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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形式政策读书笔记汇总20篇

奉献爱心是一种美德,我们在奉献爱心的时候总是能获得快乐。今天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了一些中国形式政策读书笔记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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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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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的是《老人与海》,这是一部小说,是无障碍导读版。它的作者是欧内斯特。米勤。海明威。

读了《老人与海》让我知道了要耐心才能做好事情。老人每天都出去耐心打鱼,这是为了打到鱼能够养家糊口。好心人知道老人的辛苦,便送给了他很多东西。这样,全家人就能生活下去了。

老人对鱼很熟悉,儿子很喜欢老人的鱼,老人也喜欢自己的鱼。老人必须去打鱼。老人每天独自划着小船去捕鱼,前四十天里还有一个人和他一起捕,但一条都没有收获。他没有灰心,终于在八十天左右,就捕到了一条很好很好的鱼。

老人喜欢飞鱼。他们喜欢吃鱼,老人很爱儿子,儿子也爱老人很多种鱼的名字。老人和鲨鱼进行了五次战斗,鲨鱼吃光了老人所有的战利品。有一个人说:“老人杀死那条登多索鲨。”鲨鱼大概每次来袭击,老人都可以打准他们。战斗开始时,老人知道任何努力都是白费的。所以,老人就更加努力的捕鱼了。他是古巴圣地亚哥的老渔夫。

老人不打鱼,家就更没法支撑了。所以老人还是出海打鱼……

我敬佩老人的坚持,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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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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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是一本非常有意义的漫画书,当我第一次看到它时,就被它吸引住了。故事中的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孩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做了许多事,遇到了很多坏人和好人,吃尽了苦头。

三毛是个善良孩子,当他看到一位老人很饿时,他从口袋里掏一块烧饼,分一半给老人吃,老人很快就吃完了,他想老人一定饿极了,虽然他自己也很饿,但他还是把留下的一半块烧饼又给了那位老人。

三毛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孩子。当他看一全大男孩欺负一个小个子男孩时,三毛很费力地把他们拉开,并狠狠地教训了那个高个子男孩。

三毛是个拾金不昧的孩子。他虽然穷,很需要钱,但他捡到一位老先生的钱包时,却自动交还给老先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现在的生活有多美好,我们要向三毛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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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大学生读书笔记1200字

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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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这七天里,我看完了一本挺有名的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书中主要讲述的是故事主角:鲁滨逊在青年时代不安于平庸的小康生活,违背父亲的劝告,逃到海外经商,被摩尔人掳去做了几年奴隶。后来,他逃往巴西,成了种植园主,到非洲购买奴隶途中遇上风暴,漂流到南美附近的无人荒岛。他很快战胜了忧郁失望的心情,从沉船上搬来枪械和工具,依靠智慧和劳动猎取食物,修建住所,制造工具,种植谷类,驯养山羊,改善了环境,表现出不知疲倦、百折不挠的毅力。其中有几处情节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处,是鲁滨逊刚漂流岛无人岛时的情景。刚来到无人岛时,他迷茫了3天,想着今后怎么办。但他最后还是决定,继续生存下去,同命运作斗争。他在与他一起飘来的那条破船上找了些有用的东西。开始了他新的生活。虽然开始很艰苦,但慢慢地,他开始学会制作工具,制造住所,并制造了围墙,防止野兽侵袭。从此,每天的生活越来越顺利,后来还自己制造了食物。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

第二处,便是鲁滨逊有一天,看到一群土人来到他的岛上举行人肉宴。他们带来了一群即将被吃的奴隶。残忍的把他们一个不剩的全部吃掉了。这一场面恰巧被鲁滨逊看见了,他看到了如此残暴的场景,不免有些害怕:万一他们发现自己住在岛上,岂不是求死一生?于是就回到自己的家加固了周围的城墙。不久后,果然他们又来了,还是和上次一样带来了一群奴隶举行人肉宴。不过,这次却有一个人从他们手中逃了出来。正当他被那些人追到鲁滨逊城墙外时,被鲁滨逊看到了。鲁滨逊毫不犹豫的救了他,并教他在野外生存的技能,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了鲁滨逊最忠实的仆人和最好的朋友,对鲁滨逊以后的回国也有很大的帮助。

还有很多有趣精彩的情节,在此便不一一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让我感触良深。一个没有什么野外生存经验的人,从出海经商到被抓做奴隶再到种植园主最后到成为无人岛上的居民。这些光听着就觉得不可思议的事,居然都发生在了他身上,并且他以平常的心情接受了这所有的一切,独自一人同命运做斗争。生活中的我们却是怎样的呢?不过遇到了一点挫折,一点困难,便陷入了困境,无可奈何。从没有想过怎么去应对,反而是在想为什么这些事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不是乐观面对,而是怨天尤人,抱怨上天的不公和残忍。时候为何不想想这些挫折困难实在锻炼自己的能力,是一笔财富?孟子有句话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意思是:上天将要下达重大责任给这个人,一定要先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身体肌肤消瘦,使他受贫困之苦,使他做的事颠倒错乱,用那些方法来使他们内心受惊动,使他的性格坚韧,增加他原本没有的才能。的确,经受这样的考验,才能接受重任。没有能力的人,根本就不配接受这些重任。

生活中,我们也要像鲁滨孙那样,追逐自己的理想,勇敢冷静地面对挫折和困难,并想方设法解决这些难题。比如:学习方面遇到不懂得难题,先要镇定的理解它,然后想尽方法解决它,实在无能为力再去请教老师;而不能害怕它,逃避它,连想都没怎么想就放弃它。只有冷静理智地面对这些难题,才有可能战胜它们。

因此,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直面挫折,并设法战胜挫折,才能走向成功,达成自己的理想。人生路上没有一帆风顺,只有勇往直前。有价值的人生不会平静,平静的人生永远不可能有价值。有雨过才有天晴,有风雨才有彩虹;有付出才有收获,有过失败的痛苦才能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所以,我们要乐观地看待人生道路上的困难,要冷静地思考,勇敢地面对,最后,巧妙地克服这些困难,迈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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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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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完了《皮皮鲁传》中的皮皮鲁和机器猴,大家听了一定觉得很奇怪吧?你们肯定想知道机器猴的故事吧!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一家很普通的动物园的一只母猴正要生宝宝,可那只小猴子没让任何人帮忙,它就自己跳了出来,医生给他起名叫力力士,可这只小猴出生后三天不吃不喝,医生一检查大吃一惊,摸不到心脏!也没有呼吸。原来是只机器猴!机器猴的出生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想要机器猴,因为机器猴他会隐身、穿墙、变身等多种功能,机器猴隐身后悄悄地离开了动物园。它找到了一个叫花生米的男孩做朋友,全世界的墙上几乎都沾满了机器猴的照片,人们都在寻找机器猴。力力士用自己的功能知道了现在很多国家主席很坏,自己住金床,吃大鱼大肉,却让老百姓睡草垫,吃树皮,机器猴就想治治这些领导们,就和花生米装成两个老头去了这些国家,有的把他们头上长三个土豆,有的把弄成哑巴,有的则是一听见国歌就放屁。机器猴帮了人们不少忙,人们都很喜欢机器猴。

我也很想得到一个机器猴,我想你们的想法也和我一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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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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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皮皮鲁传》。这本书分为15章。这本书主要讲:皮皮鲁和幻影号的故事。

在这里面,我最喜欢第九章。它主要讲:

足球教练带着他的队员去打世界杯,他原以为皮皮鲁会帮他打赢得,可是,皮皮鲁不想帮他这种小人。“从这,我可以看出皮皮鲁是个正直的人”那个教练得知后,很生气,马上打电话给交警,告诉他,那个闯车祸的人是皮皮鲁。“从这,我觉得他是个卑鄙小人”。

读了这一章,我认为我们应该向皮皮鲁学习,要做个正直的人,不要向那个卑鄙教练学习,他只知道这样做可以神官发财,不知道只是在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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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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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时候的我酷爱《三国》,《三国》中刘备军团的一个个武功盖世的英雄深深印在我心里。可到了中学我爱上了《水浒》,百读不厌。

《水浒》中虽然没有赵云千里单骑救主的豪气冲天,但作者却在细节中用细腻的笔触表现了各个英雄的个性特点。作者在《水浒》加入大量市井语言描写,从中更好的突出水浒人物分明的特点。让108个好汉几乎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格,也让我被其中人物深深吸引了。

初读《水浒》,我就喜欢上了作者所描写的性格豪爽、仗义疏财、粗中有细、心地善良的鲁达。《水浒》中的鲁达在愤怒中三拳打死郑屠户,一边骂“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边开溜,短短一句形象生动地写出了鲁达的性格特点,让我对鲁达这个英雄冲满了敬佩之情。性格刻画特别的好汉还有许多,如足智多谋的吴用、谦逊沉稳的宋江、粗鲁豪放的李逵等等。都在作者的细节、语言刻画下活灵活现。也正是这些性格特别的人物,才使《水浒》成为百读不厌的书。

《水浒》中刻画了许多正直英勇、不拘小节、谦逊沉稳的英雄人物,而现代社会中缺少了这些优良品质。在学校尚不知人心险恶,但我常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有关欺骗、敲诈、偷东西的报导。有些人因为社会竞争激烈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此一去不回头。当然社会上也有像鲁达一样助人为乐、仗义疏财的好人,他们一直默默无闻地奉献着。我想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和水浒人物一样尽己所能助人为乐。

《水浒》是一本百读不厌的好书,我相信反复品味它,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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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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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风靡全球的一本好书。

父与子有时候聪明玲俐:有一次,父亲带儿子求兜风,但是,没开多远,车坏了,父亲仔细的检查了车前有检查了车轮,然后有检查了车底,可就是不明白是哪里出了问题,于是,父亲又检查了几遍。过了几个钟头,儿子等得不耐烦了,“呼”地一声跳下了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了一辆滑轮车,玩了起来。父亲见此情景,突然有了灵感,他双手握紧方向盘,一向交战在车上,另一只脚站在地上,和儿子一齐玩了起来。

有时候,父与子的运气也是很好的:那天,父与子走在街上,他们发现了一个活动:只要大中鸟的中心,就能够那一辆摩托车。儿子对父亲说:“父亲,我们去试试看吧。”父亲说:“能够。”于是,他们就开始打了。过了一会儿,父与子满头大汗。又过了一会儿,父亲对儿子说:“儿子,看来是赢不了骑车了,咱们回家吧。”儿子转过身,把枪扛在肩上,一不留意,枪发出一枚子弹,正好打在把子上。父与子欢呼却越。

小朋友,你看过《父与子》了吗?我想,你必须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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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生骆驼祥子个人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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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是老舍《骆驼祥子》里的主要人物。骆驼则是动物界中最吃苦耐劳的动物。在我看来这样的一个车夫的命运应是美好幸福的,可这老舍怎么这么心狠,将他写得那么悲惨?

我相信刚读完这本书的人,都有这种心里,怪老舍心狠,抱怨祥子不公。可后来我发现,还是我错了,老舍只不过真实的写但是的社会而已。

至于为什么这么悲,我归纳了以下几点:

1.职业原因。

人力车夫,是什么?做这个职业的人当时跟牛马一样。永无出头之日,可以对比一下:祥子刚进城,咬牙苦干了3年才凑足了100块钱,而那是中上层人士的一套西服或旗袍就得七八十元!再说骆驼,在火车汽车还没有传入中国时,身价可是个大元宝,可传入中国后,仅35元就是3匹。这还不够惨,那时,人们竟把它们赶到饭馆里!细想一下,现在的社会也一样对待动物。就说狗把。它可为我们看家护院了好久。是个“功臣”,可有的人竟要将它们剥皮吃肉。人们常常在口头上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可我们对我们的朋友做了什么?像以前人们对待骆驼,人们怎么会被称为高级动物,连个尊重也没有。

2.自身的心理原因

他身体结实健壮,没什么模样,但是人长的精神。他原来不怕吃苦,有自己的理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食其力,年轻,能吃苦的穷苦人家的女儿过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出生在那个黑暗的世道上,在经历了好不容易买来的新车被抢,委屈求全的娶了自己并不爱的虎妞,卖车安葬难产而死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子后又自杀等一系列事情后。铁打的人也会变得软弱,在坚强的心也会变得粉碎。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刺头儿”。他那颗早就活跃冲完希望的心早就死了。对!他是在报复,他恨那个社会,恨那个社会上的人。

结尾时老舍说他成了行尸走肉,这一点也不夸张,祥子的一生令人可怜惋惜,也给人启迪:坚持自己的信念很难,祥子就是个反例,但也只有坚持住了才能看到光明。

3.社会的黑暗

这一点是最重要的一点了。先说第一次买车,祥子还没过上幸福的日子就被匪兵拉走了,车也就没了。这还是军队的样子的么,随便的抢夺人民财产,鱼肉百姓!

再说虎妞难产,书上写到“医生来一趟是十块钱,只是看看,并不管接生,接生是二十块钱。要是难产的话,得到医院去,那就得几十块了”。我真是越看越气,这还是叫做医生么。一块钱在当时可使一家三口过上几个星期了,光看看就得十块,你是看病还是宰人啊!太气人了。还是医生呢!我看跟屠夫没两样,只不过一个杀人,一个杀猪的。

再说小福子。她原来是个美丽,年轻,要强,勤俭的姑娘。她与祥子之间有一段纯真的感情,她的父亲竟然以一两百元的价钱将她卖给一个军官,又遭遗弃,最后沦为暗娼,冤死在白房子里。她的遭遇令人气愤!她的父亲根本不是个人,卖女儿,和人贩子差不多。自己不干活酗酒,最后让女儿成为暗娼,你还有无脸面?

在那个吃人的社会中对祥子的应是曹先生了。他自居社会主义者,同时也是个唯美主义者。他是祥子的雇主中,真正将祥子当人看的,处处关心他。还在精神上鼓励祥子积极生活。就连最后祥子成“刺头儿”想改过自新,他也给他机会。

总之《骆驼祥子》是通过描写正直好强的青年车夫祥子由希望,受挫,挣扎到绝望最终堕落成城市垃圾的悲惨遭遇。揭露了黑暗的旧社会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和剥削,表达了老舍对劳动者的深切同情,批判了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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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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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出海航行时,途中遇上大风,其他水手都丧生了,只有他活了下来,并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他自己搭帐篷、打猎、捕鱼、养羊、种麦子。一次,他救下并教化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他就这样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一天,他发现一艘英国船上发生了叛乱,他和星期五救下了船长,船长带他们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小说后,鲁滨逊那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凭着顽强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完成了一次长达二十八年的旅行。他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他什么事都必须自己做,他必须和死神作斗争,这样才有活下来的希望。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丰衣足食,要什么,就有什么,也不会感到饥饿,受到一点点小挫折就需要大人的安慰。

如果,在和我们一样的生存环境里的一个人,也漂流岛了一个荒岛上,他会怎么做呢?是会像鲁滨逊一样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下来,还是整天愁眉苦脸,什么事也不做,等待死神的降临?我想,大多数人应该是第二种结果。因为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什么吃的都没有,什么住的地方也没有,而且,也不懂得面对困难。

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用剪刀割破了手,疼得立刻哇哇大哭起来,我动都不敢多动一下,生怕更疼。那时,爸爸妈妈正好出门了,我本来想包创可贴,但站起来时,手不小心擦到了地上,顿时,我又疼得哇哇大哭起来。这回,我可不敢再起来了,生怕手更疼。我就这样一直在地上坐了半个多小时,直到爸爸妈妈回来后才给我包好了创可贴。

我那时只是割破了手就疼得哇哇大哭,但想想那些在地震中受伤的孩子,他们有的被压断了手脚,那是何等痛苦啊!但他们十分坚强,一直坚持着。

一次,我看到一则报道:两个妈妈在教各自的孩子学走路。她们一起走到离自己的孩子十米远的地方,让孩子走过来。两个孩子才刚迈出一步,就都摔倒了,他们哇哇大哭起来,一个妈妈见了,连忙跑过去,把她的孩子扶起来,而另一个妈妈则待在原地,微笑着,用眼神告诉她的孩子:“加油,你可以的!”这个孩子似乎领会了妈妈的意思,立刻止住了哭声,爬起来继续走。就这样,两个孩子走一步,摔一次,两个妈妈用自己的方法使孩子坚持下去。最终,那个自己爬起来的孩子学会了走路。在生活中,我们不仅自己要坚强,而且家长也要让我们自己尝试,那样才会成功。

现在我知道了,我们遇到什么挫折,一定要勇敢,坚强,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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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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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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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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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是我们新语文书的第一课,是台湾籍作家林海音所写的一篇文章。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感触很深。

这篇课文朴实而又感人,以“窃读”为线索,以作者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的书店,到晚上依依不舍地离开的时间顺序和藏身于众多顾客,借雨天读书两个场景的插入,细腻生动地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作者对书的热爱和对书的渴望。

当我读到课文中主人公放学后匆匆地从学校离开赶到书店,急切地跨进店门,渴望知识的场景时,我被他感动了。我每天也是匆匆地离开学校,可心里想的是写完作业,玩一场电脑游戏该多好!

和书中的主人公相比,我是多么不知道珍惜时间。尤其是当我读到主人公在人群中读书的恐惧和在借雨天读书的快乐时,这时我想和作者相比我是多么幸福呀!我们现在的书店宽敞明亮,各种书籍应有尽有。而且所有书店都向我们敞开着大门,我们在那里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畅游在书的世界里。我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呢?

因此,我要向冰心奶奶所说的:“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谁拥有知识,谁就是精神上的富翁。我愿意成为精神上的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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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胡田昊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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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郑渊洁写的皮皮鲁和梦中人,这是本极富想象力的书,运用好多种修辞手法,有比喻、拟人……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皮皮鲁一家、梦薇、马过山……梦薇是一名梦世界的人,她无意中走错路,来到了人类世界,她在人类世界只能活30天,回去的前提是全世界的人都要同时入睡,少一人也不行。好心的皮皮鲁一家人帮助了梦薇,当全世界的人都快睡了时,还有50名人正在开紧急会议……所以第一次失败。当医生的皮皮鲁妈妈想出了一个法子,把人类的器官植入梦薇的身体,因为梦薇的身体结构和我不一样,经过3天的手术梦薇变成了人类。

我看到皮爸爸时觉得他很机智,一看到梦薇这事就去做节目,这样两全其美,既能帮助梦薇又能提高收视率。看到马过山警探时觉得他很威武,有个警探的气质,还一直保护着梦薇,是她不被坏人欺负。看到皮妈妈时觉得她很聪明,在紧要关头,想到让梦薇变成人类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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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蓝色的兔耳朵草》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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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的是一只会笑的猫,所以大家都叫它笑猫。

虎皮猫是笑猫最心爱的猫,可是有一天虎皮猫的耳朵被钟震聋了,一只老老鼠告诉笑猫:”在遥远的群山中藏着一座晶莹的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在那里生长着蓝色的兔耳朵草,它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蓝山的路危机四伏,笑猫知道,那巨大的山蜘蛛、凶狠的母虎、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都能治它于死地,但是为了它心爱的虎皮猫,这一路笑猫走的义无反顾。历尽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它万念俱灰的回到马小跳家,绿毛龟却告诉笑猫,只要心中有爱,奇迹一定会出现。笑猫不放弃,仍然给虎皮猫讲无数遍它经历的事,终于有一天虎皮猫听到了笑猫的声音。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只要坚持,奇迹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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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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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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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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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小说。内容大约讲的是这样的。

两个兄弟打了一个“如果一个穷人得到百万英镑的支票会怎样做”的赌。他们就给了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没想到,这个来自异国他乡的年轻人凭借着自己的实力使自己一夜暴富!而且不断提高他的地位。一个月后,这个穷人找到了两个兄弟,两个兄弟很吃惊!因为,穷人没动支票一分钱,使自己从穷人变成百万富翁,他还有了一个美丽的妻子,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了《百万英镑》后,我的感想是:过去的人们看不起穷人,觉得帮助穷人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一见到有钱人就对他很热情。这种情况就说明过去的人们都是沉迷于金钱,有钱的人就受人们尊重。可是没钱的人就没有地位,别人也看不起他们。我觉得很不合理,因为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别人的尊重。帮助穷人是件快乐的事,当你尽全力帮助了别人后,内心会有喜悦和开心。

另外,我还觉得不应该把金钱放在第一位,看人不能以貌取人。金钱虽然很重要,但并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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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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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1942_1944),战争境况对德国纳粹来说越来越紧迫,同时,他们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也在不断加剧。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

1942年7月,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只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在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纳粹集中营。

一般人总是将《安妮日记》与控诉德国纳粹的暴行或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联系起来,但是不仅仅如此,在密室中发生的一切,“正当恶劣的环境像山一样压在人们头上的时候,我们看到,特别是成年人,是立刻调整自己的行为,想方设法顺应环境,还是在这种调整中以环境压力作为放弃理想与原则的借口?”就像万达安先生在和平时期还能帮助初到荷兰的弗兰克先生,为什么在这种绝境下却表现出极端的自私去偷孩子们的食物?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而13岁的安妮呢?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平和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

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她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比这更愉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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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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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读一本书是在跟作者交流,阅读过程中感觉作者时常提醒我们要分辨书中的“真”“假”“有”“无”“虚”“实”。随是如此,阅读的过程中不免产生悲伤的情绪,历时65天也有点悲情忧调的,这种伤感其实不是对书本身剧情的伤感,而是跟现实结合起来,虽是清代小说,可是对当下社会的现象真是如出一辙,也才明白《红楼梦》为什么会被评为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人物众多,关系复杂,剧情严谨,前后呼应,字字镀金,作者惜字如金,能少一笔的绝不多一笔,以致给读者产生联想,这或许是“红学”产生的一个原因。本文绝不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之文,也不是对剧情的解析,而是愚者阅读之后的些许感想,这样一篇巨著,如果不写个拙感劣想的,倒觉得有些雁过无留痕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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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汤姆叔叔的小屋》个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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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书虫,一有空就往书堆里钻。我看过的书有几百本了,但我依然最喜爱《汤姆叔叔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塑造了忠诚友善但逆来顺受的汤姆叔叔和反抗奴隶制的黑奴艾莉查夫妇等典型形象,十分生动地描述了美国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汤姆被监工苦打也不肯屈服的情节令人感动。

“列格雷一下子跳起来,把汤姆叔叔推倒在地,狠很地打了他一顿。”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敬佩汤姆叔叔那坚毅的精神。他为了卡西太太和艾米林逃离列格雷的魔爪,被列格雷毒打也死活不说他们的藏身之处。设身处地地替人着想,这是多么高贵的品德啊!我看见图片上的汤姆被打得鼻青脸肿,手脚上尽是被皮鞭抽出的血条,把被子都染红了。我想:这就是美国人的道德吗?他们还有良心吗?如此善良淳朴的汤姆,列格雷还一直折磨他。从中不难看出,汤姆宁死不屈的精神。宁死也不违背良心,宁死也不要做列格雷的监工!

“让黑人们成为奴隶,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们本来就低人一等。”这句话是我很气愤。为什么黑人天生就是努力呢?为什么他们天生就低人一等呢?这纯粹是剥削阶级麻痹劳动人民的思想。我认为这世界上,人人平等。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真、善、美,学会了友爱,仁慈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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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1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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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感叹一番也就丢下。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迷途丈夫,撑起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土地改革,买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qiāng毙,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认命。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那时有庆已经不行,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有庆嘴唇都青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听说:心跳都没。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凤霞却死。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谁知一过又过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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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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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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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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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去二十一世纪童书馆。那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关于恐龙的书,还有《脑筋急转弯》等很多书。

我看了一本《格林童话》的图书。我最喜欢《灰姑娘》这个故事。里面说一个小姑娘,故事里的灰姑娘非常可怜,她失去爸爸妈妈,跟继母和两个姐姐生活在一起 ,经常被后母和两个姐姐虐待,灰姑娘每天在厨房干粗活,她每天都是满身灰尘。所以就叫灰姑娘。

一天皇宫里面举行舞会,仙女帮助灰姑娘参加舞会,还送给了她一双水晶鞋,帮她成为了公主,惩罚了她的后母和两个姐姐。

我读完以后觉得感动,希望灰姑娘和王子过得幸福。

今天我读了灰姑娘这篇童话故事心里的感想很多:以后我要向灰姑娘学习。

不管别人对自己多么不友好都要以善良的心对待他们,这样以后才可以有更多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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