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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七年级(精选20篇)

打开一本书,就好像轻轻感受到淳淳杨柳风,扑面而来。下面读书真让我着迷七年级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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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七年级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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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空已不再碧蓝,只有几颗残星还不舍得离开;屋内,桌灯还未入眠,陪着我熬到九点。“呼——”我松了口气,终于“嚼”完了《朝夕拾》。

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十分入迷,沉迷于它温暖、怜爱的、回忆旧事的文字,沉迷于它深藏不漏的讽刺,沉迷于它所记录的,各种习俗,故事传说。

这是鲁迅写过的,唯一一本散文集。主要内容是鲁迅儿时的珍贵回忆,它的文字生动优美,它的人物形象惟妙惟肖,它的构思别具匠心。使我感触颇深,是《狗。猫。鼠》这篇文章中,写猫的片段。

“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读过这一片段的人都知道,这一段不仅是写鲁迅讨厌猫的理由,同时也讽刺了那些幸灾乐祸的人。当我读明白这段话的时候,我陷入了深深的反思:我是否也幸人之失?

当我找到答案时,我不禁冒了一身冷汗,因为我就与鲁迅所讽刺的人一样,我也喜欢幸灾乐祸。

上学期,我入选篮球校队,每天训练时,都有一个雷打不动的环节—一对一斗牛,输了,蹲跑半圈操场。这个环节里,我就像个终结者,我未尝败绩。而经常跟我对打的小陈,就十分悲惨,他每天都要接受蹲跑的洗礼。蹲跑有多难受?先不说跑,单说蹲,蹲的“美妙滋味”相信大家在祁巷都领会过了。再加上跑,该是多么酸爽!小陈的腰偏偏还不好,所以,他蹲跑时就像受了伤的的青蛙,每次看到他那狼狈的样子,我都忍不住捂嘴狂笑。

现在一想,我的心像被一道闪电击中似我,麻麻的,惭愧不已:我怎么和鲁迅讽刺的人一样了呢?幸人之失,乃小人之举,有失中华儿女的风范,乃是做人之大忌。我这一举动,岂不使我与那卑劣的猫变成同一类了?哦,我心里顿时如狂风席过大海,掀起一阵又一阵浪花,波澜起伏。脸热热的,鼻子酸酸的…

《左传·僖公四十年》里有这么一句话:“人有失蹄马有失足,或者背施无亲,幸宰不仁。”是啊,任何人都有失手的时候,这时,我们不应该幸灾乐祸,否则也许你是开心的,但被你嘲笑的人却是伤心的。这样不仅不会带来好处,还会因此而多一个仇人。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只有先尊敬别人,别人才会尊敬你,我们不能幸灾乐祸,应该给予人体谅。只有多一点尊敬,少一点嘲笑,才是一个中华儿女应有的样子。

品读《朝花夕拾》,或引你沉思,或给你启迪,或予人顿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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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七年级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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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正是随着这样细腻的描写,我走进了《平凡世界》。整部书都是这样朴实的语言,没有一丝的浮华造作。却有一种直入人心的力量,温暖的将我包围。

一群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在世代生活的黄土高原上,平凡地生活。在这平凡的世界里,这些平凡的人,却有着不平凡的闪闪发光的灵魂。

少安,一个朴实的农民,地道的庄稼汉,可在我眼里,他是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他六岁开始干农活,十三岁,他以全县第三的成绩辍学,只为分担家庭的重担。二十一岁,面对润叶的告白,他满心的欢喜却只能因为现实的无奈而另娶他人。对于他贫穷的家庭,他从没有过丝毫的嫌弃和抱怨。年迈的父母,多病的祖母,上学的弟妹,连逛鬼姐夫家的日子也要靠他。他以辛勤的劳动喂养着这个大家庭,以一个男人坚实的臂膀诠释着责任的真谛。

“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生活的重担并没有将少安压倒,反而加剧了他对未来的渴望,给了他拼搏的动力,一步一步拉近了他与梦想的距离。从一个没钱娶媳妇的农民,到远近闻名的企业家,他付出了多少艰辛与汗水。在砖厂破产时,自己的砖被毁,还有银行的贷款要还,村民们的不满更像是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感到从未有过的绝望。可最后呢,他并没有放弃,他还是以饱满的热情却迎接充满希望的未来。他只是一个庄稼人,不懂得什么名言哲理。他只知道,为了祖母吃得起药,为了娃娃上得起学,甚至是为了打一口体体面面的新窑洞,让村里人看得起,自己必须不断地的努力,决不放弃。

“生活不能等别人来安排,要靠自己去奋斗。”这是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如果生活要你忍受痛苦,那么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如果你只是一味的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公,却无所作为,甘于被命运扼住喉咙,碌碌一生,那么你就是真正的平凡了。

前路艰险,不要放弃。挫折失意,不要放弃。无论如何,请你相信,苦难是登上成功云梯,而不止的奋斗终会帮你打开成功的大门。

愿我们平凡的生命焕发出不平凡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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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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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

“儿子!帮我把你书桌上的充电器拿来好吗?”老妈盯着电脑,头也不转地请求我。

“遵命!”我向老妈敬了个礼,以飞一般的速度冲向了我的书桌。

跑到书桌前,我正准备拿起充电器时,一眼瞟见了桌上那本我最爱的《哈利?波特》,我的双脚被牢牢地钉在了地板上。

我忙不迭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Oh!N!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要被食死徒追上了……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早已把老妈交代的任务抛到九霄云外了。

“儿子!快一点!怎么这么慢呀!”老妈的高八度突然刺穿我的耳膜,天啊,我居然忘记完成老妈分配的任务了。

“来了来了!”我被老妈的河东狮吼一惊,连忙回应,随手抓起书桌上的一本《猫武士》,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了老妈。“您好!我是快递小哥!这是您的宝贝!”我恭恭敬敬地递给老妈。

“什么?这叫充电器吗?”老妈哭笑不得,“这明明是《猫武士》呀!你刚才一定是去看书了,才给我拿来一个‘猫武士’牌充电器吧!”

“额……你说对了,对不起。”我定睛一看,尴尬地挠了挠头。

“唉!你这个小糊涂虫呀!我还是自己去拿吧!如果我把此‘重任’交给你,不知又会拿来什么宝贝呢!”

“老妈!你就别嘲笑我啦!喜欢看书又不是我的错!”我的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

因痴迷于看书,而引发的糗事在我们家数不胜数:在看书时,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水果,塞进了鼻孔里;因看书太投入,让在门外因忘带钥匙,敲门许久的爸爸有家不能进。

书籍犹如一只只大轮船,为我运来知识;书籍又似一位位小精灵,为我带来欢乐,不是吗?

[读书真让我着迷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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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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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像一把钥匙,它能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像一艘帆船,带你遨游知识的大海;书像一双翅膀,让你在知识的天空中飞翔。读书给了我许多快乐,读书真让我着迷

记得有一次,妹妹来到我家玩。就在这时,我一眨眼的功夫跑到了房间,拿起《格林童话》,读了起来,我读起书来如饥似渴,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热泪盈眶。可就在这时,妹妹找我玩儿来了。我看都不看她便说了一句“你自己一边儿玩去,”谁知道,妹妹告诉了妈妈,妈妈板着脸向我走来,气冲冲地骂了我一顿。我只好不情愿地放下书,和妹妹玩儿了起来。

还有一天,妈妈在做午饭,但还没有做好,我去书房找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我看到爱丽丝被动物们歧视时,妈妈喊到“宝贝,快出来吃饭,我做了你最爱吃的可乐鸡翅。“可我看得入迷了,根本没有听见。差不多过了十多分钟,妈妈见我还是没有下来,她走进书房,用力打了我一下,我这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呆呆地看着妈妈,妈妈板着脸说:“你还吃不吃饭,菜都凉了。”我这才想到,完了,我的可乐鸡翅。

诗圣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懂得了许多道理,带给我了许多快乐。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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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的感悟七年级主题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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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因读书而丰盈,我的青春因读书而精彩!

儿时读书,只为了那《龟兔赛跑》的结局,《乌鸦与狐狸》中为乌鸦的滞笨而大笑。现在读书,不是为了那书中的“颜如玉”,也不是为了书中的“黄金屋”,只是喜欢手指摩挲纸张的感觉,书页翻动的声音,只为了那心中莫名的悸动,那滋味,让我永远无法忘怀。

读《狼王梦》,叹紫岚伟大的母爱。为了望子成龙,她放弃真爱;为了望子成龙,她沥尽心血;为了望子成龙,她无怨无悔地牺牲了自己,只为了子子孙孙的家园上能有一片安定祥和的蓝天。那滋味,是苦。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感保尔不屈的精神。每当翻开那本书,脑海中总能浮现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战士的形象,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人在旅途,总会有看不完的景致,走不完的坎坷,说不完的感受。岁月如歌,人生的意义,不应该仅仅重视结果,更应该咀嚼生命中的那个战胜困难的过程,那种为了国家,为了信仰去努力奋斗的精神。”那滋味,是咸。

读李白的诗,让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李白独自站在皇门之外,望着那富丽堂皇的宫殿,自信的大喝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金銮殿中,高力士脱靴,贵妃研墨。天子堂前跑马,他的才华横溢,让宫廷上下都为之折服,“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但也就是这句诗,被小人利用。他走出皇门,说道:“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的才华,他的精神,纵跨上下千余年,他“秀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那滋味,是酸。

读书的滋味,就像人生的五味,有苦,有咸,有酸,有辣也有甜。但也正是这五味才成就了完美的一生。

我爱这读书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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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七年级摆渡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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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摆渡人》我我读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内容简介很有趣和有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莱儿。麦克福尔他是一个美国人,而且这一本书是从英文翻译成中文的。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非常短,结构也很简单,但是有一个哲学的感觉。写的是从一个女孩的第一人称的观点和角度,那个女孩死了而且她是试图穿越未知的土地去天堂,在摆渡人的帮助下她成功到达,但那女孩在天堂不开心因为她爱那个摆渡人所以她离开了天堂去找到她的爱人。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看过了很多本书了,这是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想写书评吧,《摆渡人》是一本非常棒的书,看完之后,你会思考很多,反观自己,说是勇敢,但是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过,说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下去,但是每次到半路我都会恐惧的返回,找各种借口返回,忘记初衷,我知道,这以后我想成为叫迪伦的这个女孩,为喜欢的人与事,勇敢的走到终点。我要大圆满。

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当我在阅读时我放不下这本书因为真是太好看了。我也喜欢这书的神秘感,让我一心只想书中会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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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真让我着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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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令自己着迷的东西吧!而我也不例外,我也有令我“神魂颠倒”的东西——书。现在,就来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吃饭啦!再不来的话,饭菜就全都要凉了!”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喊声在家里响起。“知道了,房顶都要被你给掀开了!等一下我就自己去。”我总是这样回答,却总是赖在书中的世界不走。也只有在妈妈发怒时,我才会捧着书跌跌撞撞的跑出来吃饭。但是,吃饭时也苦了妈妈,因为她今天特意吵了特别多的“山珍海味”,但我的眼里只有书,所以我就只随便塞了几口饭就逃离了饭桌,妈妈也无可奈何:“哎!这只小书虫……”

还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妈妈给我买的新书——《安徒生童话》却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在梦中,我与书本做了朋友,它打开了自己,并让我进去玩,就这样,我见到一个精彩的故事:两个骗子诱骗皇帝穿上了那所谓的“新装”,那一个个胆小怕事的“忠实大臣”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步步把穿着“新装”的皇帝送上了游行大典,连我也为这个愚蠢的皇帝揪心不已,直看到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一语道破了真相,我才捧腹大笑,但同时又不禁沉思,有这样一群盲目谄媚的大臣,国王又怎能管理好国家呢?玩得正着迷呢,妈妈却把我从“书的世界”硬生生抓了出来。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但对于我来说,书,是属于我自己的一方欢乐的天地,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要一点一点地挖掘,直到看见那书中的黄金,我也不会停下脚步……“书虫”就是我,我就是“书虫”,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对书的狂热,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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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真让我着迷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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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我都叫你三遍了,赶紧睡觉。”妈妈的一声怒吼将我从赤壁大战中拉回了现实,我贪婪的瞥了最后一眼《三国演义》,恋恋不舍的放下了我的至爱——书。

第一次拥有自己的书还是小学一年级买的《安徒生童话》,从中找到了乐趣,越发越不可收拾,书买了一本又一本,如今,我已拥有整整一个书柜的书。 一次,妈妈蒸上饭,叫我帮忙看着,而这时我正在看《三国志》呢,就随口“嗯”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边放心的去买菜了。我却沉浸在书中:“旁边一将,圆睁环眼,倒竖虎须,挺丈八蛇矛,飞马大叫。”“羽便伸臂令医劈之,时羽适请诸将饮食相对,臂血流离,盈于盘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张飞的勇猛,关羽的意志坚强,都让我如痴如醉。

咦?奇怪,手中的大柑橘怎么夹着一股焦糊味?“呀!”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饭,那锅糊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看你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唉!这下可好了,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米饭,还要忍受妈妈的唠叨。哦!有了!有一本书不是介绍过,可以在蒸熟的糊米饭上插入大蒜和堆积牛奶来去除护卫吗?何不试试?嘿,你还别说,这招还真灵,护卫没了,反而有了一股奶香味。吃饭的时候,爸爸妈妈还夸我呢!

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获益匪浅。“多读一本好书,可以增加一双看世界的眼睛。”我从读书中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读书又怎能不让我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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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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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幻想,自己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我总想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读书,是我的爱好之一,我最爱读书。我想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在书的天堂中散步;在书的天空中展翅高翔……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一种儿童书籍,虽不是什么长篇大论,不是什么令人着迷的科普书籍,但我确实分喜爱这本书。

《长袜子皮皮》的主要人物是长袜子皮皮。这个角色是一个近似神秘主义的形象。在皮皮身边有一个猴子它叫尼尔松。皮皮的邻居有两个可爱的孩子,阿妮卡如同美少女,杜米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他们听话懂事又聪明。

皮皮的爸爸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她总是在幻想自从来到了维拉古拉小镇,就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皮皮过生日这集中,讲述了皮皮在她过生日的前一天,用笔写出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明天我要过生日,起来我家参加聚会。”到了皮皮生日那天皮皮忙的是不亦乐乎,自己做蛋糕,屋里乱七八糟,鸡飞蛋打……

皮皮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她一定会超乎你的想象。她力大如牛,富如财神,大方得体,坚强勇敢。连我都没有想到,你呢!

读书,让原本内向的我变得活泼开朗,本来沉默的我变得大方。是书让我找回属于我的那一面,是书让我着迷!

我在想:书时不时我千年的挚友,是不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妹!

书,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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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真让我着迷作文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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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架上,“住”着许多的书,它们性格不同,有的生动感人,有的豪爽干脆,有的风花雪月……我最喜欢夜深人静时打开台灯,到书海去做孤独的跋涉者。很快,我就可以与不同的伟人畅谈一会儿:与列宁聊一些关于哲学的话题;与列夫·托尔斯泰对话几回;与李白“对饮成三人”……《繁星·春水》是冰心奶奶思母心切的化身;《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让我看到了友谊的真谛;《谁陪我跳最后一支舞》使我明白了自信的力量。读书之乐陶陶;读书之乐悠悠;读书之众乐乐;读书之众悠悠。

回望过去,战马厮杀,人仰马翻,如血似的残阳是进军的号角。《三国演义》向我们展现了众多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史记》向我们描绘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重要历史;《水浒传》向我们出示了一幅宋代时期的生活画卷;《红楼梦》向我们述说了金陵十三钗的命运;《金梅瓶》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感人的追爱之旅……在黑暗中,我仿佛看到了黑暗中诸葛亮那双明亮担忧的眼神;我仿佛又听见了那悲伤感人的古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我读的书不能说是太多,也不可以说太少。

因为我们有幸可以看到古人流传至今的古文、典籍,所以我常说读书人是幸福人。这些书籍中包含着作者的心志和精粹的中华文化。列宁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书是我们生命中最大的快乐!“是啊,读书的确是我最大的快乐!年幼的我经常需要点读机读童话故事才能入睡。

长大了,我对书的渴望更加强烈,我开始在报亭里寻找我要看的书;我开始对身边的大人开口”乞书“;我开始泡在图书馆里废寝忘食地看书。书籍像一丝甘甜的清泉流进我干渴的心灵,给予我心灵的滋润;书籍像一个指明灯,在黑暗中为我指引方向,给予我希望;书籍像一座桥,贯穿了古今沟通了中西,让我从无知的彼岸到达知识的海洋……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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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七年级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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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被”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红楼梦属章回长篇小说,成书于清乾隆帝四十九年甲辰,也就是1784年,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为《石头记》、《情憎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作之一。最初的《红楼梦》是以手抄本形式流传,只有前八十回(学者研究实为79回,今存第80回本是79回后半,后人割裂已足八十整数;另有学者认为今79、80二回本均为续作混入)。此后,《红楼梦》续作纷纷出笼,据统计,《红楼梦》续书种类高达百余种。最为红学界关注的版本是《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现通行的续作是由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贾、宁二府由胜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其中有一篇令我难忘的故事,就是第十五回:黛玉焚稿断痴情,宝玉误娶薛宝钗。在这一回中讲述了,贾母请来了一个算命先生给宝玉算命,说宝玉要即刻娶一个金命的女子冲冲喜,这个女子就是薛宝钗,贾母当然答应,她早就看上了薛宝钗。可宝玉死活不答应,贾母的话他压根没听进去。大家都知道宝玉喜欢黛玉,凤娘王熙凤劝贾母说先允了宝玉答应他娶黛玉,到时候再把新娘一换不就行了。贾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可是她哪里知道,王熙凤是断送了一对有情人,活活的把两人给拆散了。

我感受到了王熙凤很可恶,她明知道宝玉和黛玉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有情人,还活活拆散了他俩。毕竟结婚是两个家族的大事,可是她竟自作主张给宝玉变了婚事,还不让宝玉去看黛玉,实在是可恶!由此,我也体会到了清朝社会的腐朽,和贵族压迫贫穷人民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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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使我着迷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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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拥有优越的读书条件,却不懂得珍惜;有的人渴望读书却被贫穷困倒;有的人被书所累,有的人为书而醉;有的人把书当作装饰品,摆在书架上,有的人,见了书就如同饥饿者看见了面包。我是后者,我为书醉。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也许是因为我坚信“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也许是因为书中那一个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令我感动;也许是伟人那一句句意味深长的金玉良言使我深思吧。读书,我不盲目,也绝不会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浏览一遍就算了,我始终信奉冰心奶奶的那句话“读好书,好读书”。拾起记忆的碎花,那一幅幅嗜书的景象跃然眼前。

还记得那一周,夜深人静的时候,妈妈看见我仍在看书,便提醒我说:“快睡吧,明天再看。”我口头答应了。心里哪舍得呢?故事发展到如此精彩的地方,怎能殆慢?我把妈妈的话置若罔闻,仍旧眼不离书,秉灯夜读。不一会儿,妈妈透过光发现我还在看书,说“早点睡吧!”此时已是深更半夜,我不想让她操心,也不想放过这不容错过的精彩,便拿出小电筒,关掉灯,靠着这微弱的灯光,我拥被夜读,昔日的匡衡凿壁借光读书的现代版重现。虽然这只是生活的海洋中一朵极小的浪花,但是它却令我刻骨铭心,因为它更多的意义表现读书让我享受无穷的乐趣,这样的事我的生活中不胜枚举。

读书是为了获得知识,体味过程。近代作家臧克家说得好,“读书好似爬山,爬得越高,望得更远;读书好似耕耘,汗水流得多,收获更丰富。”是的,只有不断汲取新知识才能登上新的知识高峰,才能品尝成功的滋味。

只有书本才能给予我更多的知识,只有知识才辅就我前进的阶梯,攀登新的知识高峰,获得一种超越自己的快感。我为书狂,书值得我拥有,书使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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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真让我着迷优秀作文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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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事物都使人着迷。朋友,你踏进这个世界,有什么事物使你着迷了吗?是的,有许多东西可令我着迷的。

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着迷读书,有人认为,书是什么?书是一张废纸,我可不这样认为,书中自有真情趣,它真让我着迷。不知从什么时候,我爱上了读书。从一年级学一、二、三到日、月、山识字明显多了,求知欲也多了。啊!读书真让我着迷。

从一本小小的连环画到一本厚厚的长篇小说,书本见证了我的着迷。这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趣味,有那耐人寻味的童话,有那激斗连篇的武侠小说,有那抱腹大笑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爱看侦察小说。

有一次,我买来一本侦察小说,厚厚的一本。我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看,思索着那一篇为什么写他的面会变色的,不久才知道它带着一个透明的面具,在不同的灯光反射下,他也会随着灯光的颜色变了起来,真令人产生快乐感。这时,门突然打开了,我妈下班回来,问我你吃饭了没,我才记得我没有吃饭,我不经不觉地从早上8点钟看到下午2点钟了。但是,我脑子里却吃了饭。

还有一次,我表哥送给我几本侦察小说,我一天也看不完,就把它带到课室上看,在数学课上,老师在讲解正数和负数的时候,我正看着那侦察小说《金田一少年事件薄》,在那断桥为什么可以重新接起来,而用一只手可以做到呢?到了老师向我提问的时候,我突然大叫起来:啊!原来这样,我为什么想不到呢?同学们大叫叫起来了,便大声笑了起来,还有人说:老师,这个爱看侦察小说的大傻瓜又在发傻了,老师来到了我的坐位上,说:下课,来我这里,我心里在哀叹:又要挨骂了如果有一天我没有侦察小说看,我可能会发疯,可能发狂。真不能想象得到。啊!我真爱读书,读书真让我着迷!

[读书真让我着迷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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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让我着迷六年级优秀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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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开启人类智慧的钥匙,是照亮人生旅途的明灯。 Book is the key to opening human wisdom and a beacon to illuminate the journey of life.

小时候,每天吃完晚饭,妈妈总要给我读故事书,如《格林童话》《夏洛的网》等。每次,我都听得津津有味,渐渐的,我对读书有了浓厚的兴趣,向往自己能够阅读。

进了小学,识字多了,我就开始自己看书。当时我最喜欢看游记和动物小说,如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西顿动物小说全集》《神奇的树屋》等。读书扩展了我的视野,带我神游世界。每次徜徉在书的海洋里,仿佛我自己是真的去看了艾菲尔铁塔,乘坐过威尼斯小艇,到夏威夷冲过浪,到非洲塞伦盖席和马塞马拉大草原看成群的斑马、狮子、猎豹追逐奔跑的壮观,坐沙漠之舟穿越地球上的沙漠——撒哈拉沙漠,到北极观看成群的海象在冰面上晒太阳……读书让我领略了世界的风光,感受到读书的快乐。

读动物小说,不仅让我了解了动物世界的许多奥秘,也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它告诉我,许多动物像狗、大象、马,也懂得“感恩”,你待它好,它也会对你好,你它,它也会报复你。我感到动物尚且如此,更何况人呢!因此,我们要友好待人,关爱别人,实际上帮助别人也就是帮助自己。

进入初中,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又喜欢上历史故事和名著小说。我以极大的兴趣,利用暑假时间读完了爸爸给我购买的厚厚19卷《话说中国》,从《创世在东方》到《命运的决战》一千多个历史故事,让我了解了五千年来中华民族以其灿烂的文明和辉煌的业绩,耸立在亚洲的东方。尽管她历尽坎坷,备尝艰辛。特别在近代她遭受了严重的劫难,甚至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但她始终以昂首挺立的不屈姿态,前仆后继,英勇战斗,不仅没有使中华文明沉沦,反而勃发了新的生机。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历史使人明智”,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读史增强了我的民族自信心,我为伟大的祖国而感到自豪。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也给了我极大的启示。老渔夫圣地亚哥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他说的“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让我震撼。给我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它也是我成长的阶梯。读书,将一直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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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飘七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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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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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

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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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I like to read, starting in young.At that time, kindergarten teachers not only taught us literacy, but also encouraged us to read some easy -to -understand fairy tale works.I seemed to have a fate with the book. When I read it, I was fascinated, and the literacy was extremely fast, and I became addicted since then.After that, my appetite was getting bigger and bigger. Encyclopedia, Chinese and foreign, Chinese and foreign, and script poetry, as long as I could find it; I had to read it. As long as my parents agreed to buy it, I would collect them one by one.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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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使我快乐七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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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是周恩来总理的读书精神。读书、学习,这正是我们现在所需做的事情,我们要弘扬周恩来总理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精神。 ‘reading for the rise of China’ is the spirit of Prime Minister Zhou Enlai.Reading and studying is exactly what we need to do now. We must promote the spirit of "reading for the rise of China".

在周恩来十二、三岁时,中国被外国所欺辱,他的伯父和他聊天,说道:“中华不振”,当时,周恩来和同学,闯进租界,看到巡警局门前围着一群人,正在吵着什么。周恩来赶快跑了过去。了解了情况,是一名妇女的亲人被洋人的汽车扎死了,那个妇女原指望中国的巡警可以帮她,可是巡警不但不惩处肇事的洋人,还把她训斥了一通。围观的中国人都十分气愤,握紧拳头。但在外国租界里,谁又敢这样呢?这是他明白了“中华不振”的含义。后来,上课时,老师问他们都是为什么而读书。周恩来站起来清晰而坚定的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后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一代国家总理。

我们应该学习周恩来总理,他那句话,可以引起许多人的赞叹。我们有梦,国家有梦,都是中国梦,我们有努力实现中国梦,只有刻苦读书,才可以让中华崛起,不让其他国家欺负到中国。

在古代,也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故事。包青天从小就机智聪明,勤学好问,特别喜欢推理断案。他与一些长官密切交往,学习了不少的断案方法,他可以查到任何蛛丝马迹,排查出最后的犯人,为民除害。他一直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为中华人民除害。他那也是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表现。

这两位名人都在为中国而着想,为中华人民而着想。他们一生不断地扩展自己的知识面,为了实现中华崛起的梦想而努力。看到这些伟人的事迹,我一想,我们每天在学校,有的人虽然身在学校,但是心里想的却是和学习无关的事。这样怎么可能让中华崛起?但是还有的人与其相反,在校园里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勇于创新,让老师和同学们刮目相看。这样才可以让中华崛起。作为祖国的新一代,我们要学习周恩来总理的读书精神,胸怀远大的理想。做一个生活上朴实,学习上认真的有志向,有毅力的少年。

“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是我们有困难时的前进动力,是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可以让我们在艰难中依然奋发图强。我们读书就是为中华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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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作文:读书让我着迷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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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默默无闻的智者。它虽无语,却教导者着你怎样做人。幸运的是,我就拥有“书”这位朋友。

记得第一次看文字类的书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那时正是暑假,我闲的无聊,便手拿起那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谁知这一看就着了迷。从此,我就从一个“头可断,书不可不看”的人,变成了一个“书虫”.

如今,读书已远不止是我的嗜好,它已经成了我的习性。一次,表弟来我家玩,妈 妈要上街去买一些东西,便让我看好小弟弟。那时,我正在看书,就随口答应了一声。妈 妈见我答应了,就放心的出去了。表弟在一旁玩耍,而我沉浸在书海中。那扣人心弦的情节,那各式性格的人物,那步步惊心的变化……这一切都让我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直到我听到了表弟的哭声,真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话说回来,妈 妈让我看好表弟,等她回来看见表弟在哭,肯定饶不了我。于是我赶紧跑上去抱起他, 一边摇着他一边说:“别哭,别哭呀!你要是不哭”—哇,一声更尖 锐的哭声从表弟的嘴里飞出,打断了我的话。“再哭,再哭我就不给你讲故事了!”我把他放在沙发上说。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真的不哭了。于是,我就给他讲了许多童话,直到妈 妈回来。

读书陶冶了我的情操,也增长了我的知识。《狼王梦》使我明白了母爱的伟大;《常青藤家训》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热爱生命》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曹文轩的乡村小说,当年明月的历史小说……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都会让我流连忘返。

读书,是世间最让人快乐的一件事,还有什么理由不让我着迷呢?

[作文:读书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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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七年级简爱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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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我深深的被书中的人物简·爱吸引了。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姨母家里。家人的虐待和歧视,让简·爱从小养成了独立自主,克服困难,坚持到底的性格。终于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美满的爱情与生活。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简·爱在劳渥德学习的经历。逃离了处处遭受排挤的姨母家,转而来到学校,但是迎接她的不是美好的学习时光,而是学校施主布罗科·赫斯特的侮辱和诋毁。当众的肆意谩骂,赤裸裸的诽谤嫁祸,让简·爱在全校师生的眼里成了忘恩负义的人,走到哪里都伴随着别人小声的议论。压力并没有让简爱自暴自弃,在同伴的鼓舞下,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内心,简·爱坚持了下来。不断地奋发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学习不断进步,最终用成绩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尊重。

简·爱的经历,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的学习生活,相比简·爱,我庆幸的是自己出生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互尊互爱。学习中更多的压力来自学习本身。今年我刚刚升入初一,各门学科知识范围都扩大并且变的更难了。老师上的每一节课,新知识的量都很多,想在课堂上完全弄明白不太可能,还需要课后不断的理解和练习。不算太聪明的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不是太好,几个星期学习下来,我发现自己好多知识点都不是很明白,因为害羞也不敢去请教老师。最坏的结果终于出现了,昨天老师教的还没学会,今天就已经又有新的内容下来了,就这样恶性循环,题目不会做,考试结果也不理想。我深深的感到了有心无力,我想选择放弃。此刻我觉得我就是简·爱,被这无形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简·爱没有放弃,为什么我要放弃?“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简·爱》中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父母对我的期望,我一直记在脑子里。我不能做一个软弱和愚蠢的人,就像简·爱一样,她选择了坚强。而我为了自己和对我寄予厚望的父母,更加不能这样放弃。困难就是弹簧,你强他就弱,人家一份努力就能获得成功,如果我需要三份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话,我愿意付出这三份努力。

我由衷的敬佩夏洛蒂·勃朗特,二百多年前的她塑造的简·爱这个人物,也是根据她自身的经历创造出来的,她通过文字的方式,把命运面前选择坚强的精神传递给了世界上的所有人,让每一个处在困境中的人,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朝着梦想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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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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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简爱之后,我渐渐觉得,一个心灵契合的人比所有虚荣和狂喜都重要。也许罗切斯特先生和爱小姐并不完美,没有流畅的面部线条,没有白皙的肤色或者红润的面颊,表情不是严肃就是淡然,看起来也不讨喜,但是他们心中对爱的热切,是无人可比的。我常常想象在某个深秋的夜晚,罗切斯特强壮的手臂会紧紧搂着简的腰际,那是因为在那场可怕的事故中后他失去了视力,更是因为失而复得的喜悦,令他更加珍惜。也许年龄和阶层会成为鸿沟,但爱从来不分等级,在世俗人眼中罗切斯特如同父亲的严肃粗阔形象会让人觉得和简的爱情来得不合时宜,但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自己知道,那真真切切是丘比特的祝福使他们陷入柔情。

也许在罗切斯特先生逐渐恢复视力的那些日子,他曾在夜里借着烛光细看简熟睡的脸庞,不难想象他雕塑般一板一眼的脸上洋溢着的柔情该是如何令人动容,也许他心里一直有着一丝希望,这就是为何在陷入黑暗之后他依旧需要在屋内点燃烛光“照明”。

简从小失去被爱的“资格”,罗切斯特自年轻时就被迫陷入旧社会的圈套里去,这两者之所以在外人面前不够“好看”,也许是因为粗旷和苍白是他们的保护色,但我相信罗切斯特先生温柔的目光和简红润的脸颊也是他们最真实的本色,这个世上很多人都很契合,也许利益使然,或许门当户对,兴许一时甜蜜,再或因为好看的面容而赏心悦目.....但这些都不是永驻的真意,契合的灵魂和相通的心境才是世间此般难得的真情。如同神话故事中的爱情,若爱德华是古铜色的火神,简爱就是透白的精灵——在精灵冰凉透明的身躯里,透露着靠近炙热的渴望,而当精灵靠近火神时,火苗的光影便会将精灵照亮成火红色,使精灵惨白的面颊上染上红晕。

这个世界还不完美,但因为人性的存在依旧有很多美好的东西,也许一些不可多得的友情、亲情和爱情,是人性光辉存在于世间的另一种胜似于神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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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的感悟七年级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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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也出现了不少这样的说法:多读书不如多看电视,多读书不如多通电话,多读书不如多上网……但在我看来,人们应把读书放在生活的首位,因为读书使人成长。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说的就是人的知识大多由读书提供,读书能使人的知识不断更新,不断增长,并使人通过知识增长而不断成长进步。三国时的名将吕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读书前只是一介莽夫,打仗只懂得以蛮力相拼,后来他在孙权的引导下开始读书,渐渐成长,最终在江陵之战中以智谋破敌,为吴国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连鲁肃也对他刮目相看。由此可见,读书能使人增长知识,读书能使人成长。

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又有民谣曰:“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里说的是读书能增强人的文化素养,提高人的语言水平,并在文化素养的提高中不断成长。试问哪位文化名人没有读过书,没有在书中学习过。

看看中华民族伟大的作家鲁迅先生,少年时曾为读书嚼辣椒驱寒,这样的刻苦读书使他饱览群书,从而得以写出一篇篇语言生动,饱含蕴味的佳作,为他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由此可见,读书能丰富人的语言,提高人的文化素养,读书能使人成长。

朱熹说过:“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说的是人要保持自己不退步,要丰富自己的思想,提高自己的水平,也要依靠读书。反之如果不读书,人就会走下坡路。王安石的《伤仲永》说的正是如此,神童仲永三岁就可指物作诗,但由于缺乏后天的阅读与学习,最终退到了泯然众人的地步。由此可见,不读书的人会退步,读书能使人进步。

综上所述,读书使人成长。读书给我们知识,读书丰富我们的语言,读书还能给予我们发展的能力;忽略读书则会使我们思想陈旧、腐朽,也会使我们缺乏文化素养,落后于别人。总之,人应以读书为本,读书使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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