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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人物故事一篇作文(推荐20篇)

导语:哲理小故事能够折射出很多道理,经常读一读,不仅能够节省我们的时间,还能让我们受益匪浅。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经典哲理小故事,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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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人朱元璋治嘴巴的故事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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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年间,适逢全国灾荒,百姓生活很艰苦,而一些达官贵人却仍然花天酒地。朱元璋决定自上而下整治一番挥霍浪费的吃喝风,只是一时又难于找到合适的时机,他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来了。

皇后生日那天,满朝文武官员都来祝贺,宫廷里摆了十多桌酒席。朱元璋吩咐宫女们上菜。首先端上来的是一碗萝卜,朱元璋说道:”萝卜、萝卜,胜过药补。民间有句俗话说’萝卜进了城,药铺关了门’。愿众爱卿吃了这碗菜后,百姓都说’官府进了城,坏事出了门’。来、来、来,大家快吃。”朱元璋带头先吃,其他官员不得不吃。宫女们端上来的第二道菜是韭菜。朱元璋说:”小韭菜青又青,长治久安得民心。”说完朱元璋又带头夹韭菜吃。其余官员也跟着夹韭菜吃。接着,宫女们又端上两碗别的青菜,朱元璋指着说:”两碗青菜一样香,两袖清风好臣相。吃朝廷的俸禄,要为百姓办事。应该像这两碗青菜一样清清白白。”。吃法与上次一样,皇帝先吃,众官仿效,风卷残云。吃完后,宫女们又端上一碗葱花豆腐汤。朱元璋又说:”小葱豆腐青又白,公正廉明如日月,寅是寅来卯是卯,吾朝江山保得牢。”朱元璋动筷后,众官也就抢着吃了。吃完后,众官员以为下面可能就是山珍海味了,殊不知等了好久,宫女们就是不端菜来了。朱元璋见大家情绪有点紧张,于是当众宣布:”今后请客,最多只能’四菜一汤’,皇后的寿筵就是榜样,谁若违反,定严惩不贷。”接着宣布散宴。

传说,自那次宴会后,文武众官宴会无一敢违例,廉俭之风倒也盛行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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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用卡通人物编故事作文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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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16日这天夜晚,卡通人物在小红家里搞了个聚会,有:勇敢的葫芦娃、勇敢而又帅气的名侦探柯南、美丽活泼的小兰、机灵的米老鼠、齐天大圣孙悟空……

花仙子露出她美丽的翅膀,在空中飞来飞去,不小心碰到了一本故事书,摔了下来,花王子立刻飞上去,把花仙子救了下来。花仙子对花王子十分感谢。

花仙子和花王子在空中飞来飞去。米奇和米妮跳起了芭蕾舞,小兰和柯南在旁边谈起了破案,孙悟空不会跳舞,干脆就和哪吒比武,葫芦娃在一旁观战。

柯南对小兰说:“走,我们去看看故事书,怎么样?”小兰爽快地说:“OK let’s go!”

柯南打开书,第一页就是柯南的照片,一看书壳,原来是《名侦探柯南》全集。大家也都围了过来。

大家一页一页地看着,看完了之后一个劲地夸柯南。步联上来给柯南献花,柯南脸都红了。

番茄小子沉不住气了,它高声喊到:“你们什么意思,是不是看不起我番茄小子,为什么不理我?”“不是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原来,番茄小子是番茄国的王子,它的番茄飞镖非常厉害,平时总是欺负大家,今天还带来了许多士兵,大家更加惧怕它了。只见番茄小子一声令下,士兵们一拥而上,孙悟空见了,高兴地说:“正好给俺老孙练练手。”

孙悟空和哪吒一同上前,番茄小子如临大敌。哪吒使出烽火轮,把许多番茄兵烧得哇哇大叫,可是番茄兵太多了,孙悟空拔出毫毛一吹,变出了成千上万个小猴子,这些小猴子有的保护大家,还有的就对付番茄兵,不一会儿,番茄兵就被打败了。

不知不觉中,天就要亮了,大家也要走了。大家约好,明年的今天还要来。咦!那个番茄小子呢?原来,它被五花大绑带走了。

[卡通人物编的作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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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9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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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中有这样一个人物,他敢说敢做,有情有义,浑身黑,两眼红,猜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李逵。他闯过不少祸,惹过许多麻烦,还有些没头没脑、毛毛躁躁地把娘给弄没了,但他的心却是梁山伯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最单纯的,仅凭这一点,我都不禁要为他鼓掌。

大家还记得他第一次出现在书中的情形吗?“这黑汉子是谁?”“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那时的他,完全就像一个不识体面的孩子,冲着他的义士哥哥叫黑汉子,还口无遮拦的直呼其名,这看似很不懂礼节,其实也不正是那份童言无忌吗!从最初便好像已经奠定了基础,他只拜宋公明,只服宋公明,正如他自己说的:“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都说宋江有义气,李逵不也是一个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吗?

“武松打虎”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故事,其实李逵也不比他差。“黑旋风沂岭杀四虎”,一读这标题,想必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那磅礴的气势了吧。那舞动的朴刀仅仅是威猛吗?他使尽“平生气力”,这里面有多少后悔和苦痛啊!他掘土将母亲埋葬时大哭了一场,他的眼睛在流泪,心也在淌血啊!武松是醉后打虎,这说明酒的确能使人徒增信心,可它只是蒙蔽了人的意识;只有李逵与他娘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真实、汹涌的。读至这里,我的心也仿佛在同他一起呐喊与流泪。

“李逵抢将入去,提起斧头,便望罗真人脑门上劈将下来,砍到在云床上。李逵再仔细看时,连那道冠儿劈作两半,一颗头直砍到项下。”这便是让我印象极深的“李逵斧劈罗真人”。在很多同学看来,这段中李逵的性子可以说是鲁莽到了极点,但在我眼中,这些也都在情理之中。是李逵个人的过失,让柴进失陷高唐州,他心无城府,只是单纯的想请回公孙胜救出柴进,也正因为如此,他把敬重之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可在这同时,他就完全不把其他人乃至自己的生命放在眼里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恨的人物啊!

“负荆请罪”在李逵身上也上演过一回。军令状在上,他倒也丝毫不害怕,听了燕青劝告,负着荆杖就在忠义堂上请罪。看到这里时,我却是忍俊不禁。即使是粗大的李逵,也会有害羞的一面,在众人面前,“只见黑旋风脱得赤条条地,背上负着一把荆杖,跪在堂前,低着头,口里不做一声。”真叫人哭笑不得啊!

鲁莽行事也罢,直率天真也罢,相信黑旋风李逵这颗天杀星在璀璨的天空中将永远散发出独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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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人物作文400字:钱学森的故事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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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学森是我国杰出的人民科学家。1911年,他出生于上海,这象征着我们中国的航空、火箭、导弹事业将得到改善。毛泽东曾对钱学森说过一句话:“我们也要搞人造卫星!”

1935年,钱学森留学于美国,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博士学位。他在火箭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聘为终身教授。在美国,金钱、地位、名誉,他都有了。

一听到中国成立了的消息,钱学森便立即决定回国工作。他说:“我是中国人,我可以放弃这里的一切,但不能放弃祖国。我应该早日回到祖国去,为建设新中国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1950年9月,美国移民局发给了钱学森一个通知:不准回国!他被退掉机票。美国海关硬说他是间谍,他们把他关在一个海岛的拘留所里。看守人员隔十分钟就来开一次灯。半个月后,他的体重就下降了十几斤。

后来,经过美国人的帮助,美国移民局把他释放出来了,但并没有停止对他的迫害。他的行为受到限制,信件受到检查,电话受到监听。

经过五年的迫害与挫折,钱学森终于回到了祖国。他望着天安门城楼,他激动地说:“我相信我一定能回到祖国的,我现在终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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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历史上的十大励志人物故事

全文共 4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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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中国十大历史励志人物故事,很多都是大器晚成的名人,看看这些历史名人给我们什么样的励志启示。一起来看看吧!

1、姜尚

因为年代太久远,姜尚的生卒年不可靠。传说他活了100岁,这毕竟是传说。不过说姜太公大器晚成那是肯定没问题的。很有代表性,也很有传奇性,不过可能没几个人有这样的运气。当然自己的实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姜尚年轻时曾在商都朝歌(今河南淇县)宰牛卖肉,又到孟津(今河南孟津县东北)做过卖酒生意。他虽贫寒,但胸怀大志,勤苦学习,始终不倦地研究、探讨治国兴邦之道,以期有朝一日能够大展宏图,为国效力。直到暮年,终于遇到了施展才华之机。姜尚在辅佐周文王期间,为强周灭商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内外政策。周文王死后,武王姬发继位,拜姜尚为国师,尊称师尚父。姜尚继续辅佐周国朝政。武王十一年,武王举兵伐纣,在牧野大获全胜。周朝建国之后,姜尚因灭商有功,被封于齐,都城营丘(今日临淄市临淄北)。

中国有句老话“太公八十遇文王”。很可能夸张了。不过我记得在那里看过,说姜尚72岁被拜为国师,可信度就高些。无论是八十遇文王,还是七十而拜相也好,足以勉励我们每一个人

2、吴承恩

吴承恩其实从小在家乡就小有名气,他小时候勤奋好学,一目十行,过目成诵。他精于绘画,擅长书法,爱好填词度曲,对围棋也很精通,还喜欢收藏名人的书画法贴。少年时代他就因为文才出众而在故乡出了名,然而他的成名作《西游记》却成书很晚。

他生于一个有学官沦落为商人的家族,家境清贫。吴承恩自幼聪明过人,《淮安府志》载他“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但他科考不利,至中年才补上“岁贡生”,后流寓南京,长期靠卖文补贴家用。晚年因家贫出任长兴县丞,由于看不惯官场的黑暗,不久愤而辞官,贫老以终。30岁后,他搜求的奇闻已“贮满胸中”了,并且有了创作的打算。50岁左右,他写了《西游记》的前十几回,后来因故中断了多年,直到晚年辞官离任回到故里,他才得以正式《西游记》的创作。一生穷困的吴承恩,奋尽全力完成中外闻名的《西游记》后,带着悲喜交加的心情,约于万历十年(82岁)离开了人世。

据说吴承恩正式写《西游记》已经是72岁的高龄。各位年龄偏大,在学术、政界、商界均不得志的,可以考虑来写小说,说不定也写成一代大师。

3、重耳

为了避难,43岁的晋文公开始过着流亡的生活,可以说是颠簸流离,尝尽了苦难。这位在外辗转19年才得以回国,随即称霸中原的春秋霸主,他的人生充满了传奇。

前656年,重耳遭到骊姬之乱的迫害,离开了晋国都城绛,到蒲城,他父亲晋献公派勃鞮谋杀重耳,勃鞮割断了重耳的袖子,重耳爬墙侥幸逃走,开始了流亡生活。前636年(62岁)秦穆公护送重耳回晋国。重耳即位,称晋文公,即位后他在诸侯中威信很高。在外漂泊19年的晋文公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先后投奔了齐、曹、楚、秦等国,有的国君对他礼遇有嘉,有的却是冷言冷语。在曹国的时候,曹共公听说重耳的肋骨连成一片,很好奇,所以乘重耳洗澡的时候,偷看了他的裸体。(一个国君也居然喜欢看希奇)。前633年,宋国都城商丘被楚军包围。、前632(65岁)年初,晋文公率兵救宋,为报答楚国在他流亡国外时楚国的款待,下令军队退避三舍(九十里),在城濮(今山东濮县南)大败楚军。晋文公主持践土之盟,成为霸主。、前628年(69岁)冬天,晋文公逝世。

4、黄忠

黄忠在三国里亮相的时间较晚,成名也很晚,但我想年轻时可能有点小名气,但确实老了之后跟着刘备后才出名的,特别是定军山一战,斩掉名将夏侯渊威震天下,后来能被刘备封为后将军也可能和这一战有很大的关系。

黄忠年轻时一直为荆州刘表效力,被刘表任命为中郎将,与刘表侄子刘磐一起驻守长沙攸县(今湖南株州攸县,即虎纹老家)公元208年,曹操占领荆州,临时任命他为裨将军,任驻守原地,归属于长沙太守韩玄。公元209年,刘备攻打荆州各郡,占领了长沙、零陵、桂阳、武陵等地,黄忠投降刘备。公元211年(64岁)黄忠跟随刘备入川,征战益州,表现突出,勇冠三军。平定益州后刘备封其为讨虏将军。公元219年(72岁),刘备进击汉中定军山,黄忠一战斩杀魏国身经百战的守将夏侯渊,曹军惨败,黄忠自此声名大震。后黄忠升为征西将军。公元219年刘备自立汉中王,重用黄忠为后将军,公元220年,黄忠病逝,享年73岁追谥为刚侯。

5、慕容垂

慕容垂重小就勇冠三军,深受父亲慕容皝的喜爱。后来却被太傅慕容评逼走,在在付坚麾下忍辱负重几十载,直到须发皆白才重新收拾了燕家天下,也可以算是大器晚成。

慕容垂为前燕开国皇帝慕容皝第五子,慕容暐之叔。甚得慕容皝宠爱,后来得到慕容恪赏识,曾为前锋都督,前燕吴王。369年晋将桓温率军攻前燕,在枋头撤退,慕容垂以三万骑追到襄邑(今河南睢县),大败晋军。后被太傅慕容评逼走,携妻子投降前秦。淝水之战中进攻被委派进攻襄阳,暗中保存实力,在前秦败后叛变,慕容垂纠合鲜卑、乌桓,建立后燕,率军二十万攻邺,一年后夺据邺城。

386(60岁)年称帝,定都中山(河北定州市)。393(67岁)年消灭慕容泓的西燕政权。因扣留北魏王拓跋圭弟弟,与本是藩属的北魏关系恶化。395(69岁)年太子慕容宝征北魏,于参合陂之役大败,隔年慕容垂反击,但病死于亲征途中。

6、屈原

其实用大器晚成来形容屈原可能不太合适,但我认为屈原在文学上成就的顶峰确实是比较晚的时候。这于他一身坎坷的经历是有关的。早年的屈原一心想做忠君报国的忠臣可能在文学上不能投入太多的精力,而在政坛遭到排挤,被放逐后伟大的《离骚》才横空而出。

怀王二十四年,秦楚黄棘之盟,楚国彻底投入了秦的怀抱。屈原亦被逐出郢都,到了汉北。、怀王三十年,屈原回到郢都。同年,秦约怀王武关相会,怀王遂被秦扣留,最终客死秦国,楚襄王即位后继续实施投降政策,屈原再次被逐出郢都,流放江南,辗转流离于沅、湘二水之间。楚襄王二十一年(62岁),秦将白起攻破郢都,屈原悲愤难捱,遂自沉汩罗江,以身殉了自己的政治理想。

诗人写作《离骚》时已经度过了大半生。他为了实现政治理想,不断遭到腐朽的贵族集团的排挤和打击,这时已经再被放逐,到了救国无路的地步;而楚国也由一个颇有希望的国家,被弄到了濒临危亡的绝境。诗人瞻前顾后,感慨万分,他把坚持奋斗而不能实现爱国理想的沉痛感情,熔成了这篇激动人心的诗歌。《离骚》通过诗人一生不懈的斗争和身殉理想的坚贞行动,表现了诗人为崇高理想而献身祖国的战斗精神;表现了与祖国同休戚、共存亡的深挚的爱国主义感情;也表现了他的热爱进步、憎恶黑暗的光辉峻洁的人格。

据说屈原还是世界四大文化名人"(另有波兰的哥白尼、英国的莎士比亚、意大利的但丁)之一。

7、刘邦

刘邦应该算是典型的大器晚成的人。除了运气出奇的好,我觉得他也有自己过人之处。秦二世元年(前209)九月,刘邦在沛县聚众响应陈胜&吴广起义,称沛公。此时的刘邦已是47岁的“高龄”了。47岁在今天想创一番事业也觉得自己老了,在2000多年前47岁的人可能相当于今天67岁的人。何况还是从一个县里小小的干部到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差距。

刘邦的革命事业进展非常迅猛。公元前206(仅仅3年时间)年十月刘邦便进抵霸上。秦王子婴投降,秦灭亡。入关后刘邦废秦苛法,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因此受到人民的欢迎。项羽击溃秦军主力后,刘邦听从张良的意见,亲至鸿门,卑辞言好。项羽封刘邦为汉王,统治巴蜀地及汉中一带。刘邦不甘心革命的胜利果实被项羽独占,率军东出,发动了长达四年的楚汉战争。汉王五年冬,刘邦约韩信、彭越等人率军进围楚军于垓下。项羽率部突围,至乌江自刎。当年二月(55岁),刘邦即帝位,初建都洛阳,不久迁至长安,史称西汉。

一般说“从奴隶到将军”表示一个人的飞跃,而刘邦8年时间就完成了“从亭长到皇帝”的跳跃,更牛。

8、勾践

勾践23岁就继承王位,刚继位不久就打败了强大的吴国,可谓是志得意满,但此时的勾践当然还算上“成”。因为强大的吴国正在发奋血耻,一场灭顶之灾随即就降临到了这位年轻的君王和他的国家。

阖闾受伤而死,其子夫差立志报仇。勾践于次年主动进攻吴。在夫椒山(今江苏吴县西南)与吴兵发生激战,越兵大败。勾践退兵至会稽山(今浙江绍兴南),用范蠡的计策,向吴称臣乞和。勾践五年,率妻和大臣范蠡亲去吴国臣事夫差入质于吴,抵达吴都,勾践忍辱负重,自称贱臣,对吴王执礼极恭,吃粗粮、睡马房、服苦役,“服犊鼻、著樵头;夫人衣无缘之裳、施左关之襦。”小心伺候夫差,做到百依百顺,养马,夫人给水、除粪、洒扫。三年不愠怒,无恨色。胜过夫差手下的仆役。

勾践七年(30岁)归越,归国后,为了激励自己不忘报仇雪耻,睡觉时不铺褥子而铺上柴草。在房间里挂了一个苦胆,每顿饭前都要尝尝。这就是“卧薪尝胆”典故的由来。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于勾践乘吴国争霸中原国内空虚加上国内天灾大败吴国。勾践二十四年(47岁),吴都被围三年后城破,夫差自杀。吴亡。随后,勾践又乘船进军北方,宋、郑、鲁、卫等国归附,并迁都琅琊(今山东胶南南),与齐、晋诸侯会盟,经周元王正式承认为霸主。

“有志者,事竞成,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9、齐白石

这位在近代中国画坛享有盛名的艺术大师也是起步晚,基础差。齐白石从小家境贫困,世代务农,仅在12岁前随外祖父读过一段私塾。他砍柴、放牛、种田,什么活都干,12岁学木匠,15岁学雕花木工,挣钱养家。27岁才开始正式学画画。这个时候所有人恐怕连他自己也不会想到,日后会成为一代大师,获得一连串的荣誉。

齐白石什么时候可以称的上“成”字不太好说,我想在他中青年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在56岁后开始大胆突破自己,转变画风后才从此声名大振。

1949年当选中国文联委员、中华全国美术工作者协会委员。1952年聘为中央美术学院名誉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央文史馆研究馆员、北京中国画研究会主席、北京中国画院名誉院长。曾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53年中央文化部授予“人民艺、术家”称号。1955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艺术科学院授予“通讯院士”荣誉状。1956年获世界和平理事会1955年度国际和平奖金。1957年,担任北京中国画院名誉院长,同年9月16日谢世。卒年95岁。

10、苏洵

据说苏洵年轻时,读书不努力,糊里糊涂地混日子,常和一帮“狐朋狗友”赛马、游山玩水,直到二十七岁方有觉悟,于是发愤学习。学了一年多,自以为差不多了,就去考进士,结果没有考中。这才使他认识到,学习并不容易,要得到成果非下苦功夫不可。从此,他谢绝宾客,闭门攻读,夜以继日,手不释卷。如此发愤攻读了五、六年,终于文才大进,下笔如有神,顷刻数千言。

仁宗嘉佑元年,他带领苏轼、苏辙到汴京,谒翰林学士欧阳修。欧阳修很赞赏他的《权书》、《衡论》、《几策》等文章,认为可与贾谊、刘向相媲美,于是向朝廷推荐。一时公卿士大夫争相传诵,文名因而大盛。嘉佑三年,仁宗召他到舍人院参加考试,他推托有病,不肯应诏。嘉佑五年(52岁),任为秘书省校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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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名人秦始皇之死的故事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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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的死如他的身世一样引起了后人的争议。史学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说死于疾病,一说死于非命。

持第一种观点的人认为,关于秦始皇之死,《史记》记述很多,分别见于《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蒙恬列传》等处,死因已明,无可置疑。发现了刻有“始皇帝死而地分”的陨石和出言“今年祖龙死”的“仙人”。秦始皇很迷信,这些现象使他感到恐惧不安。为了消灾避难,寻找长生不老药,秦始皇听从了一名相卜者的建议,准备第五次巡游。然而由于一路劳顿,秦始皇到平原津(今山东平原附近)就病倒了。赵高奉命写遗书,给受命监军河套的秦始皇长子扶苏:“与丧命咸阳而葬。”信还未发出,秦始皇就死在沙丘行宫(今河北邢台市广宗附近)。

有的学者认为,秦始皇自幼有疾,所以体质较弱。他勤政,每日批阅文书一百二十斤,工作极度劳累;加以巡游中七月高温,以上诸因素并发,促使他在途中病发身亡。至于他死于何病,有人认为他死于癫痫。癫痫发作一般分四个时期:起初头晕、胃部不适,继尔突然意识丧失,隔肌痉挛,面色青紫、瞳孔散大、呼吸暂停,然后全身肌肉抽动、口吐白沫,最后数十分钟才能清醒。郭沫若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王为人蜂准,长目,鸷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推测秦始皇幼时患有软骨症,时常患着支气管炎,所以他长大后胸部和鸷鸟一样,声音似豺狼,后来由于政务繁重,引发脑膜炎和癫痫等病症。后来秦始皇渡黄河,癫痫病发作,后脑壳撞在青铜冰鉴上,加重了脑膜炎的病情,人处于昏迷状态;当车赶到沙丘后第二天,赵高、李斯发觉秦始皇已死去多时。

持第二种观点的人从几篇有关秦始皇死亡情况的史书推敲,发现了可疑之处。这次出游随从人员主要有赵高、李斯、胡亥等人,上卿蒙毅也在随行之列。蒙毅是蒙恬的亲弟弟,扶苏的亲信,可是当秦始皇在途中病重时,蒙毅被遣返回边关。从突然的人事变动来看,这似乎是赵高等人的计谋。因为蒙恬领兵30万随公子扶苏驻防上郡,从秦始皇的身边遣走蒙毅,也就是去掉了扶苏的耳目;加之赵高曾被蒙毅治罪而判死刑,后因秦始皇赦免,赵高才恢复官爵,赵高从此对蒙毅恨之入骨,发誓要灭掉蒙氏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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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成语故事5:唇亡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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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候,晋献公想要扩充自己的实力和地盘,就想找借口派兵去消灭虢(guó)国。可是在晋国和虢国之间隔着一个虞(yú)国,讨伐虢国必须经过虞国。“怎样才能顺利通过虞国呢?”晋献公问手下的大臣。大夫荀息说:“虞国国君是个目光短浅、贪图小利的人,只要我们送他美玉和宝马,他会答应借道的。”晋献公一听有点舍不得。荀息看出了晋献公的心思,就说:“虞虢两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虢国灭了,虞国也难独存,您的美玉宝马不过是暂时存放在虞公那里罢了。”晋献公听后,便采纳了荀息的计策。

虞国国君见到这两份珍贵的礼物,顿时心花怒放,听到荀息说要借道虞国时,当时就满口答应下来。虞国大夫宫之奇听说后,赶快阻止道:“不行,不行,虞国和虢国是唇齿相依的近邻,我们两个小国相互依存,有事可以互相帮助,万一虢国灭了,我们虞国也就难保了。俗话说:‘唇亡齿寒’,没有嘴唇,牙齿也保不住啊!借道给晋国万万使不得。”虞公说:“人家晋国是大国,现在特意送来美玉宝马和咱们交朋友,难道咱们借条道路让他们走走都不行吗?”宫之奇连声叹气,知道虞国离灭亡的日子不远了,于是就带着一家老小离开了虞国。

果然,晋国军队借道虞国,消灭了虢国,随后又把亲自迎接晋军的虞公抓住,灭了虞国。

成语“唇亡齿寒”,比喻双方关系密切,利害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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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春秋战国历史成语故事2:一言九鼎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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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秦国的军团团包围了赵国的都城邯郸,形势十分危急,赵国国君孝成王派平原君到楚国去求援。平原打算带领20名门客前去完成这项使命,已挑了十九名,尚少一个定不下来。这时,毛遂自告奋勇提出要去,平原君半信半疑,勉强带着他一起前往楚国。

平原君到了楚国后,立即与楚王谈及援赵之事,谈了半天也毫无结果。这时,毛遂对楚王说:我们今天来请你派援兵,你一言不发,可你别忘了,楚国虽然兵多地大,却连连吃败仗,连国都也丢掉了,依我看,楚国比赵国更需要联合起来抗秦呀!毛遂的一席话说得楚王口服心服,立即答应出兵援赵。

平原君回到赵国后感慨地说:毛先生一至楚,而使楚重于九鼎大吕。(九鼎大吕:钟名,与鼎同为古代国家的宝器。)

成语一言九鼎由这个故事而来,形容一句话能起到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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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中考历史故事素材:孔子的年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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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当时社会上的最博学者之一,被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孔子少年时期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他是我国春秋时期着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他是我国私学的最早创办者、儒家学说的开创者;他被后世称为“万世师表”、“至圣先师”;他死后被历代统治者(秦除外)所尊崇,他就是一代圣人——孔子。但是,就是这样一位影响千古的圣人,其少年时期却也有过一段鲜为人知的艰辛生活。

在讲孔子少年时期生活之前,我们有必要交待一下孔子的家世:孔子的祖先为商王朝的后裔,周朝时期被分封在了宋国。孔子的先人们便一直在宋国做国君,直到宋厉公时期,其先人‘弗父何’才舍弃君位,禅让给了宋厉公。但就是这样,他的先辈们依然在宋国位及高官,数次被任命为辅政大臣。这种状况直到孔子的第六世祖孔父嘉那儿才发生了变故。乱臣华督发动叛乱,杀死了孔父嘉,孔父嘉的几个亲信携带着他的唯一子嗣——木金父逃难到了鲁国。这也就是孔子家族为何由宋国来到鲁国的原因。

来到鲁国之后,经过几代人的辛勤努力,他们终于才在鲁国扎下了根。到孔子老爸叔梁纥那会儿的时候,混得还相当的不错。曾经在陬邑这个地方担任过大夫一职,虽说陬邑这个地方并不是很大,但毕竟也混了个中层领导来当当。

后来,由于在攻打宋国的战役中立有大功,叔梁纥的名声还曾传遍了各个诸侯国。但是,爵位也罢、名声也罢,都不能弥补叔梁纥内心深处那块阴影——年近六旬的老汉,至今没有一个健康的儿子,一个自己家业的继承人。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叔梁纥为了得到一个儿子,为此也没少想了办法。他先是娶施氏之女为妻,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施氏先后为他生下了九个女儿;眼看施氏没有生儿子的本事,他又娶了一个小妾,这个小妾先是给了他一个惊喜——生了个儿子,但紧接着又给他浇了一盆冷水——儿子腿脚不灵便,天生残疾。

一个立有赫赫军功的大夫,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继承人是个残疾人,尤其是腿脚不好的残疾人。到时候别说是上战场打仗了,自己能够走路就已经不错了。

于是,叔梁纥再次向别人求婚。这次找到了不远处的颜氏家族。颜家只有十六七岁的的小女儿颜征在,是个非常喜欢英雄人物的少女,自愿嫁给了比自己大几十岁叔梁纥。这一年,叔梁纥六十六岁。

或许是上天眷顾了一下叔梁纥,在二人祈祷于尼丘山不久后,颜征在就怀孕了。她腹中孕育的正是那后世鼎鼎大名的孔子(当然,这一点此时她是不知道的)。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在孔子出生三年之后,叔梁纥就生了重病。此时,他最不舍的就是自己的的小儿子——孔子。因为在他心中,肯定有这样一个计划:我要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教给自己的这个儿子,包括自己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格斗技巧。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变成了一个梦想,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带着无限的遗憾,叔梁纥离开了。留在世间的,是他那九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一人残疾)和三个寡妇。

既然丈夫都已经离开了,那我们也就分开吧。为了更好地照顾孔子,他的母亲颜征在离开了先前的那个大家庭,离开了陬邑,带着孔子一块搬到了鲁国的都城——曲阜。在这里,孔母一边给人家做些简单的家务(缝洗衣服),一边照顾年幼的孔子。

由于颜征在自己在母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所以她把自己懂得的道理全部教授给了孔子。当然,这里面绝大多数都和礼节有关系。

孔子五六岁之后,由于自己是单亲家庭,所以玩伴并不是太多(其中原因大家都明白)。于是,小时候的孔子一般都是自己一个人玩。当其他孩子都在玩简单的群体游戏的时候,年幼的孔子却在做着那些相对来说有些高级的游戏——演习祭祀(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

祭祀,这是一个很隆重也很繁琐的礼仪过程。年幼的孔子竟然玩起了这种高级别的游戏,这在一般人的眼里可是大为震惊的——小小的一个孩童,居然会搞这些东西,真是太不简单啦!

由此看来,孔子的智商要比一般的孩童要高,理解能力要比他们也要强。

之后,懂事的孔子在学习、游玩之际,也常常去帮自己的母亲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每当看到母亲回家之时的疲惫身影,孔子总会很是懂事地帮母亲去做按摩、倒点水……

慢慢的,孔子体会到了母亲的不易,他开始瞒着母亲去外面做事,争取替母亲分些负担。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他又能做些什么呢?然而,在孔子眼里,只要能挣钱、只要自己能够干得动的,他从来都不挑活儿。肮脏和辛苦,这不是我这个穷苦家庭出身的孩子所应该顾虑的。

于是,年幼的孔子干起了其他孩子所不想干的脏活和累活。每当其他孩子吃完饭外出玩耍嬉笑的时候,孔子正在别处忙碌着。当然,为了让母亲放心,他总会比母亲早些回家。

所以,孔子在后来给自己的弟子讲自己年少时期事情的时候,每每感叹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就这样,孔子和母亲在曲阜生活了十四年。年幼的孔子从母亲那儿学到了很多知识:最基本的礼节、如何做人、如何节俭等等。当然,自己从多年的“打工”历练之中,也学到了很多:如何为人处世、平等、仁爱等等。

但是,就在孔子正感受着伟大的母爱的时候,病魔悄悄地找到了他的母亲。孔子十七岁那年,母亲颜氏不幸离世,留下了年少的孔子,孤独一个人生活在这世界上。

母亲死后,孔子又面临着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怎么埋葬母亲?

有人说了,到埋葬他父亲的地方把两人合葬不就完了吗?

是啊,孔子也知道,这些礼节方面的事情对孔子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但问题是,孔子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父亲埋葬的地方。其实,孔子之前也曾问过自己的母亲这方面的问题,但就连他的母亲也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下葬的具体地点。

或许有些人不会相信,认为这不可能,身为妻子的颜征在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丈夫的埋葬地呢。但现实告诉我们,她确实是不知道,因为当地有一种风俗:年轻的妻子,在丈夫死后是不能参加丈夫的出殡仪式的。

于是,这就导致了孔子一直到母亲去世前,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埋葬在哪儿。

年轻的孔子,依照他所知道的礼仪,在家中给母亲置办了一个灵堂。三天之后,他把母亲安放在了自己用所有积蓄买来的一口棺材里。

随即,那个棘手的问题让孔子煞是苦恼:询问当地人,没人知道,因为你是在父亲死后才搬过来的,我们不可能知道;想去询问陬邑人,可是自己当时搬出来的时候才三岁,不可能记得小时侯住哪儿,到处打听又不太现实。

于是,无奈的孔子把母亲的灵柩停放在了一个大路口——五付之衢,他把希望寄托在了所有过路人的身上:希望有知情的好心人来帮助一下自己。

还好,没多长时间,陬人挽父的母亲听说了孔子的感人事迹,便亲自赶来告诉孔子他父亲当初的埋葬之地。原来,当时她的儿子挽父,曾经参加了孔子之父叔梁纥的葬礼,知道他的埋葬之所。

于是,孔子才得以把父母合葬在一起。

这里需要特意说明的是,整个这个过程,都是孔子一个人在操办,帮忙的人其实并不多。

埋葬完母亲,孔子就开始了为期三年的守孝。然而,就是在守孝刚刚开始不久,孔子又受到了他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的侮辱,但他对此事却相当的无助,没有任何说法。

就在孔子母亲去世不久,鲁国的执政大臣季武子,在自己家中举办了一个特殊人才茶话会。这次宴会,邀请的都是鲁国的“士”。咱们先来看看当时各国的统治阶层:诸侯——卿——大夫——士。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士”,就在这个国家拥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虽说它在统治阶层的最下面,但它也有自己特殊的待遇:不用交税、不用服杂役,还可以按月领工资等等。而且“士”还是统治阶层的后备人员、储备干部,一旦国家需要招募一批新的管理人员,那么他们将是优先考虑的对象。

咱们再来回看一下孔子的家世:先人是宋国国君,就后来不当国君了,那也都是卿大夫,位居统治地位的高层。就是拿孔子的老爸叔梁纥来说吧,那也是陬邑大夫,好歹那也是个大夫。而且按照当时子承父业的继承法则来说,孔子长大后也应该是个大夫,最起码也应该是个“士”。

但是,就连孔子这个“士”的身份,居然也有人提出了怀疑,给与了否认。当孔子听说季武子要招待国内的“士”的时候,很是高兴,自己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如此重要的社交活动。一旦自己参与其中,那就意味着人们承认了我孔丘的地位,而且在此还有可能结交很多名流,更甚者到时候还有可能成为储备干部,进而走向仕途。

于是,孔子穿着丧服,披麻戴孝的就来到了季武子家门前。令他没想有到的是,他竟然遇到了一只“拦路虎”——阳虎。阳虎此时是季武子的家臣,说白了也就是个大管家。当他看到披麻戴孝的孔子像个愣头青一般,二话不说就往门里走,当即便伸手拦住了孔子。然后就对孔子的身份进行了询问,最后的出了结论:这是“陬人之子”。

“陬人之子”,这是当时很多人对孔子的称呼。因为孔子之父叔梁纥曾任陬邑大夫,时人都称其为“陬人”。又因为孔子此时还没有一星半点儿的名气,所以人们都像现在称某某家的小孩为“某某人之子”那样,称呼孔子为“陬人之子”。

这一称呼让孔子很是愤慨:自己的身上还贴着父亲的标签,他们还在拿自己当小孩来看待,根本就没把自己当成一回事。

于是,不管孔子怎么说,阳虎就是不放孔子进去。

于是,孔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了自己为人以来的第一次大辱。

然而,无权无势的孔子只能把这股恶火咽在肚子里。回去之后,除了为了生存做些小工之外,他把所有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之上。而此时,孔子已经苦学了将近三年了(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此后,孔子抓住一切可以的利用的时间用来学习。孔子的所学范围极其广阔,包括:礼仪、音乐、射箭、驾车(没错,这也是当时一项不错的谋生手段)、书法、数学、诗歌、尚书、周易、历史等等。

很快,孔子博学以及知礼的名声便传遍了整个曲阜地区。不久之后,孔子迎来了自己的第一批学生,也是他一生之中唯一的高级贵族学生——孟懿子和他的弟弟南宫敬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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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人物故事作文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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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杰出人物的名人故事》是一本很好的书,里面有许多“浪花”,浪花里有时唱着欢乐的歌,有时让你走在痛苦的场面,有时,浪花把你带进黑暗的世界里,现在就让我给大家讲一下读这本书的感受。

这本书我很喜欢,就是故事太短了,但是里面的故事内容很丰富多彩,而且很有趣,比如里面讲述了祖冲之计算圆周率,他只讲了他看到书上的内容和他问爷爷得到的答案,他是怎样算的里面没怎么讲,虽然这样讲你觉得很短,但是他也给你带来了知识。

里面还讲了《冰心——可爱的小书迷》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她很喜欢看书,他刚开始就看了《三国演义》,可是他很多字不认识,他还是坚持要看这本书,他看书时,一边看一边猜,一知半解的读下去,居然把《三国演义》读了一遍,之后,又读了《水浒》、《聊斋志异》,在王老舅的教导下,她又读了《论语》、《左传》,在十一岁时他又读完了《西游记》、《天雨花》、《再生缘》、《儿女英雄传》、《说岳》等书籍。这些故事我也觉得比较好看,特别是他读书的样子,写得非常有意思,正因为她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我感到她很有恒心,主要是她从小热爱知识,把书当作自己朋友。

当然这本书还有其他故事,我就不依依说出我的感受了,希望你们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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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名人柳宗元的故事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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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被贬到柳州去当刺史,他倒是很平静的。这不能不归功于他在永州(今湖南零陵)的经历。

柳宗元是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所以人们也称他柳河东。他从小就非常聪明,能写一手好文章。十三岁的时候,他写过一篇文章呈给唐德宗,唐德宗看了非常欣赏,大家都传着看,都认为了不起。他在二十一岁的时候考上进士,在京城做官。后来因为支持王叔文改革的关系,王叔文倒了台,柳宗元受了牵连,跟刘禹锡一样发配到边远地方去当刺史。

公元805年,柳宗元到永州当刺史,心情一直不好。怎么样才能使心情舒畅一些呢?他在公务完成后,就到附近的山野去游玩。有一次他到冉溪,果然景色宜人。他非常喜欢,就在那里安了家。但是,给这个地方取个什么名字呢?他想来想去,还是取了个“愚”字:溪称为愚溪,丘称为愚丘,泉称为愚泉,沟称为愚沟。他觉得他是因为“愚”而被贬官的,所以得用这个“愚”来命名。他终究没有让自己高兴起来。

柳宗元还游了小石潭,听到流水的声音,就像身上佩带的玉环碰撞发出的丁当响声,真叫人高兴啊!他看到潭中的小鱼,大约有一百条左右,就好像在空中游动,阳光照着,影子落在石上,一动也不动。有时突然游得好远,就好像跟柳宗元逗着乐似的。美景叫他流连忘返,他应该是很高兴的了,可是一想到自己被贬,他又很痛苦。

但是,柳宗元毕竟心里关切着百姓,常常到民间去考察百姓的生活。永州出产一种很毒的蛇,把它风干制成药,可以医治许多疾病。他特地访问了一个姓蒋的以捕蛇作为职业的农民。那个姓蒋的农民说:“我的祖父因为捕毒蛇,稍不小心被毒死了;我的父亲也是这样死的;我捕毒蛇已经有十二年了,差一点死去的次数也有好多次了……”

他说着说着,脸色变得悲哀起来。柳宗元看他痛苦的样子,非常同情,就说:“你既然怨恨捕蛇,那么我去跟当官的说一说,更换这个捕蛇差役,恢复原来的赋税,怎么样?”

不料那个姓蒋的慌忙摇着手,更加悲伤了,他说:“您千万别这样!我虽然苦,但是比我的邻居要好多了。我只要捕到蛇,还能太太平平过日子。我的邻居们天天有死亡的危险啊!我就算因为捕毒蛇死了,也要比我的邻居们死得晚一些……”

柳宗元听了非常有触动,写了一篇名为《捕蛇者说》的文章。他由衷地说:“官府的赋税对人民的毒害原来比毒蛇还厉害啊!”

柳宗元对当时社会的腐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除了写游记外,还采用寓言的形式写了不少作品进行讽刺。他的《临江之麋(麋,鹿的一种)》,写一只麋得到主人的宠爱,狗怕主人,所以只能跟麋玩但不敢吃它。三年后,麋外出,见到其他的狗还以为是同伴,结果被狗吃了。柳宗元借这个寓言讽刺那些依仗权贵得意忘形的小人。在永州,他还写了不少其他寓言,有的讽刺贪官污吏,有的讽刺剥削人民的封建地主。他的寓言,大家都很爱看,流传很广。

就这样,柳宗元在永州呆了十年。

公元815年,柳宗元又回到长安。他当时还想为朝廷做点事。可是他怎么也看不惯那样官僚只顾升官发财,拍马奉承的坏风气。不久又被排挤,贬到更远的柳州(今广西栉州)。

柳宗元已经养成了习惯,常常到民间走走,了解一些情况,为老百姓做一些好事。一次,他看到几个凶横的家伙抓住一个中年汉子,后面,这个中年汉子的妻子和儿女在悲惨地哭哭闹闹。一打听,原来这个中年汉子欠了债,到期还不出,债主就把他抓去当奴隶。柳宗元实在看不过去,就下令全带到官府去。经过审问,柳宗元才知道这是柳州的一种陋习,有许多奴隶和奴婢就是这样失去自由的。柳宗元非常心痛,他决心要改变这种情况。他下令,所有的奴隶或奴婢一律可以由亲人或朋友按原来所借的债还清赎回;要是因为贫困一时没有能力赎回,可以为债主打工,等工钱和债务相当的时候,就应该解除债务关系。柳州的贫苦人民听到这个消息,都高兴得奔走相告。

可是不久柳宗元就发现没有根本解决问题,因为有些奴隶或奴婢,已经失去劳动能力,他们没有办法打工,又怎么能赎回自己呢?看到这种情况,柳宗元心里非常悲痛。他拿出自己的俸禄,送到债主家里,把赎回的奴隶和奴婢送回他们的家中。柳宗元在柳州废除了人身典押的陋习,对附近的州县也有深远的影响。柳宗元还引导人民发展生产、兴办学校。柳州人民怎么能不爱戴他呢!人们都亲切地称他“柳柳州”。

公元819年,柳宗元在柳州病重去世。

在唐代,柳宗元还跟韩愈一起倡导了古文运动,对改变当时只注意形式不重视内容的文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他写了不少寓言、传记、政论散文,还写了许多诗歌。有一首诗是我们熟悉的,其实也是他为人的象征: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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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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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棋

历史中有千万个人物,各有各的长处。而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莫过于汉昭武帝刘秀了。

刘秀是汉高祖刘邦的后代。只是一个假后代,因为当时刘秀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民。一般来说,农民当皇帝只不过是异想天开,然而,奇迹发生了——刘秀竟硬生生的从农民打成了皇帝!

不仅如此,刘秀当了皇帝后,把匈奴、蒙古等周围的贼收拾了个一干二净。让匈奴人一听见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名时就浑身发抖。也正因为刘秀爱打仗,暴打匈奴,才把自己给封为武帝。让我觉得哪怕汉高祖刘邦和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和刘秀相比也不过如此。

刘秀除了自身本领之外,刘秀用人也很厉害。正因为手下厉害,而又发挥在该发挥的地方,这才让刘秀能把匈奴给暴打。

刘秀的事业正如他的名字“秀”,一生中极少出现失误,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刘秀太爱作战了,经常亲自带兵与匈奴作战,这让很多刘氏皇族对皇位虎视眈眈。如果没有厉害的武将的话,恐怕刘秀会继续自己作战,自己作战的话,朝廷中必然有刘氏皇族偷偷争王位,那么刘秀辛苦建立起来的王朝就被毁灭。所以,君王厉害还不够,武将、文官也要厉害。

刘秀,这个凭着武力打出奇迹的皇帝;这个神一样的皇帝,就是我心中最强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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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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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都一定会知道诸葛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他不但熟悉天文地理而且精通兵法。让我最敬佩的就是“草船借箭”的事了。

由于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华,就故意给诸葛亮出了一道难题,对诸葛亮说:“我们缺少弓箭,请给我们造一千支箭。”诸葛亮毫不犹豫的回答:“没有问题。”周瑜说:“我给你十天时间。”诸葛亮说:“不要十天,三天就可以了。”周瑜大喜,说:“好,如果你三天没有造出一千支箭,我就得把你处死。”“好,”诸葛亮说。大臣们听了,百思不得其解,这是不可能的事呀!都劝说要诸葛亮放弃这一差事,诸葛亮没有理采他们就走了。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到了,中午时分,大臣们问;“为何不及呢?”诸葛亮还是没有回答他们的话,到了晚上,诸葛亮连晚召船,又让士兵们在每只船上放了稻草人。

到了第三天晚上,诸葛亮借雾来进攻曹军,曹军的人以为是真的人,就马上向曹操报告,曹操知道了后,不管三七二十一,立刻命令士兵们放箭了,放了几百支上千支箭,稻草人上面的箭射满了。诸葛亮下令回营,曹军看他们撤退了,就停止了放箭。一回到营,己经是第三天了,诸葛亮把这种些箭交上去给了周瑜,周瑜看了大吃一惊。原来诸葛亮早就算好了,第三天晚上会起大雾,把进攻曹军所得的箭给奉上给他了。

我最敬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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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历史名人汉高祖刘邦得天下的故事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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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刘邦出身无赖,以行伍定天下,轻慢儒生,诛杀功臣,因而很少赢得历代正直文人的好感。历代文人更是耿耿于怀:“世无英雄,遂使胥子成名!”“原来刘项不读书”;“偶因乱世成功业,更向翁前与仲争”。在他们看来,刘邦平定海内,称雄天下,并不是靠品德和真功夫,而是由于他品性奸诈和历史提供的机遇。其实历史地看,刘邦确有过人之处和领袖魅力,并非一般凡夫俗子所能企及。刘邦毕竟不是一位草莽英雄,前人对刘邦最终获胜,成为汉高祖的原因多有分析。刘邦驾驭全局、举重若轻的雄才大略,审时度势、因时而动的精确的判断能力,能屈能伸、趋利避害、出生入死、大厦倾于前而不惊的大将风度,不拘一格的用人术,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气度,坚忍不拔、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纵观刘邦的一生,其成功的经验无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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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鸿雁传书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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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鸿雁是书信的代称,有时亦代称邮递员。何以“鸿雁”代称书信和邮递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鸿雁传书历史故事,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拼音】hóng yàn chuán shū

【又名】飞鸽传书

【出处】《汉书》卷五十四〈李广苏建传‧苏建‧(子)苏武〉~2466~

数月,昭帝即位。数年,匈奴与汉和亲。汉求武等,匈奴诡言武死。后汉使复至匈奴,常惠请其守者与俱,得夜见汉使,具自陈道。教使者谓单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

【释义】鸿雁是大型候鸟,每年秋季南迁,常常引起游子思乡怀亲之情和羁旅伤感。鸿雁传书指通信。后来,人们就用鸿雁比喻书信和传递书信的人。

【鸿雁传书的历史典故】

汉武帝天汉元年,匈奴向汉朝求和,于是,汉武帝就派中郎将苏武出使匈奴。苏武接受任务以后,带着使团及丰厚的礼物出发到匈奴。不料,反复无常的匈奴单于不但不感谢,反而受坏人挑唆,把苏武等人扣押起来,要苏武投降。金钱、高官厚禄、冻饿折磨,这些都没能使苏武屈服,他坚决不投降。没办法,单于只好下令将苏武送到北海边上(现在的西伯利亚贝加尔湖一带)去牧羊。并且对苏武说:“等公羊何时生了小羊,就送你回汉朝去!”公羊怎么能生小羊呢?用意十分明白,单于是坚决不放苏武回汉朝了。

北海一带,荒无人烟,终年白雪覆盖。苏武只能以野鼠洞里的草子充饥。每天,苏武一边牧羊,一边抚弄着出使时汉武帝亲手交给他的旌节,心中深深地怀念着自己的祖国。夜晚睡觉时,他将旌节紧紧抱在胸前。就这样,日复一日,艰苦地度过了漫长的岁月。

后来,汉武帝死后,汉昭帝即位,匈奴又与汉朝议和,但单于仍不让苏武回汉朝,还谎称苏武已经死了。与苏武一起出使匈奴的常惠,千方百计把苏武的情况告诉了汉朝使者,还为使者想出了一个要回苏武的妙计。

第二天,汉朝使者去见单于,按照常惠的计策对单于说:“你们匈奴既然要诚心跟汉朝结好,就不该再欺骗我们。苏武明明没有死。有一天,我们皇上在上林苑里射猎,射下一只大雁,大雁的脚上系着一条绸子,那是苏武写给皇上的一封信。信里说他在寒冷的北海地方牧羊,你们怎么说他死了呢?大雁能带信,这是天意,你们怎么可以欺骗天呢?”单于听了,不觉大吃一惊,只好承认自己说了谎话,而后又说:“苏武的忠心都感动了飞鸟,难道我们还不如大雁吗?”说完,他立即向汉朝使者道歉,并答应赶快派人把苏武从北海地方找回来。

苏武回到了阔别二十年的京城长安,汉昭帝接见了他们,还叫他到先帝庙里去拜见汉武帝的灵位,并把那根光秃秃的旌节交还到汉武帝灵前。

【成长心语】

历史学家吴晗曾写过一篇《谈骨气》的文章,其中提出做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骨气。所谓骨气就是做人要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明是非、知荣辱,不拿原则做交易。一边是高官厚禄,一边是赤胆忠心,苏武用不屈的铮铮傲骨作出了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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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全文共 1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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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杀父、杀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杀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杀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杀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杀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杀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杀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杀人欲望。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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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杀妻求将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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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杀妻求将,为了谋得将军的职位,不惜杀害自己的妻子。比喻为了追求功名而不惜伤天害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杀妻求将,为了谋得将军的职位,不惜杀害自己的妻子。比喻为了追求功名而不惜伤天害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含贬义。出自《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吴起为了取得鲁国信任,不惜杀死来自敌国(齐国)的妻子以获得将军位。后比喻为了成功而不择手段。

这吴起原本就是卫国的一个市井无赖,经常挥刀舞剑,横行乡里。为此,他常常被母亲责骂。有一天,在母亲骂他的时候,他猛咬自己的手臂,咬出鲜红的血来,还对母亲发誓说:“我从现在开始,就不再呆在母亲身边了。如果这辈子不能当上大官,我就绝不再踏入卫城半步,也绝对不再见您。”母亲哭着留他,吴起却转身就出了卫城的大门,连头都没有回。

吴起就这样离开了卫城。

他来到鲁国,在孔子的弟子曾参的门下学习,他白天研究夜里背诵,非常非常的努力。这时候,有一个曾经在齐国担任大夫的人叫田居,他非常赏识好学不倦的吴起,于是经常和他在一起讨论学问,吴起雄姿英发,高谈阔论,田居很喜欢,于是把自己的的女人嫁给了他。

吴起在曾参那儿整整学习了一年,曾参听人说他家中还有老母,于是问他:“你已经出来这么久了,为什么一直不去看望母亲?你这样能够安心吗?”吴起说:“我有誓词在先,不当大官,这辈子不入卫城。”曾参说:“在别人的面前可以发誓,在自己的母亲面前发誓有什么用?”于是心里就非常讨厌他。

没过多久,卫国有人来信说吴起的母亲死掉了。吴起仰天干嚎了三声,然后立即擦干眼泪继续读书。曾参大怒:“你母死不葬,就是忘本之人;水没有源头就会枯竭,木头没有根就会折断。你这家伙连母亲都可以忘记,一定不会有好结果的。从起在开始,你就不是我曾参的弟子了!”命令人把他赶出学校,从此不再相见。

吴起从此就放弃儒学,开始学习兵法。三年后学有所成,他就跑到鲁国去求官。鲁相公信休经常跟他讨论兵法,发现他确实具有过人的本领,于是把他推荐给了鲁穆公。这样,吴起很快就当上了大官,手里有了钱,还买了很多漂亮的奴婢,开始享受起来。

不久,齐国派兵攻打鲁国。鲁国的相国公仪休又向鲁穆公推荐说:“您要想打退齐兵,非派吴起为将军不可。”穆公虽然口头上答应了,心里面却充满了疑虑。经公仪休再三催促,穆公才说:“我虽然知道吴起有能力打胜仗,但是他的妻子却是齐国高官的女儿。俗话说真爱莫如夫妻,你能保证他不会存在观望心理吗?这才是我一直犹豫不决的原因啊!”

公仪休无话可说。他回到相府时,吴起早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了。吴起急急的问道:“齐国已经打进来了,主公现在得到良将了吗?我不是夸口,如果请我为将,我一定会让齐兵有来无回。”公仪休说:“我已经为你向主公说了很多次了,可以主公因为你的妻子是齐国人的缘故,所以一直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定。”

吴起说:“原来如此。要想释主公的疑惑,这太容易了。”

他回到家里,立刻就对妻子田氏说:“男人为什么一定要找个好妻子?”田氏说:“男主外女主内,才能让一个家象家的样子。找一个好妻子,就是为了成一个象样的家业。”吴起又问:“如果你的丈夫当上了大官,享受荣华富贵,可以名垂青史,这样的家业就会很大很大,你会期望这样的结果吗?”田氏说:“那是当然。”吴起说:“我现在有一件事想求你,你要帮我!”田氏说:“我是一个小妇人,怎么可能帮助你成就功名?”吴起说:“现在齐国正在攻打鲁国,鲁侯想让我当将军,却因为我娶了你做妻子而怀疑我。所以,我只能用你的头来打消鲁侯的疑心,这样我的功名就到手了?”

田氏大惊,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刚刚准备开口说话,已经被吴起拔剑一挥,把脑袋割了下来。当即就提着去见了穆公,说:“臣有报国的志向,而您却因为我的妻子是齐国人而怀疑我。今天我把妻子的脑袋割下来给您,就是为了证明我是为了鲁国而不是为了齐国的。”

鲁侯脸色发青,惨然不乐,他对公仪休说:“吴起杀妻求将,心不可测啊!”公仪休回答说:“吴起不喜欢他的妻子是因为他喜欢的是功名利禄,如果您不用他,他必然会反过去帮助齐国了。”

鲁侯虽然一百个不情愿,也不得不听从公仪休的话,任命吴起为大将,率兵二万抗齐。不久,吴起就杀得齐军尸横遍野而回。鲁侯大喜过望,封他为上卿。

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举。吴起心毒如此,最终确如曾参所言,不得善终,死于利箭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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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敬佩的一位历史人物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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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时光如箭,却带不走这样一位既为人敬佩,又为人鄙薄的名字——曹操。

历史的长河在不断地奔腾,就在汉王朝即将垮台的时候,出现了一位令世人赞叹而又畏惧的枭雄。他是一位年少时就才华出众的天才;他是一位挺身而出的英雄;他是一位曾带甲百万,英勇善战的骁将;他是一位礼贤下士,求贤如渴的明君。他就是那位出身平凡而又官至极品的曹孟德。

“乱世英雄”,不错,这正是曹操的真实写照。翻开《三国志》,翻开《曹操家书》,翻开属于曹操的那一页,我为之惊讶!这难道只是决战沙场的汉廷柱石吗?不是!不会是啊!那贯穿古今的文采,永不服输的性格,步步为营的策略,我不由为之折服。纵观历史,他有秦皇汉武的风骚,有唐宗宋祖的文采。这文韬武略,古今中外只有毛主席能与之媲美。

《三国志》中写曹操借王垕之头以稳军心,若是换成刘备绝不忍心,恐怕霸业难成,更何况“无毒不丈夫”,与其说是“毒”,不如说是一种果断的决定,不会去瞻前顾后的一种决定。曹操富民强国,重视人才,“乃治国之能臣,乱世奸雄”也。

然而,英雄也有败的时候,赤壁之战,曹操大败,折兵八十万。但他却大笑周郎诸葛,不耻下拜于关羽。不因眼前的小挫折放弃大局面,能屈能伸,此乃大丈夫也。

曹操不是名成功就的伟人,也不是行侠仗义的英雄,但是他区区七尺之身,竟屹立于天地之间,超越了物质实体上的渺小,达到了精神上的博大。

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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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分道扬镳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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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分道扬镳,分路而行。比喻目标不同,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以下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语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成语】: 分道扬镳

【拼音】: fēn dào yáng biāo

【解释】: 分路而行。比喻目标不同,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

【出处】: 《魏书·河间公齐传》:“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用法】: 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示例】清·吴沃尧《痛史》第一六回:“四人又谈了一会各个安歇。到了次日,便分道扬镳。”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五十九回:“第二军总司令李烈钧,亦向广西进发,~,为国效力去了。”顾笑言《李宗仁归来》第三章:“一个与其~的腹案,渐渐形成。”

【近义词】各奔前程、一拍两散、风流云散、各奔东西、各行其是

【反义词】志同道合、并驾齐驱、齐头并进,也作分路扬镳、扬镳分道、扬镳分路

【成语故事】

在现代成语中,我们把道不同不相与谋者的分手叫做分道扬镳。镳指马嚼子,扬镳即为驱马前行。分道指各走各的路或各干各的事。鲜为人知的是,这个成语产生于一个有趣的历史故事。

“分道扬镳”语出自北齐·魏收《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的一个故事中的一段话:“……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说这话的是大名鼎鼎的北魏孝文帝,其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东晋十六国之后,中国历史进入南北分裂、南北对峙的阶段,史称南北朝。北魏是南北朝时期北朝的第一个王朝,于十六国时期由拓跋鲜卑所建,前身为代国。前秦于淝水之战崩溃后,代王拓跋什翼犍之孙拓跋珪举兵复国,都盛乐,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

北魏孝文帝是北魏的第6位国君,他我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他5岁登基,24岁时正式接替祖母文明太后执掌政权,紧接着便开始了“文治”政策。公元493年起,孝文帝以南征为名义,将都城从平城(今山西大同)迁至曹魏故都洛阳。在洛阳,他进行了许多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推行均田制、改革鲜卑旧俗、实行汉化政策等,大大促进了各民族的大融合。

成语分道扬镳的故事,便发生在这场大改革中的都城洛阳。

在孝文帝时期的北魏宗室中,有一个人原叫拓跋齐,后更姓改叫元齐,他颇富韬略,统兵有方,能征善战,曾建下了灭赫连夏、北燕等的不世奇功。孝文帝论功行赏,先封他为浮阳侯、浮阳公,后封他为河间公。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他聪慧过人,饱读诗书,才华出众,能力超群。孝文帝很赏识这个元志,任命他为洛阳令,主掌洛阳地方政事。不久以后,孝文帝采纳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从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搬迁到洛阳建都。这样一来,洛阳地位陡升,贵为一国之都,洛阳令成了“京兆尹”。元志的权势自然也随之增大,年纪轻轻的他渐生骄气。

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高的达官贵族,往往不放在眼里。一天,元志外出游玩,恰巧碰到一个叫李彪的官员乘坐马车从对面飞驰而来。这个李彪也很不简单,他字道国,儒生出身,精通典章,深得孝文帝信任,此时已经任职御史中尉,与尚书仆射游肇、幽州刺史常景等共同居住在洛阳东阳门外的昭德里,官位比元志高出许多。

按理说,官小的元志此时应该先让李彪过去,可他偏不让路,双方由此僵持下来。李彪见他这样目中无人,当众责问元志为何不让路,元志却说:“我是都城洛阳的长官,你不过是洛阳户籍中编入的一个住户,哪有长官给辖下住户让路的?”

两人互不相让,且争执不下,于是他们来到孝文帝那里评理。一见孝文帝,李彪先开口说话了,说他是“御史中尉”,官职比洛阳令大多了,洛阳令作为一个地方官怎敢同他对抗,居然不肯让道,真是岂有此理。元志丝毫不遑多让地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在他主管的户籍里,御史中尉也概莫能外,作为“京兆尹”,御史中尉李彪也是自己的辖下住户,应该是李彪给自己的属地长官让道才是啊。

宽厚的孝文帝听了他们的话,觉得他们各有各的道理,于是便笑着给他们提出了分路而行的解决办法,说:“洛阳是我的京城。我听了,感到你们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行吗?”

皇帝金口玉言,一言九鼎,两人听后连连称是。于是,元志和李彪从朝廷出来后就拿着尺子,将经常通行的道路进行了丈量,各取一半,从此各走各的道。此后,“分道扬镳”一语便逐渐流行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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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历史人物传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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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于谦,在我刚入学时便学会了他的一首诗:《石灰吟》。当时也不怎么注意这首诗,在脑海中记住了名字和诗句就草草背下。此时,我只是知道于谦是一位诗人,对这首诗没有一丝丝喜欢,并不能产生共鸣。

到了四年级,看了《明朝那些事儿》,看第一遍时看到了于谦竟是主角。不过我眼睛一目十行,才草草的明白了于谦的功劳。但,诗还是没有使我产生共鸣。

看了第二遍,我开始细细阅读。这时我才明白,于谦是如此伟大!

一个看似软弱的文人,却看淡生死,镇定自若指挥。面对蒙古的军队,他本可以仗着自己文官的身份,将保卫祖国的责任推到他人身上,他却并不这么做。他承担起了保护祖国的责任!

他,指挥着军队,向也先的军队发起猛烈攻击,不仅保卫祖国,还将侵略者赶出中原外!

从这首诗,我看到了于谦的一生。徐有贞的狡诈,朱祁镇的天真,石亨的贪财……他做官清廉,两袖清风。却被“还乡团”的一句话“意欲”。“莫须有”杀死了岳飞,“意欲”杀死了于谦。

他死后,平时懒得出奇的明神宗给他“忠肃”的称号。但于谦所组织的北京保卫战就足以证明。任何帝王都不足以到夸奖于谦的资格。明朝两百年,于谦只有一个。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是于谦对自己人生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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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人物故事:陈道明的环保生活

全文共 1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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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平时,陈道明他过着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读诗书,无丝竹之乱耳;弹钢琴,窗外的天空蓝得仿佛要流淌出来。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物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陈道明,1955年4月26日出生于天津,国家一级演员。1985年,凭借电视剧《末代皇帝》被观众熟知,获得第7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男演员和第9届中国电视飞天奖优秀男主角。1990年,凭借《围城》获得全国制片厂第二届优秀电视剧评选最佳男主角奖,第十一届“飞天奖”最佳男主角奖。1999年,凭借《我的1919》获得第9届中国电影华表奖优秀男演员、第20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男主角;2001年,陈道明凭借在《康熙王朝》中的演技获得了“美菱杯”观众最喜爱的男演员评选银奖和第二届阳光健康电视明星;[1]2010年,出演《唐山大地震》,凭借该片获得第4届亚太电影大奖最佳男演员;2012年,主演电视剧《楚汉传奇》;2014年,与巩俐主演张艺谋执导的电影《归来》。

平时,陈道明他过着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读诗书,无丝竹之乱耳;弹钢琴,窗外的天空蓝得仿佛要流淌出来。

这种素雅、清洁的生活,让他目光清亮,面容清癯。因为体内,没有太多的肉食果腹:因为心里,没有太多的欲望追逐。无疑。他是一个热爱和崇尚环保生活的人。

然而,他又是一个冰炭同炉的人。影视世界中,他塑造的每一个角色,都有强大的爆发力,被他演活了,比如康熙大帝、越王勾践、末代皇帝、八王爷。每一个角色,都仿佛只是为他一个人准备的。打上了他厚厚的胎记。一个在生活里如此低调内敛甚至有些木讷的男人,为什么能够在艺术世界里像沉默的火山一样突然爆发?

他说,在日常的生活里,他是一个对生活很节制的人。比如,他很少出席在饭桌上的应酬,即使真的需要应酬一下,一般不会超过15分钟。饭桌上,相互的恭维与迎合除了让人身心疲惫,还会让他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甚至不愿看到,于是只有躲开。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笨的人。他还认为,人与人之间疏远一点好,彼此走得越近,就相互重叠了。而对于本身,也是一种伤害和扭曲。

这个人就是演员陈道明。在他塑造的形形色色人物的艺术世界之外,他清静地演好了自己的本色。抛开演艺圈的诱惑和繁华,他一个人在家里用毛笔抄写唐诗,坐在雕花的中式座椅上弹琴扣阅读古书,这种大隐隐于市的生活,让他的内心充满了祥和的幸福。

陈道明说,激情很容易让一个人变形,当一个人满怀热情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就容易跑调和变形。什么才是最自然的生活呢?那就是始终在自己内心的轨道上轻快地走着,没有脱轨的感觉。对自己 相伴了二十多年的爱侣,他们的交流,也常常是一个微笑和眼神就足够,婚姻的旅程,也像植物一样成长。

他说,做人的最高意境就是节制,而不是释放。在宁静的生活里,他享受着这种节制,物质的、精神的、肉体的释放是很容易的。而节制是难的,孤芳自赏也是对自己负责的一种人生态度。

陈道明坐在一把椅子上,窗外一棵桃树的桃花正在慢慢飘落。他说,他不会惋惜桃花的逝去。如果桃花一年都开得红彤彤的,那不是让人心里发慌吗?桃花落了,有果实在枝叶间闪烁,果实熟了,风又把树叶吹落,这样很自然的一个生长过程,看上去很美。他把自己的人生总结为:在高处立,着平处望。向阔处行,有上等心,结中等缘,享下等福。

出土的文物为什么会珍贵,那是因为它在厚土里被安安静静埋了那么多年。在这个世界上,什么刀最锋利,那就是时间这把隐藏的刀,它把山河重塑,它让岁月无声。

所以,在喧闹的生活中,有节制地生活,抛开过多的欲望,其实就是很环保的生活。像陈道明一样,很环保地生活,这是一种最本真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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