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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与狼的故事读后感【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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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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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一本经典名着,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翻开了它。

《伊索寓言》来自民间,所以社会低层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感情得到了较突出的反映。如对富人贪婪自私的揭露;对恶人残忍本性的鞭鞑;对劳动创造财富的肯定;对社会不平等的抨击;对懦弱、懒惰的讽刺;对勇敢斗争的赞美。还有许多寓言,让我懂得了如何处世,如何做人,怎样辨别是非好坏,怎样变得聪明、智慧。让我来向大家举几个例子吧。

《牧人和驴》:一个牧人在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小狼,他见它可怜,就把它抱回家,和狗一起养着,它们长大后,就看护羊。有一天,一匹狼夜里来叼走了一只羊,狼就去追,可这羊已经被咬死了,它就和那一匹狼一起吃羊,它这时候才发现,羊肉是那么好吃。回家后,它什么都不想吃了。又有一天,狼又来偷羊,家狼就假装去追那只狼,跑出去后,就和野狼又一起吃羊。野狼好几天都不来了,狼就把羊叼来和狗一起吃。这一切都被牧羊人尽收眼底,第二天,他就把狼给杀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人不能相信恶的东西,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胆小鬼》这个故事,他讲了一个人,胆子很小,生活条件不好,却很贪财,总想得到不劳而获的财物。有一天,他上山砍柴。累极了,背着柴下山回家去了。在山脚下的一条小路上,看见了一头金色的狮子,他不敢碰,心想:这到底是活的,还是雕像呢。那狮子一动不动,也不出声音,一定是雕像,这是神恩赐给我的,看我这样的穷,想让我卖一个好价钱。他向四周巡视了一遍,确定没有人,就抓起"狮子"的前爪和后爪,可它太重了,拿不起来。他好像很聪明似的想:人多力量大吗,我回去把家人找来一起搬。之后,他就跑回家去了。等他把家里的,男女老少都找来时,那个金狮子已经不见了。它告诉我们做事一定要果断,不能拖拖拉拉的。否则,什么事情都变的很糟糕的。有一句话说的好,"效率就是金钱"。做事要讲究效率,如果做事慢了,就什么事情也办不好了。这就叫做"一事无成"。

《伊索寓言》我一定会好好收藏,因为它让我收益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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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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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的各种文学小说中,最令我喜欢的就要数《王梦》了。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的丈夫黑桑立志要当上狼王。可就在黑桑准备夺取王位的时候,一只大野猪顶死了黑桑。幸好紫岚已经怀上了狼崽,于是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意愿,把当上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崽的身上。在紫岚即将分娩时,她为了补充营养,去人的鹿圈了偷鹿仔,结果被大白狗追杀,由于大白狗踢了紫岚的肚子,紫岚提前分娩了。由于大雨,第五只狼崽一出生就走了。剩下的四只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双毛、媚媚。紫岚对黑仔特别偏爱、溺爱,使黑仔太大胆了。最终黑仔被金雕琢死了。而蓝魂儿经过了紫岚放手设计成长下,表现得十分勇敢、机智。可就在当上狼王的梦想快要实现的时候。蓝魂儿被捕鼠器夹住,蓝魂狠下心来咬死蓝魂儿。把它埋了。双毛这是已经是一匹“草狼”了。紫岚用“威逼利诱”的激将方法才使双毛变成了一匹强壮、勇敢、机智的大公狼。可是双毛在狼王争夺赛上因为又有了自卑意识而被狼王咬死了。只剩下了一只名叫媚媚的母狼。紫岚为女儿找了匹强壮的公狼配种,并为保护狼孙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最令我佩服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她是一位为这梦想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够当了狼王,付出了很多,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她的这种为梦想坚定不移,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以前做事总是一遇到挫折就不敢前进,半途而废。结果什么也干不好。读了这本书后,我一定要改正这种做法,向紫岚学习,做一个做事坚持不懈,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带给了很多启示,而且还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呢!

那天,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妈妈问我说:“这本书是不是就讲了些狼群在一起时的故事呀?”我回答:“错!不是狼群!”妈妈跟疑惑了:“不是狼群吗?人家都说狼一直是群居的呀!”我拿过书,找到了一段文字,具体的意思是说,狼只有在冬天群居,冬天一过就要化整为零了。妈妈看了不禁心服口服。她笑着对我说:“你呀,现在比我懂得还多呢!看来以后你得当我的小老师了。”我听了妈妈夸奖我的话,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可都是《狼王梦》这本书带给我的知识呀。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狼王梦》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带给我了启示,还带给我了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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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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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噼——叭!”爆竹的声音震耳欲聋,今夜的天空是多么美丽:绿的、黄的、红的、紫的焰火在天空中飞舞着;远处不时泛出一道道红光……今天是除夕!可美的烟花与的搭配人欢笑声都没能使我从悲伤中摆脱出来。

因为在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小女孩光着脚,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街上卖火柴,最后又冷又饿的她冻死在了街头。

小女孩虽然有父亲,可她残酷冷漠的父亲却没有给她丝毫的温暖,让她大年夜到街上去卖火柴,卖不到钱还会打她。而我是家中的“小公主”,爸妈把我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夏天热了给我买舒适的新背心,还让我躲在房子里吹着空调,吃着冰棍,看着电视;冬天太冷就给我穿漂亮又暖和的羽绒服,烤着火,还会带我去吃火锅。把我伺候得舒舒服服。

大年夜,卖火柴的小女孩只能孤苦伶仃地坐在冰冷的墙角,闻着富贵人家里飘出来的一阵阵烤鹅的香味;而我穿着一身的新衣服和家人团聚,吃着丰盛的年夜饭,还有五花八门的美味零食。

小女孩的童年充满了痛苦,而我们的童年却是五彩缤纷的,我们一定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啊!

这时,又一阵剧烈的爆竹把我的思绪打断了,我起身走向门外,瞧,“天女散花”!听到这欢呼声,我抬头望向天空,似乎看到了小女孩正灿烂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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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语故事精选读后感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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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它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成语共有82个,它是按第一个字的音序归类的。有的成语比较好理解,比如胸有成竹,有的成语则需要探明来源才能理解其中的奥妙,比如近水楼台,有的甚至失去原先的好处,比如朝三暮四。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成语是?八仙过海?。这个故事讲的是八个神仙过东海去参加蟠桃盛会。八个神仙有的把葫芦变成一叶扁舟,有的把花篮当船,其他几位神仙也把自我的宝物投入大海,最搞笑的要算张果老,他从一只小箱子里拿出一只纸驴,吹了口仙气,它就变成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毛驴了,他倒着骑在驴背上渡海。在渡海的过程中,他们各显神通,最终都顺利地渡过了东海。这个成语的意思是比喻各自显示自我的潜力和本领。

成语是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它是历史长河中积淀下来的文化符号。读完这本成语故事,我说话的时候就会用到我读过的这些成语,妈妈经常会说我:?你还挺会用词的。?写文章的时候,我也会用到这些成语,我的文章读起来朗朗上口,老师也夸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文章词句很生动。这就是我读这本书的收获。期望大家也抽空多学成语,这样就能大大提高我们的口头表达潜力和写作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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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讲出一个精彩故事读后感2000字

全文共 2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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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读过一些类似《讲出一个精彩故事》的书籍,例如《大师们的写作课》、《小说课》,但是我都没有做到一字一句从头到尾将他们读完,这次,又是一本指导类的书目摆在眼前,我翻开它之前就暗下决心,要认真把这本书读完。我很庆幸我这么做了,因为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许多。

这本书在结构上来说非常令人舒服。它就像一位耐心的教师,一步一步教我如何讲故事,他当然不会忘了用一些精彩的例子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不要跑神,也会很贴心的在每一讲结束的时候帮我总结好这一节讲过的内容,甚至帮我把笔记都做好了。这样一来,就算这位老师中间有一些地方讲的太过于出彩,我也不至于忘记这节课的主要知识和要点。

当然,这本书让人能阅读下去的不仅仅是它的结构设计,作为一本教育指导类图书,作者的语言、用词、断句都非常恰当而到位。这样的例子俯仰皆是。例如“有些故事,浑然天成,不需要运用任何推展情节发展的技巧,硬是要使用技巧,只会窒息了故事。”作者的灵魂比喻更是为书本增色不少。“故事情节的发展就好像一个导引方向,假若将一个故事比作一个万象呈现的花园,讲故事者便是打开这扇窗子的人,故事的情节等就如路径,先后因果关系有没有散乱或者相悖呢?主要人物角色就是导游,有没有足够的魅力和亲和力,让你愿意专注投入聆听呢?故事的题材及细节相当于花园内的摆设和各类花木建筑,有没有相当的细致度和惊喜让你回味?”这一段巧妙的比喻生动而具体地说明了把故事讲出来、讲好一个故事能够带给读者的震撼和回味。最重要的,作者通俗易懂的解释让人大快人心,阅读起来丝毫不觉得有障碍或者疲劳。而作者对于一些日常生活中事物的留心再加上他独到的总结,总是能引起我的共鸣。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作者举的广告的例子“香水:约会成功的故事/白米:家庭和睦的故事/保险:渡过难关的故事/啤酒:都市奇遇的故事”这类广告生活中经常能看见,但是作者短小、整齐、又符合他的需要(“…的故事”)的总结,让我眼前一亮,同时又感到十分熟悉和亲切。

诚然,就算我读完了这样的一本书,我也不能说自己就一定能讲好故事了,“照葫芦画瓢”不一定是件好做的事情。书里面提到的那些基本的“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不是读完就能用好,而且生搬硬套肯定讲不出好故事。但是,反过来看,我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来分析、鉴赏一个已经非常成功的故事,却显得十分恰当,更妙的是,无论小说电影,这些规律也好定理也罢,都能完美契合。因为,成功的故事一定符合这些以它们为样本总结出来的规律,而符合这些规律的却不一定是成功的故事。孙洙在《唐诗三百首》的序言中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想,在阅读完《讲出一个精彩故事》之后,我最大的收获或许不是能立马讲出一篇令人满意的故事(这显然也不可能,不然中考前我们早就集体抱着这本书读然后作文统统满分了),而是在对于小说、故事的鉴赏和分析能力的加强。作者在文中有一句用来讽刺的话,不知我把它引述到这里是否合适,“纸上谈兵的,只能做品论者”。我想,以下的内容主要是为了证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能够而且足够用来分类、评价名著、斩获各类大奖的影片。

先说“五类情节”。我刚刚在文件夹里翻看了一下自己以前写的一些读书笔记,觉得还是缺乏了一些逻辑性,例如对于故事情节的分析,我可以从五类情节阶段展开,而不是依着自己脑子中“吱吱”的声音按着书的写作顺序(甚至不是时间顺序)来分析。

又例如,六种人格发展进程可以用来分析人物的变化以及发生的事情对人物的影响,我立马就想到了基督山伯爵(唐戴斯),从一个相信这世间美好的单纯年轻水手,变成了一个将自己曾经的敌人耍的云里雾里,主宰了他们的生死存亡的“魔法师”,而且越想越符合,简直就像为他量身定制的一样。这不只是个例,许多举世闻名的电影、小说都是如此,《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盖茨比(当然,盖茨比只挺到了“流浪者”的阶段就凉了);《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霍尔顿;《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十五岁的船长》里的迪克等等。谁说文学中没有公式?任何一个出色而成功的人物设计仿佛都离不开人格发展的六个阶段,有些(基督山伯爵、安迪等)走过了这六个阶段,而有些只经历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阶段,但是他们的故事依然在世界搅起轩然大波。

关于那七个基本情节,它真的好像如来佛的手掌,一切都逃脱不了他的范围(仅以我看过的为例,可能有误):像《地心游记》《环游地球八十天》《神秘岛》《鲁滨逊漂流记》和诸如《流浪地球》《星际穿越》《后天》的科幻大作和《空中浩劫》《深海浩劫》等一系列灾难片,都可以归入“战胜恶魔”这一类中;《传奇的诞生》(贝利的奋斗史)《一球成名》等各种传记,能算入“白手起家”这一类;《金银岛》《格列佛游记》《失落的世界》(这三本典范~)就属于“探索旅程”;《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是个另类的英雄吧)《平凡的世界》(孙少平最后又回煤场也算是一种回归吧)收入“远离与回归”;《追风筝的人》(阿米尔追到了他缺失的“风筝”)完美契合了“喜剧”的定义(但我觉得放到“重生”会更好);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仍然在追寻“那盏绿灯”却“逆流而上,而那倒退的潮流不断地把我们推向过去的岁月”)从开头就奠定了他悲剧的结尾;那《基督山伯爵》及听着名字就像的《肖申克的救赎》纳入“重生”这个听起来最帅气的类别里。

我说了这么多,举了这么些例子,显然不是为了凑字数我想表达的简单概括来说,就是这本书里面所传述的内容让我很震惊,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语文这个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学科里,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写作(或者叫讲故事),居然有这么强的一致性,震惊程度不亚于初三发现“缘”字的右上部分不是“夕”的时候。那么这样,这本书还起到了一个更加巨大的作用:他在告诉了我我有多么无知的同时,也帮助我理解如何才能将语言学好、用好——追寻前人的足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本书甚至还有一点点激发了藏在我内心很深很深的地方的,讲故事的欲望,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开始写点什么,毕竟,“纸上谈兵的,只能做评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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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雷锋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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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后,他的精神一直感动着我

雷锋是一个充满爱心,乐于助人的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成他的生活习惯,”雷锋出差1000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这话一点儿也没错。他帮大娘找儿子,帮带小孩的中年妇女买车票……从这些事中我体会到了雷锋叔叔乐于助人的好品质。

雷锋在学习中十分善于挤时间:他在电影前看书,停车时在驾驶室里读书,熄灯后不休息,仍找地方读书……对照自己,我感到很惭愧。我不善于挤时间,读书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左右,在学校只有半个小时读书,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才行啊。

雷锋叔叔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他刻苦学习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今后学习上遇到问题,我们应该像雷锋叔叔一样反复思考,反复讨论,实在不懂的就去问老师。在和同学交往上,同学有困难应该帮助他一把,这样自己有困难的时候同学们也会帮助你的。

同学们,让我们时刻向雷锋叔叔学习,好好学习,好好锻炼身体,成为有用之才,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以雷锋叔叔为榜样,我们的学习成绩会提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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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卖火柴的小姑娘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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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学习了丹麦作家安徒生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完之后,我的心头思绪万千。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一篇非常感人的童话。主要讲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冻死在街头的悲惨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表达了作者对小女孩不幸遭遇的深切同情。令我非常感动。

美好幸福的幻想,悲惨凄苦的现实。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那个小女孩的家里十分穷,她没有鞋穿,只能穿她妈妈的大拖鞋,而且在过马路的时候,拖鞋丢掉了,她只好光着脚走路。小女孩蜷缩在一个墙角,划着了火柴,小女孩一次又一次的幻想着,可是醒来的时候,她的命运还是那么悲惨,又冷又饿。

美丽的幻想,残酷的现实,小女孩的悲惨命运深深地牵动着我们的心。如此美丽善良的小女孩竟然会流落街头,无人问津,当时的社会会是多么的冷漠!痛心之余,更多的是对现在幸福生活的珍惜。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充满爱的国家里,当危险与灾难降临时,人们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看看小女孩,她是多么的渴望得到自由,渴望得到爱,渴望吃饱喝足穿暖;想想我们现在过的生活,衣食无忧,生活在充满爱的世界里,与卖火柴的小女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还经常浪费时间,真是深感惭愧呀!

珍惜时间吧!珍惜我们现在的日子吧!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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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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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顾茅庐》这个成语故事

书中讲的是:东汉未年,刘备去为了统一天下,成就霸业。就去拜访诸葛亮,没想到,诸葛亮却外出郊游,不在家,刘备只好失望的回去了。

后来,刘备又去拜访诸葛亮,但是,诸葛亮又外出闲游,张飞本不想再来,见诸葛亮不在,便气呼呼地催着要回去,刘备只好又失望的回去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刘备吃了三天素食,准备三度造访诸葛亮。

于是便动身再次拜访诸葛亮,到了草庐外,只见诸葛亮正在午睡,刘备便一直在屋外耐心的等待。

刘备的诚意,终于感动了诸葛亮。诸葛亮愿意出马辅佐他,打败敌军。

读了《三顾茅庐》这个成语故事之后,让我明白了:去拜访别人,必须有一颗诚恳之心。这样,才会有回报。我们学习也是一样,只有我们认认真真的听好每一堂课,把所学的知识要点充分掌握住,按时完成布置得课堂作业,课外作业,在完成作业的时候,最好自己能独立完成,检查自己真正学会了多少知识内容,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水分,到了考试的时候,才能考出好的成绩。如果,平时学习马马虎虎,对自己要求不严格,就会靠的成绩很差。所以,我们要用《三顾茅庐》的态度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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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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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献给草原的歌,一本赞美草原人的书,一幅描述草原生态的巨幅画卷,只是一切都已成种经,引人无限感伤、惆怅与失落。洋洋五十余万字的《狼图腾》,虽非字字珠巩,却颇有引人人胜、发人深省之处。同一本书,怯佣者读出恐惧.善思者读出优虑,从商者提炼“狼性法则”,历史学者重新勾勒五千年史家之脉络……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几点感悟,辑录于此,与诸位共享。

你的对手有多强,你的能力就有多强,感谢你的对手!书中一个个人狼相斗的例子—撕黄羊、咬马群令人胆战心惊,整个过程仿佛草原版的《孙子兵法》。蒙古狼太狡猾、太坚韧,捕捉战机组织有序、团队合作、舍小顾大……在年复一年的周旋中,人们从狼群中学到太多:战术谨慎、声东击西。“兵贵神速”、“兵者,诡道也”。在与对手的不断较量中,一个强悍、不屈的狼性民族逐渐形成。如今,孤独的人类放眼望去.草原主人血性渐失,猎狗已成宠物,绿地渐成荒漠。今昔对比,不禁感慨:草原狼,今何在?

人狼共存,和谐之道。俗语云:“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前人砍树.后人遭殃。”“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一个无所畏俱的民族,一个没有人文关怀的民族会加速生态环境的破坏.更会招致大自然抓狂的报复。所幸,那段时光渐渐远去,而今和谐之风大行.生态保护倍受重视。然,前车之鉴不可不警惕。

血,仍未冷;狼性,依然隐藏。抽走野狼链条的生态环境必然脆弱,抽走狼性基因的民族必然受辱。a良谦恭让的教化让我们的民族变得温顺,近代的积贫积弱让我们的国家饱受蹂颐。在列国争雄的时代,重新祭起狼图腾的大旗,让渐冷的血沸腾。让隐藏的狼性进发,复我汉唐气象,扬我大国风范,冷睁观察,稳住阵脚,和平崛起,“敢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作者并非专业作家,只是“我手写我口,我口表我心.的朴素表达而已。相对于前面生动的描述。最后的“理性挖掘”显得生硬、突兀.虽提供了充分的空间使姜戎(化名)先生淋漓尽致地表达自己的心声,却显示出作者在文字驾驭、章节安排方面的欠缺。然瑕不掩瑜,如林肯所言:缺点很少的人,优点也很少;书亦如此,一本伟大的小说往往富有争议。作为读者,我们尊重姜戎先生的劳动,对其表达的思想有取有弃,读毕心中有所获、有所思,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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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列那狐的故事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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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列那狐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凭借着自己的小心思游刃有余得在王国里生活着。

在那些日子里,狐狸惹出来了很多故事,但我喜欢的故事就是《偷鱼记》、《列那受骗》和《列那之“死”》等,其中最喜欢的就是《偷鱼记》,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年冬天,狐狸家什么食物都没有了,他无可奈何的出门去寻找食物,他出去找了很久,可是仍然没有发现食物。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他发现一辆车开了过来,车里面装满了鱼,狐狸灵机一动突然想到,在地上装死。车上的人下了车,一看是一只狐狸,就把他装上了车。狐狸上了车之后就开始大吃一顿,不一会的功夫30条鱼就进了自己的肚子里,自己吃饱了,又咬开了别的鱼篓,终于找到了美味的鳗鱼,他把鳗鱼穿了起来,挂在了脖子上,看起来比金子还闪,当海梅林太太和孩子们看到他脖子上的鳗鱼,别提有多高兴了。

后来狐狸为了生活,还骗过自己身边的许多亲朋好友,还骗过的自己的舅舅,还骗过狮王等等。

列那狐的聪明才智深深地吸引了我也震撼了我,我们也要学她的聪明才智,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可爱调皮的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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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母狼读后感12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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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北方大雪般壮烈的情感;不是江南小雨般柔美的情感;不是两情相悦般酥麻的情感;不是关怀备至般细腻的情感……这种感觉,好似一道闪电直击内心深处所有的细胞,从头发尖到脚趾的触动之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好像在那1869页的中国汉语字典中都找不到任何一个词来形容它。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

图腾仍在飘荡,已成为传说……

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狼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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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英雄雨来故事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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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犹如交一个好朋友。前几日,我读了一本由管桦写的小说《小英雄来》,我深深地被雨来勇敢的精神所感动了。

《小英雄雨来》讲述了中国人民在艰难困苦的战争岁月里自尊自强,用自己的生命保家卫国的不屈精神,歌颂了抗日根据地儿童热爱祖国、勇敢机智地和敌人斗争的品质。

书中有一段落,看完后令我激动得热泪盈眶,不能自已。在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下,小小年纪的雨来不仅没有屈服,反而无所畏惧。尤其是当他看到书上那句“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后,更加坚定了要保护交通员李大叔的决心。我心想,这么危险的情况下,雨来还能做到临危不惧,冷静地思考面对,实在是太不容易了。雨来,我真佩服你!面对凶恶的敌人,你机智勇敢,与敌人周旋,宁可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也要救李大叔。你的所作所为令人称赞!

可我呢,相比之下,我不禁有些自惭形秽了。但凡遇到一点困难,我就胆小地躲在后面,在父母的羽翼下躲避风雨的侵袭,不敢直面困难,享受着父母给予的安逸生活,当起了缩头乌龟。如今,雨来的经历给了我极大的触动,我应该学着自己长大。雨来,谢谢你,你让我学会了不屈不挠、勇敢坚强的品质。我一定会把这种可贵的精神传承下去的!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觉得我们应该向雨来那样拥有可贵的品质,坚强不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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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故事二:狼和大象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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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住在一个窝棚里,它从来也不修理,也不打扫,所以这个窝棚又破又脏,一碰就倒。

一天,一只大象从狼的住处旁边经过,它的大耳朵呼扇呼扇地碰了窝棚一下,窝棚就倾斜了。

“真对不起,朋友!”大象对狼抱歉地说,“我不是有意的。我马上就把它修好。”

大象真有本事,它拿起锤子、钉子就动起手来。不一会儿就修好了,窝棚比以前结实多了。“哦!”狼心中暗想,“看来它是怕我呀!先是向我道歉,然后就动手给我修窝棚。我何不趁此机会让它再给我盖一座新房子呢!”

“站住!”狼大声吆喝道,“你这算怎么回事?你以为我是好欺负的?你把我的窝棚撞坏了,马马虎虎用钉子钉几下就想完事,没那么便宜,你得给我盖一座新房子!不然我要好好教训你一顿。”

听完这番话,大象一声没吭,它不费吹灰之力,用鼻子把狼卷起来,一下子扔进了臭水坑里,然后一抬脚把房子踢了个粉碎。“这就是你的新房子!”大象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哎!我怎么一点也不明白。”狼倒在臭水坑里,四脚朝天,翻着眼珠。

“你这个蠢货!”这一切让乌鸦看在眼里,它对狼说,“把别人对你的尊敬当成软弱可欺,就该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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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国女王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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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沈石溪,那可是我崇拜的偶像,他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他笔下的动物充满灵性,有喜怒哀乐,既体现出动物的情感世界,也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善良与丑恶。今年暑假,我读的这本书叫《女王》。

就像他说的一样,我们的主人公--紫葡萄英姿飒爽,威风凛凛。虽然是只狼,但她却有老虎般的力量,狮子般的勇敢。

她,有勇有谋,面对狼群里强壮的公狼对她的挑衅,她能够先默不作声地忍让,然后找准时机进行反击,由最厉害的大公狼歪歪脖出演苦肉计,让她重塑狼王权威……那天,狼群在觅食,它们找到了一条娃娃鱼。按道理,应该是狼王紫葡萄先吃。当她找到位置安静坐下准备品尝时,歪歪脖突然冲过来,猛地一低头,用两个尖尖的牙刺入娃娃鱼的胸膛,然后一甩头,迈开前腿,带着食物像风一样地跑走了。此时,群狼眼里的女王看上去是被激怒了,她腾地跳起向歪歪脖追去。追上歪歪脖后,她又抓又咬,毫不留情,歪歪脖被她撕咬得招架不住,只得跪地求饶。从此以后,女王紫葡萄再也没受到挑衅。当然,女狼王的传奇绝不仅止这一个故事。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女狼王紫葡萄有值得我们思考学习的价值。她有责任心,对狼群负有完全的责任感。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暴戾心肠的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在北斗沼泽大公狼黑三身陷沼泽之时,是紫葡萄拼了命把它救上来;在面对仇家狼群时,是紫葡萄放手留给他们一条生路,这才有最后两支狼群联手决战断牙血瘤虎的故事。正是她的胆识和魄力,仁慈与宽容,带领整个狼群克服了重重困难,成就了她的王者之风,拥有了群狼的信任与支持。

我还认为,女狼王紫葡萄的伟大还在于她是一位母亲。母爱,是发自她内心的一股无坚不催的强大力量。为了她的孩子们,她宁可自己受苦受累,也不让孩子们挨饿。她对孩子的爱,是无可替代的。当她成为狼群首领时,她显然就成了群狼的母亲。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在困难时冲在第一线;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懂得宽容与忍耐;也正是这种母爱精神,让她成为了真正的狼国女王!

这真的是一部荡气回肠的小说,一部女狼王的传奇。大家有兴趣可以认真看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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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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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中外名人故事》这本书,里面介绍了很多中国和外国的名人故事,比如爱国诗人屈原、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估、鞠躬尽瘁的诸葛亮、献身科学的居里夫人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蕾莎修女的故事。

书中讲述了世界上最美的天使——特蕾沙修女。有一天特蕾沙修女要到医院商量工作,在车站广场附近发现了一位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特蕾莎修女赶紧用手试了试呼吸脉博,老妇人还没有死,于是她暂时放弃了去医院的行程,因为特蕾莎修女想,如果老妇人躺在那里,一定必死无疑。接着把她送到了医院,可最终没能老人。但老女人在临死前,却十分感谢特蕾莎修女能够救她。

我认为特蕾莎修女是一个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穷人、病人、孤儿、无家可归者。她丰奉献了自己所有的爱,给了病人。

她的故事让我懂得了爱的力量,让我明白了在爱中成长的我们,也要学会帮助他人。因为只有爱,生活才能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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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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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勇敢的狼,黑仔,蓝魂,双毛等,黑仔再未成年下出去捕猎。

但是在没有母狼的看护下,独自的一人出去捕猎,是非常危险的。

后来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金雕,黑仔还在捕捉一只草兔时,金雕以非常快的速度抓住了黑仔,黑仔拼命的挣扎,用还没有完全长成狼牙的牙齿啃咬着金雕的毛,最后黑仔被金雕给杀掉,变成了金雕的食物。

母狼已经回来时已经晚了,满地的血迹,还是热乎乎的,那只母狼彻底的崩溃了。

接着蓝魂替代了黑仔的地位,那时已经秋天了,虽然不到的猎物很少,但是母狼还是把猎物的心脏,肺部等等最好吃的东西留给蓝魂。

冬天蓝魂已经是个非常健康,速度非常快,也非常聪明,力量也很大。

冬天时,狼群已经无法捕捉到许多的猎物了,最后狼王带着狼群去攻打熊。

熊的力气很大,他一巴掌能把狼拍成肉泥,压在狼的身上就压成了一块饼。

狼王刚进去就很快的退了出来,但是蓝魂扒着树枝飞进了熊窝。

只听轰咚一声,蓝魂又飞了出来,是这样的。

蓝魂跳到熊的身上,用接任的牙齿咬住熊鼻子,在熊举手一瞬间,蓝魂。利用他的掌力飞出去了。

接着熊发火了,一直狂追狼群熊追着追着就累了,他开始抱住树干,使劲的一打,树被打成两截,许多狼都被吓到了,但是熊一直打树,最后,他精疲力尽,倒在地上死掉了。

狼群一拥而上,把熊吃的一干二净,只剩下了白骨,蓝魂分到了熊心半个。

春天本以为快到了,可是又下起了鹅毛大雪,让狼群无法再次捕捉猎物。

都彻底的失望了,劳魂看到了一只羊挂在树上,一拥而上,结果发现是猎人布置的陷阱。

母狼也发现了,但是太晚了,蓝魂最终死掉。

在这里我知道了,狼群不是依靠力量,是力量和团结和智慧,独自一人去捕猎有可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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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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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到李佳奕家借了一本书,叫《吃奶的羊》,听了这名大家肯定都会很纳闷儿――狼是很凶猛的动物,怎么会给一只羊喂奶呢?别着急,听我给你们讲讲它的内容吧!

一头母羊在狼群的活动地带――黄土凹产下一只小山羊后跑去喝水,结果被狼吃掉了。可怜的小羊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被寻着血腥味的刚失去狼崽的母狼乌云飞发现了,因为小羊的举动使乌云飞母性大发所以它没有吃掉小羊,还给小羊喂奶,并给小羊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流火云。不久,在乌云飞给流火云喂奶的时候被狼群发现,由于头狼金卡黑是乌云飞的丈夫,所以乌云飞恳求金卡黑不要杀了流火云,金卡黑同意了,对流火云进行了气味认同仪式。但羊终究是在狼群中呆不住的,有一天狼群狩猎失败,饿得发慌的狼们将前来保护流火云的乌云飞吃了,流火云四处逃窜逃到了神羊峰,结识了朋友公山羊小黑角。流火云和小黑角找到了野山羊羊群想加入其中却被头羊麻花角驱赶。有一次,流火云和小黑角在距离羊群较近的山坡上吃草,遭到麻花角的驱赶,流火云和小黑角联手将麻花角打倒,按理说流火云应该成为头羊,但是没有,它们只是加入了羊群。由于流火云和小黑角多次救母羊,所以搏得许多母羊的欢心。麻花角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终有一天,麻花角带着羊群登上蛤蟆岩,遭到狼群袭击,流火云打败了狼群,却不料遭到麻花角的偷袭,跌下山崖,成了狼群的美餐。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肯定都明白了吧。动物中有善良的也有阴险狡诈的,动物也像人一样复杂的,它们并不单纯。而再凶猛的动物也有母性,就像乌云飞一样,虽然流火云和它没有血缘关系,但它早已把流火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亲生骨肉,牺牲自己救流火云也无怨无悔。所以我们要爱护?珍爱动物,保护它们的感情和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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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自相矛盾儿童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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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成语故事》,书中有很多个我们耳熟能详的成语小故事,其中《自相矛盾》这个故事 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是这样的:很久很久以前,楚国有一个卖兵器的人到市场上去卖矛和盾,他说他的盾是世界上最坚固的,无论什么都不能刺穿它;他还说他的矛是世界上最最尖利的,能刺穿任何坚固的东西。假如我们用他的矛戳这面盾,如果盾破了,那就说明他的盾不坚固,如果矛断了,那就说明他的矛不锋利。所以他说的话是自相矛盾的。

《自相矛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说话办事要说实话,办实事,不要违背了事物的客观规律,自己先说服不了自己,自己说的话不能自圆其说,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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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洋葱头历险记》童话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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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了有个挑着小包裹走世界的洋葱头,他要周游世界,好好研究一样东西:“坏人”,还有一位住在一座很小很小的房子里的南瓜老大爷,他用了一生的心血一块砖一块砖的积攒,攒下了一百一十八块砖,盖成了这座小房子。还有老用锥子挠头皮的鞋匠师傅,鞠个躬得跳到半空中才能让人家看见的青豆律师,拿半只香喷喷、汁水多的梨子做成小提琴的梨教授,不得不听老伴的吩咐,坐在阳台上用很长很长的八字胡当晒衣竿的园丁小葱先生……

当然,这个世界还有穿着黄龙袍的柠檬国王,他总爱带着他那队柠檬士兵。每个柠檬士兵的帽子上都有一个铃铛,走其路来叮叮叮叮当当作响,就像是来了一支乐队。还有圆滚滚的番茄骑士,以及住在高高的樱桃城堡里的樱桃女伯爵、小樱桃子爵、橘子男爵、蜜柑公爵……

他们在这个世界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做人的道理,要帮助别人克服困难,遇到危险不退缩,做勤劳勇敢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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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和狐狸的童话故事

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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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和狐狸住在一起的,而且狼要什么,狐狸就得去做,因为狐狸较弱。

有一次他们一起穿越一片大森林,狼说:“红狐,去给我找点吃的,不然我就把你给吃了。”

狐狸回答说:“我知道附近有个农场,里面有两只小羊。如果你愿意,我们就去弄一只来。”

狼觉得这主意不错,和狐狸来到农场。狐狸溜进去偷了一只小羊交给狼,自己很快走开了。狼吃完那只小羊,觉得不过瘾,还想吃,于是自己跑去偷。狼笨手笨脚的,马上被母羊发现了,便“咩咩”地惊叫起来。

农夫听到了跑出来一看是只狼,毫不手软地给了一顿痛打,直打得狼嚎叫着,一瘸一拐地跑到狐狸那里去了。

“你骗得我好苦哇!”狼说,“我想再吃一只羊,那农夫突然袭击,打得我几乎变成肉酱了!”

狐狸却说:“谁让你这么贪婪啊。”

第二天他们又来到农场。贪婪的狼说:“红狐,去给我找点吃的,不然我就把你给吃了。”

狐狸回答说:“我知道有户农家今晚要煎薄饼,我们去弄些来吃吧。”

他们来到农舍,狐狸围着房子蹑手蹑脚地转了一圈,一边嗅一边朝里张望,终于发现了放饼的盘子,就去偷了六个薄煎饼交给狼。

“这是给你吃的。”狐狸说完就走了。

狼转眼就吃完了六个薄饼,对自己说:“这些饼真让人还想吃。”

于是跑到那里,把整个盘子都拖了下来,结果盘子掉在地上打得粉碎。响声惊动了农妇,她发现是只狼,连忙叫人,他们一起用棍子狠狠地打,直打得狼拖着两条瘸了的腿嚎叫着逃回了森林。

“你太可恶了,竟然把我骗到那农舍,结果被农夫抓住,打得皮开肉绽的。”

可狐狸说:“谁让你这么贪婪啊。”

第三天,它们又一起出去,狼只能跛着脚走,它又对狐狸说:“红狐,去给我找点吃的,不然我就把你给吃了。”

狐狸说:“我知道有个人今天正好杀了头牲口,刚腌的肉放在地窖的一个桶里,我们去弄些来。”

狼说:“我跟着你一起去,假如我被逮住了,你也好帮我一把。”

“行。”狐狸说着就将方法和通地窖的小路告诉了狼。

它们终于来到地窖,那里有很多肉,狼张口就吃了起来。狼想:“我要用足够的时间吃个痛快才走。”

狐狸也很爱吃,但它总是四下张望,时不时跑到进来的洞口,试试自己的身体能不能钻出去。

狼问:“亲爱的狐狸,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总是跑来跑去、钻进钻出的?”

“我得看看是不是有人来了,”狡猾的伙伴回答说,“别吃太多了!”

狼却说:“我要把桶里的肉全部吃光为止。”

此时农夫听到狐狸跳进跳出的声音,就朝地窖走来。狐狸一看到他的影子,自己一溜 烟地钻出去逃走了。狼也想跟着跑,可它吃得肚子鼓鼓的,在洞口卡得牢牢的钻不出去了。

农夫拿着一根棍子把狼打死了,而狐狸却跑回了森林,为能够摆脱那贪得无厌的狼而感到十分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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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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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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