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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狼灰满阅读心得(汇总20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的力量无比强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是残狼灰满阅读心得,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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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幸福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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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生活很快乐,这不光是来自父母与亲人给予的精心呵护,更因为我有一位好朋友——书籍的幸福相伴。阅读使我的羽翼变得丰满,阅读让我的童年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很小的时候,我就非常喜欢读书,妈妈说我三四岁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与走迷宫有关的书,每次都能看上好长时间,看这类书仿佛让我走进迷宫世界,让我感觉到应该像冒险家那样去生活、去探险,觉得既神奇又有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面的增加,我涉及书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漫画类、科学类、故事类、探险类……等等。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又接触了儿童文学、名著等作品。

我爱读书,不管走到哪里,我的身上都会带着一本书。在不同的环境下读书,其感受也是不一样的。在家里,靠在自己的小床上,是一种放松快乐的读书;在江边铺上地垫,吹着微风,是一种悠闲自在的读书;在图书馆有许多人在一起陪伴我,是一种安静自觉律的读书。当我疲惫的时候,书籍仿佛是精神的加油站;当我沮丧的时候,书籍帮我重拾信心;当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书籍能瞬间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

穿梭在书的花海中,我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而且身上还会留有阵阵芳香,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读一本好书就如同插上一双翅膀,时而飞向天空、时而飞向山川、时而飞向高原、时而飞向海洋,领略到不一样的世界风光,读书让我的内心变得强大而充满力量。

喜欢读书的人是幸福的,它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它是我前进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同学们,让我们通过阅读,在知识的海洋里走遍世界各地,共享阅读带给我们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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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阅读西游记读书笔记及启示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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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对西游记再熟悉不过了,从动画片的猴哥,到经典的电视剧,再到如今的什么张纪中版什么这个版那个版,翻拍一直不断。今天就让我们回归本质,谈谈罗贯中的《西游记》。

在《历史》中,我们学到《西游记》是根据《大唐西域记》改编的,而《大唐西域记》的原型是唐朝玄奘法师到天竺取经的故事,古代的人该改来改去将史实改成了神话故事,如今有的人说电视剧把神话故事,改成了科幻片。真是耐人寻味。

西游记的人物是是这部作品的特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一一分析。

唐僧是这部作品的中心,他的原型就是玄奘法师。他是个分不清黑白,颠倒是非的人,但他却有个善良的心,在路上遇到的九九八十一难也基本上都是因他而起,各路的妖怪都是想吃他的肉,因为妖怪们都听说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我看了一条评论:最失败的人莫过于唐僧,因为不论是妖怪、徒弟、朋友、敌人都想送他上西天。这句话真是精辟!

孙悟空是唐僧的大徒弟。它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故称之为“石猴”。他曾经当过天宫的“弼马瘟”,因为嫌官太小就大闹天宫,最终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指山下五百年。佛祖命他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在路上他斩妖除魔,却被唐僧指责滥杀无辜,两次被师傅赶走,结果都是由八戒和沙僧来收拾残局。他有勇有谋,火眼金睛,多次救唐僧于危难之中,是队伍中的主力人物。

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他好色,贪吃,是天蓬元帅被贬下凡间。在取经途中,他曾多次怂恿大家,解散、各回各家。但他最怕孙悟空,所以孙悟空讲的话他不得不听。

沙僧是唐僧的三徒弟。他忠厚老实,本是天上的卷帘,不小心打碎了玉帝最爱的花瓶被貶下凡间。他功夫不咋的,在路上他干的都是体力活。

小白龙是唐僧的四徒弟。因为误吃了唐僧的坐骑,所以就变成了白龙马。他任劳任怨,一路把唐僧送到了西天。

读了《西游记》,我懂了什么叫坚持不懈,在路上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他们任不放弃,一直坚持才到了西天。在人生的旅途中,经历的困难不止这些,我们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不懈,迈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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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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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木偶奇遇记》《斑羚飞度》《水浒传》……都是我喜欢的书,但让我百读不厌的书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里面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和尚。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了真经。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

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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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个人阅读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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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薄薄的小册子。闭上眼睛,仿佛看见在蓝色的海洋上飘着一缕清风,海滩上,有一个独自钓鱼的普通的老人……

故事很简单:古巴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苦苦等候中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条鱼实在太大了,杀死后只能绑在船边。在归程中又一再遭到鲨鱼的攻击,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骨。这个以捕鱼为生并与海洋相依为命多年的老人却对生命带有一丝敬畏:“你要把我害死呀,鱼呀!”“我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凭风度举止和高贵尊严来看,谁也不配吃它。”然而,尽管老人对鱼的生命如此尊敬,他的信念却没有丝毫动摇:“你是我的朋友……我必须把你害死。”正因为鱼在老人眼里和他自己一样崇高,并同样拥有坚定不移的目标、与对手周旋的智慧、不屈不挠的意志,它才成为老人的对手。只有在这样强大的对手面前,老人才能证明自己的力量。

当鲨鱼咬去了这条大马哈鱼大约四十磅肉时,老人这样想:“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震撼着我的心。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灵魂。对手十分强大,老人却已经年迈,手上、脸上被钓索勒出了伤痕……没有什么条件是对他有利的。然而人的灵魂是坚强的:他用鱼叉,用桨柄,用短棍,用舵把……老人使出了浑身的力气与鲨鱼搏斗,实践了他的人生准则——“人,是不可以被打败的。”虽然他老了,可他的那颗心依然年轻,就是这样一颗坚强的心,支持者这样一个坚强的灵魂,支持到把所有对手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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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600字

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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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同两个姐姐去了电影院,看了《喜羊羊与灰太之虎虎生威》,电影画面优美,人物个性鲜明,真是让我记忆犹新。

进入电影院,我们捧着爆米花,开始看了起来。故事讲述了灰太狼过情人节(2。14)为了给红太狼一锅羊而来到了羊村,可不料碰到了虎年会长——虎威太岁来到了羊村,打算把青青草原改造成游乐场,并让青青草原的居民在游乐场做苦工。为了不让草原上的居民们再受苦,不让世界变成沙漠,喜羊羊与原来的死对头灰太狼联手,找到了村长所说的图腾,图腾遇水便显出了图片,图片连接了世界上所有的动物,从“羊”到“狼”,从“狼”到“恐鸟”,最后连接到了单细胞,指明了世界万物是一体的事实,最终喜羊羊与灰太狼终于夺回了自己的家园,从虎威太岁、阿豹和怀有阴谋的恐鸟中拯救了大家。

看完了电影,我感触十分深刻。从电影中的画面表示,当时所有的一切都是沙漠,只剩下了青青草原一片绿洲,而喜羊羊他们所拯救的就是这个。电影的这个环境背景让我联想到了地球以后的情景,以后的地球也会这样吗?电影是在提醒我们要保护环境啊!再看电影的剧情,我看到了喜羊羊和灰太狼的努力,他们拼命找到图腾,是想要保卫家园,拯救大家啊!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还有电影中的图腾,它确实是一个宝物!它把图片连接在一起,寓意大自然万物都是一家人,都是一个祖先,我们应该互相友好相处,不去伤害他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这更让我深一层了解了这个世界,是篇电影!

另外,电影不但寓意深刻,而且结合了许多流行元素,例如虎威太岁的幽默话语:“我给你们两个选择。一、听我讲道理,二、我给你们讲道理。”还有在金字塔中喜羊羊与灰太狼以玛丽小游戏为样式的一段影片,让大人小孩看了都想笑。另外,这篇电影的主题曲也很有趣是周笔畅唱的,让我回味无穷!

看完了《喜羊羊与灰太狼2》,我真受益匪浅,让我们也同喜羊羊他们一样保护环境、保卫家园、与所有人友好相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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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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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八戒,大家肯定是耳熟能详。他出自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先生所写的《西游记》。本是一介天将,却因为做错事被贬下人间,又错投了猪胎,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幅"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的模样。

八戒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懒!每次妖怪来的时候,都是悟空上,没有悟空也有沙僧,而八戒呢?八戒总是在"后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这可谓不好,男子汉大丈夫,遇到困难岂能有退缩之行!可能会有人说,八戒是实力弱,打不过那些妖怪。不不,可不是这样的。在高老庄时,他与悟空的那场战斗,他若是没些真本事,早在刚开始时就被悟空打成肉饼了。还有,他原为天蓬元帅,手下兵将数千万,如果他实力弱,不早就被赶下台了吗?所以,八戒不是弱,而是懒!

八戒还非常好色。在天庭时,他因"色胆如天叫似雷"调戏嫦娥被贬。到了凡间也不知悔改,不论人魔,是个美女就两眼发愣。就连唐僧也治不了他。在《四圣试禅意》中,嘴上对着母女四人说"出家人不结亲"却在背后一个又一个"娘"叫着。却不知这是菩萨为了考验他们而设的圈套,而他不幸上当了,被施与惩罚。有了教训以后,还是不思进取,在《三打白骨精中》,被那"村姑"迷住了眼,差点就吃了那所谓的斋饭。还有更荒唐的是,女儿国中,竟然说要留下来与美丽的女王做夫妻。一个出家人,能口不择言地作出这种事,可谓愚蠢!

在黄风岭时,八戒会勇敢的与黄风怪战斗,来保护师父。而且每次悟空去探路时,也总是会叮嘱八戒保护好师父。可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最后,在悟空被唐僧放逐时,孙悟空对沙僧说了什么?说要提防着八戒。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八戒的不靠谱。大概会有人嘲笑八戒,说他缺点好多,一点用也没有。但是,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吗?懒惰,胆小,不告谱。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的反思自己了,为何人的各种缺点在八戒的身上被无限地放大,值得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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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学生阅读《西游记》读后感经典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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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四大名著,曹雪芹的《红楼梦》;施耐庵的《水浒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吴承思的《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物,各种各样。但主要人物就是唐僧、孙悟空、沙和尚还有猪八戒,师徒四人一路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达西天取回了真经。

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就孙悟空了,第一我喜欢他的七十二变,在和怪兽打斗的时候常常会变成小房子、小蚊子之类的东西,让怪兽防不胜防。每次遇难都是孙悟空想出办法,救出师傅师弟。这说明孙悟空很聪明,遇事多动脑筋。这和我们生活一样,打不过别人就要智取。

第二我佩服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和刀枪不入的身体,和怪兽打拼时,它们都被孙悟空打的落花流水,双眼直冒金星,可孙悟空却毫发无损。你看那个白骨精伪装得多像呀!猪八戒与唐僧都被骗了,只是孙悟空就是不上当。这也说明了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有多么厉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好多这样的“白骨精”需要我们分辨清楚,我要是有一对就火眼金睛就好了,这样我就能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了。

第三我同情孙悟空,他特别能吃屈。因为每次都是师傅辨别不了是妖还是人,冤枉他,就会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头疼欲裂,痛得直撞墙。就是这样对了还要受紧箍咒的气,但孙悟空依然忍着痛,打败敌人,保护师傅。我觉得孙悟空受了这么多委屈,可师傅还是误会了孙悟空,没有理解孙悟空的好意。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孙悟空还是对师傅全心全意,宁可自己付出生命也要保护师傅。

我还喜欢孙悟空的大闹天宫时的英勇不屈,渴望自由,反抗压迫,大胆无畏,多让人喜爱啊!读了西游记,让我永久难忘,在我的记忆里也画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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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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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一个母亲深深的爱。《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帅气的公狼黑桑。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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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培根随笔》阅读感受和启示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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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你可以把《培根随笔》当做生活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识的一生,也是追求权力的一生。作为一个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的培根,也许就是世事的复杂,造就了他的思想复杂,面目多变。手里的这本小小的书,我仿佛穿越时空,看到培根的思想,尝到它不同的味道。

无论从哪个角度,我都比较喜欢培根的《论真理》,《论死亡》,《论天性》。从这三篇文章中,我看到了我所喜欢的培根对哲学的激情。

他崇尚真理,认为“人生至乐莫过于高踞清新纯静的真理之巅,俯瞰谷底种种谬误迷惘,云遮雾障。……如果所思所念能以仁慈为主宰,以天道为归宿,以真理为枢纽,那简直是身居尘世乐比天堂。”我看到激情的培根充满希望。我看到他对天堂的向往,他不甘于沉浸尘世的浑流中,就像是一名佩带重剑的骑士,有着无法克制的欲望,所以我看到他在战斗,灰飞烟灭,轰轰烈烈。

他参透生死:“复仇之欲压倒死亡,爱恋之情蔑视死亡,荣誉之尊高于死亡,悲伤之极向往死亡,畏惧之心期待死亡。……死亡开启荣誉之门,熄灭嫉妒之心。”我看到多情的培根对人世的感慨。死亡,这个令人恐惧的字眼,而培根正阐述了人内心的对这种情感的恐惧的原因。不同的心态面对同一件事,是完全不同的结果。

他直指人性:“德以善为首,此乃上帝的特性。若无这种品性,人将沦为蝇营狗苟,惹事生非,无可救药的贱货。”我看到清高的培根踞于尘世之上,俯瞰沧桑变故。高高在上,那么遥不可及。

我看到的培根,儒雅,激情四射,冷静,骄傲……多面而丰富。

《培根随笔》犹如一杯浓茶,苦涩难懂,却朦胧中好似一股清泉流过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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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滨孙漂流记》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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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阅读书籍对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书籍内所蕴含的情感是丰富多彩的当你阅读一本书并达到一定程度时,内心就能与作者产生共鸣,阅读的滋味或许是高兴的,或许是悲伤的,但都是余味悠长让你流连忘返。

鲁滨逊的家产比较丰厚,他明明可以继承家业,直接过上中介产级生活的,但他仍然坚持着自己的想法,独自一人乘船外出闯荡。我从开头这一部分可以看出,鲁滨逊是一个不依赖生活,具有冒险精神的人。

中途,他因在去非洲卖黑奴的路上遭遇大风而翻船,就此流落荒岛,在之后的28年中,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小王国,他先是拿自己在船上取来的物资作为基础,不停的开发岛上的资源,食物不够了,他就拿剩下的小麦种子反复种收,获得了许多麦子,他还研究出了怎样制作面包。枪弹不足了,他就用陷阱捉住动物,并蓄养着,以备不时之需。最终,他还是靠着自己的智慧逃出了这座荒岛,回到了阔别32年的家乡—英国。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独立生活的重要性,鲁滨逊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孤身一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独自生活28年,可见,他是一个动手能力强,能够在自己身处绝境时使大脑冷静下来,仔细分析当前状况,具有冒险精神的人,他告诉了我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历经风雨才能看见彩虹,见到太阳。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要勇敢地去面对生活,勇于挑战自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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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是一只狼作文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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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女生,但是,我也向往小的生活。

我希望我住在一个粉色的狼堡里,而且是两层小楼的,有光线充足的阳台。我的.房间很大,我有一个粉色蕾丝的床和一个白色蕾丝的蚊帐,地上还铺着绿色的假草地毯,有许多毛绒玩具,还有一个绿藤子秋千。狼堡里有花园,花园里种植着成千上万种鲜花,而且个个都是价格高贵的品种。

你们知道吗?灰太狼和红太狼是我的表叔、表婶,小灰灰是我的表弟。其实,你们都知道,我表叔、表婶他们一动不动就吵架,而且就是为了“羊”的事。但是小灰灰不知么想,他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善解人意、淘气、善良。虽然我很势力,但是我跟表弟一样都没有要吃羊,我把羊看作成的好朋友,其实,我和美羊羊、暖羊羊是的朋友。有时美羊羊教我织毛衣、围巾,有时暖羊羊教我打排球、踢足球。

可是今天竟然是表叔和表婶的结婚纪念日,说让我送给他们礼物,还让我领着小灰灰。我心想;羊是不能送给他们的,那就给表叔买一套西装,给表婶买一件裙子吧!

回到家里,表婶左看右看。

“静太狼,你怎么这样,你简直比灰太狼还愚蠢!”红太狼表婶生气地说。

“表婶,做狼不能这样,做狼要善良,喜羊羊他们是善良的。”我认真地说。

“我说静太狼,你是狼吗?狼吃羊是自然的。”红太狼有理地说。

如我的真诚打动了表婶,红太狼终于答应永都不吃羊了。如果吃羊的话就请小灰灰来制服他们。

如果我是一只小狼该多好呀,我要改变森林里所有的人、动物,让他们变得善良,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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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羊羊与灰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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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寒冷的早上,红太叫灰太狼立刻去捉羊,叫他捉不到羊就不用回狼堡。

灰太狼来到羊村大门外,想尽一切办法但还是进不去。灰太狼垂头丧气地回了狼堡,它看到红太狼留下的一张离婚协议书,便放声大哭起来。灰太狼坚决地下了决心说:“喜羊羊,我吃不到你,我烦也要烦死你。”于是灰太狼就到羊村大门前大声喊叫。到了晚上村长叫所有的羊来开会,大家一致认同去狼堡住。大家从后面偷偷摸摸地来到了狼堡。喜羊羊发现了那张红太狼给灰太狼的离婚协议书,羊羊们就决定要帮助灰太狼。

第二天早上,喜羊羊来到灰太狼面前,对它说:“我可以帮你,让红太狼回来。”灰太狼高兴地说:“什么办法?”喜羊羊说:“你先写一封信给红太狼。说明天可以吃我。不一会儿,红太狼果然回来了,灰太狼眼睛泪汪汪地跑了过去,激动地把红太狼抱住了。“老婆!你可回来了。”红太狼却说:“老公,我的羊呢?”灰太狼骄傲地说:“别担心,羊明天会自动送上门来。”红太狼听了愤怒极了,拿起平底锅把灰太狼打出了狼堡,灰太狼愤恨地说:“可恶的喜羊羊,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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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三毛流浪记》有感心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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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这代人,对以前的故事可能没有太深的理解,但张乐平爷爷著作的《三毛流浪记》有许多普通的流浪故事情节,但从深处却衬托出旧社会的万恶,包括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劳动人民。

三毛从小被父母遗弃,物质上极其贫苦拮据,但内心却无时无刻的想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他梦中那美好的“光明世界”并未成为现实。三毛人穷志不穷,是个很有个性、天真、意志坚强、富有正义感,经历了很多折磨却坚持人生光明信念的孤儿。从这本书中,能重温逝去的年代,能了解一个过去的时代,走进三毛的心中,能体会到一个孩子对旧社会的憎恨,对好生活的向往。三毛看见小羊有母羊疼爱,小鸡有母鸡照顾,小狗有母狗喂养,可自己却孤苦伶仃,应该想过自己的身世。可能到大兵朝老渔夫爷爷开枪的那一刻,三毛才真正体会到世间的沧桑。我看着看着,不禁真情落泪,这泪水中包含着对三毛的怜悯。我在想,为何善良的三毛有这么苦的命运,他永远是骨瘦如材,衣不遮体,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可避雨的藏身之处,更谈不上享受温暖的家庭之乐与良好的教育。流落街头,无爹无娘,即使是这样的悲惨身世,三毛却从不灰心,在无依无靠的流浪生活中快乐成长。旧社会让三毛失望多次,想到去上海可能会有饭吃,却只见到了耀武扬威的军阀。跪地乞讨,却无人施舍。在儿童节却被师傅当做赚钱的工具,任人摆布,受尽折磨。

在当时,同样身世的儿童肯定不止三毛一个,我作为祖国的新一代,非常理解三毛。看完这本书,我悟得的道理是:学习三毛吃苦耐劳精神,不忘旧社会的苦,牢记新社会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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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伊索寓言》阅读感受3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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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伊索寓言》。里面的故事很多,有《口渴的乌鸦》、《灯》、《狼与狗打仗》、《击水的渔夫》……这些故事给我带来了许多生活的启发,特别是《口渴的乌鸦》。

里面说了一只口渴的乌鸦看见一个瓶口小而水又少的瓶子,继而用智慧喝到了水。这个故事告诉我:用蛮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时是要动脑筋,运用智慧处理的。而我从中认识了这样一只爱动脑筋的乌鸦,也知道了困难就像一道难题,有些人不愿意动脑筋只能空着它;有些人缺少耐心,没写几步便变得很烦躁;还有一些人他们既肯动脑筋又愿意耐心计算,困难这道难题最终会被他们解决。这可真是小故事大道理呀!

同时,这让我也回想起我的水杯打不开的那天。那天我就像书中的那只乌鸦一样口渴难耐,正想摸出水杯痛痛快快地畅饮一番时发现我的杯子打不开了。我想到看过的某本书上说用皮筋可以打开水杯,于是便试了很久。可是水杯像是铁一样纹丝不动。无奈之下,我只好向妈妈求助,妈妈听了我的话大笑起来:“小傻瓜,你可以用开水来打开杯子。”于是我便使用了妈妈的方法,没想到水杯还真的能被打开了。我望着被打开的水杯,长叹一口气,心中暗想到:“看来耐心是有了,可脑筋还是像往常一样死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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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阅读乐趣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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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的世界里,隐藏着很多不可告人的大秘密,唯有阅读它才能揭开谜底,见到真相。“亚森.罗苹”是我最喜欢看的小说,有时刺激、有时感人,真是变化多端。

阅读是我的兴趣,我能把书里的情景描想出来,让它在我脑海里变成电影。“亚森.罗苹”在故事里是“怪盗绅士”,专门抢夺坏人的东西,并拿那些物品救助好人,而且从不杀人!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他对好人的付出,而且让我学到很多关于世界各地的地名,这就是从书中挖出来的宝藏!

对我来说,读书胜过打电玩这项活动,读书能让我的想像力变广;让我的知识增加;更让我能学会待人处事的方法。我常常因为看书而听不到妈妈和家人的呼叫,也常因此忘了自己活在真正的世界上。

读书使我的生活充实,更使我的世界变得更美丽,阅读就像在天堂飞舞,阅读是学习的开始,“它”,带领我们进入梦幻又奇异的世界,让我的世界变得美丽又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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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复活》阅读有感心得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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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本著作。很久以前,我就在图书馆的暑假上看过,只看了一眼,那新颖的题目就深深吸引了我。

现在我终于翻开了这本沉甸甸的大书。

故事讲述了一个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与一个女仆卡秋莎之间春节的爱情,直至后来三年的军旅生活是他的思想受到了污染,彻头彻尾成了一个“利益主义者”,以至后来对卡秋莎做出了无法弥补的恶行,并抛弃了她,使其堕落了下去。多年后,当双方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时,聂赫留朵夫的良心受到了深深的谴责。使他从一个堕落人完成第一次的“复活”他忏悔自己当初的恶行。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即卡秋莎)的帮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从一群只因身份证过期就被关了一个月的人到被冤枉防火的老农民……最后,他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共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的心理和精神上完成了第二次“复活”。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他来说就已经是一大进步。这次复活不仅解救了卡秋莎,让他明白世界上其实不只有黑暗也有光明,不只有邪恶也有善良,同时也帮助了那些被诬陷的囚犯,及其他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摆脱了命运对他们开的玩笑。这时,曾经堕落的聂赫朵留夫找回了一些本性。

知道后来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了西伯利亚,尽管马斯洛娃已经不再需要他的陪伴,他仍然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找回自己,重新变回原来的那个卡秋莎。这时,聂赫留朵夫才算是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彻底底地从一个堕落的贵族公爵变回了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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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是一只狼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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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

在沙漠中,我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曾经,我生活在一片美丽的森林里面,那里草木茂盛,鲜花诱人,动物们在里边欢快地生活着,我也在里面生活得有滋有味。

后来人类到这片森林里乱砍树木、杀害动物……没过多久,森林变成了黄土高原,没有了一草一木,许多动物由于缺少生活的条件,相继死亡了。

幸好我见识广,我带领我们狼群去了一个美丽的草原,那里有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还有小鸟在唱歌……我们在那里快活地生活着。

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人类又在草原上开了工厂,而且严重地破坏了大自然,蓝蓝的天空变成土黄色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变浊了、变干了,唱歌的小鸟闻见难闻的烟味被熏死了,我的许多伙伴被人类打死了……草原变成了沙漠,我又四处流浪。

我这只狼饿得连狗都不如了,我每天都在祈祷:

“人类啊,请你们爱护大自然吧!为你们的后代和动物朋友保护好地球环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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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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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我收到了妈妈送给我的新书——《王梦》。于是,我便迫不及待的翻开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只小狼和一只母狼的故事,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想推翻旧狼王。可是,黑桑不幸丧命于鬼谷中。紫岚给黑桑生了五只小狼仔,第一只在刚出生时,不幸被冻死。紫岚给大儿子取名为黑仔,二儿子为蓝魂儿,三儿子为双毛,小儿子为媚媚。因为黑仔长的非常像黑桑,所以紫岚十分宠爱它,想让他来完成黑桑临死前的遗愿,推翻现任狼王。于是,紫岚一开始训练它。在他这个年龄,别的狼仔还不敢出洞,可他却在大草原上奔跑,结果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紫岚只好训练蓝魂儿;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是狼群中的佼佼者,每次都是他带领着大家,可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了猎人的陷阱里。紫岚只好把希望放到小儿子双毛身上,双毛因为胆怯,被狼王洛嘎咬死。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遗传基因好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后来强壮的公狼卡鲁鲁和媚媚在一起,生了五只狼仔。但紫岚再也无法看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为了保护媚媚和狼仔而和金雕一起坠入悬崖。

这本书告诉我们:家长教育孩子一定要看孩子愿不愿意,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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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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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王梦》这本长篇动物小说。我曾经对狼的认识是:狼是贪婪的、自私的,所有的狼跟狐狸一样是狡猾的,跟受伤的大象一样是不顾死活的。但是这本书却给我展现了狼的另一面:她们有梦想、有坚持、有伟大的爱。

主人公紫岚是一只模样漂亮的母狼,它终其一生,呕心呖血,为了孩子们能够登上狼王宝座而不停地奋斗。紫岚冒着生命危险产下了五头小狼,但是不幸的是其中一头小狼在暴雨之夜夭折了。紫岚没有因为失去孩子而精神萎靡,她还是尽心尽力地去照顾剩下的四个孩子。她有梦想,她觉得自己的长子黑仔长得很像自己已经死去的丈夫黑桑,便把登上狼王宝座的愿望寄托在他身上。所以她有点偏爱长子,每次打猎回来,她都把上好的肉给他吃。她用激将法使黑仔的狼格本性暴发,重塑王者品格。但是,因为紫岚早早让还没有长大的黒仔跨出石穴,蹅进充满危险的丛林,引来金雕抓走了自己几个月以来精心培养的“超狼”,紫岚的努力白费了。

接着,她又陪养次子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也成长得很快,变成了一只强壮的大公狼。每次蓝魂儿都是猎食的领头人,在前面猛扑猛咬,处处带头。在猎食狗熊时,她能够做到成年大公狼也难以做到的引熊出洞,创出了奇迹。然而,紫岚太大意,没有教给蓝魂儿如何避开猎人的陷阱方法,在他猎食山羊时,不小心跌进猎人的陷阱,魂断捕兽夹。

紫岚一度心灰意冷,然而,她终究还是不肯向命运低头,她很坚强,又开始训练第三个儿子,也是她最后的希望--双毛。为了重塑双毛王者品格,她假戏真做,付出自己的健康。她为了激发双毛优秀的狼格,自己也摔断了腿,一幅失魂落魄的样子,使自己提前衰老了。可是双毛却在与狼王决斗中的最后一刻不敌狼王,被狼王和狼群活活咬死。

最后只剩下女儿媚媚,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继承王位。紫岚面对一次次竹蓝打水一场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紫岚不去计较媚媚把她赶出石洞的不敬,不去计较媚媚抢走了自己的心上人卡鲁鲁。在媚媚生产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未曾见面的狼孙们,为了媚媚和卡鲁鲁的幸福,紫岚选择了咬死当年抓走黒仔的金雕,与其同归于尽。

为了孩子们,紫岚怀抱梦想、用她的坚持、全部的母爱耗尽了自己的一生。正是《狼王梦》这样一本书,使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她们所以凶残、贪婪、自私、狡猾,那是因为她们为了能够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的生存之道。通过《狼王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紫岚伟大的母爱、博大的胸怀,也看到了她的坚持,看到了她为了梦想不求回报、无私地为孩子们的奉献付出,直至最后用自己的生命谱写赞歌。我由衷地赞叹她们,她们不仅是智慧的精灵,更是大自然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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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图腾观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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呯,呯呯”。随着几声枪响,又有几只倒在了草原上,绿油油草地上又出现几具白色的尸体,我在观看,是我愤愤不平的《狼图腾》。故事主要讲了上世纪60年代,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了内蒙古额伦大草原插队,加入了蒙古族牧民生产队,从此开始若干年的防牧生活,在放牧中陈阵多次与狼打交道,他对狼十分好奇,便抓了一只小狼喂养。团队里的主人包顺贵为了一点儿小利益,多次侵犯狼群。狼群被逼无奈,只能偷家畜吃,发现后人们举起举行了大规模的猎杀行为。

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杀狼行动,汉人们把狼群杀的一个不剩。只是为了那珍贵的皮毛,还对外谎称狼吃了他们养的羊,所以要赶紧杀绝。眼看着一批批狼死在汉人的枪下,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而最残忍的是汉人,为了不让狼皮有抢眼就开车追饥肠辘辘的狼,把它累死为止。而有的狼为为了反抗,干脆自杀一了百了。看着一只只死狼被抬上车,我的心都碎了,明明是人们把狼群出储藏的食物全部偷光,并杀死了所有狼仔,难道狼群报复一下下不可以吗?如果狼死了,那么羊、鹿、兔子马等草食动物就没有了天敌,它们会一直吃草,把整个草原都吃没了。杀狼也是因为人类的贪婪,国家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动物以前都是欣欣向荣,因为人类的大量捕杀,才成了保护动物,人类的贪婪是无限的。是无法满足的不少生命就是死在人类的贪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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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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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快乐,如吃糖后的快乐,学会某项技能后的快乐,雨过天晴的.快乐……然而,最令我快乐的则是在书海中遨游的快乐。

从小,在母亲的陪伴下,我对阅读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晚上我定要让妈妈给我讲故事,如果不讲,就会又吵又闹,无法安然入睡。每天的亲子故事成了幼年时的我最大的快乐!

阅读的快乐在于能增长知识。英语读物《书虫》每一册书的封底都有这样一段话:“你是一只小小的书虫,你不断地啃着每一页书,当你坚持读到最后一册时,你会发现,你已经破茧成蝶了。”是的,当我阅读时,也是在“啃”书本,“啃”的不仅是书本,更是知识。阅读科普书能让我随着书本的页数去看、去探索生命的起源,地球和宇宙的科学奥秘,动物世界的故事……

小学毕业的暑假里,一下子闲下来的我觉得前所未有的空虚和无聊。去图书馆看书成了我打发无聊时光最好的选择。

但一到图书馆,我就后悔了。因为那里有太多的书都是难“啃”的文言文或中外名著……正想反悔时,突然想起了老师说的一句话:“如果你去做了,失败了,没事,因为你努力过,拼搏过;但如果你并没有努力过,失败了,那你活该,不努力,失败是必定的。”于是,我便抱起了一本《二十五史》看了起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竟然只用三天的时间,就把它给“啃”完了。

读书,可以体味人间真爱;读书,可以丰富知识与阅历;读书,可以挑战自我……

所以,让我们一起快乐地遨游在书海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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