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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我的生活日记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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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树木越来越少,水的污浊也越来越重,还有温度也越来越高,还有什么比环境更值得担心的?保护环境十分重要。

小鸟也喜欢绿色的树林,如若没有上好的森林,那小鸟也会死亡绝种,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灭绝,曾经数不甚数的动物也濒临灭绝,这些悲剧天天都在上演,保护自然吧,不要再让这些悲剧重演,不要再为因为动物的灭绝而后悔而自责,只要自己把环境做好,什么动物就不会因为我们而灭绝,我们也可以问心无愧的对待动物,不会认为低人一等。

即使你对动物无心顾及那对人们自己也是有好处的,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使空气清新,树木成阴,耳边有蝴蝶飞过,这个城市,笼照在美丽的花的海洋里多好啊!水也好,喝上一口有一股清甜让人回味无穷,令人神往。

如若不这样那么我们将生活在臭气只之中没有好的环境,到处都是汽车的尾气臭氧层的漏洞越耒越多,被太阳光照射死的动物也越来越多,到处都是臭水,连西湖的水都变臭了。未来的笑话,可能就是;水是无色,无味的。

保护环境,是人生的梯子,如果没有就会从天上掉下,有永不翻身。

保护环境,是大风中的石头,如果没有就会被人生之风吹走。

保护环境,是迷路者手上的地图,不使用它,将永远找不到出路。

如何使我们生命能够长,让下一代有好的地方住,让请大家地球母亲快乐,就只有保护环境一条路了,请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不污染水,不浪费水,少砍树,多种树,退耕还林,不乱扔废电池,不乱丢垃圾,对垃圾进行处理,否则只有灭亡一条路可走。

请大家保护我们生活的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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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一关于雨景描述日记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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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有许多种,可我却偏偏喜欢雨天,喜欢雨天的柔和而刚毅,喜欢雨天的快乐。

我喜欢雨天,喜欢雨天打伞的情趣。我常打着那把黑白奶牛花纹的伞,看着那一片别有风趣的“天空”。那顽皮的小雨点在伞上跳跃,像在打着节拍。我静静地听着风雨的声音,常常把它当作一场音乐会;哼着心中的曲子,我认为雨点是一位鼓手,而雨伞,雨蓬便是雨点的乐器;我认为风是小提琴手,因为他常奏出幽幽的音乐;我认为雷声是钢琴家,因为那刚强的声音让人肃然起敬。我在有薄薄积水的路面上行走,把“路面”踩的稀巴烂,荡起了阵阵波纹,不少积水趁机蹦了起来,打湿了我的裤脚,感觉诗意浓浓。

我喜欢雨天,因为那儿有和我一样爱搞恶作剧的雨水。我趴在窗边,雨砸到雨篷上,变成了一条小蛇,弯弯曲曲地溜到雨篷边,吊起了无数条银光闪闪的“珠帘”,让我想去把它摘下来挂在卧室里。可偏偏这时,雨又故意把“珠帘”变成一颗颗光彩夺目的钻石,“嗒嗒”地对我笑,好似在为恶作剧成功而庆祝。我用手将它一把打碎,钻石又变成无数颗散落的珍珠,让我十分“生气”。

我喜欢雨天,因为他直接关系到我们体育课是否会顶着烈日跑操场。每到了雨天,我们就会戴着帽子在湿滑的操场上“溜冰”,眉毛上沾满了糖珠,真想尝尝是不是甜的。雨中跑步,真是别有一番情趣。

我喜欢雨天,只是单纯的喜欢他。因为在雨后,将是美丽的彩虹和灿烂的阳光等待着我们。人生也是如此,只有磨难才会让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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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初一日常日记大全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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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学习生活虽然单调乏味,但我每次学习完总有一些成就感,我在想学习的过程能不能也变得更有趣味呢?先说说我刚踏进校园的见闻吧,那时候我学习了第一堂教育课,有校长、老师和学生,场面很大。听校领导讲话我内心无比激动,拿起本子疯狂记笔记,校领导在上面讲得满头大汗,我们也听得满头大汗……

后来,我发现教室是一个充满菜市场味道的地方,又新鲜又很吵……有的同学在学习时很认真,一放松就变得话语连篇,有的同学边照镜子边抚摸头发,而我呢,我习惯摸头听着课,捏着耳朵记着笔记。每次当我学习到灵魂深处的时候,就飘来一股神秘的味道,我摸了摸不争气的肚子,边学边期待着下课。刚来时我都不敢大声说话,自我介绍都结巴,一下课我就飞快地跑出去玩。现在的我好多了,经过各门学科的学习和课堂锻炼,面对老师和同学们,我大概可以侃侃而谈了。

我学的是音乐专业,学校会给我们安排钢琴课程,基本上每个同学能有一个独立的琴房可以练琴。那是一个奇妙的小房间,走进琴房,你会看到一架钢琴在那里安静地休眠。我忍不住触摸它,它发出了动听明亮的声音,刚开始我太兴奋了,恨不得住在琴房……不过后来,像所有人一样,我慢慢厌倦钢琴,烦躁、静不下心来,可是其实我并不想虚度光阴。一年后,我终于沉下心来练琴了,我明白单调乏味是不可避免的常态,而如果我能享受这个过程,学习自然会变得更有趣。于是我每次在练琴的时候,都告诉自己要用心去感受音乐,因为只有这样,将来我才能带着我的学生一起用心体会音乐带给人的美好和快乐。现在我看到那跳动的音符,瞬间就欢快了起来,边弹奏边打着节拍,手舞足蹈,场面一度不受控制,哈哈,琴房里的我就像一个孩子。自由的旋律配上掉落的头发,加上挠到发麻的头,这些都是我学习生活的缩影。

原来,只要我们换一种态度,学习也可以变得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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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一社会实践的日记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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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挨到了下午的综合实践课,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堂课的内容。胡老师说:“我们的第二课堂活动又开始了,今天的活动内容是去杭州市建设博物馆——红楼参观!”胡老师的话音刚落,我们就又惊讶又高兴地欢呼起来。

烈日炎炎的太阳下,我们的队伍正浩浩荡荡地朝红楼走去。领头的班级就是我们三(5)班。

到了红楼,我们从一展厅至三展厅陆续参观。我很在意红楼的古代模样和用处。红楼以前是审判点,然后成了法庭,最后才变成了杭州市建设博物馆。国为它的墙是红色的,才被称为红楼。以前这儿有710平方米,现在只有496玉米了,原来这地方以前被拆了一块。

回来后,胡老师给我们说了韩国小朋友的身份。她二年级,是女孩子,而且就坐在我前面,她挤得我只有一点空间坐。

今天很特别,我把它写在日记里,这样就不会忘记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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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离别初一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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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们家添了一位新成员。也许你会以为是我有了一个小弟弟,或小妹妹什么的,但都不是,它是一只可爱的小狗。这只小狗来自于妈妈的同学,它雪白的毛发,在阳光下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耀眼。它非常可爱,让我一看就喜欢上了它。妈妈给它取名小白。

小白被妈妈用纸箱抱来的时候,显得非常可怜,不停地“叫唤”着。每当妈妈拿狗奶粉喂它的时候,它就停止了“叫唤”,乖巧起来,偶尔还会做了一个表示感谢的动作,四脚朝天,非常可爱。

几天之后,小白便开始爬了。它小心翼翼地在地板上蹭来蹭去,非常害怕的样子,好像前面有陷阱似的。慢慢地,在地板上蹭得次数多了,它也就不怕了。没过多久,它就会跑了,左跑跑,右跑跑,十分淘气。

我们第一次给它洗澡的时候,小白非常害怕水,傻呆呆地站在原地,瞪着盆里的水,不知道要干什么。爸爸一手将它给抓了过来,“按”在水里。小白使出它吃奶的劲,想着逃脱,但不管用,只好把前肢搭在盆沿上,任由爸爸摆布。洗完之后,小白爬在窝里,等着我们用吹风机给他吹干。刚刚吹完,突然,小白起身就跑。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在发愣的时候,它已经跑完了客厅,又去跑厨房、卧室,乐得我们全家“哈哈”大笑起来。

小白有一个随地大小便的缺点,特别是刚来我们家的时候,除了厕所,哪里都有它大小便的痕迹。有一次,爸爸拿起扫帚朝它身上打了几下,痛得它“嗷嗷”叫,直往厕所里跑。现在好多了,虽然偶尔还会在外面大小便,但次数明显少了。

可是,今年小白离开了我们,去了我姑妈家里了。爸爸说,因为我们都忙,没时间照顾它,把它自己锁在家里,它又非常烦躁,还随地大小便,所以就把它送走了。有一天晚上,我去姥姥家玩,走的时候看到小白被锁在笼子里,恋恋不舍地看着我们,眼睛里隐隐约约还泛着泪水。我不忍心再看,便做车回家了。在车上,我不停地掉眼泪,心里非常想念小白,想念它以前在我们家里干过的那些事,想……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白,一只通人性的小狗,我喜欢的只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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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纸的初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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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艺术作品展,给人们的第一印象一定就是恢弘、气派、典雅之类的了,然而这次我所参观的艺术作品展——姚常顺剪纸艺术作品展——就或许显得有些“寒酸”了。这场展览位于中原图书大厦的典藏厅,面积不过十几平方米见方,而展板也只有区区五块。但毫不讳言,这场展览是我所参观的所有展览中最令我感动的了。

一场展览的灵魂恐怕就是艺术品的创造者了。而这场剪纸艺术展的灵魂便是姚常顺老爷爷了。起初,见到展板上一幅幅惟妙惟肖的剪纸作品,看到展台前心灵手巧的老爷爷,我不禁上前与其交谈。可令我倍感意外的是,任凭我怎样问他,老爷爷却始终一声不吭,只是专心地操纵剪刀上下翻飞,剪出一幅幅绚丽的作品。正当我感到迷惑不解时,一位工作人员为我揭开了谜底:这位心灵手巧的老爷爷是位属一级残疾的聋哑人。

这一原因对我的采访造成了极大的不便——我无法与老爷爷直接交流。但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还是了解到了老爷爷的一些情况。这位仍在现场表演剪纸的姚常顺老爷爷今年已经86岁高龄了。在老爷爷两岁那年,一场高烧不幸使他变成了一位聋哑人。而近几年,老爷爷的右眼也失明了……但身体残疾却丝毫没有阻挡他对民间艺术的热爱与探索。

因为残疾的缘故,老人自幼从未进过校门,也不识字,但凭借刚毅的性格和较强的模仿能力,老人坚持从事剪纸六十余年,创作出涵盖花鸟虫鱼、十二生肖、五福娃迎奥运、军民鱼水情等等源于且高于生活的剪纸作品数千件,其中多幅作品先后获得省、市、区民间艺术比赛的一等奖,多幅作品被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收藏,多幅作品受到专家的好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姚常顺老爷爷的所有艺术作品都是由他自己设计、自己画、自己剪成的。在展览现场,小记者注意到作品中不乏有龙凤等较大型、高难度的剪纸作品。

在惊叹于展览现场生动传神,具有感人魅力的美丽剪纸作品时,我不由为这位赋予了单调纸张重重生命的姚常顺老人竖起了大拇指——祝这位自强不息、身残志坚、心灵手巧的老人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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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一生活日记600字大全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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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中生涯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月,我觉得初中生活就像咖啡、牛奶、汽水等饮料。令我回味无穷。初中生活像咖啡,初尝苦涩难咽,再喝则飘扬着淡淡的清香。当我第一次进入校园时,再看看我的母校,一阵酸楚涌上了我的心头。

想想这六年来不经意发生的点滴小事,现在看来,都是值得回忆和反复回味的。刚刚进入校园,刚刚走进班级,刚刚看到课表,天啊;增加了四门功课,政、史、地、生。作业肯定难上加难,多上加多。在小学我的成绩就不算是出类拔萃,现在学习负担重了,压力大了,我的成绩又会如何呢。

哎,这真是个疑问啊。我该怎么做呢。过了几个星期后,我慢慢适应了初中生活,觉得初中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是洋溢着充满朝气、活力、拥有梦想的青春。青春,是我们爱做梦的年纪在这一阶段里我们的生活将既充实而又香甜。

就像喝咖啡一样,初尝时觉出的只有苦涩,待你慢慢品尝,却又感觉好爽。初中生活像是纯牛奶,尽管不好喝,但它却滋养着我们瘦弱的身体,丰富我们贫乏的知识。无论初中生活像什么,在我心中,她都是一份珍宝,是一去不复返的时光。是人生中的一段优美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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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红楼梦初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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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是中国最具文学成就的古典文学巨著,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万象和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人们称《红楼梦》内蕴着一个时代的历史容量,是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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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生命的意义初一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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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生命,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非洲大草原,广阔,活力,野性。每一瞬间都让人热血沸腾,但真正的生命,远不止此。

“听说下一周是生命教育周,要搞什么安全演练。”一个下午,我百无聊赖地坐在窗前,耳边仍是同学们的话语声。越是大张旗鼓,只会让这个活动显出它的苍白,谁都在强调安全,但又有谁会真正去在乎呢?

我仰望天空,悼念着长眠于烈火的大哥。

“叮———”一阵急促的警铃响起,我的耳朵被刺的生疼,但也不得不随着大家一起向外涌,脑中还在思考着没做完的数学题。

走出教室时,我忽然发现,挤满了人的走廊上出奇的安静,只剩下沙沙的脚步声。不见了,往日的嬉笑声呢?习以为常的奔跑声呢?

恍惚间,我似乎来到了真正的灾难现场,浓烟滚滚,黑雾中不时跳出炽热的火苗。我有点眩晕,原来大哥他死前是这样的感受,我的心剧烈地上蹿下跳,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我要逃出去!

就在我头脑发热时,眼中忽然映入了同学们的脸,严肃而认真,似乎与我一样,身临其境,人潮在一点点地前进,井然有序,稳而不慢,步伐坚定,方向统一。没有人打闹,没有人乱跑,一切只为了生。

仿佛一个世纪般,阳光洒在我身上,全校师生无一例外地站在操场上。如果那时的人们也能如此,大哥也不会死吧。

我再一次仰望天空,大哥的面孔模糊的浮现,表情似在祝贺,又似在感叹。

我从他的表情中读懂了生命,并非活跃或奔跑,而是冷静与沉稳。灾难面前,个人是渺小的,但倘若能团结起来,不为个人生存,而为集体生存,灾难在每个人看起来,都会变的渺小。

“真是一次成功的生命教育周。”大哥笑了,我也笑了。生命在这里,再一次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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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一《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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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时他们才发现,原来海洋中出现的怪物“独角鲸”是一艘构造精密的潜水艇。“鹦鹉螺号”(潜水艇的名子)的船长尼摩邀请他们一起再做一次海底旅行。他们冲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为卜,下落不明。而阿龙纳斯、康纳尔、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就决定留了下来。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十分详细。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

它让我和认识了许多科学知识。其中有一个人叫康塞尔,他十分忠于他的主人,如:当阿龙纳斯教授不慎掉入水中时,他奋不顾身地跳了下去,找到他的主人把他拉出水面说道:“如果先生能抓住我的肩膀,便能好一些。”当阿龙纳斯问他怎么会来时他很从容地说道:“我是跟着先生下来的。”这个老好人做的是那么自然。当阿龙纳斯知道船被毁了时他还主动安慰主人,过了一段时间,阿隆纳斯已经特别疲倦了,康塞尔马上过去支持他,两个人的生命都落在了康塞尔的身上,但一会儿康塞尔也支持不住了,呼吸渐渐短促,但他还是坚持着用尽最后的力气呼喊着救命,终于,他们听见了呼唤声,是尼德兰,他们最后总算得救了。我觉得他,总是那么气定神闲,为人随和,从不着急。但康塞尔对主人的衷心让人十分感动,这是连亲人都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他却做到了,这是多么可贵啊。我不禁对他产生由衷的敬佩,不仅敬佩他的衷心,更敬佩他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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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长城的初一英语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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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Wall is the symbol and pride of China,and it is famous all over the world.

But,do you know about it?Let me tell you something about it.The Great Wall was first built during the Qin Dynasty,which was the beginning of the Feudal Society of China.Hower,it was not what it is now.It was very short.The following dynasties continued to build it It became longer and longer and finally reached to about 5000 kilometres,winding from the Shanhai Pass,north-east of China to the Jiayu Pass,north-west China.

Being solid and strong ,the Great Wall acted a very important part,protecting the governors and their people from being attacted by their enemies in ancient China.

Nowadays,the Great Wall has become one of well-known interesting places of China,attracting millions of visitors througth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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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怀念初一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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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砾堆成的屋顶,高高的门槛,老式的抽水机器以及露天天台上那张凉席都成了我记忆最深的地方,繁华的城市跟民风淳朴,充满古朴气息的家乡相比,我独爱家乡的那一幢幢古朴的民房。

每次回到家乡,望着路上慢慢建起来的一栋栋高楼,我不像一般人那样感叹科技的发展之迅速,而是在默默地感慨:家乡的气息渐渐地到哪儿去了呢?回到家乡,我最热衷的是踩在门槛上,再从门槛上蹦下去,这也成了我童年最喜爱做的事。几年过去了,我依然热衷于此,每当这时,总会听到奶奶那一声声的惊呼:“不能那样做,脚要从那跨过去,你这样是对祖宗不礼貌”。即使这样,我仍然还是不明白不能这样做的缘由。

家乡的夜晚是最美丽的。人们吃饱饭,总会登上那每节都很高的阶梯,爬上自家的天台。家家户户都不喜欢在自家天台上安放所谓“遮阳棚”“遮雨棚”。天台上总会放着一张洗的干干净净的凉席,全家围地而坐,抬头仰望并欣赏着那群星璀璨的天空。几个小孩总会在那玩起过家家、丢手绢的游戏。那孩童时期的游戏是最幼稚的,但也是最童真、最打动人心的。每当这时,家里的祖辈就会望着月亮,讲着属于他们小时候的故事,月光洒满在他们的脸上,以致全身上,他们的周围都散发着平静而又祥和的光芒。他们静静地讲诉着,我们也是静静地倾听着。他们讲起小时候找猪草喂猪、放牛、上山砍柴,我们总会兴致高涨,一个未知的世界摊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嚷嚷着我们也要去做那些我们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他们只是对视,继而无奈的笑了,骂我们“一群小傻瓜”,我们始终都不明白那“傻瓜”的含义。

家乡房屋常常跟旁边人家的房屋相隔不到1米,而中间有一条小河,所以穿过那条河道就成了我们最刺激的事。两手附在墙上,两脚踩着旁边斜斜的石头,一个接着一个。那儿也成了父母最头疼的地方之一,而我们还是乐此不疲地日复一日的“穿”过着。我们始终不明白父母的紧张来自何处。

家乡,在我内心独占一个重要位置的部分,我何时才能回到我的家乡啊!何时才能重新穿过那条河道!何时才能再踩过那高高的门槛,与我的小伙伴们看月亮数星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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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一欢快迎接寒假的日记范本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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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晨曦划破宁静的大地、带来黎明的讯息、阳光、从窗帘的缝细肩穿透、并轻轻的洒在我脸上、我也举起双手、任由那金色的小精灵、在我的指缝间跳跃、穿梭、真是耀眼极了、平常晚起的我、今天竟破天荒的如此早起、这是为什么呢、阿!原来今天是寒假了。

在床上呆坐一会儿,我揉揉惺忪睡眼、接着便从床上一跃而起,以欢欣鼓舞的心情,迎接这美好的星期天早晨,在简单梳洗后,我便走向餐桌,看看究竟是什么佳肴,等着我享用?哇!原来是妈妈用满满的爱、特制的”蔬菜色拉”,而肚子正唱着”空城计”的我,以等不及奔向了餐桌,大快朵颐一番了。

吃完早餐后,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回房里,因为我想赶紧开启那知识的宝库、于是,我手捧一本书,开始看起来,当我阅读伟人传记时,就如法国作家哥德所说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没错,此刻的我正和伟人们高谈阔论呢!我感觉,友时书就像涓涓细水,将知识化为流水,流过我的心扉,有时又向知心好友,伴我度过这美好的一天。所以”书”于我而言是假日中不可或缺的良伴与贵客。

星期日早上,我通常起了大早,因为我要去晨跑,穿上跑鞋后,我便”咻!”的,跑向公园后。心情是为之一振,你瞧,时间就如白驹过境般快,一转眼寒假又过了,再这寒假当中,我获益良多,不仅视野增广,对于生命也有了更深一层的体认。现在的我,又开始期待下个寒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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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开学日记自我介绍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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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叫陆__,____实验学校中的一员。我属兔,所以小兔子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当然,我的性格自然也跟小兔子一样活泼开朗。

我——一个爱阅读的女孩儿。阅读,很多人都喜欢,因为阅读书籍能丰富我们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正如高尔基说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喜欢的书籍类型都是不同的:有人喜欢读散文,有人喜欢品名着,而我喜欢看作文书。你一定会惊讶,作文书有什么好看的呀?正所谓,写作文讲究的是“拿来主义”,但是,从哪儿“拿”呢?我就从作文书里“拿”。我拿其中的好字好词好句好段,从而来提高我的写作能力。

我——一个爱画画的女孩儿。我从小就爱画画,那墙上用蜡笔画的乱七八槽的图案,就是我童年时的“杰作”,尤其是那楼下正门边的墙壁上,真足以用四个字形容——“惨不忍睹”,几乎没有一块空的,全是五颜六色的,远看还真像一副“抽象画”。不过,画画只单纯的是我的爱好,并不是我的特长。

我——一个马虎的女孩儿。记得有一次,妈妈炒菜时,发现盐快没了,便将我叫了过去,让我帮她去买盐。我很高兴的接受了这个任务,拿着妈妈递给我的五元钱,一溜烟地奔向附近的小杂货店。就在准备掏钱时,却突然忘记要买什么了,“好像是白糖。”我自言自语道。事不宜迟,我便匆匆忙忙地买了一袋白糖,飞快地跑回了家。一进门,妈妈看到我手里的白糖,不解地问:“我要的盐哪?你这个小马虎呀,又得重跑一趟了吧!”我听后羞愧极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阅读、爱画画,但又马虎的阳光女孩。

你们认识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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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一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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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老舍的《骆驼祥子》,带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祥子把车卖了,钱就跟流水似的,哗哗地往外流,怎么也堵不住”,从虎妞离世,祥子卖车开始,祥子的梦想基本宣告破灭。而在最后,小福子的死讯,像一阵急流残忍地冲去了祥子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像一只阴森的长手掐折了祥子的最后一丝念想,像一把快刀毫不留情地斩断了祥子唯一尽自己所能好好上进生活下去的希望。从那开始,祥子开始堕落,他吃喝嫖赌,他随波逐流,实际上,此时的祥子不再是祥子,而是一个仅仅在大街上游荡的行尸走肉。

其实祥子在此前还有机会,许多人会说,如果他再圆滑变通一些,不为曹先生看家守户,而是自己带上积蓄逃跑,或许,他的钱就不会被孙侦探卷走,或许,他的目标就能实现。

但是,木已成舟,没有或许。

实际上,祥子的梦想很简单: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安分守己的拉着车,不关心其他事情,只求温饱。祥子的梦想不是像某些人那样轰轰烈烈,他仅仅希望能够自食其力,不为外界所烦扰。

祥子错了。他正如同和他同龄的许多人一样,如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好高骛远。在那个军阀混战,统治黑暗的年代里,一个普通的下层市民,想要脱离当时那等级严密,高等阶层拼命压榨下等阶层的年代里,祥子的“有一辆自己的车”的梦想,简直难于上青天。最终,在不同人的欺压下,一个想凭借自己力气吃饭的,创造属于自己生活的个体劳动者,就这样在不可抗拒的黑暗势力的打击下,走上了堕落的道路。精神上的毁灭,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后人的总结。祥子,这个虚构的人物,作为当时旧中国亿万万劳动人民的缩影,向我们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现状。祥子的愿望就像农民拥有土地的愿望一样,仅仅是一个普通劳动者希望获得生产资料的简单愿望,但是这个简单的愿望,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只会是一个奢望。在他实现愿望的过程中,他历经了三起三落,饱经摧残与委屈,他希望脱离车厂的约束,独立自主,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但这些终不可得,最终祥子由一名优秀的人力车夫堕落成一个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不是偶然的,他是当时那个变态的黑暗社会的牺牲品,或者说,当时那个黑暗社会,是祥子堕落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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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初一日常生活的日记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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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六年的小学生活,我怀着深深的怀念不舍,可是,却因为时间的车轮,顾不上你的眷恋,不得不让你踩进了一个多彩的空间——初中生活。

初中的生活里,有快乐,有苦恼,有困惑,有伤心。太多太多的情感融洽在一起。短短的初中生活变得简单又复杂,让人烦恼,让人回味。

上了初中,代表着自己有自己的想法和自由,不再是一个只会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的认了。虽然有了自由,可生活却乱的不可收拾;虽然长大了,可有些事情却不是自己一个人独立完成不了的,在小学的.时候,在学校里什么困难,有时候老师帮上忙,自然很轻松,学习不紧迫,即使自己管不住自己,身边至少有位严厉的父母。

在家里,自己是被宠着护着,什么事情自己拿不定主意,身边还有父母呢,生活过得很有秩序。

可是上了初中,一些自然都变了,好像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在学校的小事自己解决,学习也很紧张,功课多,自己管不住自己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不太管了,因为他们觉得上了初中的我已经长大了,懂事了,学会自主了……

上初中以来,我们开始一场大规模的考试,那就是期末,这能表现出你在初中的这半年里,你学的怎么样啊!

我在学习中成长!

我在成长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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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有关奔跑初一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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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萧瑟,我半倚在树干上,仰头数着一只只南飞的大雁。这是自然规律,大雁年复一年地为寻找心中的天堂不断飞翔,那我呢?我的目标在哪里?我何时才能长大?眼前的场景渐渐虚幻,我第一次为自已的未来迷茫。

这个地方,我不陌生。开学初的军训,烈日如强锤击得我们东倒西歪。身后传来教官的声声喝令,伴随着的便是一张张稚嫩却因劳累而扭曲的脸。那个紧闭双眼,大口喘气的是我吧?如同一个快溺水的人无力地挣扎。炎热干灼的回忆,着实痛苦。

场景一换,耳畔便响起了清亮的哨声。那是长跑考试的最后50米。跑道上的我似乎高了些,脚步凌乱却异常坚定。一个个拼劲全力、一个个冲线、一个个累得大喘粗气,伴随着重重的脚步声,我们倔强地冲过了终点。

继续。眼前的我意气风发,脸上也添了几分成熟与自信。人声鼎沸的运动场上,田径比赛格外引人注目。这个成绩不会影响我什么,但我却比任何时刻都认真。望着一旁呐喊助威的同学,身边神色紧张的对手,我突然有一种自豪之感涌上心头。在发令枪响的那一刹那,我第一个冲出了起跑线。

奔跑,都是奔跑。我分散的思维就这样殊途同归。眼前渐渐浮现三个奔跑着的身影,从满腹怨言到坚定倔强到自信自豪。三个相同却又不一样的我慢慢重合。突然,“我”的身边出现了许多身影,不同的外貌,神情却是惊人得相似。我的同学们,互相扶持一同成长的我们。屋顶的天空是我们的,放学后夕阳也都是我们的,我们忘记了所有的伤心和烦恼,只在操场上纯粹地奔跑。

过去,我们为不被训斥而跑;为成绩而跑;为荣誉而跑,那未来呢?我们还会这样不顾一切地奔跑吗?

一定会!成长,就是不断奔跑,长大,就是那似乎遥不可及的终点。我们在迷茫中奔跑,在阻碍中奔跑,在困境中奔跑,向着终点不断奔跑。那我们长大了吗?没有。长大不过是相对性的,如同终点也可以是起点。但我们可以奔跑,如同追赶地平线一般追赶我们的“长大”。努力成长,不断挑战自己,超越自己,这才是属于我们的长大。

秋风习习,送来阵阵凉爽。抬头看,盘旋着的大雁不知何时已离去。它们这是去寻找它们的目的地,而我——我的嘴角不觉勾起弧度,也继续奔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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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初一我的生活日记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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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情结,零零碎碎,又怎能在这片纸间澄清?

——题记

往事随风,如烟般的散去,只留下一道轻抚,心中却又荡起了一圈涟漪。往事的笑容中有你们,就已经够了。

三年前,我怀着懵懂的新宿来到了这个集体。一走进教师,就看到桌椅上那些被岁月的无情划过的痕迹,心中闪过一丝亲切。那熟悉的桌椅,那悦耳的读书声,仿佛都在面前。可是眼前那一张张陌生的笑脸,却又使我感到了万般的无力!

于是我就自甘堕落,整天把自己关在在教室里。

上课,不听了,看小说;

早自习,不读了,唱歌;

作业,不做了,抄;

问题,不问了,关我何事?

也不知过了多少个迷迷蒙蒙的日子。老师和同学们都发现我的问题了,都来帮助我。可是,在我心里,这是他们的怜悯,我不需要。于是,我更加肆意妄为了。不过,他们也并没有放弃,慢慢的,在友谊面前,我看到了最真诚的微笑。我不再坚持我那我脆弱的借口,冷漠和无情也早已被打败了。

曾经的堕落,我感到了同学的友谊;

曾经的失误,我触到了教室的温暖。

我明白了,不是你们把我挡在门外,而是我没有敞开心扉去接纳你们的关怀。

曾经的那些小事,现在想起来,就觉得温馨到了极致。三年来,我笑过、累过、痛过、哭过,更重要的是我们一起走过。而我们共存的记忆,就是我们最好的见证。

黄昏的美丽,只有夕阳才明白;

离愁的伤怀,只有毕业才知道。

我们的未来,不管选择怎样的路途,殊途同归,百年之后,我们还会在这黄土层里,一起叙说这些不变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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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俗世奇人初一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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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世奇人》中的人物,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最让我惊讶不已的是一个名叫刘道远的人。

这个故事名叫《刘道元活出殡》,你们一定对这个名字很疑惑吧!下面就由我来为你解说。

作者以独特的角度淋漓尽致的刻画出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用通俗的语言讲述了这个俗世奇人——刘道元。本文通过他的心理、神态、语言、动作读出了一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同时,又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刘道元是一个文混混儿,买卖家打官司,谁使刘道元的状子谁准赢,买卖家的命运全部掌握在他的手里。

一天,刘道元有一个古灵精怪的想法,他准备“活出殡”,他想看看人们是怎样“对待”他的。他的两个徒弟中的金三帮他想出一个办法,让刘道元藏在后院里,吃喝一切,两个徒弟每天来伺候,等到出殡那一天,让刘道元往棺材里一钻。

七天出殡,在这七天中,那些给他打赢官司的大掌柜一个都没有来,倒是一群没名没姓的人都来看热闹了。

出殡的日子终于到了,两个徒弟说哭就哭,好塞死了亲爹,可走到半路,被武混混儿拦住了。喊着要刘道元那只“判官笔”。刘道元听了,终于明白了人死了是这么回事。他“轰”的一声站了起来,把临街的人全吓跑了,可刘道元呢?他站在棺材上大笑不绝。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世间的世态炎凉,真心地对待别人,才能换来别人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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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初一观后感大全500字左右精选汇总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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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全校师生一起去看电影。片名是《宝葫芦的秘密》。它讲的是王葆在湖边钓上来一个宝葫芦,里面装着一个丑陋的暗绿色的,大蚕茧似的邪恶精灵。为了使自己得到更多的营养,身体迅速长成形钻出去,让别人当奴隶,只要王葆脑子里想到的,邪恶精灵都想尽一切办法满足,如偷王葆爸爸的钱,图书馆的书,同学的手机,以及抄别人的考卷。这样王葆脱离了集体,当王葆知道真相后,改正了自己的错误,把所有的东西还了回去,王葆又重新回到了集体当中。

最后,小主人抓住了邪恶精灵的弱点,依靠自己的智慧和爱心打败了邪恶精灵取得了胜利。

当时我感动得都要哭了,同时也受到了教育,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一定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孩子,要做一个有错就改的孩子,要做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做一名优秀的,新时代的少先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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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谈美食的初一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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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人对美食有不同的看法,当然,我也不例外。在所有的美食中,我最喜爱的美食就是混沌。因为它对我来说有一份独特的意义那是我对于小学的回忆。

记得,从小我在外婆家长大,好像12年级的时候从来没有吃过馄饨,第一次吃馄饨应该是搬到现在奶奶家这边的时候,进入了那个我呆了三年的小学,因为那时候时间很赶,平时吃完粉都要很快的吃完,很少有时间可以去吃碗馄饨。

但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去学校旁边那个混沌店尝尝,美食。混沌在我眼里记得刚开始吃的时候,觉得白白的没有什么好吃的。记得第一次拿勺子打混沌,放进自己的嘴里的时候,被烫到了。但幸好自己没有因为这个失误而放弃这么美味的一个食物。

那时候我什么都不懂,很好奇我到底是怎么做成的,我以为混沌的过程和饺子一样,那就后来才发现,原来中国的美食有,各种不同。但是不管怎么样,我现在爱上了这道美食。

现在我就和我的朋友们到了我们宿舍外面的一家店,开始了我的混沌之旅。现在长大了,也很久没吃混沌了,现在就和朋友来尝尝这道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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