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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萝瀑布》读书笔记(实用20篇)

好读书,读好书。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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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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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但是她的个性是倔强的,不屈于外界的淫威,在暴力面前敢于抗争,苦难并没有把它击倒,反而孕育了她平等和自尊的意识。

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入洛伍德寄宿学校,这是一所半慈善性质的义校,这所学校里的姑娘不是失去爸或妈,就是父母双亡,所以这儿叫义校,是养育孤儿的,亲属们只付很少一些钱,不足的钱要靠捐款来补足。

在这所学校里,伙食低劣,生活条件恶劣。勃洛克赫斯特是这所学校的所有人,他伪善、苛刻。谭波儿小姐是这所学校的学监,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对于简爱的成长倾注了许多关爱,付出了不少心血。

次年春天,斑疹伤寒肆虐了这所学校。由于终日半饥半饱,学生体质普遍虚弱,斑疹伤寒造成大量学生死亡。这事受到社会公众对这所学校的关注,对这场天灾的起因作了调查,种.种事实逐渐暴露,从而激起了极大的公愤。学校有害的健康环境,孩子们伙食的质与量,做饭菜用的是咸味的臭水,学生粗劣的衣着和生活设施,全都一一被发现了。这些发现产生了一个积极的结果,使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大失脸面,却使学校获益匪浅。由于郡里几位富有而爱好行善的人物捐出了大笔款项,学校经过重建革新,终于真正成了一个有益的高尚机构。简爱在这所学校里生活了八年,六年当学生,两年当教师。在学生期间简爱始终成绩优良,教育确实改变了一个人,谭波儿小姐培养了简爱的各种兴趣,更培养了简爱的高尚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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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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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文章《背影》,一直是颇负盛名,今,终有幸拜读,读后便深有感……

朱自清写背影那一年,是混乱而又群英毕出的时代,或许在历史上,军阀们光彩夺目,但是普通的老百姓,终是难以维持生计的流离失所。那一年冬天一定冷入骨髓,而此时,祖母又死去了……父亲失业了……

我感觉受到他的悲哀与无奈,短短四个字之下,他哭过多少遍呢?

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而后回北京去读书,在浦口车站,父亲为他买橘子去了。那一年,20岁的朱自清望着父亲那肥胖的背影,忽而流泪满面。

不同于祖母,一个生命的溘然逝世固然残酷,却不曾带来望见父亲那颓唐肥胖不复往日意气风发的背影时,窜上心头那一抹悠长缠绵无法摆脱的无助与哀愁。

而那个时候,父子俩之间的恩愁远没有之后那么激烈而锋利。“聪明过分”的朱自清,那时看得见却不明白;好久之后,13年冷战,期中,他或许明白了父亲迂回的爱,却看不见了。

父亲肥胖的背影,爬上了月台。他带回了朱红色的橘子,是那样鲜艳。不管是否应该,他终要自己的孩子完全安稳妥帖。在他离去之后,少年的朱自清也会不舍害怕,与君一别终成永别。

后来,又过了好久。

朱自清接到了父亲的来信,顽固、固执的父亲,终于放下了自己那“绝对”的家长权威了。

朱自清又哭泣了,父亲啊,那一心关爱自己的父亲啊!两年不见,十年的冷战。他肥胖的身影却一直占据自己内心。不然,八年之后,怎么会记得一个外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冬?

说了‘大去之期不远矣的父亲啊!

朱自清无助又悲哀,他悔恨,为什么——!

何时能再见?天南水北各一方,何时再相逢?三年之后,父亲读到了这一篇文章,他与他之间终于结束了冷战。

是啊,我们该要怎么好好对待父母。古人曾云:“子欲养而亲不待,”珍惜吧,这一点一滴,这一日一月——

不要做朱自清,八年之后再将爱镌写

爱是世间最美的风景,是人间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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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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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量与筋肉都发展到年岁前边去;二十来的岁,他已经很大很高,虽然肢体还没被年月铸成必须的格局,可是已经像个成人了――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貌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我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杀好了腰,再穿上肥腿的白裤,裤脚用鸡肠子带儿系住,露出那对“出号”的大脚!是的,他无疑的能够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我笑了。

他没有什么模样,使他可爱的是脸上的精神。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剩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边儿粗;脸上永远红扑扑的,异常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不甚注意他的模样,他爱自我的脸正如同他爱自我的身体,都那么结实硬棒;他把脸仿佛算在四肢之内,只要硬棒就好。是的,到城里以后,他还能头朝下,倒着立半天。这样立着,他觉得,他就很像一棵树,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挺脱的。

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他有自我的打算,有些心眼,但不好向别人讲论。在洋车夫里,个人的委屈与困难是公众的话料,“车口儿”上,小茶馆中,大杂院里,每人报告着形容着或吵嚷着自我的事,而后这些事成为大家的财产,像民歌似的由一处传到一处。祥子是乡下人,口齿没有城里人那么灵便;设若口齿灵利是出于天才,他天生来的不愿多说话,所以也不愿学着城里人的贫嘴恶舌。他的事他明白,不喜欢和别人讨论。因为嘴常闲着,所以他有工夫去思想,他的眼仿佛是老看着自我的心。只要他的主意打定,他便随着心中所开开的那条路儿走;假若走不通的话,他能一两天不出一声,咬着牙,好似咬着自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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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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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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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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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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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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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书中的小林宗作校长更是让我震撼不已。这本书中有“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电车教室、还有……这本书就叫做《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的是作者黑柳砌子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经历,小豆豆因为淘气,所以被学校退学,来到巴学园以后,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帮助下,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懂事的、能让大家接受的好孩子。

记得,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面试’时,小林校长是一个忠实的听众,他一句话也没说,任凭小豆豆讲了四个小时。小林校长并没有摆着校长的架子,而是蹲了下来,和小豆豆平等的交流,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啊!!在巴学园内,学生们都是和睦相处,没有受到身高和等级的差异,像身体残疾的高桥君,因为一次运动会后,反而成为了大家的偶像。

啊!《窗边的小豆豆》真是一本好书,里面的人物我都很喜欢,但是,书里小林宗作最令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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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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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名着这本小说堪称经典,是一本不可多得珍宝,如果你真的用心去品会、去读。你会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水浒传》用字恰切到位、气势磅礴,是许多作品不可比拟的。如果要和《三国演义》做个比较的话那就是《三国演义》太单板,我读着读者就会睡着。而《水浒传》就不同了,我越读越有精神,就连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他,想带自己就是里面的一位好汉,带各位好兄弟“替天行道”。虽说这本书被我看过好几十遍,但再次去看的话又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吸引住。

现在我还在看这本书,百看不厌。如果谁看到这篇文章,有空就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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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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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果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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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笔记幼儿园教师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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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阅读了《拨开教育的责任》中《标准不能只有一个》这篇文章,文中说到每一个儿童都是独立的个体,都会呈现不一样的特征,他们既有共性也有个性,而正是因为不同的个性,才成就了这个世界的五彩缤纷。

这就是说每个孩子都有其特殊性,我们要从孩子的本身出发,以理解的心态去诠释孩子的一言一行。

晓频是一个轻度弱智的孩子。她刚到幼儿园时什么都不会,也听不懂老师说的话,什么都要老师帮忙,平时总是会大喊大叫摔东西,有时也会打人,还经常乱跑。

由于她经常这样无理取闹搞破坏,我也渐渐的习以为常,慢慢的把她忽视了。记得有一次开展打击乐的活动,我给每个孩子发了乐器,惟独没有发给她。当我在上面讲要求时,晓频突然在下面大喊大叫起来,显得十分烦躁。我怕影响其他孩子正常上课,于是我便把她送到了办公室里,请搭班老师看着。

在那之后,这样的情况还是时常会出现。就在我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时,搭班老师的一句“现在的晓频和刚来的时候的她比起来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让我突然醒悟了。从这时起,我便重新开始关注起徐晓频来。对她的生活、学习更加的关注,试着去了解她的性格。我发现,原来她发脾气不乖时都是有原因的。乱倒积木是因为有人去抢她的积木或不准她玩积木,上课时大喊大叫是因为她也想像其他孩子一样学习。慢慢的,我开始越来越了解她,也能理解她了。

从那以后,我发现了她越来越多的可爱之处,她总是希望和别人抱抱,有时也会来亲亲我,我也经常亲切的称呼她为“频频”。我也发现其实她并不比其他孩子笨,她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每次我上音乐课她都学得特别认真,也能比较好的演唱部分歌曲。当我放音乐时,她总会随着音乐的节奏舞动,特别可爱。每次上打击乐的课时,我也都让她一起参加,她总是特别高兴。一开始她不懂,总是乱打,渐渐的也有了点进步。频频还认识很多字,其实她是个挺聪明的孩子。现在我跟她讲话或对她提一些要求,她都能听得懂,照着做。频频的进步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真庆幸我们没有放弃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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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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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笑猫日记之《蓝色的兔耳朵草》,非常感动,很受教育。

这本童话讲得是,虎皮猫的耳朵被钟声震聋了,老老鼠告诉笑猫,在蓝山上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它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但是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笑猫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历尽了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笑猫万念俱灰,绿毛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从此,笑猫天天陪伴在虎皮猫的身边,给它讲自己心中的故事,终于有一天,虎皮猫能够听见声音了。

古人云:“责人之心责己,爱己之心爱人。”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大爱无疆,我们不仅要好好爱我们的亲人、朋友,还要爱这世界上任何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爱可以战胜困难,爱可以创造奇迹,只要我们人人心中都献出一份爱,这个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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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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抿一口茶,情绪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礼貌。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简单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厌恶,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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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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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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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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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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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陈锋

全文共 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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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本好书,就像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我对这句话深受感触,现在我就要分享我读一本好书的后感,那就是《父与子》

《父与子》是一本漫画书,里面有一个肥肥胖胖的光头爸爸,和一个长着刺猬头瘦瘦的儿子。爸爸既善良,脾气又好,儿子虽然调皮,但也深受爸爸的宠爱。《足球》这个片段更能体现出爸爸对儿子的爱,故事讲得是:一天早上,爸爸和儿子在楼下踢足球,突然不知道是谁把下水道的井盖给打开了,球滚到了下水道里。爸爸没有生气,而是准备到下水道里拿球,儿子很担心爸爸就在外面等了很久。过了一会,儿子担心地说:“爸爸你找到球了吗?”“找到了”。下水道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儿子这才放松了下来。这个《足球》的小片段体现了爸爸为了让儿子快乐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讲了一对普通父子的一些平凡的事,又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了伟大的父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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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一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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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是谁?是谁在黑暗中不屈不挠,最后战胜了困难?是谁在人生道路中勇敢无畏的前进,不怕艰苦?是谁用顽强的意志与乐观的精神和心态,与命运抗争,最终取得了辉煌与成就?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生命!

海伦·凯勒,这个自幼便深陷无声、无光世界的可怜女孩,在生活中受尽了折磨,但她并没有放弃自我,而是比别人加倍的努力学习,也正因为这份努力,使她成就了传奇人生。海伦·凯勒曾经说过:“如果让一个人在他的青少年时期都瞎上几天、聋上几天,那该是一件多有意义的事情啊!黑暗将使他更加珍惜光明,寂静将使他真正领略喧哗的快乐。”

我也曾经去尝试过失去光明的滋味。我先用手捂住耳朵,再闭上眼睛,然后在房间里漫步。

这一切显得十分突然,恐怖了。我再也听不见楼下小狗的欢叫声,听不见树上小鸟的啾啁声,也看不见我熟识的那些事物了。甚至我在哪,前面有什么东西都不知道,这是对我的一种极大的煎熬。可我转念一想,海伦·凯勒可这样度过了87年的光阴,在这87年里,她整日都生活在这样永无天日的黑暗和死一般的寂静中,这该是多么可怕啊!也正是这寸步难行的成长之路,才让她在黑暗的世界中找到了一丝“光明”。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坚强、勇敢、乐观的去面对生活,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退缩,要努力的冲上去克服它。要珍惜时间,珍惜生命,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并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在浩大的世界中,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片蓝天!

同学们,燕子飞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今天的时光逝去了,明天就不会再来了!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每一寸光阴来认真、努力的学习。像海伦·凯勒一样,不怕困难,自强不息,坚持不懈的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来唱响属于我们自己人生的成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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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八年级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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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尕玛尔草原上,有一匹母的名字叫紫岚,为什么叫紫岚呢?因为这匹母狼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可她的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像一片飘飞的雾岚。这样一想,紫岚是很美的。最近,紫岚的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跃动,看得出来,她怀孕了,而且也快要分娩了。

可是这段时间,紫岚的运气差得很,没捕到什么猎物,一直没抓到岩羊、马鹿这类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候辛苦一整天也只能捕到些小分量的东西,有时候只能捉老鼠充饥。

是的,狼不是猫,所以很不欣赏老鼠那股怪味。

紫岚的丈夫黑桑已经死去一段时间了,要是现在还有黑桑在身边,那样哪还用这么多天吃不饱?黑桑的死,是因为争抢王位,现在的狼王是洛戛,虽然是狼王,但头脑简单,而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是更适合当狼王的。

黑桑为了当上狼王,便和紫岚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装作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戛身上靠拢,洛戛一定会出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她;就在洛戛注意力被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和雷声的掩护,在洛戛的右腿上冷不防咬一口,结果黑桑在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刺破脑颅,唉,一代狼杰,死于非命!

为了有些东西充饥,紫岚准备去鹿场偷一只小鹿。偷的过程中,结果被大白狗给盯上了,大白狗紧追着紫岚。

紫岚再也没有力气了,于是放下小鹿,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坐着,啊,紫岚就要分娩了!紫岚为了不让大白狗怀疑,所以使出一系列的“招式”:打滚,摆出很多准备战斗的姿势。

紫岚实在没有力气了,可是大白狗离自己很近,如果稍微一个动作,说不定自己性命难保,连肚子里的狼宝宝也插翅难逃呢!可是任凭紫岚怎样故技重演,大白狗也再不信了,于是扑向紫岚,在紫岚的身上撕咬下了一块狼皮,随后,滚烫的狼血流了出来。

很快,五只狼崽终于都出来了。紫岚于是不再是那个默默挨咬的“倒霉蛋”了,紫岚扑向大白狗,大白狗深知自己处于劣势,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

突然下起了暴雨,在这种地方很容易产生洪水暴发,现在应该把狼宝宝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行,但紫岚一次只能叼一只狼崽。叼了四只狼崽后,紫岚已经累得头晕眼花了,第五只狼崽也在这场暴雨中死了,紫岚就只剩下四只狼崽了。

这四只狼崽三公一母,长子长着一身黑黑的毛,起名叫黑仔;次子脊背上的毛色有点偏蓝,起名叫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上半身为黑色,腹部和四肢是褐黄色,起名叫双毛;唯一的母狼崽长着一身和她活脱活像的紫毛,起名叫媚媚。

经过一番经历后,黑仔、蓝魂儿、双毛都死了,只剩下了媚媚。媚媚也可以生狼崽,来寄托紫岚盼望她的狼种成为狼王。有一天,媚媚分娩了,天上的金雕又在打媚媚肚子里的狼崽的主意,可是为了媚媚的安全,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天下的母亲都爱着孩子,虽然母狼紫岚的教育残酷,可却有一片苦心。天下的母亲多么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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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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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英文原名:Robinson Crusoe,,直译作鲁宾逊·克鲁索)是一本由丹尼尔·笛福59岁时所着的第一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本小说被认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记形式写成的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头衔。下面是一篇鲁滨逊漂流记读书笔记

读《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扉页上的“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这句话,觉得有点不服气,心里嘀咕着:“别小瞧了我们!我倒要看看,你凭什么这么说……”但是我读完后,我曾一直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是鲁滨逊……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而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才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他那样的坚强。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努力求生吗?不,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随机应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我更没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鲁滨逊,当看到食人族用人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鲁滨逊相比,自己是软弱与无能的。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处在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和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二百相信这句话。这本书向我展示了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勇于创业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我想我应该拿出所有的精力努力地向他学习,不仅仅是为了社会,为了父母,更是为了我自己的将来。他的那种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精神深深的感动了我。跟鲁滨逊比起来,我们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多么的丰富多彩,因此,我们更应该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崇尚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未来画上绚丽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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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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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想这本书一定讲述了一个温馨的故事。读着读着,我才知道它里面讲了一个悲惨的故事:汤姆原是小乔治家的黑奴,悲惨的命运使汤姆被卖来卖去,最后被卖到了一个非常狠毒的人手里,开始了他更加悲惨的生活。

当卡西太太和埃米琳让他和他们一起逃走时,汤姆拒绝了,他却说:“当上帝要让我自由的时候我就自由了”,看到这句话,我觉得在那个黑暗的奴隶制下,他们的反抗是那么的微弱,只会使他们受到更多的皮肉之苦,所以他们宁愿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来决定是多么愚蠢的想法呀。

接着往下读,黑奴汤姆不仅支持卡西太太和埃米琳逃走,而且还想到不要伤害到别人,当狠毒的烈格雷发现卡西和埃米琳逃走后,逼汤姆说出他们的下落时,汤姆却镇定地说:“我晓得,可是我什么也不会说的,让我死了吧”,读到这我被震撼了,一个人为了别人的安危,却把自己的生死看得那么轻。直到汤姆被打得遍体鳞伤,他还说:“我以自己全部的心灵,饶恕你,只要你皈依耶稣,我愿忍受一切苦难”,看到这儿,我真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为什么就不能同命运做搏斗呢?

他的死亡真的能让那些坏人向善吗?令我欣慰的是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好人在为废除黑人奴隶制度而努力,并最终取得了成功。使黑人不再像物品一样被买卖,黑人们有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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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写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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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地读完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它讲述了作者黑柳彻子小时候的一段真实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可爱孩子。

故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刚上小学的时候很淘气,上课时,把桌子的盖子一开一关,弄得啪、啪、啪的响,还喜欢叫外面的街头艺人来表演,搞得老师上不好课,老师也不耐心教育她,就把她开除了。后来,她转到巴学园,遇上了小林宗作校长,小林校长对她很好,不断地鼓励她、支持她、夸她是个好孩子,增强她的自信心,使她不断地克服缺点,争取好的表现,许多时候被校长深深地爱所感动。他那么热爱孩子,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教育家。他组织学生参加试胆量、散步、温泉旅行等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受到了锻炼,同学们更加团结友爱。

从这本书里,我感受到,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有信心,有决心,有正确的引导,不断完善自我,就能成为有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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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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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欢乐的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昆虫记》。它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只有靠着这种精神,才能取得成功,还让我知道了法布尔对昆虫的情有独钟。在他的笔下,那些小虫子都是有灵气的,它们是纺织家、音乐家、歌唱家、猎手、建筑师等。他的叙述既有科学性,又有趣味性,从而激发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所以这本书给我的启示很大。

今年寒假我去阿公家过年,发现阿婆还有老太太她们都在织毛衣,看着她们一针一针熟练地织着毛衣,我心想:织毛衣没什么大不了。于是心里有些痒痒,也想去学织毛线。自己就去抽屉里拿了两根针,还有一团毛线。然后拿着这两样东西兴致勃勃的去请教阿婆,阿婆耐心地对我说:“俗话说:站有站像,坐有坐像,织毛衣啊就应该有织毛衣的样。首先左右手各拿一根针搭在大姆指和食指中间,针要横着拿;再把右手的根针戳进左手针上两条毛线的中间;接着拿右手的那一段毛线在右针上绕一圈;最后将右针所绕的那圈往上一挑,这样一针就织好了。第二针第三针也是这么的依次往后织。”我谨遵阿婆教我的方法,可是学了老半天,还是织不出个所以然来,不是掉了一针,就是毛线没挑起来。不一会儿我就失去了耐心,心想算了吧。但我突然想起了前两天读的《昆虫记》,主人公法布尔是靠着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轻言放弃,最终才获得成功的。我也要向他学习,于是我就提起百倍信心再次拿起了针线。

经过几十次的失败,不断的尝试,我终于学会织毛线了!感谢你《昆虫记》,让我又学会了一样本领。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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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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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每个人在追求知识、追求真理的人生道路上,有时不免会感到迷茫,我亦是如此。而她就如同拥有了一双隐形的拨开迷雾的大手,总能引领我冲出一切迷雾,走出一切迷茫和不解。

论语》一书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感悟一生的种种言行,虽简短却总能以一句有一句的话语直扣人心,阐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有人说,《论语》是一本十分乏味无趣的书籍,既无小说的通俗易懂,也没有诗歌的风华韵律,不知从何读起。我刚开始阅读的时候也是如此,但之后再深入地阅读,细细品读每字每句,就慢慢发现了乐趣。

在《论语》这本书中,给我感悟最深的一句是“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们是学生,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我们每天都会学习到一点,每天都要学会积累。在每天晚上睡觉前思考:你今天做得怎么样:帮助别人做事有没有竭尽全力?与朋友交往有没有诚心相待?老师传授的知识有没有用心温习?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讲一个字——心。

个人都会有私心,关键取决于你是否跟着心走,会不会为了一点私心而去欺骗自己,违背自己的内心。

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坐在座位上思考着一道很难的数学题。脸上的汗水随着脸颊一颗一颗地流下,滴在了纯白的草稿本上,印下了足迹,似乎在证明我付出了多少努力。想着想着,我灵光一闪,给图形加上了两条辅助线,就轻轻松松地把难题给解出来了。之后,我装出来一副解难题的样子。看着同学们在低头苦思的样子,暗想:待会儿有人问我会不会的时候我就直接说不懂吧,这样就我一个人会解这题,老师一定会夸我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暗暗地笑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平时跟我十分要好的同学问我会不会那道难题。不能告诉她!可是她是我的好朋友啊,但是说了,就不会被夸了。对!就说不会吧。我刚要说出口,可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一抬头,就对上了她那充满真诚和渴望的目光。那一刻,我开始犹豫不决了。她平时经常帮我解决问题,有什么好东西也会和我一起分享,我不能那么自私!“我来教你吧。”这话一说出口,我的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还看到了她眼里的欢喜。之后,又有陆续几名同学来询问,我也都耐心地给他们讲解。那一次,我彻底地明白了什么是快乐。朋友间的真诚相待是我在《论语》中学到的最好的一课。

从古至今,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论语》,我喜欢这本书。《论语》的点滴,每一页纸,每一个字总能直抒我的内心。“凡事应跟随内心深处最真实的你而去努力”是我在书中上得最好的一课;“随心”是我在《论语》中最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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