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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合集20篇】

法律是国家赋予我们打保护盾,但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宪法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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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宪法在我心中征文2000字

全文共 1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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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必要条件。因此,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总是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大事来抓,经常强调、常抓不懈。维护社会的稳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全体人民通过遵纪守法的行为去建立和维护。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可见,树立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是当前我们整个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法在我心中,简单而言就是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最终达到“依法”。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的制度建设已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公众法律意识也逐步提高。

在我们心中高悬着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现在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时迭岁替,法律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是一架社会的均衡天平,有了法律的制约,国家才有民主和自由,社会才会秩序井然、繁荣安定,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当今社会是法制的社会,全民普法,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已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我们实实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修身立德,立志报国”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应将法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我们要用“依法治国”的方略去营造一个社会欣欣向荣、人民安居乐业的伊甸园,去实现祖国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寻法的真谛。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心中的法法力无边,当邪恶、贪婪试图靠近我们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左手的盾,保护着我们的灵魂免受侵蚀;当犯罪分子危害社会的时候,它就化作我们右手的矛,去惩治和打击罪恶。“法”应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目无法纪必将导致行为的偏差。有些人之所以蜕化变质,是因为他们心中无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将法玩弄于股掌之间,所以才会堕落到无底的深渊。

法在我心中,法在你心中,法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将“法”根植于内心,让“法”在我们的心中烙下深深的印记,让心中的法更加茁壮成长,更加根深蒂固。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共同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让我们在物质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律的痕迹在我们的心中成为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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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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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堂法制教育课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论述。这次课题,使同学们更好地认识青少年的犯罪心理,加深了同学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防范、抵御本事。意义深刻,深入民心。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什么事情都会直接影响到青少年的成长。有的青少年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我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理解他,不能调节好自我的情绪。于是,借酒消愁,吸食毒品,做出一些损害自我的身体和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真令人害怕;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酒吧、迪士高、网吧等地方,乐而忘返,成为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则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所以,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期望父母能关心自我,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坏事做尽……如果青少年长期如此,最终会走上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地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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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关于宪法的征文

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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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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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读宪法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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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党中央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改建议,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在提议宪法修改的主体方面规定得最为严格。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说:“根据宪法,提议宪法修改的有两个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但伟表示,宪法修改有建议程序和启动程序。任何公民、组织都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中共中央当然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提出修宪建议并不意味着启动宪法修改程序。作为立法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宪法修改。

备案审查:

一切法律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备案审查是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加强宪法实施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法制统一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原则,任何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宪法监督:

最重要的“制度的笼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对于官员而言,宪法监督和宪法解释制度的重要功能在于,明确他们所掌握的国家权力的边界,明确‘我能不能行使这项权力’‘这项权力到底是这个机关的还是那个机关的’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说,宪法监督本质上是对国家公权力进行的监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宪法监督就是最重要的“制度的笼子”。

宪法宣誓: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多位专家认为,宪法宣誓通过具体仪式营造出庄严感,让国家工作人员产生对宪法的敬畏感,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牢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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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反邪教学宪法征文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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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妈妈说按照黄老师的短信通知,要专门跟我一起来学习了解“宪法”。

妈妈告诉我,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因为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所以每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权益受到保护。宪法中有一些规定是跟我们小学生有关的,例如:宪法规定了我们小朋友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每个人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休息的权利;我们儿童是受到国家保护的,等等。妈妈说宪法的内容还有很多很多呢!我们小学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在学校学习就要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纪律;在社会上要遵守公共秩序。

通过这次的学习,我知道了宪法的重要性,懂得每个人都应该知法守法。我要力争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上是个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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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宪法的作用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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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统治权的作用: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确认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合宪性,确立了巩固统治者地位的根本制度和政治秩序,调节了统治者内部的矛盾和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规范着国家权力的有效运行,达到稳定和巩固国家政权的作用。

——对法治的作用:为法制的统一和完整奠定了基础,是国家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和监督守法制度等赖以建立的基础和依据。

——对政治制度的作用:确立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政治制度,为改革国家政治体制提供了依据和保证。

——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社会主义宪法从本质上说是立足于保障广大人民权利和利益的基础上的,这是社会主义宪法的突出特点。

——对社会经济的作用:确认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促进和推动着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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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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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岚皋县检察院组织20名干警在岚皋广场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岚皋”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该院以宣传宪法和检察职能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摆放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发放《宪法》、检务公开手册等法律书籍及宣传资料,集中展示了检察机关法律职能。活动当天发放《宪法》及其他法律宣传册70本、宣传明白纸2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7次。

通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旨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岚皋营造良好的法治保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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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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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每年的12月4日都是我国的国家宪法日。观看完国家宪法日,相信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下面我们来看看一篇国家宪法日观后感范文吧!

在工作空闲之余,我认真的学习了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矗。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陈晓红

20XX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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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家宪法日观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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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强调,“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修改宪法,正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此次宪法修改,反映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进行了及时确认,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才能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我们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天下之事,无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要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做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做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制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筑法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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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宪法在我心中征文2500字

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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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了我们最基本的义务与权利。就如同宙斯之盾,矗立于地面,就是行为之界;放诸于战场,就能阻挡越界之矛。

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近代以来,人类在多种选项中选择了法治这种国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宪法又是其核心。从初中学习政治开始,我们就熟知一句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没有对具体的行政法律那样强烈。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在何处呢?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

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将宪法放在心中,维护法律,不仅表现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

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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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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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蓝山县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在县城繁华街道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文明法治的行为方式,号召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活动采取悬挂法治挂图、赠送法治用品、发放普法书籍及法制宣传册、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居民送上一顿法治文化大餐。活动中重点对宪法的基本思想、宪法的根本任务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这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近年来,蓝山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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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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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期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向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务必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例如,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有的同学因发生了纠纷,而引起了打架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明显是不对的,这样一来,不仅仅会受伤,受教师父母的批评,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以上的例子,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相应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告许我们一:要讲礼貌,懂礼貌,团结同学。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教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我是一位遵纪守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家长和学校的教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我从中学会了不少,明白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应对周围的事物……教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错,父母就会立刻指出来,

教育我们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在这种环境下,我渐渐地懂事了许多,时刻铭记教师家长的话,用法律来约束自我,使自我避免犯错误。

正确做到与法律同行,透过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忙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仅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教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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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献礼宪法日电影《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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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本片,有些人的第一反应是“映射现实”。其实《黄克功案件》还真算不上是映射现实、借古讽今之类。现在国家打老虎打得起劲儿,今天的头条新闻就是把周永康开除党籍。这么光明正大的现实,何需映射和讽刺?反而需要力捧、鼓掌、助威、摇旗啊!于是乎,《黄克功案件》更像是在配合现实,而非映射现实。不知道是有幕后高人执子先行,还是主创有政治远见,总之《黄克功案件》如此内容的电影,在如今这个时间上映,形成了文化娱乐与党政行动的高效配合。说有人下了这盘棋,真是合情合理的“阴谋论”哈。

从形式上看,《黄克功案件》的导演王放放,在创作本片的过程中也有自己一盘野心棋局。电影局局长张宏森曾表态:“把主旋律变成类型片。”在如此官方的姿态下,王放放成功地将主旋律的故事内容,拍出了美剧般的观赏形态。在本片之前,主旋律影片已有《近距离击杀》、《一号目标》这样的类型片化尝试。这里边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王放放显然在用自己的才思,努力实践着。

本片剧本由两获金鸡奖最佳编剧奖的,内地最牛编剧(没有之一)王兴东操刀,摒弃了传统主旋律的假大空,聚焦于一桩红军干部的杀人案,从而将影片塑造成了一部法庭审判的类型片。本片由起疑、侦破、审讯三大部分构成,以情与法、罪与罚为主要矛盾冲突,并在“赦与杀”的关头达到戏剧高潮。王家卫照明团队营造的气氛虽然压抑,但是整体推进节奏很快。群像式人物的内心活动复杂且细腻,全部由人艺前辈出演,自然流露、时刻走心。

由于运作周期的问题,三天拍一集的国产电视剧,永远难望美剧项背。可是电影却不一样。电影有足够的资源来保障质量。和我类似,王放放的专业也是化学,入行也先做编剧,不过人家如今已经做到导演了。这种经历的人,做导演往往会带着极强的逻辑思维。他在拍摄《黄克功案件》的时候,连对话戏都做了故事板,而且每场戏都有实际场景图做参考。这种严谨的拍摄方式,令影片的细节极其考究,滴水不漏。知识分子精英,就是这么任性,把历史和主旋律,都拿来抒发自己的才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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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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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宪法在我心中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法治领域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都违反法律法规,都违背法治原则,归根结底都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损害了宪法法律权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使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方面,要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把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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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学关于宪法的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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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处的社会是有法律约束一切的,发律鼓励我们去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因法律让我们的国家变得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美满。

在我上初2时,在电视上看导致一则新闻。一名男子在银行拿抢劫杀人之后,安然离开。之后,一段时间之后,致命男子又在其他地方杀人。这名男子胆子大了起来,光明正大的在白天杀人,人心晃晃。警察下达追捕令,学校发给我们一份。

几个星期之后,有人说他逃到我们这里。之后,我家旁边的人们不敢出门。但幸运的是过了一年,犯罪人终于被警察现场枪杀,这一起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事件终于告一段落,家乡又恢复原状,而且还增了许多项目,每天晚上都会有人跳舞,有时还会有一些打太极。

我国的法律是不错,但在实行上还不太够完善,对于坏人却不能早早地将他抓捕归案,而让他在外继续抢劫杀人,造成人心惶惶,都不敢晚上出门,早早就把门关上,但我国警察们却尽心尽力,不幸劳苦的抓捕犯人,为人们造福,给我们一个安定的生活。

我希望我们国家能够继续实施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希望我国能够实现“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梦,给大家创造一个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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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宪法之魂在于构建和谐社会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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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总是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中国乃至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历史,是从人治走向法治的。宪法与法律的诞生,也就意味着人类文明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而它们的灵魂在于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的总依据”这是我从教科书中读到的对宪法的定义。在我看来,法,犹如有力的锤子,打破了君主专制的剥削与压迫,赋予了人民民主与权力;犹如正义的牢笼,禁锢了人类的恶念与贪婪,带来了善良与美好;犹如坚定的屏障,保障着人们美好幸福的生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直为我国所倡导,于是在1999年历史的巨笔将它写进了宪法。为何要依法治国呢?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依法治国旨在用宪法之魂构建和谐社会。法律给了人们一定的道德限度,让人们能够学会尊重,给人以尊严,学会思考,给人以民主。古人对安定社会曾有过这样的定义:“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然而今天没有了君主,宪法将带给人民更大更好的美好幸福生活。依法治国旨在达到“国治民安”,若没有法律其结果是无法想象的。在古代,强盗土匪是无法无天的,他们四处为害,致使人民百姓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财产保障更是无从提起。现今社会上的一些大贪大腐的官员亦是无法无天的,他们只为满足自己的私欲,于是便做社会的蛀米虫,贻害人民,其后果是受到了法律严厉的制裁!

由此我们应该意识到,宪法及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们是人民飞向美好幸福生活的翅膀,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有这样一对翅膀,要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同盲人摸象一般,因为眼前一片黑暗而片面地认识和定义宪法。我们首先要懂法。一切从娃娃抓起,学习宪法及法律的相关知识,不做法律上的盲人。我们要学会用法。曾经在新闻上看到店大欺客的事件,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学会用法律来捍卫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当你的财产受到侵犯时,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财产权……我们要积极捍卫法律尊严,在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都应拿起法律的武器帮助他人保护自己,与违法行为斗争到底。只有这样,也正是因为这样,社会才能和谐发展,人民才能真正美好幸福地生活。

宪法之魂在于构建和谐社会。让我们每个人都从小做起,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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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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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4日,必将是一个值得永远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将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从未像今天这样高--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现行宪法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修改宪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为什么说宪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通过几位亲历者、专家学者的忆述和思考,一起来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信仰宪法。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干了大半辈子的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数以百计,然而,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1982年宪法的制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形式上看,这部宪法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实则不然,它并不是以1978年宪法为基础的,而是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全民讨论,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统一起来,重新制定的新宪法。”杨景宇回忆说。

为什么要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杨景宇指出,1975年宪法是在“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制定的,它以错误理论指导下的错误实践为依据,受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左”的错误影响,存在严重问题,可以说是1954年宪法的倒退。1978年宪法虽然恢复了1954年宪法一些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但当时党还来不及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对“文革”错误进行全面清理,不可能完全摆脱“文革”的影响,是存在严重缺陷的。

“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年9月举行的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全面修改1978年宪法,是完全必要的。”杨景宇说。

1980年9月15日,宪法修改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宣布正式成立;1982年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公布,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全民讨论至8月31日结束。

“全民讨论宪法草案达4个月,讨论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上是空前的。”杨景宇对这段历史记忆犹新。

杨景宇回忆说,在整个修改过程中,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先后专门讨论过八次,宪法修改草案每一稿都是经党中央原则同意的,每一稿又都经过充分发扬民主,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见结合起来,使宪法修改草案一稿比一稿更完善。

1982年12月4日,几经修改的宪法修改草案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表决,参加投票的代表3040人,投票结果,赞成的3037票,弃权的3票。宪法修改从启动到出台,历时两年三个月。

“新宪法既是高度民主基础上高度集中的产物,又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体现。”杨景宇说,这样制定出来的新宪法,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全国人民普遍反映,它科学地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合乎国情,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能够长期稳定的宪法。

9.2016年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征文

10.2016高三学宪法讲宪法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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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在青少年心中播下宪法的种子征文优秀作文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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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我们德州晚报小记者走进了神圣而庄严的地方——人民法院。

到了那儿,我们非常的兴奋。我们迈过了很多台阶后,才到达了法院的大厅内。讲解员阿姨对我们说台阶高象征着法院的神圣而庄严,台阶多是为了让那些罪犯们通过走台阶反省到自己的错误。讲解员阿姨给我们介绍了调解室和法庭,法庭很漂亮。我们也模拟了一次开庭,非常精彩。圆形围桌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让那些罪犯们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改正。我采访了一位阿姨,通过对阿姨的采访后我得到了一些知识:14岁以上的孩子触犯法律后,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14岁以下的儿童如果犯了特别大的错误后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如果犯的错误没触犯法律,就让家长或老师管教。我还知道了什么是法,法就是法律的概念,是与同学们密切相关的法律。宪法包括道路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宪法里面包括着许多重要的法律,是法律的总纲领。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学会好好利用法律,并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法律成为保护自己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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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中国宪法观后感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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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颁奖礼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是新增了“年度网络最具人气奖”奖项。为扩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影响力,推动普通百姓对法制建设的关注,今年的评选活动实现24个法制候选人物小片在电视、网络、广播、新媒体运营号等各个平台上立体化展播,实现了台网联动的宣传模式。并为候选人物量身定制了形象生动的漫画,在央视官网上开设了“点赞平台”,由广大群众参与选出他们最认可和最为观众的候选人。本届“网络最具人气奖”最终花落重拳打击网络传谣的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庆;查办全国首例特大地沟油制售案件的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检察官陈永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

2014年,值得我们记住名字的还有一些普通人,他们以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何为“英雄”与“正义”:

2014年5月31日下午,在江西省宜春市一辆中巴车上勇斗歹徒的夺刀少年——柳艳兵、易政勇;

2014年7月5号下午,杭州街头公交车纵火案见义勇为群体;

2014年7月15日晚,冒死拦停火车的羊倌卢伟;

2014年8月4日牺牲在抗震救灾前线的英雄谢樵,去世时年仅24岁。

2014年12月4日,正值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四法制宣传日。每年的颁奖礼,我们也都会被这些法治人物和他们身上的某种力量打动。他们心中有一把尺,凭信念去坚守;他们心中有正义,用执着去追寻。让我们记住这一年,这一天,这样的一些人,一同见证、一同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光辉进程。

12月4日《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 CCTV 2014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播出后,好评如潮,受到广大观众的高度评价。颁奖礼现场简洁庄严,节奏紧凑,小片制作精美、效果震撼,感动了在场的所有观众。颁奖嘉宾也有基层法治工作者,现场采访充满着平凡人的人性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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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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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阿克苏地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持续一个月。此次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3月29日,地委宣传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地区各部门重点结合当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地区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地区“七五”普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成果,建设法治阿克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活动期间,地区将着力突出“八大主题”活动进行声势浩大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公共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当前进一步深化阿克苏“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覆盖城乡1500余个村(居)的“落实总目标‘去极端化’系列法治大宣讲”活动。

以“法治六进”为载体,开展一次“法治六进”微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发声亮剑座谈会;教育系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法治进课堂”主题活动;乡镇(场)开展一次惠民政策法律大宣讲;各类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再教育;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互赠小礼物活动。同时,结合阿克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要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驻村工作队专业干部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并编印发放十万余册《“去极端化”知识读本》《案例解答100问》、“去极端化”光盘等,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

地区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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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影片《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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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的10月12日,阳光通透,气氛冷峻,陕北公学的操场上坐满了人,一个勇冠三军的红军将领正在这里接受公审。这是一起震惊陕甘宁边区、影响波及全中国的重大案件,时任红军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第六队队长的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学员刘茜。由于蒋介石刚刚赦免了杀妻的张钟麟(后因杀妻案改名张灵甫),战功彪炳的黄克功能否会被主席“特赦”,一时间生死成谜。

刚刚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此时由于法律的不健全,能否秉公执法,更是成为党和人民关注的焦点,经过审判长雷经天的慎重考虑,黄克功案件最终决定进行人民公审,一场阳光下的审判,就此拉开序幕。来自各学校、部队和机关的万余人涌进陕北公学的操场,12位群众代表对黄克功的生死发表自己的意见。

当然,影片并非如此直白的进入到这一程序的,这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的影片甚至充满刑侦、推理等悬疑因素,首先是对杀人案件的侦破过程描写,案件发生后,黄克功面对审问不发一言,直到他一直亲热称为大姐的贺子珍来到,才坦诚自己是因为枪支走火才误杀刘茜。对于黄克功一说,公诉人胡耀邦却持有自己的见解,他跳出感情的束缚,经过缜密的搜查,在案发现场找到了第二颗子弹发射后留下的弹壳,误杀变成谋杀。尖锐的矛盾也就此成型——救命之恩与法律公正的激烈碰撞,杀人偿命与戴罪立功的反复权衡,人情与法,利益与法,权利与法,主旋律有了更多的切入点。

对案件的侦破过程,其实给了黄克功很多表露心迹的过程,前后矛盾的情绪化与“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的心理在这个过程中也被更多观众所认知,这也就给了更多与之相关的“同志”表达立场的空间……从最高领导到花样年华的学生再到须发皆白的老者,犹如“全民目击”般,在纷乱杂芜中,态度鲜明的表达立场。

最为纠结的,要数成泰燊饰演的雷经天,最为审判长,对黄克功也好,对死者刘茜也好,他必须“两碗水端平”,而黄克功当年在长征途中对他的救命之恩,则一再让事态的发展,进入情感的矛盾空间,事到如今,一块姜与一桶姜水,让两个男人,有了对生死最大的体会。

发生与1937年的《黄克功案件》,无疑如一记警钟,敲开尘封历史中一个谜案,也为当下立法执法提供鲜明力证,尽管人情与法,利益与法,权利与法仍旧是现在的法治阻力,但希望“桃色事件”可以更大的推进国家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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