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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精选作文推荐19篇

导语:幸福其实非常简单,有粥有碗,有父母陪伴足矣。这里开学吧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散文精选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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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梦就起航吧散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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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洛夫说过一句名言“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理想是什么,它是一种以物质或非物质为基础的思维镜象,是一种超越现实物质,在思维中构建出完美物质形态,再用完美的物质形态再构成合乎主观意念述事情节,最终达到自我思维中的理想与物质世界的高度统一。

理想是什么,它会使你不怕曲折不怕血泪,使你想要战胜它的勇气,使你手握长剑厮杀对手的勇敢,使你勇往直前的欣欣,但它也是你止步不前的懦弱。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理想,或大或小,每个人的梦想都会不同,有的人想当警员保卫祖国,有的人想当老师培育孩子,有的人想当飞行员为国争光,有的人仅仅只是为了那一棵花草。理想很多,但不是用大小来比较。有理想才会想要去实现。有目标,才想要求追求。理想是你成功路上的石头,你或许会绊倒脚,你也或者会为你踮起脚底的泥泞,让你踩过去,理想是你人生路上不能缺少的。

我们会为了什么而去奋斗,我们为什么有理想。其实,很简单,对于小孩来说,也许他的理想只是为了得到一颗糖,或者一个妈妈鼓励的吻。这是一个小小的理想,然后就会来努力学习变得乖巧。然后得到这一小小的理想的鼓励。对我来说,我的理想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环境生活,所以我努力拼搏,在工作上认真敬业。我为我的理想努力过,这就是人生的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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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永远的劳动散文

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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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地重复某种工作,常常会使人心生烦燥。许多的苦痛,许多的失意也多由此而生,可是生活中许多打动你的事情也常常是一些看似简单的东西。

工作中,感觉疲累的时候,我常常会停下手中的工作,在办公室里走动走动,更多的时候是走到窗户边去看看外面无聊的天空。其实在大都市,不论放眼何处,眼中挤满的多是冷清的高楼,和在高楼间艰难生长的那一棵棵呆滞的树木。可是不知从哪天开始,我和同处一室的邢晨声却被一个平凡的身影打动。那以后,我们常常是有意识地走到窗前,隔开一层同样冷冰冰的玻璃看着这个身影。

那是一个劳动者的身影,是人类社会最古老、最永恒的风景!

在我们办公楼的后面,是另一家企业的大院,我们一直不知道那里生产些什么。只是知道,日复一日,有一个人到中年的男子在那里拉炭。他每天很早就出现在这里,重复着一些简单的动作:装车、拉车、再装车、再拉车。等将需要的炭拉够,他就会认真地将沿途撒落的炭屑打扫干净。在他工作的这片黑色天地里,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干净、整洁。而让我们心动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整个劳动的过程中,我们总是看到他的一丝不苟。他的兢业是无声的。或许是人到中年,他的身体已经发胖,而他还戴着眼镜透着一股书卷气,让谁看都不像是个干拉炭这样单调、乏味的工作的形象。而他干活的时候,那种认真一看就是发自内心的。不论何时,他都没有一点懈怠,他是将这种单调的劳作和自己的人生融在一起的。就是这种简单的工作,他却常常汗流浃背,即使春寒料峭,他也常常热得只穿一件背心,汗水濡湿他的前胸后背,有时他就会摘下眼镜撩起背心的一角同样认真地擦拭一会儿,那时,他就更像是一个读书人,也正是这种感觉上的错位,越发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永远的劳动,什么是工作的乐趣。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过其他的人生经历,也不知道他是否为自己干这样的工作有所不平,但我们眼中的他却已经绝对是那样的处惊不变。他就是这样用最简单的动作,挥洒着自己的汗水,为他背后的一切劳作着。他应该有一个同样平凡的家,那里有他的爱人和孩子。他们的生活也是这样地日复一日,自然会有一些小小的不快,自然会有一些稍瞬即逝的烦恼,可他们却一定活得很是实在。因为有他这样的一个男人用自己的劳动撑着一片天空。那就是幸福。

是啊,劳动就是用自己的汗水去认认真真地干好一件事。生活有时就从简单开始,虽然生活中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人和事让人羡慕,但更多的只是这种平凡,这种默然地无视张扬。如果有一天缺少了这些最平凡的人和他们所干的最平凡的事,所有自命不凡的人都会感到无所适从,因为他们那时就会被那些他们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所困。也因此,我再一次深深理解了为什么在一些伟大的诗人那里,他们总是一再地歌唱劳动,歌唱劳动者。

永远的劳动,永远的精神,其实就在我们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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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半个青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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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暖阳,像是初夏的气候,一杯热腾腾的奶茶,像是一块刚切开的西瓜。只是女孩们依旧爱美,只是轻柔的碎花裙换成了厚的短裙。

我还是老样子,头发好像一点儿也没长,一直是个尴尬的长度。穿衣的风格也不曾变化,喜欢的东西不是破的就是旧的。当然,仍是喜欢大红色的唇膏。这与冬天似乎没什么关系,春来秋去,我仍是老样子,不偏袒谁,更不会偏心。

但难过的是,窗前的叶子落光了,我才感到冬天的严峻。这是一个迟到的觉悟,就像是一个人久了,日子过得就像是一条狗,冷暖自知,虽有不甘,却也无奈。最要命的是自己就是一条狗,一条流浪狗。

春来秋去,寒来暑往,从不会想到孤独,甚至还有些自得其乐,有时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享受哪门子乐趣。偏偏入了冬,身子感到冷,手脚感到麻木,眼角的皱纹又多了一条,这才想起,在美好的时光里似乎错过了什么。

我是不是该给自己打一巴掌?

可有些时候,嘴挺硬的。

似乎一巴掌不足以疼。

一个人的时候,我像是自由的风,赚了钱一半留给未来,一半留给现在,生活没有羁绊,要么酸,要么甜,没有太多思考。可当两个人的时候,我就莫名地有些变化了,开始害怕老去,甚至是死去。若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我贪恋那一份久违的好。

后来,这一巴掌确实是疼得厉害。

我该珍惜,更应该死死地抓在手里,即便它是流沙,也得要装在瓶子里挂在胸前。我贪恋这样的好,像是吃了毒药。多洗一双碗筷比一个人吃饭来得幸福,多一张电影票比省一张票钱来得甜蜜,多一个怀抱比一个人哆嗦来得暖和,多一个人吵架比一个人寡言来得热闹。

有些人由原来两个人变回一个人,并且享受一个人,这里面的故事一定是发生了不可扭转的事故。但这毕竟还是少数的,我不能以偏概全,仍是相信,在这个世上一定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一个城市的角落里,等待我的到来。

所以我来了,所以没有让他白等,所以我为自己曾经的一个人感到矫情。

像是青柠,整个的时候,很酸,酸得像是看透了人世间的爱情;切了半个后,才懂得,酸汁里头藏了人世间最好的爱情。

只是它需要有人懂,有人理解,否则故事就成了事故。

突然有一天,表妹问我,如果张先生和你分手了,你要怎么办?

去旅行,毕竟我和他是在旅行的时候遇见的。

去哪里?

去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

然后呢?

继续旅行。

和张先生之间就这样结束了?

如果装流沙的瓶子突然碎掉了,即便我全部拾了起来,但里头难免会掺了尘,始终回不去原来的样子。如果本该美好的故事因此变成了事故,这原本的一切都将会是个遗憾。这又何苦呢?

表妹说我铁石心肠,不懂珍惜。

我真的很想给自己一巴掌,可是不懂青柠的酸的人,又怎会明白青柠还有甜的时候。所以,倘若真有这么一天,我自然不会后悔。可幸运的是,人世间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如果任自己胡思乱想。活在当下,才是我和张先生真正要过的日子。

所以,秋天过了,冬天来了,春天似是不远了,夏天还在等待。可这一切与我又有何关系呢?奶茶和西瓜,各有所爱,碎花裙和短裙,依旧爱美。而我,依旧老样子,只是日子里多了一个人,懂了一些生活,还有点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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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记忆深处的那道伤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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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这几年,妈妈显得更加苍老了。她额头上的皱纹增多了,手上、胳膊上的皮肤纹理也愈加粗糙,经年累月的那些伤痕也没在了其中。可是,有那么一道疤痕却不会轻易消失,因为,它长在了妈妈身上,却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每当看到妈妈手臂上那道伤疤,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视线开始变得迷糊,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阴历的六月初六那天,是陕南人晒丝绸、吃凉面的节日。午饭之后,妈妈将她大红的丝绸嫁衣、父亲的毛衣和家里的绸缎被面等挂在晾衣绳上后,又把半袋麦子晾在了席子上,嘱咐着我看着,然后就进了厨房,去做清爽可口的凉面了。

坐在院角的葡萄架下,瞅着晾衣绳上的衣物和席子上的粮食,又看了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有点犯困,便伸着懒腰,并不住地打哈欠。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只芦花鸡,开始捣席子上的麦子。这下子可是激怒了我,便一阵追打将那几只贪吃的家伙赶了出去,然后关上了院门,又蹲下身捡拾撒在地上的麦粒。

毒花花的太阳当头照着,不大一会儿,我就已经满头大汗了,好在终于捡完了,我坐在阴凉处呼哧呼哧直喘气。这时只听着“吱呀呀”一声,一颗大脑袋过从楼门门口露了出来,朝着我直挤眉弄眼,一只手还扬了扬带着红缨穗的小剜刀,一看便知道是川平——他这是叫我一块儿去打核桃吃呢!想到这儿,我登时来了精神,拿了自己用粗铁丝打造的小剜刀,跟着川平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急匆匆直奔屋后,把妈妈交代给我的事抛在了脑后。

屋后是一个小山坡,不急不缓,草木蓊葱。山坡上有几颗核桃树,其中有一棵树是五保户跛子爷家的,结满了累累的青皮核桃。听川平说,这棵树上的核桃和其它树上的不一样,到每年六月初六就已经灌满了油,果仁饱满,足可以让人一饱口福了。

这会儿,趁着跛子爷不在,我和川平很快便分工合作,不大一会儿便采摘了二三十个青核桃,躲在麦秸垛后剜着吃了起来。简直像几个月没闻过鱼腥味的馋猫,吃得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小——戈——,小——戈——你滚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坏了,是妈妈在唤我回家!我来不及多想,胡乱往口袋里塞了几颗青核桃,起身就往家里跑,却不料拉下了小剜刀,又回川平那儿取了过来,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回家。

可想而知,院子里晒着的席子上已经一片狼藉了:那帮芦花鸡连吃带刨地,已经把席子上弄得一团糟了!妈妈正蹲在地上,一边捡拾着撒在地上的麦粒,一边骂道着,满脸的怒气,吓得我不敢走上前去。

“……让你看着粮食哪,你咋就这样不经心——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的人影,你这是到哪儿去啦,嗯?”

“妈妈,我……我……”,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不敢狡辩,一只手握着小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捂住口袋,支支吾吾,却不料早已露了馅。

“好啊!这青核桃刚开始灌油,你就开始害人了……”,母亲越说越生气,兀自伸出手来掏我口袋里的青皮核桃。我本能地往后退着,躲进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块大红缎被面的后面,和她藏起了猫猫。

看到这情形,母亲更生气了,随手拿过地上一把掉光了毛的小扫把,“哗啦”一下撩开了缎被面,朝着我的屁股一阵乱打。我从没见过她那么生气,心里害怕极了,便一边后退,一边胡乱地伸手遮挡着,却忘记了丢下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剜刀。

“啊……”忽然间,母亲扬起的手停滞住了,小扫把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从手腕处流了出来。很明显,是我无意中伤着了妈妈!我眼前顿时一片猩红,吓得哭了起来,眼泪迷蒙了视线,扔掉了小剜刀,也没有留意到她是怎样止了血,又是怎样包扎了伤口……

那天以后,妈妈胳膊上的伤口竟然化了脓,开始溃烂了。后来,多亏了经镇上诊所小刘医生的治疗,才慢慢愈合可。可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还是留在了那儿。我知道,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消炎所致,我也知道,妈妈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偷吃了跛子爷家的核桃。

在这前后,妈妈的手和胳膊还伤过几次,有的是做家务时不小心划伤,有的是在田间耕作时被野蜂蛰伤。尽管当时受了罪,却幸好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这一次,这道疤却永久地留在妈妈的右臂手腕处。

有一年除夕,看到妈妈在往果盘中盛放核桃、红枣这类的干果时,提及起那件事,我又一次愧疚的得满脸通红,嚅嚅喏喏,却早已被妈妈看穿了心事:“孩子,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妈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该拿,有时候,就即便是仨瓜两枣,事情不算大,可照样会被人看不起……”

“妈,这些我知道,当时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可说到底,不就是几颗青皮核桃嘛!而且,你咋就断定我偷摘的是跛子爷家的?”我替自己辩白了一番,心中仍有未解之惑。

“别再‘跛子、跛子’地喊了,他是你德顺爷,挺可怜的一个老人!”顿了顿,母亲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正声说道,“别看屋后好几棵核桃树,可六月天能吃的只有你德顺爷那棵核桃树。那棵树根深叶茂,结出的核桃个大皮薄,果仁饱满,每年能卖不少钱,可是颗宝树!要不是这棵树的接济,谁还会相信他能够活到现在?”

“德顺爷……宝树……接济……”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云里雾里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后来也就慢慢地明白了:村里人很少去偷摘那颗树上果子,是出于对德顺爷的同情,母亲那天之所以动怒,也正是基于此因。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德顺爷早已不在人世,他家的那棵宝树也日渐光秃,并在前几年死了。关于这个可怜的五保户老人的事,也几乎被人们淡忘了。可当我回到故乡,伫立在屋后的山坡下时,却还能想起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想起妈妈当时的满脸怒气,想起眼前那一片猩红……

无需多说,留在妈妈胳臂上的那道疤,如今已经镌刻在了我的心里,成了我一生的愧疚。有时候,我不禁心里想:那道伤疤,当初要是留在了我的身上,兴许现在会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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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张晓风散文选集读后感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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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可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己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悲剧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与过去读过的三兄弟探宝,付出愈多收获愈多,无限风光在险峰的叙述模式相比,张晓风的故事要严酷得多也煞风景得多。第三个年轻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并没有得到鲜花和掌声,也没有看到无限风光。他看到的,只是高风悲旋,蓝天四垂;他感到的,只是孤独和渺小。是的,这才是人生的真实,这才是人们到达某种人生境界后必然的感受。也许这种感受带着浓重的悲剧意味,从来也没有到达或接近这一境界的人意识不到这种孤独和渺小,但并不等于孤独和渺小不存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识不到的悲哀是更加深重的悲哀。所以,明知前路的艰险,明知顶峰的荒凉,明知个体的渺小,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己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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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一次画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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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想圆我未曾圆的梦,又从新走入学堂[老年大学],科目很多,我都想学,可我没分身法,只好学我最喜爱的书法和绘画。来学习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哎呀大家那个认真劲就别提了,大家买了各种书和笔,颜料、纸、一点都不吝啬。

老师都是从社会上聘来的,也不固定,后来换了几个老师,还是张丁三老师最受大家欢迎,他是个退休干部,七十多岁,也不是科班出身,他是被打成右派时在文化部门扫地时学的,张老师看到画家们画画,他好羡慕这些画家,不由得偷偷瞄一眼,他很用心,等人家下班走后,他趁打扫卫生时,就捡别人扔掉的纸和颜料、破笔这类的东西,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心的临摹别人的画,他画得很认真。后来他的举动被画家们看到了,画家们就在下班时故意给他留几张纸叫他练,他刻苦用功,学会了各种绘画,这些我都是听一个当年的画家说的。

张老师教我们绘画也认很真,每次上课,都要叫我们挂出自己的作业。每次我都觉着自己的习作很憋足,总是羞羞答答的才挂出自己的画,老师这样做,不过对我们也是个促进,学习时间很有限,一星期才一节课,回家练的时间也少,不过我还是千方百计抽出时间练习。那用功劲不亚于高中生参加高考的最后冲刺,晚上我摆夜市回家后还要练习一会;早上一爬起来先在桌子上练会书法,把写好的字贴的满墙都是,沙发上也摆满了;把自己画的画也贴到墙上自己欣赏,找毛病。一年过去了,大家都基本能组成一张画了,张老师也要到南方他女儿家[深圳],临走时决定给我们搞个画展,展厅就设在我们的教室,红、禄、蓝、紫、黄各色牡丹争先开放,散发出褛褛墨香。我突然来了灵感,就顺手拿起毛笔写下一首:满厅牡丹不是春/花香四溢发自心/张老桃梨遍天下/丁三育开夕阳人。我的字写得太差,不过我还是把它挂了出来,临下课时,张老师走到我跟前来说:“送给我吧。”

“就是写给你的,不过写的不好,叫你见笑了。”

张老师笑着把我写地诗叠起来装进口袋:“好,我喜欢。”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每个人的画,张老师也一一作了点评。我是模仿张老师画的一篮牡丹图,自我感觉还可以。

张老师点评时说:“有点意思,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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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林间小道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0字

全文共 5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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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间小道

漫步在林间小道,润如心扉的淡淡花香,小鸟们在林间的树枝欢愉的跳动着,小草在微风中左右摇摆着向路人招手。

看那棵参天大树,那魁梧的树干,茂盛的树叶,向路人展示着它那悠久的岁月,树上的皮有部分已掉落,但没有因此失去它应有的坚韧意志,随着岁月的变迁,依旧挥洒着它的挺拔英姿。

淡淡的微风徐徐吹过,穿过林间,拂动着它那看似柔弱而坚韧的树枝,抚平它那点点的岁月痕迹,它微笑的摆动着。

微风带着片片的花香,一路上都能闻到。

走在林间小道上,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其实都一样,有的人生就像那棵大树,有着坚韧的意志,为了生存而努力着,为了展示人生的魅力而坚强;有的人生就像这棵小草,看似柔弱但是最坚强的,在无论多恶劣的条件下都能生存,都能融入全体中。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就是只要你能坚持,就会有成功的一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成果的一天。

林间小道上行人越来越多了,人们有说有笑的走来走去,但是没有人去伤害这些花花草草,因为这些看似弱小的植物,却是我们人类的生命源泉。

我走出了林间小道,回头望望,再闻闻这大自然的清香,相信明天会更好。

每一个人

在每一个婴儿刚出生时,在风吹佛着大地时,我们开始走向自已的人生,这是一次没有轨迹的人生,是一条走向不归之路的人生,里面的酸、甜、苦、辣自有自已能够体会,而自已就像一个靶子,任由里面的酸、甜、苦、辣折磨自已,宰割自已。但这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因为没有人的人生是完美的,总有让自已不快乐事情,但伤心过后就是彩虹、就是太阳

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只知道如何去做自已比较喜欢做的事,而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当我们回过往事时,已然后悔不已,每一个心里都有着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梦想实现。然而命运总是去捉弄人,当你要实现时,路上遇到了各种过去从末有过困难,自已不知如何去面对,甚至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在这里我想我给自已信心、决心,努力去完成自已的梦想,在黑暗中寻找光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让失败走向黑暗,让光明走向美好的明天。

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故事,但每一个故事都要突破自已的心。为了让自已的生活的更精彩,在自已不愿的情况下,去寻找新的突破点,让自已从困惑中解脱。为了明天,我们努力的让自已的故事变得更完美、更动心、更动人。但这一切都需要自已的努力和奋斗才能完成。

I do not want you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醒来睡前都会翻看手机是否有你的消息、未接来电;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想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会看下曾经点点滴滴的回忆;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看着我们一起拍摄的照片傻笑;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天都习惯醒来有你在我身旁;

I do not want you

只是每次旅行走带着你给我的信物;

I do not want you,I really do not want you, I just I do not think about at a time when you think of you

做真正的智者

一直以来,人们习惯用“聪明”和“愚蠢”来评判别人的为人处事成功与否。聪明人,智者,愚蠢人,愚者,做事的差距也就显而 易见,成功了也就聪明,失败了也就愚蠢,这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古人有云:不以成败论英雄,若是用一件事情的成败来衡量谁聪明谁愚蠢,这似乎有点草率。

很多人长者都希望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这孩子真聪明。可是人家孩子跟自己也不熟呀,这聪明是怎么判断出来的呢?于是乎,第一印象就成了雷打不动的评判标准,长相漂亮的孩子也就成了人们口中的聪明孩子,自然而然,那些长的不怎么起眼的孩子也就成了笨小孩。不过这样的标准往往有失灵的时候,在学校里,成绩优异的往往不一定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孩子。就算那些品学兼优又漂亮的孩子,家长也有不满意的时候。每当这样的孩子连一道家长自认为非常简单的题都做不出来的时候,家长往往会这样说:这孩子真笨。我倒是想问问:此时此刻的聪明孩子,到底是聪明了还是笨了?我们也曾在公众场合听到过类似这样的话:大家都是明白人。这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说的直观一点那就是:大家都是聪明人。可问题是,人究竟把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上才能算得上聪明人,聪明和愚蠢的界限到底在哪里?

我们都希望别人对自己赞美,赞美自己年轻,赞美自己富裕,赞美自己聪明。每当听到这样的赞美,我们都会心花怒放。谁也不希望别人说自己傻不啦叽,整天跟烂泥扶不上墙似的,这样自己会很难过,久而久之,容易产生自卑感。所以我们都渴望聪明,渴望别人夸赞我们聪明,不过在我看来,聪不聪明只有一个评判标准:那就是一定要用自己的智商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福利。聪明的反面那就是笨,我认为,有时笨反而还能成大事。如果说笨是一门艺术,那么装笨则是一们学问。走在大街上常常会看到这样一幕场景,女朋友拉着男朋友的手说:人家好象很喜欢吃必胜客哦。听完这样的话,你不会觉得这女孩笨吧,连自己喜欢吃什么都弄不清楚。这女孩就算平时再笨,那这会儿一定不笨,就算这会儿笨,那也是装出来的,她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自己很喜欢吃必胜客,就看男孩请不请自己吃,毕竟一顿必胜客得花不少钱呢,而男孩在这样的情况下通常都会慷慨解囊,这样一来,女孩装笨的效果就达到了。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太快,很多人都不跟自己客气,在给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不忘记说自己聪明,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所以,真笨的人越来越多,装笨的人越来越少,装聪明的越来越多,真聪明的越来越少。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你不认识的人站在你面前目中无人的说:我那么聪明,天底下能比过我的又有几人?你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很想强烈的鄙视他,说的更严重点,恨不能立马上去抽他一个嘴巴,接着再踹上两脚,完了再指着他的鼻子说: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聪明人!当然我们只是假设而已,就算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能动手打人,毕竟大家都是文明人,没必要因为一句无关紧要的话与陌生人结下梁子。再说了,就算要教育别人,那我们也不能自己夸自己是聪明人呀,你此言一出,自己就成了被别人鄙视的人,会有更多的别人对你的说法嗤之以鼻:你说自己很聪明,凭什么呀,你有什么真凭实据呀?

要做一个真正的智者,得先做一个真正的愚者,哪怕这个“愚”是装出来的。这个社会千姿百态,你不可能让每个人都了解你,而自己又渴望立足社会赢得别人的尊重,那么你就得学会装笨。只要对自己有信心,那么旁人一时半会的评头论足可以根本不用去理会。因为别人不理解你,而自己却非常了解自己,了解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以及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争取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就叫装笨,这就叫以不变应万变。

我们公司老板看上去很赏识我,时不时找我谈论人生理想,可是我都三缄其口,不愿意把自己的奋斗目标告诉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说白了吧,我不信任他。我自己心里很清楚,他之所以比较欣赏我是因为我在公司为人处事个人形象他都还挺满意,而且在他的观念中平日里我也很少说话,也许正式因为这样的原因吧,所以每次我要离职之前他都会同我来一番长篇大论,这让我觉得很不适应。我有自己的人生规划,不希望别人太多的干涉,更重要的是,他给我感觉是很没有诚意,为什么每次都是直到我离职之前才同我聊这些诸如加工资长福利之类的话题呢?我心里很清楚,他若是真想重用我,完全可以在我上班期间给我加发额外的福利,让我看到他的诚意。每次聊天完毕,他对我的聊天内容评价不是很高,说真的,这就是我要的效果。作为老板,他是一个商人,所有的商人都有一个亘古不变的经营宗旨:那就是在最短时间内通过最小的投资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他之所以对我比较赏识,那是因为我于他还有利用价值,这点我很清楚。老板赏识员工跟男人赏识女人差不多,时间久了,发现你没有他期望中的那么好,那他一定能随便找个理由让你out。所以我要学会在这样的职场中实现自我增值。不要等到自己江郎才尽时才觉得别人的处事风格比较犀利,届时就来不及了,人,一定要学会hold住自己的命运。

我的老板曾经同我聊过这样的话题,他说:你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其实我很想反问他有没有交心的朋友。我觉得人与人做到交心掏心掏肺这个份儿上真的很难,哪怕夫妻之间都很难,也不是不存在掏心掏肺,那得看对谁掏心掏肺。因为掏心掏肺说出来的话质量一定比平时侃大山的话质量要高的多,而且吧,人无千日好,朋友之间一旦反目,那真有可能什么事情都干的出来的,这样一来,掏心掏肺的话无疑就成了自掘坟墓的利器,与其到时再追悔莫及还不如当初的时候不掏心掏肺,就算要交心那也一定要在聊天内容中有所保留,这是对自己最起码的尊重。退一万步讲,朋友就是要伤害你,那他也一定不能把你伤到体无完肤。

我特别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老板与我非亲非故的,为什么会帮助我?不过我挺谢谢他,看的出来,他也许真的很欣赏我。有一次,公司经理对我说:你知道吗,那么多员工,老板其实最喜欢你。听完这话,我当时很淡定,淡定的超出经理的想象。经理本以为我会惊讶,最好是合不拢嘴的那种,然后再反问道:是吗,那真是太好了!最后再跳上几跳,那就更好了。可是我只是浅浅的回应道:这点我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我当时想说的是:虽然我在公司不甚言语,可是并不代表我什么都看不出来,更不代表我不聪明,更重要的是,欣赏我的人,当下我的这位老板还不是第一位,而且我也没看出来,他有多么器重我,所以我用不着感恩戴德高兴到不行。

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比较注重细节的人,老板每次同我聊人生聊理想,都在人声喧哗的场所进行,我虽然嘴上不说,但这本身就让我从心理产生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把自己的理想公开化,这让我着实受不了,这就好比用饭碗喝红酒,穿西服配球鞋,怎么都感觉不搭。红酒一定要用高脚杯,西服一定要配皮鞋,这是最基本的礼仪常识,违背了就显得不伦不类。以前我在别的公司上班的时候,老板也很器重我,他曾先后三次把我叫到咖啡厅聊天,虽然聊天最后的效果都不怎么明显,但是说真的,我挺喜欢那样的聊天场合的,相对密闭,是个谈事儿的好地方。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缺点,也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虽然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是不需要对别人大晒自己的理想,何必呢,自己做到心里有数就可以了。所以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我,我都可以一笑了之。也许有一天,你会面带愧色的对我说:原来智者就是这样练成的,到那时,我的智慧也就熬出头了。

正能量,我的梦

梦想是个很抽象名词,它可以很远,也可以很近,每个人应该都有一个梦吧,我的梦想在哪呢,它的的确确的存在着,在我心里,

生活太现实,就像老男孩里唱的“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未来在哪里平凡,谁能给我答案”

难道梦想真的只能被藏在心里,只能是一个梦吗?我们一次次的努力着,可又一次次的被生活打击着,

感觉梦想渐行渐远,可是我们又不愿放弃,一次次的爬起,

因为我们始终相信只要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总有一天,一定会有属于我们的小小成就……

我靠谱,你随意

晚上夜聊,大家兴致很高。说谁谁谁又分手了,谁谁谁居然还在一起,谁谁谁结婚了,谁谁的同学孩子请满月酒,谁谁谁问谁谁谁现在的女朋友是谁,大家都摇头,表示说情况很不明了,大家都不知道。谁都没有问工作的事情,谁都没有问考研的事情,大家兴致很高,因为我们从头到尾,只聊感情。

我们看电视上的帅哥,杂志上的模特,我们说我们要找一个什么样子的男人,陪自己走一辈子。小时候说自己的白马王子要骑着一匹神马来到自己面前求婚,结果现在漫天飘着的,只有浮云。暧了无数的昧,恋了无数的爱,以为自己在找那个人,结果在过程当中,连自己都丢了。

没有男朋友的,看起来最悲催,但实际上却很幸福,因为还有做梦的权利;有男朋友的,大家都以为很幸福,但是谁又敢那么笃定地说,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不是还在心里盘算,眼前这个人,究竟适合不适合自己;暧昧的最揪心,走不近,跑不远,两个人一起玩一场益智的太极,以为对方不知道鹿死谁手,结果两人都不知道,究竟谁是鹿。当然,有很多暧昧的除外。

这个世界有很多理论,唯独没有一本权威的书,告诉我们什么是爱情,怎样才是健康的婚姻。每次流星划过天空,就听见“我要男人”的呼喊划过半空之中。藏在心里的愿望,还是要通过呼喊,来向流星表达想要实现的迫切之情。

到了这个年纪,我们也不能不迫切。

小学时候还没有概念,看见男生女生觉得没有差别,大家手牵手过马路,是老师的要求。

上了初中,大家都开始发育,心里的小芽儿也开始冒头,我们被男生揪头发,乱捉弄,身边朋友们起哄,原本可能纠缠的小藤蔓,也在大家的围观当中烟消云散了。

终于上了高中,我们都已经成熟,但是高考制度更成熟。写满高考的沉重乌云凝聚在头上,挥之不去,两个人的空间里,我们呼吸着对方排出的二氧化碳,但最终还是都背过了身,因为越努力走近,越是喘不过气。

我们到了大学,看着这个终于允许爱情光明正大的地方,欣喜不已,耳边却听到父母说,不要恋爱哟,万一你们以后不在一个地方工作。

就这样,我们到了该结婚,却连恋爱应该是怎样都不知道的年纪。各种各样的相亲活动,势如破竹地插入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

爱情总是有各种外在原因,让那个就站在你面前的人,变成镜中月,水中花。但真正让爱情变得虚幻的,却是那个站在面前的人。

“你靠谱么?”每次有人站在面前的时候,这是无数次想要问的问题。

你心里觉得不靠谱的,或者在他的心里,头点得像鸡啄米;你觉得靠谱的,指不定人家眼里是你,心,早都不知道已经跑到了哪里去。

什么才是靠谱?我突然想起教堂结婚的誓词来: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说白了,所谓靠谱,就是我们可以跟他结婚那一个人。换句话说,“你靠谱么?”翻译过来就是“你会娶我么?”这个…太直白了。

想,思念

我想你

在最寂静的夜

透过点点光晕

看见你微笑的侧脸

我想你

在最晴朗的天

透过朵朵云

思念你明亮的眸

我想你

在最快乐的清晨

透过清新的空气

幻想你对我的思念

我想你

在最孤单的午后

透过欲坠的夕阳

想想你对我的爱恋

到现在才发现

我的心已经被你填的满满

我的眼再也看不见他人的亮点

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在想念

我的情绪随你起伏变幻

爱你

让我如此眷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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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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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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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情系渭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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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带着泾渭分明的感叹来踏访渭河的。这个黄河的最大支流,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鸟鼠山,东至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汇入黄河,南有东西走向的秦岭横亘,北有六盘山屏障。张籍《登咸阳北寺楼》诗曰:“渭水西来直,秦山南去深”。当我在明媚的春光里入咸阳走近渭河的时候,映入眼帘的不过是一条几近干涸的河道,那静静流淌着的浑浊不时打着旋涡流向远方。与宽阔的河道相比,这一线细流显得如此脆弱。我不忍心靠近,倒是那汪承载欢笑的湖水和刚刚探出柳梢的嫩绿把目光引入繁华。漫步在湖边……

风筝在空中盘旋,轻盈婀娜的身姿展示着她的风采,是这根线羁绊住难以飞向远方,也是这根线给予了飞翔的梦想。

船儿在碧波里荡漾,倒映出满枝的粉红和惬意的微笑。快艇在飞驰,带给驾驭者“到中流击水”的豪迈。

站在湖边享受春意带给我的愉悦,与伫立栅栏旁的老翁攀谈起来,老伯不无感叹地述说渭河自汉至唐皆关中漕运要道,二三十年前曾经目睹过她百舸争流的辉煌,面前这个湖是在渭河河床上建造的人工湖,是供人观赏的风景,是没有太多生气的静止不动的美丽……

目光透过那道水泥构筑的大坝,在这堵坝墙外流淌的一股浑浊何时才能清澈?这坝内船舶若能航行在河道里,该是充满无限生机的大风景了!

直到离开渭河,隔了这么久,我的思绪总也难以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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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两把菜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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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单位开展巡回报告会,其中有几场由我领队并主持。因为面对的是最基层的老百姓,讲的是身边人、身边事,所以可信可学可用,效果非常好。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一场报告会之后,竟然邂逅了一位我多年未见的朋友,并因此牵出了一把菜刀的故事。

俗话说,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请别误会,这个故事虽然与菜刀有关,但没有暴力,全是温馨。大约六七年前,我带领系统内一帮人去阳江考察工作,来回三天。坐车返程的时候,一起参加考察的来自基层的一位同事要送我一把菜刀。我知道,阳江的刀具很著名,尤其菜刀更是一绝。我当然不好意思接受,但他硬要给我。他说,这是他当地的一个朋友给他的,一共有两把,所以送我一把。当时坐在大巴车上的人很多,我还故意开玩笑问大家,这刀到底能不能收啊?大家异口同声回答,能!

其实送我菜刀的这位基层同事,此前我并不认识,更谈不上熟悉。但他这么有心要送我一把菜刀,也算盛情难却吧,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事情过后,可能是因为工作岗位的变动,我再也没有和他见过面,也从没有打过电话,直到这次巡回报告会在他们单位举行。报告会结束的时候,大家陆陆续续都走了,他却站在会场的门口等我,向我热情地打招呼,说我主持的报告会非常精彩,问我还认识他吗?其实我不是一个记性很好的人,但当时不知为什么,我不仅准确地记起了他的名字,还想到了他送给我的那把菜刀。

他握着我的手深表感谢,感谢我这么多年还记得这么清楚。我说,实在对不起,这么多年都没和你联系,也没有来看你,改天一定登门拜访。因为公务在身,当时不便多说,就这样寒暄几句后,我们又分手了。随后,我向所在单位陪同人员大概打探了他的一些情况。原来,他很早就去最基层了,家里还种了几十亩橙子,这些年赚了不少钱。不仅在橙园建了别墅,还在老婆工作的镇上买了房子,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关于菜刀,我还有另外一个故事,也和朋友有关。他以前是我现在这单位的,虽然没共过事,但听过他的一些情况。据说他大学毕业后在西藏工作过几年,后来调到我们单位。可没干多久,又调到佛山去了。也是好多年前,我和单位一名同事从广州出差回来,坐车经过佛山。因为这位同事和他很熟,想顺便去拜访一下他。那天,这位朋友对我们很热情,不仅请我们大吃大喝了一顿,临走时还送我们每人一把菜刀。他说,他们单位最近在搞活动,这是赠品,让我们正好碰上了。

此后多年,再无联系,只是偶尔听说他混得越来越好,到省里去了。就在前不久,省里在茂名举办培训班,单位领导叫我领队带几个人去参加。报到完毕准备吃晚饭的时候,一个同事把他带到我面前,问我还认识吗——我的天!这不是在佛山吃饭并送给菜刀的那位朋友们吗?我惊讶地说。这位同事补充说,他现在是我们的上级领导了,这次专门请来给大家上课。

菜刀是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厨具,有意思的是于我而言,这竟然和两个朋友的事情联系在一起。也许市面上一把菜刀值不了多少钱,但很多事情根本不是钱的问题。就像我和这两位朋友,虽然只是一面之交,也从未想过还会见面,但人生就是这么巧,不能说不是冥冥之中的一种缘分。

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牵强附会地来看待这个问题,这两个朋友送给我的两把菜刀,之所以这么深刻地放在我的心里,可能与我的为人处世有很大关系。说实在话,这么多年来,多数时候,我都是坐在听众席认真听讲,虽不至于静若寒蝉,但也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偶有时候,我也会坐在主席台,高高在上,夸夸其谈。扪心自问,天地良心,感觉自己也说过一些套话、空话,但从没讲过一句昧良心的假话,这是不是因为心里有两把菜刀的缘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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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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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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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来生,许我宝剑在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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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青松,繁星缠明月,抚琴任游万里长空

大漠旭日,长风绕战旗,拔剑笑指苍茫天地

----- 题词

我出生在古匈奴驻地漠北,从小崇尚宝剑在握征战沙场的将士,孩提的我常常手握木棍剑,骑着小毛驴,脑海中想象着将军的神武,与同伴们大声背诵“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在沙丘里来回兜圈。不觉时光不在,我已不惑,小时候想象的剑不离身,纵横疆场的情景渐渐离我远去,留给我的也只是对广袤大漠的回忆——沙漠的沙丘轮廓清晰,丘脊线平滑流畅,迎风面沙坡似水,背风面流沙如泻。梦未圆,人渐老,今世,已然无缘宝剑相随;来生,可否许我宝剑在手?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定追随将军傲骨镇漠北,在狼烟烽火中报酬国志,在金戈铁马上展示宏图……长亭古道,天涯仗剑,碧血染戎袍,把豆蔻青春写进宝剑的严寒酷暑,把韶华岁月留在长空碧日的浩瀚沙漠,不后悔,不放弃,哪儿需要,哪儿出现,抵御强敌威武不屈,绝不退让。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必持之以恒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健康的身体,即使手握宝剑有何用处,不过是沽名钓誉的幌子,不过是华丽场面的装饰,人生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坚持,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意义的,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收获的,没有坚持必将是一无是处。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不惜拼尽全力护卫手无寸铁的平平百姓免遭残忍伤害,与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暴徒决一死战,直到最后一滴血一丝力,虽九死而无悔……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立志仗剑行走沙漠, 让呼啸的满天风沙在赤胆忠心的守卫下,悄然而退化害为利,将生命之绿,在沙漠中花繁叶茂,从春到冬,从冬到春,用年轮一遍一遍粉刷时代的苍桑与对绿洲无限的眷恋,守望绿洲与黄沙相伴,飞鸟伴驼玲起舞,期待沙漠水库百鸟飞,青土湖畔芦苇荡。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偿我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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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六月六太阳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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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岑巩县羊桥乡,有一个寨子叫钟灵,住着百来户人家,全是土家人。每年六月六这一天,寨上特别闹热,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穿上节日盛装,鸡叫五更就起床,担起头天准备好的粑粑、炒米、糖果,爬到寨子附近最高的鸡公山顶上。大家面对东方,合掌作揖,等着太阳出来,嘴里不断地念道:“东方太阳快快升起,天下众生个个欢喜。今天站在公鸡山上,公鸡高声在呼喊你。”太阳出来了,大家欢呼跳跃,大人们把粑粑、糖果甩进树林里让娃娃们去抢,大家哈哈大笑,最后围起来跳甩手舞,一直到太阳下山,人们才回家。这就是思州土家人的太阳节。

上古时代,天上突然同时出现了十个太阳,把大地照得发红,树木晒焦了,田土晒裂了,龙鳌河也晒干了,河两岸的石壁也晒得开裂,眼看人间生灵就要毁灭了,钟灵寨上的男女老少,个个愁眉苦脸,不知该怎么办。

一天,有个名叫阿桑的后生,从外面拜师学法回来,问寨老:“天上太阳这么多,这么大,你该想想办法呀!照这样下去,大家还活得成吗?”寨老愁眉苦脸地说:“我们也想不出办法来呀。”阿桑说:“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要有几个能人陪我到太阳山上去,将十支神箭取来,把太阳都射下来。”

第二天,寨上选出了三个身强体壮的后生,身背干粮,手提钢刀,陪同阿桑前往太阳山。大家敲锣打鼓,一直把他们送到寨子附近的高山顶上。阿桑面对东方,双手作揖,念道:

天门开,地门开,土家送我上山来,

如今天上烧大火,地上凡人满遭灾。

玉帝快派祥云来,土地菩萨把路带,

把我带到东海岸,把我引到太阳山。

东海龙王借大水,太阳山上取神箭,

诸仙快快搭救我,保佑众生得平安。

突然,东海天边飘来一朵红云,把阿桑他们接上了天空。经七七四十九天,他们来到了太阳山上。太阳山像一炉火,烫得他们汗水淋漓,烧红了他们的皮肤,烧卷了他们的头发。他们顾不得叫苦,到处寻找,终于在青根山脚看到了十支神箭,大家高兴得跳起来,刚想扑过去取箭,发现一条大蟒蛇盘在那里,昂起头,张开血口,守护着神箭。阿桑拔出钢刀,一个箭步冲上去挥刀砍杀,同他去的三个后生一拥而上,与大蟒厮杀起来,终于斩断了大蟒的七寸,夺得了神箭。大家高高兴兴地回到钟灵寨。

第二天一早,阿桑背上神箭,来到公鸡山上,等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张弓搭箭,嗖嗖嗖地一连射落了九个太阳。最小的一个太阳吓得回头就跑,一直不敢出来。从此地上一片漆黑,越来越冷,人们无法生活。阿桑见事不妙,又跟寨上的人们说:“太阳多了不行,没有太阳也不行,我们还得想办法把躲着的那个请出来。”大家都觉得这话有道理,却不知怎样才能把太阳请出来。一天,阿桑和全寨老少,牵着牛马,赶着鸡鸭,来到钟灵坝上,求太阳出来,他们喊了三天三夜,太阳没有出来。阿桑说:“这里怕是离太阳远了吧,再说大家一齐喊,声音混乱嘈杂,太阳吓怕了,不敢出来。我想要有人到太阳升起的东海边去喊,它一定会出来。看谁有这个本事!”人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应承这个事。突然,一只鸭子自告奋勇地说:“我去喊来,如喊不来,你们打我的嘴巴!”说完,一展翅飞到龙鳌河中,朝东海方向游去,它一边游,一边喊,一直游了七七四十九天,一直喊到东海边,脚走跛了,嗓门也喊哑了,太阳还是不出来。最后鸭子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大家十分失望,一个后生生气地一脚踏去,将鸭子的嘴踩扁了,脚也踩平了,直到现在,鸭子的嘴都是扁的,走路是一摆一摆的。鹅说:“我的嗓门比鸭子大,让我去试试,如果叫不出太阳,大家敲我的脑壳!”说了,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它也向东海游去,一边走一边喊,也走了七七四十九天,脚也走跛了,嘴也喊干了,还是没把太阳喊出来,最后,也只好无趣地游回来。寨上人十分生气,有人提着鹅的脖子就是一扭,敲它脑壳。鹅的脖子扭歪了,脑壳也敲起个包包。直到现在,鹅的脖子还是歪的,脑门上的包包也没有消。后来人们要公鸡去喊太阳,公鸡说:“我不会游泳,不会飞,怎么能叫太阳出来呢?不过大家相信我,我可以试一试”。公鸡来到附近的高山顶上,面对东方,拍着翅膀,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喊:“太——阳——哥,出——来——罗!”它一连喊了三遍,躲着的太阳被叫醒了,觉得声音很好听,慢慢地伸出头来看。公鸡看太阳出来了,很高兴,又喊道:“太——阳——哥,热——和——和,快——照——我!”太阳知道人们想它,不会再用箭射它了,就从东方升起,大地又见到了光明。

寨子里的人们非常高兴,大家手牵手地围着公鸡跳,人人争着向公鸡投粑粑、炒米、包谷,娃娃争着抱公鸡,这天为农历六月初六日。为纪念这个日子,当地土家人将每年六月六定为太阳节,一直流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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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抓岁散文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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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岁“,有的地方也叫做抓周。意思是一样,就是庆贺孩子的第一个生日。竹山人见了哪个人坐不住,爱动手脚疯闹开玩笑的人,总爱逗趣说:“你妈没有给你抓岁啊!”一般说来,无论穷富人家。第一个孩子是一定要抓岁的。

孩子到了周岁那天,从头到脚,由里至外换上一身新,亲戚家门、街坊邻里相聚,都争着抱一下周岁儿逗笑玩耍。转悠着看,堂屋里摆上两张大桌子,摆的有尺、秤、算盘、升子、斗;笔、墨、纸、砚、书本;木、漆、石、铁、砌匠的用具和小型农具;还有时令果品,时鲜蔬菜,尤其要放葱(取其谐音聪明之意),还要摆放做成桃子、石榴、莲花、花鸟虫鱼等形状的发面蒸馍。最重要的是,要把褪去毛衣的公鸡盘坐在磁盘上,焚香敬观音娘娘。

正当午时到,一片鞭炮声响过,把周岁孩子安坐在大桌子中央——开始抓岁——开始了对这孩子的秉性、天赋、爱好、趣味、甚至是职业、前程的预测一—一看孩子去抓什么,都不免有牵强跗会的恭维话,例如:抓了算盘会算帐、识数,抓了书本喜欢读书,抓了葱是聪明,抓了青菜认亲人,抓了蒸馍有饭吃……有的孩子胆小,一见人多,闹闹嚷嚷,慌了神,只想哭,小嘴巴撇撇,啥东西也不想抓。为了有好兆头,婆婆妈妈硬是要捡拾一两样他们认为好的东西,往孩子身上塞,非要让给抓一下,挨着就算。确实也有挨也不想挨的孩子,你也拿他没有办法。有的娃子胆大“吃皮”,不需大人诱导,见啥抓啥,叫大人好喜欢。于是,把一些好东西只管娃子身边搁,让他(她)抓着方便。抓一样,红纸封一样,拣起去。

一一可怜天下父母心!心思用尽,巴望瞀自己的孩子成人,成为有用的人,其实呢,抓了葱的,长大或许就是个笨蛋;吃了蒸馍的,也不见得就是好吃老,说不准长大是个不愁吃喝的精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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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长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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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头发是始终生长的,所以千万别怪它稍不注意就长长。

都说长发是三千烦恼丝,纠缠的纷纷扰扰,除非剪掉飘逝。

也说长发是美人诗,飘逸出美人儿们缠绵悱恻的独特气质。

长发对于女人来说很普遍,毕竟长发的女人看起来婉约舒适,好像天生长发才对。也看过好多有长头发的女孩子和女人,头发都被她们精心打理和呵护,不少人在头发上也花钱不菲。嗯,那是女性的福利,打扮美丽些真好。

但是,对于某些粗陋的人来说,头发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对她们的头发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莫过于多长少剪,即使剪也是自己偶尔操刀一把。因为短发留不起。这样既省了常去越来越贵越来越潮的理发店的困扰,也让长发在天冷时为人体保暖一二。而且洗头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人简单洗发也简单,区区一把头发,几分钟就搞定。省下时间和钱通通吃喝生活读书乐。太粗糙了,感觉真的很与长发不相称。但是留长发虽然是实惠的事,偶尔不小心非专业剪短了,她们也会觉得秃得难看,所以长发最起码会模糊掉很多可能不堪的细节。随性惯了,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些就好。

长发,造型多多,似乎被演绎尽了各种美丽的组合。欣赏即可,偶然试一把也很不错,一年中请人打理几次也不为过,最起码能见人才行。呵呵,不贪多,任它随意披散在颈窝。长发,不少时候它也是掩护和伪装,的确会让人心情放松片刻。长发,作为飘逸的传说,偶尔被风吹起,那瞬间的纷扰和飘散,真的会有些令人心怡和心醉。头发,不过是头发而已,如同缘分,一个字——“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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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在三月等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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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花一世界。

烟花三月,百花争艳。樱桃花,梨花,李花,杏花,桃花,还有田野里那大片的油菜花。那一片一片的白,那一片一片的粉。

我爱田野里那一片金黄灿灿的油菜花,遍地金黄有它自身成长的心酸,有辛勤劳作的人们的汗水。那一片一片的金黄灿烂夺目,在众多的果树花朵中占有一席之地。

豆蔻年华,浮世如厮。谁会许我地老天荒,谁又会许我一花一世界。执笔书情意,抚琴唱心语。花开三月,香飘四溢,轻描浅唱。我在那一片灿烂金黄下等你来。

②一叶一追寻。

清江荡漾,绿叶成荫。那一树的嫩绿从枝头冒出,宣誓着新的生命再次张狂怒放。一直以来都在问“叶子的离开是对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于我而言,叶子只是为了追寻那满树的花朵吧!

一个人,一座城,一场梦,一叶一追寻。只愿你的那座城,那场梦有我的踪迹。在三月,春日暖阳之际,新的生命再次怒放之际,追寻着你的脚步,陪你一起看花开。

一朵云模拟成心的形状,一阵风拂划成念的样子,云飘走,风吹过。大大的城市,小小的我们。不同的阳光翻晒出我们的情谊,随心漫步,愿下一个转角就是你的幸福站。

③一曲一场叹。

吟一曲,墨色声弦凄凉;叹一首,落花无情惆怅。听笛子的悠扬,听琴瑟的声响。悠然的闲暇时光,品尝一杯清茶,用音乐的旋律分享不同城市人们的生活。

背一个包,为了走一段路;听一首歌,为了掉一滴泪;给你一本书,遇见那些曾经的自己。一杯咖啡,一盏清茶,一曲一场叹,轻吟浅唱。

我们总要走一些陌生的路,看一些陌生的风景,听一些陌生的歌。等到不经意间,才发现那些我们以为不会忘却的事就那么被遗忘了。无论是怎样的故事,总会留下一些欢乐;无论是怎样的遗憾,总会留下一处完美。

④一生为一人。

红尘岁月,展一卷心瓣,绽一世书香。掬清欢在手,书人生厚重。此去经年,惟愿你笑容暖暖。人生若只如初见,若可与我一起倾听岁月走过的声音。

紫陌红尘,繁华落尽。伊声曼妙,语语动心。在城市的灯光下,情感交汇的渡口,回望曾经,轻轻挥挥手,摇摇头。原来每一盏灯火的背后,都有一副温暖的容颜。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在忙碌,喧嚣的城市里,让心灵的城堡插上翅膀,带你走向平静。喜欢淡淡的看人生,静静的过生活。心若简单了,也就清灵透净了。

伊语:喜欢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喜欢午后的第一杯清茶,喜欢静静的聆听城市的喧嚣,也喜欢三月里的春暖花开。

我静坐在三月的渡口,闻着花香,等你来与我在花丛里翩然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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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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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平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平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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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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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段年少而又青涩的时光,但是当我们处于读书奋斗时,却对此又爱又恨,不仅面对高考升学压力,还要战胜叛逆倔强的情绪。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本书是七堇年的作品,它书写了作者在青春时的读书时光。那时的我们为了一根莫须有的高考指挥棒,忍受着巨大的学业压力,迎头应付应试教育的残酷,我们每个人在学习的路上迎接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互相学习生活带给我们的挑战。我们不是大人,所以在那些多愁善感的年纪里我们表现的既可笑又可爱,可我们仍然是我们,在现实生活粗糙而暴躁下,我们的内心还是会有一丝敏感与稚嫩保留。也许,这可能就是最初的我们。

七堇年在书中曾这样描绘她的青春。大概是这样的:最后记起的只是教室顶上刺目的日光灯,自己以一种盲目、消极的状态照顾着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个千头万绪的杂念,睡自己铺好的床,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我想也许是青春促使我们不停地匆匆向前,所以青春是珍贵的。这样生活是一种心酸的冷幽默,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很遥远的梦想,为此我们从烦躁变得冷静,甚至不像从前的自己,可是这样的我们每个人正在慢慢成长,人不能总是活在从前。人总是要成长去思考远方的路如何继续走下去。这是藏在每一个青春少年心里秘密的孤独,这样的苍白也是我们青春的颜色。

当然,我们不可能为了高考而麻木的像机器人一样,在书中七堇年喜欢在深夜看书、做题、数星星。有时候诗意兴起,吟几句小诗倒也忘了青春匆匆的烦恼。她那种自我调节的小资本情调在没有空隙的青春里着实使人羡慕。我们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对生活怀有一颗文艺之心,向往自由而又生机的生活。我们考大学也是为了摆脱束缚向往自由的体现。我们也可以在难熬的时光里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也许这样可以使我们浮躁的心变得舒缓些,青春在这样下又变得独特起来。

由于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们必须更加坚强面对现实生活的残酷性。就像在青春时光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幅情景:常常我们努力的很久,深夜刷题背书,每天三点一线来回跑。可是考试的名次排名上却不见得增涨。我们对此失望,怀疑自我甚至想要放弃,可是生活还在继续,就像高晓松说过的,生活不只是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如果你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定的决心,那么请你不论自己是否走上一条成功之路都不要放弃。至少最后不要对生活失望,我们必须有尊严地活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这句话是七堇年写作时给许许多多青少年的一句话,当然我也感触很深。

似水流年,如梦光阴。青春看似漫长却又那么短暂,有人打过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青春就像一卷卫生纸,看着挺多的,用着用着也就不够了。在如此短暂的青春里,我们怀有一颗追逐梦想坚决的心,在青春里,我们不需要张扬自己,只要安安静静地做好自己的事,必须要脆弱敏感,只要坚强地面对。七堇年在这本书的扉页写到,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及时明天天寒地冻,路远马亡,好像青春就是这样子的。

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我们每个人都不要眷念温暖的被窝,去享受舒适的生活。青春时光每个人都需要去奋斗的,在青春的道路上肆意挥洒汗水冲向最遥远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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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是夜行客散文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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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杂在一群中老年妇女中间,我卖力地扭着秧歌。听过上百遍的乐曲不断冲击着耳膜,已经不再有新鲜感。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麻木,试着调整几次,心想这样喜气的舞蹈不该板着面孔,但我终于发现,微笑只是流星,冷峻依然占据着秋风中的脸庞。头发总是乱,一会又挡住了眼睛。在这个乱糟糟的队伍里,外表的沧桑或许对我更有利,前面领队的几个老太太看我的眼神仿佛探出针刺,吓得我仓皇逃窜到队伍的尾巴上。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在音乐的鼓噪下不自觉间变成一部机器,不断运转,全力运转,身体各个部位,各个关节都在活动,偶尔喘息一下,更多时间已经全然忘却了自己的存在。大脑里空茫一片,眼前只有小广场的两盏灯,一盏昏黄,一盏亮白。

呜呜吹着笛子的那个傻孩子,不知道自己制造的是最糟糕的声响,还在尽心尽力地吹着,每一个舞者都从他面前经过,别人舞别人的,他吹他自己的。一串口水从他的嘴角流下来,一半落在衣服上,一半落到地上。想起一个不知情的舞友说起他,称他是“忧郁的竖笛王子”,忍不住想笑。突然间看见这个傻孩子吹笛子时认真的模样,马上严肃起来,他的专注和我的专注没什么区别。我的眼中那个孩子有点傻,在那个孩子眼中或许傻的是我。

色已深,最后一支舞曲结束,各人走各人的路,散场永远比聚集迅速。有的向东,有的向西。我,一个人,向南。路过小学校门,往里看一下,隐约有几个人在操场上绕圈行走,边走边说说笑笑,给空旷寂静的校园带来一点生气。教学楼顶楼上几间屋子亮着灯,在暗夜黑沉沉的背景下那灯光惊艳地绽放,恍若郭沫若笔下天上的街市,让人禁不住多望上几眼,头脑中浮想联翩。我每天都保持着一种好奇,每晚享受着那么奢华那么璀璨的灯光的,究竟是怎样的人?

超市刚好打烊,那个发福的中年男子关好卷帘门,骑上摩托车。他的妻子在南街开着另一家超市,他们的家在南街。此刻,他的妻子在等他回去吃晚餐。南街是主街,在这个小乡镇上,那里才是做生意的黄金地段。每天傍晚,我从家走向广场,都要经过这家北街的超市。超市里灯火通明,食品日用品一应俱全,那个中年男子颓然坐在门口的一个角落,神情孤独落寞。没有顾客或很少有顾客,这就是北街生意人的窘境。这个男人的身体保持着一贯的姿势,面孔漠然地朝向他的商品,他尽量控制自己不朝门口的方向看,那可能会招致更多的失望。我每走到这里,脚步总要加快一些。

路旁一家新近开业的学生食堂,由于学校里的班主任们搞起垄断,所以景况难以为继,不得以改头换面,变成麻将馆。这次的转型极其成功,几天之后便客满为患。三张桌子不够用,又加进去两张。烟雾也正比例地增长,窗上又新安了换气扇。从外面望进去,里边乌烟瘴气,人坐得满满当当。其中一桌上的三位女士曾是我们队里的舞友,健身的热情最终敌不过的诱惑,原本活蹦乱跳的舞者定定地坐在赌桌前,一样是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可是窗外的我,却感到了一种沉重,一种悲哀。

又走上这高高的石子路,像行走在一段堤坝上,这堤坝因何而起呢?这里地势低洼,雨水容易积存,在这周围的三户人家就开始了明争暗斗。最先有一户在大门外垒砌了一道低矮的围堰,积水就威胁到了另外两家。又有一家在自家门口修了一道砖土墙,剩下这一家受了积水的气,又觉得受了那两家的欺负,岂能善罢甘休,于是花大力气运来几卡车山上的碎石,将自家院墙外侧垫高半米多。这下好,站在这里看另外两家大有居高临下的气势。至于积水,也只能委屈在这三道工程之间,流不走,跑不出,渗掉干掉也要不少时日。炎热的夏季,这三户人家不得不共同呼吸着积水的浊臭,共同享受着蚊虫的叮咬。

剩下的路很黑,头上也没有月亮,但不必担心,很多零星的光芒会陆续出现,走夜路的还有这样一群家长,他们都是去接上完晚自习的孩子。他们有的开着车,有的骑着摩托车,有的打着手电一路步行。家长们总要提前到达,在孩子的班主任的家门口静静等候。一次扭秧歌夜半归来,突然发现前面有一点忽明忽暗的火亮,心跳立马加剧。走到近前才知道是一个接孩子的家长,下自习时间没到,他就在那里不停地吸烟。现在孩子们学习负担重,家长们的负担也随之加重,但无论是哪个方面,只要是为了孩子,家长们别无二话,心甘情愿。天下的父母,差不多都是这样。可怜父母心。

到家,父子俩在静静地看电视,见电脑恰好开着,就坐下来,不假思索地打出一行字:我是夜行客。突然间整个人兴奋起来。夜幕虽然已经降临,但精彩远远没有结束,作为一个夜行客,我的另一种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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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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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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