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散文精选作文【20篇】

导语:幸福其实非常简单,有粥有碗,有父母陪伴足矣。这里开学吧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散文精选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浏览

7729

作文

1000

远去的露天电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15 字

+ 加入清单

记忆中,最早看露天电影时,那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事,那时我十来岁左右,正在我们村的小学读书。

那时,在离我们村大约5公里远的地方,驻扎着看管一大片农场的一小股部队,大概就是一个连的样子,人数可能在100人左右。当时,大人们把这股小部队居住的地方叫“厂部”。“厂部”里有个规定,一年四季,每周星期五的晚上,只要是不下雨或者不下雪,就要在“厂部”门口的广场上放电影。“厂部”的这一规矩,基本上是“铁律”,雷打不动,除非有意外事情发生。这时候,这股小部队就武装整齐地带着小凳子列队来到广场上看电影,坐在正对着电影屏幕的地方,也就是广场的中间,就是他们的位置,然后周围才是附近各村赶来看电影的老百姓的位置,而我们这些小孩子往往是四平八稳地被“厂部”里的人指挥着坐在屏幕的最前方。有时候,一场电影大概有上千人来观看,屏幕正面人坐满了,找不到位置的人只能跑到屏幕背后去看,因为那时候看电影简直就是一件非常奢望的事情,好在有这个“厂部”在,要不我们这些住在“厂部”附近村庄的人根本与电影无缘。

因此,一到星期五的下午,家里的大人们也就早早地做饭,匆忙吃过晚饭后,也来不及收拾碗筷和洗锅,就领着我们出发了。一路上,朝“厂部”出发的老百姓很多,我在学校里一块念书的那些小伙伴们,也都在父母亲或者哥哥姐姐带领下,也全都凑在往“厂部”出发的队伍里。这时候,调皮的我们,则不让大人们省一点心,我们根本不听大人们的指挥,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一路上疯狂地追逐着,嬉闹着,喊叫着,有时候还高声唱起学校里老师教会的歌曲,于是,一时间尖叫声、口哨声、大喊声、怪笑声、歌唱声夹杂着大人们的呵斥声、怒骂声飘荡在村子的上空,乡村夜晚沉寂的局面立时被打破了,一股股躁动和不安的气氛迅速地向四下里扩散。由于夜晚的寂静,我们的这种混合声会传得很远很远,几公里外的地方都能清楚地听到。

记得,第一次在“厂部”看的第一部电影,便是到至今还留给我影响最深的宽银幕动画美术电影《哪吒闹海》,其中影片中陈塘关总兵李靖的夫人怀胎3年6个月后,生下了一个肉球,并从肉球中跳出小男孩哪吒的那一幕场景,至今还深深地留在脑海中。那时候,我不知道这是神话故事,老是在心里琢磨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也是这样生出来的吗?现在想来,觉得这个问题实在是有点可笑。此后,就在“厂部”,我们还看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少林寺》、《武当》、《武林志》、《太行山上》、《血总是热的》、《董存瑞》、《黄继光》、《少年英雄王二小》、《小英雄雨来》、《地道战》、《地雷战》、《刘胡兰》等许多部电影,我的小学阶段基本上就是由这些电影陪伴过来的。

可好景不长,几年后,不知是什么原因,“厂部”的这一小股部队就撤离了,于是“厂部”不再放电影了。那是,看不到电影的日子里,我和小伙伴们就好像迷失了生活的方向,再也找不到生活的乐趣了,我们的生活中见不到一丝丝“阳光“了。

随后几年里,私人放映队开始诞生了。每当村子里大富人家办什么喜事,或者村子里遇到什么重大节日时,晚上都免不了要请私人放映队放一场电影来庆祝庆祝,于是我和小伙伴们开始辗转各村,像赶集那样开始赶电影的趟儿。也不知道,那时候这村放电影,或者那村放电影的消息,是怎样传到我和小伙伴们的耳朵里的?反正十里八村只要放电影,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就一定能够得到消息,我和我的那些小伙伴们基本上就可以做到一场不落。父母亲也反对我们到较远的外村去看电影,他们害怕和担心我们跟外村的小朋友们发生冲突,因为毕竟这样的事当时是经常发生的。但电影的魅力当时我们真的无法抗拒,因为当时我们农村的孩子,看电影是唯一能比较直观形象地了解社会、认识世界、开阔视野和增长知识的一种方式而已。因此,我常常时趁父母亲不注意,就悄悄地溜出去了。虽然当时看过的大多电影的名字现在说不上来,但几部经典的电影还是在脑海中留下了较深刻的影响,至今还牢牢地记住了影片名。比如:《火烧圆明园》、《骆驼祥子》、《白毛女》、《人生》、《自古英雄出少年》、《少林寺弟子》、《岳家小将》、《少林俗家弟子》、《侠女十三妹》、《女子别动队》等等。

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电视机技术的快速发展,一种成本低廉和便于操作的放映设备,录像机开始流行,于是录像厅或者录像室开始在街面上或着在村子里出现,一时间,电影业开始受到了冲击,随之露天电影也就开始慢慢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如今想来,虽说是时代催生了露天电影的发展,露天电影也正是在当时人们物质生活极度贫乏的情况下,不负众望地承担起了人们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极大地丰富了当时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这一段历史同样弥足珍贵。如今,作为一名70后的人,回忆起这一段看露天电影的往事,我至今仍念念不忘的是,当时和我的那一帮小伙伴们到处跑着去看露天电影时的那种无比兴奋和快乐的心情,因为这是我人生当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也是我人生当中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所以不管到何时,我仍无法忘记露天电影带给我的那一段快乐的童年。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欲弃难舍是情分散文

全文共 1324 字

+ 加入清单

相信许多人跟我一样,会有不少物事舍不得丢掉。舍不得的,肯定不是什么珍宝,即使你扔了大多也没人愿意捡去。

许多东西都有时代性,尤其是有些书,上世纪70年代末风靡一时的那套数理化自学丛书就是一例。想当年,为得到这套书,曾经花过多少心思啊。可如今,那书无论外貌还是内容,都已是鸡肋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却着实可惜。同这丛书差不多的,还有一套许国璋英语,那时这四册书加上随后的两本俞大裀教材,是我的至宝至爱,30多年过去,英语与我的距离,早已咫尺天涯,留着无用,却也不忍割舍往日情份。

类似的书,在我的书橱里不属少数,多次想下决心清理一二,结果都坏在优柔寡断这四个字上。

书橱上顶着几个不小的纸箱,其中一个装着积了几十年的朋友来信,少说也有几千封,大多一年一装订,几位与我往来特别密切的,还订有“个人集子”。这些信件记录着朋友们彼时心路历程,有的甚至可以说收藏着某种历史。然而,她们毕竟太私人了,一般不可以公诸于众。于是常常的想,到了“那一天”,我该如何处理这些东西?或者,为了保险起见,我是不是应该早一点收拾了它们,“以绝后患”?然而,我真的下不了这个决心,尽管与我交往的好像没有名人大腕,但他(她)们毕竟曾是我的挚友啊。

如果是名人大腕,那还好办了,堂而皇之将其献出去。细细算来,倒也收藏有几封编辑的亲笔,可对方好像都不太有名。倒是有一位有名的,红学中人所共知的冯其庸先生。他给我的那封信,让我夹在一部《石头记》里。我以为这应该也算是一种珍藏。

还有就是那一大堆日记。写头一篇日记时年岁并不小了,可至今却也积下了30多年的文字。堆在一起,足足有两尺多高。日记里收藏着的一切,也许会比那些信件更为私人。说实在的,我的日记里,很少有自己的什么秘密,却记载着许多朋友的点点滴滴。以前我开玩笑说起过这些日记“归宿”,有人表示大家“分赃”,哈哈,这主意不错,可他们互相之间与我的关系毕竟并不那么平衡,也就是说,有些秘密是不可以互相泄露的。好在近年来写日记不再用纸用笔,所以的一切都保存在电脑里。有时想,有朝一日真的想舍弃它们了,一键毁之,最轻松不过的事了。问题是那一箱纸质日记怎么办?要我现在就毁了它们,于心何忍?

这些年,大大小小的得过不少的奖状。现在的奖状也是今非昔比了,大多金光闪闪,很是考究。要是他们只是一张薄纸也还罢了,偏偏都那么厚那么大,如果归在一起,得占个很大的地方,我只好化整为零,这里塞一个那里塞一个。对大多数人来说,奖状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说不定还可以换来一些实惠,比方评级啦升职什么的,可我没那种可能,有时还真觉得它们是个累赘。

世上最难舍的莫过于深深的朋友情分,偏偏许多的情分总是以(礼)物来表述并存在着的。我现在想到的就是这些,这些包含着朋友之情的玩意儿。你看我的书橱,满满当当的书籍前面,排列着是一个又一个朋友送我的可爱小摆设。我常常很奇怪,朋友们为什么总是把我当作孩子看待,问问他们,他们回答,我们心目中,你永远是个孩子。晕不晕?话又说回来,这样的话,正是我所喜欢听的。也许,年纪越大,越愿意自己还是个孩子。光冲着这一点,我还会下得了手丢掉它们?更何况,那一个个看似小玩具的物件,浸透着的却是永远无法割断的深情啊!

所以啊,到头来还是那句话,欲弃难舍。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只要还有一口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02 字

+ 加入清单

几岁的时候,学校劳动的间隙,与小伙伴们在琅江边掏一个仅能钻进一人的沙质洞子,大家轮番地钻进去退出来,玩得不亦乐乎。又到我钻进去的时候,沙洞却坍塌了。近一米高的泥沙,将我弱小的身躯压得就要窒息了。在这危急关头,我心里却平静下来,心想:一定会有人救我出去的。在我的气息快要闷绝时,一位老师将我救了出来。

稍大一点,为了减轻母亲里里外外的繁重负担,我尽着最大的能耐,挑着达到自己极限的担子。感觉到气绝的时候,就自我鼓励,坚持一下,很快就干完了。就这样,十六、七岁的我,练就了能挑二百多斤的重担。一米多深的香芋地沟,满地沟水浸泡后的蕃薯藤叶,挑起畚箕时的那种重量,少说也接近三百斤。这个重量是我身体重量的三倍,可我硬是咬着牙,成功地挑起了这一重担。

有几次,用自行车搭载一位比我重三十多斤的同伴,上坡时也尽量不下车地尽着自己的脚力奋力苦蹬,一天时间能行走一百四十多公里。虽然辛苦异常,但辛苦过后的那种对极限挑战成功的自豪,却是令自己值得终生回味,而且还是回味无穷。

读高中时,一下子心血来潮,与伙伴们到几十公里远的罗坑水库边的大山里去打柴。几个人都是第一次跑这么远的路打柴,并不知道与在村子附近打柴有什么不同。山上的云雾缭绕,让我们平日只见着远山云雾的眼眸里,有了更深切的更贴近的新感受。苍绿的山岭,粼粼的水库,还有山上的各种动植物的声音,将我们少年的好玩天性,激发得淋漓尽致。我们半玩耍地在山上消磨着时光,直至到了黄昏时,肚子的“咕咕”叫声,才让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早上的三两碗稀粥,早就消化干净了。于是,大家忍着饥饿难耐的肚子,提着精神挑担下山。为了多贮存一点身体能量将担子挑下山去,大家都不想说话。在这个时候,我却能够强提精神,放开喉咙,唱着当时的流行歌曲,引得同伴们奚落不停,说我是真正的“无米乐”。

走进社会,常常不分日夜地工作,也无法磨灭我对人生未来向往的激动。一人干几个人的工作,也照样是精力充沛。自己整天不停地鼓励着:“多干点,伤不了身体的!”有时,确实是太累了,也不想停下来歇歇,总想着多干点再多干点。耐力的一天天积累,就是负重致远的一尺尺延长,更是将自我的意志磨砺得愈发坚强。

身体致残后,面对着一次次的不公,我也有过气馁,但想想人生的未来,我仍然是拖着残躯,照样露出笑脸,迎接着每一天的如期到来。人生,不仅仅是为自己而过,也还要负上家人、亲戚、朋友以及社会的责任。直至不少地方曝露了官场窝案,我才知道:一个人,并不是拼命地多干,就有提升的空间。相反,走歪门邪道才是出人头地的真谛。可是,我却不想去趟那些表面浮华的钱权交易浑水,只依照自己内心的真理正道而处世立命,完全融不进也不愿融进那权钱交易的圈子。虽然没有让世人尊敬的浮华身份,但自己仍然认为亘古未变的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上,自己的人格并不比一些掌握着实权或者拥有雄厚经济的人差出一截。因为,正直,才是人间的正气罡风。而通过歪门邪道达到某一高度的人,可以说是虽生却死,只不过是人世间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作为人,要走自己的路,这是大家所共识的认知。可是,自己的路,要走出什么的标准,或者说应走一条怎样的道路,却是困惑着许许多多的人。在人生路上,走了歪路的人,古往今来,也不是少数。而我所要走的路,就是以先贤们为模范,用不断提高自我精神修养的国学精粹作为修正自身的食粮,远离邪恶而严格律己,按照古代先贤的正直修为,百折不挠地走自己的人生道路。正因为这样的信念,我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况下,都不迷失自我,更不会屈服于邪恶而同流合污,沦为邪恶的走狗奔卒。

病魔折磨得要生不得、要死不能时,我依然如故坚持着做人的原则,决不能丧失人格去求得暂时的痛苦解脱。就这样一次次地挣扎过来,一次地面对现实,仍然保持着自己独特的人格独立,仍然是“不识时务”的世俗另类。可是,对照先贤,我问心无愧,可以神态宴然地与先贤在诗词歌赋中灵犀相通,没有一丁半点的矫揉造作的扭捏作态。就这样一走就走了几十个春秋,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仍然还是一如既往,义无反顾。

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自身修养的不断进取。

走吧!沿着古往今来的正道,毅然决然地走下去......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一本书散文

全文共 204 字

+ 加入清单

我曾欠你一本

满满的文字像是你的心中的花海

清秀的笔迹像是你经过的红裙

你写道

孤独是与你同行的梦

我曾欠你一本书

慢慢的时光不觉已走过好多年

泛黄的书页不见你当时的困惑

我说

就这样静静度过匆匆年华

我曾欠你一本书

漫漫的黑夜它带走我的梦

破碎的书签夹着年少的爱

一封情书

可我不爱你

时隔多年

我又找到那本书

夹杂着你关于爱情的梦

我想我开始想你

可我不爱你

这么多年

我剪去了长发留起了胡茬

我怕你见到我

我怕你会说

当年的你呢

我会说

孤独只是我的梦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 加入清单

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五月果园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74 字

+ 加入清单

五月果园桃花盛开的景色五月果园行——

“五一”假日,我没有去看名山大川,也没有去凭吊古迹神灵,久违了的故乡情,催促我一刻也不停的登上南去的列车。

我的故乡在辽南的苹果之乡——三十里堡。我家的果园就在一个山坡上;房舍被果树围绕,终年与果树为邻。自五七年我来到沈阳,至今已四十多年了,这期间虽几次回家探亲,但都还未遇到果树开花的季节。

下了火车,还有一段步行路,我不禁加快了脚步,把前来接我的二哥甩在了后边。近了!近了!突然,我眼前一亮,我家所住的山坡出现了。但奇怪的是这山坡没有了泥土的黄色和青草的绿色,远远望去,山坡一片粉白,像被一片巨大的白绸子覆盖着,二哥告诉我,那是桃林,眼下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再走近些,果园的轮廓分明了,果农把山坡修成梯田状,果树一排排整齐地顺着山势一直排到山顶。我沿着那条已经变宽了的路走进果园,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果农对果树进行了精心栽培与管理,树下泥土松软,无杂草,二哥告诉我,这山上的果树,由好几家果农承包,农忙季节,他们吃住在山上,够辛苦的了。

我最先看到的是一片苹果树,我发现我以前熟悉的果树,已所剩无几,不用问,它们都“老了”,必定是在奉献了 “甘甜”后而“退役”了,接替它们的是一茬新树,它们生机盎然,欣欣向荣,虽然树枝上还没长出叶子,但密密的幼芽依稀可见,看得出来,它们正在为开花、结果积蓄力量。二哥说:“这一茬树,都是引进的优质品种已经连续多年获得高产了。”

看完苹果树,我走进桃林,枝枝桃花在向我亲近,致意,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那些花枝﹑花瓣﹑花蕾,去闻那并不浓郁但沁人肺腑的淡淡的清香。不一会儿,我们已走入桃林深处,被层层叠叠的桃花所包围。

写到这里,我要问:你可能看到过桃花,但你看到过满山满坡的桃花吗?你可曾置身于桃林中去结识、赞美过桃花吗?如果你没有这种经历,那我告诉你,那种感觉岂止是赏心悦目,简直是无以言表的,它会让你一时间抹去头脑中所有的思考与记忆,更不消说那些烦恼的心绪,它会逼着你的大脑,只去反射一种图像,那就是桃花,桃花……此刻的我正是这样,在桃林中徜徉,在桃花中飘忽,如临仙境。

快到山腰二哥的家了,他见我兴致很高,便对我说:“这些年,党的政策让果农心中有了底,不但精心莳弄好每一棵树,还搞科学栽培,并根据市场需求,去决定栽培品种。如今各家的果园里,除苹果树、桃树外,还有枣、杏、梨、樱桃等,改变了以前‘国光’、‘红玉’一统天下的局面,果农生活怎能不富呢。”

等我走进二哥家的房门,一桌丰盛的酒席在等着我,但我要告诉我的亲人,我酒还没沾唇就已经醉了,那不是酒力的作用,而是美丽的大自然让我深深地陶醉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小议蟋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6 字

+ 加入清单

夜,不平静。似有一万个声音在争鸣!遥相呼应,不绝于耳!那美妙的弦乐堪比天籁,以夜空为幕,地做大厅,每一个演奏者都隐蔽起来,让人只闻其声,不见其影,让人似乎置身于一个神秘,美妙的仙境里,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这清纯悦耳的弦琴声……

朋友,你肯定以为我在梦游吧?不是的,不信的话,就请你今晚也走出房间,来到室外,亲身聆听那绝妙的仙乐,感知一下大自然带给你的那份欣喜吧!

白天里蝉的嘶鸣终于消弭,劳碌了一天的耳朵总算是得到休息了。就在此时,一个个藏匿在暗处的小蟋蟀们提着弦琴上场了,一首首清新悦耳的轻弹漫唱,缓和了一天里烦躁的心绪,在这舒缓微妙的弦乐里,人的心情得到了净化,灵魂得到了升华,枕着这缓缓流淌的乐曲,人们好像陶醉在母亲的摇篮曲里,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那香醇的梦乡里。

“蓬蒿门巷绝经过,清夜何人与晤歌?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这是陆游与蟋蟀的知遇之诗,我没有诗人的才情,却有一腔欣喜,一份浓浓的乡情荡漾在胸中,让我的灵魂在美妙的合唱声中升腾至遥远的故乡,回到那一方熟悉的青草地,那永远温暖我的农家灶台。青涩的时光里,是那声声清越的弦乐陪伴我度过了欢快的少年时光,纵然没有了茅草屋,泥灶台,但是,那美妙的弹唱声却永远的定格在我大脑里的一隅,提醒我生命里那纯美的爱情,浓厚的亲情,甘霖一般的友情,都在混沌的嘈杂声中脱颖而出,涤荡着我的灵魂。

纵览历史长河,这小小的蟋蟀,竟然也翻云作雨,在人类的一幕幕悲喜剧中,担当着一个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争雄恐负东君意,

决胜宁辞一介身。

鼓翼有声如唱凯,

洗钳重搦似生嗔。

大哉天地生群物,

羡尔区区志不移。

人类利用了蟋蟀好斗的天性,把这小小的蟋蟀玩弄于股掌之上。有人为之倾家荡产,有人为之呕心沥血,更有穷苦的百姓为之赔上性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就有一个《促织》的故事,真的是把蟋蟀这个小小的精灵捧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演绎了一场场人间的悲喜剧。不知道是人玩蟋蟀,还是蟋蟀玩人!

“斗蟋蟀这项活动,近年似有兴起的趋势,大概是人们的日子开始好起来了,总需要搞点娱乐活动。听说一些大城市,象杭州、天津等地都成立了蟋蟀协会,上海出现了万人蟋蟀市场,盛况空前。实际上,斗蟋蟀已不再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作为民族的传统文化,它还能增进与外界、甚至与世界各国的联系。美国一家电视台在它《看东方》节目中,就曾把斗蟋蟀作为中国一个传统文化形式向全世界播放。斗蟋蟀如果搞得好,搞得有影响,也许会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对经济发展带来一点促进作用呢!”

这段文字,是我在网上得知的,朋友,也许你和我一样,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小小的蟋蟀是我们生活里的一道点缀,一抹彩虹,一首悦耳的乐曲,一个美好的回忆,乃至一个一生相随的挚友。谁又知道,蟋蟀,是什么?那一个个隐匿起来的音乐家,又将在如今的中国上演什么样的华章?

他是一个使者,促进友谊和进步,还是一个恶魔,操纵着人间的喜怒哀乐?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百姓,因为有了党的教育,我了解了历史,知道古代一系列的动物之斗,都被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视为玩乐,满足他们残忍的心性,乃至到“斗人”。就是古代的奴隶主让奴隶之间生死决斗,以奴隶的死亡为娱乐,为那血腥的场面而兴奋!或许我天性残缺,没有生长那种野性的基因,我不能看见杀戮,不能看见流血,不能看见死亡,不能看见眼泪,所以,我肯定永远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民,像一只只隐蔽在缝隙里的蟋蟀一样,每日里为自己的生命弹奏着乐章。我真怕有人把我送上争斗场,成为一个决定别人命运的玩物!

“咕咕咕咕”,“呜呜呜呜”,“嗡嗡嗡嗡”,一丛丛草芥间,蟋蟀们犹在弹唱,他们在说什么?你知道吗?朋友,我似乎懂得了一点点。那是爱的呼唤,那是情的氤氲,那是天堂里遗落的一粒爱的音乐种子。

珍惜生命吧,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吧!别再把杀戮上演在小小的蟋蟀身上,我相信,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文明在刷新,美好和谐的生存环境属于地球上的所有生灵!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旧相识我的巧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8 字

+ 加入清单

在半山腰凉亭休息的时候,忽有鸟屎落在了我的肩上,我抬头看,恰有两只小麻雀(方言叫巧儿)在头顶嬉戏,原来是它们所为,偶尔还看看我,似说:哈哈,你钩不着我。我气急,跺跺脚,吼一声,但它仍不理睬,还在哪儿交头接耳的议论着我呢,我只好拾一土块扔上去,随即它们唧唧喳喳的叫骂而去,看着他们远去小小的身影,周围清静了许多,但不知怎么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思绪一下回到了儿时嬉闹的场景。

听母亲讲,鸟屎落在身上是件倒霉的事,每当遇到这种情况,需用红颜色的东西进行遮挡,说是冲喜。小的时候曾见过别家的孩子在拉过鸟屎的地方,缝一块红颜色小布块上去,我没享受过这种待遇。记得小弟曾有过这回事情,但不是用红颜色的布块,而是用红墨水,不管怎样意义是一样的。想想今天麻雀拉屎的事,想起来心里有些好笑,不知今天我用什么方法呢?

在童年的时候,我家安在马坊塬的一个村庄,我就在哪里出生的。记得那时侯鸟的种类还算繁多,主要有鸽子,山鸡、喜鹊、乌鸦、燕子、野鸡、布谷鸟等近二十多种,但是一年四季常飞不变的,只有这小麻雀,它们不管酷暑严寒,环境变化,顺境逆境,从不离不弃,常年驻守在这里,不退不缩,日复一日的生活着,直到慢慢的老去。我想“鸟亦如此,人何以堪呢”,真是故土难离啊!

麻雀虽小,但它的生命力极强,在那田间亦或地头,工场亦或粮窑,檐下亦或枝上,草丛亦或雪地,电线亦或溪边,无处不在,哪儿都有它们小小的身姿和叽叽喳喳的叫声。秋天到了,麻雀便多了起来,因为那时候秋天的庄稼成熟了,工场里都堆满了玉米、未来得及打碾的糜子和谷子等秋天的作物,别的鸟一般都飞走了,只剩下它们,悠闲悠闲的在村庄里飞来飞去,趁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抢着这些粮食吃;冬天的时候,工场边上有一排杨树,那里便成了它们嬉戏的乐园,它们成群结队,或聚或散,或栖或飞,或高或低,卿卿我我,追逐嬉闹,为我们村庄增添了一份生机,也为那时我们这帮孩子带来了一份快乐。虽然这样,儿时的我还是很淘气,用尽办法,绞尽脑汁的去捕捉这些小小的精灵。那时不知道麻雀为何那么多,不但我们小孩去捕捉,连大人也在农闲的时候去捕杀,但永远是捕杀不完,相反好像是越来越多。

捕杀麻雀的方法很多,那时,我们小孩用的方法多是用弹弓瞄准了打,用自制的弓箭瞄准了射;在雪天扫开一片空地,撒点食饵,然后用栓着长长绳子的小木棍支起筛子扣,类似的方法还可以用不带绳子的小小木棍儿支起两块转去塌;在麻雀繁殖的时候,跟几个小伙伴在悬崖上去掏麻雀窝。这些方法,是捕杀不了几只的,只是玩高兴,而且有的方法很危险。记得有一次,爸妈都不在,来了邻家的两个小伙伴,其中有一个年龄比我小,一个大我两岁,就十二岁吧,我两大的就用绳子吊另一个在我家的崖面去掏麻雀窝,那个窝安在崖面上一个废弃了的鼠洞里面,他伸进小手抓住麻雀用柴草垫的小窝一下子拉出来了,突然他大叫一声,我两一惊就顺手松开了绳子,结果他被摔了下去,幸亏离地面不高,只是摔疼了屁股,其他却无大碍,但当时我们害怕极了。知道他为什么大叫吗?原来那窝里面是一条青蛇,听大人讲,蛇顺着崖面爬进洞里吃掉麻雀儿子后,就继续呆在那里守株待兔,从那以后我再不敢去崖面上掏窝了。

小时候听大人讲,麻雀的肉是很好吃的,可以煮着来吃,爆炒着来吃,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烧着来吃,我只见过同伴吃过,但我小的时候从没有吃过。有一次暑假的时候,去跟同伴放牲口,一个同伴用弹弓打下了一只巧儿,于是就有个比较大一点的让大家弄一些柴火来,他把那只巧儿用稀泥裹了起来,弄成一个泥团,然后放在火里去烧,慢慢的那层稀泥变干了 ,他就去掉那干了的泥土,露出了那脱了羽毛的已经变熟的还冒着热气的麻雀肉,他撕下一只小小的腿让我吃,说很香的,但我看见一只活生生的麻雀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心里蛮不是滋味的,根本就没有吃的欲望,就那样被错过了吃麻雀的机会。第一次吃麻雀的时候,还是在参加工作后,在很偏远的一个乡镇上—————毛巾,那是在一个下了雪的冬天,单位院里有一间柴草房,那天早晨,同事无意间发现有好多麻雀进了那间房去觅食,他蹑手蹑脚的突然闪了进去关住了门,就用一把大的扫帚一顿乱打,霎时间所有的麻雀都被打落了下来,地面上落了一层子, 足有五六百只,我亲眼看到了这一幕,很是震惊,感到恐怖,当时完全没有儿时偶然间用筛子扣住一只麻雀的那种喜悦的心情。但那次我还是吃了,此后心里老绝不是滋味,十几年过去了,总想起麻雀落地的那一幕,心想人为何那么的残忍呢?

我在单位安家的时候,住在单位一个闲置的大厅里,那是一个春天,突然从换气扇孔里钻进了一只断了腿的小麻雀,被女儿抓住了,她用那种很心疼的眼光看着那麻雀,都急出了眼泪,硬要我救救那只麻雀,我只好用塑料管固定了那只断腿,然后用线绳绑牢,由于家里有猫,它一直虎视眈眈的盯着,女儿只好不情愿的从窗户放飞了。突然有一天,女儿站在窗户前大叫,爸爸你看那是我救的那只麻雀,我循指望去,啊!果真是,腿上还吊着线头呢,他就站在经过窗户的电线上,咫尺之遥,它正摆动着那小脑袋张望着我们喳喳的叫,似在感谢我们父子的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当时我心里突然有种乐乐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女儿经常还以此为荣呢。

我搬到单位家属院平房里住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我管了院里的一个水房,由于空间大,就问同事要了两只他养的家鸽养在里面,我每天都会给它们撒一些糜谷之类的粮食。夏天由于怕空气不好,门就经常敞开着,于是就引来了好几只巧儿,它们便毫不客气地在这里安身立命了,整天趁我不在的时候跟鸽子抢着吃,时间久了,就像鸽子一样连我都不怕了,有时候我气极,用扫帚打它们一下,它们倏的一下就躲在水房门前的梨树枝上去了,那棵梨树便成了它们的栖息之所,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了它们几个,有时候我看不见它们了,心里空落落的。现在想起,心里还酸酸的,心想假如有一天我们互相见不到了,你的心里会空落落的吗?你能告诉我吗 ?

到深秋了,那几只巧儿一直没有离开过,而且已经吃的胖胖呼呼,在水房门前很笨拙地一蹦一蹦地拾着食饵。有时它们会毫不惊惧地落到我接满水的桶沿上,很大方的喝水呢,不时的还与我对视一下。有时候我想,这些巧儿,会是儿时带给我欢乐的那些巧儿吗?,不知里面有没有女儿救下的那只?随后还是否定了。儿时记忆中的巧儿,已如四季轮回,遁入深深的岁月,再不可触及了,人的一生何尝不是如此呢!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轻叹一声,那些小家伙却悚然一惊,倏地飞起,飘飘的落在那梨树枝上去了,看那梨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降温了,凛冽的北风吹了好长时间,我知道早已是冬天了,水房的门关得严严实实,怕冻坏了水管。那些麻雀由于长时间吃不到食饵,不知什么时候就不辞而别了,两只鸽子仍在,而且已经有了四只它们的儿子。看看雪地,没有留下一丝它们曾经来过的痕迹,看那梨树枝,只有那相思豆挂在那光秃秃的枝丫上,随风摇曳,寂寞地等待着春风吹来。

我知道,有一天我也终会离去,与这段往事交集而过,就像在夏天里初识的那些巧儿,在冬天不留一丝印记的悄悄的隐去了,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思念。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已经拥有何必再寻找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395 字

+ 加入清单

寒风吹醒了昏迷的凌风。虽然身处荒无人烟的雪原,幽暗宁静的峡谷,但是凌风的心跳依旧很执着。因为这里有着成就他梦想的东西,为了梦想凌风独自一人不远万里跋山涉水来到了这里。虽然也失足跌入深渊,可他依旧不舍地追求着自己心中想要的生活。

凌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昏睡了多久,现在他必须为自己的身体补充能量。可是他身上的食物袋已经空无一物。

面对食物的短缺凌风并没有一蹶不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野草充饥。虽然野草的味道难以下,可是这却激发了他走向梦想的决心,因为凌风知道他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成就他梦想的良药,心中有梦自己真的不孤单。

太阳西下山谷中的光线也越来越暗。风拼命地吹打着凌风的身体,凌风执着地向着梦想走着——寻找天山雪莲。梦想是他心中永远的亮光,因为有梦他一路披荆斩棘永不停止地向前走着。

夜越来越深了,风也渐渐地消失了。在这漆黑如墨的黑夜里,在这荒无人烟的山谷里凌风除了一直努力的向前走又能有什么选择。

突然间他听到远处传来狼的叫声,凌风的心跳开始慢慢的加速。在自己体力充足的情况下与狼战斗也是命悬一线,可是现在凌风的体力已经严重不足急需补充能量,这个时候狼群来袭自己还能够面对嘛?凌风的心中虽然满是恐惧可是他也知道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他所能做的就是面对它。

就在凌风的脑中满是危险信息的时刻,他突然看到远方有一道忽明忽暗的火光。在火光的照耀下似乎有一个人影在那里走动着,凌风加快了脚步向那束火光走去。

“你燃烧的是可燃冰吧?”

冰洁被突然传到自己耳中的声音吓了一跳回了回神说;“你是谁?从哪里冒出来的?不许靠近我,我可是回功夫的。”

凌风叹了口气说;“放心吧!我对打架没兴趣,不用这么夸张。”

通过了解凌风知道了玉洁和他都是为了寻找天山雪莲。他们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者,因为面对这里恶劣的环境和天山雪莲的稀少他们别无选择。

看着玉洁眼角流出的泪水凌风安慰地说;“不用这么伤心,你伤心也没有用,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当风雨来临的时候我们只有面对它。相信你母亲的病会好的,相信过不了多久我们都会寻找到天山雪莲,我和你母亲的病都会好的。”

听完凌风的话玉洁似乎有了新的希望与动力。她微笑地望着夜空,忍受了十几天寒风侵袭的玉洁感到些许温暖;“嗯!给!吃点东西吧,吃完之后我们一起寻找天山雪莲。”

阳光渐渐的照亮了整个峡谷,雪在阳光的照耀下亮白无比,而凌风与玉洁此时此刻正被一群狼追赶着。体力不足是他们现在最大的危险,可是狼群又怎会舍得这个就要到口的食物呢?他们执着的精神令凌风与玉洁恐惧不已。

凌风边跑边大声呼叫,玉洁听了嘲笑说;“别喊了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你再怎么喊也没用。

凌风边跑边说;“怎么没有用,大声喊说不定会引起雪崩,峡谷又那么狭窄如果运气好的话山谷上滑落的雪会砸死我们身后的狼群。”

玉洁听了之后对刚才的暗自嘲笑感到惭愧,于是也和凌风一起喊了起来。

狼群和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可是峡谷两边的雪还是一动不动地堆在那里。筋疲力尽他们决定和狼群拼了,反正逃跑也是死面对还能杀死几只狼。于是他们停下了奔跑的脚步,狼群迅速地将他们围了起来并一步步向他们逼近。

凌风与玉洁背靠背心中满是恐惧却又指着地面对狼群的进攻。

狼群面对两个弱不经风的人心中满是欢喜,因为它们实在是太饥饿了它们认为这两个人是上帝给它们的恩赐高兴地咆哮了起来。

当凌风与玉洁拿着匕首准备与狼群决一死战的时候狼群的嚎叫却引起了雪崩狼群四处逃窜,凌风与玉洁也向着峡谷的出口冲了出去。

走出峡谷是连绵不尽的山脉,山脉的尽头是 高耸入云的天山。望着触不可及的天山玉洁迷茫滴望着凌风说;“不知前方还会有什么危险,我带的食物也快没了,你会放弃嘛?”

凌风笑了笑说;我怎么可能会放松呢!虽然路途遥远可是为了心中的梦想、为了曾经许给自己的承诺、为了能医好自己的神经系统、为了让自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怎么可能会止步不前呢?再多再大的困难我不在乎,我只害怕不去追求的自己。”

听了凌风的话玉洁想起了家中还在被病痛折磨的母亲,想起母亲挣扎的画面玉洁就心如刀割。她知道没有人可以和生活讨价还价,她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去寻找能够消除母亲病痛的天山雪莲。

经过十多天的寻找他们却始终一与所获,他们心中所有的迫不及待都等不来期待。凌风怀着低落的心情走到悬崖边缘他用尽所有力气朝着对岸呼喊,似乎要发泄掉心中所有的不满情绪。

可是发泄之后凌风也只能垂头丧气地将目光移向崖底没有任何丝毫的改变。

突然之间凌风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因为他看见在那悬崖峭壁之下有一朵青色的天山雪莲。

“快过来看,我发现一朵天山雪莲。”凌风向玉洁边招手边说。

玉洁高兴及了,顾不上疲惫不堪的身体迅速地走到悬崖边缘向悬崖深处望去。

“不是一朵,是好几朵,你看那朵青色的右下方和左上方都有。”

“这次你母亲的病和我的病都能医疗好啦。”凌风高兴地说到。

“那就让我们为我们共同的梦想加油吧!”玉洁说到。

“嗯!也为我们的青春喝彩。”

由于过度的高兴凌风顾不上身体的疲惫顺着绳子向天山雪莲生长的地方爬去。

看着天山雪莲与自己的距离一点点的缩短凌风的心兴奋到了极点。因为天山雪莲承带了凌风太多的希望与梦想,拥有天山雪莲意味着凌风的神经系统就可以恢复正常,再也不用被人歧视可以自由地行走于天地之间了,那种生活该是多么的逍遥自在幸福快乐呀。失去的友情,遗失的爱情都会重新回到他的身边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幸福感受。

当凌风的手触摸到天山雪莲的那一刻是那样的激动与兴奋,他甚至能感觉的到美好的生活已经向他敞开怀抱。

一棵、两棵、三棵,凌风在悬崖峭壁之上辛苦又幸福地采摘着天山雪莲。玉洁在悬崖边上满怀欣喜地看着。几十天受的苦难与委屈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可是就在此刻玉洁发现凌风拉着采摘天山雪莲的绳子即将被磨断,玉洁想伸手去抓住绳子却晚了一步只能眼睁睜地看着凌风向悬崖深处落去自己却无能为力。

玉洁的眼中早已满是泪水。陪伴自己那么多天又经历了那么多磨难的小伙伴难道真的就这样被上帝带走了吗?玉洁真的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她立即固定好绳子决定去崖底寻找凌风。在自己没有亲眼目睹之前她绝对不会相信凌风就这样离开了,虽然他们认识的时间不多凌风却给她带了太多的保护与快乐。

可是通向崖底的路程是那么的艰难。玉洁虽然心急如焚却只能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地向悬崖深处爬去。

玉洁的双脚踩到崖底的那一刻她看到凌风一动不动地躺在冰冷的土地上。她跑过去叫着摇着凌风真心希望凌风没有离开这个世界。

“别遥了!再摇我真的就被你遥死了。”听到凌风的声音玉洁又高兴又激动。

“你哭了?”凌风看着玉洁的眼角流出的泪水问道。

n “没!我们才认识多久呀,我会为你哭别做梦了。”

“别装了,情绪可以控制眼泪不会撒谎。”

“好吧!我说不过你你在这继续躺着吧我走了。”

玉洁站起了身走了几步回头看到凌风正在那里苦苦地挣扎着,立即跑了过去说;“怎么了?站不起来了嘛?”

凌风吸了口气说;“没事,我再试一下。”

玉洁看着凌风苦苦挣扎的样子急忙说道;“别动了,休息一下我们还有时间。”

凌风停止了站立的动作拿出了口袋里的天山雪莲对玉洁说;“你先走吧,我想我需要在这里休息一下了。”

“不!你对它寄托了太多的希望我不能要,你一定会站起来的别放弃好吗!如果你不会放弃你自己生活也不会放弃你,命运也不会放弃你,生活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的请坚韧一些,你努力了那么久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样我都明白,可是命运的归命运自己的归自己我已经努力过了,对于命运的安排纵然我万般的愤怒也无法改变什么了。”

“不要这样想,谁说你没有好的未来,相信我我会医术我会把你的推医疗好的。”

“真的嘛?”凌风似乎看到了希望满怀欣喜的问到。

“是的!请相信自己,相信未来,你的神经系统会好起来的,你的腿也会好起来的,你的未来一定会很精彩,我不会让你忍受孤单。”

玉洁的语言如阳光般在一瞬间融化了凌风冰冻已久的心。玉洁能够在他一无所有的时间和他一起同行他怎么可能让玉洁失望呢!凌风终其一生寻找的不正是甘愿为自己停下脚步的人嘛!现在她就在自己的面前何必在去寻找呢?

凌风自嘲了一下自己的脆弱,然后笑了一下对玉洁说;“你说的对,为了美丽的明天我绝不能放弃。”

玉洁笑了一下说;“这才是我心中的大侠,你只要过了这个坎你的人生一定会很精彩。”

此时此刻的凌风心中满是阳光,因为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不会太黑暗,虽然他不知道这个过程自己要忍受多少困苦磨难,可是他相信只要一直努力向前走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当两人都身心疲惫的睡去散文

全文共 1629 字

+ 加入清单

当两人都身心疲惫的睡去,我独自坐在黑夜中思索。

大学,分分合合,司空见惯。谁和谁在一起,谁又和谁分开,谁追了谁,谁甩了谁,再也不会引起众人的惊异。

大学的爱情好像走进一家速食店,本应慢火微培的感情被程序化标准化的加工一下就端上桌了。

做得快,吃得也快,散得也快。

于是我困惑,无论我们本身就是因为耐不住寂寞,还是相互倾心,大学的爱情,到底是在追求相伴一生的爱侣还是因爱之名做着一次又一次的排列组合?

也许是我过于悲观,也许是周遭的朋友幸福的总是那么少,我开始觉得大学的爱情只是一种短暂的冲动和寂寞的填充物。

是的,也许那么多不长不短不能回家的假期与周末,需要有人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吧?

是的,也许那么美丽浪漫的校园的林荫路,长木椅,应该留下甜蜜的背影吧?

是的,也许那么炎热的酷暑那么闷热的自习室,应该有人送你冰棒为你擦去额头的汗珠吧?

是的,也许那么寒冷的冬日,那么滑的冰路,应该有人牵着你走过,为你暖手吧?

一个人久了,总想有人能带来些关心,感动。

一个人久了,我们便爱上了恋爱时美好的感觉。

于是我们恋爱了。

甜蜜,微笑,一切如此美好。

可当那些幸福的感觉消失了,当重重问题出现了,我们可能黯然。这段感情,就这样结束了。

分手

哭,恨,怀念。

多久之后,我们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终于,每个月的生活费,不用留出一部分和他吃饭,看电影,买礼物了。

终于,上街,不用在看到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时给他带回去了。

终于,睡觉,不用再担心约会迟到可以放肆酣睡了。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用每天为一个人牵挂着了。

微笑,释然,抬起头。

多久之后,我们渐渐开始享受一个人的生活。

终于,可以把许久以前计划的设想付诸实施了。

终于,又享受到和朋友在一起天不怕地不怕的幸福了。

终于,开始好好计划自己的未来,做很多很有价值的事了。

最重要的是,我们开始完完全全的为自己奋斗了。

为自己活了。

当我坐在自习室看着大家或埋头苦算或低头沉思;

当我走在图书馆里看着古卷在阳光下发出智慧的光芒;

当我站在运动场边看着健儿为梦想而飞奔着跳跃着;

当我再讲座上看和教授们慷慨激昂高谈论阔。

我在想,数年之后,当我俯瞰人生蓝图,我希望看到我是在为我自己的事业辛勤付出留下汗水的,而不是纠结在一段不合时宜的感情死胡同中洒下一地的泪水。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有好感的人,也许可以做很好的朋友,那份亲密的感觉会维持的更久。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孤独而崇高的事业,有我们一个人,就足够了。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10点,下自习。

抱着书,我走过一对对亲吻拥抱的恋人。

我内心曾经的羡慕以及失落的感觉消失了。

我微笑着默默祝福他们,然后抬起头,继续欣赏一个人的风景。

今天的孤独时为了明日的精彩,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在黄昏的自习教室,目光穿过古老的大学校园的窗户,金色的光辉洒在篮球场。听着远远的喧哗声音。安静温暖的心情缓缓荡漾开来。捧上一本书,一杯淡淡的茶水。一份自如的心情。

如果一个人,不听张惠妹,听陈奕迅,听张学友。不看张爱玲,看报纸,看杂志,做一个内心丰富的人。做一个内心有深度的人。不管是快乐还不不快乐,不再写在脸上,要放在心里。

如果一个人,不用扮淑女或好男人,不用去学贤惠和成熟稳重。做好自己。能多潇洒就多潇洒。能多豪迈就多豪迈。可以不拘小节可以邋遢。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考虑自己没有顾虑。

如果一个人,闲来无事的时候,去买一杯奶昔坐在麦当劳的靠窗的位子,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冲着躲在路过的年轻妈妈背后的小孩子扮鬼脸,看着稚嫩的笑脸回应自己笑容,暖洋洋的感觉弥漫心头。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你看淡了感情,看淡了名利,看淡了一切尔虞我诈。但你要有自己的追求。不要看淡幸福。要面向幸福的方向,挥汗奔跑。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垂头丧气。靠自己力量,给自己快乐。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

可以孤单,但不许孤独。

可以寂寞,但不许空虚。

可以消沉,但不许堕落。

可以迷茫,但永不放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795 字

+ 加入清单

站在窗前,风吹着我的头发,细调皮地落在了我的脸上。伸出手淋湿了,我才缓过神来。不知咋的,身体突然一颤,唤起了我的思绪……

小路上

中午时,我提着袋子上学。边走边欣赏路边的风景,尽管下着点小雨,但它们仍然显得那么生机勃勃。我并没有拿伞,觉得这点儿小雨难不到我什么。可能是心里有点自负了,于是上帝也给了我一个下马威。突然下起了大雨,就像特意针对我而下的,我被气得慢走着。看着身旁的同学都撑着花伞,唯独我最特别,我有点自责了。我又想起了袋子里的书,特别是那本日记本,于是便抱着它们狂跑。雨越下越大,我真想钻进一位同学的伞里躲躲,可这样很没有礼貌,我快如风似的跑着;雨水早已打湿了我全身。我的脚步慢了下来,认真想想,这也是让自己清醒清醒吧。回忆起开学时给自己定的目标,真是羞愧。

桃花旁

如霞的桃花是我去看望外婆的途中见到的两棵桃花树。下了车,我便迫不及待的举着伞来到它们面前。雨“嗒嗒”地落在了伞上,我真希望雨滴小声点,别把桃花妹妹们给惊醒了。我轻轻地走着,枝叶似乎看见了我,也叫醒了它的仙女——桃花,娇艳地笑着,让我着迷。我微笑着,因为这是我看见过最美的桃花树!我多么想要摘一枝带回去欣赏

,可那种行为是可耻的。为了满足自己自私的想法,破坏了景物,又使其他路人欣赏不到它们的美艳。世上的这类人多如牛毛,难道就不知道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吗?

桃花如同粉衣仙女一般站在枝头上,为大自然增添一份美丽。我轻轻地到退出了这地方,为它们祝福。

公园中

一位友约我出去玩,问我我家人在不在,我说不在,她兴奋的将我拉出来,带我来到了一个公园里。这里很少有人来,我们在细雨中跳着、跳着,“呵呵”的笑着。累了就在小路上

今天我没有烦恼,把爸妈的话抛在脑后,不去理睬面前的困难,将所有的压力统统推开,轻轻松松的多么自在啊!像鸟儿一样自由飞翔,这是我们都渴望的。

一个汽车的声响把我从另一个世界拉回。

雨还在下着,如丝、如娟、如雾、如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淡菊·名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92 字

+ 加入清单

菊,花中隐士,凌寒傲霜,性高洁。

开封,七朝古都,因是北宋的都城而闻名于世界。提起开封,就想到了北宋,提起北宋,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了开封,开封就是北宋王朝的代名词。

“人淡如菊,心素如简。”人们常用这句话来形容人的淡泊恬静,因此,我常常执拗地想,凡是喜欢这句话的人,一定是淡泊的高雅之人,是耐得住寂寞的恬静之人,和菊有关的城市,也一定是座味淡韵雅的城市,是座在孤独寂寞中独展个性魅力的城市。然而,我始终弄不明白,开封,这座把懦弱和喧嚣揉和在一起的历史名城,把菊花定为市花,缘由何在?菊花和开封,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吗?

带着这个问题,我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在北宋,开封的菊花闻名遐迩,几乎家家养菊,至明清,开封养菊赏菊之风依然盛行,建国后,开封人养菊习俗犹浓,认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我对此却不以为然,觉得如果仅以此就把菊花定为市花,未免过于牵强,再说,我也不认同菊花是古老开封的象征。

北宋,自赵匡胤黄袍加身之日起,重文轻武,就注定是个弱势王朝。赵匡胤为了维护其赵氏的统治,以防类似“陈桥驿兵变”的闹剧发生,一改历朝武官带兵的传统,改文官领兵。战时,消极防御,宋军难敌辽军的快马金兵的铁骑,和时,疏于武备,一个笑料“澶渊之盟”,让北宋的统治者以为天下从此太平。王室贵胄乐滋滋地在汴梁城内听莺歌观燕舞,达官贵人逍逍遥遥地过着“一曲新词酒一杯”的生活,全国上下,腐朽糜烂之风蔓延。北宋末年,金兵在北部边境虎视眈眈,国内农民起义军此起彼伏,宋王室的统治者却昏庸懦弱,不整吏治,懒理朝政,得过且过、苟延残喘地度日,特别是那风流倜傥的宋徽宗,在北宋政权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却工书画,会名妓,听靡靡之音,城外是金戈铁马,城内是歌舞升平。最终,北宋以靖康之耻血泪告终,宋徽宗的字画随着宋徽宗宋钦宗父子两人客死他乡,化作历史的烟云,为北宋王朝蒙上了悲惨的阴影。北宋如此的惨状,应是昙花的孱弱,哪里有傲霜之菊的临危不惧、傲视一切的风骨?我叹!

然而,北宋虽弱,却繁华一时,中国首次出现了主要以商业,而不是以行政为中心的大城市。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展现了汴河繁忙的盛况以及东京浓郁的民俗风情,是汴京当年繁荣的见证,也是北宋城市经济情况的写照。当时的汴京,汴河蜿蜒,纤夫号子声声,大小货船云集,商品琳琅满目,城内楼宇鳞次栉比,烟雨楼台繁华浓艳,无论是酒肆茶楼、地摊卖艺,还是当铺商城,俱是人头涌涌,或经商或卖艺或歌舞或饮酒。“除却梁园总是村”,汴梁开封成为中国历史记忆中永恒的天堂印象。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北宋京都,有日本歌女异域风格的舞姿,有阿拉伯人的朝拜,有印度姑娘的丰姿卓约……,呈现了前所未有的“万国仰神京,礼乐纵横,葱葱佳气锁龙城”的瑰丽景象。汴梁城如诗如画、如梦如幻的繁华,应是牡丹的雍容华贵,哪里有菊的隐和淡泊?我问!

我不喜欢北宋,却喜欢北宋王朝留下来的灿烂的文化,我不喜欢开封,却也喜欢开封的菊花。开封是闻名的菊城,菊花品种繁多,形态各异,菊展期间,满城的菊香飘飘悠悠,一簇簇菊花遍布大街小巷,它们有的轻抚骨朵、含苞待放,有的粉面呈艳、盛开吐蕊,有的似刚出浴,有的则是尽露精髓。特别是那精巧的簇菊造型组合,别具一格的图案让人有种“还向秋山觅诗句,伴僧吟对菊花风”的冲动。因此,每年的东篱把酒西窗吟诗的深秋,我便会来到开封,融入菊的世界,徜徉在花的海洋,看秋霜花尽染,嗅秋风菊带香,企图寻觅出花与城的某种吻合。

去开封赏菊,我不去龙亭,龙亭公园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虽喜庆却张扬,我觉得和菊的淡雅不相映衬;到开封赏菊,我也不去清明上河园,清园里上演的《大宋·东京梦华》,演绎着大宋的兴衰史,虽让人心潮起伏,却热闹喧嚣,和菊的恬静相比,我认为不能相得益彰。我赏菊,单走街头,独去巷尾,或去河岸湖畔的廊坊,在清新的菊香中,领略了笑菊迎客的盛情,寻觅着花与城的丝丝缕缕。

让我惭愧的是,每年赏菊,均没有发现城与菊的相似之处,却发现了古色古香的开封,糅合了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元素:楼越建越多越高,四通八达的公路越扩越宽,一条条潺潺而流的小河上面拱着一座座石架桥,桥上车水马龙,桥下清水悠悠,。。。。。。一天一变样,一年一改观,典雅中带有时尚。这和菊的朴素平淡大相径庭,如果非用一种花儿来形容,我认为追日的向阳花热烈,充满朝气,比较贴切。然而,今年的盛夏,一位出租车司机,让我改变了我心中固执的看法,让我真正领悟出“菊花以独特的风韵成为古老开封的象征”的真正含义。

前几日,我去开封办事,在出租车上,意外地和司机聊了起来。这位出租车司机是位健谈的中年妇女,人很热情,我对开封的理解,她极不赞同,甚至有点愤愤然,她说“北宋虽弱,但是它能在风雨飘摇中延续167年,也向前快速发展了167年,让中国的经济文化都达到了历史的最高点,为后人留下了一笔丰富而宝贝的财富,尤其那些灿烂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绚丽的瑰宝,经久不衰,难道说这不具备淡菊凌寒傲霜的品质?其实开封代表的不仅仅是北宋,它是整个华夏文明的一个缩影,代表了整个中华民族,体现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的沧桑巨变而依然坚贞不屈的品格。”听了出租车司机的话,我沉默不语,心里一边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一边暗赞她不凡的见识和谈吐。

透过车窗放眼望去,看着这座古色古韵古味的古城,早已洗尽了历史的铅华,像一丛清新的雏菊,耸立在中原腹地、黄河岸边,宠辱不惊地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地望天空云卷云舒,以独特的魅力向世界讲述着发生在这里的风风雨雨,诠释着中华民族不朽的文化和精神,笑迎着八方来客。

其实,那一株株一丛丛平淡的秋菊,不在陶翁的南山之脚东篱之下,而在自己的心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有那么一种说不出的思念抒情散文

全文共 1340 字

+ 加入清单

失去了就不会在拥有,我知道错过了就永远不会在回头,只剩下那心中以纷纷伤痛无法抹去,时间可以淡化却不能遗忘,伤痛能够愈合却不能无痕。爱上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小时,一分钟,一秒钟,忘记一个也许需要一辈子,也许是永远不能忘记,只是随着时间的流失会淡化,会习惯,会慢慢的退到记忆的角落,然而心里却留下了一个无法了结的痛楚。

夜深的时候总是很容易的清醒着,不想思考但还是敲下了这些日子都浮在脑海里的文字,在这个忧伤的夜里仍然想用文字去挣扎着表示些什么,这些指尖下的文字让我体会更多的确实寂寞与孤独,沮丧与颓废,让人寒战的冷。每一个人故事背后的辛酸,每一个深夜写下文字的人心中的痛楚,在此刻夜的的网络上默默地展开,曾经说过的话,写过的字,发生的故事,一幕幕浮现,但已经是苍白的记忆。曾经以为真的可以跟你相知相惜,曾经说过要好好珍惜,可誓言是那么的脆弱易碎。

今夜很凄凉,一个人守护者自己的寂寞,拥抱这自己的孤独,曾经幻想这一起出去走一走,牵着你的手,走进陌生的风景里,幻想着抱着你慢慢走下去!也许你没能真的懂我,也许是我们相识的太匆忙,我却一直执迷不悟的喜欢着,惦记着,心痛着,不知道现在你会不会回想当初的柔情与甜蜜?会不会想到痛惜?其实我一直在珍惜,也许上苍注定了今生和你缘尽于此。

痛楚不能分担,快乐不能分享,拥有是未能好好把握,失去时再无力挽回,错过了也就真的错过了。谁不想爱与被爱呢?我想要你的爱,可你的世界终究没有我,不是你没有条件享受我给你的幸福,而是你舍弃了能够拥有的快乐。爱过,痛过,哭过,最后回归平淡,错过了也就失去了,永远的失去了,剩下的只有寂寞与孤独,没有你当夜来临是会很寂寞,会很孤独...

一直相信黑夜是灵魂的居所,我喜欢黑夜,因为习惯了孤独的感觉,习惯了冰冷的空气围绕在我身边。在疲惫暗无天日的世界里,只有在这无边的黑夜中才看不见自己的悲伤,可是心碎的声音确实那么的清晰,你可知道那颗碎掉的心我是多么多么努力才拼凑回来的么?可当拼凑好以后迎接它的竟然是又一次的心碎..夜已经是那么的冷,当冬天来临时,还会记得当初的温暖与此刻的心痛么?凌乱的文字一如凌乱的心情,寂寞着,孤独着,心痛着,独自品尝着,眼角有湿润的东西在无声的滑落....

有那么一种说不出的思念,那么一双手,想要握住,不想放开,更不轻易放弃;有那么一个微笑,让人那么的记忆犹新;有那么一个人,总是让人那么的朝思暮想,那么的牵挂;更有那么一个人,如果可以,多么的想让你成为我的专属,想要紧紧地抱住!

有那么一个人,今晚静静的坐在阳台,带上耳机,听着淡淡的音乐,看着夜空下的星星,脑海中浮现出心中无时无刻想念的你,这一刻是多么的宁静,想让时间停止在这一刻,在这一刻的想念好清晰,有很多时候就想这么静静的一个人!

夜晚的风,吹过脸庞,凉的吹走了一天的疲惫,带着对你的想念,不知道有没有吹到你的身边,不知道这个时候的你会不会突然的想起我……

有那么一个人,还是让你牵挂;有那么一段感情,让你依旧没有不下!也有那么一个人,一直等待着你或许偶尔的想念,等待着有那么一天,可以等到你的依赖!

只有一个人,只有自己知道心中想着什么,夜空下的孤单,等待着那个不在让自己孤单的人,那份情感,等待着那个属于我的天使,更等待着只属于我们的幸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与书房结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56 字

+ 加入清单

我喜欢一个人呆在我的书房里。一个人,在书房,就像一个人在这世界上,你想要怎样你就能怎样。可惜,这也是个梦想,要实现还真不容易。时不时的总有人走进我的书房里,不是现实中的人,就是幻觉中的人。

很多时候,我读书,是因为我很孤独。读书对于我就像在窥探另外一种奇特的生活,另外一种新颖的思想,另外一种味道的心情。我一翻开书就像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直到读完,合上书,回过神,眼前仍然飘着浮着许许多多异样的灵魂。他们爱,他们恨,爱了,恨了,仍孤独。爱与孤独是永恒的,恨与孤独也永恒。

什么是“好书”呢?这个我也说不清。但我觉得好的文字不仅是具有情感的而且是具有骨感的。有人总是说:写作应该贴近现实,写作不能不接地气。而其实,写作的真实状况是:你若越是投入写作,你也就离现实越远,你也就与理想更近。接地气也要看接的是什么样的地气。橘生于南则为橘,橘生于北则为枳。

我喜欢读文学书,喜欢读小说,喜欢读诗歌,有时也会写一些。好的小说,在我看来,是那些写平日里暗地里很隐晦的人和事的,是那些平日里不好说或者不该那样做而又非常想去做的,只有这样,才有意思,读起来才爱不释手。好的小说,冥冥之中总会呈现某种命运。好的诗歌,在我看来,就是诗人的白日梦。诗是想不出来的。真正的诗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灵魂。每个字在诗人眼里都会具有更多的含义。好的诗句大都是言有尽而意无穷。人生越凄苦,诗句越美丽。诗句越美丽,人生越凄苦。生活是非常实际的,诗是不切实际的。人活着要实际,但又不能太实际。

只有关心生命的人,关心个体生命的人,才有可能接近文学。真正的文学,表现的全是独特的个体生命。文学之所以显得比生命更加丰富和神秘,恰恰就是因为它能够令人惊讶地感受神秘的生命。我之所以热爱文学,至今不愿放弃文学,就是因为只有在文学这个世界里,我的心才相对自由。

我总是对自己说:如果你还爱读书就说明你没有老。人老是不可阻挡的,文字却能永远年轻。不管你是多么老了,你的文字都应年轻,都应让人觉得干净。年轻,干净,就是美。我最失败的时候就是我写作时不是自己(生活中,我无法好好地做一个我自己,这已经是一个事实,我早就举手投降了)。我写下的这些文字具有持久的价值吗?卑微的存在也可以企望伟大的时刻吧。

活在这个世界上,最能使我愉快的,除了阅读和写作,还有什么呢?还是阅读和写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秋纹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9 字

+ 加入清单

一念间,季节已在岁月里改变,夏的故事随风翻过几页,带着馨香的余温,在那一片浅黄的落叶里,让这炙热的世界慢慢走远。风不会为季节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去改变,那些过去现在的种种都已变的熹微,让开旧的花语随云烟变作那淡淡的秋纹。

题记

推开窗,吹进的风里已带有丝丝的清凉,景色好似昨个一样,只是现在八月未央,季节走进了浅秋的诗行。

墙角的蔷薇藤上黄绿相间,随风飘然而下的叶片黏在地上,变成了岁月里一抹挥不去的苍凉。抬眼又望满树火红的榴花变成了黄中带红的大石榴,又平添几多喜悦的情怀。这半是明媚半是忧伤的季节,好似那些缠缠绕绕的旧日光阴,在薄凉里还有那一点点升温的幸福,在繁杂易逝的岁月里静静流淌。

浅秋作画,落叶为诗。在这飘零的季节, 不是夜凉如水,也不是一抹淡淡忧伤,而是在那一片两片唱着离歌的黄叶里,懂得了从容而又洒脱的悠然,还有那空寂的山野里,读得了隐逸与豪迈的沧桑。那里有走不尽的落叶小径,还有漫天的黄叶飘飘,脚下是窸窸窣窣的声响,空气中还有叶脉里的清香。静听秋风过耳,任衣袂飞扬,丝丝的发拂过脸庞,清欢恬淡,浅笑眉弯,在这空灵的世界里,有一缕幽玄,在飘渺的云烟里,一笑如禅。用这份释然让心空沁染着金色的余晖,让这秋的美好,入诗入画,安暖天涯。

轻轻念,淡淡想,那些梦里千百次熟悉的风景,却是不曾到过的地方,也许那就是梦里的天堂。现在秋风吹黄了草木,褪去了花影,可心田里已播撒了那些素美的种子,让那些经年的况味里,有秦时的月,唐时的风,宋时的雨,盈润这一帧帧的古意,用文字的清芬,开成满树诗意的花朵。即使秋风瑟瑟,潇雨淋漓,心中已是草木葳蕤,花开淡雅,如同走在平仄韵律的诗行,让人生在馨暖中静静生香。

虽然这些青素里的墨色诗篇,拢不起这时光里的句句点点,就怀着一份草木的情怀和一丝香息的念,在薄薄的岁月里,让那些烟火中的细碎清痕,在生活的点点滴滴里,盈一份悠然的诗意,让秋的容颜在光阴里清喜展现,还是一样的天高云淡,一样的朴实安素,一样的岁月嫣然。

让一份情在轮回里相守,在落叶里浪漫前行,用一帛小字,几点落花,在秋风里静候天空中最美的月光。这秋凉的月仿佛是古意里的部分章节,在一叶的灵犀间,好似有一个旧人站在眼前,莹润那澄净如初的眼神,在明丽的秋纹里,共拥一份清凉满怀,带着深情的远意,月光下与你静坐,等茶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下雪的日子抒情散文

全文共 2340 字

+ 加入清单

你说北方落雪了,我也慌张着起身来看外面落着的雨,竟发现雨丝里也夹带了飞舞的雪花。雪,标志着一年里冬天的真正开始,然而在这一连串暖和的日子里,我以为冬还离得老远。

雪对于北方人该不算什么稀罕的物什,可对于生长在南方的人,却是一年难睹几回面的。我爱雪,爱在雪天里到外面走走,即便在平时看来普通不过的地方也放射出一种美来。落雪的湖边是极有看头的,雪落在湖里,自然得悄没声息,无影无踪。可落在岸上的雪,绒绒厚厚的,仿佛给湖心围了一件暖和的羊毛项圈。我愿意对着披雪的树看,高矮不同,仿如花团锦簇。门前的凤凰山上多为柏树,这些在强风暴雨面前从不低头的硬汉,在雪面前却愉快地低下了头。雪是温柔的,但雪也是厉害的,它一点点地加给你分量,直到你承受不了折弯了腰,雪有时真似温柔一刀。谁能经得住这温柔一刀呢?大概所有的古树都曾受过雪的温柔一刀吧。

有一次,我在云龙山兴化寺后面看到一株千年古柏,它消瘦劲挺,寥寥可数的几根枝子一点也不繁茂。从它身上盘旋扭曲的纹线上,有清晰可辨的撕裂痕迹,仍可想见当年那股摧折的力量是何等巨大,这力量出自谁手,不是风狂雨骤,一定就是雪了。为了生存,这株古柏从生活里学到了求生的方法,那就是去繁就简,寡欲少欢,不上雪那温柔一刀的当。不过,在这样的老树身上看雪,同样也有意想不到的美感,更能领略到老树的苍劲与不屈。一棵树能学到这样的求生知识并不容易,很多时候,它会为一时充足的阳光和丰沛的雨水而起了太多贪欲,放养出太多的枝叶,走向盛极而衰之路。

仍然是在从前,一年中总不忘在最初的大雪日子里去踏雪访梅。记得那片梅林隐藏在泉山的山坳里,梅林不大,梅树也不大,多为灌木丛生。也不知是谁栽种了这片梅,而今无人管教,一任它自由地野着。想起西湖边的林和靖,妻梅子鹤,真是世上头一等高人。而这片梅似乎不得什么要领,从不懂得夸耀,平时很少有人光顾。我也是一次偶然来这里歇脚,惊讶这里有一片梅的。那是在我为一件事情最伤脑筋的时候,我以为我被全世界抛弃了,没有人在意我,最后连一个人的爱也留不住,于是忧伤把我带到那儿。我在那里静静地想,想人生的一些事情,后来还是那片梅林教育了我:人活着是为自己的性情闲适和自然,而不必去计较其他。那片梅林,虽然没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存在,但它依然日日美丽,认认真真的花开花落,从不马虎对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生命。

仍然还记得,那天的茫茫大雪里,它柔性的枝条弹去了雪的压迫,露着弹性的玉枝,只有在着花处仍有雪的伴留,梅红雪白,更可见雪的晶莹和梅的高洁。还记得在那一片雪地里,什么也没有,连鸟雀也不见踪迹,雪地里只有我歪歪斜斜的几行脚印。天很晚很黑了,我仍不忍去。可我必须得走了,否则就有冻死荒郊之虞。既然带不走那片雪梅,那就折一枝含苞吐艳的梅枝,回来插在瓷瓶里,当作案头清供,用清水细心地养护,好让它来烘香我的一段日子。后来,对那片梅林,我虽然也有过几次造访,但全不在花期,不着花的梅林一点也不好看,甚至都让我怀疑:它们是不是那次我造访过的梅林?

更小时候的雪天情形,我已经记得不太多了。只记得一点,下雪了,我们就会跟着大人到野外去追逐被雪光障碍了眼的野鸡野兔。那时的山里还是这些动物的家园。追逐虽然少有收获,但我们感兴趣的只是满山遍野地野跑;或玩玩打雪仗的游戏,把待在树上的雪摇下来,落在行人的颈项里,以此为快乐。大多时候,我们还是躲在家中烤火,那红红的砻糠火,带着一股好闻的烟味,薰满了整个屋子。我们在火里炸黄豆和花生,或者埋一个黄芯的山芋,耐心地等着……这些小把戏,把我们孩子的冬天也熏香了。

等到雪霁天晴,我们一群聚在老屋的敞厅里晒太阳,望着屋脊上空空的燕巢,猜南飞的那一家燕子现在落身何处。于是几个人打赌,赌它们来年还认不认识这里的家。我们听屋檐化雪的滴漏,叮叮咚咚的,敲打着我们的日子。我们还任由那只家猫赖在我们腿上假睡,有时我们也同它开个玩笑,突然抽空了腿,看它惊慌失措的样子,等它明白过来只不过是一场玩笑后,就又“喵。喵。”地爬到我们身上来。这种时候我们最爱听老人们讲故事,三国、水浒、三侠五义,于是我们也“桃园结义”,平添了做人的几分豪气。

家门的那个老伯,耳朵从年轻时就背了,他虽然并不认识字,可有一肚子故事。我们央求他讲,一个接一个,不让他停歇。他的故事多为小姐和公子的故事,宣扬的是美好的人性,使我们早早就知道人性的善恶和美丑,知道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因果,知道了积善聚德的道理。有时他讲累了,不想讲,我们就哄他,给他捶背倒茶,于是他又开始讲了,还是公子和小姐,还是那些恩恩爱爱的事。

孩子要哄,这话不假,现在来看,其实老人更要哄呢。在我的老家,就有一些老人,他们所知道的事情真能胜过半部聊斋,只是没有人重视,没有人妥善地把他们一辈子的经验总结下来,他们多像野外的那片梅林,开自开,谢自谢。我的那位家门老伯,就是这样的老人,可惜他讲的那些故事我大多都忘了,偶尔能记起来的一星半点,就更让我怀念那悠远的童年日子。那日子虽苦,可真好啊!

南方的雪是年年渐少了,冬天跑到水面去溜冰的情形已经成为今天孩子们的梦想,屋檐下拖一条条长长冰凌的情形再也见不到了,下雪的日子已经走进了人们的记忆深处。它们走远了,轻易不会再回来。虽然我爱雪的天性并没有什么改变,但总不如从前那样能与它作一番肌肤相亲。这不仅是长大之后心情上的迁变,更主要还是身体上的病弱,我这豆腐渣一般的身体恐怕再也经不住雪天的寒气所勒了,即便是待在有暖气的房间,那些从门缝里钻进来的凉风,仍然会弄痛我后背上的那几根骨头。尽管如此,可我还是很怀念从前那些有雪的日子,还打什么诳语呢,是真的怀念呀。

今天,望着窗外飘扬的雪花,我头脑中又断续明灭地想起从前下雪天的光景。然而,隔着三十多年的风雨之路,我还能回得去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那年麦收散文

全文共 3362 字

+ 加入清单

盛夏的骄阳,透过撑开绿伞的老槐树向大地筛下片片碎银;夏日的暖风,也在热切地吻着老槐树的脸,摩挲着老槐树的身,老槐树经不住这样的诱惑、这样的温存,一激灵,铺洒的碎银便晃荡摇曳起来。站在家乡这千年的老槐下,望着这扑朔迷离的光影,思绪像断线的风筝,飘向了一去不复返的少时田园,落在了那年麦收时节……

吃了五月粽,那些青绿色的酸杏就比赛着,从绿叶下露出艳红、淡黄的脸庞来,菜园里的菜瓜也赶趟儿的,穿着绿黄条的外衣,带着它的香甜味儿,吵着庄稼人的甜梦。

吵着庄稼人甜梦的,还有生产队那一大片脱去绿衣换上淡黄衣裙的麦田。

距夏至还有半个月,老槐树上的喇叭里就传来生产队长的吆喝声:“各家注意啦,麦子还有几天就要成熟了,快抢快收的时节就要到了,赶紧把收麦的家什准备好,该缝补的缝补,该磨刀的磨刀,家里没人磨刀的,中午在大槐树下由老金头负责打磨……千万不要把到口的白面馍馍让老天给糟蹋了……”

以种田为生的庄稼人那里会忘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个道理。这不,趁晌好的中午,老金头爷爷这一磨刀好手早早地吃完了午饭,放好一长条的磨刀石候在了老槐树下,东家婶子西家大娘把藏了一冬的镰刀找了出来,交给了老金头爷爷,只见他弓着背弯着腰磨起了镰,淋了水的磨刀石上立刻发出了清脆的“霍霍”声;女人们则施展开了缝补的本领,找出了咧嘴的口袋,用五颜六色的布缝缀成了色彩斑斓的花儿;男人们坐在一起抽着旱烟,憧憬着今年的收成;生产队的保管将扫把、筛子、木锹、簸箕、推刮等一件件夏收物件收拾齐备、整理停当;饲养场里饲养员给吃夜草的马添足了草料,车把式为胶皮大车紧紧闸,把破损的马鞍修补好,把断了的缰绳赶快接长;电工忙着检修打麦场的线路,给脱粒机松松皮带、紧紧螺丝;担任“麦场主任”的父亲在偌大的麦场上牵着蒙着眼睛拉着碌碡的枣红马,在麦场上转着圈来回碾着,几天下来,麦场就被整修得瓷实紧致、平滑如镜。

“杏黄一时,麦黄一晌”只几天的工夫,麦浪滚滚,滚滚麦浪,把大地染成一片金黄。那耀动的金色,是曾经播种的希望,那翻滚的麦浪,是庄稼人的命脉,那厚重饱满的麦穗上,系着庄稼人殷殷的期望。

放学的孩子高声吟唱着:“六月里,麦子黄,公社社员收麦忙,小学生来拾麦,颗颗麦粒都归仓”的歌谣。夏至麦断根,学校放麦假了。

晨露很重,小鸟还未歌唱,大地不曾苏醒,老槐树上的喇叭里生产队长高声催促着:“大家赶快起床啦!出工啦!割麦啦!”

随即传来马车吱吱扭扭的咕噜声和长鞭清脆的噼啪声,大人们拿着麦收工具,揉着惺忪的睡眼,快步走向麦田。放了麦收假的孩子被大人摇醒,忒拉着鞋拿着拇指粗的麻绳走出家门,来到老槐树下集合,等着白老师带队。

天空刚刚泛白,静谧的麦田里庄稼人就展开了抢收阵势。麦秆挺着锋利的麦芒,收割的人弓着近乎折叠在一起的腰,在他们的手中随着镰刀的舞动,传来了麦子片片倒伏的沙沙声。

露水打湿了割麦人的裤脚、袖口,锋利的镰刀割破了手指、划破了脚,就挤点刺棘水(一种边缘有锯齿的植物,据说有消炎功效)接着继续割;装麦子的老汉长长的手臂挥舞着钢叉,将一捆捆麦子有序地在马车上摆放好,不小心钢叉捅到脚上,钻心的疼,随手从地上抓一把细绵土洒在翳血的伤口上,接着继续干活,这时沉浸在丰收喜悦里的庄稼人,苦、累、疼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们小孩子在拉完的麦田里捡拾遗失的麦穗,按照白老师的安排,每人在麦田占三行麦棱,那割断的麦茬、挺直的麦芒,不时捅破了捡麦穗的小手,有种隐隐的疼,咬咬牙不敢吱声,生怕被别人说太娇气了,我们心里都知道交学费买抄本是要靠捡麦穗的钱换取的。

太阳渐渐升起,云在蓝天流动着,手在田里流动着,汗水在脑门上流动着,阳光在这些流动中穿梭着,已经劳作了近四五个小时的庄稼人饿得前心贴着后背,将近十点多才伸直弯曲了几个小时的身体,捶捶僵硬的腰,揉揉酸麻的腿,将手在裤腿上一擦,陆陆续续地走到地头,走到送早饭的担筐前拿起自己家的饭罐或饭盒,三三两两地蹲在一起稀里哗啦吃了起来。

捡麦穗的学生也歇在地头,掏出家长给带的打尖吃的饼子、窝头,就着凉水啃起来。休息十几分钟后,需将一小把一小把麦穗汇集成一大捆,白老师用麻绳捆好勒紧,湿漉漉的麦穗放在弱小身体的后背,背着像小山一样沉的麦穗,拖着疲惫的双腿,在白老师的带领下向打麦场走去。

割麦的大人们在田头吃完早饭,还要抓紧时间再大干二个时辰。五黄六月,太阳像火球一样,肆虐地吐着鲜红的火焰,烘热的大地仿佛一点就着,庄稼人照例低头弯腰双腿下蹲,头上顶个草帽,一刀刀地割着麦子。壮实汉子的衣衫被汗水浸透了,死死地贴在身上很不利索,干脆就脱掉了,露出捂了一冬一春的光脊梁。不一会儿,脊梁开始泛红,泛红的皮肤被流淌的汗水浸泡,用手一摸起皮了,那含着盐渍的汗水流淌在皮肤的破裂处,如无数的小虫在爬,又疼又痒;爱美的婆娘尽管用围巾严严地包裹着,只露出两只眼睛,可依然阻挡不住紫外线的入侵,脸还是被晒成了朱红色,皮肤白的女人更是不经晒,只一会儿就有了晒斑。干渴的喉咙,如淋了雨水点不着的柴,丝丝冒着青烟,难受呀!

一连几日,阳光暴晒,庄稼人暗自思忖,再这样连续个十来天,就可换来个赢实的麦收。对于庄稼人来说,太阳的炙烤,夜以继日的劳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像猴子一样的脸。他们知道用双手收割的速度,远跑不过老天那喜怒无常的脸。

怕啥来啥,先前还毒辣辣的太阳转眼就下起了雷阵雨,再刮一股风,饱满的麦子就遭受了极大的摧残,金黄的麦子倒伏于地面,看着谁不心疼呀!

竟然,地面上的雨水冒着水泡,“冒水泡,连阴兆”,有经验的老农心里不禁一咯噔,老天爷莫不是要下连阴雨?果真,一连几天,太阳躲在厚实的云层里,天空就像被捅破的水缸,哗啦哗啦流个不停。眼看,沉甸甸的麦穗杵在地里割不回来,真是不开眼的老天爷呀!

庄稼人坐不住了,三三两两地披着破旧麻袋或顶个草帽,到麦田里打量。看着金黄的麦穗被雨水糟蹋了,看着到口的粮食被雨水蹂躏着,捶胸顿足,唏嘘不止。

看着老天不开眼,大槐树喇叭里生产队长就放开了嘶哑的嗓门:“社员们都注意啦,有的麦子已发霉了,但芽芽麦也是麦,不能让烂在地里,大家伙准备冒雨收麦!”

于是,庄稼人顶着淅淅沥沥的雨脚踩在泥水里收割被雨摧残的麦子。身上脸上沾满了汗水、雨水、泥巴,马车不能进到田里,人们只好把麦子深一脚浅一脚地扛到地头再装到车上,费时费力,但没有其它办法,只能这样,只好这样。

心灵手巧的妇女并没闲着,她们找来一截好的高粱杆,把杆的外皮一头用刀扯开,一头还长在杆上,三两下就扎好一个酷似人形的东西,左手拿纸糊的小簸箕,右手拿几根笤帚枝,称其为“扫霁媳妇”。扎好的“扫霁媳妇”挂在各家的屋檐下,在风里摇来摆去的,成为雨天一道别样的风景。

我们小孩子也被阴雨天憋在家里,家里的大人就让我们跑到院里找一块没有被雨淋湿的砖立在院里,说是叫“旱砖”,意思就是期盼老天快快放晴,由阴天转成旱天。不管怎样,“旱砖”也好,“扫霁媳妇”也罢,都带着庄稼人急切的虔诚的期盼,希望它们让老天快快地雨过天晴、云散日出。

庄稼人使出了浑身解数,老天终于在连下一周后放晴了,就马不停蹄地收割脱籽。

打麦场上脱粒机隆隆,没淋雨的麦子与淋雨的麦子分开脱打。尽管尘土飞扬,入口处快捷的手大把地把麦秆送到传送带上,忽然脱粒机卡住了,随即听到有人叫:“快合电闸,手被绞进去啦!”原来是站在脱粒机前面的白老师伸出双手使劲往外拽卡住的麦捆,可不通人性的机器死死咬住了老师的左手,当我挤进人群看到老师脸色煞白、纤长的手指被嚼得血肉模糊时,吓得我汪汪大哭……

晌午炙热的太阳,热情地亲吻着光滑的麦粒,均匀躺在麦场的麦粒享受着阳光的暴晒,这样热烈的阳光,只需几天麦粒就会清爽爽地睡在庄稼人的瓮里了。

不管怎样,那年繁忙的麦收结束了。家家户户满屋盈满了麦香,蒸出的馒头喷香,做出的拉面劲道。男人们四脚朝天躺在炕上,放松被麦收摧残的疲惫的身体,女人们也开始展示自己的厨艺,做好长长细细的拉面。男人们一咕噜爬起来,惬意地享受着新麦做的饭食,几口下肚,美美的一个饱嗝,算是对自己麦收辛劳付出的回馈。

开学后,见白老师失去手指的左手一直戴着雪白的手套。不久,老师被大队推荐上了师范。

村头那棵大槐树见证了那年的麦收情景,庄稼人忙碌着、哀怨着、喜悦着……

炎炎的烈日,发霉的麦芽,殷红的手指,雪白的手套,定格在了我记忆的深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

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朱自清散文集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集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仅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一样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一样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

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9 字

+ 加入清单

夜深人静,我却有些浮躁不安。

在台灯的指引下,我不耐烦地拿起枕边那本淡黄色的书一一《林清散文自选集》。

这封面就把我的“心”牵了过去一一潇洒的“林清玄”三个大字显赫地印在纷纷扬扬飘落的蒲公英上,颇有一种芳芬之感。“林清玄大概是个温柔的女子吧!”我想着,便翻开了书。“天啊!‘她’竟是一个修行过的男人!”我惊叹着看了他的简介。

有一种无名的冲动使我迫不及待地想看一看他的文章。我随意地一翻,就翻到了一篇名叫《清欢》的文章。“这有什么好写的?!”我嘀咕着,开始看了。它是由苏轼的一阕词,引出了主题一一清欢。凊欢是什么?是吃的?(Inspirationalquotesyuedu.mipang.com)穿的?用的?在文中,我找到了答案。噢,原来清欢指的是“清淡的欢愉”。可现在,想在世间找到“清欢”,可就万分难了一一散个步,汽车声不断呼吼而过;吃个清淡的小菜,杳不可得,油、盐、酱、味精已成为菜的特色;喝一杯茶,但那些地方总是嘈杂无比;去赏赏湖,正漂流的汽水瓶已成为所有人看的“展览物”;去庙里走走,门口满满的摊贩??这个年代的“凊欢”太难寻了!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和谐宁静;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蒿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

我重翻回目录,一篇名叫《咬舌自尽的狗》的文章映入我眼帘,我翻到了相应面数,如狼似虎地看了起来。看完之后,早已是视线模糊。那主人

无情之人背弃有情之人?

每每读到林清玄的散文,总觉得他恬淡自然的散文中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并且透着几丝禅味,小故事大道理也是他散文中必备的风格。

读着林清玄的散文,就好似在听一位禅师的谆谆教导,在安抚我那颗浮躁不安的心灵??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二三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600字

全文共 1443 字

+ 加入清单

读书,在阳光下写字,钢笔,蓝色墨水,我喜欢的心情。

2014,美丽的相思,而似乎是有很多故事的。

我遇见的人也都是一生一世的唯一吧,就像2014,也只一世。

我记得元旦没有假日,我们是一起过去的年末和年初。

我记得那时候脚背发炎,走路有些瘸瘸拐拐。某一天迟到的清晨,我遇见ZYC,他扶我进学校的。我记得他有说老姚太神经质的。

我记得上学期的最后一天,我和DD半路折回教室,被班主任撞见。我记得那天铁门没有上锁,DD还是和我同路了。我记得我们说了七天后再见。

我记得过年前一天,他们分开。我记得我陪他聊天通宵。那天我们的所有的话比一个学期的还要多。我记得寒假的七天像极了高二国庆的七天。我记得我边在阳光里写作业边和他聊天。我记得开学后他给我的糖。

我记得后来的晚自习,我总是和HR一起走的。我记得开学第一周因为物理在班长面前哭。我记得自己难受的样子和班长坐我身边的样子。我记得没有带伞的雨天,DD和HR的伞。我记得因为陪我淋雨,班长感冒了。我记得后来班长给我的牛奶,手工饼干,鸡蛋,还有,最爱的,周国平。

我记得清晨的教室,总是HR,SGY,我,SSP。

我记得上课你们一直做数学,SGY,HR。我记得化学你们一直很好,HR,DD。我记得我无比纠结的物理。

我记得黑板上的英语作业,我记得DD和我一起站在黑板前,我记得DD煞费苦心的英文作业。

我记得晚饭,酸豆角泡面,永恒纠结的同桌,ZKX。

我记得懒得跑下去的时候,总是SGY会买来晚饭。我记得CC她说她羡慕。

我记得ZF每次借完作业,都会买来吃的,放进我课桌。

我记得做不完的数学题,他每周会给我的试卷,后来的蓝莓味果冻,后来的笔记本,后来我唯一给他的信,自行车,A4纸,我记得后来好几次的三班,我记得短信,黑夜里他转身的背影,我记得那次争吵,当然,我是下风的。

我记得周六的晚上,和DD聊不完的天,他的偶然出现,我还收藏的纸条。

我记得课上,我和DD传的小纸条。

我记得天气转暖的某天,在楼梯前,ZYC给我的那个包满蜡的橘子,我记得见证他的消瘦。

我记得一号,二号考场。我记得好多熟悉的脸庞 ,记得一个考场时他敲我的肩。我记得考完语文的午后,ZKX搞怪的作文理解。

我记得班主任若干次的谈话,DD的窃喜。我记得那些烦人的周记,班主任总是没有骂过我的。

我记得后来的高考复习,我因为冷披了DD的黄色外套。和DD一起在讲台数高考说明,他搞怪的发卷方式,我哭笑不得的样子。

我记得我和他的流言。

我记得班主任盯着我们下晚自习的去向。

我记得那天DD和我讲他的口味。

我记得我数学课做英语被找,班主任说得我哭了又笑了,后来数学老师慈祥的脸。

我记得高考前JS的纠结。

我记得高考前和BH打的那个漫长的电话。

我记得程弟的祝福视频。

我记得我和他去卖旧书,周阳。我记得他满地的书,我记得他对书爱惜的模样,我记得他给我的笔记,试卷,随笔,我记得那天的雨水和我们一起吃的酸菜鱼。

我记得后来的预备党员,我,他,HR。

我记得24号晚,他说的很多话,HR的很长的短信,SGY的电话,我记得第二天一起吃的牛肉面,DD,我,他,我记得填志愿,帮他查录取,他帮我查。

我记得高考请客,同学聚会,夏天的长发,裙裾飞扬。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

我记得后来他们接二连三的离开。

我记得收到的他的信,HR的礼物,DD的。

我记得后来某一段和他的纠结,后来的断了联系。

我记得国庆晚上的火车,DD的电话,XJ的同行。

我记得DD,班长给我的感动。

我记得和周可欣在南通街头笑闹。

我记得我的改变,身边的改变,许多人的改变。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