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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精选作文(最新20篇)

导语:幸福其实非常简单,有粥有碗,有父母陪伴足矣。这里开学吧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散文精选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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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的眼睛散文

全文共 5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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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儿个国庆节,天气真给力。艳阳高照,秋色宜人,不扑入大自然的怀抱,还宅在家中怎么成?于是乎,端着个单反,徜徉于蓝天白云之下,流连在青山绿水、金色稻浪之间,何其惬意乃尔!一路上,走走停停,停停拍拍,单反的咔嚓声就没怎么停歇过。

说到拍照,就不免想起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自己。在那个用一月工资才勉强维持吃饭穿衣日用等消费的年代,我竟然有一份奢侈的心境,有一个略显时尚的爱好——摄影——以我当时的话来说是以“海鸥”的眼睛看世界。

我向来不是那种亦步亦趋追赶时尚的人,除了早年在农场当知青的某个时段对长长的包臀衬衫窄窄的管式裤以及反穿帆布工作服之类“奇装异服”感点兴趣,常以身试服之外,就没有什么赶上了时代潮流的事儿可以一说的了。

倒是招工上来后,没来由地爱上了照相,先是同一二好友在照相馆合影留念什么的,照了几次,就被那几块钱的“天价”给扼杀了“臭美”之念,后来偶尔看到有人在野外拍照,纯自然景色,比照相馆里画得很花哨却有些拙劣的人工布景强多了,便萌生了自己学照相的念头。

那时的我,土不拉几的,连个“摄影”的正规词汇都叫得有些拗口,干脆就叫“照相”。可“照相”不是空口空手照得出的呀。当时工资也就30来块钱一月,一台海鸥双镜头反光照相机再不济也是咱四五个月不吃不喝不消费的原版工资。自购“海鸥”,真有点近乎痴人说梦。

怎么办?当时正好床头搁一本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我禁不住火冒三丈,一把抄起那本书,高高扬起,朝床上狠狠一摔,车翁头像连同他的“怎么办”顿时玩了个540度空翻,面朝床板重重砸下。这一亵渎文豪的恶作剧似乎缓解了当时郁闷到极致的心绪,尽管我到如今对这位俄罗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之父仍然愧疚不已,可当时就是这一摔,给摔出了一点闪电似的记忆:有次去照相馆不是无意中听人说只要有户口有工作证,就可以租借相机吗?

于是乎一不做二不休,揣上工作证,跑回老妈家翻箱倒柜搜到户口,速速扔下老妈不明就里的大声质问,大步流星赶到照相馆。别说一切还挺顺利。押上俩东东,记下时间,在每小时2毛钱租金的登记簿上签上自己的大名,背起一台至少有七成新的装了一卷刚买的公元120黑白胶卷的“海鸥”就跑,甚至忘了问一问基本的操作要领。好在此前曾浏览过著名摄影家吴印咸谈摄影的小册子《怎样正确估计曝光》,依稀有点印象。小册子当时还搁在我寝室里,便又杀个回马枪,带上它,还唤了同寝室的小文,两辆自行车,像两匹脱缰的野马奔向广阔的原野。

有了吴印咸,有了“海鸥”的眼睛,还怕学不会照相?依样画葫芦、现学现用的结果直到五天后取相时才揭晓。那都是些什么糊里糊涂的鬼影子呀?要不黑咕隆咚的如坠深井,要不苍白到你两眼翻白,还有胶卷开头部分由于操作不当而走光造成的浪费……不过,绝望中还是有一点希望的,至少有三张照片的曝光还算差强人意。小文头是头脸是脸身形挺拔玉树临风地站在相片里,我说就你这模样,经我妙手一按,都成潘安了,你说咱照相技术神不神?

两人一通调笑一通打闹之后,小文被激动得高呼起来:“我要照相——”一如高玉宝的深情呼唤:“我要读书,读书……!”

自此,每逢休息日,不是我,就是他,都要让户口、工作证躺到照相馆的某一抽屉里,以换取“海鸥”的自由——同我俩的坐骑“凤凰”一同飞翔在辽阔而美丽的原野上,在空无一人的绿地上,我大声疾呼:苍茫大地呀,我以海鸥的眼睛来看你,来发现你,哟,好美呀!小文跟着我也一通乱咋呼。我们有时干脆是两套齐押,两“鸥”齐飞。那年头,尽管我的工资比农场时高出了一截子,但总是被押金、胶卷和洗印照片的消费弄得入不敷出,老是找老妈伸手要银子,一如而今的啃老族。

那会儿,骑着个“凤凰”,端着个“海鸥”,这儿瞄瞄,那儿拍拍,近百里的城区周边,到处都印满了我们的足迹。从嫩绿的秧针,到金黄的穗子,无边的稻田至少在其作物一季的生长全过程里见证了我们用“咔嚓”不厌其烦所做的礼节性膜拜。老船我还自鸣得意:咱这不是也搞上了创作吗?

不过,说我们完全是用一些无人的纯田园风光谋杀胶卷折杀自个儿每月的口粮也不确切,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也常有同乡里乡亲打个照面,吸引一些好奇目光和口舌问询的时候。对此,我们一般是王顾左右而言他,几句“随便玩玩”之类的套话给搪塞过去。有时实在搪塞不了的,索性同他们打开话匣子,或者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在草把上坐下来,接过他们递来的大碗茶或大碗水,小文还接过他们自制的喇叭筒烤烟,就一年农事村事家里事ABCD话起桑麻来。

有一日就是这样同一对半老夫妻聊着聊着,不知怎么一来就聊到联产承包了,说是产量提高了,还有副业收入增加了,兜里有几个钱了,就一家家相跟着盖瓦房了。可不,咱这瓦房盖好后,在部队当通讯兵的儿子还没看见过,前一向来信说要是能让我们老两口在新屋门前拍张照寄给他,那该多好啊。

我说这不是现成的吗?一分钟搞定。小文负责道具光照逗笑什么的,我端起海鸥对焦取景调整光圈速度组合,然后,一声“咔嚓”,把老农老妇半浴着阳光的笑脸定格在一幢两层的高瓦农舍前。当然这只是我在取景框的毛玻璃上看到的瞬间即逝的影像,老农自己怎么也看不到。看到他担心的样子,小文在一旁替我吹开了,大伯你就把这心安安稳稳放进你胸腔里吧。咱船哥什么人?银城一等一的照相师傅。什么场合什么人没去拍过?还拍您二老不好?

背对老农,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拽了他一脚。然后向老农表示,尽快冲印出来,再给您专程送来。放心,我们不会说话不算数的。

五天后给老农送来了两张在当时算得上中规中矩的农家照,构图均衡,画面洁净(避开了杂乱的茅草、猪圈和一地鸡毛之类),明暗谐和,一对老农深刻的笑纹极为形象地诠释了新瓦房带给整个农家的心情。老农要掏钱,我连忙制止。老农说要是不让我给钱,你就是掌我的嘴。没奈何,只好让小文收下了这两块钱,也顺势分享了老农的这份喜悦。

这份喜悦传递到我们大脑中枢,很快就演变成了如同走方郎中一般的串乡拍照的生意经。小文对此道最为热衷,做算命先生状,掐指一算,如何如何,咱们只要每个月多泡几天病假,走乡串户的,多拍点照,每次拍20张,每张尽赚6毛,每个月有四到五个礼拜天,咱们再泡四五天病假什么的没问题吧。一个月赚百余元那是没得说。咱一人一半,也就是50元,不比哪二三十元工资强到哪里去了?要不,咱就干上这门副业了吧?

我当时不置可否,可下一星期天,禁不住小文一顿软磨硬泡,还是同他干起了这营生,一天下来,拍了两卷胶卷,做了23张的“生意”。这似乎应证了小文的“英明”预测。

三四个“生意天”,还维持在20张左右,可接下来的以后三四回,路跑了不少,小城周边的乡野旮旮旯旯跑尽了,而生意却每况愈下,有一回竟然只做了一张“生意”。小文的“生意经”不灵了,想搞“创作”的心劲儿也没了。虽然几年后我还是买了台“海鸥”,但只照了两三卷胶卷就束之高阁了。

这一搁下,就是好几年,直到八四年参加自考首轮告捷,离第二轮还有半年时间的空档……

我不想空档接龙,想玩点什么打发休闲时光。尽管那时麻将热了起来,可我毫无兴趣,除了涂鸦一般地写几句诗鼓捣两篇散文之外,一时不知干些什么,由此想到了该释放一下“海鸥”的能量了,于是乎挎上它,在街上闲晃荡。

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了我的眼帘,尽管不再是玉树临风,已是微微发福的腆肚一族,我还是认出了这不是几年不见的小文吗?

搭档一见面(用他的话来说是师徒一见面)分外亲热。当年把我揶揄式恭敬得正经师傅一样的小文此时还想复制那份恭敬。可我看得出很有些勉为其难的味道了。寒暄了好一阵,话题自然还是万变不离其宗,扯到了摄影这档子事。

当年我从集体寝室搬回去后,这小子托人找关系改换门庭,调往一化工单位做检验去了,不过,被我煽动的照相爱好一直没丢,自己拥有了比“海鸥”不知高出几个档次的“凤凰”单反,还在家里用实木板隔出了一间暗室,显影定影印相放大,其工艺水准一点也不比当年照相馆的差。徒弟进步了,青出于蓝胜于蓝了,我这当年的“师傅”自然只有高兴的份儿喽。

跟他一到家,立马拿出两瓶青岛啤酒,一人一瓶对吹起来。然后递给我一本《大众摄影》。乖乖,这小子居然有“艺术成就”了。他说其实还满不是那么回事,向《大众摄影》或者名头小一些的摄影杂志社投稿,不知有多少照片了,可直到如今就是这一期发了这张。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帧落题为《晚霞》的小照。逆光的雾化处理、夕阳不入画的独特处置,云霞聚集画面一隅而展露大面积灰蓝色天空的构图,不能不说是颇见一点匠心的。

听我说起想重操旧业玩玩,他拍了拍我的肩,说你还犹豫什么,咱俩还是一道去乡村打游击吧,有我这重武器,保我们战利品大大的有。我说一块去转转可以,但你拍你的,我拍我的,互不干涉,只是劳你大驾,帮我冲印冲印。

说是互不干涉,在田野里拍摄时,他总要过来看看我的拍摄角度,光圈速度配置,并交换着他的不同意见。我也端着他的单反试过几张,一时还难以习惯,便不再用正眼多扫那家伙一下。

一日在过鹿坪乡拍晚稻收割,一小伙俩姑娘不经意间闯入我镜头,前景是割下的禾把儿,摆放均匀错落有致,后景是随风起伏的金黄色稻浪,远景是屋舍俨然,山岚隐隐。如此背景下,三个年轻人不约而同伸伸懒腰,一个姑娘下意识回头一望,正巧被我的海鸥捕捉到她好奇的眼神,毫不客气地定格了。

当即我对小文说,你给冲印一下,效果好的话,就发出去吧。小文摇摇头,悄悄的说这姑娘相貌平平,还没当初与他拍过一段拖的妹子好看,入不了人家编辑的法眼。

仿佛是人家听见了小文这耳语一般的声音似的,三人一齐上岸向我们走来。小文作势欲逃,我倒迎上前去,大大方方告诉他们刚刚抓拍了他们的劳动场面,很美,很诗意。被拍了眼神的姑娘非要我告诉她我的详细住址,过几天忙完了秋收要来找我。我不假思索地告诉了她。

小文狡黠地朝我笑了笑,打了一个响指。我说你可别想歪了,人家是想拿这张照片呢。那姑娘接口说,不是拿,是出钱买。像照相馆一样的价格,行吗?

自几年前“生意经”败北后,我再没打到过边玩摄影边做生意的算盘了。可这回,不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吗?当时做生意已经热起来了,至少不用偷偷摸摸大可堂而皇之登大雅之堂了。我说怎么不行。要是你们再好好利用这片金黄色背景,单照、合影的多照几张,到时你们取照片时保准不会后悔,在照相馆哪能照出这么有田园景色有浪漫情调的的照片来呀。

一阵咔嚓响过之后,我那海鸥里装填着的只有16格画面的公元胶卷就全玩完了,我依稀记得此前只拍了7张的。

打道回府的路上,小文一个劲地说乡里伢子妹子只是让你拍得玩玩,过后早就不当回事了,你怕还真会去你那买你的破照片。我说随他们吧,我打算浪费这大半卷胶卷,你跟着我浪费些显影液定影液吧。再说他们就算不来取,我们自己印出来,以后做广告不行吗?

三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正带着儿子在离家门口不远的操场边沙坑里玩沙子,忽然看到了那三个年轻人分骑两辆脚踏车,径向我家而去。

三分钟后以每张一块五毛钱的价格成交,成就了我这辈子的第一笔送上门的“生意”:九张底片、十三张正片,十九块五毛钱。

虽然他们比我小好几岁,但彼此都是年轻人,交易完成也没立马走人。再说老妈待客热忱,给每人沏了一杯芝麻茶。喝茶聊天,聊着聊着,那回眸过的姑娘再一回眸,发现了桌上一本《文学概论》,连忙站起来握着我的手:同学啊,同学!咱们几个可都是一个学校大门外的同学啊。

他们虽然身居乡下,可自学汉语言文学的热情让他们把眼光一次次投向城里,投向自考的辅导班,虽然那时这类班还很少,但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被他们捕捉到了。

就这样,当晚我就跟着他们去了市文化馆举办的自考辅导班,在那里结识了好些同我一样年龄早已不是学生、学识还远不如当下高中生的自考同学。不过,我听着听着,没听几节课就不耐烦,把听课证朝我一亲戚一交,就此拜拜,一个人自由自在地看书看电视去了。

当然,这一折腾,以‘海鸥”的名义在乡野闲荡的心境也没有了,和小文的再次搭档也就这么无疾而终了。直至如今,也没他的任何消息。因为,我又是好多年不拍照了,为自考,为生计,为了哪怕一星半点的发展,我只凭自己肉眼看世态人生,不再以“海鸥”的眼睛看乡野风光了。

至于以后在子弟学校任校长,再次端起的相机已是响当当的品牌单反了。那也是拍学生的文体活动场面,一时找不到适当人选,干脆合理利用手中的权力,公费买了个稍微像样一点的,这就玩起了单反。后来调到公司工会当群众头儿。工会有两台好家伙,全是日系机,一台美能达,一台富士卡,还外带一个85-210mm的变焦镜头。到底是家大业大啊。于是我有了玩转好东东的机会。

但工会的任务不只是照相,因人手不够,我这副主席成天陷在琐碎事务中,以致外出采风的机会为零,只是在工地偶尔拍几个镜头出出宣传橱窗。好家伙在手头,我还是没能好好研究。

如今,几乎是人手一个的数码相机,把包括我等资深摄影爱好者在内的一干人几乎都整成了一个个傻瓜。直到早几年儿子给我买了个佳能单反数码相机,我才改用手动,根据光源、环境、表现主题的需要,淡然更重要的是服从自己的个人好恶来决定感光度光圈速度配比,手动对焦来取舍拍摄主体和背景。

今儿个翻找东西,无意间翻到了我那久违了的“海鸥”,除了连接背带的挂扣处匍匐着一层锈迹外,整个机身、镜头乃至取景框连同那块毛玻璃,都同当年我折腾它的时候毫无二致。我端起它,以它那毛玻璃的眼睛,向窗外一格格凝望,原来外面的世界可以切割得这样有型有款哟。

既然,“海鸥”已经勾起了我对那段岁月的回忆,那我干嘛不把它写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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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输赢茶语间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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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好比轮回赛,当你暂时输了,并不代表你最终与成功无缘;当你暂时赢了,也没有谁能保证你就是最终的王者。人生就好比一杯茶,不管输赢与否,只要我们细细品味,便都可以品尝到那杯茶独特的滋味。

一个人在午后散漫着步子,徘徊良久之后,就在楼阁附近的赏心亭静坐下来,重新布置好一套青花缀染的杯具,在那古木浓香的茶盒中,拈几叶碧螺春叶,轻轻地投放在杯中,便可见它在杯中不断地打着转儿,但我并不明白它是在徘徊,等待着我用心如品读它这完美的舞步。待其浸泡少许后,端起青花瓷杯,在那芳馨熏人醉的情境中,尽享香茶入喉的清爽与甘甜,如同在品尝赢的喜悦一样,是那样惬意。

又一个安静的午后,我拿出一杯冰沏的绿茶,嘴唇贴近杯口,咽了一口,初感觉很苦,让我忍不住微微闭上了眼,但很快我就品尝到了一股源自心底的清香,而且我觉得这时的清甜远比我先前尝到的味道要佳。我恍然大悟,是啊,先前的我那是多么愚蠢地在自欺呀!我其实输了,但我也收获了输的内涵,真正的甘甜应是在品尝过苦涩之后,那缕萦绕舌根的清香。

望着夕阳印染了整片天,我踩着落日的余辉,再次来到了赏心亭。这次,我没有急着泡茶,而是抽出一个青花瓷杯,不紧不慢地提起壶耳,近距离地将壶口悬在杯口上,望着那水从壶口流出,听着那水击杯底的细碎声,我有意几次调整壶口与瓷杯的相对高差,便清晰地听见那水流声也随之改变。

当壶口距离瓷杯较近时,茶声显得低调而又深沉,仿佛是步入晚年的长者一样,对生命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淡泊,只是一昧地力求守住自己内心的宁静,超脱于世俗的输赢成败;当壶口距离瓷杯适中时,茶声显得均匀而又沉稳,但稍微晃动一下就会变得杂乱无章了,仿佛是一位徘徊于成败之间的年轻人,在个人生命的奋斗历程中,虽说是输赢异变无常,但成熟的心志会让自己明确自我的定位,可生活中突来的打击又会让自己束手无策;当壶口距离瓷杯较远时,茶声显得高亢而有节奏感,虽是水花四溅,但即使晃动一下,茶声也不会发生多大的变化,仿佛是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人,溅起的水花便是他胸膛中沸腾的热血,尽管生命之路满是荆棘,但自己也一定会保持自我的原则,坚守最初的梦想。望着石桌上这杯早已漫出杯沿的茶,我细细地咽了一大口,这次我赢了,赢的不仅仅是品茶的道理,更是一种对生命节奏的理性把握与感悟。

冷冷的月影将亭榭笼罩,我伏首靠在玉砌雕栏上,盆景中幼苗的叶尖已挂上了晶莹的露珠儿,待我回首望望石桌,在那输赢之间,有一个青花缀染的瓷杯,还有一个蓝紫色锦鳞纹的茶壶,它们似乎等着别人来倾听它们的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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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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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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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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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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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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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余的散文。读余光中先生的散文总会从文里感觉到一股淡淡的蓝,这种被淡淡的蓝霭氤氲包裹的气息,又总能牵引我深深的走入文中,去感受作者的心里世界,随着他的文路去触摸他的天空、他的雪雨霁月、他的深深思乡情愁……

每篇散文里作者无论走在哪里,身在何方,都有他那颗炽热的思乡情怀总在系恋着祖国,思恋着故乡,无论夜里醒来的床前明月,还是梦里阳关的大道,无不是作者行途中执着的灯盏,引领作者的心回归故里田园,投入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余光中的文字贵而不浮,绚丽而不虚幻,温婉而不俗媚,他的文字大气磅礴,不愧称之为文化大家。正如杨克所说:“余光中是中国最好的散文家之一,他的散文浸淫着一种诗意和古典神韵,有一种中国的文化底蕴,比较华美。”

借用杨克的话来对余光中先生的散文简评结笔,也正是抒出我对余先生的景仰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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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镇江情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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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初识这首诗好像是在小学,知道了京口就是镇江,那里有爷爷的小妹妹——我的老姑奶奶!

第一次学习写信也是在小学,老师要求我们不但要写信,还要用信封封好再交作业。于是给从未见过面的老姑奶奶写了封信,还在信封上认真地写上“镇江市山巷底黑桥西146号”。

10虚岁那年的暑假,爷爷兑现了对我的承诺“10岁带你去镇江看老姑奶奶。”那时候,在我的心里,虽然知道了“京口瓜洲一水间”,但是对“一水间”有多远还是没有具象的概念,始终觉得镇江是遥远的大城市。为了镇江之行,母亲特意为我做了新的的确良衬衫,人造棉的裙子,想让我打扮的漂漂亮亮去城里玩。爷爷带我从高邮乘轮船,一点多出发,从京杭大运河入长江,晚上停靠在镇江轮船站8号码头,好像是大表叔来接的我们。码头上灯火通明,大西路如此繁华,让从未出过远门的我对城市开始有了向往!

第二天早上起来,浓香的豆浆和皮薄馅多的包子让我明白早餐除了白粥咸菜,还可以这么丰盛。姑奶奶家的后面就是铁道,只不过已经不再过旅客列车,只走货车。火车来的时候,震动感很强,火车的笛声跟电影里一模一样。听父亲说,他小时候跟叔叔在黑桥玩,看见火车来了,就抓一把石子想扔进火车的烟囱里,结果倒被烟囱里的烟吹跑了帽子。我第二天就让爷爷带我去黑桥,可惜没有等到火车从桥下经过,却有了一个疑问:黑桥不黑啊,为什么叫黑桥?

接下来的几天,爷爷带我游玩了金山、焦山、北固山,还特意带我去新修的火车站看火车。那一年,金山的大雄宝殿还没有修复,焦山的碑林我还看不懂,北固山的游客还是那么稀少!那一年,四表叔才19岁,大表叔的女儿王晶才五个月。四表叔每天下班回来的任务就是抱王晶,还让我跟在他后面出去串门,邻里都叫我“小把戏”。

此后经年,一直没有去过镇江。爷爷还是经常去看他的小妹妹,直到80岁以后,爷爷还经常一个人乘车去镇江。爷爷80和90岁生日,姑奶奶都带表叔们过江来老家祝寿,爷爷去世时,表叔们来了,姑奶奶深受糖尿病的折磨,没能亲自来送爷爷最后一程,但我还是从叔叔们的话语中看到了姑奶奶的伤心!又过了几年,姑奶奶也走了!彼时,我还在杭州,闻知此事,暗自落泪!我知道,以后爷爷再也不用江南江北的跑了,姑奶奶也不用拖着病体过江来看爷爷,他们兄妹将在天堂相聚!

到了20xx年7月,叔叔向表叔们通报了父亲的病情,叔叔们很快就来到扬州,到医院看望父亲。没想到医院一见竟是永别,一个多月后,父亲离开了这个世界!表兄弟再次在老家相聚,已是天人永隔。父亲躺在水晶棺里,表叔们在灵前空自伤悲!

时光易逝,容颜易老,随着亲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我愈发感受到生命的无常与短暂。于是经常跟叔叔建议,计划找个时间去镇江看望表叔们。可是计划一再变化,直到11月下旬的一天,叔叔给我电话,说大表叔的女儿12月7日结婚了,我们都过去喝喜酒!

一别33年,镇江,我终于又来了!黑桥仍在,云台山仍在,但是铁路已经填平,成了花木掩映的小径;当年5个月的小女孩王晶已经长成了新嫁娘;二叔的儿子王坚10年前就高大帅气,可惜这次没能见到;三叔的女儿王璞秀气温婉,颇有书香门第的气息;四叔的女儿王潇大方直率,一如四叔的性格;叔叔们渐老,就连当年只有19岁的四叔也已跨过了知天命的门槛;而当年干练威严的姑奶奶只能在照片里凝视我们的到来!

京口瓜洲一水间,可惜我这些年过于忙碌,竟然让一水间的距离延长到了33年!四叔一直说年岁不等人,亲人之间一定要经常走走!的确,现在有了润扬大桥,镇江扬州已经不再有一水间的阻隔了,我作为下一代中的老大,以后一定要不定期的组织叔叔婶婶和弟弟妹妹们来老家看看,再带家人去镇江走走。虽说亲人见或不见都在心底,但是亲情还是需要经常走动才更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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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她曾教过我经典散文

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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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戏剧导师季曼瑰教授而作

秋深了。

后山的蛩吟在雨中渲染开来,台北在一片灯雾里,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里了。

记忆似乎也是从雨夜开始的,那时她办了一个编剧班,我去听课;那时候是冬天,冰冷的雨整天落着,同学们渐渐都不来了,喧哗着雨声和车声的罗斯福路经常显得异样的凄凉,我忽然发现我不能逃课了,我不能使她一个人丢给空空的教室。我必须按时去上课。

我常记得她提着百宝杂陈的皮包,吃力地爬上三楼,坐下来常是一阵咳嗽,冷天对她的气管非常不好,她咳嗽得很吃力,常常憋得透不过气,可是在下一阵咳嗽出现之前,她还是争取时间多讲几句书。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她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提着皮包,佝着背踽踽行来的样子--仿佛己走了几千年,从老式的师道里走出来,从湮远的古剧场里走出来,又仿佛已走几万里地,并且涉过最荒凉的大漠,去教一个最懵懂的学生。

也许是巧合,有一次我问文化学院戏剧系的学生对她有什么印象,他们也说常记得站在楼上教室里,看她缓缓地提着皮包走上山径的样子。她生平不喜欢照相,但她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是鲜活的。

那一年她为了纪念父母,设了一个"李圣质先生夫人剧本奖",她把首奖颁给了我的第一个剧本《画》,她又勉励我们务必演出。在认识她以前,我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投入舞台剧的工作--我不相信我会那么傻,可是,毕竟我也傻了,一个人只有在被另一个傻瓜的精神震撼之后,才能可能成为新起的傻瓜。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舞台剧,我也许有很多理由,但最初的理由是"我遇见了一个老师"。我不是一个有计划的人,我唯一做事的理由是:"如果我喜欢那个人,我就跟他一起做"。在教书之余,在家务和孩子之余,在许多繁杂的事务之余,每年要完成一部戏是一件压得死人的工作,可是我仍然做了,我不能让她失望。

在《画》之后,我们推出了《无比的爱》、《第五墙》、《武陵人》、《自烹》(仅在香港演出)、《和氏壁》和今年即将上演的《第三者》,合作的人如导演黄以功,舞台设计聂光炎,也都是她的学生。

我还记得,去年八月,我写完《和氏壁》,半夜里叫了一部车到新店去叩她的门,当时我来不及誊录,就把原稿给呈她看。第二天一清早她的电话就来了,她鼓励我,称我,又嘱咐我好好筹演,听到她的电话,我感动不已,她一定是漏夜不眠赶着看的。现在回想起来不免内疚,是她太温厚的爱把我宠坏了吧,为什么我兴冲冲地去半夜叩门的时候就不曾想想她的年龄和她的身体呢?她那时候已经在病着吧?还是她活得太乐观太积极,使我们都忘了她的年龄和身体呢?

我曾应幼狮文艺之邀为她写一篇生平介绍和年表,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仔细观察她的生活,她吃得很少,(家里倒是常有点心),穿得也马虎,住宅和家具也只取简单实用,连计程车都不太坐。我记得我把写好的稿子给她看过,她只说:"写得太好了--我哪里有这么好?"接着她又说:"看了你的文章别人会误会我很孤单,其实我最爱热闹,亲戚朋友大家都来了我才喜欢呢!"

那是真的,她的独身生活过得平静、热闹而又温暖,她喜欢一切愉悦的东西,她像孩子。很少看见独身的女人那样爱小孩的,当然小孩也爱她,她只陪小孩玩,送他们巧克力,她跟小孩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小孩,不是学者,不是教授,不是委员。

有一夜,我在病房外碰见她所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是女学生,其实已是孩子读大学的华发妈妈了,那还是她在大学毕业和进入研究所之间的一年,在广东培道中学所教的学生,算来已接近半世纪了。(李老师早年尝用英文写过一个剧本《半世纪》,内容系写一传教干终身奉献的故事,其实现在看看,她自己也是一个奉献了半世纪的传教士)我们一起坐在廊上聊天的时候,那太太掏出她儿子从台中写来的信,信上记挂着李老师,那大男孩说:"除了爸妈,我最想念的就是她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被别人怀念,被别人爱的人。

作为她的学生,有时不免想知道她的爱情,对于一个爱美、爱生命的人而言,很难想象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当然,谁也不好意思直截地问她,我因写年表之便稍微探索了一下,我问她:"你平生有没有什么人影响你最多的?"

"有,我的父亲,他那样为真理不退不让的态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我的笔名雨初(李老先生的名字是李兆霖,字雨初,圣质则是家谱上的排名)就是为了纪念他"。除了长辈,我也指平辈,平辈之中有没有朋友是你所佩服而给了你终生的影响的。"她思索了一下说:"有的,我有一个男同学,功课很好,不认识他以前我只喜欢玩,不大看得起用功的人,写作也只觉得单凭才气就可以,可是他劝导我,使我明白好好用功的重要,光凭才气是不行的--我至今还在用功,可以说是受他的影响。"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很难相信一个女孩既折服于一个男孩而不爱他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书念得极好的男孩现今在哪里,他们有没有相爱过?我甚至不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我倒是宁可相信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被岁月遗落了。

据她在培道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倒也不是特别抱什么独身主义,只是没有碰到一个跟她一样好的人。"我觉得那说法是可信的,要找一个跟她一样有学养、有气度、有原则、有热度的人,质之今世,是太困难了。多半的人总是有学问的人不肯办事,肯办事的没有学问,李老师的孤单何止在婚姻一端,她在提倡剧运的事上也是孤单的啊!

有一次,一位在香港导演舞台剧的江伟先生到台湾来拜见她,我带他去看她,她很高兴,送了他一套签名著名。江先生第二次来台的时候,她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也许因为自己是台山人,跟华侨社会比较熟,所以只要听说海外演戏,她就非常快乐、非常兴奋,她有一件超凡的本领,就是在最无可图为的时候,仍然兴致勃勃的,仍然相信明天。

我还记得那一次吃饭,她问我要上哪一家,我因为知道她一向俭省,(她因为俭省惯了,倒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在俭省了,所以你从来不会觉得她是一个在吃苦的人)所以建议她去云南人和园吃"过桥面",她难得胃口极好,一再鼓励我们再叫些东西,她说了一句很慈爱的话:"放心叫吧,你们再吃,也不会把我吃穷,不吃,也不会让我富起来。"而今,时方一年,话犹在耳,老师却永远不再吃一口人间的烟火了,宴席一散,就一直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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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涯思君不可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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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母亲离去的背影我心里是充满担忧的,只是此次远行无法停息。

我忘记了第一次来到船城是多久以前,只是记得那个时候船城的街还没这么宽,街道上铺的不是水泥地而是石方块。我记得那时每次坐火车回到船城时都要走过沱江上的浮桥,被母亲牵着,桥摇摇晃晃,我一深一浅地走在上面,盼望到外婆家,虽然走得急促,但是却感到幸福。

离开盐都去船城的时候已经是在数年之后,在船城生活虽然没有了与母亲别离时那撕心裂肺的痛,但是却又舍不得父亲。也许,人生都是充满两难的选择,选择一方,或者就要放弃另一方。

对于船城的印象并不好,也许是受我内心根深蒂固的排斥所影响。但是人生中没有太多的完美,时间在往前不停地推移,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都无法避免岁月的蹉跎和年岁的成长。

见到了一久违的初中同学,就如当年一样谈笑,只是我们谈笑的是怀念过去。而令我惊喜的是,分隔近十年,我们仍然能清楚地记得曾经。

也许还有很多想见到的人,只是岁月久了,人也变了,即使我们坐在一起,也许也不会有共同的回忆。

昨晚的梦就如一部回放这二十余年的电影,从小学到中学,从盐都到船城,只是我记得的仅是当时的他们,我所怀念的只是当时的情谊。

母亲离开船城时,就如儿时一样,我想拖延每一分钟,因为不想那么快和母亲分离。

然而我的努力是徒劳的。

母亲去了远方,我触及不到的是她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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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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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而言,《背影》这篇散文第一次接触是在少年时代。那个时候懵懂状态不经世事的孩子,对文章的真情未必感受的那么透彻和深入。仅仅是通过老师的讲解,懂得了父子之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如今已经是做了父亲的我,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读这篇文章,才真正懂得了作者的用意和那种内疚的心情。读来,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他父亲是一个胖子,过铁路线十分的不便,但是仍然坚持要为他买橘子。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这种“不能”又“不得不能”的鲜明对比,使我们更加清晰地感到父亲的爱总是那么无微不至,总是那么牵肠挂肚。正是如此,朱自清情不自禁地抓住买橘子这个细节特意进行了描写,那一招一式的动作清晰明了,使人久久难忘,也使作者三次泪盈满眶。也正是这样一个感动的情节,触动了他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使他萌生了以“背影”这样一个动情点,从细节处反映人生的大道理,而写出了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尤其是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更使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时间只有三天“今天”、“明天”和“昨天”。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可见时间多么宝贵,想想自己,平时在学校里嬉戏的时候,在和同学玩闹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去,终于我明白了,要做时间的小主人,利用好每一分钟,那么生活就变得更有意义了。同学们,好好利用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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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有关行都通讯的散文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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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德兄:

是的,为《宇宙风》百期纪念,的确应当写点什么。不过我正在写制万行长诗,诗难才短,且多杂事,每日仅能得十行八行;故决定停写杂文,以期慢而长,总还有写成的希望。为百期纪念撰文,遂必落空,只盼情有可原,格外原谅!长诗已成十段,都被友人们要去;既不肯再写杂文,也只好向我索诗,并非写的怎么了不得。你别忙,容我慢慢的写,我会给你保留两段(约三万行),虽赶不上百期纪念号,但三万行诗在那里也总占些地方,不是呢?

就这么办吧,即不多说。

我猜,你也许会把此函发表,在百期纪念号上凑凑热闹。那么,我就多少的报告一些行都方面的事实,填满这张纸吧。

今年的戏剧月(四月)在重庆比去年还火炽。《黑地狱》,《软体动物》两出旧戏重排而外,章泯的《黑暗的笑声》,顾一樵的《岳飞》,余上沅的《从军乐》,曹禺的《蜕变》,陽翰笙的《塞上风云》,与宋之的和我合编的《国家至上》,都紧接演出,你说热闹不热闹?看话剧的人确是一天多似一天,实在是好现象。剧本呢,也不完全是抗战八股了,而开始在人物创造方面留意,似亦值得称许。

在文章方面,最热闹的是关于民族形式问题的讨论。内容如何,一言难尽,我只能说这次的争辩,已是按理自陈,按理反驳,而没有乱骂的。我忙,所以没参战,可是对大家所取的争而不骂的好态度,十分的钦佩。

重庆的文艺刊物也比去年更有起色。文艺协会的会刊已改成月刊,每期容纳十万字以上,甚是结实。《文艺月刊》,《七月》,《弹花》,都还照常出版,新又添了一个《文学月报》,销路也很好。

近来出版的书,以剧本为最多,小说仍然缺乏,特别是长篇,这大概是因为(一)剧本有突击能力,写成即可上演,马上收到宣传的效果;(二)写家们穷,天天由于到口的挣钱吃饭,不能把牙支起来,在长期绝食中撰制长篇小说。至于诗,集子仍不多见,可是已由大家的努力把它的地位提高了好多;各刊物已给它以很好的地位,不再用以补白了。

就说到这里为止吧,祝

吉!

弟老舍

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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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游花海写景散文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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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简单的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周末旅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景散文:游海,欢迎阅读参考!

对紫色有着莫名的喜爱,不管是深紫还是浅紫都很入我这个近视眼。随着年龄的增加,喜欢的颜色固然不变,但是再也不像年幼时候那样痴迷到穿一身紫跑到二百多公里外游玩了。

既便如此,对紫色根深蒂固的喜爱还是存在于骨子里的,所以看到有人在群里发紫色花的图片,就很是注意了,又特意上网去查了一下花名:“柳叶马鞭草”,这样缺乏诗意的名字让我内心有点小忧伤,但执念于紫色,我还是自动抹煞了名字的不优美,于是我决定寻找那一片紫色魅惑。

第二天,我既早早起床,踏上了寻找紫色花之路,由于是在修建之时,路上有几个女工在打扫,空气中荡起团团白色的灰土,往前走尚有很长一段路没有打扫到,路上散落的小石子让单车有点颠簸,心疼爱车的我努力寻找石子少的地方骑行,因而也就感觉不到路程的远近了,渐渐地右前方出现了零散的天人菊,天人菊和公路之间是整块的草坪,说是“整块”的草坪是毫不夸张的:草坪快之间的缝隙异样清晰。地坪草看上去毫无生机,不远处一位工人在用水管对着草坪浇灌,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在不久的将来这些地坪草就能在这里安家落户,青青小草一定会给这一片曾经荒芜的土地带来生机!

天人菊逐渐以“面积”的方式呈现,期间散落着白色或红色的石竹,继而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植物的青青味道,清新而洁净,使得心情甚是愉悦,就算路途的颠簸也像是在随着音乐摇摆呢。

在这个时候倒是希望路程漫长点,在再漫长点,以便更充分地品味那紫色花会给我怎样的惊喜。突然一股花香钻进了鼻孔,浓烈强势地敲打着嗅觉系统,好像是在提醒着什么,果然如此,远方出现了一片淡紫,那抹淡紫像雾却比雾更加轻灵,像薄纱又有着薄纱没有的凝重,非要找个物事来形容的话,那么云彩也许比得一二分吧,只是这紫色的云彩忒顽皮了,不知何因落在了地面,却留恋了这一片土地而不肯离开。

再往前香味反而没了,一片紫色充盈了眼睛所能看到的全部,那紫色那么淡雅,那花株那么傲挺,好像单独一株也能屹立不到,但株植之间又互相攀连,又像扯起一株就能掀起整片花丛。近一人高的株植上只在主干的下半部分能看到寥寥数片叶子,叶形细长状若柳叶,大约这就是”柳叶马鞭草”名字的由来吧!正方形的花茎上顶着一簇小筒状的花,在淡淡阳光下娇艳欲滴,这朵娇艳在晨风中轻轻舞动,惊动了停驻的蝴蝶,即刻煽动翅膀飞离了。勤劳的小蜜蜂钻进了花心,毛茸茸的腿儿一会就弹出了一个小小的花粉球,后又振动翅膀赶下一朵花去了。走在被群花包围的小路上,内心充满了惊喜,我贪婪地搜索着每一簇花,希望看到每一簇花的与众不同之处,又希望能把每一簇花留在心中,留在脑海,留在生活中的每一时每一刻。置身在这紫色的云雾中,任凭这紫色冲击着视觉,瞬间忘了今夕是何年,只愿在这花海中徜徉,以花为伴,抛却尘世的烦恼,潇洒人生。

蓦然一阵笑声传来,惊醒了清晨的宁静,几位年轻人在议论着天人菊,竟说这些“非洲菊”是从非洲移植而来。然后再说些什么话就听不明白了。一位大哥问起天人菊是什么花,遗憾的是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个有着亮色花朵边沿的花是什么“菊”,凭直觉应该是叫“菊”,但是又不敢冒然乱说,就失去了一个显摆的机会。随着观花的人多了起来,宁静的清晨不再,几位同行拍过照片之后又要转换新的游地,而我因为上班就只好和他们分道扬镳了。

离开这一片花海,凡尘俗世也随着上班时间一起到来,但是这样一片花海却在这尘世烦恼中带来愉悦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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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想去桂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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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游遍全世界曾是我执着的梦想,但在那缺衣少穿的年代,旅游注定只能是一种梦想。这丝毫不会剥夺掉一个少女对旅游的种种遐想。

我会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对着“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诗句,想像桃花的美艳,梦游一番位于庐山香炉峰顶的佛教胜地之一的大林寺。我会在生机勃勃的夏日,对着杨万里“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想像西湖的胜景。在《白蛇传》的故事书里想像用来镇住白娘子的雷锋塔的模样……想像着,如果有朝一日能亲自去大林寺,去西子湖畔,去望庐山看看,那该是多幸福的事!

记忆里最早的一次旅游,应该是父亲领着我到50公里外的临沂一日游。大概是爷爷的病需要去那里买一种昂贵的药,父亲想顺便带我和弟弟出去开开眼界。得知消息的我和弟弟兴奋的一夜都睡不着觉,我们不断地在讨论:柏油路到底会有多宽?摩天楼究竟会有多高?摩托车会有多快?惹得老不着去的姐姐急红了眼珠子在床上躺着生闷气。

走在城市宽阔、平整的大街上,眼睛就使不开了:楼真高啊!人真多啊!花坛里的花都是没见过的,城里的娃们真幸福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的真好看!还有广场上飘着的色彩斑斓的气球,馋的弟弟迈不动退。父亲带着我们去了人民公园、逛了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北源商场、西郊商城等处。

奇了怪了,明明从那个门进去的,再出来,世界就全颠倒了,北就非说成是南,西就看成是东。才明白城市虽好,但容易让人转向。弟弟更惨。第一次见人家用电焊焊东西,看见那火花很漂亮,忍不住看了又看,结果伤到了眼睛,眼睛睁不开,钻心的痛,父亲跟在一个城里奶孩子的妇女身后求了很久,人家才给挤了半杯奶洗眼睛止痛。所以,这次城市之旅一直难以忘怀。

长大后,特别佩服那些“行者”,他们不停地行走,到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西藏、缅甸、撒哈拉沙漠等等。所以一直很喜欢读三毛的作品。但生于俗世中的自己无法向许多“行者”那样洒脱,能抛开肩上的责任,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自己游遍全世界。所以,嘴里经常唱着韩晓的那首《我想去桂林》来诉说自己的无奈: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对于旅游,大多数的女人和我一样,在有时间的时候没有钱,无法出行。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孩子、工作、事务一大堆,根本没时间。即使有幸出行,也牵肠挂肚或者来去匆匆地浮光掠影一番,根本没有“行者”的天马行空、怡然自得的心境。我也想去桂林,但至今没有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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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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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蹉跎,时光流逝,在不经意间时间把太多东西改变了,来不及回首来不及细品,这匆匆般的来来去去。感念着记忆中的旧时光,轻飘飘地划过了我们的指尖,留下一串串的碎碎念。青春年华里的过往,如美好的故事,却有了极为忧伤的怀念。

不知不觉,清秋至深,落叶飘零着枯黄的姿态,摇曳着悲伤的浅唱,在阵阵秋风中,一片片飘落在大地。漫长的时光就这样春去秋来,轮回辗转的又经过我的身旁。睹物思人,难免再一次触景伤情,黄昏静思,感叹又是一段似水流年,只是、岁月老了故事,时光淡了人心。

静坐窗前,目送晚霞,似乎,这样的生活节奏,在每一天得川流不息中总会让身心疲惫,乏味不堪。世界如同一张网把我们深陷其中,不管如何去挣扎都摆脱不了生活,千般不如意又语何其说?是的,的确如此、唯多得就只有如何去接受和承受。

品味人生,苦其自知。早已过惯了每一天的生活,有时候,更渴求心有一片栖地,用来静静地品味,安逸的与自己独处,即使孤单和寂寞,也比枯燥无味要好的很多,更不会轻捏几丝往昔的旧事,而之回忆。或许,面对一贯单调的生活,人往往在寂寞或无聊时,拿着过往的回忆,用来充实自己灵魂。

走过时光的细水长流,走过情感的低谷岁月,无论我怎么样去承受内心深处的那种挣扎,能所摧残的依旧是一个人时的寂寞,彷徨的徘徊着,在忧伤和快乐的边缘,渐渐的忘记,许多的过往和故事该去如何续写,这一支断笔再也无法在我的指间,触动我内心书写悲伤的快意。

黄昏是一个人的安静,跟随着平静的内心,思绪不那么烦乱了。站在窗前呆呆的看着渐落的夕阳,又一次映红了眼前的这一片江南,小镇里的人来人往打扮出繁华后的岁月静好,而我却显得这样孤单,莫名的想念,从心中繁衍到我的眼眸里,此刻、即便心再寂寞,孤单且是无助。

寻找归途的晚霞,有着些许的匆匆忙忙,我知道,天幕的背后,是黑夜的来临,是时间又一次划过我的指尖。它总是这般悄无声息,流逝的让人不以为然。一贯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留下太多的叹息,让人不知不觉的陷入一片茫然中,读取光阴荏苒,那些不断苍老的片段,沉思又一次在落寞的荒芜中,就这样感慨万千。

生命路上,多少来来去去,转眼便都成了过客。红尘过往中,缘去缘来的遇见,在离别时,多了泪水。曾学着珍惜时间中仅有的一点缘分,可终究还是珍惜不了。或许,上天在我选择初识时就已经安排了最终的结局,要走的我怎么去挽留,都是要离开我的世界,要留的我不需要去挽留,都会一直在。

在感情的世界里,难免会让一个人的心经受一场岁月成熟的洗礼,漫长的时光足以教会一个人不懂爱的人如何去爱,如何去珍惜眼前人。其实;能见证真情的莫过于长短岁月,因为;有些看不透的东西会随着时光流逝,逐渐的看透。有些不懂得人事经历了才明白,物是人非后,剩下的只是满纸荒芜。

人生是修行,修心便是修心。走过一段路,总会错过了一段的风景,遇见过一些人,于是、读懂一些事。成长不乏经历,成熟要看阅历。有时候,正如那些悄无声息,悄悄闯进自己世界里的人,转眼即瞬消失的再也不见后,留下了一颗对往昔怀念的心,装满着许许多多的回忆,然、所有的一些回忆,又成了一段经年过后的往事。

晚霞归暮处,风烟断黄昏,这个黄昏,令我想起了很多,也让我想开了很多,对于眼前这个美丽多变的世界,我们都需要在思考中去前行,走一段又一段大不相同的心旅,记住着遗忘着。诸事如此,时光又是无情,沉淀出的要遗忘,遗忘后的还在不断怀念。这漫长似水年华,一变又一变演绎着故事,一次又一次苍老着人心。

生命是一门极为复杂的功课,有些内容需要去领悟,有些内容需要自己亲自去翻开,去阅读其中的真谛,体会出冷暖自知。时光是一本心经,一本记满了过去与未来的心经,很多时候、我们无需去诵读,这一本心经永远沉寂在心的某个角落,看了过所有的繁华,听了过所有的曲终。

再美的晚霞,始终要归暮,风烟送走了黄昏,星辰迎来了黑夜。这如多少物是都会在人非后,呈现出我们不愿看见的模样,时光是永恒的主题,不管多少来来去去,改变不了的,都将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中轮回,千帆过境依旧春去秋来。长路漫漫中,生命的故事续了又续,而、最无奈的只有最后的结局,写前尘又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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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已然为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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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已深,秋迹灭,月圆月缺故事休;旧日远,世道更,我已为我魂之王。

在共和国斑斓的旗帜下,一席久远的辛酸故事已罢休。在西南,我围着一跃千年的幻变昂首阔步。现如今,那年的少年已近迟暮,那时的男人渐渐逝去,故事也已越发依稀。万千个荡然无存的躯壳,千万个亘古永存的灵魂,却依旧共同谱写着民族沧桑的生命篇章。

多少年梦寐以求的安详,多少次虔诚无比的期盼。他们在地主的奴役下努力幻想自由的天国,他们在枷锁和皮鞭的暗影下不曾忘却憧憬幸福:“我亦将为王,只为人世的美好服役;只为纯洁的魂灵歌唱。”

民族解放,一轮旭日东升。我已然为王,是我生命里最大的王。我已自主、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无奈,春去秋来勤耕耘。

西部开发,阳光再度普照。我已然为王,是我灵魂里最大的王。我已纳妃、先有公主、后生太子、上有双亲,夜以继日享天伦。

我已然成了自己最大的王,自尊和自由成了我的左右手。

我已然为王,借着自由天空的蔚蓝,勇闯浩瀚书卷博览古今:和着国泰民安的祥和一同饮乐自喜,在大同世界的夜里,摸着点点星光踏进夜不闭户的农家,和鸡鸣一起唱起晨歌;我也一样陪伴亡国的君与臣民,一同在朝阳初升的时候痛哭流涕,追忆往昔、扼守惋惜

直到夕阳褪色,月光踏进眼角,我合上书,默默暗自庆幸。

我已然为王,我站在幸福的的巅峰,鸟瞰西南群山里我的族人快乐的生活,聆听一曲曲来自新生活的赞歌,从山间传来,飘过耳畔,一路顺风向北而去!

我已然为王,而我的子孙亦将万世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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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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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的天气太好,阳光太过明亮明媚的阳光照亮了整栋房子,也像是照亮了整个世界,像是要让那些沉浸在黑暗里角落里的人无处所藏。

我看着那明亮到有些刺眼的阳光,想笑,却笑不出来,但我觉得我并没有表现出来,我想我做的现在这样已经游刃有余,没有人会知道笑容背后有多少泪在流淌。

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他把人的心理变得阴暗,我以为我已经适应了,但这好像只是我的自以为,我并不能做到别人一昧的诋毁与侮蔑我所在乎的人在乎的事,而无动于衷。

罗曼罗兰说:看清这个世界,然后爱它,但是当你看清这个世界后还能去爱他吗?你只会感到恶心与悲愤失望之后会绝望,然后叹息,而我们能做的也只有叹息。

那些没有了叶子的树在风中摇曳,谁又能想起那些树也曾经茂盛,也曾带来一地阴凉,谁又会在意他们背后经历过多少风霜?

冬天毕竟是冬天,即使有阳光,那也终归是冷的,大风刮在人身上,冷得人瑟瑟发抖,但谁又想过这也曾是春天唤醒大地的温暖。这风,像是无言的哭诉,宣泄着自己心中的愤怒。

突然明白,有些事,自己心里清楚就好,不要妄图去争辩什么,有时候,有些人,并不会在意这些,而你要做的也并不是去反驳,去愤怒,去伤心不满,而是要压下所有的情绪,让它藏在背后,换上漠然与平静,有些事自己心里明白就好。

可能以前的我们都爱笑,爱说话,可现在我们闭口不言,我们变得不在乎,我们变成了没有情绪,我们的眼神也少了色彩,少了真诚。可能我们会变得虚伪,也学会了笑容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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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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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述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完美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搞笑——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我,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情绪。”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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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雨思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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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潇潇落,是雨?!是泪?!

点滴在眉间,点滴在心头。

惊雷乍现,无情撕破有情,抖落了一地凌乱,杂陈着数不清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慨叹,一瞬间,伴随着涓涓细流,散向了天涯他方。眼下只见:自惜残香犹带泪;谁知旧恨亦伤心。

奔向他方的涓流,可曾汇集成那三千弱水,可曾翻起过人世间的百味浪涛,可曾有我的一瓢之饮?

长记那时,何愁雨后无彩虹?雨浇灵台心花日盛。那雨是珍珠,那雨是焦尾琴,那雨是诗!岁月流金,蘸笔是春,字里行间尽是灿烂情怀。谁言薄笺、不堪负情爱千斤?谁言阳光、不能亮方寸万年?

雨一直下,花絮飘零,风过处,芳尘点点。曾试图用记忆的针线重新串起那片片美好,编织旧日的花冠。最终,花冠碎了,梦碎了,心碎了!

草木一秋人一世,锦瑟初弹春已寂,唏嘘流年荏苒。君不见,东边晴天西边雨,掩埋自己的故事,远看别人的风景。

空气中弥漫着雨的呢喃,我静观着雨的晶莹。提笔蘸雨,信手涂抹出春夏秋冬花的颜色,为唯美的诗篇,增添那不朽的四季之香。

雨声依旧嘀嗒,雨景依旧凄迷。

烟雨来时,身不在江南,心亦梦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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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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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张晓风散文《行道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神圣的事业总是痛苦的,但是,也惟有这种痛苦能把深沉给予我们。”可以说全文就是通过行道树这个形象阐述这个道理。何为神圣的事业?

应该是社会需要、人们需要的事业吧。如文中习惯于污浊的居民需要新鲜空气,燠热的夏天行人需要遮阳的浓荫,城市需要阳光,需要拥抱太阳的火热。这就是甘愿立在城市的飞尘里的行道树所从事的神圣事业。为此他们忍受着“常树”难以想象的痛苦:跟原始森林在吸露在玩凉凉的云的同伴相比,他们抛弃了优越自在的生活条件,总是一身抖不落的烟尘,在充满车辆与烟囱的城市里,存在只是一种悲凉的点缀;跟城市里繁弦急管、灯红酒绿沉浸于夜生活欢乐之中市民相比,他们在寂静里在黑暗里在不被了解的孤独里苦熬着。他们还为城市的污浊,尤其是人们似乎早已习惯于污浊而忧愁着,大有屈原“世人皆醉吾独醒”的悲悯与焦虑。但他们甘愿自我牺牲,牺牲并快乐着,因牺牲而深沉,因牺牲而神圣。

1981年,当张晓风的第四本散文集《你还没有爱过》出版时,余光中先生为该书作序,称她为“亦秀亦豪”“腕挟风雷”的“淋漓健笔”。如楼肇明所说:“中国民族历来就偏向于柔弱的阴性思维,一部中国古典散文史,韩海苏潮以外,满眼芳草凄凄的阴柔之美。”而她是一位从一般女作家狭隘局促的闺秀天地里突破出来的闯将。

从《行道树》这篇短文里,我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大地上的山川草木,对行道树只有宗教性的虔诚才可以相比拟的感恩情感;感受到了作者“那涵天负地般的广阔的胸襟,以辽阔思维空间为背景对生命价值的沉思。”(楼肇明语)读来立在城市的飞尘里,忧愁而又快乐的行道树,痛苦而又神圣的行道树,让我遐思翩翩,似乎看到了模糊而又真切的无数身影和脸孔,他们所从事的就是神圣的事业:革命、国防、科学、教育等等。他们卓越不凡抑或默默无闻,但毋庸置疑他们的神圣在历史的星空熠熠闪光,在现实的水面沉浮激荡,在人心的神龛备受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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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浅浅的回顾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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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时,独品一杯香茗。沐浴着窗外洒进的那一米柔柔的阳光,浅浅的回顾着,回顾着。多少往事历历在目,几年来,走过了多少坎坎坷坷的路,趟过了多少深深浅浅的河。翻过了多少高高低低的梁,越过了多少宽宽窄窄的沟。朦朦胧胧多少日,迷迷离离多少时。天天难过天天过,月月难熬月月熬。好想,好想,找一个伴侣作保护。寻一知己作朋友,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得到。

还好,如若在那栅栏里,锦帘外,近的似咫尺间。常常感到什么人的关注,常常听到什么人的话语,什么人的传言。可是,那人深深的隐起,秘密的埋藏。在恍恍惚惚中,在迷迷离离里,怎么也看不见那个人身影,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人的踪迹。觉得很远,很远,远的似若天涯,似若海角。

几年来我四处寻觅着那个人,茫茫人海中,不知道哪个人是。浩瀚江河,弱水三千,不知道哪些水,就是我应该取之的那一瓢之水呀。我找在溪水旁,找在小桥边,找在花园里,……总之,在漫漫的红尘中,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多少次,死死盯住灯火阑珊处。可是,那人从来不去灯火阑珊处。

我没处找,我没处寻。那就任其隐在山林里,任其藏在人海中吧!丢下记忆片片,拾起残缺点点。从今后,紧闭门窗。不听飞来之语,不闻弦外之音,不需要亲戚,不需要朋友。原本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就独自一人整衣正冠,擦亮鞋子,抖擞精神,走自己的路。任其风霜雪雨,任其严寒酷暑,行走在天涯海角。独来独往我行我素。

保持一个淡淡的,平和的心态。用理解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一切事物。善待自己的同时,友善他人,发慈悲心。就会进之有路,退之有余,回旋有地。任看其潮起潮落,云卷云舒,花开花谢。会别有一番闲情逸致,也不乏美哉!悠哉!快活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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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韵墨香散文

全文共 1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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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冰先生在《吉安读》中这样写道:“江西的南部,有一条美丽的水叫章水,有一条精致的水叫贡水,两条水流合二为一形成了更加美丽精致的水叫赣江。宏阔的赣江一路向北,串起了一个个明珠,其中一个闪着耀眼的红、迷人的绿的明珠就是吉安。”不错的,吉安是水带来的城市,吉安古称庐陵,庐陵人依水而居,富足的水成就了富足的城市。遥想当年,在赣江之上,来往穿梭的船只,嘹亮的船工号子,朝霞夕晖中,蓝天碧水间,洒下了庐陵人金色的欢乐。赣江边上的天后宫,古朴庄重,渗着水汽的青青的石板路,仿佛在诉说着这里昔日的繁华。一壶小酒,几碟下酒菜,桨声灯影里,扎着白色的腰带,赤裸着上身的船工们,正兴高采烈的谈论着沿途的见闻,爽朗的笑声震落了正在古樟树上打盹的小鸟。

其实,在我们吉安除了赣江,还有许多的江河小溪,它们从远古一直流到今天,从来没有停歇它们多情而温柔的脚步。它们默默地护佑着庐陵大地,滋润着一方百姓。看吧,安福的泸水河,它从巍巍武功山走来,将福山的灵气带给了安城,孕育了理学大师邹守益、禅宗七祖刘行思、爱国“七君子”之一的王造时,爱国诗人王礼锡、民盟领袖罗隆基等一大批英才。看吧,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浩然诗句的文天祥的门前流淌的是富水、“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曾经跨过沙溪走上仕途、吟诵过“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绝美诗篇的杨万里、主持修纂《永乐大典》的才子解缙同饮一道水——吉水。可以说,是庐陵的水滋润了他们的心灵,是水铸就了他们的性格。古人云:“上善若水”,水是至柔之物,而又无坚不摧,这正是庐陵先贤们的人生写照。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地域的水,也造就了不同地域的文明。江浙水域宽广,河汊纵横,湖泊众多,水运极为便利,畅通了货运,也开阔了人们的眼界,所以,江浙一带的人,自古以来经商者居多。江浙的水,如款款前行的妙龄少女,温婉而美丽。所以,江浙一带的人,聪明灵活,温文尔雅,善于思考,他们有水的自然、有水的包容。他们善于用智,不屑于用蛮力,所以,载着乌篷船的乌镇,绿水浸润着的周庄,还有戴着旧毡帽的绍兴师爷,一起绘出了江浙的人文风情。钱塘江、富春江、太湖、西湖,这些大江湖泊,不知陶醉了多少文人墨客,也不知谱出了多少江南的绝唱。戴着斗篷,披着蓑衣的范蠡,携吴越美女西施,泛一叶扁舟于烟波浩淼的五湖之中,过着神仙眷侣般的日子,这是何等逍遥、惬意。陶渊明、谢灵运、刘勰、王羲之、祖冲之、范仲淹、冯梦龙正从这江南烟雨氤氲中向我们走来,时而模糊,时而清晰。啊,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江南的水,你是白云的女儿,轻柔、高洁、温润、婉约是你的天性。

北方的水则呈现出另外一种气质,粗犷、豪放、刚强是它的标签。“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气势宏伟的黄河,裹挟着滚滚泥沙,呼啸而下,虽历经九曲十八弯而不改向东的意志。这是何等的气魄和力量。难怪“自古燕赵多豪杰”,难怪黄土高坡的歌声穿透了历史的云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荆轲,“当阳桥上一声吼,喝断了桥梁水断流”的关羽,或许就是豪杰中的代表。北方人有一股子冲劲,敢于冒险。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强大一个王朝的辉煌;魏征的敢于犯颜直谏,成就了一代明君唐玄宗。北方人的骨子里天生就有一种韧劲,一种傲骨。渭水之滨,有姜子牙直钩垂钓;沂水河畔,留下过大禹治水的匆忙身影。啊,北方的水,你是大山的儿子,坚韧、勇敢、洒脱、乐观是你的风范。

不管是江南的水,还是北方的水,你们一起孕育了整个中华民族。今天,一个兼具阳刚之气和阴柔之美的东方巨人,正以矫健的英姿从江河奔向大海,奔向未来。我仿佛看见,飘逸而灵动的水,正轻舒坚硬而柔软的双臂,饱蘸着悠悠云彩,在中华大地上挥毫泼墨,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徐徐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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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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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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