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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狼灰满阅读心得(精彩20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阅读的力量无比强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是残狼灰满阅读心得,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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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狼王梦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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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名叫紫岚的母,它快要分娩。

它的小狼崽出生了!紫岚忍住剧疼,生完了五只小狼崽。但来了暴风雨。紫岚必须把它们叼回洞去。它一次只能叼走一只。当它叼最后一只狼崽时,洪水把紫岚冲进河里,最后一只小狼崽死了。

它想起自己的丈夫—黑桑。黑桑为了当狼王,磨炼了两年。可惜它死于非命。紫岚决定,一定要实现黑桑的狼王梦。

它给狼崽都取了名字:长子称它黑仔;次子叫它蓝魂儿;最小的公狼称它双毛;唯一的母狼就叫它媚媚。

一只金雕趁它外出时,叼走了正在玩耍的黑仔。黑仔死了,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实现狼王梦。

然而,蓝魂儿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拖着蓝魂儿的尸体,逃回了深洞。

现在,只能轮到双毛来实现狼王梦了。当紫岚扫视了一遍双毛时,不由得一阵伤感。双毛从小营养不良,还过于瘦弱。最难容忍的是,它从不跟别的狼抗争。紫岚不甘心,它设计出了新的教育手段,一定要把双毛的缺陷彻底扫除。

紫岚带着双毛、媚媚回到石洞。从此,它联合媚媚,使双毛处于受奴役的地位。

在盛夏的一个中午,紫岚和媚媚终于把双毛的本性爆发出来了。但紫岚的腿骨被折断,它悲喜交加,双毛按自己预想的那样,产生了突变。

双毛向洛戛发起挑战。洛戛一开始就力不从心。但它不甘心死于双毛的手里,发出一声声嗥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神情。于是,洛戛将双毛咬死了。

紫岚彻底绝望了。但它发现媚媚恋爱了,又有了希望。可以让子孙做狼王。紫岚发现配偶是没出息的吊吊,还胆小怕事。紫岚狠心杀死了吊吊。

媚媚同一匹大公狼结合了。石洞成了它们的家,紫岚被赶了出去。它四处流浪,饱尝了孤独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辛酸。

一天,紫岚想去看看媚媚,发现媚媚也即将要分娩了。金雕又想来叼狼崽,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时,媚媚的五只狼崽出生了。也许它们中的一只,会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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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谷的孩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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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的孩子这一章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扎布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他们有三只牧羊犬巴努盖、丹克、白雪。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又一次偷袭他们的营地,为保护羊群,巴努盖咆哮着,将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了双眼。失去双眼的巴努盖跌跌撞撞地循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一口咬住一头狼不松口,任由其他狼在自己的身上撕扯蹂躏。在扎布放了一枪后,只剩牧羊犬巴努盖与一头颈骨断裂的狼,瘫躺在雪地上。扎布把巴努盖大块伤口缝好后就睡着了。巴努盖醒了一步一步地挪到毡包门口,卧到毡包东南一个舒缓的雪坡上,就那样冻硬了。那日苏跟着扛着巴努盖的扎布到山顶,扎布把巴努盖放下,离开了……

春天到了,扎布让那日苏去讨要小狗。那日苏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小狗,扎布给它取名巴努盖,和他们带去山顶那条死去的老狗一样的名字。一天夜晚巴努盖拖着勒勒车的木轮咬死了一头没有尾巴巨大的猫——猞猁。有一次,扎布陷进泥沼地,巴努盖一点一点地把扎布拽上来,因为在泥沼地里待了一夜,扎布着了凉,吃的越来越少。有一次,扎布在骑着黄马追赶黄羊时逝世了,他垂身低头地端坐着,仿佛只是睡着了。

塔拉的.家在“我”的隔壁。冬天狼进了村子,三头巨犬跳出院墙保护羊群,有一天,巴努盖与狼撕咬受了无法修复的重伤,死掉了。那日苏把白雪生的两只白色小狗送给了“我”,“两只是为了不让他们孤独,那日苏是这样说的”。某一天,有两个司机要求买那日苏的牧羊犬,他没有同意,其中一个便在撞坏塔那院子的铁门后开走了。那日苏骑上黑马追赶,不料卡车翻了,把黑马肚子里的油化了,肺炸了。那日苏在湖边刷洗黄马,回头看到了上次的那个司机,“那日苏竟然冲着那司机微笑,嘴角轻佻地挑起,像是挑衅般地邀请。”他骑上没有备鞍的黄马,和车赛跑,冲到了断面,因为没有马鞍,马跟着人一起摔了下去,黄马的两条前腿折断了,缩在马腹下的那日苏像是摔晕了。“我”带着那日苏送我的两只狗——阿尔斯楞和查干,去了火车站阿尔斯楞和查干没能上火车,直到火车开动了,他们还在奔跑,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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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传》阅读感悟和启示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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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罗曼蒂克的幻想苦难。唯有克服困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承受残酷的命运。唯有抱著"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认识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名人传》正是带给我这一感悟的一本书。

《名人传》是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撰写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合编而成。书中的三位主人公虽然身处的时代和职业各不相同,但他们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是相同的,都为之付出自己的一生与一切。

是啊,如今何人不知贝多芬,不知道他给人们带来灵魂洗礼般的乐曲,可大家知道他当时面对的是怎样的痛苦与不幸吗?

幼年的贝多芬便被其父加上无法逃避的沉重压力——开拓他的音乐天赋,这强大的压力差点使贝多芬永远厌恶音乐。他的父亲甚至使用暴力使贝多芬屈服,若不是贝多芬骨子里对音乐的热爱,恐怕我们真地是要失去一位伟大的音乐家。不仅在家中,贝多芬早在十岁左右即加入了乐团,为自己的生计去赚钱,去承担那些来得太早的生活重担……

成年后,他又独自面对社会上的黑暗,在社会污浊的泥潭中挣扎。后来又因为疾病失去了听力,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个多大的打击啊!可他就是一个永不言弃的人,他追求理想,不受命运摆布,努力营造心灵的境界。

贝多芬的手册上有这样的一句话:“在他心中,善良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爱和自由就是他追求的一切。即使为了国王的宝座,他也绝不会背叛真理。”

米开朗琪罗同样在痛苦中奋起,托尔斯泰在社会的质疑中坚持自我。

……

《名人传》非常好地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让我们阅读这样一本好书,感触英雄们的脉搏,呼吸一下英雄们的气息,展开自己的翅膀,任我翱翔在蔚蓝的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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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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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一个母亲深深的爱。《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帅气的公狼黑桑。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无间的亲情与温柔,可这些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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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阅读节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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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何老师说,我们学校周五要举行一个阅读嘉年华cosplay的活动,让我们买,做衣服,然后带好你演的角色的书。

终于挨到了放学,我用妈妈给我的钱买了一件披风,我就走了。我边走边玩并说道:“披风真好看,妈妈也一定会喜欢的。”我就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说:“妈妈,我买了件披风。”妈妈说:“真棒!”走到家后,我大吃一惊,发现我的披风不见了,我又说:“这下好了,又要被妈妈骂了。”我心想:要是我早把披风放到书包里头就好了。妈妈知道了说:“我们去学校门口重买吧。”于是,我们又去学校又买了披风和帽子。

时间过的真快,就到了周五了。我们穿着我们做的,新买的衣服上演了。天气很热,等了很久。终于,轮到我们了,我拿着我的书,穿着新披风上场了,走完后我们三年级的全体同学一起唱了《明日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歌声响遍了整个操场。

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是我们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内心都充满了新奇,期待!特别是当我们穿着道具上台走秀的那一刻,忐忑的心情仍让我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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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战狼2观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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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讲述的是解放军冷峰给他的战友报仇来到非洲。正好碰见了反政府的红巾军侵略。中国大使馆让中国海军部队开始撤侨行动,但是留在华资工厂的中国人和调查小组的陈博士被困,冷峰自告奋勇的说要把他们给救出来。但救援陈博士的任务失败,因为红军巾来犯陈博士被杀,于是冷锋开始救助华资工厂的工人,但红巾军入侵。于是冷峰和红巾军老大开始了一番斗智斗勇的对战。

但其中大约有三个表示中国的力量十分强大的暗示。可能许多看电影的小朋友都没发现。

第二个则是在红巾军基地里老大与下属吵架。你跟老大自曝出了一句话,他们夺得政权之后还需要中国的确认,这证明了中国在外国人的地位有多么高大。

其中有三个人让我印象很深。第一我们的主人公冷峰,他为战友报仇这件事让我感受颇深。此刻我们有几个人能为朋友做出这等事来呢?并且他的军人品质也一并的在电影中发挥起来。第二个则是小卖部的老板。他十分贪生怕死,在电影的一开头,他说自己在下午3点以后就不是中国人啦,但是红巾军来犯的时候下午3点已过。冷峰提议要去中国大使馆。有些非洲人就说中国大使馆能理解我们吗,但是那个小卖部老板说必须是能接收我的,因为我是中国人啊,这一点让我捧腹大笑。第三个则是电影中的凡哥。他在电影中出现的时候让人感到十分帅。当红巾军来犯的时候他开始退缩了。这个人只会虚张声势。但是在实际状况面前只会一个劲的嚎哭大叫。但是在经历红巾军侵略之后。他开始成长起来,不怕死。一心为华资工厂的工人着想。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要时刻爱着自己的国家,电影中有一句话让我感到十分正确,在海外遇到危险的时候不要怕,你要时刻相信着自己的国家。实际上爱国简简单单,国家养育了我们。我们要感谢他,这就是爱国一种表现形式。

教给我们的不仅仅仅是这些。这部电影我眼里也算是举世之作了。战狼激发了我的爱国心也期望激发各位新世纪少年的爱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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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生小王子阅读笔记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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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我先不说我有多么喜爱它,我先说说我的表现:我在一天之内把那本书读完了;到现在为止,我整整读了那本书四遍。你们肯定会觉得吃惊。但是我敢肯定,当你读完那本书是你也会读四遍。

这本书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他的职业就是飞行员,生于1900年6月29日法国里昂。对于作者我就不介绍了。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的这几天,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这本书是关于孩子的。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友;其二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其三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写给孩子们的书他都能看懂。如果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大成人的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是他们中只有少数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先给小男孩时的莱昂韦尔特。”

北京出版社写道:“一个永不肯、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部温馨、真挚、感人,解读生命与生活的童话故事。”

还有一段我要说,你们仔细看:“成年人喜欢数字。当你跟他们说起一位新朋友的时候,他们从来不问你最本质的特征。比方说,他们从来不问“他的嗓音怎么样?他爱玩什么游戏?他是不是爱搜集蝴蝶标本?”他们只会问你:“他多大岁数?他有几个兄弟?他的父亲挣多少钱?”问清楚这些问题,他们就以为了解这个人了。你如果对成年人说:“我看见了一幢漂亮的红砖小房子,窗上爬满了天竺葵,屋顶上停憩着鸽子……”他们是想象不出来这房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但是,如果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高声嚷嚷:“那是多么漂亮啊!”这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大人们太现实了。

四个字:太好看了!我已经不用再说关于这本书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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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阅读乐趣作文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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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阅读,因为阅读可以充实知识,也可以打发时间,学习各种不同领域的知识,也是我最有兴趣的事,阅读是我最爱的活动。

在浩瀚的书香世界里,让我百读不厌的事历史书籍。为何我热爱读历史的书籍?因为阅读历史书籍,能借由文字穿越时空,知道许多历史故事,包含古人的想法,发生的事件及他们如何解决问题的过程,自己彷彿身历其境,一同经历了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让我越今的阅读乐趣

在我读过的历史书籍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国志》。为什么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呢?因为书中记载了三国时代中那“桃园三结义”的感人事迹及如何斗志打败敌人的故事,那些栩栩如生的历史过往,使我对这本书百读不厌,不论看了几遍,还是能让我读的浑然不忘我,沉醉其中。

生气时,看书会让人心情沉淀;疲劳时,看书会让人振奋精神。阅读就像精神有氧运动,可以调节身心,促进心灵健康,也可以让一天的疲惫一扫而空,真是一举两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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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时光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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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读书是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情。

十来岁,四年级,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每次不听父母的劝告,一个人偷偷跑到图书馆看书。

看着书架上一本本厚厚的图书——《天龙八部》《战争与和平》《时间简史》……恨不得一天就全部看完。拿起一本书,仔细地阅读每一个字,把它们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让它们散去。

我之所以这么爱看书,得从三年前说起。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母亲想让我成为一名教师。为了培养我的阅读天赋,从那时起,我的房间里就堆满了书。一到放假时间,母亲就把我关在房间里,逼着我看那些乏味的书本。有时学校周六周天举办活动或者组织假日小分队,母亲都不让我去。因此回到学校,我还会遭到老师的批评,问我为什么不来。我都是无言以对,我也是个受害者呀!

当时因为种种原因,我对读书感到无比厌恶。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寒假的某一天。那一天,我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位老师。

当时母亲报名了那位老师的试听课。因为去得晚,到的时候已经开始上课了。一听老师的讲课,我就深深地着了迷。一些在书上看到的不理解的知识,瞬间全都迎刃而解。

课后我找到了老师,问道:“老师,为什么有时候看书会有看不懂的地方呢?”

老师一听,认真地说道:“看书,不能一味地死读文字,还得思考。读书是有方法的。”之后,老师还教了我好多的方法。

回到家,我按照老师的方法去读,许多之前不懂的地方都明白了,而且越看越起劲。就这样,我爱上了那一本本布满黑色字体的书籍。

在阅读中,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转瞬即逝。那些有趣的书籍,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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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围城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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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读围城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一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去而城外的人想进来”,上学听老师讲,周围听朋友言。在孩童年代总觉得是否是这个城有魔力,如今已然是一个即将入社会的成年人了,生活给予了磨练也多了些沉淀,再看这本书就全然不是懵懂的模样了。

《围城》主要有两大看点,一个是幽默的语言讽刺,一个是深沉的生活阅历。不得不佩服钱老的文字功底与创造力和对生活深刻的观察与剖析。文中那些深沉的思想在幽默的语言下显得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就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书中很多经典的话语确实值得回味,“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天下只有两种人。

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这些话语总是犀利中又揣着明白,虽然书中的故事让人觉得有些琐碎,过于生活,但这就是最真实的存在。

虽然经历得不多但是总在世上活着,看过的听说过的也无非如小说中说的如此,爱情也好生活也罢,总要撞的头破血流才会有真实的感受,曾经大放厥词不信的那些“邪”最终还是信了。

在我看来不光是爱情,生活也一样是“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简而言之就是欲望罢了,学不会满足也停不下追逐的步伐,部分来说欲望也许是好的能够推动你的向前发展,但是过犹不及。在这个时代里我主张的是趁着年轻,用尽全力去看看这座“城”,当你对“城”真的里里外外全都了解透彻了再选择你想要的。

但我想说这个“城”之大,可能穷尽一生都没法看完,所以还有一句话就是“人生只有两种东西,一种是你看过的,一种是你没看过的,看过的是得到,没看过的即是遗憾”你选择做得,和你遗憾没有选择做的终究会伴你一生。所以努力去闯,静心选择,保留遗憾,度过这一生,也许是一个最好也最真实的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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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繁星春水》阅读感悟5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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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

你可以进我的园,

你不要摘我的花——

看玫瑰的刺儿,

刺伤了你的手。”

今年的寒假,北风呼呼地吹,天气格外得冷。我却有幸结识了慈爱的冰心奶奶,走进了她那美丽的“秘密花园”。

她牵起我的小手,带我去看那满园盛开的玫瑰。殷切地叮嘱着:“你不要摘我的花。”花虽美,却有刺。我依偎在她的身边,静静的欣赏。玫瑰多彩的衣裳愉悦了我的眼,沁人的芳香浸润了我的心,可我还是想冒险摘下一朵,小手伸向前去。

“世人啊!

暂时的花儿

原不配供在永久的瓶里,

这稚弱的生机,

请你怜悯罢。”

我脸红了,赶忙缩手。冰心奶奶却将我的小手握在了她的掌心,我闻到了她手上的花香。这才是真正的爱花惜花之人吧。

我仰起了头。

“小小的花,

也想抬起头来,

感谢春光的爱——

然而深厚的恩慈,

反使她终于沉默。”

我是那朵小花,“母亲啊,你是那春光吗?”

夕阳西下,冰心奶奶又带我来到了花园的小池边。

“平凡的池水——

临照了夕阳,

便成金海!

我知道,如果稚嫩的我现在是一只灰色的丑小鸭,在未来的一天,也会像这平凡的小池一样,在夕阳下,成为金海里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夜里。

“繁星闪烁着——

深蓝的太空,

何曾听得见他们对语?

沉默中,

微光里,

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我抬头仰望着《繁星》,心也荡漾在《春水》之中。就像冰心奶奶叠成的一只很小很小的船儿,遇到了奶奶送给我们的一份份珍贵的礼物。“一片冰心在玉壶”,这里有冰心奶奶对母亲的思念,对孩子们的喜爱和对大自然的赞颂,更有对真善美的崇尚。

在这神秘而美丽的花园里,我带着甜甜的微笑,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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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活着》有感作文

全文共 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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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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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阅读《四世同堂》读书笔记及启迪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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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说到《四世同堂》,就不得不提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其实,他们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却没有因为日本人的撤离而亡,他们存活在很多人的潜质里,只是后来的社会不同了,“汉奸”不流行了,不流行并不代表就不再存在了。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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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阅读心得感悟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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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哇,说走咱就走你有我有全都有,路见不平一声吼哇,该出手时就出手哇,风风火火闯九州哇!”这歌词让我想起了水浒传中那108位豪放不羁的好汉。正如歌词里面所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他们为人的前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他们的性格;风风火火闯四方是他们的爱好。就是这样的一帮人在我国历史的长河上上演了

一次轰轰烈烈的反抗运动

最记得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背信弃义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小到对朋友仗义,大到对国家的大义,也就是要把国家建设的繁荣昌盛。这是我从李逵身上学到的东西。

忘不了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忘不了豹子头林冲雪夜被逼上梁山,也忘不了行者武松在战场上的潇洒英姿。这些可歌可泣的英雄好汉最后却起义失败,不免让我为他们感到心酸,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安居乐业,他们豁出了自己的性命和一生,贡献给了全人民,他们这种奉献精神是我们永不能忘并要发扬光大的。

也许,这本书中的有些英雄人物是虚构的,但是我相信作者的意图是让我们知道国家对老百姓的态度是多么重要,同样老百姓对国家的态度也是关系到这个民族的存亡、强大或者衰落。正在成长中的我们要努力学习,一定要把国家建设的昌盛繁荣,让中国真正的步入世界强国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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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读书笔记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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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一点也不假。在书籍的大海中,我们可能只是一艘无助的小船;在书籍兀立着的高山前,我们可能只是最底部的那块岩石。多读书,读好书,是一辈子的事。现在,我就来讲一讲最近我读过的很喜欢的一本书——《图腾》吧。

在内蒙古草原上,蒙古战狼一直与人类斗智斗勇。人类在每次交战时都手下留情,生怕将狼打绝了,因为如果狼受到了灭顶之灾,那么生物链中就会缺少重要的一环——敌人,人类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可是,当疯狂的来临,在“打不尽豺狼绝不下战场”的口号声中,原本的一切被颠覆了。

在一个农村领导进驻草原后,把草原折腾得面目全非,最终也将矛头指向了狼。两三年后,在现代化武器的辅助追逼下,草原狼终于消失了。但是,敌人的消失也带来了草原沙化,羊、马、牛都不及从前健壮,草原的生态环境被恶化了。

作为读者,我能理解内蒙古老人的哀伤,看到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草原如今将要沦为沙漠,草原狼也将成为历史,怎能不痛心呢?!同样,我也能理解农业团的苦心。可任何事物都两面性,赶尽杀绝生物链上的敌人一样是残害自己啊。最重要的,我由此明白了:对手往往也是对自身有帮助的,我们在对手的逼迫下往往会更加进取努力。我们需要对手,我们感谢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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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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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大眼睛下面长着一个平平的鼻子,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梁宇龙。人人都称我"小书迷"。我最喜欢的书是英娃系列的书。

有一天早上,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一本好看的故事书,这时妈妈催我说:“快点儿,快点儿!再不出来就迟到了。”我忙说:“快好了,快好了,你别再催了!”其实我是想把这个故事看完,可最后还是被妈妈发现了。

还有一次,我早上上学前提前放一本书到我被窝里,刚好妈妈要给我整理被子,我也不给妈妈整理,因为我想晚上睡觉时可以利用床头的台灯来看书。一般没过几天,一本书就看完了,看完一本书就换另一本书进去。没过多久,妈妈就发现了我的这个秘密,于是妈妈以后每天一定会检查我的被窝。

另外,我每天中午都会一直看书,下午放学回来,写完作业我就看书,只等爸爸妈妈回来检查家庭作业。

有一次,爸爸严肃地对我说:“我支持你看书,但是你不准在晃动的车厢里看书,也不准走路看书,更不准在强烈的阳光下看书,因为这样会损伤眼睛!”

我爱看书,因为大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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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暑假阅读《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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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假到了,老师推荐我们看《昆虫记》这本书,《昆虫记》读后感作文800字。当我拿起这本书后,我便被这里有趣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屎壳郎如何滚屎球,了解了蝉的习性,蟋蟀是如何捕食的,松毛虫的“家”在哪儿,蜘蛛常见的种类……还有勤劳的蜜蜂,愚笨的毛虫,漂亮的孔雀蛾……这里介绍了几十种昆虫,每一篇都是那么精彩。

蝉,是一种神奇的昆虫,它在夏天的夜晚就会悄悄爬出来换上华丽的新装,然后开始它的歌唱生涯。但我怎么也想不到,蝉居然是一种害虫!“七月时节,当昆虫为口渴所苦,失望地在已经枯萎的花上寻找饮料时,蝉依然很舒服,不觉得痛苦。”为什么?因为它有一个奇特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藏在它的胸部,能刺穿树皮,吸树的汁液。它坐在树上唱歌,渴了的时候只要钻通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桶孔,它就可饮个饱了。

屎壳郎在我的印象里是一种很恶心的昆虫,但我发现其实它是一种很有趣的昆虫。为了更了解屎壳郎,我还专门调出了屎壳郎滚屎球的录像。看着视频中跌跌撞撞地滚石球的屎壳郎,我不禁发现屎壳郎的意志力多么强。

孔雀蛾是一种很漂亮的蛾。最大的来自欧洲,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洒着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中间的是一条淡淡的锯齿形的线,翅膀周围有灰白色的边,中央有一个大眼睛,有黑得发亮的瞳孔和许多色彩镶成的眼帘,包括黑色、白色、栗色和紫色的弧形线条。这种蛾是由一种长得极为漂亮的毛虫变来的,它们的身体以黄色为底色,上面嵌着蓝色的珠子。它们靠吃杏叶为生。这种蛾子不懂得吃,寿命只有两三天的时间。我真为它惋惜。

…………

《昆虫记》是法布尔用毕生的心血和研究成果写成的世界名着,这里聚集了法布尔智慧的结晶。真想不到,昆虫的世界是如此丰富。昆虫,如此微小的生命也能这样精彩。我们应该保护昆虫,爱护大自然,多读名着,收获意想不到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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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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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暑假来了,我又长大了一岁。在这个寒假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王梦》!

《狼王梦》的作者是现代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沈石溪的大部分作品,都是与动物有关!而《狼王梦》也是他的作品之一。

《狼王梦》这本书里,主要讲的就是一只叫紫岗的母狼怀孕了,可是狼宝宝的父亲黑桑却死了。但是,黑桑一直有一个心愿直到死都没有完成——那就是当狼王。后来,紫岗产下了四只小狼。其中有三只公狼,一只母狼。紫岗就对自己的孩子一一训练,他希望其中的一只公狼可以成为狼王,可是事与愿违,一只只都死于非命。最后,只有那只小母狼媚媚没有死,而且媚媚还有了小狼崽,紫岗为了让这些小狼崽安全的生活下去,便用自己最后的时间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母爱是伟大的,不是只有人才可以得到母爱的,动物一样有母爱。书中的媚媚就是这样。它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既然可以将自己的亲生母亲咬伤,这足以说明母爱的伟大,母爱的自私。我终于知道,父母对我的爱有多深!因此,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她们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我长大后要好好的报答父母对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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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阅读为话题的年级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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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到来,意味着阅读一页新的篇章。我们无时无刻都在成长着,阅读也就无时无刻陪伴着。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但书不可以一日不读。主席说的这句话,所有人都能倒背如流,可有的人读书就只是囫囵吞枣,或走马观花,虽然理解了文章大致的内容,但永远体会不到作者想要表达的感情,与文章的写作手法等等,引入这一句名人名言之中,就好比你匆匆忙忙的过完了你这一生,了解了你这一生在世间的作用,却不知道你在这一生中有多少人爱你,有多少人在为你付出。

如此,阅读告诉了我们,成长就因该想读书一样,用心去读,用灵魂去感悟。

成长过程中,若书籍是一朵鲜花,那么我愿意成为小草,一生嗅着花的芬芳;成长过程中,若书籍是明亮的太阳,那么我愿意成为一棵大树,站立在沐浴阳光之下,我享受着阳光温暖的抚摸;成长过程中,若书籍是那一片湛蓝的大海,我愿意做一只翱翔的海鸥,在波涛拍打着的悬崖边尽情的舞蹈。

当我们手捧一本图书,坐在春天的草地上,沐浴着春天的阳光,一阵春风拂过伴随着书香,随手拾起一片梧桐叶夹在未看完的书中,油墨的香味伴着叶子特有的芬芳,沁入心脾,当我们抬起头,深深地吸一口气在呼出,我们望着愈发湛蓝的天空,看了看手表,说道:“呀,怎么这么晚了。”但阅读却伴随着我们幼稚的的心灵,点亮我们人生路途上的无数明灯。

记得小时候,我们躺在温暖的小床上,妈妈躺在一边,手中拿着一本薄薄的“猴子捞月”或是“小马过河”有声有色地读给我们听,让我们在书香中安然入睡。长大了,当我们踏进校园,老师们从拼音到文字细心地教着我们,让我们学会阅读更多的书籍。直到现在,我们的生活中,书本无处不在,它成了我们形影不离的好友。

从童话故事再到经典名著,我们结实了不少的好友。

从可爱善良的小红帽,到改变命运的丑小鸭;从《水浒传》中忠厚宽容的宋江,英勇无畏的武松,到《三国演义》中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疑心病重的曹操。从《西游记》中聪明善良的孙悟空,好色憨厚的猪八戒,到《红楼梦》中敏感细心的林黛玉,率性善良的贾宝玉。这些都见证了我们的成长。

在阅读中我们都曾被多少主人公的善良言行所打动,被多少曲折的剧情送吸引,人生如一本书,阅读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同学们,让我们在书籍中,流淌着我们的血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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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爱阅读作文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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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十分喜爱阅读,每当我看起书来就会把别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就算天塌下来也不关我的事。

一天中午,我吃完午饭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找书看。翻着翻着,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狼王梦》。

我满怀期望地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岗一生的故事。这本书中写了许多惊险的片段。每当我看到紫岗怀着狼宝宝被大白狗追逐的片段时,我不由的紧张起来。除了惊险片段,书中还有许多有趣的片段。当我看到紫岗咬着一簇羊蹄甲潜入鹿群时,我不禁为它的机智惊叹。

就这样,我发现了阅读的乐趣。

看一本书,就像一次旅游。读沈石溪的书时,我仿佛在森林中漫游;读《哈利。波特》时,我好像看见了那个神奇的魔世界。读《海底两万里》时,我感觉自己正身处于汪洋大海之中,读《龙与地下铁》时,我好像看见了都一条条期望获得自由的龙。

我爱阅读,无论去哪,我都爱带着一本书。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给予我知识;书,是我最好的朋友,给予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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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让生活更美好作文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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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阅读使世界变得更美好了。

阅读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在人生道路中的方向;阅读犹如一汪晶莹的水,滋润我们干燥的喉咙;阅读犹如一方树荫,挡住火热的太阳。它就像我的一位挚友,一直默默陪伴着我,让我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阅读不仅如我挚友,他更像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书中的不少名句都提醒了我,使我如梦初醒,“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这句话教我诚信;“人的一生中,永远回不来的事物有很多”,让我学会珍惜身边一切的事物……这些格言为我敲响了一个个警钟,我从中学会了很多。

书中的人物也同样鼓励了我们:《西游记》中机智灵敏突破重重阻挠救出师傅的孙悟空,《木头娃娃旅行记》中,具有独立思想的娃娃希地帝,《时声》中最终改变了很多的宫本拓实鼓励了我们……他们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使我们深深思考的人生的意义。

读书,对于我的写作方面也有提高。在很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水平一团糟,每次写不下几个字就放弃了,上了小学,渐渐的我爱上了阅读,慢慢地随着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我的写作水平也越来越高。每次,有人问我写作的窍门在哪里,我都会笑一笑吐出二字“读书”。

生活上,难免遇到难题,每到这时,我会习惯性地翻开一两本书,品味书中主人公的精神,读完一本书,我可以振作起来,重新突破眼前的难题。

现在书本大多数被电影和电视剧取代了,本来有温度的纸张变成了冰冷的荧光屏,可是我不会忘记是书籍改变了我的一生,阅读是我永远的挚友,它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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