会用东西赔偿。”最后,金乌鸦让她在大、中、小三个盒子中任选一个;那个小女孩说:“你只吃了我家一点点米,我就挑个小盒子就够了。”结果,里面是一百颗宝石,从此,她家过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个贪心的女孩,金乌鸦只吃了她家一点点米,她马上要金乌鸦拿出许多珠宝赔给她。选盒子时,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结果,里面是条大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脚踏实地,不要狂妄着别人的施舍,贪得无厌没有好下场,对每一件事情要谦虚面对。

读了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我们不应该像童话里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学习,应该向勤劳肯吃苦的人学习。我们在学习上也是一样,只要不怕苦,肯动脑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创造财富,生命才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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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一本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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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

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

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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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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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有人喜欢《不平凡的约克先生》,有人喜欢《笑猫日记》,还有人喜欢《绿野仙踪》,但我最喜欢的书是——《笨狼的故事》。

《笨狼的故事》这本书是讲了一只狼,它非常笨,但他也很善良,因此它常常被人欺负,也常常被人骗,幸好有它的朋友聪明兔在帮助它。棕小熊经常欺骗笨狼,但笨狼很善良。不知道棕小熊在骗它,所以它总是中棕小熊的计。

我觉得最好笑的一个故事是笨狼把尾巴弄丢了这个故事。有一次笨狼发现尾巴不见了,左看看右看看,都找不到尾巴,笨狼急坏了,就找棕小熊看看。其实笨狼自己的尾巴在屁股上,棕小熊故意骗笨狼说不在。笨狼就叫别人把尾巴借给它。聪明兔看到了,连忙问笨狼怎么回事,笨狼就一字不落地讲给了它听,聪明兔一看说:“你的尾巴不是在后面吗?”“可是我看不到啊!”聪明兔哈哈大笑起来说:“你当然看不到了!”

这本书特别有趣,有时看了令人惋惜,有时又让人捧腹大笑。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看人不能看表面,要看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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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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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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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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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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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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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这本书是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会降妖他还有一对火眼金睛,是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成的,在妖怪骗人的时侯,孙悟空就可以通过它的“法眼”看见是妖怪变的。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两根救命候毛,在妖怪把孙悟空抓住的时候,孙悟空就会从身上拔出救命候毛逃也虎口。

我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有时他出去找吃的,就会在半路上呼呼的睡起大觉来。

通过这本书我学到了做任何事情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孙悟空告诉我们要有真本领,才能打败妖魔鬼怪。唐僧让我们学会了凡事要虚心,不能骄傲,否则会自食其果。猪八戒让我们学会了好吃懒做只会让人更加的讨厌。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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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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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 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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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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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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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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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一直使我受益匪浅的——《小学生常用汉字形音规范手册》。它教给我许多看似我们不甚稀奇的汉字奥秘。

这本书介绍了小学生所学的生字中容易读错字的音以及容易数错笔画的字。它分成了“容易读错声母的字”、“容易读错韵母的字”、“容易读错声调的字”、“容易读错的多音多义字”、“容易写错笔画形状的字”、“容易写错部件的字”、“容易写错笔顺的字”和“容易数错笔画数的字”八大部分。页首还有像《新华字典》那样的拼音查字表,当你要查某一个字的时候,只要轻轻一翻,便可知道你想要的内容了。对了,里边的内容不仅非常有用,而且还专门为我们少年儿童设计了许多这方面的儿歌。比如查字的部首的儿歌:“形声字查形不查声;有明显部首的左右(上下)取一半,取外不取内,取整体不取局部;没有明显部首的查起笔。”自从我学会了这个方法,考卷上查字的部首这类的题目我很少出错,这可都是《小学生常用汉字形音规范手册》的功劳哇!

同学们,你们也不妨找来看一看,读一读吧,相信对你们学习一定会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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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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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我读过很多,家里的一整个书柜里的书,我基本都读过,其中有世界名著、中国古典小说、中国现代小说、外国小说……很多名著、小说都让我爱不释手、反复阅读。其中的一套外国小说《哈利·波特》是我的最爱,一套小说总共有七本,每一本我都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还想再看,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是我最最喜欢的,因为这本书不仅给予了我很多知识,也令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因此我很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这本好书!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姨夫家熬过痛苦的暑假后,正当他准备收拾行李去往霍格沃兹时,小精灵多比警告他:如果哈利返回学校灾难就会降临。但哈利不顾多比的阻扰,与罗恩一起驾驶汽车开往学校。才一开学,学校里就怪事连连:费尔奇的猫和几个学生受到某种攻击而石化,连赫敏也不幸遇难,哈利因会说“蛇语”而被所有人误以为是凶手。最后哈利通过赫敏手中纸条的提示得知是蛇怪造成这一切。哈利勇敢大胆的进入密室与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决斗,最终杀死蛇怪,毁灭魂器,救回了同学。

哈利·波特顽强、勇敢、不怕打击,同时又有两位朋友的帮助。赫敏敢于奉献,热爱学习,遇到困难时沉着冷静,给了哈利许多帮助;罗恩在哈利失望放弃时给予他安慰,同时和哈利一起出生入死。他们三个人的品质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在我自己的生活中也慢慢变得独立起来了,不再是娇娇小公主似的什么都喊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因为我的“偶像”哈利可是一个很独立的人,他从小失去父母,什么事全靠自己的努力,所以我决定向哈利·波特学习他那种独立自强的品质。妈妈夸我现在变化很大,懂事不少!

《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使我明白:我们要有勇气、要有毅力、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现在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要做的事情除了做一个好人就是学习了,希望在学习上也能看齐哈利的品质!这是一本好书就要跟大家一起来分享,所以我推荐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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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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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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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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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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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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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爱《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讲诉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被卷上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于是,他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坚信鲁滨逊是一个有着坚强的信念和一颗勇敢而善良的心的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刚从小岛的沙滩上醒来,鲁滨逊也感到很绝望。没有水,没有食物,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试问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谁能有自信活下去?忽然,他发现了他乘的那艘船也和他一起被冲上了岸,这让他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他开始学习种土豆,种蔬菜,学习做面包……通过自己的努力,他的生活条件变得好起来;有一次,他把几个俘虏杀了,救出了星期五,并教星期五识字、种菜、做面包……他的生活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一天,远远地看到开来了一艘英国造的船。鲁滨逊认为一定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这座荒芜的小岛还能有船只来,真的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

读了很本书,让我知道了坚强的信念和勇敢的心可以战胜一切的困难,善良也可以让生活充满希望,活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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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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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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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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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

记得在一个晴朗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去野外散步。看着满天的繁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不假思索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空的颜色。”听了以后,我笑了,说:“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橙色的、银白色的……多着呢!”爸爸问:“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说:“不告诉你。”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一只黑猩猩特别顽皮,它的周围游人不断,还爆发阵阵笑声。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还挺聪明的。”这时我告诉妈妈:“黑猩猩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

由于我经常在大人面前“露一手”,姥姥和姥爷叫我“小万事通”。其实,这些知识我都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来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还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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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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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是一个比较爱看书的人,而在我看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姜戎所着的《狼图腾》。

以狼为图腾?狼分明给草原民族带来了那么多惨不忍睹的损失,为什么还要将狼视为图腾神灵,甚至连死后的尸体也让狼吃掉?我带着事先了解到的问题,开始了对这本书的阅读与理解。“民族性格决定民族命运”、“草原狼是草原的守护神”、“天兽人草合一”、“草原骑兵是草原狼训练出来的”……各种新奇的概念颠覆了我对草原安详、宁静,对草原狼冷酷。黑暗甚至邪恶的认识。这些理论对我来说如雷贯耳,让我豁然开朗。这不正是中华民族这个文化古国被游牧小民族和西方列强打的体无完肤的原因吗?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

到了深夜,在妈妈的多次催促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一连几天,我几乎一有空便捧起了《狼图腾》:抓住小狼时的激动,围狼打狼时的害怕,狼掏马群时的刺激,反被狼包围时的紧张,杀死小狼时的悲痛欲绝……各种心情杂乱无章,无一刻放松,解脱。人生是战斗,不战,死;战败,死;战胜,再战!草原如此残酷。草原人从小生活在战争中,他们从小受到狼性的熏陶,他们有狼的智慧、勇敢、耐力、坚强、战术,甚至狼不惜自断一臂以求保命的狠劲。忽必烈、成吉思汗那个时候学狼学的最像,中国也最强大。她创造了历史上最大的一块版图。我渐渐清楚了为什么游牧民族以狼为图腾,是狼给了他们战斗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狼是草原人的导师,是带他们走向强大的图腾导师!

我时常想,如果中国能减少些农耕民族的畜牧性,增加些游牧民族和西方国家的狼性,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沉淀,绝对能在短时间内跻身一流大国,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强国!可在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畜牧性又那能那么容易改变?

我真的希望中国攻破这个难关,竖起那面狼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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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75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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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和小伙伴一起玩;我喜欢和爷爷奶奶一起去公园;我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区旅游;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对这句话的体会,在刚上学前,我还只是个每天把鼻涕往衣服上抹的小女孩,记得,我接触的第一本书是画报,从此,我爱上了看书,阅读量也越来越大,现在,我就来介绍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睡蟒蛇边的雪兔》。

在昆明圆通山动物中,工作人员为了节省饲料,用价格低廉,繁殖速度飞快的雪兔来喂饱一条珍贵的黑尾蟒,先后有二十多只雪兔全都成了大蟒蛇的“一道菜,无一幸免。但是,当一只叫”大耳兔“的母兔被扔进蛇舍时,发生了让我,让作者震惊的事。它开始和别的兔子没什么两样,惊慌失措,胡乱逃窜,整天寝食难安,缩子角落里瑟瑟发抖,但以后的日子,它就显得与众不同了,母性的力量和生存下去的坚定意志,使它鼓起勇气,两次主动攻击了大蟒蛇。最后工作人员为了保护这条珍贵的大蟒蛇和保全动物园的声誉,毕竟拿活生生的雪兔来喂一条蟒蛇,从道德上讲也不太妥当。终于大耳朵雪兔回家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20××年5月21日的汶川大地震,有一篇报道特别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地震来临时,一个猪圈里养的一头两百多斤的大肥猪正好被压在废墟的下面,困了不知多少天它才被搜救出来,当它被就出来时,可以说是皮包骨头,两个眼珠子深深地凹了下去,猪蹄子软软的,只能发出干哑的叫声。不难想象它是怎么存活下来的,也许是这些天里,它不断地告诉自己:“我不会死的,我一定会平安地出去的。“这才得以存活。如果刚被废墟埋住,它就想:”完了,我完了,我没有吃的,没有喝的,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死的。“结局会是怎么样呢?

这本书让我收获了一个道理:“当你身不由己地陷入绝境,绝望只是束手待毙,鼓起勇气与命运抗争,才是获得转机,闯开一条生存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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