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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七年级【精彩20篇】

打开一本书,就好像轻轻感受到淳淳杨柳风,扑面而来。下面读书真让我着迷七年级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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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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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在幻想,自己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我总想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读书,是我的爱好之一,我最爱读书。我想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在书的天堂中散步;在书的天空中展翅高翔……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一种儿童书籍,虽不是什么长篇大论,不是什么令人着迷的科普书籍,但我确实分喜爱这本书。

《长袜子皮皮》的主要人物是长袜子皮皮。这个角色是一个近似神秘主义的形象。在皮皮身边有一个猴子它叫尼尔松。皮皮的邻居有两个可爱的孩子,阿妮卡如同美少女,杜米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他们听话懂事又聪明。

皮皮的爸爸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她总是在幻想自从来到了维拉古拉小镇,就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

在皮皮过生日这集中,讲述了皮皮在她过生日的前一天,用笔写出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明天我要过生日,起来我家参加聚会。”到了皮皮生日那天皮皮忙的是不亦乐乎,自己做蛋糕,屋里乱七八糟,鸡飞蛋打……

皮皮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她一定会超乎你的想象。她力大如牛,富如财神,大方得体,坚强勇敢。连我都没有想到,你呢!

读书,让原本内向的我变得活泼开朗,本来沉默的我变得大方。是书让我找回属于我的那一面,是书让我着迷!

我在想:书时不时我千年的挚友,是不是我失散多年的姐妹!

书,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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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的感悟七年级优秀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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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肯前这一排排五颜六色封面的书,笑容不禁荡漾开来,恍惚中,一个个如花般可爱的字精灵从书页中不断跃出,掩埋了世间一切的丑恶,如同春风带来一阵芬芳,漫延四周。

我叹服在李白的浪漫中,我跟随在贝多芬坚强的意志中,我沉溺在雷锋的无私精神中,我领悟在《爱的教育》中,我陶醉在舒婷的《致橡树》中,我失落在曹雪芹的《红楼梦》中,就这样不断地阅读,我们不断地完善,不断地在充满纯净梦幻、坚强懵懂的书中成长。

海棠因为有第一束阳光的照耀,才绽放出灿烂的光芒;黄鹂因为有第一颗朝露的滋润,才歌唱出嘹亮的音符;而我们,因为有着千万好书的灌溉,才能更完美地诠释我们的人生。

书本是无价的,是垫在我们脚下坚实的石块,让我们更快找到属于自己的蓝天;书本是无价的,是拼凑在我们小船上厚实的木块,让我们更快地驶达属于自己的芳洲。

走进每一本书,都会勾起一串串晶莹玲珑的回忆,有时风起云涌,有时自责伤痛。书就像一位知心朋友,用自己独特无声的语言抚慰我们弱小的心灵,甚至把伤疤抚平,让我们在阳光下露出最明媚的笑脸,对着天空说:“我——不会输给这个世界!”

书,让我们博古通今。以历史为镜子,让今天更美好。书,让我们知情达理,了解我们的感情,懂得做人的道理。

在这个梦幻得如同静谧而恬淡的童话的年龄,我们总会在书中灵动的人物故事中,寻找解开迷茫的钥匙,从而使我们立正脚步,踏踏实实地向前走,一直走到开满花的锦缎上,与最遥远的星辰心连心谈论世界的美好。

好书,就像给脆弱的人加上一个自信的光环,使其不易患病,好书的气息在我们生命之海泛起朵朵涟漪,它沁入我们的灵魂深处,让我们的气质更加高雅,让我们的人缘更加和谐,让我们的学习之路更加顺利通畅。

书不仅仅是一个名词,它代表着无穷无尽的知识,只要我们用心读,才会得到那把开掘金矿的工具,斩去沿路荆棘,驱除野禽恶兽,才能挖掘到金灿灿的知识“金矿”。

在书中欣赏绝美的风景,树林中一只只雏鸟展翅鸣叫,飞往更美的茂密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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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七年级作文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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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啦啦的雨水浸湿了泥土,瘦小的树儿轻轻地颤抖着……就这样的,芽儿一点点钻出来。

——题记

太阳刚刚升起来,一层层云又铺盖了整个天空,早晨的风夹着泥土的气息、冲凉地吹着。

我把树苗放在阳台的花盘上,再用泥土轻轻地盖过了树根……不小心把一棵树苗的树枝折断了,于是我把它种在最靠边的。

我给树苗浇水时,却常常把那棵折断了的树枝的树忽略了。每一滴水都是细心地浇洒,而最外面的那棵树在晴天烈日下渴得让人可怜,每一根枝条都瘦得叫人担心,叶子也小得让人可怜,然而,其它小树生机勃勃,每一颗树枝都那么有力。

等了好久,那颗在边上的小树才长出新的绿叶。在明媚的阳光下,小树每颗都在太阳下绿的发亮,唯独那棵小树的叶子,不是缺了一个洞,就是歪歪扭扭的,又或是显得无精打采的,我于是把一些叶子大落下来。光秃秃的只剩下两片叶子了。

终于下雨了,电闪雷鸣,雨打在街道上、窗边霹雳啪啦地响……。风一会儿把雨吹的往右落,一会儿往左斜空气也沾着雨的气息,狂风暴雨持续一天一夜……

雨停了,这些树东倒西歪,而有一棵树却深深地在湿透的泥土中扎根,丝毫没有歪斜,碧绿的叶子虽然很稀少,但树枝上钳着许多嫩绿色的点,走近一看,竟然是小小的芽儿。

我猛然醒悟到树的成长需要大自然中火辣的阳光,而不需精心照料的,这样在每一场暴风雷雨后总会生根发芽。

种树让我领悟到树的精神品质,真让我着迷

从此,我把树作为生活中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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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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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读完了夏洛蒂。勃朗特写的名著《简爱》,作者通过简爱来记叙了自己的艰苦历程。

这本书主要写了简爱出生在一个贫苦的牧师家庭,她自幼父母双亡,在舅舅家生活,舅舅走后,舅妈待她很不好,她受到了虐待。一段时间以后,她又被送到学校过寄读生活。虽然她的生活非常不幸,但是,她还是坚忍不拔的坚持了下来。不屈不挠的追求着自己的目标,经过不懈的努力,最后终于成功,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之所以能在逆境中成功,是因为她有着持之以恒,孜孜不倦的精神。对于我们中学 生来说也要发扬她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才能得到真正的本领。

作为今天的我们,在读书、在学习中,即使遇到什么困难,也没有简爱当时的艰难。因此,我们要敢于面对困难,知难而进,就算困难有高山那么大,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世界上没有不可攀登的高尚,学习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无论是在多么艰苦的环境下,我们都坚定一个信念,阳光的前面是风雨,困难的背后就是胜利,艰苦的前方就是幸福。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要像简爱那样刻苦学习,努力上进,我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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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七年级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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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这篇伟大的着作之前,我了解了作者的写作背景。路遥花费了三年写这篇着作,这三年时间他每天看书弄得满屋子都是书看书用手翻书,磨出了毛细血管。他还走访各个地区为了写成一本书竟花费如此精力,实在让人佩服。于是我怀着虔诚的心情看起了这部书。我慢慢了解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那让人震撼的伟大的爱情。

故事背景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到八十年代中期的黄土高原上,讲述了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的感情经历。我认为爱情和劳动是这篇小说主要描写的内容。在爱情方面,孙少安和润叶既不算个喜剧,因为他们俩因为落后的思想而没能最终在一起,也不算个悲剧,因为他们最终还是找到了另一半,过上里平凡的生活。孙少平就不一样了,我一直认为他的感情经历是个悲剧。高中时喜欢郝红梅,可是人家一心想找一个家庭好一点儿的,孙少平的希望破灭了,他又因为和田晓霞有共同的爱好,于是两人就恋爱了,本来也算一个圆满的结局,并且这爱情是纯洁的,可是田晓霞因为救人死了。看到对孙少平撕心裂肺的描写,我也不禁落下了眼泪。唉!爱情就是那么美好却又那么无奈。爱情虽远隔千里,但他的烈火却可以产生偌大的力量,让每个人都为之动容。中间穿插了润生和红梅,金秀对少平的感情等,更让这个爱情的故事圆满升华。

对于劳动,兄弟两人都不安于现状,一心想把烂烂包包的家庭搞好。孙少平办起了砖厂,却遭到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但是他没有放弃,而是继续坚持,最后凤凰涅盘,起死回生。这种迎难而上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孙少平高中毕业之后就回家务农,本来他们家三个男劳力,务农可以经营得很好但他也没有安于现状,竟出去做小工,小工可不是读书的人可以做的,需要很大的力气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他竟顽强地做下去了。试想,若是我们生活在那个世界里,我们会不会如此坚强。

我希望我们可以在平凡的世界里活得平凡但不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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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真让我着迷初一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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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像一把钥匙,它能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像一艘帆船,带你遨游知识的大海;书像一双翅膀,让你在知识的天空中飞翔。读书给了我许多快乐,读书真让我着迷

记得有一次,妹妹来到我家玩。就在这时,我一眨眼的功夫跑到了房间,拿起《格林童话》,读了起来,我读起书来如饥似渴,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当我读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热泪盈眶。可就在这时,妹妹找我玩儿来了。我看都不看她便说了一句“你自己一边儿玩去,”谁知道,妹妹告诉了妈妈,妈妈板着脸向我走来,气冲冲地骂了我一顿。我只好不情愿地放下书,和妹妹玩儿了起来。

还有一天,妈妈在做午饭,但还没有做好,我去书房找了一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我看到爱丽丝被动物们歧视时,妈妈喊到“宝贝,快出来吃饭,我做了你最爱吃的可乐鸡翅。“可我看得入迷了,根本没有听见。差不多过了十多分钟,妈妈见我还是没有下来,她走进书房,用力打了我一下,我这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呆呆地看着妈妈,妈妈板着脸说:“你还吃不吃饭,菜都凉了。”我这才想到,完了,我的可乐鸡翅。

诗圣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懂得了许多道理,带给我了许多快乐。读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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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让我着迷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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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彩缤纷的大千世界里,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让人着迷。有的人着迷于电影,是因为它能给人带来感官的刺激;有的人着迷音乐,是因为它能愉悦身心;有的人着迷于旅游,是因为能在行千里路之中感受到美好的大自然。而我,在书中既能找智慧的泉源,是通往只是大门的金钥匙,就因为这样,我着迷于书本。

读书,是我自幼最喜欢做的事情,每天拿着书,看的津津有味,忘了时间,忘了世界,忘了自己,沉静在书的世界里。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童话书作为生日礼物。我爱不释手,高兴坏了。每天都拿着那本书,到哪里都拿着。

学校里,“丁零零,丁零零!”下课了,同学们飞奔着跑向操场,刻不容缓(因为是体育课)他们像一群脱缰的骏马,拥挤在楼梯中,你推我挤,前方像是有美味的食物。不一会的功夫,教室里的人所剩无几,变的鸦雀无声。而我呢?安静地坐在位子上,拿出了书,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当我看到妞儿不认母亲,只顾着自己时,我会替她母亲打抱不平;当妞儿被同学欺负时,我会十分的气愤。突然,一声叫声,把我从书中的幽静中拉了出来。“叶栩伶,快走啊!要上课了。”我理都不理那呼唤,继续享受,而那声音三番五次地打扰我,我十分生气,合上了书,“你们烦不烦啊!我已经知道了。”说着,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教室,可时间不等人,咝溜一下跑走了,怎么也追不回来,不一会儿就上课了。

但这件事丝毫没有影响我爱看书,为书着迷的态度。反之更让我珍惜了阅读时间,得到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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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七年级简爱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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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的机会,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我深深的被书中的人物简·爱吸引了。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姨母家里。家人的虐待和歧视,让简·爱从小养成了独立自主,克服困难,坚持到底的性格。终于在自己不懈的努力下,最终获得了美满的爱情与生活。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简·爱在劳渥德学习的经历。逃离了处处遭受排挤的姨母家,转而来到学校,但是迎接她的不是美好的学习时光,而是学校施主布罗科·赫斯特的侮辱和诋毁。当众的肆意谩骂,赤裸裸的诽谤嫁祸,让简·爱在全校师生的眼里成了忘恩负义的人,走到哪里都伴随着别人小声的议论。压力并没有让简爱自暴自弃,在同伴的鼓舞下,凭借着自己强大的内心,简·爱坚持了下来。不断地奋发进取,克服了重重困难,学习不断进步,最终用成绩赢得了大家的理解和尊重。

简·爱的经历,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的学习生活,相比简·爱,我庆幸的是自己出生在一个文明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互尊互爱。学习中更多的压力来自学习本身。今年我刚刚升入初一,各门学科知识范围都扩大并且变的更难了。老师上的每一节课,新知识的量都很多,想在课堂上完全弄明白不太可能,还需要课后不断的理解和练习。不算太聪明的我,记忆力和理解力都不是太好,几个星期学习下来,我发现自己好多知识点都不是很明白,因为害羞也不敢去请教老师。最坏的结果终于出现了,昨天老师教的还没学会,今天就已经又有新的内容下来了,就这样恶性循环,题目不会做,考试结果也不理想。我深深的感到了有心无力,我想选择放弃。此刻我觉得我就是简·爱,被这无形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可是,简·爱没有放弃,为什么我要放弃?“假如你避免不了,就得去忍受。不能忍受生命中注定要忍受的事情,就是软弱和愚蠢的表现。”《简·爱》中的话深深触动了我,父母对我的期望,我一直记在脑子里。我不能做一个软弱和愚蠢的人,就像简·爱一样,她选择了坚强。而我为了自己和对我寄予厚望的父母,更加不能这样放弃。困难就是弹簧,你强他就弱,人家一份努力就能获得成功,如果我需要三份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话,我愿意付出这三份努力。

我由衷的敬佩夏洛蒂·勃朗特,二百多年前的她塑造的简·爱这个人物,也是根据她自身的经历创造出来的,她通过文字的方式,把命运面前选择坚强的精神传递给了世界上的所有人,让每一个处在困境中的人,有了坚持下去的力量,朝着梦想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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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真让我着迷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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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帮我把你书桌上的充电器拿来好吗?”老妈盯着电脑,头也不转地请求我。

“遵命!”我向老妈敬了个礼,以飞一般的速度冲向了我的书桌。

跑到书桌前,我正准备拿起充电器时,一眼瞟见了桌上那本我最爱的《哈利?波特》,我的双脚被牢牢地钉在了地板上。

我忙不迭地打开书本,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Oh!N!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要被食死徒追上了……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早已把老妈交代的任务抛到九霄云外了。

“儿子!快一点!怎么这么慢呀!”老妈的高八度突然刺穿我的耳膜,天啊,我居然忘记完成老妈分配的任务了。

“来了来了!”我被老妈的河东狮吼一惊,连忙回应,随手抓起书桌上的一本《猫武士》,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了老妈。“您好!我是快递小哥!这是您的宝贝!”我恭恭敬敬地递给老妈。

“什么?这叫充电器吗?”老妈哭笑不得,“这明明是《猫武士》呀!你刚才一定是去看书了,才给我拿来一个‘猫武士’牌充电器吧!”

“额……你说对了,对不起。”我定睛一看,尴尬地挠了挠头。

“唉!你这个小糊涂虫呀!我还是自己去拿吧!如果我把此‘重任’交给你,不知又会拿来什么宝贝呢!”

“老妈!你就别嘲笑我啦!喜欢看书又不是我的错!”我的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

因痴迷于看书,而引发的糗事在我们家数不胜数:在看书时,我把妈妈放在桌上的水果,塞进了鼻孔里;因看书太投入,让在门外因忘带钥匙,敲门许久的爸爸有家不能进……

书籍犹如一只只大轮船,为我运来知识;书籍又似一位位小精灵,为我带来欢乐,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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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飘七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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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炊烟在最后一缕夕光中袅袅升起,浮动的烟霞随着落日在远方的地平线漫洒延伸,远处鸡犬的声音隐隐约约,淹没在完成一天工作黑奴们的交谈声里。精装的薄薄纸笺背后,映射出五十年代的美国南部乡村。

那时的塔拉还是美丽的庄园,那时的豪宅里战争未起,那时的她,还是一个为了爱情勇往直前的姑娘。

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小姐,一双美丽的绿眼睛勾魂摄魄,让无数青年公子心生爱慕,苦苦追求。可骄傲的她让所有人倾慕,却唯独赢不了所爱之人的心。告白失败后,她一念之差作他人嫁,成了艾希礼的嫂子,也是亲密却不可僭越的人。随着战争到来,丈夫去世,艾希礼生死不明,黑奴背叛,她被迫带着自己的“情敌”远走他乡。为了所爱之人,她竭尽全力顾照玫兰妮,尽管心中始终有嫉妒,她却将玫兰妮保护的发毫无损。她在物质极度匮乏下,为了生存不得不不择手段,却始终为爱人筹划一切,维护好尊严,尽管也许那个人,并不领情。一个执着于爱情的人,在现实的压力下,一次又一次背叛了自己的内心。

而也正是因为她的固执,使她看不清内心,不明白谁才是自己真正所爱的人。

她比自己的两任丈夫都更有思想、有能力。为了摆脱令人恐惧的贫困,她不惜以婚姻为代价。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终于明白,她的父辈一直坚守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塔拉一抷令人心安的红土地。她完美、骄傲、自强;她也自私、卑鄙、低微。面对复杂的她,始终有一个人默默爱着她,假装不在意,却时时刻刻给予她物质及精神的支持。面对漠视,他只能把对斯佳丽的爱,全数倾注到女儿的身上。当斯佳丽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心,白瑞德的心却随着女儿死去。

最后的最后,她得到了一切,却失去了最真的爱情。

《飘》不仅是一个人的命运沉浮,更是南北战争的一个缩影。斯佳丽是个完美的女人,却也是个有缺陷的女人。但不管面对怎样的困境,好都会选择相信希望,即便所有人都放弃,她始终不会选择坐以待毙。从温室的水仙逐渐褪变,斯佳丽是一朵开在废墟之上的红玫瑰,骄傲热烈地昂着头,将浑身利刃对准残酷的现实,却唱着永不言弃的生命之歌!

“我要在那最高的山峰矗立,不管它是不是悬崖峭壁;我要在最蓝的大海扬帆,绝不管自己能不能回还……”,人生总应是不平凡,只要像斯佳丽一样坚强勇敢,必能走出绝境平安返航。

让温室里起风雨,让废墟上有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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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飘七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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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飘的时候,不知道作者在讲些什么,只知道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和复杂。

纵观全文,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斯佳丽,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不顾社会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压力面前一次次背叛自己的内心,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了的女人,再追求物质也无可谴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子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lifewillgoon”正像艾希礼所说的,媚兰是那样的脆弱和弱小,而斯佳丽却是那样的勇敢。虽然她在爱情是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是成功的,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斯佳丽的时候,尽管她心里不满,但是她还是遵守诺言,细心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的很困难,斯佳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一家人,虽然还是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个狡猾、手段卑劣的女人,但是,她却救了所有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斯佳丽是那么的努力,她执着、勇敢的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斯佳丽算不上是个良家妇女。但这样的人才显得更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道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这是我喜欢斯佳丽的一个理由。她是一个真正活着、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出一个与斯佳丽对应的人,我会想到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地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寻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却始终充满活力、收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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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七年级摆渡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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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叫做《摆渡人》我我读这本书是因为书中的内容简介很有趣和有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莱儿。麦克福尔他是一个美国人,而且这一本书是从英文翻译成中文的。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非常短,结构也很简单,但是有一个哲学的感觉。写的是从一个女孩的第一人称的观点和角度,那个女孩死了而且她是试图穿越未知的土地去天堂,在摆渡人的帮助下她成功到达,但那女孩在天堂不开心因为她爱那个摆渡人所以她离开了天堂去找到她的爱人。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看过了很多本书了,这是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想写书评吧,《摆渡人》是一本非常棒的书,看完之后,你会思考很多,反观自己,说是勇敢,但是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过,说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下去,但是每次到半路我都会恐惧的返回,找各种借口返回,忘记初衷,我知道,这以后我想成为叫迪伦的这个女孩,为喜欢的人与事,勇敢的走到终点。我要大圆满。

我非常喜欢这一本书,当我在阅读时我放不下这本书因为真是太好看了。我也喜欢这书的神秘感,让我一心只想书中会发生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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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七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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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是春秋时期的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外文家。而今天,我们就学习了一篇有关晏子的课文——《晏子使楚》。《晏子使楚》读书笔记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春秋末期,齐国大夫晏子出使出国,在与楚王三次斗智中维护了自己和国家尊严的故事。赞扬了晏子身上表现出来的凛然正气、爱国情怀和他高超的语言艺术。我觉得我非常佩服晏子,因为他善于言辞的本领,他话中有意,意中有话。如:楚王想羞辱晏子时,让人把城门关起来,开狗洞。

晏子说:“只有访问‘狗国’才从这个洞过去。晏子的这句话代表的意思是:楚王要承认自己的国家是狗国的话,那他就钻狗洞,楚王要说自己的国家不是狗国的话,就应大开城门。晏子以机智的语言,就打败了楚王。我除了佩服晏子他善于言辞的本领以外,还很佩服他的爱国精神。例如:楚王用抓盗贼羞辱齐国人时,晏子用柑橘打比方:生在淮南和在淮北长得不一样是因为水土不同,来说明齐国人在齐国能安居乐业,在楚国就做起强盗来,也是因为水土不同的原因。这句话的意思是:齐国人能在自己的国家安居乐业,在楚国就做起强盗来,说明楚国是个‘强盗国’。这样既有力地反驳了楚王的侮辱,又维护了齐国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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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让我着迷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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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精神食粮,我就是一个视书如命的孩子。一读起书来便无所顾虑,书中的每一个字都让我着迷

我爱书,更爱看书。无论是什么书在我手中都是一个宝。在学校同学都称我“书呆子”,在家里,妈妈叫我“噬书虫”。学校里同学们总在一起说笑,而我总是手提一本厚厚的书,同学们一见到我便说:“那位书呆子又来说教了”而我也便应上一句:“非也,非也,既然是同学就应该互相学习,怎敢用说教二字。曾子曾说过……”“停,停停,你天天读那些书有意思吗?你说你读就读还和我们讲大道理,我们对你的书可不敢兴趣。”还没等我说完话同学们便打断我的话,一顿唠叨拂袖而去。不是同学讨厌我,而是讨厌我手中的书,一旦我放下了书,他们还是同我说笑。不过,那些时候也就是微乎其微,但是我自己倒认为读书好处多多。每当上课的时候,课堂就是我的天地,因为在课上我便可以大显身手,尤其是上作文课更是“甘酒热血写春秋”。在学校同学们不喜欢我读书,就是在家里妈妈也被我读书读厌了。我一回家便会在桌上摆出一堆书,时而大声朗读时而默读,把老妈弄的心烦意乱。我一读起书也算是废寝忘食:“儿子吃饭了!”“啊”“吃饭了”“吃饭了”,“再等会,再等会”往往在这时老妈便耐不住性子了,走到屋子里来抑扬顿挫的说:“你这个毛头小子,出逞还挺高啊!我请你这么长时间都请不动,用不用我备把轿子把你抬过去吃饭啊?”这时我也便放下了书答上一句:“那好吧!既然母后如此有诚意,那我移驾,御膳房,用膳”。之后看见老妈微笑着对我一撇,转过身去。

不知为何书对我总是有那么大的引力,更让我为它着迷,我愿意继续着迷下去,从中悟出人生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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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瞧着读书迷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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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许多迷:家务迷、足球迷、二胡迷和读书迷。我姐姐是一个读书迷。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的姐姐明白了这一点。她在我们玩耍时看书,她在我们喝水时看书,她还在我们睡觉时看书……

她的课外时间都花在看书上。她有个属于自己的书柜,一有空,她便坐在书柜下看个够。她把书分得有条有序,古文、诗词放在一起,名著、作文选放在一起,其余的书放在其他空格子上。她说:“这样找才容易,也节省时间。”

记得有一次,她看书看迷了竟忘了回家。她在我表妹家看一本《UFO未解之迷》,她妈妈叫她回家了,她还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她家离我妹家很近,所以她妈妈叫了她三次,她都草草回答“知道了”等过了几分种她妈妈回家了,她还在入神地看,我和妹妹几次叫她回家,她都好像没听见似的,继续读她的那本“宝贝”。我和妹妹一直看电视到了十点半左右,才发觉她还做在沙发上看书。我们赶紧拍拍她说:“都十点半左右你还不回家呀?”这时,她才带着她心爱的书离开了。

你们说:她是不是一个读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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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使我着迷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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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我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拥有优越的读书条件,却不懂得珍惜;有的人渴望读书却被贫穷困倒;有的人被书所累,有的人为书而醉;有的人把书当作装饰品,摆在书架上,有的人,见了书就如同饥饿者看见了面包。我是后者,我为书醉。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喜爱读书。也许是因为我坚信“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也许是因为书中那一个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令我感动;也许是伟人那一句句意味深长的金玉良言使我深思吧。读书,我不盲目,也绝不会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浏览一遍就算了,我始终信奉冰心奶奶的那句话“读好书,好读书”。拾起记忆的碎花,那一幅幅嗜书的景象跃然眼前。

还记得那一周,夜深人静的时候,妈妈看见我仍在看书,便提醒我说:“快睡吧,明天再看。”我口头答应了。心里哪舍得呢?故事发展到如此精彩的地方,怎能殆慢?我把妈妈的话置若罔闻,仍旧眼不离书,秉灯夜读。不一会儿,妈妈透过光发现我还在看书,说“早点睡吧!”此时已是深更半夜,我不想让她操心,也不想放过这不容错过的精彩,便拿出小电筒,关掉灯,靠着这微弱的灯光,我拥被夜读,昔日的匡衡凿壁借光读书的现代版重现。虽然这只是生活的海洋中一朵极小的浪花,但是它却令我刻骨铭心,因为它更多的意义表现读书让我享受无穷的乐趣,这样的事我的生活中不胜枚举。

读书是为了获得知识,体味过程。近代作家臧克家说得好,“读书好似爬山,爬得越高,望得更远;读书好似耕耘,汗水流得多,收获更丰富。”是的,只有不断汲取新知识才能登上新的知识高峰,才能品尝成功的滋味。

只有书本才能给予我更多的知识,只有知识才辅就我前进的阶梯,攀登新的知识高峰,获得一种超越自己的快感。我为书狂,书值得我拥有,书使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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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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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者说"书是心中的启明星",求知者说"书是饥饿时最好的美餐",经济学家说"书是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

有一段时间,我们班流行一本叫做《小海蒂》的书,我也买了一本。书一到手我就被风景如画的阿尔卑斯山和天真善良的小海蒂吸引住了,直到晚上十一点了我还沉浸其间,这时爸爸走过来说:"好了,先去洗澡睡觉,明天再看。"我应了声知道了。又过了好久,我还在看着。爸爸见了走过来,把我拉进浴室,我只好去洗澡。我心想:"既然A计划执行失败,就执行B计划——躲在被窝里看。"洗完澡我顺便拿了手电筒,就躲进了被窝里。我看得津津有味,忘了时间,最后,终于看完了。第二天早上我困得起不来,因此被妈妈狠狠批了一顿,但小海蒂独特的人格魅力深深吸引了我。此后,我陆陆续续又看了五遍。

还有一段时间,四卷彩图版的《上下五千年》又把我给迷住了。我想躲在被窝里实在是太闷了,何不趁大清早起来看?我想了想,有了,可以在卫生间里看,我一呆在卫生间里看,就忘了时间。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在外面叫:"怎么这么久了还不出来?"我一看手表,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我只好把书收起来,把门打开。这套书我看了近一星期的时间,我沿着历史的轨迹,从远古神话时代一步步"走"到新中国成立。厚重的历史让我对"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有了一些认识,让我渐渐懂得应该多借鉴别人的经验教训,这样可以少走弯路。

此外,我还看了曹文轩的《草房子》、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力克《人生不设限》、郑渊洁的皮皮鲁总动员系列……我畅游在书的海洋里,乐此不疲,受益良多。这就是爱读书的我。

多读书,读好书,书让我们懂得了许多名人故事和古人悟出的道理。让我们都来读书吧,一起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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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七年级简爱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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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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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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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教师不仅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异常快,从此便上了瘾。之后,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I like to read, starting in young.At that time, kindergarten teachers not only taught us literacy, but also encouraged us to read some easy -to -understand fairy tale works.I seemed to have a fate with the book. When I read it, I was fascinated, and the literacy was extremely fast, and I became addicted since then.After that, my appetite was getting bigger and bigger. Encyclopedia, Chinese and foreign, Chinese and foreign, and script poetry, as long as I could find it; I had to read it. As long as my parents agreed to buy it, I would collect them one by one.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教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同时也是我视力下降之阶梯,恐不久鼻梁要受苦了,但不管怎样也不会改变我对书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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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让我着迷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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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叫你三遍了,咱们还得往接爸爸呢,都快来不及了!”随着妈妈的一声“怒吼”,我贪婪地瞥了最后一眼《三国演义》,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没办法,谁叫读书这么叫我着迷呢!

第一次接触书,还是我四岁的时候,一次爸爸从幼儿园接我回家,车站四周的一个书摊吸引了我,我拉着爸爸挤进人群,好奇地看着那琳琅满目的书,看着捧着书专心阅读的人们。忽然,一本色彩艳丽的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缠着爸爸买了一本《小人国历险记》。尽管那本书花掉了我们的车票钱,尽管那一次我和爸爸是走回家的,尽管我的脚上磨出了水泡,但我却十分兴奋,由于我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

如今,我已拥有了一个书柜的书,读书越发使我着迷。

一次,妈妈蒸上米饭,叫我留意看着。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书,就心不在焉地随口“嗯”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便放心地出往买菜了。我沉醉在书中:那巍峨耸立的高山,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那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这一切都使我如醉如痴。咦?希奇,香甜的大苹果会夹着一股焦糊味?

“呀!”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看着那锅烧糊的米饭。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自得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子够你瞧的!看你怎么办?我焦虑地在厨房里打转。唉,这下可好,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而且要忍着听妈妈的唠叨:“书虫,就会啃书,不干正事??”哎!有了!有一本书里先容过,可以在蒸糊的米饭上插进大葱,兑进牛奶??嘿!你还别说,这一招可真灵:不但焦糊味没有了,而且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吃饭时,爸妈还直夸我手艺高,他们哪知道,多亏了书救了我呢!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受益匪浅:《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变形记》使我看到了资本主义的世态炎凉;《简爱》使我领悟了爱的真谛??“多读一本好书,可以增长一双看世界的眼睛。”我从读书中享受了无穷乐趣,读书怎能不让我着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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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让我着迷九年级作文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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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我最喜爱的东西,宛如婴儿喜爱自己的父母一般,不信?那就看一看吧。

紧紧地抓住裤袋,一双警惕的眼睛目光四处乱看。来到商业街,看见品种繁多的零食,不禁咽了咽口水;看见丰富多样的玩具,双手微微颤抖。咬咬牙,还是头也不回地冲进了书店。

一进书店,一股书香气扑面而来。贪婪地看着一本本书。犹如一头如饥似渴的狼望着一群肥美的绵羊。掏出裤袋中的零钱,一边数着,一边盘算着。看见目标,马上冲过去抓起来,看看价格,如果够的话,欢天喜地跑去收银台,如果还差几元几角,望望附近有没有熟人,愿厚着脸皮凑过去:“兄弟,借点儿钱……”

从书店出来,虽身无分文,又身欠外债,但也十分高兴,因为我有书!

回到家,废寝忘食地看着,上个厕所也要紧抓不放。吃饭时也要看,我当书为精神粮食,精神上饱了就心满意足了。

在学校,还照旧是手不释卷,因为要上课,所以才依依不舍地放进抽屉中,思念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下课也看。不过万一碰到一个“书鬼”级别的人物。呵呵,遭殃啦!

忽然,一阵风从你面前拂过,一只狡猾的手顺手把你的书一捞,然后飞一般的遁去!

呆若木鸡,如遭雷击。就像掉进河的蚂蚁失去了它的救命叶子。少则一两天,如果这本书是本“好书”,那么,呵呵!可能绕校园溜达一圈才会到你的手里。

可曾想过,没有书的日子是悲惨的,整天以泪洗面。看着月亮想着书。恰似身在异乡的游人思恋着远方的亲人。

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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