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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与狼的故事读后感【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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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后感之狼王梦

全文共 1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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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又重温了一遍沈石溪那本不朽的名著《王梦》。看完之后,我有所感言。本来,我对狼的看法是那么无情冷漠,但是,自从看了作家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之后,我对狼的观点瞬间改变了。原来,我想象中狼的坏印象和真实的狼好品质,真是天壤之别。

五只狼崽的出世

故事主角,是一条名叫紫岚的母狼,它失去了它的伴侣黑桑,但它的肚子里,却怀着黑桑和它的孩子。

一场疾风骤雨里,怀着孩子的紫岚难忍饥饿,于是走投无路,到羊圈去偷羊。结果被看羊圈的猎狗发现,它们俩厮杀周旋中,紫岚艰难的产下了五只狼崽。由于下着狂风暴雨,其中的一只狼崽被猛风暴雨吹打,被活活地冻死了,这只狼崽,就这样被严寒夺取了生命。

紫岚最得意的孩子黑仔没了

还有四只狼崽,一母三公。紫岚看中了这三公里一只全身乌黑,模样相似黑桑的狼崽,还给它取名为黑仔,它把做狼王的希望都寄托在黑仔的身上了。紫岚非常偏袒黑仔,把最大的奶头让给它,最好的食物都给它,紫岚对黑仔的过于的爱子之情在其它孩子的面前毫无掩饰。黑仔和它死去的伴侣黑桑一样,又猛又胆大。黑仔总爱独自出洞玩耍,不喜欢与其它姐妹互动,紫岚却很放心,又很欣慰,黑仔做狼王的梦想就在眼前了。但鬼神不测,偏偏这时候,饥饿的金雕出现了。它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情况,发现母狼竟然不在狼崽的身边保护它,金雕窃喜极了,便冒险冲向毫无知情正在玩耍的黑仔。就这样,紫岚最出彩最优秀的孩子便轻而易举的成了金雕的腹中之食

蓝魂儿也随着离开了

黑仔没了,紫岚没来得及伤心,便匆匆开始把做狼王的梦想又寄托在蓝魂儿的身上。蓝魂儿的才能也不比黑仔差多少,它的身上也有像黑桑一样的精神,一股子的猛气,身姿一样的敏捷,脑袋一样的聪明。紫岚细心喂养和训练,蓝魂儿也快成为了和黑桑一样优秀的大狼犬。过了冬,春天的时候,狼群就会聚集在一起,来篡夺王位。

可惜啊,风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冬天的那场雪,把蓝魂儿的生命和紫岚让蓝魂儿做狼王的梦想通通画上句号:狼群解散前,它们一直饥饿地徘徊在雪地上。忽然之间,在前方看到了一只肥羊,蓝魂儿用敏捷的身姿超越了其它的狼,自己先冲了上去。结果是猎人的陷阱,又大又坚硬的夹子直接夹住了蓝魂儿的身体。这么刚硬的夹子,别说是狼牙咬不破,就连锯子都锯不断。紫岚不忍心让蓝魂儿被这可恶的猎人残忍杀害,便一口要下它的喉管,在紫岚的安抚之下不知不觉的死去。就这样,都快成为狼王的蓝魂儿却意外被猎人捕猎时所放的夹子而失去生命,紫岚的狼王梦,又再一次的破灭了

双毛也在夺王位的最后一刻失去了生命

黑仔,蓝魂儿都为了要做狼王的梦想意外间接死去,现在,只有双毛了。可是紫岚很失落,双毛从小瘦弱胆小,软弱无能,而且从小到大都妄自菲薄、自轻自贱。这个问题对于想要双毛成为狼王的紫岚来说,是多么困难,但是足智多谋的它,却想出了一个让双毛脱离自卑,让它变得趾高气昂的一头狼。

冬季,紫岚带着媚媚和双毛去捕猎。每次捕猎,双毛总是最累的一个,但它吃得食物,却是难以下咽最难吃的东西,这是对双毛的侮辱和打击啊!紫岚和媚媚一次又一次用这样的行为去打击它,双毛就这样饥肠辘辘忍气吞声了好久。有一次,双毛忍受不下去了,它的自尊心终于爆发了。那时候,紫岚已经斗不过博硕肥腯的双毛了,而且把紫岚打得都瘸腿了。虽然紫岚成了坡脚狼,但它兴奋又欣慰,自己的儿子终于不做胆小自卑鬼了,而是顶天立地,斗志昂扬的大狼犬了。

春季一到,双毛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去篡夺王位了。鸡皮鹤发的洛夏已经斗不过年轻力壮的双毛了。胜负完全明显,双毛快成为头狼了,但是,在最后关键的时刻,洛夏却哀鸣了一声,这一声,竟然勾起了双毛的小时候的自卑自弃。双毛失了手,也失去了生命。它不是死在了头狼洛夏的手里,而是死在了自己自卑的回忆里。

紫岚把做狼王的梦寄托在子孙上

没了,什么也没了。紫岚的努力都白费了,而且把所有儿子的命都搭上了!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因为做狼王的梦想而死去。紫岚也老了,难道,它和黑桑的梦想都破灭了吗?这时候,女儿媚媚和一条优秀的大公狼产下了五只狼崽,其中有两只是公崽。紫岚欣喜若狂,但它又担心曾经伤害黑仔的金雕又打起它子孙的主意,便和金雕同归于尽了。在它跟金雕同归于尽之前,它希望,它的子孙,能为它圆了这个狼王梦。

《狼王梦》,这是一个关于狼的一个故事,关于爱的一个故事,关于执着的一个故事,关于梦想的一个故事。母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成为顶天立地,能呼风唤雨的头狼,不惜代价、坚持不懈地锻炼培养它,为了让孩子能当上狼王,连自己的幸福和生命都能丢弃。所以说母爱博大深入水,母爱是如此的无微不至,母爱无价无可替代,母爱且行且珍惜。

[作文读后感之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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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讲出一个精彩故事读后感2000字

全文共 2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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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读过一些类似《讲出一个精彩故事》的书籍,例如《大师们的写作课》、《小说课》,但是我都没有做到一字一句从头到尾将他们读完,这次,又是一本指导类的书目摆在眼前,我翻开它之前就暗下决心,要认真把这本书读完。我很庆幸我这么做了,因为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许多。

这本书在结构上来说非常令人舒服。它就像一位耐心的教师,一步一步教我如何讲故事,他当然不会忘了用一些精彩的例子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不要跑神,也会很贴心的在每一讲结束的时候帮我总结好这一节讲过的内容,甚至帮我把笔记都做好了。这样一来,就算这位老师中间有一些地方讲的太过于出彩,我也不至于忘记这节课的主要知识和要点。

当然,这本书让人能阅读下去的不仅仅是它的结构设计,作为一本教育指导类图书,作者的语言、用词、断句都非常恰当而到位。这样的例子俯仰皆是。例如“有些故事,浑然天成,不需要运用任何推展情节发展的技巧,硬是要使用技巧,只会窒息了故事。”作者的灵魂比喻更是为书本增色不少。“故事情节的发展就好像一个导引方向,假若将一个故事比作一个万象呈现的花园,讲故事者便是打开这扇窗子的人,故事的情节等就如路径,先后因果关系有没有散乱或者相悖呢?主要人物角色就是导游,有没有足够的魅力和亲和力,让你愿意专注投入聆听呢?故事的题材及细节相当于花园内的摆设和各类花木建筑,有没有相当的细致度和惊喜让你回味?”这一段巧妙的比喻生动而具体地说明了把故事讲出来、讲好一个故事能够带给读者的震撼和回味。最重要的,作者通俗易懂的解释让人大快人心,阅读起来丝毫不觉得有障碍或者疲劳。而作者对于一些日常生活中事物的留心再加上他独到的总结,总是能引起我的共鸣。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作者举的广告的例子“香水:约会成功的故事/白米:家庭和睦的故事/保险:渡过难关的故事/啤酒:都市奇遇的故事”这类广告生活中经常能看见,但是作者短小、整齐、又符合他的需要(“…的故事”)的总结,让我眼前一亮,同时又感到十分熟悉和亲切。

诚然,就算我读完了这样的一本书,我也不能说自己就一定能讲好故事了,“照葫芦画瓢”不一定是件好做的事情。书里面提到的那些基本的“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不是读完就能用好,而且生搬硬套肯定讲不出好故事。但是,反过来看,我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来分析、鉴赏一个已经非常成功的故事,却显得十分恰当,更妙的是,无论小说电影,这些规律也好定理也罢,都能完美契合。因为,成功的故事一定符合这些以它们为样本总结出来的规律,而符合这些规律的却不一定是成功的故事。孙洙在《唐诗三百首》的序言中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想,在阅读完《讲出一个精彩故事》之后,我最大的收获或许不是能立马讲出一篇令人满意的故事(这显然也不可能,不然中考前我们早就集体抱着这本书读然后作文统统满分了),而是在对于小说、故事的鉴赏和分析能力的加强。作者在文中有一句用来讽刺的话,不知我把它引述到这里是否合适,“纸上谈兵的,只能做品论者”。我想,以下的内容主要是为了证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能够而且足够用来分类、评价名著、斩获各类大奖的影片。

先说“五类情节”。我刚刚在文件夹里翻看了一下自己以前写的一些读书笔记,觉得还是缺乏了一些逻辑性,例如对于故事情节的分析,我可以从五类情节阶段展开,而不是依着自己脑子中“吱吱”的声音按着书的写作顺序(甚至不是时间顺序)来分析。

又例如,六种人格发展进程可以用来分析人物的变化以及发生的事情对人物的影响,我立马就想到了基督山伯爵(唐戴斯),从一个相信这世间美好的单纯年轻水手,变成了一个将自己曾经的敌人耍的云里雾里,主宰了他们的生死存亡的“魔法师”,而且越想越符合,简直就像为他量身定制的一样。这不只是个例,许多举世闻名的电影、小说都是如此,《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盖茨比(当然,盖茨比只挺到了“流浪者”的阶段就凉了);《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霍尔顿;《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十五岁的船长》里的迪克等等。谁说文学中没有公式?任何一个出色而成功的人物设计仿佛都离不开人格发展的六个阶段,有些(基督山伯爵、安迪等)走过了这六个阶段,而有些只经历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阶段,但是他们的故事依然在世界搅起轩然大波。

关于那七个基本情节,它真的好像如来佛的手掌,一切都逃脱不了他的范围(仅以我看过的为例,可能有误):像《地心游记》《环游地球八十天》《神秘岛》《鲁滨逊漂流记》和诸如《流浪地球》《星际穿越》《后天》的科幻大作和《空中浩劫》《深海浩劫》等一系列灾难片,都可以归入“战胜恶魔”这一类中;《传奇的诞生》(贝利的奋斗史)《一球成名》等各种传记,能算入“白手起家”这一类;《金银岛》《格列佛游记》《失落的世界》(这三本典范~)就属于“探索旅程”;《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是个另类的英雄吧)《平凡的世界》(孙少平最后又回煤场也算是一种回归吧)收入“远离与回归”;《追风筝的人》(阿米尔追到了他缺失的“风筝”)完美契合了“喜剧”的定义(但我觉得放到“重生”会更好);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仍然在追寻“那盏绿灯”却“逆流而上,而那倒退的潮流不断地把我们推向过去的岁月”)从开头就奠定了他悲剧的结尾;那《基督山伯爵》及听着名字就像的《肖申克的救赎》纳入“重生”这个听起来最帅气的类别里。

我说了这么多,举了这么些例子,显然不是为了凑字数我想表达的简单概括来说,就是这本书里面所传述的内容让我很震惊,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语文这个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学科里,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写作(或者叫讲故事),居然有这么强的一致性,震惊程度不亚于初三发现“缘”字的右上部分不是“夕”的时候。那么这样,这本书还起到了一个更加巨大的作用:他在告诉了我我有多么无知的同时,也帮助我理解如何才能将语言学好、用好——追寻前人的足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本书甚至还有一点点激发了藏在我内心很深很深的地方的,讲故事的欲望,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开始写点什么,毕竟,“纸上谈兵的,只能做评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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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狼来了的新编童话故事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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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男孩在山坡上快乐地玩耍。他扑蝴蝶、捉蚂蚱,无忧无虑,十分开心。

忽然,小男孩看到远远的地方有一只大灰在向这边偷看。他害怕地大声呼救:“狼来了,救命啊!”狼吓跑了。大人们听到呼救声,丢下手中的工作,拿着棍棒赶来。他们没有看到狼的影子,不相信小男孩的解释,认为小男孩在撒谎,生气地各自忙自己的工作去了。

小男孩很难过,他不知道大人们为什么不相信狼真的来过,他感到很沮丧。蝴蝶飞过来了,蚂蚱蹦过来了,他都失去了兴趣,只是呆呆地的坐着,想着……

这时,大灰狼又出现了,小男孩又看到了它,但他没敢喊,他怕大人们又会责怪他不诚实。

大灰狼感觉到周围没有危险,就悄悄向这边靠近。小男孩一直在心惊胆战地观察大灰狼的行踪,见大灰狼已经在不远处向自己伸出长长的红舌头,他忍不住恐惧地大声呼救:“狼来了,救命啊!”“狼来了,救命啊!”大灰狼狡猾地躲了起来。

大人们听到呼救声,再次纷纷赶来,没有看见狼的影子,他们不听小男孩的诉说,很生气地斥责他:“你为什么要再三地欺骗我们呢?你真是一个爱撒谎地坏孩子!”

大人们气恼地走了,小男孩更难过更孤独,他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自己说出的实话,在大人眼里就是撒谎。他伤心地躲在山坡上流眼泪。这时,他分明感觉到危险离他越来越近。一抬头,小男孩看到大灰狼已经近在咫尺,就要向自己扑过来了。

小男孩吓得动也动不了,他只会没命地大呼:“狼来了,狼来了……”

小男孩喊了一遍又一遍,没有一个大人赶来,倒是那只面目狰狞的大灰狼在向他一步步逼近,那粗重的、可怕的喘息声几经贴到了他的耳边。

小男孩绝望中喊了最后一声:“狼来了……”

丧身在狼口下的孩子,永远也不会明白:被欺诈、虚伪的世风所熏染的成年人,只会相信他们自己亲眼看到的东西,他们早已忘记了什么叫天真、什么叫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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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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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个扣人心弦的动作,一场场浴血奋战的争霸,一个伟大的梦想......这一切,在《王梦》中表现得如淋尽瘁,在这扣人心弦的故事里,有一个望求儿女成为一位狼王的伟大母亲,它,就是紫岚。

不得不说,在《狼王梦》中,我深深地感到了母亲的伟大,紫岚,这位曾经光鲜亮丽,勇于奋战的母狼,为了它的孩子,绞尽脑汁地突破重围,为了它的梦想,不惜一切生命危险将其实现,为了不让人类得逞,它放弃了它的希望......

紫岚是伟大的,同时也是不幸的,公狼黑桑本能当成狼王,但却不幸死于野猪之口。紫岚伤心不已,但是,不幸终究还降临在它身上,它的狼崽,在初生时被冻死了,紫岚由于还属于“康复”阶段,不能捕食,而黑桑又走上了“黄泉路”,紫岚狠下心,带着一万个不愿意,痛苦的将那只冻死的狼崽,将自己的骨肉吞下了肚子,才救活了剩下的四只生命垂危的狼崽。

我们常说,我们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每个人。但是,在紫岚对待四只狼崽的态度中,我看到了不公平的一面,紫岚一味地认为黑仔与黑桑有几分相似,所以给黑仔的永远是最好的,也就以至于黑仔常常瞧不起自己的兄弟姐妹,一味的自大使它完全没有了防备之心,正当紫岚沉醉其中时,黑仔未满年龄就去捕猎,狡猾的金雕将魁梧的黑仔置于了死地。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蓝魂儿的表现,使不少公狼刮目相看,紫岚为此扬眉吐气,想着蓝魂儿有一天一定会成为一只出色的狼王。

也许是命运在于它开玩笑,这只未来的狼王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却无济于事。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下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眼里写满了悲伤。

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它的眼里诉说着许多希望,一只美丽的母狼,它机智的眼中,透露出不舍,遗憾和希望。

母狼紫岚用母爱谱写了一篇如淋尽瘁的文章,我相信,一定会出现一代狼王在它的家族中!梦,是需要付出一切努力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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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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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叫紫岚的母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生了五个狼崽,有的时候,她紫岚用残忍的方式塑造狼残忍的本性。一开始,长子黑仔像似黑桑,但是,偶然一次,他外出打猎时,被金雕给叼去了,紫岚非常的伤心。紫岚只好放弃培养黑仔的机会,把目光转向了蓝魂儿。蓝魂儿生性凶猛,在一次家庭聚会上,他竟然把狼王的一块猎物心给调走了,虽然付出了一点代价,但是,母亲紫岚却暗自高兴,因为她为蓝魂儿的不屈的精神所骄傲,但不管她把目光投向哪只狼崽,希望最终还是破灭了。最后为了子孙后代,她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这是她的梦想,她不顾一切,千方百计,竭尽全力,想让自己的狼崽成为狼王,但她的狼崽却一个个死,虽然她最后为了子孙后代跟金雕同归于尽,但我还是不喜欢紫岚,是因为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这未免也太残忍了,一家人开开心心在一起不就好了吗?何必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狼王梦变成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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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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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王梦一书,使我受益非浅。

本文描述了一头母狼紫岚与她的丈夫企图夺取王位的故事,可惜在马上要成功时,大公狼在狩猎时被野猪杀死了,魂归西天,紫岚的计划泡汤了。

可是她依旧不放弃,开始注力培养下一代,让它们有机会当上狼王,成为狼群中的优秀的君主。紫岚会成功吗?

在狼群之中,弱肉强食,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只留下一只小母狼。可她还是不死心,不肯向残酷的命运低头,只好为小母狼找到了狼群中第二优秀的狼结婚,将目光放到了下一代——狼孙身上。在最后,母狼为保护狼孙而与想袭击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本文内容写的荡气回肠,委婉动人,引人入胜。

读完本文之后,我发现了紫岚身上有许多我没有的品质,比如说像做事一丝不苟,专心致志,决不轻言放弃,这些都是在今后以及未来值得学习的。

回到现实,我发现自己和紫岚差远了。遇到不会的问题也不深度探索,而是直接跳过;遇到一点点小挫折就会轻易放弃。在今后,我一定要学习母狼紫狼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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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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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周末的时间,我急不可待的看完了沈石溪的作品《王梦》,这部书看完之后带给我的思考很多。

首先,《狼王梦》的主角母狼紫岚为了完成自己丈夫的遗志,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狼王,结果三个儿子先后殒命,她这样做对不对呢?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不是好士兵,作为狼,是不是就应该有争霸狼王的野心或者说上进心呢?为了这个理想奋斗,是不是付出再多也是无悔的呢?或者她应该选择让自己的儿子做一匹快乐的狼,平平凡凡度过一生,不去争权夺利。我也不知道究竟哪一种想法对,一匹狼究竟应该怎样活着才算是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其次,《狼王梦》这本书从狼的角度让我们看到一些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人深省。

黑仔,紫岚的大儿子,资质不错,是紫岚心目中争夺狼王的第一人选。紫岚为了训练自己儿子黑仔的野性,对自己的儿子进行了棍棒教育,终于迫使温和的黑仔变得凶狠、残酷起来。从这一点来说,作为父母我都是爱孩子的,但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有时我们必须对孩子严格要求,让孩子经历一些苦难,只有经历过苦难孩子才能真正成长起来,不过可惜,紫岚为了培养黑仔的胆量,对黑仔私自走出洞穴的这种危险行为居然给予了默认,最终导致黑仔惨死在金雕的手中。看来,对于孩子一些不好的习惯一定要坚决制止,否则等到你想补救的时候就已经太迟了!

黑仔死后,紫岚全力培养她的第二个儿子蓝魂儿,很快蓝魂儿成了狼群中的佼佼者。可惜,由于过于急功近利,蓝魂儿想尽快树立在狼群中威望,每次都中锋在前,结果却不幸中了猎人的捕鼠夹而死。看来,任何时候拔苗助长、急功近利都是会失败的。

蓝魂儿死后,紫岚无可奈何把希望寄托了三儿子双毛身上。双毛由于自小便被欺凌,自卑心极重,紫岚费尽心机才使双毛重展斗志,然而她自己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瘸了一条腿。紫岚对狼王洛戛和他最好的盟友古古实行了反间计,使得二人反目为仇,并消耗了洛戛的一些元气。然后,双毛趁此挑衅,于是双毛和狼王洛戛之间展开了生死决战。洛戛元气受损,果然处于下风,眼看只要双毛给予致命一击,紫岚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洛戛最后的一声吼叫居然唤醒了双毛内心的自卑感,使得双毛妄想逃跑,最终被群狼分而食之。双毛可以说是本书中悲剧色彩极重的一个人物,功败垂成,让人扼腕叹息。然而,这件事也让我们意识到,一个孩子在小时所受的心灵创伤将会永远存在,一直伴随与他。莫要轻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孩子越小,幼小的心灵就越需要呵护。

再次,整本书让人感到一种深深的母爱。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瘸了一条腿。让出自己的领地和洞穴,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提前进入了衰老期,紫岚付出太多了。尤其是本书最后紫岚自己的女儿媚媚已经不认紫岚这个母亲,紫岚本来可以多活两、三个月,可是紫岚却仍然为了保护自己的孙子、孙女,忍饥挨饿最终和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读到这里时,不禁让人潸然泪下,紫岚是一匹狼,可是她更是一个为了子女而付出一切的母亲,母爱无论在哪里都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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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伊索寓言故事读后感感悟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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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陶宏健改写的伊索寓言,这里面关于动物、人类、鸟类、昆虫、爬虫、两栖动物和植物都有描写,而且有好多故事,最重要的是每篇故事后面都会有各种能启发你并且告诉你各种道理的一段话。这里的各种语言启发了我,并且我把道理懂得了,也铭记在心了。这么一本书,数之不尽,即便你看了,如果只看两三遍,是不可能记住的。有些道理大家都懂,但却做不到。比如说:有的人连最普通的事都做不来,却夸口要做什么大事,结果一事无成。这个道理大家不懂么?那为什么有些大人还是做不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个道理我相信大家也懂,那为什么有些人做事有一点成绩,就骄傲。所以大家要懂道理,想记住道理就必须能做到这些道理的重点。

这本书的句子,大多数我都很喜欢。我可以列出几个让你们看看:这个故事是说,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东西,最终还是保不住的。这个故事是说,如果有人向从来就不干好事的人求救,他肯定是个大傻瓜。这个故事是说,如果从别人那里得到了好处,就应当报答人才对。这个故事说明:对于那些比自己高明的人,千万不要去讥笑他,不然一定会自讨没趣的。这个故事说明:坏人的本性是掩盖不住的,往往会通过外表流露出来。好词:震撼山林、瑟瑟发抖、名扬天下、不屑一顾、淙淙流淌、一笑置之等

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书,虽然伊索寓言有很多种,但我最喜欢我哥哥的这本青少版的《伊索寓言》。我相信,大家读了这本书,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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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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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的是,母乌云飞不幸失子,养育了一只偶然发现的小羊,起名叫“流火云’’。但被狼群发现,在帮助流火云逃跑时,被狼群吃掉。流火云结交了伙伴‘‘小黑角”与小黑角共渡难关,历经了千辛万苦,加入羊群,流火云成为了群中的英雄羊。在流火云抗击羊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妒忌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女峰上。

由羊,我想到了人。这不正和人一样吗?我们也要做一个纯洁善良,向往和平的人。虽然是和平年代,但是我们也不能任由性格软弱该需要公平和正义的时候还要和邪恶势力对抗。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相信我们也都会遇到各种挫折·迫害,误解,嫉妒。但是我们应该用正义的力量来赢得尊重,信赖和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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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本雷锋故事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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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看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雷锋叔叔的伟大精神深深感动了我。雷锋5岁父亡,7岁母亲自尽。但他人穷志不穷,从小就勤俭朴素,助人为乐。加入中国解放军之后,每月工资6元钱,却也舍不得用。衣服鞋袜破了都自己缝,从来舍不得扔掉,他把省下来的钱寄给灾区和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每次吃完饭后,他都会把桌子上的剩饭剩菜拿去给猪吃。他还用废木头定了一个“聚宝箱”,把多出来的或捡到的螺丝、螺帽、牙膏皮、铁丝条都放在里面,当需要的时候就从里面拿出来,用不到的东西卖给收破烂的,得到钱全交给公家。雷锋叔叔做了数不清的好事,捐款献爱心,帮助战友洗被子,在列车上帮助乘客找座位,帮助列车员清洁车厢等等。毛主席说:“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坏事。”有人评论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他不但乐于助人还勤学苦练,有一次,他投炮弹怎么也投不远,投不准,他就天天坚持不停地练,胳膊又疼又肿,可他从不放弃,也没想过要放弃,最后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雷锋叔叔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为了救战友牺牲了。党中央毛主席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今后我也一定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助人为乐的精神,改掉我好吃零食,乱花零钱的坏习惯,多做好事,帮助他人。在学习上我更要学习雷锋叔叔勤学苦练,永不放弃的精神,克服困难、战胜困难,好好学习将来为我们的祖国建设尽一份力。

[书本雷锋故事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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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图腾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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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书是你非常感兴趣,自始自终都兴致勃勃,手不释卷;有一些书是你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感兴趣,越看越无趣,而最终放下,还有一些书是刚开始无太大兴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但后来竟看的如痴如醉。《图腾》就是这样一本书。

姜戎的这本书独辟蹊径,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展示了蒙古草原的生存环境。以前,我从未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总以为把“北大荒”变成“北大仓”那是多好的一件事。作者让件事。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事物的另一方面。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教育。

上学前,我们的孩子是各式各样的:圆形的、方形的、三角形的……可是经过学校的教育,最后都变成无棱角的,一个形状了。他们很乖,很懂事,不会反抗。真的就如同作者笔下那些乖宝宝似的小绵羊。慢慢地在中国所崇尚的儒家,大儒文化的熏陶下,与世无争,中庸之道,一味退避,一点点气概都没有,在现实中陶醉,就像行尸走肉般,完全没有了自我的精神。那狼来了怎么办,给它吃掉左腿后再将右腿伸过去吗,所以,一个曾是中国附庸的日本才能侵略中国吧。这样的成长起来的未来的栋梁如何能担当国家的大任呢?

还有我们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宝塔型的家庭结构把小皇帝、小公主“惯、宠、溺”成温室动物。作为班主任老师我时常受到家长这样的电话:老师,家居住较远,能不能不安排我们孩子早晨值日?孩子听课不专心,可不可以往前调一调座位?可怜天下父母心,却不知如此温室的花儿,怎能耐得住风吹雨打?

思想决定出路,奴性的教育思想是教育不出强者。我们的教育思想需要强硬,需要狼性些。我们不愿意看到书中描绘的:狼在羊群中吃羊,其他羊都是默默地吃自己的草,或者无声地注视着这些;我们希望看到百舸争流、海燕翱翔大海,更希望看到风雨后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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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的作文

全文共 1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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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溪的《王梦》我一口气读完了。我为母狼紫岚为了使孩子能成为狼王而不顾一切哀叹,同时又被她的母爱精神所折服。

紫岚有五个孩子(一直在刚出生时就冻死了)。她的丈夫在一次捕猎中丧生,她成了一位单身母亲。为了生存下来的孩子,她含辛茹苦地艰难生存着。贫苦的生活,使紫岚那个积压在心头的愿望更强烈:她要使她的孩子成为一代狼王。可是世事难料,老大死在金雕的利爪之下,老二丧生在猎人的铁栅栏里,老三在狼王之争时因一时胆怯被杀,老四因是女狼崽而丧失做狼王的权利。当一切无望时,紫岚又把希望寄托给她女儿媚媚的孩子,即她的孙辈……

在动物世界里,父母希望孩子出人头地,在我们人类社会,更是如此。为了孩子,父母可以牺牲一切。我身边就有一位活生生的例子:

我们楼上住着一位大姐姐,她读高三了。为了方便她上学,她的父母特地在我们小区租了房子(我家离高中很近),并且她的母亲辞了工作,成了她的“后勤部长”,对她的生活、学习进行全方位的料理。晚上,星星都困得不想眨眼睛了,她家的灯还在亮着;早上,太阳公公还在呼呼大睡时,她家已是书声朗朗。当我不好好学习时,我母亲总是指着楼上对我说:“看看人家大姐姐,再看看你!”我挨训多了,自然就对那位大姐姐多了一份关注:她是一位漂亮的姐姐,鼻子高高的,嘴巴翘翘的,只可惜那双花儿一样的眼睛很木然,我很少看到她的笑容,总是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倒是她的母亲,整天进进出出,大兜小兜地买着各种蔬菜和时令水果,和左邻右舍眉飞色舞谈论着她女儿是如何的出类拔萃,甚至她女儿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她都预测到了。她的女儿确实优秀,听说在她就读的重点高中里,考试没出过前20名,考个一本院校如探囊取物。可前几天,听说那位姐姐只给父母留下一封信,便没有了踪影,原因可能是高考时发挥不好,成绩不理想。可怜她的母亲,祥林嫂似地逢人便说:“我不该对孩子要求过高,过于苛刻,都是我害了孩子啊!”

再问我的母亲:“楼上的姐姐可是我学习的榜样?”母亲答非所问地长嘘短叹:“唉,可怜的孩子!”

《狼王梦》中紫岚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成为狼王,付出了自己一生的心血,她的确是一位可歌可泣的母亲。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有出息,这是人之常情。“现在不努力,将来怎么办?要想有一个舒服的工作,首先要有一个高学历,否则你连一个最起码的必要条件都没有。”这是老妈督促我学习说得最多的话,她说破了嘴皮,我的耳朵也听出了茧子。殊不知,作为孩子,我们听多了这一类的话,心里会有压力,甚至会担心、恐惧自己的未来。难道父母未了的心愿,都该由孩子来实现吗?我要大声呼吁:父母们,给我们孩童该有的快乐,让那该死的各种文化补习班见鬼去吧。(当然,兴趣班还是提倡的,比如文体类的。顺便说一句,我暑假参加了羽毛球俱乐部,经过专业老师的指点,那进步是相当的大,较以前有了质的飞跃,自己赞一个)

愿《狼王梦》给那些望子成龙又不切实际的父母敲响警钟:不要一味地苛求您的孩子,否则,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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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只跛狼奋斗的哲理故事

全文共 1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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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处于弱势的情况下,如何才能突破弱势的限制,求得生存和发展。今天小编就分享一只跛奋斗哲理故事,来告诉你们!希望你们喜欢。

这是一个生命的奋斗史,一篇我很喜欢的纪录片。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

它是一只非洲狼,不知为何,一出生它的一条腿就比其他三条短了一截。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这是致命的缺陷。当摄制组发现这只跛狼时,断言它将活不过童年。也许正是这种不幸,激发了摄制组的兴趣,他们决定跟踪拍摄跛狼的生命历程。

在哺乳期,这只跛狼就呈现出生存的艰难。它总是落后于兄弟姐妹抢得母亲的乳头,甚至有时候只能等兄弟姐妹饱餐之后,才能在母亲早已干瘪的乳房上费力地吮吸一阵子。

狼的哺乳期一般只有三个月,哺乳期的竞争还算不上激烈。三个月后,悠哉的食物来源只要是父母亲捕杀回来的野兔、羚羊等动物,这时,小跛狼的生存面临了更大的危机。当母亲从外面叼回食物,它的兄弟姐妹们箭一般一拥而上,大快朵颐,等它上前,几乎连插针的缝隙都没有了。小跛狼通常是等别人享受完盛宴之后,才能去捡拾那些剩下的骨头和皮毛,他的母亲对他的处境始终视而不见。在动物界,母亲从来不偏爱袒护某个子女,哪怕它弱小得继续帮助。这是自然法则之一,只有最强壮的个体生存下来,对整个种群才有利。也许,对于这只可怜的跛狼来说,它接下来的命运就是饿死。

但事情总有例外,在经历无数次挨饿的痛苦后,小跛狼有一天突然做出了惊人之举。那天,当它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靠近食物时,它愤怒地咬住一只争抢者的后腿,使劲的往外拖。受袭者一声尖叫,退出了争抢的队伍,小跛狼立即坚定的插了进去。那天,它第一次饱餐了一顿。此后,这种犀利的抢食方式,让小跛狼受益匪浅,它最终成功成长为一只成年狼。

狼是群居动物,它们共同捕食、共同享受战果,但千万不要以为狼群是共产主义社会。在群体中,贡献最小者,通常会被同伴逐出狼群的领地,成为流浪狼,其结果将是死路一条。这也是自然法则之一,弱小者会削弱整体的战斗力,不利于整个种群的发展壮大,甚至会拖垮整个狼群。要想在群体中继续生存下去,跛狼必须成为捕食能手,最起码不能拖大家的后腿。这对一只先天残疾的狼来说,无疑是一次极大的挑战。

一切再次出乎预料,成年后的跛狼在捕食活动中表现不俗,尽管它的速度略逊于同伴,但它的敏锐力和耐力比同伴更强。它总能最先发现攻击的对象,并第一个冲上去。更可贵的是,它能以惊人的持久力追击猎物。有时候,眼看猎物就要逃脱狼群的围剿,它任坚持追击,独自与猎物决斗,它曾多次被黄牛高高挑起,重重摔倒后又迅速爬起与对手相搏。常常在他的最后坚持下,整个狼群或得了更多的战利品。

跛狼不是集体中最优秀的,但它是最尽力、最拼命的,它的贡献是不可小觑的,这让它在狼群中获得了同伴的敬重和不可动摇的地位。更让人欣喜的是,它还获得了一只母狼的青睐,它们最后结成伴侣,并育有6只幼崽。

一只被人类早早判了“死刑”的跛狼,最后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不仅如此,它还赢得了地位、爱情和尊重。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许多深刻的道理,着实让我们值得学习这只跛狼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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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精选哲理故事:遇到狼就变成狼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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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野外碰上一群,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有人说跑,有人说打。

但是,稍微有点儿野外生存常识的人都知道,遇到野兽,最忌讳的就是扭头就跑。而且,只要你一转身,作势要跑,那么狼马上就知道了你一定比它弱,所以第一个咬的就是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常常遇到一些隐形的“狼”,它们或是欺软怕硬的人,或是棘手难解的麻烦事,如果你闪身要跑,那么定会被它缠上,还有可能被咬个遍体鳞伤。倒不是它开始就专门针对你,而是你先做了逃跑的动作。

向前跑,是追逐,代表着一种积极的性格。向后跑,是逃避,反映在人格上,就是不敢面对现实,胆小懦弱。

别人抢了你的职位,你说:“无所谓,什么活儿不是干呀!”别人支使你做完这个做那个,你总是好脾气:“行行行……这样行,那样也行……”你看破红尘,不争名利,在这紧要关头,不删你删谁呀?要知道,容忍要有限度,善良并不是终极品质。当你遇到一只狼的时候,它会把你的过分退让当成是怯懦,从而将你彻底吃掉。那时,你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了!

那么,如果当真掉进狼群里,到底该怎么办呢?不妨先听我讲个故事

有个日本商人做微波炉生意,当年要进入美国市场的时候,他调查发现美国人凡事都喜欢大的,房子要大,车要大,冰箱要大,电视要大……于是他就把微波炉也做得很大。结果,真的很受欢迎,赚了一大笔钱。后来,有一个贵妇给自己的宠物洗完澡,突然想起了微波炉,说明书上说明用于加热,于是她就把爱犬给塞了进去,后果可想而知。那贵妇一怒之下就将这位商人告上了法庭。要是这事儿放在中国,谁都会想这都怪那个贵妇太蠢,明摆着的错误她非要犯呀!但是,美国人可不这么想——微波炉的说明书并没写不能给活物加热呀。最终,美国的法律判那个贵妇胜诉。那个倒霉的日本人最后得出结论说:美国人的思维就是那么直接,他们不是人,更像是狼。

现在你明白该怎样对付这群狼了吗?对,你也变成狼,不逃避、不对立,用狼的眼睛去查看,用狼的思维来考虑。遇到狼先变成狼,这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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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认同感用故事包装事实的艺术》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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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无法通过智力去影响别人,情感却能做到这一点。”小时候,我们都爱听故事。曾有这么一个故事,即使我们听到感觉无聊之极,“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在讲故事,从前有座山……”其实,有科学数据统计,爱听故事是人类的天性,基于感官的求知,植根于脑海,深埋于心智,即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也不会改变爱听故事的习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即使很努力去做一件事,可还是不成功,要不就是离目标值相差太多,于是我们在论及成功与否的原因时,很多人会归结于命运、风势、人和、技艺等,事实上我们常常忽略了一点就是我们之所以失败是我们还不会讲故事而已。

“讲故事将会成为21世纪最应具备的基本技能之一。”著名作家丹尼皮克在《认同感用故事包装事实的艺术》一书中指出道。确实如此,会讲故事,代表个人口才能力强以及组织语言的逻辑思维好。会讲故事,代表着我们能地向这个世界较准确地表达我们的想法和创意。会讲故事,往往是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品质之一。未来社会精英人才的必备技能之一就是口才了。“故事最重要的目的不是告诉,而是引导我们去思考,所以才是影响与说服的最佳工具。”包括我们在营销产品的时候,说服客户和投资商,引导他们走进产品的创意过程以及营销策略。

品牌的打造也和讲故事有关。原因在于品牌的塑造是要挖掘出一个有生命的原型,并通过故事进行包装,从而达到自身影响力和客户的认同感。大多票房极高的电影,美国电影行业塑造的超级英雄系列为什么会受到那么多人的喜爱呢?就是因为他们会讲故事,塑造有生命力、有内容情节的电影品牌。

书中还有一个观点,“最好的故事从不教人新东西。相反,最好的故事认同读者的想法,使每个读者感觉到他们的想法是聪明的,可信的,还会提醒读者他们是最正确的。”会讲故事的人受到欢迎,在于讲的故事引起读者共鸣,在心理学上叫做共情现象,勾起读者相似的记忆和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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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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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小说《吃奶的羊(沈石溪作品)》是大王沈石溪最新力作!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动物小说佳作!狼文化和羊文化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的传奇故事!

在沈石溪的《吃狼奶的羊(沈石溪作品)》里,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虽然以悲剧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和公平的精神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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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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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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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外名人故事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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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最喜欢读的书籍是《中外名人故事》,因为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大道理。

这本书讲了各个时代名人的故事,还把它们分成了各种类别:爱国的文天祥、鲁天佑、华盛顿等,奉献的诸葛亮、南丁格尔、居里夫人等,创新的黄道婆、哥白尼、伽利略等,探索的沈括、阿基米德、郑和等,拼搏的成吉思汗、李嘉诚、拿破仑……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特蕾莎修女》这一篇。特蕾莎修女,本名为艾格尼斯·刚察·博加丘,她从小就很有爱心,觉得自己未来的职业是帮助贫困的人。1937年5月,她决定成为终身制修女,并改名为特蕾莎修女。有一天,她发现一位倒在地上的老妇人,看起来快不行了,但她还是立即把她打理干净并送去医院,最后老妇人得救了,她就这样经常救济有困难的人。她的组织有很多钱,可她生活却很节俭。1997年9月5日,特蕾莎去世,全世界人民都悲痛不已。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名人都拥有着善良、细心、认真……这些美好的品质,正是这些美好的品质,才让他们向名人更加接近。相比之下,现在社会中有一些人拥有不好的品质,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拥有美好的品质,全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丽。我还发现这些名人们小时候家里的情况都不太好,可是长大后能做出那么伟大的业绩,十分了不起。祖冲之废寝忘食地计算圆周率的准确数、乔丹忘记了时间似的练习篮球……我很敬佩他们。

古人说,“开卷有益”。这的确是本好书,读了这些名人的故事,你就相当于走向了一条胜利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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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洋葱头历险记》童话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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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了有个挑着小包裹走世界的洋葱头,他要周游世界,好好研究一样东西:“坏人”,还有一位住在一座很小很小的房子里的南瓜老大爷,他用了一生的心血一块砖一块砖的积攒,攒下了一百一十八块砖,盖成了这座小房子。还有老用锥子挠头皮的鞋匠师傅,鞠个躬得跳到半空中才能让人家看见的青豆律师,拿半只香喷喷、汁水多的梨子做成小提琴的梨教授,不得不听老伴的吩咐,坐在阳台上用很长很长的八字胡当晒衣竿的园丁小葱先生……

当然,这个世界还有穿着黄龙袍的柠檬国王,他总爱带着他那队柠檬士兵。每个柠檬士兵的帽子上都有一个铃铛,走其路来叮叮叮叮当当作响,就像是来了一支乐队。还有圆滚滚的番茄骑士,以及住在高高的樱桃城堡里的樱桃女伯爵、小樱桃子爵、橘子男爵、蜜柑公爵……

他们在这个世界里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做人的道理,要帮助别人克服困难,遇到危险不退缩,做勤劳勇敢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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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记叙文:关于狼的故事

全文共 2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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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母占据了一个石洞,它生下了一雌一雄两只幼狼。因为食物充足,所以两只狼崽长得出奇的健壮。

母狼叫米布丁,毛色是狼群内罕见的深褐色,像加了巧克力的布丁,面目清秀,在狼群里算是美丽的了。

它的两只狼崽,雌狼崽给起名叫“甜风”,甜风与米布丁的毛色很像,只是略比它的毛色浅一些,也还是浅褐色。腹部是纯白的,像牛奶布丁一样。大部分毛色都遗传了米布丁,只有一个地方遗传了公狼黑夜,在咖啡的脖子下面可以看见一道清晰的奶白色的点儿那就是遗传公狼黑夜的,看上去很可爱。公狼崽起名叫“茶勒儿”,茶乐儿毛色是墨绿色的,当然,它米布丁没有墨绿色的基因,它是遗传公狼黑夜的,大公狼黑夜的毛色是白色加墨绿色的。茶勒儿比甜风遇事要沉稳,不像咖啡玩的时候特别爱动,遇见天敌时都吓得不敢动弹了。

母狼的伴侣大公狼黑夜实在是个不错的伴侣,一万条公狼中只有一条的好伴侣。黑夜凶猛,身材高大,捕捉猎物的技巧远远超出了普通公狼的技巧,所以每天都满载而货,顿顿(也就是一天三餐)有雪兔、肥田鼠、小野猪吃。不说顿顿都吃,就是五天内有一餐是这样的上等佳肴,达到那样程度的公狼,也算是才华超众了。米布丁比其他的普通母狼更远离食物的忧愁,其他的母狼要不是公狼太草,吃不到啥东西,就是公狼不顾家,自己去享乐子,导致母狼和狼崽都饿死。而且黑夜不仅能力强大,而且特别顾家,不管多艰苦都不会扔下母狼幼狼不管。

大公狼捕猎去了,留下它在洞里带狼崽。两只小狼崽营养好,长的比其他小狼崽都大个,在这样丰裕的家庭,狼崽不说成活率是百分之百,至少也有百分之八十了。食物充足,巢穴安全,被伤害的可能性极小,以石洞为中心,前后左右一百多米内都不会发生危险。

狼崽已经三个月大了,越来越管不过来了。米布丁轻轻舔着咖啡的毛,它往外忘了一眼,这是是万里晴空。小狼崽也想玩玩了,甜风和茶勒儿发出叫声,意思是:“带我们玩玩嘛,我们闷了!”

米布丁放它们出去了,这四周简单的很,根本遮掩不住猛兽,并且这一片地,也是绝对安全的。前后左右一百米内都是米布丁的地盘,这无疑是保险的。

甜风和茶勒儿疯了般地跑出去,阳光刺激它们玩的更激烈了。追蝴蝶,钻荆棘林,这是最好玩的游戏了。母狼米布丁守在石洞门口,朝它们叫道:“呦呦!——呦呦!”“别跑远了!有危险就往石洞里跑!“两只狼崽哪里有在听它的话,只是应付性的回应了几声。

米布丁以为万无一失了,进石洞睡觉了。但是,它忽略了来着天空的威胁。

两只小狼崽正在追逐打闹玩的开心呢,哪里知道有危险在向它们靠近。

这是一只大鹰,它肚子实在很瘪,不难看出这是只出门为雏鹰找食物的母鹰。母鹰确实很饿了,它和它的一窝雏鹰都饿了1、2天了,恐怕再不吃东西就一命呜呼了。

母鹰看见下面的两只小狼崽,唔,太好了!有东西吃了!虽然狼肉不怎么可口,不过饿的时候什么都觉得好吃!母鹰眼中闪出了饥饿的光芒,看见了希望一般。

这时米布丁还侧卧在石洞旁边,还在熟睡。母鹰仔细看了看,除了两只小狼崽外,还有一只在睡觉了母狼呢。母鹰吓得魂飞魄散,要说在母狼眼皮底下掏狼崽子,说不好连性命也得搭上呢,值得冒这个险吗?唉,还是去别的地方捕猎吧。母鹰忽然停止了脚,咦?这母狼不可能没发现它的呀,怎么还一动不动?唔,原来那只母狼真在睡觉啊!这可真是天赐良机!两只小狼崽说什么也只是些毫无反抗力任其宰割的肉堆呢,它们就是及时嚎叫提醒了母狼,母狼离这里还有好几十米呢!

母鹰想好了。直接扑了上去,“你们这些小肉团,快去见阎王吧!”

甜风和茶勒儿吓得魂飞魄散,拼命往母狼身边跑,可惜,母鹰已经叼住了它们。大大的动静惊动了母狼,米布丁见两只可怜的小狼崽被垂在空中,理智阻止了母狼撕碎母鹰的欲望,假如这时它不顾一切地扑上去,母鹰扑闪着翅膀飞走了,自己连鹰毛都抓不着两根,狼崽还是会落入鹰口。这样它的狼崽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米布丁转身叼起石洞内吃不完的田鼠尸体,走出洞内,扔下死田鼠,踩在脚下,“呦呦——”,“我把这个给你,放下我的小狼崽,好吗?”

母鹰望着米布丁脚下的肥胖的死田鼠,咽了咽唾沫,准备交换了。但是,它又一想,可恶的母狼那么狡猾可能待它下去叼田鼠的时候,就原形毕露,一口咬断它的喉咙呢!不行不行,太冒险了,它还有雏鹰呢,它死了,雏鹰怎么办?

母鹰叫了两声,表示不愿意交换。

米布丁焦急地叫了两声“呦呦——呦呦!”“你把狼崽给我!你可以下来交谈,你摁住狼崽,我摁住田鼠,你绝对少不了你的田鼠的,狼肉不好吃,田鼠才鲜嫩呢!我们同时松开爪子,谁也少不了谁的!”

母鹰望着田鼠,又不住地咽唾沫了,它准备下去了,这个交易不错,要是母狼有攻击倾向,它就立马把狼崽一只只咬死来肮骂它,凌辱它,气得它干瞪眼,你把我咬死你也不要活的好!母鹰想,不可能有拿自己的狼崽引诱一只大鹰的母狼,母狼个个都护崽,不会出现那样以狼崽做套儿的事情。

母鹰飞了下去,与母狼远隔80米对望,母狼轻轻一推,田鼠在中间,母鹰飞去咬住田鼠。唔,你要的东西得到了,把狼崽给我吧。母鹰扔下狼崽,像远方飞去。

狼崽们吓得哆嗦,忙窜进米布丁的怀里,唔,狼崽没事儿,只是受了点惊吓。米布丁长长叹了口气。米布丁朝叼着田鼠的母鹰愤怒地吼叫了一声。

母鹰已经得到了田鼠,就不必为狼崽怎么样了,朝雏鹰巢穴里飞去。

雏鹰见嘴里的田鼠,欢叫起来,几只雏鹰马上吃起来,生命垂危的雏鹰吃下点东西,虚脱变成了精神,逃脱了死亡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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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外神话故事读后感7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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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干将镆铘》有感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叫《中外神话故事》的书,其中的一个故事叫做《干将镆铘》,使我深受感触。

在春秋战国时期,有一对夫妇,男的叫干将,女的叫镆铘,都是造剑的好手,他们所铸的剑,工艺精湛,锋利无比,深受当地人的喜爱。

有一年,因为战乱,夫妇两人逃亡到了楚国,楚国的楚王早就听说他们夫妇二人铸的都是一柄柄好剑,所以召他们夫妇进宫,并要为他铸一把天下独一无二的好剑。临走前,楚王还吩咐侍从把许多奇石异铁赠与二人,以便铸剑。夫妇二人把这些奇石异铁背回家,为给楚王打造一把绝世好剑,干将不惜拿出自己积累多年的寒铁精华,镆铘也支起了铸剑的炼炉。夫妇二人尽心尽力,不分昼夜的守在炼炉旁。

炼炉中的炉火染红了天空。可是奇石异铁仍有许多没有熔化。三个月过去了,楚王派使者问剑铸到什么程度了,干将如实禀报楚王,楚王心中不悦,但又没有办法,只好继续等下去。几个月又过去了,楚王又派人去打听铸剑的进展,楚王这次没了耐心,把镆铘臭骂了一顿。

三年过去了,夫妇二人在淬炼炉中的剑模时,一朵七色彩云化入炉中,剑模裂成两半,成了一对宝剑。夫妇二人已认识到楚王的残暴,因为镆铘怀了身孕,所以干将带着其中一把宝剑去见楚王。楚王因为私心杀害了身怀绝技的干将,镆铘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赤。赤长大后,镆铘把他父亲死的原因告诉了他,后来赤因为受到一位壮汉的帮助,帮他的父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如果我能像干将镆铘一样持之以恒的“造剑”,那我还用担心自己的成绩吗?故事中的楚王让我觉得可恨,竟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而且更可恨的是楚王怕干将会为别人造比他更好的剑,从而杀死为他尽心尽力铸剑的干将,这样的行为让我感到楚王的愚蠢。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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