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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高中(汇集20篇)

树木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很坚强,只要人类种下它,它就顽强地生存下来,从不索取,却回报给人类无尽的好处。下面是开学吧小编整理的植树节的作文,欢迎大家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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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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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保尔·柯察金,他意志坚强,一生中受了许多困难,但保尔从没有被打败过。病魔也曾降临在保尔身上,可他却靠惊人的坚强创造了一次又一次奇迹。直到最后,保尔眼睛失明了,但他依然写出了书。

柯察金的一生充满了意义,没有浪费一分一秒。他用有限的生命做出了比其他人更多、更伟大的事,他还投身于革命事业,为打倒法西斯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保尔就象钢铁,不怕任何打击,永远都会勇往直前。我们也要学习保尔,使自己的生命发出的光芒最大化。

我爱《钢铁是怎样烧成的》这本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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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个字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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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带给我了许多乐趣,许多知识、道理,于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什么呢,当然是书啦!

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如果人不读书,那会怎样呢?人不读书,就会变得比别人愚笨,成人后只能做苦力,也就是说,不读书,那就许多事都不知道,以后会一事无成。

读书对一些人来说,是件困难的事,读书对我来说,他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为读书乐趣多。书中的内容大多都很精彩。比如:《西游记》、《青铜葵花》、《窗边的小豆豆》等。这些书,我都看,书中的内容扣人心弦,让我如痴如醉。书中欢乐的地方让我兴高采烈,书中伤感的地方让我泪落如珠,书中梦幻的地方让我浮想联翩……

书告诉我,许多道理,如:《大侦探福尔摩斯自行车的神秘人》告诉我:做错了事,不能找各种理由,而足要找出自己错在了哪里,在进行改正。

不仅如此,书还让我的理解能力增强了,本来做不出来的难题,现在能理解透彻,并能想出正确的答案。书还让我的记忆能力,提高了,一天背课文都要折腾好久,才能背个出来大概来,现在读个几遍课文,就能背出来了。

书真是良药,能将我原本都做不好的一些事,都做好。真是应了刘向那句话:“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所以,我喜欢“书”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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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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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欢玩游戏,很多人喜欢玩电脑,然而,我却喜欢看

书向我展示了一个丰富的、神奇的、有趣的世界,让我知道,书里可以有好多好笑的事情,有童话,有诗歌,有恐龙,有奇妙的宇宙……有一切我们想得到的和想不到的事情,撩动我对阅读的好奇和渴望。

看书能给我带来梦想。我喜欢一边听着美妙的音乐,一边看着著名法国现代科学幻想之父——儒勒·凡尔纳的书。他那非凡的想象力,浪漫而又符合科学的幻想,使我如痴如醉,迈进了未来世界。在那时,还没有发现冥王星,然而在《太阳系历险记》中,他便写道在海王星之外还有一颗行星;在那时,还没有发明电报,在凡尔纳的笔下,却不仅有电报,还有“有声传真”——电视了;凡尔纳在莱特兄弟制造出第一架飞机之前几十年,便已在他的作品中写到了直升飞机。我渴望成为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科学家。

看书能给我带来知识。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因此,我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是我书柜里的珍藏。从中我能知道为什么我们要喝水?为什么水能灭火?为什么我们不吃生马铃薯?我还有一整套《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在那里,我学到了蝙蝠如何飞行,洞穴生物的能量来源等等。我时常遨游在茫茫的书海中,在书籍里,我汲取各类知识,了解大千世界中隐藏的秘密。

看书能给我带来乐趣。那些有趣的故事,让我禁不住哈哈大笑。一次,我做完作业,在床上看《爆笑校园》之存钱罐,我看到最后一幅图时,都笑得忍不住在床上打滚,谁知,乐极生悲,不小心滚到了地上,身体的疼痛还是没能止住我的快乐。更让我开心的是,我常常和爸爸一块看,一块儿交流,一块儿开心地大笑。

啊!书,你是我忠实的伙伴,你能给我带来快乐,能解开我心中的迷惑,给我带来知识,我喜欢你。

[我喜欢看书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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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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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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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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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多读书,读好书在我看来会使人类搜益匪浅。因为各色各样的书,让我打开眼界。

前一段时间,我读过这样一本书,书名是《达人是这样练成的》。这本书的作者是谢倩霓。她还写过很多故事,比如《你是我的城》还有《青春潘多拉》等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发生在萧士庆的25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他主要讲了萧士庆在做梦的时候,梦见自己非常热,好像在火炉里蒸似的,萧士庆却把自己所有的衣服脱光了,等他一醒来的时候,心想吓死我了,原来是一场梦呀。我有时候也做过这样的梦,醒来吓出一身冷汗。

还有一个故事我也很喜欢,就是可怕的老生姜。你们知道老生姜是谁吗?老生姜就是姜老师。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萧士庆学生迟到了,姜老师登着眼珠子,对萧士庆说:“你怎么迟到了?”萧士庆眼泪汪汪地走进了教室,姜老师的眼光已经凶得像核辐射了。

这时萧士庆一身冷汗变成了一身热汗,因为全班同学听到他的回答,全部哄堂大笑起来了。这本书的语言太精彩了,像这样精彩的地方还有很多呢。怎么样,听了心动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吧。他也迫不及待地要看这本书吧。我相信你读了这本书也会跟我有同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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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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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经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以前从未认识过的名人。原来,朱德幼时喜欢听天国名将石达开的故事,这竟成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点;毛泽东决心以救国救民为自己的责任;郭沫若要做中国的歌德;田汉要做中国的席勒;华盛顿能文能武,为美国的独立建立了赫赫功劳。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名人故事》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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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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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

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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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看书真有趣高中作文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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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看,那可是最令我回味无穷的一件趣事了。

记得有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图书馆,图书馆外炎热无比,一进到图书馆就变成“天凉好个秋”。图书馆内有非常丰富的宝藏,我马上随手拿起一本,坐下来细细品味,只见书中的画面立刻浮现在我的眼前……。

拿起“恐龙世界”大冒险,我马上就融入书中的世界。我到了三叠纪,那荒芜人烟的地方,大部分都是一望无际的沙漠,只有少部份的地方有绿洲;绿洲里有少许爬虫 类、恐龙生存,其中……啊!巨大的陨石坠落了!板块开始分裂,因此形成侏儸纪;侏罗纪是恐龙最顶峰的时期,侏罗纪纪后期恐龙开始走下坡,白垩纪恐龙已经很少 见了,最后因陨石撞击地球,导致恐龙灭亡!

看完这本书,我现在知道了为什么恐龙会灭亡的资料和丰富的古代历史,这本书是最令我回味无穷的一本书了。

至于我喜欢看书的原因,是因为在书中我可以获得许多知识,也可以获得好气质,因为古人苏东坡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有非常多的好处,这便是我喜欢读书的其中一个原因。

从读书中我吸收了非常多的养分,使我一天一天的成长、茁壮,也充实了我的生活,这是我喜欢读书的第二个原因。

读书不但充实了我的生活,也让我获得了非常多的知识,所以读书是最令我喜欢、最令我回味无穷的一件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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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悟高中生作文800字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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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听惯了激情澎湃,语速极快的流行音乐,却逐渐忽略了文学经典的博大精深。我们对“中国好声音”等节目牢记于心,却忘了《四五经》中“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带来的感动。我们随手从书架上取一本《奇闻轶事》便觉得我们与书亲近,却将《资治通鉴》、《史记》《西厢记》等经典抛于脑后。

时光易逝,在我们成长的岁月里,有无限美好记忆随着时光的流淌渐行渐远,而一本好书,一篇好文章留给我们的记忆却是无法忘怀的,或许,这就是书的魅力吧。它不因时光的渐逝而失去光辉,也不因岁月的洗礼而减弱光彩,它照亮了全世界人民的心。

走进书里,我仿佛步入了一个辉煌的殿堂。“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我看到了苏东坡的大气磅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看到了李白气冲云霄的豪放、狂傲;“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我看到了一代词人李清照的婉约伤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看到了范仲淹的忧国忧民;“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我看到了李商隐的无私奉献;每一句诗,都有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打动人心的震撼!

古人好读书,我亦如此,从儿时的《唐诗三百首》到现在的《百年孤独》,从古代的四大名著到冰心的《繁星》《春水》,从中国的《论语》《中庸》到外国的《普希金诗选》,这些都是我挚爱的朋友,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年华。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从书中得到的远比这些要多。遨游在书海之中,我遇到了奥斯特洛夫斯基,他教会了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挫折,都要无畏无惧;继续前进,我看到了三位英雄在桃园结义,他们教会了我要义薄云天,忠肝义胆;接着,一位将军骑马经过,他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他教会了我要珍惜时间,努力刻苦;谈话间,一位僧人匆匆路过,那正是不远万里西天取经的唐三藏,是他告诉我无论什么事,只要坚持,拼搏,就一定会成功!

在书中,我体味着德国人对高山河流的崇敬,法国人对鲜花露珠的浪漫,还有中国人对“小桥流水人家”的眷恋。这一切使我有一种美好而又充实的快感,不同的民族文化、历史精华都在书中清晰的显露,我像树林中捡蘑菇的小孩,充满欣喜、充满收获,仿佛看到思想的天使在辽阔的天空上任意遨游。

古人云:“柔日读史,刚日读经。”是说意志懈怠时读史书以明志——谋臣策士,“国家三寸簧舌里,金戈铁马,江山万里血泪中”。读史书,能养浩然之正气。也是指焦躁时读经以养性——老庄之道,清静无非是空;菩提之心,灵台空明尘埃无。读经书,能塑静俭德性。我们用书调节自己的情绪,自在生活,它是我们成长的真正养分。

读书已经十几年了,好像自己,经历了无数种人生一样。书若读到一半撂下,便会心神不宁,总是不停的关心书中的主人公怎么样了,不完整读上一本书心里便茶饭不思,我想我已经与书融为一体了,今生今世无法分离。有人说书是精神的食粮,也有人说书是进步的阶梯,但我觉得,书就是一个美好的梦。打开书,你便走进了书的世界,也仿佛步入了一个梦境,你会伴随主人公的变化而改变,主人公命运悲惨你会忍不住为她泪流,主人公成功你也会毫不吝啬的给予她最美丽的笑容。一梦一菩提。一书一世界。

进入高三,学习任务渐渐重了,时间越来越紧,读书的时间也删减了许多,每一天都是劳累的一天,但我每晚仍要偷闲读一会书,过一过书瘾,每一次都是流连忘返,依依不舍,当然,每一天最期待的就是读书,一旦步入书海之中,感受到的不是劳累,而是新生的太阳,充满了朝气与活力。书,我的挚友!

人生一世,书好读,好读书,读好书,足矣。

[书悟高中生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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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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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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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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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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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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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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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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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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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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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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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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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习!”“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平平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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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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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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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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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它主要讲了18世纪德国男爵敏豪森所经历的故事,它的作者是拉斯伯和毕尔格。

我喜欢它的原因是因为它里面的小故事都幽默有趣。比如他的马怎么被挂在房顶上的,它的船是怎么被鲸鱼拖走而又弄回来的,他是怎样用猪油猎野鸭的,他是怎样活捉大野猪的,他又是如何在被大鱼吃掉后从鱼肚子里逃生的……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敏豪森坚持不懈的精神。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爬紫金山。我们走的是石头小路,走了一小半,爸爸说:“看谁先到山顶,如果我输就请你吃冷饮,不过你输了就要请我吃哦!”我一听,立刻来了劲儿。爸爸一喊开始,我马上向山上冲去。才开始我还有劲儿,一下子就领先了爸爸,不过后来越走越没劲,眼看爸爸就要追上来了,我焦急万分,可又浑身无力,一旁的妈妈劝我认输,这时我想起了敏豪森,立刻向着前面的大石头冲去,向着山顶跑去,看见爸爸和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又加大了马力。哈!我到山顶了,爸爸输了!我吃着最爱的冷饮,心里暗暗感激敏豪森,因为他让我明白坚持不懈就会成功。

同学们,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们也会和我一样喜欢它,喜欢敏豪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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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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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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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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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市西华小学五年级:吴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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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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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是世界读日,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在达尔小时候,他并不喜欢学校,因为学校里的老师会因为他弄坏钢笔尖,向同学借个笔尖而将他痛打一顿,所以他异常自卑。但好在达尔的学校旁边有一座巧克力工厂。那儿经常会送巧克力给孩子们品尝,并请他们提意见。于是,这成了他唯一的乐趣。所以在达尔长大之后,抱着对当时学校边那座巧克力工厂的向往,写下了这本香香浓浓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贫穷的小男孩查理生活的小镇上有一个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从来没有人进出。有一天,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告示,他在五块巧克力包装纸中藏有金奖券,得到它们的孩子就能参观工厂。查理幸运地得到了金奖券。最后,查理通过自己良好的品质,成为了巧克力工厂的继承人。

在这个工厂中,有许多让人叹为观止的发明:供夜间在床上吃的发光硬糖;给说话说得太多的父母吃的黏嘴糖;供上课时吃的隐形巧克力糖……难得的是,这本书中居然没有反派成年人,而是形成了查理与另外四个获得金奖券的小孩的性格对立。为了突出另外四个小孩的缺点,达尔的描写也是夸张到了极致:例如奥古斯塔斯·格卢普的缺点是太贪吃,所以文中说:“照片上是个九岁小男孩,胖得像用强力打气筒打足了气一样。他浑身都是鼓出来的松软肥肉,脸像一个大面团,上面有两个小葡萄干似的贪婪眼睛窥视着外面的世界。唯奥利特·博雷加德的缺点是爱嚼口香糖。“我不能没有他。我整天嚼口香糖,除了吃饭时的几分钟,我会把它从嘴里拿出来,为了安全地放好,我把它贴在我的耳朵后面。……”

对于这些坏孩子,达尔的惩罚也是不失幽默。贪吃鬼格卢普悄悄溜到巧克力河边,用双手捧起热巧克力溶液大喝特喝,喝得要多快有多快。因为伸出去太远,他掉进了河里。你以为他会淹死吗?不,达尔安排了一根大玻璃管吸住了他。随后,他像一个鱼雷飞快地升了上去。现在,可以去草莓牛奶巧克力夹心软糖车间把它打捞出来了。

甜蜜的浪漫、极致的夸张、随性的幽默,怎么样?相信大家已经被这本书的魅力深深吸引住了吧!想必你已经等不及捧起这本书了!那么,祝你阅读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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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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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小学周凯旋指导老师:杨老师

我从小就看过很多,有《骆驼祥子》、《西游记》、《狂人日记》,但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猩红热的疾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不能正常地生活。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而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世界知名大学——哈佛大学,还精通5国语言,写了14本书。

本书分为五个章节,其中令我深有感触的是第五个章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计划在第一天看人,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要看大自然的美景,看黑夜变白昼的奇迹,第三天要急于寻找新的喜悦,看歌剧,电影。你别看这些事情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但这些事情却都是她梦寐以求的呀!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有考好,当我十分沮丧时,是你——海伦,让我重新坐了起来,擦干眼泪,许下诺言,争取在下一次的月考中,取得好成绩。

看完这本书后,我久久不能忘怀,海伦用她那积极、乐观、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要像她一样勇敢地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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