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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大结局精选20篇

小说阅读是高中语文的一个体裁,以下是为你收集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大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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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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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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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他来了请闭眼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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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六点钟,橙黄的夕陽从玻璃透射进来。水晶灯下,两个男人各据长桌一端,正在用餐。

“你有什么打算?”谢晗问。

薄靳言抬眸看他一眼:“俄罗斯怎么样?”

谢晗想了想,点头:“我喜欢。 和毒品 的天堂。一起去。”

两人相视一笑,遥遥举起红酒杯:

“ToRussia.”

“ToRussia.”(敬俄罗斯。)

这时,熏鲑鱼头盘吃完了,仆人将主菜端了上来。谢晗为自己铺好餐巾,抬头笑望了薄靳言一眼。

薄靳言面前,是一份五成熟牛排,肉质红嫩,隐隐还有血丝。

他眼中迅速闪过讥讽的笑意,慢条斯理给自己铺好餐巾、拿起刀叉,动作优雅的开始切牛排。叉起第一块时,他瞥一眼谢晗,神色波澜不惊的吃了下去。

谢晗眼中笑意更深。

很快,一整份牛排就吃完了,沙拉和甜品端上来。

谢晗起身,理了理自己的西装,绕过长桌,走到薄靳言身旁:“我不吃这些,请允许我先离开准备一下,晚上我想带你参观庄园。一会儿会有佣人带你去房间。”

薄靳言正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闻言头也不抬的答:“OK.”

谢晗转身刚要走,忽然间眼角余光一闪,便感觉到一股大力朝自己袭来。他心中一惊,抬手便挡——晚了!脖子上传来微凉的金属寒意。薄靳言已经站了起来,一只手牢牢揪住他的衣领,另一只手的餐叉死死抵在了他的咽喉处。

四目凝视,薄靳言的眼里没有半点笑意,只有冷酷的轻蔑。

半晌后。

“不要再做幼稚的考验。”他忽的松开他,放下叉子,坐下来,“我的耐性有限。”

谢晗的脖子被戳得隐隐有点疼,可他半点没生气,反而笑了:“OK,OK.我承认不是在考验你,只是很想看你吃红肉的样子。”

薄靳言没搭理他。

他扬了扬手,刚刚两人对峙的刹那,从窗外射在薄靳言身上的数个红点,也同时消失——那是远处各个方向的狙击手。

——

是夜,行动指挥室中。

已经临近子夜,但是没有人松懈。所有IT专家依旧神情紧绷的端坐着,FBI探员们和一名军方代表则对着地图,仔细部署兵力和攻击计划。

傅子遇到底伤重,被医生强行要求回房休息。简瑶则不肯,她怎么可能放心得下?靠在椅子里打了个盹儿,猛的惊醒,盯着显示屏,里头依旧是陌生的房间,陰暗的天花板。

那是薄靳言所处的庄园里的卧室,他明显还没睡,偶尔会翻个身喝口水,呼吸沉稳均匀。

与谢晗用完晚餐后,两人在庄园里又转了一圈,欣赏了谢晗的一些不堪入目的战利品,还有被他关在地下室的十多个活着的受害者,蔺漪陽也在其中,只是面容削瘦而惊恐。看到薄靳言,他明显非常意外紧张,但什么也不敢问。

谢晗当时说:“明天一起玩。”

薄靳言淡笑答:“好。”

两人一路简直可以用“相谈甚欢”来形容,无论对什么事,话都不必说太多,已是默契十足。到了薄靳言卧室门口,谢晗还亲自带他进去参观,得到他满意的微笑表情,才同样含笑道了声晚安离开。

不过薄靳言也真是淡定。都在这种环境下了,还不紧不慢的去洗了个澡,然后就一直在床 上躺着。

他能听到里,这边指挥中心对他说的话。但他却不可以讲话,因为这个房间里肯定有摄像头 和。

简瑶又盯着画面看了一会儿。虽然看不到他本人,但是能看到他的视野,这令她的心伴随着他的一举一动,始终紧绷着。

这时,旁边却有一名探员走了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是负责整个行动指挥的中年白人。

简瑶朝他笑笑,他的神色极为真诚稳重:“Jenny小姐,我想向你的勇敢和聪慧表示敬意。身体还好吗?”

夜深人静,他的话令不少人都抬头看过来。简瑶微微一笑:“我还好,谢谢。其实我也想感谢你们,整个计划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投入非常大,也非常冒险。”

岂止是冒险?舆论、FBI、军方、犯罪心理专家……几乎全都配合薄靳言设这个局。为什么之前简瑶对于薄靳言的双重人格也会产生一丝怀疑,就是这个局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不怀疑它的真实性。

可这位探员听到她的话,却笑了。他非常认真的说:“Simon曾经为这个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现在要对付的又是本世纪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我们尊敬他,并且没有理由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

夜色,更深了。

简瑶没想到,又有人来找自己。

是安岩。

这位天才年轻人大概多日操劳,清秀的面容看起来很是疲惫,眼睛里也有血丝。但那表情却依旧是淡淡的。他悄无声息的走到她身旁,把一个看起来像对讲机的东西,放到她面前。

“他可以听到你讲话,摁红色的键。”丢下这句话,他就转身,坐回自己椅子里。

简瑶有点发怔的盯着他的背影,再看看面前的通话设备,然后拿了起来。

“喂,靳言。”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话音刚落,坐在监视设备前的其他IT人士们,都露出了微笑,有人朝她看过来。

简瑶根本没注意其他人,只盯着画面。果然,过了一秒钟,就见薄靳言抬手,摸了摸自己的挺直的鼻梁。

那是示意听到了。

简瑶的心头一阵,有点欢喜,有点难过,但更多的,是无法言喻的牵肠挂肚。她静了一瞬,只低声说了最简单的两个字:“加油。”

旁人都没什么声响,画面中的薄靳言,也是静静不动。

片刻后,镜头骤然倾斜——他站了起来。

简瑶微怔,所有人也盯着画面,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见光线亮起,他打开了灯,然后一步步走向洗手间。

灯光柔白,洗手池上方的椭圆形镜子明光可鉴。简瑶的心弦微颤,便见薄靳言离那镜子越来越近。

站定,镜中映出男人清俊淡定的容颜,修长隽黑的眉目正湛湛的盯着……

盯着她。

他是……想要让她看到他啊。

简瑶下唇,望着他俊逸挺拔的模样。而他低头,不紧不慢的洗了把脸,再用毛巾擦干,最后双手撑在盥洗台上,盯着镜子,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

次日清晨。

简瑶到底体力不支,与薄靳言“打过招呼”后,紧绷的精神仿佛也松弛了不少,被探员送回病房睡觉。她叮嘱护士 第二天早晨叫醒自己。但天亮的时候,傅子遇却告诉护士 不用,让她好好睡一觉。

因为如果薄靳言在,怕是不想让她看到他冒险的吧!好好睡一觉,睡醒,他就回来了。

指挥室内。

负责行动指挥的探员、军官以及安岩等人,开始对表。

“5点20分。”探员沉声说,“Simon,15分钟后,我们会展开全面进攻,救援直升机会直接抵达你的位置,带你离开。”

画面那头,薄靳言已经起床 ,站在冬晨的暮霭里,从陽台俯瞰庄园里大片的绿地。他没有说话,只用修长手指敲了敲大理石扶手。

的确是有惊无险的计划,薄靳言只需将时间拖至这天色将明未明时分,剩下的,便是战斗。

薄靳言站了一会儿,低头看了看表:5点26分。他转身走进屋内,刚拿起杯水喝了一口,却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咚——”清脆而有节奏。

薄靳言长眸轻敛,而画面外监视的众人,也是心头一凛。

“要不要提前发动攻击?”有人低声问总指挥官。

指挥官没回答,眼睛紧盯着画面。

薄靳言只静默了几秒钟,就走过去,打开门。果不其然是谢晗,穿一身米白的运动服,倚在门边,淡笑望着他:“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打算去活动活动,你一定也有兴趣。”

薄靳言倏的笑了。

——

庄园顶层,瞭望台。

登上这里,视野更加开阔,庄园后整片绿地、山坡,还有森林,都一览无遗。而瞭望台边沿,架着两具狙击槍。

谢晗的五名贴身保护人员,站在离他们十余米远外的地方。而谢晗拿起其中一把狙击槍,对着地面瞄了瞄,转头看向薄靳言:“L115A3,我的最爱。”

薄靳言唇畔笑意加深,抓起另一把,眼睛凑过去,淡淡答:“也是我的。”同时眼角余光瞥向手表:5点32分,还有2分钟。

……

画面外,指挥官沉吟片刻,转头看向安岩:“他的安全系统是否已经全面侵入?”

安岩镜片后的双眼,露出极淡的笑意:“当然。”

“OK.”指挥官沉声下令,“计划不变,2分钟后发起进攻。猎人1号战斗机首先支援Simon.”

……

这些短促有力的对话,清晰落入薄靳言耳里。但他没有半点表情变化,只是盯着瞄准镜里地面的一根根绿草,忽然就想起了简瑶。

快了,我的女人。

就快回到你身边。

“挑你喜欢的。”谢晗轻笑的嗓音就在耳边。薄靳言从瞄准镜前移开目光,便见地面多了十多个衣衫褴褛的囚徒,从高空望去,就像黑色蚂蚁在挪动着。

显然,是谢晗从地窖里驱赶出来的“活靶子”。这是一场狩猎游戏,以活人为目标。而且以他的态度看,显然已经这么玩了很久。

薄靳言盯着那些“猎物”,唇角微勾:“噢……难度太低。”

谢晗的俊脸上笑意也更灿烂。

这时,忽然听到楼下数声槍响,间杂着男人们的笑声,然后就见那十多名“猎物”全都惊恐的奔跑起来。

“这样……是不是有趣一点?”谢晗望着薄靳言。

薄靳言看他一眼:“试试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开第一槍。”

“当然不介意。”

薄靳言微弯下腰,双手握紧槍柄,眼睛再次移到瞄准镜前,同时扫一眼手表。

还有十秒钟。

既然安全系统已经被安岩侵入,他们应该已经到了很近的位置。

他在心中倒数:“10、9、8……3、2、1!”

引擎声。

阵阵的、隐雷般的引擎声,带着呼啸的风声,忽然从瞭望台下方某个地方传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薄靳言手托狙击槍骤然转身,精准的锁定了谢晗的心脏。

然而谢晗的反应也是极快,在听到引擎声那一刻就察觉不对,立刻掏槍。

四目凝视,近距离,两个男人,两把槍。

薄靳言的槍头抵住谢晗的胸口,而谢晗的瞄准了他的额头。周围的贴身保镖们面无表情,反应却也奇快,全都掏槍对准了薄靳言一人,低声喝斥:“扔掉槍!”

一时僵持。而庄园里四处,竟传来而密集的槍声。

清晨明净的陽光里,薄靳言只冷冷盯着谢晗,表情如冰封般沉寂。而谢晗亦死死盯着他,在这一瞬间,他眼中闪过许多情绪,最终,嘴角浮现一丝讥讽的笑意。

“Ohshit!”他低骂了一声。

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薄靳言耳朵里响起个沉厉的声音:“Simon趴下!”

话音刚落,薄靳言的身体同时下沉。而谢晗已扣动扳机,一槍打在狙击槍上,子弹极其凶险的擦过薄靳言的脖子,发出尖锐的破空声。与此同时,数排火力十足的机槍扫射,“突突突”无比密集落在瞭望台上。

烟火弥漫。

薄靳言只往下躲了一瞬就抬头,将瞭望台上的境况一览无遗——槍声响起时,那几名保镖全抬槍还击。然而他们如何是突施奇袭的武装直升机的对手?更何况地面和各个岗哨的火力,已经被海军陆战队控制。

顷刻之间,他们中槍倒地一片。而谢晗反应最快,也学薄靳言身形一矮,迅速窜到身后一张方桌旁。而他的右腿鲜血淋漓,竟是已中了一槍。

薄靳言哪有迟疑,抬槍就朝他射去!

薄靳言的反应速度和观察力虽然很好,但论单兵独斗,却不如真正浸~婬犯罪多年的谢晗。他冷冷一笑,身形往后隐得更深,举槍还击,一时互为牵制、无人占据上风。

然而谢晗深知,再不逃脱便来不及。他一抬头,环顾槍声硝烟四起的庄园,猛的站起来,完全不顾头顶还有架武装直升机,敏捷的朝下楼的通道跑去!

只要下了楼!他就可以搭乘专属电梯直至地下密室,通过地道逃出包皮围圈!

狡兔三窟,他永远为自己留了后路。只可惜这一次,竟错信了他!

然而今天,他的如意算盘终于落空了。

第二架武装直升机,骤然从楼舍背后拔起,巨大的旋风刮得他瞬间站立不稳,而黑洞洞的槍炮口,瞬间将他锁定。

而第一架直升机紧随其后,封住了他的后路。与此同时,瞭望台的门“哐当”一声被推开,数名陆战队员端着槍迅猛的跑了进来,一下子就将他包皮抄。

而他身后不远处,薄靳言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抬眸望着他。

大势已去,走投无路。

引擎声、风声、槍炮声,在庄园上方交 织成喧嚣的声浪。可这一刻,瞭望台上却显得格外的静,无数把槍对准了谢晗。众目睽睽之下,他却只是微微一笑。

那表情有些苍白,可又似乎很放松,眼睛里透着种异样的明亮。

“放下槍,蹲下!”一名FBI探员喝道。

他扔掉了槍,双手抱住头,却没像探员期望的那样蹲下,而是转身,步步往瞭望台边沿后退,同时望向了薄靳言。

薄靳言亦神色冷峻的望着他。

他忽然笑了,一边摇头一边笑。

“Simon,Simon,Simon——原来你什么都不明白。你沉沦 于拯救这些平庸的世人,你为他们耗费人生和时光。可是他们哪有一天懂过你?谁懂真正的你?你这么寂寞,却选了条最蠢的路活下去。”

他已经退到了瞭望台边沿,有人低声请示薄靳言是否开槍射击,薄靳言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

“Simon,今天我死在这里。而你的人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结束。”他似乎又恢复了平日轻快含笑的模样,“你没有赢,我们在地狱相见,我的……薄靳言。”

话音刚落,他突然就伸手,撑住了瞭望台边沿,眨眼间一跃而出,跳了下去!

所有人心神一凛,齐齐快步追过去。薄靳言也快步冲到边沿,却只见一个人影直直下坠,如同石块沉入水底,如同落叶飘向泥土里……

“嘭——”一声震天的巨响,火光骤起,那下坠的人竟变成了一个炽烈的火球,热烈的起浪瞬间自下而上,朝众人脸颊扑来!

所有人下意识都往后一躲,但又立刻探头——却只见楼舍下方,空空荡荡,仅余硝烟和一阵疾雨般的粉末,落在地面上。

没人出声。

谢晗身上,或者体内就埋有炸弹。正如薄靳言之前所料,他绝不可能被生擒,临死之前,他把自己炸成了灰烬。

身后的探员和陆战队员快速行动起来,薄靳言站在人流中,抬眸望去,太陽已经出来了,整个庄园披上金黄的霞光,远处的森林、河流、小镇也变得翠绿而明亮。而槍声间歇,遥远的地面上,有横七竖八的尸体,也有探员们正将受害者一个个救出。

他静静的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向凌空盘旋着的直升机。

直升机立刻调头,全速朝数百公里外,简瑶所在的医院飞去。

84V章防盗章欢迎购买,10月13日替换为字数更多的正文大结局

这是一具切割得非常整齐的尸体。

十五六岁的少年,赤条条躺在河畔草地上,脸色惨白,双眼紧闭。当然,他也永远不可能再睁眼了——他的、大、小腿肚位置,被人整整齐齐切了三大刀。花季男孩还在发育的、充满活力的,就这么成了一堆大大小小的尸块。

陶小桑蹲在离尸体半米远的地方,左手拿着袖珍笔记本,右手握着袖珍圆珠笔,正快速在本子上记录着尸体特征。她是如此全神贯注,周围人来来回回、喧嚣吵闹,仿佛都与她无关。她已经进入她和尸体的世界。

冷不丁背后有人问:“你是哪个分局的?”

陶小桑头也不回的答:“城西分局,我是新来的。”

过了几秒钟,她忽然反应过来——不对,这声音很耳熟啊!她把本子往口袋里胡 乱一塞,站起来就想跑——晚了!后领一紧,已经被人提了起来。

“陶、小、桑!”那人一字一句低吼出她的名字。陶小桑一回头,就看到李熏然淌着汗水的俊朗容颜,那乌黑漂亮的眼睛,正严厉的望着她。

“熏然哥哥熏然哥哥!”陶小桑满脸堆笑,讨好的抱住他的胳膊,“你先放我下来,别生气啊!”

周围还有其他警察,李熏然抬头四处看了看,见无人发觉,这才将她往后面空地上一丢,板着脸训道:“陶小桑,你敢动尸体?”

“我没有绝对没有!”陶小桑连忙摆手,“我是等法医鉴定完,才过来的。而且我只看,没有碰……”

她老老实实交代,李熏然的目光却落在她胸口的挂牌上,浓眉再次蹙起,一抬手,将那牌子扯了下来。只见上面写着“城西分局,陶小桑”,还贴了她的照片,甚至还有警员编号。他再拿起自己胸前别着的警官证一对比,乍一看还真分辨不出真假。

“这证件 哪儿来的?”他举着她的“假证”问。

陶小桑头垂得很低:“……我自己做的,打印啊、调色啊、再用鱼豆腐刻个章……”话没说完,她突然伸手,想要把“假证”抢回来。她动作是快,可是李熏然早有防备,手轻轻巧巧一偏,她就扑了个空,反倒是胳膊被他牢牢抓住。

“证件 还我!我花了好几天才做好的!”她在他怀里挣扎,而他沉着脸,不为所动,把她往警戒线外撵。

陶小桑眼睛一转,又换上软巴巴的语气:“不还也成。那你放我进去再看看!多少年才有一次的奇案大案啊,你就让我再看看吧!”

正说话间,迎面走来两个人,是刑警队长陈辰和另一名老刑警,都是看着她长大的。她立刻不挣扎了,服服帖帖偎在李熏然身边,朝他们点头微笑:“陈叔叔、张叔叔。”

陈队蹙眉说:“小桑怎么来了?你一个小姑娘来命案现场干什么?”

李熏然马上答道:“对不起陈队,她是来找我的,我马上送她走。”

虽然李熏然仗义的替她扛下了,可陶小桑还是不甘心就这么走啊!眼看就要被送出警戒线外了,她干脆大喊:“我发现了重要线索!让我留下!”

话音刚落,陈队两人全都停步,转头看着她。陶小桑喜上眉梢,李熏然再次皱眉:“别胡 闹,人命关天,赶紧走。”

小桑冲他翻了个白眼,理直气壮的说:“我没胡 闹。陈叔叔,尸体会说话,他已经告诉我们,凶手是什么人了!”

“让她说。”陈队忽然开口,神色严肃的走到她面前,“小桑,如果你真的有发现,我们洗耳恭听。”

陶小桑的脸色顿时也变得肃然而神圣,一挥手,挣脱李熏然的束缚,用力朝陈队点点头。而李熏然……暗叹了口气,退到了一边。

——

此时正值午后,陽光将小河照耀得波光粼粼,丛生的草地上亦是碎光点点。尸体就躺在这些漂亮的光芒的,比之前看起来更僵硬,尸斑也越来越多,看起来灿烂又狰狞。

陶小桑将手背在身后,目光深沉的望一眼尸体,这才看向陈队等人,不急不缓的开口:

“首先,他的脚掌、手掌,都有厚茧。请注意他手上茧的位置,不是拿笔、玩电脑造成的,城里孩子不会有这样的茧,而且他的肤色也晒得挺深,所以他应该是农村孩子。”

陈队和老张都点点头,这一点他们当然一早就发现了。陶小桑观察入微,倒叫他们刮目相看。李熏然虽然之前很反对她参与案子,此刻倒是安安静静听着。

陶小桑又说:“第二,现在是四月,学校都在上课,他却出现在这里。这里是城郊,附近都是市场、工厂。所以他很可能是初中辍学,就到城里打工来了。”

其他人依旧点头赞同。这时也有年轻刑警凑过来,问老张:“这是谁啊?分析得挺好。”

老张低声答:“看过局里的烈士纪念墙吗?她是陶成泽的女儿,现在在B市念大学。”

年轻刑警“啊”了一声,目光多了几分敬意,又问:“那她怎么没当警察?”

老张叹了口气:“老陶就留下这一个宝贝女儿,她妈妈不让。”

“……哦。”

……

这边,小桑已经讲得越来越投入:“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他身上的伤口。”她又在尸体面前蹲下,指着血肉模糊的横切面,“你们看,刀口多么工整,简直就像艺术品!普通人不会有这么精致的刀法。所以——”她用高深莫测的目光环顾一周,然后下了定论:“凶手是个外科医生!”

大伙儿全都一愣,陈队的眉头微微蹙起。

之前的年轻刑警用胳膊捅了李熏然一下:“听说她是你青梅竹马?你没告诉她?法医说了,这刀口根本不可能是人力造成的。”

所以现在刑警队的初步推测是——孩子很可能是被某种机器切割的,考虑附近都是工厂,有可能是误伤,也可能是蓄意杀人,最后弃尸在此。但无论如何,是扯不到小小的解剖刀的。

李熏然无奈的摇摇头:“她一向天马行空——而且她不喜欢法医学,嫌繁琐。”

可小桑没注意到,她精神奕奕的继续说道:“医生为什么要杀进城务工的青少年呢?你们看,这个男孩是不是长得挺好看的?虽然是黑了点,但是很秀气——我们要找的医生,很可能是个恋童癖,死者是他的病人,他*上了自己的病人,最后由*生恨杀了他。所以,凶手很可能是这一片区域的儿科医生,最好的儿科医生!”

大伙儿都沉默着,小桑讲完之后,就期盼的望着陈队,眼睛亮晶晶的。

陈队面无表情转头看向李熏然:“你还是送她走吧。”

李熏然:“是!”

小桑:“啊?”

——

这次,李熏然果断的将她丢出了警戒线外,而且外围的警察都得了命令,严防死守陶小桑又溜进来。小桑在包皮围圈外晃了一会儿,眼见潜入无望,拍拍,回家吃饭。

小桑家就住在警察大院里,不少人跟她打招呼:“小桑还没回学校呢?”

小桑中气十足的答:“这学期没课了,暑假再回去上班。”她今年大四,工作也找好,这学期回家乡实习 。说是实习 ,其实是挂了个单位,开个实习 信,几个月疯玩。不过今天早上听说发现了尸体,她的全部注意力就到这上面了。

一踏进家门,就见母亲坐在桌前摘菜,看到她皱眉:“怎么才回来?饭都凉了。”

小桑径直走进里屋:“我去跟熏然哥哥玩了。”

母亲眉头皱得更厉害:“你已经这么大了,不是小时候,又不是男女朋友,少呆在一起。”

小桑吐吐舌头——母亲不喜欢她跟任何“警察”的事沾边,包皮括李熏然。她索性装傻不答。窗户边的墙上,端端正正挂着父亲的遗像。她双手合十拜了拜:爸,你要保佑熏然哥哥、陈叔叔早点抓到凶手。当然,如果我也有份参与就更好了。

母亲走到门边,看到她的动作,目光变得柔和。小桑许完心愿,瞟见桌上放着一大袋水果——母亲昨天刚买了水果,放冰箱里还没吃完,这水果当然不是她买的。

她顿时狭促的笑了:“陈叔叔又送水果来了?”她说的陈队,就是陈辰大队长,父亲的老搭档。

母亲神色微窘:“嗯,他买给你的。”

小桑“嘿嘿”一笑,挽着母亲的手在沙发坐下:“妈,其实我觉得吧,陈叔叔挺好的,他*人死了也有好几年了,隔三差五就往我们家送东西,一把年纪了,看到你还会脸红……”

“小桑!”母亲脸上没了笑容,“不要胡说。”

“我没胡说。”小桑看着母亲的眼睛,倒没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妈,我已经这么大了,你不用考虑我,你可以再寻找幸福。”

母亲被她说得有点失神,沉默片刻,摸摸她的头发,柔声说:“小桑,我一辈子守着你爸就可以了。今后这样的话,不要再说了。”

陶小桑听得一怔,转头看着墙上父亲的遗像,一时也没说话。是啊,如果换成她,将来能遇到个像父亲那样,顶天立地的好男人真爷们儿,就算生离死别,她也舍不得找别人的吧?

她正愣神,母亲又笑了:“倒是你,马上毕业了,也该找男朋友了。别整天看侦探小说,跟妈妈说说,有没有男孩子追你?”

陶小桑读的是外语学院,陰盛陽衰到令人扼腕叹息的地步,随便一个歪瓜裂枣的男孩,都能追到系花级别的女孩。母亲的话,令陶小桑脑海里浮现出上学期跟她表白的男孩的模样:三角眼、塌鼻子、厚嘴唇,嘴边还有颗黑黝黝的大痣……就这,还是全系仅存的单身男人,金贵得很!

呃……小桑一阵恶寒,非常坚决的看着母亲:“妈,女儿立业再成家,工作稳定了再谈恋*!”

——

下午,母亲照例午睡。小桑躲在房间里,把今天在凶案现场的笔记和照片整理好,藏到柜子里。最后又拿出父亲生前的笔记本,翻到关于凶杀案的经验记录。

第一条就是:要找到凶手,必须先深入了解受害人。

小桑读了几遍,顿觉浑身都是劲儿。抬头一看,窗外陽光正好,碧空万里。

如此明媚好春光 ,找什么男朋友?找凶手才是王道!

她把笔记本一收,拿着照相机笔记本手套等等“侦查工具”,又跑出门了。可是她这时没想到,几天后,真的让她撞见“嫌疑犯”了。

简瑶这一觉,睡了很久很久。

这是她被囚禁这些天来,第一个安稳觉。在没有骤然亮起的刺目灯光,没有迷离 的幻觉和谢晗的轻笑声。只有一室柔和宁静的灯光,陪伴她入睡。

但也不是特别安稳,在那漆黑无边的梦境里,她一直在一个人行走、寻找。她不知道在找什么,但心中的渴望,却那么清晰而强烈。直至她睁开眼,看到灿烂的陽光从窗户病床 上,满室金黄朦胧,她才明白,自己在找什么。

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她有些不可思议——上午十点了。心也紧紧提起来,立刻按下床 头的铃——尽管已逃脱险境,她却比以往更谨慎小心,召唤护士 或者探员过来,陪她去作战指挥室。

然后她起床 ,稍作洗漱。冬日天气清寒,凉水冲在脸上,带来冷冽的气息。简瑶定了定神,望着镜中脸色苍白的女人,心情没有半点轻松。

很快就有人来了,病房的门被推开,带来外头的一阵凉意。简瑶正背对着来人在洗脸,拿起毛巾擦了擦:“稍等一下,我马上好。带我去指挥室。”

那人在门口停了一瞬,“噔”一声门被他干脆的关上了,然后响起了脚步声。步伐略快,沉稳有力朝她走来。

简瑶整个身躯仿佛都倏的定住了。还没等她转身,腰间已经多了一双手。他从背后抱住了她,将她深深圈进怀里。

简瑶的呼吸在这一刹那停滞了,几乎是立刻转身,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

男人熟悉的气息将她包皮围。他的大衣上还沾染着外头的凉意,和陽光的气味,甚至还有硝火的味道。而墨黑的短发下,是他俊美而清冷的容颜。他定定的望着她,眼神澄澈幽黑。

简瑶的心几乎都要碎了,狂喜、心疼、柔肠百转千回,所有压抑忍耐了许多天的情绪,统统漫过心头。

“靳言……靳言……”她完全是下意识的低唤他的名字,在呼吸缠绕的距离里。仿佛这样,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归来,她的死里逃生,此刻的缱绻相拥。

薄靳言什么话也没说。一低头,吻住了她,将她所有气息和抽泣,都占据。

重新纳入自己的羽翼下。

室内静悄悄的。床 头的医用监护设备,屏幕上的数字图案还在不断闪动。门外传来稀疏的脚步声。

唯有两人相拥的身影,在陽光中投下安静的剪影。简瑶整个人被他紧扣在怀里,纠葛间,呼吸微微颤抖着,铺天盖地都是他清冷温 柔的气息。而她闭着眼,他却睁着,在索吻的同时,修长黑眸不放过她每一寸轮廓,沉默凝视。

他注意到她的衣领里,脖子上,还有红色的伤痕。而袖口里,那纤细白皙的手腕,亦有未褪的青紫痕迹。这令他动作一顿,暂时松开了她。简瑶睁开迷蒙的眼,依赖的望着他。他却已将她打横抱起,放到了病床 上。

“我睡够了。”她小声说。

“你需要休息。”薄靳言在床 边坐下,目光几乎不留痕迹的,快速滑过那些隐约露出的伤痕。最后又回到她脸上。

“嗯。”简瑶牵着他的手不放。

薄靳言也舍不得放,自然而然脱掉外套,在她身旁躺下。比起刚才那个有些急促的吻不同,这一次,他几乎是小心翼翼的把她抱进怀里。简瑶心头一酸,抬手擦了擦眼睛里的泪水。薄靳言将她的动作尽收眼底,低头吻去她的泪痕。

她没有去问谢晗、抓捕、营救……那些事,他也没兴趣说。外头走廊里脚步声越来越多,薄靳言直接起身,反锁了房门,而后两人继续这么安静的抱着。

清澈的陽光下,他紧扣她的十指,颀长的身躯覆盖包皮裹住她。然而沿着她的长发、她的额头、鼻子、嘴唇,还有脖子、每一根手指……一寸寸的吻。简瑶的眼眶始终是湿的,可脸上却挂着笑。在他一遍遍的触碰里,原本还有些惶然不定的心,慢慢的沉浸,再沉浸,沉浸到他固执而温 柔的*意里,沉浸到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里。仿佛一切都没有变,他*她,她*他,什么都不用怕。一切黑暗无边,一切痛苦记忆,都会被他阻挡抹去。

——

傍晚的时候,傅子遇实在等不下去了。

薄靳言一下直升机,就没搭理任何人,风驰电掣的进了简瑶病房,然后再没出来过。这家伙刚经历了与谢晗的对决,甚至都没让医生检查一□体。而且FBI也等着见他。

探员把傅子遇的轮椅推到房间门口,敲了几下,没人应答。傅子遇让探员先走,自己拿钥匙,轻轻推开了门。

一室寂静,傅子遇微微一怔。

那两人就挤在一张狭窄的病床 上,安静的相对而卧。薄靳言高挑修长的身躯,几乎占据了大半张床 ,而简瑶就蜷在他怀里。

日落的余光清清浅浅,照在他俩相拥的身体上,像两端紧密相贴的圆弧,又像两个互相取暖的孩子。

傅子遇静静看了几秒钟,没出声,又缓缓带上门,退了出去。

转动轮椅,望着走廊窗外的海湾和晚霞,他不禁笑了。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急什么呢,就让他俩好好呆一会儿,不要任何人打扰。

——

傅子遇一出去,简瑶就被这模模糊糊的动静惊醒了。睁眼望去,才发觉两人竟这么抱着睡了一下午。

转头想要看向薄靳言,却正对上他隽黑清亮的眼眸。原来他也醒了。

简瑶动了动,把脸更近的贴到他的胸口。而薄靳言看到她温 柔的姿态,内心却又涌起那熟悉的、滞闷的感觉。

这感觉从她失踪第一天起,就一直伴随着他。那感觉很陌生,就像站在一面深黑而宁静的湖水前,却只能看到他一个人的倒影。薄靳言知道,这感觉还会伴随自己很长时间。这种感觉,叫心疼。

“他们是不是都在等你?”简瑶抬眸望着他,“你要不要先去处理下?”

薄靳言大手一收,将她搂得更紧,淡淡的答:“我的工作已经做完,我的人也救出来了。他们难道这点眼力都没有,看不出你对我有多重要?”

简瑶忍不住笑了。过了一会儿,伸手摸向他的脖子,低声问:“你的嗓子……还能恢复吗?”

薄靳言看她一眼,知道她是心疼了。于是他神色疏淡的说了个慌:“当然能。”

简瑶果然松了口气,谁知又听他说:“不过我不打算恢复。”

简瑶:“……为什么?”

他瞥她一眼:“你不认为这样的嗓音更有特色?”

——

一个月后,B市机场。

还有几天就是除夕,寒冷的郊区机场,也热闹得仿佛要过年一般。薄靳言搂着简瑶,目不斜视走在前面。傅子遇和安岩推着行李,慢悠悠跟在后头。而蔺漪陽和尹姿淇那对未婚夫妇,也在美国团 聚,这次没有跟他们一起回国。

一出接机口,就见到几个熟悉的面孔。简瑶心情一阵激动,立刻离开薄靳言的臂弯,快步迎了上去。

“妈妈!小萱!熏然!”她跟母亲和妹妹紧紧拥抱在一起,李熏然站在边上,英俊的脸映着灯光,温 柔而俊朗。

薄靳言几个也跟上前站定,熏然跟他们逐一拥抱一番,简短寒暄几句,一起看她们母女三人。

简瑶还算好的。经历了那么多风浪,再次见到以为要永别的母亲和妹妹,虽然掉了泪,但更多的是欣喜。可母亲和简萱却几乎哭成一团 ,上上下下看着她,怎么看怎么痛心。

母亲拉着她,问哪里受伤,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问一句,简瑶就轻描淡写的答一句。但到底心里委屈,泪水也掉得更凶了。

薄靳言站得离她最近,看着她这些日子全是笑颜,今天却掉了这么多泪。那股熟悉的滞闷感又涌上心头。

不过现在,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因为烦闷之余,又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他眼里只有简瑶,一旁的傅子遇和安岩却一副看好戏的姿态,瞄着他。因为傅子遇跟简萱多多少少也算熟了,电话里三两句话就套出来,简瑶妈妈对他傅子遇很中意,对薄靳言却没什么兴趣。

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薄靳言拜见未来岳母大人了。

然而薄靳言脑海里,怎么会有“岳母大人是否中意我”这个问题?

怎么可能不中意?

所以,等母女三人擦着泪松开彼此,看向他们后,他只从容一笑:“伯母,简萱,你们好。”

母女俩都微怔了一下。其实简瑶早跟她们讲过跟薄靳言恋*,但亲眼看到这个曾经清高又古怪的破案专家青年,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女婿(姐夫),感觉还是有点不适应。

“大神姐夫好!”简萱最先乖巧改口。

薄靳言心里顿时异常愉悦,尽管什么也没说,俊脸上的笑容却更加璀璨优雅。

简母则立刻嗔怪的看一眼小女儿,再望向薄靳言,心里终究是叹了口气,点点头:“你好,多谢你照顾简瑶。你们都好好的,就好。”

傅子遇和安岩都有些讶然——这话等于是承认薄靳言的身份了,想不到这一关他竟然……直接通关?

所以果然低情商有低情商的运气么?遇到个女友这么温 柔体贴,连女友的妈妈都不给他们一点为难?

简瑶倒是微笑立在一旁,像是早料到母亲会接受他。

薄靳言则全然没在意众人的情绪起伏,继续理所当然又礼貌彬彬的对简母说:“我们非常相*,也非常合适,你完全不用担心。”

简母楞了一下:“……好、好。”

简瑶立刻扯了一下薄靳言的袖子,其他人则全都含笑不语。

——

聪明的女人,从不把矛盾留到必须直面的时候,才去解决。其实在回国之前,简瑶就已经跟妹妹商量,做了很久母亲的思想工作,基本已经给她做通了。

简母虽然不想让女儿找这样的男人,这次还遇了险。但瞎子也看得出来,简瑶有多*他,以她执拗的性子,绝不可能放弃他。再加上简瑶反复跟她保证,大对头已经死了,今后的罪犯都是小菜一碟,根本连他们的衣角都碰不到。简母到底心疼女儿,其实呢,也有种命中注定的感觉,最后还是同意了。

这晚,傅子遇和安岩各自回了B市的家。简瑶一家人、薄靳言、李熏然,则直接转机,回了潼市。

不过一抵达家乡,薄靳言才微微察觉自己失策——因为简瑶要回自己家过夜。

对于薄靳言这种高智商脑力劳动者来说,睡眠习惯和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曾经,他习惯性的“笔直平躺睡眠姿势”,现在已经完全被“抱着简瑶入睡的姿势”取代。所以,如此悠闲假期,却竟然要一个人睡,他是不太喜欢的。

但他完全理解,简瑶这是人之常情,亲情天伦。简瑶也觉得很正常,微笑跟他说:“明天见。”

薄靳言面不改色的答:“我不习惯跟你分开睡。我想你也不会习惯——我可以去你家住。”将她的腰一搂,朝简母微笑点头:“走吧伯母。”

母女三人全怔住了,简瑶的脸颊更是微微一烫。

现在的年代,简母虽然思想开明,但他们到底没结婚,她咳嗽一声,看了眼简瑶。简瑶脸更热了,低声说:“妈你们先走前面,我跟他再说会儿话。”

简萱吃吃笑笑,挽着妈妈的手走前头去了。简瑶立刻瞪了他一眼:“不要在我妈面前乱讲!”

这晚,薄靳言还是自己回了别墅。但简瑶回到家,母亲理所当然问起婚事:“你们也……住到一起这么久了,结婚……有打算吗?”

简瑶的脸又是一红,答:“再过一两年吧。”

她才24岁,对结婚没那么热切。而且跟薄靳言在一起,什么时候结婚好像也不太重要。

在美国时,就有FBI探员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当时薄靳言非常坦然的答:“我已经在准备了。”搞的她面红耳赤。

但她记得很清楚,两人交往之初,薄靳言就极其有规划的开始准备、定婚戒了。所以她想,他所谓的“准备”,应该也还要些时间,一两年估计差不多。

——

除夕这天,薄靳言被邀请到简瑶的母亲和继父家做客。一家人中午高高兴兴吃了团 年饭,虽然以薄靳言的性格,与大家实在算不上“相谈甚欢”,但好歹也是一表人才文质彬彬,再加上有简瑶在旁适时“管教”“提点”,表现还算不错。

等吃完饭,简瑶把他送下楼,他却杵着不动,盯着她:“今晚去我家?”

简瑶的脸微微一红,点了点头。

她当然也是这么想的——除夕夜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对着空房子过。

两人回到别墅,自是缠绵亲昵了一番。尤其这段时间清闲无事,薄靳言自然也可以十分投入和享受。到了下午三四点钟,简瑶浑身都跟散了架一般,他的脸上却始终挂着愉悦的笑容,还不忘叹息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除夕。”

简瑶拿枕头砸他:“天都没黑呢!”

薄靳言却微笑望着她,眸色似乎有些深沉,但又湛湛分明:“去钓鱼吧。”

简瑶忍不住笑了。不过想到他许多年除夕啊、圣诞节,可能都是一个人过的,她心里就产生了很想要满足他的念头。既然……那方面已经满足了他,现在当然也要满足他的口腹之欲。

“好。”简瑶从床 上坐起来,“不过今天温 度这么低,怕是钓不到多少。”

他却慢条斯理的答:“一定能钓到。”

谁知到了水边,刚坐了一会儿,薄靳言就起身,淡淡的说:“我走一走。”

简瑶也没太在意——她早知道他对钓鱼兴趣全无,刚刚也根本就是坐在边上看书,两根钓竿都扔给她。

听着他的脚步声渐远,周围安静下来。夕陽斜照在波光熠熠的水面,浮标静静躺在水面,一如她此刻宁静美好的心情。

不过鱼是当真少,钓了半天也只有两条小的。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虽然冷,天气倒是很好,银白的月亮已经挂在墨蓝的天空上。简瑶听到身后不远处的脚步声,头也不回的笑着说:“我看还是算了,回家看春晚吧。”

陪他看春晚,也是很有里程碑意义的啊。

“简瑶。”他却在她背后,轻唤了一声。

简瑶微怔了一下。这语气……似乎有些凝重深沉。她放下钓竿,起身回头,眼前的一幕叫她愣住了。

皎洁的月光下,薄靳言就站在距离她五六步远的一块绿色的山坡后。他不知何时换上了笔挺的黑西装、衬衣,还极难得的打了条亮色的领带,显得整个人挺拔清朗。

而他手里,是一捧鲜红的玫瑰。乌黑清亮的眼眸,牢牢的锁定了她。

简瑶的心怦怦直跳。而他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一脸笃定的样子。

而更加不容忽视的,是两人之间的草地上,一只硕大的乌龟,正是“沉默”无疑,正一步步向她爬过来。它的背上放着个黑色丝绒盒子,盒子里是一枚璀璨晶莹的钻戒。

然后薄靳言也跟在它身后,缓缓的向她走来。

简瑶凝视着他的双眼,浑身的皮肤,仿佛也慢慢变得起来。

谁知他刚走了两步,就停下脚步,低头扫了眼地面。简瑶也循着他的目光望去,不禁失笑——她面前是个小小的上坡,“沉默”卡在那里,爬不上来了。短小的四肢乱抖了几下,随即连同脑袋一起缩回壳里,罢工了。

薄靳言微蹙眉头,保持手持鲜花的姿势不动,非常干脆的抬起腿,轻轻一勾,就将沉默“踹”上了坡,言简意赅的下令:“继续爬。”

虽然他的动作已经很温 柔了,但简瑶还是哭笑不得,立刻上前两步,把沉默抱起来,佯怒:“你踢它干什么!”

薄靳言却已经迈着大步,走到她跟前。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简瑶抱着乌龟和戒指,即使低着头,也能感觉到他两道灼灼的目光盯在她脸上。

月光如水铺撒大地,原野间是草木和清雪的芬芳。而她的心,仿佛也随着这夜色,随着他幽沉的目光,沉沦 到某个无边无际的温 柔永恒的地方。

“嫁给我,简瑶。”

嫁给我,心*的简瑶。

我唯一的女人,令我怦然心动的女人。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 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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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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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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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闯关东小说结局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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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文在森田处偷偷给那文打电话,要把那文和儿子生子接过来。没想到见面那文竟然要刀砍传文,传文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朱家人带着饭菜到前沿阵地慰问东北军,就连怀孕的玉书也来了。文他娘见到了疲惫不堪的鲜儿,传武提议把山河矿炸掉,说什么也不留给人本人。一个战地记者给朱家人照了全家福,独缺传文。

枪炮声越来越近了,玉书临产,家里的女眷都在忙前忙后。

哈尔滨保卫战打响了,传武带领东北军拼死抵抗,二龙山的老四英勇牺牲。

为了挡住关东军的装甲车,传武拿着炸药包只身上阵。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装甲车被摧毁了,传武也倒在了血泊中。

玉书的孩子出生了,鲜儿却将传武的尸体抬回了家,刚刚感受到喜悦的朱家人顿时陷入到一片悲痛之中。

传文带着森田和日本兵来到朱家,森田逼着朱开山归顺日本人。关键时刻,鲜儿双枪打死了日本兵。

传文得知传武的死讯后,用传武生前的枪打伤了森田。最后时刻,朱开山用飞镖结束了森田的狗命。

哈尔滨最终还是沦陷了,朱家人带着家当,也带着爱恨情仇又踏上了远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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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破颜结局

全文共 3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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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这都好久了!”焦急的声音一出,却没有干训斥,只有太上皇敢说他两句,此人当然不是什么人都能说的,都能训的,他堂堂天翔的勇王可容不得任何人怠慢。

“来了来了,父王,您看,是陛下的御驾!”南宫千勇兴奋的大叫着。

钟鸣、鼓跃、牛角号轰轰,人人无不急切的迎望着那十二骑御驾,近了,越来越近了。

冷杰与冷夜齐吼,将御驾稳稳停于东城门口,马凳放下,高大伟岸俊美的南宫俊逸最先下得马车,随即转身,伸手双手温柔的将一身红衣的雪儿抱下车来,雪儿之后出来的小人儿,让城门众人惊呼。

“父皇,那小子就是南宫珏,是陛下的儿子,像,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国舅,相爷,你们说呢!”兴奋的南宫千勇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这还用说吗,那张笑脸明摆在那儿呢,简直让众人看到了一大一小两位天子,当然,这般大不敬的话,只能在心中默念。

“父皇安好!”一声温柔亲切的轻唤出自雪儿之口,更对久候他们的太上皇恭敬行礼。

礼刚行了一半,便被太上皇赶紧扶起,“好,好啊,回来就好啊!”

好,全是好字,一连几个好,都不足以道出此时太上皇心中的那份喜悦与激动。

“皇爷爷安好!”又是一道恭敬的问候,南宫珏更行了跪地大礼,让太上皇老泪纵横,让南宫俊逸与雪儿相视而笑,小家伙一直闹腾,这到了京城不待教她,他倒是无师自通,乖的很呢。

“还有我呢,你该叫我什么?”南宫千勇急切的问道。

刚从地上起身的南宫珏,又行了个弯腰大礼,很是礼貌的叫了声,“王叔安好!”美得南宫千勇半天合不上嘴。

仪仗开道,鞭炮齐响,沿街边人山人海,只为一睹帝后尊颜,更为表达百姓心中的那份尊崇。

帝后与皇子回归,普天同庆,大赦天下,七日后,行封后大典,皇子认祖归宗。

“母后?娘亲,可不可以不叫母后啊,要不就在外人面前叫母后,好不好?”南宫珏苦着一张小脸撒娇着请求着,更懒在了雪儿的怀里,至于小狼傲则舒舒服服的躺在软榻上。

午时的养心殿,一对母子就这般亲腻在一起,有说有笑,有问有答,却被一声暴吼打破。

“南宫珏,你怎么在这儿,你又逃课!”下朝后的南宫俊逸会先来看雪儿,随后再去御书房打理朝事,更听丞相对封后大典所做的一切布置。

“娘亲,您看,他总是吼珏儿,定是想把珏儿吓死,那他就可以一个人霸着娘亲了,真是阴险啊!”南宫珏毫不客气的数落着。

“南!宫!珏!”满目怒视,满目喷火,此时的南宫俊逸真是气的火冒三丈,这才回来几天,就开始逃课,所逃之处,必先到养心殿粘好一阵子雪儿,才心满意足的到别处瞎晃荡,偏偏这个臭小子又长了张好嘴,在外人面前更乖的很,太上皇宠,国舅宠,勇王宠,但凡跟他能贴上边的无不夸这是个世间最好的、最聪明、最上进的孩子。可是,就眼他这个九五之尊的爹爹对着干。

雪儿一声无奈轻叹,几天来的戏码又上演了,她的那番苦心婆心又得再啰嗦一遍,结果每次都是,儿子带着小狼得意而去,男人将她拥在怀中叫苦连连,她更是付出些代价才能哄好大的。

七日后,天翔再次被一片喜悦之海淹没,而此次竟然有来观礼之人,不过,就是岁数小了些。

晨时三刻,钟鼓鸣,禁军开道,内侍引领,出得宫门直奔太庙而去,今日大喜,等不得天亮,百姓就到大街上选好位置恭候着。远处传来幽远的钟鼓之声,就等的人们无不精神奕奕,那是召示御驾已出宫门的声音。

御驾之上,南宫俊逸一身张扬霸气龙袍。今日的主角是雪儿,最耀眼的自然是雪儿,一身红色锦缎华服,袍身、前襟、后身、双袖用金丝绣凤舞九天祥图,在云领、腰间、袖口均以凤纹装饰。裙摆下则以八宝纹,五彩云纹,红蝠纹及灵兽等象征祥瑞的图纹装点。

高贵精致的流云髻上别着金凤步摇,随着雪儿一举一动,金凤腾空而起,尽情的飞舞着。腰间金丝玉带与整套衣裙想得益彰,火红的衣裙衬得腰身妩媚,娇颜越发绝美倾天下。

而在雪儿身边的南宫珏,今日是一身的明黄吉服,紫玉金冠让小家伙的王者气质淋漓尽致。没了往日的假乖巧,更无天真胡闹,那份天生的威严与霸气无需刻意。

旭日如火,冉冉而起,好似故意般,火红之光全数撒进了御驾中,此时的御驾中的三人,在光的映照下,威严高贵受万人仰慕、敬畏,御驾所经之处,无不纷纷跪拜。

当年南宫俊逸登基时,未能在大庙行大礼,而今雪儿替其补上,更是在南宫俊逸的牵领下步入太庙,步上玉阶,共跪于天翔列代先皇及先祖面前。鲜红的凤袍裙摆,真好似凤尾般拖于地,近十几米长。百官由殿内到殿外,依序而跪。

御香案,高香直上,入得云霄,告慰历代先皇,天翔帝已迎回帝后,自此星帝与帝后会将太平与幸福带给这片大陆。

又是一阵响彻天地的钟鼓之声,两人相扶而起,四目相对,双手紧握。

太庙大礼过后,众人便要回到金殿,在那儿帝后要接凤印,更要与星帝共坐龙椅之上,受百官万民的朝拜,整套大典会持续一天一夜,更会欢庆月余。

本以为,自大典后,他们夫妻便可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未曾想,那观礼之人入得宫来,更让以后的日子苦不堪言。那观礼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童言无忌的皇甫琦,他果真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亲自跑到天翔来找他的姨姨,还赶上了他姨姨的封后大典。

人既然来了,总不能赶走吧,再说了,谁见过不满六岁就逃家的,还好,小东西精的厉害,威胁了四个禁军一路护其东行,安然无恙的抵达了天京。人是被留下了,平安信也被暗部急急送到了凤栖。可是,当问起小家伙何时走时,一句话,“好不容易来了,短时间内是不会走的,更何况,姨姨给他生了个小弟弟,虽然他怕这个小弟弟更好似跟屁虫似的跟着,那他也乐意。”

晚霞映天,美妙一片,如若没有那暴吼之声,会让人更有心情感叹大千世界的奇妙。

“南宫珏再给我逃一课,我定把你扔回灵山。还有你,小小年纪你就敢逃家,若再不安分,朕一脚把你踢回凤栖!”忍无可忍的南宫俊逸咆哮着,想他九五之尊,真龙天子,能处理妥当那么多的国家大事,天下大事,为何就收拾不了眼前的这两个小东西,每次跟他对着来不说,脸他们夫妻在一起相聚的时间,也要被他们分去,可恶,着实的不可原谅。

自己有个魔头儿子已够让他头痛,这倒好,又来了个粘人精,此次再不出绝招,真会让眼前的小魔王与粘人精吃得死死的。

“呵呵,逸别气了,他们早跑了,而且会安稳好长时间,啊!”雪儿一边抚着男人剧烈起伏的胸膛,一边温柔的劝着,不想,话未说完,人已被男人抱起,大步向内室而去。娇斥声顿时而起,到最后被男人的火热彻底吞食。

眼下趁两个魔头消停之时,他当然要跟自己的女人述情了,他们已经被两个小东西占去了太多的时间。

对于难缠的主,一旦抓住了他们的弱点,那是很有成效的,一连五个月,两个小魔头乖的很。如此长的时间,到让南宫俊逸极为受用,佳人在怀时不用担心被影响甚至不用害怕被打断他们的如胶似漆,而此时的南宫俊逸更是眉眼嘻笑,看什么都舒服顺眼,当然也包括被他恨的咬牙切齿的两魔头。

“姨姨,这回是个妹妹吗?”

“别动,我娘亲的肚子,我准许你动了吗!”

“哼,这是我姨姨的肚子,我就是要摸妹妹!”

“猪头琦,谁告诉你我娘亲的肚子里是妹妹!”

“就是妹妹,我说是就是,姨姨,琦儿从现在起就等着妹妹长大,琦儿要娶妹妹做新娘子!”

“你敢,没我同意你?”

“你们真反了啊,没朕的同意竟敢来闹腾!朕数三个数,不赶紧消失,你们就等着受罚好了!”南宫俊逸霸道低沉的声音,打断先着正叫嚣的南宫珏,更让两人极不满的离开。

没了碍眼的,更将佳人的身边位置腾了出来,南宫俊逸很轻的坐在了雪儿身旁,将其扶到了自己的怀中,一双大掌温柔的抚摸着那已隆起的小腹,南宫珏出生时他不在,此次,他不但在,更要全程相陪,更要亲手迎接他们的女儿来到这个世界。

“你跟他们一样,也开始胡说八道了,谁告诉你的这是个女儿?”雪儿娇斥着,将自己依偎的更深。

“我昨晚做梦了,女儿甜甜的叫我爹爹呢,我敢肯定,这是女儿,不过,我可得看好了。”

“为何要看好了?”雪儿不解的追问着,是因为他们的女儿定会很美吗?

“哼,梦里还有皇甫琦那个小混蛋,他一直虎视眈眈的!我的宝贝女儿,我当然要看好了!”南宫俊逸霸道更逗趣的表情,惹得雪儿娇笑连连。

女儿吗?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都是他们的心肺宝贝,都是他们生命与爱的延续。

满目柔情,四目相对,感谢上天注定的这份姻缘,感谢上天让他们相恋相爱更相守一生一世,甚至生生世世,无论来生身在何处,他们的浓情深爱一定会将彼此再次牵到一起,这份情这份爱,源源不息,世世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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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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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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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原著小说《余罪》小说大结局大曝光!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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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少网友们都好奇《余罪》的原著小说最后结局到底是什么?余罪结局和谁在一起了?余罪和林宇婧结婚了是真的吗?余罪和林宇婧婚后天天遭受家暴是真的吗?小编节选了原著小说《余罪》的大结局部分,先来一睹为快吧!

《余罪》第二季相信已经有不少观众都看过大结局了,纷纷表示看不够,期待着《余罪》第三季的上线!鉴于《余罪》第三季上线还遥遥无期,网友们又按耐不住想要追剧的心情,想要先看看《余罪》小说来过过瘾。

从检察院不远处的小卖部里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快天黑了。

撕着封条,磕着烟盒,一根红河跳出来,余罪嗒声点火,美美地抽了一口,然后仰头,呼声喷着烟,好烟抽过不少,不过都没有今天这盒八块钱的烟抽得带劲,一口闷得头晕晕的,刚刚还在电话里跟老爸说了,老爸下了定论:

“看看,还是你爸当年英明,把儿子交给党,比跟着爹强,犯了错误也是党内处分………我说你个兔崽子,没钱朝你爸要,好像我不给你似的……”

老爸千斤担子放下了,余罪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下了,他从来没有觉得像现在这样轻松过,尽管又特么成了一名不文的穷光蛋了。

当然,装也得装成穷光蛋,这年头没人和你个穷光蛋较劲,于这事他是有心得的。

回望了一眼巍峨的检察院,他撇撇嘴,敬了个礼,然后一甩,衣服披在肩上,得意洋洋地走着,他在思忖着,该去哪儿。回分局回刑警队不好意思,可能处理结果还没有正式宣布。回家吧又远。要不找……栗富姐去?似乎也不妥,栗雅芳回来后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余罪一直在汾西,已经疏于双方的联系了。

他估计呀,难奈寂寞的栗姐没准早特么又有目标了。

或者应该给谁打个电话?安安?也不好,她一直在憧憬着英雄和美女策马驰聘的那种浪漫,这回估计是彻底玩完了。

林姐……还是尼马算了,这几个月了都没给我打个电话。

边走边想着,似乎还是那群狐朋狗友亲一点,正思谋着找谁出来喝一顿时,一辆奥迪泊到了他的身边,他停下了,知道在第一时间谁会出现在他面前。

没错,车门开时,副驾上的许平秋从车里出来了,挥挥手,打发走了车,然后以一种审视的眼光看着从检察院得瑟地出来的余罪。

老许不像局长,像个时刻准备收停车费的黑脸老头,背着手,穿一身便装,两眼瞪得炯炯有神,似乎时刻准备悖然大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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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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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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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

全文共 2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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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三季》在内容上完结了剩女们面对爱情、家庭、婚姻、事业时的生动刻画。其中有欢笑,有泪水,有浪漫,有无奈,也抖落出更多的世态炎凉与复杂的人性。虽然收尾不尽完美,存在一种失速的缺损,但《欢乐颂》无疑是都市女性题材中典型而又精彩的代表。下面是小说欢乐颂第三季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康德说,父母在教育孩子时,通常只是让他们适应当前的世界——即使它是个堕落的世界。

挨了第二次打,应勤懂得了邱莹莹的好。而邱莹莹要是想和应勤结婚,就先得让他爸爸妈妈放心。于是两个人开始磕磕碰碰的求认证,这也是邱父与应父之间的较劲。这方是既然输了理,不能输了人;那方是输了人,不能输了理。在两方家长打太极的推拿,终于让两人走向婚姻之路出来。而其中的心酸与周折,也只是一个家庭的缩影。

包奕凡与包父开始内战,当初的甩手掌柜,只是安心的幌子。可是在没有下限的比无耻中,父爱还是容忍了。这是那场外遇,持续性的代价。

而曲父与曲母多年的暗战,也说明了越轨是会让男人死在这上面 的。因为他这辈子要为这件事,一直埋单。每个被背叛的人,都会在后面布局,让你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安迪面对包父等人,还是身边的朋友,一直不落败。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解决所有的困难,她也在用这种不妥协的东西来征服别人。而在她与包子的结婚后,曾经的父亲魏国强,好友老谭的嘱托包父清理小三,正因为政商有关系在保护她,没有人敢轻撄锋芒。她是π而不是pi。如果没有的话,不然她有好几次落得都比岳西还要惨。 而众女对爱情的目的性,充满了相当的深意思考。男人对爱情是不是怀着一种商业的投机。包子永远都被安迪压一头,诚意似乎不需要怀疑。

而赵医生与曲筱绡经过十八弯的兜转公开,并没有那份心。

而樊胜美摊牌了,因为在房产证看不出王柏川会付出多少的诚意了。她不想用爱的绑架他了。王柏川为了想要的,愿意成为爱的傀儡,可是那样太可怜。经过家庭的纠纷,新工作的转换,爱情的变化,她终于成为翻身美。

邱莹莹自然是不省事的,她前脚搬家,躲难的岳西搬进,而谢滨藏匿的黑暗,也让5女彻底面对撕裂的真相。

谢滨和安迪一样,都有一段极力想要的童年。与安迪掏心肺的谈话,意外的没有过浓的勾画。也许想要用一个人来救赎了另一个人的黑暗。

而安迪这些年来她根本没有想过别的。她的所有牵挂只有,我明天会发疯吗。包子让她发现新天新地,尝试着去想新的目标,而第一季的魏渭只是在她原有的基础上修改。前者给了新的人生,后者给了新的活法。她在谢滨与岳西的身上,看到了当年那个从来没有妥协,没有退让,没有依靠,没有相信,没有放弃的自己。在22楼,她原本一直是看不起那些好朋友,可是当她学着拥抱生活,发现了点亮了自己的黑暗。所以谢滨对光的那份向往,只是灼伤了自己,也误伤了旁人。而他洒然的远去,有一种自己有了光明,世界不黑暗的用意。

生活要继续下去,她们也还要寻找未知的未来的确认。他人经受的,我必经受。这是她们的生活,也许这也是你我的生活。

这一季里最让我吃惊的樊胜美的转变,此位看上去不可救药地要走上消散之路的大美女,不仅轻轻松松地完成了从资深HR到酒店前厅经理的转变,并且幡然悔悟,决定要做一个独立女性,不再以靠在男人身上为目标,自己的事自己来解决。阿耐对这一类女性笔下留情了呵。觉醒后的樊美女,给人神情气爽之感,幸福自然要向她挥手了。

令我吃惊的还有安迪,这位坚定的不婚者,率先怀了身孕,率先领了红PASS,当真是阿耐的心头最爱,把所有的好事都赋予给了她。但一不小心暴露了富人的弱点——缺乏安全感。因为怀疑谢滨跟踪她,安迪的老公便动用层层关系,毫不留情地把刚奋斗到刑警大队的谢滨,打回警署去。官商一家亲唉。

曲筱绡的感情生活终于尘埃落定,收起了玩耍的心思,和赵医生大有花好月圆之势。只是,在让包奕凡经历了父母博弈的痛苦后,又让曲大小姐领受父母的博弈,包家以母亲失败告终,曲家却是母亲大获全胜。无论父胜抑或母胜,子女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受伤者。

邱莹莹与应勤经住考验,在俩家父亲亲自主持大局下,顺利嫁娶,幸福生活看得见摸得着。其中,邱莹莹父亲表现出的处世智慧,让我又小小吃了把惊,姜世老的辣耶。

前两季稳妥完美的关雎尔,最可能得到幸福,偏偏就落单了。她感情生活开始得最晚,该经历的挫折尚未经过,所以,故事结束时,她的故事才算开个头。

不知偏见还是故意与当今的公务员热反着来,在这个长长的故事中,被丈母娘门视作亮婿的公务员岗位的男性,没一个让阿耐看着顺眼,对这类男生一再挑剔挖苦,唯一一个留存的种子——警察谢滨,阿耐也毅然决然地让他辞职远行。谢滨这个很阳光的小警察,居然像安迪一样有着秘密不愿为人知的身世,也是22楼姑娘们的所爱中,很有故事的一位男生。不知阿耐还打不打算写续集,很显然,关雎尔与谢滨的故事还没讲完,让人心里有念想呐。

有评论称《欢乐颂》为中国的《欲望都市》,有几分意思,但不完全恰当。《欲望都市》表现了四个熟女的感情生活,她们在经济上思想上几乎步调一致。而《欢乐颂》里的五朵金花,差异大得多,故事更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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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天局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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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作者是矫健老先生,也是祁同伟最真实的写照,一个穷人,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拼搏,才有希望胜天半子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天局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大家在收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在第26集中公安局局长赵东来用小说《天局》中的主人公来形容祁同伟。在小说《天局》中主人公是一个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的一个凡人,一直在用自己的生命为棋子和神仙下棋,最后他也赢了神仙。

祁同伟最先换的就是《天局》中的这篇文章。

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人民的名义天局小说结局。

侯亮平将这本小说送给赵东来,重点做了标注,“胜天半子”。

书里的主人公以自己为棋子,跟神仙下棋,以生命为代价,胜了神仙半子。

祁同伟就觉得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一定会胜出的,自己的命运最后一定能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祁同伟为了自己的前程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比自己大了10岁的女人求爱,他的婚姻大事就这样被他送出去了,其实这根本不是别人在操控他的命运,根本就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怪不了别人。

许多网友百思不得其解《天局》是到底在说明什么?我们细细来看,在祁同伟的内心,他敬佩混沌与天斗的精神和魄力,而从农村出身的他一直渴望权贵,然而,向梁璐求婚使他的尊严死掉了,做人的理想和信念也泯灭了,于是他把这种扭曲的“偶像崇拜”植入到自己人生观众:人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敢冒险。他想要得到的,只有权和钱,但权和钱,真能换来他的尊严吗?

人一旦丧失了人性,什么事都敢干、都会干,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了。随着剧情的逐步深入,迷雾渐渐散去,祁同伟内心的黑暗与扭曲慢慢浮出水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利,以为自己是土皇帝,xx结、利益输送、xx、以公谋私,高育良也一再问他: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想,祁同伟在神仙xx泥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生活得其乐无比,他拥有了高小琴的爱情,拥有了山水集团的股份分红,拥有了厅长职务,然而,他贪婪的欲望继续在黑暗中生长,他不满足、不知足,是贪婪的欲望一步一步将自己退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祁同伟并不是混沌,也不可能胜天半子,哪怕是以子为棋、牺牲自我。反而,祁同伟的牺牲是xx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和人民必须会看到的结果,xx分子,必须得除!胜天半子?!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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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超级学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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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我便应承家里的要求去从基层做起,两个女孩儿继续留在家里养着,直至孩子出世方才算完。[object Object]而我从基层做起是非常疲惫的,事多,又忙,幸好暗地里有人照顾,倒也没出差错。曹老爷子应约的带着曹佳宇上门来提亲,至于我我爷爷还有我爸是怎么应对过去的,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因为那天我恰巧带着两个女孩儿出门逛灯会,我们三个人玩到很晚方才回家。根据武永裴的报告,我爷爷干脆跟人家耍破皮赖,曹老爷子也是醉了。

武永裴口中的醉了是真的醉了,我爷爷拉着曹老爷子喝酒,硬生生把曹老爷子给灌醉了,而后这件事情也算是不了了之,反正等我回家的时候,并不曾见着曹老爷子和曹佳宇的身影。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是三年时间,现如今的我有妻有儿有工作,小日子过得也还算幸福充实。武永裴这几年一直跟在我的身边给我做副手,随着我的升迁他的官也越做越大。值得一提的是,杨雨婷也成功的在今年怀孕了,根据检查是对龙凤胎。

前几日杨雨泽打过来电话,告诉我三年时间过去了,咱们兄弟们是不是找个机会聚聚?我应声回应道自然是要的,不能忘记我们当初的三年之约。约定好了位置,就在魔都的天赐假日酒店。我告诉杨雨泽所有人都要通知到,谁若是不来,可不要怪我到时候发脾气!听到我这样说杨雨泽不禁一笑,道除了我跟武永裴,他们都是待在一起的,所有人都在期盼着这么一天,谁会不来。我应声一笑,我道就明天吧,恰巧明天我不上班。

挂断了电话,我让武永裴去安排我的行程,而我则是掏出当初临别时候我们的一张合照,这些年我一直把这张照片塞在我的钱包里面,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带在身边,就好似他们还陪伴在我身边一般的,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站得住脚跟。对了,还有昔日我们在龙魂的那位教官呢。

我爸同意把他送给我,但是有一个要求,我一定不能亏待了他。最终我以月薪百万的薪资聘请了我们的教官,其实这些钱看上去很多,比之他们应得的工资也多不到哪里去。现在的狼安保公司,有了这样的教官,狼崽子们更是被调教的嗷嗷叫唤!战斗力比之先前,不知道提升了多少个档次。在杨飞和董巍的经营之下,狼安保公司可谓是彻底的打出了名号,成功的超越了保护伞公司,成为了世界最顶尖的安保公司,没有之一的。

虽然不说达到某位国家的首领外出都要由我们提供安保,但是现在跟我们签订合作契约的高官贵人们多不胜数,狼安保公司反倒是成为天赐国际旗下,最最赚钱的一家分公司。我收拾好东西,被武永裴载着回家,方才打开家门便有两个小家伙奔跑过来。没错,他们俩是我的孩子,秦汐雨生了个儿子,叶晓晓生了个姑娘。我儿子的名字唤作程言,我姑娘的名字唤作程语,他们俩可谓是老天爷赐给我最好的礼物,我非常喜欢他们。

爸爸,哥哥又欺负我!方才开门,程语便跟我告状,说程言又欺负她。而程言则是一脸无奈的模样,道你跟三东子告状也没用,说不准吃了就是不准吃了!没错,因为俩女孩儿经常称呼我乳名的关系,让程言听了去了,平日里这小子总喜欢称呼我三东子。至于爸爸,也只有他犯错时候,才会如此乖巧吧?程语遗传了她姑姑程晓柔的毛病,特别的喜欢吃,十足的一个吃货。从小到大,同程晓柔一般吃到吐的次数不少,让我头疼。

我也唯有让程言看着程语,因为平日里大多数时间他们两个待在一起。听到我回来的声音,秦汐雨和叶晓晓也从厨房里面走出来,甜甜跟我笑着道你回来了?我点头上前亲吻两个女孩儿的额头,两个小家伙这时候也不吵了,看着我嘻嘻笑着道羞羞。我告诉一家人,明天准备一下,到魔都去,昔日兄弟们再聚,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听到我这样说两个女孩儿笑着点了点头,而后便继续去准备晚餐。至于杨雨婷,大着肚子在老家休养着呢。这好似成了我们家的规矩,我跟武永裴无论谁有了后,必须把媳妇送回家。

吃过饭之后便是休息,直至第二天早上我们两家人坐上飞机,我心中无比的感慨万千。转眼间时间飞逝,我从不曾想到,我会有这样的一天。到了魔都,董巍早早便安排着车子在机场等候着我们,等我们到了之后直接上车赶往天赐假日酒店。现在的天赐假日酒店,已经是唯一一家全国七星级连锁,还真的给董巍做起来了?

待到感到天赐假日酒店,董巍他们早早在门口等着我们,待到我下车,几个人纷纷围绕上来,跟我和武永裴拥抱,并且嘴里还不忘记调侃我,程县长百忙里抽闲来接见我们,我们还真是不胜荣幸。而我闻言,则是笑骂一声滚犊子。一声滚犊子,昔日的兄弟情怀顿时间便全都找回来了。而后我们随着董巍的牵引走进酒店里面,进到早早预定好的房间。

途中也有酒量告急,非得要去厕所的,例如武永裴,迷迷糊糊的站起身子,去厕所放水去了。不过多久武永裴破门而入,盯着我道一声哥,不好了!我眼见着他这般模样以为出了什么事儿,我问怎么了?武永裴一脸惊慌模样的看着我,道曹老爷子带着曹佳宇杀来了,这会儿都进电梯了,一边走还一边说,今天非得打断你狗腿不成。说什么叶晓晓和秦汐雨你都要了,凭什么唯独落下了他孙女?闻言我顿时慌了,我问那怎么办啊?

“快溜啊!想什么呢!”

杨雨泽忽的站起身子,哈哈笑了。

超级学生》作品简介

贫苦出身的岳明旗,跟随神秘瘸腿老者练习了武功及"太上神龙决",由于实践功夫过程中,帮了美女老师王才影的大忙,被她破例带进了最好的云天中学就读。

最初岳明旗以放牛哥的形象出现,受到排斥,但是在美女平民班花辅导过程中,感到他真实的存在,于是滋生了莫名其妙安全的好感。

同时富贵班花为了借助霍子旗之力,抵御校园势力宁亮的狂追,也和岳明旗走的很近,之所以引起宁亮的大不满,想尽办法欲制岳明旗于死地。但是岳明旗不但有功夫,而且"太上神龙决"的异能初成,将宁亮各种阴谋破碎。

岳明旗随王才影去给岳楼过生日,暗中使用异能查处小区采花贼,受到总裁岳山的好评,自此他有权自由出入岳氏筑天集团,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超级学生》人物介绍

岳明旗:男主一号,以高中生身份出现,练习武功、六六大顺索取术,修炼"太上神龙决",被明北市云天中学美女老师王才影招进学校,从而踏上了追美女校花和美女老师之路,期间随着异能的不断强大,所遇到的对手也越强悍、野蛮、高智商。

燕亦芳:传授霍子旗武功及异能术之瘸腿老者的孙女,和霍子旗住在一处出租房内,以各种泼辣手段"制裁"霍子旗,但是也是霍子旗最有力的支持者,最初为霍子旗打飞机消除欲火,到后来鼎立助霍子旗修炼"太上神龙决"。

张娜:美女老师,在与岳明旗交往过程中,对其给予了很多的帮助。

赵美美:岳楼闺密,一个颇有争议的角色。最初见霍子旗倾向岳楼和冯悦,心生恨意。曾给宁亮通风报信,但宁亮并不知她的强大背景,再一次酒醉后,毁了赵美美的容,之所以,整个宁氏一族及其金狮集团被赵美美家族势力毁于一旦。

张令天: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心机深沉,眼光犀利,对任何事都有独到的见解,最早是云天校园势力宁亮的左膀右臂,霍子旗初入云天学校,遭到其欺负,但是在一个月之间,就被霍子旗扮猪吃老虎的手段拉拢了过来。

黑狼:原名牛小国,霍子旗玩伴,虽不识字,形象粗野,但赋有极高的"忍"功。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范小帆: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熟识各种机械原理及其拆装之术,包括各种保险设施。

冷子静:国家安全局最年轻的卫士,贫苦出身,不爱说话,但记忆特殊,看一遍万字内容一遍,即可倒背如流,熟识《古代战争之计谋篇》,并把诸多策略运用到现实中,霍子旗五大得力跟班之一。

鲨鱼:特种兵队长出身,身为筑天集团总裁私人保镖拒绝,在望龙山搭救人质过程中,和霍子旗建立了身后的忘年交,霍子旗在美达冰岛那段时间,获得鲨鱼以前不下的不少帮助。

宁亮:反面人物,云天中学第二股东宁博之子,追求岳楼和文杰,想着左拥右抱,却败在霍子旗之手。

薛圣皇:反面人物,校园势力和校外黑恶势力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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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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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错越的软妹纸,决定发家致富、做个学霸,谁料愿望刚启程,就被外表冷硬、内里腹黑的军佬拐回家做了媳妇。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穿越婚然天成的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终,禾薇没有剖,直接顺产。

人从病房推至产房,产道就已全开,肚子里的小家伙迫不及待地临世了。前前后后加起来统共还没半小时,这就生好了。

饶是生过俩回孩子的禾母都愣了:这么快?

禾父也不敢置信地脱口而出:“这么顺利?”

“怎么说话的!”回过神的禾母,没好气地赏了丈夫一记手拐子,“那是薇薇福气,你嫌她太顺利了还是咋地?会不会说话!”

禾父憨憨地挠着头笑:“我那不是太惊讶了嘛!”

他都做好陪闺女生上半天的思想准备了,还拉着女婿坐长椅上说“有的等”来着,结果爷俩个还没唠上几句,产房里就有护士出来通知生好了,这会儿正给孩子清理。能不惊讶么。

“你当年生冬子,太阳落山推进去,一直熬到第二天早上朝阳开起来了才生。生闺女那次算快得了,那也生了六个多钟头。”禾父回忆道。

这倒是实话。禾母点头。顺产五六个钟头的确算快了,一般得熬七八个甚至十来个钟头;慢的,生上一天一宿的都有。想她当年生儿子,就足足熬了一宿半,差点没把她累死。想来那是头胎的缘故。

可同样是头胎,闺女生娃的速度……啧!简直和老母鸡下蛋有的一拼。

啊呸!怎么比喻的!禾母暗地里给了自己一嘴巴。打完又禁不住笑。闺女生好了,她当外婆了。啊哟喂!这心情咋那么美妙呢!

贺大少一听宝贝媳妇生完了,哪还坐得住,腾地跳起来,攥紧了拳头来来回回地在产房门口打转。直到护士推着清理干净、并裹上医院统一的襁褓的女婴出来,蓦地僵在原地不知所措了。

禾母好笑地瞥了女婿一眼,走过去接过推车,一边打量外孙囡,一边赞叹:“长得真秀气,和薇薇小时候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看看,我看看。”禾父也开心地凑过来看外孙囡,顺嘴唤女婿,“阿擎,你别傻愣着啊,快来看看你闺女。怎么?薇薇给你生了个闺女,你不高兴啊?”

咋可能呢!他这不是高兴坏了嘛。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宝贝闺女那么小、那么娇嫩,他怕自己这一身蛮力、不留神伤到了她。

禾母倒是从闺女那儿听说过女婿的心思,确实想要个儿子不假,却不是因为重男轻女,而是太稀罕闺女了,怕被家里有小子的顾绪等人,拐去当儿媳妇。于是一心盼着先得个男娃、过几年再要个女娃,好让哥哥保护妹妹。因此听禾父这么说,并没变脸色,但做为丈母娘,该敲打的还是要敲打,免得闺女受委屈:

“这年头生男生女都一样,先要个闺女也好,闺女懂事早,又是娘的贴心小棉袄,过几年再要个男娃,还能帮着带带弟弟。我是尝过同时带俩孩子的苦,那会儿冬子不到上学的年纪,薇薇又还没学会走路,家里头乱得哟,天天都像战场,骂完儿子喂闺女,喂完闺女收拾乱摊子,这还没收拾完哪,臭小子又搞破坏了,那可真叫累……”

贺大少压根就没听出丈母娘的弦外之音,径自打量着酣睡中的宝贝闺女,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蛋露在襁褓外面,翘挺的小鼻尖抵着襁褓的边……原来宝贝媳妇小时候是这样子的呀?好可爱好可爱……可爱得他心都化了。真想把闺女抱起来贴在胸口疼。可惜刚出生,骨头还没长好,他没敢抱,就这么蹲在推车前,着迷似地欣赏闺女的睡颜。

禾母见说了半天,女婿没反应,仔细一看,得!看着迷了!这副样子哪里是在嫌弃外孙囡,分明是捧到手里怕摔了,含到嘴里怕化了。也就老禾同志这个呆瓜看不出来。

禾母放心地笑了。把外孙囡留给俩爷们照看,自己跑去问闺女的情况。生完了该转去病房了吧?虽说本来就在住院,可先前住的是内科病房,这会儿得住妇产科病房。

海城一院的病房素来紧张,尤其是妇产科,几乎就没有一天是空缺的。但轮换的也快,顺产一般三五天出院,剖腹产最多七天,一拨拨产妇来了走、走了来新的。因此,禾薇这厢一说要生,那厢就安排上病房了。只是没料到她会生得这么快,病房还没收拾出来,得去催催。

另外还要给亲戚朋友报喜。禾母一个人忙不过来,就把报喜的任务交给了禾父。

贺擎东听到丈母娘的吩咐,才有种魂魄归位的赶脚。不好意思地抓抓头,他这么个大老爷们在,哪有让丈母娘奔波的道理。果断地让丈母娘留下照看孩子、丈人负责报喜,他则去盯病房、照顾宝贝媳妇。

禾薇直到生完都还云里雾里的。

这就生好了?不是说顺产起码得先在产房外的等候室躺上半天、经历着一阵通过一阵的阵痛、不时有护士过来查看产道开没开?开了几指?等到全开了才慢条斯理地推你进产房、扶你上产床;然后在一阵撕裂般的疼痛以及煎熬地等待后,方能迎来孩子的诞生。

她都做好剖宫产的准备了,突然间说产道开了、直接顺吧。

被动地爬上产床,满脑子的混乱还没理清,又听接生医生说:“出来了!很顺利!是个女娃!”

接着,负责她的护士倒提着一个满身红溜溜的小家伙,在她眼皮子底下拍了几下,听到哇哇哇的婴啼,笑着告诉她:“孩子很健康,身高49公分、体重3.3千克。”

禾薇下意识地瞅了眼从头到尾没给她纠结地选择到底是“剖”还是“顺”的闺女,这才反应过来:她揣了九个月的胎,已经瓜熟蒂落。

各地的亲朋好友收到禾薇平安顺产的消息,都在电话里欢喜地恭喜,还说一放假就来清市看新出炉的贺家小千金。

最兴奋地当数禾曦冬这个新鲜出炉的大舅了,差没把新买的智能手机摔了。

禾父咧着嘴无声地笑,嘴上却道:“都当大舅的人了,咋还这么毛毛糙糙。”

“我激动啊。”禾曦冬一点不介意被自己老子打趣,“唉哟!爸你说我送外甥女什么好呢?妹妹醒了,小外甥女出世了,双喜临门的大好事啊,不行不行!我得好好筹划筹划,庆祝一下。”

“都过年了怎么庆祝?还是等你妹满月了再大办吧,这几天就算了。”禾母捞过丈夫的手机,对儿子道,“你还是早点回来吧,现在你妹都醒了,医院病床紧张,住不了几天就要回家,阿擎要照顾大的,妈要看顾小的,你回来和你爸交换着开车。”

“得令!”禾曦冬二话不说应道。他这几天之所以待在京都,是在为妹妹的病奔波。虽说贺擎东那边已经聘请到了几名专家赶到海城会诊,可一直诊不出个结论总归不是事。他索性就留在京都,和梅子一起,分头跑医院,中医馆、西医院,一天跑俩处、三处,带着妹妹的病情说明,逮着有点名气的医生就挂号问诊。

如今妹妹既已苏醒,还平平安安地生下了据说很可爱、很漂亮的外甥女,他还留在京都干嘛?回家过年咯!

和他一道回海城的自然还有梅子、禾鑫、周洁莹。夫唱妇随说的就是他们。圆圆童鞋瞅着这两对不秀恩爱就不痛快的小情侣一脸牙疼:“我说,梅子跟着我冬子哥回去也就算了,毕竟她家就在海城。周洁莹你怎么也跟来了?你还没正式嫁给我鑫鑫哥呢,跟着他回家不怕被说厚脸皮呀。”

“要你管!”周洁莹朝圆圆做了个鬼脸,“我就厚脸皮了咋地?我就喜欢和他在一起咋地?你有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圆圆摇头摇得像拨浪鼓。

得罪谁也不能得罪恋爱中的女人啊,因为她身后站着一个随时可以为她冲锋陷阵、扫除障碍的男人。

果然,禾鑫揉揉周洁莹的头,宠溺地笑笑,对圆圆说道:“我妈正月初三生日,今年五十岁,打算办几桌热闹热闹,特地交代我让我把莹莹带去的。”

周洁莹嘚瑟地朝圆圆昂了昂下巴,傲娇地哼了一声。

圆圆佯装惶恐地朝她作揖:“真是对不住!我误会你了!你其实没那么厚脸皮!”

“贺许诺!别以为薇薇不在,我就不敢打你了,看招!”

“怕你呀!哈哈哈……”

除了这帮小部队叽叽喳喳地开进禾薇的病房,给她无聊的月子生活带去数不尽的欢乐,徐太子为首的大部队,也于次日从京都开来了。

一伙人争相要抱小千金,最后还是猜拳定先后,最先抱上的居然是小笼包。

徐海洋郁闷地不行,瞅着还没他齐腰高的小笼包问顾绪:“才几岁啊,你就教他猜拳?”

“有些东西,左右要学点,干啥不早点学?”顾绪淡定地回答。

周悦乐在一旁抽嘴。心说拉倒吧!还不是喝点小酒就喜欢逗你儿子玩,玩着玩着就猜起了拳。偏儿子又是个聪明的,凡事教一遍他就会。亏得没喝酩酊大醉,还知道分寸,晓得哪些该教、哪些不该教,不然她绝对跟他急。

没抢到“首抱”的徐太子等人只得乖乖等小笼包抱完了好轮到他们抱。想着他一个小屁孩,力气不大抱不了多久,没想到一等二等的,都过去两分钟了,小屁孩还稳稳地抱着小千金不撒手。

“我说老顾,你忒狡猾了吧?派你儿子出马,准备这会儿就把阿擎的宝贝闺女抢回家做儿媳妇是吧?”石渊最没耐性,第一个发牢骚。

“这可不行啊老顾,你把儿子带来了,我们几家可没带。这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啊。”徐太子手肘搁在顾绪肩上,一副哥俩好的商量态度。

徐海洋也道:“就是就是!说好的公平竞争,老顾你不能抢跑。”

“老子哪儿抢跑了?”顾绪一脸无辜,心里早就乐坏了:儿子喂!你可真给老子长脸!这么小就知道先下手为强。不错不错!再接再厉!老子看好你哦!

安顿好媳妇的贺大少走过来,看似小心翼翼、但众人就是从他的动作里砸吧出了一股“抢夺”味道地从小笼包怀里接过被小笼包有模有样地抖啊抖给哄睡着的宝贝闺女,放进和禾薇床贴床的小推床里,并朝小笼包竖起食指“嘘”了一声:“妹妹要睡觉了,等她醒了再抱。”

小笼包乖乖地退到一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熟睡状态的小千金,大有“我就在这儿等、等妹妹醒来我抱她玩”的架势,把禾母几人逗笑了。

贺大少的俊脸黑的不行。妈蛋!老子那是客气话!懂?

顾绪也看到儿子的动作了,噗嗤乐出了声。好儿子!追媳妇就是要这么滴无惧无畏、厚脸厚皮。

贺大少一个冷眼射过去。差点忘了这货才是罪魁祸首。还有旁边一二三几个,宝贝闺女才出生就嚷嚷着要抱回去做儿媳妇,有考虑过他这个当爹的感受吗?心塞!

果然头一个就该生儿子,等儿子长到小笼包这般大、知道保护妹妹了再要个宝贝闺女,家里有一大一小俩爷们守着,就不信他们还能抢得去。

不过……贺大少眼角瞥到安静地守着小推床的小笼包,心塞得不止一星半点——防得了大的、防不了小的啊。

……

清市有双月子的习俗,意即家境好的,坐满两个月再出月子,这样据说对产妇恢复身体有极大的帮助。

禾母说不清到底有哪些帮助,但家里有这个条件,不由分说,押着闺女坐了两个月月子。

出月子时已是冰雪消融的阳春三月。

当初办婚礼时,老爷子就拉着亲家俩口子约好了:禾薇坐月子在娘家,但满月酒得回京都办,而且得大办。

禾父禾母一听就知道亲家爷爷这是在给闺女撑腰,断没有拖闺女后腿的道理。因此,禾薇还没出双满月,禾母就已经开始收拾上京都要带的行李了。每天都整理一个包,并且记下哪些打包好了、哪些还缺着,免得要临出门了手忙脚乱。

禾薇被她娘盯着,老老实实地在床上躺足了两个月,头一个月的时候头发不让洗、澡不让冲(顶多用烧开的热水放温点擦擦全身)、电视报纸不给看……总之,除了一日三餐外加喂奶,她能做的就是躺床上睡觉或是睡饱了坐落地窗前晒晒太阳逗逗闺女。一切娱乐活动均和她无关。

好不容易熬满一个月,她娘还是不许她出门见风,但总算能洗头洗澡、看新闻看报纸了。单满月这天,禾薇扎扎实实地泡了个长达一个半小时的热水澡,神清气爽地从浴室出来,贺少将眼神火辣得几乎要将她吞噬。

“我妈说了,那个、那啥,必须等我双满月了才行。”禾薇俏脸一红,连忙搬出母上大人。

贺大少眼神幽了幽,随即跨前一步,打横抱起她来到床上,嘴角噙着笑回道:“嗯,我不那啥,我就摸摸。”

之前禾薇嫌自己头发臭、身子臭,坚持不肯他近身。丈母娘又看得紧,以至于禾薇坐月子的这一个月,贺大少饱尝相思之苦。好不容易等到满月,媳妇儿也允许他近身了,岂有只看不碰的道理?

至于丈母娘的交代,贺大爷表示:先吃半顿解解馋,等出双满月了再吃下半顿。

“等那时,你可别哭着喊着求爷放过你。”他狠狠地吻了小妮子一通,然后揉搓着她胸前两坨明显比怀孕前大两号的玉峰,哑声道。

禾薇被他一通揉捏,舒坦得不知今夕是何年。歪在他怀里无意识地咕哝:“谁喊谁是小狗……”

贺大少忍不住勾起嘴角。

双满月这天,禾薇童鞋见识到了禁欲数个月的男人是何等疯狂。

被他抗进婚房煎饼似地翻来覆去,唯有缴械投降的份。要不是怜惜她生完孩子才两个月,这天晚上她甭想睡。

尽管只被他索取了两次,可第二天还是累得爬不起来。早上七点左右被他拉起喂了碗什锦米线后继续补眠,再睁眼,日头挂中空了。

禾薇囧得不好意思回隔壁娘家吃饭。才出月子,就睡懒觉,还一觉睡到大中午,谁还猜不出昨晚干什么坏事了呀。单光爹妈两个也就算了,偏她哥、梅子、老爷子、老冯等等都在她家呢。

“别恼了,大伙儿注意不到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的。曜南俩口子来了,都忙着和他们说话呢。乖,换好衣服去吃饭。还是说,要老公我帮你换?嗯?”

禾薇拍开他不安分的手,等等,“你说谁来了?”

“曜南和他媳妇,昨晚坐高铁来的,今天早上到的。说是来看你,我看未必,找老爷子谈收养的事才是主要目的。”

“什么老爷子,爷爷就爷爷,没礼貌!”禾薇睨了他一眼,起身换衣服。

“好,我改还不行么,保证不教坏妮妮。”

妮妮是贺大少给闺女取的小名儿,小妮子的妮。也就他知道,这是爱屋及乌呢。

大名还没定,谁让老爷子取一个不满意、再取一个还是不满意呢。说再等两天,等他翻遍华夏大辞典,看能不能取到更满意的。老贺家第一个曾孙辈,取名一事怎能马虎?

索性户口要回京都上,迟几天也无所谓,就由着老爷子高兴了。

小俩口手牵手出现在禾家。

正好赶上禾母摆饭。

“你个小懒猪,总算起床啦?早饭都要阿擎端去喂,羞不羞?”禾母撩着围裙打趣了她几句,“正想喊你们过来吃饭呢,来了就快坐下,天冷饭菜容易凉,大家都坐下开吃。老禾,你去把锅子端出来,别逗你外孙囡了,吃过午饭有的是时间让你抱。”

禾父憨笑着跟去厨房帮忙。

妮妮由梅子接了手。

禾曦冬围在旁边,一个劲地说:“我外甥女就是乖!别人家孩子一天哭好几回,我就没见她哭过。饿了尿了也是咿咿呀呀地像是在和你说话。咱们以后要是也生这么乖巧的闺女,生他个十七八个我都乐意……”

招来梅子一记白眼:“你当我母猪哪。”十七八个?亏他说得出口!

“能这么说话呢吗?你要是母猪,我岂不成种猪了?”禾曦冬一本正经地驳斥。

“噗……”大伙儿喷笑。

胡慧看着这一幕,说不出的羡慕。

她一直以为禾薇家就一普通商户,充其量比她娘家好点儿。之所以在京都那么吃香,纯粹靠她那门刺绣手艺撑门面,以及攀上了一个好干娘、好婆家。

来了清市才发现,似乎错了。

禾家的木器生意在清市小有名气不说,禾记的网上旗舰店连她都登陆、网购过。猎鹰驻地家属院里的那套木艺沙发和躺椅就是在禾记买的。可见生意之好。难怪住得起这么高大上的别墅。她刚才由禾母领着屋前屋后一圈参观,羡慕得不得了。尤其是禾家俩口子费心思给外孙囡整的一块安全活动场,更是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她没有这么能干、热心又有钱的父母,这是一道硬伤。可最让她羡慕的是——禾母待未来儿媳妇的态度。

倘若她婆婆待她能有禾母待梅子的一半,她的生活何至于落到现在这般地步。

想到家里那个拎不清的婆婆,胡慧黯了神色。

吃过午饭,胡慧陪禾薇坐在她娘家的房间喂奶。落地窗拉上了一道薄薄的轻纱,阳光直射不进来,却很温暖。

“恭喜你。”胡慧羡慕地望着一个喂、一个吮的娘俩,由衷地贺喜。

“谢谢。”禾薇微笑着朝她点点头,下意识地想接句“你将来也会有的”,蓦地想到胡慧已于两个月前彻底失去了做母亲的资格,及时止住了口。

胡慧自嘲地笑笑:“我已经没这个资格了,被我自己生生掐断了机会。”

禾薇不知怎么劝她好。设身处地,倘若自己成了这样,想必别人无论说什么都会很难过的吧?

“禾薇,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很羡慕你。最早羡慕你有个好干娘,能有许家那样的家庭给你做后盾。后来又羡慕大哥对你的各种好,这一点,曜南怕是这辈子都比不上……今天来了你家,看到你和你爸妈、还有你哥他们的日常相处,才明白,和乐的家庭才是第一位的。我婆婆要是能有你妈一半开明、理解,该多好……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不是老天爷看我得到的太多,所以收走了我的生育能力……”

“慧慧姐……”

“你不用劝我,其实我都知道,今天来,一方面是看你,另一方面,我和曜南想找爷爷谈谈,把那个孩子……”

说到这里,胡慧顿了一下,眼底闪过一抹讽刺,看着禾薇说,“你应该听说了吧?曜南在外面有了个私生女,之前妈就想让我收养,我过不了心里这一关,始终相信我会有自己的孩子、不需要收养别人的孩子,何况那个孩子还是……曜南也答应我这几年不谈孩子的事。可才几天,他又突然改变主意,说想把那个女孩儿带回家养育。我很痛心,觉得一直以来的努力全都付诸了流水。没人在乎我的感受。被车撞上的一瞬间,我甚至觉得:就这样死去也好,省得不得婆婆欢心、老公又夹在中间难做人……”

禾薇看她哽咽地说不下去,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背,轻声说:“慧慧姐,别的不说,曜南哥对你的好是真的,爷爷、二叔他们也都很尊重你。你不能因为个别的不愉快,就否定了这个世界。”至于贺二婶,那真的是一颗毒气弹,到哪儿都膈应人。

“是啊,你这话我直到车祸醒来才想明白。”胡慧长长地呼了口气,同样很轻声地说。

小妞妞喝完奶已经睡着了。

禾薇把她放到小床上,拨正了挂在妞妞脖子上的祖母绿小平安扣。那是经系统君加固过的。

之前那块祖母绿翡翠卖给了徐太子表兄,对方磨了几块孩子带的平安扣和女士们适合做戒指或吊坠的戒面送她。她一一让系统君加固了才送出去。给自己留了一颗戒面、两块平安扣。一块给妞妞带上了,另一块将来送兄长的孩子。有它的存在,禾薇也放心不少。

盖妥被子,拉着胡慧坐在落地窗的另一角边晒太阳边小声说话。

“想明白后,我和曜南说了,把那个孩子接回来,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哪怕将来朱敏那人再出现,只要孩子是非明、三观正,我又有什么好怕的?”

不知想到什么,胡慧说到一半,嘴角泄出一抹舒心的笑意,微仰头,眯眼看着屋外暖融融的冬阳,语气雀跃地说:“你还不知道吧?我公公这次是铁了心要和婆婆离婚了。如果接纳那个孩子能让婆婆滚蛋,我也是乐意之极的。”

禾薇:“……”

老爷子到底还是同意了胡慧和贺曜南的请求。其实他内心也是希望把那孩子接回来的,到底是老贺家的骨血,任她孤苦无依、漂泊在外,多少总归不忍心。何况孩子是无辜的,上一辈犯的错,没有让孩子承受的道理。

心结一了,胡慧和贺曜南面带喜意地去边城接人了。

临走前,胡慧拉着禾薇的手说。由衷地说:“听爷爷说,你们过几天就要回京都办满月酒了,我和曜南会尽快赶回去。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好歹让我这个堂妯娌做点事。”

“好。”禾薇含笑着应道。

是夜,禾薇被贺大少牵着回到他们自己的家、相拥在一起看白天给闺女照的相片时,说起胡慧俩口子的事。

“如果一开始,两人就敞开心扉地正视这桩事,也不至于拖到现在……好在慧慧姐福大命大,躲过了这一劫,不然你那堂弟怕是要悔死……”

“老婆!”贺大少一个翻身,将宝贝媳妇压在身下,与她鼻尖相贴,“一个晚上尽聊别人家的事,看来歇得差不多了。咱们继续吧。”

继续什么呀!禾薇啼笑皆非。

可两人的体力差,永远都是不对等的存在。

没一会儿,她就体力全无、任君采撷了。

夜正浓,幸福的日子也还很长……

(全剧终)

贴上一则迷你小番外:

妮妮小公举三岁时,迷上了王子、公主一类的童话故事,成天缠着禾薇讲给她听。

禾薇心血来潮把前世的经历改编了一下,讲道:从前,城堡里有个王子,过得很不快乐,一位勇敢的公主闯进城堡去救他……

妮妮偏着可爱的小脑袋问:然后呢?

禾薇:公主死了。转世再遇,两人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妮妮皱眉头、噘小嘴:……妈咪错了,书上不是这样讲的!

禾薇:“……”都听过了为嘛还老缠着她讲呀,听完又嫌弃。做娘好难,嘤嘤嘤……那谁——小笼包!快把你家媳妇领走!

临近翩翩少年郎的顾小少爷,表情酷酷、动作却相当轻柔地哄走了妮妮小公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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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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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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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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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妮宝贝笔下的《七月安生》最后的结局安生给家明生了个女儿,她自己因为难产死了,七月收养了安生的孩子,取名小安,安生和家明结婚了,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凌晨的时候,安生产下一个女婴。因难产而去世。

七月26岁的时候,有了收养的女儿。

她给安生的孩子取名叫小安。她相信这是新的安生。就像安生说的那样,是鲜活洁净的灵魂和肉体。而旧的躯壳就可以腐烂。

小安有一双漆黑明亮的眼睛。七月把她抱到家明的家里去,家明的母亲非常喜欢。

她抱着小婴儿说,应该送礼物给小宝贝啊。家明,你从小戴的那块玉牌呢。虽然破了一角,但是可以用来辟邪。家明和七月都装作没听到。

那块玉牌随安生一起火葬了。

七月总是憨憨的样子。

有时候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是快乐的。而能够假装不知道真相,不了解本质的人,却是幸福的。

只有一些人例外。比如家明在酒吧邂逅的那个十六岁的女孩。她透过喧嚣的音乐和烟雾,笑着对他说,家明,你的眼睛好明亮。这样的女孩直指人心。但是她不告诉他,她喜欢的绿镯子还是白镯子。她的快乐模糊而暧昧。却不知道躲藏。所以让自己无处可逃。

在幽深山谷的寺庙里,他们看着佛像。她坐在他的身后,轻轻地问他,他们知道我喜欢你吗。他转过身看着她。她掂起脚亲吻他,在阴冷的殿堂里面。

阳光和风无声地在空荡荡的屋檐穿行。

那一刻,幸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

生命变成一场背负着汹涌情欲和罪恶感的漫无尽期的放逐。

半年以后,安生的书出版。书名是七月和安生。

七月和家明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们没有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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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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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郑爽、刘恺威、张彬彬主演的《寂寞空庭春欲晚》就将开播,小说结局是什么呢?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寂寞空庭春欲晚》的小说结局剧情介绍:

《寂寞空庭春欲晚》小说中的结局:琳琅孤老终身,康熙有了个和琳琅相似的妃子,宠她到死。但是电视剧版本的,剧组暂时没有公布结局,相信大结局怎样,只能等待剧情的发展。

康熙不是因为琳琅错才不爱她,事实恰好相反。他在明知琳琅的用心的情况下帮了琳琅,太爱她了才要远离她。刚开始是孝庄不让爱,不然琳琅性命不保,后来是自己明白了,这样爱一个人会影响自己做一个英明仁德的皇帝,不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一直就那样深深的深深的把琳琅放在心底。爱不一定要相守,相知,沉到心底,刻在心底,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在心里藏一个人,至死不渝,终其一生,再不会有人取代她的位置。

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剧情简介

康熙十八年春------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她兰心慧质,饱读诗书,却因为父兄卷入党争,籍没入宫,宫中辛者库为浣衣奴。

他是满清第一才子,繁华似锦、侧帽风流,却有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的隐痛。

他是八岁御极,除权臣、定三藩、文才武略、睿智过人的一代帝王。

一曲箫簧合奏,引出一段盛世情错……

康熙十八年春,皇帝前往保定行围。

是晚随驾的御前侍卫纳兰容若,听皇帝吹奏一曲铁簧《月出》,大营远处有人以箫相和。

纳兰听出吹箫之人是自己籍没入宫的表妹琳琅,情不自禁神色中略有流露。

皇帝遂命裕亲王福全去寻找这名吹箫的宫女,意欲赏赐给纳兰。

不想福全认出琳琅就是皇帝倾心之女子,私下移花接木,另择他人指婚给纳兰,并将琳琅派至御前当差。

待皇帝对琳琅情根深种时,方知她即是纳兰的表妹……

天意拨弄,一错再错,一路行来,风雪多明媚少,终是梨花如雪空寂寞。

附注:

浙江梦幻星生园影视、柠萌影业联合出品,吴锦源执导,改编自匪我思存经典小说的清宫戏《寂寞空庭春欲晚》(简称《春晚》)今日首次曝光主要角色定妆海报,主演刘恺威、郑爽、张彬彬、米雪、张晓晨一一亮相。不同于之前曝光的工笔画风格海报,此次画面大气瑰丽,大剧风范十足。

匪我思存的经典小说《寂寞空庭春欲晚》被誉为古代言情绝版典范,更是网友票选“最希望被改编成影视剧”的网络小说之一。该剧还未开拍前就已经数次问鼎网络热门话题榜,无数粉丝更是天天在网上求定妆照。此次曝光的定妆海报将这部备受期待的作品中的主要人物神秘面纱一一揭开,不仅备受原著粉认可,更是被誉为颜值最高古装剧。刘恺威郑爽继《抓住彩虹的男人》后二度合作,演绎清圣祖仁皇帝康熙与浣衣女琳琅剜心虐恋。资深戏骨米雪饰演孝庄,见证并影响这段荡气回肠的帝王情殇。纳兰容若则大胆启用新人张彬彬,翩翩才子风度不凡。而“好男儿”出身的张晓晨则饰演琳琅的亲哥哥长庆,与琳琅一起沉浮宫中。

定妆海报上,刘恺威霸气威严,眼神中又透露出深情与无奈。郑爽造型清丽,以蓝白色为主的冷色调的服装极其符合人物性格。张彬彬饰则是一袭紫衣,一把玉箫,彰显满清第一才子身份,更显得温润古雅。米雪雍容华贵,气场全开。张晓晨着蓝色大太监服,表情却凝重暗藏悲恨。

《寂寞空庭春欲晚》将于2016年2月1日登陆浙江卫视、深圳卫视重磅开播。而在同时曝光的虐恋版海报中,由刘恺威、郑爽演绎的康熙与琳琅,亦展现了与原著相似的虐恋情感。作为浙江卫视,深圳卫视两大平台的跨年献礼大作,《寂寞空庭春欲晚》即将掀起一场迫人心弦的爱情童话。

此次《寂寞空庭春欲晚》首次曝光定档虐恋版海报,海报中浪漫痴缠的极致风格将剧中的唯美虐恋元素逐一呈现。透过海报中的凄美画风,每位角色之间纠葛的感情亦可窥见一斑,其中康熙(刘恺威饰)与卫琳琅(郑爽饰)之间仅一墙之隔,却似有千言万语无法诉说,仿佛有一道深深的沟壑无法跨越;纳兰容若(张彬彬饰)与卫琳琅因命运的错隔,屡屡失之交臂,两人的命运曾经给读者留下诸多嗟叹,而在电视剧中,这三人的情路结局又将指向何处,透过凄美虐心的海报画面依然是悬念重重;作为太后专业户的米雪,此次再演绎孝庄,此番又会带给观众怎样的惊喜,她的介入是否会对三个人的爱情结局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也深深的牵引着观众的心。此外,片方在长庆(张晓晨饰)这一人物的设定上也丰富了许多内容,片方会对这部经典的十年IP如何改编,使得观众期待无比。

《寂寞空庭春欲晚》曾被誉为是古代言情小说教科书,经典十年IP此番经过匠心打造。在阔别粉丝十年后,电视剧《寂寞空庭春欲晚》将书中的情节再度复刻,不管是从拍摄手法、服装造型、置景上,剧组均精细打磨全新打造,更在剧情上突破以往清装剧中宫斗情节的设置,不再延续宫廷戏里俗套的后宫争宠的情节,而是主打时下清宫戏中最缺乏的纯爱风,力求将书中经典淋漓尽致的展现。《寂寞空庭春欲晚》中丰富而浓烈的内心感情戏必将成为观众关注的焦点。

《寂寞空庭春欲晚》是刘恺威郑爽继《抓住彩虹的男人》后二度合作,这也是郑爽首次尝试饰演清宫戏,她所扮演的大家闺秀卫琳琅,清新不失雅致,性格天真,敢爱敢恨,却因一场灭门之灾,与刘恺威上演一场可歌可泣的剜心虐恋。二度合作的郑爽刘恺威默契十足,让网友直呼期待,该剧在拍摄期间就多次成为焦点,曝光的海报与剧照每每都引来书迷与粉丝的热情讨论。该剧集结超高颜值青春偶像与实力派演技大咖强强联手,力求打造一个既暖心励志,又青春悦目的传奇巨制。《寂寞空庭春欲晚》现已定档2月1日正式在浙江卫视、深圳卫视重磅开播,此外,腾讯视频,乐视网,爱奇艺,优酷网,土豆网也将同步播出。精彩内容敬请期待。

《寂寞空庭春欲晚》是由小说改编的电视剧,看过小说的书迷对情节、故事结局都很清楚。但是改编为电视剧后,可能会加入编剧的想法,所以可能比原著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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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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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对于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大家应该是比较熟悉了,那么小说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霸王别姬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终于看到了李碧华原著的小说《霸王别姬》,不知为何,先看了结尾。结尾和电影很不一样,地点在香港,程蝶衣做为艺术指导出访香港演出,早先偷渡到这里的段小楼路过戏院,忽见“程蝶衣”三个字,恍如隔世。两位老人相间,本想见到的是昔日的容颜,而出现的却是岁月的疤痕。在坦诚相见的浴池中,不经意间提到的菊仙,段小楼道出了藏于心底多年的话“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你不要怪我!”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师兄何尝不知道师弟的满腔情意。而此时的蝶衣宁可不要醒来,他提议再一起唱一遍《霸王别姬》。戏至高潮出,蝶衣挥剑自刎,然而他没有死,死的是蝶衣心中的虞姬。最后蝶衣回了内地,我想他不会在唱虞姬了;小楼留在了香港,他想去找和蝶衣共浴的连德池,那里竟然也改成了“芬兰浴”。

电影的结局很残酷,但它以真实的死亡升华了蝶衣“从一而终”的信念。小说的结局很真实,但它残酷的将蝶衣的情梦撕破了。两种结局对小楼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霸王是被爱的,在霸王的心中除了虞姬还有山河。而无论怎样的结局对蝶衣而言都是悲剧性的,因为他的生命是属于爱情的,而他的爱情是属于霸王的,没有了霸王,生和死即没有了区别。若我是蝶衣,我宁愿选择电影的结局,做一次真正的虞姬,让生命就此终结在舞台上,戏服里,霸王的臂挽间。但我还是我,现实中的我偷生已是一种习惯,一如小楼的选择。

霸王是现实的,虞姬是梦想的,所以当霸王别姬时,总是虞姬死在前面。

分段剧情

1、京剧院的程蝶衣和段小楼两个师兄弟在历经沧桑后来到剧院准备排练《霸王别姬》。伴随着京剧的前奏开启,镜头回转,时间回到了1924年。这时的的程蝶衣还叫小豆子,段小楼还叫小石头。小豆子的母亲艳红是个,这天她带着小豆子上街看戏,小豆子看的非常入迷。艳红觉得小豆子跟着自己没有前途,于是打算把小豆子送到戏班学戏。

2、艳红带着小豆子来到教戏的地方,希望让关师傅收下小豆子,可是关师傅嫌弃小豆子天生六指,不肯收。艳红狠心为了儿子,便切下了儿子的第六根手指,终于小豆子得以拜师。戏班里的师兄弟们因为小豆子的娘是而欺负小豆子,只有大师兄小石头照顾他对他好。[2]

3、戏班里的训练非常严格,听着师傅“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的说法,小豆子一直忍受着训练的痛苦。这天大师兄小石头被师傅罚在寒冷的院子里练功,小豆子看着十分心疼。小石头受完惩罚后刚一走进房间,小豆子就为他披上了暖和的被子,两人的关系开始升温。

4、小豆子唱戏的时候总是记不住词,把“我本是女娇娥”这句词唱成“我本是男儿郎”,被师傅毒打。小石头看着小豆子被打得可怜,嘱咐他下次千万不要再唱错了。这天师兄弟们在院子里聊天,大家说着要是唱戏成了角就天天有冰糖葫芦吃。

5、受不了师傅毒打的小豆子和小赖子偷偷从戏班跑了出来,正好看到了一个成角的戏子被大家簇拥来到戏院,小豆子和小赖子也跟着人群溜进戏院里看角儿表演。小赖子被震撼,他看着台上的角儿哭着说:“我什么时候才能成角儿啊,他们怎么成的角儿啊,得挨多少打啊”。小豆子也看哭了,他终于意识到想要成功就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

6、想要成为角的小豆子决定回到师傅那里继续学戏。师傅认为小石头作为大师哥没有看管好师弟,让小豆子逃跑了,正在毒打小石头。小豆子见了,对师傅说逃跑是自己的主意,让师傅不要再打师哥小石头了。于是师傅开始惩罚小豆子,而小石头看着小豆子挨打,竟然拿起棍子反抗,不让师傅伤害小豆子。

7、戏院老板来到关师傅的戏班挑人,看中了小豆子。试戏时的小豆子给戏院老板唱戏时又把“我本是女娇娥”唱成了“我本是男儿郎”搞砸了自己的前途。小石头恨铁不成钢,竟然把烟袋的铁嘴放进小豆子嘴里烫舌头,让他记住教训不要再唱错了。终于小豆子再也没有唱错戏文,之后小豆子与小石头登台了,一曲《霸王别姬》博得了满堂彩。

8、在台下看戏的老太监张公公看上了小豆子,演完戏的小豆子被带到张公公面前,张公公要求小豆子当着自己的面脱裤子撒尿,小豆子被吓到了不敢拒绝,随后小豆子被变态的老太监了。从老太监处出来的小豆子在大街上捡到了一个弃婴,带回去收养,没想到这个弃婴却成为了日后的祸根。

9、几年后,小豆子改艺名为程蝶衣,小石头改艺名为段小楼。两人因为合唱《霸王别姬》名震京师。两人同台演出时,把楚霸王和虞姬之间的情感演绎的淋漓尽致。袁世卿又名袁四爷,是官僚子弟,这天他来到了戏院捧场,看上了饰演虞姬的程蝶衣。

10、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已经超越师兄弟的情感,就像虞姬对楚霸王一样——从一而终,而段小楼却一直把程蝶衣当弟弟看待。两人在后台休息时,袁四爷到后台看望程蝶衣,并送出了贵重的发饰作为见面礼。袁四爷称赞程蝶衣,说看着他还以为是虞姬在世了。

11、段小楼来到妓院看望自己的情人菊仙,老鸨谎称菊仙不在,其实菊仙在楼上接客。楼上的菊仙被无耻客人侮辱,她不堪忍受,威胁客人说自己要跳下去。这时菊仙看到了楼下的段小楼,她奋身一跃跳下楼,正好跳到了段小楼怀里。楼上的无耻客人追到楼下,威胁段小楼不要护着菊仙,不然就要揍他。

12、段小楼为了保护可怜的菊仙,对无耻客人谎称当天是自己和菊仙定亲的大喜日子,段小楼为菊仙出头的事情被程蝶衣知道了,蝶衣心生嫉妒,他生气的对段小楼说不要忘记师傅的嘱托,两个人要从一而终,在一起唱戏唱一辈子。可是大大咧咧的师兄并不放在心上。

13、菊仙把自己攒的一切都交给老鸨,为自己赎身。她决定嫁给段小楼。菊仙来到段小楼所在的后台,谎称妓院不留定过亲的人,又问段小楼当日在妓院说的定亲是不是真的。段小楼被菊仙感动,决定迎娶菊仙。程蝶衣看到了,非常不开心。

14、段小楼让程蝶衣喊菊仙做嫂子,程蝶衣不肯。段小楼不明白程蝶衣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可理喻,生气的带着菊仙离开了后台。程蝶衣悲伤欲绝,恰逢袁四爷又来邀请他,于是伤了心的程蝶衣赴了袁四爷的约。程蝶衣在袁四爷处看到了老太监张公公的旧物宝剑,袁四爷看出程蝶衣喜欢,把剑送给了他。

15、程蝶衣从袁四爷处回到家,正赶上段小楼和菊仙的订婚宴,程蝶衣看着心爱的师哥竟然真的和菊仙定亲,感到万念俱灰,他决心离开师哥,便对段小楼说:“师哥,以后你唱你的,我唱我的”。此时的北平城,被日本人攻陷了。

16、一天,日本兵闯进了剧院,一个日本兵走进后台穿起了段小楼的戏服,小楼不堪忍受打了人,被日本兵关了起来。日本兵威胁程蝶衣去唱戏,不然不就不放段小楼。菊仙来求程蝶衣救段小楼,她承诺如果段小楼得救,自己就离开段小楼回妓院去。于是程蝶衣同意了。

17、程蝶衣为日本人唱了《牡丹亭》,段小楼在程蝶衣唱完戏后被放出。程蝶衣告诉段小楼说日本人中有个叫青木的懂戏,可是段小楼误会蝶衣归顺了日本人,给了蝶衣一巴掌后愤然离去。两人彻底决裂了。菊仙没有履行当日离开段小楼的诺言,嫁给了段小楼。并且菊仙要求段小楼跟自己好好过日子,不许再唱戏。

18、伤心地程蝶衣再一次接受了袁四爷的邀请,他在为袁四爷画脸时想起了自己的师兄,哑然失笑。和师兄分开之后的程蝶衣日渐堕落抽起了。一天,师傅叫程蝶衣和段小楼一起回戏班看自己。师傅对于他们俩分开的事儿耿耿于怀,并大打出手。

19、段小楼看着师傅鞭打程蝶衣,他不忍心,便对师傅说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让师傅不要打蝶衣,来打自己。二人斗气,被师傅教训要他们和好,菊仙却出来阻挠,并且暗示蝶衣在吸食,问做师傅的管不管,隐晦地表达了师傅偏心,这惹狂了段小楼,要打菊仙,,菊仙气急说出自己已有身孕,跑了出去。

20、后来师傅猝死,蝶衣和段小楼两人在师傅的戏班看到了蝶衣多年前带回来戏班的弃婴小四,看着小四要成角的坚韧意志,两人绝定收养他并且好好培养。此时,日本人投降,北平城变成了的天下。官兵来到戏院闹事,段小楼为了保护程蝶衣被士兵围打,菊仙跑过来保护小楼,可是不幸被打伤,孩子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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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鹿鼎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8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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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又问:“今儿早上你去银杏胡同,可好玩吗?”

韦小宝一怔,道:“银杏胡同?”随即想起,天地会群豪落脚的巷子口头,有两棵大银杏树,看来这条巷子就叫银杏胡同,皇帝连胡同的名字都也知道了,还有什么可隐瞒的?这一下更是全身冷汗,双腿酸软,当即跪倒,磕头道:“皇上明见万里。总而言之,奴才对你是一片忠心。”

康熙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些反贼逼你来害我,你说什么也不肯答应,你跟我很讲义气,可是……可是小桂子,你一生一世,就始终这样脚踏两只船吗?”

韦小宝连连磕头,说道:“皇上明鉴:那天地会的总舵主,奴才是决计不干的。皇上放一百二十个心。”

康熙又叹了一口气,抬起头来,出神半晌,缓缓的道:“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不上什么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那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又不敢来犯边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规复朱明,难道百姓们在姓朱的皇帝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

韦小宝心想:“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说道:“奴才听打凤阳花鼓的人唱歌儿,说什么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田地,小户人家卖儿郎。’现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皇上鸟生鱼汤,朱皇帝跟您差了十万八千里,拍马也追不上。”

康熙微微一笑,道:“你起来罢。”站起身来,在书房里走来走去,说道:“父皇是满洲人,我亲生母后孝康皇后是汉军旗人,我有一半是汉人。我对天下百姓一视同仁,决没丝毫亏待了汉人,为什么他们这样恨我,非杀了我不可?”

韦小宝道:“这些反贼大逆不道,胡涂得紧,皇上不用把他们放在心上。”

康熙摇了摇头,脸上忽有凄凉寂寞之意,过了好一会,说道:“满洲人有好有坏,汉人也有好有坏。世上的坏人多得很,杀是杀不尽的,要感化他们走上正途,我也没这么大本事。唉,做皇帝嘛,那也难得很。”向韦小宝凝视半晌,道:“你去罢!”

韦小宝磕头辞出,只觉全身凉飕飕地,原来刚才吓得全身是汗,内衣裤都浸湿了,出得宫门,才吁出一口长气,寻思:“天地会的兄弟中又混进了奸细。杀了一个风际中,另外又出了一个。否则的话,他们要我来行刺皇上,他又怎会知道?可不知是谁做了奸细?”回到府中,坐下细细思索,寻不到半点端倪。

又想:“皇上责成我查明冯锡范的下落,瞧皇上的神气,是怀疑我做了手脚,只不过不大拿得准。这件事又怎生搪塞过去?刚才双儿在银杏胡同说到我法场换子,相救茅大哥,幸好我事先没跟她说是用冯锡范换的,否则这老实丫头必定顺口说了出来,那奸细去禀报了皇上,我这一等鹿鼎公如不降十七廿八级,我可真不姓韦了。”

东想西想,甚感烦恼。又觉以前进宫,和康熙说说笑笑,两个儿都是开心得很,现下大家年纪大了,皇上的威严日甚,自己许多胡说八道的话,吓得再说不出口,这个抚远大将军、一等鹿鼎公的大官,做来也没什么趣味,倒不如小时候在丽春院做小厮逍遥快活。

心道:“天地会众弟兄逼我行刺皇上,皇上逼我去剿灭天地会。皇上说道:‘小桂子,你一生一世,就脚踩两只船么?’他奶奶的,老子不干了!什么船都不踩了!”心中一出现 “老子不干了”这五个字,突然之间,感到说不出的轻松自在,从怀里摸出骰子,向桌上掷过了出去,嘴里喝道:“要是不干的好,掷一个满堂红!”四粒骰子滚将出去,三粒红色朝天,第四粒却是六点,黑得不能再黑。他掷骰之时,本已做了手脚,仍是没成。他骂了一句:“他妈的!”拿起骰子掷,直到第八把上,这才掷成四粒全红,欣然说道:“原来老天要我给皇上干七件大事,这才不干。”

心想:“七件大事早已干过了。杀鳌拜是第一件,救老皇爷是第二件,五台山挡在皇上身前相救驾是第三件,救太后是第四件,第五件大事是联络蒙古、西藏,第六件破神龙教,第七捉吴应熊,第八件举荐张勇、赵良栋他们破吴三桂,第九件攻克雅克萨……太多了,太多了,小事不算,大事刚好七件,不多不少。”这时也懒得去计算那七件才算大事,总而言之:“老子不干了!”“一不做官,二不造反,那么老子去干什么?”想来想去,还是上回去扬州最开心。

一想到回扬州,不由得心花怒放,大叫一声:“来人哪!”吩咐亲兵取来酒菜,自斟自饮,盘算该当如何,方无后患,要康熙既不会派人来抓,天地会又不会硬逼自己一同造反。要公主陪着自己去扬州花天酒地,她一定不干,不过要去扬州开妓院,只怕苏荃、阿珂、方怡、沐剑屏、曾柔她们也不答应。“好,咱们走一步,算一步,老子几百万两银子的家产,不开家妓院也饿不死我,只是没这么好玩罢了。”

当晚府中家宴,七位夫人见他笑眯眯的兴致极高,谈笑风生,一反近日来愁眉不展的情状,都要问:“什么事这样开心?”韦小宝微笑道:“天机不可泄露。”公主问:“皇帝哥哥升了你的官吗?”曾柔问:“赌钱大赢了?”双儿问:“天地会的事没麻烦了吗?”阿珂道:“呸,这家伙定是又看中了谁家的姑娘,想娶来做第八房夫人。”韦小宝只是摇头。

众夫人问得紧了,韦小宝说道:“我本来不想说的你们一定要问,只好说了出来。”七位夫人停箸倾听。韦小宝正色道:“我做了大官,封了公爵,一字不识,实在太也不成样子。打从明儿起,我要读书做文章,考状元做翰林了。”

七位夫人面面相觑,跟着哄堂大笑。大家知道这位夫君杀人放火、偷抢拐骗,什么事都干,天下唯一有一件事是决计不干的,那就是读书识字。

次日一早,顺天府来拜,说道奉到上官谕示,得悉皇上委派韦公爷查究忠诚伯冯锡范失踪一事,特地前来侍候,听取进止。

韦小宝皱起眉头,问道:“你顺天府衙门捕快公差很多,这些天来查到了什么线索?”

那知府道:“回公爷:冯锡范失踪,事情十分蹊跷,卑职连日督率捕快,明查暗访,没得到丝毫线索,实在着急得不得了。今日得知皇上特旨,钦命韦公爷主持,卑职可比连升三级还要高兴。韦公爷是本朝第一位英明能干大臣,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不论多么棘手的大事一到公爷手里,立刻迎刃而解。卑职得能侍候公爷办这件案子,那真是祖宗积德。卑职衙门里人人额手称庆,都说这下子可好了,我们大树底下好遮荫。韦公爷出马,连罗刹鬼子也给打得落荒而逃,还怕查不到冯伯爷的下落么?”韦小宝听这知府谀词潮涌,说得十分好听,其实却是将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肩头,心想:“那冯锡范的尸首不知藏在那里,今晚可得用化尸粉化了,别让把柄落在人家手里。只要没证据,谁也赖不到我头上。其实这尸首早该化了,这几天太忙,没想到这件事。但皇上面前又怎生交代?皇上交代下来的差使,我小桂子不是吹牛,可从来没有一件不能交差的。”

那知府又道:“忠诚伯夫人天天派人到卑职衙门来,坐在衙门里不走,等着要人。卑职当真难以应付。昨天冯府又来报案,说伯爷的一名小妾叫什么香兰的,跟着一名马夫逃走了,卷去了不少金银首饰。倘若忠诚伯再不现身,只怕家里的妾侍婢仆,要走得一个也不剩了。”

韦小宝哼了一声,道:“这冯锡范不知躲在那里风流快活,你多派人手,到各处窑子里查查。他吃喝嫖赌的不回家,小老婆跟人逃走了,也算活该。”那知府道:“是,是。按理说,冯伯爷倘若在花街柳巷玩耍,这许多日子下来,也该回去了。”韦小宝道:“那也难说得很。冯锡范这家伙是个老色鬼,可不像老兄这么正人君子,逛窑子只逛一天半晚。”那知府忙陪笑道:“卑职不敢,卑职不敢。”

正在这时,忠诚伯冯夫人差了他兄弟送了八色礼物来,说要向韦公爷磕头,多谢韦公爷出力查案。韦小宝吩咐挡驾小见,礼物也不收。

亲兵回报:“回大人:冯家的来人好生无礼,临去时不住冷笑,说什么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又说皇上已知道了这件事,终究会水落石出,旁人别想只手遮天,瞒过了圣明天子。回大人:这人胆敢到咱们门前撒野,小的当时就想给他几个耳括子。”当日法场换人,这名亲兵也曾参与其事,听得冯府来人说话厉害,似乎已猜到了内情,不由得心中发毛。

韦小宝做贼心虚,不由得脸色微变,心想:“这般闹下去,只怕西洋镜非拆穿不可。你奶奶,冯锡范自己出给老子杀了,难道老子还怕你一个死鬼的老婆?”

突然间想到了一个主意,登时笑容满面,向那知府道:“贵府不忙走,你在这里等一会儿。”回入内堂,叫来亲兵队长,吩咐如此如此。那队长应命而去。

韦小宝回到大厅,说道:“皇上差我干这件事,咱们做奴才的,自当尽心竭力,报答圣主。咱们这就到冯家大院去踏勘踏勘。”那知府一愕,心想:“忠诚伯失踪,他家里有什么好踏勘的?”口中连声答应。韦小宝道:“这椿案子十分棘手,咱们把冯家的大小人等一个仔细盘问,说不定会有些眉目。”那知府道:“是,公爷所见极是。卑职愚蠢的紧,始终见不及此。”

其实以他小小一个知府,又怎敢去忠诚伯府详加查问?同时顺天府衙门中自上至下,人人都知冯锡范是抚远大将军韦公爷的死对头,此人失踪,十之八九是韦公爷派人害死了。韦公爷是当朝第一大红人,兵权印把子,那一个胆边生毛,敢去老虎头上拍苍蝇?办理这件案子,谁也不会认真,只盼能拖延日子,最后不了不之。这时那知府心想:“韦公爷害死了冯伯爵,还要去为难他的家人。那冯夫人也真太不识相,派人上门来胡说八道,也难怪韦公爷生气。”

韦小宝会同顺天府知府,坐了八人大轿,来到忠诚伯府,只见数百名亲兵早已四下团团围住。进入府中,亲兵队长上前禀道:“回大人:冯家家人男女一共七十九口,都在西厅侍候大人问话。”韦小宝点点心。那队长又道:“回大人:公堂设在东厅。”

韦小宝来到东厅,见审堂的公案已经摆好,于是居中坐下,要知府在下首坐着相陪。

亲兵带了一个年轻女子过来,约莫二十三四年纪,生得姿首不恶,袅袅娜娜的在公堂前跪下。韦小宝问道:“你是谁?”那女子道:“贱妾是伯爵大人的第五房小妾。”韦小宝笑道:“请起,请起,你向跪下可不敢当。”那女子迟疑不敢起身。韦小宝站起身来,笑道: “你不起来我可要向你下跪了。”那女子嫣然一笑,站了起来。韦小宝这才坐下。

那知府心想:“韦公爷对冯家的人倒不凶恶,只不过色迷迷的太不庄重。”

韦小宝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那女子道:“我叫菊芳。”韦小宝鼻子嗅了几下,笑道:“好名字!怪不得你一进来,这里就是一股菊花香。”菊芳又是一笑,娇声道:“公爷取笑了。”韦小宝摇头摆脑的向她瞧了半晌,问道:“听说贵府逃走了一个姨娘?”菊芳道:“是啊。她叫兰香。哼,这贱*好不要脸。”韦小宝道:“老公忽然不见了,跟了第二个男人,嗯,倒也情有可原,未可……未可……”转头问知府道:“未可什么非哪?”那知府道:“回公爷:是未可厚非。”

韦小宝哈哈一笑,道:“对了,未可厚非。菊芳姐姐,你怎么又不逃啊?”知府听了,登时皱起眉头,心想:“这可越来越不成话了,怎么把‘姐姐’二字都叫了出来?”

菊芳低下头去,却向韦小宝抛了个媚眼。

韦小宝大乐,宛然是逛窑子的风光,笑问:“你会不会唱‘十……’”话到口边,总算缩得快,转头吩咐亲兵:“赏这位菊芳姑娘二十两银子。”几名亲兵齐声答应,叫道:“大人有赏。谢赏!”菊芳盈盈万福,媚声道:“多谢大爷!”原来她本是堂子妓*出身,人家一赏钱,她习惯成自然,把“公爷”叫成了“大爷”。

韦小宝逐一叫了冯家的家人来盘问,都是女的,年轻貌美的胡调一番,老丑的则骂上一顿,说她们没好好侍候伯爵,以至他出门去风流快活,不肯回家。

问得小半个时辰,亲兵队长走进屋来,往韦小宝身后一站。韦小宝又胡乱问了两个人,站起身来,说道:“咱们各处瞧瞧。”带着知府、顺天府的文案、捕快头目、亲兵,一间间厅堂、房间查将过去。

查到第三进西偏房里,众亲兵照例翻箱倒笼的搜查。一名亲兵突然“啊”的一声,从箱子底下摸准出一柄刀子来,刀上有不少干了的血渍。他一膝半跪,双手举刀,说道:“回大人:查到凶器一把。”

韦小宝嗯了一声,道:“再查。”对知府道:“老兄你瞧瞧,刀上是不是血渍?”知府过刀来,凑近嗅了嗅,果然隐隐有血腥气,说道:“回公爷:好像是血。”韦小宝道:“这刀的刀头有个洞,那是什么刀啊?”顺天府的一名文案仔细看了一会,道:“回公爷:这是切草料的铡刀,是马厩里用的。”韦小宝点头道:“原来如此。”

亲兵队长吩咐下属,去挑一担水来,泼在地下。韦小宝问道:“这干什么?”那队长道:“回大人:倘若那儿掘动过,泥土不实便会很快渗水进去。”话犹未了,床底下的水迅速渗入土中。众亲兵齐声欢呼,抬开床来,拿了鹤嘴锄和铁铲掘土,片刻之间,掘了一具尸首出来。

那具尸首并无脑袋,已然腐臭,显是死去多日,身上穿的是伯爵公服,那知府一见,便叫了起来:“这……这是冯爵爷!”

韦小宝问道:“是冯锡范么?你怎么认得?”那知府道:“是,是。须得找到了脑袋,方能定案。”转身问身边的捕快头目:“这是什么人住的屋子?”

那头目道:“小人立刻去问。”去西厅叫了一名冯家人来一问,原来这房间本是逃走的兰香所在。那捕快头目道:“启禀公爷,启禀府台大人:凶刀是马厩里用的铡刀,拐带兰香卷逃的是本府的马夫邢四,待小人去马厩查查。”

众人到马厩中去一搜,果然在马槽之下的土中掘出了一个人头。请了冯夫人来认尸,确是冯锡范无疑。当下仵作验定:冯锡范为人刀伤、身首异处而死。

这时冯府家人都要从西厅中放了出来,府中哭声震天,人人痛骂邢四和兰香狠心害主。消息传了出去,不到大半日,北京城里到处已说得沸沸扬扬。

那知府又是惭愧,又是感激心想若不是韦爵爷迅速破案,只怕自己的前程大大有碍,没口的称谢之余,一面行下海公文,捉拿“戗主逃亡”的邢四和兰香,一面申报上司。

只有那捕快头儿心中犯疑,见尸身断处切得整齐,似是快刀所断,不像是用切草料的铡刀切的,又见藏尸和藏头处的泥土甚为新鲜,显是刚才翻动过的,不是已埋了十多天的模样。但韦公爷给他破了一个大案,上头的犒赏丰厚,冯府又给了他不少银子,要他尽快结案,别让冯府亲人到衙门里出丑露乖,他便有天大的疑心,又怎敢吐露半句?只是自个儿寻思:“在冯府查案之时,韦公爷的亲兵把守各处,谁也不许走动,他们要移尸栽证,那是容易之极。别说要在地下埋一具尸首,就是埋上百儿八十的,那也不是难事。”

韦小宝拿了顺天府知府的公文去见康熙,禀报破案的详情。

康熙微微一笑,说道:“小桂子,你破案的本事不小,人家都称赞你是包龙图转世哪。”韦小宝道:“那是托了皇上的洪福,奴才碰巧破获而已。”康熙哼了一声,向他瞪了一眼,冷冷的道:“移花接木的事,跟我的洪福可拉不上干系。”

韦小宝吓了一跳,心想:“皇上怎么又知道了?”一转念间,立即明白:“我的亲兵队里,皇上当然也派下了密探。”正不知如何回答才是,康熙叹了口气,说道:“这样了结,那也很好,也免了外面的物议。只不过你这般大胆妄为,我可真拿你没法子了。”

韦小宝心中一宽,知道皇帝又饶过自己这一遭,当即跪下连连磕头。

康熙道:“方今四海升平,兵革不兴,你这抚远大将军的衔头,可以去了。”

韦小宝道:“是,是。”知道这是皇帝惩罚自己的胡闹,又道:“奴才这一等鹿鼎公,也可以降一降级。”康熙道:“好,就降为二等公罢。”韦小宝道:“奴才胡闹得紧,心中不安,请皇上降为三等的好了。”

康熙哈哈大笑,说道:“他妈的,你居然会心中不安,日头从西方出了。”

韦小宝听得“他妈的”三字一出口,知道皇帝怒气已消,站起身来,说道:“奴才良心虽然不多,有总是还有些的。”

康熙点点头,说道:“就是瞧在你还有点良心的份上,否则的话,我早已砍下你的脑袋,去埋在你夫人阿珂、双儿的床底下了。”韦小宝急道:“这个万万不可。”康熙问道: “有什么不可?”韦小宝道:“阿珂和双儿,那是决计不会跟了马夫逃走的。”

康熙笑道:“不跟马夫逃走,便跟……”说到这里,便即住口,心想再说下去,未免轻薄无聊,何况韦小宝虽然无法无天,终究对自己忠心,君臣之间说笑可以,却不能出言侮辱。一时难以转口,便不去理他,低头翻阅案头的奏章。

韦小宝垂手站在旁侍候,只见康熙眉头微蹙,深有忧色,心想:“皇上也时时不快活。皇帝虽然威风厉害,当真做上了,也不见得有什么好玩。”

康熙翻阅了一会奏章,抬起头来,叹了一口长气。韦小宝道:“皇上有什么事情,差奴才去办罢。奴才将功赎罪,报主龙恩。”康熙道:“这一件事,就不能差你了。施琅上奏,说道台湾台风为灾,平地水深四尺,百姓房屋损坏,家破人亡,灾情很重。”

韦小宝见他说话时泪光莹然,心想咱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不能不帮他一个忙,说道: “奴才倒有个法子。”康熙道:“什么法子?”韦小宝道:“不瞒皇上说,奴才在台湾做官的时候,发了一笔小财,最近又向一个台湾财主讨了一批旧债。奴才双手捧着皇上恩赐的破后翻新金饭碗,这一辈子是不会讨饭的了,钱多了也没用,不如献出来,请皇上抚恤台湾的灾民罢。”

康熙微微一笑,说道:“受灾人数很多,你这点小财,也管不了什么用。我即刻下旨,宫里裁减宫女太监,减衣减膳,让内务府筹划筹划,省他四五十万两银子去救济灾民。”

韦小宝道:“奴才该万死,真正乖乖不得了。”康熙问道:“什么?”韦小宝道:“奴才做官贪污,在台湾贪了一百万两银子。最近这笔债,是向郑克(土爽)讨还的,又有一百万两……”康熙吃了一惊,说道:“有这么多?”韦小宝轻轻打了自己一个嘴巴,骂道: “小桂子该死!”

康熙却笑了起来,说道:“你要钱的本事可高明得很哪,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韦小宝又道:“小桂子该死!”脸上却有得色,心道:“做官的人伸手拿到钱,怎能让你做皇帝的知道?你在我手下之人之中派了探子,只能查到我敢不敢造反。你妹夫右手收钱,左手入袋,连你大妹子也不知道,你这大舅子就万万查不到了。”他嘴里自称“奴才”,心中却自居“妹夫”。

康熙沉吟半晌,道:“你这番忠君爱民之心,倒也难得。这样罢,你捐一百五十万两银子出来,我再省五十万两,咱们君臣凑乎凑乎,弄个二百万两。台湾灾民约有一万几千户,每家分得一百多两,那也丰裕得很了。”

韦小宝一时冲动,慷慨捐输,心中正感肉痛,已在后悔,听得康熙给他省了五十万两,登时大喜,忙道:“是,是。皇上爱民如子,老天爷保佑皇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康熙为了台湾灾重,这半天来一直心中难受,这时凭空得了这一大笔钱,甚为是高兴,微微笑道:“也保佑你升官发财,多福多寿。”

韦小宝笑道:“多谢万岁爷金口。奴才升官发财,多福多寿,全凭皇上恩赐。再说,奴才这两笔钱,本来都是台湾人的,士还给了台湾的老百姓,也不过是完璧归……归台而已。”康熙哈哈大笑,说道:“完璧归赵的成语,他妈的给你改成了完璧归台。”韦小宝道:“是,是完璧归赵,奴才一时想不起这个‘赵’字来了。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百家姓上姓赵的排名第一,难怪他们这么发达,原来完璧什么的,都归了他赵家的。”

康熙更是好笑,心想此人“不学有术”,也教不了他许多,笑道:“很是,很是。有句成语,叫做‘韦编三绝’,说你韦家的人读书用功,学问很好。你们姓韦的,可也了不起得很哪。”韦小宝道:“奴才的学问可差劲得很了,对不起老祖宗。”(按:“韦编三绝”中的“韦”字,是指穿连竹简的皮条,康熙故意歪解,拿来韦小宝开玩笑。)

康熙道:“这次去台湾赈灾的事……”本想顺理成章,就派了他去,转念一想:“此人捐了这大笔银子出来,不过跟我讲义气,未必真有什么爱民之心,只怕一出宫门,立刻就后悔了。他到台湾,散了二百万两银子赈灾,多半要收回本钱,以免损失,说不定还要加一加二,作为利息。”他是韦小宝的知己,当即改口道:“……很容易办,不用你亲自去。小桂子,你的一等鹿鼎公,也不用降级了。咱们外甥点灯笼,照舅罢。”

韦小宝跪下谢恩,磕过了头,站起身来,说道:“奴才捐这点银子,不过是完璧归…… 归赵钱孙李,皇上就当是功劳。皇上减膳减衣,那才是真正省出来的,才叫不容易呢。”

康熙摇头道:“不对。我宫里的一切使用,每一两银子都是来自老百姓。百姓供养我锦衣玉食。我君临万民,就当尽心竭力,为百姓办事。你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我食民之禄,就当忠民之事。古书上说:‘四海困穷,则天禄永终。’如果百姓穷困,那就是皇帝不好,上天震怒,我这皇帝也就做不成了。”韦小宝道:“那是决计不会的,万万不会的。”

康熙道:“你做大臣,出于我的恩典。我做皇帝,出于上天的恩典。你办事不忠,我砍你的脑袋。我做不好皇帝,上天也会另外换一个人来做。‘尚书’有云:‘皇天后土,改厥元子。’‘元子’就是皇帝,皇帝不好,上天会撵了他的。”韦小宝道:“是,是。你叫做小玄子,原来玄子就是皇帝。”康熙道:“这个‘玄’字跟那个‘元’字不同。”

韦小宝道:“是,是。”心想:“圆子汤团,都差不多。”反正他什么‘元’字‘玄’ 字都不识,也不用费神分辨了。

康熙从桌上拿来起一本书来,说道:“浙江巡抚进呈了一本书,叫做‘明夷待访录’,是一个浙江人黄黎洲新近做的。浙江巡抚奏称书中有很多大逆不道的言语,要严加查办。我刚才一看了这书,却觉得很有道理,已批示浙江巡抚不必多事。”说着翻开书来,说道: “他书中说,为君乃以‘一人奉天下’,非为‘天下奉一人’这意思说得很好。他又说: ‘天子所是未必是,天子所非未必非。’这也很对。人孰无过?天子也是人,那有一做了皇帝,就‘什么都是对、永远不会错’之理?”康熙说了一会,见韦小宝虽然连声称是,脸上却尽是迷惘之色,不由得哑然失笑,心想:“我跟这小流氓说大道理,他那里理会得?再说下去,只怕他要呵欠连连了。”于是左手一挥,道:“你去罢。”右手仍拿着那本书,口中诵读:“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手,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人不敢自私,不敢苟同。以我之大私,这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

韦小宝听得莫名其妙,但皇帝正在读书,又连连赞好,岂可不侍候捧场?见康熙放下书来,便问:“皇上,不知这书里说的是什么?有什么好?”

康熙道:“叫天下的人不可自私,不可自利,只有他皇帝一人可以自私自利,而他皇帝的大私,却居然说是天下的大公。这做皇帝的起初心中也觉不对,有些儿惭愧,到得后来,习惯成自然,竟以为自己很对,旁人都错了。”

韦小宝道:“这人说的是坏皇帝,像皇上这样鸟生鱼汤,他说的就不对了。”康熙道: “嘿嘿!做皇帝的,人人都自以为是鸟生鱼汤,那一个是自认桀纣昏君的?何况每个昏君身边,一定有许多歌功颂德的无耻大臣,把昏君都捧成了鸟生鱼汤。”韦小宝笑道:“幸亏皇上是货真价实、划一不二的鸟生鱼汤,否则的话,奴才可成了无耻大臣啦。”

康熙左足在地下一顿,笑道:“你有耻的很,滚你的蛋罢!”

韦小宝道:“皇上,奴才向你求个恩典,请皇上准奴才的假,回扬州去瞧瞧我娘。”

康熙微笑道:“你有这番孝心,那是应该的。再说,‘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行。’原该回去风光风光才是。你早去早回,把娘接到北京来住罢。我吩咐人写旨,给你娘一品太夫人的诰封。你死了的老子叫什么名字,去呈报了吏部,一并追赠官职。这件事上次你回扬州,就该办了,刚好碰到吴三桂造反,耽搁了下来。”他想韦小宝多半不知他父亲的名字如何写法,这时也不必查问。康熙虽然英明,这件事却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韦小宝固然不知父亲的名字如何写法,其实连父亲是谁也不知道。

韦小宝谢了恩,出得宫门,回去府中取了一百五十万两银票,到户部银库缴纳;去兵部缴了“抚远大将军”兵符印信;又请苏荃替自己父亲取了个名字,连祖宗三代,一并由小老婆取名,缮写清楚,交了给吏部专管封赠、袭荫、土司职事的“验封司”郎中。

诸事办妥,收拾起行。韦小宝在朝中人缘既好,又是圣眷方隆,王公大臣送行宴会,自有种种热闹。他临行时才想起一百五十万两银子捐得肉痛,又派亲兵去向郑克(土爽)讨了一万多两个银子的‘旧欠’,这才出京。

从旱路到了通州,转车换船,自运河向南,经天津、临清、渡黄河、经济宁。这一日将到淮阴,官船泊在泗阳集过夜。

韦小宝在舟中和七个夫人用过晚膳后坐着闲谈。苏荃说道:“小宝,明儿咱们就到淮阴了。古时候有一个人,爵封淮阴侯……”韦小宝道:“嗯,他的官没我大。”苏荃微笑道: “那倒不然。他封过王,封的是齐王。后来皇帝怕他造反,削了他的王爵,改为淮阴侯。这人姓韩名信,大大的有名。”韦小宝一拍大腿,道:“那我知道了‘萧何月下追韩信’、 ‘十面埋伏,霸王别姬’,那些戏文里都是有的。”苏荃道:“正是。这人本事很大,功劳也很大,连楚霸王那样的英雄,都败在他手里。只可惜下场不好,给皇帝和皇后杀了。”韦小宝叹道:“可惜!可惜!皇帝为什么杀他?他要造反吗?”苏荃摇头道:“没有,他没造反。皇帝忌他本事了得,生怕他造反。”韦小宝道:“幸亏我本事有限得紧,皇上什么都强过我的,因此不会忌我。我只有一件事强过皇上,除此之外,什么都是万万不及。”

阿珂问道:“你那一件事强过皇帝了?”韦小宝道:“我有七个如花似玉的夫人,天下再也找不出第八个这样美貌的女子来。皇上洪福齐天,我韦小宝是艳福齐天。咱君二人各齐各的,各有所齐。”他厚了脸皮胡吹,七个夫人笑声不绝。

方怡笑道:“皇帝是洪福齐天,你是艳福大圣。”韦小宝道:“对,我是水帘洞里的美猴王,率领一批猴婆子、猴子孙孙,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正说笑间,舱外家人朗声说道:“启禀公爷,有客人求见。”丫环拿进四张拜帖。苏荃接过来看了,轻声道:“客人是顾炎武、查继佐、黄黎洲、吕留良四位。”韦小宝道:“顾先生他们,那是非见不可的。”吩咐家人在大船船舱中奉茶,当即换了衣衫,过去相见。

顾、查、黄三人当年在扬州为吴之荣所捕,险些性命不保,幸得韦小宝相救。那吕留良却是初会,他身后跟着两个二十来的年轻人,是吕留良的儿子吕葆中、吕毅中。行礼相见后,分宾主坐上,吕葆中、吕毅中站在父亲的背后。

顾炎武低声道:“韦香主,我们几个这次前来拜访,有一件大事相商。泗阳集上耳目众多,言谈不便。可否请你吩咐将座舟驶出数里,泊于偏僻无人之处,然后再谈?”

顾炎武当年在河间府杀龟大会之中,曾被推为各路英雄的总军师,在江湖上声誉甚隆,韦小宝对他一向佩服,当即答应,回去向苏荃等人说了。

苏荃道:“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的座船跟着一起去,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接应。”

韦小宝想到要跟着顾炎武等到“僻静无人之处”,心下有些惴惴,有七个夫人随后保驾,就稳妥多了,连声叫好,吩咐船夫将两艘船向南驶去,说是要在运河中风景清雅的所在饮酒赏月,韦公爷雅兴来时,说不定要做几首好诗,其余从舟仍泊在泗阳集等候。

韦小宝回到大船中陪客。两舟南航七八里,眼见两岸平野空阔,皓月在天,四望无人,韦小宝吩咐下锚停泊,叫大船上的舟子和侍从都到后舟中去,以免碍了韦公爷和六位才子的诗兴。

待舟中更无旁人,顾炎武等这才再申谢当年相救的大德。韦小宝谦逊一番,跟着说起吴六奇和陈近南先后遭害的经过,众人相对唏嘘不已。

顾炎武道:“江湖上流言纷纷,都说韦香主贪图富贵,戗师求荣。黄兄、查兄、和兄弟几人,却知决计不确。想我们三人和韦香主素不相识,韦香主竟肯干冒奇险,杀了吴之荣那厮,救得我们性命,以这般义薄云天的性情,怎能去杀害恩师?”

查继佐道:“我们听江湖上朋友说起此事的时候,总是竭力为韦香主分辩。他们却说,鞑子皇帝圣旨中都要这样说,难道还有假的?可是韦香主身在曹营心在汉,种种作为也不能跟外人明言。自来英雄豪杰,均须任劳任怨。以周公大圣大贤,尚有管蔡之流言,何况旁人?韦香主也不必放在心上。”韦小宝听不懂他说什么周公管蔡,只有唯唯诺诺。

吕留良道:“韦香主苦心孤诣,谋干大事,原也不必在这时求天下人谅解。只要最后做了惊逃诏地的大事业出来,大家自会明白先前是错怪了你。”

韦小宝心想:“我会有什么惊逃诏地的大事业做出来?啊哟,不好,他们又是来劝我行刺皇上,怎么跟他们来个推三阻四、推五阻六才好?我得先把门给闩上了。”说道:“兄弟本事是没有的,学问更加没有了,做出事来,总是两面不讨好。兄弟灰心的很,这次是告老还乡,以后是什么事都不干了。”

吕毅中见他年纪比自己还小着几岁,居然说什么“告老还乡”,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顾炎武等也都觉得好笑,相顾莞尔。

黄黎洲微笑道:“韦香主英雄年少,前程不可限量。无知之徒的一时误会,那也不必计较。”韦小宝道:“这个较是要计一计的,黄先生,你做了一部好书,叫做明……明什么花花绿绿的?”黄黎洲大为奇怪:“这人目不识丁,怎会知道我这部书?”说道:“是‘明夷待访录’。”韦小宝道:“是了,是了。你这部书中,有很多是骂明朝皇帝的,是不是?”

黄黎洲等都吃了一惊,均想:“连这人都要知道了,只怕又是一场大大的文字狱。”

顾炎武道:“也不是骂皇帝。黄兄这部著作见解精辟,说明为君之道,该当如何?”

韦小宝道:“是啊。皇上这些日子中天逃诹黄先生的这部书,不住赞你做得好,括括叫,说不定要请你去做状元,做宰相。”黄黎洲道:“韦香主取笑了,那有此事?”韦小宝于是将康熙如何大赞“明夷待访录”一事说了,众人这才放心。黄黎洲道:“原来鞑子皇帝倒也能分辨是非。”

韦小宝乘机说道:“是啊。小皇帝说,他虽然不是鸟生鱼汤,但跟明朝那些皇帝比较,也不见得差劲了。说不定还好些。他做皇帝,天下百姓的日子,就过得比明朝的时候好。兄弟没学问,没见识,也不知道他的这些话对不对。”

顾查黄吕四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想起了明朝各朝的皇帝,自开国的明太祖直至末代的崇祯,若不是残忍暴虐,便是昏庸糊涂,有那一个及得上康熙?他四人是当代大儒,熟知史事,不愿抹煞了良心说话,不由得都默默点头。

韦小宝道:“所以啊。皇帝是好的,天地会众兄弟也是好的。皇帝要我去灭了天地会,我决计不干。天地会众兄弟要我去行刺皇帝,我也决计不干。结果两边都怪我,兄弟左思=右想,决定要告老还乡了。”

顾炎武道:“韦香主,我们这次来,不是要你行刺皇帝。”韦小宝喜道:“那好得很,只是不是行刺皇帝,别的事情兄弟义不容辞。不知四位老先生、两位小先生有什么吩咐?”

顾炎武推开船窗,向外眺望,但见四下里一片寂静,回过头来,说道:“我们来劝韦香主自己做皇帝!”

乒乓一声,韦小宝手里的茶碗掉在地下,摔得粉碎,他大吃一惊,说道:“这……这不是开玩笑吗?”

查继佐道:“决不是开玩笑。我们几人计议了几个月,都觉大明气数已尽,天下百姓已不归心于前明。实在是前明的历朝皇帝把百姓杀得太苦,人人思之痛恨。可是鞑子占了我们汉家江山,要天下汉人雉头结辫,改服夷狄衣冠,这口气总是咽不下去。韦香主手绾兵符,又得鞑子皇帝信任,只要高举义旗,自立为帝,天下百姓一定望风景从。”

韦小宝兀自惊魂不定,连连摇手,道:“我……我没这个福分,也做不来皇帝。”

顾炎武道:“韦香主为人仗义,福泽更是深厚之极。环顾天下,若不你来做皇帝,汉人之中更没有第二人有这个福气了。”

吕留良道:“我们汉人比满人多出百倍,一百人打他一个,那有不胜之理?当日吴三桂起事,只因他是断送大明江山的大汉奸,天下汉人个个对他切齿痛恨,这才不能成功。韦香主天与人归,最近平了罗刹,为中国立下不世奇功,声望之隆,如日中天。只要韦香主一点头,我们便去联络江湖好汉,共图大事。”

韦小宝心中怦怦乱跳,他做梦也想不到竟有人来劝他做皇帝,呆了半晌,才道:“我是小流氓出身,拿手的本事只是骂人赌钱,做了将军大官,别人心里已然不服,那里还能做皇帝?这真命天子,是要天大福气的。我的八字不对,算命先生算过了,我要是做皇帝,那就活不了三天。”

吕毅中听他胡说八道,又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查继佐道:“韦香主的八字是什么?我们去找一个高明的算命先生推算推算。”他知道韦小宝无甚知识,要晓以大义,他只讲小义,不讲大义;要晓以大势,他也只明小势,不明大势。但如买通一个算命先生,说他是真命天子,命中注定要坐龙庭,说不定他反而相信了。

那知韦小宝道:“我的生辰八字,只有我娘知道,到了扬州,我这就去问去。”

众人知他言不由衷,只是推托。

吕留良道:“凡英雄豪杰多不拘细行。汉高祖豁达大度,韦香主更加随便得多。”他心中是说:“你是小流氓出身,那也不要紧。汉高祖是大流氓出身,他骂人赌钱,比你还要胡闹,可是终于成了汉朝的开国之王。”

韦小宝只是摇手,说道:“大家是好朋友,我跟你们说老实话。”一面说,一面摸摸自己的脑袋,又道:“我这吃饭家伙,还想留下来吃他妈的几十年饭。这家伙上面还生了一对眼睛,要用来看戏看美女,生了一对耳朵,要用来听说书、听曲子。我如想做皇帝,这家伙多半保不住,这一给砍下来,什么都是一塌糊涂了,再说,做皇帝也没什么开心。台湾打一阵大风,他要发愁;云南有人造反,他又伤脑筋。做皇帝的差使又辛苦又不好玩,我是万万不干的。”

顾炎武等面面相觑,心想这话本也不错,他既胸无大志,又不肯为国为民挺身而出,如何说得他动。实是一件难事。

过了半晌,顾炎武道:“这件大事,一时之间倒也不易拿定主意……”

正说到这里,忽听得蹄声隐隐,有数十骑马沿着西巡河岸自北而来,夜深人静,听来加倍清晰。

黄黎洲道:“深夜之中,怎么有大队人马?”吕留良道:“是巡夜的官兵?”查继佐摇头道:“不会。官兵巡夜都是慢吞吞的,那会如此快马奔驰。莫非是江湖的豪客?”

说话之间,只听得东边岸上也有数十骑马奔来。运河河面不宽。苏荃和双儿跃上船头。苏荃道:“相公,来人只怕不怀好意,大伙儿都坐在一起罢。”

韦小宝道:“好!顾先生他们都是老先生,看来不像是好色之徒。大家都进来罢,给他们看看也不要紧的。”

顾炎武等心下都道:“胡说八道!”均觉不便和韦小宝的内眷相见,都走到了后梢。公主、阿珂等七个人抱了儿女,入了前舱。

只听得东西两边河堤上响起嘘溜溜的竹哨之声,此应彼和。韦小宝喜道:“是天地会的哨子。”两岸数十匹马驰到官船之侧,西岸有人长声叫道:“韦小宝出来!”

韦小宝低声骂道:“他妈的,这般没上没下的,韦香主也不叫一声。”正要走向船头,苏荃一把拉住,道:“且慢,待我问问清楚。”走到舱口,问道:那一路英雄好汉要找韦相公?”向两岸望去,见马上乘客都是青布包头,手执兵刃。

西岸为首一人道:“我们是天地会的。”苏荃低声道:“天地会见面的切口怎么说?” 韦小宝走到舱口,朗声说道:“五人分开一首诗,身上洪英无人知。”

马上那人说道:“这是天地会的旧诗。自从韦小宝叛会降敌,害师求荣,会里的切口尽数改了。韦小宝惊道:“你是谁?怎地说这等话?”那人道:“你便是韦小宝么?”韦小宝料想抵赖不得,便道:“我是韦小宝。”那人道:“便跟你说了也不打紧。我是天地会宏化堂座下,姓舒。”韦小宝道:“原来是舒大哥,这中间实有许多误会。贵堂李堂主是在附近吗?”那姓舒的恨恨的道:“你罪恶滔天,李香主给你活活气死了。”

西岸众人大声叫道:“韦小宝叛会降敌,害师求荣,舒大哥不必跟他多说。今日咱们把他碎尸万段,替陈总舵主和李香主报仇。”东岸众人一听,跟着也大声呼喊。

突然间呼的一声,有人掷了一块飞蝗石过来。韦小宝急忙缩入船舱,暗暗叫苦,心想: “原来宏化堂的李堂主死了,这些兄弟不分青红皂白的动蛮,那便如何是好?”只听得船篷上噼噼啪啪之声大作,两边暗器不住打到。总算官船停在运河中心,相距两岸均远,有些暗器又打入了河中,就是打到了船篷上的,力道也已甚弱。

韦小宝道:“这是‘草船借箭’,我……我是鲁肃,只有吓得发抖的份儿。有那一个诸葛……诸葛亮,快……快想个计策。”

顾炎武等人和船夫都在船梢,见暗器纷纷射到,都躲入了船舱。突然间火光闪动,几枝火箭射上了船篷,船篷登时着火焚烧。

韦小宝叫道:“啊哟,乖乖不得了,火烧韦小宝。”

苏荃大声叫道:“顾炎武先生便在这里,你们不得无礼。”她想顾炎武先生在江湖上声望甚隆,料想天地会人众不敢得罪了他。可是两岸人声嘈杂,她的叫声都给淹没了。

韦小宝道:“众位娘子,咱们一起来叫‘顾炎武先生在这里!’一、二、三!”

七个夫人跟着韦小宝齐声大叫:“顾炎武先生在这里!”

叫到第三遍,岸上人声慢慢静了下来,暗器也即停发。那姓舒的纵声问道:“顾炎武先生在船上吗?”

顾炎武站到船头,拱手道:“兄弟顾炎武在此。”

那姓舒的“啊哟”一声,忙发令道:“会水的弟兄快跳下河去,拖船近岸。”只听得扑通、扑通之声不绝,十余名会众跳入运河,将官船又推又拉的移到西岸。这时船夫上火势已烧得甚旺。双儿拉着韦小宝抢先跳到岸上去,余人纷纷上岸。天地会会众手执兵刃,四下围住。那姓舒的向顾炎武抱拳躬身,说道:“在下天地会宏化堂舒化龙,拜见顾先生。“顾炎武拱手还礼。会中一名老者躬身道:“当年河间府杀龟大会,天下英雄推举顾先生为总军师,在下曾见过顾先生一面。众兄弟可鲁莽了。还请恕罪。”

韦小宝笑道:“你们做事本来也太鲁莽。”那老者厉声道:“我是跟顾先生说,谁跟你这小子说话?”一伸手,便往韦小宝胸口抓去。苏荃左手一格,反手擒拿,已扭住了他手腕,借势一推,那老者站立不定,向外直摔出去。两名天地会的会众急忙抢上前扶住。

顾炎武叫道:“大家有话好说,别动武,别动武!”

这时官船舱内也已着火,火光照得岸上众人面目都要清清楚楚。苏荃心想自己和双儿武功高强,要护丈夫突围当非难事,天地会会众要对付的只是韦小宝一人,只须他能脱身,这些江湖汉子不会去为难妇女孩子,当下和双儿分别站韦小宝的左右,看定了三匹马,一待说僵,立时便动手抢马。

顾炎武拉住舒化龙的手,说声“舒大哥,请借一步说话。”两人走了数丈。舒化龙听顾炎武说了几句话,便大声招呼了六七人过去,看样子这一批人的首领,那被苏荃摔跌的老者也在其内,余下四十余人仍是将韦小宝等团团围着。

韦小宝道:“我船里值钱的东西着实不少,你们一把火烧了,嘿嘿,宏化堂赔起上来,可要破大财啦。”众人有的举刀威吓,有的出言咒骂。韦小宝也不理会,料想顾炎武必能向舒化龙等说明真相。

果然舒化龙等宏化堂的首领听顾炎武解释后,才知其中原委甚多,韦小宝在朝廷做大官,虽仍不为众人谅解,但总舵主陈近南既不是他所杀,心中的愤恨也都消了。

众人一起过来。舒化龙抱拳道:“韦香主,刚才之事,我们是误会了你,若不是顾先生开导,大伙儿险些得罪。”

韦小宝笑道:“当真要得罪我,那也不容易罢。”说着斜身一闪,施展“神行百变”功夫,左一冲,右一穿,两三个起落已在宏化堂众人包围圈外五六丈之遥,一跃上了一匹马的马背。

舒化龙等等都吃了一惊,谁也想不到他轻身功夫竟然如此神妙莫测,这人武功这般高强,难怪他小小年纪,便做了天地会青木堂的堂主,自来明师出高徒,总舵主的嫡传弟子,果然非同小可。宏化堂那老者武功甚强,众兄弟素来佩服,却被苏荃一扭一推,全无招余地,险些摔了个跟头,看来其余六个少妇个个都是高手,己方人数虽多,当真动手,只怕还要闹个灰头土脸。

韦小宝笑道:“我这可要失陪了!”一提马缰,纵马便奔,但见他向西奔出十余丈,倏地跃下马来,冲向西北,左穿右插,不知如何,竟又回了人圈,笑吟吟的站在当地,谁也没看清他是怎么进来的。

天地会会众相顾骇然。舒化龙抱拳道:“韦香主武功了得,佩服,佩服。”

韦小宝抱拳笑道:“献丑,献丑。”

舒化龙道:“顾先生适才言道,韦香主身在曹营心在汉,要干一件惊逃诏地的大事,为天下汉人扬眉吐气。韦香主当真举事的时候,我们宏化堂的兄弟虽然没什么本事,但只要韦香主有什么差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韦小宝道:“是,是。”

舒化龙见他神色间淡淡的,突然右手伸出食指,噗的一声,插入了自己的左眼,登时鲜血长流,众人齐声惊呼。

韦小宝、顾炎武等都惊问:“舒大哥,你……你这是干什么?”

舒化龙昂首道:“兄弟冒犯了韦香主,犯了本会‘不敬长上’的戒条,本该戳瞎了这对招子,惩戒我有眼无珠。可是兄弟要留下另一只眼睛,来瞧瞧韦香主到底怎样干涉;这番惊逃诏地的大事。”

那老者森然道:“倘若顾先生和大伙儿都要受了骗,韦香主只说不做,始终贪图富贵,做他的大官,那便怎样?”舒化龙道:“那韦香主也只好挖出自己的眼珠子,来赔给我就是。”左手一挥,众人纷纷退开,上马而去。

那老者回头叫道:“韦香主,你回家去问你娘,你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为人不可忘了自己的祖宗。”竹哨声响起,东岸群豪也纵马向南。片刻之间,两岸人马退得干干净净,河中那艘官船兀自燃烧未熄。

顾炎武叹道:“这些兄弟们,对韦香主还有见疑之意。他们是草莽豪杰,说话行事不免粗野,可是一番忠义之心,却也令人起敬。韦香主,我们要说的话,都已说完了,只盼你别忘了是大汉的子孙。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说着拱了拱手,和黄、查、吕诸人作别而去。

韦小宝惘然站在河岸,秋风吹来,颇有凉意,官船上火势渐小,偶然发出些爆裂之声,火头旺了一阵,又小了下去。他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

苏荃道:“好在还有一艘船,咱们先泗阳集,慢慢儿的从长计议。”

韦小宝道:“那老头儿叫我回家问问我娘,我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嘿嘿,这话倒也不错。”

苏荃劝道:“这种粗人的胡言,何必放在心上?咱们上船罢。”

韦小宝站着不动,心中一片混乱,低下头来见到地下几滴血迹,是舒化龙自坏左眼时流下来的,突然大叫:“老子不干了,老子不干了!”

七个夫人都吓了一跳韦双双在母亲怀中本已睡熟,给他这么大声呼叫,一惊而醒,哭了起来。

韦小宝大声道:“皇帝逼我去打天地会,天地会逼我去打皇帝。老子脚踏两头船,两面不讨好。一边要砍我的脑筋,一边要挖我眼珠子。一个人有几颗脑筋,几双眼睛?你来砍,我来挖,老子自己还有得剩么?不干了,老子说什么也不干了!”

苏荃见他自己神情失常,软语劝道:“在朝里做官,整日价提心吊胆,没什么好玩。天地会的香主也没什么好当的。你决心不干,那是再好不过。”

韦小宝喜道:“你们也都要劝我不干了?”苏荃、方怡、阿珂、曾柔、沐剑屏、双儿六人一齐点头,只有建宁公主道:“你还只做到公爵,怎么就想不做官了?总得封了王,做了首辅大学士,出将入相,那才好告老啊。再说,你这时要辞官,皇帝哥哥也一定不准。”

韦小宝怒道:“我一不做官,就不受皇帝管。他不过是我大舅子,他妈的,谁再罗里罗嗦,我连这大舅子也不要了。”

不要皇帝做大舅子,就是不要公主做老婆,公主吓得那敢再说。

韦小宝见七个夫人更无异言,登时兴高采烈,说道:“宏化堂烧了我的座船,当真烧得好、烧得妙、烧得刮刮叫。咱们悄悄躲了起来,地方官申报朝廷,定是说我给匪人烧死了,我这大舅子从此就再也不会来找我。”苏荃等一起鼓掌,只有公主默然不语。

当下八人商议定当。韦小宝、公主、双儿三人改了装束,前赴淮阴客店等候。苏荃率领同方怡、阿珂、沐剑屏、曾柔四人,回去泗阳集余船中携取金银细软、各项要物,然后散布谣言,说道韦公爷的官船黑夜中遇到股匪袭击,船毁人亡。但那几名船夫见到韦小宝没死,大是后患,依苏荃说,就此杀人灭口,弃尸河边,那就更加像了几分。沐剑屏心中不忍,坚持不可杀害无辜。

苏荃道:“好,剑屏妹子良心好,老天爷保佑你多生几个胖儿子。小宝,我提剑杀你,你逃到树林之中,大声呼叫,假装给我杀了。”

韦小宝笑道:“你这泼婆娘,想谋杀亲夫么?”高声大叫:“杀人哪,杀人哪!”拔足飞奔,兜了几个圈子,逃向树林。苏荃提剑赶入林中。

只听得韦小宝大叫:“救命,救命!救……”叫了这个‘救’字,倏然更无声息。沐剑屏明知是假,但听韦小宝叫得凄厉,不禁心中怦怦乱跳,低声问道:“双儿妹子,是……是假的,是不是?”

双儿道:“别怕,自……自然是假的。”可是她自己也情不自禁的害怕。

只见苏荃从林中提剑出来,叫道:“把众船夫都杀了。”

众船夫一直蹲在岸边,见到天地会放火烧船、苏荃行凶杀了韦公爷,早已在簌簌发抖,见到苏荃提剑来杀,当即四散没命价奔逃,顷刻间走得无影无踪。

双儿挂念韦小宝,飞步奔入林中,只见躺在地下,一动也不动。双儿这一下吓得魂不附体,心想怎么真的将他杀死了,扑将过去,叫道:“相公,相公!”只见韦小宝身子僵直,心中更慌,忙伸手去扶。韦小宝突然张开双臂,一把将她紧紧搂住,叫道:“大功告成,亲个子邬!”

夫妻八人依计而行,取了财物,改装到了扬州,接了母亲后,一家人同去云南,自此隐姓埋名,在大理城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韦小宝闲居无聊之际,想起雅克萨城鹿鼎山下尚有巨大宝藏未曾发掘,自觉富甲天下,心满意足,只是念着康熙的交情,才不忍去断他龙脉。

康熙熟知韦小宝的性格本事,料想他决不致轻易为匪人所害,何况又寻不见尸首,此后不断派人明查暗访,迄无结果。

后世史家记述康熙六次下江南,主旨在视察黄河河工。但为什么他以前从来不到江南,韦小宝一失踪,当年就下江南?巡视河工,何须直到杭州?何以每次均在扬州停留甚久?又何以每次均派大批御前侍卫前往扬州各处妓院、赌场、茶馆、酒店查问韦小宝其人?查问不得要领,何以郁郁不乐?后人考证,“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之祖父曹寅,原为御前侍卫,曾为韦小宝的部属,后被康熙派为苏州织造,命其长驻江南繁华之地,就近寻访韦小宝云。

那日韦小宝到了扬州,带了夫人儿女,去丽春院见娘。母子相见,自是不胜之喜。韦春芳见七个媳妇个个如花似玉,心想:“小宝这小贼挑女人的眼力倒不错,他来开院子,一定发大财。”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我的老子倒底是谁?”韦春芳瞪眼道:“我怎么知道?”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我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么记得这许多?”

韦小宝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妈是烂婊*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子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子得好,有点儿像他。”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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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思美人小说屈原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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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史中记载可以知道屈原喜欢的是莫愁女,当时莫愁女凭借精湛的歌舞表演进入了楚王宫,之后便和屈原认识了。屈原在见到莫愁女后,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了,加上在宫中一起相处的时间也很长,彼此更加了解对方,屈原更明白自己真的是喜欢上莫愁女了。在电视剧《思美人》中, 屈原和莫愁女之间的爱情和历史记载中是差不多的。所以说《思美人》里屈原应该是喜欢莫愁女的。

关于《思美人》屈原跟谁在一起这个问题只能讨论屈原曾经跟谁在一起过,这可以从他和莫愁女认识说起。在屈原和莫愁女相识后,他们原本可以幸福的在一起。可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导致了他们的爱情终究只能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因为当时社会动荡、各国纷争不断,在这战乱的年代,屈原和莫愁女的爱情遭到了阻碍,所以可以断定屈原最后没有和莫愁女在一起。当然,除了社会环境的阻碍,还有家庭背景的阻碍,以及二人思想方面的困扰,这种种原因都导致屈原和莫愁女的爱情不会有结果。

在电视剧中,屈原对莫愁女有好感,他爱着莫愁女,可是喜欢终究是喜欢,他们最后却不能在一起,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环境比较混乱,不允许他们在一起。这对于屈原来说,实在是一种煎熬,不但为当时国家的发展情况担忧,自己的爱情也让屈原看不到结果。所以说在《思美人》里,即便屈原知道自己喜欢莫愁女,可是却也知道他们不能在一起,这种种的不幸导致了屈原最终选择了跳江结束自己的一生。之所以在《思美人》这部剧中,屈原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是因为屈原和莫愁女都有一腔热血,时刻准备着报效祖国,因为当时的楚国处境堪忧。从一定意义上说,此时莫愁女和屈原在思想上已经达成一致,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效楚国,爱情在当时已经被他们放置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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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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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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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人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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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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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太子妃升职记小说:杨严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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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不仅火了太子盛一伦和太子妃张天爱,九王的小跟班杨严凭借逗比耍宝的性格,和剧中暗着恋明着恋太子妃的“超级云备胎”九王之间过于亲近的行为举止,让不少少女粉直呼好暧昧好粉红。有不少网友就开始好奇杨严的结局是什么,杨严和九王之间真的有点什么吗?杨严喜欢九王吗?

杨严或许真的能拯救可怜的小备胎九王满足少女粉们的幻想吗?

剧中杨严的扮演者是在未出演太子妃升职记之前,就已经在网上小有名气的“国民校草”郭俊辰。在未出道时,郭俊辰因其清秀靓丽的长相就受到了主流平台的关注,这次在剧中郭俊辰他一改往日清新活力的十八岁阳光少年形象,在太子妃升职记中化身的逗比耍宝的九王小跟班,杨家将军之子。

郭俊辰的喜剧潜能分分钟就被发挥出来,在与太子妃的对手戏处处体现逗趣可爱的一面,收获了不少少女粉的喜爱。郭俊辰因自带可爱表情包的搞笑天赋被称新一代萌神,超高颜值被网友称:嫩得掐出水来。有的网友评论:杨严的招风耳很可爱、现代装比古装帅、清奇可爱、好帅,嫁给我吧!

据悉,《太子妃升职记》是郭俊辰的第一部作品,杨严这个角色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剧中杨严逗比耍宝的角色形象与平日里本人的生活形象截然不同。郭俊辰饰演的杨严不仅轻功了得,和女主还是非常投缘的吃货CP,两人间的台词雷翻观众,两人一起深夜吃桂花糕,翻墙爬树等桥段中,郭俊辰表现抢眼,搞笑十足。

在最新播出的剧集中杨严更是为了满足太子妃张芃芃想吃鸭脖鸭翅鸭架的心愿,大半夜冒险潜入太子妃的宫中,为太子妃千里送鸭脖,两人蹲坐在椅子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吃特别辣的鸭脖,辣得杨严和太子妃张芃芃又蹦又跳,这一幕逗笑了不少观众,观众直呼:杨严太仗义了!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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