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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白水书付过原文(经典20篇)

江苏辖江临海,扼淮控湖,经济繁荣,教育发达,文化昌盛。地跨长江、淮河南北,京杭大运河从中穿过,拥有中原、江淮、金陵、吴四大多元文化,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接下来就是开学吧给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游白水书付过原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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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朱元思书写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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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微风渐渐停住了向前的步伐。空中的雾气也慢慢的散去。高大巍峨的山脉悄无声喜的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广袤无垠的天空如同海洋一般,碧绿澄澈。空中飘动的白云,洋洋洒洒的点缀着空中的蓝缎绸而山与天空是一样的颜色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还没来得及散尽的雾气如同淡雅的丝绸一缕一缕缠在腰间。

我独自一人坐在小船上,随着湍急的流水,任意飘荡,居无定所,只是沉醉于山水之间,无法自拔。从富阳到桐庐100多里航程,一路上神奇秀美的山峰与奇异的水都是天下最绝妙的。

湖水都是青白色的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绿树红花。游动在细石之间的小鱼也扭动起自己的身子随着急流舞蹈。一层层水花随着急流,拍打着两岸与船身,伴着跳跃的阳光,也伴着我的心。风早已平静,但水流却比箭飞的还快,翻滚的巨浪就如同飞奔的马。

富春江两岸的高山奇峰突兀高,高入云端,雄伟古朴,高大巍峨,山上各种树木高大挺拔,绿树成荫,又有花儿映衬把山峰打扮的分外妖娆。山峦凭借着高峻的地势奋力向上长,就像在比赛似的,都争先恐后的向更高的更远的地方伸展,直插云天,形成了无数高大的山峰。

清澈见底的泉水,淙淙地流淌着,在明丽的阳光下,就如同一条银龙在翻滚,越过巨石发出清脆的声音。美丽的小鸟飞上枝头,围成一圈,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就如同一首小曲,朗朗上口,和谐动听。船边的树丛里几只蝉长久不觉的叫着,高山上的猿也叫个不停。

这样美丽的景色,恐怕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看到了就会平息自己的虚荣心;治理政务的人看到了就会流连忘返吧!横斜的树枝遮挡着天空,在白天也犹如在晚上,稀疏的枝条相互掩映,有的时候才能见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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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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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奶奶说过“读好,好读书,读好书。”我非常爱看书,我与书也有不少故事

我放学一回家,就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将妈妈催促的话语当作耳边风,左边进,右耳出,只是应付一下“嗯嗯”,然后又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当然就是晚上挑灯苦写—熬夜补作业喽。因此,我遭到了妈妈的多次责骂。

书要看,可作业也是要写的。我写作业写到一半,便上厕所去了。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单纯地上厕所,“砰”门一关,我就从裤腰袋里拿出一本书,没办法,谁让我最近迷上了郑渊洁的书呢。在厕所里,我看得如痴如醉,甚至忘了时间,这时,就会听见妈妈的声音“怎么上这么久啊?”我连忙回答“好拉好啦!”紧接着把书藏了起来,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出来。

我写作业时就把书放在窗台上,妈妈一走,我就拿起来看,妈妈一来,我就把书放下写起作业。可偶尔我也有失手的时候,那么你就会看到下面的一幕—

一个女人站在书桌前数落着一个小孩,小孩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似的低着头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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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死人的一封信原文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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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兰:

我爱你!虽然这句话我巳经说过了很多次,虽然你说你受不了我说这句话时东张西望的样子,可我还是要说,并且以手的名义发誓我是用我的心在说。

记得我曾经告诉你,你是我生命中的星星。当时你说我油嘴滑舌哄你开心。真的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星星是我唯一不敢奢望窃取的。我能做的只有默默地祈祷,希望星星有朝一日会变成流星,坠人到我的怀里。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光明正大地吻了你,那是我的第一次。对不起,不是我的初吻,是我第一次光明正大。当时你问我有什么感觉?我不敢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那种感觉就像大白天去偷警察的钱包一样,激动而刺激,我的心都快觸到嗓子眼了。当然警察是绝对不会像你一样闭上眼睛的。

你说担心我晚上要出去工作,我告诉你,不会,水远不会。因为我是一^后现代主义的偷窃艺术家,我永远都看不起这种古典主义的偷窃方式。所以我宁可饿死,也绝不会改变我做人的立场。啊’夜晚,将是属于我们两人的夜晚,没有第三者在场,也没有第三只手在场的夜晚。当然我要承认一点,偶尔我会在晚上手痒,但是我巳经注意到了三楼张大妈家的门口堆放了大量的煤球,这样你可以不用担心了吧?其实,你有没有想过?香兰,我真的是最适合你的男人。撇开物质享受方面的问题咱们不谈,你也要考虑一下你的精神享受啊!逛街、逛商场这是你人生最大的乐趣,你每天花在这上面的时间几乎不低于5个小时。上次你不幸把你弟弟的腿逛骨折以后,你就应该明白找一个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是多么的难呀!而我,正是这种男人中的男人。你所有爱逛的地方恰恰是我工作的场所,而且我同样地在不停地走动。亲爱的,我的工作时间长短完全可以由你的兴趣爱好来决定。你要逛5小时,我就算早退;你要逛10小时,我就算加班……

想想吧,香兰,让我保护你一辈子,好不好?不要再对我说随缘这两个字。我的习惯是把想要的东西抓在手中。让你的手抓着我的手,我的手夹住你的手,我们一起去开创一个与警察无关的幸福明天!

本来还想给你多写一点,可是明天一大早“百盛”全场打折,我得早点去工作,下次再写吧!

永远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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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成长在书中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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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虫”,生活在书中,成长在书中,书是我的乐园,书是我的宝地,我喜欢看书,喜欢书带给我的快乐。来看看我的阅读公式吧!

一、阅读=快乐

阅读是快乐的。古今中外,很多名人更是对书赞不绝口。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也说过:“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而我对这些书更是视如珍宝,每一本书都带给我不一样的快乐。有时,它会为主人公的小幸运而感到庆幸,有时会为主人公的快乐生活而高兴,有时还会为主人公能战胜困难而欣喜。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爱看书。

二、书籍=道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宝贵的,书中的道理更是珍宝。我从小爱听童话故事,《丑小鸭》告诉我:不管我们现在怎么样,只要努力,就可以取得好的成果。面对学习的困难和关卡,不要自卑放弃,只要不屈不挠地奋斗,一步一个脚印……面对同伴的误解和嘲笑,不要灰心丧气,只要保守纯真的心,守得云开见月明……经历风雨之后必能见彩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成“白天鹅”!

三、翱翔=成长

我乘着小船,荡漾在书中知识的海洋上,观赏美景。

我是一只“小书虫”,热爱阅读。假如我是一只鸟,我愿插上书的翅膀,在空中翱翔;假如我是一匹马,我愿带上快乐和希望,在书的草原上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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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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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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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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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我的世界里有很多书,但我心中最喜欢的书是老主人。

在小学里,有时你会看到很多人在关注老人,基于好奇,我会借一本书来看看老人,翻开第一页,觉得没什么,看到了几秒钟后,他们看到了第二页,然后忍不住看了第三和第四页,不知不觉就把整本书阅读,一天啊!这本书是如此的有趣如何,顿时心情开朗了很多,也有很多的话里面的话,那我真的很感激,正因为如此,每读一本书,我想去借一个,几天后,我想到的所有的老人,不仅给学校悲痛欲绝学校的学生不在意,功课也偷偷的看着,无法忍受,甚至课本,功课一落千丈,那么我不在乎,但直到妈妈开始阻止我,我知道的严重性这种情况,我抛开老人告诉我,他都看不到,才终于拉回功课,渐渐忘记这本书的存在。

直到有一次,要写作文,我一直在想一些词,又想不出来,翻字典又好无聊,突然间,我想起了老夫子,又在回头看了看老夫子,他用的词语我都看的懂,例如说:“原来如此、耐人寻味、一箭双雕......”,内容又不无聊,让我这一次的作文第一次得了五及分,这一次是他帮我立了大功,而不是让我又沉迷其中,使我知道,有趣的书,只能偶而看看,适时的放松一下,学习一下词语也是不错的选择。

许多人可能认为这本书不重要,但对我来说,他既有娱乐的效果,也有学习四个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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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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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地方,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神秘的宇宙,还能带到无边无际的海洋。

我从一年级就开始看书了,那时候我一直不会拼音,字也认得不多,可还是硬着头皮把书读了下来。

转眼间,就到了五年级。又一次老师带我问去图书室里看书,不一会儿下课了,我刚刚看了《爱心妈妈》这本书,但我还想看一会,脑海里一直想着书里的情节,那是因为第一篇文章太吸引我了。回到家,我就每天喊着让妈妈给我买这本书。

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坐在床上看得津津有味,一连看了八个小时。到了睡觉的时间,可我却睡不着,我小心翼翼的走到书桌上,拿起书继续看着。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得非常入迷。有时热泪盈眶,有时捂着嘴哈哈大笑。因为担心被妈妈发现我还在看书,只能开起台灯,偷偷的看书。不知不觉中我在书桌上睡着了,当我醒过来时,已经半夜,我悄悄地关了台灯,轻轻地爬上床,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又早早地起床,拿起那本书,大声地朗读,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爱心妈妈》的书了。

书就像我的好朋友,如我的亲人,似个同伴,更是一位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我永远热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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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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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人都有自己喜爱的籍,我最喜欢的书籍类别是历史类、想象类的书。

其中一本是张天翼写的《宝葫芦的秘密》。

奶奶经常给孙子王保讲有关宝葫芦的故事,一日,王保睡觉后,他梦见了他在跟小朋友们玩钓鱼,谁知他钓到了宝葫芦,宝葫芦告诉王保,它能实现愿望,考试时,王保什么也不会,让宝葫芦找一张能得高分的卷子,宝葫芦找了一张九十五分的卷子,王保看都不看就交上去了,班主任老师见了,问:“这是你的卷子么?怎么不是你的名字?”王宝一看,这张卷子是别人的,别人的卷子是自己的。而自己的卷子上却一个字也没有,零分。

王宝气愤的走在路上,看见卖玩具的,可是没有钱,走了。宝葫芦一看,把所有的玩具都“偷”了过来。王宝回到家,看见自己满屋子的玩具,怕妈妈发现,就赶紧把妈妈赶走了,怕露馅。妈妈问他:“你怎么考了零分?你太让我失望了。”王宝伤心的走了出去,宝葫芦安慰他,王保二话不说,把宝葫芦踢了出去,踢到了水里,可是宝葫芦又浮了上来。我不能让别人帮助我实现愿望,我必须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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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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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贺知章三十七岁中进士,在此挥泪别乡,贺曰:“今日之别,何时再见?”

在异乡贺知章一做就是43年,贺哭曰:“日长43年,回家探乡,不知故人可好?变化可大哉!吾年逾八十,弃官回乡,不知伙伴可好?叶落归根,吾定要回乡!”

言罢,登上马车,扬长而去。

贺老两鬓已白,看到自己已踏上乡土,不免有些兴,有些衰。乡音并无改,但乡景却大有所改,乡屋大了、宽了;乡道清洁了,广了……贺老笑曰:“吾乡巨变,吾离乡多年,又悲又兴,但又重返故乡,亦是吾一大欣慰之处也!”

贺老踏在乡路上,两个小孩正兴致勃勃地玩儿弹珠,见贺老走来,不免有些陌生,一顽童便笑曰:“不知贵客何来?”贺老也笑曰:“吾乃本乡人。因离乡多年,在外做官,又喜又悲哉!”另一顽童曰:“悲之何处,喜之何处?”贺老曰:“悲之吾离乡多年,今日见乡,想起日夜思乡便催人泪下哉;喜之吾总算重返故乡,叶落归根,又见巨变之乡景,又闻熟悉之乡音,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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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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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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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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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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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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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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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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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他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听说过,他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破过许多经典的案子,这本书收录了其中的12个,如:斑点带子案、身份案、银色马等。福尔摩斯有一个助手,是一名医生,名叫华生,整本书就以他们俩为中心来写。

福尔摩斯是一个观察力很敏锐的人。比如:华生第一次见到他,他说了一句让华生终身难忘的话:“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当时十分惊讶,以为是别人告诉他的。后来,华生才知道是福尔摩斯从自己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有军人的气概,加上皮肤的颜色和动作僵硬的手而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知识广阔的人。他很爱读书,在《五个橘核》这个案子中,他知道3K党,所以破获了这个案子。也告诉了我们知识无边无际,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才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事情的真相。

就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爱上了侦探小说,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目标——当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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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一本书的故事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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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中,曾有那么一本,让我品尝了阅读的酸甜苦辣,那就是——《十万个为什么》!

酸:一天,上音乐课,我感到那首歌太难听了,就把《十万个为什么》立在音乐书里看了起来。正看得津津有味时,忽然感到背后有股“杀气”,凉飕飕的,回头一看,天啊,王老师正气冲冲地盯着我看。在王老师的“火眼金睛”下,我像一只小绵羊一样乖乖地交出了我的“宝贝”。看到同学们哈哈大笑的样子,我的心里就像打了醋瓶子似的,酸得……

甜:一次上科学课,老师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为什么下雨天先看见闪电后听见雷声呢?我心想,这不是《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知识之一吗?我立刻站起来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当我坐下时不但受到老师的表扬,而且同学们也都投来了羡慕的眼光。此时,我的心里似乎有一股甜蜜的洪流哗哗地流过。

苦:经过再三保证,从老师那拿回了《十万个为什么》后,我再也不敢在上课时看了。转眼,就是周末回家的时候啦,我把它也带了回去。傍晚,我躺在床上看,把妈妈叫我下去吃饭的话当作耳边风。妈妈连续喊了好几次,见我没反应,火了,跑上楼喊道:“快点下去吃饭,不下去就别吃!”“不吃就不吃!”我回答。骨气是保住了,可这漫漫长夜怎么过呀!苦啊!苦……

辣:这可是我自找的,一天,同桌向我借《十万个为什么》,我心想:上次有人向我借书看,结果弄丢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害得我心疼不已。我可不想再借书给人家,万一再弄丢了,怎么办?“不借!”我一口回绝了。第二天,我向他借笔记本,他二话不说立马借给了我。想到昨天,顿时,我的脸红通通的。

就这样,我在阅读中品味,也在书籍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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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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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冰心奶奶的《忆读书》,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就是:读好,多读书,读好书。我也是一名爱读书的人,借此机会,我就来谈论一下自己的读书经历。

(1)读书好

说起读书的好处,我可就一时半会说不尽了。

记的有一次,班里开辩论会,我是正方的一辩,所持的观点是:读古典诗词比读现在诗词好。辩论时,我时时压着对方,占优势,有时对方被我说的无法还口,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那么呢?因为我们那时年龄还小,都不读书,可我却喜欢读书,尤其喜欢看《小学生优秀作文》。《唐诗三百首 》之类的。因此我的资料收集的很全。文章中写古典好或现代诗太朦胧的句子我都记下来了,到辩论时,对方不会收集资料。整理语言,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低估了我,不知道我有秘密武器---书。结果可想而知,我们取胜了!

(2)多读书

从二年级起,爸爸给我买故事书开始,我就坚持每天读书。因为我觉得书比电视好得多,可以随时拿起放下。

在我的书柜上,有满满的两排书,这两排书是我最爱看的。种类很多,有作文书,参考书,奥林匹克数学书,散文书,小说,名著……等等。另外,一些不是很好的书,我都放在一个箱子里,加上以前的教科书,足足有7箱子呢!因为书多,我受到的教育方面也很多,从作文书中我欣赏了别人的优秀的佳作,从而提高了写作水平:奥林匹克数学书使我在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培养了能力,开发了智力,挖掘了潜力。总之,书读的多,有益而无一害。

(3)读好书

书读多了,自然也学会了挑选与比较。

被我称为“上等书”的都是一些对我有好处。内容健康的书。“中等书”就是那些内容健康,但对我影响不是很大的书,像《安徒生童话 》。《少年文艺 》等。而那些被我狠心评为“下等书”的,就是内容不健康或只会搞笑的书,比如《漫画大王 》。《沙僧日记 》。《少男少女 》之类的。我把我的书等级分的很明显,只差在书上贴上标签,写上“上。中。下”等级了。只因为让自己不乱读书,多读好书,接受好的教育。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爱读书,爱读好书,从中也得到快乐,受到了教育,陶冶了情操。希望大家也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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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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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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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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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往今来,浩如烟海的书籍数不胜数。我也读过其中的许多本,但我最喜欢的是《爱丽丝漫游奇境》,今天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出版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不仅如此,这本书还新奇有趣,故事丰富离奇,情节跌宕起伏……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姑娘爱丽丝在追赶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时,坠入了一个奇妙的地下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会咧着嘴笑的柴郡猫,一直在喝茶的三月兔和帽匠,还有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红心王后……此外,她还遇到了很多稀奇事。直到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扑克牌士兵纷纷朝爱丽丝扑来……爱丽丝才猛然苏醒,原来这一切奇遇不过是一场梦。

当我读到红心王后要把爱丽丝的头砍掉时,我不禁为爱丽丝感到担心。当读到爱丽丝最后转危为安时,我又松了一口气……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像爱丽丝那样机智勇敢,随机应变。这就是我向大家推荐的《爱丽丝漫游奇境》,你是不是迫不及待地也想来看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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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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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暑假到现在,我一直被授予“洛克王国”的称号。被《冒险笔记》里的故事吸引,不仅读过这本,还看过电影《洛克王国》,玩过游戏。

洛克的三重奏由才华横溢的小洛奇、桀骜不驯的丽霞公主和善良但有点胆小的小厨神费尔特组成。经过无数次的摩擦,三个习惯不同的人结成了联盟。他们一起加入了MPI协会,破获了神秘案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一次又一次的粉碎了黑暗巫师左恩和他手下的阴谋,守护着美丽幸福的洛克王国。

洛奇,他们都机智好学。聪明勇敢的小洛克。他们在探险中遇到的问题和我们学到的知识差不多,我不自觉的觉得我是在和他们一起探索,一起战斗。原来知识是开启一切难题的钥匙。知识就像大海。我们是知识海洋中的一只小船,可以在大海中自由遨游。只有努力学习,我们才能像洛基一样前进,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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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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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喜欢天空,因为在蔚蓝的天空能找到它们的快乐;小鱼喜欢大海,因为在宽广的大海中能找到属于它们的家;而我喜欢好,因为在好书能寻求我的快乐。

对于一本好书我们要像爱护一个孩子一样,去爱护你的这本好书;对于一本好书,我们要尝尝好书中给我们的味道;对于一本好书,我是这样爱护它的。7岁时,我买了一本《神话故事》的书里面的内容精彩,其中里面有一个故事叫《还童泉》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刻,使我从中明白的道理是: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太贪心,得适可而止,否则就物极必反。《两个心愿》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也最深刻,使我从中明白的道理是: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的品德一开始都如同一块白布,纯洁无暇。但随着外界诱惑的增多,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动摇了。白布染上了点点污斑,甚至变成了黑布。所以,我们一定要坚持操守、雅洁自好。现在这本好书已经陪伴了我五年,而我渐渐的把这本好书当做是我最我的朋友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本书是陪伴我成长的书,里面精彩美妙的故事,紧紧的扣住我纯真、善良的心灵。

以好书为伴,以好书为友是我的荣幸!我喜欢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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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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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街角,穿过马路,放学后急匆匆地走进我们小区的大门。进了门,甩下包,向来勤奋的我可不在写作业,而是在读一本昨晚未读完的书。

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就在边走边想:昨晚读到哪了?书中的主人公后来怎样了?书放在哪里了?嗯,摆在床头,准没错儿……到家之后,我拿起那本书,悄悄的把门关上,坐在书桌边快活地读着。在高兴之余,我又担心奶奶突然闯进来,那我读书的美梦就到头了。

我赶快翻到夹着书签的那一页,一页、两页,我好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又似一个口渴的人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眼清泉,我贪婪的吮吸着知识的精华。此刻,我总要竖起耳朵听一听,有没有奶奶的脚步声。若越来越大,越来越响,我马上收好书,拿出笔和作业来做。但奶奶一走,我又拿出书,把作业放在一边,拥进了书妈妈似的怀抱。

最令人开心的是炒菜声,声音越大我越高兴。不是我的肚子在抗议,而是我知道奶奶肯定在厨房里,不会来打搅我的阅读。我在心里高兴地喊着:“炒菜声大些,再大些!”

当饭菜香味浓郁时,当天已落黄昏时,我一下子从书的梦乡中惊醒过来。我仔细看了一下闹钟,心中一惊,五点半了!我依依不舍地合上书,悄悄的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时,我总会想起杜甫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这个爱好,我会一直保持下去,因为书是一位朋友,我们可以与它亲密交谈,而且每次读书都会带给我新的知识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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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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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坐在阳台上,泡一杯清茶,翻开一本或精致或古朴的籍,思绪便飞入书中的`世界,成长路上,与书籍同行,真好!

尤记小时候,晚上睡觉前总蹦着跳着要妈妈给我读书,也许从那时候起,我便与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母亲职业的缘故,她总要求我读各种各样的书。自从学会了看拼音后,我便开始独自看书了。因为喜欢读故事,所以看的书以寓言、小说为主,从《成语故事》《三个小猪》……到《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名著,妈妈总是把我不愿读、无法读的书抽空用录音的方式教给我,我也常因为自己知识略多而沾沾自喜。

在书籍的陪伴下,我进入了中学,或许是因为自以为是,有段时间我几乎是不读书的。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当时并不明白这点,幸而遇上了一位好老师,常常推荐书籍,就算再不愿读书的人也会读上些许。于是我的家中多上了不少有深意的书,我的思想也逐渐深刻起来,读的书由故事转向散文,像林清玄的文章都是有所接触。他们的文章让我明白了社会的复杂,人生的美好……

自此后,我又迷上了书,无论中外名著或是些不出名的好书,林语堂《老子的智慧》,使我惊奇万分,原来除了儒家外,还有如此一派超热、洒脱、深刻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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