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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高中实用20篇

树木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很坚强,只要人类种下它,它就顽强地生存下来,从不索取,却回报给人类无尽的好处。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植树节的作文,欢迎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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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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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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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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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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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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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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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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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小哥白尼》,它是本向我们少年儿童介绍科学知识的杂志。不信你们也可以看看,它里面的内容可多啦!

它的五大主题内容是宇宙、海洋、物理、环境、生命。从史前动物到现代科技应有尽有。最近一期的杂志里就有说这样一个故事:帐篷里面开飞机。

它讲的是位于亚洲西伯利亚的正中心,哈萨克斯坦的首都阿兹塔纳,一年当中有半年是冬天,温度是零下30度,于是想造个超级大帐篷,把整个城市都罩在帐篷里。这样不管帐篷外多么寒冷,被帐篷罩起来的阿兹塔纳城都将温暖如春,并且还可以在里面开飞机进行人工降雨呢!同学们,你们觉得神奇吗?据说,这个超级大帐篷很快就可以建好。

其实这本里比这更神奇的故事还有很多。通过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科学知识,还可以激励我们更加努力的学习。这真是一本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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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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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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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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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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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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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 “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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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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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看,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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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个人作文高中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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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既不是明星,也不是名人,但她是我最喜欢的人。她就是我的表姐。

表姐酷爱学习,整天抱着书没完没了地看,还用笔在上面圈圈划划。她时而皱起眉头,像在思考;时而舒展眉头,似乎找到了答案;时而瞪大眼睛,仿佛洞察到了玄机;时而忍俊不禁,享受着阅读的乐趣……真是个手不释卷的“学霸”!

今年,表姐在我家过暑假。虽然才相处了一个多月,但是已经成了我的小老师、好朋友。她有时对我严格,有时跟我开玩笑,睿智、幽默,让我既敬佩又喜欢。

七月的一个晚上,我和表姐全家坐在院子里乘凉,望着玉盘似的月亮,我提议道:“我们来玩飞花令怎么样?大家来说一下带‘月’字的诗句,我跟表姐一组!”话刚说完,我就朝表姐抛了个眼神,她会意地笑了。

“好呀,我先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大姨父抢先说了一句。我不甘示弱,接上课文里刚学到的诗句:“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大姨不慌不忙地接到:“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我赶紧看向表姐,期待她的“金句”。只见表姐清了清嗓子说道:“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大姨父看起来诗量有限,隔了好几秒才接上:“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我得意地朝大姨笑了笑。大姨沉思了几秒,接上:“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表姐轻松应对。

又轮到大姨父了,他晃动脑袋着急地思考……“5,4,3,2,1!时间到!”我高兴地跳了起来,宣布:“我和表姐赢啦!”表姐却意犹未尽地说:“我还有好几句没说呢!”我顿时张大了嘴巴,没想到表姐的诗词这么厉害啊!大人都诗穷了,她竟然还有好多储备……

我抬头看了看月亮,再看看表姐。她就像月亮,那么美,那么亮,充满了闪光点。我真喜欢我的表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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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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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那一定是曹文轩的《枫林渡》!

这本书讲述了一岁的蓝蓝因为生活原因被奶奶带到了乡下,十年后又被妈妈带到了城里。住进了外婆的市长小院,十年中发生的许多事。爸爸和外公不幸去世,又多了一个弟弟童童。城市生活多姿多彩,但对于蓝蓝是少了一份自由!富裕的生活,让童童变得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最后蓝蓝和奶奶带着遗憾离开这座城市,回到了他们的自由世界。

从这本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外婆家的一堵高大的墙,把蓝蓝和其他小伙伴以及自由隔开了。多年来,生活在富裕家庭中的妈妈和童童变得骄傲,他们心中仿佛总认为这个世界上的穷人就应该为富人们干活。甚至脾气越来越火爆。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班级里的一位女同学……

她的爸爸是集团的老板,妈妈是服装设计师,他们家很有钱。她的全身上下都是名牌,住别墅开豪车。记得有一天,天气很热,她拉链拉不开,让同学把衣服剪开了。第二天放学时,她爸爸拿着剪刀来找那个同学,扬言也要把那个同学的衣服给剪开。嘴里不停的说脏话,还骂老师!听其他同学说,门口有辆法拉利和几个保镖,这是要打架的节奏吗?他女儿也经常动不动就打人,让别人帮她写作业,通过这件事我并不认为他那是富豪,他是土豪,有钱没文化。

这本书十分感人,蓝蓝的朴实和诚实,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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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一本好书的优秀作文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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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曾看过《感动》这本,上面介绍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所有的书,上面说,曹文轩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就是《青铜葵花》,而最受读者喜爱的也是这本书,当我满怀好奇心看过一遍以后,我不得不承认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而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买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看马戏是有个好位置,青铜一声不响地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

不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为青铜付出了许多许多: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为了让哥哥在别人面前自信起来、抬起头来……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齐心协力,艰难、困苦而又快乐地生活着。

葵花12岁那年,命运将她召回了原先居住的城市,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然而,在葵花走后的那一天,青铜望着那片它和葵花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遇见的河流,用生平最大的力气,从心底高声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着强而有力的喊声震撼了每一个读者的灵魂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家人之间的亲情和人与人之间的爱,还反映了乡村孩子童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高中一本好书的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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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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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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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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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能增长知识,能把看到的好词和好句都积累下来,在写文章的时候,能在适当的时候用恰当的好词和好句。

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有:《皮皮鲁传》、《安徒生童话》、《查理九世》、《笑猫日记》、《捣蛋鬼日记》……

我每天放学之后,写完作业,就捧着一本书在看,我记得有一次,我看的书叫《笑猫日记》,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就对对我说:“先别看了,你都看了半个小时了,先休息一下,要不然对自己眼睛不好的。”我就说:“再看十分钟就休息一下。”妈妈说:“好的,等一下休息五分钟。”我说:“嗯!”

没想到十分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就想让眼睛休息五分钟,我本以为这五分钟过得很快,但是时间也太慢了,过了一分钟之后好似过了一个小时似的,我等了好久五分钟终于过去了,我又接着看书了。

有一天,在家的时候,弟弟和妹妹说:“姐姐,我们来问你五个问题吧!”我说:“好吧!”“我先来问,”弟弟连忙说,“姐姐,你是不是看过唐诗三百首?”“是的。”我说:“那我们就抽你五首古诗。”她(他)们一同说,我心想: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弟弟悄悄地对妹妹说:“妹妹,我们帮姐姐出难的题目。”我就说:“出就出,谁怕谁呀!”弟弟出的第一个题目是:《芙蓉楼送辛渐》又把后面的题目都念出来,我一口气就把所有的内容背了出来。弟弟和妹妹看着我,眨吧着大眼睛,似乎在说:“姐姐真是太牛了!”看着他们的表情,我也会心地笑了:“那当然,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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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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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许多的,可是我最喜欢的里面一本书,[爱的教育]。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几页。

记得那一天我很快把作业写完,我感到很无趣,我就把爱的教育拿出来看,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这本书了。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上几个小时。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这本书不见了,我很着急,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一起来,就到处找,到吃晚饭的时候还没找到。我就从梦中惊醒了,汗水从我头上流下来,从那以后我拿到书再不放手。

我一定要珍爱每一本书,让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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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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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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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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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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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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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超级不喜欢,因为要看一些密密麻麻的字,使我头昏脑胀!但是,自从上了今天的作文课,才知道原来阅读那么重要,而且在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才发现里面藏有许多启示,像是放羊的孩子,让我学到不可以说谎骗人;还有白雪公主,让我知道不可以乱拿陌生人的东西。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可以学习到的。

喜欢读书的人,常会沉浸在书本里,连旁边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以前我一拿起一本书,时常会觉得,为什么要读书?读书可以做什么?还会看到一半就睡着呢!

读书就像是前往成长的路线,读了一本书,就成长一步。下次我要多读书,让自己更有智慧!现在我觉得读书很有趣,不读书很空虚。现在读书还来得及,我要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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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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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斤的希望》作者是安娜· 嘉瓦尔达。她任职于法国教育部,是一位法语教师和获奖小说家。《35公斤的希望》是她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她说:“这部小说是献给我的那些学生们。尽管在学习上他们看上去有点笨,但在其他方面他们都是很出色的人。”

中的主人公格雷古瓦(小名叫多多),是一个差得不能再差的学生,一闻到学校粉笔和破皮鞋的味道就肚子疼的男孩,他是自行创造发明了剥香蕉皮机器图纸的梦幻骑士,两只脚只知道在面粉堆里踩脚踏车的傻小子,整天琢磨着怎么把藏在床底下个骨头给捡出来的瞌睡虫……就是这么一个被学校老师认为无可救要的小男孩,生命里发生了一场巨大的转变。而转变的原因正来自他的爷爷——老莱昂。

格雷古瓦13岁正上初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是格雷古瓦(我更喜欢叫他多多)的时候。多多说,有谁真正喜欢学校呢?又有谁真正讨厌学校呢?你是否也曾在心里问过自己呢!当多多被学校勒令退学了,他真是烦,好烦…。烦到了我们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还好,这时候多多有唯一给他安慰的爷爷;爷爷的储藏室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他感到幸福的地方。

在爷爷的储藏室里,爷爷告诉多多:活得不幸比活得幸福要简单的多。爷爷不喜欢那些顺应噩运的人,不喜欢那些只知道唉声叹气的懦夫! 幸福起来,努力做你自己该做的事!让你自己幸福起来!

在爷爷的开导和鼓励下,多多写了十二份草稿给格朗尚中学的校长写信,希望能被学校录取。多多的申请信里写到“生命力不仅有成绩还有动机”, 最终打动了校长被录取了。在格朗尚技术中学里,在绘画和手工劳动课上多多是头儿;在体育课上多多战胜了“攀绳节”。他彻底变样了,他变得意向明确,说一不二;变得爱出门散步。

希望,正如潘多拉的盒子一样,是一直存在的,但也是永远在痛苦折磨之后才出现的。希望不是物质的存在,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产生实实在在的力量。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希望,一个独一无二的希望。我们都是希望,无论多少公斤,都一样美好。希望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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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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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说:“是浩瀚的海洋,书是知识的空间”。今天我就从金灿灿的海滩上捡到一颗美丽的贝壳,这颗贝壳就是《美丽的乔》。它是我精神上的伴侣,我随着它一天一天地长大,书中的道理也逐渐被我理解。 从书的封面上,我看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桑德斯,他是加拿大人,虽然作者不是中国人,但通过阅读我却觉得我离他很近。别看这本书有320页这么厚,而且制作这么精美,可还不到20元。这本书是新年时姐姐送我的,我真感谢姐姐令我结实了这位“好朋友”。 书里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凶恶的詹金斯用残忍的手段,杀死了许多的小动物。我看到这儿非常伤心,但是在后面还有更令人伤心的呢!詹金斯杀死了保护小动物的乔的妈妈,还把乔的耳朵给剁了。 但最终,乔和小动物们还是战胜了詹金斯!我真为他们高兴啊!这本书告诉世上的孩子们要从小就知道不应该虐待动物,要和小动物成为朋友。 如果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喜欢上了这本书,那欢迎你来找我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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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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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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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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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里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智能双全、爱打抱不平的武松,有委曲求全的林冲,心直性急的阮小七,莽撞的李逵等,令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很多的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因为那时北宋朝政极端的腐败,掌管全国兵力大权的高级官员,仅凭皇帝的喜好,不问能力随意任用,而对许多有才华的人,责是肆意凌辱,毫无顾忌,而且让很多的老百姓受到了很大欺辱。

而最让我佩服的英雄是武松。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第十四位,三十六天罡星之天伤星。绰号“行者”。武松是梁山好汉众多英雄中最知名的人物,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在民间武松是一位“天神”似的人物,许多文学评论都将其与二郎神杨戬并列对比。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武松是一位孤胆英雄,他一身是胆,嫉恶如仇。他胆大心细,对黑恶势力从不低头。其中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报兄仇怒杀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等一个个故事都能够使我不厌其烦地去读它、去品它。

在景阳冈打虎之前,他喝了十八碗“出门倒”的酒,而且那大虫杀死了很多的人。但老虎的三大本领一扑、一剪、一掀,都被武松破了。而且是赤手空拳打大虫让人惊叹。比起鲁智深的三拳打死镇关西,武松打大虫更显得凶险。武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每遇强敌只要饮酒之后,必然大获全胜。武松在清醒的时候非常理智,给人以威胁;而醉酒之时,在敌人看来则粗笨糊涂,其实那时的武松才更加清醒。这就是他惑敌的奥妙所在。

在《水浒传》中很多的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读后让我浮想联翩。小说写出了典型的英雄形象,为了塑造人物性格,作者还不惜笔墨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致地描写。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每个故事的高潮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富有特色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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