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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精彩20篇】

法律是国家赋予我们打保护盾,但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宪法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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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宪法讲宪法的观后感四年级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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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

“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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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宪法读后感

全文共 3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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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一、二章的理解,我的想法还不是很成熟,但还是有一些自己粗浅的想法,我就简单的说一下我的读后感

在第一章的再版导言里,我们可以了解到作者所主要描述的是1865-1866年间的英国宪法。开篇作者便写到了自1865年来政治生活中的变化,在帕麦斯顿勋爵时代不可能发生的事一次次地在1865年后成为了现实,比如说写到的取缔爱尔兰教会等,但是为何1865年能够成为一个分界点呢?这就要从帕麦斯顿勋爵所坚持的观点以及他个人的统治方式谈起了。帕麦斯顿勋爵主张对外扩张,不热衷于议会改革,且在其统治期间,他并不听取年轻人的意见,年轻人所希望的东西他予以阻挠,以至于当他在1865年此辞世后英国政坛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1865年后新鲜血液的注入让英国政坛有了新的生机,1867年第二次议会改革法出台后,各种社会力量争取权利、完善权利的斗争在改革和完善议会制度的框架内进行,使得英国的社会变革踏上了“合法化”轨道,但是作者似乎低估了这次议会改革法的作用。

在作者第一章的再版导言里,我们便可以看到许多的东西,他谈到了1867年的议会改革法在选举权、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的关系的影响,另外对于执政者权利的制约和本国在签订条约等方面也做了一定的阐释,在本章末,作者还谈及了法国的政治实验以及美国和英国的制度比较,我不得不说,再版导言的意义相当重大。首先,从选举权这方面来说,1867年的改革相较于往年的改革法更具有冲击力,它使得英国下层社会的人民拥有了选举权,而这些在作者看来是不应该的。即使是如此,但因他们并不能形成自己独特而健全的见解,也不能深入地去了解英国的政坛,所以他们在选举时是深深受着那些无形的东西影响的。“十万镑户”在作出判断时受到了他们认为比他们更有教养的阶层的引导,但事实上,他们的选举不过是对富人们的选举而已。英国小店主们则是在两套高贵的观念中做出选择,而对于他们本身并不理解这些观念。但无论这些新选民们是如何做出他们的选择的,不可忽视的是,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见解,而仅仅是在跟随别人的步伐在前进而已。在作者看来,新的选举阶层并未形成新的见解这一现象对于英国政坛的稳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并且他担心一旦这个阶层的人民团结起来、联合起来运用这已经普遍的选举权为自己的利益而向那些高层进行抵抗时,这个国家的秩序会发生紊乱,由原来的政要领着公众走转变成公众领着政要走。由于选举权的广为配发,使得那些富有教养和财富的人为了作者口中的穷困的无知人手中的选票而去乞求他们,并表明会尊重他们的决定。这个时候,下层人民联合而发出的呼声用作者的话说就是“民众的声音”会成为“魔鬼的声音”。也就是说,此时劳工们的联合是一种灾难。对此,可以由17页的三段文字中明显的体会到。

1867年的改革法对于上议院和下议院之间的关系的调整也相较于1832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1832年改革法后英国政坛一直以来想要努力做到的让上议院议员们——贵族和绅士——可以适应其新的地位以及使他们的意志一而再再而三地屈从于下议院的意志这一意向在1867年改革法后得到了实现。自此,贵族们在立法机构中所起到的作用也变得微不足道。即使是如此,由于人们意识上对于贵族们的景仰和敬畏,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是存在着对贵族的好感的。正如作者后来谈到的,如果设定终身贵族,且是名副其实,那么终身贵族的数量必定会不计其数,而且还可能会招致一场政治风暴。但是,当人们面对现实的时候,即使心里对贵族们存在着再多的好感,他们也不敢说出口,甚至还会大义凛然的去反对贵族,对其充满敌意。由于改革法后的上议院的地位低于下议院,但贵族们又不想丧失他们对富豪们的领导,他们便不得不妥协于富豪集团,向他们作出让步,以此来维持他们表面上的领导权利你,而从实质上来说,这个时候的贵族如果没有历史底蕴的支撑,它将一无是处。

当谈及对于执政者权利的制约时,作者提到了两种制约方式,即弹劾的制约和更换内阁,但这两种制约方式皆是针对大臣们而言,一旦大臣们向女王提出了会危及国家安全的建议,他便会且一定会受到弹劾,但为了避免大臣们是由于善意的错误判断而提出了不应有的建议,便有了更换内阁这一补救机制。然而在更换内阁的过程中,贵族院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原因就在于从未对内阁有过信任,于是贵族院的投票便没有了分量。从作者言辞之中,我们了解到在当时无论是一个签订得多么有利的条约,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反对派们的排斥,但是,英国却也是一个爱国的国家,他们不会为使自己及其党派取得某种暂时的国内利益而使国家一种没完没了的对外争夺之中,这也是我最为钦佩的一点。

在章末,作者谈及了法国的政治实验以及将美国的制度与英国相比较。在作者的描述之下我们可以了解到,议会制在法国并不合适。在美国和英国制度的比较方面给人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财政方面,在总统制政府的管理下,人民对于税负并不敏感,这一点使得政府能够获得并保持收入相对支出的巨额盈余。而在英国,这样的税负是不能够背被接受的。

在第二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英国政治制度中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的关系,它们彼此之间是截然分立的,却又是平衡统一的,它们彼此之间互相独立,却又因着对方另外的毛病和不良倾向而制衡。英国宪法并不是任何国家都是适用的。它给英国所带来的利益一般是历史性的,是其他没有这种文化沉淀的国家所不能效仿的。英国的政制包括富于尊严和富于效率两部分,富于尊严的部分给予政府力量,而富于效率的那部分只是使用了这种力量。英国宪法现代式的简单性可以不拘细节的被移植到其他国家,然而因其富于尊严的部分是复杂、堂皇且非常古老的,若是没有与之拥有相同历史和类似政治资源的国家是无法完全将之复制到自己的国家的。因而,英国宪法独特的效力也只能在英国发挥到极致。在书中,作者发表了这样一种观点,看似彼此独立的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却是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的,而这个重要的桥梁便是内阁,也就是一个被立法机构选以充任行政机构的委员会,是一个由立法机构从它信任和熟悉的人中选定的控制委员会,它的任务则是治理国家。而当内阁举行会议时极其秘密的进行的,并且没有任何的官方记录,所以说,它是一个完全秘密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拥有着其他委员会不可能哟拥有的权利,即它可以将产生它的议会予以解散,也拥有着申诉权。在该章中,作者将美国的总统制与英国的内阁制作了一个比较。首先,从和平时期谈起,这个时侯的行政部门时极其需要立法部门的支持的,行政部门如果想要实施某种策略,不如说征税,如果立法部门并不配合制定相应的税收征管法的话,行政部门的权利则会变得名不副实。处于总统制下的美国就经常遇到这样的困境。而在英国,内阁则可以以内阁辞职或解散议会相要挟,以迫使议会立法。那么,上述困窘的局面则不会出现了。其次,英国的内阁制使得政治家们的精彩辩论得到确保,并形成了重要的政治分野。国民们形成了一种公共舆论,他们热衷于政治,努力形成自己的判断,他们的声音对党派分野有着极大的影响,而辩论及国会中的党派分野则决定了政府的去留。再来看一下总统制下面的政府,国民们除了在大选时刻以外,并不能形成任何影响。因此,可以说,内阁制政府教育着国家,而总统制则有可能使国家腐化。再次,总统制下立法和行政机构之间的分离会导致削弱彼此的力量,从而削弱全部的政府力量。但英国强大的内阁制因其可以解散议会的权利则避免了这种状况的出现。由此,我们可以再次看到内阁制的优点。

以上是我对于《英国宪法》一、二章的简单理解,当然我还并未能够完全理解这两章的内涵,以上的想法还是很肤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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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关宪法的论文:浅谈中美避风港规则

全文共 4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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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宪法的论文:浅谈中美避风港规则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摘要 2006年颁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我国正式确立了避风港规则,此原则最早见诸于美国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我国避风港原则是在对美国借鉴的基础上形成,但是,在移植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水土不服。本文通过对中美避风港原则形成背景及内容的比较来探究问题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促进避风港规则在我国发挥应有作用。

关键词 避风港 移植 版权

1998年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最早规定了避风港原则,美国国会的报告表明避风港规则的立法目的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明确服务提供者可能的版权侵权责任,使服务提供者可以在准确预测法律风险的情况下,正常经营和发展信息产业。第二,建立一种激励机制,鼓励服务提供者与版权人密切合作,共同应对数字网络环境中的版权侵权问题,有效制止网络侵权行为的蔓延。也就是说,在计算机迅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避风港原则是为了要在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和保护版权人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既避免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过多的责任,最终把成本转嫁到用户身上,又防止侵权者通过网络大肆侵犯版权人利益,阻碍其创作的热情。从司法实践看,自《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实施以来,美国法院处理有关避风港的案件只有20多个,这说明避风港规则在美国得到了良好的运行,为版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之间矛盾的解决提供了可行的标准。我国自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作家、歌手及影视版权人诉网站的案例不减反增,而且各法院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抗辩的认定也不相同,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使得避风港规则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一、原因分析

为何相同的制度产生的结果却如此迥异?首先,两国的立法背景不同这种生搬硬套式的引进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外,我国在立法过程中既未完全引进避风港规则的精华之处,又未能对其缺陷加以完善,以致我国的避风港规则在实行的过程中争议不断。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一)立法背景

美国版权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包括直接侵权责任规则和间接侵权责任规则。美国《版权法》第106条为独创性作品的作者设定了一系列的专有权利,其中包括复制权、表演权、展示权、发行权等。任何个人未经版权人授权而对其作品进行复制、表演、展示等行为直接侵犯了版权人的专有权利,是直接侵权人,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直接侵权责任是严格责任,即责任的承担不需考虑侵权者是否知道或其主观意图如何,但是侵权意图的有无会影响承担赔偿的额度。在美国版权法理论中,“间接侵权”是相对于“直接侵权”而言的,它是指即使行为人未直接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是其行为与他人的“直接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特定关系,也可基于公共政策原因被法律界定为侵权行为。在前《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时期,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对服务提供者因提供网络服务引发的侵权现象,服务提供者承担的有的是直接侵权责任,也有的是间接侵权责任。已有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判例案已经不能够应付在纷繁复杂数字网络环境下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问题。因此,在《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没有出台之前,服务提供者因其服务行为承担何种责任是一个在法律上复杂且不明确的问题。这无疑加重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风险,增加了信息行业的发展成本,加重这一新兴行业的持续发展的负担。在此背景下,国会通过鼓励网络服务提供商和版权人进行一系列激烈的谈判与协商,最终对双方利益进行平衡出台了“在线版权侵权责任限制法案”(该法案归入《千禧年数字版权法》第二部分),它设立了为美国首创,并为其他国家纷纷借鉴的“避风港”规则。使得符合主体要求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享有一定的责任限制,确定了其风险的承担。

虽然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标准一致,但是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较晚。在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出台前,只有2001年经修改的《著作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而且在《著作权法》中规定,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和保护方式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也就是说在知识产权保护捉襟见肘的大背景下,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是难以达到像美国这这种知识产权大国的水平。此外,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历史较短,公民的版权意识淡薄,侵犯著作权的情况频发,盗版横行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版权意识淡薄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忽视了对版权人权益的维护,使网络扩大了侵权人对权利人的侵害。在此背景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应运而生,正如《条例》第一条所说,其立法目的是”为保护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以下统称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也就是在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权利人利益失衡的情况下,通过立法维护弱者权益。

通过以上对比不难看出,美国避风港规则的确立是在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人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以促进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为宗旨而产生的。而我国是在后者明显弱势的情况下,出现在以保护权利人利益为立法目的法规中的。立法背景的差异在规则中并没有体现,其中移植的因素显而易见,这也就使得实践中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

(二)内容分析

我国的避风港规则从美国移植而来,美国避风港规则内容本身的缺陷加之我国立法过程中的不适当变动,使得我国避风港规则难以实现立法目的保护权利人权利。

第一,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未完全采用美国《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所规定的有关避风港规则适用的一般性条件。《千禧年数字版权法》规定要受避风港的庇护,网络服务提供者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之一是“采用并实施了停止为侵权者服务的政策”。该政策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采用并公开关于在适当的时候对重复侵权者停止服务的政策。如在网站上发表声明,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会对多少次以上的重复侵权者停止服务;(2)以合理的方式执行这一政策,如建立健全的通知举报制度,包括指定接收侵权通知的代理人,正确的联系方式等,并在知道有某一反复侵权的用户存在时,或者在收到合格的对某一侵权者的多次举报后,停止实施对其的服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虽然规定了几类不同的网络服务提供商适用避风港规则的条件,却没有规定类似于上述条款的一般性条件。这就导致重复侵权行为难以避免,服务提供商经权利人合法通知后对侵权作品进行删除,删除后侵权人可以继续上传,侵权人上传作品的时间要远小于权利人和服务商发现及删除的时间。这就使得权利人权利的保护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处境:服务商有义务按照权利人的合理要求删除侵权作品,可是又不能够保证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不再出现同样侵权的情况。在网络服务铺天盖地的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时代里,用户通过无偿的手段获取权利人的智力成果,将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利益,阻碍知识产品的创作。

第二,避风港规则的一个关键部分就是“通知删除”程序。即在版权人发送“合格的通知”的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做出反应,移除被指控侵权的材料或者屏蔽对材料的访问,即《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不管是美国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还是我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都规定了通知的内容,但是实践中对不合格通知界定却存在着争议,如正是由于对不合法通知法律效果的认定不同,导致了案件情况基本相同的环球唱片有限公司等11家唱片公司诉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雅虎中国网站的所有者)案和7大唱片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出现了截然相反的结果。前一案中法官以雅虎未尽到注意义务为由判决其承担赔偿责任,而后一案中法官却认为不应让百度承担过度的审核义务为由判决百度胜诉。

第三,通知删除程序中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侵权作品予以删除,但是对及时的时间到底是多长我国立法却没有规定。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关于通过《千禧年数字版权法》的报告中建议,不同的技术情形或变化的情况可能需要制定不同的“迅速回复”的时间标准。在某些情形下,第三方侵权者所发布的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可能在24时之内导致其他用户数以百万计的下载量,在这种情形之下可能要求服务商的迅速回复在4到5个小时之内。相比之下,其他情况也许应当延迟回复时间,比如服务商觉得有必要咨询律师。因情况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时间标准。而我国却缺少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导致的恶果是除部分服务商删除不及时外,更有服务商恶意拖延对通知的审查时间,扩大作品的非法传播范围,侵犯权利人利益,更有甚者如热播影视的权利人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完善建议

第一,避风港规则的适用应以保护权利人权利为本位。正如前文所述,我国避风港规则是在力量对比失衡的情况下产生的,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服务提供商控制侵权的能力日渐增强,而权利人维权的境况却没有得到好转,所以,在适用避风港规则的实践中应当更加注重保护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要多做有利于权利人的解释,在确定侵权的案件中应加重服务商的赔偿标准,简言之,法官应在自由裁量的幅度内适度的做有利于权利人的判决。

第二,对不同情况不合格通知的认定设定灵活的标准。不合格通知是否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该不合格通知是否会影响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行为的主观认识状态,也就是说,若果该不合格通知虽然没能完全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但是并不影响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则应判定其有效,反之则可以视为无效。但是,对于不合格通知的也应分情况处理,对于明显属于恶意提供的可以直接判定无效,而对于那些因为权利人疏忽或能力不足导致通知不合格的,服务商应组织专门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使权利人免于因为法律知识或其他方面知识的欠缺遭受侵权。

第三,及时删除侵权作品要以网络服务提供商不断提高检测盗版为基础。软件检测盗版的能力和水平不尽相同,难以确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可以要求服务提供商安装统一规格的软件,使用先进的过滤技术,以此作为服务提供商适用避风港规则的前提条件。这样既能督促网络服务提供商增强版权意识,维护版权人权利,又能为法院判案提供可操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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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宪法讲宪法作文1000字篇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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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深深地知道,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辉煌;没有你们的养育就没有长大的我。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

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父母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父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 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计算机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治理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认识,抵制不良诱惑。演讲稿

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主动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优良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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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4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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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动背景:

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二、 活动目的: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三、活动准备:

1、每个同学准备说一段对宪法的了解;

2、准备一段宪法历史的短片;

3、出十道关于宪法知识的问题,用于中间环节的小游戏进行抢答;

四、活动过程:

时 间:2016年11月11日19:30-21:00

地 点:教学楼101教室

主持人:

参与者:大二法律系全体同学

策划:法律系4班班委

活动形式:班会

1、由主持人致开场白,介绍开展本次主题班会的意义

a、了解立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b、意义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

2、主持人播放PPT带领同学学习宪法知识

3、下面请同学们谈谈对宪法的了解

4、观看宪法日宣传的幻灯片《宪法小知识》

5、讨论宪法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

6、由主持人出十道关于宪法知识的题目,同学们分组抢答:

1) 我国第一部宪法制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954年9月颁布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我国现行的宪法经过几次修改?

我国现行宪法经历过四次修改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四部宪法

其中经历了以下四次修改:

1988年4月12日 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 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 根据宪法修正案修正的宪法文本

3) 我国的国家国体、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是怎样的?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4)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普通法律有如下三个方面的主要区别:

(一)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普通法律作为部门法,调整的只是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它规定的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就明确宣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所具有的就不仅是一般的法律效力,而是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在:(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2)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3)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为了体现宪法的严肃性,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多数国家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规定了不同于普通立法的特别程序。

5)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人民主权原则、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利制约原则。

6)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主要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和结社自由。

(1)平等权。《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自由权利。它是公民政治自由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其他自由都是言论自由的具体和扩大。

(4)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充表现,是广义的言论自由。它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它的主要媒介物是书籍、报纸、传单、广播、电视等。

(5)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6)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指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人身自由

(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1)所谓批评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2)所谓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3)所谓申诉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错误的、违法的决定、判决而受损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4)所谓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5)所谓检举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6)公民的取得赔偿权,《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获得物质保障权。

(六)文化教育权利

(七)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八)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

7)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一)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二) 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三) 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五) 依法纳税

(六) 其他方面义务。在宪法中,除以上专门规定的公民五种义务外,在基本权利条文中还规定了

其他四种义务。《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

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

受教育的义务。

8) 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有哪些?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几条:

(一)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三) 精简、效率、廉政的原则。

(四) 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9) 依法治国的涵义是什么?

所谓依法治国,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这些论述,表明了依法治国的三个涵义:第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第二,“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体现为国家意志的宪法和法律,是把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宪法和法律;第三,“治国”的内涵是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10) 我国对外政策的五项原则是什么?

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

五、活动总结: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我们对宪法有了更明确、更清晰的认识。在今后的日子里,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我们美好的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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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与宪法同行征文600字

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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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眼中,法律对人是有着约束力的。一个人从出生起,就注定要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无论你身在何处,都要做到懂法和守法。现在,我们虽然还小,但是在潜意识里,绝对不能放松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

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比任何一个人的统治来得更好。”这句话说得一点儿没错。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可是,在统治面前,有时就会颠倒黑白。在去年的时候,我和我的朋友,无意间聊到了关于法律的话题,于是,她便开始向我诉说起,她的村子中一个高年级学生发生的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他的父母离异了,后来,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后妈,他的后妈对他很不好,经常对他实施家庭暴力。于是,他就开始问他的爸爸要钱,所有要来的钱都进入了网吧的抽屉,也有的花在了买烟上。之后,又在学校狗仗人势,到处欺负低年级的人。有一次,把一个学生的腿打断了,到现在还没有好起来。这个学生就是最明显的例子,他在父母离异,后妈虐待的情况下,导致他慢慢的走上了一条极端的犯罪道路。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专门为我们量身打造的,如果有人敢不守法,等待他的就是残酷的惩罚,到了那时候,他便会追悔莫及了。有的人喜欢在班里或外边搞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有的人在别人的班里偷些书,然后拿去卖。还有些人,在外边偷别人的钱包,发生这种事情的次数,简直是不计其数。他们的父母对于这些来历不明的物品,给出的答复竟然是坦然一笑,这令人目瞪口呆。现在中小学生缺乏的是正确的法律意识,而不是错误的引导。如果,父母将孩子往沟里带的话,孩子的一生就毁于一旦了。如果,有些孩子糊里糊涂的犯下了这样的错误,那么,他的内心将永远的刻下了一道伤疤。

法律是人类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没了法律,整个世界将会变得乱七八糟。没了法律,犯罪的人将会逐步上升。没了法律,犯罪的人就会逍遥法外。

总而言之,让我们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从今天起,让我们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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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宪法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6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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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不可或缺的,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宪法的名言警句,欢迎阅读!

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5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52、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透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4、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55、我不一样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56、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57、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58、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礼貌的标志。——费尔德

59、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60、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正因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我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61、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62、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63、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愉悦。——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64、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6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66、风俗能够造就法律,也能够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67、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正因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正因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68、律者,因此定分止争也。——管子(战国)《管子·七臣七主》

69、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70、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71、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72、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73、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74、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75、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76、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唐)《砥石赋》

77、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78、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79、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80、人民就应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81、法律就应是铁的,像铁锁那样。——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82、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83、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84、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85、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86、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因此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8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88、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89、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90、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91、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92、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93、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94、法者,天下之仪也。因此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95、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96、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英)《政府论》

97、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就应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98、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洛克

99、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100、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101、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02、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10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04、如果咱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能够抑恶扬善。——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10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106、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崔敦礼(宋)《刍言》

10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08、咱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咱们不得不为自我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我关在里面。——博莱索

109、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咱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10、法律不负杀人的职责,也就像这职责不就应使枪刀担负一个样。——沈从文

111、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112、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13、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114、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务必为明天做准备。它务必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115、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116、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1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118、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咱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咱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咱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119、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尸佼(战国)《尸子》

120、如果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121、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122、法令因此导民也,刑罚因此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123、法律只但是是咱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124、法律的性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美)《普通法》

125、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咱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126、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坚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就应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127、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莲(日)《立正安国论》

128、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29、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130、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13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132、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索福克勒斯

13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13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135、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136、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137、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政治学》

138、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伯尔曼

139、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因此法律本身务必最为纯洁无垢。——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14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141、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142、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状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3、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4、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愉悦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我就会消灭。——洛克(英)《政府论》

145、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英)《利维坦》

146、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147、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148、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149、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咱们只潜质求为每种礼貌带给相应的法律制度。——柯勒(德)《法律概念》

150、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宋祁(宋)《宋景文笔记》

151、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152、这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1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能够穿网而过,大的能够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申斯通

154、实际上,咱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155、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156、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157、法律带给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158、法令者,因此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159、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奥古斯丁(古罗马)《论自由意志》

160、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理解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161、法小弛则是非驳。——刘禹锡(唐)《天论上》

162、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我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6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刻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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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弘扬宪法精神征文700字

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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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1982年宪法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确立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标志着国家生活的法治化、制度化。30年来以来,公民的宪法意识明显增强,国家机关依照宪法行使权力、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大大提高。宪法实施的过程也是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的过程。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不仅仅是一个政治性文件,它既规范国家权力的合法运行,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公民生活紧密相关,宪法实施随着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逐步深入,宪法所确定的原则和所规定的权利内容逐步走向具体化、程序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奋斗目标,其中所包含的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保障人民权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监督权力等,都体现了宪法精神。深入理解宪法及其精神,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体现国家理性

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照宪法治理国家,这就意味着国家治理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必须将宪法精神、宪法规定贯穿落实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国家权力的运行必须以保障人民权利为出发点,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科学发展观反对GDP崇拜,努力实现“正义的增长”,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注重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权利,这与宪法精神是一致的。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这种确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也是从集权到分权、从人治到法治、从身份到契约的宪政发展过程。目前,中国经济总量的世界排名跃至第二位,与之相伴随的是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其中就包括法治水平的提高。“中国模式”的成功不仅是经济的高速增长,而且也表现在国家理性、公共治理的进步。

宪法精神的第一要义

宪法是专门调整国家机关与公民关系的法律。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宪法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权力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在宪法语境中,一切权力都是有限的,无边界的权力是不存在的。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治理国家、管理社会,首先是在政府行为中体现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在公共决策、公共事务中,保障公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公众参与成为科学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政府的权力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审计、问责等戴在政府上面“紧箍咒”越来越多,权力运行越来越透明。

当然,单纯依赖于外部监督并不能造就伟大的政治家。只有具备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的人,才会成为理国善政的出色领导人。柏拉图说:“只有那些最能遵守国家法律的人,才能在这场考验中获得最高的荣誉,他将被任命为最高的官职和众神的首席执行官。”

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

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本源和目的。宪法既宣告了公民权利,又严格限制国家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公民与政府之间、公民与公民之间、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如何实现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是一个紧迫课题。

宪政学者蔡定剑说:“只有让宪法活起来,使宪法走向社会生活,走向大众心中,成为真正保护公民权利的手段,全社会就会重视宪法,把宪法作为最高准则,中国走向宪政社会的进程就会大大加快。”宪法观念只有深入到公民心中,宪法实施才能成为全体公民共同的努力。通过参与政治、参与听证、参与监督等方式,公民个人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权力部门对公众意见置之不理、对群众关切漠然视之已经成为不可能。公民的权利诉求是政府决策考量的首位因素。

宪法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是人民意志和智慧的体现,是对国家权力运行、公民权利保障、社会利益平衡深思熟虑的设计。宪法的至上权威,不仅意味着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更重要的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既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又体现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的执政准则,也体现了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内在规律。

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确认和保障。宪法至上,不只是确立一种法治理想,更重要的是付诸法治实践。只有坚定维护宪法的至上权威,才能消除长期封建专制历史留下的影响,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从根本上防止“文革”不再重演。党只有率先尊重和维护党的权威,才能保持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才能有效避免执政危机和风险。

“徒法不足以自行”。社会生活是宪法的基础。弘扬宪法精神,必须大力构建宪法文化。宪法是民族精神的结晶,植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和社会生活之中。宪法里面蕴含着高度的政治理性、深厚的人文精神和精致的法律技艺,决定着时代的思想高度、社会的共识程度,影响着政府和公民的价值判断。宪法文化的意义在于引导人们用宪法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塑造灵魂,提升素质。宪法所提供的不是工具理性,不能用功利的、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宪法,而是要形成价值理性,将宪法价值转化为幸福生活的制度力量和意义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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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简报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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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全国宪法宣传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颍上县“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平安和谐颍上”精神,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妇联积极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颍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当日,颍上县妇联通过悬挂条幅,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形式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并在活动现场设置专门展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向群众普及“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知识。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维护自己的权益,积极营造家庭享和睦、社会共发展的良好氛围。

颍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法委书记汪利军同志到展台慰问指导宣传活动,并勉励县妇联做好普法工作,在法制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实现颍上县和谐发展新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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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弘扬宪法精神手抄报内容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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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举办党政干部宪法知识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开展学习宪法征文、模拟法庭活动;推动宪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地铁、进公交,运用新媒体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拍摄宪法法律公益宣传片……

一年来,从设立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至今,各地围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的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有力推动了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12月2日,记者从全国普法办了解到,一年来全国举行宪法学习报告会、法治讲座200多万场次,举办宪法宣传活动400多万场次,发放宪法宣传资料350多万册。

法治成为政绩考核重点

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地各部门通过制定制度、举办讲座培训、组织考试竞赛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宪法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陕西举办了涉及3000余人次的党政干部宪法知识培训,举办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宪法专题报告会230余场,受众达50余万人次;天津各单位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湖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明确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要求,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国家税务总局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各地各行业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治建设成效已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点,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内容之一。

形式灵活深入百姓生活

12月1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运动会正在北京延庆区举行。只见来自延庆区各乡镇、街道、行业委办局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运动员”,身着印有法治宣传志愿者标识的运动服,雄赳赳、气昂昂地步入会场。

这是北京市首届法治趣味运动会。法律词汇大闯关、遵法篮球赛、守法乒乓赛,一个个集法治宣传和趣味闯关于一体的比赛项目,将现场的气氛推向高潮。

“俺每天都来法治文化广场转一圈,不知不觉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这个法治文化广场建得太好了。”山东省阳信县刘王庄村王平笑着说。目前,在阳信县,像这样的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有230余个,村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充分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为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各地广泛开展了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

社会在进步,法治宣传的方式也在与时俱进。近年来,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法润江苏网”等普法网站开展宪法宣传优秀作品展播、嘉宾在线访谈等活动近300场次;上海成立了新媒体法治传播联盟,每天刊登宪法法律宣传文章,每周总阅读量达7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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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宪法的征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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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法律就让我感觉到法律这两字是神秘的,陌生的,遥远的。法律是那么的神圣,那么的庄严,我甚至还害怕过,但现在我知道了法律就在我身边。有些人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有一次,妈妈在上网,网上有一位阿姨说:“我在店里太忙了,你能不能帮我个忙,充一千元,等我有空时还你,一开始,妈妈信以为真,打开充钱的网页,正要按确定时,妈妈突然有了疑问,充这么多钱干什么便打了个电话,一听,原来阿姨的QQ密码被偷了妈妈立刻打了110,我想:这人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我爸是李刚”这个真实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河北大学,有一个大学生酒后驾车,在学校里耀武扬威,没想到撞死了好几人,也有几人受了伤,这个大学生被老师和领导们叫去教训,他却神气十足地说:“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来抓我呀!”最后领导们还是去告了。这个大学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即使你们的父母官再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还有一次,我爸爸的朋友喝了很多次酒后没被抓住,结果有一次抓住了,送到了监狱里,还没收了驾驶证。瞧!你逃得过一千次,一万次,但你总有一次会被发现。

又比如有些人为了多赚钱,在小区里,马路里偷了井盖马路上,你们想,如果半夜三更有人回家,掉进了井里怎么办?这些人真可恨,为了蝇头小利去做这么卑鄙的事情,如果抓住了这些人,法律一定会好好的惩罚他们。

我们学会了学法、知法、懂法,还要用法。如果有人买来的东西是假的,我们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辩护。

作为新一年代的人,我们一定要会学法、知法、懂法,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辩护自己。因为法律能引领我成长,不让身边的悲剧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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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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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紧密围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主题,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立足当代大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通过宪法晨读、主题班会、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知识竞赛、远程学习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

二、活动时间

11月18日-11月22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活动。各系要充分利用教育部全国少年普法网“网上学宪法”栏目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多媒体平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挂图等形式,普及宪法知识,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二)召开“宪法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各系要通过班干部提前到“网上学宪法”普法网搜集有关学习资料,做好主题班会的组织和策划,通过观看宪法知识宣传教育视频、播放宪法知识宣传课件等形式,认真学习讨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与大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举办主题演讲比赛。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各系要全面动员和组织开展以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预赛,并根据自身情况推选1~2名选手参加校区、学院主办的“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决赛。本次比赛由文法系承办,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指导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录制5分钟宪法演讲视频报送省教育厅zd处。xx省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最终优胜者将代表全国学生通过网络和电视平台面向全国做宪法主题演讲。

同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网络“海选”渠道,学生也可以自制5-10分钟的演讲视频上传,“海选”的优胜者也将参加最后的决赛。

四、活动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2.各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提供的网络教育资源,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学习宪法、人人了解宪法、人人维护宪法的浓厚意识。

3.各系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推荐1~2名参加校区、学院演讲比赛的选手和指导教师,并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报名表,于10月26日报文法系,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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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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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天色有些暗的午时,学校组织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间。可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陽光下享受完美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并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悲痛: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坚持冷静,不能冲动,异常是在交友方面,更要细心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明白,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我终身遗憾。并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忙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充满了礼貌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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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弘扬宪法精神征文3000字

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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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法治领域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都违反法律法规,都违背法治原则,归根结底都违背宪法原则和精神,损害了宪法法律权威。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要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使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一方面,要遵循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把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

三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四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法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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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国家宪法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简报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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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个“宪法日”到来之际,12月2日上午,浙江省2016年国家宪法宣传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现场活动在闻涛中学举行。本次活动直接连线教育部主会场——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北京大兴),通过网络直播,学生观摩主会场活动,并参与宪法晨读。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教育局、六城区教育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整齐的声音,庄重的神情,学生们在宪法晨读中感受到法律的精神。全国宪法演讲决赛高校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各组别一等奖获得者的演讲给本次活动添上了一抹靓丽的色彩。同龄人的演讲和述说,让宪法变得具体而生动,学生们认真地聆听,宪法意识在心中萌芽。

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吴永良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他希望中小学生能够积极学习宪法知识,在学习和生活中成为懂法守法的人。

据了解,2014年国家宪法日设立后,教育部已连续开展了两次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产生了良好效果。浙江省教育厅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特别升旗仪式等方式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以专题教育、社会实践、班队活动、远程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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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4日国家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简报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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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近日,吉林延吉河南街道白山社区开展以“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社区共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110多份,接待咨询40多人次。

为了做好宪法的宣传工作,社区党总支从11月下旬就开始积极准备,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宣传主题,制作法制宣传横幅、编写法制宣传资料。同时,今年社区在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时,从居民群众实际出发,切合主题。不再单独将法条印发给居民群众,而是在法条的后面通过详细的案例加以注解,并配图,力争做到普法宣传通俗易懂。活动当日,社区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的群众,有问必答,切合普宪主题,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使居民群众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在宣传过程中,许多居民驻足观看学习,倾听工作人员的讲解,居民崔先生说:“这样的活动让我们充分理解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公民的关系,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做到信仰宪法,遵守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基本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广泛的学习宣传,使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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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宪法在我心中征文600字

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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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外国的差距为什么这么大,这是一个原因:中国和外国的法律执行不同。

中国被称为“法律最完备的国家”,因为中国的法律十分的完备几乎概括了所有的方面,但是同样中国又是执行法律最宽松的国家。也可以说有些法律在那些做生意人面前是无所谓的,因为这些法律从来都没有真正对他们起作用。

在美国有着一种在中国看来是疯狂的举动——美国的商人都争着交税。中国商人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要争着交税,因为他们不知道不交税的严重后果,因为他们没有由于没有交税而被罚,这一切就是因为中国法律的不严格执法性。在美国可能你现在还是一位百万富翁,而就因为少交了一元的税收明天你就会身无分文。可能明天你会成为一名穷光蛋、你会跳楼自杀而一切这就因为那一元钱税收。

而在中国就是通过偷税漏税赚钱的,如果不偷税漏税那才有问题呢!因为漏税一个店铺可能被罚一万元而他偷税漏税则可以赚十万元,去除罚的钱他还能赚到九万元那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漏税呢?如果他偷税漏税赚了十万元而罚他二十万元那么他还会偷税漏税吗?我想这个答案不难回答,除非又缺心眼的店家。

同样,在中国汽车超载也是罚款。因为你要罚款所以我要超载,因为你罚的多所以我要装的更多。这一切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而超载赚的钱与罚款的比值可达2:1以上。在美国同样是面对超载,美国的方法就“大度”多了,他们不罚款。在美国一旦超载则会被限制“永久剥夺驾驶权”而且车子还会被没收,不再归还。哪个人会冒着永远不能开车的危险而去超载呢?

在国际排名中中国的拆迁比值与第二名可达2300:1。也就是中国拆2300平方米排名第二的国家才拆一平方米。而在排在末尾的法国在近一百年里所修补的路面不到10㎡。因为在中国你建好路在把路拆了可以赚很多,所以有人形象的称工作人员为“扒路军”。在法国一旦你的公司承担了某处公路的修整就必须小心,如果你是造假修路可能你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合同很轻松的找到你。

在国外对建筑的资料是十分详细的。例如山东的一所大学的一栋主校楼是由德国建造的,而在几个月前德国的那家建造公司打来电话:“你好,我们公司所建造的那栋房屋已经一百年了我们建议对它进行维修。”

看了这些你有什么感悟呢?中国的未来就在于去改变这些落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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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宪法讲宪法小学生观后感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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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个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们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们,“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也跟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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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元宵节、宪法日放假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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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节假日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把国家宪法日、重阳节、元宵节设为国家法定假日,对此,网友表达了一边倒的支持。

3月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

建议三大节日放假

春节长假刚刚过去,明天就是元宵节,不少网友感叹“元宵节为何不放假?”

值得注意的是,节假日话题亦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应该将元宵节、重阳节、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日。

根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张礼慧建议,元宵节和重阳节应列为国家法定假日,“这样能更好弘扬中华民族的民俗文化,丰富我们的精神文明和人文情怀,也是彰显国民经济发展、百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让全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也建议,把重阳节设立为法定假日,放假一天,引导年轻人“常回家看看”。

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食品与健康工程研究院院长刘昕建议,将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设立为法定假日。他表示,将国家宪法日通过一种文化仪式进行渲染和体现,更容易起到产生共鸣的效果。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设有宪法节之类的节日,如丹麦、西班牙、日本等将宪法日作为国家的宪法节,全民放假休息。

获网友一边倒支持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上述将国家宪法日、重阳节、元宵节列为国家法定假日的建议,几乎获得了网友一边倒的支持。

凸显宪法重要性、增强法治教育,成为民众支持国家宪法日放假的主要理由。网友“殷建光”指出,国家宪法日设为法定假期,公民可以有更多的空闲时间接受宪法教育,有利于树立宪法的尊严,增强民众文化上对法治的认同。

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则成为网友支持元宵节、重阳节放假的一致说法。网友“梦重庆”表示,支持元宵节放假,这可以让传统文化深入人心。还有网友表示,清明、端午、中秋都已被纳入法定假日,而元宵节还没纳入,不要等到像端午节那样被韩国抢去申遗才重视。网友“桦树林”说,支持重阳节放假,这会为形成更好的尊老、敬老、孝老的社会氛围创造必要的条件。

不过,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看法。网友“刘少华”认为,国家宪法日设为法定假日,则意味着宪法日和休息等同起来,很可能会造成公民的休假意愿大于学习宪法意愿的尴尬局面。

另外,网友“蜗牛战龙虾”指出,重阳节放假一天,在外打工的子女会回家看父母?还不如春节假期多一天,让子女多陪父母一天。

增加假日提升幸福感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把国家宪法日、重阳节、元宵节设为国家法定假日,这可以让人们有更多时间去策划、参与相关纪念活动,也增加了假日总量,提高了公民的基本福利。

当前,中国现行法定节假日有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但是,放假与传统文化的传承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刘思敏指出,上述建议的积极之处是,意识到假日的增加有助于提升民生幸福感。在带薪休假没有普遍落实的情况下,要通过增加法定假日,来保证民众对长假的迫切需求。

有评论指出,放假只是形式,节日最重要的功能在于不忘却的纪念,实现节日的初衷,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文化仪式活动进行渲染,从而起到产生共鸣的效果,要防止其演变成人们仅仅停留在旅游、购物和娱乐的一个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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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宪法讲宪法

全文共 1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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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历史,西周的封建制和礼制,汉初的无为而治,唐的三省六郡,宋的官员的选拔制,满清的督抚制等历代政治智能中都蕴涵了法制的重要概念。虽然它们各不相同且变化极大,可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它们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并反映了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近代以来,人类在多种选项中选择了法治这种国家治理方式,而在法治之中,宪法又是其核心。从初中学习政治开始,我们就熟知一句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是,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没有对具体的行政法律那样强烈。那么,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在何处呢?

宪法在根本上和宏观上确定着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而宪法确定这些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的最高价值是维护人的尊严,可以说,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基本方法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而展开的。在这一最高价值指导之下,宪法设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及其具体运行、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依照这一最高价值,设定了控制国家权力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一切国家权力均来源于宪法并受制于宪法,宪法不仅控制着整个国家权力,而且国家权力之组成部分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均需遵从宪法的最高价值和由这一最高

价值所决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因此,我们所直接体验和观察到的国家权力的运行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和展开,都是宪法影响社会生活的具体体现。

宪法的内容比较原则和抽象,立法机关的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宪法而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必须依据宪法积极地进行立法,使得宪法的实施获得制度性支持。简而言之,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体现,并且是以宪法的最高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为准则。宪法与具体法律的关系,就像一片文章的中心思想和每个段落,也就真正符合了“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句话。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只有在维权或违法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接触到法律法规。在维权时,我们会觉得法律是这样的平易近人又不可或缺,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而在违法时,我们又会觉得它是这样的冷酷无情又令人生厌,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这样一些框框条条总是无法理解。于是开始质疑,宪法的最高价值真的是为了维护人的尊严吗?

事实上,如波斯纳所说,宪法创造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我们是在宪法的指引下去寻找幸福的方向,是在不断探寻中前进,而并非许诺我们一个美好的蓝图。也许它给了我们制约、束缚,可是它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公民,维护宪法,更是在维护我们自己的权利。

而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我们作为人民的公仆,将宪法放在心中,维护法律,不仅表现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

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公民权利。更表现在,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让我们在代替国家和人民行使权力,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滥用职权,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人。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将宪法放在心中,保护公民权利,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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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124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全文共 1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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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1、让孩子们对民主、法制、人权有了基本了解,了解宪法的基本观念

2、思考权利的重要性、公共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规则之下实现自由和责任的重要性。

3、阐明宪政对美好生活的意义

教学对象:二(1)班全体学生。

教学形式:教师讲解与学生交流。

教学准备:学生上网搜集相关宪法的知识。

教学过程:

一、 故事导入,

一个班的劳动委员转学了,老师在班会上让同学们选劳动委员。选谁呢?教师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想。突然,一位同学站起来说:“我选我,因为我俩是好朋友。他爱劳动,爱集体。我要像他一样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大家都愣住了??

二、“我选我”宪法解读,初学《宪法》

(一)师述:《我选我》这篇课文讲了一个班上选劳动委员,一个同学站起来自荐,这说明“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权益大胆地争取!”《宪法》非常重要,它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告诉学生们言论自由、公开表达诉求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行使选举权。)

(二)讲述各种有趣的统计数据(比如各国宪法序言的字数),了解宪法的基本框架和根本地位

(三)教师坐下授课,向同学们传递了人权、平等的理念。尊师重教诚然是一种美德,但在真理和正义面前,重在交流和思考,人人平等与自由。(请一至三个学生谈谈)“在学习真理、知识面前,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2007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在包头市一所中学讲课时,让台下数百名学生向老师下跪、感恩,“我们都是站起来的人,没有理由向任何人下跪,我们要传播尊师重道的理念,但更应该传播平等、尊重、人权、自由和尊严的理念。而宪法有助于使我们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四)举例并解读,激活《宪法》,不能让它成为“睡美人”

1、列举各种耳熟能详的宪法案例(比如动车事件、孙志刚事件)使学生明确如何改变宪法的“睡美人”状况,使之真正实施和管用;师述案列解读:在纪念《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说:“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在实施中,宪法却经常成为“睡美人”,“看上去很美,但经常停留在标语、口号层面。”《宪法》中的规定,应该拿来激活、使用。比如温州动车事故时,就可以按《宪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启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调查程序,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

2、列举各种通俗简明的法谚(比如“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再次渗透民主

师述: “国家的宪法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保护公民的权益。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论及法治时,谌洪果说,公权力应该受到制约和制衡,而作为公民,每个人都应树立司法的意识,因为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当下中国,民众的司法意识恰恰比较淡漠,“很多人不理解律师为什么替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坏人’辩护。当有一天,突然有人说你是坏人,如果没有律师进行辩护,只能让公权力一家说了算,那是多么可怕。”宪法有助于使每个人都真正地站起来。

3、案列总结,让学生明白共同努力培育宪政文化的重要性

师总结:宪法有助于使社会政治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解决,有助于形成自信、宽容、理性、进取的和谐氛围。“民无权利则不立,国无宪政则不兴”法治并不意味着压制,而是意味着解放。任何官员都应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

三、课堂讨论

学生讨论:通过老师故事、案列等你明白了什么?

四、课堂小结

师总结:宪法正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宪法很重要,从小学法,将来才会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我们每个人要培养一种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理性的人格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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