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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与狼的故事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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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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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只。它的名字叫滔滔,不知为什么,它从来不吃肉,还劝阻别的狼不再吃羊。狼群首领觉得这样的狼成不了大事,就下令别的狼把他驱逐出狼群。

滔滔很伤心,他觉得狼不应该吃羊。但自己现在无依无靠,只有——与羊交朋友。

他走进了羊村的大门,可还没有当他说一句话。羊村的小羊就把他打了出去。滔滔忍着剧痛,对铁门里的绵羊说:“你们别打我,我不吃羊肉的。我只想和你们交朋友。”“哼!别骗我!我不相信你!”小绵羊迅速的把门关上了。

晚上,下雨了。滔滔感觉全身像火烧似的痛,头好晕,好冷。“妈妈……妈妈……”他想起妈妈的怀抱了,但他不知狼群在哪儿。突然,它感觉有一个黑影在敲打着铁门。是狼!

滔滔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抱住了狼的双腿。那只狼愤怒地吼着:“你这个狼族败类!快放开我!”“不放!我不让你伤害小绵羊!小羊!快来啊,快把这只狼赶出去!”小绵羊听到喊声,拿着武器,飞一般的跑过来,把饿狼赶跑了。

村长想对涛涛说一声谢谢,可滔滔已经晕了过去。村长摸摸他的额头,说:“啊!好烫啊!他发烧了!”小绵羊把他送到了医院,当滔滔醒过来的时候,发现所有小羊站在他的面前。他说:“小羊们,我可以与你们交朋友吗?”“好!我们很高兴能有你这样一个英勇的朋友!”

从此,滔滔就住在了羊村,和小绵羊们一起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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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话故事狼来了故事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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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小孩儿每天赶着一群羊到山里去吃草,有一天,这个小孩儿突然大叫起来:“来了!狼来了!”在山里种地、打柴的人听说狼来了,都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带来柴刀、锄头、扁担飞快地跑过来打狼,救孩子,大伙儿跑到跟前一看,羊在那儿乖乖的吃草呢,狼在哪儿呢?大伙儿就问这小孩儿,小孩儿听了,哈哈大笑起来了,原来呀,根本就没有狼,是这小孩儿闹着玩儿呢,大伙儿可生气了,就说了这小孩儿一顿,叫他以后不要再说谎了。

过了几天,大伙儿正忙着呢,又听见那个放羊的孩子在喊:“狼来了!狼来了!”大伙儿跟上回一样,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带来柴刀、锄头、扁担赶过来打狼,救孩子,谁知道,又上当了,根本就没有狼,还是那个孩子在闹着玩儿呢。“你这孩子,上回跟你说了,叫你不要说谎,你怎么又说谎了?”那个孩子呢,一边儿哈哈大笑,一边儿心里在想:“哈!那么多大人上当,瞧我多有本事。”

又过了几天,这个孩子又喊起来了:“狼来了!狼来了!快来打狼呀!”大伙儿听见了,谁也不理他,“这孩子说了两次谎了,这次准又说谎了。”“咱们上了两次当,再也不能上他的当了。”哎呀!这回真的是狼来了,张着血红的嘴巴,露出尖尖的牙齿,见了羊就咬,咬了羊,又来咬这小孩子了,“狼来了!狼来了!快来打狼啊!”这小孩儿一边儿跑一边儿叫,可是谁也不来救他,还好,这小孩从山坡上滚下来,没让狼咬着,可是,他的羊呢?全给狼咬死了。打那以后啊,这小孩儿再也不敢说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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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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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一个地处北非的沙漠,这儿只有炽热、刺眼的阳光和干旱的沙土,人们称之为“死亡沙漠”。但有一个人,用笔写出了这里独特的美丽,和纯朴的人们。他就是三毛。她写的《撒哈拉的故事》由十七篇短文组成,记录了她与她的爱人——荷西在撒哈拉里发生的趣事。这本书没有华丽的修辞,也没有精彩的情节,但它用却用最平凡的语句把“纯朴”展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最令我难忘的章节,是那一篇《结婚记》这篇文章记录了荷西与三毛结婚仪式的整个过程。结婚前,三毛在最后一个单身夜只是想着回去装桌子,做窗帘;结婚时,她甚至因为在场人太多而紧张;结婚后,原本可以住国家旅馆,但她却回了家,只因为住一晚国家旅馆的钱可以买一星期的菜。这整片文章都透露这两个字——“简朴”。

这篇文章中,荷西、荷西同事送的礼物最令我印象深刻。这两件礼物,在三毛眼里,一个是“真豪华,真豪华”的骆驼头骨,一个是“太幸福了”的沙漠中的奶油蛋糕,这足以表达出三毛的知足和纯朴

面对这些,我不禁扪心自问,在这这个物质横飞的世界,我们是否能抵抗得住物质的诱惑?在这些诱惑前全身而退呢?也许有人会说:“简朴不能当饭吃,简朴不能当钱花,又要简朴有什么用?”我却想说,虽然简朴不能当饭吃,不能当钱花,但它能净化我们的心灵,面对名利,金钱的诱惑能全身而退,不深陷泥潭,这难道不够吗?

“天下之事,常成于勤俭而败于奢靡。”不错,在这世界上,我们应当简朴,这样,才能不陷入那些奢侈、奢靡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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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图腾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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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腾读后感作文(一)

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狼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而真正残忍的却是人类,故事的最后,狼被残忍无情的人类大面积捕杀,原因就是那些不懂生态规律,却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些人;原因就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狼皮大衣,人类啊,你们已经被奢侈的生活和肮脏的金钱蒙蔽了双眼!醒醒吧!看看那些动物被扒去皮毛后无助害怕的眼神!摸摸自己身上穿的大衣,是不是那些用生命为你构造出美丽的无辜亡灵!看看自己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同胞的片片血迹!“棕熊”“巴里虎”“斑驴”等等等等这些以血为代价的警钟还不能敲醒属于我们真正的灵魂吗?放下那些残害生灵的斧子吧!请记住,上天能够给与我们的东西,他同样也能收回……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狼图腾读后感作文(二)

这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史诗般的小说,给我们展示了在宽广、辽阔、深沉、静谧的蒙古大草原上,蒙古游牧民族对狼图腾的崇拜,演绎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价值,也从新的角度给我们探讨了狼性和羊性以至国民性的深刻哲理。

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在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

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狼抓黄羊有绝招。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只有那些机灵的黄羊才会忍痛割爱,半夜起来撒尿。那些取得温暖的黄羊,也正是死的最惨的羊。在我看来,狼,是天生的猎人,它们有韧性,有耐性。不管等多长时间,只求最后的成功狩猎,这总比抓不到强把?

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图腾读后感作文(三)

最近阅读了姜戎所著图书《狼图腾》,此书是是一部以狼为叙述主体的小说,讲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位知青在内蒙古草原插队时与草原狼、游牧民族相依相存的故事。

农耕民族汉族崇拜的是龙图腾,农耕民族的龙图腾充满羊性的胆小与懦弱,代表了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缺乏进取与创造。而身处内蒙古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崇拜狼图腾。而这本书,正是以此为核心,带领我由好奇,到了解,最后融入其中。故事的背景是20世纪60年代,内蒙古最后一块靠近边境的原始草原。这里的游牧民族在草原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他们养殖着牛、羊,与草原狼一起维护着草原的生态平衡。对于游牧民族来说,他们对狼充满了憎恨,它们猎杀羊群,对人类也存在很大威胁,破坏它们的家园和安定的生活。同时,游牧民族又对狼充满了敬畏之情。书中写到,住在毕力格老人家的知青陈陈刚入草原不久就孤身遭遇狼群,亲眼目睹了狼的智慧与凶残,侥幸逃脱后他却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狼。在毕力格老人的介绍指引下,他渐渐的了解了狼的习性,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游牧民族把祸害人类的狼作为精神的象征。使游牧民族对狼有敬畏之情的便是狼具有独特的优良品质,它们不仅吃羊,也吃其他破坏草原生态的野生食草动物,维护生态平衡,避免草原沙化。它们极具战斗天赋,它们是为战斗而生的,从一出生开始,它们就利用各种计策谋求生存,无论是声东击西,诱敌深入;还是以逸待劳,欲擒故纵,他们总是与人进行智慧较量,并屡屡取胜。作者借陈陈之口,形象而生动地表达出了狼的智慧与勇敢,在狼头的带领下,调兵遣将,围猎畜群;为了报复人类的贪婪进行的残酷而壮烈的战役。

狼的自由、独立、顽强、勇敢的精神深深触动了我,狼的本领及智慧也不说与生俱来的,它们也是在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练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略的环境,还有来自人类的威胁,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中。这是一种危机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也愈加强烈,放松就会被淘汰,所以文明应该有狼的这种危机意识。

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无往不利。现在是竞争社会,同时也是需要合作的社会,所以,我们应该具备狼一样的团队意识,相互合作,相互信任,实现共赢。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危机四伏的我们,也应该具备狼的血性和勇气,积极主动的去面对困难,迎接挑战。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不断进步,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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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英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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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e upon a time there was a kind-hearted nobility, his wife died due to illness, he and his three daughters. This noble tried many inventions, failed, so spent money, so they had to move to a farmhouse life, his daughters also had to personally cooking, sewing and clean.

As for the daughters to marry, the father became even more depressed, because he had no money to buy dowry daughters. One evening, after washing clothes daughters will hang stockings at the fireplace drying. Saint Nicholas know their fathers situation, on that night, came to their doorstep. He has seen from the window fell asleep, the family also noticed that girls stockings. Then from his pocket, he three packets of gold from the chimney, just dropped a cast of girls in the stockings. The next morning when the daughters awoke they found their stockings contained enough gold for them to get married. The nobleman was able to see his three daughters marry and he lived a long and happy life. Later, the children all over the world continue the tradition of hanging Christmas stockings. In some countries children have similar customs, in France, the children will put shoes by the fireplace,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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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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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以《中外名人故事》为题的书,里面写的都是名人们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我被高尔基的认真和贝多芬的坚持深深感动了。 高尔基是一个苏连作家,他的剧作《耶戈尔.布雷乔夫和其它的人们》正上演时,导演在没经过他同意就擅自将结尾处改成布雷乔夫死了。观众们很激动,谢幕达二十三次,但高尔基却硬是要导演改回去,原因是布雷乔夫根本没有死。导演没办法,只好改回去。这样以来,效果差多了。但高尔基很满意,因为他尊重了事实。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明明结尾耶戈尔.布雷乔夫死了的效果更好,高尔基为什么要坚持自己的剧本,硬要导演改回去呢?也太认真了吧!但我又反反复复地读了几遍,改变了对高尔基的看法。如果人们都为了利益不分黑白,颠倒是非,那世界就是虚伪的了。

读了《中外名人故事》后,我明白了这样一个精神: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要有毅力。如果每个人都能有这种精神,那世界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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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棕熊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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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起《最后一头战象》,细细品味这本书中动物与人的奇特故事。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棕熊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作者救了一只小熊,小熊以为作者是它的妈妈,尽管他们相处只有十二天,——熊有铸定式记忆,小熊会把出生后睁开第一眼看见的东西认为是它的妈妈,第一眼看见的环境认为是它的家,——动物学家把小熊还给母熊,小熊却不肯离去,并且逃了回来。母熊愤怒至极,要杀了作者,幸好小熊出手相救。后来,母熊又来找他,但这一次却是要把心爱的小熊永久托付给他,原来母熊受了致命伤,就快要死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胸怀,多么可亲的母亲,它虽然看起来心胸狭窄,认为只有在肉体上彻底消灭那位动物学家,才能改变小熊扭曲的情感,几次差点置“我”于死地。但它这样做也是为了小熊好,为了让孩子得到真正的母爱,为了自己能更好地保护小熊,为了让孩子融于大自然,为了让它长大成为真正的熊。

我想,我们的母亲也不像是那头母熊吗?她为了我们会惜一切代价,甚至生命。是她在我们背后默默地支持;是她忍受着我们对她的抱怨;是她为我们做了一切,只要她能做到;是她给了我们新的生命,把我们抚养成人。

母亲,是我们的心灵支柱,母亲,给了我们自信和信心,母亲,为我们打开辉煌的知识大门…….

看了这个故事我不禁眼泪哗哗,棕熊其实是一种很凶猛的动物,但是它们的母爱也是如此伟大!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而奄奄一息,宁可自己死,也不让孩子受一点伤害,正是因为它这种誓死保护孩子的精神才深深的打动了我、打动了作者,无论是对人,对动物,母爱永远是最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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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棕熊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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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我读完了《棕熊故事》这本书,书的的作者是沈石溪。

故事的内容是作者和向导强巴在野外意外捡到了一只熊崽,作者把小熊带回了家。经过作者精心喂养,小熊崽终于长大了,作者给它起名小丽丽。小熊第一眼看见的是作者,便把他误认为是妈妈了。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母熊出现了,小丽丽却不跟随母熊,因为在它的记忆里作者才是它的妈妈,母熊只好把小丽丽强行带走。但小丽丽却三番五次地跑回来,这使母熊心生妒意,想把作者置于死地。直到有一天,母熊为了救小丽丽身负重伤,它奄奄一息地把小丽丽托付给了它最信任的人,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母爱是一种无私的爱,伟大的爱,母熊就这样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会想方设法地保护自己的孩子,多么伟大的母爱,多么感人至深又催人泪下。

读完全文后,我已是涕泪满衣襟了。伟大的母爱、无私的母爱、悠悠的母爱、柔情似水的母爱,正是这种爱保护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可怜天下父母心,他们一切为了孩子,并为了孩子的一切无私的奉献,不求回报。悠悠的母爱是大海里的航标,指引我的前进;是一个盾牌,时刻保护着我;更是一滴甘露,滋润 我茁壮成长,我要好好地孝敬父母,感谢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感谢他们为我操碎了的那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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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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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动作,一场场浴血奋战的争霸,一个伟大的梦想......这一切,在《王梦》中表现得如淋尽瘁,在这扣人心弦的故事里,有一个望求儿女成为一位狼王的伟大母亲,它,就是紫岚。

不得不说,在《狼王梦》中,我深深地感到了母亲的伟大,紫岚,这位曾经光鲜亮丽,勇于奋战的母狼,为了它的孩子,绞尽脑汁地突破重围,为了它的梦想,不惜一切生命危险将其实现,为了不让人类得逞,它放弃了它的希望......

紫岚是伟大的,同时也是不幸的,公狼黑桑本能当成狼王,但却不幸死于野猪之口。紫岚伤心不已,但是,不幸终究还降临在它身上,它的狼崽,在初生时被冻死了,紫岚由于还属于“康复”阶段,不能捕食,而黑桑又走上了“黄泉路”,紫岚狠下心,带着一万个不愿意,痛苦的将那只冻死的狼崽,将自己的骨肉吞下了肚子,才救活了剩下的四只生命垂危的狼崽。

我们常说,我们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每个人。但是,在紫岚对待四只狼崽的态度中,我看到了不公平的一面,紫岚一味地认为黑仔与黑桑有几分相似,所以给黑仔的永远是最好的,也就以至于黑仔常常瞧不起自己的兄弟姐妹,一味的自大使它完全没有了防备之心,正当紫岚沉醉其中时,黑仔未满年龄就去捕猎,狡猾的金雕将魁梧的黑仔置于了死地。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蓝魂儿的表现,使不少公狼刮目相看,紫岚为此扬眉吐气,想着蓝魂儿有一天一定会成为一只出色的狼王。

也许是命运在于它开玩笑,这只未来的狼王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却无济于事。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下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眼里写满了悲伤。

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它的眼里诉说着许多希望,一只美丽的母狼,它机智的眼中,透露出不舍,遗憾和希望。

母狼紫岚用母爱谱写了一篇如淋尽瘁的文章,我相信,一定会出现一代狼王在它的家族中!梦,是需要付出一切努力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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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的故事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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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一声害怕的吼叫回荡在森林上空,一只飞快地跑着,脚下就像着了火似的,一边跑还一边往回看看。到底是什么让他这么害怕呢?原来在他后面,猎人,猎狗和他一样飞奔着,将枪口对准了狼。狼的眼睛里满是恐惧。

狼跑着跑着,看到前面有只猫——消息通巴斯特,坐在树前面,仰望星空,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狼赶忙凑上去,上气不接下气的问:“猫老弟,你看,后面的号角声、犬吠声多么可怕啊!你快帮我想想,这附近有没有心地善良的农户,肯收留我,不然,我就死在枪口下了!”猫思索了一会儿:“你可以去找约翰,他可善良了,经常收留一些流浪的小猫小狗。”“啊?不行。”狼失望的摇了摇头,“我去年吃了他们家的一只小羊羔,他看见我就来气,巴不得我死呢!”猫的眼睛一亮:“杰克的心地也蛮善良的,他还经常给我东西吃呢!”狼绝望的摇了摇头:“不可以!前几天,我吓唬了他们的鸭群,害得他那一天没捡到鸭蛋,还,还弄丢了他,他的两只母,母鸭!”猫托着下巴,绞尽脑汁的回想,终于想到了,他兴奋地对狼说:“你快去找斯捷潘吧,他或许肯收留你呢!”狼沮丧地说:“哦,是这样,我曾经偷过他家的黄油面包,他从此就看都不看我一眼了,看到我都怒目而视!”“啊?”猫显得很惊讶。

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犬吠也更加恐怖了,狼急的直跺地,猫急中生智,对狼说:“你快去找安娜吧!她是一个慈眉善目的妇人,你求求她,她一定会收留你的,快呀,快去!”狼的皮毛失去了光泽,大尾巴耷拉下来,眼睛也暗淡下来:“我没希望了!我叼走过她家的小羊羔,她从此对我很冷淡,肯定不愿收留我!我怎么办呀!”……

猫看着眼前这狼,没有了同情,只有蔑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今天落得如此下场,就是自作自受!如若你平时不这样,对大家都鼎力相助的话,大家都会帮你的!”猎人已经近在咫尺了,猫说完了这番话,扬长而去。

只剩下狼呆呆的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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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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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班 赵丹妮

紫岚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它的公狼黑桑是一匹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有能力取代洛戛的狼王宝座,可是被野猪的獠牙咬破了头颅。为了将诞生的孩子有足够的奶吃,与猎狗斗志斗勇,最后顺利生下五只狼崽,一只不幸发高烧死了,最有希望成为狼王的黑仔被金雕吃了,紫岚把希望倾注在蓝魂儿身上,不幸再次降临,蓝魂儿被猎人抓住,为了减轻儿子死前的痛苦,紫岚亲手杀了蓝魂儿,母亲的心在滴血,但仍未放弃梦想,牺牲自己幸福,培养新一代狼王,残酷的现实,双毛被洛戛杀了。只有媚媚了,可是它是母狼,没办法只能让媚媚的孩子它的孙子来完成紫岚的心愿,最后紫岚为了一代狼王与金雕同归于尽。

故事情节一幕幕,表现母狼艰辛培育下一代用尽心思,为实现一代狼王梦付出血与生命的代价。生命结束了,但信念却永不磨灭,它坚信会有一天,子孙后代会实现狼王梦。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沐浴在父母无私的关爱下,无忧无虑幸福成长,其实自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在我们身上不仅洒下爱的种子,同时蕴育着希望与梦想。连狼都要向上进步,我们更要不断进取,为实现自己梦想努力。

读《狼王梦》有感

初一 郝笠志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更多的是被母狼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

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紫岚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在狼的世界中,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变的定义,这不也正好符合现今的社会吗?这篇文章抨击了现在的社会。本篇虽

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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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吃狼奶的羊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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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看电影,当银幕上出现一群野山羊被一只追得疲于奔命的镜头时,我便有一种困惑:成年野山羊体重达六七十公斤,而最大的狼也不过20多公斤,虽说狼有尖利的犬牙,可野山羊头顶也有坚硬的羊角,且野山羊数量众多,几十头雄壮的野山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只体型相对瘦小的狼吗?我想,假如野山羊们团结起来,亮出头顶长长的犄角围攻这只狼的话,狼肯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我希望银幕上能出现羊打狼这样让人欢欣鼓舞的镜头,遗憾的是,这样精彩的镜头始终未能出现,结局与我期待的刚好相反,恶狼追上并扑倒了一只野山羊,传来羊被宰割时凄凉、无助、绝望的咩叫。

我问大人:羊在体力和数量都占上风的情况下为啥不反抗?

有的说:狼天生就是吃羊的,羊天生就是被狼吃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有的说:羊天生胆小,一看到狼的影子就浑身哆嗦,一闻到狼的气味就吓破了胆。

有的说:羊没有团结这个概念,在天敌面前永远是一盘散沙。

有的说:遭遇狼,每一只羊都这么想,只要我比别的羊逃得快,我就不会被狼吃掉,把最弱的留给敌人,自己就可以幸免于难,所以就不顾一切地撒腿奔逃。

……

我不知道哪种答案更接近真理,可我从此就抱有一种幻想,要真有一只敢于与狼搏斗的羊就好了,让十恶不赦的狼也尝尝羊角的厉害,岂不快哉。儿时的这一幻想,竟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伴随我人到老年。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特别渴望出现敢于扶危帮困的“英雄羊”,跟我儿时的经历有密切关系。我自小身体羸弱,瘦得像根豆芽菜,时常遭到同伴的欺负,在那些淘气而强健的男孩面前,经常扮演挨打挨骂的可怜角色。最要命的是,我不仅身体差,性格也弱,遭到欺负后,惟一的应对办法就是哭泣逃跑。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可怜的羊,他们是凶悍的狼。当然,我是头有思想的羊,我无数次想象如何一掌把欺负我的小流氓劈翻在地,如何几拳过去把压迫我的小混混打得跪在地上求饶。遗憾的是,我的英雄行为都停留在想象阶段,一旦遇到挑衅,我又像只羊一样只恨自己逃不快。及至青春期,萌生了要做个真正男子汉的想法,便刻意塑造自己的英雄形象,同伴遭到欺负,我第一个冲上去救援,路遇小偷行窃,我挺身而出去制止……结果却是悲剧性的:我去帮同伴打架,对方反而把打击重点转移到我身上,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制止行窃的小偷,也不知怎么搞的,失主不见了,小偷却扭住我反污我是小偷,进了警局连警察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只有暗自垂泪,流的是懦夫泪;只能白日做梦,做的是英雄梦。

忽发奇想,世界上要是有这样一只羊就好了,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就是英雄羊。

世界上有这样的羊吗?再换个思路想,怎么才能培育出新品种英雄羊呢?我这个人其他本事没有,最大的特长就是胡思乱想。忽然就想到,假如有这么一只羊,从小喝狼奶长大,会不会造就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羊呢?民间有一种说法,吃谁的奶,长得就会像谁。这句话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任何羊,即使喝一辈子狼奶,也不可能长成一只狼的。羊还是羊,外貌是不可改变的。但我一向以为,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既是生命的交流,也是文化的浸润,奶不仅仅是维系生命的食粮,也是精神成长的营养,是血脉传承的一种延续,是品格的灌输,是品质的融入。虽然不可能吃谁的奶就长得像谁,但从小吃狼奶长大,一定在意志和行为上与普通羊迥然不同。

我相信,吃了狼奶,对这只特殊的羊来说,其实就是精神层面的基因移植。或许通过这样的基因移植,我们真的能塑造一只英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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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王梦的读后感中学作文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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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人皇,有狼王。狼王之争,十分激烈,经常是争得头破血流才罢休。狼按照这样的规律来竞选狼王。

——题记。

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它生动而形象地描绘出草原上的狼族地位之争的激烈,甚至有些残暴。本书通过母狼“紫岚”的视角,展开了一系列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能够把自己的后代培育成狼王。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紫岚将长子黑仔培养成“超狼”时,一场意外让它的美梦泡了汤:一只老鹰将黑仔捉走了!紫岚的第光转向了蓝魂儿,然而她的在捕兽夹之下命归西天;紫岚

只得将三子双毛定为夺权计划的最后一步。结果命运十分残酷,双毛被自卑击败了,被众狼分食。当他最后一个孩子——小女儿媚媚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为了扫清障碍,它独自与那只吃掉黑仔的老雕搏斗,最后英勇而悲壮地与老雕葬身在丈夫黑桑遇难的乱石滩。。。。。。

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付出了一切!为了自己的后代,她宁可选择死亡!就在她与老雕同归于尽的乱石滩上,夕阳刚好染红了大地,这里就是紫岚的墓碑!一匹用生命创造奇迹的母狼的墓碑!一位可歌可泣、坚强勇敢的母亲的墓碑!

我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她不就是像紫岚一样的母亲吗?她为了我,早出晚归,在外拼死拼活的工作,供我读书,供我生活的一切。而我却常常抱怨她,和她吵闹,嫌她管束我。其实我不知道,我已经让妈妈伤心了……合上书,我在沉思着:妈妈用一个母亲无边的母爱来养育我,而我回报她的却只有这个桀骜不驯的脾气,我应该吗?难道这就是一个儿子回报给母亲的吗?有时候妈妈骂我,打我,换个角度耐心体会一下,那是妈妈恨铁不成钢,替我着急啊!我也长大了,应该好好努力,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她,我不像狼,只懂索取,不懂回报啊……

天下的妈妈是一样的,她们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为了保护我们,为了教养我们成人,她们甚至可以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同时让我懂了一个道理:“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的生存法则,无论对于狼群,还是人类,是永恒不变的;而梦想的成败不在遇到多少挫折困难,而在敢于坚持和拼搏!”

[狼王梦的读后感中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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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改写白话故事600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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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蒲松龄

屠户很晚才回家,担子中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没人要的骨头。没想到了,回家路上被两只盯上了。

屠户看着跟在后面的狼,心想:“这大晚上的,什么人都没有。我该怎么办呀?有了,要不扔些骨头把它们打发走。”于是,屠户赶紧扔了块骨头,一只狼停下来,咬住骨头,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又扔了根骨头过去,这只狼停下,前一只狼又跟了上来。随着骨头一点点减少,屠户也加快了脚步。很快,骨头扔完了。两只狼舔了舔嘴巴,似乎并不满足,开始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害怕了,边跑边想:“这两只狼如此贪婪,吃完我的骨头又想要吃我,待会这俩畜生一前一后夹击我,我不就成了它们口下的晚餐了吗?”

忽然,看见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个打麦场,场主把柴草堆得跟小山似的,心想:“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他迅速跑过去,背靠着“小山”下方,将肩上的担子解下,拿起刀子,决心就靠这个有利地形与狼决一死战。两只狼看见屠户的样子,都不敢上前,只好瞪着他。

不一会儿,一只狼走开了。而另一只狼似乎贼心不改,像狗一样蹲在屠户面前。屠户看见了心下有些吃惊,但他不敢有丝毫放松,这狼到底在耍什么花招?

时间久了,这只狼就像睡着了似的。没有任何预兆,屠户直接朝狼的脑袋砍去,又连砍了几刀才将狼杀死。他刚想走,突然感到不对劲,这只狼怎么敢在敌人面前睡觉呢?于是他小心翼翼地走到柴草堆后面,才发现原来另一只狼想从身后攻击他,一半的身子已经钻进草堆了。屠户来不及多想,便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杀死了它。原来前面那只狼假装睡觉是来诱惑他,好为后方的同伴打掩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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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东汉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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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合起书本,《东汉故事》的最后一章被我看完了,虽然再不情愿拿起它,但我的大脑里却全是东汉故事。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投笔从戎》和《官逼民反》。

《投笔从戎》主要讲了班彪的儿子班固不好读书,说:“大丈夫应当像张骞那样到塞外去立功,而不是在这里写文章”,于是,他把笔一丢,就投军去了。他被人派到塞外立了很多功。从这个故事中我发现,男人的思想和女人的思想不同,男人总想立功,而女人只想着学习,男女不同,思维也不同。

《官逼民反》主要讲汉灵帝为了吃、喝、玩、乐不停的花钱,国库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于是听了大臣们的坏主意,开始卖官位,有钱人买了官就搜刮民脂民膏,老百姓实在活不下去了,就开始造反,张角、张梁、张宝带领的军队头顶要包一块黄巾,所以称他们为“黄巾军”,虽然他们很勇猛,但是官兵们太多最终还是失败了,可天下已被地主豪强们闹得四分五裂,形成了割据局面。到了公元220年,东汉亡于魏。魏、蜀、吴各有皇帝,各立朝廷,正式分成了三国。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历史上的朝代分分合合,久合必分,分久必合,中华历史五千年,单单一个汉朝还要分东汉西汉,历史上的名人更是数不胜数,文人思想更是百花争鸣,孔子、孟子、老子……,所以我觉得以后要好好学习历史,保留下中国古代的传统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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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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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生性多疑自私、凶暴残忍。可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知道了狼也有着和我们人类相近的地方,比如母爱、智慧、梦想等。

《狼王梦》主要讲述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有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四只狼崽。其中黑仔、蓝魂儿、双毛这三只都是公狼,紫岚竭尽全力想把它们训练成身强体壮的大公狼,然后让它们去争夺狼王宝座。紫岚首先训练黑仔,不幸黑仔被金雕抓走。接着训练蓝魂儿,可惜蓝魂儿死于捕兽夹中,最后训练双毛,结果双毛在争夺狼王宝座时失败了,被狼群咬死。剩下的媚媚是只母狼,它本身不具备争夺狼王的资格,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只好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媚媚产下的狼崽身上,最后,为了这些狼孙的安全,为了扫除金雕这个隐患,紫岚费尽心力与之周旋,最后奋不顾身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是一只母狼,它对自己的幼崽充满了博大的母爱。因为母爱,紫岚才能靠机智和勇敢与猎狗巧妙周旋,顺利地产下一窝狼崽;因为母爱,紫岚才会在蓝魂儿被兽夹夹住时不顾一切的去咬兽夹,咬断牙齿也不罢休;因为母爱,不管媚媚怎么不理解、拼命撕咬自己,紫岚却忍痛不还击而选择伤心离开……所有这些举动,让我不由得也深深体会到天下的大都数母亲不也类似吗?他们为了自己的儿女不辞辛劳、付出了很多,甚至牺牲自己也在所不辞。

紫岚不仅机智聪明、母性极强,它还心怀梦想,并为了梦想而不懈努力。自从几个幼崽降生后,紫岚就竭尽全力地训练它们,渴望其中一只会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即使接连遭受巨大的打击,紫岚依旧朝着这个既定的目标,锲而不舍地坚持着、努力着!虽然它的愿望还没实现,但它的这种坚强执着、永不放弃的精神,真的很让我们为之感动!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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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和书的故事:居里夫人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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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里夫人,相信大家对这个名字都不陌生,但不知道你们又是否曾经了解过她的一生呢?

居里夫人,原名玛丽•斯科洛多斯卡,于1867年11月7日诞生于波澜首都华沙,父亲是中学物理老师,母亲是女子寄宿学校校长,可以说居里夫人出生于一个充满学习气氛的家庭。

读完《居里夫人自传》,我认为她之所以闻名于世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出生。由于她父母身份的原因,使得她从出生开始就注定离不开学习,离不开充满学习氛围的家。她的父亲对自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严肃认真,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而她的母亲温柔敦厚,心慈面善,同时又是知识渊博的人。所以,居里夫人自小便受到这样的积极影响,对自己的兴趣与习惯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同伴。众所周知,居里夫人的丈夫是皮埃尔•居里。皮埃尔•居里在科学方面是居里夫人极为重要、不可或缺的同伴,在情感上有时居里夫人心灵依托的伴侣。而他们俩都是不愿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而浪费可以用来做科学实验的时间的人,在这点上,他们达到惊人的一致。而他们结婚以后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大多源自于这些时间。除此之外,他们共同的兴趣对他们所做的贡献野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由于居里夫人的父亲是物理老师,使得居里夫人从小就对物理及各种实验充满兴趣,而皮埃尔•居里自小便在乡村长大,以致到长大后,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充满热情。而自然科学与物理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也正因此,他们间的工作与研究可以说达到相互促进的作用。

第三,高尚的情操。从《居里夫人自传》这本书中了解到,皮埃尔•居里是一个极为淡泊名利的人。在名誉、奖赏方面,他的态度尤为坚决,他不仅不相信它们有任何用处,还认为它们百害而无一利,谁要一门心思追求荣誉,必将自寻烦恼,而且还会把人的最崇高的目标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例如当舒赞贝格尔想提议皮埃尔•居里授予共和国一级教育勋章,尽管这项荣誉能使皮埃尔•居里获得不少的帮助与方便,但他仍婉言拒绝,而居里夫人在她的丈夫的影响下,也变为一名淡泊名利的人,从而更专注于科学的研究。也正因此,到后来在居里夫妇的努力下,发现并成功提炼出镭时,对镭的提炼方法公诸于世,毫不保留,并没有因此申请专利,帮助自己发财。而正因为他们将方法公开,使得医学界对治疗癌症的方法得到了飞跃发展,造福于千万人民。

或许,许多人都认为居里夫人如此出名是因为她的智商高,但我更认为她的出名,离不开她的自身努力、兴趣与机遇,更离不开她那高尚的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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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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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是我国最经定典一种文化,我最喜欢成语故事了。

老师布置我们暑假里好好读书,写好读书笔记,我就找了一本《成语故事》细细品读起来。

在成语世界里,我认识了心口不一的叶公;明白了“刻舟求剑”的愚蠢;领略了“守株待兔”的迂腐;见证了“掩耳盗铃”的可笑......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位“闻鸡起舞”的祖逖。

祖逖是我国晋朝时候的人,他年轻的时候想为国家效力,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听到鸡叫声,受到启发,决心练就过硬的本领,报效国家。于是他和好友刘琨一起练习武艺。这样,无论是凌烈的寒冬,还是炎热的酷暑,他们都坚持练习。

由于本领高强,祖逖当上了将军,实现了他报效国家的愿望,他带领的队伍纪律严明,作战勇敢,打了不少胜仗,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

这就是祖逖,一个“闻鸡起舞”的青年,一个勤学苦练的模范,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人。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或许还不需要“闻鸡起舞”,但是我们需要“闻鸡起舞”的这种精神。

这就是成语的魅力,简简单单一个小故事,却蕴含了深刻的道理,反映了我们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中华成语故事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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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哲理故事:狼和杜鹃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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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搬家了,特地向杜鹃告别。

狼说道:“再见了,我的朋友。我原本以为这里安静,可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里无论是人,还是狗,一个更比一个恶毒,即使善良得好像天使,也免不了和他们打架。”

杜鹃问道:“那么,你要去的地方远吗?那里的居民真的善良得愿意和你相处吗?”

狼兴奋地回答:“啊,我要去一个世外桃源。那里从来没有发生过战争,居民各个温顺,彬彬有礼,大伙亲如兄弟。据说那里的狗既不吠叫,也不咬人。怎么样,你也很神往吧!我会在那里开始新的生活。不像在这里,白天我总得躲躲闪闪,晚上睡觉也睡不安稳。”

杜鹃说:“噢,朋友,祝你一路顺风。但不知你如何处理你的本性和牙齿呢?是把它们留在这里,还是随身带去呢?”

“什么话?当然要随身带着啦!”

“噢,那么请你记住我的话:那里的人终究会扒下你的皮。”

大道理:

本性越坏的人越爱发牢骚和埋怨别人,因为他无论往哪看都看不到美好的东西,不能与人和睦相处首先应怨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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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河百川——新疆民族团结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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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千百年来,新疆各族人民血肉相连,休戚与共,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共同开发、建设和保卫了美丽的新疆,涌现出了许许多多民族团结的生动事例。《大河百川——新疆民族团结故事》一书,就是将这些故事一一列举出来,为我们提供了一本民族团结的生动教材。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亲人》和《张骞通西域》。

《亲人》讲的是岳普湖县的维吾尔族书记铁里瓦尔得,收养了一个从四川省江北县的汉族孩子陈建宏。尽管铁书记夫妇受着外界的许多压力,但也含辛茹苦地把他养育成人。如: 陈建宏是四川人吃不惯新疆饭, 铁书记夫妇就专门给他做米饭,炒鸡蛋,做蛋汤;有时还给陈建宏买牛奶,炖母鸡。陈建宏是四年级的学生,但这个县的汉族小学只有一年级,于是铁书记帮助陈建宏自学。而陈建宏也知恩图报,上班后不仅按月交给家里钱,还一分一厘地攒钱,并用自己攒的钱为铁爸爸买了一辆自行车和一台收音机。他不仅帮小妹妹学习语文、算术,还给大妹妹举办了婚礼。在陈建宏得肝病时期,两个妹妹也轮流看守,异族兄妹比亲兄妹还亲啊。

不光是两个城市,邻里之间,一个班,还是一个年级,民族之间都要互相帮助。

《张骞通西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讲了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历时十八年,考察了许多国家,把西域的自然环境、风土人情、政治、经济等都向汉武帝作了详细的汇报,为汉朝反击匈奴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加强了中原与西域的相互了解与来往。而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后,因积劳成疾而溘然长逝。我们应该像张骞一样为了民族团结、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而宁可牺牲自己。

这些不同历史时期民族团结的故事,犹如涓涓细流,汇聚成各民族大团结的滚滚洪流,是新疆各族人民团结进步的宝贵财富和源泉动力。我们应该把这些故事告诉每一个人,大家一起发扬民族团结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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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王二小的英雄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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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小,1929年生于河北省涞源县上庄村。抗日战争时期,王二小的家乡是八路军抗日根据地,经常受到日本鬼子的“扫荡”,王二小是儿童团员,他常常一边在山坡上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1942年10月25日(农历9月16日),日本鬼子又来“扫荡”,走到山口时迷了路。敌人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听话的样子走在前面,为了保卫转移躲藏的乡亲,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敌人知道上了当,就气急败坏地用刺刀挑死了王二小,正在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敌人。

王二小牺牲后,当地军民把他埋葬在刘家庄的山坡上。当时任涞源县青救会干部张士奎(现为保定市离休干部)同志得到这个消息,马上报道给了边区青救会,《晋察冀日报》在第一版发表了这条消息。词作家方冰、曲作家劫夫根据这篇报道,立即创作了歌曲《歌唱二小放牛郎》。这首歌曲一直传唱至今,感染了无数青少年。现在,王二小的坟上长满了青草。他的鲜血染红的那块大石头,现在还静静地卧在山沟里,人们把它叫做“血色石”。

为了纪念小英雄王二小,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在二小的家乡涞源县上庄村建设了“二小希望小学”,延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作家陈模创作了革命传统纪实小说《少年英雄王二小》。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和平,要永远记住我们的小英雄王二小和他的英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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