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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汇编20篇

偶尔的一次外出郊游,总是让人感到快乐。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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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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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全面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散文学会联合举办 “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青少年征文、绘画活动,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作品: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山东省散文学会

协办单位

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活动目的

此次征文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主题征文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征文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题目自拟,篇幅小学低段组以400-800字为宜、小学高段组以800-1200字为宜、中学组以1000-2000字为宜。

2、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感情真挚,讲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或所见所闻的法律故事、法律事件,以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阐释学生本人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凡发现征文由网络或其它途径抄袭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小3号仿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字样,学校、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绘画大赛

在征文活动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绘画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表达“法治”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受电子稿。

4.参赛的绘画作品以各校(园)为单位统先行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择优秀作品上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活动细则

1.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绘画比赛将邀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现场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奖。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作品中出现特定人物、商业标志或政治标志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审。

(3)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出版发行。

2.奖项设置

(1) 分小学组、中学级,各设一等奖2—3项奖励600元等值图书,二等奖3—5项奖励400元等值图书,三等奖6—8项奖励200元等值图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同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免费《当代散文》赠阅一年期刊。所有获奖者获作家亲笔签名作品一件等。

(2)2016年8月在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届时邀请相关作者和指导老师参会。同时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网站上刊发。

投稿方式

1.参赛单位以各校语文组老师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推荐为准,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递交到比赛投稿定点单位。

2..比赛联系人:大赛秘书处:纪雯琪,电话15553238826,837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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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直播观后感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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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己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判断力,判断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不过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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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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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下午,海南省禁毒办召开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小组联席会议暨新闻媒体座谈会,公布2016年6月全民禁毒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包括评选全省“十佳禁毒工作者”。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宣传主题,丰富活动形式,突出社会影响;拓展宣传媒介,加强媒体沟通,营造舆论氛围;进一步严肃新闻宣传纪律,为禁毒工作持续推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省禁毒办就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举行集中销毁毒品仪式、启动“十佳禁毒工作者”和“全省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举办“无毒青春 健康生活”禁毒主题晚会,以及禁毒成员单位禁毒宣传“进百社千村万家”、千家企业单位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校园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禁毒警示教育”进场所、“禁毒流动课堂”、禁毒宣传媒体行等活动,从时间、内容等方面作了说明,提出具体要求。

与会人员汇报了本部门、本系统策划的富有新意、针对性强的宣传措施,包括省总工会自导自演的禁毒微电影、省司法厅组织的“戒毒场所开放日”等,与会人员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会议气氛热烈融洽,达到了统一思想、各司其职、合成作战的目的。

海南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工商局、省妇联、团省委、省文体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等省禁毒宣传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省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陈继雄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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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综治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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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启动,来自省、市、区三级100余家政法委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参加了西宁集中宣传活动,全省各州县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标志着全省综治(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工作拉开了帷幕。

据了解,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需要全社会共建共享。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认真研究把握新时期社会治理的规律特点,以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载体,以平安青海建设为主线,以法治青海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实际、体现时代特征、顺应群众需求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多种方式、多重层级的广泛宣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逐年提升。今年的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新高潮,使深化平安建设、共享和谐家园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平安和谐、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成果大家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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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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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一部从小学课本里就出现的法律,它到底讲的是什么?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的适用原则有哪些?这些你不可不知的宪法常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最高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律文件,只有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12条中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社会生产劳动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是保护劳动者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5、遵守公共秩序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种道德要求,对于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应视其具体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和制裁。

6、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我们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同时,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端正人生态度,崇尚高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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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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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办在州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短片展播,在《伊犁晚报》“每周说法”栏目中开设“依法治州建设平安伊犁”专栏,邀请自治区法治宣讲团成员做了题为《公共权力制约与行政许可法治化》的专题讲座。

喀什地区普法办组织地区工商、质监、民宗等40个单位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等方式向各族群众宣传《宪法》、“一反两讲”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万余份,宣传单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昌吉回族自治州普法办联合各等单位举办了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自治区公安厅以“公安大讲堂”活动为平台,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邀请法治宣讲团成员为全区1万多公安民警深刻讲解了自治区提出的“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这一重大方针。

结合2013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自治区人社厅、水利厅、文化厅、测绘局等19个部门、企事业单位也围绕《宪法》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进行了专题辅导。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隋云雁报道:在今年4月我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疆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区”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办在州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短片展播,在《伊犁晚报》“每周说法”栏目中开设“依法治州建设平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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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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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29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按照省、市禁毒委的要求,庆阳市西峰区禁毒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青春无毒 健康生活”为主题,以深入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和“青少年与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为重点,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利用《禁毒法》实施八周年开展禁毒宣传活动。6月1日,西峰区禁毒办联合西街办,在《禁毒法》颁布实施8周年之际,在东湖公园广场举行禁毒文艺演出,拉开了西峰区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序幕。此次活动共演出歌舞、小品、相声、情景剧等节目13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出展板20余面。

二是禁毒眉户剧《月儿圆》在10个乡镇、街道、大中专院校巡演。6月12日,禁毒眉户剧《月儿圆》巡演启动仪式在东湖公园广场举行。启动仪式现场,区禁毒办组织禁毒志愿者开展了禁毒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展出展板20余面,近千名群众到现场观看演出。目前,已在五个乡镇、街道和学校巡回演出7场。

三是加强对青少年及中小学生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6月2日,西峰区召开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推进会,各乡镇学区、区直中小学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禁毒办联合区体教局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学生参观西峰区禁毒教育基地活动,目前,共有1500名中小学生参观了教育基地。

四是开展了一系列毒品预防知识讲座。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识毒、拒毒意识,根据西峰区“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安排,6月13日,举办房屋出租户及暂住人口毒品预防教育培训,6月17日,举办公共娱乐场所新型毒品预防教育培训会,6月20日,举办外来务工人员的毒品知识培训。培训会上共签订禁毒承诺卡5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五是充分利用多媒体开展禁毒宣传。为了充分利用多媒体参与禁毒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工作的覆盖面,该区禁毒办利用宾馆、饭店、洗浴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出租车的LED屏制作禁毒标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目前,100余家宾馆、饭店、洗浴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600余辆出租车参与到禁毒宣传工作中,广大市民纷纷反映,此举让群众在办事和游玩中就接受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效果良好。

六是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由该区禁毒办、广电局负责从6月1日开始,及时报道全区各项禁毒活动的开展情况,打击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件,开展禁吸戒毒、预防教育中好的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显著成效,报道在禁毒斗争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

通过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识毒、拒毒、防毒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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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综治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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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平安中心建设,增强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立足实际、认真筹划、精心部署,注重针对性、讲求实效性,宣传和实干相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

该委提前谋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事宜,明确了宣传重点和具体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了活动内容、步骤及形式。此外,该委充分利用中心办事群众多、人流量大的特点,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综治标语,通过宣传栏、网站等进行立体宣传。与此同时,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教育,通过文明礼仪培训、创先争优评选等方式,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减少矛盾纠纷来源,增强和谐正能量。该委还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近期办理房产交易事项人员激增的状况,迅速排查矛盾纠纷点,并制定处理预案,通过领导带班值日巡查制度,及时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和突发事件,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真正化解在萌芽状态、消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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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杰克逊尊重法律——宪法和法律是人人必须遵守的规则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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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鲁·杰克逊是美国第 7 任总统。 1814 年,美国军队与当时的英国侵略军在新奥尔良地区展开激战。当地的一位报纸编辑对杰克逊的指挥很不满意,在报纸上说杰克逊“临阵怕敌”。在战争的关键时刻,杰克逊怕这位编辑继续发表类似的文章,涣散军队的士气,于是逮捕和监禁了这位编辑,后把接受编辑申诉的多明尼卡法官也一起关了进去。

没过多久,杰克逊指挥的“新奥尔良战役”胜利了。他取消了戒严令。被释放复职的多明尼卡法官却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发出传票,要杰克逊到庭接受审判。杰克逊放下手头繁忙的公务,立即出庭接受审判,并根据法院的判决,缴付了一笔罚款。当他走出法院时,一群为他抱不平的人围住了他。他们不能容忍小小法官竟审判赢得战争胜利的大英雄。然而杰克逊却心平气和地对他们说:“法官的判决是公正的。”“你们不仅不必为我抱怨这一判决,而且今后也要引以为鉴,牢牢记住,不要做违反宪法法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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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新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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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新疆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昨天,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沙区古丽斯坦社区举行。社区居民、普法志愿者、律师、法学教授一同参加启动仪式,这也拉开了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的序幕。

简短的启动仪式后,“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正式开始。律师艾尼瓦尔·阿不拉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进行宣讲,并和现场居民互动:“因为牵扯到拆迁问题,大部分居住户在这都跟这个法律有关,在这个过程中把有关拆迁的法律给他们宣传清楚,使他们能在拆迁过程中按法有序的进行,不产生矛盾,居民的层次不同,我们必须要用通俗的语言和不同的案例来讲民族团结的重要性,稳定的重要性,要配合政府依法办事。”

居民娜迪拉·帕尔哈提家有一套220多平米的自建房,也在这次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在听了宣讲后她说:“我们今天通过社区安排的这个讲座,学到了关于拆迁的很多法律知识,我们房子也是面临着这次的拆迁,通过这次的讲座,我们会守法、知法拆迁的。”

今年新疆“宪法法律宣传月”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乌鲁木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本次“宪法法律进万家”活动将针对各个社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宣讲方案,有针对性的宣讲:“司法行政一定要当好“实现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的”马前卒,我们律师进社区,把所有老百姓的问题让律师来解答,拓展法治宣传的效果和力度,四月份除了我们做好法律服务以外,把《去极端化条例》作为我们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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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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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阿克苏地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持续一个月。此次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3月29日,地委宣传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地区各部门重点结合当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地区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地区“七五”普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成果,建设法治阿克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活动期间,地区将着力突出“八大主题”活动进行声势浩大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公共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当前进一步深化阿克苏“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覆盖城乡1500余个村(居)的“落实总目标‘去极端化’系列法治大宣讲”活动。

以“法治六进”为载体,开展一次“法治六进”微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发声亮剑座谈会;教育系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法治进课堂”主题活动;乡镇(场)开展一次惠民政策法律大宣讲;各类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再教育;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互赠小礼物活动。同时,结合阿克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要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驻村工作队专业干部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并编印发放十万余册《“去极端化”知识读本》《案例解答100问》、“去极端化”光盘等,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

地区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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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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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份起,咸阳市教育局积极行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未发现新的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初步营造了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效果实在。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该局紧密围绕“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校园”的宣传目标,及时制订印发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工作要求,对全市民办教育系统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局工作方案,针对不同层次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和重点内容也详细做出来具体安排,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是狠抓关键强化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教育网站、校园网、校园广播、悬挂横幅、LED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树立起“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营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良好舆论氛围。在宣传中,重点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突出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之“第八条”禁止民办学校集资的相关规定和民办学校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明确国家及省上从未允许民办学校组织或参与集资活动。另外,该局结合对市批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深入民办学校积极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认定要件和常见手段,说明民间借代和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强化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集资的风险和社会危害,引导民办学校相关人员准确识别和主动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注重督查确保实效。该局成立了督查小组,通过督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宣传教育月活动动态,积极督促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针对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工作不力的县区及时进行了通报,督促其落实相关活动要求,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该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防范非法集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的重点工作,在强化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警示教育的同时,对存在非法集资的民办教育机构严格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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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第29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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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北京市禁毒办召开2016年全民禁毒宣传月工作部署会,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柳毅,市禁毒办副主任、市教育矫治局戒毒指导处处长庄许洪,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副总队长张继宏,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总队综合办公室主任王燕鸣等领导出席会议。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市委教工委、市公园管理中心、市通信管理局,市禁毒教育基地、市禁毒教育协会的领导,各区、开发区禁毒办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庄许洪同志主持。

会议通报传达了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公务员吸毒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部署了2016年全民禁毒宣传月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区于6月开展以“拒绝毒品诱惑、拥抱阳光生活”为主题,“校园、社区、网络”为主阵地,“宣传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围绕“全民禁毒宣传月”这一重点时段,将毒品预防教育和禁毒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最后,柳毅同志作了讲话,对一年来各单位、各区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要求全市各级禁毒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扎实推进禁毒工作。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我市当前严峻复杂的毒情形势,深刻认识毒品问题已成为危害我市的现实危害,高度重视 “全民禁毒宣传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要创新手段。紧紧抓住“校园、社区、媒体网络”三大阵地,广泛宣传合成毒品危害,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切实提高毒品预防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努力实现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明确责任。充分履职尽责、坚持合成作战,强化部门间、地区间的协作配合,真正形成“全民禁毒、全社会禁毒”的工作格局,动员家庭、社区、学校等全社会集体发力,实现我市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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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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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12月5日,由镇综治办牵头,联合司法所、派出所、镇计生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卫生办、镇民政办、镇防保站等部门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一、12月5日上午,平安学校全体师生举行宪法日宣誓签字活动。学校全体师生面对国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通过举行此次宣誓签字活动,引导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尊严,真诚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观念,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同时对校车司机进行道路交通法的教育,提高校车司机遵守道路法规的法治意识。

二、在哈吧村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宣传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本次活动共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法律法规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向广大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激发了群众学法的积极性,而且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创建法治平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观看“12.4国家宪法日系列讲座”活动。要求机关干部树立宪法权威,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落实依法执政根本任务,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一名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用自己的行动带动周围群众学法守法,为构建和谐稳定平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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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第29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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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回族乡按照省、市、县禁毒办的决策部署,结合全乡禁毒工作实际,召开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部署会,由禁毒办、司法所牵头,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

今年活动将重点以“青春无毒 健康生活”为宣传主题,以禁毒重要纪念日活动为契机,将加大开展“6·26”国际禁毒日、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不让毒品进我家、青少年远离毒品等系列活动以及在学校、村组、社区、单位、场所中的日常禁毒宣传、培训,让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一步认识毒品危害,筑牢抵御毒品思想防线。

此次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旨在动员广大群众、禁毒志愿者,在全社会营造禁毒人民战争氛围,不断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参与禁毒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禁毒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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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综治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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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扎实推进“平安南坑、法治南坑”建设,近日,芦溪县南坑镇在大岭街道举行综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由镇综治办牵头,联合人大、政协、团委、妇联等部门共计50余人参加。

活动采取了张贴“平安南坑、法治南坑”宣传标语、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展出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宣传形式。共悬挂宣传标语5幅,发放涉及平安建设、禁毒防艾、反邪教、信访条例、妇女儿童维权、诉讼权利等10余项法律法规手册、宣传单1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块。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激发了干群投身“平安南坑,法治南坑”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在全镇形成“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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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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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岚皋县检察院组织20名干警在岚皋广场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岚皋”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该院以宣传宪法和检察职能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摆放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发放《宪法》、检务公开手册等法律书籍及宣传资料,集中展示了检察机关法律职能。活动当天发放《宪法》及其他法律宣传册70本、宣传明白纸2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7次。

通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旨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岚皋营造良好的法治保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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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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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毕业的脚步越来越近,大班的孩子们即将告别生活了三年的幼儿园,进入小学踏上崭新的人生旅途。为了帮助大班孩子全面、直观地了解小学的学习生活及环境,体验小学生的成长变化,以积极的心态迎接小学生活,5月24日上午,我园全体大班孩子在老师的带领下参观了新星小学,为幼小衔接上了生动的一课。

踏进校园,一切都让孩子们感到新鲜。他们努力地寻找着小学与幼儿园的不同之处,认真地观察着校园里的每个角落。在哥哥姐姐的引导下,孩子们怀着好奇和憧憬参观了小学的教学楼、阅览室、厕所等校园环境。课堂上,哥哥姐姐认真听讲、积极举手、专心学习的情景给孩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着宽敞明亮的教室,听到小学生琅琅的读书声,孩子们对成为一名小学生的愿望更加强烈了。

通过一系列的参观,孩子们通过亲眼观察、亲耳聆听、亲身体验,近距离了解了小学生的学习生活与幼儿园生活的不同,感受到了小学校园生活的无限魅力,更激发了他们对成长的期待和美好向往,为孩子们顺利进入小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信不久的将来,他们一定能迈着自信、从容的步伐进入小学,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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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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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蓝山县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在县城繁华街道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文明法治的行为方式,号召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活动采取悬挂法治挂图、赠送法治用品、发放普法书籍及法制宣传册、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居民送上一顿法治文化大餐。活动中重点对宪法的基本思想、宪法的根本任务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这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近年来,蓝山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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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29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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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提升街道禁毒宣传工作成效,提高社区居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鼓楼区水部街道组织人员在古田路中城名仕汇门口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活动以“青春在禁毒中出彩”为主题,结合“毒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禁毒相关知识,并详细介绍了毒品危害、毒品陷阱等。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宣传品100余份,吸引大量群众驻足了解询问,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群众对于禁毒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对于毒品防范的意识,获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此外,“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期间,街道还发挥辖区单位、场所、酒店的LED屏滚动播放禁毒宣传标语,组织各社区制作禁毒宣传专刊,加强辖区居民对禁毒知识的认知和理解,保持健康的心态,抵御毒品的侵害,营造安定、和谐的辖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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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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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普洱市举行2016年普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国云参加启动仪式。

据悉,本次启动仪式由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及普洱市银监分局、思茅区政府联合举行,旨在进一步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当日,普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近30家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板报、视频播放、发放宣传手册、剖析经典案例、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防范和识别能力。志愿者代表说:“作为志愿者,我们将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来,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促进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高发势头。”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涉及领域逐步扩散,犯罪手段不断升级,欺骗诱导性逐渐增强。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的势头,普洱市加大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定期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加强日常宣传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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