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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白水书付过原文【精选20篇】

江苏辖江临海,扼淮控湖,经济繁荣,教育发达,文化昌盛。地跨长江、淮河南北,京杭大运河从中穿过,拥有中原、江淮、金陵、吴四大多元文化,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接下来就是开学吧给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游白水书付过原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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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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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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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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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随着年龄的增长,在老师的教导指点下,我也渐渐的爱上了阅读。最近,我就读了几本好书,有《鲁滨逊漂流记》、有能七十二变的《西游记》、还有为民除害的《哪吒闹海》,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就要数帮助百姓战胜邪 恶与困难的《哪吒闹海》了。

本书是一个中国神话故事。在书中哪吒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是百姓的小英雄,同样也是百姓的好朋友。这本书是在过年的时候我爸爸送给我的,当我爸爸把书拿到我面前时,我就知道我脑海里的知识海洋又要多一位成员了。在之后的时间里,我便天天读这本书,并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越读越入迷,到了最后我连玩游戏的时间也都用来读这本书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是它的中间部分,讲的是哪吒从刚开始不被百姓所接纳的怪物,到最后为百姓们战胜困难换来太平的经历。一天,正当百姓们有的在河岸钓鱼,有的在划船看风景,还有的在河边散步说话聊天……,突然,海面波涛汹涌,一个大浪袭来,害的不少无辜百姓们活活的被淹死。哪吒一看怒发冲冠,原来是东海龙王的儿子又来海上惹事、捣乱来了!哪吒心想也来捣乱也就算了还害了那么多百姓们,实在是不能忍!然后哪吒找来了两件法宝,分别是:风火轮和三尖枪。他带着风火轮和尖枪一下子跳进了海里,三太子见哪吒向他进攻拿起斧头就向哪吒扔了过去,哪吒一个转身扑向了三太子,一枪直接把三太子打 倒在地,三太子看情势不妙,很不甘的逃走了。后来,龙王知道了非常生气!就自己去对付哪吒。哪吒看龙王亲自来对付自己也毫不示弱,用自己的聪明智慧和坚强意志及过人本领,最终战胜了龙王,取得了胜利。从此以后,东海龙王家族成员再也不敢胡作非为,百姓们过上了太平幸福的生活。

那么同学们看了我对《哪吒闹海》的叙述,感觉这本书怎么样呢?我觉得哪吒不怕困难,乐观向上,乐与助人的精神品质非常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也确实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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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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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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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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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早上,我吃完早餐并调好闹钟拿起一本有关冒险的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难道这是一本带魔法的书,看着看着,我来到了一个很久以前的世界。是的,这是一本有关冒险的书,里面有鳄鱼、野人、食人鱼、老鹰等动物。突然一块足有一层楼高的石头从喜马拉雅山脉翻滚下来。我连忙跑呀跑,来到了尼罗河,奇怪了我怎么穿越来到了非洲,石头也跟着一起穿越了,我赶紧躲在河边用石头堆成的山洞里,石头扑通掉进了水里。前面一条河挡住了我的去路,我爬出山洞一头撞到了树上,好疼呀!我用石头、树枝、柳条做成了一把锋利的斧头。用这锋利的斧头砍了二十八根木头,用木头和柳枝做成了一只木筏。我把木筏放进河里,这时候,十二只鳄鱼上岸了,张着血盘大口向我爬过来,吓得我跑下了木筏。谁知道,河里漂浮着食人鱼,我连忙撑着木筏快速划过对岸。上岸了,一个野人向我冲过来,我冒着寒冷跑出森林,穿越来到了西伯利亚,一只老鹰挥舞着锋利的爪子向我飞过来,我赶紧扑下,原来它的目标是一只雪兔。我飞快地离开,一只雪豹飞奔过来,我连忙向前跑,跑着跑着,一个“倒栽葱”,我插在雪地里露出半个身体,还好衣服是白色,雪豹认不出我,从我身边飞奔过去。忽然,我身体热得直冒汗,原来我已经来到了非洲大草原,那里的太阳像火球,这时一头雄狮向我扑过来,我转身向前跑。

“叮铃铃,叮铃铃。”闹钟把我叫醒了。原来,我看书太入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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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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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无论他到了哪里,随意问候一个小朋友,那个小朋友一定会认识他,他就是――罗尔德。达尔。我今天就要向大家推荐的他最自豪的一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罗尔德。达尔还曾参加过英国皇家空军,还曾三度获得了“爱伦。坡文学奖”、“白面包儿儿童图书奖”等。《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查理得金奖劵”、“神奇的奥帕――伦帕人”、“奇妙的巧克力”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神奇的奥帕――伦帕人”了。

我来讲给你们听吧!随着情节发展,查理一行人来到了巧克力河中,突然他们发现了一群正欢快地跳着舞的小矮人,他们载歌载舞,逗得查理他们捧腹大笑。我看的津津有味,仿佛已在融入林书中。后来我通过了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的介绍,知道他们最喜欢吃可可豆,而威利。旺卡先生就是利用这一点雇佣了它们。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查理了。一是因为虽然他家中一点也不富有,只能在生日的时候吃一块巧克力,但他却依然保持乐观;二是因为查理十分孝顺,仅管得到了能让他一夜暴富的巧克力工厂,却因为要照顾爷爷奶奶拒绝了旺卡先生。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有趣,书中的故事一个比一个精彩,如果你们也喜欢,那就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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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好书伴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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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成长,是少不了好的陪伴的。

四岁那年我还在上幼儿园,不认识字,每天回家爸爸妈妈都给我讲一个个好听的故事。通常都给我讲《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里面的故事。讲得最多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当我听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儿》时,心里想那个小女孩儿多可怜啊,如果我在场,我一定送她一些好吃的,让她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当我听到《皇帝的新装》时,又体会到了,做人不要贪钱,爱慕虚荣、愚昧无知。《安徒生童话》带给了我许多乐趣,我很喜欢它。

后来随着我年龄的增长,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了,渐渐地我可以自己看书。现在我经常看科普书、文学、画报等。《中外名著文学经典》这种文学书籍,让我知道了许多名人故事。《三十六计》让我增长了智慧,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也学会了一些计谋的使用。《十万个为什么》让我增长了许许多多的知识。

各种各样的书有的是介绍历史的长河,有的是对未来的新奇创造。漫长的时空辽阔壮观,还有很多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创造。我长大想当科学家,希望在好书的陪伴下,让我离理想更近一步。

俗话说,“读书不知已春晓,一寸光阴一寸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每当我愤怒、伤心、难过、悲伤时,书是我唯一知心的好朋友。愿好书伴我一生成长,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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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一本好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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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本非常感人的——《许愿地球仪》。

这本书主要讲了萝蓓塔和夏洛特是一对好朋友,夏洛特一直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她们在参加拍卖会的时候买到了一个许愿地球仪,并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埃里克。可是突然有一天,夏洛特的病情严重了,需要一颗新的心脏。于是,他们一边找心脏,一边准备许愿地球仪的材料。可是找来找去,他们仍未找到一颗心脏。所以埃里克和萝蓓塔开始许愿,内容是让夏洛特的九十岁生日过得快乐。他们用地球仪转出了5个国家:塔吉克斯坦、巴西、日本、以色列和南极洲,然后找当地的土或水。

首先,他们在旅行社那里找到了日本和巴西的土,埃里克从他爷爷那里得到了以色列的土,然后他们又在飞机场里找到了一个人,他会帮萝蓓塔和埃里克找到南极洲的水。可是,正当他们找塔吉克斯坦的土或水时,萝蓓塔却要去度假,她只好把任务交给埃里克。度假的第三天,萝蓓塔从一位女士那里得到了塔吉克斯坦的土,而埃里克从一个小女孩那里也得到了同样的土。不幸的是埃里克出了车祸,没过两天他就去世了,他的心脏给了夏洛特。从此,夏洛特变得和萝蓓塔一样健康。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管老人还是小朋友,与死亡的距离都是一样的。珍惜生命,但不必畏惧死亡。生命不管多长,都应该是美丽而有价值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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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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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裘可,来自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是北海初中508班的一名学生。我很喜欢看,下面就让我为你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看《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它是美国的莎朗。徳蕾珀写给她女儿——温蒂。米歇尔。徳蕾珀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美乐笛,她是一个不能说话的女孩儿。于是她的爸爸妈妈和V阿姨从小就把许许多多的词语灌输进她的脑袋里,希望能弥补她不能说话这个先天缺陷。

她的爸爸妈妈还给她买了一台“语音电脑”,只要把想说的话输进去,这台“语音电脑”就能代替美乐笛说出。美乐笛很聪明,她打败了许多竞争对手,赢得了参加“中初中生知识竞赛”的机会,又在比赛时,遥遥,最终她和她的队友获得了去美国华盛顿的机会。为此,她们还庆祝了一番。可飞机改时间了,美乐笛的队友并没有通知她,使她错过了机会。每个人都不完美,但美乐笛的不完美很特别: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并能像摄影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她有过失落,有过伤心,有过愤怒……

可她坚强、坦然地面对了生活,这就是生活的赢家。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教会了我面对生活要乐观向上、不畏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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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吾心安处是书乡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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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嚼烂的少女和梦的俗喻代替了余光中散文里簇新的意象,舞台上嘈杂的丝竹之乐代替了林妹妹漫漫长夜的声声啜泣,网红主播的辱华言论代替了鲁迅“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铁屋呐喊。我们站在思想的荒野上无所适从。

有限化的时间,带来了碎片化的阅读,组成了支离破碎的知识网络,形成了残缺不全的人格。当地上的六便士与夜空中的月亮,只能择其一时,我只愿:吾心安处是乡。

碎片化的阅读,是万丈高楼一夜起;全民娱乐至死,是一个时代悲情的内核。当楼塌了,光怪陆离逐渐褪成苍白的色彩,这是一个精神的矮子。著名的反乌托邦小说《美丽新世界》这样写道:“人们被淹没在信息和无聊琐事的汪洋大海,他们不愿读书,甘愿享受充斥着感官刺激和欲望的庸俗文化。”科学的高度发达,带来的是人们安于接受制约和教育的现状;物质生活的丰富,泯灭了个性,情绪和道德。人性在机械的碾磨中灰飞烟灭。而如今在全民娱乐的中国,这种现状是否也成为了悬在中国社会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无处不在的娱乐,让人们再也没有时间去安心读书,去仰望星空,只有重视读书,将书乡看作人生的归处,才能闻见翰墨词曲的清香,我们的精神文化才不会走向粗庸。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读书之风山高水长。摆脱事物的纷扰,用传统文化以滋养性情。柔日读史以明志,刚日读经以养性。在光阴诗卷里,在消息雨声中,延续读书之光,将它变成隽永的亮,才是人类的大明智。“少年心事当拿云”,以书为马,胸怀星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作腾渊巨龙,矫首昂视,纵横星河,吟啸寰宇。

这是内容无限的时代,我们站在互联网的舢板上激情冲浪,享受着感官的刺激,接收着低俗的文化陷入精神的空虚和灵魂的漂泊,却忘了拂去那些人文经典上厚重的尘埃。

而我只愿:袒露出一帙风干的青史,让我用21世纪的手掌去慢慢摩挲,让吾心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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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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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为大家推荐的一本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盐城人,是所有盐城人的骄傲。也是中国首位获得国际安徒生奖的作家,我为大家推荐的《草房子》就是他的得意之作。

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生活在油麻地,他的爸爸桑拿是油麻地的小学校长。这本书讲述了桑桑在油麻地和许多伙伴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门(二)”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讲杜小康的爸爸因为喝醉导致货船翻了,一家的财产没了,从前杜小康在油麻地的民生很高,现在一落千丈,杜小康家的那扇红门也被雇主要走了,从此杜小康家变得空荡荡的。最后杜小康辍学在学校门口卖小玩意儿,看到这儿我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流,杜小康一个人背起了家庭的重担,但他依旧很乐观,这个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的。

正如曹文轩的那句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身在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为常识,而只有美是永不衰老的。”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们要多读书,这就是我向你们推荐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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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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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个高高的个子,圆圆的脸蛋,就是体重有一点胖,你们知道是谁吗?对了!他就是我的“哥哥”。

他天天至少要看三次,分别是早上、下午、晚上这三次。

有一次,我去他家玩,我先是看了一会儿电视,又玩了一下他的玩具,觉得太无聊了,就去找哥哥玩,可是,我在他家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他。最后我就去问我阿姨,我说:“阿姨,你知不知道哥哥去哪里了?”她说:“哥哥在楼上看书。”我说:“奥。”我就立马泡上了楼,打开门说:“哥哥,我们去玩吧。”她说:“你一个人去玩吧。”后来我进去了,发现他的书柜里全是书,还有我最喜欢看的《西游记》,我说:“我可不可以看《西游记》?”“可以”哥哥说,“但是别烦我。”“好”我说。我就拿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还有一次,我和哥哥都在外婆家,哥哥在看书,我在玩,后来我叫他跟我一起玩捉迷藏,他答应了,我躲了起来,等了半天,哥哥还没有找到我,我出去一看,原来哥哥在找我的时候发现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哥哥还真是只“小书虫”啊,干什么事情忘不了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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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笑死人的一封信原文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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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兰:

我爱你!虽然这句话我巳经说过了很多次,虽然你说你受不了我说这句话时东张西望的样子,可我还是要说,并且以手的名义发誓我是用我的心在说。

记得我曾经告诉你,你是我生命中的星星。当时你说我油嘴滑舌哄你开心。真的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星星是我唯一不敢奢望窃取的。我能做的只有默默地祈祷,希望星星有朝一日会变成流星,坠人到我的怀里。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光明正大地吻了你,那是我的第一次。对不起,不是我的初吻,是我第一次光明正大。当时你问我有什么感觉?我不敢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那种感觉就像大白天去偷警察的钱包一样,激动而刺激,我的心都快觸到嗓子眼了。当然警察是绝对不会像你一样闭上眼睛的。

你说担心我晚上要出去工作,我告诉你,不会,水远不会。因为我是一^后现代主义的偷窃艺术家,我永远都看不起这种古典主义的偷窃方式。所以我宁可饿死,也绝不会改变我做人的立场。啊’夜晚,将是属于我们两人的夜晚,没有第三者在场,也没有第三只手在场的夜晚。当然我要承认一点,偶尔我会在晚上手痒,但是我巳经注意到了三楼张大妈家的门口堆放了大量的煤球,这样你可以不用担心了吧?其实,你有没有想过?香兰,我真的是最适合你的男人。撇开物质享受方面的问题咱们不谈,你也要考虑一下你的精神享受啊!逛街、逛商场这是你人生最大的乐趣,你每天花在这上面的时间几乎不低于5个小时。上次你不幸把你弟弟的腿逛骨折以后,你就应该明白找一个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是多么的难呀!而我,正是这种男人中的男人。你所有爱逛的地方恰恰是我工作的场所,而且我同样地在不停地走动。亲爱的,我的工作时间长短完全可以由你的兴趣爱好来决定。你要逛5小时,我就算早退;你要逛10小时,我就算加班……

想想吧,香兰,让我保护你一辈子,好不好?不要再对我说随缘这两个字。我的习惯是把想要的东西抓在手中。让你的手抓着我的手,我的手夹住你的手,我们一起去开创一个与警察无关的幸福明天!

本来还想给你多写一点,可是明天一大早“百盛”全场打折,我得早点去工作,下次再写吧!

永远爱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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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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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一本美丽而又神奇的书。翻开它,像飞进了童话世界,有美丽的小人鱼,善良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少年;翻开它,想走进了梦幻王国,会飞的马,美丽高贵的女王,邪恶的音乐女神;翻开它,像··········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带你领略人世的险恶,让你感受到童话世界是多美好,多神奇。美丽的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相亲相爱,一切都充满了活力,生意盎然·········

一个个美丽的.童话,能让我们感受到童话王国的奥秘。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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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好书伴我成长作文4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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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儿爱广阔的天空,鱼儿爱无边无际的大海,而我,爱。如果,人生是夜空,那么书就是夜空中最耀眼的那颗星;如果人生是天平,那么书就是天平上最凝重的一枚砝码。

我非常爱书,我对书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童年中,书陪伴了我无数个日日夜夜,它是我亲密的朋友。我和书虽然不能面对面的交谈,但是它却犹如一位老师,教会我知识;让我明白世间的真谛;带我领略祖国的秀丽神奇……

记得那时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在一次数学测验中,我考出的成绩出乎意料的差。面对从未有过的打击,我灰心了,丧气了……在无意中,我看了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一句话——“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可它却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人生漫长的道路上,怎能没有挫折与失败呢?可是,只要你勇敢的去拼搏,去奋斗,才会从一棵经不起风吹雨打的小树苗,长成一棵坚韧挺拔的苍天大树。在不知不觉中,这句平凡有简单的话找回了我以前的自信。

书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类的精神营养品。是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书是我人生旅途上的一位良师益友,好读书,读好书,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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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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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好像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对话,令人受益匪浅。

我家客厅有一个巨大的书柜,有一部分书是给客人看的,如《老人与海》、《童年》、《巴黎圣母院》……有漫画书和古文,还有许许多多我至今没有看过的书籍。

我自小就很讨厌看书,我觉得书像佛经一样,很没意思,很多时候都是爸爸强迫着我读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什么要学好语文就是要多阅读名著,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多读书就是用心对照、感悟、学习古圣先贤,中外名士的智慧,建立自己的思维,开启智慧的钥匙。

直到有一天,夜不能寐,凌晨4点钟就醒了。我顺手把书架中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给拿了出来。不知怎么的,以前那些看似模糊的字,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生动了。H4四人是全校闻名的坏小子,在新老师的帮助下不断成长,成功的由捣蛋鬼变成好学生了……

阅读《农夫与金蛋》,为渔夫夫妻因为贪婪取金蛋杀鸡感到悲哀。要警示自己不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不能贪小便宜,要靠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阅读《鲁宾逊漂流记》,主人公因一次大风浪流落荒岛,而他去坚持开辟荒岛求生。让我知道天无绝人之路,遇到困难要用智慧解决,坚持就是胜利。阅读《西游记》,“齐天大圣”孙悟空刚开始桀骜不顺,无法无天,变得没有一点怨言,忠心耿耿非常有担当,有爱心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事事迎难而上,保护师父,一路降妖除魔,最后取得真经令我感动。让我遇到考试难题不轻言放弃,生活中不向困难低头屈服。阅读《桥》《七律长征》诗中红军不畏强敌夹击,不向困难低头,不怕险阻,不怕流血牺牲。这些英雄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感动不已。我暗暗勉励自己要发愤图强,好好学习,长大也要人民服务,为祖国社会做巨大贡献。

可是,太认真读书,投入角色,也会引起好笑或忧伤的事——

一天,我在家里认认真真看书,不知不觉走入了角色。人物欢喜:我也欢笑,人物悲哀,我也忧伤。有时放声大笑,有时泪眼朦胧。书啊书,让我欢笑让我哭,让我甘心付出宝贵的时间读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喊吃饭,我应了一声,可没有行动。妈妈又大声叫才把我从书海中拉了回来。我右手悠然夹菜往嘴巴送,但心神还在回味书中故事的情节,好像今天的饭好难吃。“呸呸呸,我吃到个那么难吃的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生姜啊!爸妈却在一旁哈哈大笑。我愕然……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是我成长高尚的伙伴,我们密不可分。我和书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成功的喜悦,如何去面对失败的痛楚。如何看清自己的思绪起伏,回味亲情、友情,体验欢乐、忧愁、激动……

最让我受益的是:这一年多来,让我最害怕的语文,在刘大大“无以易之”的特殊新式教学帮助下,对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慢慢喜欢上了阅读,也不那么畏惧作文了,还敢和古文打交道了……

书,你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让我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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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里书外,步履不停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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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一束光漫过窗棂,透着野草的清香。泡好一杯茶,坐于阳光灿烂处,茶叶浮沉,光影斑驳。便翻开夏目漱石的《草枕》,趁着春日,走进那诗与远方的画卷中。

天色黯淡,雨丝飘絮,云雾般朦胧。在山间的小路行走,两旁都簇拥着芳香与盎然。左顾,是成片的油菜花田,雨幕下仍是漂亮的颜色;右盼,是满山杂树,青墨一片,略显深沉,此中又不乏有浅粉色的山樱花层层摇曳,构成一幅和谐而难以言状的风景画。想必是自然界的美妙之处。

跟随着漱石先生,步履不停。在诗境中漫步,心境也得到濡养。远离尘世的繁华,只盼能在非人情的天地逍遥片刻。生活在尘埃四起的烟土里,即便是纯净的心灵,也不免会受到些许污染,也不免会坠入浊水同流合污,一旦坠入歧途,便难以修正。滚滚浊浪在身后呼啸,这时,我们渴望进入那样一个境界。“春风伴惟然,唯闻串串马铃声。”

迟暮的春色里,诗人善作俳句,身临其境时,不由得诗兴大发,同时画意也顺势浮起,拿起画板,在茫茫空白中渲染出一片色彩。路途还在继续。绕过一道山川,偶遇漫天烟雨,偶遇遍地落花,开阔的天地,尽收眼底。空旷的山谷间,偶尔有几声云雀啁啾,踮脚而行,却始终不见踪影,唯有空闻其声,也算作一种珍贵的享受。心中想到,人与自然的距离,仍有三分。尝试亲近,也须敬畏。

浮生半日,却也走过了。行经山中旅馆,歇息一些时日。沏一壶茶,与人长谈;泡一温泉,竹林环绕;春宵花影,月下低吟。纵使此刻脚步停下,但是心的旅程依然。漱石先生热衷于吟诗作画,而我也在独自思索。

“醒悟无论搬去何处都不易生存时,便产生了诗词,出现了绘画。”诗画,是人寄托心灵的去处,阅读,又何尝不是?我虽不是画中人,但心中已然有一片意境,那是满篇的诗情画意。艳红的山茶、洁白的木莲,此起彼伏地绽开。心境的窗口,也都一扇扇地开。全然没有顾虑。中的世界,是漱石先生寻得解脱之境,也是我在空虚时的安身之地。

文字,固然让人心旷神怡,而文字给人带来的启发与思考,则愈加难能可贵。那是心在沉淀。我们的一生,无时无刻地背着行囊,无论轻重。时代的浪潮在背后滚滚而流,它推动着前面的人前进,同时也将后面的人吞噬。即便是蜗行,我们的步伐也不得停止。谁都不想落后于谁。于是,我们步履不停,而心,也要激进向前。

夏目漱石笔下的世界,是我心中的一幅永恒的画卷。那般的描绘,那般的写照,总能让人心安,让人有归宿之感。在阅读中,我体会着艺术家的情感交织,同时也洞察着自己的心境更迭,偶尔有几缕思绪,便把它记下,小心翼翼地珍藏。

书里,是脚下的路在走;书外,是心灵的路在走。

暮春。里里外外,步履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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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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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说:读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如果我的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宛如离开了空气一样,一定无法生存。

所有稀松平常的事物,到了书里边,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焕然一新:风和云变成了一对你追我赶的好姐妹;大太阳变成了一个热气腾腾的大火炉;棕榈树变成了通向天庭的天梯书是想象的天堂,任我的天马行空驰骋!

小时候父母忙碌,不能常常陪伴身边,书便是寂寞岁月中陪伴我成长的精灵。最开始我只是听书,识字以后我的涉猎从绘本到神话故事、童话故事、古代民间故事再到各种儿童文学我常常手不释卷,深深地爱上了书籍。在书里,我认识了《长发女孩》中温婉娴雅的莴苣姑娘,《玛德琳和小捣蛋》中聪慧勇敢的玛德琳,《苹果树下的小艾达》中聪慧、机敏、执拗又坚韧的艾达·B书使内心孤独的我有了最好的朋友。它们陪我在日月星辰之下遨游知识的海洋,伴我在历史长河之中游走四方。

书不仅是我的益友,还是我的良师。书里的知识应有尽有,它为我解答了各种疑惑。在公园里,我触碰了一株含羞草:含羞草为什么一碰就会收起它的叶子?我带着这个问题去查阅《儿童百科全书》。原来含羞草的叶柄上有一个特殊的器官叫叶枕,叶枕中含有很多的薄壁细胞,这些细胞本身非常的敏感,只要一稍微收到外界的震动或者触碰所产生的刺激,就会引起小叶片的直立而两个小叶片闭合起来,甚至于整个叶子垂下来,称为闭合反应。一本百科全书,就是我的科学老师。

还有《水的101个实验》,它使我着迷,它鼓励我动手实践,在它的引导下,我了解了水的种种特性,它陪伴我度过了无数个周末。

书使遭遇挫折后的我依然能张开笑脸迎向阳光。失败难过之时,我会想起《秘密花园》中的玛丽·伦诺克斯,她小时候遭遇瘟疫,失去父母,不得已投奔姑父,寄人篱下。意志坚强的她找到了开启快乐的钥匙,不仅让自己变得阳光健康,还帮助了病态的科林。

书籍是一杯甘露,它浇灌我使我更加茁壮;书籍是一位园丁,它修剪我使我更加艳丽;书籍是一汪清泉,它有源源不断的知识供我饮用;书籍是我忠实的朋友,伴我走过茫茫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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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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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正如没有一个完全相同的我们,曾经的我以为的平凡,渺小如世界上一粒沙子,风一吹,就分辨不出我在哪儿了。

“王诗雨”别人都说过名字很有诗意,这是我妈妈取的名字,她希望我如诗中一样快乐长大像一滴雨虽然不起眼,却能滋润土壤,使小草快快成长。显然,她希望我快乐并且为人生增上一笔辉煌!

我出生于安庆,一座古老的城市,拥有丰富的文化底蕴,我爱我的家乡,在2004年6月30日随着响亮的“哇”一声,我呱呱坠地,那时的我仿佛没有烦恼,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我的舅舅是一位诗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为舅舅的原因,我和有了不解之缘。幼儿园的每晚,我伴随着妈妈轻声讲故事逐渐进入了梦乡。童话中的故事真的很美很美。三年级,会认字了,这对我来说,简直的天大的恩赐,终于不用每天央求妈妈给我讲故事,我可以亲自体会那书中的美妙与情节的跌宕起伏,我已不满足只看童话了,我学会了看小说,不论是浅显易懂还是晦涩拗口,一本两本,我沉浸在知识的海洋,这世问最精彩的情节都襄括在小说里了,"为什么,你凭什么管我的自由时间?”伴随着青春期特有的懵懂与冲动,我步入了的初中,因为学业难度增加,我看书的时间逐渐缩小,不仅如此,原本很支持我看书的妈妈严令禁止我把大量时间浪费在这场“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闲书上面。约法三章,每周只能看一个小时的书,其实空闲时间要么复习,要么做课外作业,我当不应。我怎能允许我快乐的世界遭到如此抢夺和破坏,于是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我采取一系列措施,我把书藏在卫生间里,每次借口上卫生间,在卫生间里看书,。最后,因为我“去卫生间”次数太频繁及时间太长,被妈妈发现,我最后的《鲁迅漂流记》被妈妈撕毁在垃圾桶里。方案一失效,我采取方案二,我每天晚上躲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看书,结果在实施的第二次被妈妈抓了个现行。结果也是以失败告终,前两次都失败使我拿出终极方案,我背着妈妈跑到楼下小区的草丛下看书,看着就忘记时间,傍晚妈妈找来,我才慌觉已过了一天。

那天,我和妈妈大吵了一架,我把最近所有因为看书而受的委屈,大发了一遍,妈妈当然也很生气,她拿了一个破旧的纸箱,把那满载我美好回忆的一本本书全都扔到阳台,并扬言明天就要卖了,我的谈判以失败而告终,我自己独自在房间里,事后,我才知道妈妈找我找了一整天,最后都准备去公安局立案,那其中的焦急可想而知,我认为到自己的错误,懊恼,悔恨,我走到妈妈身边轻拍了下她承认错误,妈妈也腿让,恢复我的阅读时间。

就这样,我的阅读问题戏剧性的结束了,我现在爱上读徐志摩的诗集,我和妈妈自那以后,也没有闹过矛盾。我希望我以后可以当个律师,我想为法律宣传正义,为不公平事情找到公平,就像我为读书像妈妈争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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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本书初中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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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五彩缤纷的百花园,红、橙、黄、绿任你欣赏……

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智者在交谈。今天我就向你推荐一本本书,它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引人新奇。瞧,一只狼在草原上嚎叫着,好似在呼唤着什么。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一本书,读着读着,我就像受到一股强磁力似的,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恨不得一口气全读完。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和它的儿女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非常感人。本来,我以为狼在我们心目中是残忍的,但读完了内容,我十分佩服母狼紫岚,它梦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成为狼王,无私奉献地养育它们,可以说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幸的是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死去,成为狼王的梦想一次次的落空。最后只剩下了女儿媚媚,即使这样,母狼紫岚也没有放弃梦想,她梦想女儿媚媚的后代能继续完成当狼王的梦。可是,就连最后的这一丝希望也没成实现。可恶的黑雕杀死了黑仔,最后,母狼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里不禁流出了感动的泪水,母狼紫岚为儿女们奉献了一切,最后,变得十分瘦弱,身上的到处是伤口,但它居然还在拼搏,这种精神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人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学们,书也是人间不可缺少的,就像"开卷有益"如果你对《狼王梦》感兴趣,不防也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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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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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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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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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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