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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精选作文(精彩20篇)

导语:幸福其实非常简单,有粥有碗,有父母陪伴足矣。这里开学吧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散文精选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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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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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 《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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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美人如衣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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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纱烟罗

有女如素青罗袍,罗纱轻薄,一个微笑便可穿透阳光。我曾说,我总轻易爱上女子,因为给予最熨心之温的,总是她。这样的女子便就这般,一颗心犹如红尘间的舞衣,掠过你面前,便撩起那偶然一程的蒙面,冲着真相微微一笑。任你用无言诉倦,用无语诉殇,她都可以眉间飞梭,眸底挑线,织出春水纹,再绣上青竹,环抱平安花。她会告诉你,竹报平安啊,这个小雪,那个冬至,还有冬的末端那个大寒。

我会记得那个女子,她对我轻轻提示着那句龙应台的话:不可追。于是,我把那一场离去当作垂目打坐,而我何必再去唤醒。有女如纱罗,身如轻烟般缭绕,却心可及千手千足。

成是贝锦

有女如赤锦吉服,经线深红,纬线为棕,再捻金其上,把稠烈的追随毫无保留的披在你的身上。这样的女子,把心事一丝丝一线线织成团窠纹,簇成四瓣的柿蒂宝花,她会富丽、华美,她亦会是清新、隽秀,她会将那事事如意的愿时时点到你的额间,就如那红袖常把柿蒂夸。

那个女子曾对我说,因为喜欢,所以千山万水的寻来。那个女子说,一声问安可否远抵,一声珍重可会单薄。我只低唤着她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告诉她,红地彩绣的贝锦重如泰山,所有的慕名而依,都成为一衣带起一江水,恰可做山水相奉。

光滑如缎

有一种女子美如黄缎,颜鲜华,肤滑泽,常常令人误以为,只能为贡品皇衣。可上天偏早做了结语:自古红颜多薄命。当她隐泪离开时,我终究没有弄明白,爱情是不是就要这种不见天日的牺牲。黄缎衣,原来,落尘更深。

依然会有她的问候寄来,软语呢喃,轻俐俐的叮嘱,就如缎上织就的落花流水锦,桃粉片片随流水潺潺。却总让人担虑,花红可会易衰,郎意可会无限?我对她说,请记得那些惦念和祝福。余下的时光里,希望她能用那些惦念和祝福织出一丛牡丹,还有那只白头翁,然后依在那人身上,共看流金岁月,互梳白发苍苍。

清水丝绵

有女如丝绵,光亮洁白,轻软柔韧,就如冬里购置的御寒白衬衫。未必没有经历,只是那些经历都成为制绵的工序,什么红尘的蒸煮,什么岁月的漂洗,什么分离的撕扯,最后都会成为那被打包完好的白如玉、软如云的丝绵衣。

这样的女子,不会轻易喊痛,这样的女子会对所有的相遇奉上最真的笑容,这样的女子会把心事织成最精致的缠枝绣,独绣莲蓬或莲子,却不绣牡丹莲花的荣华富贵,亦不绣莲花鹭鸶的一路荣华。世间很难再有一双入尘已久的手能够披上这件白衫,或者,上天垂怜,可赐予她逢到一双童子般的目光,然后有人可以攀莲蓬,可以剥莲子。

汉绮唐绫

世间有女子生命精彩玄妙,一如绮绫缁衣。若你问她,绫罗绮缎重要还是爱重要,也许她会说,在爱里,我本绫罗绮缎衣。那女子对我说:爱,可以不计性别。我曾经迷信她的话,帮她扫蚕花地、轧蚕花,帮她凑锣鼓唢呐、递丝弦笛管,在步步高的曲声里她是那件用龙凤纹织就的彩绣衣。

当我们把那段时光的茶汤饮尽,我对她说:你的心可越汉唐,你的身已做绮绫,只是,这一袭玄衣大概只适合做你自己的蟒袍。而今依然会时而看到她,旧时的模样,自在俯仰旧时的笙歌。我想,这一场相遇里,不需要思念,因为思念是彼此的囹圄。莫不如拣择些宽容,当作是宿命的错肩之下的恻隐。

后记:与墨初识时,曾对他说过:我不在意容相,亦从不以相识人。可是,我仍是躲在墨的身形之后,偷偷瞧走过他身旁的各色女子。墨是出挑的,所以,尤招女子在他眼前过往。墨问我:看够没。我笑嘻嘻回曰:没听说过我的衣橱中应该永远缺一件衣吗。世间,总有美人如衣,疏漏的心,怎能收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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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腊月随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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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赋予我的除了毫无意义的多愁善感之外,没赐予我任何,所以只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应对着外界的纷扰,因而两者间需要一个平衡,否则迟早会精神崩溃。

如若你也曾感受过,某天匆匆行走于人群中,拼命赶着时间,做着自己理应做着的事,却不知从何处发出一种声音:为什么你一定要这么做?此刻,明确地知道,这不是我真正要做的,但却不得不。

所以我常常想,一定有两个自己,一个是虚伪的,一个是真实的。虚伪的那个自己做着表面的自己,真实的那个自己被深深隐藏,偶尔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出来安慰着那个早已疲惫不堪的虚假的自己。

那个声音不知何时会出现,但我知道那一定来自灵魂。刘汀曾说,灵魂就是那个我们身体、意识都纹丝不动,可是它却暗自颤抖的东西,是在最最深且静的黑夜里你内心中突然闪亮的东西,是你在遭遇某件超出绝对意外的事情时自然而然地从躯壳里跳出来的东西。我不清楚灵魂科学的定义,但这些解释却是深得我心。不知你怎样以为?

我相信,你会因为某些文字唯美的沁人心脾而喜欢,也会因为某些文字深刻如同你的心声而喜欢,但不论怎样,请保持这颗心去喜欢。文字因你而美。

有幸能看到这段文字,无论我们的选择有多少种,最后,我们还是会走向和变成那个唯一的自己,因为所有的选择,是以你对它的实现为终结的。在它到来之前,我们只能默默地走下去。

这漫漫人生路,或长或短,或坦或陡,皆在你一瞬间的选择中度过。我们会后悔每个选择,因为会幻想着若当初选择了另一个会不会会有另一番场景,也许就没现在这么艰难了。只是,别忘了,世事不就不易,何况我们是朝着自己所希望的那样选择的。既然一直选择方向在每个路口,就在那个方向里坚持着,每个方向里都有你的同伴,也有你的故事,不曾孤独。

也许会遇到无数的路口,只是切记别总是转弯,那样会太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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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静静享受与孤独的亲密接触散文

全文共 2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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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我未曾抗拒过孤独突如其来的降临,也未曾排斥过它如排山倒海般的侵袭。我会义无返顾地紧紧拥住它,让我们之间无有丝毫的缝隙可钻,直到我清醒的脑海中有数之不尽的感触纷至沓来、丛聚重叠……

很多时候,孤独并不是笼统或模糊的托词,它是生硬而尖锐的真实,世间的每一个平凡人都无可避免的要与它狭路相逢,甚至是与之短兵相接。

或许,并非是在孤单一人的时候,我们会真切地感受到无孔不入、深入骨髓的孤独,同样,在人群熙熙攘攘的喧闹声中,我们也常会与之不期而遇。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是一种孤掌难鸣的无可奈何。

正所谓,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缺少真正知音相依相伴的孤独,才显露出形影相吊的清冷,以及孤芳傲世的凄怆!

我并不曾为了惧怕孤独的进攻,而刻意追逐亲朋聚会的喧嚣。缘来相聚,缘散别离,极其简单的人生哲理,不必耳提命授,每一个有思想的人都会心知肚明。

在如梦似幻的少女时代,我就曾静静享受着与孤独的亲密接触,不会沮丧迷离,也不会怅然若失,只是常常会暗自窃喜着自己我行我素的悠然自得。

每当华灯初上之时,匆匆吃罢晚饭,我便急急上楼。“噔噔噔……”的脚步声在美轮美奂的偌大空间中反复回荡,惊散了整座房屋的笼罩已久的沉寂,浑浊的空气里仿佛注入了新鲜的气体来与之相调和,在须臾之间便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气息。

我极其轻柔地推开卧室的房门,宛若一个在夜间行走的飘逸精灵,与黑夜的静谧相得益彰的融为一体。“啪嗒”一声按响了门边的开关,明亮的灯光倏然把黑暗驱逐,它占据了整个曾经漆黑不见五指的领地。

打开最心爱的收音机,无须调整波段,我只愿与江苏音乐台的主持人张艺相约度过每一个阒静无人的夜晚。无论是晚上八点档的“非常897”,还是午夜十二点档的“都市夜归人”,我都会欣欣然的准时赴约。喜欢她用温柔而极具磁性的嗓音在美妙音乐的映衬下,倾情诉说着关于音乐、言情、武侠、三毛、秦淮八艳等等五花八门、林林种种的话题。守在收音机旁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无法自拔……就在彼时彼刻,我只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那样无可挑剔!那样完美无暇!

我喜欢异常欢欣雀跃地拥抱孤独,因为只有孤独的时候,我才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独自一人的幸福时光。那种完全沉浸在动听音乐气氛中思维方式,前所未有的跳动着、活跃着、欣喜着,让我觉得身旁无处不在的空气都是无比干净的!无比清爽的!

孤独,其实并不若洪水猛兽般无情可怕,最可怕的是我们驿动的心如失去航向的扁舟般四处飘荡,不知何处才是停泊的港湾;我们汹涌的情似迷途的羔羊般流离失所,不晓何地才是温暖的归依。

韶华易逝,芳菲刹那,在半梦半醒之间我走入了颇具争议的“围城”,有了妻子的称谓。一年半之后,又身兼责任重大的母亲之职。自此之后,繁忙的工作和琐碎的家务,令我常常没有时间真正接触到弥足珍贵的孤独,并且享受孤独带给我的自然和顺畅!我面对最多的是喧嚣的红尘人海,还有不胜枚举的责任以及道义。

背负了太多的我,会非常珍惜每一次与孤独的亲密接触。相见时难别亦难,我只愿静静地徜徉在它宽广的怀抱里,可以什么都思考,也可以什么都不思考,便觉是个最自由自在的小女人。

孤独的时候,我最喜欢待在家里。先是把长发松松绾起,无须任何华丽的装饰,也无须施以脂粉颜色,我只欣赏返朴归真的天然雕琢。然后扎上我可爱的围裙,把温馨小家彻彻底底的清理一遍。给那些我平常疏于照料的花花草草们浇浇水、施施肥,再清理掉杂草和枯叶……

孤独的时候,我会给自己泡上一杯本土出产的、芳香四溢的皓茗茶,静默地注视着氤氲的热气袅袅漂浮,直至缓缓消散……

孤独的时候,我喜欢换上宽松舒适的家居衣裳,对着明晃晃的镜子整理好自己的仪容,觉得满意了就对着镜中的自己嫣然一笑,那绽放的如花笑容令常常自己都迷醉不已。顷刻间恍然大悟,为什么人们总会说: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试着重视自己,也试着爱惜自己,不用须臾我已发现,其实自己也可以清灵动人。既然我在这世间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属于我的这份小小美丽也将是与众不同的。陈明可以优雅深情地唱:寂寞让我如此美丽。我也可以婉转流畅地唱:孤独让我这般清灵。

孤独的时候,我喜欢大大方方的席地而坐,品读一本旧时最钟爱的小说,让自己随性的所思所想与小说中的人物以及情节再次邂逅……

孤独的时候,我会满心欢喜地打开电视机,寻觅一个自己最青睐的节目,斜偎在软绵绵的沙发有滋有味地观看着。心中还不由感慨万千,为了工作和家居,自己确实已很久很久未曾触摸过电视了。

孤独的时候,我喜欢拿出未织完工的儿子毛衣,一边飞针走线,一边还想象着宇穿上妈妈亲手织的“爱心”牌毛衣,会是怎样的一番温暖怡人……

孤独的时候,我还喜欢取出稿纸和笔,把自己纷繁的思绪稍加整理。用自己熟悉的独特方式,或是记录一个生活片段,或是记录一个潋滟的瞬间……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好恶。也许不够完整,也许不够开阔,也许略输文采,也许底蕴欠缺深厚,也许无法酣畅淋漓……这些我统统可以置若罔闻。其实,我仅是任凭笔触自由穿梭,勾勒出自己真实生活的最初样貌,即使清浅,也清浅得自然!清浅得悠长!

静静享受与孤独的亲密接触,我发现,其实孤独是一种最堪咀嚼的滋味。它不尽是苦涩与酸楚,倘若未曾经过这份错综复杂的人生体验,就不可能真正玩味其他人生的满足与欢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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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烟里的孤独散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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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在寂静的夜里,点燃一只香烟,数着青烟缭绕的脚步,看黑夜的伤口,疼痛层出不穷。

喜欢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呼吸往事的碎片在心里,展转失落的心情。烟,打理那张沉默的嘴。

点燃一只烟,把黑暗中的思绪,通体照亮,暮色,睁着惺忪的单眼,寻觅一条回忆的路途。

昏黄的街头,有人影漂流。

迷茫的指间,有创伤在呼喊。

烟如伤痕累累的日历,愈燃愈短,绵延的孤单,却如禅竭的灰烬,愈落愈长。

迷离的咖啡厅里,混暗的角落。蜷曲着红红的烟头,品茗着那轻盈如沙的音乐,曲终人散,烟里的想念,还残存着你的余温踯躅。

时光荏苒,情感剥落,烟中的孤单,流放了几多的春秋,尽蕴了悲欢的花开花落,烟在澎湃的心潮中焚烧。

光亮燃烧,如昔日的牵手而过。

尘埃落定,似记忆的挥手而落。

你说过去不抽烟的我,何时享受起了那份别异的不悟,其实我早已看见,你的指间躺着烟过的痕迹,那是我们别后的潺潺流水,汹涌过后的氤氲。

烟里的泪水,跌宕成愁迷竞值的叹息,寒雨落日,故事燃了又熄,只有那烟中的呼吸,在沉寂的想念中依旧如你清晰。

烟里的孤单,与红尘有染,迷蒙的心境,亘古着对圣火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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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走近槟城壁画散文

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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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的北海边有一座著名的小城叫槟城,有人叫它乔治城。这是一座生活慢节奏的小城,这里是自由的天堂,来自全世界的游客在这里川流不息,各色人种、各种教派在这里并存,充满了多国浪漫风情。

当年下南洋时,许多华人来到槟城,孙中山先生为了革命筹集资金也曾来到过槟榔屿,至今岛上还保留有孙中山先生的纪念馆。今年八月,我有幸走进了槟榔屿,恍如回到了祖国,这里大街小巷到处写的都是汉字,到处都是熟悉的黄色面孔,让我宾至如归、倍感亲切。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墙上那一幅幅栩栩如生的壁画。这里有世界闻名的壁画街,许多外国游客都是慕名而来的。壁画点缀在岛屿的大街小巷,加入实物,鲜活生动。这些主题为“乔治市镜像计划”的壁画,每一幅都透露出浓郁的生活气息。当你行走街头,不经意间,或许在某个繁华的街角,或许在一条窄窄的小巷,就会有惊喜在等着你,让你如孩童般地忍不住欢呼雀跃,好像是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那些充满生活气息的壁画让你禁不住在它前多停留片刻,让你情不自禁地走入画里,用心和画里人交流着。

壁画,就是一部槟城人的生活史,它活灵活现地还原了生活的原生态。富有想象力的槟城人用图画生动地演绎着自己的历史。它附着在临街的老墙上,有些建筑有近百年的历史,墙壁上刻满了岁月的痕迹,犹如月下树的光影参差斑驳,和这些壁画相映成趣、相得益彰。最有趣的是,作品画面上的人物都有生活中的原型,而其最大的魔力还在于其实物可为观者带来参与性与再创造空间,几乎所有拿着相机经过的人,都会参与到再创造的表演中来,生成有趣生动的场景。每个人都可以是壁画中的主角,重新演绎画面中的故事,再现那段有趣的场景。

槟城人热爱自己的小城,他们用壁画留住了过往的岁月。他们把壁画刻在墙上、刻在衬衫上、刻在本皮上、刻在纪念章上……这些壁画就像一粒粒蒲公英的种子,跟随着游客,传播到了世界各地。

这些壁画将原本了无生机的百年老城点缀得活色生香,有骑单车的姐妹、兄妹荡秋千、卖小吃的阿婆、骑机车的小男孩、被关在屋子里的两兄妹、夹煤球的小姑娘……华人画家陈毓康更是独出心裁,在墙壁上画的猫系列壁画,特别吸人眼球,它意在保护流浪猫。在他的妙笔下,这些可爱的小猫咪,千姿百态,大小不一,形象鲜活,呼之欲出。

这些壁画中西合璧美妙绝伦,大多数呈现的是中国元素,因为槟城百分之八十五都是华人,他们大多来自福建、广东,至今他们许多人仍有吃早茶的习惯,他们把中国的传统文化传到了马来西亚。许多壁画呈现的大约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情景,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骑单车的姐妹,当地人给它起名叫姐妹情。姐姐看着也就七八岁,信心满满的样子,威风地骑在二八式的旧自行车上,连车脚蹬都够不着,身后还带着个两三岁的小妹妹。小妹妹坐在姐姐身后,双手紧紧地抱着姐姐,两眼紧闭,吓得张大嘴巴,唯恐自己从车上摔下来。壁画的旁边放了一辆实物自行车,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都会在这儿排队照相留念。看到这幅壁画,我不禁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学骑车的情景,当时也就七八岁的模样,脚够不着脚蹬,就从侧面把腿伸进去骑。为了学会骑车,不知道摔了多少跤,但摔倒了自己再爬起来继续骑,直到学会为止。初生牛犊不怕虎,自己还没有骑稳就敢带小妹妹跑着玩。骑在上面够不着脚蹬,就小屁股一扭一扭地配合脚,虽然只能蹬半圈,还是骑得不亦乐乎。

另一幅壁画是两个被关在屋里的华人小兄妹。或许是为了生计,父母天不亮就出海打渔去了,担心孩子们在家不安全,父母就把他们锁在了屋里。这时,街上传来了叫卖声:“卖包子喽,好吃不贵,五分钱一个。”饿得饥肠辘辘的兄妹俩像遇到了救星一样,从窗户的铁棍间隙伸出手来,高兴地喊着:“大叔,给我们来两个包子!”这幅壁画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场景。看着这个画面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父母有时为了下地干活天不亮就走了,看看正熟睡的我们不忍心叫醒,就把我们锁在屋里。当我们醒来,就会用手扒着屋门大声喊叫:“外面有人吗?给我们开开门呀!”妹妹一看门被锁了,就像世界末日到了,嚎啕大哭。前院的二奶奶听到了,就会扭动着小脚颤巍巍地跑到我们家来,大声安慰我们:“孩子们,别急,你们妈妈下地去了,把钥匙给我,我给你们打开。”然后,她轻轻地把门打开,放我俩出来,我俩高兴得手舞足蹈。

这是一幅在墙角的不起眼但很妙趣的壁画。那个小男孩子因为想吃却够不着上面挂着的东西,就搬来一个大板凳双脚站在上面,但还够不着,就又踮起了脚尖,终于够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虽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但能感受到他成功的喜悦,我想,此时他的脸上一定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又勾起了我童年的回忆。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孩子多,光吃饭就是个大问题。每当外婆来,母亲就做点好吃的都要放在竹篮里,用绳子高高地挂起来,调皮的哥哥只要闻到好吃的,母亲放得再高他也会想办法够着,有一次搬个高板凳站上面,一不小心从上面摔了下来,摔了个屁股墩,我们姐妹在旁边哈哈大笑,哥哥生气了,大声地嚷嚷着:“哼,以后有什么好吃的,再也不分给你们了!”

最有趣的是在小巷街角一幅兄妹荡秋千的壁画。旁边是一个真的秋千架,供游人坐在上面,而那两个可爱的小兄妹站在秋千架上开心地笑着。妹妹年龄小,她也想荡秋千,哥哥就懂事地领着妹妹站一个秋千架上,他们一起把秋千荡得很高,妹妹开心地笑个不停。看到这个画面,我想起我的童年,那时候娱乐项目少得可怜,每年春节过后,为了迎接正月十五,村里的队长就会领着大家,在村子正中的大街上搭一个高高的秋千架。男女老少没事了就会来到秋千架下,有荡的,有推的,有看的,有说笑的,好不热闹。如今,农村生活条件好了,荡秋千的岁月也一去不复返了。我正想得出神,爱人叫我坐到秋千架上,给我照了一张相,我孩子气地一下子跳起坐到踏板上,双后抓紧两边的链子用力晃动起来,一下找回了童年荡秋千的美妙感觉。

……

徜徉在壁画艺术长廊中,恍如时空穿越,让我流连忘返,久久不愿离去。

槟城,用壁画定格旧时光,用壁画将生活真实再现。看着槟城墙上一幅幅惟妙惟肖的壁画,那些难忘的岁月,那些童年的趣事,仿佛就在眼前,让我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快乐的童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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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成长的回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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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回忆

入夜了,但无睡意,带上耳机,听着BEYOND的音乐,那一首首熟悉的歌曲,仿佛又将我带到了那曾经的年少轻狂,那美丽的校园。

这时,正好听着:这首歌的内容表达的是黄家驹的旧记忆,回想到未被大众认可以前仍然艰苦地为音乐而奋斗,那种感觉是失落和无助的。我相信许多喜欢BEYOND的歌的人,并一定明白每首歌的真正的意境,包括那些所谓的铁杆FANS。

还记得十五。六岁,一帮发小。好兄弟一起穷开心着,管他刮风,下雪,丝毫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年少开心的心情,在街上吼着廉价的KTV,大声的唱着黄家驹的歌,就好想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一样,特别是那种消费十块二十块,一瓶啤酒,一盘炒粉的满足,我想这也是一种再也找不回的单纯与快乐了。

我们也就这样慢慢地长大了,也就有了各自的选择了,升学的,当兵的,打工的,反正各奔前程了。

思绪又来到了那短暂美好的大学时光,从憧憬,一无所知到慢慢的熟悉大学校园,熟悉身边的全国各地的同学,并羡慕的看人家拿着吉他谈唱的样子,到自己也暗下决心,学会并谈唱自己最爱的歌曲,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大家开心的唱着,不,是吼着BEYOND乐队的歌曲;哦,还有零点乐队,唐朝乐队,郑均;许多……

还有在那球场飞奔的快乐,有一段时间操场还没修好,我们就泥地里踢着,呵呵,还打过左边卫呢,呵呵,其实我喜欢守门员的位置;对了,还有在课余大家开心的"甩炸",哈哈,上次小胖在QQ上还说起呢,他还记得我打牌时,眼睛贼溜溜乱瞄呢。

怎么音乐声静止下来了呢?哦,原来唱到最后了。

人啊,长大了,成熟了,事情也就慢慢想多了,是啊,人变了!

有个发小问我,他变了吗?我的回答是,是的,变了,是变成熟了!变,并不是一个贬义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一定要变啊。

人长大了,怎么可能不变呢,经历多了,又岂会不变呢?但希望那份曾经的情感不会变,只会加深,而你只需要开心陪着,一个微笑就够了。

变,变了吗?变了,那希望大家越变越好!

哦,唯一没变的是,大家还一起唱BEYOND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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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岁月难写结局的情感散文

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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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苦涩落满流年如今还看不懂四季青桑的含义,常常有心去倾听别人的故事,感动那些于己无关的开始与结局,却不曾想若那年生活能换种方式也许结局就暖了如今!

每天都以同样的方式醒来,看着相差无几的时间,然后同样不慌不忙发一会儿小呆,生一会儿小气,不知道昨晚的梦里不小心惹了谁还是谁不小心惹了我!始终习惯了舒一揽子心情去相信每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刷牙时对着镜子苦笑一声,然后自赏一下醒来无意中乱得挺帅的头发,撇下不忍心洗掉的情绪,左转右忙,终于好好打扮了一翻,有点小小的自满还有点小小想自拍一张的冲动,然后可惜了一下对着厕所的镜子,害怕糟蹋了一翻自足的美意!

总喜欢起得很早,然后慌慌张张的下楼,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餐,一边反复的看着时间,落着比跑慢那么一点点的步伐来到公司,做着每天都做着的事,听着每天都听着的歌,待着每天都待的时间,偶尔也想着好久都没想过的人……

许多时候拿手机打开通讯录却找不到一个想聊聊的人,而那些藏着的话,那个好久不见的她,想尽任何办法也没能得到一点点的释怀。常常幻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毫不特殊的下午我从小摊旁边回过头然后很惊讶的拍拍你的肩膀,自然你走哪都是同路,不论是萧瑟的深秋还是寒冷的冬季,有你的地方于我又岂是季节能够阻挡的梦……思绪正深时也不知隔壁是谁的猫碰落了东西,碎了一阵很闹人的声响,无奈的被拉回现实,又不得不好好收收心,看一眼当下的事。

曾以为远方有梦便好,如今才慢慢懂得有梦的地方也要有你才算是最好的归宿,一个人能去的地方很远,可值得留念的却不会是孤身到达的仙境,挺怀念那些有说有笑的日子,而不是现在虽身处欲达多年的城市却只能每天对着电脑和桌旁的苦涩咖啡。其实我想给你写封信,说说近况,谈谈安好,却又开始害怕得知,所以就常常自己写出剧情,自己编织答案,后来觉得这样便好,不去介怀初衷才是留给自己最好的安慰……。

昨天还来不及说的再见而今天是我尚未准备好的离别,独琢时心落成一本书,写了太长的故事,关乎悲喜又不视于人,所以说每个人都在心里都藏了太多秘密,害怕没有人不理解,而自己又从来都不肯吐露,人心就像一条绕过重山的河,每一处弯曲都沉下了太多的泥沙,而我始终也没找不到那属于自己的一粒,只能任它情深缘浅。

云散了可以看到蓝天,人散了可以看清未来,在所有离别的重叠洗礼里不必介怀初衷,也不必害怕远方孤身只影,漫漫风景,冉冉时光,常也因为久滞荒途才深知相逢不易。

时光从思绪里从指间流逝,仿佛走了一个很长的故事,却始终没等你写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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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不失真心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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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鱼缸里放的石头,我叫它不失真心,因为四周都湿了,中心那一片是干的,而且酷似心形,所以我就给它起名不“湿”真心。或者真心不失也行。

这块石头让我想到了人生,人生就像一个大染缸,能做到真心不失,真的很不易。就如这块石头,它为什么会做到真心不失呢?通过仔细观察后,我发现,当中的石质和周围的不同,周围的石质疏松,似乎呈蜂窝状,中间这片不湿的地方,比较细密。所以就形成了中间不湿的景观。再经我词语一修饰,似乎一样子就富含诗意和浪漫,这就是想象的结果。但是,反过来一想,人生也一样,想到真心不湿,也只要心思细密一点,真诚一点,也就可以了。稍微的与众不同,就能成就与众不同的人生和境遇。

其实,这就一块石头而已,众多石头的一块,而且看上去很丑陋的一块石头。我当时没有看到,是朋友捡起来后,给我说这块石头水可以渗出来,然后示范给我看。我就把它带了回来。儿子看到我捡的石头,评论说:“妈?你就不怕人说你没有见过石头吗?什么东西都捡回家来了。”

当我把它放进水里的时候,奇迹就发生了,就出现了这一幕,四周都湿了,留下正中这一片,我当时并没有感觉什么,还为这一片不湿,而把它翻过面,翻到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当时认为是不完美,一点瑕疵,一点遗憾。

就当我第二天起床再看这块石头的时候,我心情变了,这块瑕疵,在我的眼里,立刻变了样子,我竟然发现这是一颗拥有真心不湿的石头。人性亦是如此,一些保持纯真善良心态的人,给人第一感觉或者是傻,或者是幼稚,但是我们通过相处我们才会发现,这样的人或许才是最慧智,最纯真,最有人缘的人了。

愿我们就如这块石头一样,不管年龄如何,外表怎样,依然能保持一颗不湿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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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绛珠小草大衣的风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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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在杭州街头等车。离我不远处有位年轻女孩,也在等车。女孩个头不高,背对着我,长发披肩浓密微曲。她穿着一件藏灰色大衣,黑色打底裤,黑色中筒棉靴。她细腿细脖,应该是清瘦体型。我始终没能看到她的正面,不知她的容颜究竟如何。但她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

其实她全身上下其他的穿着都普通。真正吸引我的是那件大衣。是她穿着这件大衣透露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这件大衣是宽松型的,一直盖到女孩的小腿肚。大衣不是皮草也不是羊绒,应该是件质地较软的毛衣。斜跨肩的款式少了些死板的棱角,将女孩松松地包在里面,就象包着一只小小的蚕宝宝,就象一个大男人怀抱着一个小女人。

总之,这女孩给我整洁别致温馨柔和慵散自在的印象。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个受人娇宠的女孩,过着无忧的生活。

我无言地感动了。这世上女人最羡慕的无非是既有爱情兼有物质。我不知女孩是谁,也不知她身后的男人是谁。我只知道,幸福的女孩身后一定有个给予她幸福的男人。要是世上每个女子都能这么幸福,每个男人都能给女人这样的幸福,该有多好。

于是,我开始向往这样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宽松温暖的怀抱,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受宠的幸福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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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恋,难放下难忘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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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大概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从八月到一月,分手都快要有半年了吧,原来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分手的时间都已经长过了在一起的时间。

微博上看到这么一句话,“难怪你会受伤,在一起几个月就想一辈子,爱上一个人就再也无法爱上别人。”或许说的没错啊,对回忆总是爱不释手这样的人或许是活该的。

其实我过得很好,只是矫情让我不好受。

从一开始的见面到后来的在一起,中间我们好像确实没有太多的故事,在没遇到你以前我一直觉得我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有就有歌有坦荡荡的远方。遇见你以后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我们没有那种想象的那么多醉人的故事。可是我喜欢上了你。

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忘不了你告白的那时候说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你说的要一辈子,会让所有的人都羡慕我。我相信了,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你,只要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相信,不需要理由。

初恋就像过期的药,不能治病还有毒。

没遇到你以前,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太多的事情。我不会说肉麻的情话,不会太矫情,不会太粘人,不会太撒娇,我喜欢你,可是我害怕你烦我。

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是我哦到后面才懂的,你和别人说我很好,但是后来你还是放开了我,我没有办法去怪你,大概是喜欢的太多。

分开的理由,嗯,下雨那天你轻描淡写的理由,我接受了。是不是所有的人分手的时候都会用这个理由,我不明白,除了你没人会让我明白。

简单的就这么分手了,最后一次的好好说话的机会都没给,从此不敢再大爱你的微信,我讨厌这个东西。

后来时常在想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当初你当面和我说的分手那么我会不会在你面前那样的哭泣,你会不会就不那么狠心了?你没看到我所以你不知道我哭的有多狼狈,所以你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所以你这么狠心,你不知道,所以我不怪你。

时间越久越会让人明白很多事情,比如当初想的初恋的样子,想的喜欢的人的样子。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不管你想得有多好,当你遇到你喜欢的那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想要的那个标准”是啊,你就成了我的那个标准。室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要长得高,有一点点帅,笑起来很阳光,会弹吉他会打球,会唱歌就算唱的不怎么好听但是他要愿意唱给我听...

她们说我说的不是你吗?我自己也吓了一下,原来这么久还是没能忘记你。

我很想你,如果我说我想你你会不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很怀念,我忘不掉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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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散文

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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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自清散文精逊中显得更为突出。虽然他写得是散文,但其中却蕴藏了诗的神韵。20世纪30年代,郁达夫在总结新文学第一个十年的散文成就时,这样评价朱自清:“朱自清虽不是一个诗人,但是他的散文,仍能够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学之美,要算他了。”由此可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其实朱自清的散文又何止如此简单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成就之所以很高,从思想资料说,他散文的核心是一个“真”字。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

如果你细看朱先生的散文,很易发现他写的只是一些家常琐事,虽是像淡香疏影似的但是几笔,却常能把那真诚的灵魂棒出来给读者看。像《背影》所写的只但是是父亲为朱自清送别,但是却透过了一些细节的描述,突出了父亲的爱。因为离去不知何时能与他相见才挂念他的背影。

据说这篇《背影》在读者中产生了巨大的感染力:就在朱自清先生逝世后的第三天,一群小学生争着抢着看当天的报纸,其中一个惊叹道:“作《背影》的朱自清先生死了!”一个人的死,却有成千上万的幼稚心灵都为他而暗自哀伤。可见朱自清把自己的感情无一破漏地表现给读者,足见朱自清散文的成功了。

像《憎》则表现了当时腐-败的旧中国,揭露了十分丑恶的任命嘴脸;其实在《背影》中曾提到“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真是白托”也显露当时人民的丑恶嘴脸。

透过此等名篇又能够显出朱先生的文章结合时代背景,是真实存在的。而关于写景状物一类,像《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等,则将描述的景物,真切的表现出来,使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写什么景物,作者追求“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

从艺术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第一,散文中写出了情致。朱自清能在散文领域取得成功,构成了自己的个人风格,创作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像《背影》、《荷塘月色》、《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使人久久不忘,这就在于写出了情致。

朱自清的老朋友叶圣陶先生就曾夸其作品不论叙述、描述,还是议论、抒情,都能到恰到好处,十分难得。第二,语言的清秀隽永。朱自清散文能有长久的生命力,语言好是一个重要条件。

他散文的语言,被他同时代作家们交头称赞,有人用“秀丽”,有人用“清秀”,也有人用“清幽”。都离不开一个“清”字,之后朱德熙用清秀隽永概括他的语言,十分恰当。

其实朱自清散文的语言,是由书面化渐渐转变为口语化的。这使文篇通俗易懂,善于表达思想感情。对于此等散文,望洋兴叹之不余,我也跃跃欲试,更原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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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在夜里奔跑才看不到眼泪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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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夜里奔跑,因为在漆黑的夜里才可以痛快地将眼泪挥洒,没有人听到,也没有人看到,只有自己知道。

我是北方人,我生命的前24年都是在遍地通途、平原密布的北方度过,而老天爷却给我开了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玩笑,让我如今在南方的群山峻岭中孤独的挣扎着。我出身一般,父母都是农民,父母亲辛辛苦苦用自己的血汗钱供我上学读书,我丝毫不敢懈怠,努力使自己变得优秀,好让父母得以慰藉,舅舅家的孩子(也就是我的表哥)一直是我学习的目标,表哥的表现也确实值得我学习。舅舅家家境不好,表哥从小就聪明懂事,去别人家搬砖赚钱贴补家用,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靠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天津的选调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上大学第一天起我就有意踏着表哥的发展轨迹去培养自己,拿奖学金、做学生干部、争三好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懈的努力满足了选调生所有的条件,可戏剧化的是最终我却因为实习错过了本省的选调生考试,现在还记得那天不要命发疯似的用脚去踹一棵树的情景,因为不服气我决定参加外省选调生的招考,本来只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却出乎意料的考上了,为了养家糊口,便开始了异地工作的漂泊生活。

被组织分到了当地的一个乡镇工作,本以为自己能够很好地适应,但是在现在看来确实是太天真了。首先是语言的不通,听不懂当地的方言,操着一口带着北方口音的普通话跟当地人交流,像族群中的异类一样,饮食上也“独树一帜”,别人以米为主食,以菜为辅食,我却以菜当饭,以饭当菜,刚开始都不好意思跟同事一块吃饭。。。。。。南北诸多的差异让我很是头疼了一段时间。

生活上慢慢的适应,但精神却始终是孤独的。每当夜深人静,华灯初上,看着附近的人家父母下班,孩子放学,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饭聊天时,我却只能独自呆在自己的职工宿舍里,望着窗外静静地发呆,为了躲避孤独,我在大街上乱转,每天到学校的操场打球,望着身边的一圈人,真切的体会到了繁华下的孤独。每到周末、节假日,我都会很害怕,别人可以蜗居家里,我却只能时时刻刻体会有家不能回的酸楚,放下身段约朋友去玩,婉转的拒绝、无人回应的冷漠总是让自己面红耳赤。

孤独难耐时,夜深人静跑到街上狂奔,总会想起家乡美味可口的面条,想起家乡笔直平坦的小路,想起巷子口闲话家常的街坊邻居,回想起最想念的父母姐妹,亲戚朋友,悲伤总会逆流成河,眼泪不知不觉间流下,随风飘散在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而我。。。。。。却只能继续在夜里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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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大地的季节原创散文

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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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到冬我都在向大地学习一种活着的艺术,一天里有几个钟头,走到重林里去坐下来,听鸟叫,观察蜜蜂的窝,看虫子们如何忙碌的爬上爬下,有花开也有花谢,叶子长出来,果结满,接着就是干枯,接着就是又一轮的发芽。现下的冬日,还没有进入数九,气温有时会骤然降到零度以下,樟树的果子在猛烈的转黑,野茶花忙着打开自己,红枫急于坠落,褐色的叶子满地,在深林里,你踩着一堆残骸,每一步都是如此。可是玉兰却在偷偷的抽芽,碧桃也慢慢的在发出一年里最初的声响,米槐的身子像黄金一样,突然一片金黄,非花非叶,只是树干变色。一切都像是大地书写的文字,教你去如何生活。

少年时代看书,多是武侠言情,一晚上一大本,对于人生一刻都等不及,就要那样的快意恩仇,策马西风。而今对事如阅读,夜里读书,我开始看《东京梦华录》、《陶庵梦忆》。就像日历提醒一样,都是很短的篇章,属于小品文,却不是急就章,一条一条,非常生活,是市井恒言,如同文字版的清明上河图,日常生活的情态与动态,家居政治与女子情怀,经济与世俗,都简约可喜,是生活的生,是生活的活。前几朝人写下的字,几朝几代的后人看,也不觉得时日久远,因为全然是日常生活,鸡零狗碎。

季节的观察也是如此,少年时代,经常诧异于忽然之间,满山满树的桃花就开了,仿佛它们在夜里骑马而来,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实际上,慢下来,让生活慢下来,心慢下来,你会知道一切都是有预兆的。有些文化是玄而又玄的,我想说的是,一切都有征兆,果与花,叶与芽。当我看见腊月不到,碧桃树上嫩芽满树,玉兰树一簇又一簇树干一样颜色的短毛,对于年少岁月里突然而至的惊喜生出疑问,因为我明白,桃花再艳,在此之前其实也是做足了准备的,它不会无缘无故突然而至。一些感情也是如此。

坐在重林里,被树木包围起来,天宇低垂,一切开阔又神秘,遥远,悉悉索索。林间有叶子在落,有落了许久的叶子在低吼,有鸟雀在飞。坐下来,感受那喧嚣的静,那书之外的话语,经常会生出与林子合二为一的想法。在林子里,你会看见空置的巢穴,也会看到荒芜的墓地,石碑凌乱,甚至,墓堆几已摊平,时代隔得并不远,就在住处不远的山头上,那丛林中,有八十年代的新墓,草长莺飞一年又一年,却是废弃了的,立着年月的碑还在,像是预示后世的竹签,又神秘又荒谬。喜欢的人拍来的照片,也往往是这样的景象,道路蜿蜒处,有古木层崖,小涧幽篁,一群墓地,有序而节制,黑色乌鸦在结满红果子却无一叶子的虬树上成群列队站着,暮色哽咽,似“古道音尘绝”,不远有凉亭,有行人,有座,有风,有阳,或者有雨。

《陶庵梦忆》里有园名不系,无挂无碍,是一种人生追求。从春到冬,我在向自然寻求一种不系之术。失恋的女子在冬天的雪夜写了一句诗:带着一万朵桃花迁徙。她说的是春天,是花朵,是流浪,是玫瑰灰,是悲伤的海,这不能不说是夸张,但是,这样的命运不是没有,不是没有在某个岔道口等过我们,我说的是爱,江水没有荡漾,是我们失神了。在爱里,在一种需求和欲望里,必须在自身挖掘一个深深的答案,将种子种下,必须学习一种自然的仪式,学习开花结果落叶子,学习抽芽,试着去理解每个人在每个季节的幸运,每件事在每个季节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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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辗转反侧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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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天到冬天过了一年,从冬天到春天又过了一年,节日对等又是一年。而今,眼看着夏天又将要匆匆地离去,让人的心不免又多了些惆怅。

在这个夏日的早晨,我就着窗外炎热的阳光,在忽儿的炎夏里,在寂寞的思念中,再一次,我放飞自己禁锢许久的心灵,把那些最美的期盼与等待,化作一条柔柔的丝线,任它在我的文字里,载着我的梦,舒展和绵延开来。

从前世到今生,在我的梦里,有无数次与你邂逅的情景:你轻轻地来,风一样,调皮地拂过我的脸颊,随之是你如水般的眼神,如一汪明月,深深地醉我在你的氤氲与明艳之中。你是妖,你是狐,一只白色的、等待千年的狐,款款地萦绕在我曾经的潦倒与浅薄之中。

是你,开启了我的懵懂,让我学会了缠绵;是你,给了我翅膀,让我学会了飞翔。我飞翔在远离尘世的梦幻仙境,放纵着那颗疲惫和沧桑的心灵,更洒脱着自己纯真的梦幻。

多少次,我迷失的时候蒙你指点,手若柔夷,牵起我的困顿,飞升在希望的田野;多少次,我疲惫的时候有你抚慰,如水的明眸幻化出无穷的力量,让我得以支撑;多少次,我寂寞的时候与你相约,轻轻的呢喃中,释放着久别的思念。

辗转反侧想,只为前世的相约,只为今生的厮守。可你总是风一样来了又走,轻轻地不带走一片云彩,只把永久的思念,飘忽在我做不完的梦里。就这样走过前世,走到今生,走过前世的相约,走到今生的无奈。

春天,你化作一只蝴蝶,轻轻地落在我的梦里。为酣睡中的我抛下一根希望的丝线,牵引着我走到蓝天白云下的绿草,小溪。在那里我们嬉戏,我们呢喃,我们手牵着手走进明天的希望。

夏天,你化作一朵白云,静静地罩在我的心头,热风中,为我撑起一把红色的雨伞,遮挡着风雨,更涤去尘世的燥热与浮华,在那里我们共叙衷肠,我们在柳荫下彼此守望着片刻的宁静。

秋天,你化作一缕清风,柔柔地拂上我的脸颊,惬意中,为我送来最真的祝福,在我心头颤动的那一刻,我知道你来了,踏着我的心,带着你的祝福,和我相约在我不眠的梦里,明月和秋水中缠绵着彼此的思念。

冬天,你化作一朵雪花,悄悄地落在我的鼻尖,惊喜中,为我传递着春的信息,萧条和颓废中又让我燃起明天的希望,我托着你,任你融化在我火热的情怀里,更坚定我等你在亘古不变的誓约,在一年四季的风花雪月的梦里。

辗转反侧,学会忍受着寂寞,更学会了孤独。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是你支撑着我走过春夏秋冬,走过这一年又一年无尽的等待。我守着自己的一颗心,更守着自己的纯真,守着自己的灵魂,守着这些倾洒我激情的文字,在梦的世界里,在对美的追求和对你的思念中,我快乐着自己,更沉淀着自己,我不求来世,只为前世和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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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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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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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选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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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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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亮堂在记忆里的明灯散文

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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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老家的幺叔为弟兴兵办结婚酒席通知了我,故请了公休假回家吃酒。空闲之余,七十三岁的父亲对我说,他小时候到寨子包山岭里放羊,最担心羊被豹子咬,回来后遭爷爷毒打。父亲说那时寨子包到处是树,高的如青树、柏树、麻栗树、榕树、松树等等,矮的如橄榄树、红栗树之类,漫山遍野,密密麻麻,抬头望不见天。豹子、豺狗、麂子、野兔,打不完捉不尽。父亲说三次砍树高潮后,现在就剩眼前的光山秃岭了。

父亲说的两次砍树高潮,第一次是指1958年大跃进时期,全民大炼钢铁,我们二生产队也不例外。鉴于办了公共食堂,各家各户的锅桶瓢盆已无用处,生产队号召上缴各类金属器物,堆进土窑熔炼。不同器件塞进炉膛,熔化难度可想而知,全队男女老少被组织到寨子包砍树。两个月下来,半吨钢或者铁炼出来了,百年树人千年树王也差不多都化作青烟融入了蓝天。第二次是包产到户初期,田地划归各家各户管理,但山林归属问题晚了半步。善于打时间差的村民就利用中间的空隙拼命砍树劈柴,像是要砍够一万年烧柴似的,你家三堆,他家五垛,不时还有人拿来五尺标杆量量长宽高,算算比别家大约少几立方,到哪座山砍伐才可追上。父亲当时就砍了许多,但由于比不赢同龄男孩,被人嘲笑了不知多少回。人们在背后议论,说我爷爷养了个书生样的父亲,过几年连犁把子都扶不稳。第三次,就是最近几年,修建新农村建设用木料、培植木耳用青树,砍伐了不少树木,原来茂密的树林成了光秃秃的山坡。

听了父亲的三次砍树高潮,我散步来到寨子包我的林地里,只见光秃秃的山林依稀几棵松树、杉树生长着,昔日密密麻麻的青?树不见了踪影。不远处的山林里,一位五十开外的壮汉正在用斧子砍树,那声音是那么熟悉,那么难忘,把我带入了少年时期与爷爷砍柴的快乐中。

二十多年前一个冬天的早晨,大巴山区的院坝和瓦房上铺满了一层白霜,刺骨的寒风吹在脸上手上感觉一阵刀割。我跟着身背背架、脚穿草鞋的爷爷去村旁的山梁边砍柴,为过一个热闹年做好准备。

我和爷爷沿着山梁边的小路往下走,路很滑,爷爷一不小心摔倒了,背上的背架摔出去很远,人还险些滚到下面的河沟里。我将爷爷扶了起来,他又背上背架继续往前走。但我看见,爷爷的一只脚已淌着血。我知道此非摔伤所致,而是他脚后跟上的大裂口被震开流血了。

到达寨子包的山林后,爷爷放下背架,扛着斧头钻进黑蓊蓊的青树林里。可他在树下钻过去又转过来,迟迟不肯动手砍——他实在不知道,不,确切地说,爷爷是哪一根树都舍不得砍。因为爷爷爱这些树就像爱我的爸爸、二叔、幺叔、姑姑一样。但爷爷又不得不砍,家里没柴烧,何况又快过年了。

费了不少功夫,爷爷终于找准了目标:两棵歪头八拐五短三粗的青树和一棵松树。只见爷爷他迅速脱掉了旧棉袄,高举斧头,甩开膀子奋力砍了起来。看着爷爷砍树的样子,我心里感到快乐。因为,他砍树的声音非常动听,而且很有节奏地回响在山谷里。而他砍树时扭动着的弯曲身影,总是显得动感十足,力量无比。我总觉得爷爷不是在伐树,而是在跳一种最原生态的土家舞。

爷爷把砍倒的青树、松树切成段后,再一段一段劈成柴块,然后将一根一根散发着淡淡香气的柴块平架在地上,架成正三角形。生性聪明爱动脑筋的爷爷,慢慢地架,三角形则慢慢地长,一直长成高过人头的层层镂空的三棱柱柴垛。这样做,一是可以让柴块尽快晾干赶上过年,另呢搬运时还能省些力气。双手沾着松油,满头是汗的爷爷,看着柴垛和旁边的我,呵呵直笑。一连几天,爷爷就这么带着我早出晚归去砍柴,自家山林里的柴垛也多了起来。那些柴垛活像一座座新白的楼房,耸立在大巴山的某处山坡上,非常美丽,非常引人注目。

有一年,爷爷又在那座山梁边砍柴。我站在另一面山坡上呆望着他。因为,我被一种奇异的现象所迷惑:为什么爷爷劈柴时高举的斧头落下去的即刻却听不到劈柴声,而斧头再举起来的时候,方才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呢?在以后的多年里,这个不解之谜一直存放在我心里,直到后来上了中学,才知道那是声音与光传播的速度不同所致。

爷爷砍柴,常以杂木或灌木居多。在我的记忆里,爷爷砍柴去得最多的地方,乃路程很远的向家湾河沟。因为那里背阴潮湿,很适宜杂林灌木生长。但这类树木好像特别狡猾,不是生在刺丛里,就是长在很高的岩棱上。因此,无胆魄无强壮身体者,只能望而却步。

从小在山里长大、饱经风霜的爷爷,自然是砍这类柴的高手。有一次,我跟着他去向家湾河沟砍柴。时值深秋,河谷两边的岩坡和岩壁里的柞树、胡栗和苦荆子等杂树,挤挤挨挨,蓬勃旺盛,赤橙黄绿,很是诱人。爷爷选中了岩壁间一处长得最茂密的杂树丛,他将锋利的弯刀别在腰间,然后选择一处较易攀爬的地方,伸手抓住头顶上面的一笼草丛,再猴般纵身一跳,便到了上面的小台阶,接着借助垂下来的一根老藤蔓,奋力一阵上攀,就抵达了那片杂树丛。随着一阵悦耳的砍伐声,那片杂树丛依次倒下,不久,一捆捆柴垛从岩上翻着跟斗滚落下来。当时内心的激动,我难以言喻。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时光的记忆早已远去。而今,我的爷爷奶奶均已故去。和诸多乡亲一样,我家也由农村迁居城镇,成了新时代的新市民。托盛世洪福,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用的是自来水,烧的是天然气……即便如此,爷爷当年砍柴的辛劳与精神,却似明灯,永远亮堂在我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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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嘉嘉涅槃记散文

全文共 2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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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大学生找工作难,找一个专业对口、清闲安逸又福利待遇好的工作尤其难。嘉嘉是我高中同学的女儿,刚刚从英国的某世界名校踱金回来,是不折不扣的海归硕士。作为权宜之计,她应聘到一家小银行当柜员。

找了这样一份工作,是否有违当初送嘉嘉出国留学的初衷?嘉嘉是否委屈了自己?能否适应柜员紧张而难苦的工作呢?老同学夫妻不无担心。我在另一家银行工作,因为业务上的往来,这家小银行我是要经常光顾的。老同学嘱咐我去这家银行办业务的时候,在不暴露老同学关系的前提下,以一个普通客户的身份顺便看看问问,如发现不对劲的地方跟他说说,好早作打算。

做父母的,舔犊之心可鉴也。

那天为转一笔账去了这家银行。本来是想直接找嘉嘉办理的,然而所有的柜口转了一圈下来,都不是她。这才想起,刚进的新人主管不会让她上前台临柜的,要从后台最基础的杂事,例如整点钞票做起,海归硕士又怎样?办理业务的时候我隔着防弹玻璃向柜内巡视,后台有四个人坐在电脑前对账对传票,还有一个站在靠墙一角的捆钞机前捆扎钞票。嘉嘉出国之前我见过,能一眼把她从人丛中认出来,而眼前这些人都不是。就说那个捆扎钱钞的姑娘吧,虽说只能看个侧面,轮廓面子也有些像,但嘉嘉还不至于如此不注意自身形象。看着这个捆钞姑娘,我在哑然失笑的同时,想到了街头的精神病流浪者。每一捆钞捆好后都要贴上封签,不干胶封签在撕去衬纸之后贴上钞捆之前,需要贴在桌角或墙脚等不碍眼不碍事的地方备用。捆钞姑娘也许为了图方便,将封签的一角贴在身上的白衬衣上和深蓝色西裙上。封签对应于不同钞别是大小和花色都不同的,待捆扎的钱钞堆积如山,因而,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封签,就横一张竖一张东一张西一张,爬上了她的胸前、腹部、袖子、裙子,像插满了万国旗,随着她弯腰捆钞、盖章、贴签的动作而上下起伏、左右飘舞。这活脱脱一个怪物,哪里还能找到一丝银行白领的淑女形象?话又说回来,形象是差了点,但捆钞整钞速度确实提高了不少。

嘉嘉难道知难而退了吗?或者看不上这份工作不来了吗?在我的转账业务快结束的时候,我轻声问柜员:“这里有没有一个叫嘉嘉的人?”

柜员嘴朝捆钞机那边一呶:“那就是,你找她有事?”

那个五彩斑斓的怪物竟然就是嘉嘉?我大吃一惊。好在嘉嘉正很投入地捆钞,并没有注意到我在看她。我接过业务回执说:“没事,没事,随便问问而已。”说完离开了柜台。

第二次去银行是兑换整箱的硬币,有一元的,有伍角的,还有一角的,每箱硬币差不多在二十公斤上下,一共七箱,因此,我叫了一个搬运工。嘉嘉正在临柜。我到了她柜口,她并不知道我是她爸爸的同学,举起右手眉目含笑,柔声招呼您好,双手接过我递进去的账单,十指灵巧快速地敲击键盘,一举一动无不显示出青春靓丽的活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正在我愣怔时,她招呼一声让您久等了,转身朝后台喊:“毛毛,提XXXX硬币。”

搬硬币是男人干的粗活。毛毛是勤杂工兼驾驶员,是柜内唯一一个男员工。一个坐着后台电脑前轧账的女员工脸露难色地回答:“毛毛给领导开车去了,怎么办?”

嘉嘉不假思索地说:“这好办,你只管遥控开好关好二道门就是。”当即跳下前台高椅,到了后台摘下领花,挽起西服的袖子,右手拎起一箱硬币站起来。沉重的硬币迫使她身体严重向左侧倾斜,左手臂大幅度向外侧张开才能保持身体平衡。迈开步子,趔趔趄趄向着二道门外搬运。一趟又一趟,一共搬了七趟。出了二道门,才由我叫来的搬运工把它搬上车。

那个轧账的女同事看得目瞪口呆:“嘉嘉,你的力气好大!”

站在柜外的我这样想:这不是力气大不大的问题,嘉嘉身材娇小,力气不见得比那个女同事大;银行员工穿着西装扎着领花,怎么着也是个白领;白领能不能挽起袖子干粗活,这才是个问题。再想想自己,不也专门叫了一个搬运工替自己干吗?脸颊竟不知不觉有些烧灼感。

第三次去的时候,正遇上一个中年妇女凶神恶煞似地冲到嘉嘉的柜口,隔着防弹玻璃手指着嘉嘉大声骂:“我要投诉你,把你的行长叫来,不赔我的误工损失,非敲掉你的饭碗不可!”

大堂值勤保安见状上前劝解。原来,这个妇女前天来到这个柜口更换存折,当班柜员说不是本网点开户的,叫她到开户网点去换。她去了开户网点,那里的经办柜员解释说,同一家银行的不同网点,哪里都可以换折的,您哪里方便就在哪里换就行了。业务是办妥了,但她觉得前天这个柜口的柜员误导她,让她跑了冤枉路,很生气,所以要投诉。尽管妇女态度骄横,嘉嘉却自始至终微笑着:“对不起,这是我工作的疏忽,让您跑了冤枉路,作出补偿也是应该的,您的打的费和误工费,我照价补偿;对我的服务不满意,投诉是您的应有权利。”又以手指指着胸前工号牌说,“这是我的工号,您投诉我吧。”

保安看不下去了,指着嘉嘉的工号牌对妇女说:“你要看清楚,前天当班的不是她。”

妇女看清面前这位笑容可掬的姑娘并不是那天给她误导的柜员,纠正说:“我不是投诉你,而是投诉前天当班的柜员。”

嘉嘉说:“不管是谁给了您误导,您来投诉都是对的,我会虚心倾听您的意见,转达给我的同事,接受您的监督,认真吸取教训的。”

妇女已完全没有了刚才的冲天怒气:“替别人挨骂,替别人补偿,你是多么好的一个人,我哪能投诉你呢?我不投诉了,对,不投诉了。”说完转身就要走。

“请留步,核计一下交通费和误工费。”

“哎哟,哪有交通费误工费啊,本来就是在家闲着没事。都是那个死鬼,没本事挣钱,窝在家里想歪点子,说银行里的钱堆得满屋子放不下,怂恿我来投诉,我就一时糊涂……那死鬼在大门外等呢……”

我和保安向大门外望,望见一个男人的身影贴在落地大玻璃窗前,嗖地一下跑没了。

“对不起啊,好姑娘;对不起啊,保安大哥;我丢不起这个人啊……”这妇女几乎要哭了,掩面快步追那个男人去了。

我办完业务走出大堂,拿起手机跟老同学打电话。可是,跟老同学说什么呢,说你的担心是多余的?说嘉嘉完全爱上了这份工作?说嘉嘉肯定会有一个好的前程?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我们常用“落地的凤凰不如鸡”这句老话来形容人才在无用武之地的环境里的窘态。可是,环境不是主导人生轨迹的主要因素,清高自傲自暴自弃的,淘汰出局;调整心态适应环境的,苟延残喘;勇于挑战改变自己的,涅槃重生;无疑,嘉嘉是获得新生的涅槃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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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雨美景的散文

全文共 2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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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美景散文欣赏篇一:校园看雨

一阵霹雳雷声“噼哩吧啦”从远至近,震耳欲聋,伴着的条条闪电,划破了乌云密布的天空。教室里学生哄动起来,掩耳、尖叫,乱为一团,生活在城市钢筋水泥丛林中的学生,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景象惊讶慌乱,我看出学生的心思,大声叫道:“楼顶的避雷针,雷电不会触到我们的,不要惊怕!”但学生惊慌情绪并未抑制,班里依然在燥动。

几天来的三亚如蒸笼一样,赤日炎炎似火烧,气温逼人。恼人的天气真让人心烦意乱,无所事事,总想躲在空调房中度过。下课后,我已汗流浃背,便急冲冲回到办公室软绵绵地坐在空调底下,任由冷气吹散满身的酷暑。窗外雷声阵阵,如狮吼虎叫,闪电朵朵,久旱多时,天气闷热,成就这雷声的宏大。雷声已久未闻,对于长期生活在农村的我并不陌生,且感到亲切,每一阵响都轻轻地叩动我的心坎,释放心里的烦闷。

一会儿,天地突然阴沉下来,下起大雨。我急忙关闭空调,撩开帘子,打开窗户,观赏起雨景。我对雨总有着一种亲切感,情有独钟,凝望雨景,让我回想起童年。每当下雨,我和伙伴们光着身子在雨中嬉戏、沐浴,母亲在一旁吆喝着:“不要淋雨,会感冒的!”我总把母亲的话当成耳边风,继续在雨中玩耍,我们几个在雨中筑沟排水,津津有味,其乐无穷。我依着窗栏,看着雨景,遥想童年,隐约中了聆听到母亲的唤叫,伙伴们在雨中玩耍情景如影片一样在眼前播放,历历在目。哎,时光如烟如雾如尘,过眼轻飘,一去不返,花开花谢,云卷云舒,唯一留下来的是我们质朴的生命。

打开窗户,一股清香的泥土气味扑鼻而来,伴着水气的凉风荏苒在脸上、身上,室里氤氲着湿润的气息,驱走了迷漫着刚才空调吐出的气味,清新凉爽。我来不及整理好思绪,即与拂面而来的水气撞了满怀,这水气轻轻地渗入心中,一赶炎热带来的烦燥,刹那间,心中的情绪随着荡漾的水气飘散,凉滋滋的。雨越下越大,飘飘渺渺,豆大的雨点瓢泼一样撒在校园的每一角落,围墙旁的铁篷被雨点敲打“嘀嘀答答”作响,清脆优雅,宛若高山流水般的天簌声,旷远幽深。楼后的树木在雨点的冲刷下,“沙沙”地响,节奏变幻而又重复,犹如名家不断地弹奏令自己得意的一节乐曲,虽是来回重复,但意味深长,让人荡气回肠。每一滴雨水,敲击的每一个部位,发出的每一个音响,都那么的恰到好处,那么的悦耳动听,又像是一曲拥有多种乐器共同演奏的交响乐。

为饱览雨景,我迫不及待地走到健身室从窗户旁眺望校园全景。雨越下越大,操场上像是铺上一层流动的晶莹水地毯,新的雨点落在那流动的水地毯上,溅起了朵朵水花,泛起了圈圈涟漪,溅起的水花相互交织,泛起的涟漪各自碰撞,像是一群嬉闹的顽童,又像是一对耳语的情侣,总之是怎样的看怎样的美。而不知何时,地面已开始升起一层水雾,萦绕在那一幕幕雨水珠帘之中,宛若仙境。我被这雨景深深地迷住了,仿佛置身于如诗如画的烟雨中。

生活在虚幻喧嚣的都市中,我们忙着为生存奔波,纷繁复杂的锁事总是侵扰难得得来的清净,身边的美好景物我们无瑕观览,而如此瞬间的雨景猝不及防间让我重拾起来,心绪回到那段的宁静平和,陶醉于那短暂的喜乐。

描写雨美景的散文欣赏篇二:五月的雨

五月的雨,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温柔而缠绵,醉了江南,迷了北疆。

淅淅沥沥的春雨,柔柔的飘下来,悄无声息,怕惊动沉睡一冬的大地。悄悄抚摸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浇灌着大地的每一条血脉。山朗润起来了;小河欢腾开了。每一抹绿色都饱饱地吮吸着琼浆玉液,你追我赶地赶来。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花也不逊色。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韩愈的名句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早春,在诗人的笔下早春身影若有若无,而陆游的名句“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淋漓尽致地体现了深春的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深春的景致一呼既出,一夜间变得那么明丽。

杏花经不住春雨温柔的纠缠,伴着一夜淅沥的雨丝冒出花蕾,次第开放!在静静的雨夜,犹如听到花与草被春雨撩拨的情窦羞羞答答地绽开。

多少人感叹生命的坚强,只要有血液流淌,就能勃发。可我更感叹每一个雨滴超强的力量!它才是生命赖以生机勃发的琼浆!有了雨的浇灌,大地才有了血脉,生命就有了给养!雨的无私,带来万物的欢颜。

五月的雨,斜织着,柔柔地飘下来。酥了大地,润了小草!山川为之动容,江河为之欢歌。

四季里我就喜欢五月的雨,它没有冬雪的寒冷;没有夏雨的滂沱;也没有秋雨的连绵。它性情温和如同少女,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

它的柔情一扫凛冽的寒风,滋润干渴的土地,浇灌生命的种子。“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它又是这样的睿智,懂得不失时机地来临。

五月的雨,轻轻飘洒在我的心田,给我叩开一条明丽的心路。心随绿草飘逸,心随红花绽放!

描写雨美景的散文欣赏篇三:雨

窗外下了一天的雨,秋雨,淅淅沥沥,惹得人却是有些心烦,它不同于春雨,春雨是古代文人韩愈笔下的天街小雨润如酥,是一抹湿润,一抹生机,而秋雨则刚好相反,秋雨给多少文人墨客增了一分闲愁,或者说正是秋雨传递着古人和今人的哀思。

多少次听人说春雨所带来的生命力,夏雨掩去的酷暑意,冬天就不必提了,冬天没有雨,而秋雨好像并没有太多的人热爱,看到的更多是秋雨一下几天,期盼着秋雨能早些离去,希望再见到太阳晒下,问什么秋雨属于这样的一种状况呢?我不敢妄论,只是在这里提一提自己的感受罢了。秋天是处在夏天和冬天之间的一个季节,夏天的炎热,冬天的寒冷,是两种完全相反的季节状况,夏天的雨快而猛,洗去严热,冬雪片片晶莹,在更多的人看来是美丽,这样一年四季就剩下春天和秋天了,这两个季节又是完全相反的,春带来生机,春雨更触发了活力,秋雨则是伴随着落叶而来,落叶在秋而去,回归土地,人本来就是不愿看到落叶的,落叶归根是很多人都不愿看到的,因为它代表着生命的结束,这本来就令人悲伤的了。

一场秋雨几天萧索,落叶,秋雨,或者也可以说是秋天这个季节令雨带来愁的意味。从我来说我也是不愿看到秋雨的,但我们并不能抹杀它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我们也没有能力抹杀掉它,自然界本来就是平衡的,任何情感都可以从她所演化来的,人的感情何尝不与环境息息相关。

窗外的雨还在下,淅淅沥沥,何时会停我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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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时光风靡了谁的旧背影散文

全文共 4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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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接近高考的最后一个多月,似乎每天每时每分每秒都紧张得过的飞快怕被谁抓住尾巴一样。黑板上方腥红的高考倒计时被刻画的尤为明晰。雪白的试卷从头顶滑落的速度比雨后春笋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这样一个危机四伏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的时候,姚小雨在放学的路上看到杨乐乐和一个男人在马路边拉扯着。杨乐乐平时的不可一世被现在的情景摧毁的不复存在。看得出来,杨乐乐很痛苦。

姚小雨匆忙快走了过去,几个同学好奇的在后面跟着。

两人的话题似乎是关于一个女人。是的。杨乐乐拽皱了那个男人身上几百块都买不来的西装骂他是个负心汉。那男人显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她如果在不松手他就要报警了。说着就要拿手机。杨乐乐已经哭出来了。

姚小雨快步跑上前去抢下那男人的手机,同时正对他惊愕并愤怒的脸。

“你打一个电话试试。”姚小雨拿着他的手机,耀武扬威般的语气。他看着姚小雨身后的几个同学,自知现在如果有什么事他不会占到便宜。语气软了下来:“你想干什么?”

“没什么,就想问问你,凭什么欺负我女朋友。”姚小雨瞄了一眼杨乐乐,她一脸错愕。男人也是不可置信的眼神。后面同学有点起哄,却又不敢有太大声响。

“我……”男人看我一个17、8岁的孩子竟然如此跟他说话,顿时语塞。

一巴掌甩到他脸上,血红的印子立刻浮现,姚小雨立刻拉过还在呆立的杨乐乐向回家的反方向跑去。留下哄闹的同学和愤怒不知所措的男人。

1

草坪上的风来的特别惬意,一旁的杨乐乐已经没了刚才的委屈,看着她,不知该笑该哭。

“那个男人是我男朋友,他找别的女人了,我不甘心,找了他好久才找到他,所以发生了那一幕。”杨乐乐的语气里,没那么多悲伤了。

“不用说我也知道,杨乐乐。从我知道你开始,这种事我都看习惯了,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呢。不过是个男人,干吗那么过不去。”

“我们都说好今年年底结婚的。没想到他却这样……应该是又想到当初和那个男人的种种。”杨乐乐眼里又有了光亮。顿了顿又说:“小雨,你不懂得。”

姚小雨立马来劲了,“我怎么不懂了!他再想跟你结婚不也是没结嘛,现在不还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过去了,就让他永远是过去式!曾经再怎么恩爱也是曾经了,也许明天你就会见到他和另一个女人手牵手进教堂念着致辞呢。”

失恋中的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所谓安慰吓了一下。愣了愣。看着姚小雨,翕动的嘴唇好不容易挤出几个字:“小雨,你长大了啊。我竟然都没关注过你。”

“那是自然,这么多年来你自然不会注意我,我只是家中不怎么出彩的丑小鸭,你才是大家的白天鹅,是么。姐姐?”

她不再说话,把头埋的深深的。沉默了良久。

姚小雨就在她旁边静静的坐着,欣赏她。这么多年来,杨乐乐在姚小雨心中都像个特别完美的女神,什么都优秀长得也漂亮,家里人也都特别喜欢她,哪像自己。一直以来成绩平平什么都不出众。就是一个丑小鸭。但其实如若不是杨乐乐一家当初收养自己,说不定自己连做丑小鸭的机会都没有。

2

15岁之前的姚小雨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院长告诉她说她的父亲把她抱到这里的时候破缕褴衫,几乎要倒在孤儿院门口,把她放在那里后却如释重负一般决然离开。她的命运从那时被写成和一群也是从小失去父母亲人的孩子一起成长并看着同伴一个个的被好心人领走离开这个孤独的地方满脸不舍尽管心里痛恨到极点。13岁时的姚小雨曾有一次被领养的机会,却被她让给自己的好朋友王落落了。直到15岁,她遇到杨乐乐的家长。那时杨乐乐好像也是失恋了,不知怎的硬是要领养一个小孩子,到了孤儿院后看到姚小雨倔强的眼神,便下定决心要把她带回家。姚小雨一开始是拒绝的,她好像不怎么喜欢杨乐乐。都已经20好几的大人了,却还是疯疯癫癫的不正经。姚小雨看过报纸,杨乐乐这样的人。典型的80后,颓废的典型。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杨乐乐和姚小雨单独呆一晚上,姚小雨第二天就去和杨乐乐一家人办了户口手续。

好久以前的事了。怎么又想起来了呢。哎。

扭头看到回神的杨乐乐,眼睛里没有泪水没有悲情,一脸波澜不惊。正常的杨乐乐。也不用那么快吧。

“你,没事了?”姚小雨明显被她这种过于速度的恢复方式吓到了。

“嗯。小雨,回家吧。”杨乐乐拍拍身上的土,干净利落。起身就往回走,黄昏下,日光把她的背影晃得特别沧桑。突然间的感觉。错觉吧。

走到村口杨乐乐突然抱住姚小雨,嘴唇噏动着。终是没说出任何。姚小雨拍拍她的后背,走吧。爸妈该着急了。

3

杨乐乐的生活一如既往的多彩着,当然,雷打不动的是她在失恋后在家死皮赖脸的呆的一个星期。也不是失恋打击有多严重,而是这次她的男朋友是她的上司,她得重新找一份工作。

高三生活恨不得把24小时当成25个来用。姚小雨对于同学们一个个疯子似的复习方式嗤之以鼻。是的,早在高二的时候姚小雨就已经顺利考上一所艺术学校,所以她不会像那些前途没着落的高三迷茫的莘莘学子那样拼了命甚至不要命的学习。她前面的一个女生每天都带着mp3,为的是能够记住老师每节课说的话,回家的时候一直听着可以加深印象,她还有一套常人难以接受的理论,起码姚小雨不能接受。她说在睡觉的时候也听着会让这些话刻印在脑子里。这样就不会再忘了。数学课代表也发明了一种记忆方式。记忆宫殿。这种恐怖的记忆方式姚小雨在网上看过,是用一些特别怪异恐怖的图案来刺激大脑从而加深这项事物在你脑子里的印象。

杨乐乐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当首席记者,这真不是随便一个人一到一个单位就能直接做到的。似乎她寻找了另一种为人处事的方法很快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杨乐乐依旧是杨乐乐。

高考前一个星期放假回家自己复习。姚小雨便和杨乐乐整天厮混在一起,杨乐乐公司聚会,姚小雨以家属的身份出现。杨乐乐指着一个英气的男人靠近姚小雨,“你的下一个目标?”姚小雨心神领会。但杨乐乐的回应却让姚小雨着实愣了。杨乐乐羞涩的,点了点头。

姚小雨又仔细的看了看那个男人,问旁边的长得像阿姨的姐姐,“他叫什么哦,姐姐?”

“姚宇。”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她不晓得自己这个行为多么遭人嫌。

“哦,姚宇。姚宇。”姚小雨心里默默念着。

其实很多事,她也并不是不知情。

4

临高考姚小雨心血来潮的想回学校看看这个时候的校园会是什么样子。人人都要离开这里,应该很萧条吧。

很惬意的散步。校园里果然冷冷清清,很少人像她这么闲。也许只是一些路人甲乙丙擦身而过。才发现原来学校的操场那么大。一个人晃啊晃的竟也用了半个多钟头。塑胶跑道踩下去原来是软软的,以前怎么都觉得它是那么生硬,硌的脚疼。教学楼原来也可以那么高大,也不过是五层楼而已,从楼底向上望去,还能被刺眼的阳光捉到。

就是刺眼的阳光里,多了一道影子。直直的坠落,“嘭”的一声后,平静的趴在地上。姚小雨看着眼前血泊里的女孩。双眼都没闭紧。鼻孔和眼睛都在不同程度的渗着血。抽搐了两下,不动了。只是血液还在不停的流动着。从身子里渗出,溢满至全身,流动着。长长的头发像被拨动一般,招手,招手。姚小雨愣着,只是愣着。没来得及尖叫,跑开,逃离了现场。

姚小雨躲在被窝里谁都不见,爸妈在外面一直问她怎么了,她只是缩成一团,不住的发抖。什么话也不说。后来嘴唇都白了。

杨乐乐被吓坏了。她被一看到她就扑上来抱住她不住发抖的姚小雨吓到了。跌落一般的,从床上连滚带爬的扑过去,抱住了杨乐乐。她轻轻拍着姚小雨的肩膀问她,小雨,怎么了。姚小雨用闪烁的目光看着她,泛白的嘴唇抽搐,发不出声音。

杨乐乐被这样抱了整整一晚上,后来渐渐冷静下来的姚小雨断断续续讲述,那女孩如何坠落如何突兀的出现在她面前,以怎样的姿态。未闭紧的眼睛里藏着的是怎样的神情,那种眼神被姚小雨窥视,剽窃一般的。而后那个女孩就闭上了眼。血就顺着她的身子流啊流好像到了自己身上一样。杨乐乐知道,这个女孩肯定是受不了高考的压力才选择这条不归路的,可却被可怜的姚小雨遇到,杨乐乐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所以她那晚忘记了安慰惊魂未定的姚小雨,更加紧紧地抱着姚小雨,一晚上没松手。

第二天这件事出现在各大报刊上,杨乐乐作为首席记者自然了解了更多,关于那个女孩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不好说出太多,于是一篇名为某校高三一名女生因为受不了高考压力临近高考时竟然选择轻生的报道应运而生。她知道,那天不只是那一个女孩的尸体。

5

姚小雨坚持去参加了高考,她说关于那个女孩她已经放下,不过是被吓到了而已,现在没事了。杨乐乐依旧心疼的表情,请了几天假,为姚小雨端茶送水鞍前马后的。姚小雨用不着这些。也没拒绝。

高考后的日子轻松了许多,应该开始在家过闲散的生活。姚小雨却不和同学们聚会。也不通知考得好不好。只是整天闷在屋子里不知道做些什么。杨乐乐告诉家人说她和姚宇一个月后要结婚了。姚小雨怔了怔,又回房了。

一个月时间须臾即逝。高考成绩下来了,一家人却被杨乐乐即将来临的婚礼搞得一团糟。请嘉宾印喜帖挑礼服等等等等。杨乐乐的嘴咧开了花,姚小雨却经常沉默着。

那天姚小雨把杨乐乐拉到草坪,问她。“他对你好么?”

杨乐乐乐不思蜀,“嗯嗯嗯,很好呢小雨。”

“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西安。”

“为什么,不是早就定好的在这里陪着爸妈么。小雨,怎么可以这样?”

“婚礼要进行的很顺利哦,也许我不会参加了,本来还想当你的伴娘呢。不过,我会祝福你们的。杨乐乐,你怎么这次就能钓到这个金龟婿呢。”姚小雨转变话题,她知道杨乐乐很好哄得。

“因为你姐姐我有魅力呗。哈哈。”如此得意忘形的笑。杨乐乐,你还真是个乐天派哎。轻佻气氛稍露却转瞬即逝,杨乐乐追问她:“还是因为他么?”

“嗯。我打听到了,他现在西安,我现在去,也许可以找到他。”

“那么多年了,怎么还是放不下他呢。他当初可是抛弃了你,是我们给了你新的温暖生活。”

“也许你应该记起你3年前给我的承诺。你说过我当你三年妹妹,三年后让我去找爸爸。”

“我以为会留住你,原来,你的心,只为和你有着一样血的人。那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收留你!”

“也许你不说会更好点,我可以继续保留你在我心中完美姐姐的形象。”

“原来你都知道啊。”

是啊,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的事,我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姚小雨在心里自嘲。若不是你们,我也不会有这般田地。若不是你们逼得我父亲走投无路他怎么会把自己最亲爱的女儿丢在孤儿院。而你,又何苦多此一举收留我呢,到底还是要去找父亲的。

姚小雨起身离开,杨乐乐拉住她,“什么时候走?”

“明天一早。”声音里没有感情,挣开杨乐乐的手,姚小雨的背影渐行渐远。那是第一次亦是最后一次杨乐乐见到她的背影,在落日的余辉下,显得那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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