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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精选作文(精选20篇)

导语:幸福其实非常简单,有粥有碗,有父母陪伴足矣。这里开学吧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散文精选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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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江山走进梧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700字

全文共 4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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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偶然的一天,我受友人的邀请,加入了江山文学社,并投靠在江山名下的梧桐文苑社团。初来乍到,哪哪都好奇,又很陌生,东瞅瞅,西看看,总觉得没有我的立身之处,于是,一片茫然。

这时,友人说话了,说让我点开梧桐文苑的标识看看。我照做,进来了。哇!这里好大的空间!有小说,有散文,有诗歌,还有剧本。我随即点开一篇散文,眼前这些洋洋洒洒的文字让我目不暇接,作者以景抒情,以物喻志,文字的洒脱和飘逸,更让我倍觉舒心。这里真是有才人的天地啊!我好生羡慕,甚至觉得和梧桐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接下来,我在友人的指点下,从江山网站首页上的《新手上路》开始,先以自己的网名注册了江山用户笔名,然后一步一步,慢慢的知道了如何发文,如何去阅读想要阅读的文章,但我一直鼓不起勇气来往江山发自己的文字,总觉得自己的水平低,怕惹出笑话来。

一连几日,我徘徊在梧桐门口,始终不肯向前迈出第一步,总觉得这里高手如云,我区区一个无名之辈肯定不会有出头之日的。这时,耳边响起一个声音,“你忘了你是如何开始在你的空间写日志了吗?”是啊!想想当初,自己的空间除了转载别人的文字和图片,完全看不到我自己的东西。如果不是友人的鼓励和支持,恐怕到现在也不会发表一篇自己写的日志,也恐怕不会有好友们的评论和点赞,更不会找到自信。于是,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把一篇我认为还算说得过去的日志发在了梧桐。

再下来,我就觉得时间像被冻结了一样,身边的一切都停滞不前了。就这样,大概一个时辰的光景里,我用眼睛死死的盯着荧屏,生怕一眨眼错过了这个点儿,我的文字就要丢失了一样。“啊!有了!”欣喜若狂的我手舞足蹈起来。这是我发在梧桐的第一篇散文《初到拉萨》,点开一看,文后有了极认真的编者按,这是由梧桐主编江南铁鹰老师在百忙之中编辑的,编者按是这样写的:“这是一篇游记,作者用自己走进那片神奇的土地西藏时的感受,一点一滴记录下来,于是,读者有幸不出家门领略到西藏美丽的景色。作者文笔无华,感情真挚,笔调清新自然,表现了西藏各种风土人情,是一篇不错的游记。感谢赐稿梧桐文苑。”我真的被感动了,没想到我这拙劣的文字,也会被德高望众的江南铁鹰老师来点评,实在是荣欣至极啊!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有了这第一次,有了大家的支持和鼓励,我开始尝试着发了第二篇,接下来第三篇、第四篇……并且每一篇都得到了几位老师的点评和鼓励,从此我一发而不可收。于是,我高兴之余,在自己的空间写了一篇说说:“大家好,我最近瞎忙了,没多来空间和大家打招呼,实在不好意思了。不过我有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前几天,由一好友引荐我进了一个江山文学社,在那里有许多的能人贤士,同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在学习的同时,我也试着把我原创的几篇日志发表在这其中的一个梧桐社团,没想到的是,我的几篇全得到了推荐,这让我很是欣慰,虽然我的水平还差别人很远,但能得到大家的认可,也是对我最大的鼓励,这也让我有了前行的动力。在这里我得感谢引我入门的老师,没有老师的指点和引导,我不会有今天的成绩和喜悦与大家分享;同时我也感谢这梧桐社团的每一位编辑老师,是他们不辞劳苦,辛勤耕耘在社团的每一篇文章里,斟字酌句,不放过每个标点符号,不漏掉每一篇可能成为精品的文章。老师们,辛苦了!友友们,也辛苦你们了!没有你们的支持,没有你们一如继往的空间互动,我不可能有信心站在这里,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成绩,在此,我也给你们鞠躬了!相信今后的我会更加努力,争取早日从‘白丁’升到‘布衣’,进而向‘童生’进军。”呵呵,这篇说说,立刻得到好多友友的回应,有的点赞,有的祝贺,有的干脆问我相关江山和梧桐的话题,我都一一作了解答。

在我来到梧桐文苑的第四天时,我的第八篇文章《秋的细语,冬的回忆》获得了精品,这也是我加入梧桐以来获得的第一个精品,我激动、兴奋,甚至和友人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了。这足以证明,我的作品得到了江山的肯定,也得到了梧桐人的认可,这将为我在梧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更增加了我在梧桐耕耘的信心。

在加入梧桐满一个月之际,我又以说说的形式对这一个月的梧桐游做了个总结:“2014年10月19日正式注册江山文学社,到今天整整一个月时间。来到江山,从一开始的目不识丁,到现在的运用自如,这一路走来,多亏了几位老师的引导和指点,才让我有了现在的成绩:在梧桐文苑的发文篇数从0到现在的24,其中有4篇摘精,20篇被推荐;累计积分从0到233.2分;名望也从一开始的‘白丁’到了现在的‘布衣’。入住在江山名下的梧桐文苑,更让我收获多多,结识了新文友,读到了佳作无数,这将对我的写作有了很大的帮助。感谢梧桐的大平台,让我找到了栖身之处,从此有了家的感觉,真好!”向来都不太自信的我也会写出让人认可的东西,这是我从来没想过的事。特别是,当发表一篇文章时,就会有友人来点评,那些很真诚的评论和友善的问候总让我很感动,有了他们的这份肯定,我才会有自信满满的写作勇气,才会有灵感去继续下一篇文字。我曾经在给文友作品的评论中这样写道:

好飘逸的文字

让我置身于江山的大家庭里

感到无比的温暖

多真切的语言

让我栖身在这梧桐树下

也能看到礼花满天

……

我进入江山,不后悔;我选择栖身在梧桐,更不会后悔,这应了我发在梧桐的第三十五篇文章《闲趣三则》中的第一则《我不后悔》(这也是我来到梧桐后获得的第六精)。说实话,来在梧桐,我觉得我的生活充实了许多,性格也变得开朗了许多,就连我一直以来很郁闷的心情也烟消云散了,还有在工作和生活上,都觉得轻松了。一天下来,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打开电脑或手机,进入江山网页,去关注今天共发了多少新作品,又增加了几个精品,是否会有绝品的产生等等,更多的还会阅读一下别人的文章,然后谈谈感受,写个简短的评语,再有就是回复一下几个老师们对我文章的评论。就这样,不知不觉中,我来到梧桐已经50多天了,这期间,我文章发了35篇,其中有散文,有诗歌,有赏析。这35篇中,有28篇被推荐,有6篇获精;积分也从原来的0分到了现在的384分;名望也从一开始的“白丁”到了现在的“布衣”,接下来还有“童生”、“秀才”、“举人”等更高的级别在等着我去冲刺呢。

我来到梧桐,不仅找到了自信,还结识了几个写作高手,社长晚霞晓文、主编江南铁鹰、常社灿若舒锦、督社老百等等,他们的文字总让我羡慕不已,当然还有好多的文友写出的东西同样让我惊羡,因为大家的写作风格不同,写出的东西就会给人不同的感受。我把他们都当做老师,“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虽没有古人的那种气魄,最起码,我还有尊师重教的品德。当我在写作上遇到不懂或者不通的问题时,我都会不耻下问,直到弄懂弄会为止。

也许,执着的性格注定我敢做敢说;也许,一贯的坚持才让我能在梧桐站住稳脚。当我正游弋于别人的精美文字时,“评论部长”的头衔加在了我头上。说实话,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想都没想过,有一天我也能当一任“小官儿”,就和我压根也没想过,我那些拙劣的文字也会得到大家认可一样。我不懂这个“评论部长”是多大的“小官儿”,但我知道,这是社长等上层领导对我的信任,和对我评论工作的肯定,因为,我但凡要给人作评,就必定会很仔细地去读完每一篇文章,就会认认真真并且很真诚的去写这个评论,直到我自己满意为止。

小时候,我就听老师说过:“天下诗书一大抄,就看你会抄不会抄了”,也就是说,好文章可以拿来抄,但肯定不是大篇幅的原文照搬;也可以引用,但不可以整段整段的抄袭,如果那样的话,就成了“剽窃”。所以,我在写作时就特别注意这点。我知道我读过的书并不多,能记得的片段也不及别人丢掉的多,所以在写作时,我会边学边用,边用边巩固,并在用的同时,把想引用的文字变成自己的语言,把想表达的意思再通过引用某句名言来完成,就这样,才让我的脑子慢慢的变得充实起来。进来梧桐以后,看到在梧桐的投稿注意事项中,第一项就是“稿件必须是原创……以下几种情况,作退稿处理:重复发稿,或抄袭文章,坚决退稿。一经发现,先以飞笺形式通告作者,屡教不改者,社团将发帖通告并拒收此作者一切文章……”这更让我对我自己写的文章严格要求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社团,如果没有属于自己的管理方案,那将会乱成一锅粥,也就不会成为江山名下的特色社团了。鉴于这些,我将对那些“剽窃”别人文章的“文人”以鄙视的态度,其实那些“剽窃”者就不能称之为文人,充其量也只是个“人”,还有的连这一撇一捺的“人”的标准都达不到。我刚到梧桐的时候,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在我发表了几篇我写的西藏行游记到梧桐时,就曾经被责疑我的作品是抄袭别人的东西,因为在一家旅游网站上刊载有和我发的一字不差的西藏游记。当时我就懵了,只怕是有满脑袋的嘴也说不清啦,幸亏有高人指点,让我找到了能证明我是这几篇游记的原创者的证据,才让我大大的松了口气。其实,我并不是怕我的文章发不出去,只是很气愤那些不道德的人,为啥要拿别人的东西要占为己有?这和人贩子有何区别啊?就因为这,我也写了一篇说说:“一直以为很安全的QQ空间,竟然让我气愤至极。今天才知道我的几篇原创日志被某个小人一字不落的发表在一家叫什么康辉旅游网上。这什么世道啊?竟然有这样恬不知耻的家伙把别人的孩子当亲生的养,这还讲一点德吗?大家说这种行为算盗还是窃啊?”呵呵,我有点偏激了吧?!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的是梧桐社团这支强有力的团队。社长晚霞晓文,每天带病工作,没明没黑的为梧桐操碎了心,还把各项管理工作打理的井井有条;主编江南铁鹰,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了,每天除了要大量的编辑文章,还要把督社的工作放在首位,然后再写自己的文章发表,到目前为止,他已有124篇精品和1篇绝品了,其余的92篇均为推荐作品,名望也达到“进士”级别了(他是梧桐文苑出来的第一位进士),换句话说,江南铁鹰老师就是梧桐文苑的一面旗帜,更是我们每个新手学习的楷模;还有督社老百、常社灿若舒锦、冰凌,以及彩石桥畔、星月梦阳、当阳山人等等编辑们,他们都是利用业余时间,辛辛苦苦的编辑每天发在梧桐的文章数篇,认真地写编者按,并仔细的点评每一篇编辑过的文章,闲下来还要帮助新进梧桐的文友指点路径,教他们改文、发文。他们把每个进来梧桐的文友都当家里人对待,凝聚一切可以凝聚的力量,为梧桐的明天打造更加雄厚的团队。当我的拙文得到梧桐文苑的主编和二位常社的指点和斧正时,我真的深感荣欣,也很欣慰,更让我自信满满了。梧桐有他们这群资深人作管理团队,加上大家的共同努力,还愁社团不壮大吗?正如梧桐首页上所写“种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筑得良巢,引凤来仪;桐花万里丹山路,雏凤清于老凤声;梧桐文苑育春蕾,社团扩充后备军。”

家有梧桐树,就不愁引来金凤凰。梧桐文苑就是一个温暖的家,就是我们得以避风的港湾。来到这里,温馨,舒适,和谐,团结……等等,让诸如我这样的新人真正有了如家的亲切感,因为有先进来梧桐的前辈们的传、帮、带,很快就让许多的文学爱好者蜂拥而至,并纷纷献上自己的爱文、美文。梧桐队伍在不断的壮大,每天的发文数和获精数也在源源不断的上升,这将是梧桐文苑能在江山这个大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最大资本。我相信,只要我们所有的梧桐人共同努力,并驾齐驱,携起手来共创佳作,梧桐的明天就会无比的辉煌!

还是那句话:我进入江山,不后悔;我选择栖身在梧桐,更不会后悔。我相信:我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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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的理想散文抒情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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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白衣天使。

有这个理想的原因不是受家庭的影响,而是因为我的一次生病的经历,看见医生为那些病人尽心尽力的医治,像对待家人一样的照顾;像和知己一样在谈天说地……我也看见医生在自己的岗位上是多么的负责,当亿亿万万民众都在家里把酒言欢,他们却在岗位上辛勤的工作;当每逢春节大家都在家里吃团年饭的时候;他们却不能回家,只能在医院里迎接病人的到来,好为他们排忧解难。此时此刻,我热认为这些白衣天使们是多么的伟大,因为他们的心已战胜了自私、偏狭、狂妄等就逐渐走向了伟大。

我长大了也要学习白衣天使这种精神,他们的宗旨就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当一位病人躺在手术台上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都交给你了,作为医生你就应该对他负责,把病人的生命视为自己的生命。但是一位医生除了医术高明之外更应具备诚实的品德,要实事求是。曾经就有一位外科医生裘法祖,早年留学于德国,在二次世界大战时救活了许多的犹太人,回国之后有一次他在清华大学授课的时候,学生问了他一个问题,裘法祖摇了摇头,坦然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顿时,教室里沸腾起来了,有人问他:“你可是教授啊!怎么都不会?”他回答说,毛主席说过,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说罢,教室里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这个故事能说明什么呢?说明只要一个人拥有诚信,他将赢得所有人对自己的尊重。作为医生更是如此。

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还得付出艰辛的努力。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但是,我怀着理想踏上征途后,就一定会成功吗?不!更大的考验在等待着我们:途中的美酒会麻醉我们,秀丽的风光会引诱我们,高大的冰山会阻碍我们,疯狂的雨浪会击伤我们,在这重重危难面前是坚持还是放弃全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里。

是强者就会从现在开始,为自己的理想而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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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长寿面散文

全文共 1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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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人的生日逐渐被我们重视起来,现在,过生日俨然已是一种朋友间礼尚往来的重要手段了,凡过生日,必有蛋糕、礼物、鲜花与聚会,以此标准来看,在出来上学以前,我还没过过一次真正的生日呢。在我们老家,尤其是前些年,只有上了年纪的才有过寿的说法,一般人是不会在生日上大操大办的,最多一家人在晚上吃碗汤面,并美其名曰“长寿面”。

长寿面,其实就是水煮面条配上几样时鲜蔬菜,再加个荷包蛋——现在到饭店过生日,饭店的小姑娘都会笑咪咪地送上一碗“长寿面”,并向寿星道一声“生日快乐”。面条是中国北方最重要的传统面食。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几滴油几颗葱花呛个锅,水开了扔上一把面条几叶香菜,连面带汤就能灌饱一家子人。那时候,能在面汤里放个荷包蛋的,就已经算是家境不错的了。汤面条和长寿面,就像烧锅子和五粮液一样,虽然从化学成分上看都是相差无几的同种混合物,可是,一个代表着粗鄙低俗,一个代表着精致高雅。然而,这世上既有把汤面条当长寿面吃的,也有把烧锅子当成五粮液喝的。

在我的记忆里,家人过生日的唯一印象就是汤面条。比如:父亲突然宣布晚上吃面条,我会一如既往地抱怨,天天吃天天吃,早都吃腻味了,怎么还吃啊?活面的大姐偷偷提醒我:今天是妈生日,这是长寿面!我这才醒悟,不情不愿地就着清汤寡水和一家子的沉默,随便挑了几筷子。父亲看在眼里烦在心上,把桌子一拍:“不吃就滚出去,饿着!”于是我半害怕半赌气似地跑出屋子……现在大家的生活都好了,为吃什么饭而生气,这种小情绪大概再也难以体会到了。好笑的是,当时的我并没有穷富的概念,直到后来上初中时接触到今之所谓“富二代”,才幡然大悟:原来我是穷人的孩子呀!

穷人有穷人的活法。过了这些年,我也长大成人,能在城市里养活自己了,家里的境况也越来越好。在这一过程中,亲情始终扮演着温暖我心的角色,然而因为中国人特有的含蓄,我和父母都不擅直抒自己于对方的爱和重要性,交流时竟隐约有一丝暧昧在里面,而且随着各自年龄的增长,这种暧昧越发朦胧起来。这些年,我与父母平均每月通一次电话,询问关于对方生活或工作上的细节,你腰还疼吗,你感冒好了吗,还常加班吗,出去吃饭少喝酒,等等,闲谈间报喜不报忧,却像水就低流一样自然,不过,我知道一定有一股暗汹在波澜不惊下翻腾着。

去年我生日那晚,刚好被同学请去饭店喝酒叙旧,席间看到几个未接电话,赶紧找个相对僻静处回拨过去,母亲一上来便说,今天是你的生日,家里吃的长寿面,你吃的什么呀?我想起月初父亲就已经打电话提醒我了,便捂紧话筒说:过生日嘛,当然吃的长寿面,现在正吃着,今天的面可真不赖,面条又长又筋道……

我经常忘记自己的生日,不过父母的生日在几月几日我是一直记着的。然而可恨的是,等那天到来时,还是常常忘掉,一则父母的生日都是按农历计,而在城市里除了算传统假日没人用农历计日子;二则每天同样的生活和工作内容会让时间过得快而乏味,甚至一度让我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幸好有大姐次次的提醒:明天是妈生日,记得打个电话回去!明天是爸的生日,他睡得早,电话要早点打!

相对来说,今年是我工作压力最大的一年,可能对大姐来说也是,所以她忘了提醒我。八月二十三日当天,很晚了,妈打电话给我,上来就问我晚上吃的什么。我第一反应是可能家里有什么事,平时如果没事,爸妈一般只在月末或月初打电话给我——非常有规律,于是我如实答一句跟同事下的饭店,接着紧张地问她:家里是不是有什么事了?妈说没事,在电话那头沉默着。我主动问起家里的近况,她认真答了,又问起我的近况。什么身体啊,工作啊,孙女啊,女友啊……我们把之前交流过无数次的话题又按步就班地刷新了一次。开始时母亲的语气有些低落,然而说着说着便高兴起来了,聊了半个多小时才挂电话。打完电话之后,我躺在床上,总感觉有些不对,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今天是妈的生日!一股说不出的懊悔涌上心头。这天晚上,家里肯定吃的“长寿面”,妈肯定也想听我亲口说一句“祝妈生日快乐”,想知道我今晚吃的是“长寿面”。再看时间,已经过了午夜12点了……

有时我会有意无意地估算父母还能吃几次“长寿面”,得出的结果往往会吓自己一跳。次数越来越少了——人生就这样长短,谁也逃不开。这几天我一直在为这些年对父母所做的一切而自责,虽说出门在外,其实我离家只有二百多公里,却从没在爸妈生日的时候当面送上祝福,还用诸多借口为自己不愿给家里打电话而辩护,念及古人“父母在堂,儿不远行”,真是羞愧万分哪!看看日历,离父亲的生日还有一个多月。我想,到时不管工作有多么忙、多么紧要,也要赶回老家,跟父亲一起吃上一碗“长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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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花月两相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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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提时代月儿是银盘,也是缺月挂疏桐。

那时年幼,未达诸事。月是心头明,疑是李白诗句中的地上霜。每于清夜无风的晚上,我总是央求哥哥的厮伴,在银光朗照的庭院里,我和他静坐在一把藤木的交椅子上,望着中天的皎皎月轮。月色如水,它的柔情倾泻给了黑影暗浮的夜晚。石头砌的庭院下是一畦畦月色铺水的水田,水色清亮,泛着银银的白光。水田里仿佛养了许多开着蚌壳吸收月儿精华的珠蚌。四围的山影黑压压的一片,风起的那一刻,一阵窸窸窣窣的穿林声,伴着清露滴于竹叶的声响。穿着一袭白衣的哥哥立时觉得露湿了衣裳,便唤我进已灭了烛火的屋子。痴望着迢遥天空的月儿的我,才刚恍过神来,已知是半夜时分。

如尘的岁月里却唯有这一幅与哥夜观月的画面最是令我难以忘怀。今日忆起,历历在目,仿佛我的一个手指就可以把这幅画悬挂于岁月墙上的卷轴给戳破。

中秋的月圆人圆,广寒宫里的仙子嫦娥却是落寞的。银台金阙锁清寒,玉兔托托的捣药声,声声如钟响回荡在仙姿绰约的嫦娥心里,那也是莲露滴残更的寂寂声响。人愁。这婆娑的桂影啊!是那悔恨交加的嫦娥的眼泪水濡湿的吧!人间深宫里,唯有万里寂寥如清辉满深院。失宠的陈阿娇纵有千金买相如赋,也难挽君心,也只得将孤寂的心事托付给这一轮皎洁的孤月,愿月光常照她的金樽里。

背井离乡,客居异乡时,才始觉楼头那一弯新月,没有故乡明。千年前的易安居士,独自一人登上兰舟,望雁字回时,月华满了西楼。她的月色是无可消除的相思情。千年前的苏轼,欢饮达旦,大醉,不知今夕何夕,于丙辰中秋作的一阙《水调歌头》里,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道出了天下有情人的共同心声。红尘中人不长久,千古以来唯有这一轮月,日日是新,穿透了浩瀚的历史长空,寄托了古今许多难以舒解的心事。虽然相隔千里,山阻水隔,但是望月可以怀远人,寄离思。

月是柳永的晓风残月,离别的长亭,是都门帐饮无绪,酒醒后的无知无觉,纵有千种风情,却是无人倾诉的凄婉,杨柳岸边的残月,是诗人的一片残心。月是柳梢头的上弦月,人约黄昏后,花市的灯如昼,约的人未来,等的人望着青天有月,有几颗疏星相伴。欲赏花灯,却是失落的孤心。等的人也只得怅怅地回家敲棋子。

月是沦为阶下囚的南唐后主李煜的如钩月,无言独上西楼的离愁,剪也剪不断,可恨的是春花秋月两相卿。

月是李白的浪漫江心月,醉酒的李白卧在随水漂泊的小舟上,捞月坠船而死。

月是紫塞千帐里的边塞月,北风马嘶的荒野里,明月千里照相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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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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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

来到了一座孤寂的小村庄里。斗大的太阳渐渐消失光彩,从满是岩石的山顶上沉下,天边只留下一抹残存的晚霞。屈指可数的房屋上腾起了缕缕白烟,脚下是长满清苔的鹅卵石小路。稻谷成熟不收,农作物甚至烂了也不收。稻谷一旁的树上,粗糙的树皮已经布满了如同老人皱纹般的裂痕。一群乌鸦躲在老树上瑟瑟发抖着。

唉,从哪儿可以看得出,这个村庄有人居住呢?

在霞光中,一行大雁从云霄中悠然飞起,富有生命力的叫声划破秋的天空。

不禁诧异,朝远处看去。

远处,从头到底都由苍黑岩石组成的山,粗犷,冷峻。山旁,环绕着碧绿之小河。山,树之倒影在这河中,随着河的波纹在水中荡漾。

河旁的草枯黄得发白,火红的枫叶在微风中轻轻摇晃,不时有些枫叶飘飘洒洒地落到地上,花儿也随之盛开,虽说不出这是什么花,但开出来时,却仿佛是一团烟火,散发出淡淡芬芳。

好一幅色彩绚丽之秋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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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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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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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那年遇到的那个哈克湖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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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一个秋日,偶经吾尔达拜戈壁中的哈克湖畔,目睹了当地牧民与野鸭等鸟类互为友邻的情景,并被牧民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浓厚氛围所深深地感动。

哈克湖位于哈巴河县萨尔塔木乡东20余公里处,湖面约有二三十亩大小。与其说是湖,不如用池塘来形容更为恰当。然而就这一方小小的湖面却成了鸟儿们的天堂。黄鸭、麻鸭,还有一些以前我从未见到过的野鸭三五成群地在水面上游弋着、嬉戏着,时而扎进水里,时而相互戏逐,时而阵发出“嘎嘎”的欢鸣声;那些白鹭全然一副悠悠然的样子,或蜷腿翘立在浅水中享受着秋天的暖阳,或伸个长脖子全神贯注地盯着水下的鱼儿;沙鸥则群集在湖边的沙滩上,安然地梳理着身上刚刚才打湿了的羽毛。远处马背上的牧羊人吆着羊群从湖边经过,鸟儿们不惊不飞,就连我所乘的车子绕着湖边小路缓缓前行时,靠近湖岸的野鸭才漫不经心地朝湖心游了游,给人一种唐诗中“人来鸟不惊”的境界。

湖边零星地散居着几家牧民,歪歪斜斜的蓠芭墙上爬满了野草,荒凉的戈壁滩、蛇行的沙石路、成排的白杨树、马背上的牧羊人、云朵似的羊群与热闹的哈克湖绘成一幅浑然天成的画卷。车子在羊群边停下,我们和牧羊老人聊了会,据牧羊老人说,每年都有大批野鸭、白鹭等水鸟在哈克湖栖息落脚,开春时节还有天鹅等珍禽光顾,多的时候天鹅可达20多只。多年来,当地牧民从不去打扰湖里的鸟儿们,任其繁育,就连湖边的苇草也从不去采割,至今未发生过一起牧民猎杀鸟儿或掏鸟蛋等事件。由于人鸟和谐相处,常有白鹭等鸟儿卧在牛羊背上被畜群驮回棚圈的稀罕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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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故土,我的根优美散文

全文共 2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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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起,落叶归根,根是什么?根是生命的原乡,是故乡。故乡是根,是每一个生命尽头时,灵魂故地重游的地方。

——题记

人一生能够深种的记忆并不多,很多路过的风景,只能保留一盏茶的时光,前后相抵,慢慢会被光阴冲淡。能够留住的一定是些,情深意重的、一生都在怀想的东西。这些抹不去的记忆里,最牵动人心的,就是故乡。因为故乡应是每个人初始的地方,它既是我们的血乡,又是每个人的身世,祖祖辈辈的故事,都被那一方水土所收藏,无论我们走多远,故乡永远是根,在未来的某一天,多数人,都将落叶归根,即便是客葬他乡,那颗飘起的灵魂,也会循着来时的路,故地重游,去寻找根植的地方。

山村于我,是铭心刻骨的,因为在我的记忆系统里,山村是最早入住的,从我的目光能够清楚地打量这个尘世,第一眼看到的是,大山环绕的村庄;最初认识的人,是操着山东口音的乡亲四邻,他们是烽烟四起的年代来到这里,也是因为他们,这个曾经没有人烟的地方,成为了我的故乡。我吃着山村的黑土地产出的粮食、喝着山里的泉水、呼吸着清新的空气长大。山村里有我失散的小伙伴、和回不去的年华。人总是会对人生的起初,记忆犹新,无论好坏,时隔多久,或是日后的生活多美好,还是会怀念那些曾经。那些个当初,是在你最纯净时光中,见到了当时最精彩的世界,于是,用记忆把它临摹成一幅画,这幅画是永恒的,她画在了你心上的。你无法把它从你的生命中抹去,永远不能。

故乡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是一幅油画,虽然贫瘠,可画境淳朴娴静。即便在远离故土的今天,我依然怀念着,怀念那山、那水、那一方人,还有那些年少的岁月。虽说当初的日子贫苦、艰难,可那段时光是缓缓的,人心是平和的,更是热情的、真诚的。在某些时刻,时间似乎静止,定格在唯美的画面里,青山碧水,田野庄家,牧童夕阳,晚霞炊烟,组合起的田园画境,在今天而言,抛出对物质的奢求,是多少城里人所向往的生活画面。

故乡,地处长白山腹地,那是一个大山环抱的村庄,白山黑水,土地贫瘠——因山地被雨水洗刷,田园犹如骨瘦如柴的老人,在悠长的岁月里,为村人贡献着余温。连绵的群山,把几百户人家围绕其中,几个小村落,被一道道山梁隔开,几条从山里流淌出的小溪,汇成一条清浅的河流,村庄里滋养着村民的泉水,成为河流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流向山外的河水是甜的,清澈见底,河水如山里人的眼睛一样纯净。带着山里人渴望与探寻的目光,流向山外,流到城市,汇入江河,一去不回头。我是跟着河流,流入到城市的,跟着河流去山外追寻的人越来越多,离开的人,却没有河水那么绝情,偶尔,还会回去探望。

离开故乡已经近三十年的光景,三十年的流光,没有冲淡故乡在心底的印记,或许是太刻骨。少年时的山村生活,对一个人的影响太深刻,村庄的风物人文,深深地镌刻在心坎上的,挥之不去。山村,收藏了无忧无虑的欢笑、留下了青春的脚步、太多的人事成为忘不了的故事,任流光奔涌、任繁华三千,故乡最终成为了离乡人,洗尽铅华的乡愁。

去年回乡为母亲扫墓,还有一个愿望就是探望故里,山村,还是那么贫穷,落后,骨感的土地,消失殆尽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时光。我的街坊四邻,他们老了,我也不再年轻,彼此相见不相识,他们有我的长辈、我的发小,我的记忆停留在三十年前,可岁月的风沙很无情,侵蚀了我记忆中的容颜,见面后,外在的陌生感,很快被一种久违亲的切感所替代。很多父辈人已离世,山坡上多出的坟茔,是那些老去的灵魂,他们守着大山,与山村同在。村子里的人少了,土地开始退耕还林,结束了它们曾经的使命。山林更加郁葱起来,像我一样离开的鸟儿,也陆续回归,饮着朝露,迎着朝阳,欢快地吟唱,那是一曲故乡情。

曾经的自己,嫌弃过那片热土,因为它的贫困、闭塞,让我看不到未来。对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心生厌烦,不想如老辈人一样,把人生困在土地上。春种、夏锄、秋收,年复一年,浑身上下都是土。偶尔,进趟城,从城里人的眼光中,我看到了鄙视与不削,那眼光,刺疼了我,年轻躁动的心,感觉到了做农民卑微,我决心不做农民,因为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最终我离乡而去。

当我住进了城里,我觉得,我过上了好日子,再也不用早出晚归地和泥土打交道。我开始庆幸,庆幸自己逃脱繁重的体力劳动,有了新生活。很多年轻人都萌生了和我一样的意念,如我一样走出山村,去城里打拼,追求梦想。于是山村在我们的逃离中,慢慢开始空荡。村子里留守的除了老人就是孩子,再后来,孩子也随父母去了城里,乡村学校空了。而今,守候村庄的大都是苍暮之年的老者,苍山、幽林、安静的村落,墙根下晒着太阳的老人,这样的一幅景象,是落寞、还是还原,我不知道该如何下这个定义。

如今,我离开山村已三十载,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二十几年里,留给我深刻的东西少之又少,因为太过纷杂,我不知道给如何去记忆。城市,除了高楼、水泥路、汽车、和拥挤的人群,市井的吵杂,再就是陌生的眼神,让我感到丝丝凉意。城市里的生活节奏快的要死,生活的压力,像一根抽打陀螺的鞭子,在不停地赶着你奔跑,你想休息会,可看到那些比你跑的快的人,你就得咬紧牙,使劲地追,追到现在,我还是一个落后分子。当我赶到疲惫了,我开始怀想我的山村,山村的时光真好,那么的慢,那份淳朴宁静仿佛把时间定格一个幻化的空间里,人可以把灵魂放逐于青山碧水间,任意畅游。

山村的生活,在周而复始的四季轮回里,按部就班,播种希望,收获喜悦,简单到让你觉得心如清泉,清明纯净。泥土路,雨后散发出独有的土腥味,那气味很特别,比城市阳光下的泊油路的味道清香。路边的花草,随性地生长,不用循规蹈矩,那么的自然天成。黄牛的脚力和轿车的速度相比,就是蜗牛,可晃晃悠悠,没污染,稳妥又安全。人总是在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些当初的珍贵,就犹如我此时的心情,手指敲打着键盘,脑海中满是乡村的美,曾经我眼中的丑陋,却一扫而光。我只好把我心中的乡村,用文字展现出来,我想把它描绘成一幅长卷,铺展在未来的岁月里,等我终老之时,我沿着画中的脉络去寻根。

人这一生,无论走多远、阔别多久,故乡的土地,永远刻着我们的脚印、收藏着我们的灵魂。离开了那方山水、那处地域,却驱不散氤氲在心底的思乡之情。那故乡的山水花草、农田庄家、篱笆院、泥草屋、浓郁的乡野风情,像一幅淳朴,简洁的水墨,紧紧锁住我们游离的视线。朴实的民风、温暖的乡情,滋养着一颗颗漂泊的心。故乡在,我们的根在,我们的魂魄不会四处飘荡。

时过境迁,太多往事已淡出,唯有对故乡的那份念,是挥之不去的。如今再回首,山村的时光仿佛是一坛陈年老酒,慢慢品咂,香韵悠长,越发的醉人。于是我开始沉醉——沉醉于故乡的青山碧水间、沉醉于绿油油田野里。我更加眷恋——眷恋父老乡亲那热乎乎的温情,眷恋那种缓慢而平静的乡村生活,眷恋故乡所有的一切。山村将是我生命尽头时,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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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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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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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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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清明时节,春雨滋润着万物,百花盛开,绽放的花朵给春天带来了勃勃生机,我也不想错过这生机,便踏着木屐,走到小院里转一转。我沐浴着春光,感觉自己和大自然合为了一体,我想蝴蝶一样四处游走。突然,我看见了一片荒地,荒地里有一个坟堆,坟堆旁还能看见一些刚烧不久的纸钱。望着那片地,我不知为什么,有一点伤感。

天突然变暗了,接着,一声春雷响起,这一声春雷惊动了大地,进行了冬眠的动物们,一阵大雨过后,小草仿佛更绿更柔了,一切仿佛更加艳丽。看着美景,我想到了两个故事。有一个齐国人,经常去坟里,偷偷地到坟头,大口地偷吃那些供奉给死人吃的食品,更可恶的是,他大饱口福后,居然还和自己妻子炫耀到:“我今天又当某个大官的朋友家去吃喝了。”我不禁为这种不要脸的人感到气愤,但想到第二则故事,我便感慨万分。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介子推。他机智而富有才华。他帮助晋文公建国以后,没有要任务高官厚禄,隐居在了山中,晋文公很想让他出山做官。有一天,他便下令放火烧山,想把他逼出来。可晋文公没想到,介子推宁可被烧死,也不想出来做官。我望着美景,想到:人总会死的,但有些人很伟大,严格遵守他的人格,死了也活在大家的心里。而有些人,却危害社会,活着大家也讨厌他。

想到这,我跑回家,提笔写下了《清明》:佳节清明桃花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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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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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走了,凉爽的秋天来了,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们一家决定去公园游玩。

一进入公园,我发现公园里的树叶没有往日那样苍翠茂盛了。远处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火红的枫树林。一阵秋风吹来枫叶摇摇摆摆的落下来,好像在向我们招手。有的枫叶像离开母亲的孩子一样,投入了大地的怀抱;还有的像美丽的蝴蝶一样飞来飞去;还有的像小鸟一样在空中翱翔;还有的像一片孤帆一样在海洋里飘荡。

我赶紧跑枫树林,红枫把无边无际的天空都遮住了,好像一张很大很大的红网把我网在里面。我走到枫树下,树下落了很多叶子,形成了天然的红色地毯,踩上去”沙沙作响,仿佛踩在雪地上。我抬头向上望去,发现枫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是五彩缤纷的,有的是金黄色的,金的发亮;有的是红色的,红的热烈……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杜牧写的《山行》里面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突然一片枫叶打到我的脸上,再轻轻地落到我的脚上,然后它好像在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捡起来一看,它穿着一件红外套,全身呈鹅掌形,又有点像五角星,还有点像人的手掌,叶子的边缘都是锯齿形状的,把叶子翻过来,可以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经脉,把叶子贴在鼻子上闻一闻,啊,一股清爽的淡淡的香味涌入我鼻中。

可是我唯一不懂的就是为什么枫叶一到秋天就会变红,查过资料才知道,枫树的叶子里有胡萝卜素和花青素,这两个是形成红色的主要原素,落秋后花青素增加,气温下降使绿叶素破坏,因此绿叶就变成了红叶,所以到了秋天枫叶就变成了红色,哦,原来如此!

啊,我爱秋天,更爱秋天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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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走进沉默的天堂散文

全文共 1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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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列长长的火车载着一群骚动的灵魂离开这个辉煌而喧嚣的城市缓缓进入那个深沉而静穆的世界时,我感觉窒息般的紧张。尽管这种视觉上的震撼并非第一次,但一种不可名状的冲动不时撩拨着我的心灵,思想的光芒划开夜幕穿越时空,像一个橙色的幽灵在天地间往来游弋。不知经历了多少个世纪沧桑,依然是皓月当空,银河灿烂。月光挥洒的西域,一个沙丘接着一个沙丘,一片戈壁连着一片戈壁,偶然的山峦怪石犹如史前的巨兽影影绰绰主宰着漠北空旷的夜晚。冥冥之中,每一个生命都象萤火虫一样在这个诡秘而滑稽的世界里蠕动挣扎。

那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境,短短九天九夜演绎了九千九百万年的故事。当喜马拉雅还没有高高隆起的时候,这里曾是多么繁华的海底世界啊!星移斗转,山河相伴,历史不断改变着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玄机。不知经历了多少个生死轮回,那时的英魂或者冤魂,不知是否已经转世,今天在这个世界上的命运又当如何呢?

从山海关到嘉峪关遥遥万里长城,巍巍乎,荡荡乎,这道中原与塞北的高墙,曾经无数次阻挡了胡人铁骑的侵扰,阻隔着草原文化与黄土文化抑或高山文化海洋文化的融合。当年用血和泪构筑的铜墙铁壁,如今虽已残垣断壁,满目疮痍,但依然见证着中华民族的伟大而渺小,聪明和愚昧。

从中原大地到地中海沿岸,丝绸之路上的花雨泪和驼铃声,如今还历历在目,声声入耳,似乎诠释着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上除了战争还有和平,除了仇恨还有友谊。

从大唐到天竺,风雨变幻,阴阳更替,惊天地而泣鬼神,九九归一,终成正果。虔诚的信仰和执着的追求成就了一个伟大的神话和不灭的精神。

从天山南北到阴山脚下再到贺兰山阙,马背上的民族总是那样骁勇善战。“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依然是那样壮观凄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依然是那样如诗如画。边角鸣而厮杀起,马长嘶而人悲凉;酒祭长生天,血溅大草原,曾经是这个彪悍民族古朴而悲壮的历史。

坐落在吐鲁番盆地上的交河故城虽然没有一木没有片瓦,那时的生产生活抑或社会秩序亦无从翻起,但是,汗水和泪水筑起的土坯墙垛与褐色祭台依然错落有致,先民沉重的足迹无数次踩踏过的院落巷道像一片化石静静地经受历史风雨的洗礼,接受日月星辰的检阅。一株不知名的嫩绿草团竟长在被骄阳炙烤得发烫的红土里,那怕周围再没有其他生命的影子,你能说一座煌煌古城就真的死亡了吗?几块木牌上的简短文字又怎能把一段历史中的点点滴滴叙述清楚呢?

在火焰山下五十多度的葡萄沟里,饮一瓢雪山清冽,会产生怎样的感觉怎样的联想?维吾尔、哈萨克人的智慧和顽强都浓缩在自天而来的明井暗渠中,融化在千里雪山的琼浆玉液里。天山积雪经过千条坎儿井渠流进万顷干裂的土地里,滋养着吐鲁番的生命吐鲁番的历史,这难道不是人类的壮举吗?

中国版图公鸡尾巴的最顶端简直是另外一个世界,明媚的阳光对这里的眷顾似乎格外优待。喀纳斯湖清澈可鉴而深不可测,白桦林宽广茂密而富有诗意。白云随风飘浮,苍鹰自由翻飞,牛羊安详而专注地啃食青草。当内地人已沉醉在梦乡之时,布尔津人正沐浴着夕阳下的微风的惬意,在中心广场载歌载舞抒发情怀。那种民族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情景让人遥想当年,东归英雄们从西伯利亚出发,披霜露斩荆棘战强敌斗恶兽,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回归故里,谱写了一曲不屈不挠的英雄赞歌。

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岁月,“六亿人民六亿兵,万里江山万里城”犹如战斗的号角,鼓舞着一代热血青年满怀理想和豪情,从祖国各地来到塞北,走进大漠,追寻梦想的太阳。把青春、把生命、把子孙后代都献给了戍边屯垦。那些埋葬亡魂的墓冢孑孓苍凉,那些戈壁滩里的大片庄稼和石油井架似乎叙说着曾经发生在这里的惊天动地的故事……

火车默默地穿行在沙漠草原、戈壁。

太阳升起来又落下去,月亮出来了又回去了。沙枣,红柳,胡杨.桫桫默默地经受着炼狱般的考验,忠实地守护着这片燥热而贫瘠的土地。偶尔的棉花、大豆、向日葵给这塞北沉寂的世界增添了一些生气。

走出沙漠的时候我更加沉默,对着北方的天空我苦苦思索。天地无涯人生短暂,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仅有百分之零点零零三。大漠的故事如同大漠的沙粒永远难以数清,大漠的感情像敦煌壁画一样飘逸,大漠的思想像埃及金字塔一样神秘,但是大漠的坦荡和沙漠里生命的顽强总在给人启示,鼓舞跋涉者的精神,点化众生心中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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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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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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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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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秋天又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人间,它一来就给大地换上了新装。岁岁月月,朝朝暮暮。秋天又到了,秋天落叶纷飞、果实累累,秋天的所有都是不一样的景色

秋天的落叶像早晨的露珠一样耀眼。湛蓝的天空,高飞的云雀,夕阳西下时,夕阳照着那澄清的溪水,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一切给大地增添了一道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

随着秋天的到来,树叶渐渐地变黄,飘落,花儿渐渐凋落了。但一个个农民却露出了开心的笑脸。就在这时候秋天给玉米穿上了金光闪闪的外套,裂开了嘴大笑;如灯笼一般的柿子用叶子盖住自己的脸。秋天的鸭梨咬一口,又酸又甜,美味极了。这就是迷人的秋景。

随着秋天的到来,田野间的稻谷笑弯了腰。果园里碧绿的葡萄变得紫红紫红,如一串串玛瑙挂在树上,好看极了。青青的橘子,秋给他穿上了一件橘黄的衬衫,顿时,橘子成熟了。啊,迷人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是人们所期盼的。

有时秋风跟着雨悄悄地来,它没有一点杂音,秋雨滴到树叶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而秋雨抚摸着孩子的脸上,落在手上,十分舒服。

秋天的确别有一番风味。秋天的溪水很凉,很清,把脚放入溪水中,那些不懂事的小鱼儿成群结队的在你脚边游来游去。

秋天蝴蝶和蜻蜓在天空中舞蹈。田园里五颜六色的野菊花都开了,红的似火,白的似雪,黄的似金。

到了秋天,我和伙伴常常到种着枫树的地方,远远望去,好像红色的火在燃烧。走到枫树下,弯腰拾起几片落叶,可以当标本。

秋天的景色让人回味无穷,不知怎么的,秋天不知不觉的过去了。秋之颂,冬之盼。于是我又天天盼望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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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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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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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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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手中正捧着手机在打游戏时,也许你还未发现,你的时光正在一秒一秒地流逝,你身边跟你年龄相仿的,甚至是比你小的人或许正在努力奋斗,珍惜年华。

我们可有曾想过:我的未来、前途渺茫吗?我们是不是也该做做一名少年应做的事了?是认真劳动?是做一个父母眼中的“乖孩子”?……

好吧!其实别无其他,这些都不算完美正确的答案。

蓦然回首,从古至今,有多少平凡而伟大的人正在报效祖国,为祖国而奋斗,为梦想而奋斗。

八十多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却仍然没有放弃过,他在重症病房里与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艰苦奋战。十几年前的“非典”疫情肆虐,那时还是他——钟南山院士,以年迈的身躯在重症病房里与病毒抗战,同死神抢夺生命。他说了一句最重要的话:“把所有最严重的重症患者都送到我这儿来!!!”铤而走险,舍小家顾大家,这是一种多么令人为之感动的家国情怀。当然,还有那些“白衣天使”,防护服、戴得严严实实的口罩、面罩、护目镜将他们的面庞烙上了一些深深的沟痕,那是他们护卫祖国、护卫人民百姓、抱效祖国的见证。一些为了保卫祖国而牺牲的医务人员更是值得可歌可泣。

生活中为祖国、梦想而奋斗的人还有许多。我们的“两弹一星”元勋——邓稼先,他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邓稼先献身于祖国国防部事业,那时新中国才刚成立不久,他为了提高新中国的国防能力,探寻发明氢弹、原子弹,做爆破工程时,明知危险,却仍要亲临考察,不顾原子弹爆炸产生的辐射危险,长期生活并工作于荒无人烟的疆野。舍身为国,献身于国,有何不令人为之敬佩?抱效祖国,努力奋斗。“中国男儿,中国男儿,中国男儿当自强,把手撑天空……”这首歌不正是邓稼先的真实写照吗?抱效祖国,努力奋斗,让祖国更强大,也正是他的根本思想。

驰名中外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为提高农业带发展,提高粮食产量、质量,解决全国温饱问题献出了他的一生,几十年在田地里实验,一次次挫折都毫不动摇他的信念,为我国做出巨大贡献。这不正是反应贡献于国的精神的行为吗?……

那么作为一名少年,是不是一定要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才算得上是“新时代好少年”呢?于我看来,并非如此。其实只要规划自己的人生路径,珍惜年华,努力奋斗,树立远大理想与目标,拥有伟大的梦想、伟大的抱负,抱效祖国。

所以,那些沉迷游戏、玩手机的“低头族”们,也该抬抬头了,看看自己的前途和未来,不要放弃,不要感到渺茫,努力奋斗,你们要相信:你们行的!

其实,看了这么多的名人史迹,向他们学习,向他们借鉴,获得人生感悟,才是真正的上道。

同学们,要坚信:不负昭华,努力奋斗,树立远大目标,拥有伟大的梦想,抱效祖国,贡献于国,这才是少年应该有的模样!

奋斗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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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冬日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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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煦的阳光,照在大地,给人带来温暖,也让淋湿的心灵得到曝晒。我坐在阳光下,虽有一股寒风迎面我的脸颊,给我带来些许的寒冷,但暖和的气息一直让我的浑身都升腾起一种对生活的向往。兀自坐在场院里,树木虽已凋敝,光秃秃的枝干却一点儿也不显得萎靡不振,它伸展着手臂,挺直腰杆,意气风发。就在树的肩膀上,托起一个硕大的鸟巢,还能偶尔看见一直大鸟偶尔伫立在巢边,照看自己的幼仔。

整个高空的灌木,都是一种繁华殆尽后的彻底冷落。只是,近旁的树上,还有一群密密匝匝的小鸟集合在高的树枝上,过一会儿就又成群结队地飞走了,攀附在另一颗树上,给萧条的冬日增添一线生机。

我倚靠在椅子上,静心聆听天籁之音,仿佛能听到鸟儿们扑哧扑哧从空中拍打翅膀的声音,还能听到河水里船儿发动机的嘟嘟声,都在这安静的村落里,显得很生动有趣!

如果说春天是红,夏天是绿,秋天是黄,那么冬天,我觉得是灰色。冬天的灰,表现在树木的颜色,莽原是灰色的,树木是灰色的,一切的繁华过后,冬日里处处是一片凄凄惨惨萋萋的景象。但我喜欢这种冬日的意境,感觉它像极了我的心灵。

生活、工作中的失意,正和这冬日的情境是吻合的。我能在冬日的阳光下,感受到内心的声音,能让我冷静地看待生活和工作,正好给捆绑的心松绑,给烦躁的心一种安定!

我沐浴在冬日里,任思绪翩飞,享受这大自然给我的馈赠。我热爱这冬日里美丽的景致,它低调地含蓄地向世人展现它的风姿,不言不语,不矫揉造作,不施粉黛,却以最卑微落魄的朴实,让我欣赏

我凝眸沉思,在冬日里追忆往事、回味曾经。

缱绻在往事中,再抽身回到现在,不觉身子暖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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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腊月随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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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赋予我的除了毫无意义的多愁善感之外,没赐予我任何,所以只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应对着外界的纷扰,因而两者间需要一个平衡,否则迟早会精神崩溃。

如若你也曾感受过,某天匆匆行走于人群中,拼命赶着时间,做着自己理应做着的事,却不知从何处发出一种声音:为什么你一定要这么做?此刻,明确地知道,这不是我真正要做的,但却不得不。

所以我常常想,一定有两个自己,一个是虚伪的,一个是真实的。虚伪的那个自己做着表面的自己,真实的那个自己被深深隐藏,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出来安慰着那个早已疲惫不堪的虚假的自己。

那个声音不知何时会出现,但我知道那一定来自灵魂。刘汀曾说,灵魂就是那个我们身体、意识都纹丝不动,可是它却暗自颤抖的东西,是在最最深且静的黑夜里你内心中突然闪亮的东西,是你在遭遇某件超出绝对意外的事情时自然而然地从躯壳里跳出来的东西。我不清楚灵魂科学的定义,但这些解释却是深得我心。不知你怎样以为?

我相信,你会因为某些文字唯美的沁人心脾而喜欢,也会因为某些文字深刻如同你的心声而喜欢,但不论怎样,请保持这颗心去喜欢。文字因你而美。

有幸能看到这段文字,无论我们的选择有多少种,最后,我们还是会走向和变成那个唯一的自己,因为所有的选择,是以你对它的实现为终结的。在它到来之前,我们只能默默地走下去。

这漫漫人生路,或长或短,或坦或陡,皆在你一瞬间的选择中度过。我们会后悔每个选择,因为会幻想着若当初选择了另一个会不会会有另一番场景,也许就没现在这么艰难了。只是,别忘了,世事不就不易,何况我们是朝着自己所希望的那样选择的。既然一直选择方向在每个路口,就在那个方向里坚持着,每个方向里都有你的同伴,也有你的故事,不曾孤独。

也许会遇到无数的路口,只是切记别总是转弯,那样会太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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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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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鲁迅先生的《朝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像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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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们彼此遗忘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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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轮流转,时光飞折,记忆中留下太多的痕迹或喜或悲或伤或痛,随着时间的流折都慢慢淡忘了。

曾经那些人在我的生命里留下很深刻的烙印,那时的自己根本不理解过客的含义,便肆无忌惮的挥霍着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也根本不曾想到有一天我们会匆匆忙忙的各自天涯。

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刻刀,当年轮一圈一圈的回转时它便一刀一刀的在我们的生命里刻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沧桑的流年,吞没了我们曾经赋予彼此的绰号,那时候讨厌的称号,现在想想却为那时候天真的我们感到开心。无情的岁月,冲淡了我们曾经的美好年华,可傻傻的我们只是侧耳聆听着沦陷在红尘里的欢声笑语,却浑然不觉这一切已经远去。这一去便是十年,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好好珍惜一下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我们就应该给彼此多留下点叮嘱,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多提醒一下,江湖险恶,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受伤。早知道这一别会是十年,当初就应该告诉你,不管到了那里,不管有多难,都要替我好好的爱自己。

如今,夜深人静时想起那些年华,曾清晰的画面现在已经被风化的没有了形状、原本以为那样的年华会一直持续,直到我们老去,但是一切都偶然或必然的淡出了我们彼此的视线。现在我们各自继续着各自的生活但是生活里已经没有了彼此的身影。我们彼此遗忘着,痛心疾首。

曾经我们每天在彼此的生活里来来去去,是那样的必然,那样的理所当然,所以你的来你的去都不曾放在心上。现在才意识到,曾经在生命里存在过的人都是那样的无法取代。 我们的青春期姗姗而来,悻悻而去。

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珍惜眼前的人,只是我不知道谁还会是我的下一个过客,,在我的生命了留下温情留下烂漫,留下温暖时,便在一个街角处,匆匆离去,连句告别的话也没来的急说。被动的自己只好默默安慰自己没有谁是应该留下。

我只是请求如果还会有谁要选择离开,把你的脚步放轻些,不要在我的心头那片柔软的沙滩上留下凌乱的脚印,不然你走后我不知道该如何细数如何摊平。

此时此刻静静的吊念,就算曾经的记忆模糊了,就算曾经的不够坚持的心触摸不到了,我们现在也要为彼此努力着活的更好。只有这样,就算岁月的长河让我们彼此遗忘了,也不会那么的牵肠挂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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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暇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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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泡杯香气扑鼻的花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自己心爱的书,静静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很想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清晨,简单的梳洗之后,踩着自己喜欢的单车,去享受一天浪漫的旅程。

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个人静静的感觉,是否我的性格使然,是否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从不奢求太多,从不留恋太多,很简单,很简单的活着。

有时候却也总是那么的耐不住寂寞,很想找个人陪自己度过闲暇时光,却更多的是把空闲的时间,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了属于自己的文字里。就这样,就这样的守候着。

喜欢淡然的感觉,喜欢遗失的美好,喜欢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喜欢傻傻的笑着,喜欢重复听着某首会让自己很动情的一首歌。

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享受着爸妈的疼爱,幸福的我是一个90后的独生女。幸福的享受着全家人的关心。大大咧咧的花着钱,要求着爸妈为我买这买那,从不在乎他们的感受,办不到的总是会跟他们撒娇,最后他们只有无可奈何的满足我一切的要求。从不想太多,就那么傻的活着,突然间,好想他们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好想踏上回家的列车,

好想回家看看那日夜为我奔波的父母。好想跟他们一起吃端午节的粽子。

想了那么多,却发现自己做的是那么的差,感觉很对不起爸妈。很想在某个时刻,静静的和他们待在一起,或给爸爸捶捶后背,洗去一天的疲惫,或跟妈妈拉拉家常,在厨房帮帮妈妈的忙。好想在某一天,我会有能力带着爸妈出去浪漫的旅行。

记得大爹对我说过:“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学会做饭。”想想自己的回答挺搞笑的,我以后才不要下厨房,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是了,或者以后你们要是去我那玩,我都把你们带到餐馆里去吃。最后还是妈妈无可奈何的说,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养不养的活还把我们带去餐馆里吃,以后要是我们去,你买菜,我们自己做就是了。我知道爸妈是心疼我。

活了十九年了,马上暑假来了就奔20了,却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厨房。每次都下定决心跟妈说,晚上我来做饭吧,可是每次到做饭时间了,妈都说,还是她自己来,要我一边玩去。好怀恋妈妈做的饭菜,妈做的饭菜是天下最好吃的。

记得去年过年,看着爸妈忙着做生意,中午我决定下厨房,记得当时炒了一盘香肠,一盘青椒炒瘦肉,感觉菜味太淡,所幸每份菜里放了三勺子盐,当时自我感觉品尝良好,去殊不知中午他们回来时家里饮水机里一桶水以喝了只剩大半桶了。妈说,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就在家里玩了我们回来中午做给你吃。

每次我回去的时候都是爸妈生意最忙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只能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也许就这样我喜欢了安静,总想帮妈妈的忙,所以就帮妈妈洗了衣服,最初每天都起得很早洗衣服,却发现自己好懒,洗着洗着,早上就爬不起来了,还记得妈妈说,你给我们洗一次衣服每天给你5元,慢慢的我要求到每天洗下衣服给我10元,可惜,这样的时光我还是坚持不了多久,每天爸妈算账的时候照样找他们要钱,却一天什么都不干。我知道爸妈拿我没有办法,所以那成了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

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却感觉自己还是那么的不懂事,还是那么刻薄的要求着爸妈为我做这做那,现在此时此刻好想她们哦。

爸爸说,我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愿意用一切去换取我的幸福。我不想他们在为我担心。不想他们在时时刻刻为我牵挂。每个星期我都会跟家里打电话,有时因为没有我的电话,妈妈也会打过来。但是我知道了我要按时给他们电话,因为他们在家里牵挂着我。

最害怕的就是回家后的晚上,爸爸要跟我谈心,爸爸平常很少跟我说话,因为他对我说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知道什么该跟女儿说,什么不该说;他知道什么是为女儿好,什么不是为女儿好。他最喜欢问我每学期有什么所得,在学校怎么样?可是感觉每次那个时候都是我最内疚的时刻。我不想让内疚再继续。

暑假来了,我要开始新的人生征程了,在一起快要两年的室友,也许在明年某个时刻都要各奔东西了。

对自己好点,人的一辈子就那么短暂;对身边的人好点,下辈子我们不一定还会在相遇;对父母好点,这辈子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最幸福的生活,给了我温暖的爱。

我要开始规划我的生活了,我要拟定以后的职业生涯了,我要开始努力的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了,心若在,梦就在。我要给爸妈我所能给的幸福的生活,我要好好的孝顺她们,好想自己早点出去工作,好想自己有能力挣钱。我要用我自己挣得钱给他们买衣服。我要带他们出去浪漫的旅行。我要让她们为有我这个女儿而骄傲。

爸妈,在此时此刻,我想你们了,很想很想!

很想一直听着陈红的《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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