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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汇编20篇

偶尔的一次外出郊游,总是让人感到快乐。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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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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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生动有趣的“亲子篝火晚会”中顺利拉开帷幕,切合“游戏——点亮快乐童年”的主题,让家长和孩子们度过一个难忘的盛夏夜。

继此次活动之后,2017年5月23日,未来幼儿园健康知识讲座也顺利走进校园,全体教师和家长朋友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由河南省健促会专家屈萌芽老师担任本次讲座的主角,向所有教师和家长朋友带来了一场严肃而不失活泼的健康人生的洗礼。

讲座中,屈老师结合紧急救护知识、空气污染对人体的伤害、职场健康生活方式以及职业病的防治、经络养生等多个方面对大家进行了图文并茂的讲解,并一一列举实例说明,真正从健康的角度带领大家感悟了一次健康对于人生的重要性。生动的案例、有趣的分析,细致的讲述、亲身的体验、精彩的互动让在座的每一位都受益匪浅,阵阵的掌声中是大家对本次讲座价值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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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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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4月是新疆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在活动即将到来之即,布尔津县人大在全系统正式启动201x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以“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为主题,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突出宣传《宪法》,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

宣传月活动分为四个版块。法制讲座。邀请援疆律师为“一府两院”领导,乡镇人大主席,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人大机关干部,检察官、法官,人大代表等百余人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检察官、法官、律师基层行”活动。人大常委会组织优秀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在各乡(镇)巡回设立法律咨询台,宣传《宪法》、《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现场解答农牧民或人大代表的法律咨询。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选择典型的案件,组织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机关干部及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大牵头组织,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散发法制宣传书籍及宣传单、展览法制宣传板报等形式,对乡镇人大代表们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区域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责,培育法律信仰,树立法律权威,奠定法治根基,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建设法治布尔津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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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新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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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额敏县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学习宣传与我县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这条主线,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自治区实施办法》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和谐的法律法规,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等打击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强化法治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促进依法解决各种民生保障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额敏县把开展四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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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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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教育部、山东省政府共同主办的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今天在青启动。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副省长王随莲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刘利民指出,《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五年来,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目前,教育部正研究制定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政策措施,在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的同时,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希望全社会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重视对幼儿生活习惯、学习兴趣和交往能力等素质的全面培养,要组织专家学者、园长、校长、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王随莲在致辞中说,山东省将按照“幼小协同、科学衔接”的要求,组织幼儿园和小学联动开展咨询活动,通过电视、报纸、教育网站、家长咨询活动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宣传月期间,市教育局将开展“幼小衔接”公益指导系列活动、设立小学新生入学适应过渡月,重点培养学生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敢于提问和独立学习等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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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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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推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遏制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5月以“慧眼·守信·明责”为主题,全面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向保险消费者、普通保险从业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宣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和防范方法,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各地分公司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响应,在职场以及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开辟教育专栏、摆放宣传展板和易拉宝,并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提示语等各种宣传方式提示客户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方法。与此同时,将宣传活动搬进社区、商圈,向社会公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品。部分分公司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徒步走、拍摄宣传微视频、制作H5宣传页等创新形式进行宣传。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教育宣传工作的展开,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使传播影响力不断扩大,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安邦人寿将借此次宣传月活动,建立更加完善、长效的机制,并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向保险消费者、普通保险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广泛宣传,与广大客户共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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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新疆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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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新疆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昨天,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沙区古丽斯坦社区举行。社区居民、普法志愿者、律师、法学教授一同参加启动仪式,这也拉开了乌鲁木齐市“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的序幕。

简短的启动仪式后,“宪法法律进万家”主题活动正式开始。律师艾尼瓦尔·阿不拉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进行宣讲,并和现场居民互动:“因为牵扯到拆迁问题,大部分居住户在这都跟这个法律有关,在这个过程中把有关拆迁的法律给他们宣传清楚,使他们能在拆迁过程中按法有序的进行,不产生矛盾,居民的层次不同,我们必须要用通俗的语言和不同的案例来讲民族团结的重要性,稳定的重要性,要配合政府依法办事。”

居民娜迪拉·帕尔哈提家有一套220多平米的自建房,也在这次的棚户区改造范围之内,在听了宣讲后她说:“我们今天通过社区安排的这个讲座,学到了关于拆迁的很多法律知识,我们房子也是面临着这次的拆迁,通过这次的讲座,我们会守法、知法拆迁的。”

今年新疆“宪法法律宣传月”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乌鲁木齐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局长张自敏介绍,本次“宪法法律进万家”活动将针对各个社区的不同情况,制定宣讲方案,有针对性的宣讲:“司法行政一定要当好“实现总目标,打好组合拳的”马前卒,我们律师进社区,把所有老百姓的问题让律师来解答,拓展法治宣传的效果和力度,四月份除了我们做好法律服务以外,把《去极端化条例》作为我们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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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启事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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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全面加强全省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旋律和新常态,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散文学会联合举办 “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青少年征文、绘画活动,现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公开征集作品:

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保障、促进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过程中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中国青年网山东青年之声、山东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山东省散文学会

协办单位

济南海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海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青岛温心计划公益创新平台活动目的

此次征文系列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学生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因素诱惑、自我约束和自我防范的能力,提高将法律知识学以致用的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主题征文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征文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题目自拟,篇幅小学低段组以400-800字为宜、小学高段组以800-1200字为宜、中学组以1000-2000字为宜。

2、作品内容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感情真挚,讲述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或所见所闻的法律故事、法律事件,以及由此受到的法制教育,阐释学生本人的学法心得、学法感想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凡发现征文由网络或其它途径抄袭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征文格式要求。以A4纸打印,标题为小2号黑体,正文为小3号仿宋体,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护航行动—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字样,学校、年级、班级、作者为楷体,小三号,居右,位于主标题下方。正文为仿宋体,三号。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加粗,三号。引文需注明出处。学校、年级、班级等均使用全称。文后附作者及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绘画大赛

在征文活动基础上,在全省中小学中开展绘画大赛。

1.内容必须积极向上,要能结合生活实际,以生动有趣、明快的作品表达“法治”精神在现实生活中的感人细节和具体内容。

2.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他人作品。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可采用水彩水粉、油画、水墨等多种形式,作品尺寸为A4纸大小,需寄送原件参赛,不接受电子稿。

4.参赛的绘画作品以各校(园)为单位统先行组织对作品进行评审,选择优秀作品上报,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作者姓名、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

活动细则

1.评审标准

(1)本次征文、绘画比赛将邀请专家组成大赛评委会,现场按不同组别进行评奖。作品评选秉承“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参赛作品以符合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平安校园”主题、符合作者年龄特征为佳,并根据完整性、条理性、生动性、想象力、技巧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2)作品中出现特定人物、商业标志或政治标志的作品原则上不予评审。

(3)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是作者原创,并未曾发表的作品。作者应承诺其提交的参选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将由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参与本次活动的作者保留署名权,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并同意主办方将作品进行出版发行。

2.奖项设置

(1) 分小学组、中学级,各设一等奖2—3项奖励600元等值图书,二等奖3—5项奖励400元等值图书,三等奖6—8项奖励200元等值图书,另设优秀奖若干。同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免费《当代散文》赠阅一年期刊。所有获奖者获作家亲笔签名作品一件等。

(2)2016年8月在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举行隆重表彰大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届时邀请相关作者和指导老师参会。同时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青年网、青年之声网站上刊发。

投稿方式

1.参赛单位以各校语文组老师或校外教育机构组织推荐为准,于2016年7月31日前发递交到比赛投稿定点单位。

2..比赛联系人:大赛秘书处:纪雯琪,电话15553238826,837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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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12·4宪法宣传日法律知识作文:弘扬宪法精神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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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可谓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之魂。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这个政治纲领性文件起草的说明中所指出的那样,“依法治国,首先是以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还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如此推崇宪法,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根据这个思路,决定提议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重要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并主张采取其他制度化的举措展示宪法的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

什么是宪法精神?

按照四中全会的表述,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从中可以解读出三种基本内涵:(1)宪法是党和人民双方意志的浓缩形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基本共识和整体框架。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某种性质的社会契约或者政治承诺联系在一起。(2)宪法通过科学的、民主的程序而制定,也必然受到这种程序的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国家秩序的合理化和正当化联系在一起,主要是指不同主体之间的沟通理性和反思理性。(3)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效力,为此要“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形成一个以宪法为顶点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反特权、“规范和约束公权力”联系在一起。换言之,宪法精神就是保障人权以及公民基本权利。

不言而喻,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而顶层设计以社会的基本共识为前提条件。在现阶段的中国,基本共识只能到宪法中寻求。因此可以推而论之,宪法精神应该也有可能理解为整个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惟其如此,宪法具有包容性,构成国家的整体框架。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正当性,规定主权和人权的存在方式。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操作性,成为全民的行动纲领。显而易见,只有当所有法律规范都奉宪法为圭臬时,才能实现法制统一,才能把国家秩序建立在普遍承认的基础上。没有这样的宪法精神,法治就不可能成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顶层设计方案的可靠保障。

怎样弘扬宪法精神?

四中全会决定实际上把宪法作为判断良法还是劣法或恶法、善治还是庸政或苛政的主要尺度。为此,决定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并且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鉴于我国目前存在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陋习怪相,四中全会决定还重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从有关叙述还可以合乎逻辑地推演出这样的结论:为了切实维护宪法精神,必须建立适合中国现实需要的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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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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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国家教育部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的社会环境。近日,我园面向家长开展了“学前教育宣传月”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以印发传单、现场向家长讲解《指南》中的教育理念,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解答家庭教育问题、引导家长学会认真贯彻了解孩子、充分尊重理解孩子、正确鼓励支持孩子。

游戏对幼儿童年生活有重要价值,我们积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游戏是幼儿特有的生活和学习方式,创造充足的机会和条件,鼓励和支持幼儿自主游戏、快乐游戏,扭转当前存在的重知识技能学习,忽视、干预幼儿游戏,成人“导演”幼儿游戏、以电子游戏产品替代玩具等剥夺幼儿游戏权利,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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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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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4”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蓝山县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在县城繁华街道举行“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文明法治的行为方式,号召大家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来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活动采取悬挂法治挂图、赠送法治用品、发放普法书籍及法制宣传册、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居民送上一顿法治文化大餐。活动中重点对宪法的基本思想、宪法的根本任务以及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这种贴近群众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和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凝聚法治正能量,传播法治精神,真正做到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百姓生活,让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余份、宣传资料300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近年来,蓝山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同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素养,促进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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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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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33个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单位在城南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立法律咨询点,展示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等形式,就群众关心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禁毒、反邪教、妇女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向过往群众进行讲解宣传,并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进行重点宣传。不少市民表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对于他们了解更多法制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非常有帮助。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展示宣传展板33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200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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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综治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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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启动,来自省、市、区三级100余家政法委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参加了西宁集中宣传活动,全省各州县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标志着全省综治(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工作拉开了帷幕。

据了解,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需要全社会共建共享。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认真研究把握新时期社会治理的规律特点,以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首要任务,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载体,以平安青海建设为主线,以法治青海建设为保障,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省情实际、体现时代特征、顺应群众需求的社会治理新路子,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障。

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多种方式、多重层级的广泛宣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平安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广大干部群众对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度逐年提升。今年的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新高潮,使深化平安建设、共享和谐家园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平安和谐、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成果大家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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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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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阿克苏地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持续一个月。此次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

3月29日,地委宣传部、地区依法治阿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司法局联合印发《阿克苏地区开展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地区各部门重点结合当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和地区实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决策部署上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地区“七五”普法、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年”成果,建设法治阿克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活动期间,地区将着力突出“八大主题”活动进行声势浩大宪法法律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公共平台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作为当前进一步深化阿克苏“基层法治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覆盖城乡1500余个村(居)的“落实总目标‘去极端化’系列法治大宣讲”活动。

以“法治六进”为载体,开展一次“法治六进”微行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或发声亮剑座谈会;教育系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法治进课堂”主题活动;乡镇(场)开展一次惠民政策法律大宣讲;各类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再教育;街道社区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互赠小礼物活动。同时,结合阿克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基层群众的法律需要和基层治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驻村工作队专业干部进村入户以案释法,并编印发放十万余册《“去极端化”知识读本》《案例解答100问》、“去极端化”光盘等,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用得上。

地区要求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地方特色,精心安排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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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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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上午,以“幼小协同,科学衔接”为主题的山西省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启动,来自省幼教中心、省学前教育学会以及省城部分高校、幼儿园、小学的专家在太原龙潭公园举行了现场咨询活动。

今年是全国第五个学前教育宣传月。在当天咨询活动现场,专家们受到了家长们的追捧。我省各地还将在一个月时间内组织开展一系列其他宣传活动,努力推动形成重视幼小科学衔接的良好氛围,遏制部分幼儿园保教中的“小学化”倾向,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和广大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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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综治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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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扎实推进“平安南坑、法治南坑”建设,近日,芦溪县南坑镇在大岭街道举行综治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由镇综治办牵头,联合人大、政协、团委、妇联等部门共计50余人参加。

活动采取了张贴“平安南坑、法治南坑”宣传标语、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展出展板、现场咨询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宣传形式。共悬挂宣传标语5幅,发放涉及平安建设、禁毒防艾、反邪教、信访条例、妇女儿童维权、诉讼权利等10余项法律法规手册、宣传单10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块。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激发了干群投身“平安南坑,法治南坑”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在全镇形成“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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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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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普洱市举行2016年普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国云参加启动仪式。

据悉,本次启动仪式由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及普洱市银监分局、思茅区政府联合举行,旨在进一步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当日,普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近30家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板报、视频播放、发放宣传手册、剖析经典案例、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防范和识别能力。志愿者代表说:“作为志愿者,我们将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来,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促进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高发势头。”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涉及领域逐步扩散,犯罪手段不断升级,欺骗诱导性逐渐增强。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的势头,普洱市加大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定期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加强日常宣传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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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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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一部从小学课本里就出现的法律,它到底讲的是什么?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的适用原则有哪些?这些你不可不知的宪法常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最高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根本法。

二、什么是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律文件,只有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12条中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

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社会生产劳动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是保护劳动者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5、遵守公共秩序

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是一项法律义务,也是一种道德要求,对于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应视其具体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和制裁。

6、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我们在尊重社会公德的同时,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处理好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端正人生态度,崇尚高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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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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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依法反暴的能力。12月4日,新城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活动方式主要采取悬挂横幅,工作人员、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册,引导居民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推进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居民们纷纷表示欢迎开展这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活动使更多的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给他们以法律的援助。

这次活动旨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营造社区法制氛围,为提高社区的全民法律素质以及社区的安全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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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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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份起,咸阳市教育局积极行动,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未发现新的非法集资风险问题,初步营造了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效果实在。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该局紧密围绕“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校园”的宣传目标,及时制订印发了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和工作要求,对全市民办教育系统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局工作方案,针对不同层次民办教育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和重点内容也详细做出来具体安排,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有效开展。

二是狠抓关键强化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教育网站、校园网、校园广播、悬挂横幅、LED屏、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宣传教育月活动,树立起“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的意识,积极营造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良好舆论氛围。在宣传中,重点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突出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之“第八条”禁止民办学校集资的相关规定和民办学校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明确国家及省上从未允许民办学校组织或参与集资活动。另外,该局结合对市批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深入民办学校积极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认定要件和常见手段,说明民间借代和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强化警示教育、并举一反三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集资的风险和社会危害,引导民办学校相关人员准确识别和主动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注重督查确保实效。该局成立了督查小组,通过督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宣传教育月活动动态,积极督促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针对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工作不力的县区及时进行了通报,督促其落实相关活动要求,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该局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防范非法集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的重点工作,在强化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警示教育的同时,对存在非法集资的民办教育机构严格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予以警告、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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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29个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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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正宁县五顷塬回族乡按照省、市、县禁毒办的决策部署,结合全乡禁毒工作实际,召开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部署会,由禁毒办、司法所牵头,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

今年活动将重点以“青春无毒 健康生活”为宣传主题,以禁毒重要纪念日活动为契机,将加大开展“6·26”国际禁毒日、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不让毒品进我家、青少年远离毒品等系列活动以及在学校、村组、社区、单位、场所中的日常禁毒宣传、培训,让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一步认识毒品危害,筑牢抵御毒品思想防线。

此次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旨在动员广大群众、禁毒志愿者,在全社会营造禁毒人民战争氛围,不断提高公众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参与禁毒宣传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禁毒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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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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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岚皋县检察院组织20名干警在岚皋广场开展以“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岚皋”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该院以宣传宪法和检察职能为重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立咨询台,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摆放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发放《宪法》、检务公开手册等法律书籍及宣传资料,集中展示了检察机关法律职能。活动当天发放《宪法》及其他法律宣传册70本、宣传明白纸200余张、提供法律咨询7次。

通过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旨在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岚皋营造良好的法治保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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