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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精选作文【汇总20篇】

导语:幸福其实非常简单,有粥有碗,有父母陪伴足矣。这里开学吧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散文精选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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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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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秋天又不知不觉地来到了人间,它一来就给大地换上了新装。岁岁月月,朝朝暮暮。秋天又到了,秋天落叶纷飞、果实累累,秋天的所有都是不一样的景色

秋天的落叶像早晨的露珠一样耀眼。湛蓝的天空,高飞的云雀,夕阳西下时,夕阳照着那澄清的溪水,发出耀眼的光芒。这一切给大地增添了一道道美不胜收的风景线。

随着秋天的到来,树叶渐渐地变黄,飘落,花儿渐渐凋落了。但一个个农民却露出了开心的笑脸。就在这时候秋天给玉米穿上了金光闪闪的外套,裂开了嘴大笑;如灯笼一般的柿子用叶子盖住自己的脸。秋天的鸭梨咬一口,又酸又甜,美味极了。这就是迷人的秋景。

随着秋天的到来,田野间的稻谷笑弯了腰。果园里碧绿的葡萄变得紫红紫红,如一串串玛瑙挂在树上,好看极了。青青的橘子,秋给他穿上了一件橘黄的衬衫,顿时,橘子成熟了。啊,迷人的秋天是果实累累的,是人们所期盼的。

有时秋风跟着雨悄悄地来,它没有一点杂音,秋雨滴到树叶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而秋雨抚摸着孩子的脸上,落在手上,十分舒服。

秋天的确别有一番风味。秋天的溪水很凉,很清,把脚放入溪水中,那些不懂事的小鱼儿成群结队的在你脚边游来游去。

秋天蝴蝶和蜻蜓在天空中舞蹈。田园里五颜六色的野菊花都开了,红的似火,白的似雪,黄的似金。

到了秋天,我和伙伴常常到种着枫树的地方,远远望去,好像红色的火在燃烧。走到枫树下,弯腰拾起几片落叶,可以当标本。

秋天的景色让人回味无穷,不知怎么的,秋天不知不觉的过去了。秋之颂,冬之盼。于是我又天天盼望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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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秀无可秀散文

全文共 2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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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夜本应与朋友们聚会狂欢,可终究没逃过这颗驿动的心还是选择与蜜远行。与其说是故地重游倒不如说是为了躲避没有礼物的圣诞节和不曾兑现的诺言而显得实在些。

暗夜中,火车哐哐地行驶着。还是曾经的“微光晚餐”、曾经的窃窃私语,而曾经的兴奋却被一种莫名奇妙的失落感所替代。

时光清浅,岁月嫣然。每天虽走着同样的路,遇见同样的人,做着同样的事情,可有些东西还是在潜移默化中悄悄地发生改变。难忘的2013渐行渐远,这一年我似乎经历很多,得到很多,用手触摸又好像泡沫一般消失了,于是,思绪便随泡沫若隐若现……

自认为性情随和的我人缘好的到了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地步,对于人和事的态度向来都是:缘来而聚,缘铿而散,无所谓恨,无所谓怨;不强求、不做作,一切做到尽心尽力,便也无憾了。

网络虽是虚拟的,但时间久了也会深入骨髓,当一段如影随行的情感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的时候,也会令人痛彻心扉寒彻骨。

每日沉醉于网络,已经很少去用心看书了,心底仅存的一份对文字的敏感似乎也越来越麻木。为了唤醒这份麻木大脑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写作”!这样一来可以打发时间:二来可以修心养性,也可以借助文章抒发情感。于是便一头扎了进去,整日搜肠刮肚的想着,写着。每写完一篇都要反复修改,力求最好,总想把一篇“删繁就简三秋月,标新立异二月花”展现在眼前。就是这样还被人说成:如流水账一般,实在不敢恭维!但本人不认同这说法,不足之处肯定是有,确实写作对于我来说像是远观一处风景,只是看着美丽,心里想着美好,却没能于近处对于实物的触摸。所以写出的东西,只是一些心灵的独白,但也不能把偶当作扒拉算盘珠子的“账房先生”呀!个人认为不是发表在报刊、杂志上的文章才是好文章,文章的好坏只是审视的角度不同,大众喜欢的风格不一样,这世上没有一篇文章是所有人都喜欢的。说到这还是我行我素吧,我想只要是用心书写的文字,能够表达真实情感,有内容的应该会有人喜欢。

正当我写的不亦乐乎的时候,朋友介绍江山站,说那里可以发文,让我不妨去试试。这是著名的站,共有作者2万多名,这些作者遍布全国各地各行业,还有在校学生等群体。发表文学作品33万余篇,包括中长短篇小说,诗歌散文、影视出版作品等。网站拥有严格审稿制度和稿酬制度,设有栏目齐全的编发稿系统,还设有不同风格的交流论坛,文学社团。为读者与作者提供一个理想的交流沟通平台。偶二话没说,马上注册ID,然后按流程发了一篇。没想到自己的“流水账”也可以发表,那个高兴劲呀,就别提了。一种被重视的感觉,自信心大增。随后又接连投了几篇,收获的惊喜也不小,有的获得社团推荐,还有两篇精品推荐。

文章发表后都会有一段精彩的编者按和评论,这也是我最喜欢看的,那是编辑在用心读完作品后给作者提的一些建议指出还存在哪些不足,有的是对作者的赞美,这些都要在熟读之后才可以做到;评论更是一种用心的交流,更是一种无形鼓励,时常看到朋友的点评,偶尔也会有一些窃喜,让自己觉得这茫茫网海还会有人注意渺小的我!这更激发我的文字欲望,一时间更是走到哪里写到哪。

就算再喜欢写介于自己学识有限、眼界不够宽阔,也会词穷字尽。这时才理解“书到用时放恨少”的含义。才知道多读书的重要性。

最初的发文只是对自己的一种肯定,寻求一种精神上的鼓舞,其他的什么都没想。今日则有所不同,每个人在网站发文本就是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使更多的朋友能从文字中了解自己,认识自己,结识更多的文友。

提到文友应该是我这一年最大的收获。(呵呵,想来并非秀无可秀呀!)

盘点文友,首当其冲的是竹心老师,东莱文学社版主。

虽说竹心老师已近花甲之年但他的精力比任何一个年轻人都要旺盛,东莱文学社是他一手创办的,他还成立了东莱书院,让那些文学爱好者有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这些还不算什么,最感人的是竹心老师这么大年纪还参加了义工队,每周都会去老人院做义工,为那些老人理发,包饺子,陪他们聊天。除了去老人院他还参加社会上各种献爱心活动。

每次看到竹心老师参加义工后拍的照片心里都有种念头,耳边都萦绕着王宝强怪声怪气,令人啼笑皆非的那句:“我要做一个有意义的人,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今年是没有希望了,来年吧,来年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志愿者。呵呵,似乎有些未雨绸缪,但转念一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与岁月静好的相识有些戏剧性。看到岁月静好这句话马上联想有关张爱玲的传记里,想这静好姐姐应该也是恬淡宁静的,谁知经几次深谈之后却发现大不相同。静好姐曾在东论莫打滚爬几年,那口才十分了得,大有三寸不烂之势,我自叹不如。大多女人都喜欢浪漫美好抒情作品,静好却喜欢时评杂文。她的文章诙谐幽默,文风独特,文笔犀利,分析事物一针见血,让人看了感觉痛快还大有嚼头。每次读静好文章大有“读你千遍不厌倦”之感。

静好最擅长的是古诗词。她的古诗词也是屈指可数的,词风俊朗清秀,意境深邃,读来都有置身画面的感觉。对静好的才华我只有羡慕、嫉妒、赞!呵呵……真心佩服呀!

最后重磅推出是交往颇深的风尘。与他的相识纯属偶然,真正了解他却是在他的空间里。那时初学上网,喜欢逛空间,通过空间可以听到人们内心的呐喊,了解世间百态。浏览到他的空间,被优美的散文所吸引,没成想这一去就不复返了!那时的风尘也只写些散文,他对景物描写非常细腻,写出的文章颇有“五四”时期味道。正是这种与时代不符的手法才彰显了主人那颗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心。而且他的知识面是广之又广常常把一个古代故事加上自己的丰富想象力写个续集。后来他唯美的现代诗也是网上一景。今日的风尘更是一改往日文笔,写起了令人深思,揭露人生百态的小小说,还有那些体恤劳苦大众的古诗词。弄的我这个别人眼中的“账房先生”不敢与他提及写作之类的话题,呵呵,玩笑!

是的,在这个夜凉如水,月色如银的夜晚,若能和他们倾心相交,畅所欲言,会是何等的快事!此刻的我很满足,想起他们或许可以欣慰,那些友情,不会添加任何的杂质,不会掺带任何的杂念,如湖水般清澈透明,如海一样宽阔辽远。

或许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只有必然,无论多么微小的邂逅都必定会影响未来的命运,缘分缔结终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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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这个暑假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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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老是想写点什么,却总觉得少点什么,一直就没有下笔。空闲的时候,也在和着许多的快乐的人一样,默默地玩着如同嚼蜡的游戏,喝着没滋没味的水酒,以为这就找到了平淡的生活,却不知道,还是少了点什么。

这个暑假,韩春明和苏萌结婚了,一个暑假写着30年的恋爱史,毕竟是电视剧,有着好多的虚构,却也瞧出来许多个人生百态,洞察出许多种人不同的心思。有时候也会羡慕那种聪明人所做的聪明事儿,也会感慨自己历练总是少很多,心思总是单纯很多,许多的时候,也为了自己的不必要的话语惹了不少麻烦,有着那么多的烦心事儿。越是单纯,就越不想单纯,就越想解脱,却引出了许多不想流下的辛酸泪水,搞出了许多不想有却又不可避免的笑话,生活难道真是如此么?

这个暑假,鸣人和九尾终于走到了一起,看了这多年的火影忍者,盼望了这么多年的结局似乎就不远了。其实有那么多的结局,有那么多盼望了多年的结局,却怎么也实现不了,等的都没有耐性了,等的都忘掉了故事的起初,忘掉了故事的细节,忘掉了好多好多原因,脑袋里只想着赶紧有个结局,有个自己构想的结局,殊不知,结局早就有了,只是自己不愿意承认,只是自己不愿意接受。现在想想,哪有那么多完美的结局,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心甘情愿,你不愿意接受,只是你一开始就站错位置了,凡事儿多为别人想想吧,别那么自私,也别那么死钻牛角尖,受伤的不只是你,还有一大批站在你身边默默关心你,喜欢着你,爱着你的人,不是么?我能说一句,这也是生活么?

这个暑假,我退出了狂热多年的《地下城与勇士》,仔细想想,依然不知不觉的过去了4年多,也投入了太多的精力与金钱,得到了许许多多的欢声与笑语,忘不了深夜组队一起刷图的激情,忘不了疲劳刷完也不愿意下机的眷恋,更忘不了和我一起走过多年的好兄弟。可是,有着这么多美好回忆的曾经的主角,就如以前的《跑跑卡丁车》、《热血传奇》等等一个样子,有着太多的无奈不得不放弃。我觉得我就是这么一个死磕较真的人,拿得起却怎么也舍不得放下,有太多的事儿太多的人我都放不下,可是这样又有什么意义?放下了不代表不喜欢,退出了也不代表不爱,有些事情想通了也就好解决了,解决了也就不会念念不忘,至少多年以后听到别人侃侃而谈《地下城与勇士》的时候,心里也会想想那几年的疯狂与喜悦,激情与悲伤,这也就足够了,死死抓住只会为这段美好回忆添加几笔浓浓的痕迹,到最后,想要擦去,却无能为力。这也是生活。。。

这个暑假,我实习了。现在想想,也会着实感慨万千,一直想象着要走进社会,走进社会却又头破血流,有太多的人需要我去认识,有太多的事儿需要我去仔细品味,就如好几杯贴好标签的液体摆在那里一样,我要一杯一杯去品尝到底是什么,是酸、是苦、还是甜,而不是看着杯子上标签来认识,险恶的社会,有着那么多我们都不曾认识的欺骗与无辜,有着那么多的委屈与痛恨,当然,也有着许多让我为之难忘与感动的人和事,也终于体会到了除了亲人之外,任何人都不能轻信的道理,许多许多的人,让我学会了我不想学会的尔虞我诈,许多许多的事情,让我学会了我不想学会的八面玲珑,但是,就算是看清了又如何,就算是气愤又如何,好多人都变得现实了,很早之前就变了,这是什么?这也是生活,打败了精神占着主导地位的柏拉图,打碎了许许多多年少时侯的梦想,我们变得现实了,包括爱情。。。

这个暑假,我见到了最想见到的人,许久平淡的生活,似乎好久没有体会到快乐高兴是什么了,虽然没有了以前的溢于言表,心里却也有着淡淡的芳香,人走了,心里也变得空落落的。我们每个人都变了,已经不复从前的青涩,感慨万千的同时,又在为着将要进行下去生活而烦恼。我们都不再为着多余的人提心吊胆着他们的生活,都不再为着多余的事儿感慨着不平,只盼望身边的人能好好生活着,能快快乐乐着,忘掉了许多人,挑挑拣拣剩下几个人。。。生活还要继续,只盼能好好扶持,好好走完剩下的路。

这个暑假,是我大学最后一个暑假,也是我人生中最后一个暑假,感慨万千的同时,也会默默的许下好多心愿,也会默默放下许多恋恋不舍的事情,好好生活吧,不想写明天会更好,只想好好走路,或许换个方向,会更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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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为什么要哭呢散文

全文共 1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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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出门时,碰到周叔叔,我懵了一下。用复杂的微笑回应了他的微笑。周婶的出殡日,可想他的微笑是何等的牵强。

周婶是洗菜时,摔到池塘里的。勤劳、多病的她才48岁。周叔叔听说当时是痛的:刚好这两年的日子好过了,你为何不留下来好好过呢?

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周婶再也回不来了。哪怕亲人多么痛的哭声再也唤不回她了。周叔开始对来吊唁的朋友复杂地笑笑了。我能读懂那种笑容背后的苦楚。谁知道自己的人生道路要怎么终结?会知道有多少个明天要过?为什么要哭呢?恐怕是最直白,最淋漓的表情了。

我从小就渴望爱,渴望被呵护,却生了一付独立的性格。现实中,别人不给,我就不求。

婚姻中,我迫切地想老公读懂我,会心灵相通的知道我的想法。可我却从来不对他说。不懂就不懂吧。哪有那么多的完美爱情?我于是问过飘落的树叶:“你孤单吗?”问过落单的大雁:“你还能找得到你来时的路吗?”问过正盛开的桃花:“这是你的最美吗?”但我从来不问老公:“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因为我根本就不想知道答案。怕答案太残酷。怕我的演技不好,怕我会哭。

年初的时候,从网络上认识了宇。他的干净、敏感、特有的文艺范让我对他敞开心扉。我们会在晚饭后的两三个钟里,聊人生,聊未来,聊现在的工作,也聊对生活和爱情的态度。我会向他说起小时候的趣事和难堪。他会和我分享他的工作见解。也会提及他失败的婚姻。和不愿将就和草率的开始新的一段感情。我们彼此都希望有个人能懂自己,仅此而已。又或许,对一个虚幻世界的人,犹如正在我身边变幻的季节。

如果哪天我没有他的消息,我会非常的失落。我们甚至约定:要好好珍惜对方,一辈子不见面可以,但要每天都要有对方的消息。一场深切而又虚无的情爱就此化为深深的思念深藏在心底。我掂量着自己的心情:仿佛从来都未曾用真爱过。又仿佛一夜之间真爱已经生生世世。

可20天前,他突然没有任何征兆的消失了。第一天,我以为他很忙,所以没有在意。第二天,我有点慌了,发了几个信息过去都没有回复。第三天,我拔了所有他留给我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存在,微信也发不出去了。第五天的时候,我病了一场,虚弱的时候,我唯一想到的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是他。再次拔电话的失望让我异常失落。当老公赶到我面前时,积攒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说实话,我早就料到会是匆匆这一结果,却没有想到会是太匆匆。依在老公怀里,我虚弱地想:为什么要哭呢?想象中的爱怎么敌得过真实?

一个星期前,宇和我联系了,说是手机掉了,忘记微信密码了。我的担心和疑惑全都瓦解了。只是,那么多天的担心让我没有那么膨湃了。再次接到他的电话时,他的一句“对不起”让我的眼泪差点夺眶而出,可为什么要哭呢?我牵挂的人都还好!我也是提前实习了离别而已。

昨天,又一次看了一遍《步步惊心》若曦和八爷分别的那集,听到今生再也无缘再见的那句台词,我也哭成了泪人。为剧情伤感,为自己的过往,和拥有的一切。

可为什么要哭?因为我不会风情万种啊!眼泪便是我生存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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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乡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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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

走在街上,耳畔传来旭日阳刚淳朴自然的歌声:“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口家乡话,句句诉衷肠;老乡见老乡,心儿滚滚烫,一壶家乡酒,滴滴暖胸膛。……”

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一桌子人,因为工作关系坐到一起。三杯两盏之后,竟有半数以上的人都是本地老乡。他们有的是同乡,有的是同村,一聊起家乡的人和事,如数家珍,此呼彼应,聊到兴头,推杯换盏,好不投机。因为身在异乡,每每看到本地人相互之间自称老乡,说着家乡话,聊着家乡事,很是有些羡慕,也多少有些醋意。此时,一种孤独感也就潜滋暗长了。

其实,在这里,我也有老乡。大家离乡背井,各各在他乡异地或忙事业,或忙生计,平时很少接触,形如陌路。遇到偶然的机会,仅凭乡音,彼此就能辨识得出是同乡。几句简单的话,就聊到了一起。故乡的人,故乡的事,故乡的山,故乡的水,一切关于故乡的话题,便如一条小溪,从记忆中流出,于是,彼此在溪水的滋润下,灵魂有了契合,感情得到融通,友情的种子就这样种进了各自的心田。从此,不论在哪里,一见到老乡就心里热乎乎的;从此,彼此相互走动,相互关照,在陌生的城市里便多了一些熟悉的面孔,在孤独的境况中便多了一些关切的亲人。

记得1998年在上海一所学校挂职,有一位比我小得多的年轻教师,就认我为老乡。其实我们不过都是安徽人而已。经常晚饭后,我们一道出去散步。他说着阜阳老家的乡风习俗,我说着桐城老家的人文典故,竟然我们互相对彼此的家乡文化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那时,在上海人高傲的眼光里,在上海话排斥异己的环境中,多一位老乡就多一份安慰,多一份温暖,多一份欣悦。

曾经在德国汉诺威中国中心学习。天天陪伴我们的“沙总”,不仅来自中国,还是来自合肥的。还有那位年轻的姓孙的在读博士,也是来自合肥一家高校的。在异国他乡,能够有来自中国的老乡给你上课,陪你生活,跟你交流,既没有肤色上的隔阂,也没有语言上的障碍,那是何等的亲切啊!记得我们在巴黎一家中国餐馆吃午饭,看着央视四频道的中国新闻,听着服务员浓厚的乡音,吃着香味可口的中餐,简直就像回家了一样。走在街上,要是看到一群中国人,心里就充满激动和自豪,老乡情结油然而生。那时候,我在心里总是不自觉地默诵:“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老乡,因地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语言。

老乡,因时而异。但无异的是,大家都有一种共同的情结。

可以说,在当今,老乡就如QQ群,微观地看,是一个小小的群体,就像一棵棵树木,自身就是一道道风景。但若是宏观地看,老乡又是一个庞大的整体,就如一片森林,那可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老乡,是黑夜的明星,给夜行人以光明的慰藉;是海边的岸线,给航行者以回归的希望;是寒冬的腊梅,给冻僵的心以复活的期许;是不折的羽翼,给疲倦的鹰以翱翔的承诺。

“老乡帮老乡,哪怕山高路又远,走南闯北胆气壮!”是啊,不管我们走到哪里,只要有老乡,我们就永远不会孤单。(1171字。作于201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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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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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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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重燃追求,扬帆起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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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名教师,我以为从此会有一种波澜不惊的从容让我远离事世的喧嚣,以为会有如荔园杨柳依依的文山湖畔让我流连其中,以为会有满载书香的一方角落让我自由徜徉……然而,教师工作的琐碎与繁杂,疲于奔命的活动,看似简单却无从下手的课文等等,都让我迷茫了:我,适合做一名老师吗?

于是,我沉寂了。我,该何去何从?

但正如阿甘所言: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你接下来你将得到什么。学校,自有一种力量,让其中的每一颗心都随着她的节奏舞动奇迹。这一年的时间,却沉淀出我工作前进的两个方向!

真爱如雨,润物本是无声

“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把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也不觉得痛苦”,冰心老人的话让我明白,真爱如雨,润物无声,育人无痕。

每一个学生的心灵,都有一根美丽的弦.教师用发自内心真诚的爱,去拨动它,学生的心灵必然会回应一曲曲动听的歌。“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我用真心换来了学生的真心,今年的教师节,我收到的第一束花是以前学生的,两个大男生扔下花就跑了;听着叶老大把封闭在心底的郁闷在Q上与我倾诉,看着小秘整天叫上不同的同学到办公室来找我……我的心底,溢满了身为人师的幸福与成就感!

上善若水,厚德方能载物

每一份工作,都是一项挑战。成功需要付出,人生需要磨炼,幸福需要创造,“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而教育之路,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必定充满艰辛与挑战!字不好,我暑假每天坚持练字;朗读没有感情,我坐在电脑旁便听一些名家朗诵;上课表情很僵,我对着镜子看自己张牙舞爪;不会上课不会教作文不会写教案不会写反思……我不会的东西可真多!不过没关系,学生的进步就是我前进的动力!现在累一点,没关系,我还年轻。

如同华图教育高级总裁于洪泽先生所言: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容易,为了不苦一辈子,一定要先苦一阵子。我亦如此!

如今,我追求着如水一般的教育生活:像水一样有德行,奔流不息,哺育一切生灵;像水一样有志向,穿山岩,凿石壁,再无惧色;像水一样善施教化,滋养万物,有容乃大。

记得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如今,在浩瀚教海中,我重新点燃心中的追求,追求这如水、如雨一般的教育人生,迎风踏浪,扬帆起航

知之多艰,行之为艰,心有朝阳,终流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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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性的自我散文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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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天空不会因为你穿的单薄而眷顾你一丝暖,蹉跎的岁月,不会因为你的懦弱,就少分给你几个挫折,对于坚强而言,懦弱就是窝囊,而对于懦弱而言,坚强就是个傻蛋,年少时不经风雨,常常把一些不俗放在眼中,孤傲了心胸,嚣张个个性,然对生活却很青涩,青涩得不知用青春兑换爱情,青涩得不知蔚蓝的大海会有波涛汹涌,青涩的能将所有的钱拿出给围在身边的三五知己买许多好吃的,青涩的将男友不懈的追求当成了爱情,青涩中将许多生活的答案都回答错误,

而我自认为的坚强也不过是让自己多遭了二十几年的罪,生活是一个活教材,它教会了我许多东西,生存的本能,人和人之间该有的距离,情感所该跨越的界限,人情冷暖所该接受的释然,我是个心事很重的女人,为了跨越自己的底线,我就不断的挑战自己的忍耐性,我的脾气是火爆的,在三十岁之前至少是这样的,

朋友都说,别太要强了,那样你会很累,弦若绷得太紧就会断了的,我行我素是我做人的标准,放荡不羁就是我的个性,生活在紧张忙碌中飞速的翻页,我的辛劳也换来了欣喜的收获,在外人眼里我是成功的,而我自己却在一次意外的手术中,转变了生活态度,那次手术让我从死亡中苏醒,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从现在开始多活的每一天都是赚的,

我不再计较别人对我的好坏,碰见事也不急着往前赶,我觉得自己变得懦弱了,就连孩子住院治疗三月期间,我都没有上火犯愁,一切随缘该来的该走的谁也改变不了,所以我现在的心是在痴呆傻的状态,朋友都说我变了,变得软弱,变得退缩了,我不狡辩,也不答复,只是淡笑一下了之。

从朋友的内衣店出来,在家已经待着有些习惯,运作中的生意还没有落实,偶尔出去转一圈,回来还会感冒,发烧,但日子不会因为我的懦弱而眷顾我,我耗在网上尽情的挥霍时间,因为我知道,等我的买卖开业了,我又会像陀螺一样不得闲的,所以难得清闲,就娇惯自己一下,或者说是纵容自己恋网。

现实中的朋友很难把我约出去,除了必须参加的应酬,几乎就见不到我的人影,手机已很久不用了,偶尔接个电话,宅在家里,一连几天不出去,朋友都习惯了我的性格,也没人计较我的不近人情,有事照样找我,有话照样打来,而我往出打电话时候越来越少,交了100元话费,这不两月了,才通知缴费,而我以前的一个月话费没有150元是下不来的……

坐在岁月的肩头,多想歌唱一曲辽阔,在婉风的低音中让静默的心事猛涨,于是我会回报你一个灿烂的微笑,为你陪伴我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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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个地方叫远方散文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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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个地方,它叫远方。

它包罗万象,它无声无息。

那是我一生执着的追求。

我在彼岸,眺望远方

它是那么的神秘与幻想

它充满了无尽的思绪万千

开始萦绕在我发烫的心房

我在起点,注望远方

它是那么的多彩飒爽

那么的温暖芬芳

我便开始慢慢的向往

有那么一个地方,他叫远方。

它如诗如梦,静然等候。

那便是我尽到全力的地方。

我在梦乡,描画远方

它是那么的精美绝伦

激荡着炫美的歌笛

于是我日夜把他盼望

我在终点凝眸这远方

它闪烁的明亮的心声

充满温煦的思意与安详

我倾尽心声重温它的心跳

远方,什么模样?

就算奋不顾身,跌倒再起,够不到又怎样。

有那么一个地方,它叫做远方。

那是我最初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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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想去桂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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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游遍全世界曾是我执着的梦想,但在那缺衣少穿的年代,旅游注定只能是一种梦想。这丝毫不会剥夺掉一个少女对旅游的种种遐想。

我会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对着“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的诗句,想像桃花的美艳,梦游一番位于庐山香炉峰顶的佛教胜地之一的大林寺。我会在生机勃勃的夏日,对着杨万里“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诗句想像西湖的胜景。在《白蛇传》的故事书里想像用来镇住白娘子的雷锋塔的模样……想像着,如果有朝一日能亲自去大林寺,去西子湖畔,去望庐山看看,那该是多幸福的事!

记忆里最早的一次旅游,应该是父亲领着我到50公里外的临沂一日游。大概是爷爷的病需要去那里买一种昂贵的药,父亲想顺便带我和弟弟出去开开眼界。得知消息的我和弟弟兴奋的一夜都睡不着觉,我们不断地在讨论:柏油路到底会有多宽?摩天楼究竟会有多高?摩托车会有多快?惹得老不着去的姐姐急红了眼珠子在床上躺着生闷气。

走在城市宽阔、平整的大街上,眼睛就使不开了:楼真高啊!人真多啊!花坛里的花都是没见过的,城里的娃们真幸福啊!穿的衣服五颜六色的真好看!还有广场上飘着的色彩斑斓的气球,馋的弟弟迈不动退。父亲带着我们去了人民公园、逛了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北源商场、西郊商城等处。

奇了怪了,明明从那个门进去的,再出来,世界就全颠倒了,北就非说成是南,西就看成是东。才明白城市虽好,但容易让人转向。弟弟更惨。第一次见人家用电焊焊东西,看见那火花很漂亮,忍不住看了又看,结果伤到了眼睛,眼睛睁不开,钻心的痛,父亲跟在一个城里奶孩子的妇女身后求了很久,人家才给挤了半杯奶洗眼睛止痛。所以,这次城市之旅一直难以忘怀。

长大后,特别佩服那些“行者”,他们不停地行走,到自己想去的任何地方:西藏、缅甸、撒哈拉沙漠等等。所以一直很喜欢读三毛的作品。但生于俗世中的自己无法向许多“行者”那样洒脱,能抛开肩上的责任,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自己游遍全世界。所以,嘴里经常唱着韩晓的那首《我想去桂林》来诉说自己的无奈: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对于旅游,大多数的女人和我一样,在有时间的时候没有钱,无法出行。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的时候,孩子、工作、事务一大堆,根本没时间。即使有幸出行,也牵肠挂肚或者来去匆匆地浮光掠影一番,根本没有“行者”的天马行空、怡然自得的心境。我也想去桂林,但至今没有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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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麻花辫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800字

全文共 3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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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头发长得真快,才三年的时间,已及半腰。头发又黑又亮,小时候稀疏枯黄的痕迹早就荡然无存。

轻轻梳着女儿的一头长发,心里盘算着为她弄一个什么发型。自上初中以来,我跟她商量好几次,为了节省时间,也为了简单省事,要她剪去长发。女儿却说什么都不同意,说到高中再剪。

读高中是必须要剪掉长发的,我们小区隔壁就是一中,女生都是一水的蘑菇头。看来女儿是很留恋自己的一头长发。

马尾辫是女儿唯一的发型,也是她唯一会梳的发型。这也源于他们学校的规定,女生若留长发,只能梳一条马尾辫,并且头发上不能有任何发卡、蝴蝶结等装饰的东西,且刘海不能超过额头。这样的发型简单、利索,显得有朝气,虽无太多美感,但不会导致女生之间因爱美而相互攀比,一样的马尾辫,一样的校服,看对方如同看自己,有利于同学之间友好相处。

放暑假了,女儿缠着我为她改变一下发型,但前提是不能梳麻花辫。

是的,女儿说的很坚决,不许我给她梳成麻花辫。

麻花辫有什么不好?你的头发又长又密,很适合梳两条麻花辫的。

我试图说服她,皆因麻花辫是我的最爱。

老妈,我知道你喜欢麻花辫,你有麻花辫情结,四十岁的人了,也敢梳着麻花辫招摇过市,妈,您就不怕人家笑话你吗?说你是乡下来的傻妞?女儿在镜子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瞪了她一眼没说话。女儿说的也没错,我偶尔是会把头发梳成麻花辫的,当然也因此招致很多目光的洗礼,至于目光里的味道我无暇研究,反正我喜欢麻花辫,喜欢就梳了,干嘛在乎别人的目光。

如果让我梳,我就会梳麻花辫,你愿意咱就梳,不愿意你自己梳。说完我欲起身。

别啊,老妈,好容易咱俩不吵架,这温馨的时光多难得啊!从我自己会梳辫子以来您就没管过我,我是多么怀念小时候的时光啊,那时候你多好,为我梳各式各样的辫子,我现在都还记得在幼儿园时,阿姨老夸我呢!女儿摆出一副撒娇讨好的表情。

被她打败,我只好坐了下来,拿起梳子,准备为她梳一条马尾辫。

老妈,这样吧,你为我讲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打动了我,我就豁出去贡献我的长发,让你编麻花辫。女儿顽皮地说,一双眼睛因为笑几乎眯成了一条缝。

看着她纯真而又俏皮的笑容,我突然愣了一下。经常有人说女儿长得像我,可我一直不觉得,在我看来,除了肤色随我,鼻子、眼睛、眉毛甚至身材都是像她爸爸的。可这一瞬间,我惊讶地发现,女儿真的很像我,

这样的发现,让我的心变得有些温暖,还有些许欣慰。于是,淡静的思绪,浅浅的划过无声的岁月,直达心灵深处,时光,再一次被翻阅。

我小学五六年级是在离家四里地的名叫“二郎庙”的学校读书。学校在一座小山包上,四处都是茂密的树林,学校虽然有些陈旧,但也不失幽静和美丽。校园不大,只有五、六两个年级,每个年级两个班。

我们的语文老师姓张,非常年轻漂亮,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两条乌黑晶亮的两条麻花辫,温润如水地淌在胸前。辫子又粗又长,加上一双明亮水灵的大眼睛,张老师真的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神仙姐姐,在第一节课就赢得了几乎全班同学的喜欢。

是啊,数学老师一板一眼的很严肃,历史老师是个小老头,所以,喜欢年轻美丽的张老师实在不需要太多理由。

张老师不仅人长得漂亮,课也讲得漂亮,我想那时候我语文老比数学学得好,绝对是因为张老师的功劳,喜欢一个人,就会让自己变得更加美好,来匹配她的美好,我想是这样的。

张老师很喜欢我,而且她对我的喜欢常常溢于言表,一点都不加掩饰。

至于上课叫我回答问题,在班里大声朗读我的作文,示范我的作业本,这样的事都不足够展现她对我的喜欢,她的喜欢有的时候常常让我惊讶而感动。

张老师一直在学校住宿,礼拜天才回家。有的时候,礼拜天她也会留在学校,但这时候,学校其他老师都回家了,只剩下张老师一个人。于是,张老师常常让我给她做伴。当然,这要经过我的父母同意。

那天,礼拜六放学。我正要回家,张老师推着自行车过来,走到我跟前说,上来,我送你回家。

于是我在小伙伴的羡慕当中坐上张老师的车子,心里可美了。

张老师送我回家是专程跟我妈打招呼,让我给她作伴。我妈自然应允,于是我又背着书包跟她回校。

我写作业的空儿,张老师动手准备晚饭,别看她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可她的手真的很巧。我的作业没写完,她已经把饼做好了。看上去黄黄的、酥酥的,不用尝就知道好吃。张老师又做了鸡蛋汤,拌了黄瓜,那顿饭我吃的特别香。

晚上我跟她挤在一张床上睡。我于是特别想摸摸她的麻花辫。于是趁她不注意,抓起她的一条辫子在手里把玩。

喜欢麻花辫吗?张老师温柔地问我。

喜欢,可我不会梳。我小声说。

我明天给你梳,她说。

老师,为什么你一直要梳麻花辫呢?你的头发这么长,这么好,如果散开,一定非常美丽迷人。我看着张老师说。

哈哈,你个小东西,还知道迷人这个词啊?张老师用手指刮我的鼻子。

我从电视里看的,《几度夕阳红里》,晓彤一头披肩长发多漂亮啊!老师,如果你也把长发散开,一定比她漂亮。我肯定地说。

你这么小就看琼瑶的电视剧啊,小心哦,她的书可是有毒哦!老师轻笑。

琼瑶是谁啊?我不知道。

琼瑶是一个作家,专门写爱情小说,很受年轻人崇拜呢。

那老师你呢?你喜欢她的书吗?我悄悄问。

喜欢啊,我也常常读呢。

老师,你可不可以借给我读读呢?

不可以,你还小呢。张老师一口回绝。

多看书,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啊,老师这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

明儿我给你找作文书,现在,睡觉。

说完,张老师拉了灯。

第二天我醒的很早,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手里还拽着张老师的辫子。

张老师看着我说,醒了啊。

我赶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笑笑。

待我洗脸后,张老师为我梳了两条麻花辫,我很喜欢。于是缠着她教我编麻花辫。于是张老师散开自己的头发,散开的长发像黑色的缎子,真的很漂亮。她把头发均匀地分成两份,将其中的一份拢到胸前,用梳子梳顺。

好好看着,张老师对我说。

于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她用纤细的手指将长发分成三绺,然后拿起右边的一绺向后挽,同时中间的那绺用中指挑起,左边的那绺顺势挽过来,就这样一下一下地编起来,为了让我看得清楚,老师故意放慢了速度。

不是很难啊,我也行。我信心满满地说。

那你来试试,老师坐在凳子上,把头发交给我。

我学着她的样子,将长发梳顺,然后也分成三份,可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什么原因,我根本分不均匀,不是太多,就是太少。我有些着急。

不能着急,一定要分均匀了,编出的麻花辫才好看。你刚开始,肯定有些难,时间长了就顺手了。

她说完了揽过头发,又均匀地分出三份,然后又递到我手里。

我有些手忙脚乱,拿起这绺,又丢下那绺,挺好的头发被我弄得乱七八糟,于是我有些泄气。

万事开头难,坚持下来,就会做好,无论是编麻花辫还是学习都是这个道理,急是急不来的,再来,你能学会。老师不紧不慢地说。

编上,解开,再编,再解开,反反复复地练习,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我终于学会了编麻花辫。看到经我的手编出的两条利索、整齐的麻花辫温顺地贴在老师的胸前,我特别开心。

看得出她也很高兴,好像我学会编麻花辫,比写出一篇好作文还让她高兴。

老师,你会一直梳麻花辫吗?我问。

会啊,会一直梳麻花辫,哪怕有一天我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一直梳麻花辫。老师的眼神里洋溢着特别明媚的光彩。

因为,有人喜欢我梳麻花辫的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老师的声音很低,我看到她的脸有些红。

有人是谁啊?是不是我们的音乐老师马老师啊?我坏笑着说。

你个小东西,不许乱说。老师的脸更红了。

老师,咱们全班都知道,马老师喜欢你,你也喜欢马老师,你有啥可害羞的?

小东西,你们怎么知道的……

一直到我小学毕业,张老师一成不变地梳着麻花辫,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喜欢上了麻花辫,甚至后来我们班很多女生也都梳起了麻花辫。

我上中学后,就离开了张老师,偶尔会去看看她,她依然梳着美丽的麻花辫,只是她的眼神了多了一层忧郁。

初二那年,我再去看她,她已经不在那个学校了。听别的老师说,张老师是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承认的正式老师,也不享受正式老师的待遇。也是因为此,师范毕业有文凭、属于国家正式老师的马老师的父母,不同意马老师娶张老师,他们的恋情终因世俗的干扰而画上了句号。张老师远走他乡。此后,那个学校里再没有梳麻花辫的老师。

后来听说张老师嫁的很远,我便再也没见过她。

我会常常想起张老师,但也只能在小学毕业照里看她美丽的样子,追忆她教我梳麻花辫的那个最美的画面。

我想我所以会喜欢麻花辫,是因为太想念张老师,读了很多年书,遇到的老师很多,但她带给我的美好、纯真,永远是唯一。

她说过,即便白发苍苍,也会梳着麻花辫。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多年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老师会那么挚爱麻花辫。

只是,喜爱她梳麻花辫的那个人并没有与她牵手,人生早已不是初见,她的心里会有遗憾吗?

相片里梳着麻花辫子的老师对我笑,那笑容如此美丽亦如此熟悉,我渐渐释然。

或许,曾经美好的瞬间,也会美好整个曾经,温暖整个人生。

如她,如我。

老妈,给我梳麻花辫吧!不,妈妈你教我梳麻花辫!女儿说,她的眼睛晶亮,一如多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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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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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组在去某中学问卷调查时,一开始虽被他们拒之于门外,但后来他们还是十分认真地填好了卷子。每到一处,我们小组都会带上笔,一遇到问题总会把它记录下来。虽说一路过来很辛苦,也很繁忙,但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课题的研究,为了更好地体验琦君散文中乡土风情及人情美,为了…… 应该是值得的。那不像征虚无缈缈,更不象征幻灭,却给我一种踏踏实实的,永恒的美的感受,美的回忆。

酸、甜、苦、辣这四种人生的调味剂,我在研究琦君散文的过程中都一一的体验到了。虽然这四种调味剂很普通,但我却在普通中尝到了不普通的一面,酸中带着点甜,苦中渗透着些辣。

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感到金钱正在迷惑大家的双眼。人们在金钱的世界里任意飞翔,却逐渐失去了人性。朋友们,让我们换用另一种眼光去看世界,借琦君的双眼去看世界吧!相信,我们会看到一个与现实截然不同的世界?一个真、善、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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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狗狗的情缘散文

全文共 2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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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良缘,让我与“灰机”结了缘,即是一段他与它的牵绊,也是一份情与感的虐恋。——引子

那日,一只纯欧洲血统的雌性泰迪小,摇着短尾巴,欢蹦乱跳地跑到我的跟前,惊喜之余,我不知所措。

红棕色的卷毛,圆溜溜的眼睛,四肢腿长毛如絮,塔拉着一对大耳朵,走起路来一扭一扭,尽显窈窕,又显灵性,只因是贵宾,所以彰显贵族戚,它是宠物类的极品,也是汪星族中的佳丽,如同“洋娃娃”般的可爱,那份精致,韵味十足,我特喜欢。

寻之来源,原来是我学生怕我孤寂,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深信不疑,因为这个学生是我的挚友,也只有他才会体味出老师的寂苦,再此感谢我的高徒陈陈。(陈陈是我两年前的学生,现为高级皮鞋设计师,月薪7千有余,他创造的业绩,是我这个做老师的欣慰。)

泰迪进了我的家门,众学生就兴致勃勃地给它取名叫“灰机”,一只小母狗叫什么不好,叫灰机,我无语,也茫然,更觉得无厘头,只因学生与我同吃同住一套公寓,故此拗不过学生的倡议,只好妥协,默认,听之任之。

闲暇之余,大家戏着、闹着、逗着、叫着,不知不觉“灰机”就叫成了顺口溜。

灰机,虽是一条狗,却性情温顺,待人谦和,彬彬有礼,从不张牙舞爪,单从面相看,此狗不仅和蔼,还体貌健美,秉性乖巧,善解人意,来我家不多时日,就与我形影不离,成了我身边甩不掉的影子,我到东,它不会去西,日复一日,它能读懂我的意图,我能知晓它的本意,包括彼此间的举手投足,互能感知、感应。不过,时间久了,难免狗狗会淘气,我就会训它、骂它,甚至打它,这时,学生就会群体而攻之我:老师不许“打灰机”,那一刻,在众目凝视之下,我尴尬、我无语、我妥协、我只能抑制情绪,歇息。

因为来时,灰机就已经是“大姑娘”了,所以几个月下来,它开始有了念想,萌发情窦初开,每次带它出去,就四处寻觅异性,喜欢与其他狗狗群欢,而且一喊它回家,它总是念念不舍,迟迟不归,鉴于这种混乱的聚集,一不留神,狗狗怀孕了,一个星期后,发现它开始懒惰,不吃不喝,偶有呕吐的现象,至此,我知道灰机被禽兽玷污了,我是即喜又忧,喜的是:我家不久会“人丁兴旺,宾客满堂”,忧的是:突然的症状让我措手不及,不知道从何着手,安排它的饮食起居,既然狗狗怀孕了,就得给它准备个窝,帮它做月子,怀孕期间还得给它好吃好喝,不厌其烦地照顾,是只望它能帮我生个“一男半女”,一群健康、活泼、可爱的小宝宝。

说欣喜,也是愁,喜忧参半之余,让我颤颤抖,偷偷乐,期盼着,能早一天喜事临门,因为我幻想着,一窝小不点,憨态的样子,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整天缠绕在我的膝下,那份快乐感,不言而喻。

工作之下,我会亲力亲为,三天两头给它调剂口味,今天猪肝汤,明天鲫鱼汤,生怕它缺钙少爱,影响到下一代。

一晃,预产期到了,我和狗狗那几天都昼日不眠,它焦虑,我不安,它乱窜,我乱转,我和它都心神不宁。那晚寅时,终于有了产前预兆,狗狗开始刨窝,一次又一次地啼叫,两脚下蹲,肚子开始抽缩,一阵又一阵地呻吟,形同解手,这种现状周而复始,看得我恍惚,至到翠日中午12点,胎儿的衣包出来了,却看不到小狗的头,急得我心发毛,急得它团团转,这如何是好,情急之下,我带它去宠物医院打了催生针,回家后观察许久,小狗头露了出来,可还是生不出来,我打电话求助各方神圣,有没有应急措施帮帮我家狗狗,策略一个接一个地献计,热线一拨又一拨地使唆,此时,急燥的是我,痛苦的是狗,看到狗狗有气无力的样子,我心好疼,近十个小时的磨难,小狗已经在妈妈的肚子里窒息了,有人说,若再不采取措施,大狗也会有生命危险,最终听之劝说,让我帮它把小狗拽出来,我简单地用碘伏做了消毒,小心翼翼地把小狗头往外拉,天啊,我和另外一个学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用近半个小时,才把小狗拽出来,大狗疼的哇哇叫,即便是再痛,它都没有咬人,任我们死命地拽,灰机撕心裂肺的尖叫,叫的我心慌意乱,那场景,但凡是有血性的人都会垂泪,都会被狗狗的顽强毅力所触动,整个过程用了近四十分钟,可想,这漫长的四十分钟,对灰机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良久的四十分钟,就像是狗狗过鬼门关,正可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小狗出来后,是不是可以喘口气了呢?还没有完,因为大狗还在抽缩,还在呕吐。只因大狗吃得好,所以小狗长的壮,拽出来的小狗如同别人家的满月狗一样大,我拽时都费了那么大的劲,难怪大狗生不出来,之前曾听人说过,泰迪狗娇滴,不好喂养,一般怀孕也就一到两只,而且容易难产,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并没有当真,谁知道,这种情形就让我家狗狗碰上了,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给灰机吃得那么奢侈,虽是好了狗宝宝,却是害了狗妈妈。

原以为这么大的小狗,狗妈妈肚子里只会有一只,拽出来之后,就想安抚大狗好好休息,一天过去了,谁知道,大狗还是不吃不喝,依然难过至极,一边吐,一边拉,要死要活的样子,让人看得好心酸,上网一查,吓我一跳,这种情况,十有八九大狗会有生命危险,无奈,我抱着灰机象哄孩子一样来回地抚摸,意想尽自己的最后一点爱心,让它安然地走,就在我绝望的时候,灰机忽然挣脱我的怀抱,跳到地下,又象要拉粑粑一样,用力地争,这一争不要紧,又争出一条小狗来(当然也是死胎),而这条小狗比第一只狗小很多,但看上去发育还是比较健康的,只是在狗妈妈肚子里的时间太久了,也因缺氧而窒息,当这第二只死胎排出来后,再看大狗如释负重的样子,爬在地上小喘气,但精神好像缓过气来了,不一会,站起来去喝水,还跟我要了一根火腿肠,只吃一根,就不要了,我想它大概是想补充一下体力吧,不管怎样,是个好兆头,灰机总算起死回生了,福兮,祸兮,它依然闯过了死劫这一关,逃过了索命的奈何桥,生命又可以在线了。

通过这次狗狗死里逃生的磨难,我对灰机有了敬意,是它不屈不饶的顽强的精神震撼了我,是它在生死攸关的临头,用毅力打动了我,让我为之感动,我暗誓,再也不要让它怀孕了,日后好好善待它,倍加呵护它,是它让我领略到了,生命诚可贵的真正含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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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毕淑敏散文读后感9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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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无惧于任何事物,任何人。”这是法国人彭沙尔对爱这个猜不出、摸不透的字的理解,而毕淑敏也自她的散文静静地诉说着她心中对爱的理解。

毕淑敏的散文短小却又使人觉得鲜美,她的散文就好比一场爱的盛宴仔细品读她的散文,时而波涛汹涌,震撼心灵;时而溪流娟娟,滋润心田。静静回味她的散文,新鲜却富有高深的哲理性,她将一个女人细腻的情感描写的淋漓尽致,且不夹带小女人的惺惺作态,显得大气非凡。

毕淑敏她是一名医生,通常医生都被我理解为淡漠的,原以为她的散文也应该是冰冷的。读过后,我才知道我的一切原以为都被我自己给否定了,所有的自认为都是错误的。在翻过一页一页纸张的瞬间,会感应到她笔下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暖暖温馨,她是一个内心丰富且又柔软的作家。读她的散文,会让人有一种很清新的感觉,那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像是一棵植物刚长出嫩芽的感觉,很柔软。她的散文题目是简简单单的,文字是简简短短的,但正是这简单、简短,将原本简单却又不简单的爱描述的无与伦比,这是一种无可比拟的风景,是生命的核心,同时也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在毕淑敏的笔下,爱仿佛是大海,是经由千百条小河流水汇合而成的,包括了家庭之爱、恋人之爱、对生命的爱、对幼小儿童的爱由小变大,由少变多。虽然爱的内容不同,表达方式不同,却殊途同归,凝结成天界没有而人间特有的最美好的结晶,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

在这个物欲飞速膨胀却缺乏爱的时代,在森林、草原被高楼大厦取而代之的空间,爱可以说是世界级的保护资产,可又有多少人意识到呢?包括我的爸爸妈妈吗?很显然那是不可能的。只有她,只有毕淑敏这个从医的女人,她用爱装饰自己,用爱教育后人,让排山倒海的爱使生活更具激情,让生活更加的浪漫。

爱别人,也别人爱;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宇宙的法则。我们不仅要爱自己,更要爱别人,或许还可以爱别人的别人。为了爱,我们才存在。有爱慰籍的人,是无惧与任何事物、任何人的。爱就像是一条娟娟的细流,滋滋地流淌在我们的心头;爱也像是一朵静待盛开的花骨朵儿,静静地等待有心人来将它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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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路走来为题目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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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

我们终于毕业了。首先给予我们自己最诚挚的祝贺!

从六月八号晚上开始,我们便没有了高考的束缚,可以自由了!

我们回到家,会感觉到家的温暖也必定会有摩擦。

就目前而言,家人仍然是对我们最重要的人,我们总是把最差的脾气留给了最爱我们的人却把宽容留给了陌生人。所以无论家人多和你合不来,也请你把宽容和耐心留给他们,就像他们曾经牵着你走路,喂你吃饭,替你系鞋带一样。无论有多生气也不要冲他们发火,他们是那样的爱我们。

朋友,爱人…

生命是一场重感冒,时儿冰冷时儿发烫,没有他多的苦痛,却不可避免。

我们会有情亲,友情,爱情。注意我的排序,一开始遇到的是亲情。朋友和以后的爱人都会陪伴我们一生。好的爱人会激起你对世界的美好向往,而好的朋友则会给予你最无私宽厚温暖的陪伴。遇到一个好的爱人不容易,如果你因为恋爱失去自己,郁郁寡欢这样的爱有什么意思?你为他改变,失去自我有什么意义?好的爱情是两个人一起变得更好,迈向更好的未来。好的朋友则向师长,给你帮助,为你带来希望的曙光。好朋友不会总是想你索取,他只想把最好的给你,他不会太计较得失,更不会在大事上牵绊你。好朋友和好恋人都不常有,需要我们珍惜。如果你已经有了就不要让他跑了。还没来?没关系,时间总是把最好的放到后面慢慢呈现给我们。

自己

无论何时你都要知道,最可靠的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给你太多。

等价代换是最保险。做富二代没意思,做他家长才爽。

即使我们已经离开了校园也要记得及时给自己充电,一个多能的人在哪里都是热货。记得好好经营的人脉关系,来之不易。记得拓宽自己的视野,眼光很重要。记得考虑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不要总是“老子天下第一”的感觉,你又不是杀马特,对吧?你会发火,别人也会,你能砸东西别人也能,凭什么就别人迁就你?所有的一切都在你自己,你怎样对待世界,世界便会怎样回报你。哪怕世界给我以痛,我也要回报以歌。最后,学会善待自己,如果你自己都不能对自己好点,别人拿什么对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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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散文《春》读后感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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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来了,百花吐芽,百鸟齐鸣,春光明媚,春回大地,在这美好的日子里,重读朱自清的《春》,感受很深,朱自清散文《春》读后感。春天,就像“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春天是一年的开始,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最富有活力的季节,想在秋季里获得好收成,就要在春季里辛勤地耕耘,播种。

作为一个在春天出生的女孩,我特别喜欢春。因为春有一种令人向往的生机。在这大好春光里,你别忘了一件事:耕耘与播种。

对于我们六年级毕业班的同学来说,今日的辛勤耕耘与播种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毕业考试的优秀和未来学习的坚实基础。六年级下学期复习是重点,有同学以为复习便是“炒冷饭”,都是学过的东西,再学没有必要。我的观点却不同。复习应该更认真,用平时上新课的那种精神去复习,将小学6年学过的东西联系起来,系统地复习,要像一块干海绵吸水一样,尽自己的力量去复习。就像苏东坡的《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中所说的: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一样,读一百回,复习一百回,才能理解的更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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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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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所以,生命的意义并不体此刻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此刻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必须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到达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所以,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我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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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日看水听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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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火辣辣的太阳正在兴头上,她用火热的身躯拥抱着大地原野山川,男人光着上身,女人撑着花色的阳伞,大街上行人稀少,在东城郊区的河边树荫柳下,一张张方木桌旁坐满了消暑纳凉的男女老少。

这是一条清澈平缓的小河,是岷山冬雪融化的经都江堰的古代引水工程引流到成都平原的一条河渠,流淌着碧兰、洁净和清凉,那柔柔的水波。在夏日的映照下,泛着粼粼的光纹。有了河水的滋润,两旁的树木青葱透绿,阳光被翠叶班驳成星星点点的柔光,失去了狂热,无力地飘洒在人们身上。

我喜欢坐在河边,轻啜一碗清茶,静默地看水,听波。夏季的热浪往往让人心情狂燥,烦乱,而静静流淌的河水能带给你一种安祥和平静,看那浅浅的水纹,看那清清水面的透亮,还有那碎碎细细的光波反射出的凉爽,或是倾耳聆听一下水的脚步声,轻盈,灵巧,伴和着河面上一阵阵柔和的凉风,似在呼呼作响,特像秋天的绵绵细雨声,听着听着,你心头暮然就荡起了丝丝的秋爽,再无酷暑的感觉!

这条悠悠的小河,如一位秀美娉婷的少女,似水如烟,缠绵多情,我百看不厌,喜欢听她的流淌声如女子的细语呢喃,经常按捺不住自己被她的柔美所诱惑,投身到清清的水波中,与柔柔绵绵的湿滑来一次亲密接触,感受一下透沏心扉的凉爽。我喜欢在水面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尽情地唐突,肆意地张狂,把一季夏的热情倾洒在涛涛的水波中,有时干脆静静地躺在水面上,望着流淌的兰天白云,心变得无边的透明和湛亮,辽阔的象海洋,河畔的一排排树木在向我招手,柔柔的水波在耳边发出美妙的音响。。。。。。

夏天是看水,听水,亲水的好季节,唯有夏天,你才能和水如此亲密,感受到水的柔情和蜜意。

夏天说到看水,听波,最好的去处是到碧波荡漾的大海边。去年的夏天,我就去了向往已久的普吉岛,特意去看海水,听波,踏浪。

脚踏在细软的沙滩上,迎着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海风,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海水,一次又一次的在你脚下摩挲,看着那万倾的碧波在蓝天下荡漾着独特的韵律,听着这包含博大、宽广、深邃的大海之韵响。这音响似乎隐含着海底汹涌潮流的激荡声,呼呼过耳回旋在周身的肌肤上的丝丝海风声,还有那一朵朵浪花拍打着沙滩、礁石、峭壁的哗哗声。如果你洗耳倾听,或许还能听到海域中各种鱼儿的游动和呼吸声。

戴着简易的浮潜面具,潜游到深兰色海水下,你这种感受更为强烈,五颜六色的小鱼就在你的身边游来荡去,你忍不住伸出手去捕捉它们,它们灵巧湿滑的身体总能从你手心指间滑掉,任你再怎么努力也捞不上一条儿上来。你能看着它们,听着它们,却无法拥有它们,犹如这海上的一朵浪花,一抹清风,一丝白云,一眼湛兰,真真切切的搁在那里,你却无法带走它们。

如果看水是在读一首清新淡雅的小诗,那么看海就是在欣赏一篇豪情万丈的长篇大作,海的气势,海的宽广,海的荡气回肠,海的包罗万象总会让你心潮澎湃,思绪起伏跌宕。

乘上一艘快艇,在无涯的洋面上驰骋,那呼啸的海风象是要撕裂你耳膜,剥掉你所有的衣装,小艇在波涛中剧烈的摇晃,跳跃,你会惊呼,你会狂叫,大海犹如一个巨人将你如幼儿般的抛上抛下,撩拨着你的童心,你会觉得自己多么渺小,任由大海戏弄,张狂。

看水,看海,听波,踏浪,炎热的夏季,有无数的去处让我们去体会水与人的交融,水与人的亲和的美妙感受。江河的壮美,海洋的豪广,溪流的娟秀,都能让我们感受到那轻盈、柔滑、湿润、透凉、清爽的水之韵,水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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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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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最喜欢的季节又带着几分孤单的气息。我蜷缩在日记的天空下,嘴里哼着莫名的思念,伴着淡淡的风声。。。 日记里的岁月一样走过,然而,它只可以是一个人的专属,一个人的秘密。得到了别人的秘密,会失去快乐。这里安静没有喧闹,累了,坐下歇歇脚;倦了,躺下闭闭眼。不能告诉你我的秘密,因为我要你:开开心心这一生! 忧伤在天空里跌过,日记里有了墨迹。后来,寂寞也到了;再就是:低落、冷清、孤寂、绝望……越来越多的足迹添在了日记,天空变冷了,本以为心不会再一次为你搁浅。。。

橘黄的弯月孤零零的悬挂着,安静的世界。因为喜欢上你,种种原因见不到你,我会疼,我会疯。这句话语一直在我耳旁萦绕,我想大声对你说:我喜欢你!天地痴心谁能明白我。如果有一天岁月踟蹰了,时间静止了,我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里,那样即使喝下奈何桥旁边的那碗孟婆汤,来生,寻着你的味道我也能找到你。

淡淡的流星划过笔下的天空,许愿树下掬一束微风,我的掌心叙述着等待。飘摇的思念风化了古老的誓言,一笔点下千年沧桑。 此页,我想你! 悄无声息地,一片雪花从天上飘落下来,然后的两片、三片…… 下雪了,日记里的天空。随着雪花不断飘下,身外竟下起了大雪。涂下的墨迹,在雪花中慢慢褪去。

心,与天空一起哭泣。沉默中想你,冷的没有痕迹。一朵一朵的六角形冰花撒落在日记,我的世界冰天雪地! 找不到躲避的地方,我站在那里,不知该做什么,不知该如何安置自己?每一朵雪花都噙着一段难忘的往事,我失去了一切缩脚的能力,连挣扎的勇气都没有泛起。我浅笑,谁知一眨眼竟落下了晶莹的泪滴,冻结成冰!

下雪的天空,风刮得很紧。这个白茫茫的地方,我寻觅不到你的身影!这里涂满了冷清、萧瑟、凄凉……一个人在雪地里漂移,把所有的心事叠成单一的色彩,一语我爱你!不要担心,这属于我的秘密,你不会知道。一步一步朝着前方走去,默默挨着自己,想你,竟然没有击倒自己。

一声叹息徒然响起,雪地里,我垂头而立,雪丝沾满衣角,一副精疲力尽、身心俱毁的模样。两情相悦,总在不经意间。思念的话语诉说给了谁?蛰伏在过往,开成一瓣紫色的花朵模样,散漫自个儿的清香,蜷倚虚幻的臂弯里,再拟一次红,回味尘梦!反正,总有一个人的天空,弥满寥廓的忧伤。 下一页,静静地握笔。我微微仰着自己的下颌,凝眸前方,似乎是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回首藏起思念,然后,朝雪花深处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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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夏日菜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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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喜欢夏天,不如直接说我喜欢夏天的菜蔬

在华北平原,能代表夏天的,我以为,第一当属西红柿。

喜欢西红柿,那红彤彤灿若云霞的颜色,那酸甜甜琼浆玉液的滋味,甚至,那果枝,那叶子都有个性的味道,轻触一下,就留在手上。每一次闻到,都感觉通体清爽,心旷神怡。

记忆里最早的西红柿,是三四岁时,回眸童年,那酸甜甜的西红柿的味道,还在心头氤氲着。及至后来,我们家自己种植了西红柿,是一个秋日,我在田园里帮妈妈用压水机压水,水流清清凉凉从地下抽出,汩汩流淌进菜园,彼时那片西红柿的棵子上,已有三五枚半红微红的果子,在秋阳里,如待嫁的新娘,丰满,青涩,优雅。等不到它们红透。今天依然记得,秋天的西红柿,一个字,美。换一个字:爽。

还有,西红柿鸡蛋汤。白净的或者蓝花的瓷盆,里面是黄白红相间的汤,看着都喜庆。尝一口,呀,不要太好喝哟,下巴都快掉了哟。还有还有呢,西红柿炒鸡蛋,也是小侄女爱吃的菜。小毛头两岁呢,还是两岁多一点?去姥姥家,说吃洋炒鸡。她姥姥问了半天不明白,只好电话奶奶,奶奶在电话里,笑得一脸的花儿开放:就是洋柿子炒鸡蛋啊,孩子小说不全,就简化为洋炒鸡了。

去朋友家玩,看她一个人捧了玉盘,里面是白糖拌好的西红柿的切片,一下子,觉得生活那么美好。以后的以后,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时候,也给自己来一盘西红柿拌白糖。这世界,因了西红柿,不同凡响,温馨如初。一个红彤彤灿若云霞的西红柿在手,足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一果在手,岁月静好。

然后呢?然后是黄瓜。通体碧绿的黄瓜,其实从开花的时候就喜欢了它。小时候,因为淘气,因为馋嘴,曾经很多次被自己家里种植的黄瓜扎了手,那些碧绿黄瓜上面个性的小刺刺,犹如西游记里面那个王后的霞衣,让人心痒痒的,却不敢亵渎。

记忆里的黄瓜或片或丝,甚至直接摘了,在衣袖上擦擦,就可以大快朵颐。因为那些精灵一样的瓜,是不上化肥的,更别说农药,或者转基因种子。它们所用是农家肥,是草木灰,带着它们原始的味道和温度,在天地间自自然然的轮回。不张狂,不扭捏,不忘乎所以,也不妄自菲薄。所以它们健康,水灵,鲜美。透着一股子灵气和生机。生吃,熟食,抑或腌制,黄瓜给我的记忆都那么美好。回首灯如花,未语人先痴。多年前的夏日中午,躺在小床上睡不着,看着自己手臂上青色的静脉,曾经傻傻的问奶奶:我手上的筋是绿色的,是不是吃黄瓜吃的?

后来知道了爱美的女友,竟然用黄瓜片做面膜。为此还遭到我的声讨,一直喜欢素面朝天,只用氢二氧一洗脸的,她竟然用黄瓜面覆脸,简直浪费食物,简直暴殄天珍。简直,简直不对。哦!

那时候好黄瓜的标准是,顶花带刺。现在这标准早吓得不敢用了。谁敢说市场上士兵一样码放整齐的,顶花带刺的黄瓜顶上,没埋过避孕药?没打过农药?没。再说扫兴,不说也罢。

茄子

如果说,紫色是贵族的色彩,那么茄子一定是菜蔬里的贵族了。你看它的棵:深紫的茎,包括主干和侧枝。绿中带紫的叶片,上面一浅层毛茸茸的细物。还是一株小苗儿呢,就这样美轮美奂,美不胜收。小时候,我常常傻兮兮蹲在茄子棵的旁边,看它。目不转睛的看它。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一句话:未曾出土已有节。自然那是写竹子的,但是,我怎么觉得茄子比竹子还美呢?

除了美,茄子还谦虚,亲民。与众不同的是,其花都是面向大地的。它似乎从来都没有把自己的青春花冠高举,给蓝天看,给蝴蝶蜜蜂看,给来来往往的风儿雨儿看。它就那么低调地生活在民间,隐忍,坚韧,忘我。小茄子一露头也是头朝下,面朝黄土。所以即使长成大茄子,它的性情都没改。即使没有油,切好以后放在笼屉上蒸熟,茄子依然是好吃得一塌糊涂。脾气好到让人敬重,涵养好到让人折服。一点不做作,不折腾,无污染。在这意义上,能生在农村的干净天地里,顺便养成好的涵养,也算茄子们上辈子的修行,这辈子的福分。它们终日与土地相依,相看两不厌。纳日月精华,接地气,有灵气。

小隐于山也罢,大隐于市也罢,茄子是隐居在民间的隐者。是精神上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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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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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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